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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水资源演讲稿精

来源:漫步者作者:开心麻花2025-11-191

保护水资源演讲稿精(精选6篇)

保护水资源演讲稿精 第1篇

2012年10月新乡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Oct.2012第26卷第5期Journal of Xinxiang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Vol.26No.5 ●法学理论与实践研究 我国水资源保护问题及对策 武敏

(新乡学院政法系,河南新乡453003 摘要:淡水资源是基础自然资源,在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系统中是不可代替的。世界各国都在积极采取措施对本国的水资源进行保护。我国的水资源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对我国水资源保护现状进行分析,从法律的角度提出对策,是十分必要的。

关键词:水资源保护;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D922.6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4-3334(201205-0062-03 收稿日期:2011-10-24 基金项目:河南省教育厅2010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0-QN-117;2011河南省社科联调研课题(SKL-2011-342 作者简介:武敏,女,河南濮阳人,新乡学院政法系讲师。

水,被称为“生命之源”,是人类和其他地球生物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要素之一。对水资源进行保护,关系着我们人类社会的生存与发展。水资源是具有基础性和战略性的资源,对生态环境的控制起着重要的作用。人类所能利用的水资源是很有限的,而有限的水资源还会受到污染的严重威胁。由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农业、工业和城市供水需求量在不断地增加,这就导致原本有限的水资源在分配上出现了矛盾。为了避免水危机的发生,我们必须对水资源进行保护,要从供水和需水的管理

上入手,降低水污染的影响[1]。所以,对水资源进行合理的开发和利用,建立良好的水环境,是目前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亟须解决的问题之一。

一、水资源的特点

水资源,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水资源,是指以各种形式存在于地球上的水,包括咸水和淡水、液态水和气态水、地表水和地下水等等,与通常意义上的水概念等同。狭义的水资源,仅指在一定经济技术条件下可以被人类利用并能逐年恢复的淡水的总称[2]275。从法律层面来讲,作为研究对象的水资源则属于狭义的范畴。水资源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水资源本身具有不可替代性。水是地球上一切生物存在的必要条件,没有水就不可能有生命。水对地球而言,又具有不可替代性。在突发情况下,人没有食物可以维持生存七天,但没有水,存活的时间一般不会超过二十四小时。所以不难看出,水对于一切生物来说,是其他资源所不可替代的。

(二水资源本身具有不断更新性。水资源与其他的矿藏资源不同,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可以不断地被更新补充,只要我们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水资源是可以实现永久持续利用的。水资源本身具有一定的自我调节能力,如果外界发生了巨大变化,水资源可以利用自身的不断更新性,来进行自我恢复。要想和其他可更新资源一样做到永久持续利用,水资源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因为它的更新恢复能力是受到自然条件制约的,比如对污染物的自净能力等。(三水资源本身具有广泛性。水资源除了给人们提供必要的生命和生活所需之外,还可以被用来发电、灌溉、航运、养殖等,这些用途表现出了它具有功能上的广泛性。

(四水资源本身具有公共性。在水资源中,特别是在流域水资源中,它的公共资源属性明显,表现出自然性和整体流动性,比如供应的联合性、使用的分散性、相互依存性等。而水的流动性又决定了它的流域性,在同一流域内,水不会因为地域的行政

划分而改变其本身的自然属性,而在同一流域内的地表水和地下水、上游和下游、左岸和右岸则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生态流域系统。

二、我国水资源保护的现状

我国是一个人口众多、经济较发达、水资源相对缺乏的国家。由于环境污染,再加上环境管理制度的相对落后,我们的生存环境越来越差。近些年来,由于人们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环境保护工作也逐渐得到了大家的重视。在水资源保护方面,我们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的手段来保护水资源;在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方面,我们进行合理统筹的安排,对影响水资源保护的各种行为进行干预,以此来达到对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我国的水务事业经过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大规模建设,现在已经进入到了一个防治与开发、利用与管理并举的阶段。水资源污染防治也由原来的单纯依靠科学技术转变为技术与体制相结合的方法,可持续发展与利用已经成为水资源开发利用的指导思想。在水资源管理体制方面,我们形成了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在水资源保护的立法方面,我国先后颁布、修改了《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还有许多配套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3]。随着我国水利事业的迅猛发展,我们应该始终坚持节约和保护的工作理念,同我国的实际相结合,形成与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保护体系,这一体系的形成会极大地促进社会与经济的发展。

三、我国水资源保护存在的问题(一水资源保护管理体制不健全

在水资源保护方面,我国已经出台了一些标准和规范,例如《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等,但这些已出台的规范和标准针对性不太强,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在执法方面也不严格,没能较好地满足水资源保护工作的需要。我国的乡镇企业在20世纪90年代末得到飞速发展,由于过分追求经济效益,忽略了环境保护,致使大量污水直接排放,严重地污染了流域水源。我们目前对水资源的保护还仅仅停留在环境层面,没有从水资源方面进行治理,而水利部门也缺乏各种条例来对水

资源进行保护[4]。我国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水权交易制度和公众参与制度。水权交易制度的不完备造成了水资源的严重浪费和资源配置率低;而公众参与机制的缺失,使得政府部门的决策不尽科学,造成了一些重大损失。水资源保护制度的不健全,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

(二水资源保护观念陈旧

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对人类社会的影响是很广泛的,但同时人类社会的活动也对水资源具有一定的影响。用水浪费现象在我国很严重,目前,一些用水单位或个人大多存在严重的浪费现象,没能很好地做到对水资源的有效利用。在农业方面,灌溉农田也存在严重的浪费现象,大部分农田采用传统的漫灌、渗漏方法来进行灌溉,而这种方法在用水量上消耗极大,水的有效利用率比较低,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新的节水灌溉技术的推广[5]。工业、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也存在严重的浪费现象,在我国一些城市中,工业企业存在生产设备和工艺落后的问题,而后起的新兴技术产业在整个工业结构中所占的比重比较低,绝大多数地方工业单位产品耗水率和水的重复利用率同先进国家相比还差距很大。

由于长期以来受到经济发展优先思想的影响,很多地方在水资源保护方面并没有严格贯彻执行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合法不护、违法不究”,地方保护主义盛行。2004年3月,四川沱江特大水污染事故就是一个较为典型的实例[6]。由于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一些受保护的排放污染严重的企业将没有经过净化和处理的废水直接排入河流,这些企业大部分在经济上为当地政府创造了一定的经济价值,但是它们对当地环境系统和生态资源的破坏却在一定程度上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埋下了隐患。

(三水资源保护宣传不到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长期以来我们总认为水是一种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为什么会有这样一种错误认识?主要是因为长期以来经济利益的驱动和对水资源保护宣传不到位。由于没有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教育,一些群众在水资源保护知识方面存在欠缺,缺乏“水”患意识,不能很好地进行自我节约。而水资源行政执

法人员素质的高低也是决定或制约水资源保护的组织机制是否健全、有效的一个重要因素[7]。在水资源的保护和利用过程中就暴露出一些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上存在的问题,还有极个别执法人员在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方面特别差,甚至缺失整体观念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这些情况会在很大程度上损害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严重影响水资源保护的效率。

四、我国水资源保护对策(一确立正确的指导思想

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1987年发表了一份《我们共同的未来》的报告,报告对可持续发展观点做了比较详细的解释,即可持续发展是指既满足当代的需要又不损害后代满足其需求能力的发展。1992年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又通过了《里约热内卢宣言》、《21世纪议程》等文件,首次把可持续发展的理论和观念推向行动[8]85。可持续发展思想作为我们国家基本的战略思想在经济发展方面已经体现出来。水资源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资源,只有对它进行合理的利用和保护,才能延续生命和发展经济。因此,我们应该在水资源立法、执法、司法、监督等方面,进行思想革新,彻底摒弃传统的只重视经济发展的思想,把科学合理的可持续发展思想作为我们的根本指导思想,切实做好水资源保护工作,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为社会主义的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二强化立法建设,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

为了更加有效地保护水资源,我国水利部门应该尽快制定出符合我国具体情况的水资源管理办法和条例,进一步明确水利部门在水资源保护工作中的地位、职责和权限等,力争建立起一个比较完善的水资源管理体系。要想进一步提高管理机构的管理能力,就必须运用法律的手段来确立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的地位,明确管理机构的管理权力和权限,加强机构内部的队伍建设,将水资源保护工作融入到整个市场经济体系当中来。可以适当采用一些提高污水治理费用的方法,从经济层面来减少

污染,还可以对流域水资源进行统一规划,保证一定流域内的生态流量,同时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一系列手段来达到对水资源进行保护的目的。

(三建立公众参与机制

环境保护方面的公众参与是指公众及其代表有权通过一定的程序参与一切与环境有关的决策活动,使决策既符合公众的切身利益,又有利于环境的保护[9]332。要想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就必须做到充分调动公众的积极性,而要公众参与就要通过一系列的程序和途径,为公众参与水资源保护创造一定的条件。日本在环境保护方面可以说是做得比较好的国家之一。环境保护做得比较好的国家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建立起了比较完备的公众参与制度,而我国在这方面存在缺失。这就要求我们在进行水资源立法时,确保公众参与权利的实现,明确公众参与的程序、途径、范围等,为公众参与水资源保护提供必要的渠道,从而保证公民知情权的实现。公众参与机制的建立,一方面可以提高政府水资源管理的水平,另一方面也可以在最大程度上发挥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以便对水资源进行有效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面对我国日趋严重的水资源问题,我们应该从根本做起,抓好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管理等环节,不断完善水资源保护的法律制度。既要努力提高水的利用率,又要积极寻找开辟新水源,用硬手段狠抓水的重复利用和再生利用,同时还要协调好水资源开发与经济建设、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加大投入力度,保证经济建设的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石常品.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思考与建议[J].华夏 星火,2009,(1.

[2]吕忠梅.环境资源法[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

[3]曾义革,余元玲,许恩信.中国水资源保护问题及法律对

策[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6.

[4]沈大军.水管理学概论[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4. [5]杨曙光.山西省水资源现状和节水农业分析[J].科技情 报开发与经济,2007,(8.

[6]周爱花,鲁婷婷.我国环境执法问题原因之分析———由 四川沱江特大水污染事故想到的[J].台声·新视角, 2005,(4.

[7]郑炳章,杨文会,郭秀莲.水资源保护及持续发展的组织 与法律保障[J].经济与法,2003,(23.

[8]付保荣,惠秀娟.生态环境安全与管理[M].北京:化学 工业出版社,2004.

[9]韩广,扬兴,陈维春.中国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研究 [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 [责任编辑李延明] 46

保护水资源演讲稿精 第2篇

天目湖上游水资源保护措施的调查报告

省溧中高二(1)班

政治第八探究学习小组 李萌

在溧阳,凭借着天目湖的山清水秀,旅游业越来越兴盛.随着茶叶节的顺利举办,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了这颗江南的明珠.今年的暑假,我随家人晚饭后去了一趟天目湖,感受最深的还是它的水:清凉清澈,清神养生.天目湖其实是一个人工湖,几乎相当于一潭死水,为什么它能保持如玉的润洁?我想,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体会最深的应该是天目湖上游的居民.(中国教育资源网欢迎您投稿)

我家的小镇所在的地理位置正在其上游,为了保护好天目湖的水质,维持当地的生态环境,政府对小镇进行了大举的休修整.我在奶奶家了解到,经过政府和村干部的协商,奶奶所在的平桥下宋村和附近的几个在距离水坝(水坝位于下宋村,坝里的水是天目湖水的重要来源,大坝的水若遭到破坏,天目湖的水质将会受到较大影响)达千亩的范围内的村子,所有的田地都不允许用来种植农作物,由当地政府提供沙树苗,实行“退耕换林”.对于农民不能种植农作物而造成的损失,将由政府每年按每户的田的亩树给予相应的补贴.政策实施后得到了修整地区的村民的积极配合.村里的乡亲都感慨说,这样一改,不仅可以不用天天要死要活的背着钉耙下地了,外出打工也不用惦记家里的庄稼要施肥打农药了,而且家里边政府还给予补贴,真是让农民得到了实惠.也有些老人开玩笑说,这样一来,村里年纪大的人不就没事干了?那不是吃了饭就散散步睡觉了?!(吃了就睡?似乎没这么夸张,但就像他们说的,农民是真的得到了实惠,这是最实在的,也是最有用的)

村里有人还告诉我,近来村里马上要家家修建无污染化粪池,有条件的还要安装抽水马桶;村子里也都安了垃圾箱,贴上了“可回收”和“不可回收”的标志,建了垃圾房.村里的人都很开心,现在在农村也能像城市里一样了.我和妹妹一同去采访了奶奶村的村干部,村长告诉我们,村里采取“退耕还林”,不仅阻止了由于种农作物而产生的农药对水的污染,而且还有力的减小了水土的流失.对村民进行适当的补偿是他们的责任,怎么样也不能让农民吃亏.大片的树木将来长成树林,将来也是一种财富,可以开发旅游业.对于化粪池和垃圾房的建立主要也是考虑到对水的保护,同时也提高了村民的生活水平.(种种的举措不仅保护了天目湖的水的清洁问题,同时也使农民们获得了利益,可谓是一箭双雕啊)

在爷爷和别的村子里的人闲聊时我了解到,也是因为要保护天目湖的水,源头上游不再允许村民挖坑洗沙,以前洗沙挖的坑也都要被填埋好,以防沙子流到湖内.(对于沙坑的填埋是一种对细节的重视,从细节做起,才不会有所后悔.)但是,对于他们的损失,政府并没有给予明确的态度,这让他们有点不高兴.(或许是种疏忽,即时注意才好)

在问到村长这次的修整,对于村子的前景是否有一个设想.村长一脸的自豪:

“村子现在不以农作物为主,一亩亩的田都用来栽沙树了.等到树都长密了,成了林子,就可以发展旅游业,让村子成为原生态的旅游胜地.我们那时可就是住在世外桃源的人了.同时,天目湖的水有了保障,等到天目湖的水达到直接饮用水的标准,天目湖的水可就是不是水了,那就是金子了,咱们村可就是造金场了.”

对于即将建设的项目没有人有把握会做的完美,做的可以称的上是模范.热情和信心是不可少的.同时不是说为了绿化,就可以减小农业的生产.(中国教育资源网欢迎您投稿)

依托资源优势精塑特色品牌 第3篇

创新办学理念, 增强发展活力, 筑牢品牌教育发展机制

事物的发展离不开先进理念的引领, 离不开科学制度的规范, 离不开团队的精诚合作。在推动学校发展过程中, 我们本着“规范+特色”的办学理念, 通过健全机制, 不断增强泗洪教育发展活力。

1.提高认识, 科学定位

近年来, 我们始终坚持把更新教育观念、提高思想认识摆在工作首位, 着力提高特色内涵的认识高度, 厘清特色教育的概念界定和认识误区, 确立了“差别竞争、错位发展、特色扬名”的发展思路, 引领各校狠抓特色建设, 争创“特色学校”, 改变长期以来“千校一面, 千人一面”的教育模式, 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全县各校的特色教育目标更加清晰, 教育追求更加自觉, 教师行动更为有力。淮北中学秉承优良的革命传统, 确立“挖掘红色教育资源、开展红色教育活动、形成红色教育特色、打造红色教育品牌学校”的发展蓝图;泗洪中学以“培养具有终身学习和自主发展能力且人格健全的现代中国人”为办学理念, 在学科竞赛、机器人大赛等科技教育方面走出一条独特之路;因孔子周游列国而留下“克己复礼, 天下归仁焉”的名句而得名的归仁镇, 中小学高扬“走近孔子, 弘扬儒家优秀传统文化”的特色主题, 朝着教育现代化的目标奋力迈进科学谋划学校发展定位、积极推进教育创新、打造特色鲜明的品牌, 成为全县城乡各校矢志追求的教育战略。

2.加强领导, 合力共建

教育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特色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由局股室负责人和部分学校校长组成, 统筹协调全县特色创建工作;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均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特色创建工作小组, 呈现了上下一心、齐抓共建的生动局面, 为特色创建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城郊朱湖小学邀请市、县文化馆专家, 指导该校的“泗洲戏进课堂”特色创建;西南岗的峰山中学诚邀颇有声望的民间艺术家、县舞龙舞狮协会会长、国家级裁判员、吴家锣鼓的主要策划者吴昌銮先生做学校锣鼓队顾问;孙园中学凭借省书法协会会员王正礼老师的优势, 着力搭建与县书法协会沟通的桥梁, 积极开展书法特色活动一切为了学生发展成为各校的内在共识和事业追求。

3.制度引领, 整体推进

几年来, 教育局相继出台了《泗洪县中小学创建特色学校工作实施方案》《泗洪县中小学特色学校评估标准》《推进特色学校创建工作的若干意见》等多份文件, 要求学校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 注重过程积淀, 按照“特色项目、学校特色、特色学校”三个步骤稳步推进。教育局把办学特色列入对各学校的年终综合考评中, 要求各校认真制定特色创建规划, 明确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创建之初, 教育局注重加强针对性的指导, 将部分初步成型的特色创建方案相继印发至全县各校, 为各校树立标杆。目前, 全县形成了以红色教育、乡土教育为龙头的德育教育, 以洪泽湖文化研究为主体的生态文化教育, 以智慧大阅读为核心的书香校园建设, 以小语种为中心的精致课堂教育, 以体育为重点、书画为抓手的艺术教育等五大板块特色格局, 各板块和融互补、相得益彰、动态发展, 共同搭建起了泗洪实施素质教育的“根据地”。

创新文化载体, 培育发展质态, 打造特色教育崭新形象

学校的特色发展离不开学校文化的支撑, 学校的文化功能是其他任何社会组织所不能比拟的。现代学校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将上一代的文化内容经过价值批判和取舍, 去粗取精, 去伪存真, 传播给下一代。为了达成学校教育的以上功能, 学校必须充分地利用各种因素, 创新文化载体, 形成具有自身独特的价值观、信念、手段、语言、环境和制度的文化特质。

1.以创建载体为抓手, 推进特色办学优质化

实践中我们形成了这样的共识:建设特色学校、实施素质教育, 必须依托当地的历史人文资源和各校的校情, 特色建设才是有源之水, 有根之木。我县大部分学校都能结合特色办学主打方向, 建立了鲜活的教育载体, 让素质教育看得见、摸得着、行得通。县实验小学把鲁迅、托尔斯泰、爱迪生等30尊古今中外杰出人物的雕塑布置在学校文化园内, 营造跨越古今的浓浓书韵;朱湖小学修建了“乡土小戏袖珍博物馆”, 收藏了我国戏剧历史、主要剧种及代表人物、演奏器乐、道具等, 营造地方戏曲的浓厚氛围;临淮小学建成了“鱼类、渔具陈列展厅”和“洪泽湖渔家风情馆”各一座;梅花小学筹建了省第一家校园“农博园”, 原江苏省副省长王湛随访时, 称赞该校“农博园”是“农村德育教育的示范基地”;归仁中学建立以孔子文化为主题的书画室, 着染孔子文化色彩, 树立了“孔子雕塑”;双沟小学充分挖掘座落于校园内的“双沟惨案纪念馆”资源, 开展红色教育。正是着眼于历史底蕴, 这些特色才有生命, 内涵才更具丰厚, 与课堂教学也才能相得益彰, 并作为课堂教学的有效延展和有益补充, 得到学生的热烈欢迎。

2.以提升师资为核心, 推进特色办学持续化

拥有一支德艺双馨、个性鲜明的师资队伍, 是推进特色办学持续化的重要保证。我县立足“三抓”, 着力做好特色发展中“人”的因素。一抓办学理念更新。校长是“特色创建”工作的领军人物。通过做强“走出去、请进来”活动, 让校长和一批管理人员走出去开阔视野, 遴选20余名教干赴国外访问进修, 选派19名校长到清华、南师大等高校学习, 相继组织了全县中小学校长300多人分批次到常熟、苏州、山东、上海等地名校观摩学习, 派遣5名校长到苏南名校挂职锻炼, 接受先进理念熏陶。二抓特色培训活动。积极组织全县特色办学研讨会、校长沙龙等主题活动, 每年开展一次特色办学征文评比。在推进特色教育的过程中, 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整体联动”的指导原则。城区学校重在做强做优已有特色的同时, 积极开发第二、第三特色, 凸显特色教育的全面性和稳定性。乡镇实行中小学衔接制, 加强资源整合, 并以中心校为辐射点, 带动村校协同发展。县第四中学两次组织教师到河南温县太极拳发祥地陈家沟进行考察学习;归仁小学组织30多名教师到曲阜感受孔子文化氛围, 参观孔子文化特色学校;朱湖中学组织全体语文教师赴全国楹联教育基地沭阳怀文中学考察学习。三抓科研水平。以课题研究作为特色办学的助推器, 邀请省内外专家进校谋划论证, 召开多层次、多层面的特色教育课题研讨会、交流会, 将特色发展寓于课题研究之中, 积极推进一批省市级重点课题研究, 加快特色办学成果转化。课题成果《洪泽湖湿地文化研究与传播》《梅花诗词赋》《泗洪文化读本》《戏韵》《在路上》《彭雪枫的故事》《盛世说湖匪》《行走在洪泽湖畔 (系列) 之<渔趣>》被编为系列多本校本教材, 可谓千姿百态, 异彩纷呈。其中《洪泽湖文化》还荣获全国教育科研校本课程开发成果大赛一等奖。放大特色教育成果的功效, 让有一定影响的特色学校介绍经验做法, 扩大影响, 并与薄弱学校结成联谊校, 真正实现特色与育人、特色与质量的共发展同进步。

3.以考核督导为动力, 推动特色办学品牌化

坚持“特色立校、特色兴校、特色强校”的发展战略, 通过三五年的努力, 力争以创造一批质量优、影响大的品牌学校为思路, 大力推进品牌化建设。2009年10月和2010年4月, 分别举办了《打造办学特色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用特色铸造教育品牌》特色发展论坛;2010年12月再次组织特色学校现场观摩评比活动, 利用3天时间, 组织全县中小学校长逐一观摩, 现场打分。对通过“特色项目”的28所学校颁发了“A级”铜牌, 对创办“学校特色”的20所先进学校颁发了“AA级”铜牌, 对通过“特色学校”评估验收的25所学校颁发了“AAA级”铜牌, 极大地激发了学校创建热情和内生动力。

创新特色活动, 引领精神成长, 促进特色教育彰显成效

秉承“一切为了学生发展、一切发展为了学生”的思想, 坚持“以活动促发展、以管理求质量”的策略, 全县各校纷纷在创新上下工夫, 在个性上谋特色, 学校之间相互学习, 取长补短, 学生在兴趣盎然中发展智力、开发潜能、成长智慧。

1.德育群峰竞秀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引导学生在富有特色的实践活动中增强道德实践能力, 提高认知水平, 强化意志品质培育, 奏响了一曲“红色文化教育、乡土文化教育、民俗文化教育和养成教育”交错融合、和谐齐鸣的育人交响乐。淮北中学的“铁流千里考察队”暑期徒步千里, 先后到河南郑平县 (彭雪枫故乡) 、革命圣地延安、毛泽东故乡韶山等地遍寻革命遗迹, 影响深远;曹庙中小学、雪枫中学以及一些城区学校纷纷利用毗邻县烈士陵园、雪峰墓园等教育资源, 加强红色革命传统教育。地处乡村的梅花小学, 充分挖掘苏北农具文化特质, 深入开展“访农户、看农变、知农忧、听农乐、写农事、诉农情”的“六农”综合实践活动, 让孩子们徜徉在农具文化中, 追寻乡土文化的精神内涵。此外, 位于西南岗地区的瑶沟小学, 积极开展“生活、装饰用品工艺, 女红工艺, 节令工艺等手工制作, 培养学生动手、创造和审美等多方面能力。一些学校以创建“文明礼仪示范校”为载体, 编写“三字经”, 开展“学守则、懂规范”和礼仪教育进学校、进课堂等活动, 抓好养成教育, 培养学生争做知法守法、文明尚礼的小公民。先后有2所学校被评为“全国青少年文明礼仪教育示范基地”, 3所学校获得全国“德育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5所中小学被评为首批“江苏省和谐校园”。

2.生态文化教育五彩斑斓

我县沿湖学校紧紧抓住洪泽湖、成子湖等得天独厚的自然生态环境优势, 创造性地开展生态文化教育。临淮小学、半城小学等积极开设“忆洪泽湖”“访洪泽湖”“情系洪泽湖”等系列文艺活动, 精心展示洪泽湖地区的历史发展脉络及洪泽湖区域的风土人情、生产劳作、舟楫往来、饮食居住、渔家服饰、民俗庆典等文化内涵, 并与当前的低碳环保教育对接, 培养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陶冶美好的情操, 提高审美能力。魏营、城头、重岗等中小学通过组织学生签名、“环保雏鹰”假日小分队、制作宣传手抄报、课堂渗透、组织“争当环保小卫士”等系列活动, 促进“生态环境教育”深入人心。

3.艺体教育百花齐放

艺体教育是全县“五大系统”中的又一支特色教育奇葩。这些学校以创办“规范加特色”学校、培养“合格加特长”学生为宗旨, 努力提高艺体教育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教学水平, 先后涌现出音乐、体育、书法、儿童画等为办学特色的学校43所。教育局专门制发了《关于开展科技节、艺术节、体育节、读书节深入推进艺术教育的实施方案》, 每年确定好“四节”活动主要内容, 要求学校认真开展“四节”活动, 做到“校校有活动、人人都参与”, 切实把素质教育的要求落实到每一课堂、每一个教育环节、每一个学生, 让每一个孩子的智力、潜能、品质都得到了充分激发。青阳小学800人团体操表演博得了县螃蟹节的头彩, 城头中学课余时间的乒乓之声响彻云霄, 县附属小学“足球队”在省市各级比赛先后多次斩获殊荣, 该校为国家、省集训队输送多名运动员, 其中刘欢缘先后在多哈和广州亚运会上都取得女子柔道冠军, 为国家争得了荣誉。

4.精致教学彰显活力

课堂是素质教育的主阵地。我县以打造高效课堂为抓手, 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全县中小学教育质量的意见》《关于促进教学增效的实施意见》等, 深入开展了有效教学大讨论、百节好课展示活动、千人现场备课比赛等活动, 为创建精致课堂教育增添了活力。“苏北第一家民办学校”的泗洪县兴洪中学, 民办学校新秀东方中学, 积极开展日语、韩语为特色的小语种精致教学研究, 与韩国、日本等国外名校搭建起了沟通交流的平台, 先后输送300多人到日本、韩国留学。育才实验学校立足精致教育, 展现“五个精致”, 即学校管理精细、教师队伍精良、育人活动设计精心、课程与教学实施精当、校园环境规划精美, 学校真正成为人才成长的摇篮。朱湖中学把开展楹联教学作为办学追求, 通过读楹联、话楹联、说楹联、写楹联、用楹联等专题项目, 将其有效纳入到语文教学中。全校学生情智得到充分激发, 语文素养明显提升。国家级刊物、中国楹联协会会刊《对联民间对联故事》杂志多次刊发该校师生的楹联作品, 该校被授予“全国楹联教育先进学校”和市首家“楹联教育基地”称号。

5.书香校园建设内涵丰富

以“创建人文书香校园、书香陪伴师生成长”为主题, 出台了全县创建书香校园活动方案, 制定了评比细则, 邀请了北师大教授曹文轩、著名儿童作家小玲叮当、童话大王郑渊洁、疯狂英语李阳等一批教育专家和知名作家作专题报告, 积极推动“书香校园”阅读活动扎实开展。各校广泛举办读书节、“跳蚤书市”, 积极开展读书征文、演讲等活动, 倡导师生共读、亲子共读, 争创“书香班级”“书香家庭”“书香少年”, 各学校的美文欣赏会、朗诵擂台赛、编辑学生文集、建立图书角和好书交换站、吟诗大赛、出版班报校报等, 可谓万紫千红。县实验小学开创的“五小读书争章晋级活动” (根据阅读书籍和背诵诗文的数量及质量可以颁发一个书虫, 三个书虫可以换一个书童, 三个书童换一个书迷, 三个书迷可以换一个读书小硕士, 直到小博士, 小博士在升旗的时候由校长在国旗下亲自颁发证书) 、天岗湖小学巧设“古诗卡学习达级活动” (以会背20首古诗词一个基点, 依次冠以“诗客、诗侠、诗仙、诗神、诗圣”等称号) 、实验学校和太平小学的“三结合大阅读法” (读书活动与写心得札记相结合, 与活动开展相结合, 与净化心灵相结合) , 都极大地激发了学生读书兴趣。开展书香校园建设三年来, 3000多篇学生习作获各类奖项, 发表在《小学生作文报》《宿迁晚报》等报刊1000篇以上, 拥有《宿迁晚报》小记者达200人。学生在特色阅读中深度呼吸、丰富人生、茁壮成长。

保护水资源演讲稿精 第4篇

保护水资源演讲稿精 第5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旅游资源开发行为,加强对全市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山东省旅游条例》等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旅游资源是指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凡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发展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包括已开发的各类自然遗产、文化遗产、地质、森林、风景名胜、水利、文物、城市公园、科教、工农业、湿地、温泉、湖泊、河流等各类旅游资源,也包括未开发的具有旅游开发利用价值的各种物质和非物质资源。

本办法所称旅游项目是指围绕旅游资源开发为旅游活动提供服务的配套设施,包括食宿、交通、游乐设施、商业网点,以及其他必要的旅游区(点)服务设施。

本办法所称旅游区(点)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有统一管理机构,范围明确,具有参观游览、休闲度假、康乐健身等功能,具备相应旅游服务设施并提供相应旅游服务的空间或地域。

第三条凡在本市范围内从事旅游资源开发、旅游项目建设和旅游区(点)经营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市、县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本辖区内旅游资源保护、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和旅游区(点)经营服务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助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旅游资源保护、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和旅游区(点)经营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旅游资源较为丰富、具有旅游前景的乡镇所在地人民政府应配备专(兼)职的旅游管理工作人员。

发改、国土资源、水利、环保、交通、民政、规划、建设、农业、林业、渔业、民族宗教、文化、公安、工商、税务、卫生、物价、流通、民航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促进旅游业的发展。

第五条旅游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必须遵循“政府主导、统一规划、有序开发、体现特色、科学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以规划为前提,以市场为导向,突出地方特色,达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相协调。

第六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对在旅游资源保护、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文明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资源保护

第七条旅游资源保护坚持严格保护、开发服从保护的原则,实现协调监管、合理利用、科学发展的目标。

第八条利用自然旅游资源开发旅游项目,应当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不得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利用历史人文旅游资源开发旅游项目,应当保持其特有的历史风貌,不得擅自重建、改建、迁移、拆除。开发建设旅游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其建筑规模和风格应当与周围景观相协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破坏旅游资源。禁止在旅游资源地开山、采石、挖砂、取土、填塘、排污、砍伐树木、修坟立碑等。

第九条 旅游资源普查是旅游资源保护的基础,县区人民政府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辖区内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向社会公布,并适时补充、更新相关信息,作为开展旅游资源保护、制定旅游规划的基础数据。

第十条市、县区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旅游资源保护的宣传工作,不断增强旅游经营者、民众和游客的旅游资源保护意识,应当对各类各项旅游资源划定保护范围,实行挂牌保护。

第十一条任何社会团体和个人都有权利和义务依法从事旅游资源保护工作。对于发现的旅游资源破坏事件,任何团体和个人都有权利向当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举报。第十二条开发建设旅游项目,施工建设单位应具备有关施工建设许可证和相应的资质条件,在施工建设过程中必须保护建设地周围的景物、植被、水体和地貌,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不得在旅游资源地及外围保护地带内倾倒建筑废弃物。

第十三条旅游资源外围保护地带内的建设应与旅游资源的主题景观环境相协调;建筑设计应当贯彻适用、美观、安全的原则,符合国家有关节约资源、抗御灾害等规定。

第十四条旅游者在旅游资源地游览,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景物、设施上刻划、涂污或者攀折树木和采摘花卉等损毁景物、林木植被和公用设施等行为;

(二)乱扔垃圾、污物等;

(三)从事封建迷信活动,行乞、酗酒滋事;

(四)燃烧树叶、荒草、垃圾,在禁火区内吸烟、动用明火;

(五)未经批准在旅游资源地内采集物种标本;

(六)私埋乱葬;

(七)捕猎野生动物;

(八)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三章 开发建设

第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将旅游资源的规划、开发、建设和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不断增加旅游投入,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鼓励和扶持旅游资源开发建设。

第十六条 旅游资源开发建设必须编制旅游规划(包括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旅游规划”),其规划应当符合市、县区区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所在区域城乡规划、村镇规划的要求,并纳入所在区域有关城乡规划的总体规划。

旅游规划的编制实行“事先立项”制度。编制旅游规划的委托单位在与规划编制单位签订编制合同前7个工作日内,逐级向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规划编制立项,由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立项申请、编制合同、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等进行事先审查,对未经立项审查而委托编制的旅游规划,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不予评审。

规划编制单位在编制县区区域旅游规划以及旅游区(点)开发建设规划之前,应当事先征求市、县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规划编制结束后,由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旅游规划评审工作;旅游规划通过评审后,由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审查意见后,经县区人民政府批复实施。对未经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通过评审而申请报批的旅游规划,县区人民政府不予批复实施。对未经县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旅游规划一律不准实施。旅游规划经批准后,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改变。确需调整、变更、修编旅游规划的,必须按原审批程序报批。

第十七条 旅游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规划相适应,与其他有

关规划相协调,可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形势和旅游发展实际需要,对相关规划提出改进要求。编制其他规划,具备旅游开发条件的,应当统筹考虑旅游功能,为旅游业预留发展空间。旅游规划应当遵守国家基本建设计划有关规定,旅游规划所确定的旅游开发建设项目,应当根据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有关规定进行报批,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十八条 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实行“预先初审”制度。开发建设旅游项目必须逐级征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未经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旅游资源开发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对新建、改建、扩建旅游项目的规划选址、项目立项及旅游配套设施建设,应依据批准的旅游规划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报请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凭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旅游开发建设项目初审意见书》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九条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前提下,对利用原有建设用地的旅游项目,国土资源部门要在法律政策许可范围内优先安排用地,提高审批效率;旅游开发项目建设需要占用农用地的,要适当安排用地指标,优先办理用地手续。市外企业在我市投资兴建大型旅游项目,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旅游规划的前提下,按有关规定供地。对列入省、市旅游业发展规划的旅游业聚集区、重点项目要合理安排用地指标。

第二十条旅游开发建设项目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可以依法转让、出租和抵押。以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租金可按缴纳。旅游企业有形场所因城市建设需要依法拆迁时,须按国家规定进行补偿。

第二十一条各旅游资源地现有的非旅游项目,不再批准扩大生产规模;有污染的企业要限期迁出旅游资源地。旅游资源地内的土地、山地、林地、水面等资源的出租和转让,需经旅游等相关部门批准。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和所有权、管理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鼓励以转让、承包、租赁等方式吸引各类资本参与旅游资源的开发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开发和利用古遗址、名人遗迹、历史纪念地、寺庙建筑、园林、特色建筑等人文资源作为旅游项目,应坚持“严格保护、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不得改变其特有的历史风貌。

第二十三条国家旅游度假区、省级旅游度假区和市级旅游度假区按有关规定批准设立。未经批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国家旅游度假区、省级旅游度假区或市级旅游度假区的称谓从事开发和经营活动。

第二十四条开发旅游资源和建设旅游项目,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损害旅游资源、破坏生态环境以及资源地风貌;

(二)兴建宣扬封建迷信、淫秽和有害公民身心健康的项目;

(三)在旅游资源地内进行开山、开荒、采石、开矿、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

(四)盲目、重复建设,或者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开发建设旅游资源项目及配套设施;

(五)在核心旅游资源地内建设宾馆、饭店、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旅游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

第二十五条项目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应将旅游项目开发建设情况按规定报送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十六条取得旅游资源开发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合同规定和旅游规划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第四章 经营管理

第二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旅游区(点)的监督管理,规范旅游景区管理制度,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受理并妥善处理旅游者投诉,保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第二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旅游区(点)营业前(含试营业)的综合验收管理,经综合验收符合要求的,方可营业。旅游区(点)经营涉及公众安全的特种旅游项目,其设施、设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有关法定机构检验,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投入运营。

第二十九条旅游区(点)经营者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编制、实施旅游区(点)旅游规划;

(二)制定、落实旅游区(点)管理制度;

(三)设置为旅游者提供服务和受理投诉的游客中心;

(四)完善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共信息图形标识;

(五)公开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亮照经营、明码标价;

(六)接受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七)有效保护和管理自然景物、人文景观、文物古迹和历史遗址,落实保护责任;

(八)加强旅游区(点)环境卫生管理;

(九)向社会公布投诉、咨询电话和电子信箱;

(十)旅游区(点)经营者应遵守的其他规定。第三十条实行旅游区(点)等级评定制度。旅游区(点)等级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未被评定等级的旅游景区,不得使用等级称谓从事经营活动。未经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旅游规划评审的旅游区(点),不再受理国家A级旅游区申报。

第三十一条旅游区(点)经营者应当健全旅游区(点)档案,对旅游区(点)的历史沿革、资源状况、生态环境、服务设施、经营及建设活动的基本情况和有关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第三十二条旅游区(点)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旅游安全管理责任制度,配备与安全管理工作相适应的专(兼)职人员和必要的安全设备、设施,完善安全防范措施,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场所和旅游项目设置显著的警示标志,划定警戒范围和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制定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迅速合理处置突发事件,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旅游、公安、安监等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十三条 旅游区(点)经营者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单一门票和联票,供旅游者自主选择。禁止向旅游者强行出售联票,禁止擅自设置景中景门票。门票价格应当公开。调整门票价格应当提前三个月进行公示。价格主管部门在确定或调整旅游区(点)门票价格时,应征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意见,必要时应当依法举行听证会。旅游区(点)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等对象减免门票费。

第三十四条旅游区(点)经营者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国家规定应当具备岗位资格或职业资格的,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第三十五条旅游区(点)经营者应充分利用现有信息技术建立健全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网上旅游信息发布、查询、预订和结算,促进旅游目的地营销系统的建设及应用。

第三十六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在旅游区(点)及其周围摆摊、设点和出租景观,不得尾随、纠缠、胁迫、欺骗旅游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有偿服务。在旅游区(点)管理范围内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的单位及个人,须经旅游区(点)经营者同意,按照核定的营业地点、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并接受工商、税务、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旅游区(点)经营者应积极开发具有地方特色和文化内涵的旅游商品。在旅游区(点)从事商业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应主要经营特色工艺品、旅游纪念品、特色副食品、土特产品、照相摄影器材、医疗服务及游客生活必需品等项目。第三十八条在旅游区(点)从事经营和服务,不得有下列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一)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旅游合同或约定;

(二)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提供服务;

(三)强迫旅游者接受服务,尾追游客强行推销,哄抬物

价、欺诈游客等行为;

(四)对服务范围、内容、标准等做虚假或者容易产生误解的宣传;

(五)提供质次价高的服务;

(六)出售假冒伪劣商品;

(七)侵害旅游者人身和财产安全;

(八)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旅游投诉制度和旅游行政执法程序,公布旅游投诉电话和其他联系方式,严格履行职责,秉公执法。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旅游区(点)服务质量降低或者不符合相应等级标准的,由评定机构降低其等级或者取消其等级称谓。未被评定等级或者已被取消等级的旅游区(点)使用等级称谓以及等级旅游区(点)使用不真实等级称谓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山东省旅游条例》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 对未经批准,擅自以国家旅游度假区、省级旅游度假区或者市级旅游度假区称谓从事开发经营活动的,由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山东省旅游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十三条拒绝、阻碍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碍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十五条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不履行法定职责,致使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旅游资源涉及宗教场所的,对宗教场所的管理按照宗教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题词:旅游管理 办法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临沂军分区。各人民团体。

保护水资源演讲稿精 第6篇

潘海涛

惠州市地属珠江三角洲的东端,属于广东的客家地区。目前,在惠州的三县三区中,除博罗县西部靠东莞一带的石湾、九潭、园洲和龙门的王坪、左潭等个别镇外,绝大部分的乡镇都是操客家方言或带客家方言的本地话。在惠州,客家风情、客家文化非常浓郁和深厚。特别是惠阳区,基本上都是客家人。这里的客家人与粤东北、赣南、闽西等地的客家人,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在语言、风俗、民居建筑等方面尤为突出。因此,保护、开发和利用我市客家文化的旅游资源,惠阳区的地位和作用举足轻重。

一、惠阳客家围屋的基本情况

客家围屋是惠阳区客家文化的一大特色。目前,在惠阳区内所保存的客家围屋和客家老屋规模之大、保护之完整、历史文化之深厚是十分少见的。其中,较有名气的为镇隆的崇林世居、秋长镇铁门扇的南阳世居、良井镇霞角村客家祖屋等。据统计,仅秋长镇保留下来的清代以前的客家围屋就有近百座之多,有许多是明代甚至南宋年间建成的,最早的建筑已经有近千年的历史。

而比较有特色且保存比较完整的、有一定气势的客家围屋建筑多达48座。这些规模较大的客家围屋结构得体,屋内横梁,门窗等雕饰华丽,壁画精细,栩栩如生。这些客家民居,不仅仅是一种文物,更是一种文化和历史。因为在这片土地上,不仅是有着雕凤画龙的古建筑,更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和出类拔萃的优秀人才。清康熙以来,考取进士的有3人,举人有10多人,61 国子监有20人,秀才则更多。建国以来,秋长籍地师级以上的领导干部有30多人,在各方面有所成就的专家学者有40多人。秋长镇是著名的革命老区,英雄辈出,如辛亥革命时期的“七汝湖起义”的领袖叶匡,北伐名将叶挺,长征中的女杰,中共七大代表、第一、二、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廖似光等。

目前,惠阳区正加紧制定保护这批客家古建筑的方案,并设法通过合理开发和利用,赋予它新的生命和活力,使这些历史悠久的文化民居重放光彩,成为当地的重要历史文化旅游景点。为充分利用现有的客家文化旅游资源,打造好客家围屋的旅游品牌,有关专家学者和客家文化研究的热心人士认为,可以将现有的客家围屋划分为四种类型的区域景点:一是以名人故居为主,主要有叶挺故居,会水楼,周田老围,叶亚来故居碧滟楼等。二是以规模宏大的客家民居为主,主要有桂新居,黄竹新居,黄竹沥老屋,石苟屋,铁门扇南阳世居等。三是以参观客家文化建筑艺术为主,主要有会龙楼,松乔楼,秀林楼,嗣前新居等。四是以展示客家民俗为主,主要有挺秀书院,余庆楼,牛朗楼,毅诒楼等。

在惠阳众多的客家民居当中,镇隆的崇林世居和秋长镇铁门扇的南阳世居规模比较大。如崇林世居,建于嘉庆三年(1798年),是一座宽128米,深108米,占地13824平方米大围屋。围屋正面开三个大门,门框均是花岗石,四周有高9米的围墙,围墙底部65米,是厚80厘米坚硬的灰沙墙,上面2.5米为砖砌成的围墙。正面围墙中间顶上砌有高大的船型屋脊,显得古朴而恢宏。围墙四个角上有高12米的三层角楼,围墙上部沿屋面瓦当上筑有“走马道”,联接四个角楼以作防御联络通讯之用。但由于人们缺乏保护意识,年久失修,现围屋除四面围墙保护较为完整外,里面已十分破旧,要修复还得花较大的人力和财力。

秋长的围屋比较多,也比较集中,其中南阳世居的规模比较大,也是惠阳目前发现最古老的围屋。初步考证是福建迁移到秋长的叶姓祖先于南宋末年建成的,虽然年代久远,但该建筑大部分仍保留下来。该围屋呈长方形,长68米,宽53米,63 占地面积约3600多平方米,围屋可从三个大门进入,外部封闭,防御性强,内部是分布形状各异的院落,经巷道可达各家各户,建筑空间十分宽绰。如果将这些客家围屋修复,形成以秋长南阳世居为龙头,镇隆、良井为两翼的客家古建筑围屋群,将会对我市的旅游发展和对客家文化的保护利用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充分利用客家文化与历史,积极打造富有客家文化气息的旅游产品

由于我市客家文化的旅游资源十分丰富,除惠阳区外,惠东、博罗、龙门的客家文化资源也是我市旅游开发工作的重点。如龙门县,在注重生态旅游资源开发的同时,十分注意结合当地客家文化浓厚的特点,将生态资源与客家文化相结合,形成有客家特色的旅游产品。如南昆山的开发,就是根据其山高、林密、温泉丰富和当地客家人热情好客的特点以及他们参与旅

游经营的强烈愿望,在切实保护好现有的旅游资源的前提下,积极发展生态度假村、家庭旅馆和温泉度假区等适合现代城市人所需的旅游产品。特别是家庭旅馆的兴起,在南昆山已成为一种时尚。家庭旅馆是当地客家人利用自己宽余的房舍来接待外地游客,浓郁的客家风情,美味的客家饭菜,浓浓的客家乡音,使游客有一种回家的感觉,深受顾客欢迎。因为南昆山森林植被广、气候条件好,家庭旅馆不但较好地适合现代人休闲之需,还有利于环境的保护,解决当地客家人就业的问题。

南昆山处于广府与客家人聚居地的边缘地带,南昆山的客家人既有客家人的坚韧、勤劳、节俭,又有广府地方人的豁达、爽朗和大方。因此,南昆山的客家人的热情好客,合作信誉好;加上其良好的自然环境和区位优势,引来众多的投资者开发南昆山的旅游资源。南昆山在选择投资的旅游项目中,严格按照“保护第一、开发第二”和“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在处理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关系的时候,始终把生态效益放在第一位。几年来,前后有8个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因达不到生态环保的要求而坚决放弃。现投资1.3亿元的龙门南昆山温泉大观园和投资1.55亿元的南昆山十字水国际森林度假村,都是环保型的生态休闲旅游项目,已于去年相继动工兴建,这些项目的建成,将为南昆山发展生态悠闲度假游增加新的亮点。为切实做好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南昆山管委会今年初专门出台了禁止乱砍乱伐、乱搭乱建、乱采河石、严禁贩卖野生动物等多项制度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措施,使南昆山的旅游业步入良性的可持续发展轨道。

龙门温泉,地处在一个偏避的客家小山村傍,长期以来自喷自流的温泉,得不到有效的开发和利用。为充分利用旅游资

源,使龙门的旅游多样化,使当地的客家人在旅游开发中获得更多的实惠,摆脱贫困。龙门县委、县政府积极引进有温泉开发经验的投资商前来开发投资。该项目于2001年10月动工,前期投资8000万元,2003年初建成,试业以来,因为其较好地结合了当地客家人的乡土气息和生活气息,如在温泉的休息亭里放置一些客家人常吃的小食,如花生、番薯、豆浆、玉米、芋头、糖水等食品供游客免费享用,加上温泉健身的特点,很受游客的欢迎,现已成为广东省较有名气的一个温泉旅游区了。

三、积极挖掘客家文化,打造客家人文旅游品牌

在开发客家文化的旅游产品中,我们十分注重对近代客家人文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做到既利用客家人文资源的影响,吸引游客、为旅游的发展服务,又较好地利用开发的资金,保护好历史的遗迹,如:

博罗县,利用东江纵队曾在罗浮山冲虚观设立东江纵队司令部,指挥东江一带的抗日斗争历史史实,为教育和激励后人,投资900万元建成东江纵队纪念馆,供游人缅怀先烈,接受革命传统教育。

惠阳区,是叶挺将军的故乡,他们吸收和借鉴中山市政府的经验和做法,筹集200多万元,将叶挺故居进行了修缮和重新布置,并整治了周围环境,修建了故居广场,增添了故居的吸引力。目前,已开辟了旅游定点专线,每日接待游客200多人次以上,成为惠阳区旅游的一个新亮点。

惠东县高潭镇,过去是一个偏远的客家山区镇,在大革命时期这里曾经是中共苏维埃政权的所在地,留下有红军井、农

会旧址等历史遗迹。近二年,市委、市政府花巨资对旧址进行修复,恢复原来的历史风貌,使这个沉寂在大山深处的地方变为远近闻名的“红色旅游”景点和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基地,被誉为“东江红都”、“广东的井冈山”。

龙门沙迳功武村,虽不完全属于客家,但客家风俗和风情仍是十分明显的。过去这里的古建筑群一直没有得到有效的开发和保护,为更好地保护这批古建筑群,2002年,在市、县两级旅游局的大力支持下,通过民间企业投资的方式,以古建筑群为卖点,以周边河流、竹林等自然环境为依托,投资1000多万元,成功开辟了一个旅游景点香溪堡。自去年试业以来,得到游客的充分肯定和赞许。游客到这里旅游,不仅可以观赏到田园的风光和历史悠久的古堡,还可以领略到富有特色的客家山歌对唱,品尝到美味的客家美食,体会到浓郁的客家风情。现在平均每天接待游客近300人次,成为我市的一个新的旅游亮点。通过旅游开发和带动,功武村古建筑群不但焕发了生机,而且还提高了村民的自觉保护意识。现在,功武村古建筑群已得到了省文物部门的认可,去年被列为省级历史文物保护单位。

目前,为更好地弘扬我市的客家文化和客家人精神,我市还成立了惠州市客家文化研究会,是专门研究客家文化的一个机构,对我市客家文化进行深入的探讨和研究,对我市客家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会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四、存在问题

从我市对客家文化研究和客家文化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利用情况可以看出,惠州的客家文化旅游资源开发还是很不够的,67 还有许多工作要做。目前,我市客家文化旅游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主要存在几个问题:

(一)、对客家文化旅游资源保护不够

在众多的客家文化的旅游资源当中,一些较有代表性的客家文化资源由于重视不够,保护不力,使得许多地方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如镇隆的崇林世居,本来是我市规模最大、最有代表性客家围屋,但由于保护不力,破坏性程度严重,现在修复的难度很大,需要投入较大的资金才行。又如惠东的黄狮古村,整个村落过去都是十分豪华很有气派的,也很有客家文化气息,要是能够开发成一个旅游点是十分理想的,但由于过去重视不够,保护不力,加大了开发的难度。

(二)、对惠州客家文化的认同感不够

惠州本来就是地地道道的客家地区,在广府一带生活的人,对惠州是客家地区不会有任何的怀疑,就象我们认为汕头地区是闽南语系的地方一样。但我们惠州有些人至今还不认为惠州是客家地区,不敢认同自己是客家人,更有甚者,还有些人不敢讲客家话。父母都是地地道道、祖祖辈辈的客家人,却教子女讲广州话,不讲客家话。现在,有些客家人家的小孩,只会讲普通话或白话,客家话不会讲,客家话被粤语或普通话代替,在惠州有讲客家话的人越来越少的趋势。客家山歌也开始在一些客家乡村消失。客家的民俗民风在有的客家乡村发生着急剧变化。客家文学、客家艺术更是日益凋零,观众和听众,68 日益减少。因此,认同感是很重要的。我们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以转变观念,纠正偏差,要加大对惠州客家文化根源的宣传挖掘的力度,要树立惠州客家人的自主意识。

(三)、对客家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投入不够

在目前惠州客家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当中,大都是注重其丰富的自然资源的开发,如南昆山等,但对真正有客家影响力的文化资源的开发,却是很少投入,对现有的客家围屋的保护开发就很明显地说明这一点;论规模、论文化底蕴,镇隆崇林世居围屋和秋长的客家围屋都不会比深圳大鹏所城差,但我们没有资金去投入修复和开发,以至长期搁置。就连一些很有客家特色的文化产品,如客家小食等的开发也很不够。如客家凉帽,今天已很难得一见了。如果加大这些产品开发的投入,相信对促进客家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会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五、意见和建设

(一)、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弘扬客家文化

我们要下大力气去弘扬客家文化,提高人们对客家文化的认识。我们可从宣传入手,加大对客家文化的宣传力度,大力弘扬客家文化的精神,提高人们对客家文化的认同感。目前,惠州的客家文化宣传不够,有些人甚至不愿承认惠州是客家地区,这对提升惠州的客家文化地位,弘扬惠州的客家文化是很不利的。我们要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去宣传和弘扬惠州的客家

文化,如今年市政府举办的惠州生态悠闲旅游节就是一种很好宣传惠州客家文化的形式。利用节庆活动来宣传客家文化,促进惠州客家文化的发展是一种很好的办法。同时,我们要积极发展客家的戏剧、山歌、电影、电视、广播等艺术形式,积极创作一些人们喜爱的文化产品去宣扬惠州的客家文化。人家一首《爱拼才会赢》的歌曲,一部《我来自潮州》的电视剧就将潮汕地区闽南语言文化宣扬得淋漓尽致。我们也应该学学他人的成功经验,用艺术的形式来去宣扬惠州的客家文化。另外,我们应大力提倡讲客家话,讲客家的根,讲客家的传统和精神,要保留客家的文化民俗,文化习俗,使惠州真正成为一个新老客家人聚居的祥和之地。

(二)、加大投资力度,保护利用和开发好客家文化的旅游资源

惠州有着丰富的客家文化旅游资源,如果将镇隆的崇林世居,秋长的南阳世居,良井的霞角客家祖屋,惠东的黄狮古村等较有代表性的客家古民居整合修复,对弘扬惠州的客家文化是很有帮助的。我们可以先从惠阳区做起,将秋长的客家古建筑群开发出来,作为惠州客家文化的特色产品推出去,相信会有一定的带动作用。因为秋长一带的客家围屋比较集中,古围屋比较多,保护相对较好,特别是当地的客家文化的氛围比较浓厚,开发起来相对较为容易些。附近还有其他的旅游产品可以带动。如果将秋长的客家围屋开发出来,可在惠阳形成一条秋长客家围屋——镇隆良井客家围屋——叶挺故居—一大亚湾滨海游一—中海石化工业游等景(区)点旅游观光的精品线路。

但在开发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保护,要以科学的发展观来指导我们的工作,切勿再如惠东平海古城的修复那样修旧如新,应切实做到修旧如旧,保留客家围屋的古风古貌。

(三)、各县(区)要切实做好对客家围屋的普查和规划编制工作

对分布在各县(区)的客家围屋,建议当地政府要组织人力物力去进行认真的普查,要充分挖掘客家文化旅游资源的潜力,要提高各部门的认识,形成共识,要广泛征求有关专家的意见,尽快编制有关客家文化旅游资源的保护开发规划。做到既要搞好保护性的维修工作,又要做好中远期的开发规划,要进一步理顺有关的管理体制,多方筹集保护资金。要尽快出台一些相应的具体保护开发管理措施,切实做到开发工作按规划进行,以保证客家文化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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