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隐患排查方案
部门隐患排查方案(精选6篇)
部门隐患排查方案 第1篇
项目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汇报
###部:
我项目部接到《关于深刻吸取###堤溪大桥垮塌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质量管理的紧急通知”》的文件后,立即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党工委书记、项目总工为副组长,安质部长、工程部长、物资部长、机电部长、派出所长及各工区负责人为成员的联合检查小组,对照文件要求并结合我项目部新开工的实际特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排查,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切实加强项目安全质量管理。现将我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为副组长,安质部、工程部等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各工区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总结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等。实行项目部→工区→班组三级管理。
二、建立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保证体系,项目部与工区、工区与班组逐级签订安全包保责任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使各级明确自己的安全责任,达到全员参加,全面管理的目的。坚决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施工生产,实现安全生产。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 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项目经理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对本项目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也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工作负总的组织领导责任。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各业务部门、工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分管责任,对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负责。班组在安全生产中负直接操作责任。明确各责任人、各部门、各工区、工班详细具体的安全管理职责。
四、方案预控、精心组织,确保施工生产安全
认真细致进行设计图纸会审,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施工方案,精心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从方案上、施工组织上预控,确保施工生产安全。
对施工设计图纸、文件进行反复审核,并形成图纸会正式记录本资料。在对现场认真调查核对,对设计图纸、文件详细审查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了设计方案,优化后的施工方案能保证结构稳定和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
根据国家、铁道部现行设计规范、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和有关规定;承发包合同、招投标文件;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现场调查所获得的地质、水文、气象等资料;以往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工法;可资利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国家及地方施工安全、工地保安、人民健康、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具体规定与技术标准。组织工程技术、安全管理人员精心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指导现场施工,确保施工安全。同时突出重点,加强风险防范,把隧道、深基坑 围护与开挖、跨公路施工、起重作业、高空作业、支架拆除、施工用电、火工品管理和防台风、暴雨等作为安全防范的重点,合理组织、超前谋划,并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多道防线,克服管理中的盲点。
五、从质量方面保证施工生产的安全
开工之初要想到竣工验收,坚持高起点,严要求,样板先行,整体推进,做细做精实体工程的原则。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技术交底,提高工艺水平,对重点工程重点部位编制详细的作业指导书,严格过程控制和关键工序旁站监督。在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上下功夫,确保工程质量,从质量方面保证施工生产的安全。
六、安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我项目部接到《关于深刻吸取湖南省凤凰县“8.13”堤溪大桥垮塌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质量管理的紧急通知”》的文件后,对照文件要求并结合我项目部新开工的特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排查。经排查: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符合程序要求,记录资料规范、齐全;水文、气象、地质等基础资料与现场实际相符;项目部已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无违法分包现象;项目中心试验室正在进行原材料、配合比等试验工作,实体工程未开工,经查试验数据真实可靠;进场钢材、砂石、水泥等原材料均经过项目试验室检验,材料规格和质量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有针对火灾、爆炸、台风、暴雨、隧道坍塌、高处坠落、交通事故等险情的应急预案和救援体系。龙厦铁路工程属国家重点建设工程,龙厦铁路Ⅳ标段是集团公司、公司在建的重点工程之一。开工之初,项目部就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地位,认真贯彻三部委事故通报精神,深刻吸取被通报单位事故教训,切实强化本项目安全质量管理,确保安全、优质、高效完成龙厦铁路建设任务。
####有限公司 第$####部
二○○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部门隐患排查方案 第2篇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15号)精神,形成隐患排查工作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继续保持中心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特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一)隐患排查治理分级制度
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三、二、一级)。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较大,需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很大,需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后果特别严重,需全部停产停业整治,且整改难度很大的事故隐患。
(二)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
各直属单位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逐级建立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责任。一般事故隐患由各单位自行组织整改。
政府是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管主体,体管中心依法实施综合监管,中心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依法实施监管。三级重大事故隐患由各单位自行整改到位,办公室负责督查抽查;二级和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按规定上报,由省、市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督整改。
(三)隐患定期排查制度
各直属单位应定期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开展隐患排查。人员密集场所、体育场馆、特种设施设备、消防设施等危险性较大场所和部位每周确定一个重点实施排查。
各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每月确定一个重点并组织排查。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针对一个重点进行督查和抽查。
各单位应有针对性地对重要领域、重点行业和隐患排查“零申报”单位进行巡查、抽查和互查,检查要做好记录,及时归档。
(四)隐患定期分析制度 各直属单位每月必须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重点是体育场馆、人员密集场所、消控中心、枪弹库、运动员宿舍、交通运输车辆、大型活动应急预案;每月召开一次事故隐患分析排查会议,部署整改。
体管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一次以上,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例会,发现重大隐患及时召开会议,落实整改。
春节、元旦等重大节假日前,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体管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对各直属单位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普查或抽查。对各单位查出的一般性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对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上报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制定整改计划,落实专人负责,根据整改计划完成整改工作。整改计划实施情况及时向体管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各单位对所有排查出事故隐患都要做好记载,一患一档;整改后,资料归档。体管中心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对隐患整改项目,实施跟踪监督,登记建档,督促限期整改。
对群众举报的各类事故隐患,登记建档,督查隐患类别,明确责任,落实整改。
(五)隐患排查治理“一患一档”制度
各单位建立一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一患一档”,主要内容有隐患部位、隐患类型、主要问题、申报情况、公示情况、整治负责人、完成期限、资金使用情况、整改审查意见和验收结果等。
中心建立本系统三级重大事故隐患“一患一档”,主要内容有隐患名称、部位、主要问题、可能造成的危害、专家评估意见、整改方案(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保障、责任人、整改期限、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整改进展情况等。
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所有重大事故隐患“一患一档”,其中三级重大隐患“一患一档”主要内容有隐患分级、申报、公示、整改进展、验收申请、审查合格或不合格确认书、销案批复、关闭通知以及其他与该隐患有关的资料。一级和二级重大隐患“一患一档”主要内容有隐患申报以及上级批转下来的有关资料等。
(六)隐患申报与零申报制度
单位开展隐患排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申报。没有发现事故隐患的,也要进行“零申报”。各单位每月将一般事故隐患的汇总情况报至中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单位排查出重大事故隐患后,应迅速组织专家评估,确定级别,会商方案,落实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和预案,同时逐级上报至监管部门。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有隐患现状及产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治理方案等。单位申报资料应经主要负责人签字。中心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的具体情况报至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重大隐患申报表见附件)。二级以上(含二级)重大事故隐患由中心扎口上报。报告内容应有单位名称、隐患部位、隐患类型、隐患级别、隐患现状及产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治理方案等。
(七)隐患排查治理公示制度
事故隐患应分级公示。一般事故隐患,单位在辖区内醒目场所公示。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向社会公示。二级以上(含二级)重大事故隐患由上级安委会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为单位名称、隐患部位、隐患类型、隐患级别、主要问题、整治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审查意见和核销批准等。
(八)隐患排查治理检查督办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检查督办结合联合执法开展,每季不少于一次,重点是隐患“责任、措施、经费、时间和预案”的落实情况,责任人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隐患治理所需经费的落实情况,隐患整改进展情况,隐患治理中停工、关闭和复工落实情况。体管中心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对隐患整改项目,实施跟踪监督,登记建档,督促限期整改。检查督办以实地察看为主,并定期在会议上通报。
(九)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和销号制度 由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要经过评估论证,确保隐患彻底治理。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完成后,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提出销号申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要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进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报当地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对事故隐患进行销号。对治理无望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提请当地政府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关闭。
部门隐患排查方案 第3篇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为工作原则, 继续在全省农机领域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有效提高农机“三率”水平, 促进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内容
(一) 无牌行驶。
主要包括:未依法办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手续, 擅自将其投入使用的行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和牌照的行为等。
(二) 无证驾驶。
主要包括: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操作证件而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规定不符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行为等。
(三) 未检验作业。
主要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未经检验而投入农业生产作业的行为;经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农业机械, 拒不排除隐患并继续使用的行为等。
(四) 违规发放牌证。
主要包括:农机安全监理机构为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的行为;为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的行为;跨行政区域发放牌证的行为;为非拖拉机发放拖拉机牌证的行为;为已经注销的牌证继续年检的行为等。
(五) 瞒报谎报事故。主要包括:农机事故预防与统计报告工作不力, 瞒报谎报农机事故的行为等。
(六) 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
主要包括: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 应急装备配备不足、应用培训不到位等。
三、方法步骤
在工作方法上, 坚持自查自纠与督导检查相结合, 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 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 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在时间安排上, 从今年6月开始到年底结束, 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 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 (6月)
各市要结合自身实际, 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明确目标, 落实责任, 确保专项行动尽快启动。各级农机部门要迅速行动, 督促基层单位和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 消除安全隐患。
(二) 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 (7月-11月)
各市要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 组织开展联合执法, 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 对农机安全生产“非法违规”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 紧密结合农业生产和农机安全管理实际, 联合有关单位加强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教育, 对各类农业机械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 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严格工作纪律, 对组织工作不力、存在违规发放牌证和谎报瞒报事故的单位和人员将给予严肃处理。
(三) 全面总结阶段 (12月)
各市对推进“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情况要进行全面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 加强领导, 精心组织。
要因地制宜, 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明确目标和任务。特别是要加大“三夏”麦收期间的整治力度, 消除事故隐患, 保证作业安全。要统一部署, 明确职责分工, 加强协调配合, 把专项行动与推进农机化其他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 不断促进农机安全生产向纵深发展。
(二) 落实责任, 标本兼治。
各级农机部门要明确工作分工, 细化工作目标, 落实工作责任, 一级抓一级, 层层抓落实。要把标本兼治贯穿于工作全过程, 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将查处违法行为与统筹解决相关善后问题结合起来, 不断强化治本之策。要与全省开展的“平安行、你我他”、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平安农机、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和“三率”提升活动相结合, 采取切实有效措施, 全面推进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要坚持“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长期抓、反复抓, 积极探索加强农机安全监管方式方法, 建立农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三) 突出重点, 全面推进。
要加强对重点地区、场所和农业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和监控, 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非法违规行为。突出对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检验作业、违规发放牌证、瞒报谎报事故等行为的打击和治理, 督促提高拖拉机“三率”水平, 大力排除安全隐患, 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 大力宣传, 营造声势。
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报纸等媒体, 不断加大对“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 对专项行动中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及时进行总结宣传, 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曝光, 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浓厚氛围, 形成强大舆论声势。
排查夏天安全隐患 第4篇
美国每年因各种原因而死亡的孩子当中,约有48%是由外伤所致。外伤已经成为导致儿童死亡的首要原因,其中很多意外正是孩子们在夏天进行户外活动时发生的。而据美国疾控中心的一项最新报告显示,这些数据背后更令人悲痛的是:如果家长能够给予孩子必要的监督、教育和提醒,绝大多数的意外伤害事件是可以避免的。
在水里——
和孩子的距离不要超过一个手臂的长度
一到夏天,家长都喜欢带着孩子奔向海边度假,或者经常到游泳池里玩水。虽然夏天玩水是一件让你和孩子都很开心又舒服的事情,但你知道吗?溺水是导致1~19岁儿童外伤致死的第二位原因,而且其中以2~3岁的孩子和男性青少年居多。
2010年,美国儿科学会重新修订了有关儿童安全用水和预防儿童溺水的指南。新的指南再次强调了关于4岁及以上适龄儿童应学习游泳的建议。美国儿科学会甚至说明,对于只有1岁大的孩子,如果他的发育指标正常而且确有必要时(如经常会下水游玩等),也可以考虑参加游泳课的学习。有新的证据表明,1~4岁的孩子如果接受过正规的游泳培训,发生溺水的风险就会有所减少。
当然,美国儿科学会的这份指南仅仅是给家长的一个建议,而且提醒家长在考虑是否应该让孩子参加游泳学习班时,要结合各方面的情况来做综合考虑,比如根据自己孩子个体的心理和生理的发育程度,孩子是不是经常有下水玩的机会和兴趣,游泳池的卫生条件和化学剂是否会对孩子的身体产生影响等综合情况来决定。
美国儿科学会外伤、暴力与中毒预防委员会的现任主席盖瑞・加德纳医生针对美国儿科学会建议孩子学游泳的事情特别提醒家长:“让孩子参加游泳培训班学习游泳,对于防范孩子发生溺水可能具有一定的效果,但家长一定要清楚一点,那就是任何游泳培训班都不能保证100%的安全,而且也不能因此就取消家长对孩子安全的监管。”
加德纳医生指出:“即使是经验非常丰富的游泳运动员也有可能发生溺水,更何况是刚刚学会游泳的孩子。所以,即使你的孩子已经会游泳了,也永远不要放松你的警惕,带孩子游泳时,一刻也不能停止对孩子的安全监督。”
加德纳医生建议:如果孩子还不满5岁,带着他们在游泳池或海边玩时,一定要保证他们时刻在父母可触及的监管范围内,也就是说,必须保证他们离开父母的距离不超过一个手臂的长度,这样的距离可以让家长在发现孩子出现任何问题时,能马上做出反应。对于较大孩子的安全问题,加德纳医生也建议家长要常常留意他们的举动,尤其是几家人一起玩耍时,由于人多眼杂,很容易忽略孩子的安全问题,最好事先商量好由谁来看护孩子。
另外,如果想给孩子使用便携式或充气式的游泳池,一定不能让孩子自己待在这样的游泳池里,蓄了水后,甚至不能让孩子独自待在它的边上。因为孩子通常喜欢倚靠在游泳池边上,而充气式游泳池的池边并不牢固,一不小心孩子就会翻入水中,导致溺水。
在车里——
永远不要把孩子一个人留在车里
游泳安全并不是夏季儿童安全隐患的唯一问题,还有一个威胁着孩子健康安全的隐患也非常令人担忧,那就是单独将孩子留在车中。这样做是有可能导致孩子死亡的。
开车带着孩子出门办事,有时父母图省事,有事要下车几分钟,就把孩子留在车上了。或者匆匆忙忙下车,把孩子忘记在车里了。孩子一个人在封闭的车里,空气流通不畅。最主要的是,即使这时车外的温度并不太高,车内的温度也可以在几分钟内迅速上升,更别提炎热的夏季了。在这样的高温环境下,很容易导致车中的孩子在短时间内出现中暑,甚至死亡。
加德纳医生一再强调:“把孩子独自留在车里实在是太危险了,哪怕是短短的几分钟。这种情况一定要杜绝,特别是在这种酷暑季节,父母千万不要因顾及其他事情而忽略了孩子,任何时候都不可以把孩子单独留在车里。”
在户外——
防损伤、防虫咬
除了水里和车里的安全问题,夏天还有一些安全问题也要提醒家长,这样才能保证孩子有一个健康安全的夏天。
警惕热损伤热损伤通常是由于孩子在高温、高湿的环境中大量运动所导致的。最常见的热损伤包括三种情况:热痉挛、热衰竭和中暑。为保证孩子的健康,家长需要了解一些热损伤的相应症状,并在日常生活中注意观察孩子的表现。
保护好他的头部孩子会骑自行车或三轮车后,要及早让他们养成骑车时戴头盔的习惯,以避免骑车摔倒时头部受损伤。教给他一些安全骑车的方法,并定期检查自行车或三轮车的安全性,也能尽可能避免孩子受伤。
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第5篇
按照《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实施方案》(诸委办传〔〕50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减少各类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进取响应十九大报告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在镇党委、镇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突出重点、夯实职责、狠抓落实,最大限度排查化解各类安全隐患,及时妥善化解处置各类安全生产过程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有效遏制一般安全生产事故,推动安全生产指标持续下降,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专业行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以各分管领导为职责领导,负责所辖行业领域内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专业行业领域对应的线办作为牵头单位,负责行动具体落实工作。
(二)开展工业企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根据网格化管理原则,工业企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由镇安监站牵头。各村负责辖区内劳动用工10人以下工业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治工作。劳动用工10人以上(含10人)工业企业由镇委托安全生产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机构进行排查,经济发展办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安全隐患的整治,安监站负责制冷园区内工业企业安全隐患的整治,各村负责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安全隐患的整治。
(三)检查重点资料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三合一”现象;消防设施能否正常使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坚持通畅;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是否配备且正常使用;电器线路是否套管保护;是否存在违法储存使用危化品;员工宿舍是否贴合要求;是否存在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等。
三、工作计划
(一)基础准备阶段(8月10日前)
各村和相关线办自即日起开展底数摸排,彻底摸清应纳入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单位(含工业企业),构成备查单位(含工业企业)清册。
(二)隐患排查阶段(8月10日8月31日)
各村和相关线办要根据备查清册及实施方案,全面细致地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要求拍照记录并登记在册,构成隐患清单。劳动用工10人以上(含10人)企业由村或相关线办安排人员陪同安全生产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机构开展隐患排查,确保不遗漏。安监站负责及时将安全生产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机构排查的企业安全隐患反馈到村和相关线办。
(三)隐患整改阶段(8月10日9月30日)
各村和相关线办要根据隐患清单,自发现隐患之日起立即落实整改,按照销号制原则,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一条,销号一条,对隐患清单内的隐患整改情景要实时更新,直至全部整改完成。要求整改完成的隐患有前后比较照片,建立一单位一档。
(四)总结提升阶段(10月1日10月15日)
各村和相关线办要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归纳,构成总结报告,并制定长效机制,推动后续工作落实。总结报告在10月15日前报镇安监站备案。
(五)督查抽查阶段(8月15日10月31日)
由镇安监站牵头,抽调人员参加,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村和相关线办底数摸排、方案制定、隐患排查、隐患整改、长效机制等情景进行专项督查并通报。对督查发现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实不力、隐患整改弄虚作假等行为,将报镇党委、政府通报批评。
四、检查要点
(一)专业行业领域
由各线办对照行业分工,及时和上级主管部门对接,根据行业安全标准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二)工业企业
1.安全生产职责制。企业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职责制,企业负责人和安管员是否持有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管员证,是否和镇签订安全生产职责书,内部是否开展员工三级教育和职责书签订工作。
2.消防及疏散逃生设施。室内消火栓或消防软管正常出水并坚持压力,灭火器数量充足(到达3只100㎡)且指针未到红色区域,通道及出口的疏散指示灯和应急灯安装到位且能点亮,车间内过道是否畅通并设置隔离线,疏散楼梯及出口是否畅通,有消控室的必须有持证人员24小时值班。
3.安全操作规程和警示标志。企业主要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必须上墙,严禁烟火、有电危险和高温勿触碰及其他各类安全警示标语是否张贴到位。
4.电气线路和设备。企业内应采用标准电箱和电气开关,安装漏电保护器、空气开关和接地保护,所有线路要用阻燃套管保护,车间内不得出现裸露电线或开关,仓库区域必须安装使用防爆灯,不得使用普通照明灯。木制品、饲料、金属制品加工及喷涂场所内必须使用防爆灯、防爆电箱和防爆开关,并安装通风设备。
5.职业病危害防治。对于汽修、木制品、饲料和金属加工、机械制造等可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应每年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和员工职业病健康体检,并能供给在有效期内的危害检测报告和体检报告。
6.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企业内各种特种设备(常见如行车、叉车、电梯、锅炉、压力定型罐等)是否定期进行检验且检验报告在有效期内。气割电焊、电工、司炉工、压力容器操作员、电梯管理员、叉车驾驶员等是否能供给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证或省一级安监局下发的操作证,且操作证及时复审且在有效期内。
7.生产、仓储和住宿“三合一”。企业内生产、住宿和仓储位于同一建筑物内是为“三合一”场所,如具备改造条件的能够对生产仓储和住宿区域进行实墙隔断并设置室外金属疏散楼梯,使生产仓储区域和住宿区域均有两部独立疏散楼梯。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各村和相关线办要坚持高度职责感,扎实做好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各项工作。要深刻认识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安监站和相关线办要认真制定整治方案,时刻掌握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推动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二)精心设计,统筹安排
各村和相关线办要注重切合行业(辖区)实际,要加大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力度,对发现的各类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并确定专人跟踪督查;安监站要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对各村和相关线办上报的确实无法整改或者拒不配合整改的单位,要组织力量依法坚决予以关停或取缔。
(三)注重信息,强化总结
各村和相关线办要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党政办要组织在微信公众号、诸暨日报及诸暨新闻上进行工作信息的推送宣传工作。
(四)严肃纪律,严格问责
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第6篇
一、工作目标
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进一步完善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职责制和职责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二、排查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
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强化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
1、以道路交通、公路、桥梁为重点的交通运输领域。
2、以危险化学品为重点的工业领域。
3、建设施工领域。
4、其他各行业(领域)立足实际,确定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并切实做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各项工作。
三、治理资料与分工
各村(居)、各行业(领域)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交通运输领域:检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各项工作的推进状况,继续加大道路交通“五整顿”、“三加强”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客运车辆个性是长途客运车辆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和农用车非法载客隐患整治,从严整治超载、超限、超速和酒后、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各类运输车辆个性是营运客车、旅游车、校车安全状况等。(镇公路站、镇农机站、平川中心学校、各村(居)委会牵头)
2、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要深入排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道路运输、使用、废弃等各个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继续抓好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和监控工作;继续推进烟花爆竹专项治理,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和经营等活动。(镇安监站、平川派出所、各村(居)委会牵头)
3、建筑施工: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整治,认真排查治理起重机、吊罐、脚手架和桥梁等设施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以高层建筑、“三合一”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防范火灾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整治。(镇安监站、镇综治办、各村(居)委会牵头)
4、其他各行业(领域):各相关主管部门要牵头负责,立足实际,确定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并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各项工作。
四、隐患排查治理方式
各村(居)委会、镇直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细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监察执法、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与加强应急管理相结合,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机制、分级监控治理机制和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机制,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排查治理工作安排:
(一)各村(居)委会、镇直各有关部门组织排查(20xx.8.18-8.30)
1、动员部署(20xx.8.18-8.20)。各村(居)委会、镇直各有关部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进行安排部署。
2、组织生产经营单位自查(20xx.8.20-8.25)。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组织辖区内、行业内各企事业单位按要求开展单位内部隐患排查治理。
3、各村(居)委会、镇直各有关部门进行排查(20xx.8.25-8.30),结合各企事业单位上报的自查状况,对辖区内、行业内企业进行彻底排查,同时要对辖区内、行业内的公共基础设施的公共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二)隐患分类与管理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必须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1、各自查单位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整理,并按附件(2)、附件(3)的要求填报,并报镇政府和镇直主管部门。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如实报告镇政府和镇直各有关单位,对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要立即整改治理到位,对无法立即完成整改的,要按整改措施、职责、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要求,切实抓好整改工作。
2、各村(居)委会、镇直各主管部门结合各单位自查和排查状况,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按附件(2)、附件(3)的要求进行分类整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对各企业事业单位能自行解决的重大隐患,由镇实行挂牌督办。对解决难度较大,涉及县直部门或跨部门、跨乡镇的重大隐患,由镇政府汇总上报到县安办,县安办将对上报的重大隐患进行分析整理,提交县政府研究后交由相关部门督促整改,并视状况确定一批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三)安全隐患整改治理
加大整改力度,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严格细致、不留死角,并将其作为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的重要资料,实现常态化。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该停产整顿的绝不放过,该取缔关掉的绝不手软,该搬迁的绝不拖延,该停用的坚决停用;新装备、新工艺投入使用前,要进行严格检验和实验,确保安全可靠后方可投入运行使用。对查出的隐患,要切实做到“五到位”。要实施隐患排查信息化管理,严格执行重大隐患分级挂牌督办制度,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严厉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职责。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落实监管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村(居)委会主要领导、镇直主管部门负责人是本次工作的总负责人,要安排专门力量保证时间精力全力抓好辖区内、行业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彻底摸清安全生产隐患“家底”。
(二)明确分工。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要密切合作,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务必管安全”的原则,各司其职,确保排查工作不留死角。
(三)注重方法。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排查工作要认真、全面、系统,不仅仅要查现场隐患,更要查管理上的漏洞和制度上的缺陷:一查职责和制度落实状况,二查新技术、新设计、新装备、新工艺的运行投用检验状况,三查关键设备、场所和环节,四查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状况。
(四)严格职责。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各单位要在9月1日前向镇政府报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及《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状况表》,镇政府将适时组织综合督查或重点抽查。活动结束后镇政府将各单位完成此项工作状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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