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发展范文
城市发展范文(精选6篇)
城市发展 第1篇
《世界世界城市发展历程与中国城市发展展望》听后感
为了开拓我们的视野,促进我们进步,我院今天下午邀请了罗致刚先生为我们讲解《世界世界城市发展历程与中国城市发展展望》,我有幸参加了这个讲座,从中受益匪浅,也获得了许多启发。
罗致刚先生妙语生辉,用许多有趣鲜明的例子给我们讲解了世界城市发展的历程,列出了世界城市发展的几个过程:农业时代→工业时代→信息时代。以及城市发展的过程:城市化→集中化→全球化。纵观世界城市的发展历程,让我联想到当今中国城市的发展的一些问题。
改革开发以来,中国城市发展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变化,我国也再大力提高城市化水平,但是中国的城市化,似乎有点扭曲,可以理解为城镇化。现在的政策就是大力发展中小城镇,限制大城市的发展。这有悖于世界城市发展的规律。中国的大城市集中了全国的优势资源,吸引了大批人员涌进。应该加之以正确引导,扩展规模,从而形成城市集中化现象。而不是现在的发展小城镇,限制大城市。村村点火的局面。这样浪费了许多资源,没有做到资源整合,聚集起来发挥最大作用。
从讲座中也了解到,中国现在正在开始走城市集中化,形成京津城市带,沪宁杭城市带以及珠三角城市带。我想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建制也阻碍了中国城市集中化的发展。但我仍相信中国正在好的方面走,期待这一天的到来。
谷孟杰2011 11 03
城市发展 第2篇
相对于一、二线城市而言,台州作为三线城市,经济总量和消费人口相对有限,对于“城市综合体”的开发经验非常缺乏,并且占地面积相对较大,所涉及物业类型多、开发周期长、投入巨大、开发及商业运作难度高,同时又关系到台州中心城市区域的地标形象和区域发展,所以必须要用新的商业地产开发思维进行精心策划,以期实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和商业开发效益的最大化。
台州中心城市的城市综合体功能空间组合选择及规模,应与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及规模相适应。大型城市综合体适合经济发达的区域中心城市和省会(即一、二线城市),这些大型的城市综合体一般由高星级酒店、高档写字楼、酒店式公寓、大型综合购物中心、独立商铺及街区、市民广场及大型高尚居住社区等组成,而与地级市等三线城市相适应的城市综合体,其功能空间组合相对少一些,规模也会小一些。一般来说,酒店功能或者写字楼跟购物中心功能是城市综合体最基本的组合,但考虑到台州这个城市综合体是在一个相对人口集中度不高,且位于三个城市中间的位置,因此如何汇聚人气应该成为最关键点。
城市大事件与城市发展 第3篇
■洪再生
天津大学建筑设计规划研究总院院长, 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日本工学博士
在世界各地, 城市的发展竞争从未像今天这样激烈, “你方唱罢我登场”般迅速更迭, 更让人们对“各领风骚”的城市大事件给予了从未有过的关注。
众所周知, “城市事件”是城市政府直接主办或由其授权主办的, 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体育等大型活动, 往往依靠一定的政府资源, 具有广泛影响力的, 有助于实现城市发展目标。
所谓城市大事件, 因城市政府积极筹划和社会广泛参与而对城市发展带来深刻影响, 甚至给城市空间结构带来某些改变。大事件根据内容可分为政治、经济、文化、体育和综合等几种类型。
大事件对城市发展的积极影响
无论是博鳌亚洲论坛等政治类城市事件、财富论坛和旅游节等经济类城市事件, 还是艺术节、选美比赛等文化类城市事件、亚运会、世界杯足球赛等体育类城市事件以及世博会、奥运会等综合类城市事件, 他们在城市发展中最重要的影响就是在世界范围内成倍地放大城市知名度, 也正因如此, 才会使许多城市乐此不疲、不遗余力地积极营造各类城市事件。
城市大事件的积极影响包括:在城市营销方面, 可以塑造城市形象和提升城市知名度, 可以拓宽城市旅游市场, 可以促进城市基础设施的进一步完善, 可以带来长周期的后续效应;在提升城市竞争力方面, 城市大事件被喻为“可与19世纪工业革命相比的发动机”, 是提升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战略工具。城市事件的本质是城市触媒体, 能够“激发并维系城市发生化学反应”, 这种反应是强烈的、连锁的而且也是延续的。
大事件对城市发展的消极影响
有学者将城市大事件对城市发展的消极影响概括为“低谷效应”、“溢出效应”、“短期效应”和具有负面影响的“轰动效应”, 城市大事件也对城市发展还会产生另外一种消极影响“单一效应”。比如, 博鳌亚洲论坛使博鳌“一夜成名”, 但也因此使作为“亚洲论坛”的博鳌先入为主, 而作为“度假天堂”的博鳌反而很难获得广泛的认知与认同。
大事件对中外城市发展的不同影响
因为经济发展所处的阶段不同以及地域性和文化性方面的差异, 包括城市政府对城市大事件的承办方式、管理方式的差异, 使得城市大事件对中外城市的影响呈现出不同特点。
边际性不同:毕尔巴鄂这一西班牙的边远小镇因盖里设计的古根海姆美术馆, 吸引了许多游客纷至沓来;岐阜县作为日本并不出名的城市, 因为贝聿铭设计的MIHO美术馆, 而成为许多建筑设计专业人士“朝圣”的目的地;而建在中国历史文化名城、贝聿铭的“封山之作”苏州博物馆却没有产生如此的“边际效应”, 似乎也没有创造城市旅游的新热点。
衍生性不同:瑞士达沃斯小镇在20世纪70年代成为达沃斯论坛之前, 就已是颇有影响的具有百余年历史的旅游名镇, 法国戛纳在举办国际电影节之前就已和尼斯同为法国南部地中海的旅游胜地, 因此所谓城市大事件的产生或许可以说是因势利导、水到渠成的, 而我国目前出现的大量的“节”与“论坛”, 因其不具备衍生性的“昙花一现”就不足为奇了。
尽管如此, 城市大事件毕竟会促进城市发展, 这在中国城市中也不会例外, 只要有全方位的策划意识, 有对城市历史文脉和地域特色的深入挖掘, 未来的中国城市终将因城市事件而发生积极的改变。
对城市建设“动力导向”的思考
■金广君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常务副院长, 教授, 博士生导师
对于“城市大事件与城市发展”这个主题, 我理解主要讨论的是城市大事件作为城市发展的动力之一所发挥的作用或影响, 两者是因果关系。不同的城市大事件将给城市发展和建设带来不同的建设速度和建设效果。
地方政府推动城市建设的动力类型大体上可以分两种, 即“目标导向型”和“需求导向型”。“目标导向型”是城市为承担某项活动、完成某项任务或指令, 以一定时限为目标, 对城市进行的基础设施和空间条件的建设, 其特点是具有外在性、主观性、即时性和突发性;“需求导向型”是通过对城市的调查分析, 预测与提炼城市发展趋向或机遇、市场需求和存在问题, 根据城市发展需求有计划进行的城市建设, 其特点是内在性、客观性、前瞻性和渐进性。
如果围绕“城市大事件”这个主题词来讨论, 那么“目标导向型”的动力特指“大任务”, “需求导向型”的动力则指的是“大需求”。
“目标导向型”的“大任务”, 是城市为在某一时段承担或举办某些大事件集中进行的城市改造和建设活动, 如举办重大体育赛事、大型博览会或重大商贸活动、城市庆典活动等等。因为这些事件是非正常的城市生活或活动, 因此“大任务”对城市的发展是个“双刃剑”。它作为城市建设的“触媒”, 能加快城市建设的速度, 但是也会对日常城市生活造成一定影响和维护上的浪费。以悉尼奥林匹克中心为例, 在热闹非凡的奥运会之后, 政府每年必须拿出4 600万澳元维护这些奥运场馆。除了少数场馆能借主办大型国际体育比赛有些赢利, 其余大部分场馆都在亏损, 消极性表现得十分明显。因此, 对“目标导向型”建设动力要科学评估, 要认真研究其积极和消极的双重性, 做到短期作用和长期效果相结合, 避免城市建设的浪费和消极空间的形成。
“需求导向型”的“大需求”, 即城市一段时间内持续的需求, 是不可抗拒的客观规律, 对城市发展的影响深远, 对城市建设所起的作用是根本性的, 应该引起关注, 预先研究、准确判断, 并积极应对。比如, 目前我国城市化速度很快, 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向特大城市。值得注意的是:我国的城市化发展极不均衡, 特别是第二带“农民工”的出现, 对特大城市形成了新的社会压力, 城乡差别加剧, “城中村”增多, 城市化成本加大。面对这一必然的发展趋势, 我们应该积极研究和预测, 一方面从宏观上提出应对措施, 主动引导城市体系在结构和层次上的变化, 继续坚持“严格控制特大城市, 积极发展中小城市”方针, 促进城市体系在结构上科学、健康地发展。另一方面, 对城市内部结构、基础设施的更新改造, 要坚持“多元化战略”, 创造多样化空间和设施, 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生活需求。
综上所述, 对“城市大事件”的关注, 要关注“大任务”的双重性, 做到科学评估和建设, 长短期目标结合;更要关注“大需求”的不可抗拒性, 预先研究和积极应对, 科学地设计和更新城市, 使城市空间也能“与时俱进”, 适应社会的新发展。
大事件与城市未来发展的思索
■曹晓昕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院副总建筑师
第七建筑工作室主持建筑师
如今, 我们正处于特殊的历史时期。这是城市大发展时代, 同时也是城市大事件多发时代。
没有人能说清楚是城市的个体事件促成了城市发展, 还是城市发展引发了事件的产生, 但可以肯定的是, 城市的大事件一定在影响着城市的价值结构, 甚至是城市的未来发展趋向。例如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 2009年的济南全运会, 2010年的上海世博会, 分别以昨天、今天和明天的方式改变着举办城市本身, 事件留给城市的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物质烙印和曾经新鲜的视觉遗产, 更多的是左右了这个城市的发展走向和空间格局, 甚至是经济产业结构。在这些不同城市以及不同事件的表象背后, 城市如何应对这样的大事件, 以及如何医治这些大事所引发的城市后遗症, 恰是建筑师和规划师对于城市和建筑在社会学意义上的有益思考。
在这个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大舞台上, 资本给我们每个人、每件事制定了游戏规则。城市的发展更像是一场竞赛, 在资本制定的规则中完成自身的成长和比拼轨迹, 而“注意力经济”这个名词的不断闪现正是资本嗜血性的最好表述。叫游戏规则也罢, 叫潜规则也罢, 简而言之, 被关注才能被投资, 被投资才能得发展。于是形成的发展共识很容易将“注意”落实到打动人们的眼球上, “城市们”总是在不断策划着、制造着一个个大的、更大的事件, 因为市长们也认识到了用几个吸引眼球的房子打造了几张名片还不够, 还要制造事件, 制造把名片发出去的机会。奥运会、世博会这样的头等大事就更是机会, 而这样的机会不仅是北京和上海的机会, 也是中国向全世界群发名片的机会。奥运会、世博会甚至全运会不仅改变了北京和上海等城市中局部区域的空间结构, 也极大地拉动了投资、高新创意产业和第三产业链的发展。
然而, 我们无法估量和想象大事件在未来的几十年中对于城市各个方面的影响。因为城市不仅是大事件的发生地, 也往往是大事件的策划者和被策划者、执行者和被执行者, 一座城市的重大事件往往在很多方面难以预想地改变着这座城市, 继而引发了普遍性的中事件和小事件, 而在其中不可避免地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例如, 吸聚巨额投资的同时, 拉高了地价和房价, 使城市的主体市民的生存受到了威胁, 进而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矛盾, “楼倒倒、楼脆脆、楼歪歪”这些城市小事的热议, 电视剧《蜗居》的热播, 更是体现市民对于自身生活状态的焦虑。我认为这样的事情不是小事件, 并不是因为它是“蝴蝶效应”的放大, 关键是这些小事件和中事件的集体性发生具有了共振般的响应, 它导致的恰是巨大的非显现性事件。关注人、关心人, 尤其是城市中的弱势群体, 是我们未来城市将要做的最大的事。
2008年的陕西华南虎事件, 让人们知道了安康市和镇坪县城。前不久的曹操高陵事件让河南安阳市一夜之间成为了媒体的焦点和宠儿。这和娱乐圈有点近似, 只不过后者不管事实是否确凿还是涉嫌炒作, 而前者更像是不折不扣的绯闻。在注意力经济面前, 好像城市也明星化了, 它们拥有同一条定律:“臭名”总比无名强。于是只要留心, 我们就能发现许多城市绯闻和伪大事件被不断地制造出来, 而背后则是巨大的资本和利益推手, 城市的发展和期望被传媒畸变地左右了, 城市的自身发展规律被弱化甚至被扭曲。
城市大事件有时可以定位一个城市, 甚至影响一个城市的方方面面, 但当这样的事件被制造, 从而使城市被定位时, 城市发展却埋下了危险和隐患, 这好比绯闻制造出的明星, 一时的虚幻名气总不如“实力派”长久。
没有人能说清楚大事件造就的城市危险和隐患对于未来的破坏力, 除非我们可以穿越时空, 进入30年或是50年之后的城市生活。希望那时城市绯闻不要变成城市流言:“嘘城市出大事了!”
城市大事件的当代界定及影响
■吕斌
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
城市与区域规划系主任, 教授
城市大事件, 广义上讲, 指的是在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各个领域发生的, 对城市发展产生重要作用的关联事件, 在其所属领域具有广泛的关注度和社会参与度, 并能延续一定时间, 对国家、地区、城市的各个领域产生广泛的影响, 对城市空间结构和形态的演化产生明显的作用。广义的城市大事件包含的内容非常广泛, 所涉及的领域分为政治性事件、经济性事件、文化性事件;根据影响范围分为国际性事件、全国性事件、区域性事件、地方性事件等;根据事件的能动性可分为:主动性事件和被动性事件;从时间的延续性上看, 可分为即时性事件和长期性事件。
对狭义城市大事件的关注和研究, 始于20世纪60年代, 至今仍方兴未艾, 此类大事件的特点是以城市为承办主体、以官方形式出现且由主办国家政府不同部门、国际非政府组织承办, 对城市物质环境有实质性的影响, 其全球参与人数在百万人以上, 获得世界的广泛关注, 因此也使主办地区成为世界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和国际媒体的关注地, 并赢得很高的国际声誉。大事件是城市发展的重要机遇, 根据城市大事件产生影响的时间维度, 可将其对城市发展产生的影响分为事前影响、事中影响和事后影响的三个层面。
事前影响:作为城市发展机遇的大事件
大事件推动城市建设:大事件活动的展开, 必须依赖于城市物质空间条件的支持, 其中的专项性事件设施对于大部分申办城市来说都需要大规模新建。此外, 大事件对城市其他设施也有一定的承载要求。如事件前后接待与会者以及大量国内外游客到访所需的旅馆、餐饮等接待场所, 事件举办期间短期、大量的密集性人流所需的城市交通设施等, 除了极少数发展成熟的城市之外, 大事件的主办城市从获得举办权开始必须进行相关设施的建设, 以保证事件的顺利进行。城市为准备大事件而进行的建设具有相当规模, 涵盖城市规划设计、土地开发、基础设施建设、建筑设计等各个方面。
大事件促进城市生产:大事件在推动城市建设的过程中, 带来数亿甚至数十亿美元的资金注入, 同时也激活了城市生产活动涉及的各个环节。建筑业是这一时期发展最为迅速的行业, 大量建筑从业者涌入主办城市, 带动相关行业的发展, 建设过程中所需的大量生产资料也带动了工业的发展。
大事件协调城市生活: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城市发展的重要条件。大事件申办过程中的激烈竞争, 往往会吸引整座城市乃至国家公众的广泛关注和参与, 甚至上升至国家民族荣誉的高度。这就需要城市各阶层的充分协调, 共同进行事件的申办和筹办。社会共同目标和共同利益带来了城市生活的协调发展, 团结一体的社会各阶层为着共同的目标而协调, 常可实现常规运作不能完成的计划。
事中影响:作为城市发展活力的大事件
大事件展示城市魅力:大事件举办期间, 由于事件本身的吸引力, 城市得到媒体较高的关注度, 并以此制造强大的宣传攻势, 向世界展示自身的城市魅力。城市魅力包括城市空间表象、市民精神风貌、城市文化传统等多方面。
大事件激发城市活力:大事件举办期间, 场地附近往往是城市中最具活力的场所, 这里的活力指的是城市生活的活跃程度。大事件作为发生在城市中的大规模、非常规性事件, 具有庆典、节庆的特征。丰富多样的社会生活极大地调动了市民的热情, 感受日常生活中难以匹敌的事件特色。此外, 事件举办期间城市的生产活动亦得到促进, 以满足旅游业、服务业等方面的需求。对于城市来说, 这种非常规的事件, 极大地激发了城市的生产活动及市民生活的活力。
事后影响:作为城市发展可持续动力的大事件
大事件增加城市吸引力:曾经举办的大事件在事件之后成为城市历史的一部分, 形成城市特有的事件文化, 增强了城市的吸引力。城市吸引力包括城市物质遗产及文化特色两部分。大事件由最初的单个展馆或场馆逐渐发展成为当今的综合性展区或公园, 给城市留下了大量的物质遗产。这些建筑或场地在事件之后融入城市原有的景观体系, 补充了城市的原有功能, 有些旗舰工程甚至成为城市的新地标, 其中的场地也因举办过大事件而闻名于世。
大事件提升城市竞争力:为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必须提高城市竞争力。当代大事件投资的很大比例被用于主办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事件举办之后, 这些基础设施成为城市的场所资源之一, 包括传统意义上的公路、铁路、地铁、港口、机场等交通设施以及城市通讯系统、能源动力系统、住房储备, 文、卫、科、教机构和设施等。这些基础设施不仅提高了当地市民的生活质量, 也成为吸引国内外资本进驻城市的重要因素之一。而事件给城市带来的形象改观以及知名度的提升, 也有助于吸引文化、知识等信息资本。经历了大事件的城市政府和精英往往能够形成成熟的运作保障机制, 与市民共同激发和强化城市发展的凝聚力。
大事件相关设施事后利用:历史上, 世界各地的一些城市大事件在给城市发展带来生机的同时, 也给城市留下事后如何利用大事件及其相关设施的难题, 甚至使一部分主办大事件的城市欠下巨额债务, 影响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目前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的快速成长期, 一部分特大城市具备了主办大事件外部和内部的基本条件, 如何精明、务实地抓住城市大事件的机遇, 将是对我国城市智慧的考验。
城市大事件:发展触媒抑或生长激素
■翟辉
昆明理工大学建筑学系主任, 教授
见地工作室主持建筑师
我国城市大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 为了加快其增长、扩张的速度, 借助突发性的外力推动是一个很容易想到的方法, 因此, 城市大事件就成了热门话题。有人主张要抓住重大事件的机遇, 发挥其“发展触媒”作用, 促成城市的“质变”;有人则批评我们的城市已不遵循自然规律而发展过快, 若再施以突发性外力的话, 城市难免会像打了“生长激素”一样患上了巨人症及其他并发症。
那么, 重大事件之于城市是“发展触媒”还是“生长激素”呢?我们还是先看看“触媒”和“激素”的相关释义。触媒即"催化剂”, 作用是为了改变某些化学进程的速率, 以达到想要的结果。触媒作用主要表现为新元素改善了其周围的元素, 正面性的触媒可以提升现存元素的价值或进行有利的转换而不损坏其环境的内涵。发展触媒是自组织发展的重要促进因素, 如韦恩奥图所说, “城市触媒是城市塑造的元素, 反过来可以促进城市持续与渐进的发展”, 城市就像一个生命有机体, 利用开放与触媒的作用, 在加速发展与动态调整过程中可以逐步形成自我组织的生长与调整。
激素是一种内分泌物质, 藉由血液运输可传送到身体各处, 与目标细胞上的特定受器结合后, 形成激素-受器复合体, 产生后续的生理作用, 适量的激素可以对机体的代谢、生长发育等生命活动起着重要的生理调节作用。激素既不能添加成分, 也不能提供能量, 仅仅是传递生物信息的“信使”;血中的激素浓度虽低, 但作用却非常明显, 维持激素浓度相对的稳定, 对发挥激素的正常调节作用极为重要;当多种激素共同参与某一生理活动的调节时, 激素与激素之间往往存在着协同或拮抗作用;有的激素本身并不能直接产生生理效应, 然而其存在可使另一种激素的作用明显增强。
生长激素具有合成代谢作用, 促进生长。外源性生长激素的过量使用, 会引起人体产生对生长激素的抗体反应, 从而影响内源性生长激素的活性及导致激素分泌紊乱, 其潜在的长期的副作用是不可逆的, 甚至是致命的。对发育期儿童来说, 过量的外源性生长激素会导致巨人症。环境激素指存在于生物机体之外的激素, 虽具有激素功能, 但与人体内生激素在结构上有很大的差别, 它们一旦进入人体的目标细胞, 即与内生激素竞争激素受体, 形成环境激素-受器复合体, 从而改变细胞功能。
城市的发展无法由任何人控制, 因此说“城市是人为的自然系统”。城市的发展演变是在各种“触媒”的作用下发生的, 城市大事件可以成为城市发展的强力“催化剂”, 利用得好能够带动和刺激城市的建设与复兴, 促使城市结构进行持续、科学和渐进的改革。当然, 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并非所有的触媒反应都相同且都是正面的。如果我们总是希望城市大事件在短期内促使城市形成迅速的飞跃、实现“跨越式”的“大发展”的话, 也许“催化”作用并不能奏效, 而是要使用、甚至过量地使用“生长激素”和“环境激素”。
城市大事件是城市重要的“发展触媒”, 但要尽力避免其可能的“负面催化”。对于发育不良的城市而言, 大事件也可能成为其发展的“生长激素”, 要特别注意“外源性激素”对城市“内源性激素”的可能影响, 避免过度“催长”带来的不可逆副作用;同时, 我们更要警惕那些非内需大事件变为“环境激素”与内生激素竞争激素受体从而使得城市有机体的“内分泌系统”强遭干扰和破坏。
综上所述, 重大事件之于城市, 应是“发展触媒”而非“生长激素”, 而不管是“触媒”还是“激素”, 都应该遵循城市的科学发展规律, 尽力做到适人、适地和适时的“适度”。千万别让短期的大事件“偷走”我们城市长期的未来!
城市水利与城市发展 第4篇
城市水利指为解决城市防洪、供水、排水、以及处理城市的废水等所进行的水利工作。城市水利问题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和城市交通、能源一样与城市的建设、发展息息相关,城市水利完善与否也反映了一个城市的整体素质和现代化水平。发达国家在各自经济的高速发展阶段都曾不同程度地遭遇过这一问题,并为之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和巨额的治理费用。我国在城市化进程中水利工程问题更多更复杂。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造成了城市与水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在快速发展的城市建设中,城市水利建设速度相对滞后,因此引发的问题日趋严峻,如人类过分改造自然后,水文条件的变化使城市的防洪排涝压力增大;城市人口的增多使水资源紧缺和水环境质量下降;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使人类对于城市环境改善的要求提高等。城市作为一个国家和地区的核心,集中了政治、经济、文化,尤其在科学技术相对发达的今天,城市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举足轻重。水利作为国家的基础产业,理应顺应时代发展的需求,加快城市水利工作的步伐。只有这样,才能使水利真正地服务于国计民生,与社会进步相匹配。
一、城市水利的功能
1、防洪排涝
城市水利要通过工程与非工程措施,使城市减少或免除洪水威胁,使城市经济和整个社会的发展获得安全保障,像北京的永定河大堤,郑州的黄河大堤,广州的北江大堤以及城市排水系统与排洪河道都是属于这一功能。
2、供水功能
城市水利要保证城市各方面的用水需求,包括工业用水、近郊农业灌溉用水、居民生活用水、城市环境用水、商业和公共事业用水,为了满足城市多方面用水需求,城市水源工程的开发建设就日益显得重要。水资源紧缺的地区甚至需要修建远距离调水工程,如供天津用水的引滦济津工程;山东省的引黄济青工程;以及正在建设中的南水北调东线、中线、西线工程。上述这些工程都是为了实现供水功能。
3、交通功能
城市水利应当使有水运条件的城市恢复和发展当地的水运资源优势。这对于沿江、河、湖、海建设的城市具有重要意义,运河两岸的城市、大型灌渠、跨流域调水的干渠所途径的城市也应因势利导,充分开发其水运功能,在规划布局上体现一水多用的特点。水运具有成本低、安全性高、货运量大、综合效益多等诸多优越性,象美国、德国、俄罗斯等发达国家,虽然空中和陆地运输工具已十分发达,但水运依然很兴旺,因水运自身独有的特点带来的优势使其不会被航空、铁路、公路的发展而淘汰。
4、美化环境
环境改造是城市水利在社会文明进程中日益显得很重要的一项功能,几乎所有著名的风景优美的城市,都会有一些优美的水体作为依托,城市发展的历史表明,没有良好水资源的城市,不可能是一个高质量环境的美丽城市。大城市的建设往往都会依托良好的水环境资源,或者是辅以人工措施兴建一些湖泊、池塘,开挖一些河道沟渠。城市水利的环境美化功能还包括如何依照当地水体特点来布置街道与城区建筑,特别是沿河两岸的建筑,合理利用河岸工程,规划安全舒适的河岸街道,有效地、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河岸土地资源,使安全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有机结合。
5、综合管理
城市水利不仅是一个“硬”概念,同时也是一个“软”概念。它的功能不仅指各种工程,还包括城市的水规划和水管理问题,城市水利的“软”功能应当说是要控制、协调、促进它的各项“硬”功能。
二、城市水利面临问题
城市水问题的产生,是自然与社会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每一座城市所处的地理环境不同,城市规模、结构、功能、政治经济地位以及城市发展阶段不同等等,决定了各个城市所面临的水问题的明显差异。在城市发展过程中,一方面水资源合理配置、水环境保护治理与水灾害防御控制的要求不断提高,另一方面多数城市由于对具有公益性质的城市水利基础研究不够,投入不足,社会上大量存在的过分追求局部与眼前利益的短期行为等还在使矛盾不断激化。从基本国情出发,我国绝大多数城市尚不具备短期内以高投入克服城市化进程中水危机的实力。因此,城市水利的发展是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是抓好几个“形象工程”就可以解决问题的。对既是资源、又是环境要素、也是致灾因子的水来说,必须要统筹规划、综合治理,将发展与治理密切结合起来,将水资源的合理配置、水灾害防御与水环境治理一起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建立相对稳定的、与城市经济发展按比例同步增长的投入机制,同时加强法制教育,尽力遏制城市发展引起水灾害与水污染风险加重的趋势。
三、未来城市水利发展
城市水利的发展必将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经历从防洪、供水到水环境、水生态、水景观等工作重点的转变。每一个阶段都标志着水利工作时代背景的变化和人类对于水利发展需求的提高。未来城市水利工作的侧重点宜包含如下内容:
1、工作理念和工作方式的进一步转变。在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总方针下,进一步完善工作思路、经营策略、融资渠道、运作模式等。
2、建设高水平的水利科技人才队伍。要求他们是具有崭新的工作思路、掌握多门学科的复合型人才。
3、在保证城市安全和城市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工作重点向“重返自然”的生态景观方向过渡。未来社会,人们更加注重周围环境质量的改善,故水利工作将以建立人水和谐、生态友好、环境优良、景观亮丽、文化气息浓厚的城市作为工作的目标,从而与城市各个部门(城市规划、土地管理、林业、建筑、交通、园林、文化)的关系更为密切。
4、力争在满足人类自身利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自然界的干扰。可持续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等理念将在具体的工作中得到淋漓尽致的体现。人类需要在未来的工作中更加积极地探索水系运动的规律,在为河流提供和创造更多的生存空间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合理地规划和利用。
5、雨水利用、中水回用、海水淡化利用等是解决水资源短缺的重要手段,将成为未来城市水资源的补充。
6、 高科技的广泛运用将为城市水利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7、水利经济的内涵将更为广泛,包括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生态效益、景观效益、社会效益等。
8、水文化将成为城市水利的深刻内涵。没有文化的河流是缺乏深度和内涵的,没有文化的城市是空洞的,是不能长久的。因此,水文化底蕴的挖掘将成为未来城市水利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城市发展应先发展文化 第5篇
谢谢主席,大家好。首先让我们来对概念进行清晰的界定。城市,及人口密集、工商业发达的地方,具有一定的文化基础和经济基础。文化、则是指人类在社会历史实践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我们今天所讨论的是,在城市发展中,应该先把文化还是经济放在发展的首要位置。针对该问题,我方认为,文化作为城市的历史起源,作为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的导向和城市未来发展趋势的迫切需求,城市发展应先发展文化。
首先,文化是城市发展的历史起源决定了城市发展要先发展文化。世界上最早的城市出现在四大文明古国之一的埃及,孕育在文化的氛围中。城市的产生就是在人类形成聚居地之后不断地满足人类更高的文明追求,从而反过来促进城市的发展。古老的埃及城市卡洪,正是因为在奴隶社会的文化熏陶之下才有了等级之分的城市布局和经济发展。所以,从城市的历史渊源上看,文化的需求和氛围才是城市发展的起点,才是城市发展的根本动力。
其次,文化是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的导向,所以城市发展要先发展文化。文化发展对城市发展以及社会发展的导向作用决定了城市发展只有依靠文化的支撑和引导才能更加科学,更加可持续,更加符合人类的需求。文化肩负着指导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相处的使命,承担着支撑和引领人类前进与发展不再盲目、心灵有寄托、思潮与行为不再错乱、社会区域和谐的职责。欧洲中世纪涌现的人文主义关怀思潮催生了一大批浪漫主义城市的产生和发展,正是因为有这样一种正确并且深厚的文化动力在,所以才使得这批城市如巴黎、佛罗伦萨等在今天依然熠熠生辉,魅力不减当年。所以,用文化来指导城市发展方向,用文化来引领城市规划,才能使城市的发展绵绵不止于今日。
最后,文化对于城市未来的发展趋势具有极强的迫切性,所以决定了城市发展应先发展文化。如今,越来越多的城市已经成为一个模式里刻画出来的钢筋水泥模型,僵硬刻板、毫无特色的城市形象成为城市发展过程中巨大的败笔。所以在这种时代背景下,就必须先发展文化来突出城市特色来彰显城市的个性。文化是城市的灵魂和精髓,是城市居民的印记和性格,只有先发展文化,才能让城市在未来的发展中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我们的愿景是,每当我们到达一座城市,迎面而来的不是千篇一律的建筑,而是扎根于城市深处的文化底蕴和始终不绝的文化气息。所以,我们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才迫切的提出“文化命题”,提出当代的中国最迫切的是文化建设。所以,立足当下,只有先发展文化才能够城市特色绵延不绝,城市的发展生生不息,民族的力量厚积薄发。
城市发展 第6篇
摘要
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城市化进程表明,人口的转移和集中只是城市化的表现形式;经济活动的集聚是城市化的主要内容;社会经济结构的转变则是城市化的实质与核心。面对经济全球化日益加强的趋势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推进中国的城市化进程,需要我们正确把握市场和政府的职能作用。而且,在城市化的道路选择过程中,不仅要注重城市“量”的扩张而且要强调城市“质”的提升,我国多年来以小城镇发展为主的城市化模式所造成的小城镇“有城无市”现象以及耕地资源的粗放使用、环境问题恶化等问题应引起理论界和有关部门的重视。
关键词
城市化
本质
小城镇
道路
市场机制
随着信息化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已越来越成为人类社会生活和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然而在我国却不仅存在着城市化水平不高、现有城市质量较低等城市化与工业化发展不协调的问题,而且人们在城市化本质的理解、推进城市化进程的机制选择以及在对城市化发展道路的认识等问题上还存在着相当大的分歧与差异。本文在对城市化内涵与本质的界定基础上,试图探析我国城市化过程中的路径选择问题。
一、城市化的内涵与本质
城市一词,由“城”和“市”所组成。而众所周知,在我国古代汉语中,“城”指的是围绕人群聚落而修筑起来的环形墙壁,是指一种防御性的构筑物;“市”则是指人们进行物品交易的场所。在“城”与“市”相结合所产生的新概念“城市”一词中,“城”是城市的外形界定,“市”则是城市的核心内容,换言之,城市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城市能产生聚集经济的功效。
至于“城市化”一词,最早出现在1867年西班牙工程师A.Serda的著作《城市化基本原理》中①,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城市化”的概念被引入我国。1983年,我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主持了题为“若干经济较发达地区城市化途径和发展小城镇的技术经济政策” 的研究课题,该课题曾对“城市化”这一概念的内涵作了初步的界定②。指出城市化是一个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出现的历史发展过程,是全球性的社会现象,这种现象突出表现为农业人口向非农业人口、乡村人口向城市人口的转化与聚集。然而,人口的聚集以及由此而形成了城市数量的增加和城市规模的扩大,是不是城市化的全部内涵?换言之,一国城市化程度是否只是通过该国城市人口所占比重这一指标来衡量即可?我们认为答案是否定的。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城市化的进程中我们不难看出,“人口的转移和人口的集中”只是城市化的表现形式或重要前提;而“经济活动的集聚”则是城市化的主要内容;“社会经济结构的转变”才是城市化的实质与核心。
第一,城市化与人口集中。城市化首先必须表现为一个人口的大规模迁移和集中的过程,具体说就是表现为农村人口转变为城市人口的过程,或者说表现为一国人口从平面无限分散向有限空间集聚的过程。而这种人口向城市的集中,是一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而自发形成的、且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过程,是农村的强大“推力”和城市强大“拉力”共同作用的必然结果。从农村的“推力”来说,推动农业人口转移的主要力量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农业劳动人口迅速增加和农业中主要生产要素土地资源有限性的矛盾迫使农业人口向农业以外的产业部门转移;二是农产品收入弹性较低的现实促使农业劳动者向非农产业转移。从城市的“拉力”来说,城市经济的发展,经济规模的扩大,特别是城市第三产业的发展等所带来的较高的收入水平、更加方便和舒适的城市生活等无不极大地吸引着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农业人口向城市的迁移。
第二,城市化与“经济活动的集聚”。尽管人口迁移是城 市化过程中的一个必然现象,但是它却不是城市化的主要内容,作为城市化,必然还是一个经济活动和资源要素集聚的过程。因为随着人口集中于城市,经济活动也显然应该集聚于城市之中。这种经济活动的集聚,主要表现为:一是要素的集聚,无论是人力资本,还是物质资本,都会不断地集聚于城市;二是生产的集聚,生产的集聚首先表现为第二产业的集聚,随后表现为第三产业的集聚;三是交换的集聚,这是因为城市不仅能为人们的交换提供功能完备的市场体系和交换所需的各种中介服务机构,而且还能提供交换所需的便利的交通条件和灵通的信息条件;四是消费的集聚,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和交换集聚,必然使消费活动集聚。集中消费与分散消费相比有着本质的不同。主要表现为集中消费不仅能促成消费潮流的产生,从而形成消费方式社会化的效应;而且具有降低消费成本的功效;此外,集中消费还能创造出分散消费所不能创造的新产业,例如啤酒及饮料产业、面包、食品加工业、快餐餐饮业、超市、平价购物商业以及教育、文化、娱乐、健身、保健等产业。
第三,城市化与社会经济结构的转变。不管是人口的集聚,还是经济活动的集聚,城市化的本质是通过追求聚集效应而改变社会经济结构和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最终实现城市现代化,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具体说,首先,城市化有利于推动农业生产的发展。在城市化过程中,随着大量的农业劳动力不断进入城市,一方面,农村土地的使用日益集中,农业的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加上生产技术和劳动工具的发展,农业生产力将大为提高;另一方面,随着城市的扩大、城市人口的增加以及城市人口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农副产品的需求也随之增长,由此刺激着农业生产的进一步发展。其次,城市化必然带动工业化的发展。人口向城市的聚集,一方面扩大了城市消费市场的规模,扩大了对工业制成品的需求,而这种市场的扩大,必然刺激日用工业品和耐用消费品的生产;另一方面,农业的发展和农业生产力的提高,不仅满足了城市生活必需品的需要,而且为工业的发展提供了劳动力资源,因为众多的城市人口拥有不同的生产技能,为不同企业招收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提供了多种选择。第三,城市化促进了商业、金融、贸易等第三产业的兴起。城市作为聚集的中心,在劳动技术、资金、交通运输、通信设施、市场容量、人力资源以及居住条件等方面,比周围地区拥有更多的优势,这就使得生产活动不断向城市聚集,从而产生聚集的规模效应和经济效益。人口的聚集为第三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可能,而经济活动聚集所带来的规模生产活动产生了对供电、供水、公路、铁路、通讯等基础服务设施的需求,为第三产业的兴起提供了必要条件。最后,城市化在带动农业与工业发展、促使产品的种类与数量大大增加从而丰富城市居民物质生活的同时,通过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极大地带动了科学、文化、娱乐、教育等设施的建设,丰富了城市居民的精神生活,物质、精神两方面的丰富也就意味着人民的总体生活水平得到了提高。
二、我国城市化的道路选择及小城镇发展过程中的问题
尽管1989年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所颁布实施的《城市规划法》第四条明确规定,我国在城市化发展道路上实行“严格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和小城市”的方针,但多年来理论界在我国城市化道路的选择问题上却观点不一,归结起来主要有四种观点:一是“大城市为主论”;二是“中等城市为主论”;三是“小城镇为主论”;四是“大中小城市多元发展论”。尤其是在1998年中央提出了“小城镇,大战略” 的城市化发展战略后,理论界仍没有放弃对我国城市化道路选择问题的争论。
从实践发展来看,近二十年来,我国小城镇的发展在推进我国城市化进程方面确实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如到1998年底,我国拥有城市671个,但建制镇却达到了18925个,城市和城镇分别比1978年增加了2.48倍和7.71倍。然而我们不能不看到的事实是,一方面,我国城市的现代化程度及城镇居民的生活质量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另一方面,我国沿海地区特大城市通过设置各类开发区,已使城市用地规模进一步扩大,有的甚至超过了老城区的用地规模,这显然表明,“控制大城市规模”的方针在我国城市化过程中并未得到切实而有效的贯彻执行!
城市化的实质既然是通过追求集聚效益来变革社会经济结构,那么我们的城市化发展模式就应该以效益为标准,而不能单单以规模为标准,只要集中带来的效益大于它带来的弊病,城市的规模就应该扩大,在城市化发展过程中没有必要人为地设定规模标准。实践证明,同小城市特别是小城镇相比,大城市的经济结构更完善、市场发育更成熟、技术力量更雄厚,在资金、人才、信息、交通、市场、管理、效率等方面,城市比起小城镇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事实上,世界城市化发展过程中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大城市的超前增长。大城市超前优先增长规律的具体表现是,在城市化的发展进程中,50万人以上的城市数量及规模增长迅速。如有关资料显示,英、美、日、韩等国,百万以上的城市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重分别是23%、39%、37%和52%,而我国却只有6%;美国3/4的制造业和服务业聚集在大都市区,日本80%的经济总量集中在东京、名古屋和大阪三大都市圈。大城市之所以在发达国家的经济生活中占据如此重要的地位,主要原因正在于大城市具有重大的规模经济优势。国际经验表明,规模较大的城市会产生明显的聚集效应,从而带来较高的规模效益、较多的就业机会和较大的经济扩散效应。而且据有关专家分析,人口在10万-100万之间的城市都有正的规模经济效益,而100-400万人之间的城市规模净收益为最佳,只有当人口超过1000万人后,城市规模经济效益才呈现明显的负值状况。由此看来,我国现有城市仍有相当大的发展潜力,强行控制城市规模的扩大只会有碍城市的健康发展。此外,追求集聚效益的最终目的是要实现城市的现代化,使居民的生活得到改善,也就是说要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因此,在城市化道路选择过程中,除了要考虑城市人口比重、城市总体数量等因素外,还应考虑到诸如环境质量、收入和劳动生产率水平、住房条件、服务设施、工作生活质量、教育程度、社会安全、福利水平等等问题。这样才能保证我国的城市化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才能保证国家和人民是城市化进程中的真正受益者。
三、政府在推进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作用
我国几十年来的城市化实践在很大程度上说明,阻碍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最大阻碍在于过多的人为的行政干预。50年代末到80年代初期,在计划经济体制的背景下,我国走的是一条人为或主观控制城市化进程的曲折道路。出于政治上的考虑,我国采取了一种“以行政手段干预人口迁移”的人为控制城市化发展的政策,时而我们超高速地发展城市化,时而又力图抑制城市化的发展。例如,“一五”时期和“三年大跃进”时期,我国的城市化发展速度就非常惊人,从1949年到1957年,我国城镇化率从10.6%迅速增长到15.39%;1958年到1960年城镇化率更是从16.25%“爆发式”地增长到19.75%。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1961-1965年又大量精简城市人口,使城市化率大幅度下降到1965年的17.74%。“文革”时期,大批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和干部下放,使城市化率进一步地从期初的17.86%下降到期末的17.34%。政策的频繁变化,极大地阻碍了我国城市化的健康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虽然我们确立了市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目标,而且在相当多的领域我们也确实推动了市场机制的建立,充分发挥了“价格”杠杆对资源的配置和优化组合的作用,市场经济在我国获得了异常迅猛的发展。但是毋容置疑,在城市化这一重要领域,我们仍然没有从根本上摆脱传统体制的影响,计划经济时期所形成的“城市发展观”对一些理论研究者、城市居民乃至政府工作人员仍有相当的影响,以至于他们或主张通过各种途径来限制农业人口进入城市,或在城市建设与发展中仍排斥市场机制的作用,力图通过政府部门的“自上而下”的行政发动方式来促使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就地转化为城镇,从而实现农村地区的城市(城镇)化。行政因素在城市规模确定、城乡要素流动和城市化道路选择等方面的渗透,使得市场很难真正发挥配置资源的作用。本文认为,在经济全球化趋势日益强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确立的背景下,加快我国城市化的步伐,必须要正确地认识城市化进程中市场和政府的关系,明确各自的功能和作用一方面,城市的规模、要素的流动特别是人口的迁移应该由市场决定,而不能通过行政方式进行人为的限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或价格是资源配置的基本手段,人们的经济行为主要由市场或利益来调节引导。作为城市化主要表现形式的人口转移实际上应该是社会经济资源由低效率的农村向高效率的城市进行转移和聚集的过程,这一过程的实质是资源的重新配置过程,很显然它主要应该由市场来决定。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城市有不同的迁入成本和迁入收益,农民是否或能否迁入城市、迁入什么样的城市,市场利益机制会给出一个理性的选择。具体来说就是由农业人口对迁入不同城市的成本付出和预期收益等进行比较来决定,只要迁移收益大于迁移成本,那么,流入这个城市的人口和劳动力自然会增加,城市的规模也就会扩大;反之,如果包括城市生活费用在内的各项迁移成本(如消费品与服务的价格)过高、而城市生活的预期收益(如劳动收入)并不明显,则较低的迁移净收益必然会对进城民工起着直接的调节或制约作用。而这一调节的实质是市场内在机制即产品(或服务)市场和要素(劳动)市场上的价格在发挥着作用。那种以为“一旦放弃对进城人口的干预和限制,就会引发难以收拾的城市人口膨胀,从而加剧城市原本存在的就业难题”的观点,从深层上说是对市场内在机制与价格杠杆的轻视和不信任,而从另一方面来说则是对计划经济体制下盛行的行政干预手段的迷信;最终结果必然是妨碍我国市场化程度的提高、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尽快实现。
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市场在城市化过程中的作用并不意味着政府的不作为和完全退出。从政府角度而言,由于城市发展本身就意味着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增加和扩大,或者说,城市的形成在很大意义上就是属于“公共物品”的供给范畴,因此,城市化本身又显然离不开政府的作用或介入,需要政府进行合理的组织与规划以保证城市朝着健康而有序的方向发展。具体说,在城市发展问题上,政府应该集中力量搞好“城市的经营”(如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加强各种公共设施的建设,关注环境的综合治理;并进行文教、卫生、社会福利事业等公共事业的运营管理,从而为农民进城提供各种必需的物质基础与条件。特别地,城市政府在市场配置各种要素资源的基础上,应该通过对经济秩序的有效管理为城市的生存和发展、城市内部各利益主体的公平竞争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必须达成的一个共识是:市场在自发调节人口迁移的过程中,只要城市发展没有出现明显的规模不经济效应,那么即便人口流动给城市带来了诸如交通、住房、医疗、教育、就业、社会治安等方面的压力,作为政府首先想到的也不应该是如何控制人口流动,而是如何通过增加上述“公共产品”的供给来尽可能地满足进城人口的需要,从而推动城市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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