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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

来源:火烈鸟作者:开心麻花2025-12-201

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精选12篇)

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 第1篇

科学通过长期的发展, 已经建立起比较成熟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机制, 伦理并不具有像科学那样的客观性、共同性。从科学的评价标准来看, 哥白尼提出日心说是对地心说的革命, 是科学的巨大进步;但从中世纪欧洲的伦理观念来看, 却违背了《圣经》的教义, 不适当的伦理标准阻碍了科学的进步。伦理的这种保守性、稳定性、滞后性与科学的进取性、快速发展性形成鲜明的对照。科学促进伦理的变革, 使伦理更好地适应科学和时代的需要;伦理引导科学的进步, 使科学更好地为人类造福。科学界也有人担心伦理的规范和引导会不会背离“科学自由”的原则, 但实践充分表明, 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必要的适当的伦理规范非但没有背离科学自由的原则, 反而促进了科学顺利健康的发展。

2 关于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关系的理论研究

古今中外的学者对此提出了许多看法, 总结为以下四种观点:

(1) 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等同论。这种观点认为, 知识就是道德, 道德也是知识, 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本身就是道德行为, 反之, 愚昧无知或盲目迷信是与道德无缘的。古希腊学者苏格拉底, 是第一个把知识与德行统一起来的人。他认为, “知识包括了一切的善”, 美德作为一种善, 属于知识的范畴。知识使人变得明智、就会有美德, 相反愚昧无知是导致恶行的根源。

(2) 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相斥论。这种观点认为, 科学技术发展不仅不能带来道德进步, 反而导致道德退步, 因此, 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是水火不相容、互相排斥的。我国古代思想家老子认为, “智慧出, 有大伪”、“为学日益, 为道日损”, 只有“绝巧弃利”、“见素抱朴、少私寡欲”, 才能保持道德的纯洁性。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启蒙思想家卢梭, 在著名的《科学和艺术的发展是败坏了风俗还是净化了风俗》一文中, 悲观地预言:“科学与艺术日益进步, 可是人类变得越来越坏了”, “随着科学和艺术的光芒在我们的天边上升起, 德行也就消逝了。”特别是当前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 道德堕落的现象遍及社会各个角落, 一些学者认为“道德崩溃”是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的必然产物。他们甚至主张停止科学技术的发展, 拯救道德危机, 陷入了道德决定论的误区。

(3) 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无关论。这种观点认为, 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分属两个不同的领域, 它们有各自的研究对象和社会作用, 从来也不相遇, 永远也不会发生冲突”, 是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英国思想家休谟把知识和科学分为“事实的知识”、“价值的知识”和“物理科学”、“精神科学”, 认为道德价值观念来自趋乐避苦的情感, 理性对道德价值无能为力。德国哲学家康德也认为, 科学的王国与正义的王国是不交叉的。现代西方新实证主义伦理学派代表人物维特根斯坦、卡尔纳普等人也认为道德不存在对错、真伪的问题, 科学也没有善恶之分。

(4) 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善恶并进论。这种观点认为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既非等同, 亦非排斥, 更不是无关的, 而是善恶并进的, 科学技术发展既能促进伦理道德进步, 也能导致道德退步。我国近代思想家章太炎认为, 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 但是人们的物质生活与道德思想却非完全直线发展, 是苦乐并进、善恶兼行的。皮埃尔居里和玛丽居里夫妇表达了同样的观点, 他们既认定人类由新发现得到的利益将会比害处多, 但又有些忧心忡忡。后来, 爱因斯坦、维纳等人也同样表示了这种忧虑。这表现出科学家对科学技术社会后果的关注和他们的高度社会责任感。

当我们运用马克思主义科学技术观和辩证唯物主义原理, 分析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之间的关系, 我们看到两者之间既不是等同的, 又不是相斥的, 更不是不相干的。

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①科学知识是对客观世界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 而道德作为人们行为规范和准则, 是对人与人之间伦理关系的反映。它们分属于不同的认识领域, 因而社会作用不同。科学用于指导人们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 而道德用于调节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但两者又是密切联系的, 都是对客观实际的正确反映, 统一于真善美的追求之中;②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也是辩证统一的, 从根本上来说, 科学技术的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对于伦理道德的发展也是同样具有革命意义的推动力量, 表现为科学技术的发展, 决定了人类道德前进的基本趋势, 促进了新的道德规范的形成, 深化了人们的道德认识、更新了人们的道德观念等等。同时进步的社会伦理道德, 对科学技术的发展也发挥了重要的精神动力和和文化支撑作用。两者相互制约、相互作用, 推动社会向前发展。

因为受到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其它因素和中间环节的影响和作用, 因此相互作用关系不是单向的、直线式的, 而是曲折的、复杂的。

3 目前科学技术发展与伦理冲突表现

(1) 当代科技发展引发的伦理冲突具有深层次的影响。

例如克隆技术, 克隆技术的诞生将使人类能够操纵基因, 打破种属的界限, 人类可以改变物种的基因构成和机能, 但是从伦理道德角度来看, 克隆人将干预人类自然发展, 改变人类亲缘关系, 打破人类生育概念和传统生育模式。这些冲突比曾经生命技术带来的冲突更加严重和深刻。

(2) 当代科技发展引发的伦理道德冲突涉及领域更加广泛。

例如, 安乐死、人工受精等研究带来的生命伦理问题;网络技术带来的网络伦理问题, 利用网络的虚拟、无序、开放等特征导致的网络犯罪, 网络侵犯等;核能、核武器的和平利用引发的伦理问题等等。

(3) 当代科技发展引发的冲突更加直接, 更加尖锐。

例如, 高科技应用导致的生态环境污染问题, 克隆技术引发的人类身份确定问题, 核能的开发引发的安全以及世界和平问题, 这都是直接关系到人类生存和发展最基本也是最关键的问题。

4 协调发展科学技术与道德伦理

为缓解上述的科学技术与伦理冲突主要提出了以下三个方面的对策:

(1) 强化社会伦理责任, 克服科学技术的负面效应。

强化社会伦理责任, 包括科技工作者、政府以及社会等多方面的伦理责任。现代科学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多是受政府、企业集团和组织资助的, 也就是说, 科技工作者成为社会职业角色, 科学已不再纯粹是为了探索自然奥秘, 它成了满足社会经济、政治等需要的一种工具, 更直接地为科研活动的组织者和赞助者 (政府和企业) 服务。科技工作者一方面以发现和发明造福人类, 另一方面又无法摆脱政治和军事控制。无论从研究手段还是从研究目的来看, 科学家的行为时刻处在社会各阶层的关注之下, 受制于社会的普遍道德规范和标准。科技伦理和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 不仅仅是个人层面的道德行为和价值观念的问题, 而且事关整个社会的道德取向和价值规范, 事关整个社会的发展前途。这就要求科学家在科学研究中, 不仅要坚持求真务实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的科学精神, 客观公正地提交科研成果, 更应该对某项即将诞生的科研成果所带来的社会后果进行充分评估, 向公众说明其科技成果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 公众应当享有广泛的知情权。

虽然由于科技风险的不可避免性, 科学家难于对其科研成果的负面效应有完全的预见性, 但科学家应尽可能考虑到其成果的应用可能造成的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负面影响。科学家还必须坚持公众利益优先的原则, 以人类的幸福和世界的和平为科学研究的根本出发点, 关心人类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2) 更新观念, 包括科学发展观, 文化观等。

传统科技发展观既割裂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的关系, 同时又割裂了科技与社会、自然紧密的互动关系, 其结果必然导致传统科技发展观的狭隘性, 要么相对孤立地只是从科学系统内部“为科学而科学”要么只注重科技对经济发展的动力作用而“为经济而科技”, 从而纵容了科技负效应的日益膨胀, 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恶果。

为此, 我们必须树立“以人为本、创新跨越、竞争合作、持续发展”的新科技发展观。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①确立以人为本的价值中轴, 在此基础上探索真理。科学是一种对真理的追求活动, 在其活动过程中正确处理理性与情感, 功利与审美的关系。②对高科技的应用进行人本主义的规约。这样既可以克服科技双刃剑的特征, 最大限度地遏制其负效应的作用, 又可以从根本上消除科技对人性的挤压。

新文化观就是把人文文化与科学文化相结合的大文化观。也就是说要在现代科技发展过程中注入人文关怀, 即以人为本。在科技理论中, 同样蕴含着逻辑的、直觉的、价值的、审美的、道德的、信仰的因素, 科技成果无法超越认识论和价值论的前提。为此, 要探究有利于科技健康发展的社会总体精神, 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新文化观。这种新文化观体现了科技中的人性、人道、人生等的人文指向和尺度蕴含, 表达了人的情感世界, 它为高科技的健康运行提供了指导。

(3) 建立完善法律机制。

保持科技与道德协调发展在科学技术的发展中要进行两项立法:①立法律之“法”, 即行政立法;②立道德之“法”, 即自我立法。法律是强制性的规范, 约束人们应该做什么, 不该做什么;道德则是非强制性的规范, 也是一种立法, 以人类特有的内驱力的激励, 达到自我觉醒和自我约束。道德和法律, 一是“自律”, 二是“他律”, 二者缺一不可。

法律侧重在于惩恶, 而道德侧重于劝善, 防患于未然。从事科技活动的专家, 违规或失范的行为大多不属于法律管辖的范围, 要靠本人的自省自律和公众舆论的谴责去克服、防止和净化。但我们看到, 由于道德规范的非强制性, 它只能解决人们在科技活动中应该做什么, 不应该做什么, 应该怎么做, 不应该怎么做的问题, 当有人偏要反其道而行时, 其规范就会显得苍白无力了。如随着人类基因组计划的完成, 基因技术必然给人类带来更大的福利, 但是, 也必然有人以基因技术为恶:如根据基因组工程学, 达到治病的目的, 也可以利用此技术使人致病, 更有甚者, 有些国家正准备或正在研制基因武器, 如果使用这种武器必然产生可怕的后果。像这类问题仅靠道德是解决不了的。道德的下限就是法律, 当道德的力量不足以律己或律人时, 就不得不依靠法律的威严, 通过立法禁止。

总之, 科技道德与科技法制都是规范和调节科技活动的手段和机制, 法制是通过法律制度, 以强制手段来约束人们的行为;道德则通过道德教育和舆论教育手段, 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来影响和提高人们的道德觉悟, 使人们遵守合乎道德的准则。显然, 科技法制的强制性约束是不可缺少的, 而道德的非强制性规范和教育作用, 特别是它对科技工作者思想观念与行为准则产生潜移默化作用也不可替代。

参考文献

[1]雷毅.科学也要关注伦理问题[N].科技日报, 2000-12-15.

[2]詹颂生.科技时代的反思[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 2002.

[3]刘大椿.在真与恶之间—科技时代的伦理问题与道德抉择[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0.

[4]刘则渊.现代科学技术与发展导论[M].大连: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 2003.

科学建制与科学伦理的强化 第2篇

科学建制与科学伦理的强化

科学活动本身负载有伦理内容.科学建制使伦理内容具有了强制性的力量,从而使科学伦理得以强化.这种强化体现在科学伦理内容的.明确性、内化性、执行的强制性中.

作 者:梁红秀 邹滨 吴致远 作者单位:广西大学,社会科学与管理学院,广西,南宁,530004刊 名:理论月刊 PKU英文刊名:THEORY MONTHLY年,卷(期):2002“”(10)分类号:N019关键词:科学伦理 科学建制 制度伦理

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 第3篇

关键词:信息技术;整合;途径;注意事项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修养》)是大学生必修的一门德育课程,担负着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引导学生提高自我修养、学会做人做事的光荣任务。学习这门课,对于促进大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知识传播、应用机制发生重大变化,《修养》应顺应时代的发展,改革传统的教学模式,加强与信息技术的整合。所谓信息技术与《修养》的整合,是指在现代教育理论的指导下,正确处理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主体以及影响教学效果的各种因素的关系,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促进学科教学目标的实现。提高整合的科学性,是教师必须重视的问题。

一、信息技术与《修养》整合的作用

信息技术与《修养》整合是当前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其必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有利于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在信息网络化形势下,教师只使用传统教学手段,对喜欢求新求异的“90后”大学生来说,难免有些单调、枯燥、不合时宜。使用信息技术营造集音、像于一体的教学情境,可使教学内容、手段、方式形象、生动、直观地展现在学生面前,充分调动学生多种感官的积极参与,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使他们产生强烈的学习动机。其次,有利于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信息技术的应用,能使主体性教育观的策略和方法在《修养》教学中得到充分体现,课堂教学演变为情趣交汇、由情诱思的过程。书本知识转变为容易被学生接受的立体多元组合,教和学的方式发生改变。教师由单纯讲授知识转变为教学设计者、组织者和引导者;学生则在教师指导下主动获取知识,从被动学习转变为自主学习,从而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再次,有利于学生对知识的理解,提高教学效果。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根据学生思维发展从以形象思维为主向以抽象思维为主过渡的特点,按照教学内容的需要使用信息技术,创设实现实际与理论、形象与抽象、感性与理性沟通和转化的教学情境,可有效激发学生的想象和联想,拓展学生思维的方式,从而使学习和理解变得容易、有趣,促进学生形象思维与抽象思维的互动发展,提高教学效果。

二、信息技术与《修养》整合的途径

1.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吸引学生把注意力集中到学习内容上为前提

信息技术固然能化枯燥为乐趣,但教师要顾及学生的特点,不能过多运用。一方面,由于不同的教学内容要求的表达形式不同,没有哪一种方式可以适合任何目标、内容及对象。有时使用传统教学手段就能收到很好的效果,却非要使用信息技术,难免会使学生因滥用而“掉胃口”,出现精力分散的现象。另一方面,当缺乏明显内在联系的过量信息呈现在课堂上时,学生往往难以抓住要点,导致多种感官疲劳,注意力不能集中到学习内容上,教学效果常常适得其反。因此,整合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根据学生的认知规律和教学内容的要求,以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吸引学生把注意力集中到学习内容上为前提,适当选用信息技术,使之能够扬长避短并与其他教学手段有机结合,达到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效果和教学效率的目的。

2.以促进学生理解和体验课程知识为重点

《修养》教学过程,不仅是学生对思想道德与法律基本概念的认知过程,而且是学生对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和法律观从知到行的逐步转化过程。教师传授的知识要转化为学生的品行,必须经过学生理解和体验,才能达到目的。理解和体驗是伴随着认知的两种形式,是学生在课堂特定教学情境下通过认知、情感和意志的综合作用,对知识产生的内心感受,能促使学生对知识产生认同,并内化为个人品质、外化为自觉行动。信息技术为教师提供了创设特定教学情境所需要的渠道和丰富的信息资源。教师可以将课堂教学设计成情境设置、问题探究、协作学习和意义建构的过程,再现书本知识所表征的实际事物。把知识融入到生活之中,使学生如同“亲临其境”,启迪学生通过对事物的感知、移情、顿悟、质疑和创新,把知识转化为自己的智能并形成自己思维的方式。教师只有遵循学生思想品德形成和发展的规律,把结论和过程统一起来,以促进学生理解和体验课程知识为重点,为他们从知到行的转化创造良好的条件,才能让信息技术用得恰到好处,收到画龙点睛的效果。

3.以强化师生之间情感交流为核心

教育是教师与学生之间理智、情感与人格的互动,人只能由人来培养。教育的这一根本特点,决定了现代教育技术无论多么发达也不能代替教师、不能代替师生之间情感的沟通。如果教师在课堂上只管埋头操作电脑,利用课件演示并串讲教学内容,就失去了师生情感交流这个精髓,不利于学生非智力因素的培养和创造性的发挥。教师的人格魅力不仅表现在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以身作则对学生起到潜移默化的熏陶、感染作用上,而且体现在有渊博的知识和较强的教学基本功上。教师通过师生情感交流,调动学生参与教学的积极性,把信息技术与传统教学手段有机结合在一起。要利用信息技术化抽象为直观,利用精讲、板书控制课堂教学节奏,使学生思路清晰,掌握重点、化解难点。可以通过提问、辩论,引导学生积极思考,增强教学互动性。课堂教学只有以强化师生之间情感交流为核心,杜绝以信息技术代替传统教学、由“满堂灌”变成“电脑灌”现象的出现,学科教学目标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4.以提高学生分析、解决现实社会问题能力为关键

传统的教学模式注重知识的传授和记忆,忽视对学生利用理论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导致学生的素质结构存在严重缺陷。《修养》教学的根本任务是育人,把学科知识转化为学生的觉悟和能力,提高大学生运用理论分析解决社会现实问题以及个人思想实际的能力,增强抵制错误思潮和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把学生培养成为合格的人才。为达此目的,教师在讲思想道德修养的内容时,可针对当代大学生因社会阅历有限、辨别力不强,对我国社会转型期出现的某些热点问题不能给予理性的解释,往往把非本质非主流的社会现象当成社会的本质和主流,以致产生错误的价值取向的状况,运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原则,及时将改革开放中出现的热点问题纳入教学。利用《焦点访谈》《经济与法》等电视节目提供的实际素材,引导他们认真分析案例,从理论和实践上作出有理有据的分析。引导学生透过现象把握本质,分清是非,看到社会发展的前景,提高分析解决现实社会问题的能力,逐渐掌握观察、分析问题的正确立场、观点和方法,为将来服务社会打下良好的基础。在讲法律基础的内容时,教师可选择最近发生的大学生违法犯罪案例,教育学生以此为戒,提高法律意识,从而实现课程的教育功能。

三、信息技术与《修养》整合应注意的事项

信息技术作为现代教育技术的一种手段,不是万能的。信息技术与《修养》整合,应针对其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一是信息技术只是辅助工具,教学设计才是创造有效教学的基础。整合不是两者的简单相加,也不是使用了信息技术就一定能取得好的教学效果。信息技术优势再多,关键在于教师如何合理运用。离开教师这个关键因素,信息技术在教学中是无法发挥其作用和优势的。如果教师不能精心地进行教学设计,课堂教学就不能取得好的效果。教师只有认真备课,精心进行教学设计,在课堂上恰当运用信息技术,才是教好《修养》的关键。二是信息技术只是手段,应充分彰显学生的主体作用。教学是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双边互动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传统的口头讲解和板书等手段是信息技术所不能替代的。由于信息技术使用过程存在着师生交流弱化的缺点,倘若过多使用,势必导致师生之间心灵沟通减少,学生主体地位缺失,学生仍旧是被动地接受知识。教师只有清醒认识信息技术的这个缺陷,重视建立师生之间的平等关系、对话关系和合作关系,才能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有效组织以学生为中心的课堂活动。三是信息技术使用要适度,收到最佳的教学效果才是根本目的。使用信息技术要从《修养》的教学需要出发,教师应认真分析每堂课的教学内容,对一些学生难以理解的内容和学习重点才使用信息技术手段演示,不要从头到尾演示,演示几分钟或十几分钟即可,在形式上要把信息技术与传统教育手段结合起来,做到优势互补、相得益彰。

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 第4篇

一 技术伦理:质量与安全

工程活动首先是一种技术活动,因而技术伦理是工程伦理学必须关注的首要问题。所谓工程技术伦理就是工程技术活动本身所涉及的伦理问题,即在工程技术活动中产生并用以约束和调节工程技术行为及其所涉及的内外关系的伦理精神、道德规范和价值观念。它既是调节工程技术活动内外关系的一种行为规范,又是主体把握工程技术活动的一种实践精神。可见,技术伦理实际上是一种以人类社会实践中某一特殊类型的伦理道德问题,即以工程技术活动中的道德问题为主要对象的伦理价值研究。

长期以来,在工程技术活动是否关涉伦理因素,或者说是否应该进行道德评价和道德干预的问题上一直存有很大争议。比如,技术工具论者认为,“技术仅是一种手段,它本身并无善恶。一切取决于人从中造出什么,它为什么目的而服务于人,人将其置于什么条件之下。”[1]技术自主论者认为技术是自主的,“技术的特点在于它拒绝温情的道德判断。技术绝不接受在道德和非道德运用之间的区分。”[2]笔者认为,工程技术活动是一个技术系统与包括伦理因素在内的外界因素相互作用的过程。虽然,工程技术活动作为人类改造自然的一种“造物”活动,必须遵守和服从自然规律,从这个意义上说工程技术活动的确具有一定的自主性,“要达到最高度的技术完善,人必须使自己服从他的创造物的要求。”[3]但是,人是道德主体,人有进行道德选择的自由,技术活动说到底是由人控制的,它反映的是人的价值愿望。在工程技术活动中,基于何种价值目标,选择何种技术方案都是由人根据一定尺度自由选择的结果。人自由地选择技术方案和价值目标本身就意味着选择了责任,“技术是人造的,人类必须对它负责。”[4]可见,工程技术活动本身具有浓厚的伦理意蕴,技术发展离不开道德的干预和调节,道德标准应该成为工程技术活动的一个基本评价标准。那种把工程技术活动简单地看做实现外在目的的手段,忽视技术发展对人的价值观念的反作用,或者认为技术完全自主、技术与价值无涉、技术无需道德评价和道德干预的观点是片面的。

在工程技术活动中,工程师的技术设计是一个关键环节。而工程师的技术设计又与决策者、管理者的决策与管理活动密切相关。因此,如何认识和处理工程师与决策者、管理者之间的关系,就成为工程技术伦理的核心议题。一般地说,工程师在工程技术活动中有两方面的道德要求,一方面是对雇主忠诚,另一方面是坚持工程师的职业操守,对公众和社会负责。工程师这两方面的道德要求,体现在技术伦理上,对雇主忠诚就是要服从决策和管理,用自己的技术为雇主创造最大的工程价值;坚持职业操守,对公众和社会负责,就是要坚持工程活动的技术标准和伦理标准,把好工程质量和安全关。

在一般情况下,雇主的要求与工程本身的技术标准和伦理标准是一致的。但是,工程活动中的工程师和管理者有不同的职业要求和标准:工程师最关注的是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而管理者最关注的是企业的经济效益;衡量工程师技术行为最重要的标准是技术标准,而衡量管理者管理活动最重要的标准则是经济标准。工程师和管理者两种不同的职业要求和标准在特定情况下可能发生冲突。比如雇主为了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可能希望削减投资,甚至使用廉价的劣质材料,这一做法无疑会危害工程质量和安全,甚至直接危害公众利益或者造成环境污染,从而在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伦理标准之间发生激烈的冲突。在这样的情况下,工程师应该坚持技术标准、伦理标准优先的原则,至少“管理标准不应该超过工程标准,尤其是在事关安全和质量的问题上。”[5]这就是说,当管理者的管理要求与工程活动的技术伦理要求发生冲突,特别是在事关工程安全和质量、社会公众利益及环境污染等原则问题上,工程师应该秉承自己的职业良心,突破对雇主忠诚这一工程伦理准则,坚持工程的技术标准和伦理标准。这是工程技术伦理的基本要求。显然,要做到这一点,需要工程师付出巨大勇气甚至重大代价。为此,社会应该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包括经济、法律等方面的手段,切实保障工程师的基本权利。

二 利益伦理:效益与公平

工程活动不仅是一种技术活动,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一种经济活动,因而利益伦理也是工程伦理学必须关注的一个重要维度。一般地说,现代工程活动都有一定的共同目标,包括直接的技术目标和经济目标、间接的社会目标、政治目标及文化目标等,因而总有一定的工程共同利益。但由于工程活动的复杂性,工程活动中的利益主体并不完全一致,而是既存在统一的工程利益主体,又存在由于工程内部不同分工而形成的不同利益主体。因此,有效协调工程活动中的各种利益关系,也是工程伦理学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之一。

从总体上看,工程活动中的利益关系包括工程内部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和工程与外部环境之间的利益关系两个方面。其中,工程内部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表现在工程活动的决策、规划、施工、监管、验收等各个阶段和环节。如工程决策阶段的工程项目投资者与公众、收益者与受损者、不同的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其他环节的工程投资者与承担者、管理者、设计者、施工者以及工程的使用者等不同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等等。工程与外部环境之间的利益关系又可以分为工程与社会环境之间以及工程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两个方面。这是因为,一项工程的实施总能给社会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带来直接的利益,包括经济利益、文化利益,也可能给另一部分人或地区的利益带来损害。同时,一项工程的实施还会涉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这些关系归纳起来实质上就是社会利益与生态利益两个方面。

正因为工程活动中的利益关系非常复杂,能否有效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实现效益与公平的统一就成为工程活动的一个重要评价标准,也是工程利益伦理所要解决的核心议题。我们知道,效率与公平是人类经济生活中两个最基本的价值原则。工程活动从一定意义上说也是一种经济活动,因而也必须坚持效率与公平这两个基本价值尺度。在工程利益伦理的视域内,效率表达着工程活动目的的价值实现,用以衡量一项工程在资源利用效率,特别是通过技术进步来降低工程成本进而提高效益等方面所达到的水平。因此,最大限度地获取经济效益就成为判断工程活动的一个重要依据。它包括相互联系的三个因素。一是成本因素,创造经济效益是工程活动的重要目标之一。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降低成本就成为工程项目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一般地说,降低成本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通过技术进步来提高工程效率,从而降低成本;一是通过降低工程造价和生产成本来削减工程投资。前者是一切工程活动所追求的降低成本的方式;后者则是工程利益伦理必须深度关注的问题:国内外发生的许多重大的工程质量问题,一个重要根源就在于通过人为削减必要投资,不惜使用劣质材料和不良技术甚至偷工减料来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二是技术基础,包括工程质量、资源的有效利用等。三是道德基础,包括人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发挥、人际关系的协调等。在成本和技术条件一定的情况下,道德基础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正如厉以宁教授所说的:“效率的任何增长是离不开物质技术条件的。但要知道,假定没有道德力量、信念、信仰等等在这些场合发生巨大作用,依靠物质技术条件,人们仍然只能产生常规的效率,而不可能产生超常规的效率。”[6]

在工程利益伦理的视域内,公平主要是指工程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利益与风险的公正分配,它表达着工程活动中利益分配的伦理理想,用以衡量一项工程在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尊重和保障各方面的基本权利等方面所达到的水平,因而是评判工程活动中利益分配是否正当合理的基本尺度。从范围上看,工程活动的公平问题既涉及工程活动内部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分配,也涉及工程与外部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之间的利益分配。如三峡工程造成的移民安置、移民的利益补偿、受益地区与受损地区之间的利益分配和补偿问题、三峡工程对当地生态环境产生的重大影响及其生态补偿和重建,等等。可见,实现工程活动内外各方面利益的合理分配,是工程利益伦理坚持公平原则的一个基本要求,它不仅关系到工程本身的质量与安全,而且关系到经济、社会与生态文明的建设和发展。

三 责任伦理:主体及限度

责任伦理是工程伦理学研究最集中的问题,它贯穿在工程活动内外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构成工程伦理的灵魂和内核。工程责任伦理包含十分复杂的内容,这里仅从主体及限度两个方面作一些讨论。

(一)工程责任伦理主体:职业责任与共同责任

工程责任伦理的主体不仅包括工程活动的主体,而且包括工程活动内外所有相关者。一般地说,工程活动的主体是有组织的集团或群体(现代社会最基本的是企业),一项工程的建设者少则数人,多则上万甚至上百万。在集团或群体内部的人员有严格分工,如职业经理人、投资人、工程师以及工人等等,由此形成工程决策者、设计者、管理者、实现者等各种不同的社会角色,在工程活动中分别承担相应的职业责任:工程决策者的职责是确定工程的目标和约束条件,把握工程的进展情况;设计者即工程师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工程目标和约束条件来设计实施方案;管理者的主要职责是对人员和物资进行调度和管理;实现者即工人的职责是承担工程的施工操作。其中,工程师的职业责任是工程职业责任的关键因素,在很大程度上它直接决定着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西方学者在研究工程伦理时,首先是从研究工程师的职业伦理开始的。如米切姆在《技术哲学概论》一书中甚至把工程伦理学直接理解为职业工程师伦理学,工程师就成为工程责任伦理最重要的主体。

工程活动内外所有相关者,包括政治决策者(政府)、法人(企业)以及广大公民都是工程责任的主体,他们要与工程活动的主体一道承担工程共同责任。以工程活动对环境带来的污染为例。工程师无疑要对工程活动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负责。但是同时,工程师又不是唯一的责任主体。除工程师以外,企业、政府也负有相应的责任,甚至负有更为重要的责任。正如尤纳斯所说的:“我们每个人所做的,与整个社会的行为整体相比,可以说是零,谁也无法对事物的变化发展起本质性的作用。当代世界出现的大量问题从严格意义上讲,是个体性的伦理所无法把握的。我’将被我们’、整体以及作为整体的高级行为主体所取代。”[7]这就是说,在工程活动的责任问题上,企业、政府负有更为重要的责任,因而是更为重要的责任主体。

(二)工程责任伦理限度:“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

工程责任伦理的限度,经历了一个从工程活动内部本身的“有限责任”向对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整个人类福利负责的“无限责任”逐步延展的历程。各国最初制定的工程伦理准则主要限于对工程专业的内部事务进行规定,特别强调工程师对雇主的义务、忠诚以及自己的职业良心。后来,随着环境、资源、核问题等全球性问题的日益凸显,各国工程学会开始强调工程师对社会的普遍责任。从工程责任伦理的限度看,前者主要是一种“有限责任”,即针对工程活动本身特别是其内部提出的基本责任要求,后者是一种“无限责任”,是对工程活动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影响进行反思的结果。

具体地说,“有限责任”作为工程责任伦理的基本要求,是工程活动的主体对工程技术活动本身应该承担的责任,包括对自身、对雇主以及对公众安全等方面所负有的责任。20世纪早期,一些职业工程学会制定的职业伦理准则,主要对工程师与雇主、工程师与同事、工程师个人对工程职业等工程专业内部事务的伦理准则进行了规定。如美国职业工程师协会章程的第四条准则就明确规定工程师应该“作为忠诚的代理人和受委托人为雇主和客户服务”。这些规定从工程责任的范围上看,实质上是一种“有限责任”的规定。其中,保证工程质量、维护公众安全是工程技术活动的一项最基本的责任要求,一般的工程规范都把它作为工程活动的基本价值目标之一,因而成为工程活动“有限责任”的核心内容。

“无限责任”则是工程技术活动对经济与社会及其可持续发展所应承担的普遍责任。从宏观整体看,自觉承担对人类健康、安全和福利的责任,是工程伦理的实质和灵魂。美国工程师专业发展委员会制定的“伦理准则”第一条就明确规定工程师应该“利用其知识和技能促进人类福利,把公众的安全、健康和福利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8];德国工程师学会制定的《工程伦理的基本原则》也规定“工程师应明白技术体系对他们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以及子孙后代生活的影响”[9];2004年召开的世界工程师大会发表的《上海宣言》更是强调“为社会建造日益美好的生活是工程师的天职”。这些文件无一例外都把工程师对人类社会的普遍责任摆在了最崇高的地位。应该说,工程伦理准则从早期主要强调工程师对雇主的义务、忠诚以及自己的职业良心,到后来更加重视对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以及整个人类福利负责,标示了工程责任伦理从一种“有限责任”向“无限责任”延展的基本轨迹。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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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Kristin Shrader-Frechette.Ethics of Scientific Research[M].Rowman&Littlefild Publishiers,Inc,1994:155-156.

工程伦理学与技术伦理学辨析论文 第5篇

工程伦理学作为一门跨学科性质的学科,在美国己有二十多年的历史,到现在己经发展得相当成熟,而且在美国工科院校中一般都开设工程伦理学课程。当前在我国,顺应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时代要求,随着工程哲学研究的兴起和发展,伦理学作为哲学学科群中的一个分支学科,顺理成章也开始关注起工程问题,工程伦理学得到了发展,并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但是,随着工程伦理学研究的深入和成果的普及,常常有人提出这样的问题:工程伦理学与技术伦理学等相关学科有什么不同?毫无疑问,这个问题无论对工程伦理学,还是对技术伦理学,无论在学理研究方面,还是在现实作用方面,都是一个很有意义的问题。本文就试图对这个问题做一探讨。

1由研究对象的异同看工程伦理学与技术伦理学的异同

说到工程,人们常想到建筑工程,所以把工程伦理学想象为是研究房地产、城乡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建造的伦理学。这是一种误解。其实,工程是一个外延很广的概念,包括所有技术门类,不仅有土木建筑工程,还有机械工程、化学工程、电气工程、水利工程、航空工程、环境工程等许多种类。工程伦理学所研究的工程不限于建筑工程,而是横贯各个工程领域的一般工程。

工程伦理学在我国遭遇到的另一个误解是,把工程伦理学与技术伦理学混淆起来。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误解与我们的语言有关。我们习惯使用“科学技术”这个概念,把工程等有关概念都装在里面,把工程师装在“知识分子”这个大概念里,以对科学技术、知识分子的一般性论断代替、遮蔽对其所内涵的丰富内容进行研究,没有对工程、对工程师做进一步深入具体的研究。

顾名思义,技术伦理学以技术为研究对象,工程伦理学以工程为研究对象,这是两者外显的区别。工程伦理学之所以与技术伦理学不同,首先在于它们的研究对象,即工程与技术存在着不同。弄清工程与技术之间的异同,有助于弄清工程伦理学与技术伦理学之间的异同。

把工程与技术做出界限清晰的区分,确实很困难,以至德国哲学家波塞尔教授认为,工程与技术相互之间没有必要区分,也很难区别开来,工程哲学与技术哲学是等同的〔1]。

但是,面对现实,我们似乎可以指出以下两点:

第一点,当像人们通常理解的那样把工程看作是工程技术(即工程中的技术)时,工程属于技术,是技术的一部分。从这方面看,我们承认工程技术属于技术大类之中,这样技术哲学(包括技术伦理学)从一般技术(或“技术一般”)研究问题所提出的关于技术的“元命题”和全称判断,例如,技术是生产力,技术有直接经济效益,一切技术和技术应用都有好的方面和坏的方面,技术有环境责任,技术活动需要伦理导向,等等,也都适用于工程,这些思想成果可以为工程伦理学吸收和采用[2]。

美国著名学者米切姆在列举技术伦理学研究领域时,把工程伦理学作为其中一个部分就是遵循着这样的思路。

这是从工程属于技术的角度来看的。由此看来,工程伦理学研究似乎没有超出技术伦理学范围。但是必须指出,即使这样理解工程和工程伦理学,工程伦理学研究还是深化和丰富了技术伦理学所提出的一般性结论。例如,技术伦理学研究技术与道德之间的关系,常常把技术当作黑箱,主要从外部对技术进行道德判断,或者将技术与其应用分开,认为只有在技术应用阶段才出现伦理问题。再如,技术伦理学讲技术是负载价值的,大多是从技术的应用和发展对人类社会和自然环境己经造成了正反两方面作用的事实这种事后的角度来论证的,而对于技术究竟如何负载价值的却语焉不详。而工程伦理学通过对工程活动的分析,明确提出工程的核心是设计,正是在设计这个环节,工程主体的目标追求、价值取向得到反映,并转化为工程目标进而落实为工程方案〔4]。并且,欲改变工程的性质和发展方向,也可以从设计环节入手。

第二点,现实工程活动是技术、经济、社会等多方面因素的系统集成,不仅包含技术因素,还包含其他因素,除了技术上合理可行之外,还富含着社会伦理因素。这里重点指出以下几点,就足以看出工程较之技术具有更强的社会伦理意义:

(1)技术作为人类改造自然的方法和手段,是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一项工程往往需要综合运用各方面、各领域的技术,而且,工程不限于技术一个方面,它还有经济方面、社会方面、生态环境方面等。可见,与技术相比,工程的社会性更加突出,与社会环境的关系更为密切。

(2)从学科结构上看,技术科学的抽象层次要较工程科学的高,涉及若干工程领域的共同技术问题,而工程科学作为知识体系,要比技术科学更加具体,具有更强的对象性〔5]。但工程绝不是技术科学(以及基础科学)的简单应用,它具有独特性,不是己有的科学知识和技术知识所能完全涵盖得了的,所以,“失败是一切有用的工程设计中所固有的”,工程中难免存在危害人们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风险

(3)项目是工程活动的基本单位,它是一个相对独立完整的活动单元,目标比较明确,在时间、空间上分布不均匀,需要周密的分工合作和严格的组织管理,牵涉到人、财、物,以及组织、管理、文化等社会因素。

总之,工程是组织化的技术一经济活动,具有明确的目标、质量要求、实施机构、预算和工期限制等,其现实社会属性更加突出。在当代,工程实践成为将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主要运作形式。可见,工程与伦理的关系要比技术(以及科学)与伦理的关系更为密切。所以,对于考察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之间关系的问题,工程伦理学是比技术(及科学)伦理学更为切近、更为合适的视角。工程伦理学的独特视角,能够提出一些与技术伦理学不同的研究问题,获得不同的理论成果。一方面,在一般技术伦理理论中热烈讨论的某些观点可能在工程伦理学不再适用了。例如技术价值中立、技术自主等,对于工程而言,恐怕难以成立,甚至可以说,在工程伦理学里它们根本就不成其为问题。另一方面,工程伦理学提出了被技术伦理学以及一般伦理学所不曾研究或者严重忽视的问题,得出了一系列重要洞见。这更是工程伦理学的重要理论贡献。

2从实际研究状况看工程伦理学与技术伦理学的不同

直到目前为止,在国外,技术伦理学似乎还没有发展成为一门成熟的独立学科,形成比较完善的研究范式。相关问题大多是在“技术与哲学/文化/伦理”、“技术与人/社会”、“技术时代/社会的伦理”等名义下来研究的。这里我们只能通过总结和归纳我国技术伦理学实际研究了什么问题,来大致了解这一领域的研究状况。

国内技术伦理学研究的内容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⑴探讨“技术一般”与人性、技术与社会的关系。主要探讨技术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关系,科技时代、科技社会中的伦理问题,技术与社会发展的关系等。

(2)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之间的互动关系。科技与伦理是等同还是排斥?科技决定伦理,还是伦理决定科技,抑或是两者无关?

(3)对各个技术领域尤其是现代高技术领域中的伦理问题进行探讨,具体涉及医学、生命、计算机、信息网络、核能、航天等新兴技术领域。

在对技术与社会之间关系的研究中,大都立足于宏观层次,从大的历史跨度来进行,基本倾向是肯定技术发展对促进人类社会进步的巨大正面作用。而在对技术与人性关系的研究中,出现了人文主义者对技术进行批判的倾向,也引起了科技界对这些批判的反驳。

陈昌曙教授指出,研究技术问题,可有三个层次:一般技术(或“技术一般”)工程技术(及产业技术)一具体技术。由此看来,目前的技术伦理学研究主要集中在技术的第一个层次及第三个层次上,中间第二个层次的研究还严重缺乏。所以,工程伦理学对工程及工程技术的伦理研究,在理论上具有重要地位。这里,仅以对责任问题的研究为例,从研究内容上粗略地探讨一下工程伦理学的独特理论贡献。

在以往的伦理学中,责任范畴不占什么地位,而在当代工程中责任问题极为突出,工程伦理学对责任范畴及责任问题的研究作出了突出贡献。这是因为:不仅工程的建设目的蕴涵着丰富的伦理问题,工程决策者对工程的目的、方向和性质负有价值定向的责任,而且工程中更为独特的伦理问题是,即使出于良好动机的工程项目仍然存在造成伤害的风险,表现在对第三方、对社会公众、对子孙后代、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所以说,在工程中责任问题既极为突出,又非常复杂。

―工程的实际效果错综复杂,有好有坏,因而以往简单的要么好要么坏的价值判断对现代工程不再适用。那么,一项工程到底是建设还是不建设呢?在当今民主社会里,这只能民主决策,吸收受到工程影响的有关各方(stakeholders)参与到工程决策中来。这时,工程师的职责就不是代替社会公众作出决策,而是要把有关工程的信息传播给社会公众,以保证他们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可见,现在工程师的责任范围扩大了。

―工程研究和实验中大量使用动物(如对新开发的药物进行试验),工程开发、利用和改变自然的力度不断大,对生态的影响也在加大,这些都涉及到人与动物、生物及生态之间的关系问题。生态伦理学、环境伦理学等要求扩大人类道德关怀的范围,将动物、植物甚至无机物以及整个生态环境都纳入进来,这样工程就不仅有通过开发和利用自然来为人类造福的责任,还负有关爱生命、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责任。

―传统伦理学关注的重点是个人行为,而工程项目一般都有一定规模,需要许多人协同合作。

另一方面,规模巨大或数量庞大的工程,对气候、环境、资源的影响,己超越国境,产生所谓的全球问题。在这种情况下,集体责任、社会责任甚至全球责任,变得突出了。而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是什么关系?集体责任是否可以减轻或免除个人责任?集体责任如何归属和承担?等等,对于这些长期被忽视或者争论不休的哲学、伦理学问题,工程伦理学的研究和发展能够提供富有成果的新认识。

米切姆在总结国外技术哲学发展历史时,曾指出技术哲学存在工程学和人文主义两种传统,其中人文主义传统倾向于反技术,我国的技术伦理学研究也出现了这样的倾向。而工程伦理学对工程不仅进行批判和反思,而且具有建设性的作用。在这方面,德国工程师协会(VDI)是一个很好的`典型。它组织工程师和哲学家合作起草技术评价方面的文件,提出技术评价的有关理论和方法,受到工程师的欢迎和采纳。所以,工程伦理学绝不仅仅是要限制和约束工程发展,它要为工程发展指出新的方向(如环境友好型工程、资源节约型工程、绿色环保工程、以人为本的工程,等等),在创造这些新的工程中工程师大有作为。

3工程伦理学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当前技术伦理学研究存在的一个缺陷,是流于空泛,伦理主体落空,成为无主体的伦理学,或主体泛化(把一切问题都归咎于“技术”或者社会”)。而工程伦理学研究恰恰可以弥补这一缺憾。工程伦理学于20世纪70年代末在美国兴起的一个时代背景就是人们认识到工程的巨大作用,尤其是其突出的负面效应,期望通过工程伦理来规范工程建设活动和工程师的职业行为,以降低或消除工程的负面作用。工程伦理是对工程实践的伦理思考,反过来工程伦理理论对工程实践具有反作用。如果工程师等工程实践者了解了工程伦理思想,接受其影响,自觉改变自己的行为方式,就可以塑造出新的工程。

这里涉及到工程伦理学与工程师伦理学(即工程师职业道德及其研究)之间的关系问题。

在这个问题上存在两种对立的观点。一种观点否认这两者之间的联系,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工程伦理学就是工程师伦理学。

我们认为,一方面,工程伦理与工程师职业道德有密切的联系,工程伦理学的研究成果可以转化为工程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而指导工程师的职业行为,引导工程健康发展。但另一方面,工程伦理学又在很多方面不同于工程师伦理学。

工程师职业伦理,主要是处理在工程实践中工程师与有关各方(其他工程师、工程职业、客户、雇主、企业、政府、社会公众以及自然环境)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这些内容在以往的科技工作者职业道德教材中都有所涉及,例如,从社会主义基本道德原则出发,提出了科技工作者的道德原则和规范(主要内容是热爱祖国、献身科学、追求真理、不畏艰辛、实事求是、团结协作等)。不足之处是这些规范比较抽象、笼统,尤其是把工程师混在科技工作者中,没有独立出来,因此没有反映出工程的作用和特点,以及工程师的独特作用和社会责任,对工科学生及工程师缺少吸引力和说服力。

在美国,一种比较普遍的工程伦理学研究方法,是以职业伦理学的学科范式进行的,主要介绍工程师协会伦理准则的内容,研究这些伦理准则在具体情况下的适用与科技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相比,工程师职业伦理规范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例如,在工程研究和实践中,怎样的具体行为(例如篡改数据、隐瞒信息、论文剽窃)违反了实事求是原则?如何保证工程师作出独立的专业判断?什么是利益冲突?如何防止利益冲突干扰工程师的专业判断?如果企业经理的要求威胁到社会公众的安全,工程师应怎么办?在我国,由于缺乏现代职业精神(professionalism),很有必要借鉴国外职业伦理思想,尤其是工程师职业组织管理和规范工程师职业行为的一系列做法。

但是,这种工程伦理学研究一般直接给出伦理规范,对这些规范本身缺乏深入分析和理论论证。而另一种工程伦理学研究方法则弥补了这方面的缺失:它以工程实践(而不是工程师)为中心,重点考察工程与社会之间的相互作用,揭示工程中所蕴涵的伦理意义以及其中的伦理问题,提出解决这些工程伦理问题的指导性建议。它不仅涉及工程师在工程中的责任,还涉及工程共同体中其他有关人员的责任(如管理层对工程的决策,政府组织实施大工程的作用及弊端,大众的消费需求引导工程发展方向等)。

科学技术与伦理道德 第6篇

[关键词]新闻报道;人文关怀;科学精神;职业道德

[中图分类号]G2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1763(2009)05-0129-04

我们这里所论述的新闻报道的“人文关怀”在内涵上包括中国儒家的人文精神和西方的“人文精神”。所谓儒家的人文精神,就是由其道义学理所体现的道德人文主义精神。包括三个基点,一是以道德之仁为中心的五常道德观;二是强调“天地之间人为贵”的人生价值观;三是“天下为公”的集体主义价值观。这不仅是一种道德理论,也是一种道德实践,对正确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并努力促使三者和谐。起着重要的沟通与协调作用。中国的人文精神传统源远流长,不仅儒家思想中贯穿着一种对人的现实关怀和终极关怀,道家思想中法自然,无为,抱朴守真等思想都体现一种对人和人的心灵自由的人文关怀。墨家“非攻”,“兼相爱,交相利”思想本身也体现对人的一种关爱,此处不展开论述。

以孔子为典型代表的儒家思想是中国人文精神的代表,这种人文精神具有明显的道德形而上学特性,或者说是一种道德哲学。这种道德人文精神在中国的知识分子身上就没有中断过。从孔子的“君子忧道不忧贫”,到诗圣杜甫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到范仲淹的“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是进亦忧退亦忧。然则何时而乐矣。其必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到张载的“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再到顾炎武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等等,都可以看到中国传统知识分子一脉相承的关怀苍生,忧劳兴亡,以天下为己任的道德人文精神。

西方人文精神的传统也很久远。古希腊的文学和哲学都可以看出对人本身的认识和重视。而漫长的欧洲中世纪。封建神学的统治和笼罩下,人文精神经历了茫茫的黑夜。直到文艺复兴时代,一批人文主义者重新发现了“人”并高举“人文主义”的旗帜,让沉寂多时的思想界重新回荡起人文精神的铿锵巨响。随后,以伏尔泰、卢梭、孟德斯鸠为代表的启蒙学派,高呼“自由”、“平等”,“博爱”、“天赋人权”的口号,这样一种空前的思想启蒙,使得对人本身的发现,人是万物的中心的人文主义深入人心。但人文主义并不就是人文精神(我们下文会有论述)。东西方人文精神的内涵也不完全一致,中国以儒家道德人文精神主要重在对他人的关怀,西方人文精神虽然也有博爱的口号,也多强调重视自身,强调个性。

我们所要求的新闻报道体现人文关怀,就是既要体现对人自身的生存关怀,又要关怀他人的命运。包含对人自身命运与价值的关注。“对人的生存状况的关照,对人的尊严和符合人性的生活条件的肯定,对人类的解放和自由的追求等等”。

一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的关系

通过我们前面的分析可知,当前所论的新闻报道人文关怀的精神,就是融合了东西方人文精神的新的人文精神。在此前提之下,我们继续来谈它和科学精神以及新闻职业道德的关系。

第一,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并不对立。

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并不对立,科学精神是人文精神的一部分。

“一般说来,所谓人文精神,应当是整个人类文化所体现的最根本的精神,或者说是整个人类文化生活的内在灵魂,它以崇高的价值理想为核心,以人本身的发展为终极目的。如果超越上述科学观和人文观的狭隘视野,便不难看到,作为整个人类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的科学活动,它所体现的精神就是一种人文精神,更确切的说,是人文精神的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

孟建伟先生的这一观点代表了哲学界的基本观点。

在2002年香港澳门和大陆学者研讨会上,很多学者也都持这种看法:

“科学精神并不是与人文精神迥然相异的另一种文化精神,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之间并没有泾渭分明的界限,从根本上说,科学精神从属于人文精神。从历史上看,科学精神原本就是作为人文精神的一个历史形态出现的,只是由于后来它的片面发展,最终在解决人的生存价值问题上脱离了人文精神的轨道,暴露出了自身的局限性。今天人们真正认识到,科学虽然是展示和确证人的本质力量的‘打开的书本,但并不能合理的解释和解决人的生存所面临的一切问题,现在应该让它回到人文精神的怀抱,使它真正成为人类持续发展和持久幸福的可靠保证”。

回到人文精神的怀抱,是科学发展的真正出路,也是人类持续发展和持久幸福的可靠保证。

第二,如何处理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关系。

在现实生活中,如何正确处理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关系。是使得两者协调发展,更好的为人类的解放和发展服务的关键所在。所以我们在实践上应该做到保持两者之间的平衡,不能一味重视科学精神而忽视人文精神,这正是人文精神学者所关注和批判的。人文精神批判极端物质主义、商业主义和狭隘的科技主义,反对一味的世俗化,商业化和技术至上,认为他们忽视对人的心灵的呵护、对人的个体生命的关怀和人丰体件的发掘,会导致人的精神世界的荒芜。成为“旷野上的废墟”。因此,人文精神呼唤对人的精神家园的关注与关怀,呼唤人文关怀。也不能狭隘理解人文精神而排斥科学精神在为人类造福过程中的积极作用,人类历史的发展一次次证明,科学造福人类的巨大作用。

中国在上世纪70年代末实行改革开放,邓小平更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伟大论断,这一切使得社会生产力大大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综合国力进一步增强,科学技术在其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越来越重要。

随着生产力的提高,人们的精神生活的需求日渐多元化,也逐渐得到满足,这正体现了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同时发展,平衡发展的意义,以及科学精神最终服务于人文精神的历史使命。

“在建设新文化、走向现代化的征程中,必须在文化的科技向度与人文向度之间保持一种平衡,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生产创新与消费享乐、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等之间寻求一种‘中庸之道。为此,即必须切实按科学规律办事,弘扬科学精神,又必须坚持人文精神,提倡人文关怀;既应该正确评估自然科学家、工程师们的价值,正确对待科学家、工程师的意见,多与人文、社会科学学者沟通和交流,多听听人文、社会科学学者的意见和建议。更重要的,是建立两种文化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相互理解、相互作用的有效机制”①二新闻报道的人文关怀和科学精神的关系

在新闻报道领域,更需要体现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上述关系。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关系在新闻报道领域同样

存在。

1新闻是与人的关系非常密切的活动

新闻所关注的事,无论是自然界发生的事还是人世间发生的事,大多同人的生存发展有关,新闻从不问津同人完全没有关系的事实。我们生活其中的客观世界,每天有多多少少的事情发生,而媒体对它们感兴趣并光顾的,也总是那些同人类生存发展相关的事实。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说,新闻既是事学又是人学,是同人密不可分的“事学”。

人文精神是以人为关怀对象的一种哲学精神,既然新闻报道与人的关系如此密切,那么新闻报道中就一定要体现人文关怀,才能保证人的主体性的发挥,人的精神需求的满足。

人文关怀也是马克思主义的哲学纬度之一。所谓马克思主义的人文关怀,其实质和精髓,就是强调要关心和重视作为社会历史活动的主体力量的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存和发展需要及其满足,要求一切社会历史活动,尤其是一切社会治理理念和措施,都必须在根本上造福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存和发展需要、有利于人民群众的生存和发展需要、有利于人民群众作为“人”所具有的“人的本质力量”的充分发挥及其才能的全面发展。马克思主义新闻理论正是在此基础上建立。所以,人文关怀也是马克思主义新闻理论的应有之义。人文关怀不仅是新闻理论要求,更应该体现在新闻实践上,并一定程度上成了评价新闻报道价值,新闻媒体价值的标准。以2008年汶川地震的报道为例,这是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所以,在报道时体现对人的关怀是最基本的立场。央视的迅速启动直播,派记者赶往现场,发回来最新最快的声音和图片,这一举动得到网友以及很多研究者的肯定,既报道了受灾群众的安危情况,又请救援和专家谈,可以说对受灾群众给与了高度的同情和帮助,也满足了观众的知情权,对两者都能够做到人文关怀。但是也有些记者在采访和直播中出现了干扰救援或者不当采访而给对方造成二次伤害等现象,引起了网友的愤怒,被指为冷血,缺乏人文关怀。通过这一事件,我们可以看到。新闻报道,尤其是灾难新闻报道,起码的人文关怀是多么重要。具备人文关怀,新闻就有价值,就会得到肯定;失去人文关怀,新闻报道就会失去价值,甚至遭到诟病。对生命的尊重和关怀,成了新闻报道评价标准的一个标杆。更进一步说,如果新闻报道没有人文关怀,不仅广大被报道者没有得到关注和关怀,受众的知情权也受到剥夺,媒体就失去公信力,就将失去立足之地,这是多么危险的事情!

2新闻报道也要讲求科学精神

新闻报道讲求人文关怀,一定是在尊重科学精神基础之上。新闻报道首先要客观真实,这是媒体立足的根本,也是新闻的生命力所在。新闻报道追求科学精神主要表现在两点

第一要真实客观。主要指新闻事件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过程、结果等等细节都必须真实可靠,要能够做到有案可稽,有据可查,来不得一点含糊。“因此,新闻从业人员应该具备准确观察世界、向人们提供可靠的、可以查证的事实的能力。这就要求媒体工作者注重科学精神,加强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用求知、求真、求是的‘科学之眼观察世界”。

“具备‘科学之眼还要求新闻从业人员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在报道中尽量排除主观性的干扰,即使是人的能动性的发挥也严格遵守公认的思维准则,对新闻事实不带任何偏见的如实记述”。

真实和客观是新闻的生命所在,只有真实,才能可信,既满足民众的知情权,也增强了民众对媒体的信任,使传者、受者形成良性互动,是新闻媒体追求的最佳境界。如果一个新闻不真实不客观,不可以如科学实验一样,能够经历检验,就不能为受众所信任。在媒体日益市场化生存的今天,没有受众就没有市场,没有市场就意味着要被淘汰,也就不能够存活。可见,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一样,都是新闻报道所必需遵守的职业精神。

同样以汶川地震报道为例。地震的震级,根据检测,三次通过媒体修正。新华社在地震发生后不久发布第一条消息,随后的前方报道不断跟进,电视台通过卫星通信技术,进行现场直播,这一切都迅速及时,而且眼见为实,为我们在地震报道上争取到主动权,也得到国外媒体的肯定。

第二,采用科学技术为新闻报道提供更先进的手段。

新闻的科学精神还在于对科学技术的利用。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在微电子技术、光纤通信技术和卫星通信技术为基础的信息技术,大大提升了人类新闻传播的能力和水准。使得人们获得信息更加快捷准确,这些都是新闻的科学精神在起的作用。通信技术的发展,使得信息传送更加快捷,地球一边发生的事情,另一边的人马上就能够知道。美国“九一一”事件发生时,大洋彼岸的人们已经通过网络,即时通讯等手段得知并打越洋电话告知处在大楼低层还不知情的人们,很多人得以逃生。“地球村”曾经是预言,而今已经出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这正是科学技术在信息传播中的功劳。

我们今天无时无刻不在享受先进传播技术给我们带来的极大便利。比如卫星连线直播,激光照排等新闻编辑技术等等。这些先进技术的运用,极大地丰富了我们的新闻信息量,满足了我们多样的信息需求,是科技为人类造福,对人的人文关怀表现。

但是,我们也看到,在实际的新闻报道中,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错位。如片面追求人文关怀,而忽视科学精神;为追求新闻细节的感人,而故意渲染,虚构的情况。像非典病人病房里的婚礼报道,艾滋病人也应该享有结婚生子的权利的报道,貌似体现人文关怀,感人至深,但是违背科学精神。如狭隘理解真实客观的科学精神,对色情、凶杀、明星隐私的报道,图片清晰,语言生动。东南亚海啸报道,尸横遍野的沙滩的图片,貌似真实,符合科学精神,实则毫无人文关怀,也是对科学技术的亵渎。

再比如虚假新闻,欺骗受众,既不符合科学精神,更是缺乏人文精神的体现。还有貌似对弱势群体的关怀,但实际上根本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文关怀,甚至反而造成了对人身心的伤害。比如摆拍送温暖的场景,让被资助人一一从镜头前走过,对领导的“慷慨施恩”表现出感激涕零等等,类似这些违背人文精神或者科学精神真正意义的新闻报道还有很多。

我们要建立的新闻观是科学和人文的新闻观,这种新闻观既尊重科学的严谨求真的精神,肯定科学技术在新闻传播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又强调在新闻传播过程中体现人文关怀,要用人文关怀的精神对待新闻传播活动,尤其是新闻报道的对象和受众。“同人文精神一起,科学精神像鸟之两翼、车之两轮,共同推动着社会向前发展”。

三新闻报道的人文关怀和新闻职业道德的关系

当前我国的新闻报道要正确看待和加强人文关怀,同时又要遵守新闻职业道德。但是,对于新闻报道中人文关怀和职业道德的关系,学术界研究得较少,那么,新闻报道的人文关怀和新闻职业道德的关系究竟如何?

1各行各业都有职业道德,新闻也应该有自己的职业道德

新闻职业道德“是指新闻从业人员应遵守的行为规范

和准则,它包括指导思想、思想修养、立场态度、工作作风、社会公德、事业心、责任感等”

1991年1月,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正式通过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此后,经过1994年4月和1997年1月的两次修订,成为全国新闻工作者共同遵守的职业道德准则。

但是,《准则》颁布以后,根据《调查新闻职业道德现状四家新闻院系提出报告》中的问卷调查结果可以看到,新闻从业人员对目前新闻职业道德建设和教育的情况的了解程度高于公众,而对于开展新闻职业道德的必要性的认识程度则低于公众。2002年,研究者对上海市新闻工作者又有一个问卷调查,但是,结果表明,“从1997年至今,中国传媒的从业人员在职业意识方面,以及对职业规范的遵循方面,没有任何进步。但从多数人态度暧昧来看,其实人们心中还是多少明白是非的,只是在利益驱动下这种心底的良知被掩盖或压抑了”。

可以看到,新闻职业道德意识在新闻从业者中间普遍缺失,自从《准则》出台,对改变职业道德现状的作用不是很明显,大多数人也认为应该加强,但是在实践过程中体现还是很微弱,主要是利益驱动导致职业道德意识的被掩盖和被压抑。

2新闻报道的人文关怀和新闻职业道德的关系

新闻报道的人文关怀和新闻职业道德的关系密切,新闻报道的人文关怀本身就包含了新闻职业道德,可以说具备正确的人文关怀意识的新闻报道一定同时具备职业道德,反之则两失。两者的关系是“合则双美,离则两伤”。2005年5月10日,《东南晚报》刊登记者柳涛的一组照片,拍摄的是一位骑车人雨中摔倒在没有阴井盖的马路上的过程,这组照片引起了很大争议。有部分网友认为明知水下有大坑,不提醒过往路人,却在雨中等候一个多小时,终于拍到有人摔倒,这缺乏职业道德。另有的认为记者没有义务去提醒路人,而通过这组照片却能够让主管部门看到后果,从而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这个新闻不仅暴露出职业道德缺乏的问题,还表现了记者缺乏对骑车人起码的人文关怀和对读者的阅读感受的理解,真实是真实,但是,背后是可怕的冷漠,我们不认为这样缺乏人文关怀的新闻能够达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的新闻职业道德目的。

当然,新闻职业道德和人文关怀也是有差异的。

第一,职业道德是对自身的要求,强调自律;人文关怀虽也是对自身的要求,但是更多的体现要求自己对对方,对他人方面,是一种更高要求的自律。比如山西的“繁峙矿难”,记者受贿无闻,这不仅是缺乏自律,违反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同时又是对死难的矿工和家属缺乏人文关怀,冷漠无情,对广大受众知情权的无情剥夺,缺乏人文关怀的自律意识,这样的记者不配“铁肩担道义,辣笔著文章”人民记者的称号。

第二,职业道德已经有成文的规范,可以按照《准则》学习和考核,而人文关怀没有成文规范,无法量化。所以,新闻职业道德也可以称为职业规范,职业准则,李良荣老师说,它是新闻工作者的道德底线,不可逾越。而人文关怀至今没有明确的成文文件规定,不好监督和规范,它更多的是需要新闻从业者人文素质的提高,提高自我意识。中国式的人文关怀,前面我们说过,更多的是一种道德哲学,是中国传统知识分子所具有的胸怀苍生民瘼,立志兼济天下的道德文章,是康德所谓让越凝望越敬畏的“心中的道德”。

当然,我们国家新闻职业道德规范虽有成文文件,但并没有严格执行,现行的约束性还比较小。道德规范的现状尚且如此,没有成文规范的人文关怀需要新闻工作者更加严格的内化的意识,没有显性的尺度,正如童兵教授所言,新闻观中的人文精神是无形的,新闻传播过程中传播者的人文精神却是可以感知的。

现代高新技术与伦理问题 第7篇

在现代化和全球化过程中, 高技术的推广应用是不可避免的。与此同时, 科学技术在赋予人类巨大力量的同时, 所引发的各方面的变化人们还缺乏深刻的理解、把握, 我们的制度、法律、道德实践等还不能完全适应, 人类尚不能安全合理地运用和导引这种力量。科学技术的创新能力与摧毁潜能发展之快已远远超过伦理的进步, 从而产生出许多目前无法解决的问题, 如生态环境恶化、土地与食品毒化、克隆技术应用等。这就需要高新技术伦理的介入和调节。

高新技术伦理问题的特点, 其一, 它对社会或人类的影响深远, 涉及地区、全球和全人类。一般意义下伦理学涉及的是人与人之间直接的或近距离的关系, 而高新技术伦理则需要考虑人类生存的全球性条件及长远未来, 把责任的范围扩大到对全体人类特别是我们的子孙后代, 以及包括物种在内的整个自然界。其二, 在利用高新技术干预自然和人类自身的过程中涉及因素众多, 而其中未知的、不确定的因素太多, 使得已有的依据成本、效益、风险等评估分析的方法不再完全适用, 而需要相应的伦理框架:不伤害人, 尊重人, 有益于人, 公正对待人, 以及人与人之间互助团结。这五项基本原则体现了人类及其社会的本性、价值和尊严。

在技术发展历程中, 除了政治、经济、军事等显见的社会因素外, 许多隐含的社会伦理价值因素, 例如, 群体利益分配、文化选择、价值取向、权力格局和伦理冲突等, 一直发挥着重要影响。但是与显见的社会因素相比较, 科技工作者、管理决策者以及公众对其重要性的认识较为模糊, 未达成明确的共识, 这造成了多重危害:科技工作者和管理决策者较少直接主动考量伦理价值因素;公众不能对其价值取向作出评判;某项技术中的价值选择的受益者乐于维持共识不明的现状事实上, 人们对技术的不了解, 与其说是对技术因素的无知, 不如说是技术所隐含的价值因素未得到公开明确揭示的结果。因此, 促成技术与社会伦理价值体系之间的互动, 公开充分地揭示和追问技术过程中所隐含的伦理价值因素是必要的。

作为高技术发展文明忧患的“伦理”, 可能存在于以下几个层面:一即风俗习惯。风俗习惯最终要随着高技术的发展而变化, 只是在移风易俗的过程中必须追求伦理的合理性。二即价值与意义。价值、意义虽然具有主观性与相对性, 但它毕竟与文明发展的路向和目标相联系。在这个层面, 技术的发展, 应当首先接受伦理考量和伦理批判。三即实践。虽然技术发展可以产生巨大的财富效益, 但同时也可能伴随巨大的文明隐患。因此, 在新的结构和机制或新的文明生态未建立起来之前, 技术发展必须给伦理“让渡”, 暂时控制那些可能产生巨大伦理隐患又缺乏充分把握进行文明驾驭的技术的发展。

在技术伦理实践中, 技术的相关群体不仅应充分考虑技术过程中的伦理价值因素, 使技术接受社会伦理价值体系的制约, 而且还应该在深刻领悟其中伦理精神的基础上, 主动地和创造性地构建新的社会伦理价值体系。这种新体系, 既应秉承原有的普遍性的伦理精神, 又应使伦理体系及其精神实质随技术实践领域的拓展而拓展, 从而使它成为一种可随技术变迁而调适和变更的框架。

值得注意的是, 技术的加速变迁与社会伦理价值体系的相对稳定, 往往使技术与伦理价值体系之间的互动陷入一种两难困境。一方面, 新技术, 尤其是一些革命性的, 可能对人类社会带来深远影响的技术出现, 常常会带来伦理上的巨大恐慌;另一方面, 如果绝对禁止这些新技术, 又可能丧失许多为人类带来巨大福利的新机遇, 甚至与新的发展失之交臂。显然, 除了某些极端违背人性的技术及运用应受到禁止之外, 对于大多数具有伦理震撼性的新技术, 较为明智的方法是引入一种伦理“软着陆”机制。

在现实的技术活动中, 新技术的伦理“软着陆”机制已得到较为普遍的运用。各国相继成立了生命伦理审查委员会, 在一些新技术领域, 科技工作者还提出了暂停研究的原则。这些实践虽不能彻底解决新技术与社会伦理价值体系的冲突, 但的确起到了良好的缓冲作用。例如, 1974年美国科学家曾建议, 暂停重组DNA研究, 直到国际会议订出适当的安全措施为止。尽管重组DNA研究旋即得到了恢复, 但这次暂停引起了科技共同体和公众对此问题的关注, 进而对其利弊得失作了全面的权衡, 并制定了研究准则, 而这对重组DNA研究的长远发展是有利的。无疑, 这是技术与社会伦理价值体系的良性互动的一个成功案例。

高技术已经将它的目标指向, 由个体或小的群体, 转向代际、国际和人类。

今天, 伦理与科技的关系, 及其与整个人类文明发展的意义发生了某种根本性的变化。高技术伦理不是一般地反对科学技术, 而是反对科学技术的滥用, 把科学进步过程中造成的损失降到最小, 实现技术与伦理的和谐。

科学道德与高校素质教育 第8篇

1 从科学道德教育入手, 是培养学生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理想信念的有效途径

思想道德教育的核心内容和根本目标, 是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确立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奋斗的理想信念。然而, 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崇高的理想信念, 决不是挂在嘴边的豪言壮语, 也不是浮现于脑际的美好图景, 而是体现于平凡岗位上踏实地的奋斗和奉献。对于高校学生来说, 最根本的就是要确立为报效祖国, 服务社会而努力学习、刻苦钻研的精神,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 加强对大学生的科学道德教育具有特殊的意义。

科学道德作为科技工作者的职业道德, 具有多方面的要求。热爱科学, 淡薄名利, 坚持真理, 实事求是, 刻苦勤奋, 不断进取, 缜密严谨, 一丝不苟, 勇于探索, 敢于冒险等等, 都是科学工作者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这种适应科学研究工作基本要求的道德精神, 既是科技工作者必备的基本素质也是科学研究工作取得成功的前提条件。而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学作风, 总是以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为基础的。科学史上大凡有突出贡献的科学家, 无不以献身科学、追求真理为自己人生的最高理想。张衡为了研制地动仪, “不患位之不高, 而患德之不崇”, “不耻禄之不伙, 而患智之不博”。居里夫妇为了证明镭元素在生理上的效应, 不顾生命危险而以身试毒。爱因斯坦则把“追求真理比占有真理更可贵”作为座右铭, 并一生身体力行。这些科学家正是以献身人类科学事业作为自己的人生价值和理想, 才能不计得失, 不怕牺牲, 为探索自然奥秘而跋涉历险, 攀登高峰。由此可以认为, 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学作风, 既是正确世界观、人生观的内在要求, 又是崇高理想的直接体现。因此, 对高校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 必须从学生思想实际出发, 以科学道德教育为切入点, 把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与培养学生良好的科学道德和科学作风联系起来, 把理想、信念教育落实到热爱科学、献身科学, 提高科学素养上来。由于这方面的问题与学生未来的职业生活和价值目标密切相关, 可以避免流于空泛。更容易为学生所认同和接受, 因而会收到特殊的效果, 从科学道德的内容和实质来分析, 将会看到科学道德的教育与辩 证唯物主义世界观、人生观的教育更有着直接的内在联系。众所周知, 科学研究的任务是探索自然界的未知规律, 发现客观真理, 而真理就是主观认识与客观实际相符合, 就是实事求是。因此, 科学道德作为科学工作者的行为规范, 尽管有多方面的要求, 但其实质和核心则是实事求是、坚持真理。正如毛泽东所说:“科学是老老老实实的学问, 任何一点调皮都是不行的”。“凡真理都不装样子吓人, 只是老老实实地说下去和做下去”。邓小平也说:“科学, 它本身就是实事求是, 老老实实的学问, 绝不允许弄虚作假的”。这种以追求真理为价值目标, 以实事求是为行动准则的科学道德, 既是科技工作者特有的职业道德, 又是一种最高层次的普遍的道德原则。它实际上是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方法论在科学研究工作上的具体运用, 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精髓在科学道德这一特殊的社会行为规范中的体现和贯彻。因此, 对于作为未来科技工作者的高校学生, 确立了实事求是, 坚持真理的科学道德和科学作风, 也就从根本上树立了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从根本上确立了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奋斗的理想信念, 从而就能从根本上抵制各种错误思潮, 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袭。

2 以科学道德教育为切入点, 是培养高校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有效手段

如果说思想道德教育是素质教育的核心, 那么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则是素质教育的关键, 是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根本。一个科技工作者或管理人员, 如果不能创造性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不能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有所发现, 有所发明, 有所创新, 即使是学富五车, 满腹经纶, 也不能对社会、对人民有大作为。在当今的信息时代, 科技经济突飞猛进, 新理沦、新技术层出不穷, 培养富于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全面发展的人才, 既是素质教育的根本目标, 也是我们在国际上抢占科技经济制高点, 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基本保证。从这一方面来看, 加强对学生的科学道德教育有着重要的作用。

科学技术工作的本质就是创新, 就是发现新事物, 揭示新规律, 建立新理论, 创造新技术。以实事求是, 坚持真理为核心内容的科学道德, 正是科技工作的本质要求。实事求是就是要从客观存在的事物出发, 探求事物发展的规律, 达到对事物真理性的把握。由于客观事物是错综复杂、千变万化的, 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和科学实验中时常都会碰到各种新的情况, 新的问题。坚持实事求是, 就必须研究新情况, 揭示新规律, 解决新问题, 就必须勇于探索, 勇于创新, 而不能墨守成规, 照搬本本。毛泽东正是深入研究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政治经济状况, 才创造性地把马列主义的普遍原理与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李四光更是指出:“不怀疑不能见真理”。在实事求是基础上的怀疑精神, 是科技工作者的一种重要品格, 也是创新的一把钥匙。

创新意味着要走前人没有走过的路, 要立前人没有提出的理沦, 要创前人没有发明的技术, 这无疑是一项极其艰巨的任务, 而且难免会受挫折、犯错误。这就需要有敢于冒险、不怕失败的勇气, 需要有百折不挠、坚忍不拔的意志, 更需要有为科学、为真理献身的精神。这无疑也是科学道德的本质要求, 是实事求是, 坚持真理的直接体现。因为科学的道路, 真理的发展本来就是曲折的。立志于科学事业, 就应该百折不挠、不怕挫折、不怕失败。科技史上许多重大的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 都曾经过多次挫折、多次失败, 然而, 正是那种坚持真理, 献身科学的道德精神, 激励着科学家们去攻克一个个难关, 攀登一座座高峰。在今天的高科技时代, 科技创新更加复杂, 更加艰巨, 也更具风险性, 对于作为未来科技工作者的高校学生, 尤其需要加强科学道德和创新精神的教育。

3 以科学道德教育为切入点, 有利于把德育教育渗透到各学科各环节的教学中去

高校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需要各方面各部门密切配合, 共同努力, 特别是需要发挥专业课、基础课教师的作用。因为高校开设的课程, 大多是专业课和基础课, 学生接触最多的也是专业课和基础课的教师, 他们的课堂教学, 实习指导以及言行举止对学生的思想有着十分重大的影响。然而, 目前的实际情况是, 专业课、基础课老师大部分把自己局限于只讲授本课程的知识, 而视德育工作为身外事。这显然是与“教书育人”精神相悖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强调要“进一步改进德育工作的方式方法, 寓德育于各学科教学之中”。这里的“各学科” 显然包括各门专业课和基础课。因此, 《决定》实际上是给广大专业课、基础课教师提出了把德育渗透于教学过程的任务, 而科学道德的教育恰恰是“寓德育于各学科教学之中”的最佳切入点。众所周知, 任何一门科学都有其产生发展的历史, 都是从不成熟到成熟, 从不完善到完善的过程, 而一种新理论的建立, 都会有一段生动感人的故事, 都蕴含着宝贵的道德精神和创新经验, 自然科学的这种内在发展规律及其所蕴含的道德精神和创新经验无疑是对学生进行科学道德教育的生动教材。专业课和基础课的教学当然不可能去详细介绍每一门学科的发展史, 而是结合不同的教学内容, 适当穿插介绍一些著名科学家创建新理论的典型事迹及其所表现出来的道德风貌。这不仅能使学生在无形之中受到科学道德的教育和创新精神的启迪, 而且可以活跃课堂气氛, 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从而使“寓德育于各学科教育之中”可收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

教学实习, 论文写作是高校教学的重要环节, 它更是为专业课教师提供了科学道德教育的大好机会。教学实习和论文写作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环节, 它本身就是一项具体的科学活动, 必须遵循一些基本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这些规范和规程是科学规律的反映和科学精神的体现, 它对人们行为的要求是十分严格的, 不能有丝毫的违反。学生的实习过程, 既是接受技术培训的过程, 也是接受职业道德教育的过程。作为指导老师, 必须把道德教育放在重要地位, 结合本专业的实际, 引导学生虚心学习, 多思多问, 并以自已的榜样行为帮助学生树立起良好的道德和作风。显然, 专业课教师的这种作法, 是德育教师无法做到的。

总之, 科学道德教育为“寓德育于各学科教学之中”提供了最佳切入点, 只要专业课、基础课教师切实把德育工作作为自已的一项重要责任, 就一定能够找到更多的结合点, 想出更多的办法, 从而为推动高校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发展, 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摘要:素质教育的核心是思想道德的教育。从科学道德教育入手, 是培养学生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理想信念的有效途径;是培养高校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有效手段;有利于把德育渗透到各学科各环节的教学中去, 从而为推动高校思想道德教育工作, 推进素质教育做出贡献。

克隆技术的伦理困境与对策研究 第9篇

学者们对技术伦理问题的持续关注和对技术伦理问题的研究, 使得有效解决技术伦理问题成为可能。克隆技术作为高新技术领域中的一种, 其伦理问题备受关注。近些年来学界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克隆技术一诞生就引起了学术界激烈的讨论, 经过一番激烈的论战之后, 问题的焦点已经不在于要不要发展克隆人技术, 而是要不要发展治疗性克隆技术。

一、克隆技术的伦理困境

(一) 困境之一:治疗性克隆技术的是与非

目前全世界都反对发展克隆人技术, 问题是美国、德国、梵蒂冈等国不但主张禁止生殖性克隆, 而且主张禁止治疗性克隆技术。美国等国的态度将会给治疗性克隆技术的发展设置障碍。美国已经通过法律宣布所有人类克隆都是非法。而不少国家其中包括中国、英国、日本、新加坡等则主张发展治疗性克隆技术。其实, 治疗性克隆技术也面临不少伦理问题的挑战。

挑战之一:人类胚胎是否具有一定的道德地位。人类胚胎是克隆技术的研究对象。美国的宗教界及妇女权利组织等认为克隆人类胚胎的行为不道德, 有违“上帝的造化”, 必须制止。在德国, 克隆胚胎的研究有违《胚胎保护法》[2]。

挑战之二:人类能否公平享有科技发展最新成果。在全球化过程中贫富鸿沟正在进一步加深和扩大, 就高新技术而言, 富人受益, 而穷人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3]。通过治疗性克隆获取干细胞来治疗脊髓损害是一件好事, 但在低收入妇女无法得到产前保健、大多数衰弱的老年人不能获得照顾、穷人支付不起基本的医疗保健的社会现状中, 追逐治疗性克隆的神奇疗法是不能得到伦理辩护的[4]。

挑战之三:治疗性克隆会不会导致生殖性克隆。治疗性克隆技术和生殖性克隆技术在前期具有相同的技术路线, 在后期是不同的。科学家们会不会利用发展治疗性克隆技术的机会发展生殖性克隆?如果要规范克隆技术, 能否消除发展生殖性克隆技术的可能?

(二) 困境之二:克隆人技术难以抵挡

东南大学人文学院吕乃基教授认为人类难以抵挡克隆人技术, 因为技术的进步有自身的规律, 人类无法限制技术的发展。吕乃基教授的预言正是人类所担心的。克隆人不仅仅是个技术问题, 而是一个关系人类前途命运的问题, 从伦理学角度出发, 它不应该成为人类努力的方向[5]。

近些年来, 克隆技术的发展速度惊人。1995年7月, 苏格兰科学家实现了用一只母羊的胚胎细胞克隆了两只绵羊。1997年2月, 苏格兰科学家实现了克隆了绵羊“多利”。1997年7月苏格兰科学家克隆了绵羊“波莉”。1998年7月, 美国研究人员用一只实验鼠的细胞克隆了3代共50只实验鼠。1999年4月美国遗传学家克隆了3只山羊。2000年, 美国科学家用无性繁殖技术成功地克隆出一只猴子“泰特拉”, 这表明克隆人本身已没有技术障碍。2001年, 美、意两国科学家联合开展克隆人的工作。2001年11月, 美国科学家宣布首次克隆成功处于早期阶段的人类胚胎[6] (P48~49) 。

人类已经面临着克隆技术带来的巨大风险, 学术界在伦理领域展开了关于是否应该进行克隆人技术的讨论, 社会各界也都给予了极大的关注;目前, 全球已经达成共识, 一致反对克隆人技术的发展。不少国家通过立法明确规定禁止克隆人技术的研究活动。

人类正在抵挡克隆人技术。克隆人技术无论如何都是不能被接受的。但是, 如果克隆人技术没有得到应有的限制, 继续前行, 后果不堪设想。一旦克隆人真的出现了, 它将违背人的权利诉求。“如果我们认可被克隆者同我们一样是一个正常的、普通的公民的话, 那么我们可以确信这位当事人作为一个公民所应享有的基本权益已经在这种克隆过程中受到严重侵害。他的唯一性、独特性大大降低, 其自我欲求、需要、生存价值受到了限制, 其作为道德主体所应拥有的自主性、自决权与他人一样的平等地位遭到了无情的否定。”[5] (P55) 克隆人的出现也会使人的主体性彻底散失。克隆人所引起的血亲人伦关系的紊乱从根本上破坏了人类既有的社会和伦理秩序, 一切将会变得混乱不堪[7]。因此, 面对克隆人技术, 人类已经别无选择, 必须采取有效措施, 有效抵挡克隆技术的进一步发展。

二、对策

克隆技术面临着诸多伦理问题。克隆技术有可能向着异化的方向发展, 使之被滥用。我们反对这种不道德的行为。技术与伦理的矛盾是可以协调的, 克隆技术也不例外。

针对治疗性克隆技术的是与非, 从技术与伦理关系的角度, 可以将治疗性克隆技术活动视为技术相关主体的统一的技术伦理实践过程。在技术伦理这一异质性实践中, 治疗性克隆技术的相关科学家不仅应充分考虑技术过程中的伦理价值因素, 使其内在地接受社会伦理价值体系的制约, 而且应该在符合其中的伦理精神的基础上, 积极地和创造性地构建新的社会伦理价值体系。该体系既应秉承原有的普遍性的伦理精神, 又应使伦理体系及其精神实质随着技术伦理实践领域的拓展而拓展, 从而使它成为一种可随技术变迁而调适和变更的开放的框架[8]。如此一来, 随着时间的推移, 治疗性克隆技术一定会得到人们的肯定和接受。在中国, 发展治疗性克隆技术并没有引发多少伦理争论, 可以说支持治疗性克隆研究已经成为一种社会共识[9]。在未来, 治疗性克隆技术的正效应将会凸显, 这将会改变一些曾经反对进行治疗性克隆技术研究的国家的伦理价值体系, 最终将会获得这些国家对治疗性克隆技术的支持。

为了使克隆技术造福于人类及其生存环境, 伦理道德制约应该成为现代技术不可或缺的内在纬度, 技术过程与伦理价值具有内在的关联性[10]。另外, 各国也要积极完善有关法律制度, 加大执法力度, 确保克隆技术沿着服务人类社会的轨道前行。

(一) 构建技术伦理评估机制, 建构普世伦理, 协调差异

各国应该尽快构建技术伦理评估机制, 组建国家级的生命伦理咨询委员会, 对克隆技术等研究进程加强伦理审查和伦理评估, 对那些可能滑向克隆人技术研究或严重违背社会伦理的科研项目应该予以禁止, 对那些未经伦理评估机构审核通过的技术项目不给予立项资助。

人类应该确保克隆技术的应用造福于人类, 而不是相反。要实现此目标, 就要确定人类发展克隆技术的伦理底线并建构克隆技术的伦理原则及行为范式[11]。各国应加强技术伦理方面的探讨, 积极构建普世伦理, 尽快实现在克隆技术研究领域达成更多共识, 协调彼此之间的差异, 确保克隆技术朝着正确的轨道发展和运用, 造福于人类社会。

(二) 加强科学家职业道德自律

科学共同体和科学学会应加强科学家职业道德自律, 明确规定科学家们应该做什么研究, 不应该做哪些研究。英国皇家学会2001年6月19日发布一份报告, 谴责克隆人的做法是“不道德的、不负责人的”, 并呼吁在全球范围内禁止克隆人。英国皇家学会是英国最具权威的科研机构, 该学会表示, 为治疗疾病对人体组织进行克隆, 如“再生”皮肤、骨骼等器官, 是应该提倡的[6] (P51~52) 。英国皇家学会的做法是值得肯定的。

各国科学学会应鼓励发展治疗性克隆技术, 使它为增进人类利益和促进生命服务, 开发克隆技术在保护人体健康、保护环境和增强生物多样性方面的价值。

科学家受公众的委托, 有责任为治疗性克隆技术的健康发展而努力;有责任使治疗性克隆技术为公众谋健康。马克思曾说“科学绝不是一种自私自利的享受, 有幸能致力于科学研究的人, 首先应该拿自己的学识为人民服务。”

科学研究是一项神圣的事业。科学家应加强职业道德自律, 科学共同体和科学家应增强职业道德责任和职业道德修养。科学家有责任不做某些研究, 如克隆人技术的研究, 要知道科学研究是有禁区的。

(三) 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制度, 加强执法力度

为了防范克隆技术带来的风险, 各国政府及国际社会都出台了关于限制克隆技术的有关法律或规定。日本已经制定了《克隆技术限制法》, 其中明确规定, 任何人不可将人类体细胞克隆胚胎、人-动物融合胚胎等移植到人或动物的子宫内, 如有违反者, 应处以10年以下徒刑或1000万日元以下的罚金, 或两者并罚;澳大利亚也制定法律禁止克隆人技术研究, 规定克隆人者将被判处15年徒刑;法国政府于2001年6月20日批准了一项法律草案, 禁止以医学研究为目的克隆人体胚胎;美国已经通过法律宣布所有人类克隆都是非法。2002年3月, 联合国大会特别委员会通过《禁止生育性克隆人的国际公约》, 在全球范围内禁止克隆人的试验。我国政府已经制定了一套生物伦理规范《中国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伦理指导大纲》, 该指导大纲明确表示支持科学家开展干细胞技术研究, 但必须遵循基本伦理原则[6] (P51~52) 。中国还有待出台专门限制克隆技术的法律, 其他国家也还需要完善有关法律制度, 以加强对克隆技术的规范和管理。

为了引导克隆技术朝着符合人类伦理道德的方向发展, 也为了更有效地抵挡克隆人技术的研究, 除了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制度之外, 还需要加大执法力度, 杜绝科学家私下从事非法克隆技术研究, 尤其是从事克隆人技术的研究。

三、结语

克隆技术研究是一项全人类的事业。为了更加有效地解决克隆技术的伦理问题, 人类有必要从多方面进行努力, 以实现克隆技术与伦理的协调发展。对克隆技术的伦理反思关键在于科学家共同致力于使该项技术为人类发展谋利益, 不断协调技术与伦理之间的冲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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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与伦理之间的空隙在变大 第10篇

7月2日出版的《科学》杂志发表英国皇家学会会长、剑桥大学三一学院院长马丁瑞斯的社论。瑞斯认为, 科学与伦理之间的空隙在变大, 科学家在探索自然和自然规律的同时, 也应该更关心他们的思想成果。

瑞斯说, 虽然现在的世界已经大大拓展, 地球已经不再提供一个开放的前沿, 但皇家学会的核心价值未变。与前辈不同, 今天的科学家在通过观察和实验探索自然和自然的规律的同时, 也应该更广泛地加入到社会和公众所需要的事业之中。同时, 科学家应该更关心他们的思想成果, 努力孵化良性的副产品, 尽其所能地预防其成果有可疑或有威胁性的应用。世界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 但同时也面临前所未有的希望。全球化的利益必须公平地分享。科学允许我们做的事情与谨慎或伦理之间的空隙还在不断变大, 每个人都应该仔细思考这些选择, 但日程必须由科学界和单个的科学家公民来制定, 任何来自政治、媒体或公众的介入都会影响科学的规模和影响。

自然保护工作的选择性

7月15日, 《自然》杂志发表文章称, 应当有选择地保留自然保护区。

有人提出, 表现差的保护区应当失去其保护地位, 将节省的资金应用到效果更好的保护区。虽然这种观点不易被保护工作者和地方游说团体所接受, 但根据对澳大利亚近7000个保护区的研究表明, 从长期效果来看, 这种观点可能是最好的政策。出售大约70个被取消资格的保护区 (所评估土地的单位价值产生的保护价值最低的保护区) , 可获得大约210亿澳元 (约177亿美元) 的资金。如果将这些钱重新投入到生物多样性保护策略更可能获得成功的保护区, 将有可能以同样的支出获得更大程度的保护效果。随着全世界保护区新投资额的持续下降, 文章提出, 面对破坏植被行为的泛滥猖獗, 保留那些最有价值、最有生产力的区域, 显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重要。

欧洲能重振雄风吗?

7月10日出版的《经济学人》发表文章说, 如果欧盟领导人能像他们20年前那样抓住时机, 欧盟将重振雄风。

金融危机给欧洲带来的已经不仅仅是一场经济危机, 同时也是一场政治危机。并且, 到目前为止, 欧洲领导人均未能成功应对这场危机。尽管欧盟也采取了一些措施, 但“欧洲的力量”在世界上似乎减弱了。在社会方面, 欧洲也面临着大问题, 政府和社会保障倾向于不断增长直至扼杀支撑它们的经济, 这进一步加剧了危机。反过来看, 人们应该问问欧洲是否能够重新找回活力, 而不是嘲笑欧洲的无能。20年前的经济危机催生了1992年的统一市场并且使欧洲重焕活力, 当时的改革为之后欧盟历史上最具活力的时期之一奠定了基础。而现在的欧盟领导人似乎正在错失重点。文章认为, 欧洲并非注定失败, 如果欧盟领导人拿出点儿勇气, 这场危机或许是为欧盟提供了20世纪80年代以来最佳的复苏机会。

Facebook改写人们的社交基因

5月31日出版的《时代》周刊发表文章说, Facebook改变了人们的社交基因, 使人们变得更加开放。

当科学遇上伦理 第11篇

迪伦马特(1921~1990)瑞士戏剧家、小说家,被西方评论界称为“布莱希特死后最重要的德语戏剧天才”。1949年,他创作出了自己的成名作——四幕剧《罗慕洛斯大帝》,之后又有三幕喜剧《天使来到巴比伦》、两幕剧《贵妇还乡》和《物理学家》等作品问世。迪伦马特往往以强烈的个性、独特的目光来观察人生、审视世界,以叛逆者的姿态,描绘出一幅幅看似荒诞不经,却极具现实意义的人生场景。这些作品都持久地激发着后人去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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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人语】在一个名叫“樱桃园”的疯人院里,有三个女护士接连被病人杀死。杀人的三个精神病人都是物理学家,一个自称是爱因斯坦,一个自称是牛顿,还有一个叫默比乌斯。实际上,这三个物理学家都不是真正的疯子,他们来这里都带着各自的目的。名叫默比乌斯的病人是个天才的物理学家,他发明了一种能够据以发明一切的万能体系。但他唯恐这一科学成果被用于政治和军事目的,给人类带来灾难,于是出于一个科学家的良知,他抛妻别子,假装发疯,躲进了这家疯人院。但他的情况却被外界获悉,自称爱因斯坦和牛顿的两个物理学家就是为了刺探默比乌斯的发明体系,乔装来到精神病院的。三个护士之所以被杀,就是因为她们识破并爱上了这三个物理学家,于是他们为了各自的目的和信念,把她们勒死了。

这三起“病案”接连在三个月内发生,不能不引起警察当局和司法部门的注意。他们把精神病院的护士全部换成了拳击手。这对于想一直呆在精神病院的默比乌斯并没有什么影响,但两个间谍科学家却认为形势不妙,相继向默比乌斯坦白了身份。

牛顿:不完全是。说句实话,默比乌斯,我没有疯。

默比乌斯:当然没有疯喽,艾萨克爵士。

牛顿:我不是艾萨克·牛顿爵士。

默比乌斯:我知道。您是阿尔贝特·爱因斯坦。

牛顿:傻瓜。也不是像这里所认为的,是什么赫伯特·格奥尔格·博伊特勒。我的真实名字叫基尔顿,我的年轻人。

(默比乌斯震惊地凝视着他。)

默比乌斯:亚历克·贾斯帕·基尔顿?

牛顿:对。

默比乌斯:相应论的创始人?

牛顿:正是。

(默比乌斯走到桌旁。)

默比乌斯:您是打进这里来的?

牛顿:我以装疯的办法进来的。

默比乌斯:为了……侦破我?

牛顿:为了探知您疯的背景。我的道地的德语就是在我们情报机关的所在地学会的。这是一种可怕的工作。

默比乌斯:而由于可怜的多罗特娅护士看出了真相,您就……

牛顿:对,我就那样做了。这件事使我再难过没有了。

默比乌斯:可以理解。

牛顿:命令毕竟是命令啊。

默比乌斯:那当然了。

牛顿:我没有别的办法。

默比乌斯:当然没有。

牛顿:我的使命就是完成我们情报机关的最机密任务,现在它发生了问题,为了避免使人怀疑,我不得不杀人。多罗特娅护士不再认为我是疯子,主任女医生认为我病势并不严重。这就需要通过一起凶杀来最后证明我精神错乱。

【读书人语】之后,“爱因斯坦”也坦白了自己来疯人院监视默比乌斯的目的。两人都从各自的立场出发,展开了对默比乌斯的争夺。“牛顿”是打着科学自由的招牌,拒绝承担一切义务。而“爱因斯坦”明确提出科学研究的前提就是政治立场的确定,要为政治承担义务,科学家必须做出政治的选择。

默比乌斯:我认为没有丝毫的理由要逃走,恰恰相反,我对我的命运很满意。

(沉默。)

牛顿:我可对此不感到满意。这是一个相当重要的关头,您不觉得吗?我尊重您个人的感情。但您是一个天才,并且是作为全人类的财富而存在的。您突入了物理学的一些领域,但是科学并没有跟你订立典当的契约,对于我们这些非天才之辈,您也有义务把科学的大门向我们打开。跟我走吧,一年之内,我们准让您穿上燕尾服,把您送到斯德哥尔摩,去接受诺贝尔奖金。

…………

为什么不呢?为了把一位空前伟大的物理学家引回到物理学家的队伍里来,我觉得不论哪个陆军参谋部都是值得尊敬的。这涉及到我们科学的自由,仅此而已。谁来保证这种自由都是一样的。任何制度我都可以为它服务,只要这种制度让我安宁。我知道,今天人们都在谈论物理学家的责任。我们不由得一下子感到恐惧,并变得讲道德起来。这简直是荒谬!我们得从事开拓性的工作,除此以外还有什么呢?至于人类会不会去走我们为之开辟的道路,这是他们的事,与我们无关。

爱因斯坦:话是对的。我也认为,我们得从事开拓性的工作。但我们可不能撇开责任不谈。我们向人类提供强大的实力手段。这给了我们提出条件的权利。我们必须成为实力政治家,因为我们是物理学家。我们必须做出选择:我们的科学为谁的利益服务,我已经作出抉择了。而您,基尔顿,您是一个可怜的唯美论者。如果您的问题仅仅是要求科学的自由,那么您为什么不到我们这边来呢?我们早已不再左右物理学家的行动了。我们也需要作出成绩来。我们的政治制度对于科学也是十分顺从的。

…………

默比乌斯:我们是三个物理学家。我们要采取的抉择是物理学家的抉择。我们必须持科学态度。我们不能让观点,而要让逻辑的结论来决定我们的弃取。我们必须设法找到理智的东西。我们不可犯逻辑的错误,因为错误的结论必定要导致灾难。出发点是清楚的。我们三个人都有相同的目标,但我们的策略是歧异的。目标就是物理学的发展。您,基尔顿,您想保护物理学的自由而拒绝它承担义务。您呢,艾斯勒,您正相反,您要物理学家为某一国家的实力政策承担义务。但目前现实情况是怎样的呢?如果要我做出决定的话,我要求给我详细谈谈这方面的情况。

【读书人语】结果是,“牛顿”和“爱因斯坦”任何一方都无法给予默比乌斯以自由。前者所说的科学家们都表示要解决对于国防有决定意义的科学问题,而后者则要为了党的利益放弃自己的权利。默比乌斯认为,无论是哪一方,向他呈现的现实是一样的:一座监狱。与其坐监狱,还不如呆在疯人院。这样,起码可以保证不被政治家们所利用。

默比乌斯:有的风险是切不可冒的:人类的毁灭就是属于这样的风险。世界用它所拥有的武器正在造成什么灾难,这我们是知道的;它用那些我们促使其产生的武器将会招致什么,这我们是能想象的。我的行动服从于这一观点。我从小就很穷,我有过一个老婆和三个孩子。大学里的名誉曾向我招手,工业界的金钱曾向我眨眼示意。两条路都太危险了。我若是把我的经济著作发表,其结果可能就是我们科学事业的崩溃和经济结构的解体。责任迫使我走另外一条路。我放弃了科学上飞黄腾达的念头,摈除了在工业中发财致富的想法,并把我的家庭交由命运去安排。我选择了装疯卖傻的办法,假托所罗门国王向我显灵,于是人家把我关进了疯人院。

牛顿:这可解决不了问题啊!

默比乌斯:理智要求这样做。我们在科学上已经到达可知物的界限了。我们知道了几种可以精确把握的规律,弄清了一些不可理解的现象之间的几种基本关系,这就是一切,剩下的很大部分还是个秘密,智力难于接近。我们已经到达我们所走的道路的尽头。但是人类还没有走到这么远。我们已经打了前哨战,而眼下没有后继者。我们已突入阒无一人的地带。我们的科学已经变成恐怖,我们的研究是危险的,我们的认识是致命的。现在摆在我们物理学家面前的唯一出路是向现实投降。我们是不能同现实相抗衡的,它正从我们的身边走向毁灭。我们必须把我们的知识收回来,而我已经把它收回来了。没有别的解决办法,对你们也一样。

爱因斯坦:您这番话想说明什么?

默比乌斯:你们和我一起呆在疯人院里。

牛顿:我们?

默比乌斯:你们两位。

(沉默。)

…………

默比乌斯:我还保持着秘密身份,这是我唯一的侥幸。只有在疯人院里我还有自由,只有在疯人院里我还可以思想,而在外面,我们的思想却是爆炸品。

牛顿:可我们毕竟沒有疯啊。

默比乌斯:然而是杀人犯。

(他们惊愕地凝视着他。)

牛顿:我抗议!

爱因斯坦:您可不能这样说啊,默比乌斯!

默比乌斯:杀人就是杀人犯,而我们都杀了人。我们每个人都曾经有一项使他进院的任务。我们每个人都曾经为了某一个特定的目的而杀害了自己的护士。你们杀害护士是为了不致危害你们的秘密使命,而我呢,由于莫尼卡护士信任我,把我当作一个被埋没的天才。她不理解,今天一个天才的义务就是永远被人误解。杀人是比较可怕的事情。我杀了人,这样,一种更为可怕的屠杀就不会发生。现在你们来了。我固然不能除掉你们,但或许能说服你们?我们杀人难道是毫无意义的吗?我们要么牺牲,要么被杀。我们不住疯人院,世界就要变成一座疯人院。我们不在人们的记忆中消失,人类就要消失。

…………

牛顿:我们重新变成疯子吧。就让我们化作牛顿的幽灵吧。

爱因斯坦:我们照旧胡拉那些克赖斯勒和贝多芬的乐曲好了。

默比乌斯:我们照旧让所罗门显灵。

牛顿:发疯,但聪明。

爱因斯坦:囚禁,但自由。

默比乌斯:物理学家,但一身清白。

【读书人语】戏到了这里,可以说默比乌斯暂时获得了胜利。他的胜利,不仅是劝说另外两个物理学家和自己站在了一个立场上,更表现在自己所坚持的科学研究价值中立的态度在疯人院中得到实现。

发展与科学发展观的伦理思想 第12篇

(一) 发展

“近代发展一词最初来自对胚胎发育的研究, 它起先是指生物胚胎在大小、形状和功能方面逐渐成熟的过程, 而规模、功能、分化、复杂性、适应力和定向性就是规范其内涵的基本方面。” (1) 发展“直至17世纪晚期, 这个词才逐渐形成它的现代涵义, 开始指一种经历一些可以识别的阶段的有序变迁过程”。 (2) 黑格尔从他的“绝对精神”出发理解发展的本涵, 他认为“只有在精神’领域里的那些变化之中, 才有新的东西发生。精神世界的这种现象表明了, 人类的使命和单纯的自然事物的使命是全然不同的在人类的使命中, 我们无时不发现那同一的稳定特性, 而一切变化都归于这个特性;这便是, 一种真正的变化的能力, 而且是一种达到更完善的能力一种达到尽善尽美的冲动。” (3) 黑格尔以人类“精神世界”的“变化”代替人类社会历史的真实发展, 认为发展就是趋向“完善”的运动。

马克思、恩格斯从物质生产的角度审视发展, 认为“最文明的民族也同最不发达的未开化的民族一样, 必须先保证自己有食物, 然后才能去照顾其他事情。” (4) “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 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所以, 直接的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 因而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 便构成为基础。” (5) “发展人类的生产力, 也就是发展人类天性的财富这种目的本身” (6) “生产力的总和决定着社会状况。” (7) 但这并不表示马克思、恩格斯是所谓的经济决定论者, 恩格斯已经敏锐地指出发展的全面性:“根据唯物史观, 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无论马克思或我都从来没有肯定过比这更多的东西。如果有人在这里加以歪曲, 说经济因素是唯一决定性的因素, 那么他就是把这个命题变成毫无内容的、抽象的、荒诞无稽的空话。经济状况是基础, 但是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着这一斗争的形式的, 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 (8)

到了现代, 发展已由单一强调经济转向注重政治、社会等多方面的整体进步。“发展是为了通过现代化的生产手段和合理的社会组织, 增加生产, 提高生活水平, 而引起新事物的社会变迁过程这一观点” (9) 获得广泛认同。塞缪尔亨廷顿认为增长、公平、民主、稳定、自由是发展的五大目标。费德里科马约尔认为:“发展应该被看成是复杂的多元的:经济的、社会的、科学的、文化的它必须具有一种综合的特点, 即包括社会生活的多种表现形式, 并符合植根于各国人民的历史财富的道德的和文化的目的”。 (10) 美国经济学家托达罗在《经济发展与第三世界》一书中也指出:“发展不纯粹是一个经济现象, 从最终意义上说, 发展不仅仅包括人们生活的物质和经济方面, 还包括其他更广泛的方面。因此, 应该把发展看为包括整个经济和社会体制的重组和重整在内的多维过程。” (11) 缪尔达尔指出:“发展’意味着整个体系的向上运动。” (12)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发展的所作的定义较有权威性, “发展是一个综合的过程, 目前这已被国际社会所承认。经济增长是一种动力, 但其本身并不是目的。因此, 除经济增长之外, 发展首先是社会性的。发展还与和平、人权、民主管理、环境以及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文化和人们的生活方式有密切联系。” (13)

1. 中国现代社会的发展。

由于晚清统治者的“夜郎自大”与不思进取, 1840年鸦片战争中国遭到惨败, 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人民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为实现民族独立和国家富强, 无数优秀中华儿女走上寻求救国救民、振兴中华的艰难道路, 屡败屡战, 百折不挠, 展现了中华民族顽强的战斗精神和不屈的民族意志。1921年中国共产党的诞生, 中国革命的面貌焕然一新, 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 经过28年的艰苦卓绝的斗争, 终于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 建立了新中国, 彻底结束了100多年来中国人民受压迫、受奴役、受侵略的黑暗历史, 实现了近代以来几代中国人梦寐以求的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 中华民族的发展开始了新的纪元。但是, 摆在新生政权面前的是国民党政府留下的千疮百孔的烂摊子:生产萎缩, 物价飞涨, 投机猖獗, 市场混乱, 民生困苦, 失业众多, 反革命事件屡屡发生。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 在60年的时间里, 全体中国人民自强不息, 奋发图强, 把一个贫穷落后的旧中国建设成为拥有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的社会主义新中国, 实现了一个又一个令世人瞩目的伟大壮举。在19522008年间, 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由679亿元增加到30多万亿元, 实际增长76.8倍, 年均增长8.1%, 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三大经济体, 作为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 中国积极参与解决国际争端和冲突, 在诸如反恐、环保、禁毒、重大疾病预防、朝鲜核问题、伊朗核问题、达尔富尔问题等国际事务上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 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2. 国外现代社会的发展。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 加快经济增长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 人类创造了前所未有的经济增长成就。最引人注目、对世界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主要包括美国现代社会的发展、欧洲现代社会的发展和日本现代社会的发展。19291933年的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危机使美国遭受了巨大的冲击, 1933年3月富兰克林罗斯福上台执政, 实行新政避免了美国走上法西斯主义的道路。在二战后最初25年, 以原子能技术、宇航技术、电子计算机技术发展为标志的新科学技术革命推动美国经济社会开始向后工业社会和信息社会转化。70年代以来, 美国仍然保持全球超级大国地位, 90年代起由于苏联的解体, 美国成为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到了新世纪, 由于在布什任内美国深陷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泥潭, 加上2008年席卷全球的经济危机的影响, 和“金砖四国”等新兴发展中国家的快速崛起, 美国的霸主地位相对消弱。但仍然是世界上最强大的经济体。2008年美国GDP为14.2万亿美元。

实现欧洲的统一, 是欧洲人梦寐以求的目标, 欧盟各成员国政治形态相同, 实行的都是资本主义自由经济。原欧盟15国在经济上基本上已融为一体, 东欧一些参加欧盟的国家, 经过转型的剧烈阵痛已经迈入正常的发展轨道, 应当说这些国家经济的发展是快的。但是传统西欧国家与10个中东欧成员国之间的经济发展水平依然差异很大。

二战后, 日本政府提出了“增加生产以平息通货膨胀, 稳定国民生活”的政策, 进行了经济和社会的民主化改革, 1953年接近战前水平。20世纪70年代, 日本成为仅次于美国的资本主义世界第二经济大国。进入90年代, 日本经济神话逐渐破灭, 出现经济危机, 一直到现在, 日本经济发展一直处于滞涨阶段, 在2008年日本GDP为4.91万亿美元, 但继续保持世界第二经济大国的地位。

(三) 发展观

恩格斯曾说:“历史从哪里开始, 思想进程也应该从哪里开始, 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再抽象的、理想的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 (14) “发展观是关于发展的本质、目的、内涵和要求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 (15) , 是对人类发展实践的理论总结, 有什么样的发展实践, 就有什么样的发展观。在科学发展观提出之前, 在现代世界范围内发展观大致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

1. 经济增长型发展观。

1776年亚当斯密发表《国富论》的发表标志着经济增长型发展观的初步形成, 亚当斯密将发展理解为一个通过自由市场来进行资源的有效配置, 从而实现财富增长亦即经济发展的过程。自此, 经济增长型发展观主宰了西方发展实践近200年, 但真正提出系统的经济增长型发展观是美国经济学家刘易斯。

1956年, 刘易斯的《经济增长理论》成为经济增长型发展观的开山之作, 在该书中, 他把国民生产总值及人均国民收入的增长作为评判发展的首要标准, 把发展单纯地归结为物质财富的积累, 认为经济增长就是经济发展。刘易斯还为经济增长型发展观作了无力而苍白的伦理辩护, “经济增长的好处并不在于财富增进了幸福, 而在于增加了人类选择的范围。支持经济增长的理由在于增长使人更有能力控制自己的环境, 从而增加了自己的自由。” (16)

但事与愿违, 经济增长型发展观最终在发展实践上造成了“没有发展的增长”, 甚至是诸如社会风尚退化、人伦关系紧张以及生态危机等“恶”的增长。丹尼尔贝尔对此警告说:“经济增长也许是资本主义所特有的矛盾’根源, 而这一矛盾也许是导致资本主义毁灭的祸根。” (17)

在经济增长型发展观视野里, “发展被等同于总量经济增长, 现代体制的建立, 以及消费欲望与专业野心的扩散。可是, 在最基本的意义上看, 这些都不是发展:它们至多是可以促进真正发展的社会变革。” (18) 德尼古莱批评“增长战略家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达到经济总生产:他们的中心设想就是必须围绕制造最大蛋糕’的任务来把社会能量激励起来。他们的目标是尽快产生新的财富增加。” (19) 这种“以物为本”的发展价值向度“关注的只是如何能够发展’、如何发展得更快’, 而忽视了应当怎样发展’和为了什么而发展’这个目的论、价值论问题”, (20) 是对发展伦理的背离, 必然会导致发展过程和发展结果的双重异化。

2. 社会变革型发展观。

对经济增长型发展观指导下的发展实践的反思使人们认识到“增长’可理解为通过物质吸收或增加导致的实际规模上量的增加, 而发展’指的是质的变化, 潜力的实现, 转变到一个更全面或更好的状态。这两个过程是截然不同的它们有时有联系, 有时则没有。例如, 一个孩子增长’同时并发展’着;一个雪球或肿瘤只是增长而不是发展;地球作为行星发展而没有增长。经济上常常同时增长和发展, 但也能分开进行。” (21) 或言之, “发展意味着质量性改进, 增长意味着数量性增加。” (22) 在经济增长型发展观统治时代社会发展的片面性和畸形化促使社会变革型发展观的出现。1968年, 瑞典经济学家缪尔达尔在他的《亚洲的戏剧:对一些国家贫困问题的研究》一书中对亚洲发展中国家的发展状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他指出:“发展’意味着从不发达’中解脱出来, 消除贫困的过程”, “发展’意味着整个体系的向上运动。”缪尔达尔认为, 发展不仅仅是经济的增长, 而且应该是整个社会综合发展过程的前进性和上升性运动。20世纪80年代后期, 美国经济学家托达罗在《经济发展与第三世界》一书中也指出, 虽然经济进步是发展的基本组成部分, 但它不是唯一的部分。他强调:“发展不纯粹是一个经济现象。从最终意义上说, 发展不仅仅包括人民生活的物质和经济方面, 还包括其他更广泛的方面。因此, 应该把发展看为包括整个经济和社会体制的重组和重整在内的多维过程。” (23) 但社会变革型发展观的局限性在于它虽然强调了当代社会变革发展的各种综合协调, 却忽略了人类长远的生存环境和发展空间问题, 缺乏发展的历史视野。 (24)

3. 代际视野型的发展观。

随着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的不断提高, 对自然的控制能力在日益加强, 人类逐渐从大自然的奴役者转变为以地球的主人自居, 甚至不顾地球的可承受能力, 无止境地对其进行索取和破坏。尤其是在资本主义消费理念的鼓吹下, 人们的消费意识, 价值观念发生了扭曲, 将人类带到了危险的境地。德尼古莱曾对此痛心疾首:“最难以回答的伦理道德问题是:现今世代是否应做出牺牲以换取未来世代可能的发展。这个痛苦的问题使许多人接近绝望。” (25)

美国女生物学家莱切尔卡逊1962年发表的一部环境科普著作《寂静的春天》描绘了一幅由于农药污染所带来的“没有鸟叫”得“寂静的春天”的可怕景象, 这在西方社会引起了强烈反响, 激发了人们对于只注重当代而忽视世代发展观念的反思。此后, 著名美国学者巴巴拉沃德《只有一个地球》一书的问世, 把人类对发展的认识提升到代际发展的高度。1972年, 在西方发达国家正陶醉于高增长、高消费发展美梦时, 罗马俱乐部发表了有麻省理工学院教授丹尼斯L梅多斯等人完成的关于人类困境的研究报告《增长的极限》。该报告认为, 传统工业化的道路, 已经导致人类社会面临全球性的人口激增、资源短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发展困境, 这使当代的发展要以后代的艰难甚至不能发展为代价, 实际上引导人类走上了一条不能持续发展的不归路。1987年, 以挪威首相布伦特兰为主席的联合国世界与环境发展委员会发表一份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 正式提出“可持续发展”的概念。1992年, 在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 可持续发展概念得到与会者的共识与承认。在该报告中对“可持续发展”的概念作了界定: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 又不对后代满足其自身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 (26) 可持续发展概念的提出标志着代际视野型的发展观的形成。代际视野型的发展观向人们昭示, 地球上的资源和承载能力是有限的, 我们今天破坏的不仅是我们这代人赖以生存发展的家园, 同时也是我们子孙后代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载体;我们消耗的资源不仅有我们自己的份额, 而且也消耗了后人的应有份额。为了维护后人的生存和发展权益, 我们必须以代际视野型的发展观为指导, 实现人类社会世世代代的可持续发展和永续发展。

4. 人本纬度型发展观。

阿马蒂亚森批评以往的发展观“不关心人类的最终目的是什么, 以及什么东西能够培养人的美德’或者一个人应该怎样活着’等这类问题。” (27) 从20世纪80年开始, 发展理论开始从对“物”贪求逐步转向为对“人”重视。阿历克斯英格尔斯曾指出:“发展最终所要求的是人在素质方面的改变, 这种改变是获得更大发展的先决条件和方式, 同时也是发展过程自身的伟大目标之一。” (28) 1987年埃德加欧文斯指出:“现在该是我们把政治与经济理论结合起来考虑问题的时候了不仅考虑社会能够变得更有生产力的方式, 而且考虑社会应该变得更有生产力的质量:即是说人的发展重于物的发展。” (29) 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马蒂亚森提出了与马克思相似的发展观, “发展过程就是扩展人类自由的过程”。 (30) 在《伦理学与经济学》中, 阿马蒂亚森意味深长地指出, “经济学所关注的应该是真实的人, ” (31) 借此批评资产阶级所宣扬的“自由、平等、博爱”的抽象的人性, 从而也将发展观的重点真正地落实到“真实的人”即发展主体身上。人本纬度型发展观所称谓的发展主体是指“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能动地创造着社会历史、实现着社会发展的人, 或是有目的、有意识地从事着社会发展实践的历史的、现实的人。” (32)

人本纬度型发展观认为“在所谓价值和价值观念的领域中, 正是人 (实际上也唯有人) 普遍地居于最高的、主导的地位, 人是根据, 是尺度, 是标准, 是目的。” (33) 这种发展观“使道德开始获得 (抑或被赋予了) 一种超出人格价值目的的普遍规范性功能, 成为维系人类社会健康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方式和力量。” (34)

二、发展伦理与科学发展观的伦理思想

(一) 发展伦理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 “在社会历史领域内进行活动的, 全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没有自觉的意图, 没有预期的目的的。” (35) 也就是说“社会发展不仅是受利益驱动规律作用的纯自然历史过程’, 而且是内含着道德价值意蕴的社会历史进程’。” (36) 发展是自在形式与自为形式的统一, 是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有机结合, 是为了促进“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 因此发展从本质上说不仅具有“真” (合规律性) 与否的问题, 而且还具有了“善” (合目的性) 与否的问题, 所以发展的过程离不开伦理道德的审视。

而伦理学重思维逻辑的演绎、轻生活逻辑的分析, “它不讲我们应当把什么尊为好事, 却考究道德陈述中通常使用的好’字的意义是什么。它不讲在道德危机关头我们应当作出什么决断, 倒要考察道德论点的性质如何”。 (37) 不注重对人类发展的广阔实践领域进行道德的思考, 结果是在远离人类社会生活的真空中演绎着抽象的逻辑。

除了伦理学自身脱离发展实践外, 经济学等与发展相关的应用学科也日益失去应具有的伦理学规范。正如阿马蒂亚森所说:“随着现代经济学的发展, 伦理学方法的重要性已经被严重淡化了。被称为实证经济学’的方法论, 不仅在理论分析中回避了规范分析, 而且还忽视了人类复杂多样的伦理考虑, 而这些伦理考虑是能够影响人类实际行为的。” (38) 于是便出现了“我们的发展速度越来越快, 但我们却迷失了方向” (39) 的奇怪发展现象。“价值和伦理的缺失导致的是手段的疯狂 (科学也疯狂、技术也疯狂、经济也疯狂) , 而手段的疯狂又导致了人类乘坐的开往死亡之谷的列车的加速狂奔。” (40) “在人类的历史上, 我们第一次达到这样一个时刻:人类种族的绵亘已经开始取决于人类能够学到的为伦理思考所支配的程度。” (41) 发展伦理学已成为解决发展中出现的问题的重要学科。

万俊人教授曾经说过:“在今天的知识社会里, 由于伦理学作为一门特殊人文学知识的文化局限和功能限制, 我们也许不能再期待一种全能的伦理学知识体系, 但是, 探索和建构一种或诸种具有现实解释力和价值约束力的道德理论或伦理学类型, 却不仅是可以合理期待的, 而且也是当今中国伦理学界的一份不容推卸的理论责任。” (4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实践给我们建构这种“道德理论或伦理学类型”提供了丰富的实践土壤, 而科学发展观伦理思想则是在这种土壤上成长出来的一枝绚丽的理论花朵。

(二) 科学发展观的伦理思想

“一切划时代的体系的真正的内容都是由于产生这些体系的那个时期的需要而形成起来的。所有这些体系都是以本国过去的整个发展为基础的。” (43) 科学发展观就是适应中国这样经济、文化相对落后国家在不同历史条件下解决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这一基本问题应运而生的, 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凝结了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人民不懈探索实践的智慧和结晶, 是对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及其新鲜经验的科学总结和理论升华。

对于理论的重要作用,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 “一个民族要想站在科学的最高峰, 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 (44) 而“每一时代的理论思维, 从而我们时代的理论思维, 都是一个历史的产物。” (45) 作为对发展进行价值判断和道德追问的发展伦理无疑也是对该时代发展实践的产物, 正如麦金太尔所言:“当我们描述我们的道德文化的形成史时, 我们描述的就恰恰是我们自己的历史。” (46) “科学发展观总结了20多年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成功经验, 吸取了世界上其他国家在发展进程中的经验教训, 概括了战胜非典疫情给我们的重要启示, 揭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 反映了我们党对发展问题的新认识。” (47) 科学发展观的伦理思想就是对当代中国发展实践的道德反思和价值前瞻。

对于理论对实践的重要指导作用, 列宁指出, “没有革命的理论, 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 (48) “经验表明, 一个国家坚持什么样的发展观, 对这个国家的发展会产生重大影响, 不同的发展观往往会导致不同的发展结果。” (49) 同样, 一个国家秉持什么样的发展伦理, 也就会产生什么样的发展结果。同时好的发展结果反过来也会有利于发展伦理理论本身的发展, 因为“伦理学存在的最重要的理由与价值就在于反思那个时代的价值合理性根据, 进而提供价值判断与选择的依据。” (50)

然而正如汉斯昆曾说过, 伦理学与立法一样, “总是姗姗来迟:人们常常是已经会干这种事情之后才发出提问, 我们可以做这样的事吗?在我们会干以及干某事之前, 我们应该知道我们被允许干什么, 这些对于未来是举足轻重的。伦理学, 不论它如何受时间与社会的限制, 不应该仅仅只是预防危机伦理学应该借助总是估计更严重的可能性的危机来为预防危机服务。今天, 有名望的伦理学家一致认为:我们需要一种预防性伦理学, 而这种预防性伦理学不应在工业品上市才开始运用, 而应在那些 (原子技术与遗传学中后果极其重大的) 试验上即予以运用, 甚至在科学地反馈它的优先权时就开始运用。” (51)

科学发展观伦理思想正是一种“预防性伦理学”, 它通过对“已然”的分析达到对“实然”的洞察, 实现对“应然”的预瞻, 从而以可期望的伦理愿景实现对实践主体在发展实践中的实践方式的道德规束。科学发展观伦理思想的价值理念是全方位、多维度的, 它贯穿过去、现在和将来, 融合经济、政治和文化, 关注人态、物态与生态, 表现为一种系统发展伦理观, 是对马克思主义发展伦理的坚定继承和卓越创新。

摘要:发展是人类社会的永恒主题, 有什么样的发展实践就有什么样的发展观。迄今为止, 在科学发展观提出之前, 出现了经济增长型发展观、社会变革型发展观、代际视野型发展观和人本纬度型发展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实践为我们建构一种新型的发展观提供了丰富的实践土壤, 而科学发展观伦理思想则是在这种土壤上成长出来的一枝绚丽的理论花朵。科学发展观伦理思想的价值思想是全方位、多维度的, 它贯穿过去、现在和将来, 融合经济、政治和文化, 关注人态、物态与生态, 表现为一种系统发展伦理观, 是对马克思主义发展伦理的坚定继承和卓越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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