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小确幸范文
澳门小确幸范文(精选6篇)
澳门小确幸 第1篇
所谓“小确幸”,是村上春树所创造的一个可爱的词汇。简而言之,“小确幸”的意思就是“微小而确实的幸福”。当某一件事情能令你的内心产生满足感,这就是“小确幸”。最近,我在微博里总会收到一些来自舞蹈圈里的新生代力量的私信,有对杂志的肯定(本人代表编辑部在此先谢过了。)也有对自己参赛成绩不理想或训练状态不好等七七八八的心事。我想起当年自己向别人倾诉不如意时的心情,想起当时自己那股发自内心的信任和盼望,就更不敢怠慢这一条条倾诉的私信。于是,让自己带着理解的心情,一条一条,仔细读着、揣摩着倾诉者的内心,斟酌再三之后,给予回复。我希望我的诚心诚意,能为这些向《尚舞》倾诉烦恼的人换来帮助。我能感受到在私信中跟我倾诉不快的新生代们,有灵性,有胆识,唯独会迷失方向。由此,想起自己喜欢的Tavis Smiley说的话:“如果有一件事情是你热爱做的,愿意无偿做一辈子的,那这就是你必须做的职业。”
本期杂志的特别策划专题叫做《一段美好的回忆军旅生活与舞蹈的那些事》,每个人心底,都会有一些忘不了的故事,总能在某个时刻忆起,或甜蜜、或苦涩、或满心欢喜、或泪流满面。可总会有些故事和回忆,不仅仅可以自己独享,和家人分享,和更多人一起分享时才能体会出不一样的美好。在刚刚过去的“八一”,《尚舞》专访了五位有着军旅经历的舞者,他们是李建安老师、莫德谊老师、严小玲老师、李进老师、刘墉老师。现在,请跟我们一起听听他们的军旅生活,分享他们在部队的这段特殊时光以及那些与舞蹈相关的事儿。特别希望新生代们能从这几位优秀的前辈身上学到他们对舞蹈坚定的信念。
如果你细细想过,此生都会以舞蹈为伴,那么,请先把舞蹈当成你的“小确幸”吧。它是生命的图腾,会镌刻进心灵深处,不必膜拜,只要你认真的对待,欣赏,回味,即可。
小确幸700字 第2篇
不,当然不是,它在生活的点点滴滴中流淌着。也许那不是你想要的,但却是你需要的!这种“小确幸”,我管它叫“温情”。天刚蒙蒙亮,我从椅子上揪起沉甸甸的书包,那一瞬,胳膊几乎要脱臼似的,换了只手提着,甩了甩胳膊,准备踏向新的一天。一开门,只觉一阵寒风从脸上划过,心里想:“好冷啊!”这时,妈妈从房间里飞奔出来,三步跨作两步,从椅背儿上扥起外套冲到我面前,微微笑了笑,说:“今天报的有雨,外面冷,把外套穿上。”这对我来说就是一种“小确幸”。也许,这些关怀,并不是我当时想要的,但却是我那时候最需要的东西,这也是一种莫大的幸福啊!
我觉得我很幸福。不是说无忧无虑,没有烦心事,就叫幸福,而是这些烦心事有人帮你分担才叫幸福。不是说想要什么有什么就叫幸福,而是你想要这样东西,最后你经过努力争取到了才叫幸福。不是你可以不干自己不想干的事情就叫幸福,因为你将就此失去人生最大的幸福!
人生“小确幸” 第3篇
对于一个乐观的人,他的内心会有许多让自己欣喜的“小确幸”,就算掉进水里也会想着会收获新的“小确幸”——一条鱼游进自己的口袋。在自己身体旁人不易发现的地方长了几处癞疮,弄一盆热汤,一个人乐哉乐哉地用热汤泡敷这些癞疮—_这是明末清初的文学家金圣叹先生的一个“小确幸”。
台湾的黄美廉女士,是一位先天性的脑麻痹患者,全身布满不正常的高张力,且无法言语。但是,黄美廉女士却靠着坚忍不拔的毅力和对人生无比乐观的态度,在人生的道路上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成功。她不仅在美国南加州大学拿到了艺术博士的学位,还到处办自己的画展,现身说法,告诉人们对生命的热爱。由于不能通过语言正确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每一次演讲。黄美廉女士总是以笔代嘴,以写代讲,所以,人们又亲昵地称她为“写讲家”。
在一次演讲中,有位学生问黄美廉女士:“黄女士,你从小就长成这个样子,你会认为老天不公吗?在人生的旅途上,你有没有怨恨?”黄美廉用手中的笔写出了答案:
一、我很可爱!
二、我的腿很美很美!
三、我的爸爸妈妈很爱我!
四、上帝会公平地对待每一个人!
五、我会画画。我会写稿子!
六、还有很多的生活方式让我热爱……
然后,黄美廉再次转过身去,在黑板上重重写下了她的那句名言:我只看我所有的,不看我所没有的。台下传来了如雷般的掌声。
在黄美廉心中,以上这些对别人而言是熟视无睹、不加珍惜的拥有,却都是自己的“小确幸”。加拿大《环球邮报》曾评出让人会心一笑的30個“小确幸”,里面就包括了“摸摸口袋,竟然有钱”、“赶上了已发动的汽车”、“洗掉了衣服上的污渍”、“将废物准确投进了垃圾箱”……
小确幸作文 第4篇
起先,能够在收不到几个台且信号极差的电视里看到一集《神奇宝贝》,是“小确幸”;在狭窄的床下,将纸张粘连起来围城一个只可以容纳我和玩具的小世界,是“小确幸”;用给母亲拔白头发做家务得到廉价报酬的钱去溜冰场,玩整一下午的滑轮,是“小确幸”;到田野花丛里,采集各种植物蔬菜喂食外婆家的草鸡们,是“小确幸”;闲来垂钓时,看着水中浮漂迅速上翻且用力提竿的那一刻,是“小确幸”;夏天傍晚,和表妹光着膀子奔跑在江边捉蜻蜓,是“小确幸”;与弟弟妹妹们为了响应老师发起的保护地球母亲的号召,毅然决然地自发到田间路旁捡拾垃圾后的满足,是“小确幸”。
后来,能顺利买到一盘SHE最新的专辑磁带,美美听上一夜,是“小确幸”;下了晚自习,和朋友骑车一路畅聊到家,是“小确幸”;早晨上学,在铃声停止的那一刻匆忙迈入教室,是“小确幸”;唱歌比赛前加紧练习,胆怯激动地憧憬着上台后的表现,是“小确幸”;在老爸的带龄下,用我蹩脚的英语陪外商聊天,是“小确幸”;每跑到传达室,拿到远方笔友寄过来的书信,是“小确幸”;看着家中参加信鸽飞行大赛的鸽子们,在经过千里跋涉后安全落到屋檐上,是“小确幸”;周末用老妈给的一张红票子有的放矢地购物吃喝,是“小确幸”;放假回家,看着一路明亮轻松的风景,是“小确幸”。
现在,过马路恰巧遇到绿灯畅通无阻地走过,是“小确幸”;吃早点遇到好友顺带帮付了账,是“小确幸”;超市商品打折,囊中固然羞涩却购买力增加,是“小确幸”;公交车拥挤嘈杂,却依旧能为年迈的老人让位,是“小确幸”;被子被雨淋湿后,宿管阿姨亲切地帮我洗净晒干,是“小确幸”;啥事也无需烦恼,尽情在阳光下看书是“小确幸”;推掉一切事物,专心准备广播节目《音乐殿堂》,是”小确幸”;每天走在校园中,总能在广播中听到我的整点报时声,是“小确幸”;好友陪我逛街,帮我在挑选衣服时提供建议并促成我买到一身合适的过年冬装,是“小确幸”;在校园周遭的饭馆吃饭,被老板娘认出乃学院主持人是也,并加以褒赞之词,是“小确幸”;到省里参加比赛,紧张了一身汗后的心石落地,是“小确幸”;别人实习了,我却还有机会学习,是“小确幸”
生活中的”小确幸”数不胜数,我这一口气写下来就囊括了小学、中学以及大学生活中的N条“小确幸”。我相信,如果时间足够,我一定可以一直补充下去。因为生活就是这样,大喜大悲的时刻毕竟少之又少,更多的还是这种平凡的“小确幸”,我们应该学会享受他们。
找到你的“小确幸” 第5篇
它们的名字叫easy,的确能让厨房活路变得更easy。
呼吸测醉仪
当呼吸测醉仪也变得这么漂亮,买它便可能只是为了喜欢。
FENDI 挂件
其实这个挂件有很多细节可以让人慢慢玩赏。
Trim & Stick剪刀 Pisen
剪剪贴贴一下就搞定。
蓝牙音响 Harman
蓝牙音响不特别,一个能装成背包挂件的蓝牙音响却很酷。
Christian Louboutin 皮夹
这个皮夹自带自我防卫功能。
2 in 1勺子 humangear
用这个二合一勺子时,一定要洗干净手,不然用了这头,另一头可能就弄脏了。
pig 咖啡桌
只是当它变形后,你需要考虑那个猪头该怎么处置。
电视调谐器 华为
这个“收音机”其实是个电视调谐器,它甚至能让你的手机和平板电脑接收到电视信号。
灯罩 David Trubridge
这个灯罩买回来只是一堆竹片,你要靠自己动手拼装。组装控们又有事情做了。
多用花盆 Fiskars
因为做成它的面料防水、防紫外线、可呼吸、防撕扯,所以你可以拿这个袋子种花。
Silver Cross(银十字宝贝)限量款婴儿车
有些小孩用的东西,就是好得让大人也想去试一试。
芬兰离别小确幸 第6篇
感恩节前我从之前租赁的小屋搬到了靠近市区一点的公寓这样方便我去学校教早班。这个国家有一股无时无刻伴随而来的冰天雪地的气息,身边皮肤过于白暂的白种人也更加增添了这种氛围。
感恩节那天下午我拒绝了房东太太去参加聚餐的邀请,我对于火鸡和西式大餐实在是没有多少兴趣。广场上有人放烟火,楼下的小孩欢笑着一路小跑过去,我转过身抱着放明信片和信函的小盒子准备整理,一个信封掉了出来。
信封上用歪歪扭扭的英文写着“TO YOU”的字样,我一个激灵猛地盖住它,又颤抖着打开了信封。回忆就像纷飞的大雪一般冲进了我的大脑里。
四年前从某种程度来说,我算一个官二代。父母想让我直接出国。于是在别人奋笔疾书拼命备考的时候,我拿到高中毕业证书就回家了。
等待出国材料落实的那一年我挥霍着所有我能挥霍的一切,金钱,青春,空闲时光,在学校被压抑的那些肆无忌惮都上赶子地释放了出来。我感受了所有我之前不敢去体会的东西疯玩,泡夜店,彻夜不归,喝酒,还有爱情。
在某次偶然跟随朋友去看她熟人演出的时候认识了一个乐队鼓手,这是一个大我三岁的男人,射手座。
那天演出散场后,我跟着朋友姗姗一起去和他们聚餐。本来胃就不好加上没吃晚饭的我面对一桌子辛辣的食物,难以下咽。姗姗和那些乐手聊着圈子里的事情,兴高采烈的样子我实在不好打扰。
就是那个时候,坐在我旁边的人推过来一碗拉面,对我淡淡地说了句,胃难受吃面食能好点。说完就转过头抽着烟和别人聊天了,我发愣地看着那碗冒着热气的拉面半响没回过神来。
晚上的时候,大家又闹腾着去唱歌鼓手整晚只唱了一首歌。
是陈升的《不再让你孤单》,这首歌这段日子被那个同名的电影炒得很热,大街小巷总是会有意无意听到。我坐在那边看着他,KTV里喧嚣的气氛,嘈杂的人声衬托着他有些沙哑的声音和这种格格不入的旋律,违和得一塌糊涂。我就这么看着他不知道他是否也看着我,心里像被什么东西轰然拉扯开来一般,喜悦和不安一股脑地涌了出来。
我知道我喜欢上了这个人,哪怕他只和我说过一句话,见第一次面。
那年我十八岁,命运像一列末班公交车匆匆驶来,上面载着一种叫爱情的东西和一个叫沈朝阳的男人,而我来不及反应就被拉上了车,任由它带我驶向一条明亮却看不到前方的路。
我没有任何音乐细胞。
就连普通的唱KTV也会经常破音唱不上去或者跑调,我也没有喜欢的音乐人或者乐队,要说唯一买过CD的组合,好像是以前一个日本美少年团体。
沈朝阳对于我来说,意义并非是一个光鲜帅气的乐队鼓手,更多的是一个很普通的男人,这种话我曾经很多次和姗姗说过,可是她无法理解。
我知道的,她看多了这种地下乐队,分散在这个城市的各个地方,夜晚的时候参加一些酒吧的演出活动。有的是大学生有的是待业青年,那些刚进入大学的姑娘们,迷恋这些看起来充满了神秘感和艺术气息的男人,奋不顾身地交出自己的一切。
认识沈朝阳之后的第一月里,我和他没有丝毫联系,直到他们的乐队又有演出。
那天下很大的雨,这个城市的雨季非常的漫长,潮湿地拖沓了整整三个月。昏暗的酒吧里人潮涌动,那些认识他们不认识他们的客人,都投入到了他们的音乐里。
我没有任何机会与他交流。身旁疯狂的女歌迷把我挤来挤去,尖叫声几乎要震碎我的耳膜,我忍受这一切只为了想要等到晚上能够又有聚会的机会,可以离他近一点。
可散场之后,姗姗接了主唱的电话,说还有事要先散了。沈朝阳和我们并不熟悉,他自然也不会去,听到这个通知的我,做出了我这辈子,到现在依旧觉得很丢人的事情。
我竟然冲出了酒吧的侧门小跑到后台休息室门口,看到正在收拾东西的那个背影后,喊了声,喂,沈朝阳,你……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去聚会啊!
其实我当时不是想这么说,但当沈朝阳和他队友回过头惊悚地看向我时,我什么都忘记了,我甚至不记得我姓什么。就这样揪着门框,不知道该进还是该退,恨不得立刻消失成空气。
可是,沈朝阳却看了我许久后,点了点头。背好包回头和队友说了几句,走到我面前,路灯下他的身影完全把我笼罩住,像一头巨大的怪兽一般。
他似乎和我说了几句话,可是到了今天,我只记得他拍了拍我的头,说,走吧,HELLO KITTY。
是的,那天我穿了一件HELLO KITTY的粉红色雨衣,那是我高二时的最爱。
这才是最让我想消失成空气的原因。
沈朝阳和我就因为那次的尴尬相识而熟悉了起来。
他向我要了联系方式,之后我们的联络更加直接,但并不频繁。他有演出的时候,偶尔会发个信息给我,告诉我在哪里几点,有空的话可以去看。我一个大闲人,怎么可能会没空,更何况是为了看他,没空我也会想方设法让自己有空。
我知道他有一大批女歌迷这样的男人怎么可能没有女人喜欢,而我却在每次他问我,今天表演怎么样时,云淡风轻地说还好啊,没怎么仔细听。而事实上只有我明白我不过想慌乱地用一种无所谓的态度来撇清我和那些女歌迷的区别,好让他知道我是特别的。
我想告诉他,我喜欢他,是的,但是这和那些女人不同我说不清我喜欢他什么。我五音不全,并不热爱音乐,我也讨厌酒吧纷纷扰扰喧嚣的环境,更不喜欢那一杯杯花哨的酒精饮料。
我喜欢沈朝阳带给我的那种感觉,充满朝气和阳光的感觉。他和那些地下乐队的人不一样,哪怕是不说话呆坐着,也有一种让我油然而生的温暖感。
沈朝阳吻我的那个晚上,下了很大很大的雨。我不知道为什么,每次和他的故事总是发生在雨夜,这让我曾经一度格外讨厌下雨天。
他表演完后,打电话问我在哪里,我说在外面还没走,他没说什么挂了电话。我以为他是让我等他,就自顾自跑去了休息室门口,可我没想到,我足足等了一个小时,打电话过去关机,敲门也没有人理。我就那样站在休息室门外等他,直到人群都散去,工作人员走空,路灯明明灭灭,野猫路过又消失,直到天空下起了雨。
沈朝阳打开门时,我几乎快蹲在地上睡过去。他看到我时明显受了惊,而我看到他惺忪睡眼时却一股子气一下烟消云散,不知道去了何方。
他盯着我看了很久把我一下子用力地拉扯起来,我腿麻了没有力气,跌倒在他怀里,他声音带着些微微怒气,问我,你在这里干吗?
等你啊,你不是给我打电话了吗?
我要是没在呢,走了呢?
那我不知道啊,只能一直等了。
我的初吻发生在十八岁的夏天,在一家酒吧休息室的门口。那里有不亮堂的路灯,叫春的野猫,满地的泥土,淅沥的雨水。那个吻冷冰冰地贴过来,不似想象中温暖湿热,我来不及闭上眼睛让一切稍微美好点,就被推开。
你喜欢我。沈朝阳盯着我,用陈述句的语气说道。
我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最后又点了点头。
可我不喜欢你,我不喜欢你这类型的。
那句话当时就像一把锋利的刀子,一下从我的心口划过去,毫不含糊地拉开一道鲜红的伤口我甚至能感觉到手脚发麻的触感。
我用力咬着嘴唇,死死地看着沈朝阳让自己尽快消化那句话。
可他又吻了我,那个吻如同暴风雨一般,席卷了我内心所有的一切,连渣滓都不剩。
直到今天,我也不知道我和沈朝阳是否真正成为男女朋友过。
因为从一开始的那个吻到最后的结束,我们谁也没有确切地说起过这件事。我们的感情没有明显的划分,不像别人那么规规矩矩,我甚至从没听他说过半句对我的喜欢或者爱。
可当时的我,就那样自顾自地迷恋着他,会经常去他们的练习室看他们练习。我认识了乐队的其他人,主唱,贝斯手,吉他手,他们对我倒是很客气。贝斯手到了现在,我来芬兰留学,也时不时还会和我发发邮件。
可那时候的我,在他们看来就是一个小女生,什么也不懂,迷恋偶像一样喜欢着沈朝阳,和那些小歌迷没区别。他们也偶尔有女生会跟来看练习或者一起出去玩,那些女生不停地更换着,这对于他们来说,和吃饭一样再正常不过。
那年八月末的时候,我因为材料问题,被中介叫去了北京,去了一个星期后才回来。当我带着礼物兴高采烈地去找沈朝阳时却在练习室看到他和一个女孩很亲昵地坐在一起,那个女孩靠在他身上。沈朝阳看到我,站了起来,那个女孩倒是很淡定地抓着他的手。
或许是因为坐飞机太累,又或许是因为那一周奔波疲劳,我竟然没有生气,对着和我打招呼的贝斯手摆了摆手,转身回家。
那天晚上我躺在小阳台的躺椅上,一直没有睡着。八月末的城市炎热无比,夜半三更也没有丝毫的凉意,夜空就这样毫无遮掩地敞开在我眼前。手边还放着需要填写的材料,脑海里回想的不是沈朝阳和那个女孩,而是爸爸和我说要我做好提前出国的准备。
凌晨三点的时候,沈朝阳发来信息,问我睡着没有,说想见我。
我回拨过去,很清晰地听到他的呼吸声,对他说,沈朝阳你喜欢我吗?
那边没有回应。我苦笑了一声,继续说道,我再也不会逼着你对我说喜欢我之类的话了,其实,自私的也不仅仅只是你。
说完我挂了电话,他也没有再打过来这就是沈朝阳。
我不知道该怎么平衡我对沈朝阳日渐一日浓烈的感情和我不得不出国留学的现实。我总是任性地逼着沈朝阳,希望他快点爱上我。可我却无法告诉他爱上我之后,我即将离开。
那年我十八岁半,第一次在人生中感受到了一种无力感。
沈朝阳虽然是外放的射手座,但却是一个不会表达感情也不愿意表达的人。我印象里的他除了从未对我说过情话,更加没有对我做过什么感人浪漫的事情。唯一一次让我觉得他在乎我,是因为当时乐队和别人起了争执。那次表演我没去看,当时因为和沈朝阳闹别扭,结果到了半夜的时候突然接到了同学姗姗的电话,说他们乐队晚上喝酒时,和别人发生了口角两边都喝多了,发生了打斗,有人进了医院,还有一个跟着去的女歌迷也受了伤。我当时问她沈朝阳有没有事,她却也是慌了神的说不知道。我随便套了件外套,穿着睡裤拿着钱包手机就往外跑,冒着被家里人发现挨骂的危险,冲了出去。
庆幸的是我到了医院看到了贝斯手和坐在他旁边沉默着的沈朝阳,他完好无损地坐在那里,虽然精神似乎不太好。我喘着气停下脚步,往他们走过去。身边匆匆而过的护士和医生,还有躺在担架车上流着血的伤者。我的脚像突然被灌了铅一样,想到如果那是沈朝阳我会怎么做。
可他就在我面前不到二十米的地方,好好地朝我走过来,我视线开始模糊起来脚步也不像之前奔跑时那么利落,钥匙在手里死死地掐进手心里,掐得生疼。沈朝阳走过来一把抱住我,我眼泪鼻涕全部擦在了他的衣服上,在他怀里哭得一抖一抖的,停不下来。他的手一下一下抚摸着我的头发,拍着我的背,把头也靠在我的肩膀上,我在嗜杂声中模糊地听到他的声音。他说,我以为……说完他又摸了摸我的头发,侧过头来若有似无地用嘴唇碰了碰我的脸颊,仿佛在安抚我,也在安抚自己。
那是我最真切感受到沈朝阳对我的感情,在那样一个冷冰冰充满了苏打水和往来人声的环境里,他摩擦过我脸侧仿佛是吻的那个动作。在往后我每一个在芬兰难以入眠的夜晚,成为了我用来温暖自己的存在。
我和沈朝阳一直持续着那样不咸不淡的感情,他对我若有若无的关爱会时常让我觉得没有安全感,可我并没有戳破。我也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不像那些刚恋爱的小姑娘吵着闹着要男友更多的疼爱和关心,恨不得对方天天对着我说一百次我爱你。
或许是我明白,这是一段我能够看到尽头的感情,我除了以同样的波澜不惊对待不知道还能怎样。我没有任何资格向一个我即将离开他的人要求更多,哪怕是对等的爱。
这并非懦弱或者委屈求全,我爱沈朝阳,而他现在和我在一起,这已经足够了。知足一直是我性格里较为美好的品行,
在中介打电话告诉我,材料已经通过审核,只等通知去签证的那天晚上我把沈朝阳叫出来陪我喝酒,我并不是什么酒鬼也不怎么能喝。沈朝阳倒是也没说什么,带我去了他们常去的酒吧,坐在旁边看着我喝酒。
酒吧有个驻场女歌手在唱歌,哼哼地唱着什么我没仔细听。喝到我差不多快迷糊之际,我一把拍着沈朝阳的肩膀,挽着他靠过去,语带娇嗔地说,沈朝阳,我要生日啦,我能许愿吗?
你有什么愿望?他反手搂住我,问道。
我看着他,看了许久,或许是因为酒精的作用他的脸在灯红酒绿下显得格外模糊。我动了动嘴唇,想听他告白的想法最终还是没能说出口,只是在沈朝阳的肩膀上像小猫似的蹭了蹭。
我听到沈朝阳没忍住的低笑,那种笑声沉沉的,和他唱歌时的声音一样。我喜欢他抱着我听我说话时这样的笑声,我能感觉那里面包含着的宠溺。
我靠在他的身上,任由他抱着我,问我回不回家,还想不想吃什么。我却说着风马牛不相及的话,我对他说,我这么喜欢你,都超出我的想象了。可是我要走了,去好远好远,冬天好冷好冷的地方。我英文很烂每次考试都不合格。一个人去那么远我害怕。说着我好像又哭了,可我就这么念叨着,不管他是否能听清楚地听进去。
我喜欢切实的属于我的东西。我爱你,你就在我回过头可以看到的地方。你也会对我说你爱我,我喜欢这样。可是我太懦弱和胆怯,并不敢向你要求太多。我知道即便我不亲口告诉你,也会有人告诉你我即将出国的事情。我不介意你对我可有可无的态度,也不介意你为了不受伤害可以随时抽离的自私。我明白,谁也不会想全身投入一段一开始就知道将终了的爱里面。
这些话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说了出来。我已经喝得烂醉喋喋不休着乱七八糟的内容。可能我说了,只是我内心所想的依旧没有借着酒胆说出口。
那天晚上我没有回家,去了沈朝阳的住处,他抱着我躺在床上,什么也没做。这座城市在前一天突然降温,我天生怕冷的体质让我蜷曲在他怀里像只小猫单人被太小,有冷风进来时我哼哼了几声就感觉有只大手扯着被子盖过来。
我不能向任何人说清楚我爱这个男人什么。可就是这种时刻,让我特别清楚地认识到,这就是爱情,哪怕它充满了遗憾和未知,也依旧温暖。
这个城市的冬天来得特别突然。
仿佛昨天还穿着裙子短袖,第二天就可以披上厚厚的大衣了。我依旧会去看沈朝阳他们乐队的演出,会去练习室陪他,偶
尔等散场后和沈朝阳去吃热乎乎的小馄饨。那个小摊的老板说自己年轻时也玩过乐队。
我每日来回于中介所和沈朝阳身边像是从现实穿越到梦境里一般。这不过一个小时车程的距离,似乎跨越了很多东西。
沈朝阳带我去超市,我为了图好看只穿了一件毛衣外套,他把他的棉袄套在我身上,带着我在超市到处逛。我不顾服务员的警告坐在推车里让他推着我看鱼和海产,跑去买米的大框框里把手伸出去埋起来,买了几乎是所有口味的薯片回家吃。
从超市出来的时候,我被冷风吹得直哆嗦,他的棉袄披在了我身上,也没有多少效果,可还是伸过手一把搂住我,调笑着说,我像抱着一个大包子。
那年我才十九岁,脸上还有未消退的婴儿肥,到了冬天容易发胖的季节更甚,我自己都不好意思反驳,看着他手里差不多都是我要吃的那些零食,红了脸。
走吧,再不走你要看的那个脑残音乐会都要结束啦。说着他牵住我走向车站,我才恍然记起来今天晚上有我很喜欢的一个民谣音乐会在电视上转播。沈朝阳一向自诩是摇滚少年,看不起这种所谓的小清新,可他却还是会乖乖地陪着我看。
我和他坐在大沙发上,外面冷风呼呼地隔着窗户吹过,他在一旁边看边吐槽毒舌的样子可爱极了。
我记得村上春树有篇散文里写过一种叫“小确幸”的东西,意思是微小而确实的幸福。
这种幸福是我和他一起坐着看电视,是看完他演出后去吃热馄饨听老板话当年,是走在下雨天里他嫌弃我的雨衣却又牵着我不放,是把我抱在怀里,是即便他不说他的喜欢和爱,我也能明白。
温暖是一种小确幸,由这个人带给我。它们像漂浮在空气里的因子,看不见却存在着。让我无法去想象这条路和这种温暖的尽头,更加不愿意想到距离我出国,已经不到二个月的时间。
我的父母知道了我和沈朝阳的恋情。
这个城市很小,总是会碰到各种熟人。我不清楚是谁捅破了这件事,但他们确实知道了,并且凭借我父亲的手段很快摸清了沈朝阳的底细。当他知道他是个玩地下乐队的大学生时,反对的态度更加强烈。
那天我破天荒地顶撞了我的父亲说了很多现在看来既幼稚又没礼貌的话。我当时只为了维护我的爱情却从未想过他们的感受。我告诉他我不想出国了,我讨厌芬兰,我不要离开这里。
当然,我的要求并没有奏效,也不可能奏效。
我的父亲是个官员,我不清楚他的那些工作上的事,可我也隐约明白一些灰色事件。那段日子他总是很晚才回家,忙得不可开交。从母亲和他的交谈中,我知道,他似乎遇到了什么麻烦。
直到后来出了国我才明白他那样强硬甚至不顾我的哀求要送我走,只是为了保护他的女儿不受牵连。
平安夜的时候,我去找了沈朝阳他刚演出完,在这之前我们足足有一周没有联络。我听珊珊说我父亲似乎去找过他,但我没有去考证。
他带我去吃了那个小馄饨。馄饨摊的老板骂骂咧咧地看着来往的情侣说没天理了洋节还过得这么得瑟,一边给我们下馄饨。
那天沈朝阳话特别少沉默得不像样子,我说话也很少搭腔,我知道他有心事。我低着头吃馄饨却食而无味,馄饨摊的老板突然拿出一把吉他,说要给我们唱歌,证明一下他真的是玩过乐队的。
他唱的是陈升的《把悲伤留给自己》。沙哑的嗓子扯开来,配合着不怎么动听的吉他声,着实不怎么样。可我却听哭了眼泪啪啪地落在馄饨碗里,视线模糊得几乎看不清。
我想起第一次和沈朝阳来这里时,老板说他曾经是乐队主唱。我皱着眉问沈朝阳,你以后也要来卖馄饨吗?沈朝阳大声问老板以前是什么乐队的,老板说是金属。他回过头看着我说,放心吧,我是摇滚乐队,想卖都没资格。
而今天,老板唱起了歌,走音走调走感情,我们却再没有心思毒舌吐槽。我在桌上摸到了沈朝阳的手,轻轻地碰了碰,他抬起头看向我,没有因为我通红的双眼而诧异,只是面无表情地看着我。
我就这样,毫无章法地在老板拙劣的歌声中,号啕大哭了起来。
我没有办法说出我是想来分手的,我说不出那两个字。这里的一切都似乎有生命,在叫嚣着告诉我,我有多喜欢眼前这个男人。
生命里有太多沉甸甸的东西,我没有办法一一反抗和推翻,哭或许是此刻我唯一还能自主的东西。
后来我到了芬兰,总是会记得那个场景。我像个小孩子一样哭得乱七八糟,沈朝阳在昏黄路灯后面无表情的脸就那样印在我的脑海里。
成为了我对于他+对于我的初恋,我深爱过的男人,最后的印象。
离开家乡去芬兰的那天,家里亲戚都来送我。父亲因为最近的事情,头发白了一半,他什么也没说给了我一张卡要我好好照顾自己,好好念书。妈妈和小姨在旁边哭红了眼睛,我也跟着哭,舍不得这里的一切。
珊珊和贝斯手也来了机场送我,我过安检前贝斯手突然扯住我,塞给我一封信,上面写着“TO YOU”两个歪歪扭扭的英文。我一惊,塞进了衣服口袋里,不敢再想。
没有人询问我和沈朝阳的一切,似乎都心知肚明这个故事最后会发展成什么样子。甚至连塔罗牌也告诉我,我和他不过是彼此生命里的过客。
贝斯手在最后想了半天,对我说,他最近状态也不好,我们都没怎么练习演出了,我不知道你们到底怎么了。但他曾经有一次和我说,他不知道能给你什么。
他似平还想继续说些什么,我挥手连忙止住不想再听,转身进了安检口。
飞机起飞时,我才清晰地意识到自己在离开的路途中。
我把手放进大衣口袋里,死死地捏住那封信,告诉自己这个世界上没有过不去的事情和忘不掉的人。
感恩节那天晚上我裹在柔软的被子里跌倒在一片黑暗之中。外面有风呼啸而过,像极了我十九岁的冬天经常去的那问小房子。
那封我藏了四年才打开的信上,只有简单的一句话,那个男人用极不正经的字体写道:
和你开始的那天我就从未想过终了的。
我和他都明白这是一段谁也无法为对方做出什么惊天动地之事的感情。我们都有各自的人生轨迹,且无法停下脚步。我并不后悔这么多年后打开这封信,看到他的告白,也不惊讶时过境迁这么久,我竟然还能像个小孩子一般哭泣。
我又梦见了他,梦里不再是他面无表隋的脸,而是那条去往馄饨摊的小道上。我穿着HELLO KITTY的雨衣,他牵着我表情有些不耐烦地走在前面,我甚至都能感觉到雨水顺着头发滑过我的皮肤,还有他手掌的热度。
我依然不能和任何人说清楚我爱沈朝阳什么。没有一句承诺没有浪漫的回忆甚至最后一次见面都是在我的哭哭啼啼中结束可我明白这就是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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