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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自来水范文

来源: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11-191

城市自来水范文(精选9篇)

城市自来水 第1篇

自来水行业具有自然垄断性、水市场的地域性、供给总量的有限性等诸多特点, 行业的自然垄断性也使得政府通常只允许一家企业经营该行业的某产品, 使这个企业成为了一个垄断行业。如果赋予自来水公司以定价权, 为了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 公司必然按垄断价格出售水资源, 损害了资源的有效分配。为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对自来水价格的研究及管理是必不可少的。

从水量来看, 外国的水资源是比较短缺的。据统计, 我国水资源总量为2.8万亿立方米, 居世界第6位, 但人均占有量只有2200立方米, 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30%左右。目前全国缺水量达400亿立方米, 近2/3的城市存在不同程度的缺水。当2030年我国人口达到最高峰16亿的时候, 人均水资源量为1700立方米, 即处于世界公认的贫水警戒线1800立方米以下。目前, 正常年份全国每年缺水量近400亿立方米, 有400余座城市供水不足, 比较严重缺水的有110座。

1 城市自来水的性质

1.1 城市自来水的“自然商品综合体”属性城市供水, 是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公共设施供水和单位自建设施供水。

城市自来水是通过对水利工程水进行进一步加工处理、配送和一系列服务的投入, 形成的可为城市居民、城市工业、商业和公用设施作为消费和生产所用的商品水。作为一种凝聚人类劳动的商品, 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 也就具备了商品的属性, 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 在一定的范畴内, 城市自来水也就被认为是一种“自然商品综合体”。

1.2 城市自来水行业的公用事业性城市自来水生产包括水源取水、建立供水系统、管网建设、送水、排水等多个环节。

生产过程中的资金投入比较大, 并且建设的周期是比较长的, 需要一定的管网做支撑。如果这些工作由多个企业各自去开展, 建立各自的供水、排水系统, 那么就会造成水资源的严重浪费。因此, 城市自来水行业在具有公共事业性的同时也具有明显的自然垄断特性。

城市自来水行业的双重特性, 决定了其生产经营需要实现双重目标:一方面要提供给社会群体及各工商企业价格合理、安全、稳定的社会服务, 保障其用水的便利性和价格的合理性;另一方面, 作为企业, 要使企业具有扩大再生产的能力, 必然要追求一定的利润目标来保证自来水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城市自来水消费具有公益性、生产的自然垄断性, 作为不同于一般商品的特殊商品。城市自来水价格一方面受市场的供求关系影响;另一方面也受城市对水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政府对价格的管制已经成为城市自来水配置的主导力量。

2 我国传统水价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2.1 水价过低政府补贴用水。

由于水价过低, 产生了一系列新的社会矛盾, 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 水价过低导致很多企业和居民节水意识低, 生产生活用水过度消费, 水资源的浪费和生活、企业污水排放现象严重, 直接导致了环境恶化;另一方面, 城市供水过程中的布局不合理, 管网的结构与城市发展的规划相矛盾, 没有考虑到区域供求状况和资源禀赋, 加剧了供排水企业的亏损, 只能依靠政府补贴来发展, 缺乏提升技术水平和提高效率的积极性。

2.2 水价结构的不合理导致了城市用水结构的不合理。

主要表现在优质水没有适当的利用, 许多企业的工业用水用的都是水质较好的水, 而城市居民中的部分饮用水却有很大一部分是经处理后的地表水, 结构矛盾进一步凸显。

2.3 忽视环境成本的补偿。

传统水价只包含城市供水中的生产成本, 没有考虑到环境治理中的隐性成本, 当进行污水处理时, 却将这些成本转嫁到政府, 最终是由广大纳税人来承担这一不合理定价所造成的结果。

2.4 忽视了后代的用水机会。

传统水价没有考虑到对未来的补偿, 也没有体现出后代人机会损失的补偿, 必然不符合可持续发展这一科学观要求, 对水资源的长期优化配置也有很大影响。

传统水价存在的种种问题, 必然影响了我国水资源在区域上的优化配置, 损害了自来水行业的健康发展, 不利于水资源的持续利用。具体分析其存在的原因, 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传统的用水观念和方式。长期以来, 人们认为水作为一种自然资源, 没有价值, 只有使用价值, 只看到了水是一种生活资料, 并没有认识到, 作为环境要素中的重要一环, 对维持生态系统正常功能的发挥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对水和水环境的这种认识也导致了水资源无价、水商品低价和水环境容量的无偿使用。另一方面是政府干预的失策。长期以来, 政府对水价实行严格管制, 采取一系列的价格管制政策, 这些政策并没有起到调节水资源的作用, 相反却一步步的造成市场对水资源调节的失灵, 进而造成资源浪费和区域不合理的配置。

3 理想水价的制定社会成本定价

3.1 生产成本。

生产成本是自来水公司在自来水生产的过程中所有的耗费, 包括水源采集、水网建设投入、供水设备的建设等等。制定水价就必然要考虑到生产成本。

3.2 机会成本。

当代使用水资源越多, 就意味着后代使用水资源的机会就越少, 这些机会丧失所引起的成本称为机会成本。机会成本是一个跨时间段的概念, 为保证后代人使用水资源的公平性, 就必须改革水价, 使水价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而不断的变化, 另外污水处理的成本也会随市场的变化而变化, 因此, 要适时调整水价。

3.3 外部成本。

对水污染造成的外部成本进行量化是十分困难的。人们在对待水污染问题时, 选择以治理费用去避免污染损失, 因此治理费用是现实中水污染给人类增加的负担, 是人类对于水污染问题的实际付出。

4 新型水价的实施

新型水价的实施必须有完善的城市自来水管制政策。从我国城市自来水价格体系的发展过程看, 经历了从无到有, 从主观制定自来水价格逐渐走向科学定价的逐步完善过程。为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 保证水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 自来水价格正在向着需求与供给相协调的合理价格靠近。

4.1 建立合理的水价体系。

在制定水价时有必要考虑需求结构来建立水价体系, 区分不同性质的单位用水, 不同的时间段用水, 不同的用户用水, 做到分别定价、合理定价, 实行阶梯式的定价体系, 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可持续发展。

4.2 基准水价和实际水价。

水是一种特殊商品, 水价只有被市场接受时, 才能发挥价格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实际水价必须以上面分析测算的水价为依据, 由政府来定价, 保障自来水行业的合理利润, 以合理配置水资源。可以把根据上面分析测算的水价称为基准水价, 实际中运行的水价称为实际水价, 在实际的定价过程中要考虑到两者的平衡性和水价制定的合理性, 充分发挥价格的调节作用。

4.3 水价改革的其他问题。

水价补贴是需要的, 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定价制度和程序、建立高效的水价决策机构, 加强对自来水公司及污水处理厂的成本监督和核算, 合理确定水价。

5 结论

在新的社会发展背景下, 实施合理的水价政策, 制定完善的用水、供水体系, 对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及可持续的永续利用意义重大, 城市发展的步伐越来越快, 城市的设施建设也逐步完善, 对城市自来水价格进行改革并不是简单的“纸上谈兵”, 更需要多部门进行密切配合, 相互协调, 使区域内水价保持在一个合理的价格范围内, 进而促进城市的发展。

摘要:建立有效的城市自来水价格形成机制是我国城市自来水价格改革的关键, 是新形势下科学发展观思想对水价公平制定的重要要求, 也是关系到千家万户和工商企业用水的一个大问题, 认真研究并能对自来水价格的改革提出切实有效的举措和建议, 必将对城市供水工程的进一步完善和自来水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起到重要作用。本文将对自来水价格改革的相关问题进行阐述, 并提出一些建设性的建议。

关键词:自来水,价格,探析

参考文献

[1]汪恕诚.中国水资源安全问题及对策.http://www.qhne w s.co m, 2009-06-22.

[2]李晶, 宋守度, 姜斌.水权与水价——国外经验研究与中国改革方向探讨[M].中国发展出版社.2003:123—126.

[3]骆玉葭, 张坤民.可持续发展中的城市水价改革[J].中国环境科学山版社.2000:57.

[4]李国强.城市自来水水价改革面临的问题[J].安刚师范学院学报.2005 (5) :27.

[5]张天勇.关于城市水价改革政策的几点建议[J].水利经济.2003 (4) :21—22.

加强城市自来水水质监测工作2 第2篇

自来水公司是城区唯一的供水单位,我所历来非常重视对该单位的监督和水质监测工作,为把工作落实到实处,我科采取了四项措施,确保饮水安全。

一、加强日常监督 卫生监督员每月去自来水公司,针对消毒设施运行,消毒原料的使用、库存,日常自检化验,水源的防护设施,周围环境等项目进行检查。

二、加强水质监测管理

制度规定:末梢水、出厂水每月监测一次,水源水每季度监测一次,并且规范监测流程、监督实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保证水质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增加末梢水监测数量

今年,我科规定从原来的5个末梢点增加成为10个,并且按城区方位进行选定,达到代表性、规范性、扩大监测覆盖面的目的。

四、督促其每年进行一次106项指标的全分析水源水质检验。

中国城市自来水质量透明度调查 第3篇

2014年4月12日,原因已经查明:兰州自来水苯超标系兰州石化管道泄漏所致。2014年4月15日,兰州主城区的城关、七里河、安宁、西固四区已经全部解除了应急措施,全市自来水恢复正常供水。

尽管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要求,自来水出厂水需要经过106项检测,其中包括42项常规指标和64项非常规指标,但普通人很难通过这些指标看清自来水的质量。各地自来水水质的公布周期、公布指标、公布类型,相关部门并未作出强制而明确的要求。这实际上是把自来水水质公布的权限交由各地自行决定,给地方留足了空间。不过,这也导致各地自来水水质公布情况的不统一。

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1~3月,全国范围内媒体曝光的自来水异味事件有10余起,平均每周一起。

公布规格不一

2007年5月1日起实施的《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对各地城市供水单位在水质公布上的义务作了要求,“城市供水单位要按照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市供水主管部门的要求公布有关水质信息。”

2012年新的自来水国标实施后,多地政府均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了水质公布计划,但各地自来水水质公布周期仍存在较大差异。

在对这批城市的信息整理中,每月公布一次的有上海、广州等16个城市。其余城市中,北京、贵阳每季度公布一次;济南、青岛、无锡每周公布一次;重庆、南宁双周公布一次;石家庄、佛山每天公布一次;唐山每半月公布一次;合肥每月分上中下旬公布三次;鞍山无明确公布时间表。

按照GB5749-2006标准的要求,各级供水单位需要对出厂水和管网水两种水质进行检测。

出厂水即水厂加工后向管道输送的自来水,管网水是经管网输送后流入住户家中的自来水。一般来说,各地多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对出厂水的42项常规指标和64项非常规指标进行检测,每年至少一次。而管网水因为只需检测7项指标,且所需检测技术比较简单,所以检测周期和公布周期也相对较短。

各城市对于水质类型的划分并不严格,有的城市在公布信息时明确标注出厂水和管网水,有些地方则不作任何标注,将两者混为一谈,有些地方甚至只公布其中的一种水质。

包括北上广深在内的20个城市公布的水质信息,明确区分出厂水和管网水;天津、济南、成都在内的6个城市只公布了管网水水质;宁波、鞍山、洛阳在内的3个城市只公布了出厂水水质;重庆、青岛、合肥等6个城市则没有明确标明公布的水质属管网水还是出厂水。

即便是那些明确标注出厂水和管网水的城市,在两种水质公布指标上也没有严格区分,多数混为一谈。深圳公布的出厂水和管网水水质为同样的6项指标、杭州为同样的9项指标、南京为同样的35项指标。

在出厂水的指标公布上,徐州公布了45项,北上广是42项,苏州为10项,郑州9项,鞍山6项。管网水的7项指标中,广州、深圳等4个城市只公布了6项;杭州、长沙、淄博等公布了9项;武汉甚至只公布了4项指标,而石家庄每日公布的水质只包含余氯和浑浊度。

在统计的所有城市中,水质信息发布较为规范的当属北京和上海,不仅定期公布出厂水42项指标和管网水7项指标,还公布全部的106项指标。

合格与否

自来水合格吗?来自各地自来水公司的水质信息显示全部合格,合格率甚至能达到100%。

就公布情况来看,记者统计的40个城市中,有4个城市查询不到相关的自来水水质信息,分别是沈阳、长春、大庆、呼和浩特。在剩余的城市中,包括广州、天津在内的19个城市没有明确标注出厂水和管网水的指标合格率以及各项指标的综合合格率,只是标注公示的每项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

公布的所有指标全部合格,并不代表着水质合格率是100%。

记者采访的多位业内专家表示,这种情况的出现有两种解释:一是有些城市本身不具备检测所有指标的能力;二是有些城市故意规避了可能存在问题的指标,只公布合格的指标,所以无法公布合格率。

对于第一种解释,记者选择的40个城市大多是一二线城市,理论上具备规定指标的水质测试能力。

根据GB5749-2006标准的要求,自来水水质合格率包括综合合格率、出厂水9项合格率、管网水7项合格率、出厂水常规42项合格率、出厂水非常规64项合格率,五项合格率均应达到95%。

值得关注的城市是山西省大同市。大同在2014年3月份的水质公告中仅标明三项合格率,分别是水源水水质检验合格率100%、出厂水水质检验合格率100%、管网水水质检验合格率100%,除此之外无任何详细指标的说明情况。

不过,这其中也有两个自揭家丑的例子—厦门和徐州。厦门在2014年2月份的自来水水质报告中,除了列明出厂水和管网水的水质合格率外,还特别标注出现超标的项目为游离余氯和浑浊度;而徐州在公布2014年3月份水质的同时,也特别说明管网水中CODmn(耗氧量)管网末梢的合格率只有75%。

缺少独立第三方

“这些数据(记者统计的各地公开自来水水质数据)不太可信,至少是存在疑问的。”接受记者采访的住建部市政公用行业专家委员会城镇供水组专家、清华大学教授王占生说。

记者统计发现,目前所有城市公布的自来水水质检测结果,主要来自两个机构。一个是国家城市供水水质检测网地市分站、一个是本地自来水公司下属的水质检测中心。

我国的城市供水水质检测网有国家中心站、42个国家站和近200个地方站。在国家网覆盖的城市,城市自来水检测中心和国家检测网的地市分站,其实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那些国家城市供水水质检测网没有覆盖的中小城市,检测任务大都由公司内部的水质检测机构负责。

“自来水供应商同时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那肯定所有的(自来水水质)都是合格的了。”王占生直言,缺少独立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是导致自来水数据不可信的主要因素。

这种情况下,即使水质检测单位发现自来水存在一定的问题也不会主动曝光,往往“内部消化”。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各地都存在一个大致相似的自来水水质公布程序。一般由水质监测单位出具水质报告,然后交由自来水公司审核,再上报至各地的水务部门审核发布。

当然,在检测时间的选择和检测地点的选取上,也有可能导致信息的误差。

“自来水公司知道什么时候水质好、什么时候水质坏,那它检测时选择水质好的时间检测,得出的结果就很合格了。”王占生说,各地水质检测的频率并不高,如果自来水在检测时间外发生变质就很有可能不被察觉。

还有一个问题需要关注,那就是缺少监督。当前,自来水从源头到水龙头的管理监督涉及3个部门。水源地的保护属于环保部门的职责,从自来水到水龙头的管理属于建设部门,整个环节的卫生监督工作则属于卫生部门下属的疾控中心。

疾控中心可对各地发布的自来水水质进行核实、监督,一旦发现问题可及时告知并督促其改正。但现实情况是,多数地方的疾控部门因为缺乏资金和技术并不具备做水质监测的能力,只能选择自来水公司公布的检测数据。

(文据《瞭望东方周刊》)

城市自来水 第4篇

1 现代城市自来水供应存在的问题

1.1 优秀水资源的短缺和污染

首先,从整体上观察,会发现我国的水资源分布严重不均匀,同时因为人口的分布不均以及人口的总量之大,人均水资源也相对较低。随着我国城市化的不断发展,城市建设用水也在不断增加,人们生活和工业等的发展,对地表水以及地下水都造成了严重污染,水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城市自来水供应的矛盾日益突显。其次,我国还是发展中国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完善,如污水处理系统等。我城市水资源的二次利用率很低,甚至中西部一些比较落后地区的一些城市根本就没有污水处理系统的二次供水系统。另外,现在地下水的严重污染和过度开采,水自净速度的缓慢,也是现代城市自来水供水管理存在的一大问题。

1.2 城市自来水供水设备的老化

我国许多城市都是一些历史悠久的名城,它们拥有较早的发展机会,在建国初期,就被列为建设重点,随着时间的发展,它们的城市供水系统依旧是建国时期的落后水平,尤其是老城区部分,严重落后于现代的供水系统水平,无法满足现代人的生活需要。同时一些城市的供水设备,如供水管道,常年得不到管理人员的维护和替换,许多管道网络都已严重老化。因为管道生锈老化,自来水流经这些陈旧老化的管道后就会出现自来水重金属增加的问题,致使水资源出现二次污染,对人们造成严重的身体危害。除此之外,供水设备陈旧老化,也造成自来水泄漏等问题,造成水资源浪费,对用户用水和自来水供应造成了很大损失,同时也降低了自来水的供应效率。

1.3 自来水供应方的企业管理模式的落后

一个现代化的企业要拥有一整套现代化的先进管理系统,这样才能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现状。自来水公司也是如此,众多城市自来水公司的管理方法和管理理念上出现严重问题,它们管理经验落后也导致了整个城市自来水供应的迟缓落后,影响整个城市的正常运转和人们正常的工作生活。它们落后的管理理念往往是受我国传统管理理念的制约,毫无创新动力,不仅束缚了自来水公司的发展,还严重影响了城市自来水供水的管理。

2 针对城市自来水供水管理出现问题的对策

2.1 进行计划用水,加强水资源的保护

首先,每个城市都应严格按照我国水利部门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对用水定额进行科学严密的规划,进行计划用水,规定本城市每个部门的具体用水额度,如各个企业、公益部门、居民用水的定额。用户的定额用水要充分结合生活实际,如用户在过去的一年中的最高用水时期的平均用水量,用户自主申报的用水需求量以及用户上缴的增容费和他们的产品经营性质。在制定用水额度以后要有一定的试用期,用来判断是否符合实际的情况。其次,就是对地下水的保护了。当地的水利部门要严格管控地下水的开采,对地下水资源要合理适度的开采利用,按照城市地下水的分布情况和建设情况来规划开采范围和禁采范围。使地下水得到充分有效的保护,最大程度地避免地下水的过度开发和污染。最后,就是对城市污水管理,城市在不断完善水资源管理的法规制度的同时也要不断完善本地区的污水处理系统。尤其是工矿企业,要严格遵守当地的用水法规和污水的正当处理,严格监控企业污水处理是否符合相关规范标准。

2.2 强化企业的服务意识,做好供水管理工作

供水管理分为以下几个方面:水质管理、供水管理、水压管理、税费征收以及设备管理。第一,水质管理,为了保证城市供水的水源地的水质质量和安全性,我们应加强当地水源地的保护,严禁工矿等高污染企业在水源地的建厂开发等。加大宣传工作,增强人们的保护水资源的环保意识,比如加大媒体的宣传。同时,相关部门也要加强监测力度,随时观测水资源的水质情况。第二,供水管理。城市居民的生活用水是供水管理的首要对象,一定程度上限制工矿企业的用水量,保证城区的稳定供水环境。第三,水压管理。供水要全面,这就需要控制供水的水压,在保证供水末梢的供水压力的情况下,也要保证供水首段的用水安全,保证供水网络的安全运行,如众多城市建立的取水净水系统和输水配水系统。第四,水费征收。阶梯收费是一个节约用水的新手段,它不仅可以节约用水,还可以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同时,也要提高水费征收的服务意识,提高用户的满意程度。第五,设备管理。完善的供水设备是一个城市供水系统运行下去的必备条件。必须进一步加强供水网管的完善与建设,改善供水管道的质量,减少供水的二次污染,提高水资源的质量。

3 结 语

水资源是我们生活水平提高、国家经济发展必不可少的资源,我们要学会保护它,爱护它。在此同时,城市的自来水供水管理依然存在着严峻的问题,仍需我们去研究解决。

参考文献

城市自来水 第5篇

2014-09-16 07:46:07 作者:何佳媛

来源:福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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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9月16日讯 记者昨日从省政府获悉,到2020年,福州等城市要创建全国节水型城市;要逐步建立供水管网数字化管理系统,有效降低管网漏损率;福州、厦门、泉州的供水企业检测能力应达到106项指标。此外,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从明年开始实行水质公告制度。

每年新建改造

1000公里供水管网

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到2018年,全面完成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清理整治,达标率达到95%以上;加快供水管网改造,每年新建改造供水管网1000公里,争取在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改造任务;提高饮用水水质,水质合格率达95%以上。到2020年,饮用水水源达标率、水质合格率进一步提高,市、县(区)供水管网平均漏损率下降至17%。

做大做强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省中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国有水务企业。到2020年,全省城市供水规模150万吨/日以上的规模化专业化集团企业达到3家~5家,今后逐步将全省城市供水企业整合到10家左右。

有条件的相邻区域可探索跨行政区划联网供水。一级保护区内居民

力争全面迁出

意见明确,到2018年,全面清理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生产性、经营性排污口和网箱养殖等活动,一级保护区内的居民力争全面迁出,完成水源保护区内居民生活污水截污及垃圾治理、水土保持、农业面源污染整治等工作。

建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水源保护区要及时进行整改和调整。

本月底前,各级环保部门要完成水源污染和隐患情况调查,督促项目业主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年6月底前建成水环境监测共享平台;2018年底前,各市、县(区)政府应全面建立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建成全省城市供水信息监测监管体系,实现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主要水质指标的在线监测监控,规模5万吨/日以上水厂实现安防电子监控。二次供水设施

试行“建管合一”

意见明确,水源污染事故对供水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和采取供水应急处理措施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应由污染企业承担。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在所辖区域范围内开展二次供水设施“建管合一”模式的试点,即实行开发商将小区二次供水设施建设费用交由供水企业,由供水企业负责建设和维护的模式,并在实施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各市、县(区)政府要在今年底前组织开展二次供水设施现状调查摸底工作,争取在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改造任务。

2018年底前,全面改造使用年限超过50年的老旧供水管网和混凝土管、灰口铸铁管、镀锌管等落后管材以及漏损严重的管网,降低管网漏损率。自来水水价

一般5年调一次

自来水水价应根据“补偿成本、合理盈利、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按净资产利润率不低于8%调整到位,并充分考虑供水企业发展和抵御风险的因素。水价调整周期一般为5年,或价格主管部门成本监审认定的供水成本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20%时,应启动水价调整。水价不能按价格成本监审结果调整到位的,或在调价周期内财政、物价、住建等部门确认供水企业净资产利润率低于合理水平的,当地政府应给予补贴。

允许供水企业将自来水水费的收费权向金融机构质押融资,用于配套的净水厂及供水管网的建设,净水厂、供水管网等固定资产可用于抵押担保。2020年榕创建全国节水型城市 城乡供水同质同价

新华网福州9月15日电 福建将提高乡村集中供水普及率,提升农村供水水质和服务水平,逐步实现城乡供水“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福建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福建还将建立合理的水价调控,一般5年调整一次水价,或供水成本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20%时,启动水价调整。福建省政府指出,在确保管网运行和水量水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有条件的相邻区域可探索跨行政区划联网供水,提高供水应急调度保障能力。利用中心城区城市供水企业技术和管理上的优势,推动供水管网向周边乡镇和农村延伸,提高乡村集中供水普及率,提升农村供水水质和服务水平,逐步实现城乡供水“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

在促进城乡供水同质同服务的同时,福建省还通过一系列举措进行开源节流,保护水资源。其中,完善水价调整机制就是重要的举措之一。据悉,福建水价调整周期一般为5年,或价格主管部门成本监审认定的供水成本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20%时,应启动水价调整。当水价不能按价格成本监审结果调整到位的,或在调价周期内财政、物价、住建等部门确认供水企业净资产利润率低于合理水平的,当地政府应给予补贴(特许经营项目另有约定的除外)。对城市供水企业的水资源费、水利工程水价的调整从城市供水价格调整起执行。要全面落实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和非居民生活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促进节约用水。另一方面,福建省政府要求,在加快建设水源工程、跨流域调水工程的同时,要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的方针,消除水龙头上的浪费,营造爱水惜水节水的良好氛围。大力开展非传统水源利用工作,加大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海水淡化、雨水利用等工作力度,提高水的利用率,减少污染排放。到2020年,全省非传统水源利用率要达到10%以上,水资源紧缺的厦门、泉州地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东山等地非传统水源利用率要达到15%以上;要大力推进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到2018年,泉州市要创建全国节水型城市;到2020年,福州、漳州、晋江、石狮、东山等城市要创建全国节水型城市(县城)。

未来水世界城市海上漂 第6篇

住在海上真的安全吗?

我们先不管漂浮城市到底有哪些“过人之处”,恐怕人们心中最大的疑问就是:住在海上真的安全吗?其实,无论是在科幻电影还是现实生活中,我们都无数次地讨论过未来城市的样子。虽然到目前为止,这个问题还没有任何定论,但大多数人都认定未来城市应该能保障安全。

海上天气变化很大,惊涛骇浪、狂风暴雨的时候不少,如何才能有效保障漂浮城市的安全呢?我们以日本清水建设公司的漂浮城市来说明这个问题。他们设计的漂浮城市名为“海洋螺旋”,整座城市靠海面上的一大圈浮体和深入海底的缆绳来固定。巨大的浮体不仅可以有效地保障漂浮城市不会沉没,而且可以阻止海水和巨浪侵入城市。海底缆绳则让漂浮城市相对固定,不至于被风浪冲走,也可避免城市在风浪中过于剧烈地晃荡。

科学家为何要建造漂浮城市?

随着世界人口总量的不断增加,人地矛盾越来越突出,尤其是城市人口的密度越来越大,城市变得越来越拥挤。就近建设新城,要大量占用城市周边宝贵的绿地和耕地。在偏僻地区建设新城,与主城相距太远导致交通不便。若在沿海城市附近的海上建设漂浮城市,则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

全球温室效应的加剧将会导致海平面不断上升,洪水也越来越多。据联合国预测,2050年以前,将有20亿人面临洪水威胁。不少科学家表示,修建漂浮城市可以应对全球变暖的气候发展趋势。目前,荷兰设计师科恩·奥尔特威斯已经建造了一批水陆两栖房屋,他认为这些漂浮房屋将是未来水上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同普通的房屋看起来没有什么两样,不同之处只是在于当洪来的时它们就浮起来,洪水退的时候它们就落到地面上。

建设海上城市的好处还在于能够就地获取多种清洁能源,比如太阳能、风能、波浪能、洋流能和温差能。目前,法国、日本、以色列等国的研究人员已经开发出海水漂浮太阳能电池板。与传统的太阳能发电相比,海上太阳能发电有自己的突出优势。首先,海上太阳能发电可以直接用下面的水来进行冷却,冷却成本很低。其次,可以用海水淡化后的清水冲洗太阳能电池板。在日本版漂浮城市“海洋螺旋”的设计中,能源则主要来自几千米深的海底沼气制造厂,厂内发酵罐里的微生物利用海底淤泥制造沼气,沼气可以用来发电,也可以直接燃烧供热。

海上漂浮城市之所以环保,还因为它们可以利用漂浮垃圾当建材。海洋漂浮垃圾主要由人类生活垃圾构成,其中80%都是废弃的塑料制品。这些塑料垃圾对海洋生物造成了巨大的危害,越来越多的鱼类、海洋哺乳动物和海鸟因误食塑料垃圾而死亡。荷兰科学家认为,要把垃圾从海洋打捞到陆地上再进行处理,成本会很高,这让许多国家没有积极性。他们提出了一种新思路:对海洋垃圾进行就地处理,把各种海洋垃圾收集到海洋中的某个地方,然后采用特殊的方法把它们聚集在一起,建造成一个结实的人工浮岛,并在上面铺设泥土和砂石,然后建设道路、农田、沙滩和房屋,一座漂浮城市由此诞生。

海上的“福利”:享受另一种城市生活

当然,除了弥补陆上城市发展过程中的不足之外,海上漂浮城市的另一个主要用途是旅游和休闲,因为漂浮城市可以满足人们住在海上的愿望。

法国建筑设计师杰克·鲁格里就是因为热爱大海,才设计出蝠鲼状的海上漂浮城市。鲁格里还给自己设计的漂浮城市取名为“融入大海”,整座城市就像在海上游动的巨鱼,可以容纳7 000位居民。他相信,喜欢海上生活的年轻人一定能按照他的设计修建一座美丽的海上漂浮城市,让人们无论在城市里的哪个房间,推窗就可以见到蔚蓝的大海。

目前,我国也在加紧打造漂浮城市,满足人们的旅游需求。中国城市建设控股集团已经开发了“浮动桥梁”,可以无支持悬浮在水上。这一技术将为其他漂浮城市提供建设基础。据目前的计划,中国版漂浮城市包括大量娱乐设施。游憩区内将设有多家餐馆、酒吧、博物馆、画廊和主题公园,水底部分则将建成各种酒店。预计中国版的漂浮城市将在10~20年之内建成。

此外,建筑师还有更奇特的想法:如果给海上漂浮城市安装动力系统,它就可以变成环游世界的巨型游轮。它的驱动力可以来自于水流和波浪的能量,也有一部分来自太阳能和风能。由于太过巨大且动力有限,漂浮城市的移动速度会很慢,每天移动的距离一般只有几十千米。由于面积超大,且移动速度较慢,游客身在其中不大会产生晕船的不适感觉,而是感觉自己在一个稳当的小岛上。更为有趣的是,漂浮城市沉入水下的部分还有不少观光窗,可以让游客欣赏到水下的各种动植物。

未来将有越来越多的人到海上漂浮城市中定居,这看上去似乎比较美好,其实是失去陆地家园的人们的无奈之举。如果我们能尽可能地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减缓地球变暖的趋势,那么我们就可以减慢海平面上升的速度,更好地保护我们在陆地上的美丽家园。

[相关链接]未来可能流行的几种漂浮城市

1.绿色海星

这座漂浮城市仿造海星的外形进行设计,可以增加它漂浮的稳定性。建筑内有800套住房,可供至少2 000人居住。

2.沿海大厦

-这座漂浮城市看起来像摩天轮,实际上是一座大工厂。这个工厂每天可以培育大量颗石藻,然后将它们排放到海洋中。颗石藻可以吸收空气中的一氧化碳,最终变成石灰石沉积在海底,从而有效延缓全球变暖和海洋酸化。

3.悬浮之城

这是美国建筑师为2016年奥运会设计的海上体育馆。2016年奥运会将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而该市是个典型的海滨城市。在海上体育馆举办奥运会,将给人们带来前所未有的体验。

4.水上大厦

城市自来水 第7篇

1 无负压供水技术工作原理特点

1.1 无负压供水系统工作原理

无负压给水技术系统是以市政管网为水源, 形成密闭的连续接力增压供水方式, 其应用与通常的经水池 (水箱) 中转二次增压供水设备相比大为不同。

首先根据实际情况设定用水点工作压力, 并时刻监测市政管网压力, 当压力低于用户所需压力时, 微机自动控制子变频器启动, 调节水泵转速提高, 直到管网压力上升到用户所需压力, 并控制水泵以一恒定转速运行进行恒压供水。当用水量增加时转速提高, 当用水量减少时转速降低, 时刻保证用户的用水压力恒定。自来水的压力越低, 水泵的转速越高;自来水的压力越高, 水泵的转速越低。当自来水的压力不小于用户所需的压力时, 水泵停止运转。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充分利用自来水的原有压力, 又保证了用户供水压力恒定。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微机时刻监测市片管网和系统压力, 自动控制真空抑制器及稳流补偿器来抑制负压的产生, 既充分利用了市政管网的压力, 又不产生负压, 不对市政管网产生任何不良影响, 保证了用水的安全性。无负压供水设备既能利用自来水管网的原有压力, 又能动用足够的储存水量满足高峰期用水, 且不会对自来水管网产生吸力。图1为无负压供水系统原理图。

1.2 无负压供水系统的特点

(1) 技术先进:

无负压供水系统将真空抑制技术、流体控制技术和智能变频技术等多项先进技术进行优化融合, 无负压供水设备与自来水管网直接串接, 实现稳压、节能、卫生、安全可靠运行, 不产生负压, 不用建水池、水箱。

(2) 卫生无污染:

设备为全密封结构, 细菌和粉尘不会进入系统;避免了藻类的滋生, 防止了水源二次污染及供水水质污染问题, 用户使用的是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自来水。

(3) 节能效果显著:

全封闭结构运行, 避免了渗、跑、冒、滴、漏等现象发生, 无水池、水箱, 节约了消毒冲冼用水。与自来水管网直接串接, 可以充分利用自来水原有压力, 差多少补多少, 自来水满足要求时设备就停止工作。无负压供水设备大部分时间在较低频率下运行, 耗电量少。采用变频技术, 进一步节能, 综合节能一般可达50%以上。

(4) 运行可靠:

对自来水管网无影响, 设备利用调节罐无负压自动调节, 管网增压供水时不会对原管网产生负压, 不影响其它用户的正常用水。

(5) 投资节约:

无需修建蓄水池或水箱, 节省了土建投资;无需从零加压, 设备投资减少, 水质无污染, 不需要净化设备, 节省投资。可充分利用自来水管网的压力, 能耗小, 节省日常的用电开支。没用水池、水箱, 节省定期清洗消毒的费用。

(6) 设备电气配置灵活:

电气控制部分既可采用变频恒 (变) 压控制, 也可采用压力 (BZG气压型) 直接控制。

2 无负压供水系统设备组成及作用分析

为了减小直接抽吸对市政供水的影响, 一般应在设备入口管道上串接了一个承压贮水容器。主要起缓冲作用 (动态补偿作用) 的水罐称为缓冲罐;平时无动态缓冲作用仅在市政管无水压时才起备用水源作用的水罐称为水源罐。

配套缓冲罐的接力增压设备与配套水源罐的接力增压设备运行原理有一定差异, 下面分别予以说明。

2.1 配套缓冲罐的设备

成套设备一般由缓冲罐、水泵机组、气压罐控制柜及控制仪表组成。

(1) 缓冲罐:

是接在设备入口处的气压罐, 简称缓冲罐, 给水运行时罐内部分容积为压缩空气, 靠压缩空气的贮能, 对各种突变冲击具有很好的减缓消除作用, 同时对市政供水具有一定运态补偿作用。有2种不同结构的缓冲罐, 隔膜缓冲罐采用天然橡胶隔膜材料, 因完全密闭更有利于保持水质标准, 普通钢制缓冲罐内壁涂有符合卫生标准的防腐涂料, 但补气时会与外界空气接触。缓冲罐即可串接使用, 也可并接使用 (进出水为同一管道, 作为分支与市政管路相接) 。

(2) 水泵机组:

选用本公司具有非过载特性的水泵, 其工作特性可以适应水源的较大范围内的压力变化, 不会产生过载现象。

(3) 气压罐:

其作用与通常2次增压供水设备中的气压罐相同, 本系统标准产品采用的隔膜式微型气压罐, 主要利用其保压功能, 有利于设备的智能化自动节能控制。

(4) 变频控制柜:

可采用全变频控制系统, 即所有水泵均采用变频调速拖动, 也可采用部分变频控制系统 (样本标准产品只有1台泵为变频调速拖动) 。

(5) 旁通管路:

如果市政供水平时能够满足水压要求, 仅在供水高峰时压力不足, 可加载旁通管路, 可使市政下拉供水与增压供水实现自动切换运行。

①当市政管网高压时, 设备处于停机状态, 市政水源过缓冲罐、旁通管路直接向用户管网供水。

②当市政管网欠压时, 设备自动启动, 在原有水压基础上变频调速增压 (恒压) 供水, 由于是按“差多少, 补多少”的原则增压, 所以在全流量范围即满足了用户恒压供水的需求, 同时又实现了高效节能运行。运行过程中密闭的缓冲罐相当一段管路, 新鲜卫生的自来水不断流过水源罐, 不会遭受外界污染。

③设备运行中, 缓冲罐部分容积为压缩空气 (其压力与市政水压相同) , 因而贮存了一定压力势能, 靠此贮能可大大减缓各种冲击对市政水源的影响, 同时对市政供水具有动态的削峰补偿作用。当市政服务压力从P2降至P1时, 缓冲罐提供的最大补偿水量与缓冲罐总容积关系为:

V#= (1-P1/P2) V总=KV总

V#供水高峰市政压力从P2降至P1期间水源罐给出的补偿水量 (m3) ;

P1市政供水高峰期最低压力 (绝对压力) ;

P2市政供水高峰期前的压力 (绝对压力) ;

V总水源罐的总容积 (m3) 。

例:供水高峰期, 市政水源压力从30mH2O降至15mH2O, 则在该期间水源罐给出的补偿水量为:

V#= (1-15/30) V总=0.5V总 (m3) , 占总容积的50%。

显然这是一种切实有效的动态补偿作用, 如果所有用户的增压设备均具有这种补偿作用, 则总体上对市政供水可起到一定削峰填谷的效果, 高峰期间管网服务压力不至于下降得太低。

④缓冲罐上配有控制仪表, 当市政管网压力低于设定下限值时可自动停机 (禁止运行) , 防止过度抽吸市政水源及防止抽水运行。

2.2 配套水源罐的设备

成套设备一般由自动隔离阀 (选购件) 、水源罐 (或承压水池) 、水泵机组、气压罐、变频控制柜 (含控制仪表) 组成。

(1) 自动隔离阀或节流装置 (选购件) :

用于隔离市政水源, 可任意设定运作压力, 当市政水源压力低于该值时, 隔离装置动作, 切换到水源罐或承压水池供水。也可考虑使用廉价的节流装置代替隔离阀, 限制最大进水流量, 供水不足部分靠水源罐补偿。

(2) 水源罐:

给水运行时罐内全部容积充满了水, 由于无压缩空气贮能, 对各种冲击的缓冲作用和对市政水源的动态补偿效果不如缓冲罐。但当市政水源压力太低, 水源罐出水 (供水) 大于进水量时, 罐内贮水容积可全部用来补偿市政水源的不足。水源罐提供补偿水量期间, 靠真空抑制器使空气自动进入罐体, 可避免对高下管网造成负压轴吸作用 (即所谓无负压无吸程) , 水源罐只能串接在进水管路中使用。

(3) 承压水池:

一般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与水源罐工作原理相同, 因其容积大, 对市政供水具有很好的削峰填谷作用, 适用于全国各地各种市政水源情况。当市政供水管网因故停水期间可由承压水池提供一定时间的供水水源, 适用于客户要求高可靠供水的场合。

(4) 水泵机组:

选用具有非过载特性的水泵, 其工作特性可适应市政水源的较大范围内的压力变化, 不会产生过载现象。

(5) 气压罐:

其作用与通常2次增压供水设备中的气压罐相同, 标准产品设计中采用隔膜微型气压罐, 主要利用其保压功能, 有利于设备的智能化自动节能控制。

(6) 变频控制柜:

可选择采用全变频技术方案, 即所有水泵均采用变频拖动, 也可采用部分变频技术方案 (只有一台泵为变频调速拖动) 。

(7) 旁通管路:

如果市政供水平时满足水气要求, 仅在供水高峰时压力不足, 可加载旁通管路, 使市政直接供水与增压供水自动切换运行。

3 无负压供水系统与传统供水系统技术、经济性比较

以株洲市某花园高层住宅小区为例, 对GHG型无负压供水系统供水设备与传统HG型调节水池的设备进行分析比较如下:

生活用水量设计为30 m3/h, 所需水压为0.65 MPa;自来水室外管网水压为0.2 MPa, 我们作了HG型恒压变量供水设备与GHG36-45型节能增压自动供水设备效益分析如下:

3.1 选用恒压变量供水设备费用分析

选型为HG36-75, 配3台40LG12-155水泵, 功率5.5kW/台。

(1) 建造水池, 容积200 m3, 砖混结构造价为6万元。

(2) 建造泵房 (半地下式) 6 m3 m3 m (LWH) , 造价为18 000元;

(3) 设备造价HG36-75总价为67 000元;

(4) 消毒设备, 臭氧发生器60g/h, 造价48 000元;

(5) 占地400 m2, 不作价;

(6) 安装约10 000元;

共计造价203 000元。

3.2 选用无负压供水的设备费用分析

选型为GHG36-45, 设计要求选用6台美国产卧式多级泵, 功率1.5kW/台 (其扬程比HG36-75型低) 。

(1) 不设水池;

(2) 地上式泵房4.2 m2.7 m2.7 m (LWH) , 造价为6 800元;

(3) 设备GHG36-45造价约为118 000元;

(4) 无需消毒;

(5) 占地极小;

(6) 安装费约计3 600元;

共计造价128 400元。

3.3 运行费用分析

HG36-75为5.5KW水泵3台, 调查HG36-75的运行情况, 并结合测算, 得出全年运行费用为:5.5360%243650.75=65043元 (60%为运行系数, 电费按实际收费0.75元/kWh) 。

GHG36-45型供水设备为1.5kW水泵6台, 经现场实测统计得出全年运行费用为1.5650%243650.75=29 565元 (50%为运行系数, 电费按实际收费0.75元/kWh) 。

3.4 综合以上计算, 对比分析如下

(1) 初次投资:GHG36-45型供水设备是HG36-75型供水设备的63%。

(2) 运行费用:GHG36-45型供水设备是HG36-75型供水设备的45%。

(3) 占用土地:GHG36-45型供水设备占地11.34 m2, HG36-75型供水设备占地118 m2, 节省用地约90%;

(4) 使用寿命:GHG型供水设备寿命比HG36-75更长。

由以上分析可知, GHG型智能供水设备与传统供水设备相比, 能节省大量的初投资和运行费, 节约能源, 并且环保卫生, 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十分显著。

4 结语

综上所述, 无负压供水系统作为一种新型给水加压系统, 可以实现了供水系统的节能、高效、卫生、安全运行, 并节省了大量的初投资和运行费。诚然随着这种系统的实际推广应用, 也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 这需要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这种新型给水加压系统应用技术。

参考文献

[1]马戊环.无负压给水设备及管网准用的技术条件[J].给水排水, 2005, (7) .

城市自来水 第8篇

1 深度处理方案的选择

根据水质分析, 该水厂水源水质主要变化情况有:粪大肠菌群项目超标, 总氮略超Ⅲ类标准, 氨氮周期性超标, 溶解氧及化学需氧量CODcr少数情况略微超出, 铁、猛有时超饮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 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超饮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综合以上深度处理技术分析及水厂现场试验结果分析, 最终确定臭氧-生物活性炭技术作为水厂深度处理改造工程的实施方案。

1.1 臭氧-生物活性炭处理的机理

臭氧-生物活性炭深度处理技术, 是集臭氧氧化、活性炭吸附、生物降解、臭氧消毒于一体, 以除污染的独特高效性而成为当今世界各国饮用水深度处理技术的主流工艺。臭氧-生物活性炭技术作为常规处理后工艺, 可以在常规处理基础上进一步去除氨氮及溶解性有机物等, 特别对于大分子的溶解性有机物去除效果较好, 进一步去除色、嗅等, 明显改善出厂水水质。

根据同济大学[1]近年来的研究成果, 当水源水质中耗氧量在CODMn<6.0mg/L, NH4+-N<3mg/L时, 可采用传统处理+一级深度处理 (O3++BAC) 工艺, 可以保证出水水质达到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要求。根据前期试验结果, 氨氮去除率可达70%以上, CODMn去除率可达30%以上。

鉴于近期已经开始着手进行该水厂更换水源的前期工作, 考虑采用洪山桥上游原厝水源, 而原厝水源水质氨氮和有机物含量较低, 无需在常规处理工艺之前增加生物接触氧化预处理, 故本方案在常规沉淀池后增加臭氧-生物活性炭滤池, 然后再经过普通砂滤池过滤, 这样可以避免了该水厂因增建生物接触氧化池而面临的停产问题, 同时也可节省用地作为清水池及区域增压泵站建设需要。

1.2 改造工艺流程

(1) 考虑该水厂原水主要污染物为氨氮等有机物, 将臭氧接触氧化池和生物活性炭滤池放在沉淀池之后, 将其生物降解功能提前, 沉淀池去除水中的悬浮物, 同时使相对分子量>10000的胶体有机物和相对分子量在1000~10000可能胶体形态的有机物得以去除, 臭氧催化氧化将相对分子量1000~10000的亲水性有机物降解成小分子有机物, 生物活性炭滤池吸附分解剩余的有机物及氨氮等, 而砂滤池作为最好屏障, 截留可能脱落的活性炭生物膜、臭氧氧化后生成的悬浮物, 最大可能降低水中微量有机物的含量, 降低活性炭滤池生物泄漏风险。

(2) 由于现状普通砂滤池的出水采用跌水方式进入底部叠建的清水池, 没有出水总渠或出水总管, 若新增臭氧—活性炭滤池布置在砂滤池之后, 则需改造现状滤池底部清水池, 将管廊底部渠道封闭, 并增设出水总管接提升泵房, 经臭氧—活性炭滤池处理后出水又需新设管道接入砂滤池底部清水池, 需在现状构筑物上改造, 难度较大, 施工造成停水时间较长, 管道铺设空间较紧, 不易实施。

(3) 采用在机械加速澄清池后新增臭氧—活性炭滤池, 只需从出水总渠上接出管道进入臭氧接触池, 而活性炭滤池出水进提升后接入砂滤池进水总渠即可, 施工难度小, 对水厂的正常运行影响小, 容易实施。

(4) 根据相关文献资料[2], 臭氧—活性炭滤池进水浊度尽量控制在3NTU以下为宜, 不易造成活性炭滤池使用寿命缩减。根据东南区水厂现状机械加速澄清池出水浊度检测报表, 其出水浊度都在3NTU以下, 长期保持在1~2NTU之间, 因此其出水可以作为活性炭滤池的进水, 不影响活性炭滤池正常运行。

(5) 目前在该水厂进行的深度处理试验即利用澄清池出水作为深度处理试验的原水, 经过臭氧接触池、活性炭滤池处理后, 出水水质能够符合饮用水水质标准要求, 且臭氧接触池和活性炭滤池均能正常运行, 活性炭滤池反冲洗周期也未有明显缩短迹象, 处理效果良好, 活性炭未见明显堵塞现象。

基于上述考虑, 采取工艺流程方式如图1。

2 升级改造的实施方案

2.1 升级改造方案的平面布置

深度处理工程的前提条件是需要保持现有供水能力不变, 根据该水厂厂区现状布置情况, 利用现有食堂、机修间 (位于篮球场南北侧) 作为本次深度处理用地。工程建成后可以不影响水厂职工的日常生活问题及设备检修问题, 工艺流程较合理。

2.2 深度处理综合池

2.2.1 臭氧接触池

现有每组机械加速澄清池出水通过DN1000管道分别进入两组臭氧接触池 (两组并排布置) , 臭氧接触池为全密闭结构, 池顶设检修人孔及尾气吸收破坏装置, 并设防止真空及超压的安全阀等。

接触池尺寸为L×B×H=34.5m×11.65m×7.0m, 有效水深为6m, 其中地面以上4.6m。接触时间t=16min, 三级臭氧接触, 采用钛合金曝气盘, 投加比例按50%、30%、20%考虑, 同时投加管路及曝气盘等考虑预留量, 按相同规格设计三路投加系统, 便于实际运行时灵活调节投机比例。

2.2.2 生物活性炭滤池

经方案必选, 本设计考虑采用翻板滤池作为生物活性炭滤池的池型。翻板滤池采用单侧布置形式, 建于臭氧接触另一侧, 中间布置管廊及出水渠道, 臭氧接触池出水通过管道进入滤池进水渠, 在臭氧接触池两边布置反冲洗泵房、鼓风机房、滤后水提升泵房等。为避免生物活性炭滤池内滋生蚊虫、藻类等, 并避免灰尘、雨水等影响, 生物活性炭滤池采用密闭形式, 并在池顶板设翻修孔洞。尺寸为L×B=68.95m×16.80m。单排布置, 共8格, 中间为管廊, 管廊尺寸为7.5m×75m×5.4m。单格滤池有效过滤面积100m2, 空床滤速8.2m/h, 强制滤速10.9m/h, 滤料分布为承托层450mm石英砂滤层300mm+活性炭滤层2400mm, 采用煤质柱状破碎活性炭, 目数为8mm×30mm。活性炭层空床接触时间为17.55min。

2.2.3 运行控制

通过液位计控制调节出水调节阀开启程度, 使滤池整套系统水头损失恒定, 保持滤池恒水位运行。正常的滤池反冲洗是根据时间或滤床堵塞状态自动进行, 也可人工发出指令进行自动反冲洗。另外, 在滤池现场控制台通过远程控制阀门的气动执行器也可进行分步操作。滤池反冲洗步骤如下:

(1) 关闭进水闸门滤池水位降低, 当水位降到滤料层上200mm位置时, 关闭出水阀门。

(2) 开启反冲洗空气管道上的阀门, 气冲2~3min。

(3) 停止气冲, 关闭气冲管道上的阀门, 低水速冲洗至水位升到滤料层上1.0m。

(4) 进行高速水冲洗约45s后闲置20s后打开翻板阀排水。

(5) 关闭翻板阀高速水冲洗约95s, 闲置约20s后打开翻板阀排水。

(6) 关闭翻板阀, 水冲洗约50s, 关闭水冲洗阀及冲洗水泵, 打开进水闸门及出水阀, 过滤重新开始。各步骤的时间可在滤池运行一段时间后根据经验作适当调整, 滤池整个反冲洗时间10~15min。

(7) 翻板阀打开排水时先打开45度进行排水, 当水位降至滤料层上0.50m时翻板阀全打开进行排水。

2.2.4 滤后提升泵房及反冲洗泵房

经活性炭滤池后的出水通过提升水泵分别输水至现状两组滤池进水渠道。提升泵房建于臭氧接触池北侧, 二楼为控制室及鼓风机房等。在臭氧接触池南侧布置反冲洗泵房, 二楼为臭氧制备车间。

(1) 反冲洗泵房尺寸为L×B=20.65m×11.60m, 地下部分高度为3.85m, 地上部分高度为10.15m。滤后水提升泵房尺寸为L×B=20.65m×11.60m, 地下部分高度为3.85m, 地上部分高度为10.15m。反冲洗鼓风机房、空压机房为L×B=20.65m×5.4m, 在管廊的二层。

(2) 中途提升泵根据厂区水量进行恒水位控制运行。反冲洗水泵和鼓风机根据过滤工作周期 (时间可调) 实现自动或手动运行。

2.2.5 臭氧制备车间

臭氧发生间包括四个单元:液氧储罐及蒸发器系统、臭氧发生系统 (含冷却水系统) 、变配电系统、自控系统。预留预臭氧投加量按0.5mg/L考虑, 主臭氧投加量按2.0mg/L考虑, 并考虑一定的富余量, 设臭氧发生设备3台, 两用一备, 单台臭氧产量为10kg/h, 臭氧发生器制备量可在10%~100%范围内调节。

考虑本工程规模较小, 纯氧现场制备没有经济优势且增加运行管理成本及难度, 因此本工程臭氧的制备采用液氧为纯氧来源, 在臭氧制备车间南侧现状机修间位置露天设置两个液氧储罐, 经蒸发器转换为氧气供应臭氧发生器。臭氧尾气破坏采用催化剂接触催化分解法, 臭氧尾气破坏装置设置臭氧制备间内。

(1) 臭氧制备车间尺寸为L×B=20.65m×11.60m, 液氧储罐露天布置, 混凝土平台尺寸为10m×7m。

(2) 氧气耗量3.75t/d (按预臭氧投加量0.5mg/L, 主臭氧投加量2mg/L, 根据设备厂家资料, 单位臭氧生产用气量为10kg/kg O3) 。选用每个液氧储罐规格为15t, 直径2.516m, 高位6.356m, 满足8d的用气量需要。

(3) 运行控制。臭氧发生器的运行根据臭氧接触池的出水臭氧剩余浓度进行控制, 或根据进水水质情况进行人工控制。

3 结语

改造后该水厂出水水质均优于国家标准, 这对于同取闽江下游地区周边水厂进行深度处理改造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其设计、运行数据将为其他水厂所借鉴, 因此作为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编制的《福建省饮用水供水设施改造及建设规划》的试点项目为推动作为全省饮用水提标改造先行先试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

参考文献

[1]陈渊源, 薛艳, 谢丽, 等.臭氧-V型曝气生物滤池处理污水厂尾水中试研究[J].环境工程.2014 (S1) .

城市自来水 第9篇

一、捆绑收费源起及争议

为解决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投资渠道单一, 运行维护资金短缺, 2002年6月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等四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 全国各地先后开征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但由于措施和力度不一, 垃圾处理费用的收缴率较低。2002年9月国家计委、建设部、环保总局《关于印发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意见的通知》, 明确提出“鼓励采取供水、污水和垃圾处理统一收费和代扣代缴等方式, 确保垃圾处理费的足额征收”, 各地也相继出台了一些地方性文件来推动此方式。

垃圾处理费与水费捆绑征收是依据“水消费系数法”为计量的征收方式。该办法是指采取水量折算方法, 用水量与垃圾产生量的关联性估算垃圾产生量并进而按照收费标准计算垃圾处理费, 利用成熟的供水系统收费平台收缴垃圾处理费, 用户缴纳水费的同时必须缴纳垃圾处置费。该办法优点简单归纳为:简化和规范了计量、计费与缴费方式, 操作方便、规范、可靠, 并从技术角度杜绝了拒交、漏交、舞弊等问题。2009年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将南京市、长沙市等五个城市列为全国垃圾处理收费随水计征试点城市, 要求当年全面完成试点工作, 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推行垃圾处理费与水费捆绑征收, 从试行开始就在各地引发争议。2008年04月15日扬子晚报《垃圾费水费捆绑收太粗暴》报道:众多市民、专家致电本报热线, 提出“垃圾费与水费实行捆绑收费, 是政府部门无能、懒惰的表现。”2012年12月11日新华网以《安徽宿州捆绑水费强征垃圾费不缴费即停水》为题, 报道安徽省宿州市城管部门自6月以来, 通过捆绑水费的方式强行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和原本属于小区物业收取垃圾清洁费, 不缴费即停水, 这一做法引发了当地市民的不满。

二、捆绑收费的合法性分析

纵观各地推行垃圾费捆绑水费征收, 基本原因是:一是国家、省、市有规定和要求;二是有些地方已经按照此法开征收费;三是加快当地城市卫生建设与发展的实际需要, 收到的钱也往往声称用于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然细究起来, 垃圾费捆绑水费征收潜在法律风险:

1. 垃圾费捆绑水费征收缺乏法律依据。

大部分地方征收活垃圾处理费援引的法律依据, 几乎都援引2002年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颁发的《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不少法律专家认为, 《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连规章都算不上;依照上位法《行政许可法》的规定, 这个文件都是无权设定行政许可的;那么, 依照该文件出台的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地方规定显然是不合法的。

2. 垃圾费捆绑水费征收涉嫌违反合同法。

供水企业与用水户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 在供水的范围内, 自来水公司负有合同上的权利与义务;在供水范围外, 并不对消费者享有权利与义务。对于合同没有涉及的内容, 其根本没有权利进行单方面的改变。即便自来水用户不按合同约定交纳水费, 属于违约, 由双方协商解决, 或者通过诉讼途径, 自来水公司不能随便强制停水。

3.

自来水公司作为公用企业, 在合同约定之外允许行政机关搭车收费, 不仅违反合同法, 加重了合同当事人一方的义务, 而且也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公用企业滥用其优势地位, 强制向用户设定不合理交易条件和滥收费用的行为, 《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六项“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用户、消费者拒绝、中断或者削减供应相关商品, 或者滥收费用”的规定;构成限制竞争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即根据情节处以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捆绑收费中的原因分析

承担垃圾费捆绑水费征收的主体是政府主管下的供水企业, 对上级行政命令, 没有建议权和自主权, 只有服从的义务。据报道, 在安徽省宿州市在垃圾费和水费捆绑征收事件中, 该市供水公司一位收费工作人员表示, 代收垃圾费是上面安排的, 电脑系统将两个收费项目捆绑在一起。如果不交垃圾费, 就缴不成水费, 自来水公司就视为欠费, 随时可以停水。这位工作人员承认, 自从垃圾费和水费捆绑征收以来, 市民意见很大, “但我们也没办法, 只能按照上面要求办”。负责推进此项工作的宿州市城管局副局长叶发林坦言, 这两项收费放在一起征收“确实有欠妥当”。尽管明知不合适, 宿州市还是将两费合并征收。可见, 不少地方政府部门在职能运行方面仍存在不少明显的“越位”“缺位”“错位”现象。

在现实社会中, 有些政府职能的定位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问题:

一是政府职能缺位。政府主要职能之一就是提供完善法制环境, 稳定的宏观环境、基础的社会保障体系。但是, 政府在这些方面做得不尽如人意。生活垃圾的处理是地方政府和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之一, 这种经费由地方政府公共财政负担。很多地方原本依靠收费来维持正常经营及维护的博物馆、纪念馆等都已免费向居民开放, 而牵涉到千家万户的“生活垃圾处理费”, 将原本由公共财政理应负担的一块费用转嫁到普通城市居民身上, 且要与生活必需的水费捆绑收取。

二是政府职能越位。作为政治实体承担者政府的主要职能之一应该是提供足够而优质的公共服务, 真正实现“以民为本”。某些地方政府有时可是寸利必争, 甚至不惜越过法规乃至法律的界限。遇到问题、碰到困难, 首先想到的就是出台地方性文件、貌似公正公开地征求各方代表意见, 最后让老百姓来为解决问题和排除困难埋单。2013年6月25日羊城晚报《垃圾费随水费征收东莞一年多收3亿元》报道:以前上门收缴垃圾费时, 每年只能收2.1亿元;随水费征收后每年能多收3亿元, 目前是每年5.37亿元。对此, 有网友指出, 垃圾费随水费征收, 不管实际上居民的垃圾有没有增加, 政府的垃圾费反正是收齐了。

三是政府职能错位。自来水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商品, 具有公共产品特性和自然垄断的经营特点;现代社会强调对于垄断企业进行约束, 以避免其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损害相对人的利益, 破坏市场主体的平等性。政府职责之一就是要加强垄断企业的控制, 政府却额外地授权自来水公司收费, 实质上加大了自来水公司的权利, 而推行生活垃圾处理费与自来水费捆绑收缴, 利用自来水这种人们生活、生存必需品的不可替代性来实现其强制性。

四、加强公共服务领域中政府管理角色定位

我国实行了多年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 政府拥有绝对的权力, 职能无限膨胀;虽然改革开放后提出了要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 但经济转型时期“政府万能”观念根深蒂固, 解决这些问题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完成的。当前我国转变政府职能的核心应该是建立“服务型政府”, 使得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发挥作用, 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要做到这些的关键是要“补缺位”“改错位”“退越位”。

1. 补缺位:管好“该管的”

解决缺位, 最关键还是要转变政府职能, 切实把政府工作的重点转到提供公共服务上来, 做政府该做的事。按照现代市场经济的一般要求, 政府的“天职”应该是向社会提供市场充分有效供给的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部分。同时要发挥好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 最大限度地调动市场交易参与者的积极性和智慧, 更充分地提供信息和发现价格。因此, 政府要通过相应改革, 真正使生产要素及资源能源价格反映其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

2. 改错位:“管民”变“为民”

变政府微观管理职能为宏观管理职能, 实现政企、政事分开。政府是管理活动的主体, 企业是经济活动的主体, 市场经济要求企业具有独立的主体地位, 政府与企业应各司其职, 不应互相干预。要解决政府与企业的职能“错位”, 必须明晰产权关系, 政府要将经营和管理权以及企业资本的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和收益分配权还给企业并保证还权的质量, 退出微观经济领域, 让企业真正成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法律实体, 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逐步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决策责任制度等, 提高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积极探索高效便民的新型服务方式, 大力推行政务公开, 为社会提供高效、透明、较高水平的公共服务。

3. 退越位:“不该管的不管”

要改变越位问题, 坚决把政府不该管的事交给企业、市场和社会组织。医治政府“越位”顽疾。就要坚持把着重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作为搞好宏观调控、促进科学发展的主要方式, 坚持把深化改革, 完善体制机制作为搞好宏观调控、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

随着政治经济体制改革深入, 政府应把职能从以前重生产建设, 干预经济运行中退出来, 转向提供公共产品, 重视教育、卫生、生态环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功能方面, 转向完善市场运行规则, 强化监督管理等社会管理上。

十八大报告指出, 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 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只有准确界定政府管理角色, 按照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要求去纠正好“错位”“越位”和“缺位”问题, 才能真正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归位。

参考文献

[1]娄成武, 郑文范.公共事业管理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2.

[2]陈海滨、郭朋恒采用水消费系数法收缴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研究[J], 环境卫生工程2005 (5) :28-30.

[3]如何避免政府职能越位错位缺位http://finance.sina.com.cn2006-05-29, 中国经济周刊.

[4]朱广忠, 我国政府在公共事业管理中的主体职责[J], 中行政管理, 2007 (9) :52-55.

[5]合法性尚且存疑, 捆绑收费缘何如此急急2009-11-22, 光明网:光明观察.

[6]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与自来水费捆绑收缴的法理分析, http://blog.sina.com.cn/s/blog_5f3bb13301017n5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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