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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资产管理

来源: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11-191

村集体资产管理(精选12篇)

村集体资产管理 第1篇

一、相关指标的范围

1. 资产。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有流动资产, 包括短期投资、应收款项和产品存货等。有农业资产, 包括牲畜 (禽) 资产、林木资产等, 还有长期投资和固定资产。

2. 资源。

是指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林木、山岭、园地、荒地、滩涂、水面等。

3. 存货。

即库存物资。是指村集体为生产经营、管理和开展服务活动而库存的种子、化肥、燃料、农药、原材料、机械零配件, 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农产品和工业产成品等。

4. 农业资产。

包括牲畜 (禽) 资产和林木资产。牲畜 (禽) 资产价值是指购入或培育的牲畜 (禽) 的成本。林木资产价值是指经济林木投产前的培植成本, 以及非经济林木郁闭前的培植成本。

5. 固定资产。

是指村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没施等劳动资料, 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 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有些主要生产工具和设备, 单位价值虽低于规定标准, 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 也可以列为固定资产。

6. 无形资产。

是指村集体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 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等。

7.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 转入固定资产。

二、资产资源的清理

1. 库存物资的清理。

库存物资属于流动资产, 出入库较频繁, 变动性较大。为保证清理的准确性, 可以先确定一个时点, 清点此时点的实际库存数, 然后再核对此时点的账面数, 包括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等。如果账实不符, 要查找原因。清理时要注意它们的规格、型号等。

2. 资产的清理。

这里所说的资产, 重点指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固定资产、农业资产和无形资产。从现实情况看, 不少村对固定资产的管理, 一直是个薄弱环节, 账物不符的现象较多, 有的固定资产已形成多年, 仍未纳入账内核算。在清理过程中, 要把账内外的固定资产全部清理登记上来, 将资产的重新登记作为重点。一是按固定资产、牲畜 (禽) 资产、林木资产、无形资产等类别逐项据实登记。要注意充分发动群众, 争取找出那些账外资产。登记的内容包括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原值、已提折旧或摊销额、净值、购建年份、当前所在地点、责任人、经营使用情况等。二是正确评估原始价值。三是正确计提折旧或摊销额。

(1) 对有账无物的, 要认真查找原因, 研究处理办法, 直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确实属于报废的固定资产予以核销。对大额固定资产的处理应当履行民主程序。

(2) 对有物无账的, 按重置价值估价登记, 即按同类资产的市价计价。

(3) 对已办理竣工决算的在建工程及时转入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不形成固定资产的也要及时结转为费用支出。

(4) 资产经核实后, 进行产权界定。对产权明晰的, 记入资产清理登记表, 作为建立资产台账的依据;对产权有异议的, 要查明原因, 重新认定;对一时难以确认产权的资产, 可实行先登记台账、后处理的办法, 确保资产清理顺利进行。

(5) 资产盘盈盘亏的处理。村集体资产在清理过程中, 出现盘盈或盘亏, 应及时查明原因, 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严禁长期挂账。对盘盈的固定资产, 按同类设备的市价入账;盘亏及毁损的固定资产, 应查明原因, 按规定程序批准后, 进行账面核销。

3. 资源的清理。

属于村级集体所有的资源, 如林场、土地、矿山、水面、园地、滩涂等, 要进行实地勘察、丈量、登记, 认真摸清各类别的使用情况, 按照其数量登记资源台账, 并在台账中注明资源的名称、坐落地点、四至界线、面积、权属证号等。对能按照公允价值评估的, 估算出价值;对不能估价的, 只登记面积和数量。

4. 经济合同的清理。

主要清理固定资产及资源性资产的承包合同、对外投资合同等。重点清理合同履行情况, 对那些无故不履行合同条约的, 要采取适当措施。对那些资产、资源承包标的明显不合理的, 合同到期后, 以公开招投标方式重新发包, 提高集体收益, 充分发挥集体资产、资源的效益。

三、清理的程序

1. 清理。

在清理方法上, 要以村自查为主。每个村由村两委负责人、村报账员、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和群众推荐的村民代表成立清理小组, 有条件的地方可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参与, 资产清理小组在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并对集体“三资”进行逐笔逐项清理。在清理过程中, 乡 (镇) 应抽调干部和具备财务知识的人员驻村指导。

2. 登记。

清理过程中, 要统一编制清理核实情况登记表, 清理一项登记一项。资产、资源的登记要按类别详细登记其名称、数量及使用情况。登记的内容要全面, 事实要清楚, 数字要准确, 做到不遗不漏。

3. 核实。

对已清理登记的集体资产、资源, 由清理核实小组进一步逐项逐笔进行复核。重点对数额、权属管理等情况进行核实。经过核实后的资产、资源, 要做到数额无误、产权明晰、现状清楚。

4. 公示。

对初步核实后的集体“三资”, 由清理核实小组负责逐项逐笔在村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 或通过发放明白纸等形式, 向农民群众和有关当事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期间, 村民委员会要安排清理核实人员, 接受群众咨询, 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解释工作。凡在公示期间, 群众对清理情况有异议的, 都要认真进行复查, 直至群众满意。对核查不清或有权属争议的资产、资源, 不得进入确认程序, 列为“待处理问题”上报乡 (镇) 有关机构协调处理。

5. 确认。

公示期满, 按照有关规定, 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集体资产、资源清理结果进行确认。

6. 上报。

村集体三资管理总结汇报 第2篇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各村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运营,提升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好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我镇按照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及时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职责、梳理工作重点、理清工作思路,对试点村“三资”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梳理,重点从制度建设、制度执行、资产资源管理、民*主议事、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村务公开及村级小微权力运行等群众普遍关心、反映强烈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根据巡c和自查中发现的薄弱点和风险点,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举措。

一、七届区委农村“三资”管理专项巡c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全镇*个村在学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有关“三农”工作要求、村级党组织履行职能责任、村级财务管理四个方面共反馈问题*项,现已完成整改*项,正在整改*项,整改完成率为*%。

二、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规章制度加快完善。

*年*月底,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社会稳定,我镇针对农村财务及“三资”管理工作进行改革,将农村财务及“三资”管理全部纳入“*省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实行统一记账、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提供财务、统一建档、分村核算,将于*月中旬全面完成新旧系统及账务的对接。

镇*所在原有的财务管理制度基础上,参照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指导意见》,结合我镇实际起草了《*区*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并在全镇各村、各部门进行广泛的征求意见,待修改完善后将印发至各村,并统一参照执行。各类制度的不断完善将进一步提升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建立起完善的制度体系,保障村集体利益不受损失,与我镇农村财务及“三资”管理实际高度契合,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

(二)更新升级管理系统。

自*月起,停用原有的“三资”管理和财务管理系统,启用“*省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和“*区农经综合管理平台”的银农直连模板。进一步优化“村账镇管”模式,按照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不再实行“组账村管”,组账一并纳入平台统一管理。

截止目前,已完成*个村新旧系统、账务的对接,录入、审核、支付等权限设置完毕,待农商银行将村民委员会账户接入管理系统,支付密钥配备到位后即可投入使用。新系统的启用,将全面实现农村财务及“三资”管理的系统化、信息化,进一步规范会计账务及科目设置,银行账户、合同、项目管理更加便捷合理,“三资”台账管理更加科学准确。

(三)合理机构和人员配置。

根据省、市、区对农村财务及“三资”管理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经镇党w会议研究,将镇农经站从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整体移交至镇财政所,与镇财政所农村财务工作进行合并,全面负责我镇土地流转、土地确权、土地仲裁、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管理、农村财务及“三资”管理等工作,并配备工作人员*名。

各村配备报账员*员,报账员负责本村村集体各项开支的报账结算、“三资”管理及其他财务工作。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负责对本村各项收支出情况进行监督,并督促按要求及时进行公开。通过机构和人员的重新配置,配齐配强工作队伍,职责分工更加明确,责任到岗到人,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流程中,权责更加明确,有效避免优亲厚友、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微FB现象。

(四)撤并账户分类核算。

各村集体资金按照资金性质,采用“两个账户”分别管理,村民委员会账户用于管理村、社区取得的非经营性资金;将原村委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金进行合并,开设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户,用于管理村集体取得的经营性资金。

截止目前,*个账户已全部开设完成,各村村民委员会原有资金已按要求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合并,原社区委员会资金预计于*月中旬前完成清算,并转入村民委员会账户。通过账户的撤并、资金的分类整合,村级经营性、非经营性收入分账户管理,资金用途更加明确,采用不同的报账审批流程,管理更加科学规范。

(五)加大村务、财务公开力度。

镇农经站对各村重大事项、建设工程、财务收支等风险高发点进行严格把关,大额资金支出均需提供完整的“四议两公开”记录及影像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督促村委会和股份经济合作社财务、“三资”情况以公示栏、“村廉通”、网络新媒体等途径,按季度进行公示公开,全面接受群众监督。

通过加大对试点村各类公开事项的监督,村级财务及重大事项议事程序不规范、参会人员不合理、走形式、走过场、公示不及时不透明以及为应付报账编造会议记录等现象有了极大的改善,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管理权、监督权,确保村级权力阳光下运行。

(六)全面清产核资,盘活经营性资产。

镇农经站指导各村开展清产核资,掌握本村“三资”当年变化情况,摸清底数,要求各村在年底前完成历年应收款、应付款的化解和处置,对部分呆账、死账应及时通过“四议两公开”等相关程序进行销账。对当年本村资产、资源变化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并及时建立完善“三资”台账,为*年上半年“三资”系统录入做好准备。

*个试点村清产核资工作正在进行,待“三资”系统启用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完善台账。*个试点村党支部班子主动作为,根据本村发展实际,结合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财政资金投资入股等多种经营合作形式,充分发掘和盘活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资金,投资修建恒温库、温室大棚、育苗基地、养殖场等经营实体,进一步发展壮大了本村集体经济实力,增加农民收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制定和完善农村财务及“三资”管理相关制度。

根据我镇实际,加快完善制度体系进程,促进村集体财务及“三资”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财务运行有据可依、有迹可循,进一步规范农村小微权力运行,杜绝微FB,保障农村集体利益不受损失。

(二)强化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能力。

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严管厚爱,于*年初对镇、村财务人员及责任领导进行村级财务及“三资”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村干部廉政履职意识,提升镇、村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不断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履职能力,主动出击,对村集体财务及“三资”管理进行全面监督,及时排除风险点,规范各类工作资料及台账,做到工作留痕。

村集体资产管理 第3篇

【关键词】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问题;对策

目前,我国大部分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均具有财会基础薄弱、监督机制不到位和财务公开制度未落实等。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作为农村经济矛盾的焦点之一,能否较好地解决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等问题,积极的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稳定。在贯彻落实财政部制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基础上建立有效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模式是目前的重要工作。

一、我国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相关财务管理人员素质低下

近几年,有的村都已经实行村帐乡镇代管等方法,但是大部分的代理会计依然是临时聘请的人员和乡镇找政府经济专业人员进行兼职等,大部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部门日常工作往往仅限于仅仅只有报账、算账以及记账等,对支出的审核的重视度不够;另外,财务管理人员素质较低,若出现记账错误、往来账混乱等不容易发现,存在一定的财务隐患,村财在会计在进行交接上账可见人换、 断档等现象。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人员只是在保管任期内的档案,对之前的档案不进行有效的管理,从而进一步造成会计档案丢失、损毁以及保管不善等现象,为日后查阅和核实相关文件带来较多的困难。

2.不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部分村集体经济组织并么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基础管理工作较为薄弱,资金管理方式采用的是粗放管理, 村主干和财务人员常常会出现有章不循或者无章可循等现象,较大的影响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3.会计内部控制制度较为缺失

我国少部分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中,该项管理工作主要是由村支部书记或者村主任掌握财务大权和行政大权,在表面上设置专职报账人员,但是,仅仅是形同虚设,建立的民主监督理财小组,基本没有履行民主监督程序,制度和义务,印章却是由主任或者书记进行保存,若有重大项目一般是由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做主,导致村集体经济组织失去财控权,进而进一步的出现大量的弊端,严重影响了村组的正常运行。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对策

1.规范村账镇的管理工作

(1)要积极的明确村账镇管内容:村集体的全部收入要向村民详细的说明,主要包括经营收入、专业承包户上交收入、被占用土地补偿收入、收取群众的一事一议款以及以资代劳款等内容,要求上交乡镇村账镇管办公室代管。村账簿和凭证要一律交到乡镇村账镇管办公室,进行统一化的归档管理。 (2)严格管理村级资金:要积极的坚持“三权”不变,在各乡镇对村集体资金的进行管理,确保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稳定,坚决不挪用村集体资金,不采用村集体资金弥补财政资金的不足。畅通资金运用的渠道,保障村级组织正常开展。要做好分村建账,规范村级组织记账活动。

2.加强村级经费管理,确定合理的开支范围和标准

(1)要给予村干部合理的绩效补贴:村干部的基本工资主要是由县财政和乡镇财政进行统一发放的,绩效补贴标准是按照当地人均纯收入和村集体经济收入水 平进行核定,合理确定村干部的补贴。(2)开展村级办公经费包干制。村级要做好招待费的压缩。上级及时的开展村检查工作,不允许村里招待。(3)因地制宜确定开支范围。主要指的是五保户供养、特困户补助和计划生育补助经费等,合理确定村内的开支标准。

3.积极开展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

建立健全的民主理财制度,各个村要建立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必须由村民代表大会进行选举产生的,报乡镇村账镇管办公室审核批准。按照月开展活动,严格控制财务制度。

4.改善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公开质量

要积极的确保公开内容的具有一定的真实性。乡镇村账镇管办公室要积极的发挥自身的职能,深入每一个村组,了解当地的实情,积极的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进一步的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发展利用等工作。同時建立相应的用水统一管理体制,形成一定的供水、用水、节水和污水合理地处理体系,对水资源形成一定的集成化的管理和保护,保证居民的用水健康、持续和安全。要积极的按照人水和谐的相关理念,和水利发展的目标和重点进行有效的结合。加强不同地区的水资源基础,同时对水利项目建设的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的投入力度,搞好水资源基础设施建设等。

5.积极的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使得群众全身的参与水资源保护管理工作

要积极的加强保护水资源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得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保护水资源的重要性。采取一些经济激励措施,调动广大群众保护水资源的积极性。

三、结束语

结合上述研究,完善村级财务管理主要是为了加强党风廉正建设,和群众开展密切的工作关系,实施农民民主政治建设的积极措施,规范农村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进一步的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保证大局的稳定,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红.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4,(6):77-77.

[2] 苏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分析[J].中国农业信息(上半月),2014,(8):137-137.

加强村集体资产管理的几点建议 第4篇

1. 全面实行村财镇监管制度

村财镇监管制度是村级会计账目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同意, 由村委会委托乡镇经管站代记账目、代管财务、代管档案资料的管理办法。经管站对各村的资金统一管理, 坚持“五不变”“三不准”原则, 即村级集体资金所有权不变、资金使用权不变、会计核算内容不变、资金使用方向不变、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权不变, 集体资金不准平调、不准挪用、不准拆借。实行村财镇监管, 村集体会计账目、村集体资金和会计档案都要收归乡镇经管站管理。经管站为各村建立专账, 严格收支管理, 使用统一票据。各村不再设会计, 只设经管员一名, 经管员实行定期报账制。经管站对各村原始单据审核把关, 手续不全的单据不得报销入账, 对各村的报刊费实行限额控制, 严格非生产性支出管理。各村建立民主理财小组, 由村民选举产生3~5名村民组成民主理财小组, 村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民主理财小组要对本村发生的收入支出情况进行审核, 原始单据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无误后, 加盖民主理财章, 由经管员报送经管站, 经管站经审核后入账。实行村财镇监管, 既能摸清村集体资产的家底, 又规范了财务管理, 还加大了对村干部的监督力度。

2. 建立健全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

村集体资产资源主要包括村级所有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经济林木、办公用具及村所有的山岭、水面、土地等自然资源。村级要建立资产资源登记簿, 由村指定专人负责。资产登记簿的内容主要包括资产名称、类别、数量、单位、购建时间、预计使用年限、原始价值、折旧额、净值等。资源登记簿主要内容包括资源名称、类别、坐落、面积等。村级定期对其所有资产资源清查盘点, 增减变动情况及时入账。对清查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毁坏或其他各种损失, 应查明原因, 明确经济责任, 由村委会提出处理意见, 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报经管站审核。闲置的资产资源应通过承包、租赁和拍卖经营权等形式进行处置, 充分发挥资源效益。明确集体资产资源的管理责任, 因管理人员玩忽职守而造成集体资产资源损失的, 由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实行严格的招投标制度

为规范农村集体资产处置行为, 村委会要对村固定资产处置、机动地发包、林地、鱼塘、果园发包、四荒使用权转让、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村路修建、修缮项目等全面实行招标投标。实行招投标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严格按招投标程序进行。实行招标前, 村委会讨论通过后填写集体资产处理申请表, 上报镇经管站审核, 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资产评估, 确定底价, 拟定招投标方案, 同时由村委会组织张贴招投标公示表, 提前15天把需处置资产的基本情况以及招标方式、方法时间、合同条款等进行公告。在竞标过程中, 村委会组织实施招投标会议, 确定中标人, 签订中标合同。经管站应会同纪检、司法等部门对招投标的整个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4. 加强村级财务审计工作

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制度 第5篇

一、预决算管理制度

1、村(居)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实行预算管理。年初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本着“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编制年度预算方案。

2、严格执行预算计划。村(居)在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合理制订本年度收支计划,列出收支预算表,报街道审核批准后执行,审核批准后计划外的支出项目,原则上不得进账,特殊情况下增加的项目支出,必须在有收入或资金来源的前提下,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报街道农经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确保不增加负债。

3、年终实行决算。村(居)在年度终了时,对全年的财务预算执行情况,特别是对收支定额的执行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和分析,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编制决算报表。

农经部门要加强村(居)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的经常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不执行预决算造成经济损失或增加集体负债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

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村(居)集体资金一律执行“村有街道管”制度。村(居)不得开设银行存款账户,所有资金必须交街道农经站管理。

2、村级日常开支实行备用金制度。备用金由报帐员管理(报帐员由村会计兼任),备用金限额为2000元,村(居)应根据资金使用情况建立现金日记帐和资金代管日记帐,准确核算库存和资金代管情况。

3、严禁坐收坐支。凡村(居)取得超1000元或累计收取达3000元的集体货币资金收入,经办人一律在5日内全额交到村会计处(或直接缴到农经站资金代管账户),村会计应在7日内将资金交到农经站代管,村(居)不得直接用于补充库存,禁止以收抵支或瞒报收入,严禁白条抵库,任何人不得随意借支挪用村集体资金。对村(居)收取资金超过半个月未交街道代管的,每个月按未代管金额的2%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且超过3个月的按贪污或挪用处理。

三、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1、收入管理制度。村(居)收入核算的范围主要包括:财政转移收入、财政各项补助收入、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村(居)集体资源性发包及上交收入、土地征用补偿、土地复垦补助资金、利息收入、有价证券、集体资产资源的租赁变卖收入、捐资、筹款等各项收入,村(居)对所有收入,必须及时纳入帐内核算,不得搞账外设账,对各项承包合同,要按时搞好结算兑现,不得无故拖欠,对暂时不能收取的,要按权责发生制核算管理。

2、支出管理制度。所有村(居)发票必须为有效、合法的原始凭证,确无外来原始凭证的方可使用规范的自制凭证。凭证入帐时应注明用途、经手人、证明人,会计有权对不符合报账要求的凭证予以退回和拒收。村(居)所有支出实行主任一支笔审批,对300元以上支出实行书记、主任会批,2000元以上支出由村(居)两委研究通过,10000元以上支出要向街道请示批准后方可实施,严禁审批人员自支自批和越权审批,所有支出在民主理财小组同意后报街道农经部门审核把关后入帐,没有经过理财小组理财或农经部门审核不过关的支出一律不得入帐。村(居)发生的日常性费用支出应日清月结,发生的工程性支出项目,要在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结算入账,不得隔月报帐,对暂无资金兑付的支出也应先入帐记往来,对无故超过3个月未报帐支出的不予报销。

3、费用控制制度。各村要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村主要干部工资标准由街道审批后发放;村级非生产性支出实行总额控制与包干结合的管理办法。对招待费、租车费等其他非生产性开支实行专项管理,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和标准,具体要求和标准如下:

报刊费。各村(居)原则上控制3000元以内,其中:2000元用于党报、党刊;1000元用于业务部门刊物征订,任何人不得推销各种报刊杂志。

办公费。平时不予报支,年终一次补贴到人。主要用于笔、笔记本、纸张、电话费等。其中:村书记1000元、村主任、会计每人800元、其他村干部300元,村(居)集体使用固定电话的按上述标准的50%执行。

差旅费。出差人在市区内的原则上不补贴,出市区每人每天补贴不超过40元。各村(居)不得长期租用车辆,因特殊情况确需临时租用车辆必须注明事由、用车人、金额等。

招待费。村(居)原则上不得接待上级来人,对确需接待的应严格控制,不得超标准接待,年接待费用不得超过村集体资源性资产发包上交和其它收入总额的10%(收入需缴街道代管),超出部分由书记、主任、会计按4:3:3比例负担,不得报销入账。对募捐、引进资金产生的招待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包干使用,5万元以内按不超过15%、5万元以上按不超过10%安排,不计入招待费限额,超出使用部分由经办人或批准人负担。

四、结报帐制度

1、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制度。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坚持村级集体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侵占挪用村集体资产。街道农经站为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单位,主要负责对农村财务的管理和农村经济活动的反映、监督。

2、农经站代理记账基本程序。

(1)报账:村(居)理财结束后,由审批人批核,村报帐员填制报账单,将审核合格的原始单据报农经站。

(2)审核和记帐:每月30日前报农经站审核,经农经站审核后,报农经站代理记帐员记帐,登记相关账簿。

(3)对账:记账结束后,村报帐员和记帐员要及时核对,做到账簿相符、账账相符,防止脱节。

五、票据管理制度

1、票据使用。村(居)向农户收取的一事一议资金等必须使用《省农民承担费用专用票据》;内部单位和农户往来结算、集体发包上交资金、其它事项取得资金使用村集体级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和专用收据,村(居)不得使用其他收据。

2、票据管理。收款票据由村会计到街道农经站认领,设立领、销登记簿。票据保管由村会计负责,缺失一本处罚村会计100元,并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法律责任。

六、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1、债务管理。村(居)严控举新债,确需因公益事业必须的借债,需经村集体讨论确定,并实行举新债分级审批,2万元以内的由街道农经站审批、2―5万元的由街道领导审批、5万元以上的报区农办审批备案,擅自举债的当事人负责本息的归还,集体不得入账。村(居)要逐步化解旧债,对以前垫支的税费、公益事业并已入账的借款,承担不超过银行的贷款利息,未兑现的干部报酬及其它事项形成的债务,一律不得生息。

发展村集体经济 推进新农村建设 第6篇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推动发展

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壮村”工作领导小组,将发展村集体经济纳入全县目标考评,县委、县政府与各镇签订责任状,明确目标、进度和要求,在全县上下形成了紧逼加压、强势推进的态势。在实施“壮村”工程的过程中,扎实推进“强基工程”,为“壮村”工程提供了坚强的组织基础和人力保障。按照“把党支部建在产业链上”的思路,改革优化村党组织设置,着力打造“镇有产业型党委(总支)、村有产业型党(总)支部、党员干部中有产业型标兵”的“三级致富链”。目前,共建立村产业型党组织337个,其中专业合作社党支部130个,形成了涂沟镇水产养殖、闵桥镇荷藕加工、前锋镇生态观光农业、吕良镇农副产品营销等一批特色“产业链”。按照“能人治村、能人兴村、能人富村”的要求,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双强”型村干部的调整选配力度,充分发挥村干部引领发展的作用。县委、县政府还相继出台《关于加快镇工业集中区建设的意见》、《关于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的意见》、《金湖县扶持镇工业集中区发展十条优惠政策》、《关于兴建标准厂房优惠政策的意见》等文件,制定了一系列激励政策。如:入村创业点的企业标准厂房租金比入镇工业集中区的优惠40%;村引进或兴办的各类工业项目和民营企业,5年内形成的税收镇留存部分全额返还给村,5年后按50%分成;村集体资产出租收入所上缴的各项税收,镇留存部分,70%返还给村;村自建标准厂房产权和租金归村里,县、镇和部门援建的标准厂房产权归县里,租金归村里,等等。这些激励措施有力推动了村创业点建设和村集体经济发展。另外,县四套班子成员各挂钩帮扶1个村,67个县直部门与67个村、22个骨干企业与22个村进行结对帮扶。结对挂钩帮扶人员从“输血”和“造血”两方面入手,通过“三定”(定包村单位、定时间、定村集体经济收入)、“三扶”(资金上扶、项目上扶、技术上扶)等措施,合力推动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二、因地制宜,拓宽渠道,加快发展

金湖县在发展村集体经济的过程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激发和鼓励各镇、村根据自身资源禀赋特点、自然地理环境和现实条件,因地制宜,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拓宽增收渠道,加快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一是筑巢引凤,走创办村创业点之路。金湖县把招引兴办工业作为发展村集体经济的主要增长点来抓,不断加快村创业点建设,要求各镇每年建成两个有一定规模的村创业点,逐步消灭无工业村。在推进村创业点建设过程中,金湖县坚持多措并举,对经济条件较好的由村自行建,对有条件的鼓励统一建,对经济条件较差的采取县扶持建,积极鼓励县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参与建设。2007年以来,通过以奖代补援建、招商引资新建、引凤还巢创建、村干部领建等多种形式,全县共建设各类村创业点46个,其中建成市级重点村创业点18个,建设标准厂房3万平方米;2009年创业点实现销售1.35亿元、入库税收1 100万元,增加村集体收入236万元,形成“乡镇得税金,村居得租金,农民得薪金,村居干部得奖金”的多赢局面。

二是借景生财,走资源开发利用之路。金湖县河荡纵横、湖塘密布,境内拥有远近闻名的高邮湖、白马湖和宝应湖,森林资源丰富,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国家平原绿化先进县。独特的自然生态资源让金湖人意识到特色就是财富,要实现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必须围绕特色做文章。如前锋镇白马湖村大力开发以赏湖景、品湖鲜为特色的生态渔村观光业,目前该景区已成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点”,门票、税收、租金等每年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80万元,2009年收入达150万元。

三是就地取材,走盘活存量资产之路。坚持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对荒地、荒滩、荒水等“三荒”农村集体资产通过承包、转让等方式,优化资源利用配置,加快村集体经济发展。通过人股、出租、资产处置等方式,加大旧村部、旧小学、旧工厂等“三旧”的整理利用,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利用有开发价值的集镇边、道路边、行政区域边等“三边”集体土地,采取出租、投资建设房产、兴办农产品交易市场等形式,发展村集体经济。

四是双赢互惠,走有偿社会服务之路。金湖县把发展和培育村集体有偿社会服务作为新增长点来抓,通过政策引导、利益驱动、资金扶持等方式,引导村集体围绕增收,面向农民,服务农村,创办领办各类服务实体。吕良镇泰山村利用紧靠集镇的条件,村集体牵头成立建筑劳务分包公司,参与集镇房地产开发,组织劳务输出,定期不定期组织劳力为企业和单位服务,每年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涂沟镇五星村以建立特色党支部为核心,以提供技术、销售、加工、服务为纽带,领办了“渔业营销协会”,吸收会员186个,2009年协会实现销售2000多万元、税收60多万元,村集体通过技术指导、营销服务等方式实现收入40万元。前锋镇淮胜村利用本村及周边木业资源丰富的优势,以原村办木材加工企业为核心,成立淮胜木业协会,通过集中采购木材资源、提供技术指导、承接加工订单、对外营销、贷款融资互担共保等方式形成利益共同体,实现集团化发展。目前,入会企业达50多户,2009年实现销售3000多万元、税收250多万元,仅此一项村集体经济就实现收入25万元,年村集体经济收入达150万元。

三、化解债务,卸下包袱,促进发展

村集体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第7篇

1 问题

1.1 缺乏对财务管理的认识

许多乡镇领导没有认识到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没有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财务部门, 没有对财务管理部门投入财力、人力。有些领导者在村集体账目上出现问题后才开始加强村集体财务管理, 所以, 在管理过程中会出现很多问题, 这时就不容易解决, 最终出现财务混乱的现象。还有些乡镇领导怕村里的相关债务抵赖在自己身上, 很少关心村集体财务工作[1]。

1.2 会计人员水平低

村里的报账员有很多都是兼职的, 都没有经过系统的会计专业培训, 且文化水平都比较低, 对会计的相关知识也比较贫乏。年龄都比较大, 虽然具有一些相关的会计经验, 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 村报账员的业务水平已经不适合村集体的财务工作。许多村里的财务人员也缺乏对法律法规的认识, 导致许多村级财务人员触犯了法律, 却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

1.3 没有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有些村集体为了加强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 制定了一些相关的制度, 但这些制度只是形同虚设, 并没有按照所规定的制度进行执行。村里会出现如下不良行为: (1) 许多村干部在不经过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 私自拿村里的集体资金用于私用或者是开发村里的其他项目。 (2) 村报账员没有根据财务支出的相关规定执行财务的支出, 出现职权滥用的情况, 出现一些非正常的资金支出现象。 (3) 在村集体资金的管理上没有实现规范化管理, 出现资金外流的现象, 同时, 村集体还存在招待费用开销过大, 记白条的现象[2]。

2 原因

村集体财务管理上出现的问题是由很多方面造成的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 缺乏对村干部的监管。村干部对村集体财务的关注不够, 没有管理财务的相关制度。村里的财务支出大多数都是村干部决定, 有些村干部为能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 就私自挪用村集体的资金, 产生资金滥用的现象。由于没有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以及惩罚违法的行为, 导致村干部拿着村集体的钱到处挥霍, 有些村干部还把村集体的资金当成自己的资金。 (2) 村干部的素质低。许多村干部缺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他们当村干部只是为了获取个人利益, 并没有真正想为大众服务。现在许多村干部的文化水平比较低, 缺少对财务相关方面法律法规的认识, 容易出现违法乱纪的事。 (3) 没有建立完善的村内财务制度。一些村里没有根据国家出台的相关法律来制定村内财务支出的计划, 没有规章制度约束村干部的行为[3]。

3 相关策略

3.1 加强村报账员的培训和资格审查

不断加强对村财务人员的队伍建设, 主要从加强以下几个方面: (1) 选拔村里的村报账员要严格按照相关的选拔制度执行, 要具备专业的会计知识和相关的法律知识, 经过严格考核之后才可以在村里财务部门工作。 (2) 加大对村报账员的培训力度, 增加会计专业知识, 通过开展一些座谈会、讨论会来增加村报账员的相关法律知识, 提高村报账员的综合素质。

3.2 严格控制开支

要严格执行村内相关开支的制度, 防止出现胡乱支出的现象。村集体的资金大多数都是用来村内的生产发展, 对村集体资金使用时一定要做到勤俭节约, 对于非生产性的开支进行严格审批。这就要求在村内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 村里的一切支出必须都有村主任同意签字之后才可以支出相应的费用。如果出现有私自使用资金的现象或是经过审批之后所支出的资金没有用到真正的实处, 这些都是村主任负责, 这也是对村主任监督的一种形式。对于大额支出的情况, 必须经村集体研究达成一致后并经村民监督委员会审核才可以支出。村级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时, 需要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 村级财务人员制定好最优预算方案, 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并且要在项目完工通过相关质量验证之后, 施工方要出示相关税务部门的正规发票, 才可以入账, 否则不会支付工程的资金。这样才能够保证施工质量, 切实维护了村集体的利益, 将每一分钱都用在实处[4]。会计人员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明确全村的收支情况, 同时, 也要严格控制费用的支出情况, 及时发现在财务上出现的问题, 并且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补救。

3.3 增加村集体财务管理的重视

政府要加大各级领导对村集体财务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加强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力度, 可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 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这是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政府部门可以召开相关会议, 加强各级领导对农村财务管理的认识。同时, 要开展相关活动加强对广大农民的教育, 让群众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 明确群众的权利和义务, 使人民群众依法享有自己的权力。

3.4 加大对财务违纪行为的惩罚力度

政府的相关部门要制定相关的制度, 加强村内出现的财务违纪行为的惩罚力度, 只要村干部出现违纪的行为, 不管村干部是初犯、涉及数额的多少、以前有过重大贡献, 只要发现有违纪的现象, 都要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 并且还要加强对其他干部的教育, 防止类似案件发生。如果发现有些村干部滥用村集体的资金, 对村集体造成损失等的行为, 要给予党纪处分, 并且要求补回滥用的资金[5]。

4 结语

加强对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的力度, 能够完善农村的财务管理体制, 可以防止村农财务上出现的一些问题, 使农村的管理不断向现代化方向发展。虽然, 党和政府加大了对农村集体财务的管理力度, 但是, 还有许多问题存在, 使在农村的管理中出现很多违纪的现象, 这些都不利于农村的发展和社会的和谐。为此, 党和政府一定要加强对村集体财务管理的宣传工作, 提高对财务管理的认识, 根据村里实际情况, 各级领导制定科学合理的措施, 逐渐加强村集体财务管理的工作, 进而促进农村健康快速发展。

摘要:当前, 农村问题是一个热点问题,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农村集体财务的管理。管理好农村集体财务, 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 有利于团结村里的领导干部, 保证顺利展开各项农村工作。随着当前领导对农民问题的重视, 农村集体的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增强了村集体的经济实力, 但是, 在不断发展过程中, 还存在许多的问题。各村领导要不断认识村集体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根据实际情况, 制定科学有效的措施, 来提高村集体财务的管理水平。

关键词:村集体,财务管理,问题,对策

参考文献

[1]王东生, 张同彦.改革农村会计和财务管理制度, 促进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J].中国农村小康科技, 2011, 6 (11) :45-46.

[2]周贤东.农村财务管理的现状及对策——以浙江省景宁县为例[J].安徽农业科学, 2012, 6 (19) :41-42.

[3]高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探讨[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11, 8 (6) :51-52.

[4]王广信.农村财务公开与民主理财的指导之作——《农村财务公开与民主理财理论与实践》评介[J].理论学刊, 2010, 4 (4) :32-33.

村集体资产管理 第8篇

2006年以来,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 近郊三乡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及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入了全面实施阶段, 通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股权设置量化等工作, 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并完成了撤乡建街、撤村建居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调整后, 街道办事处既管理社区居委会, 又管理村委会, 成立社区居委会, 实行社区居委会既管居民又管村民体制。区划调整后, 街道面积变大了, 人口增多了, 城关区的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但应当承认, 自实施农户家庭承包经营以来, 有相当一段时间, 统一经营层的功能发挥不够好, 集体资产流失, 集体经营亏损, 债务负担沉重。这一方面是外部环境造成的, 如各种达标升级向农村农民伸手, 农村基层组织的行政社会事物功能大于经营服务功能;另一方面就是其自身的经营体制有问题, 主要是在适应市场经济需求的转变方面进展不快, 较多的仍处在内向型、管理型的机制上, 而不是外向型、经营型的机制上。这里关键有一个集体经营的民主管理机制和现代企业管理机制如何结合的问题。目前城关区提出让农民变股民思路的, 实质上就是对现有的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的问题, 这有可能成为村级经营体制创新的突破口。

二、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主要矛盾

改革开放以来, 城关区郊区集体经济发展很快, 到目前, 全区集体资产总额达到30亿元, 随着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集体土地被不断征用, 以及多元化投资主体的不断形成, 集体经济产权不明、运行不灵、监督不力、利益分配不合理的问题日益突出, 一些村民主决策与民主管理流于形式, 集体资产流失, 基层组织的凝集力下降, 农民要求分集体家底, 上访不断, 影响了社会稳定。郊区在集体经济发展上存在的这些问题, 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根本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㈠性质不清、职责不明在经济实力较强的村主要机构有:村党支部、村委会、村农工商企业公司 (村集体经济组织) , 采取“一套班子、三块牌子”的管理方式, 共同肩负着本区域内的社会管理和经营职能。村委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负责日常行政事务, 村农工商企业公司负责村办企业生产经营及管理工作, 总公司与村委会合属办公, 财务没有分设, 仅在村委会设一个财务办公室, 一般都是村党支部负责人担任农工商企业公司经理。在这种模式下, 党组织居于核心地位, 政治、经济、村庄治理等各个方面, 都由党组织决策、运作。由于组织上的扭曲, 导致经济运作上的扭曲。一是村农工商总公司的职能被村党支部、村委会, 即所谓“村两委会”所代替, 村党组织负责人掌握着村集体经济重大决策的最终决断权, 但在诉讼、对外经济交往中却没有法人地位, 需要村委会名义解决。二是村级财务, 应该管理全村所有经济, 并向街乡报送统计报表, 但实际上村财务管理不了企业财务, 村财务只能管理农业承包费和企业上缴利润或管理费, 用于补农、公益设施等方面。三是村会计归村委会管理, 开支审批权由村党组织负责人掌握, 村农工商总公司 (村集体经济组织) 一般起不到总揽全村集体经济全局的实际作用。

㈡组织运营不独立, 运营效率低村委会一方面要承担大量社区管理事务, 另一方面又要承担经营管理职能, 造成工作效率低下, 缺乏经营活力, 限制了集体经济的发展。近年来, 由于村级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不善而引发的矛盾也逐渐增多, 直接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突出的矛盾:一是农民从集体经济获得收益的增长速度放慢;二是村委会用土地征用费弥补开支亏损, 土地征用费使用效率低, 失地农民的权益难以保障;三是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 内部制度不健全。

三、对农村集体经济如何管好用好的思考

改革的目的是各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农民的尽快富裕。衡量改革成效的基本标志, 是看农民群众是否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我区理顺农村体制改革政策效果固然很明显, 但农村要想尽快缩小与城市间的差距, 必须经历一场深层次的变革, 实现转型。这个转型包括农村自身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型, 也包括农村基层政权的转型。在这一形式下, 正确处理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利益问题, 具体讲, 就是经济上维护农民的物质利益, 政治上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因此在改革中, 必须坚持四项原则:保护和发展农村生产力的原则, 应当明确, 不能以改革为名, 将已经形成的集体资产分光吃尽, 凡是有条件的村都要走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路子, 实现既明确农民对集体资产的所有权, 又能使集体资产集中起来办大事, 实现农民按份共有集体资产, 不断拓展投资领域, 实现保值增值;保护所有者权益的原则。集体资产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劳动积累的成果, 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一定要在现有核算单位的基础上进行, 不要打乱现行的所有制, 坚决反对以改革为名平调集体资产、剥夺所有者权益;尊重和保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权益的原则。改革是农民自己的事, 区党委政府要积极引导、大力帮助, 但不能强迫命令、包办代替, 更不能少数干部说了算。改革中, 要充分听取广大农民群众的意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不能搞暗箱操作;实事求是, 因地制宜的原则。各村经济发展水平差别很大, 集体经济实力不平衡, 存在的矛盾问题和农民的要求也不一样。因此, 在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中, 应该采取不同的形式和办法。

一是出台政策, 扶持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政府相关部门应根据形式发展变化, 从政策、技术、信息等各方面予以扶持, 对处于起步阶段的农村股份合作组织给予扶持和鼓励, 如对用于扩大再生产和集体公益事业的收入部分实行免税, 各类金融机构也应运用信贷杠杆和利率调节手段, 支持和调控股份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二是独立运作, 解决社区管理与经营混淆问题。现阶段的社区改革, 要实现社区管理和经营功能分离, 打破双重角色, 由居委会直接负责社区公共建设、托幼养老、社区治安、卫生保健等社会事务;而社区股份合作经济组织则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沾、风险共担”等要求进行运作, 专门负责经营, 不在承担社区建设和管理等社区职能。

三是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根本问题是要解决相应的资金筹集方式。可将农民大致分为二个类别, 分别建立相应的农保制度, 采取相应的资金筹集模式, 一类是优先推进城郊地区或一些富裕地方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政策措施, 实施农民个人+地方财政+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筹集方式;二类是研究制定对集体经济实力薄弱的实行采用农民个人+区财政的资金筹集方式。通过以上方法筹集足够资金后, 可以在农村普遍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城关区农民就可以普遍地解决老、困、病的问题。

四是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的有效管理方式, 农村集体资产既不利于同国有资产, 也不同于城镇集体企业的资产。根据它所具有的社会性、广泛性、复杂性等特殊性, 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必须按照民主、公开的原则, 社区全体农民监督管理与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代行管理相结合进行。因此, 为防止集体资产的流失, 立法中应特别强调建立健全社区农民的四项监督管理制度:民主管理制度, 即成员 (代表) 大会制度。凡涉及集体资产运营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都必须按权属关系经成员 (代表) 大会讨论决定;民主决策制度。在社区内部建立主要农民代表组成的集体资产管理机构, 作为社区农民参与资产管理日常决策机构, 也是成员 (代表) 大会的日常机构;民主理财制度。在社区全体农民选出成员代表大会基础上, 由代代表选出若干名成员组面、成民主理财小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公开制度。同时, 立法中还应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建立健全代行资产管理的各项制度, 如固定资产、产品物资保管、专门台账、回收资金管理制度;投资责任用其收益管理、资产流转、财务管理、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分类制度;产权变动申报与登制度, 等等;做好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监督。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与国有资产管理的最大区别在于:国有资产的管理主体是各级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这种管理是直接管理;而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主体是社区集体经济组织, 指导监督机构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只是进行业务上的指导监督, 是一种外部监督, 要依托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做好审计监督、产权管理、财务管理、产权纠纷处理等的监督。

摘要:近年来, 在农村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新形势下, 政府先后实行了税费改革、取消农业税、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乡改街、村改居行政区划调整等一系列农村改革政策, 通过制度建设和体制创新, 进一步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和促进农民增收的新途径, 在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完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体制和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作者就农业进入新阶段后, 出现的情况和新问题进行了思考研究。

村集体资产管理 第9篇

一、当前村集体财务管理的现状

2014年末洪田镇农业人口16559人, 拥有20个行政村, 全镇各村自有收入共218.82万元, 其中10万以上的村6个, 5万元至10万元 (不含10万元) 的村有3个, 2万元至5万元 (不含5万元) 的村3个, 2万元以下的村8个。2008年底20个村已全部成立村集体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 实行会计委托代理制, 全面实行计算机网络监管。各村取消村会计一职, 保留出纳 (报账员) 职务, 实行报账制, 由镇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履行会计账务处理职能, 在实行会计委托代理制时保留“四权不变”。即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及其派生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仍归原集体经济组织, 债权债务仍由原集体经济组织负责清收和偿还, 不混淆和变更债权和债务关系, 严禁挪用集体资产。

二、当前村集体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村级报账人员的队伍和报酬不稳定。一是报账员的补贴或误工具有不确定性。在实行农村“六大员”管理时, “六大员”可以享受“六大员”补贴, 补贴金额从100元至200元不等, 补贴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报账员不在此行列, 也自然无法享受财政预算的相关补贴。报账员的工资或误工补贴需从村财列支, 标准由村集体制定, 有钱的村还有能力支付, 没钱的村报账员一年下来, 一分钱都拿不到, 报账员缺乏工作积极性。二是报账员更换频繁。2013年以来, 洪田镇有6个村更换了报账员。报账员有的是由村两委提名推荐或任命的, 有的是是由村主要干部直接指定的。从某种意义来说, 很多村的报账员人员由村主任说了算, 村主任爱叫谁做就叫谁做, 想换谁就换谁。从这些年的统计情况来看, 多数报账员是否继续任职主要取决于村主要干部是否连任。

2.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由于报账员无法稳定, 很多新上任的报账员缺乏财务知识, 业务不精, 有部分报账员还无证上岗。新的财务人员, 对村里的事务不熟悉, 对村里的经济活动不掌握, 很多事都对接不上;二是村主要干部亲自经手村财务。有的村主要干部, 常年将发票带在身边, 亲自经手村里的收入, 有现金收入时, 不及时交财务入账, 在支付款项时, 不走审批程序。三是报账不及时。有的发票手续不完整, 有的发票在村两委成员或其他经办人手中, 没有及时入账, 到报账期间, 未能收齐。四是工程类经济活动不规范。在农村里, 修桥修路修水圳等工程非常多, 事关百姓的生产生活, 修建的时间紧迫, 村里的资金又紧张, 走正规程序, 时间拖不起, 在款项结算时, 为了省去税金, 常用收款收据入账。五是财务监管不到位。原先镇经管站有4名干部, 目前只剩1人, 农经人员缺编的厉害。仅有的农经专业技术人员还要承担政府的中心工作, 如包村、担任政府财务或其他工作, 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用在财务监管上, 很多工作也就流于形式。由于农经人员不足二人, 在开展村财审计时, 审计小组要2人以上组成, 因而村财审计也未能有效开展。六是家底不清, 产权不详。由于历史的原因, 村集体的资产、负责不清晰。要开展清产核资时, 村干部相互推诿, 不肯主事, 清理债权债务难度大, 因此账面上呆账死账多。

3.村级财务管理横向不均衡, 村集体与农经部门意见大。因为当地实际, 每个乡镇街道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的不一致, 有的村干部会进行横向比较, 我们农经部门工作起来难以服众, 村集体财务监管压力大。

三、强化村级财务管理的解决办法

1.要稳定村集体财务人员队伍。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村级财务队伍管理的有效措施, 并行文下发。要明确一套切实可行的村集体财务人员的考核办法, 既要能稳定村级财务队伍, 又要能提高村级财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还要能对村干部和财务人员具有约束性。

2.要强化村级财务活动的规范化。一是要制定一套详细明确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俗话说:“不成规矩哪成方圆”, 现在用的村级财务管理相关的制度、规定都是条条框框, 不具体, 乡镇农经部门执行起来很吃力。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完善的、明确的、可操作性强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 这些制度或规定应包括发放村干部报酬的形式及额度、开支的审批权限、票据领用办法、货币资金使用和管理、村财资金的使用范围、债权债务管理、财务公开、违规处罚等事项。二是要加强乡镇农经队伍的建设。要不断充实乡镇农经干部队伍, 确保农经工作者2人以上。三是要采取形式多样的专业技能培训和教学活动。村级财务管理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村级财务人员和农经工作人员既要有政治敏感性, 还要有过硬的专业技术水平。村级财务人员和农经工作者不断“充电”是必须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安排适当的继续教育或乡镇街道经验交流会, 对提高村级财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应变能力是一个有效的途径。例如:2015年, 永安市在开展村主要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时采取交叉审计的形式, 审计效果明显提高, 而农经工作人员则从交叉审计工作中学到更多村级财务管理知识, 借鉴了其他乡镇街道好的经验和做法。

村集体资产管理 第10篇

关键词:城中村改造,集体资产,功能分类

一、引言

在快速城市化、现代化的进程中, 城中村问题逐渐进入学者的视野。城中村问题是中国, 所出现的特有的新问题, 它的出现并非偶然因素, 是城乡经济社会的二元结构性矛盾、公共需要与个人需要的利益性矛盾和人地关系高度紧张的国情性矛盾的必然产物。而经济发展依赖于城市的发展, 城市发展需要大量土地, 而地处城郊结合部的“城中村”普遍存在基础设施薄弱、规划建设混乱、卫生状况不良、社会治安复杂等诸多问题, 成为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制约因素, 影响到城市整体功能的有效发挥, 城中村的改革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

但是, 在城中村改造的过程中, 大量农村集体资产, 尤其是土地资产, 被剥夺;直接导致农民利益受到损害。即使城中村原住民的居住被安置了, 但是就业和社会保障缺位, 而且以前城中村外来居民的的廉住房条件被破坏, 造成了新的社会问题。因此, 本文从问题出发, 从城中村于集体资产功能分类的视角寻求解决问题的良方。

二、文献综述

国外并没有该方面的直接研究。但是, 国外对城市化问题有较深的研究, 对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及城中村问题的治理有很好的借鉴意义。在国际社会中, 关于城市化的理论较多, 国外有的学者将城市化分为3个阶段, 比如R.M.诺瑟姆认为城市化率在25%以下为城市化发展的初期, 城市化发展较慢;25%~75%为城市化发展的加速期, 城市化发展速度加快;75%以上为城市化发展的成熟期, 此时城市化发展的速度减慢且相对稳定。2008年我国的城市化率是44.9%, 可以看出我国正处在城市化发展的加速期, 城中村改造也将加速, 必须找到解决我国城中村的途径。

城中村是中国快速城市化进程中的特有现象。1990年代中后期, 城市蔓延和郊区化进程加速, 边远地区大量土地被征用, 城市政府或开发主体为了规避极高的经济成本和社会成本, 导致被绕开的村落成为城中村, 在土地利用、建设、景观、规划管理、行政体制方面表现出强烈的城乡差异和矛盾。[1]

关于城中村的形成机制。李立勋 (2001) 将其归结为城乡二元体制和城乡二元发展格局, 社会调节系统的局限则成为城中村形成的社会原因。王新 (2005) 总结了5方面的原因, 包括社会城乡二元结构、城乡土地所有制矛盾、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制度真空以及法制法规滞后和不健全、村落社会关系网络的顽强存续和城市管理的疏漏。李津逵以深圳城中村的由来将城中村分为城市出现之前本地农民的村落, 城市建设中本地失去耕地农民的就地集中安置区, 原住民面向外来低收入阶层的廉租屋区。[2]

关于城中村的改造。城市规划专家提出的对策比较侧重于技术的角度, 而地理学者、经济学者、社会学者侧重于从城中村的类型出发, 研究改造的模式, 并进行制度的设计。李立勋建议对城中村建设景观进行改造, 从分散、混沦、设施不足、居住环境差的传统农村聚落, 转为有序、设施完善、环境宜人的现代化人居环境, 流程为“拆迁补偿重新安置”。[3]学者还提出自上而下的撤村改制模式, 实行城中村集体经济的社区型股份合作制改革。闫小培、魏立华认为城中村是目前最为合适的城市低收入人口居住模式, 建议在存续前提下进行转型, 提出低收入廉租房社区的改造思路。[4]刘军、黄惠在西安城中村问题及改造探讨中, 提出走政府、村集体、开发商三位一体的道路, 并调整人口政策, 将农民变为市民。[5]城中村改造作为城市化升级的重要步骤正在我国各大中城市如火如荼地展开, 已经并必将继续对城市房地产市场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以武汉市汉阳区城中村改造为例, 从供给、需求和价格的角度分析了城中村改造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6]梁春阁、蔡克光通过对城中村改造模式现状进行分析比较, 提出了改进的PPP模式, 建议通过行业协会的介入改进城中村改造融资模式。[7]

综上所述, 由于城中村问题是一个涉及多门学科的复杂现象, 就某一方面进行深刻的微观剖析并具有普适性的理论指导意义的研究并不多见, 已有的研究也只从表象作了一些概括性描述。注意力比较容易放在拆除改造上, 或许是城中村改造是政府之所急, 学者们大都从如何进行资金运作等来探讨改造问题。有较少的学者开始研究城中村的正面作用, 但缺乏实证的支持, 而且城中村在城市间的均衡分布对城市发展的作用及作用机制研究较少。[8]此外对城中村改造过程中集体资产流失现象严重, 集体资产功能定位不准, 注重社保功能, 忽视经济功能、就业功能等问题尚未很好的解决。

三、“城中村”改造的核心问题

本文的沿着城中村改造问题的分析前提根源和症结化解逻辑与对策这样一个思路, 从城中村改造中集体资产功能重新分类和定位的角度, 探索化解城中村难题的途径。[9]见图1。

在城中村和改造过程中, 出现了大量的“双失”农民失地和失业以及农村大量集体资产流失。因为城中村原住民的教育水平、就业技能明显欠缺, 不容易就业以及集体资产产权模糊, 造成资产流失;加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 导致很多原住民因城中村改造而出现收入降低的状况。因此, 城中村改造的核心问题集中在集体资产的居住、就业保障和保值增值等3个问题。

实现城中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就是对城中村的企业和商业铺面要做到保值增值, 对它们进行适合自身发展的产权模式改革, 如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以及合作经济。改造要注意防范城中村集体财产产权在由集体向国家转化的过程中的财产损耗。

四、根源与症结

城中村改造的核心问题是集体资产、就业保障和保值增值问题。其根源分为外生根源和内生根源。外生根源是集体资产产权缺位。由于集体所有制产权模糊、产权主体缺位等集体产权制度固有的弊端, 使城中村在城市化进程中产生了严重的集体资产管理问题, 集体经济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出现资产得不到有效保护及资产流失。直接后果就是原住民和外来居民的利益得不到合理补偿, 容易引发和积累社会矛盾。内生根源就是集体经济由于其产权结构和组织结构没有有效地实现形式, 导致集体资产功能分类和定位困难, 从而导致城中村改造过程中集体资产居住、基业保障和保值增值的功能很难实现。

因此, 原住民社会保障和就业困难, 集体资产流失和外来民居住环境缺失是城中村改造问题的症结, 而化解逻辑就是要对集体资产功能重新分类和定位。按照集体资产经济功能、社会保障功能以及公共服务功能重新划分, 最终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 居民的就业保障和居住功能。从目标实现的层次来看, 保值增值是关键, 社会保障是前提, 就业居住是终极目标。

五、化解逻辑与对策

1.社区股份合作制和土地入市

妥善经营集体资产是从根本上解决和治理好城中村问题的核心。因此城中村改造要注重集体财产的经济功能保值增值和就业, 而社区股份合作制可以较好的实现这一目标。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明晰了产权, 把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 以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为基础, 解决了以往集体资产产权主体模糊的问题, 同时没有改变集体资产的公有性质。[10]

此外, 还要给予法律支持。改革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要生存和发展, 必须取得法人资格。政府在刚刚出台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法》中, 已经给予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合作社法人的身份, 但对于社区股份合作组织的合作社法人仍没有确定, 国家要尽快出台相关法律填补此项空白, 及早确定社区股份合作经济组织以合作社法人地位并予以登记、税收方面相应的优惠。[11]

允许“农地入市”也是确保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途径。在遵循现行农地集体产权的基础上, 允许集体土地使用权自由出让、转让、出租和抵押, 并与国有土地“同地、同价、同权”。在土地流转上借鉴了“合作开发、入股分红”、“自主开发、按股分红”, “建立土地基金会、长期租赁”、“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等模式。目的是赋予集体经济组织更大的自主权和发展空间, 让农民以土地为资本参与到工业化和城市化建设中来。[12]广东省实施的《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 允许省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无须经过国有征收程序, 可以直接进入土地二级市场参与流转, 就是这样一种思路。

2.原住民住房保障和外来民廉租房制度

城中村改造必然使村民失去出租物业等方面的既得利益, 因此处理好各方面尤其是村民的利益, 解决村民的后顾之忧便成为改造的关键问题, 而政策正是城中村改造取得成功的前提和保证。城中村改造应依据“扶助弱势群体, 推动社会公平”的原则, 采取相关政策措施, 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 让村民在“安居”的同时, 获得“乐业”的生活来源保障, 以确保村民失地不失利, 构建和谐的社会关系。[13]

城中村被改造之后.最好的替代品就是廉租房, 这对于外来居民, 尤其是外来低收入居民是较好的保障居住的途径。可以通过对城中村就地拆除改造.降低建筑密度.改造成现代化的廉租房小区, 规范管理;或者开发新的廉租房楼群, 以市场化运作为主.政府限制房租价格并给予开发商一定的补贴这样两种途径来实现。

3.一揽子保障制度设计

城中村改造后, 土地转为国有, 丧失了其原具备的社会保障功能, 必须为原村民建立社会保障制度, 就要实行一揽子制度设计。安置方式创新考虑的重点应当放在长期的社会保障补偿和就业补偿上, 除了要帮助村民建立社会养老保险、最低收入保障和失业保障等基本保险制度, 还要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失地农民的实际困难和需求, 探索与市场经济条件相适应的就业培业、创业扶持和社会保障等新的安置模式, 其目的就是尽可能的使每一个原村民都能在城市中找到适合于自己的位置, 尤其是可以解决城中村新增劳动力及村民的养老保险将面临许多问题。[14]可以考虑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 村集体投入为辅, 村民个人投入为补充的社会保障投入机制, 为村民建立健全的家庭养老保障、就业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障、住房保障体系, 使村民老有所依, 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健康稳定的生活。[15]

村集体资产管理 第11篇

关键词:省级财政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经济薄弱村;新一轮扶贫

近年来,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根据《关于组织实施新一轮扶贫开发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通知》、《关于下达2015年省级财政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的通知》等要求,加强领导,扎实推进,积极实施省级财政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加快了新一轮扶贫开发经济薄弱村脱贫步伐。

一、赣榆区实施省级财政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基本做法

(一)加强领导、严密程序,推进项目建设。

1.建立组织,切实加强领导。为做好省级财政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建设工作,赣榆区成立了“赣榆区省级财政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办理日常事务。相关镇也相应成立领导班子,明确职责,建立制度。形成了区领导重视、部门通力配合、镇村主抓落实的格局,为项目建设奠定了基础。

2.精心准备,做好项目申报。赣榆区石梁河片区共有经济薄弱村70个,涉及低收入贫困户8597户。按照要求,对符合扶持条件的镇村进行项目筛选,结合区组织的项目可行性调查研究,选定相应的村进行申报,按照规定时间完成相关申报材料。

3.严格程序,实行公开招标。为保证项目建设公开、公平、公正,相关镇由镇招投标中心对项目建设进行公开招标,确立中标单位,并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保证工程建设有序推进。

4.强化督察,推进项目建设。为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区委农工办、区财政组织人员于工程施工前、施工中、完工后进行多次督察,并配合市委农工办、市财政局进行多次督察,针对项目推进情况提出建议。相关镇完善措施,保证项目工程建设质量,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工程的完工。

(二)执行政策、严格把关,拨付项目资金。按照《关于做好省级财政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验收及专项资金拨付工作的通知》要求,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独立核算。项目招标后,拨付30%启动资金;项目完工时,由各镇提交验收材料,申请区验收,区委农工办、区财政局组成验收组通过审阅相关资料,实地查看现场,填好验收表格,合格后,区委农工办、区财政局共同签章再拨付60%的资金;其余10%,待省检查后再另行拨付。2013—2015年,项目投资总额4469万元,已拨付资金4295万元。项目资金由区财政直接拨付施工方,保证了资金的足额到位。

(三)明晰产权、搞好运营,增加集体收益。

1.实行标识化管理。所有奖补项目按照统一要求,统一制作标识牌并上墙,实现了标识化管理。

2.明晰产权。由项目所在镇政府对项目资产产权进行确认,明确省级财政扶持资金及县配套资金形成的资产和股份,属于村级集体资产,其产权归项目申报村。对于项目合建共建的,办理好产权分割,签订好收益分配协议,明确各自收益。

3.搞好资产运营。2013至2015年,全区共建设发展项目15个。在已建设的项目中,建设标准化厂房11栋、面积47380㎡,标准化养殖圈舍两个、3450㎡,冷库库房1座、500㎡,温室大棚1栋、占地10亩,涉及70个经济薄弱村。充分发挥项目作用,将项目资产通过租赁、承包、入股等形式,签好租赁承包合同及入股协议。目前,全区15个项目已有12个对外发包或租赁,年可增加村经营性收入 242.54万元,分配给低收入农户83万元,实现2355家贫困户受益,基本达到了预期增收目标,为新一轮经济薄弱村集体增收和低收入农户尽快脱贫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二、赣榆区实施省级财政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实施,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还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

(一)建设项目选择不易。有的项目建设完工后受市场环境、区位等影响迟迟租不出去,有巢无凤来,难以产生效益。

(二)建设项目收益不稳。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增大,租赁企业经营上面临困难,导致租赁收入无法及时到账,影响集体经营性收入的稳步增长。

(三)贫困户受益不多。由于项目投资数额偏小,每村60万元建项目,规模做不大。加上已完工的项目中有的资产租赁收入偏低,部分村难以将租赁收益在村集体与低收入农户之间进行分配。

三、实施省级财政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建议

(一)加大扶持额度。多方筹集资金,增加扶持资金数额,扩大项目规模,发挥规模效应。整合多方力量扶持经济薄弱村,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加快经济薄弱村转变步伐。

(二)精准选择项目。建设项目应在尊重贫困户意愿的基础上,引入专家论证机制,准确选择发展前景好、投产达效快的建设项目。应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搞好资产运营。应最大限度地增加资产租赁收入,为村级集体经济长效发展奠定基础。

(三)完善分配机制。在努力增加村集体收入的基础上,理顺关系,完善分配机制,确保低收入农户受益,努力发挥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在脱贫奔小康过程中的作用。

(作者单位: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城西农经中心、连云港市赣榆区委农工办)

责任编辑:欣闻

村集体资产管理 第12篇

1 J村改制历程回顾

在没有法律法规规定、没有统一模式参照的情况下, 2003年1月, 鹿城区率全市之先启动“城中村”改革试点工作。J村也是较早开展改制的城中村之一, 村情复杂, 历史遗留问题较多, 矛盾交织。经过反复协商, 终于走出一条J村独特的改制之路。

1.1 改制过程最曲折

1.1.1 第一阶段是前期准备阶段, 从2002年对部分村民进行安置到2005年制定改制方案前。

2002年4月至5月, J村对部分村民进行安置, 签订了安置协议, 并进行公证。但大部分村民并未因此农转非, 也有少部分村民因不同意安置没有签订协议, 此后J村实质上将上述人员全部做为非社员处理, 2002年10月21日村委会换届选举时, 村民786名, 但选民仅169名 (即后来改制时的“170人群体”, 享受全额量化的纯村民) 。事后, 部分签订协议的人员提出双方订立的协议程序违法, 内容显失公正, 要求撤销协议或予以补偿 (这部分安置人员就是改制时的“140人群体”) 。

1.1.2 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

经过反复协商, 几经波折, 村民代表会通过了对安置人员的补偿方案, 并于2005年6月24日经村民大会通过了《J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方案》, “170人群体”为量化对象, 其它人员全部是补偿对象, 但给予“140人群体”按纯村民所得金额70%的额外补偿。2006年1月10日村民代表会通过《J村集体资产改制资产量化对象股权量化方案》和《J村集体资产改制经济补偿对象分配建议方案》, 补偿对象分三档, 第一档:自谋、转非、对迁、自留地土征, 每人补偿45380元;第二档:土征、02年安置, 补偿42380元;第三档:外甥、其他, 补偿32000元。虽然“自谋群体”与“外甥群体” (农嫁女的子女) 有信访, 但大部分人签订了协议, 并领取补偿金。

1.1.3 第三阶段为再次协商阶段。

2006年相关方案通过后, 补偿对象按村评估总资产3.4亿元扣除10%风险金比例后的30%进行分配, 分别领取了补偿金。不久, 村部分资产拍卖后, 量化对象也领取了按评估资产计算的量化金额。对村剩余资产 (即资产增值部分) , 量化对象认为是自已的, 因为补偿对象已一次性予以补偿, 而补偿对象则认为增值部分大家都有份, 甚至补偿对象要多些, 因为之前已经吃亏了, 于是出现重大分岐。经反复协商, 至2010年初一致同意增值资产继续按2005年通过的改制方案进行, 量化对象放弃对剩余分险金的分配权, 全部由补偿对象协商分配。

1.1.4 第四阶段为改制完成阶段。

2010年2月4日, 村民会议通过了《J村建社撤村方案》;4月19日, 社员股东会议通过了《J股份经济合作社组建方案》、《J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授权委托书》;此后, 顺利产生了社员股东代表、董事会、监事会及村改制工作组成员等;5月31日, 社员股东代表会议通过了《股权分配方案》;7月20日, 区改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对J村完成集体资产改制量化分配工作进行批复确认;7月21日, 领取了村经济合作社证明书;8月前后股东领取了股权证书。

1.1.5 第五阶段为完善提高阶段。

改制工作完成后, 董事会着手对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处理。2010年7月31日, 社员股东代表会对初步达成意向的第一批个案进行表决, 5个个案和户口在村的“外甥群体”处理方案均获通过。至2011年底基本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 包括经济补偿对象的三个群体在风险金中的分配比例取得一致意见。

1.2 改制对象最复杂

J村因征地较早等历史原因, 耕地没有承包到户, 由村统一经营, 征地补偿费与相关利益 (带工、农转非指标等) 由村统一安排。因人多地少, 村难以全部安排劳动力下田或到村办企业上班, 许多村民只得自谋出路, 形成了“自谋群体”, 共316人;另外, 转非248人, 其中上学迁出19人;自留地征用农转非人员126人;对迁的66人;上述第一档补偿对象共756人。第二档为除自留地征用外因土征与村脱离关系的1058人。第三档为女村民的子女及孙共187人。三档补偿对象共2001人。纯村民“170人群体”实际为171人, 按纯村民70%享受的“140人群体”实际为159人。另有作为后期处理的6人, 其中5人已经社员股东代表会通过做为量化对象。全村共2337人, 分为5个群体, 各群体内人员又千差万别, 对利益分配各持已见。

1.3 改制结果最独特

J村改制在摸索中推进, 在反复协商中求得利益平衡, 其结果最为独特, 无法复制。一是原J村村民全部成为J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股东, 领取了股权证书。二是股东分为社员股东和非社员股东, 基本以建社时户口作为区分依据, 与是否量化对象无关。三是量化对象放弃对剩余风险金的分配权, 全部作为特殊补偿由补偿对象分配。四是改制基准日户口不在村的也可作为量化对象。如“140人群体”中个别人在2002年安置后农转非了, 但作为一个群体, 改制时享有同等权利, 而不管户口情况。

2 城中村股改的关键点

J村经过近10年的努力, 几经波折, 率先处置改制风险金, 初步完成对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 总结其经验与教训, 城中村股改要抓好以下几个关键点。

2.1 政策明确, 依法依规

《鹿城区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 (鹿委办[2003]91号) 明确了村集体资产改制的方法步骤、量化对象的认定、改制风险金的提取比例与用途、经济补偿的切块额度等, 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使5个城中村顺利完成改制, J村各群体也是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进行利益博弈, 最终达成一致的。但因没有具体配套政策, 如量化对象认定条件没有具体解释、改制风险金的使用没有具体规定等, 改制工作并非一帆风顺。

2.2 结合实际, 清人分类

J村人员分为“170人群体”、“140人群体”、自谋、转非、对迁、自留地土征、土征 (除自留地) 、外甥、其他等九大类, 自谋、土征、外甥等群体又分户口是否在村两大类。“170人群体”全额享受、“140人群体”享受量化对象的70%, 补偿对象分三档。分类明确才使股改顺利进行, 但也有个别人对自身分类提出异议, 形成“个案”。同样, 在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时, 也将“个案”进行分类, 整理出独生子女、未登户口子女、大中专毕业生、失踪人员、集体企业退回村的、顶替的、安置的、要求退回村经社原始股金的、要求困难补助的等20余类人员, 由改制工作小组与各类人员反复沟通、协商, 缩小差距或初步达成一致后由股东代表会议表决通过解决方案。

2.3 尊重民意, 民主协商

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 要充分尊重民意, 对“一村一策”事务应由利益各方合法博弈、民主协商。J村的几次重大事项处理均是博弈的结果, 如“140人群体”最终进入量化对象、风险金在各群体中的分配比例以及“自谋群体”内户口是否在村两个群体的分配比例等无不经过长期的磨合, 期间也出现过越级访、群体访、群体间互相打骂等不正常现象, 但最终也不是靠政策明确或上级裁决, 而是群体间反复协商、讨价还价, 才最终达成一致。

2.4 预留资金, 防范风险

鹿城区启动改制时上级政府均无相应政策, 所以当时政策规定要提留总资产10%的改制风险金是必要的, J村正是利用风险金解决了政策风险。2005年省政策明确农嫁女是量化对象, 2008年实施的修订后的《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明确了社员的认定标准, 其范围均比区政策要大, J村“外甥群体”正是凭上述政策和条例逐级上访至中央, “自谋群体”也是长期上访群体。在此背景下, 撤村建社前各群体达成共识, 量化对象放弃改制风险金分配权, 处理个案后的风险金全部由三个补偿群体协商分配, 顺利化解了政策风险, 完成改制工作。

2.5 领导重视, 严格把关

2009年J村被列为全市八个未换届村委会和鹿城区十四个后进整治村之一, 在区、街道两级领导高度重视下, 当年10月底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委会班子, 村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正轨。2009年12月底区委、区政府又向街道派出J村改制工作指导组, 经过1个多月的反复讨论、协商, 于2010年2月4日村民会议通过了建社撤村方案。回顾改制历程, 每一步都离不开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指导, 每一个方案推出之前都经过反复讨论和论证, 区、街主要领导字斟句酌, 严格把关。

3 对推进城中村股改若干问题的想法

鹿城区5个城中村已完成改制并撤村建社, 其他城中村基本上参照城中村改制政策制定方案进行了收益分配或二、三产分配等, 改制路径依赖破解难度大, 下面对股改工作几个关键点谈谈个人想法。

3.1 明确改制政策

3.1.1 完善原有政策。

随着中央、省、市有关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文件的陆续出台, 特别是《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修订并于2008年实施后, 鹿委办[2003]91号文件已不适应新形势, 必须予以修订完善, 如社员的认定标准要与条例一致, 股份配置要素、资产是否需评估、改制风险金是否提留、原补偿对象如何处理等方面都需要明确, 已改制村和参照原改制政策已制定方案并已进行部分分配的村如何衔接也要明确。

3.1.2 细化现行政策。

在上级已出台政策, 特别是市委、市政府连续两年的1号文件都将股改作为重点, 并明确了相关政策的情况下, 区级政策更多的要在操作层面细化政策, 如社员资格的认定, 全额享受、酌情享受及不予享受分别是哪些人员, 哪些人享受农龄股及农龄股如何计算等;如果股权配置增加其他要素, 则明确各要素如何设置、各要素间的比例及要素内的分配依据等;如果提留改制风险金, 则要明确风险金如何提取、如何使用等。必要时, 针对城中村实际情况做出特殊规定或说明。3.1.3明晰模糊政策。对已有相关规定但实践中大家有争议或认识模糊的政策要进一步予以明确。如对于独生子女,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农村居民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 在审批宅基地、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红等利益分配时, 独生子女按两人计算。”争议有四:一是认为股改不同于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红;二是认为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红方案只能由社员 (代表) 大会作出;三是认为大龄青年或晚育家庭与独生子女家庭有可比性, 且更有理由再享受两份或一份;四是认为独生子女是男孩或女孩应该有所区别。模糊有二:一是独生子女家庭已有成员农转非的是否仍享受两份;二是独生子女已成家立业的是否仍享受两份。

3.2 关于量化对象的认定

股改的难点在社员资格的认定, 要坚持“宜宽普惠”原则, 并尽量细化, 能定量的就定量, 不能定量的就定性, 既不能定量也不能定性的就做原则性规定;能统一规定的就统一规定, 不能规定的通过试点引导、典型示范缩小村间差距。社员资格的认定重点考虑哪些人必须作为量化享受对象以确保其合法权益, 哪些人按规定不能享受。进一步需考虑户口在村的农嫁女及其子女 (包括离婚回村、嫁入妇女离婚后留村的等) 、已经各种安置 (包括劳力、店面、宅基地、安置房、货币等安置) 人员、承包地自用或转让人员 (城中村一般将土地作为股份配置的主要要素之一) 等各种特殊人员的享受要素与比例。

3.3 关于股份配置的比例

股份配置比例是股改的另一个关键点, 重点考虑股份配置的要素, 各要素以何标准来确定比例。今年市委1号文件已明确“股权一般由人口福利股 (人口股) 和劳动贡献股 (农龄股) 构成, 并实行股权一次配置永久不变的静态管理。其中, 人口股应占量化资产总量的60%以上。”建议鹿城区出台政策时加上“也可以人口、土地、劳力、基分等为基本要素, 区分社员类别, 确定合理的计算比例界定各户股权。其中, 人口股应在所有股权构成要素中占比最高。”这样既没有与现行法规政策相抵触, 也与去年市委1号文件规定一致, 更便于城中村前后政策的衔接与方案的完善。

3.4 关于特殊对象的补偿

按照“宜配置股权、不宜经济补偿”的原则, 建议在社员 (代表) 大会通过的前提下, 允许非量化对象酌情享受农龄股或土地股等股权, 并参照J村做法, 这部分人作为非社员股东, 只有收益分配权和监督权, 没有决策权、管理权。对部分特殊人员, 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允许一次性补偿。

3.5 关于风险资金的提留

现在各级政府都出台了改制政策, 大的政策风险应该不会出现, 因此可以不提改制风险金, 有关个案或改制费用可以在净资产或当年收益中支出。历史遗留问题多、情况复杂的村, 也允许提留少部分村集体净资产作为改制风险金。

3.6 关于新老政策的衔接

首先应该肯定原来的改制成果, 并在新形势下予以完善提高, 而不能全盘否定、推倒重来。具体工作中可按以下原则处理:一是原来的方案或做法没有违反法规、政策的应予以肯定、支持, 不必强求一致。二是已完成改制的村, 原方案与现行法规、政策不一致的, 特别是量化对象认定上不一致的, 参照J村做法, 在改制风险金限额内予以特殊补偿。三是正在改制中或仅参照城中村改制进行分配的村要引导调整改制方案, 使之符合现行法规、政策。如已进行大额分配所剩资产不多的, 则首先用剩余资产解决应为量化对象的补偿对象。

摘要:通过对城中村J村曲折的改制路程的剖析, 分析城中村改制的关键点, 提出改制有关问题与政策衔接等方面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改制,关键点

参考文献

[1]陈国胜、吴呈良, 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研究——以温州市为例[J].安徽农业科学, 2012 (01) .

[2]潘修汪, 推进和深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J].中国集体经济, 2011 (30) .

村集体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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