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论在政府审计中的分析应用初探
博弈论在政府审计中的分析应用初探(精选5篇)
博弈论在政府审计中的分析应用初探 第1篇
博弈论在政府审计中的分析应用初探
唐海审计局赵黎星
一、博弈论的基础理论
博弈论(Game Theory)又有人译为游戏论、对策论,研究当某一经济个体的决策在某个群体中互相影响时的决策问题和均衡问题。极具代表性的例子 “囚徒困境”进行了阐述:两个合伙犯罪的人被隔离审讯。如果两人都不招供,警方就没有足够证据判他们重罪,只能判每人监禁2年;如果都分别招供,则每人将被判5年;若一人招供而另一个人不招,招供者将获释放,而不招供者将被判10年。在这种情况下,一名囚犯首先会想:不管对方招与不招,选择招供对自己都是最有利的。于是这个囚犯决定招供。出于同样的理由,对方也会选择招供,结果是两人同时被判5年。双方都不招时,各被判2年,将是更好的结局。招供却是对单一个体的最优选择,而不是合乎逻辑的全局最优选择。日常生活中乘车、买东西时的“乱挤”现象,其实就相当于多人的“囚徒博弈”。可见每个人在做出各种决策时,并不注重自身决策行为是否合理,是否在最终结果上取得全局最优,只是追求自身现实利益的最大满足。而这一行为决策,往往会对全局利益造成伤害。
博弈论被广泛地用于经济学、管理学等领域,我们不妨也将审计工作中的各个主体看做是理性经济人,借助博弈论的理论方法对政府审计工作中的审计管理以及审计实务两方面的相关问题分析解构,从而为维护“全局利益”找到更有效的工作方法和途径。
二、博弈论在审计机关内部管理中的应用
信息不对称是博弈论的重要前提,而审计机关作为一个由多人组成的群体,在诸多层面上存在信息不对称性的特征,如领导层和中层干部之间、中层干部与具体工作人员之间、本单位与上级审计机关之间等。审计系统内部行为实际上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博弈过程。这种既成事实,对于审计工作造成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一)审计风险大幅增加。
审计是一个集体性的工作,从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准确定性,到最后依法处理均需要在组织内部对大量信息进行多次纵向、横向的沟通、研究。在此过程中,审计人员或中层为维护自己的利益,可能截留或更改信息的内容,只向上(向外)传递符合自己利益的信息,而将其他信息予以过滤。如审计人员在审计调查过程中可能发现了大量的线索,但在其向上汇报时,可能只汇报自己认为能出成绩,符合自身利益的线索,而隐藏有利于他人工作的信息;审计组长在收到审计人员的信息后,又会根据审计组的人力、时间安排以及个人对发现问题的偏好等进行整理过滤,只将符合本人(本组)利益的问题向上(向外)传递。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审计人员、审计组长等掌握的部分被审计单位的实质性问题线索,出于其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包括利用权力截留信息牟取不当利益),并没有真正如实地反映到领导层,可能形成有价值的问题线索被隐藏或轻描淡写地处理,极大地增加了审计风险。
(二)影响绩效考核和干部评价的公正性。
由于不同岗位之间在工作量、工作成果、工作责任、审计对象所
处行业等方面存在着较大差异,个人真实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很难科学准确的量化到最终的考核成果上来。“理性”审计人员的自身决策一般具有强烈的个人利益趋向,往往并不注重决策行为是否合理、是否在最终结果上取得最优,而只是追求自身现实利益的满足。现行的考核方法又往往只注重结果,因此导致考核结果的片面性。
(三)影响规章制度的有效发挥。
审计机关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奖励和处罚都是以事实(信息)为依据的,由于信息不对称现象的大量存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存在错误未受到处罚、成绩未受到表扬的情况,按照博弈理论,制度的遵守情况会越来越差,最终偏离制定规章制度的初衷。
为消除以上三方面影响,我们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第一,加强审计系统信息化建设。
要创新思维,在组织机构与管理制度上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全新的机关信息化工作环境,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和手段,提高信息的透明度,保证信息沟通渠道的通畅,确保信息的清晰、准确,减少信息失真,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安全性和透明度,避免领导层和审计人员信息接收过程中出现的偏差,从而保证机关决策的科学严谨性。与此同时,公开和保密工作均要真正到位,凡保密的信息就不能变为透明,凡是应该公开的就坚决不设置任何技术措施进行阻挡,不让信息成为某些人可以利用的资源。
第二,建立完善科学、公平、透明、动态的工作考核评价体系。
不同科、处室的审计人员所面对的被审计单位所处行业和现状不同,同样的能力水平付出同样的努力取得的审计成果却往往大相径
庭;后勤综合部门的工作岗位职责各不相同,工作特点、强度和责任也差别极大。如果不建立畅通的信息反馈渠道,科学、透明、动态的评价体系,而用千篇一律的评价标准考核工作在不同时间、环境下的人员,就不能体现公平。另外,在晋升和奖励等内部激励机制方面要考虑“长短结合”的原则,把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种“以长补短,短中见长”的激励机制。审计工作尤其是审计管理工作,效果的取得往往是长期积累的结果,也就是说措施成效的取得具有较大的滞后性,避免短期行为和短视效应。
第三,做好审计机关文化建设。
按照博弈论的观点,如果“环境”满足一定的条件,理性经济人就可能达成暗中的共识,实现共同合作,达到全局利益的最优化(有如“囚徒困境”中两个囚犯都不招供)。审计机关需要形成某种“文化环境”,形成一种默契和一种微妙的暗示,并推行积极的、有利于审计机关整体利益的价值评价原则,并始终贯彻于审计机关的管理行为中。每一项管理制度的制定都要自始至终遵循审计机关所提倡的价值判断标准,体现审计机关价值观的一致性。同时,领导层还应通过亲自作出关心和信任审计人员的表率来激发审计人员的合作意愿,通过鼓舞成员之间的相互信任、创造共同信念来加强合作,从而建立一种促使审计人员价值选择趋同的“环境”,以实现全局利益最大化,同时实现审计人员个人利益的满足
三、博弈论在审计实务操作中的应用。
在审计实务中,审计机关或部门与被审计单位成了这个博弈的主体,博弈论最直接的应用在针对被审单位会计舞弊问题的分析探究
上。
会计舞弊是指行为人以获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和有目的地故意违背真实性原则,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规章规范,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行为。
一般情况下,被审计单位与审计部门的博弈中,被审计单位有两种可供选择策略:提供真实会计信息和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即说真话和说假话;审计部门也有两种策略:严惩或惩罚不力。假设该博弈模型的矩阵如下:
审计部门
被审计单位
可以看出,被审计单位的最终选择将取决于它对审计部门惩罚力度的预期,也就是它对风险程度的判别。假设审计部门对被审计单位严惩的概率为10%,则被审计单位
说真话的收益=4×90%+5×10%=4.1说假话的收益=6×90%-7×10%=4.7
可见说假话的收益大于说真话的收益,因此被审计单位选择说假话。为了让被审计单位说真话,必须加大被审计单位对审计部门严惩的预期。假设此概率的预期为50%,则被审计单位
说真话的收益=4×50%+5×50%=4.5说假话的收益=6×50%-7×50%=-0.5
可见说真话的收益大于说假话的收益,因此这时被审计单位选择说真话。
博弈论带给我们一些对治理会计舞弊问题的启示及对策。
(一)增强监督机制,加大惩罚力度。
通过博弈论的方法可以很直观的看出,导致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舞弊、隐瞒真实的会计信息的做法,最突出的问题是监督机制不健全,惩处力度不够。所以要切实提高被审计单位会计信息的质量和真实度,必须加大对查出问题的打击和惩罚力度,增加被审计单位严惩概率的心理预期。被审计单位都会存在一个会计舞弊行为的临界点,审计机关通过提高实际惩处和事前教育的力度,增加舞弊行为的边际成本,从而有效降低舞弊行为可行性。
(二)督促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内控制度。
通过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改变被审计单位的内部环境,从而影响行为人的决策动因。审计机关应该监督被审计单位建立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定期督查其执行情况。更进一步,要将内控制度检查形成常态审计工作,纳入到审计计划中来(可安排到正式审计业务较少的期间)。这也为正式审计项目做好了铺垫,提高审计效率。通过应用博弈理论,可以更透彻的对审计管理和审计实务中遇到的一些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进行分析,使我们更加明确了提高审计管理水平和审计业务质量的方法和思路。
博弈论在政府审计中的分析应用初探 第2篇
郭会秋(审计署驻沈阳特派办)
【时间:2010年12月28日】 【来源: 】 【字号:大 中 小】地方政府债务是为应对金融危机而实施的经济刺激政策后最值得社会各方广泛关注的问题。因为,伴随着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的膨胀、地方政府债务约束机制的软化和地方政府还本付息财源的乏力,巨大的财政风险也许会转化为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目前,国务院、财政部和金融监管等部门已经在完善债务管理机制,增强债务风险防范机制,强化债务人约束机制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各级审计机关也要把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作为最高战略目标,摸清地方政府债务底数,揭示债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体制和机制上提出审计建议,在防范地方政府债务产生的系统性风险中发挥建设性作用。
一、摸清地方政府债务总体规模
由于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分散性和借款银行的多头性,使地方政府债务的规模究竟如何,难以有一个十分准确的结论。因为,各级地方政府以其信用担保或对其资产进行整合抵押,由各类名目的政府融资平台以各种名义大量向多家金融机构借款,主要用于地方交通、水电气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而这些借款和支出具体情况并没有纳入政府财政预算进行统一管理。权威的中金公司研究报告显示,2009年末,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不含票据)约为7.2万亿元,其中2009年净新增约3万亿元,为保证拉动内需政策的有效实施,预计2010年和2011年后续贷款约为2万—3万亿元,2011年底将达到10万亿元。
中金公司的调查数据已经为国家决策部门提供了地方政府债务的总体情况,也为审计机关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和重点明确了方向。与财政部门和金融监管机构职责不同的是,审计机关可以从金融机构、地方财政部门和信贷资金使用者的多个角度进行全面调查,摸清情况,分析问题。虽然摸清地方政府债务的总体规模对审计机关来说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但是,为充分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审计机关还必须勇于接受任务,迎接挑战。一方面,要深入各类金融机构、各级地方财政部门和使用银行借款的各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等单位,从多个角度摸清债务的总体情况,分析地方政府财力状况,掌握建设项目的投资及其效益情况,从而全面分析地方政府债务的风险性。另一方面,各级审计机关要通力合作,选择债务规模大,风险突出的地方,保证以充分的人力和时间,基本摸清债务规模的总体规模及分布状况,才能为进一步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分析地方政府债务形成的深层次原因
全国共有地方各级政府投融资平台3800多家,这些投融资机构是地方财政局、发改委、住建委等多家政府机构搭建的各类公司。政府通过注入资金或划拨土地等方式,组建一个资产和现金流大致可以达到融资标准的公司,必要时辅之以财政补贴等作为还款保证,向金融机构融入资金后重点投向市政建设、公用事业等项目。正是这些公司规避了《预算法》的约束,代替各级地方政府承借了7万亿的银行借款,成为地方政府债务的主要承担者。那么,地方政府为何要大量变相举债呢?其原因既有地方经济发展滞后的原因,又有现行体制下事权与财权高度不对称的因素;既有国家宏观政策的影响,又有地方政绩工程和管理缺位的推动,以及缺乏规范化的制度约束。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事权与财权的不对称,致使地方政府不得不大量变相举债用于事权投入。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地方财权少,而事权在逐渐增加。除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教育等方面的事权外,社会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需求不断提高,在不允许公开举债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只好搭建融资平台通过其担保和土地抵押等方式大量举债。在拉动内需政策落实过程中,大量的地方财政配套和转嫁配套费等因素,超出地方财力承受的范围,地方政府不得不大量举债,不仅建设项目实际到位资金主要
是银行贷款,政府投入或企业自筹也多数为银行贷款。在地方有限财力约束条件下,公共投资体制不健全,民间资本准入门槛高,地方建设的投资渠道主要是地方政府,在地方财力不足的情况下,地方政府的投资压力越大,债务负担随之不断增加。
二是地方官员政绩观使然,致使部分政府官员违规负债追求政绩。个别地方的干部为了快出、多出政绩,不顾现实条件,不惜大肆举债建设“政绩工程”,由过度负债支撑起“政绩工程”为某些官员带来了“政绩资本”,甚至提供了权力寻租的空间。这不仅使预算法禁止地方政府负债的“明规则”被事实上的普遍负债这一“潜规则”强制替代,也催生了地方干部扭曲的负债观,即借债不怕还钱、自己借别人还、不还钱还能再借钱的错误逻辑,进一步助长了地方政府的盲目举债。
三是解决地方政府所属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通过融资平台借入信贷资金。为促进地方企业发展,增强其经营能力和拓宽融资渠道,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借入银行信贷资金,为企业上市创造条件。
三、关注地方债务隐藏的系统性风险
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庞大,大量借款投资于低收益或无收益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项目,在地方财力维持原有状态不变的条件下,地方政府债务隐藏的风险将会越来越突出。同时,随着还贷高峰的来临,随着地方政府还贷资金的主要来源——土地收入的不断萎缩,融资平台借入的大量贷款将面临按时还本付息的困难,或将因财政还款风险引发新的金融风险,进而形成社会信用风险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掣肘。地方政府债务可能产生风险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是地方政府还款保障不足。地方政府大量举债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等公益类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没有收益或收益十分有限,偿债资金几乎全部由政府的财政收入作为保证。但是,在国家财政体制不变的情况下,地方财政收入难以持续稳定增长,刚性支出所占比重又越来越大,偿债资金缺乏必要的财力保障。地方政府大量贷款投资于无收益或低收益的市政项目,还款必将面临巨大风险;承载债务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往往没有固定的收入来源,且资产负债比例普遍较高,地方政府的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是地方融资平台日后还债的主要来源。这种借债开发、卖地还债的城市建设模式将地方政府进一步捆绑在了土地财政上,这种情况会造成地价、房价居高不下,一旦国家实施房地产政策调控,贷款——建设——卖地——还贷的资金运作方式将难以为继,在地方政府没有其它主要还款准备来源的情况下,大量贷款面临的风险就可想而知了。
二是金融机构贷款综合控制乏力。从多方面反映的情况看,地方政府往往通过多个融资平台公司从多家银行获得贷款,已经形成了“多头融资、多头授信”的格局,每一家金融机构都因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借款有政府做后盾而积极放贷,其结果是虽然满足了眼前的银行发展规模和效益,但却忽视了未来即将面临的偿债风险。在地方政府信息透明度不高,加上各地财政担保体系落后,监管不到位等情况下,各家银行难以把握地方政府的总体负债和财政担保承诺情况。同时,一家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贷款往往分散在多家地方企业,诸如建投公司、水务公司、房地产公司等各种小公司中运用,单个银行对信贷资金的具体运作无法进行有效监控,银行对其贷款风险监控乏力。
三是外部环境变化具有不确定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贷款给银行信贷业务带来风险还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政策变化和法律约束力的影响。首先,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贷款多为政府信用的中长期贷款,未来经济运行的不确定性及变数,会进一步刺激并诱发经济运行中的潜在风险。从1998—2002年的5年经济低迷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形成近1.8万亿金融不良资产的教训看,因国有企业对商业银行依赖性强,对商业银行的拖累比较大,拉动内需以来新增的近10万亿信贷规模,会滞后形成大量不良资产,如不高度警惕并防范滞后的金融风险,地方政府债务必将由国家财政出资进行第二次买单。其次,财政体制、财政和货币政策等变化,使得融资平台公司贷款面临着政策变化可能带来的还贷风险。一旦政策调整,尤其是土地和房地产政策调整,以及银行信贷政策约束力增强,可能会出现债务链断裂的危险,从而形成潜在的还贷风险。第三,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多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以出具承诺函等形式的信誉担保贷款,而现行《担保法》禁止各级政府机关变相提供担保,政府还款承诺函不具有合法性,担保不具有真实的法律效力,一旦实施法律保护时,存在失去法律保护的可
能性,形成法律性风险。
四是监管缺乏有效合力。近期,国务院及其所属的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财政部、审计署等部门分别对各级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大量负债进行地方建设的问题采取了一系列监控措施。但是,由于没有统一的监管和统计,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仍然不够明朗,隐性债务多,融资平台数量不清,坏账风险规模等也不明确。同时,金融机构及其监管部门虽然能够基本把握贷款情况,但难以把握融资平台公司和地方财政的还款能力。审计署虽然能够从金融机构和地方财政等多个角度调查地方政府债务的具体情况,但目前还没有对全国进行大规模的全面调查,总体情况尚不完全清晰。因此,各方监管部门对地方政府债务的风险究竟有多大均难以准确估计。
四、发挥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建设性作用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强调把“尽快制定规范地方融资平台的措施,防范潜在财政风险”列入今年宏观政策方面重点抓好的工作之一。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财政部、审计署等纷纷对各地方政府“负债”问题发出过警告,担心地方政府债务引发财政风险,转而引发金融风险,影响社会稳定。各家金融机构也开始对政府融资平台企业2009年底贷款逐笔梳理,重新进行评审和风险排查,并根据贷款的实际风险状况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审计机关应以“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金融安全”为最高战略目标,在以下几方面发挥对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促进和建设性作用。
(一)促进地方政府增加债务透明度,防范债务风险。中国地方政府存在的庞大隐形债务危及着金融资产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增强地方政府债务透明度,增强地方政府负债约束力必须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将地方政府隐形债务明晰,列入预算中,并将预算和直接债务之外的财政信息公布于众,强化地方政府融资行为的内外部约束。二是建立与完善政府债务统计报告制度,实现商业银行对政府债务的规模、结构和完全性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估,从而为商业银行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三是建立政府性债务归口管理制度。同级财政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同级政府及其部门、所属单位举债,扭转多头举债、权责不清、调控不力的局面。财政部门总体把握借债总体规模、负债结构、风险等级、以及偿还债务能力,建立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数据库。
(二)促进国家有关部门加大体制改革力度。分税制带来的财权事权不对等、不受约束的地方投资冲动、地方政府缺乏正规融资渠道、商业银行市场化改革等问题,是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地方政府债务迅速增加的直接原因。正是因为这些不协调、不合理、权责不明的因素,放纵了一些追求政绩的地方政府投资,并反过来捆绑了经济政策。因此,应加大体制改革力度,从以下几方面增强地方政府的偿还能力。首先,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快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健全事权与财力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其次,发行债券融资。建议修订《预算法》,赋予地方政府债务发行的一定权限。要尽快完善《预算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给予地方政府适度负债的法律通道,规范政府举债。第三,从资本市场融资。放宽部分地级市城投公司等融资平台上市融资的条件,拓宽地方经济发展的融资渠道,避免部分市政府通过借壳上市包装融资平台公司带来的股市风险。第四,中央财政应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债务管理体系,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建立规模控制和风险预警机制,努力扭转当前多头举债、权责不清、调控不力的局面。
(三)加强对融资平台的管理和整合力度。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层次多、数量多,缺乏统一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操作程序,财务管理不规范。因此,加强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管理。首先,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清理部分只承担公益性项目融资任务且主要依靠财政性资金偿还债务的融资平台公司及债务。进一步明确融资平台公司的认定口径、评价标准、贷款要求等。其次,按国家相关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规范融资平台公司财务管理,降低资产负债率,增强债务偿还能力。据央行2009年5月末的调研结果显示,全国政府投融资平台3800多家,平均资产负债率60%,有的高达80%,而平均资产利润率不到1.3%,抗风险能力低下;融资平台资本充足率低,地方政府将地方国有资产包装出资,且大量银行贷款成为融资平台的注册资本。第三,完善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法人治理结构。目前,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责任主体不清晰,操作程序不规范。多数融资平台高管由政府官员担任,管理方式粗放,管理经验不足,责任心不强,融资平台的经营状况令人堪忧。
(四)促进地方政府增强偿还债务能力。从美国次贷危机到欧元主权债务危机,从雷曼兄弟到冰岛、希腊,但凡出现危机的机构和国家,无一不是债务偿还能力出现了问题。基于对我国经济发展的未雨绸缪,增强地方政府偿还债务能力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因此,应促进地方政府及其融资平台提高经营水平和偿债能力。一是加快发展地方经济,广泛培植财源,严格预算执行,加强财务管理,通过增收节支还债和减债。二是积极通过债权债务置换、依法处置闲置财产、追收借出款项及加大收回债权力度等措施筹集资金,化解地方债务。三是加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市场化运作力度,吸引民间资本投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的经营管理,在提高项目经营管理水平的同时,提高经济效益。四是建立偿债资金来源机制和偿债准备金制度。通过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从市政配套费中筹集一定资金、从国有资产收益中集中一定比例、收回债务人拥有的资产,通过拍卖、转让变现后增加还债资金来源等方式筹集还贷准备金,编制部门预算时安排专项还贷准备金,着力完善政府性债务偿还机制。
(五)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促进提高投资效益。中央拉动内需政策实施以来,地方政府配合国家政策落实和发展地方经济,大量举债新建了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审计应注重关注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规划的要求,对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做出全面评价;加强对举债建设项目资金运用合理性的审计,对地方政府债务资金来源、运用和偿债计划落实等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加强对建设项目后续跟踪审计。2009年下半年以来,国家收紧了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投放额度,地方政府部分建设项目因资金不足,出现了个别项目停建的问题。审计机关应关注此类项目的审计,促使投资建设项目及时产生经济效益;加强对项目建设期间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审计,对项目建设的立项审批、招投标、合同的签订与执行、资金的拨付与使用等方面进行全面审计,重点查处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浪费和个人侵吞国家资金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
(六)促进金融机构增强银行信贷投放的约束力。按照银行贷款管理和《担保法》的要求,银行不得发放政府贷款或由政府担保的贷款。但是,近年来,由于政策的松动和政府投资的冲动,地方政府变相大量融资。基于地方政府负债已成为普遍的事实,促进金融机构强化对信贷资金的约束力应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对已发放贷款加强贷后管理。金融监管机构应加大对地方政府性融资平台公司贷款风险的监测、统计、分析,定期向相关商业银行通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风险信息,提示商业银行及时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另一方面,严格控制新增地方政府债务规模。银监会已经告知各家银行在向“地方融资平台”贷款中必须把握住“三条红线”,即严禁发放打捆贷款,不得与地方政府签署无特定项目的大额授信合作协议,对出资不实,治理架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资金管理运用制度不健全的融资平台,要严格限制贷款,并立即协商风险防范具体措施等。
政府审计中的博弈问题探析 第3篇
审计机关如何在财政监督体系中具有较高的监督位置, 本文从博弈论的视角对审计机关与被审单位进行了如下分析:
(1) 审计机关是否决定审计被审公司只有两种可供采取的行动:审计和不审计。
(2) 被审公司是否违反财经法规如挪用、虚假做帐、谋取单位或个人利益等手段, 我们统称其有违规或不违规。因此, 被审公司也只有两种可供采取的行动:有违规行为和无违规行为。
(3) 审计机关在对被审计公司审计时需要成本, 设成本为C, (C>0) 。若决定不对被审计公司进行审计, 则成本C=0。
(4) 被审计公司若采取违规即可获益, 设为A, (A>0) ;若被审公司若采取不违规获取的收益则为零 (但当审计机关采取不审计行为时, 若被审公司选择了不违规行为就意味着损失了A的机会成本) 。
(5) 若审计机关审计了有违规行为的被审公司, 其效用为F-C (F为审计部门对被审公司的罚款收入, F>0) 。此时, 有违规行为的被审公司的效用为-F。
(6) 若审计机关审计了无违规行为的部门, 其效用为-C。此时, 无违规的被审公司的效用为零。
(7) 若审计机关不审计有违规行为的公司, 其效用为0。此时, 有违规的被审公司的效用为A;若审计机关不审计无违规行为的公司, 其效用为0, 此时, 无违规行为的被审公司的效用为-F。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可得被审单位与审计机关的博弈分析模型如表1所示:
表中圆括号中的数字含义:第一个数字为被审单位的收益, 第二个数字为审计机关的收益。
由此博弈我们可以看出, 该博弈为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所以, 我们可以做以下假设:
假设审计机关不进行监督的概率为q, 则审计机关进行监督的概率为1-q, 同时在审计的前提下未发现违规的概率为n, 发现违规的概率为1-n;企业不存在违规的概率为p, 存在违规的概率则为1-p。审计机关与被审单位的决策者都是完全理性的自然人。
审计机关的预期收益为:
被审单位的预期收益为:
审计机关和被审企业预期收益最大化的一阶条件是:
公式 (1) 对q求导且其一阶导数等于零;和公式 (2) 对p求导且其一阶导数等于零。
于是, 可得该审计博弈的纳什均衡解为:p=1-C/ (1-n) F
因此, 被审单位以概率1-C/ (1-n) F和C/ (1-n) F) 选择不存在和存在违规的行为, 二者混合策略的纳什均衡解为: (1-C/ (1-n) F, (nF-F+nA) / (nF-F+nA-2A) ) .由博弈分析模型可知, 被审单位存在违规行为的作弊空间概率为 (0, C/ (1-n) F) 。
由以上博弈模型分析对策如下, 要想降低被审单位触及违规行为的作弊空间概率, 应从如下方面入手, 使C/ (1-n) F足够的小, 也即监管成本C尽量小, 审计机关发现其违规行为的可能性 (1-n) 足够大, 若存在违规行为被发现以后的处罚程度F要足够大。
对于审计机关的监管成本C、发现其违规行为的可能性 (1-n) 、处罚F和被审单位违规收益A, 分别分析如下:
1 审计机关的监管成本C
当审计成本C降低时, 被审企业违规的可能性也会随之降低, 反之, 其违规的可能性会随之提高, 即审计成本C与被审企业违规的概率呈正向关系。但在现实生活中, 审计机构压低审计成本往往很难保证审计的质量, 不但达不到审计的目的, 而且还会引发社会公众对审计质量的质疑。所以, 降低审计成本在实际审计工作中的可行度也许不如博弈中的数学关系的简单推导, 因此, 如何在审计方法、审计方式 (例如在线审计) 、审计人员素质等方面着手, 以达到既降低审计成本C又不损害审计质量的目的。
2 审计机关发现其违规行为的可能性 (1-n)
对审计机关在审计被审单位时, 既然要付出审计成本, 那么 (1-n) 即发现其违规行为的可能性要足够的大, 如何能够发现被审单位的违规行为, 不仅需要专业的职业技巧, 更需要高尚的职业精神, 积极探索多样化的审计方法, 除了使用财务审计方法外, 还可以使用其他多样化的审计方法:一“看”, 对被审单位领导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态度和认识, 以及企业内部控制执行流程进行分析, 从而产生审计疑问、确定审计重点;二“问”, 围绕审计疑问对相关人员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询问, 了解被审单位的实际业务流程;三是“举报”, 设立一些举报的途径, 实行匿名举报制, 收集被审单位在违规等方面的情况。
3 审计机关的处罚F
对被审单位的惩罚大小F和审计机关以及被审企业有着密切的联系, 处罚力度F增加, 被审单位的违规概率呈下降趋势, 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概率也随之降低。即处罚F分别与被审单位的违规概率、审计机关审计的概率成反向关系。在实际中, 当惩罚力度F大到一定程度, 在审计机关与被审单位之间的博弈中, 被审单位在认为审计机关对其进行审计的概率降低的同时, 就会有违规的利益 (A) 驱动, 出现一些违规行为, 如何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和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保证被审单位严格遵守财经法纪、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这就要权衡权衡审计成本C和处罚F之间的关系, 是否可以在二者之间建立一个理想的结构, 即对被审企业的惩罚力度F非常大, 同时审计机关的审计成本C又比较小。 (1) 惩罚力度F大, 能使企业自觉地遵守财经法纪, 不进行违规行为, (2) 若审计成本C小, 相对于审计成本C高的情况下, 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概率就较大, 因为便于审计的具体实施;当审计成本C降低时, 被审企业违规的可能性也会随之降低。
4 被审单位违规收益A
被审单位违规收益A, 当被审单位的违规收益A越大时, 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可能性则越大, 因为在二者的博弈中, 审计机关认为, 在高违规收益A的情况下, 许多企业都会涉险进行违规, 这对审计机关进行审计取得罚款收入F可能是非常大的, 即罚款收入F源于违规收益A的驱动。如何权衡A和F的关系, 一方面, 加大惩处力度, 使F>A, 另一方面, 可以用审计成本C来协调, 降低审计成本C, 以增加审计概率, 减小被审单位违规的概率。
总之, 本文根据博弈分析推导的数学关系去解决实际审计业务中审计机关与被审单位之间的博弈关系, 权衡监管成本C、发现违规概率 (1-n) 、处罚F及被审单位的违规收益A, 实现监管成本较低的情况下降低被审单位违规概率, 从而实现政府审计在整顿财经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作用。
摘要:由于信息不对称, 在执业过程中导致被审单位和审计机关之间存在着博弈关系, 在运用博弈论去剖析审计机关在应对被审单位是否违反财经法规而出现的违规和不违规的行为的基础上, 提出具体的应对措施以降低被审单位的违规概率。
关键词:博弈论,审计监督成本,被审单位
参考文献
[1]周常礼.审计与博弈[J].经济论丛, 2010, (20) .
[2]谢识予.经济博弈论[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 2002.
[3]叶笃鍫.试论政府审计在财政监督体系中地位和作用的变化趋势[J].审计研究, 2002, (5) .
试论政府审计体制变化的博弈分析 第4篇
关键词:政府审计体制 纳什均衡 审计模式
中国政府审计体制经过几千年的变迁,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如何理解中国政府审计体制及其变迁是审计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试图运用博弈论知识来研究政府审计体制的变化。
1 政府审计体制变迁
审计体制也即指审计模式。而模式是指某种事物的标准形式或使人可以照着做的样式。审计模式是审计导向性目标、范围和方法等要素的组合,其发展经历了帐项基础审计、制度基础审计和风险导向审计三个阶段。
1.1 帐项基础审计 帐项基础审计(Transanction-Based Auditing)也被称为数据导向审计(Data-Oriented Auditing),是审计模式发展的初级阶段,它是以凭单审核为重心,以审查账目有无错弊为目标,以数据的可信性为着眼点,从会计科目入手所构成的一个完整的方法模式。当时的审计目标就在于揭露各种错误、舞弊和不忠于职守的行为,审计方法也就是对会计账簿和凭证的详细检查。
1.2 制度基础审计 制度基础审计(System-based Auditing Approach)又称系统导向审计,是继帐项基础审计模式之后一种新的财务审计模式。它以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评价为基础,以验证财务报表的公允性为审计目标。它的产生与内部控制理论的反战和审计目标的转变密不可分,审计理念也因此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从而带动了审计技术、程序、方法的发展。
1.3 风险导向审计 风险导向审计(Risk-oriented Auditing Approach)也称风险基础审计(Risk-based Auditing Approach)。由于审计理念和审计技术方法上的差异(陈毓圭,2004),风险导向审计的发展又可以分为两个时期:传统风险导向审计时期和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时期。其中,传统风险导向审计是建立在传统审计风险模型的基础上,通过对财务报表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定量评估以确定实质性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的一种审计模式。
2 政府审计体制变迁的原因分析
目前,在审计领域对政府审计体质变迁的原因分析有许多种解释,但总结起来大致分为以下三种观点:
2.1 环境决定论 环境决定论常出现在论述审计制度的文章中,其主要观点为:审计是一种基于某种社会需求而逐步发展起来的社会现象。受各国政治制度、经济体制、文化观念等差异,各国的审计制度也不尽相同。
2.2 受托责任论 目前,受托责任论在审计界广泛流行,该理论将审计制度的产生归结为经济监督的需要。在经济活动中,由于财产的所有权和管理权是互相分离的,在管理时采取多层分治的方式。审计就是基于受托责任的基本前提,它贯穿于整个现代政府审计环节当中,是一种公共受托经济责任。
2.3 利益协调论 利益协调论是近年来才出现的,它是少数学者通过联合经济学和社会学理论知识并将其运用于审计制度而研究出来的最新成果。该理论认为,在审计过程中,利益相关联者为了追求共同利益,会进行合作投资,并在会计规则和审计制度的安排上进行互动选择。在审计选择时,其利益相关联者的选择结果共同构成了审计领域的审计秩序。由此可见,审计制度的安排实质上就是在处理利益相关者的选择中,协调各方利益的过程。
3 基于博弈论视角审视政府审计体制的变迁
3.1 帐项审计基础的博弈分析 在审计产生的初期,由于经济业务较简单、控制手段较原始,财产所有者最为关心的是经营管理者的诚实性。因此,该时期审计的主要目标是对财产经营管理者的城市性进行检查。也就是说,早期审计时检查受托个人的正直性而不是检查会计账簿的质量,只有在人为可能存在舞弊行为的情况下才对账簿的正确性加以验证。
3.2 制度审计基础的博弈分析 制度基础审计是审计体制发展的第二个阶段,是随着审计目标从差错揭弊逐渐转向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公允性发表意见,审计方式也改变了传统的对经济业务结果进行详细检查的做法,强调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的结果来决定实质性测试的性质、时间和范围。制度基础审计模式最重要的特征就是将内部控制概念纳入了审计范围。
3.3 风险审计基础的博弈分析 风险导向审计基础的产生,主要发生于20世纪80年代以后,由于审计目标的转变,知识经济的出现和日益复杂的社会环境以及战略管理思想的发展等诸多因素导致了现代风险审计体制的产生。
政府审计制度的确立不仅需要社会公众的广泛认可,更需要国家机器的适时确认。回顾我国审计制度的确立过程,我们可以得出,中国的审计制度是在充分考虑我国国情和人民大众实际需求的基础上,敏锐洞察主要利益相关者的内在逻辑关系的基础上制定出来的,其建立和模式选择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4 小结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虽然审计制度是多重博弈的纳什均衡,且又没有唯一最优均衡解。另外制度虽然绝非任意设计或随意执行的产物,但却是人力所为,参与人在博弈中起至关重要的决定作用。
参考文献:
[1]吴联生.利益协调与审计制度安排[J].审计研究,2003(2).
[2]李齐辉.试论我国审计制度的构建与创新[J].審计研究,2001(2).
[3]刘恋.浅论我国政府审计体制改革[J].企业家天地下半月刊(理论版),2010(01).
博弈论在政府审计中的分析应用初探 第5篇
Money理财
PDCA循环工作法在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审计 中的应用
赵丽红
PDCA循环是
P(Plan)计 划、D
一
计划时、(Design)设计、C(Check)检查、A(Action)行 动
等四个过程构成的
个封闭式的环环
一
期(Plan)
围绕审计目 标,建立工程造
价审计流程,确 定项目竣工决算 价,提 出审计建 相扣、彼此促进的 循环系统,由美 国
质量管理专家戴明 博士首先提出,又 称 “戴 明环”,它
是全面质量管理所应遵循的科学
促进建设单位规范管理,建立健 全内部控制。D一在实施过程中 按计划完成阶段性工作量,收集 完成目标的实际数据,按规定的
议,规 范管理。工程造价审计监
督,必须控制预 决算,这是节 约
投资、科学决策的最有效途径。因此,对项 目进行预决算审计显 程序。工程造价审计作为一种审 计监督活动,离不开管理循环的
得格外重要,它是使投资市场规 范化、合理化的有利保证,强化 转动,将 PDCA循环理论 引入工
程造价审计,通过提高审计效率,审计程序实施审计,提高审计效 工程造价审计势在必行。以一种有规划、有方法、有改进 率。C一将实际数据与计划值比 在工程造价审计实务操作 的态度,推动工程造价审计 的持 较。A一若出现较大偏差时采取 中,将重点放在审计流程和项 目 续改善,进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纠正措施,确保 目标值的实现。计划的设计上,关注投资审计环 节约财政资金,发挥审计反腐利 工程造价审计是以《审计法》《投 境的优化,制订合理 的审计实施 剑、改革和发展的催化剂的作用,资项目审计规定》为基础,加强 方案。审计部门在工程造价审计 当好公共资金的守护者。计划管理,它是贯穿于建设工程 的计划阶段,应遵循可行性原则,工程造价审计应用 PDCA循 全过程的重要控制。目前,我 国 以审计机构现有人力、物力、资
环:P一确定政府投资项 目工程 的建设程序是:项目立项阶段(项 造价决算值,加强审计内部管理,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工程 建立规范的审计流程,发现建设 设计阶段,工程施工阶段,竣 工 项目
存在的问题,提 出审计建议,验收阶段和后评价阶段。
源为基础,有针对性地 梳理影响
审计质量的重点因素,实现 审计 过程质量控制的强化和保证审计 的有效性、规范性和建设性。建
造价审计。
管理 JQn.2O15
立工程造价审计流程是 PDCA流
程的第一个阶段,审计流程 的设
更有利于审计执法,推动造价审 计应紧密围绕审计目标展开,要
计的深入进行,审计机关将严格
与审计目标、管理理念、组织文
按上级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开展
化结合,应突 出重点、关注控制
活动、找准突破口。
建立审计流程的目的是进行
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审计,所
以,通过规范的审计 流程和有效 的内部控制,确定 项目的竣工决 算价,核 减有关工程造价,发现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问题才是 最终审计目标。系统规划政府投 资项目工程造价审计工作,合理 制定项目审计计划,强化政府投 资项目审计绩效管理。
禹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
造价审计工作。2006年,在充分
听取审计局意见并吸收外地经验 的基础上,市政府 出台了《禹州 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禹政 [2006]53号)。2008 年出台了《禹州市政府投资建设 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禹政
[2008]40号),使工程审计
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道路。2014 年对 2008年 40号文进行修订,充分征求审计意见,出台新文件
《禹州市财政投资和资金管理办
法》,明确财政、发改委、建设
主要是对项目建成投产交付使用 之后的审计。
二、Do(实施)
在 PDCA理论 中 “Do(实施)”
是核心阶段。工程审计人员不但 要熟练掌握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工程造价计算程序等内容,还要
深入现场,了解工程动态。因此,在结算时不能只是对图纸和工程 变更进行计算审核,而是要深入 现场,细致认真地核对。
(一)建立健全工程造价审
计的管理体制 加大审计监督力
员要深入到施工现场,对照 图纸
查看施工情况,与施工人员、监
理及承包方进行座谈,收集工程 的相关资料和信息,掌握现场施 工动态。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 签证等发生的费用,实地复核设
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工程量,审
阅建设施工合同,核对合同执行
情况,根据承发包双方签订的承 包内容、范围、造价、工期和质 量标准等合同条款的要求,审定 工程完工量,防止高估 冒算。
(二)拓宽审计领域,开展
全过程造价审计 工程造价的控制
估就开始介入参与,即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就是我们要加大全过程 跟踪审计力度,整合预决算审计 与财
应从立项评 度,审计人
局等各有关部门工作职责,这将
(三)审计工程量的真实性。严把工程量计算关
审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工程 量计算规则,并依据工程竣工 图
以及施工现场的情况逐项进行核 对,看是否存在问题多算、重算、冒算和错算现象,确保竣工结算 造 价真实、准确。
(四)严格审查定额子目的 相关内容 工程造价是依据工程预算定 额计算出来的。所以,在审计竣 工结算时,应严格 审查定额子目 的相关内容,避 免重复计算。此 外,还要熟悉竣工
图以及工程施 工的实际情况。
(五)建立有关工程材料价 格的信息库
审计机关应该设立有关工程 材料价格的信息库,指派专门人 员收集整理材料信息,并对发生 的主要材料进行调查,确保 整个 工程造价符合市场价格,真正体 现商品的价值。
(六)工程造价审计属于政 府监督活动,依赖人的因素,充
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造价审计人员除了精通业务 外,还需有技术
、信息、人际关 系方面知识经验的积累。尤其在
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审计中,审计
人员在职业判断、语言表达能力、65 务收支审计成果,尽可能使 审计结果与实际相符。事后审计 探讨/管理
Money理财
会,将 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的成
绩和遇到的难点进行深入探讨,创
有无审计重大事项,根据审计档 分析问题能力、综合沟通能力方
面应有更高的标准。采取激励措 案管理规定要求,整理有关 审计
施,审计人员遵循统一工作规范 时,鼓励、激发审计人员的创造 力、能动性,并积极帮助其分析 问题、排忧解难,适时宣传审计 理念,主动延伸审计 的内容,提
升审计价值。
三、Check(检查):工程造价 建立质量复核机制,检查执行效果
按照 PDCA理论,工程造价 审计不可缺少的一环就是对审计 结果的检查监控,要通过信息反 馈,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 因,采取纠偏措施。检查阶段的最终 目的是防患于未然,因而必须建 立有效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禹州市工程造价审计实行 “三审复核制 ”,全面实行工程 决算项目初审、复审和定审。初 审根据审计项目计划确定审计人 员初审结果,复审 由具备一定造 价审计经验的人员对初审结果进
行详细复核,定审 由分管局长会 同总审计师对审计结果进行审 核,主要关注有关审计程序执行 情况。工程造价审计结果根据项目
计划和审计实施方案进行审核,检查项目计划和审计事项的完成 情况,特别是时间节 点和法规要 资料,收集审计资料是否支持审 造学习机会,更 新审计人员 的知计证据,审计取证是否充分,能 识结构,提否支持审计结论。
高业务能力,为工程造价审计全面质量管理
引入外部监督体制,确保造 的完善创造良好条件。价审计质量,对于审计结果分别
求,看是否按计划完成,完成 的 效果如何,相关程序是否遵守,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监察
五、结语
局和市检察院,经三方联合对工 2009年 至 2014年 11月 共
程审计定案结果进行抽查,由其
处理阶段是 PDCA的最后一 分肯定审计部门在投资审计领
个阶段,同时又是下一个循环 的 域做出的有益探索。工程造价 起点。对
总结每一个 PDCA循 环的成功经 效率不断提高,造 价审计人员 验和问题于审计工作而言,通 过 审计应用 PDCA方 法后,审 计
完成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造 共同委托有关社会中介再审查,价审计 483个,审计资金 22.78 发现误差大于规定范围,由相关 亿元,核减工程造价 2.42亿元,审计人员做出合理解释,并依据 平均核减率达 11%,提 出整改 市有关规定处理,评估廉政风险。意见及建议 79条。PDCA 循环 工作法应用于工程造价审计中,四、Action(处理):建立审 成效显著,市 委、市政府领导 计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改进 多次对造价审计工作批示,充
不足,完善审计流程,从日常繁琐的业务中解脱出来,实现改进。首先,工程造价审计 创新了审计组织方式,创新 了 的方式和内容应结合本单位的实 管理模式,深 化了审计质量控 际情况及时调整,建立审计质量 制。加快审计促进项目目标实
复核机制,对 整改情况定期检 现、内部控制、改善管理、预 查,通过整改实现审计质量不断 防腐败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提高,真正发挥 “监督体现服务,规范建设单位工程管理,有效 制约体现促进”的审计理念。其 节约政府项目建设资金,提 高 次,建立工程造价审计责任机制,政府建设项目的综合绩效。工 将责任具体化、明晰化,确保审 程造价审计应有效发挥监督的
博弈论在政府审计中的分析应用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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