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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居住证单位证明

来源: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11-191

办理居住证单位证明(精选15篇)

办理居住证单位证明 第1篇

办理居住证单位证明

兹有__________长期居住在:XX市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街____________院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小区____________园___________楼_______门_________号房屋所有权归___________所有房屋性质为:公有租赁房屋__________私有租赁房屋__________私有产权房_________单位优惠售房产权房_________ 特此证明

派出所或居委会名称: 经办人签字: 派出所或居委会(盖章)年

办理居住证单位证明 第2篇

兹证明_______是我公司员工(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_部门任________职务。入职时间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今,月工资为_________元。

特此证明。

本证明仅用于证明我公司员工的工作,不作为我公司对该员工任何形势的担保文件

公司名称:

盖章:

单位证明的证据效力探析 第3篇

关键词:单位证明,类别归属,证据效力

高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证明材料, 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并加盖单位印章。人民法院就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可以向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 可以要求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出庭作证。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拒绝人民法院调查核实, 或者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庭作证的, 该证明材料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该条规定了单位证明的法律形式、认定效力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依照该规定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是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的, 那么我们应该将其视为哪一类证据, 亦或能否考虑将其作为一种独立证据, 其效力又如何, 本文将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单位证明的概念及特征

“单位”并非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术语, 仅是在我国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一个习惯用语。它原本的含义是计量事物标准量的名称, 后来被人们用来指称机关法人或其他组织, 是一个和“公民”相对的概念[1]。对于什么是“单位证明”可以这样表述:单位证明是指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出具的用以证明待证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诉讼中常见的单位证明有:村委会对本村村民做出的家庭贫困的证明;医院的诊断证明、医疗费证明;用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工资卡、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等。单位证明的特征一般为:第一, 单位证明是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出具, 并由其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并加盖单位印章;第二, 单位证明的内容能够反映案件的某些事实;第三, 单位证明多以书面的形式存在;第四, 单位证明是向人民法院出具的, 并需要经过司法人员的调查核实。

二、单位证明的类别归属

高法解释第一百一五条规定, 单位证明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但它易于与书证和证人证言相混淆, 可能被认为是书证或证人证言。那么, 它到底属于哪一类证据呢?对于这一问题, 理论界和实务界主要存在以下观点:

第一, 单位证明与书证。关于单位证明与书证之间主要存在完全相反的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单位证明即书证。因为两者都可以表现为书面材料, 单位证明的书面形式很容易被认为是书证的形式之一。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单位证明不属于书证。因为, 书证在诉讼开始以前就已经形成, 而非针对诉讼活动或应诉的需要即时制作的。单位证明却往往是在诉讼开始后, 有关部门应诉讼的需要或针对诉讼活动即时制作的, 从而认定其不属于书证的范围。此外, 部分符合书证条件的证明材料是由单位持有和提供的, 但其所以为证据与单位本身的属性无关。证据是来源于案件发生之前或发生过程中遗留下来的物体和痕迹, 它客观的记载案件发生之前和案件发生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并不反映单位的作证能力[2]。

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 认为单位证明不属于书证。主要理由除了上述两点原因之外, 还有: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或图画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 并需要一定的物质载体来呈现出来的证据。书证一经形成, 其思想内容就是客观存在的, 不会带有主观性和随意性。而单位证明往往会受单位负责人案后主观意志的影响, 虽然一般是以书面形式做出的证明材料, 但其与书证有本质的不同。因此, 单位证明不属于书证。

第二, 单位证明与证人证言。有一部分学者认为“单位”作为法定的拟制主体可以出庭作证, 即把单位证明归类于证人证言。还有一部分学者否定这一观点, 主要理由有:首先, 证人必须是能够对案件事实进行感知且耳闻目睹案件发生的全部或部分过程的人, 这就要求证人应具备感知能力、思维活动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否则便不具有证人资格。而单位只是法律上的一种拟制主体, 不具有自然人所具有的能力, 更不能形成所谓“单位”本身对案件的印象和感受[3]。”其次, 司法机关难以追究“单位证明”制作者的伪证责任。法律要求证人应如实作证, 如有意作伪证, 应承担作伪证的法律责任, 构成犯罪的, 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然而实践中, 由于单位所做的证明没有统一的标准形式, 司法机关很难找出单位作伪证的具体证据, 最后也就不了了之了[4]。

笔者也认为不能把单位证明归类于证人证言, 除了上述理由外, 高法解释一百一十五条也没有肯定“单位”作证的主体资格, 而是从反面说明之前的规定是不符合证人证言的基本格式要求。

第三, 单位证明应当是一种独立的证据种类。单位证明既非书证, 也非证人证言, 与其他法定的证据更无相同之处。在司法实践中, 单位证明材料却被广泛的使用, 现行的法律也没有规定单位证明的统一适用标准, 这就导致单位证明材料往往会被滥用, 因此, 进一步规范单位证明的适用是非常有必要的。所以, 笔者提倡把单位证明添加为法定的证据。主要的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 都是证据”可见, 单位证明属于一种证据。同时, 它在诉讼中所发挥的独特作用, 是其他证据不能替代的。比如, 涉及到人的自然状况的有关人的姓名、出生年月等方面的证据, 只能由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以单位名义出具, 而以个人名义出具则是不合适的[5]。

三、单位证明的证据效力

证据效力是指证据在证明中所起的和可能起到的作用, 它包含证明能力和证据力两个方面。单位证明也具有其作为一种独立的证据种类的效力, 表现为:

第一, 单位证明的证据能力。证据能力, 是指证据材料成为诉讼中的证据所具备的条件, 以及法律对证据材料成为诉讼中的证据在资格上的要求[6]。我国法律规定的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是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 单位证明的证明能力就是单位具备了这三性, 就具有了证据资格。首先, 单位证明的合法性是指单位证明的形式、收集程序和主体都要符合法律的规定, 高法解释的规定使其符合了这项要求。其次, 单位证明的客观性是指单位证明是客观存在的, 而不是人们主观臆造的。单位证明是以单位的名义出具, 且加盖了单位印章, 其内容往往是以一定的文书、档案、工作记录为依据, 这样就使其反映案件事实真相的程度较高, 故其符合客观性的原则。最后, 单位证明的关联性是指单位证明作为证据材料时与待证事实有内在联系, 能够证明案件情况的一部分或全部。司法实践中, 司法人员为了查清案件事实调查收集的单位证明材料和当事人提供的单位证明材料, 都会与待证事实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而且这种联系是客观的, 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

第二, 单位证明的证明力。证明力是指事实的反映所含有的证明价值, 即作为证据的事实被反映出来以后, 能在诉讼中发挥的证明作用[7]。对单位证明的证明力可以从其与待证事项关联程度大小和可靠性两方面来考察。首先, 单位证明的关联程度, 关联性是指证据与其所涉事实具有一定的联系并对证明事实有实际意义。单位证明材料对待证事实关联性程度越高, 则其在诉讼过程中的证明作用也就越大。其次, 单位证明的可靠性, 可靠性是指单位证明内容上的真实性, 它是单位证明的内在质的特征, 单位证明与所要反映的事实是一致的。要确保单位证明内容的真实性, 最重要的就是要保证其来源的可靠, 即单位证明材料的生成是基于单位职务的客观安排, 如会议记录、查勤记录、工作记录等。

四、单位证明的司法运用及完善建议

单位证明不同于其他传统证据, 在取证的程序、方法与和审查判断方面也与传统的证据不同。

第一, 单位证明的收集。单位证明与其他的传统证据有许多不同之处, 包括其收集程序。由于单位证明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法律标准, 在司法实践中运用也比较混乱。直到高法解释的出台, 才明确规定了单位证明制作、收集方面的程序, 即单位证明需要有单位负责人或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盖章, 然后经过司法人员的调查核实才可能被法庭采纳, 否则, 该证据材料将不能作为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

第二, 单位证明的审查。根据高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 对单位证明的审查是由有关司法人员对其进行调查核实, 必要时由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出庭作证, 该证明材料才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是, 该解释对于违反此项规定的法律后果仅仅是“该证明材料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即举证不能。不难看出, 该举证不能的证明责任是由举证一方来承担的, 单位如果不想出证明材料, 不用担心作伪证将要承担法律责任, 而完全可以以拒绝司法机关调查核实、拒绝出庭作证的方式来规避这一义务, 而且也不会承担法律责任。因为, 结果无非就是举证方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责任, 这也跟单位没什么关系, 反而有可能会对其有益。因此, 笔者建议将该司法解释法律后果改为“被举证方和单位共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更好地保护举证一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 建议将单位证明作为法定证据种类中的第九种证据。由于单位证明并没有统一的法律标准, 司法实践中的往常做法都是把单位证明归入书证、证人证言当中, 在适用上显得非常混乱。前文已经详细阐释单位证明既不同于书证, 也不同于证人证言, 而且, 高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又规定了单位证明的法律形式、审查程序和法律后果, 因此有必要将单位证明列为一种独立的证据种类, 以更好的发挥其在诉讼中的证明价值。

五、结语

综上所述, 单位证明有许多不同于传统的法定证据特征和价值。虽然高法解释第一百一五条规定了单位证明的形式、调查核实程序以及看似有效的法律后果。但是, 并没有规定单位证明是一个什么样的证据, 这样在司法实践中就很难准确判断其证明力, 导致司法运用复杂化。把单位证明规定为一种独立的证据, 以明确它的证明力大小的评价标准、完善其法律保障措施, 使其发挥还原案件事实, 解决诉讼当事人之间纠纷的一般功能, 对人民法院实现和谐司法和公平正义的目标起到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余健.论行政处罚中单位证明的证据效力[J].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 2014.

[2]李国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理解与适用[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2.

[3]张金明.单位出具证明材料的证据形式探讨[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2007.

[4]李传军, 刘蕾, 宿秀兰.民事诉讼中“单位证明”的证据效力探析[J].山东审判, 2011.

[5]金恺.单位证明是一种特殊的证据种类[J].检查实践, 2005.

[6]杨连峰.中国刑事诉讼法学[M].湖北:武汉大学出版社, 1995.

办理贷款 公积金缴存证明用处大 第4篇

抵押贷款额度不足,公积金缴存能做辅助证明

市民李女士是一家私企的老板,在丰台区买了套两居室。今年国庆节儿子结婚以后,她打算给儿子买辆车,因此准备用自己名下的房产申请抵押贷款。她在咨询了几家银行后得知,由于自己名下的房产房龄较老,贷款额度无法满足需求,部分银行需要她出具公积金缴存证明,根据缴存的额度来辅助证明她的信用资质。

专家解析

在抵押贷款额度不足的情况下,部分银行还需要借款人开具公积金缴存的证明,将公积金缴存的额度作为辅助证明材料,以此解决房龄较老或抵押成数不够的难题,满足借款人在贷款额度上的需要。

公积金缴存年限确定无抵押贷款额度 ,解决入股资金难题

韩先生是一家信托公司的经理,月收入2万元,已经连续缴存了8年公积金。近期他打算入股朋友新开的一家房产公司,前后需要100万元左右的资金,因此他想用自己名下的房产作为抵押物,然而各家银行对抵押经营贷款的审核都比较严格,银行信贷人员建议韩先生通过无抵押贷款的形式解决资金问题,而且能通过公积金缴存的年限来确定具体贷款的额度。

专家解析

针对这一难题,银行推出了一项新的贷款产品,将公积金年限与无抵押贷款的额度直接挂钩,可以通过公积金的缴存年限申请无抵押贷款,降低无抵押贷款的门槛。而在贷款额度方面,一般银行对无抵押贷款都有不同的标准,对借款人的个人资质要求也比较高,然而用公积金缴存与无抵押贷款相结合,让无抵押贷款的申请的方式更加灵活,也为需要短期融资的借款人拓宽了无抵押贷款申请的渠道。

通过连续缴存年限可以推算出无抵押贷款的最高额度,例如公积金连续缴存1~3年,申请的最高额度为月收入的12倍;连续缴存3~5年,最高额度为月收入的36倍;连续缴存5~10年,最高额度为月收入60倍;而连续缴存10年以上的,可以申请到的最高无抵押额度为月收入的96倍。公积金缴存年限确定无抵押贷款额度的方式见附表。

具体到案例中的韩先生,可以通过公积金的缴存年限来申请无抵押贷款,由于韩先生已连续缴存公积金8年,而他的月收入是2万元,按此进行推算,连续缴存公积金5~10年,无抵押贷款的最高额度为月收入的60倍,因此他最高可以贷款的额度是120万元。而他需要的生意金是100万元,所以在最高可以贷款的额度上,使用公积金的缴存年限的方式申请无抵押贷款,完全可以解决韩先生生意资金的问题。

办理居住证单位证明 第5篇

关于个人居住证明

兹证明我辖区居民________,现居住____________(街,路)_____号_____栋____单元____室.特此证明!

XXXX社区居委会

年 月 日

兹证明**同志为我单位员工,现居住于**地,特此证明,个人居住证明。

证明人:

单位:

日期:

办理居住证证明

办理临时居住证证明

1.暂住在本市居民或者农民户内的人员,由户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办理临时居住证证明。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工棚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暂住在出租房内的人员,由房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房主的户口簿和《房屋租赁许可证》、《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馆业单位的人员,由店方进行住宿登记;对其中应当申领《暂住证》的人员,由店方向公安机关申领《暂住证》。

申 领

一、依据

1、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2号《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2004年8月30日)。

2、沪发改人口[2004]018号《关于印发lt;lt;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gt;实施细则gt;的通知》(2004年9月29日)。

二、申领对象居住在本街道、镇(乡)辖区内的非本市户籍、不符合《上海市居住证》申领条件的境内人员。

三、申领地点来沪人员现居住地所属街道、镇(乡)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居住登记窗口(以下简称受理点)。

四、申领材料

1、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2、在本市的住所证明,如自有房屋的房地产权证、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或者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等。

五、申领手续

1、来沪人员先配合协管员进行信息预采集,然后凭《办证通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住所证明,到受理点办理申领手续。

2、来沪人员交验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住所证明,工作人员核对材料是否齐全无误。对材料不齐全的或有错误的,应当告知来沪人员,待来沪人员补齐材料后再予以办理。

3、来沪人员到指定地点补充填写《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一)、拍照、缴费、领证。

六、收费根据《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和《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押金收娶退还操作规定》,《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免费办理,但须交付《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押金25元。

2.1、哪些人员应当办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非本市户籍的境内人员在本市居住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居住登记,领榷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2、办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需提供哪些材料?

(1)《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3)在本市的住所证明,如自有房屋的房地产权证、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或者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等。

3、怎样办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1)本人备齐身份证明、住所证明到居住地所在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

(2)填写《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确认后签名;

(3)交纳押金;

(4)当场拍摄一寸免冠数码照片(免费);

(5)当场领取证件。

4、办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需多少费用?

《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免费办理,但须交纳押金,每人每证25元。

5、《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的有效期为多长?有效期满后怎么办?

《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有效期为6个月,持证人可以在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向居住地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提出重新办理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6、《上海市临时居住证》遗失后怎么办?

持证人证件遗失后,应当及时通过电话挂失(962222)、书面挂失等方式办理挂失手续。持证人在有效期内找回居住证件且未办理补办手续的,应当办理解除挂失手续。

7、如何补办《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证件损毁的或证件遗失并办理挂失手续后3O日内未找回的,持证人可以前往居住地所在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申请补办,并重新缴纳押金。

8、来沪人员在本市范围内流动需要重新办理居住证件吗?

不需要。《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是上海市居住证件,在全市范围内通用。来沪人员在上海区域内流动时,无需先办理退证手续再重新申领。

9、短期离沪需要办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退证手续吗?

不需要。来沪人员短期离开上海(一段时间后仍将返回上海,例如探亲、工作出差、农忙等),无需办理退证手续。

10、如何办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退证手续?

来沪人员离开本市时,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件、《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到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填写退证申请表,办理退证手续。

11、可以由他人代办《上海市临时居住证》退证手续吗?

不可以。退证手续应当由来沪人员本人前往街道、镇(乡)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窗口办理,他人或企业不可代办。

12、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是否可以换领《上海市居住证》?怎样换领?

可以。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申领条件和程序换领。

13、哪些情况下《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要被注销?

《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有效期满或者持证人离开本市居住的,持证人信息应予以注销。

14、居住地、就业等信息发生变化了怎么办?

持证人住所、就业等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1O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居住地受理点办理信息变更。

社区居住证明范文大全

兹证明**同志为我单位员工,现居住于**地,特此证明。

证明人:

单位:

日期:

居 住 证 明

系我辖区居民,周岁,年

月 日出生,性别,民族,现为农业户口,在我辖区居住二年以上,特此证明。

经办人:

办理居住证证明 第6篇

派出所:

兹证明 *****大学(学院)*** 同学 曾用名: *** 性别: ***,民族:**,出生日期 :****年 **月**日,籍贯:*********,系 ********* 学院(系),专业 20**级**生,学号: ************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住址:**********************************,现居住:*************,情况属实,特此证明,参加驾驶培训/考试,需办理居住证,请予以办理。

****大学(学院)****** 学院(系)

二0**年 **月**日

情况属实,请予办理 ****大学(学院)保卫处 二0**年 **月**日

情况属实,请予办理

****大学(学院)

办理居住证证明 第7篇

1、办居住证明,要本人带着户口本、身份证及租赁合同到街道办提出申请。如果是居住在学校集体宿舍,需要提供集体宿舍证明。对于材料不齐的,本人要回去重新组织材料。拿到居住证明后,下一步就是办居住证了。

2、去居委会开证明办居住证,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租赁合同原件,单位证明,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房产证原件等资料进行办理的,具体的资料建议办理前先咨询相关部门。

二、在上海办居住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1)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三、上海居住证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1、到现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

2、登记满半年办理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居住证

3、现场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提交居住证办理材料

4、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出具“《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回执”;对材料不齐全的,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

5、经主管部门核定后,符合办理条件的,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6、证件制作完成后,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领证。

办理居住证单位证明 第8篇

今年5月,长沙的徐女士顺利生下个大胖小子,然而等她想到要给孩子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早就过了1个月的有效期。新版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出台近一年,12月18日,湖南省妇幼保健院发布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出台以来的常见误区。如果像徐女士这样忽略了办理时间,时间如果拖至孩子出生后6个月以上,必须出具亲子关系证明。

湖南省妇幼保健院大产科主管护师赵敏提醒各位新手爸妈,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应在婴儿出生1个月内完成。因特殊原因出生后6个月以上仍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而申请首次签发,经确认新生儿在该院出生的便可以签发,但是必须提交法定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新生儿取名不能使用生僻字

市民孙耀方(化名)是大学语文老师,想让女儿叫孙瞐,寓意为“美丽的样子”。但是“瞐”字是生僻字,结果上户口时被告知无法录入。

赵敏解释,按照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婴儿的名字必须在8000余字的通用规范汉字表内,生僻字及繁体字不能上户口,必须符合派出所上户口系统要求。“有些字我们用电脑能打得出,但派出所的系统不会认可。”赵敏举例说,比如“菓”“浤”“珮”“澔”“浵”等字,就是她在日常办理工作中遇到过无法录入的字。

“出生医学证明”上的生日不能随意更改

另一种误区是,部分家长想让孩子提前入学,因此动了改出生日期的念头。刘女士的女儿生于9月,为了能提早上学,她希望能够把“出生医学证明”上的日期改成阴历生日,遭到了拒绝。

“新生儿已经办理出生人口登记,不能够换发出生医学证明。”赵敏表示,想把出生日期从公历改为农历,或是任何随意更改,都是不允许的。

(摘自 潇湘晨报)

办理居住证单位证明 第9篇

兹证明

,身份证号码为:

系本人亲属,现居住在本人家中,详细居住地址为:

特此证明。

证明人:

联络电话:

日 期:

办理居住证工作证明 第10篇

兹证明彭学阳(身份证号码:***295)2013年进入我公司,为我公司员工,居住于成都市龙舟路60号龙舟大院十栋3单元2楼3号宿舍。

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备注:本证明只用于办理居住证/暂住证,不用于其他用途)

证明单位(公章):四川武盾实业总公司

办理居住证工作证明 第11篇

兹证明

(身份证号码:)为我公司员工,居住于我公司,地址为:

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公章): 年

北京办理居住证借住证明 第12篇

兹证明(先生/女士),身份证号为,系本人(亲属/朋友),现在居住于本人家中,详细居住地址为。

特此证明。

证明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外来学生办理居住证在校证明 第13篇

市区镇派出所:

兹有我校初一八班在校学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号:,现在随父母因务工原因在我校就读,平日表现良好。现租住于镇村(街)排房。特此证明。

居住证办理所需证明材料 第14篇

1、申请人一寸照片一张

2、申请办理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育龄妇女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材料

4、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东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5、单位或居(村)委会等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

6、用工单位出具的务工经商证明材料或就医、就学等证明材料

居住证办理所需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一寸照片一张

2、申请办理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育龄妇女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材料

4、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东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5、单位或居(村)委会等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

6、用工单位出具的务工经商证明材料或就医、就学等证明材料

居住证办理所需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一寸照片一张

2、申请办理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育龄妇女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材料

4、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东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5、单位或居(村)委会等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

6、用工单位出具的务工经商证明材料或就医、就学等证明材料

居住证办理所需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一寸照片一张

2、申请办理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育龄妇女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材料

4、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东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5、单位或居(村)委会等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

6、用工单位出具的务工经商证明材料或就医、就学等证明材料

居住证办理所需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一寸照片一张

2、申请办理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育龄妇女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材料

4、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东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5、单位或居(村)委会等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

西安市办理居住证的居住证明 第15篇

兹证明,身份证号为 为

室业主。

,身份证号为 为 室租户,同住人为,身份证号。

办理居住证单位证明

办理居住证单位证明(精选15篇)办理居住证单位证明 第1篇办理居住证单位证明兹有__________长期居住在:XX市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路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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