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对外承包合同
矿山对外承包合同(精选6篇)
矿山对外承包合同 第1篇
二、承包的管理办法
1、浩洲矿山的矿石:
⑴、乙方必须无条件加工浩洲矿山的矿石,浩洲矿山的矿石汽运到国涛选矿厂所需运输费按12.5元/吨由公司承担(矿石在原矿仓处的二次倒运费,再加2.5元/吨的费用)。
⑵、浩洲矿山的矿石运至国涛选矿厂原矿仓由公司生产部、质检部、选冶部、国涛选厂共同监督检斤、取样、化验后交由国涛选厂承包人进行加工。
⑶、矿石所需加工费用经公司有关部门核定按 100元/吨,由公司承担(包括加工矿石所需的原材料、水电、人员工资、及相关的一切费用)。
(4)、工艺流程中的物料归甲方。
(5)、矿石加工过程中公司派人监督,甲方选冶部负责调整各类矿石的加工顺序。加工完成后,选矿流程中的物料乙方不得自行清理,如需清理须经甲方选冶部同意在派人监管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所选出的精矿归甲方所有,甲方销售。
(6)、精矿销售,乙方负责清理装袋、装车,甲方按10元/吨支付费用(精矿湿重)。
2、乙方自行收购的矿石:
(1)、由乙方自行组织加工生产,一切费用自理(化验室费用及化验员工资由公司负责)。
(2)、如乙方自行收购或带料加工的矿石数量较大,生产天数不足时,可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可优先乙方加工自购矿石。购矿费用乙方自理,如购矿量较大,乙方资金短缺时,甲方可视情况提供资金支持,使用甲方资金需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3)、矿石加工的各项技术指标乙方自行管理控制,甲方选冶部给予配合。
(4)、该部分矿石的各项成本费用乙方自行控制,如出现亏损甲方不负责任。
(5)、矿石加工过程中及工艺流程清理时公司派人监督管理。
(6)、精矿销售,乙方负责清理装袋、装车、销售。
三、关于承包期间的安全管理
1、实行选厂厂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各种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2、所有新上岗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所有上岗人员必须进行岗前体检,并经职业病防治所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离岗人员必须进行离岗体检,并将体检单原件交给公司安环部备案。
4、选矿厂必须建立上岗人员花名册,并将复印件交公司安环部、选冶部备案。
5、选矿厂必须配备一名有《安全管理资格证》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选矿厂的安全管理。
6、选矿厂的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因无证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责任方负责。
7、选矿厂必须严格按环保要求和公司相关制度进行排放尾矿,并按“尾矿库设计方案”对尾矿库进行规范筑坝,否则出现问题,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并追究法律责任。
8、选矿厂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制定操作性强的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否则因此出现的安全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9、选矿厂必须接受公司安环部的安全监理,随时接受公司安环部的安全检查。
四、关于承包的其他相关事宜
1、乙方在承包期间如不能自购或待料加工矿石,甲方自有矿石不能满足乙方生产供应时,由乙方自行解决所需人员工资的50%(管理人员及维修人员各一名除外)。
2、选矿厂应在加工完每一类矿石后及时进行结算,每一类矿石在加工完后及时按理论回收的金属量进行结算。在加工甲方矿石过程中甲方可根据实际生产情况每月预支加工费,待矿石加工完后一次性付清全部费用。如由于甲方不能及时支付加工费造成生产无法进行,损失由甲方承担。
3、选厂承包时间应不少于一年。本次承包时间从3月18日至4 年3月18日。如不继续承包,承包人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公司。在承包期内公司若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承包人,并在承包人生产完所存矿石后实施,否则承包人有权生产,加完现存矿石后办理交接或继续承包使用
4、双方签订合同后,公司收取一定数量的资产保证金,即人民币5万元,保证金主要用于承包期内厂房、设备安全、尾矿库安全、防止资产丢失损坏。如在承包期内未发生上述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安全责任,保证金将全部退回给承包人。否则有权扣留相应金额保证金,补偿因此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剩余保证金返还承包人,不足部分责任方补齐,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整体移交时双方对厂房、设备、办公、居住、生活等固定资产和基础设施状况以交接单形式签字确认,并附以照片。
6、在承包期间由于存在资本运营及外部的一些检查等工作,乙方必须给予积极配合,确保甲方所需要的场面及人数,所发生的乙方正常生产以外的动力费、材料费、招待费、人工费,经选冶部及相关部门审核后由甲方支付。
7、在承包期间,简单的房屋维修、尾矿库维护费、道路维护费由乙方承担。涉及到房屋、尾矿库、修路、防洪、植树绿化等的大型投入甲方负责。
8、承包人有责任对承租的厂房、设备、流程进行看管。未经公司允许,不得更改原有生产流程,不允许改动设备,不允许乱接乱拉电源和损坏原有厂房及其他房屋结构。否则公司可在保证金中扣回。
9、承包人在生产过程中,要按国家、行业、设备生产厂家和公司的房屋、设备管理制度加强维护、保养,保证在良好的状态下运行,如发现在生产过程中未执行设备维护、保养有关规定,影响了设备的使用寿命,公司有权责令承包人停产,并要求承包人正常修复设备直至完好。承包人如不执行以上规定,公司可派人自行处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可在保证金中扣回)。承包人须配合公司所派出的日常监督管理人员的工作。
10、设备租赁的总体原则:除设备主体的关键部件正常磨损外,其它易损件、消耗品等,在租赁期满后要保证承租交接时的磨损程度。租赁结束后按承租时的标准,相互找齐费用。
11、设备易损件、消耗品的采购,以设备原厂或原标准指定采购单位。如有变化须征得公司相关部门的同意,采购不低于原厂质量标准的备件。
12、在承包前由双方人员共同对设备及设备消耗件、物资材料,包括球磨内钢球等进行清点。材料、物资等价格按公司进价转给承包人,如承包人不用,公司另行封存。
13、按国家相关规定每年向环保部门缴纳的固定性环保费由甲方负责缴纳。
14、乙方用电计费以供电单位电费收据为准,电费标准执行原有的矿山用电标准。甲方浩洲矿山生活用水所需电费经甲方根据以前非生产期间电费情况核定为每年1.8元,由甲方承担,但乙方需对浩洲矿山及选矿厂的生活用水加强管理。如供电单位的电费调整,则进行相应调整(水源井的水泵维护费用由公司承担)。
15、甲方提供供暖锅炉,锅炉取暖用煤(含停电发电供暖)、人员工资及电费由公司承担。
16、承包人所有人员必须参加工伤保险,必须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并交甲方一份备案。
17、乙方须对生产进行严格管理,文明生产,不得出现影响甲方形象的行为。乙方必须配合甲方一些必要的外来参观、检查等接待活动,保证甲方资本运营所需要的各种资料及运转检查。但乙方不得拖欠所雇用人员的工资,否则甲方有权扣留乙方的保证金。
18、甲方必须保证乙方正常运行情况下所有相关手续和相关管理部门征收的费用,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停产,甲方可以顺延乙方的承包期限。停车期间所发生的人员工资由甲乙双方核准后,甲方承担停车期间人员工资。
19、承包期内如遇重大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因素,致承包人不能正常生产的,公司不负责造成的损失。如继续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对合同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承包期满后,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所拖欠的人员工资、材料费用及其它一切费用均由承包方负责处理,并且不得影响公司自行生产或继续对外承包使用。
21、在承包期间,乙方生产所需的办公费、招待费、小车费等费用乙方自理,甲方人员去现场检查、监督管理、资本运营及各大局检查所发生的招待费经甲方选冶部核实后由甲方承担,。
22、乙方收购矿石及对外加工矿石所产的产品,在收购、生产、销售、运输等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不得从事违法活动,如出现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违法活动、偷逃税款等由乙方全部负责,与甲方无关。
23、在经营过程中,为达到双方利益共赢,甲方需要增值税发票时,乙方有偿提供,增值税所产生的税费由甲方承担50%。
五、其它事项
1、合同的份数: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2、合同纠纷解决方式:仲裁或诉讼,地点为赤峰市。
3、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且乙方支付保证金后生效。
4、合同终止:合同期满双方处理完财务、物资、设备、设施等相关手续后自行终止。
甲方: 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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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对外承包合同 第2篇
甲乙双方兹就四采场承包的有关事宜,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自愿、平等、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承包工程项目
1.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
2. 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3. 开采地点:
4. 矿山名称:第四采场
一、合同期限:三年(2月 日-2月 日)
二、承包方式及内容
1. 以内部总承包方式(人工、材料、设备、安全等项);
2. 合同签订:1)向甲方交安全风险保证金贰佰万元整人民币(合同期满全额无息返还),(注:乙方特别情况,甲方逐月以市场价从乙方拉运石料抵扣,抵够为止);
2)向甲方交年承包费金贰佰万元整人民币(注:乙方特别情况,甲方以市场价逐月从乙方拉运石料抵扣,抵够为止);承包费原则逐年上涨;
3. 其他合同价款:甲方所属公司使用石料乙方应以低于市场价格优先保障;甲方抵账石料按拉运时的市场价格和乙方计算;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享有该矿山的所有权、管辖权、处置权;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有权提出整改、停工;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力;
2.甲方的义务:
1)提供矿山生产、生活用电;
2)积极为乙方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避免停工;
3.乙方的权力:
1)乙方有权对生产、经营、销售、管理等自行安排;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力;
4.乙方的义务: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自行购置的设备,合同期满后乙方可自行处置;
2)做好安全生产管理,承担生产中出现人身伤亡事故;
3)矿山开采过程中严格遵守《矿山资源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采矿权人和矿山开采人(企业)的义务;
4)乙方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矿山安全条例》、《建材矿山安全规程》、《爆破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和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切实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承担工作区域、爆破警戒范围一切安全、保卫工作,生产中若发生安全事故及财产丢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5)严格遵守爆破审批制度,加强爆破安全监测,确保爆破安全。
6)负责办理施工中爆破手续及特种人员的培训等有关工作。
7)爆破器材储存必须符合当地公安部门的要求,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专人负责、保管、发放。
8)安全防护:负责所属职工的安全防护工作。
9)事故处理: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10)不得向第三方转包或变相转包;
五、其它:
1.乙方承包所接收的甲方设备(含车辆等)应在承包到期后完好(仍能使用)归还乙方;
2.乙方自行安装电表,并将电费于月底三日前交入集团财务部,同时承担合理的线路损耗;
六、争议解决:
双方同意在执行本合同或解释有关规定时产生争议或分歧时协商解决,如争议过大可经过补充协议重新明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合同构成: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与本合同有关的附件为本合同有效的组成部分。
甲方:大同市云中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
签字:
对外承包企业的资金管理 第3篇
(一) 从公司角度的资金管理重点
对外承包施工企业资金流动性强, 相对分散, 而企业流动资金又很紧张, 大量采购急需资金, 加强资金管理, 从公司角度应做到以下几点:
1.境外项目当地币资金集中结算, 全面监控资金收付。在同一个国家存在多个项目时, 利用片区中心, 在当地银行开立统一的当地币账户, 集中办理属下各项目的当地币收支结算。所有当地币收入均纳入统一账户, 属下各项目只在项目所在地开立当地币结算账户, 各项目的支出在3个月资金滚动计划指导下由统一账户转入项目地的当地币账户, 然后再支付。各项目按规定在年初做出年度资金计划, 之后每个月上报3个月资金滚动计划, 根据3个月资金滚动计划, 由区域中心的相关责任人对本月资金计划进行审核, 由公司进行审批后拨付给各项目进行日常支付。对于支付是否经过审核流程、是否超出当期预算、是否存在风险等, 均可进行事前控制, 杜绝了不合理的资金流出。统一账户起到了统收统支的作用, 具备了监控各项目资金运作职能。
2.外币资金 (指硬通货币美元、欧元等) 由国内公司总部直接管理, 收款账户指定为公司结算账户, 片区中心保留美元备用金账户, 按3个月流动资金滚动计划拨付其备用金。
3.通过集中结算, 统一调度资金, 降低资金成本。统一账户的运用可使片区内项目间资金相互调剂余缺, 尽可能依靠自有资金满足项目的资金需求, 从而减少银行借款和财务费用, 降低资金成本。同时可以调剂各项目间因合同外汇比例不同造成的当地币、硬通货币间的不均衡。如当地公司接受当地标后, 没有外币支付, 只能接受不可自由兑换的当地币时, 通过其他国际标争取多支付外币, 之后做区域中心内部调节, 集中账户为此提供了有利条件。
4.全面资金预算, 建立资金预警体系。分年度、月度编制从各项目到整个片区的资金预算, 逐级审核汇总上报。公司审核片区中心年度资金预算, 核定与资金相关的各项限额以及预警指标, 各片区中心在年度资金预算内, 分月核定各项目的资金预算, 负责审查各项限额和预警指标。各项目上报资金半月报、资金月报, 3个月滚动支付计划, 对项目的各收支详尽列示。片区中心根据当期资金预算进行审核, 对异常支出予以关注和质询, 做好事前和事中控制。月度和年度预算期结束后, 片区中心分析预算执行情况, 责成各项目分析原因、找出解决措施, 并上报国内公司总部。公司将预算执行情况与其绩效考评挂钩, 达到事后监督的作用。
5.公司对各项目实行资金有偿占用的资金管理制度, 对各项目占用公司资金收取资金占用利息, 以强化项目资金成本概念。资金成本的计算同时不能忽略机会成本, 如果资金不投入到此项目, 投入到其他方向, 也可以谋求利益, 这是资金投入到本项目后丧失的机会收入, 对于项目而言就是机会成本。
6.控制固定资产投入规模, 节约资金。境外承包工程的固定资产投入存在很大风险。固定资产占用资金多, 投资回收期长, 往往一个项目结束后折旧期还没结束, 如果没有后续工程项目, 当地市场条件不发达, 无法找到相对完善的二手市场进行处理, 这部分未提足折旧的资产就变成了潜亏。所以, 境外承包工程应采取加速折旧法, 缩短折旧年限, 尽可能在一个工程项目内尽早地将折旧提回。根据经验值测定, 在自营的前提下, 项目固定资产投入比例应不超过工程合同额的30%为正常。为节约资金, 减少固定资产投资风险, 应积极寻找当地市场, 争取利用可租赁资源, 在进行对比后, 判断是否投入。还可利用合作队伍进行部分固定资产投资, 减少公司因固定资产投资增加资金投入。
(二) 从项目部角度的资金运用及管理
1.编制资金流动计划
通常以月或季度为单位计算资金需求量, 编制资金支付计划和资金回收计划, 然后将其综合, 即可形成需求计划。
(1) 资金支付计划。此计划的编制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按工程进度估算, 按各项费用投入的时间分项分月编制。工程项目年初排出年计划, 分月按照各项预计支出做年度资金支出大预算, 之后每3个月做3个月滚动计划, 包含当地币资金、美元支付、国内垫付款的预计。这需要生产部门提供详细施工计划, 根据施工计划判断人工、材料、机械的投入时间、数量, 由材料部门、机械部门根据生产计划提出采购计划, 人事部门根据生产计划提出用工计划, 根据这些信息预测工、料、机, 管理费用等支出, 此项工作需要项目各部门协助。
(2) 编制资金回收计划。资金回收计划的编制应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并结合合同价格和支付条款按月进行计算。其资金回收分为如下几类:预收工程款收入、工程进度款收入、其他收入。收入计划不包含借款、上级拨入, 只是预计工程项目本身取得的收入。这项计划的编制需要经营部门根据生产计划预测工程收入, 其他部门提供辅助资料。
(3) 编制资金流动计划。将资金支出计划、资金收回计划合并, 即可成为流动资金预算资金流动计划表, 当资金回收与资金投入的差额为负时, 该值为缺口, 需要投入, 为需筹集的资金最大额。而后随工程的进展和回收资金的增加, 负数变小, 表示资金逐渐收回, 直到出现正数。
2.建立健全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 规范项目的资金运动
(1) 坚持和完善预算管理制度, 编制用款计划按时按量合理适当的原则。项目的资金调度, 统一由项目经理审批, 严把支出关, 确保重点支出的需要, 杜绝资金失控和浪费现象的发生。
(2) 对项目部所属分部, 在施工期间, 可以根据内部分包合同预付一定数量的工程款。期末终了, 根据实际支付的余额, 扣除已预付的工程款和垫付的材料款后进行拨付工程款。
(3) 项目实行部门预算管理制度, 要求各职能部门及分部每月初向项目经理及财务部门上报月度“用款计划”, 项目经理进行审核后, 财务部门根据当期资金情况统筹安排用款。
(4) 为加强项目资金调度, 调剂资金余缺, 项目部要与公司有关部门统一协调, 项目部资金要纳入公司资金的“大循环”系统管理, 充分发挥公司、项目部两级资金调度管理, 使公司资金适当集中合理使用。
(5) 对分包商, 要根据施工进度进行付款, 项目部的材料部、机械部、人事部、经营部、财务部等部门要严把费用、进度关, 严格按月结算制度, 禁止超付。为此, 要求项目完善分包结算台账, 并上报公司。
3.建立科学严紧的付款审批程序来控制资金支出
项目部应建立一套各部门、各专业合理分工又相互制约的付款审批程序, 主要的目的是从多个不同角度审批对外付款文件, 既满足供应商、分包商等方面的合理付款要求, 又严格把关, 杜绝提前、超额对外付款, 其审批程序步骤可以如下:
(1) 管理费用等各项费用性支出, 审查是否有用款计划, 要有经办部门、验收证明部门、财务部门、项目经理签字后方可办理;
(2) 收到供应商提交的物资采购相关文件后, 采购部门、财务部门、使用部门要对货物进行验收入库, 检查单据是否符合合同的各项要求。进出口物资, 要检查报关、清关、商检手续是否完备, 供应商要求付款是否与合同要求付款时间相符, 是否纳入到资金使用计划, 符合要求的确认付款, 相关部门签字要齐全, 之后方可付款。
(3) 分包商费用的支付。收到分包商等提交的请求付款的相关文件后, 项目经营、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查, 检查合同单价、总价、履行合同进度及质量情况、发票单据是否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的办理结算, 计入应付对方工程分包款, 再根据材料、机械、人事清关等相关部门提供的垫付款项扣款表, 扣除垫付款项后, 得出应支付分包商款项余额。分包商计量支付单要采取联签方式, 由各部门联合签署后才可支付。
4.通过各种途径加速资金流转,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1) 保函保证金的管理。降低保证金的资金占用和成本的方法有:与银行谈判, 尽力降低保函的手续费用。保函保证金可根据时间长短, 采用定期存款的方式, 增加利息收入, 降低成本。预付款保函额度, 随着预付款分期偿还而逐步降低, 可根据实际情况, 变更保函合同, 逐步降低保函手续费用。保函到期, 应及时收回保函原件并及时退还保函开出银行, 减少保函费用。
(2) 及时收取预付款。开立了预付款保函后, 根据合同应及时完善手续, 获取预付款。这样就可以解决项目前期费用和设备、物资采购的资金需求。
(3) 及时收取工程进度款。及时收回工程进度款, 保证资金及时回流是缓解资金周转困难的主要渠道。合同中一般要约定业主的付款时间、额度、方式、币种等内容, 项目根据合同条款争取及时、足额获得业主付款。合同是承包商保护自己利益的法律保障, 承包商除按期完成工程进度、技术、质量等方面外, 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根据合同要求提交相关请款文件及发票, 交业主审核, 及时催要进度款, 这要求财务部、经营部要密切配合。同时项目要建立工程款结算支付台账, 每笔工程款的实际上报时间、监理业主签字时间, 按合同规定应该何时支付, 实际支付日期要有详细记录, 这是承包商根据合同向业主索赔延期付款利息的依据。项目应想方设法争取业主早日付款, 目前世行支付周期为监理工程师签字业主批复后46天以内。
(4) 充分利用暂定金额条款。所谓暂定金额是指合同规定的在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一项金额, 当承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或遇到突发事件, 而工程量清单中未列明具体的项目或单价时, 由工程师确定具体的使用数额。承包商应充分利用这一条款, 当可以使用暂定金额的规定情形发生时及时通知工程师, 并争取使该暂定金额包含在最近一期的计量支付报表中。
(5) 及时提交竣工财务报告和最终财务报告, 收回工程余款。根据合同规定, 承包人应在全部工程的移交证书颁发后一定时间内提供竣工财务报告, 在缺陷责任证书颁发后的一定时间内提供最终财务报告及结算清单。承包人应及时按合同提交上述报告, 说明业主尚需支付的款项, 早日办理工程结算与决算。
(6) 及时收回保留金。保留金即通常所说的质量保证金, 由业主在每期中期支付时从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规定, 在工程师签发工程移交证书时, 向业主索回50%的保留金, 在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 向业主索回另外50%的保留金。在与业主协商后, 也可以通过保留金保函的形式替换出保留金扣款, 减少资金占用。
(7) 使用现金浮游量。从开出支票到收款人收到支票并存入银行, 至银行将款项划出企业账户, 中间需要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 尽管开出了支票, 但仍可以动用活期账户中的这笔资金, 但要控制好使用时间, 否则会发生透支。
(8) 推迟应付款的支付。在不影响信誉的前提下, 尽可能推迟应付款的支付期。与供货商建立良好的信誉关系, 给予一定时间的赊账期, 推迟付款。
二、保障资金安全
资金安全存在两方面的风险:一是外部风险, 指境外承包工程所处国家为不发达的第三世界国家, 存在政局不稳, 当地银行会随政局不稳出现倒闭等关停并转风险;二是内部风险, 指资金支付程序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境外资金支付与国内不同, 账户授权签字人签字即可支付, 国内是凭公司财务章及法人代表人名章办理支付业务。公司内部项目部要完善资金支付手续, 为保障资金安全, 应采取如下措施:
(一) 对于资金安全问题外部风险的规避
1.研究地区政策, 提早根据形势判断是否将资金转出。国际工程不单单是经济行为, 它包含着政治色彩, 项目使用哪个国家的货币, 结算方式、施工承包国是否受国际制裁, 都直接影响资金的流动及安全。相关银行之间的关系、相关国家的法律、国际间的公约都需要研究, 有些操作往往不是某个人、某个公司、某个国家所能掌握控制的, 存在很大不确定性。
2.选择在当地信誉好的商业银行或外国银行开户。在金融业稍发达的地区, 都会有外资银行, 尽量选取有信誉的国际银行如花旗、渣打, 中国银行在当地的分行等, 避免因政局不稳, 银行运作不佳造成倒闭而致使企业蒙受资金损失。
3.在可能的情况下, 通过安全、合适的途径, 将资金汇出, 存放在国内或安全的第三国。在不影响项目正常经营前提下尽可能少的保留库存现金。
(二) 关于资金安全内部风险的规避
银行签字联签制度是规避此风险的前提, 银行签字需要项目经理、财务主管两人签字才能有效, 避免单签。合理的内控制度是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
对外承包企业外汇风险分析 第4篇
矿山爆破承包合同 第5篇
管理方(甲方):
施工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协商,就白银中伟天成工矿工程有限公司井峡子沟长石矿爆破施工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
1、四、工程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风险保证金
乙方须向甲方交纳风险保证金¥ 万元,于乙方正式进场时缴纳。
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乙方人员发生工伤事故,需要进行医治、赔偿款时,如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甲方可以用该项风险金进行预先处理,而后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并及时补足;当风险金不足予偿付时,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追偿。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员伤亡或乙方人员伤亡,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入场满 三 个月,甲方应全额退还风险保证金(不计利息),甲方不得以其他理由推诿、拖延拒绝退还风险保证金,否则,甲方按照风险保证金的 5‰/天 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
1、享有该矿山的管理权。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等事项进行监督。
二、甲方义务:
1.甲方必须提供明确的施工要求和准确的施工计划,以便乙方按计划进行施工;
2.甲方必须找准、划定爆破地方、范围,未经甲方或甲方施工队同意,视为无效工作,甲方不予以认可和计量结算。
3.甲方应为乙方的爆破作业提供方便的运输路线及其他必备的条件,在爆破作业时乙方负责清理所有施工人员及机具,施工人员未能清理完毕的,甲方应配合及时处理。
4.乙方在每次爆破前必须将爆破现场周围500米内的爆破时可能涉及或侵害到的人,财产和物资提前告知甲方,如甲方不配合清理,否则造成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5、甲方必须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劳务款;
6、甲方需积极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负责协调地方关系,保证施工现场周围良好的人文环境,如因甲方矿山手续不全、现场设备及人员不到位等原因造成乙方窝工,甲方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向乙方进行赔偿。
三、乙方的权利:
1、乙方享有该工程的承包劳务经营收益,承担承包劳务经营亏损;
2、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劳务款;
四、乙方的义务:
1、遵守有关法律、开采方案、作业流程及安全制度等,遵守当地民风民俗,服从甲方的管理,积极配合、协助甲方开展各项工作。
2、承担各项承包生产所需要的设备、设施、用品、材料(零配件等)的购置、维修、更新费用以及所产生的人员工资、水电费、伙食费、安全经费等。
3、按甲方的要求合理组织人员进行施工,确保按期完工。
4、负责爆破时的安全工作,在甲方的协助下做好撤离和警戒工作,负责现场周围的巡视,并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和甲方的目标做好爆破作业工作。
第四条、工程质量
乙方应按照制定的开采方案进行作业,合理、有效提高原矿利用率和原矿质量。如有夹层、夹石、应先行剔除;无法剔除而需一同爆破的,废石应予清理。其它工程应符合施工设计要求。
第五条、工程造价和付款方式
1、方价:税后价:。(包括钻孔、爆破等费用,包括装车)。
2、付款方式:
工程量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在每月25日向甲方上报工程量,甲方于次月7日向乙方支付上月的全部工程劳务款。如未按时支付,或未全额支付,甲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未付劳务款 5‰/天 的违约金。如甲方迟延 7 天未给乙方支付劳务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乙方的窝工损失及其他应付费用,由甲方承担。
3、计量方式及验收标准:
矿石开采工程以现场实际测量为准。第四条、民爆物品的计价与管理:
油料(油罐乙方自备)、炸药、导爆管等由甲方提供,费用(按市场价计算)由乙方承担,甲方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如因甲方提供的上述物品引发安全责任事故,后果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安全责任
根据作业岗位设置的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岗位职数和人员名单,由甲方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费由乙方承担。如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除保险公司赔偿或给付的保险金外,其余不足部分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如需提高保险金额,另行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由于乙方责任原因造成从业人员漏报、未报,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对安全管理负责,应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采用各种安全防护措施,配备有关安全保护设备用品。有关特种工种(如爆破、装载机、挖掘机、电焊等)须持有岗位资格证书,否则不准上岗作业。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约定应视为违约。违约方除应承担违约金 万元外,还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触犯法律法规的,还应承担法律责任;守约方还有权解除劳务合同。
如属乙方违约,甲方可从风险保证金优先扣除违约金、赔偿金、并由乙方及时补足。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政策和法规调控、战争、自然灾害、资源枯竭或开采价值低下、地质结构条件变化等)应视为免责,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协议解除、终止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双方都有权解除合同)
1、承包期届满;
2、双方一致同意;
3、工程项目完成或不能完成。
第九条、合同的延展
本协议承包期限届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书面形式延长承包期限,也可另行签订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任何一方可向矿山所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它事项
1、承包单价为税后价。
2、乙方负有现场保管矿料的责任,如有失窃、盗采,应承担全部贴偿责任。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应全力提高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第十七条、其它违约事项:
1、承包单价为税后价。
2、乙方负亨现场保管矿料的责任,如有失窃、盗采,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应全力提高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 月 _日
矿山劳务承包合同 第6篇
矿山劳务承包合同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矿山安全和生产管理,本着公平、公正、互利、互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承包甲方在云南盛祥投资有限公司9#(1926主井)井下磷矿石采掘及废巷掘进劳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签订协议如下:
一、合同主要事项:
1、采掘范围:云南盛祥投资有限公司位于会泽县1926主井。
2、采掘时间:自某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某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承采价格:承采价格元/吨,铲帮按50元/立方米,不重复计算采矿工资。废巷3米×米段面为620元/米。
4、承采价格包括:工人工资、保险、通风、排水、道路维修、“三材物资”、井下降底压顶井下作业面管线的照明线路的架设、井下到井口外矿石和废石的运输。甲方提供拖拉机,凿岩机给乙方,乙方负责拖拉机油、配件、凿岩机上的风管、水管及修理费用。
5、质量标准:以自然品位为标准,自然品位盛祥公司、甲、乙三方共同取样为准,终以盛祥公司为准,每下降1个品位,每吨扣5元劳务费。
6、安全责任:乙方对矿井的全部生产安全负总责,为该矿井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全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事故处理及赔偿按责任划分。
7、结算方式:根据月度产量、品位标准,每月以盛祥公司对工程验收开据完工单为准,甲方按当月产量80%进行结算,年底一次性结清。
8、甲方每月按元付乙方管理工资,乙方确保每月采不低于6000吨合格矿石。
9、乙方负责组织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技能学习,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管理水平。研究制定科学、严密、有效、可行的方案,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各类安全隐患。
10、乙方负责所带工程队日常管理及每天生产安排,负责每月生产任务的完成,负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现场纠正、制止工人的违规、违章行为,杜绝事故的发生。
11、乙方负责工人进场后,确保安全生产正常,中途不满六个月无故擅自离开的,造成生产无法正常的,甲方每月扣留工人20%工资不予计发。
12、此合同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并设定违约金1万元,任何一方违约的,除承担违约金外,并承担全部连带责任。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矿山劳务承包合同2
发包方(甲方):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提高生产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共同制定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以便共同遵守。
一、承包形式
1、双方一致同意,乙方独立承包甲方所属矿区井下采掘工程施工,实际施工范围的确定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表明的范围做为准。(根据实际生产情况,施工范围经双方协商可作调整,调整范围以书面形式确认。)
2、乙方以大包干的形式对甲方工程进行承包(即:包施工、包产量、包进度、包本协议约定乙方提供的材料、包动力消耗、包施工人员的组织管理、包甲方提供的施工设备使用操作及维修保养),并对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和产品质量全面负责。依法独立承担承包范围的安全生产责任、民事责任。
二、承包工程内容
1、开拓工程:
扩帮、起底按相应工程单价计算。
2、探矿工程:_____
3、采准工程_____
4、回采工程:_____
上述全部工程的工程量及其他技术参数以甲方交付乙方的施工图描述为准,甲方交付乙方的施工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三、计价方法及单价
(一)、计价方法
1、验收合格的掘进工程,按工程量乘以单价计算总价。
2、出矿量按毛矿扣除废石和水份之后的净矿量计算;矿石总价按净矿量乘矿石单价计算总价。
(二)、单价
以上掘进费用定额,按掘进工作面涌水量小于40m3/h计算。单工作面涌水量大于40m3/h时,甲方承担超出部分排水电费。
四、设备、材料供应
(一)、甲方负责提供的设备、材料
1、由甲方提供的大型设备包括:动力变压器、配电柜、牵引车、整流柜、破碎机及皮带运输机、永久水泵、永久提升机、永久空压机、磁滑轮。详细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一:甲方提供设备明细表》。
2、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主要材料:地面井下铺轨材料、主风水管、主电缆、电机车架空线及配件、绞车首次使用的钢丝绳及斜井首次使用的地滚等。详细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明细表》。
(二)、乙方负责提供的设备、材料
乙方承包工程中除第三条第(一)项明确由甲方提供的大型设备、材料外,其余一切材料消耗、水电动力消耗、工器具及其它设备的配置等全部由乙方负责,所产生的费用由其承担。
五、乙方应当承担的其他费用
1、乙方负责承包矿区、生活区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费用由乙方负担。
2、承包范围内的设备、材料运杂费,小型设备的安装费、货场管理其他辅助工程费,临时支护安全措施费。
3、乙方自主负责承包范围内人员的组织、录用;材料进购、保管,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乙方自主协调与相关部门的关系,甲方可以应乙方的请求帮助乙方进行协调,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依法向相关部门按期缴纳相关税费,因乙方缴纳不及时所产生的罚款或其他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在承包工程后乙方的生活和生产的费用,乙方所有人员的保险及福利待遇。
六、乙方承诺
1、生产任务:全年计划生产铁矿石万吨(净矿量),各种规格井巷具体安排及采矿作业计划以当年甲方下达的生产作业计划为准。
2、乙方保证实现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产品质量、工程进度、产量、设备完好率等计划指标。
3、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无因工死亡事故、无重伤事故。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执行,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4、乙方在承包期内管理和使用甲方提供的主要设备完好率达到95%以上,其他设备、设施完好率达到85%以上。
七、工程进度、质量要求及工程款支付方式
1、乙方每月生产的矿石产量和井巷掘进量与产品质量、工程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甲方下达的当月生产任务和设计要求及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本合同没有约定标准的适用国家标准
2、出矿矿石块度小于400MM,进入选厂大于400MM大块由乙方处理,费用乙方负责。
3、回采施工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严格控制废石混入,禁止矿石、岩石岩混倒,发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20__元,根据情节由甲方确定具体数额。
4、掘进工程计量,以甲乙双方月底共同验收的工程量为准。结算矿量以甲方质检部计量的净矿量为准。
5、乙方完成甲方下达的月掘进计划任务100%—110%(不含110%)时,掘进单价执行本合同单价;完成甲方月计划任务
110%—120%(不含120%)时,掘进单价上浮10%;完成甲方月计划任务120%—130%时掘进单价上浮20%;完成计划任务130%以上时,掘进单价上浮30%;未完成当月掘进任务时,当月掘进单价按照当月掘进完成量占当月任务百分比乘以约定单价执行。
6、工程款支付以甲方当月下达的生产计划为基础,按照当月进度,次月25日前拨付上月工程款的90%(10%为质量保证金;矿石及采矿工程不留质量保证金)
7、乙方安全考核不合格按甲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约定标准承担违约金。
八、工程验收
1、乙方按照《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13—90)》和相关规定及施工图纸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双方以上述标准进行验收、评定工程质量等级。
2、为了确保工程质量,乙方自购材料必须有合格证、化验单、否则不得使用,材料代用需甲方同意签字方可代用。
3、验收时间定为每月20—25日,由甲、乙双方共同参加验收。不合格工程由乙方无偿按期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4、验收隐蔽工程,乙方需要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如甲方代表不到场,乙方可自行隐蔽并做好记录,甲方应承担并且予以签证;
6、工程竣工交付生产使用,乙方施工的工程一年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负责修理或赔偿。
7、锚喷巷道的验收,按《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
(GB50086—20__)》进行验收,经甲方同意的喷浆工程,可以按实际喷厚进行结算。
九、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对矿山进行统一规划开采方案设计和生产管理。甲方每月初以书面形式向乙方下达当月生产计划和任务,甲方下达的生产计划和任务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在甲方核定范围内,甲方负责火工材料供应,超出核定用量的部分乙方按照甲方购买成本价格的120%支付甲方费用。甲方有权利监督乙方对火工材料的运输、贮存、管理和使用,纠正乙方不符合管理要求的作法。
3、甲方出借现有固定设施(包括办公室、宿舍、库房、机房等)、生活设施给乙方无偿使用,详细内容见《附件四:甲方提供生产、生活设施》。乙方接收上述设施后,房屋修缮由乙方负责,修缮费用由乙方承担。
该房屋交付乙方后产生的其他费用如水费、电费等亦由乙方负担。
4、甲方有权利对乙方进行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行为;有权对乙方生产进行安全检查,提出安全整改指令,乙方应当遵照执行。对乙方的违法乱纪、违章行为有权制止。
5、甲方有权对乙方产品、工程不合格,完不成生产任务等违反合同的行为要求乙方给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办法为:不合格的产品、工程或未完成任务金额的30%。
十、乙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1、乙方有按合同约定取得工程款的权利。
2、乙方应当全面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技术管理、确保生产安全和质量。
3、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甲方提供的主要大型设备的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完好率,完好标准见本合同《附件三:设备完好标准》。乙方使用甲方的设备使用完毕后应完好的交给甲方。如有损坏须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必须服从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按照甲方设计要求和生产计划安排生产;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乙方遵照执行。
5、乙方更换项目经理或负责人需经甲方同意
6、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劳动法规的要求,与自己聘用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签定书面劳动合同,同时要将所签定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提供给甲方,如乙方不履行签定劳动合同的义务而造成的任何形式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乙方不得招聘不明身份的人员,并对所要招聘人员严格管理。
7、乙方承包工程后要加强安全管理,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乙方应承担在生产、生活中因自身安全的措施不力而发生的设备事故、人员伤亡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十一、合同的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在接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退出生产现场,造成损失乙方自行承担。
(1)出现乙方以任何方式组织人员围攻、殴打甲方工作人员,或冲击甲方办公场所。
(2)出现乙方拒绝接受甲方安全指令,不服从甲方依法进行的安全生产管理行为。
(3)乙方连续二个月完不成任务湖当月产量完不成计划的50%。
(4)本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
(5)由于乙方的各种违约行为,乙方在接到甲方终止(解除)合同通知书,10日内必须撤离施工现场,如不撤离每日支付甲方违约金万元人民币整,直至乙方撤离完毕。
3、合同解除后乙方未爆破的中深孔、存窿矿量按下列方式结算:
1)、符合设计要求的中深孔按总进尺乘以单价计算总价。单价为元/米。
2)、存窿矿量按照数量乘以单价的方式计算总价。存窿矿量依照甲方的设计和现场实测资料确定,双方对计算办法有争议的由甲方委托有资质的机构依照甲方的设计和现场实测资料重新评估计算,所产生的费用双方平均分担。存窿矿量单价为元/吨。
十二、其它
1、乙方在矿区内建设房屋的行为需取得甲方同意,具体内容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2、合同执行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诉讼。
3、本合同有效期自签定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
甲方:_____乙方: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
电话:_____电话:_____
20__年_____月_____日20__年_____月_____日
矿山劳务承包合同3
发包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兹就平江县福寿山镇大和村脉石英矿开采工程承包的有关事项,经自愿、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标的物:平江县福寿山镇大和村脉石英矿(证号:岳预采(20__)009号)。
第二条承包范围:矿体覆盖层剥离、脉石英矿开采工程。
第三条承包期限:一年(20__年6月~20__年6月)。
第四条风险保证金:乙方须向甲方交纳风险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以下币种均指人民币),本合同签订一月内支付。当发生工伤事故需要进行医治、赔偿时,如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甲方可以用该项风险金进行预先处理,而后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并及时补足;当该项风险金不足予偿付时,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追偿。承包期限届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或欠款,甲方应全额退还风险保证金(不计息)。
第五条保证金及安全责任:根据作业岗位设臵的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岗位职数和人员名单,由甲方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费由甲方承担。如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除保险公司赔偿或给付的保险金外,其余不足部分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乙方如需提高保险金额,自行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由于乙方责任原因造成从业人员漏保、未保,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乙方对安全管理负全责,应对安全专项经费列入预算,设臵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采用各项安全防护措施,配备有关安全保护设备用品。有关特殊工种(如爆破、装载机、挖掘机、电焊等)须持有岗位资格证书,否则不准上岗作业。
第六条发包方式:总承包(人工、材料、设备、安全等项)。
第七条承包综合单价:合格矿石36元/吨(包括出渣运距
第八条计量方式及验收标准:矿石开采工程按原矿石运输电子磅计码单为准。
第九条结算及支付方式:工程量每月结算一次,于次月5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月工程款。
第十条民爆物品的计价与管理:电、炸药、导爆管等甲方根据乙方每月的实际耗用量与当月工程量一并结算。开工第一个月暂由甲方出资采购,并在当月工程款中扣回;第二个月开始由乙方出资采购。
第十一条质量要求:乙方应严格遵照甲方制定的开采方案进行作业,合理、有效提高原矿利用率和原矿质量。如有夹层、夹石、应先行剔除;无法剔除而需一同爆破的,废石应予彻底清理。其它工程应符合施工设计要求。
第十二条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该矿山的所有权、处臵权、管理权;
2、监督管理乙方的施工作业行为,并有权要求乙方整改、返工甚至停工;
3、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4、积极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力争减少人力方面造成的.误工、停工;
5、承担矿山公路、堆场、尾矿坝等工程项目的费用及税金、资源费。
6、提供电源、水源及乙方人员基本生活设施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享有该工程的承包经营收益,承担承包经营亏损;
2、按时、足额收取工程款;
3、遵守有关法律、开采方案、作业流程及安全制度等,遵守当地民风民俗,服从甲方的管理,积极配合、协助甲方开展各项工作。
4、承担各项承包生产所需要的设备、设施、用品、材料(炸材、油品、零配件等)的购臵、维修、更新费用以及所产生的人员工资、水电费、伙食费、安全经费、医疗费用等。
5、不得向第三方转包或变相转包。
6、乙方承包期满,甲方所提供的设备应处于良好运转状态,如有损坏应予修复。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约定应视为违约,违约方除应承担违约金5万元外,还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触犯法律法规的,还应承担法律责任;守约方还有权解除合同。如属乙方违约,甲方可从风险保证金优先扣除违约金、赔偿金,并由乙方及时补足。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政策和法规调控、战争、自然灾害、资源枯竭或开采价值低下、地质结构条件变化等)应视为免责,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解除、终止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予以解除或终止:
1、承包期限届满;
2、双方一致同意;
3、工程项目完成或不能完成;
4、工程项目违反法律被撤销。
第十五条合同的续展:本合同承包期限届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书面形式延长承包期限,也可另行签订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先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1、开工时间初步拟于20__年6月中旬,具体时间根据天气、
公路工程进度而定,以甲方的开工令为准(提前5天通知)。开工时间提前或延后不视为甲方违约。
2、承包单价中不含税金,由甲方承担。乙方在购买材料、设备时应以甲方的名义开具发票,交由甲方建账。
3、乙方负有现场保管矿料的责任,如有失窃、盗采,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如与现场有出入之处,乙方有权建议甲方进行变更、调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对于甲方下达的不安全、不合理的施工指令,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5、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应全力提高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矿山劳务承包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建筑法》、《合同法》以及有关建筑工程管理条例规定,结合甲方承包的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县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将______铝土矿开挖工程项目的部份劳务承包给乙方,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情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爆、挖、揭盖运距在一公里内,土方按______元/m3,石方按______元/m3。
4、工程数量:开采量约壹佰万吨,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5、工程质量要求:凡开采矿石要求(堆码运距1KM之内),超过另外记价,乙方不负责二次装车,堆码场地内装车由甲方自行安排。
二、工程造价
1、矿石(综合)按每吨肆拾元计价(税后价格)结算,矿石以实际过磅单为结算依据。
三、验收方法
按乙方实际开采的矿石数量实地验收,不分等级,不限开采量。
四、工程付款结算方式
每月______日为结算日,乙方向甲方报当月已完成工程量报表,甲方于次月的5日前支付乙方完成开采量的______%,剩下的______%款项下月付清,以此类推。
五、开工日期及工期
1、开工时间:订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工期:有效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六、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开工前,办好工程开工前所需的一切手续,若因手续不全,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一概由甲方负责。
2、严格按照协议的约定及时间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及时为乙方解决水、电、道路及三通一坪保证乙方在堆场存放矿不能超过500吨,堆场内矿石估吨,按月内结算(如超过,甲方不能处理,乙方有权处理),协调处理同邻关系,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进行开采指导。
4、开采场地,由甲乙双方满意,不能单方说了算。
5、乙方开采所需炸材均由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
1、服从甲方的指挥与管理。
2、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组织机械施工,调配各种施工机械及生产人员,做到精心施工,精心组织和安全生产作业。
3、加强对施工人员,特别是爆破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4、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5、乙方总共向甲方交纳安全生产保证金拾万元(同时开具进场通知书),进场后三个工作日内交清。
6、如乙方不按时进场,甲方有权寻求其他合作方。乙方进场开采后,把履约金转为施工安全及民工工资保证金,保证金在乙方工程完工后三日后,如未发生安全事故及未拖欠民工工资,则保证金全额退还乙方(不计息)。
七、违约责任
1、甲方约定进场,乙方不能顺利按时进场,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赔偿乙方按工程总价______%的损失。
2、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而造成乙方停工,一切费用和损失均由甲方负责。
3、乙方若由于甲方原因每月不能完成二万吨以上,则由甲方负责。(人力不可抗拒除外)。
4、堆场存放超过______吨甲方未及时运出,影响乙方正常施工,造成损失按挖机每天______元计算,人工工资按每人每天______元赔偿。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及代表签字盖章生效,至本工程完工付清工程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员代表人(签字):_______
管理员代表人(签字)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矿山劳务承包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将矿山开采劳务承包给乙方,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工程情况
1、名称:_________________矿山开采(绳锯切割石材开采)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矿山
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采用金刚石绳锯切割矿山大理石
4、收方单价:
1、上面一层开采量按80元/平方米
2、矿山第二层开采量按60元/毛立方米计算费用
3、如需要切割成成品方则另外按150元/净立方米(毛立方:矿山开采分割出多少立方的量;净立方:从毛立方中选的成品材石料)。
二、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开工前,甲方办好工程开工前所需的一切手续。
2、严格按照协议的约定及时间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3、甲方为乙方无偿提供矿山设备、宿舍及水、电、开采用水等设施保障。
4、甲方必须为工人购买意外伤害及意外身故保险。
5、合同生效后,乙方开采所需购买的耗材,甲方预支给乙方,资金可以从次月工程款中扣除。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负责提供矿山开采石材部分绳锯机所用绳子,钻机所用钻头,及开采工人工资、伙食。
2、服从甲方现场指挥与管理。
3、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组织机械施工,调配各种施工机械及生产人员,做到精心施工,精心组织和安全生产作业。
4、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工程付款结算方式:
1、乙方每月30日,向甲方提供已切割立方数报表,甲方于次月10日前支付上月已切割工程款。
2、乙方账户信息: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期限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五、违约责任
1、如在开工后因甲方原因导致矿山停工不能继续开采时,甲方必须结清工程所欠工程款。
2、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和其它因素而造成乙方停工4天以上(第4天开始),一切费用和损失均由甲方负责。按一天每人每天200元补助,停工超过20天,按一个月工作算,每人8000元。
3、由于乙方无正当原因,造成甲方停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及代表签字盖章生效,至本工程完工付清工程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矿山劳务承包合同6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依照《合同法》《公司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在_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下属_号井硐铅锌矿山开挖施工承包给乙方打硐开采施工,特订立本合同,希双方遵守约定。
一、协议内容
甲方有__公司_号井铅锌矿硐承包给乙方打硐开采,由乙方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施工,甲方按人工掘挖井硐和人工开采方式及所有附属工程。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承包给乙方施工,甲方按吨位和矿硐进尺m计算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按月计价支付全部施工打硐采矿款。
二、承包范围:
甲方在__公司所承包的所有范围内,如出现区域山林权属纠纷,造成一切投资损失由甲方全权负责赔偿给乙方。
三、劳务费单价和结算
1、掘井打洞按米计价:施工工序,打眼放炮,装运弃出到弃土场,每米单价含出洞口运距40米内,在每月底对当月施工量进行收方计价,次月5日内付清。如甲方不按时付清工程计价款项或延迟收方计价付款时间,造成乙方损失,乙方有权停工并向甲方索赔所有损失。此单价在铅锌每米吨1。4万至2万元内,以后随着物价,随行就市,双方协商涨跌调价。
3、甲乙双方计价依据,以双方现场派住的管理人员签字为依据计价。
四、管理方法
1、甲方负责协调周边关系,处理协调一切纠纷和地方人、畜、路、自然和谐安全,配合好乙方全面施工工作。乙方负责全面施工生产工作,教育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在生产过程中乙方的上岗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乙方应当高度注意安全事故存在的隐患,出现隐患及时排除。乙方进入矿山打眼放炮人员,必须由熟练人员进行,不得聘请无技术的人员进行打眼炮工作。乙方应指派专业人员排除危石,仔细观察地质构造情况,及时排除可能出现的嘣塌事故,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如出现工伤安全事故的责任,由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赔偿和处理工伤事故的费用。
3、开采所需的爆破物品和所有机械设备和材料,由甲方负责采购提供给乙方使用,为了不影响乙方生产,甲方保证按时提供爆破物品给乙方使用。乙方使用的炸材按实际使用的数量在工程款中扣回支付甲方。其它由甲方负责。
4、甲方作为矿山业主,对提供给乙方劳务承包开采范围的矿点具备矿开采的合法手续,并负责保证乙方进入矿区的三通一平工作。为乙方生产提供方便。
5、因甲方造成乙方施工时停工待料和甲方协调不力,出现停工待班,造成的所有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每个人停班务工费按120元/天和赔偿其它所有损失。
五、因开挖时损害山林、草、树木植被,环保、自然灾害、泥石流等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
六、搭建各种设施,由甲方协调占用。如因协调不力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七、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自___年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在承包期满后,乙方与甲方继续延续合同。
八、甲方必须保持本硐区域的完整性,不得再转包给其它方。
九、违约责任:
希双方都遵从协议,履行约定条款。不能违约,若违约,违约方赔偿守约方一切损失,并处罚违约金30万元补偿给守约方。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交公司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定补充协议。如协商解决未果,诉讼到合同签订地或乙方居住地法院裁决。
十二、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代表:_____
乙方代表:_____
签约地点:_____
矿山对外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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