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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现状范文

来源:火烈鸟作者:开心麻花2026-01-071

教授现状范文(精选11篇)

教授现状 第1篇

记者: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 市场机制的逐步健全, 我国的消费市场状况有了很大的改善, 但同时, 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却时有发生, “三鹿奶粉事件”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案例。请您分析一下这种现象的深层原因。

管益忻:简单地讲, 我们是个刚刚迈上发展轨道的国家, 1992年才开始搞市场经济, 对于市场经济的规则、理念、伦理等方面的认识还不到位、不深刻。按着马克思的理论, 中国原来属于亚西亚生产方式, 与欧美的生产方式是不一样的。亚西亚生产方式的特点是高度中央集权、小生产。这种生产方式形成的经济、文化的遗传密码在深深影响着我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在计划经济时代, 上边让生产什么, 工厂就生产什么, 商店就卖什么;商店卖什么, 大家就穿什么, 吃什么, 用什么。从生产到销售, 很少想到消费者的利益和需求。现在虽然我们搞市场经济了, 但很多问题不可能一下子都解决, 表现在市场上就有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常受到侵害的情况。这种遗传密码看不见、摸不着, 但是它却在起作用。多年来, 市场上侵犯消费者利益的现象很普遍、很严重。有人做过调查, 大概90%以上的人都遭受过商业欺诈, 约50%的商业合作带有蒙骗性质。卖东西的人千方百计要算计买东西的人, 坑蒙拐骗、假冒伪劣满天飞。现在看, 最大的问题是我们对于市场经济的特点认识不深刻, 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理念不明确, 法制不健全, 机制不到位。在美国, 消协的主席是总统特别助理, 关于消费者利益的事, 他可以直接向总统反映, 与总统磋商, 很多问题就会受到总统的直接关注并及时处理。

记者:长期以来, 假冒伪劣现象屡禁不止, 有些企业明明知道自己的产品坑人害人, 却敢毫无顾忌地投放市场, 这是不是反映出我们在治理的方法上存在问题?

管益忻:关键问题是, 我们对违规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不足以使它受到震慑, 换句话说就是企业违规的成本太低。如果违规获利一个亿, 你罚它三个亿, 它还敢干吗?这是很重要的一条。还有, 一些地方政府对企业违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因为企业给地方缴税、提供就业岗位。这种地方保护主义, 成了违规企业的保护伞, 于是假冒伪劣商品就占据了市场, 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就会受到侵害。

记者:在现实中, 消费者常常是挺无奈的, 很多人受到欺诈、受到侵害是以“忍”字了结, 很少有人去投诉。

管益忻:是啊, 有时消费者想投诉, 可成本太高, 花那么多时间、精力去投诉, 最后的结果还不一定让人满意。还有一种情况是格式条款只讲一边的理, 把消费者置于被动地位。新闻里说, 有一个人从北京回保定看望病重的哥哥, 可他乘的火车不事先打招呼, 到保定站只停一分钟, 没等他下去车就开了。等他坐到郑州再转车回到保定时, 他的哥哥已经死了。他很恼火, 就把郑州铁路局告到了法庭。法庭开始调查, 郑州铁路局拿出铁道部的规定说, 这种情况有两条解决办法, 一是用别的车送乘客回来, 二是退款给乘客。规定根本不提向乘客道歉、赔偿精神损失的事。这样的格式条款, 主要是考虑企业的利益, 很少考虑消费者的利益。现在, 好多垄断企业的格式条款还没有得到很好的清理。要想解决这些问题, 使市场健康发展, 使消费者的利益得到根本保障, 就必须把重点放在建立健全市场规则、市场机制上, 放在培育健康的市场伦理、市场道德和法治观念上。飞机能上天, 关键靠引擎, 如果没有市场化的制度、理念和运作机制, 市场经济就像飞机没有引擎一样, 飞不起来, 你再怎么信誓旦旦地说, 要保护消费者的利益, 要为消费者提供一流服务也是一句空话。比如, 世界各地机场对旅客包裹的规定就是五花八门, 有的规定每个包裹不能超过60公斤, 有的规定不能超过50公斤, 还有的规定不能超过40公斤。如果旅客需要在几个国家的机场转乘, 往往包裹就要若干次打包。而美国机场却对包裹重量没有这样的限制, 是按乘客的意愿办事, 很方便。这说明他们是以方便乘客为原则的, 是从心里认可“乘客是上帝”的。只有正确的市场经济文化品格形成了, 市场才会健康发展, 消费者的权益才能得到真正的保障。市场经济不但需要看得见、摸得着的硬基础设施, 更需要高品位的文化伦理等软基础设施, 而在这方面我们恰恰差得很远。

记者:您在博客中说, 现在已经进入了“营消”阶段, 它和“营销”的区别在哪里?

管益忻: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 已经从资本主导阶段, 进入到客户主导阶段。新阶段要求企业应从原先的“营销”转为“营消”。“营销”是以企业为主, 而“营消”是以消费者至上。一字之差, 却反映了市场形势、经营理念的巨大变化。总起来看, 客户经济至少有九个现象值得我们注意, 值得我们研究。

第一个是会员制。现在会员顾客正成为企业销售的重要部分。如王府井百货大楼有250万会员顾客, 其购货额度占大楼总销售额的52%。这是个非常重要的现象。客户经济就是客户决定嘛, 你给客户好处, 使他成为你的会员, 大批的会员就会带给你不低的销售额。

第二个是“试婚”经济。如北京的一些餐馆, 开业之初顾客可免费用餐, 但顾客必须对饭菜评头论足。餐馆采用这样的方式, 为的是获取市场反馈信息, 便于改进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以博得消费者的青睐。其他行业也有这种情况, 我叫它“试婚”经济, 这是客户经济逼出来的。

第三个是团购。团购有一些是商家自己搞的, 也有一些是消费者自发搞的。团购体现在许多方面, 大到买汽车、买住房, 小到拼车。只要是团购, 那商家就得让一点儿利, 这也是客户经济的一种现象。

第四个是市场“陷阱”。人们经常可以看到, 市场里大堆大堆的衣服卖不出去, 有的是样式过时了, 有的是从来就没受到过欢迎。不管哪种情况, 最后这些衣服都掉到市场“陷阱”里了。为了免遭这样的厄运, 一些企业已经采取了定制式的办法, 你要什么样的, 我就给你加工成什么样子的。如果顾客要求款式是香港的, 面料是德国的, 企业也照样满足。总之, 适应消费者需求个性化的趋势。

第五个是企业拿出解决方案。企业间的竞争不仅反映在产品上, 也反映在解决方案上。海尔曾为巴基斯坦一个40口人的大家庭设计了一个大冰箱。海尔厉害就厉害在这儿, 它的技术不见得比别的企业高多少, 但它的产品符合消费者口味, 可以根据消费者的要求拿出解决方案。解决方案有的是产品, 有的是服务, 有的甚至是物流, 什么都有。

第六个是CEM的兴起。CEM是客户体验管理, 就是按照客户的实际体验来创新或改进产品与服务。有个航空公司就是把乘客的旅游和乘坐飞机结合起来, 让乘客一登上飞机就有了旅游的感觉, 让乘客体验他们周到热情的服务。这些年许多企业在体验营销方面已经摸索、积累了不少经验。

第七个就是使用价值占主导地位。联想的口号就是使用决定价值。比如一些小单位技术力量不那么强, 电脑常常遭到入侵又对付不了, 联想就为这些单位设计一个软件, 像锁子一样锁好, 问题就解决了。这就是强调使用价值。对于产品, 消费者首先要的就是它的使用价值。

第八个就是副资产应用。就是当某个企业的产品销售特别好时, 经销商就争先恐后地来订企业的产品, 但这家企业要求经销商必须垫付全部或一定比例的款才能允许经营它的产品, 而这一大笔资金就属于企业的副资产。海尔现在正是这样运作的, 经销商得提前两三个月付20%~30%的款才能得到海尔的产品, 海尔拿这笔钱可以做其他业务。为什么会这样呢?就是因为消费者钟爱这个品牌, 于是企业就利用这个现象, 提前得到一些资金。

第九个是链主现象。如国美电器可以压榨上游供应商, 你得先拿进场费、摊位费、广告费, 否则就不让你进。这也是客户经济到来的重要表现。因为像国美电器这样的企业, 它有大量的顾客群, 企业要想把自己的产品很快销售出去, 就不得不按它的要求做。

记者:今年的“3.15”, 中国消费者协会提出了“消费与发展”这个年主题, 您对此有何评论?

管益忻:今年的“3.15”非同一般。现在, 世界金融危机还没有缓解的迹象, 扩大消费, 拉动内需, 促进经济增长是当前我国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因此, 中国消协提出“消费与发展”这个年主题是非常及时、非常好的。今年春节期间, 一些大城市的消费同比增长了百分之十几, 但是下一步究竟怎么样还很难说。现在中国人有很大的后顾之忧, 医疗卫生、教育、养老诸多问题还没有解决好。后顾之忧解决了, 就会放心大胆地消费了。但不管怎么说, 经济发展是以消费为出发点的, 现在政府投入四万亿, 就是要拉动消费促进经济增长。

另外, 要想通过拉动消费来促进经济增长, 从根本上来讲, 就要特别强调消费本位论。现在一些人喜欢说产能过剩。前年我就说过, 咱们讲的产能过剩, 是说生产100万辆车, 卖掉了90万辆了, 于是就说产能过剩了, 其实不能这么讲。你得看剩下这10万辆是不是符合消费者的口味, 不符合那就不叫产能过剩。总不能说我生产什么你消费者就得买什么吧?这不又回到计划经济了?根本的还是要“适消对路”, 注意, 我说的是消费者的“消”。有鉴于此, 希望企业在利用国家给的资金时, 一定要做好市场调查, 一定要想着消费者, 想着用户, 要把钱用在刀刃上, 切不可盲目行事。如果你这个项目对不上消费者胃口, 消费者就不买你的账, 也就拉动不了消费, 更谈不上促进经济增长, 反而是起了促退的作用。消费与发展是相互促进、相互依存的。我要强调的是, 在世界金融危机的形势下, 市场格局、消费需求和消费思潮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还凭原来的经验、方法去应对处理当前有关消费与发展中的新问题, 肯定是行不通的。产品的研发营销、人力资源开发、企业文化、品牌战略等一切都面临着新的挑战, 这就要求企业的经营理念、经营机制必须进行一番变革。可喜的是, 现在多数企业都在变“危”为“机”, 努力做好生产、消费、发展这篇大文章。

记者:我们看到, 房地产、汽车、旅游、文化创意等行业对经济的拉动占很高的比例, 这些行业怎样才能把消费与发展很好地结合起来?

管益忻:旅游行业可能受外国的影响大点, 受国内的影响不大。我刚看到一个报道, 山东人游山东比过去增加了19%。以此类推, 河北人游河北, 北京人游北京可能也是不错的。旅游业这些年发展很快, 但问题也出了不少, 特别是坑蒙旅客、漫天要价的现象时有发生。这说明旅游市场机制还有待健全, 旅游行业的服务意识更待提高。推出一个旅游产品、一条旅游线路, 不能仅仅考虑自己挣多少钱, 重要的是要考虑给旅客提供了多少快乐, 多少知识, 多少便捷。只有这样, 你才会有回头客, 才会促进旅游产业的发展。

就汽车业来说, 现在美国三大汽车企业有点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 欧洲的汽车业也不景气, 这就为咱们的汽车业提供了发展的机会。我们要抓住这个机会, 努力发展自己的品牌。发展汽车业不能只依靠合资, 只生产国外牌子的产品, 这样不会给我们的汽车业带来长久发展。创自有品牌, 才是真正的出路。从消费者角度看, 现在小排量和新型燃料车很受热捧, 这方面是值得企业动动脑筋的。

教授现状 第2篇

龙宗智西南政法大学教授

上传时间:2007-2-2

4证人出庭作证,是现代庭审制度的基本要求,是保证司法公正的基本措置。然而,由于各种原因,我国目前的证人不出庭成为常例,并由此形成中国作证制度的三大怪现状:其一,证人向警察和检察官作证,却不向法庭作证

在目前的刑事审判中,证人出庭率很低。虽然缺乏全国性的统计资料,但据一些局部性资料判断,证人到庭率不超过5%。也就是说,大多数,甚至绝大多数证人可以不到法庭作证,即使法院发出出庭通知也可以弃之不顾。在我们大力贯彻“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方针的情况下,在现代各国法院权威受到普遍尊重的世界性场景中,这种无视法院权威的状况可以说是十分惊人。

然而,由证人不到庭现象得出证人不作证的结论就大谬不然了。因为在不向法庭作证的同时,证人却鲜有不向警察和检察官作证的。警察通知证人到公安局或派出所接受询问,一般说来证人都会按时赶到,老实接受询问。因此,在我国刑事法庭,虽然证人不到庭,但侦查阶段警察询问获得的书面证言却总是不会缺少。

证人向警察和检察官作证却不向法庭作证,这就将各国实行的通例颠倒过来了。因为作证制度的普遍要求是:证人必须向法庭作证却通常有权不向警察和检察官作证。这种颠倒,不可不谓我国作证制度之一大怪现状。

为什么出现上述现象?首先,这是因为强制力量上的差异。一方面,法院缺乏权威。由于法院缺乏惩治不到庭证人的手段,使有关法律中对证人出庭作证的要求成为一种仅具象征意义而缺乏实效性的宣言。另一方面,由于警察和检察官手中具有强制性力量,并且可以采用多种方式使这种强制变为现实,他们的强大能力足以使任何公民感到威慑,因此,证人少有不应召向警察和检察官作证的。

其次,这是中国刑事诉讼中作证制度的设置为这种奇特现象的发生提供了基础。刑诉法

第48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这里虽然没有说明向谁作证,但同法第45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参照这一规定以及第49条关于公、检、法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安全的规定,证人负有向法、检、公三个机关作证的义务,而不仅仅是向法院作证的义务。这也是我国刑事诉讼中通行多年的,甚至被视为天经地义的观念。然而,这一观念和相关的制度是可以质疑的。现代各国刑事侦查制度,通行一条基本原则:“强制侦查法定原则”又称“司法令状主义”。即警察和检察官进行的证据调查,应当是一种不侵害公民权利,不具备强制性的“任意侦查”,如果要采用强制性措施,包括强制证人提供证言,通常情况下,需要取得司法批准令状,或者由法院直接实施,再或者由法律授权的具有司法性质的单位或个人实施,如美国的大陪审团,法国的预审法官。因此,日本刑诉法第143条规定,“法院,除有本法有特别规定的以外,可以将任何人作为证人进行询问”。而警察、检察官则只能在法律或法院授权的意义上才具有这样的权力。

为什么原则上只能强制公民向法院作证,理由有二:其一,法院是案件的审理和判决主 1

体,证人只能是法庭的证人,而不是诉讼之任何一方的证人(虽然他可以由诉讼之一方提出,并依其作证性质作出控方证人或辩方证人的区分)。其二,控辩方在诉讼中存在形式上平等的关系,就像辩护方不能强制公民向其作证一样,控诉方通常也不具有这种强制力量,只有中立和独立的法院才能赋予他们这种权力。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警察和检察官具有直接实施强制取证的能力,这是因为我国刑事诉讼奉行的是“诉讼阶段论”而非“审判中心论”。公、检、法都被视为国家的刑事司法机关,分工负责,相互配合制约,因此证人对这三家都有作证的义务。只有辩护律师的调查取证不具备任何强制性,而且法律明示,经证人同意(对被害人、其近亲属以及被害人提供的证人还须检察院、法院许可),才能向他们进行调查。这种“诉讼阶段论”,必然造成担当搜集证据查明事实责任,采用行政性手段的侦查阶段,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具有决定性的作用。造成三机关的平分秋色,造成法院权威的失落。因此,证人不向法庭而向警、检官员作证,就成了这一诉讼体制中的常态性现象。

其二,证人不出庭,书面证言在庭审中通行无忌

证人不出庭的情况下,要有效定罪,必然就会大量采用庭前,尤其是侦查阶段警察制作的书面证言。因此而造成书面证言在庭审中通行无忌。笔者称其为第二大怪现状,是因为我国刑事庭审中使用书面证言在两个方面不同寻常:

一是书面证言使用的普遍性世所罕见。也就是说,大部分乃至绝大部分证人证言是以书面形式而非言词形式呈现于法庭。而由于证人证言是各类案件中最普遍最大量的一类证据,法院判决往往就是建立在这些书面证言的基础上。日本学者曾批评日本刑事审判是“书面证言中心主义”,然而,和中国刑事审判相比,可谓“小巫见大巫”。因为日本刑事诉讼中确认并贯彻“排除传闻证据”规则,只不过以“双方的合意”等条件扩大了例外使用书面证言的范围。而在中国目前的刑事审判中,“排除传闻证据”规则并无存在余地。

二是法律对书面证言的使用未作任何限制,这也可以说是在实行现代诉讼制度的各国中绝无仅有。我国刑事审判,在书面证言“常态化”的同时,对书面证言的运用,又未规定必要的限制条件。刑诉法第157条规定,“公诉人、辩护人„„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就是说,只要证人不到庭,其证言笔录就可以当庭宣读。这种不加限制地使用书面证言的情况,违背了现代诉讼制度最基本的要求。

如上所述,现代各国审判制度的通例是,在法庭审判中必须实行直接言词原则,排除任何不能经过法庭质证的“传闻证据”,包括庭前获取的书面证言。这一规则的基本内容各国相同,但在大陆法系国家,一般表述为“直接、言词原则”,而在英美,则被称为“排除传闻证据规则”。排除传闻证据,是英美证据法中最重要的规则。当然,考虑到现实可行性,言词原则或排除传闻证据规则也有某些例外。从法理上看,例外使用书面证言需符合两个基本条件,第一是必要性,即证人确实无法到庭陈述;第二是“真实性的情况保障”,即证言笔录本身不能证明自己的可靠性,而必须以其他方式对其可靠性作出证明。如伴有全程录相的书面证言,在中立的法官面前所作的陈述笔录,以及经诉讼对方审查后同意或无异议的书面证言等。

然而,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对这种“真实性的情况保障”未作任何规定。不仅重大和特别严重的案件(如死刑案件)可以凭一般的书面证言定案,而且双方有原则分岐,内容很不

确定的证人笔录,也可以交由法官自由取舍,使其作为定案根据。

使用缺乏真实性保障的书面证言定案,很可能造成认定事实错误以及判决的错误。而坚持作证的言词原则,禁止使用缺乏真实性保障的书面证词,正是从经验和理性中获得的诉讼中证据使用的基本要求。

其三,警察不作证

警察不作证的第一层意思是我国的警察一般不到法庭作证,尤其是他们不会应辩护方的要求到庭作证。第二层意思是指,即使警察出具书面证言,常常也不是警察的证词,而是以某某刑警队、某某派出所的名义出具的证明材料。有单位印章而无证人落款。例如“关于被告人某某某投案情况的证明”,“关于审讯情况的证明”等。一位法院分管刑事的副院长曾对我说,我们在判决书中对这类证据不好表述,它既不是证人证言,又不是书证,只好称:“以上事实,有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以及某某派出所关于被告人投案的证明等证据证实”,云云。

警察向法庭作证,是诉讼制度中天经地义的事情。因为作为证明对象的案件中的某些实体问题和程序问题需要警察来证明。在有些情况下,他们的证人作用是必不可少和不可替代的。例如,关于目击犯罪的情况、关于被告人投案的情况,以及关于侦查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如物证搜集、口供获得的过程与方法等。英美法谚称:“警察是法庭的仆人”,就主要是指警察必须根据法庭传召出庭作证。美国辛普森杀人案,负责侦办的富尔曼警官,即使被辩护方律师攻击为现代社会的“希特勒”(种族主义者),也只得应法庭传召出庭,就物证搜集等情况作证,不敢有所怠慢。法学博士刘仁文曾谈及香港警察向法庭作证的情况。他说:“我曾私下与香港的一些警察朋友就此展开讨论,问及假如警察借口工作忙,可不可以不出庭作证,他们回答说,那是绝对不可以的,如果你这样做,法官只消一状告到警务处长那里,你就立刻会丢了饭碗。当笔者告诉他们我见过的一些警察几乎从不出庭作证,法院不习惯甚至不太敢‘命令’警察出庭作证,即使‘命令’警察出庭作证,如果不出庭作证,也拿他无可奈何时,香港警方的朋友开玩笑地说,他们真羡慕内地的同行。”

警察不出庭作证,甚至在书面证明材料上也无警察的落名,既节约了警察的时间,也避免了法庭质证时可能出现的尴尬包括对警察威权和证词可靠性的质疑,同时还可以避开伪证责任等麻烦。然而,使用书面证明材料甚至不符合基本诉讼要求的书面证明材料,却带来司法不公正的风险。同时,这种“警察特权”也是对法治的一个反讽。如果一个社会中的法官们不便、不愿,甚至不敢传召警察出庭作证,那么任何具有一般法治意识的外部观察者都会说,这是一个警察社会而不是法治社会。

中国作证制度上的上述三大怪现状,反映了中国司法制度在观念和制度上的重大缺失。首先是观念的缺失。

一是审判公正观念的缺失。在审判中实行直接言词原则,使证据都经过法庭质证,这是审判公正的基本要求。证人包括警察证人不出庭,大量使用书面证言的做法,违背了司法的规律,造成明显的程序不公正乃至实体的不公正。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目前大量案件甚至最严重的案件靠书面证言定案,存在司法不公正的严重危险,因为这些证言的来源是不可靠的。直接使用这种证言定案的做法建立在对取证人高度信赖的基础上。然而,现代司法制度甚至政治制度建立的一个基点是“怀疑论”,它不相信官员认知上的全知全能,不相信官员人性

上的“无欲则刚”。由于任何人都可能故意地或过失地犯错误,因此必须建立一种制度性防范保障机制,如审判中的质证制度,当庭直接审查等,而不是对侦查阶段行政性操作结果的照单全收。

二是人权保护观念的缺失。出现上述现象的另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是司法官员注重对犯罪的控制而忽略对人权的保障。因为证人不出庭,庭前侦查阶段取得的有利指控的证言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由此而能避免庭审时交叉询问与法官直接询问造成证人证言的改变从而使指控受到损害。因此,实际上控诉方有时会有意无意地鼓励证人不出庭。此外,证人出庭会提高诉讼的成本,降低审判的效率,也使司法人员容易采取直接采用书面证言的“简化”的做法。然而,这种有利控诉而不利辩护的偏向,忽视了诉讼的公正和被告的权利。包括忽视了被告在诉讼中的一项重要权利:面对并询问证人尤其是反对自己的证人。这是一项被国际法律文件普遍认可的被告的基本权利。然而,在我国不仅制度阙如,甚至许多司法人员未意识到被告应当享有这项权利。

三是法治权威观念的缺失。法治社会的标志,是行政权力受到限制以及法院的权威受到普遍尊重。因为法治社会的基本原则是“司法最终解决”,法院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这种地位和作用表现在:法院以法的适用为中心,是维护法律秩序的基本保障。法院以解决社会冲突为使命,是社会关系最稳定的调节器;法院的个案处置功能和终局性作用,使其成为保护公民权利的最后屏障。对法院出庭通知的“执行难”,与法院裁判的“执行难”一样,反映了我国社会中法院权威乃至法治权威的低下。而只向警察作证不向法院作证以及警察不出庭作证等问题,反映了行政权过分强大包括行政方面实际享有的“法外特权”。

追溯根源,上述现象反映了我国司法制度乃至社会治理结构上存在的严重缺陷。仅就司法制度而言,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线型结构,使“审判中心”难以确立,使法院对审前阶段缺乏控制能力,对侦查机关缺乏约束能力。同时,使诉讼成为一种不同国家机关之间的接力赛和流水作业,法院作为客观中立的裁判机关保障司法公正的功能因此而在一定程度上被遮蔽了。

今天,在走向法治已成为政治动员的口号并逐步成为实际趋向的时候,法治建设中的类似“怪现状”以及司法界和整个社会对此“见怪不怪”的状况,显然是法治的悲哀。当务之急,是充分意识到这类问题的悖谬并谋求其解决。这使司法改革成为必须,而更在其先的,是司法人员乃至整个社会观念的变革。

说过去的教授和现在的教授 第3篇

眼下谈起大学教授这个“高等学校中职别最高的教师”的社会声望,显然是个沉重的话题。新华社主办的《瞭望》周刊曾刊登一篇题为《“教授”贬值为哪般》的文章,称“教授满街走”已是中国高校教授成堆的写照。该文举例说:1927年时的南京大学(时称第四大学)没有一位教授,即使如美国芝加哥大学毕业的吴有训博士、哈佛大学毕业的竺可桢博士、法国国家科学院毕业的严济慈博士,也都只聘为副教授;而现在南京大学的教授已达千多人;故该文还引用这个学校一位博士生导师不久前对学生说的话:“别称我教授,现在的教授一分钱能买好几个。”对此,季羡林先生也曾说过:“如今不管是谁,只要能在北大谋一个教书的位子,就能评上教授。而在七八十年前,连鲁迅、梁漱溟这样的大学者在北大也只能被聘为‘讲师’。”

说现在的大学教授“一分钱能买好几个”,过于偏颇,我不太同意。清者自清,浊者自浊,作为自己耳闻目睹的一种理性观察和实际接触,我一直相信,不很合格的教授毕竟是少数,多数教授、尤其是那些身为白丁的“纯教授”,其行为价值的取向仍属于置身学问并埋头苦干的“脊梁”一类,且当中不少人顶住了“官”念和外来高薪的种种诱惑而坚守住自己对学术本位的诉求,他们的贡献率无论如何都对得起国家给他们的俸禄。但近些年来,大学教授贬值成为人们共识性的话语,也是一个不争的客观事实。为什么过去的大学教授“望之如神仙中人”(季羡林先生语),而现在的教授却如此“沦落”,反差的致因值得探究。谢泳先生认为:“过去教授是手工生产的,少,也就值钱,今日的教授是机器生产的,多,也就贬值了。”不过,今日中国重点大学校园内所谓“五步撞一教授,十步撞一博导,五十步撞一院士”的现象,只是从“教授通货膨胀”的角度,论证当下教授贬值的一个原因;而真正导致教授身份危机的核心原因,恐怕还是指今日教授的精神气质和专业水准较之过去的教授,在社会权威、信任度等方面的“正面得分”明显偏低,这使我萌生了写这篇“比较研究方向”文章的动机。

其实,探讨教授的精神气质和学术水准的内涵,不需要用很多学理语言进行归纳描述。概而言之,一句话即可:专业能力与公共能力兼容并包,是教授身份同行认可和社会认可的坐标。因为,教授的精神气质和学术水准具有相互关联的两极张力。前者指教授作为知识分子社会良知的代表人物,所应该具备的社会责任意识;后者指教授的专业能力。马克思·韦伯指出,一个学者要想赢得社会的认同感,“无论就其表面和本质而言,个人只有通过最彻底的专业化,才有可能具备信心在知识领域取得一些完美的成就”

教授的精神气质也可理解为是其形成自己专业能力所必须具备的“人格品质”。当这种人格品质面向公共社会领域时,能够展示其揭示、分析公共问题所蕴含的专业内涵,同时以大众知悉的表述方式介入公共话语。一定意义上讲,教授社会权威地位的支撑点,不仅要看他们是否是专业规范的立法者,还要看他们能否跨越其专业领域,并在专业与公共之间寻找一个自然融合的关联点,直接或间接地成为公共规范的立法者、护法者,从而解释生活、申诉正义、张扬民主,履行教授的社会责任。如金岳霖先生所言,中国惟有依靠学者,并用“这种人去监督政治,才有大力量,才有大进步,他们自身本来不是政客,所以不至于被政府利用。有这样一种优秀分子,或一个团体,费几十年的功夫,监督政府,改造社会,中国的事,或者不至于无望”。为实现这个目标,他提了几点希望:希望知识分子首先能成为“独立进款”的人,也就是靠自己的学问吃饭,不依附于任何权贵势力,而实现自己的独立人格。他说:“我开剃头店的进款比交通部秘书的进款独立多了,所以与其做官,不如开剃头店,与其在部里拍马,不如在水果摊子上唱歌。”希望知识分子不要做官,也就是“不做政客,不把官当成职业的意思”。希望知识分子“不发财,如果把发财当作目的,自己变作一个折扣的机器,同时对于没有意味的人,要极力敷衍”。希望知识分子能有一个“独立的环境”,要和一群志同道合的人在一起。

过去教授的精神气质

我在一堆资料里寻找说明过去教授精神气质的事例时,发现符合金岳霖先生价值定位理想的教授,在过去“手工生产”教授的年代里,能找到不少佐证材料。有人说:怀念过去,多指怀念过去那些失去了的好东西。查阅中,我也仿佛找到了这种感觉。根据精神气质的价值取向,归纳过去教授的行为特征,大致可以从这样几个层面观察:

一是首先视学问为自己安身立命的惟一支撑。大学教授受尊重的理由,其实只有一个,那就是教授具有超过常人的专业知识。教授存在的最基本前提和条件,是首先要在科学上做出贡献。这是教授称呼的题中之义,也是教授合法存在的灵魂与本质。另一方面讲,教授是依靠学问谋生、因学问而存在的人,对学问的态度与工作质量如何,亦是检验教授资质是否合格的惟一标准。1940年,中央研究院拟设立一个民族研究所,欲请有“非汉语语言学之父”美誉的李方桂先生执掌。而李方桂先生向来不屑于语言学之外的东西,“一不拜官,二不见记者”是出了名的,更别说请他当官做领导了。时任中央研究院总干事的傅斯年多次登门力劝,然李方桂坚辞不就,实在不耐烦了,就对傅斯年说:“我认为,研究人员是一等人才,教学人员是二等人才,当所长做官的是三等人才。”傅斯年听后,立即躬身给李方桂做了一个长揖,边退边说:“谢谢先生,我是三等人才。”当然,这个例子所述只是一介个案,不好以此作为判定当时社会中官员和教授所处状态的惟一参照。但至少可以说,那时尚有一些教授鄙薄做官发财且对自身的价值有充分自信。然今日中国的大学教授还能有此等风范吗?有,但可能已不多了;因为当不当官,与能否更加容易地得到我们目前高校行政教育主导下的如课题项目、研究经费、获学术奖项、资助出版专著、荣膺评委等关系极大。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严重失衡,使现在的教授很难在官位利益诱惑前发出“我是一等人才”的豪言壮语——哪怕你确实是学富五车,才高八斗。当然,官本位体制下,也难以造就出学富五车、才高八斗品质的教授。

二是教授的自由思想与独立人格。自由思想是教授以“学术为业”的基本价值取向,独立人格则是其在治学过程中勤于思考,崇学进而形成真学问的自然产物。可以这样说,自由思想是治学的灵魂,没有自由思想的治学理念,不可能有真学问,而没有同行认可的学术水平,独立人格也无从谈起。前者致力于探索学术研究的专深程度,后者则体现公共知识分子所秉行的社会批判精神。1953年,郭沫若先生拟请陈寅恪先生出任中国科学院历史二所所长时,他口述了一封题为“对科学院的答复”(信由当时劝其北上的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汪记录)的信。他说:“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没有自由思想,没有独立精神,即不能发扬真理,即不能研究学术。”(俗谛,当时即指三民主义)分析中外近现代思想文化及科学研究发展的一般历史,能发现,没有功利色彩、专门而精深的学术研究,若视为一个整体,只能是遵循学术规律或民主社会的产物。抗日战争时成立的西南联大,尽管条件异常艰苦,但由于政教相对分离的办学模式,保证了教育独立、学术独立、学术本位的文化生存空间,使这所“战时高校”涌现出杨振宁、李政道、苏步青、华罗庚、李四光、吴大猷、朱自清、闻一多、马寅初、徐悲鸿等一大批科学文化大师,成为当时公认的世界一流大学。

三是教授身上极强的人文精神。所谓人文精神,即指在尊重人、以人为本的前提上,所体现出来的一种求真务实的科学理性精神。教授的这种精神,用在学术研究方面,是严格遵循知识的建构原则,将自己的价值首先定位于专业规范的界限之内;于公共方面,过去的教授作为一种独立的社会力量,是主持社会公平公正的代表,他们能就社会问题所蕴藏的专业内涵进行准确的理性判断,同时以“专业良知”的通观能力、思辨能力来影响公众甚至政府的价值行为取向,凸显教授的“士气”。这里,通过了解过去的教授经常以“联名”形式公开介入社会公共话题的“宽”度,能清晰地领悟到他们为维护社会公平公正而表现出的强烈社会道德感,这也是过去教授享有很高社会地位的主要原因。

1923年2月,黎元洪、冯国璋两家子弟以每年出资一千零五十四元的高额学费为条件,请求免试入读清华。然在教授评议会讨论此事时,却受到极力反对,他们直言:“此例一开,我怕清华园一片净土,到处都是少爷公子们,那时清华真可成为贵族学校了。”教授们不与官僚势力苟且的勇气,使清华最终也没给这两位前“民国总统”一点面子。1942年5月17日,来自西南联大的沈启元、李树青、费孝通等八位教授,针对因物价剧烈变动,导致“后方社会经济都作畸形发展”的情况,联名在《大公报》发表《我们对当前物价的意见》一文,认为政府“若不彻底解决,待其影响已成……亦将失之过晚,追悔无及”。1946年9月创刊的《观察》杂志,发行期间也能经常看到教授对当时国民党政府处理社会政治文化、经济等问题不满的公开“联合声明”,如朱自清、向达等十三位教授联名以“保障人权”为题发表宣言,抗议国民党政府“肆行搜捕”,并要求“将无辜被捕之人民从速释放。至其确有犯罪嫌疑者,亦应从速移送法院,保证不再有此侵犯人权之举”10;1947年10月,国民党当局宣布民主同盟为“非法团体”,明令对该盟及其成员的一切活动“严加取缔”。对此,周炳琳、李广田、俞平伯等四十八位教授公开发表《我们对于政府压迫民盟的看法》11,从法律的角度批评政府宣布民盟为非法团体的不合法性,指出“盖容忍反对的意见,尊重异己的政党,实为民主政党的基本要素”。针对当时公教人员待遇每况愈下的情况,王道明、王铁崖、孟昭英等十位教授联名发表《我们对于改善公教人员待遇的意见》12,坦陈自己的合理意见,以此要求政府改变错误的做法。值得注意的是,过去大学教授的这些集体抗争,并不是简单的情绪化宣泄,建言立论均以法理精神为前提,折射出他们建立在深厚专业能力上的对社会弊端的诊断能力与主持公平、公正的理性批判能力,这是教授自信的基础。其次,这些批评立论体现了教授忧国忧民的人格品质,映衬出他们不愧是公共知识分子社会良知的带头人。

于另一方面看过去教授人文精神的范式意义,其对学生人格影响的深度同样值得“怀念”。梅贻琦先生说:“吾认为教授责任不尽在指导学生如何读书,如何研究学问。凡能领学生做学问的,他们做人亦必不取巧,不偷懒,不做伪,故其学问事业终有成就。”13换言之,教授从事的“高深学问”能为同行、学生和社会认可并受到尊重,本身就是教授“不取巧,不偷懒,不做伪”的自然结果;而教授借助于其“高深学问”向学生“传业、授道、解惑”的过程,则意味着他们对学生形成良好人格品质的影响力,较其他教师更具渗透效果。学者殷海光先生认为对他人格的影响除五四运动外,就是当时西南联大的金岳霖教授了。他说:“碰见金岳霖先生,真像浓雾里看见太阳!这对我一辈子在思想上的影响太具决定作用了。他不仅是一位教逻辑和英国经验论的教授而已,并且是一位道德感极强烈的知识分子。昆明七年的教诲,严峻的论断,以及道德意识的呼吸,现在回想起来实在铸造了我的性格和思想生命。”14于这段话里,不难看出当时教授在学生心目中的“师表”魅力。

现在的教授出现“身份”危机的原因分析

现在的教授出现身份危机,无非有两层含意,一指其学术权威的“合法”地位呈令人置疑的状态,二指其公共道德影响力日趋式微。如果按时间顺序类比中国出现现代大学以来的公认学术权威,大致可分成三个比较阶段:第一代学术权威是在中国开办现代大学后不久就形成的;第二代学术权威是上世纪三四十年代任教于当时国内各知名大学的教授,这些人多从国外留学归来;第三代学术权威是新中国成立后形成的,但公认的似乎不多。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曾昭奋先生于1994年参加清华校庆时,看到校园内一群毕业于五六十年代的校友,左顾右盼,发现其中多是市长副市长、部长副部长,也许是级别更高的高级干部,却不大见到学术界中的名家和大师,于是感叹:“四十多年清华出了很多大官,但是不出大学问家、大艺术家。”15这种感叹是耐人寻味的。清华几十年都不出大科学家、大学者,奈何其他大学?这其实于侧面已说出现在教授身份危机的主要原因了。若细分,以下几点因素值得深究。

专业能力浅薄导致教授缺失学术权威地位,是现在教授普遍“边缘化”的核心原因。目前,由于教授职称是大学行政教育体制“提拔干部”的基本条件,不少人希望戴上教授头衔不是看重它的学术权威意义,而是试图通过教授作为“升迁平台”,以向行政方向转移工作重心。如此对教授内涵的“理解”,加之大学教授的产生过程是一种自我封闭的运作模式,其客观性、公正公平性完全取决于评委们的道德自律,当这种自律受到方方面面的学术外因素干扰时,若失控,“评”出一些真的“假教授”是很正常的。如前所述,教授称呼的题中之义,是首先要在科学上做出贡献,这是教授“合法”存在的灵魂和本质。相反,教授的学术研究若只是基于功利目的,或是视为自己谋“仕进”、“待遇”的一种手段,必然使学术研究这一极为复杂的科学劳动、智力劳动异化为作秀式的“学术表演”。朱学勤教授认为,一年一度的大学学术评奖、评职称,便是大学大规模腐蚀、阉割知识的个性灵魂,“集中释放大学体制性毒素的时候”16。依我的观察,体制性毒素对现在教授行为取向的负面发酵功能,主要表现在:严肃的学术研究变成黑色的“学术幽默”。学术幽默的实质说轻一点可理解为“学术动机不良”,说重一点就是“伪学术”。它的主要特征是对学术成果的内容、水平及社会独立评价、社会效益等置若罔闻,好坏不分,轻质重量,且因行政权力主导的科研评价体制惯性使然,加之权力因素、人情因素甚至金钱因素的纷纷介入,它至少已部分地成为了一些大学特权人士占据学术权力、学术地位、学术资源和其他既得利益的工具与手段。前不久,报上披露的两条学术“八卦”新闻,堪称了解当前大学这种学术认定标准“动态”的另类窗口。第一条,广东某知名大学一次就审批通过了四十八位博士生导师,其中还有既无研究生学位、也从未独立指导过研究生的处级官员;第二条,江苏某高校的膳食科长也在申报博士生导师资格。如此“戏评”比教授还尊贵的“博导”头衔,难怪香港学者郭绍棠教授在考察内地多所高校后,忍不住就提高大学教师的质量提出诚恳意见:非教师的行政人员不应评定学术职称,以维护学术职称的尊严。否则,学术荣誉极容易落到那些对于严谨的、不带偏见的探索性研究没有多少兴趣的人身上17

“学术幽默”另一个恶劣的导向作用是败坏学风,使学术腐败现象呈愈演愈烈的发展态势。尽管不善学术幽默者往往都是真正的崇学、实学者,但在这种泡沫学术的导向下,基于“适者生存”的本能,他们可能只能面临两个尴尬的现实选择,要么学术地位边缘化,要么调整思路掌握玩“学术幽默”的技巧。同时,学术幽默也使得一些教授逐渐丧失依靠专业能力介入公共领域的理性思辨角度,使其的社会权威认可度大幅下降,难以扮演或实践过去教授的社会角色定位。道理很简单,教授专业研究能力的缺失,便会诱发其萌生专业学术权威地位是否合法的情绪体验;显然,这种由学术贫困引出的学者自信心一旦流失,建立在学术自信基础上的教授独立人格就没有生存的可能,而独立人格的衍生品质,如社会道德感、批判精神等也就烟消云散了。

学仕一体导致学官与教授身份混同。经过“官本位”多年对教授队伍的渗透,学而优则仕,仕而优则学,学仕“一体化”已呈高度融合的状态了。这种融合的突出“成果”是:高校涌现出相当数量的科级教授、处级教授、厅级教授直到顶级的副部级教授(院士);有学者说,今日中国之高校,要找出一个没有教授职称的行政领导,比找一只没有颜色的猫还要困难。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估计是为方便无官的纯教授与“某级”对应,高校还流行教授相当于副厅或厅级的标准“换算公式”。当然,这种换算仅仅只是一种比较参照,主要用途是在诸如学校要分配某类福利、尤其是需要捐款赈济灾民要确定教授个人出资的具体份额时,才在校园内的一些相关文件、通知上常见,官本位意识之深入人心,由此可见一斑。官大学问大、学术权威官僚化的现象,说明我们对教授的价值系统认定已呈倒错态势。大学教授的价值不完全取决于它的教育价值、学术价值、文化价值、社会价值,而取决于其行为本身与行政系统权力价值的顺应度。虽然于表面上看,一些在教学、学术研究方面取得成就的教授往往被委以行政重任,似乎是看重他们的价值,但若从理性角度推敲,这恰恰是学问没有地位的证明。正因为从事纯学术研究的人的价值不被承认,所以才把他们“提拔”到行政、准行政的位置,在那里价值才被承认。一些在学术上极富才干,颇有造诣的年轻教授,为摆脱寂寞和受冷落的窘况,为享受“某级待遇”,只得调整“研究方向”跻身于官场。这种将教授纳入行政体制的人事安排,最严重的负面影响是使他们首先渐渐失去专业研究的兴趣和能力,同时也自然相应失去了建立在专业能力基础上对于学校乃至社会问题的诊断能力及热情,变成只会说围绕行政组织原则大白话的“社会贤达”18

学术理念的物欲化导致教授与文人雅士的品质渐行渐远且几近世俗。语言学家姜亮夫先生在一篇回忆清华国学研究院的文章中说:“在清华这个环境当中,你要讲不正当的话,找一个人讲肮脏的话是不可能的。先生同先生、学生同先生、学生同学生,碰见了都是讲,某个杂志上有某篇文章,看过了没有?如都看过两人就讨论起来,如一方没有看过,看过的就说这篇文章有什么好处,建议对方去看。”19这样的“雅景观”,眼下的校园不太常见了。相反,社会上、官场上流行的庸俗风气不同程度地在一些教授、尤其是那些“双身份”教授们身上发散开来,其中不少人的思维方式、举止言行严肃自省不足,随意甚至轻佻有余;吃喝风、裙带风、关系风、送礼风等均能在这些与时俱进的教授们身上找到佐证。

教授学术理念的物欲化,也使得高尚的学术研究于一些教授眼里,不再是钱锺书先生谓“荒江野老屋中二三素心人商量培养之事”的地方了,学术研究的终极目的异化成赚取金钱和名利的手段,教授办公司、学者变商人成为中国的大学、特别是重点大学目前非常普遍的现象。为避免市场法则对大学机体的伤害,国外知名大学一般不允许教授下海经商,若教授想办公司,则要解除其在学校的教授资格。估计是基于中国的大学需要用市场竞争的原理来进行自我改造以提高办学水平的考虑,作为一种中国特色,前几年七部委联合发文允许高校办企业,对鼓励教授下海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与国外大学不同的是,中国的大学教授下海却往往以依赖学校的资源为主,且多是脚踏两只船,既是教授又当“老板”(不少学生习惯统称导师为“老板”),而研究生则成为他们的打工者。上海《社会科学报》今年3月18以“博导缘何变商人”为题,指上海交大九名博士生之所以联名向学校提出更换导师的要求,并“取得了艰苦卓绝的胜利”,是因为这位博导长期把他们视为廉价劳动力,以每月五百到八百元不等的“补助”,让这些博士生给其夫人开办的公司打工,使他们的毕业论文准备“一塌糊涂”。无疑,教授兼商人、学术商品化的结果,不仅把昔日庄重圣洁的学府变成钟情于开公司及举办各种以营利为目的的“文凭班”之类轻浮的“学店”,也是导引当下学术腐败“蔚然成风”的原因之一。

结 语

自清末新政改革教育,1901年废除八股文,作为舶来品的中国现代高等教育,至今已过了百多年。将这段历史粗分为两半,亦能清晰地看到,前半段尽管办大学的历史不长,条件也不好,但由于办学理念起点高,得益于遵循了政教分离、学术自由等国际上通用的大学办学惯例,因而造就培养了许多世界级的大师、大家,并在较短时间内奇迹般地建起了一批当时在亚洲乃至世界知名的一流大学,如清华、北大、南开、交大、西南联大等。杨振宁认为,他在科学上取得的辉煌成就,西南联大六年的学习生涯影响最大20。可以这样说,在中国诸多的教育遗产中,以办现代大学的成功经验遗产最具珍贵性。遗憾的是,中国大学后来的遭际正是抛弃了这笔珍贵的教育遗产,过去的学术本位被现在的官本位所取代,大学行政化,学术权力行政化,以行政权力为中心,权力意志一定程度上成为支配大学运作的基本要素。虽说现在的大学越办越大、教授越来越多、连两院院士都已增至近一千七百人,然科技竞争力不升反降,1998年中国科技竞争力排世界第十三位,2002年却降至第二十五位。另据《亚洲周刊》2000年对亚洲大学实力的排名,在综合大学方面,前四十一位无一所中国大陆地区的大学;而在工程类大学方面,中国内地大学最好的排名是第十五位,而印度理工学院竟有五所分院(印度理工学院成立于1951年,现设有七所同名分院,是公认的世界一流大学)分别进入前十强21。当然,这些官方眼里的“民间机构”评估是否具有权威性、公正性,以及这些境外组织对中国是否存有偏见姑且不论,可结果本身至少说明一个令人非常忧心的事实:中国大学的学术水准与世界的距离不是在缩小而是在拉大。

倘追究目前中国大学整体学术水平在国际上处于尴尬地位的责任,大学教授们难辞其咎。但于系统论的角度分析,板子不能全打在他们身上。教授的主流意识还是恪守学术本位理念的,都是“官本位”惹的祸。因为,眼下大学校园浮躁的学术氛围,似已难以为教授们摆下几张平静的书桌了。行政权力对学术的干预、评价认定及“官大学问大”等的诱惑,不可能让并非圣贤的教授们都能耐得住“官”念或“商”念的好处,而“抱定以求学为毕生追求”(蔡元培先生语),去专事寂寞艰苦的学术研究。所以,讨论现在的教授和过去教授之间总体学识水平和精神气质的差异,不是简单意义上的类比,要旨是探讨导致这种差异的体制性原因。而恢复现在的大学教授建立在专业自信基础上的独立人格,关键是要遵循教育规律,营造学术本位和学术自由理念的大学制度,以保证对教授学术成就的绝对尊敬要高于权力意志;其次则寄希望于教授们的道德自律。当然,依现时的国情,大学制度的真正改革并不完全取决于大学本身,它还依附于整个社会的改革,特别是政治体制改革。从这一点观察,重树现在大学教授的社会“权威”身份,也许还有一段长路要走。

注释:

〔1〕苗体君:《教授贬值为哪般》,《瞭望》2001年第21期。

〔2〕〔5〕〔9〕〔10〕〔11〕〔12〕〔14〕〔19〕引自谢泳:《逝去的年代》,文化艺术出版社1999年版,第35、51、34、377、378、378、38、37页。

〔3〕姚国华:《大学重建》,海天出版社2002年版,第605页。

〔4〕〔18〕任剑涛:《转型社会知识分子的志业抉择》,《东方》2003年第4期。

〔6〕商子雍:《官是几等人才》,www.booker.com.cn。

〔7〕高墨:《清华思想讲座》,安徽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171页。

〔8〕胡银根:《论大学教授的特征》,《现代大学教育》2003年第1期。

〔13〕〔15〕杨东平:《大学之道》,文汇出版社2003年版,第173、202页。

〔16〕朱学勤:《思想史上的失踪者》,《读书》1995年第10期。

〔17〕眭依凡:《大学庸俗化批判》,《大学教育评论》2003年第3期。

〔20〕闵维方:《关于一流大学建设的几个问题》,《大学教育评论》2003年第3期。

教授现状 第4篇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中国工程院院士、国际合作生物信号转导研究中心(SMMU)主任、上海交通大学“癌基因及相关基因”国家重点实验室名誉主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医学科学部主任、全国政协委员王红阳教授,在“两会”上提出了关于“改变我国肿瘤高发现状,必须更加关注肿瘤的全民预防和早期诊断”的建议。

另据记者了解,此前不久,由王红阳教授率领的研究团队,历经10余年的研究和1000多例临床实验发现,人体内一种叫GPC3的蛋白聚糖物可作为检出早期肝癌的分子标志物。而且,目前这项研究已进入诊断试剂研发应用阶段。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消息,将有望大幅度提高肝癌诊断的正确率。面对来势汹汹的恶性肿瘤发病状况,“预防”以及“早期诊断”,无疑是每个人都关心的问题。因此,3月6日,本刊“两会”特派记者赶至全国政协委员驻地之一的铁道大厦,就癌症的预防及早期诊断方面的话题,独家专访了王红阳院士。

现状:每分钟有6人被诊断为恶性肿瘤

采访一开始,王红阳院士就向记者介绍了我国目前恶性肿瘤的发病现状。她首先回顾说:“自上一世纪70年代以来,我国恶性肿瘤逐渐呈现出了年轻化的发病趋势,许多肿瘤的发病率和死亡率也呈持续上升趋势。据一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肿瘤发病率以每年3%至5%的速度持续增长。到了2009年,我国的肿瘤发病率为每10万人中就有285.91人的概率,每年新发肿瘤病例约为312万例,平均每天8550人、每分钟有6人被诊断为恶性肿瘤!”

王红阳院士进一步介绍说:“在各类恶性肿瘤中,我国的乳腺癌、肺癌、结肠癌、肝癌、甲状腺癌等肿瘤的高发年龄段均在提前,已经呈现出了年轻化的发病趋势。2009年的一份统计数据显示,当年全国肿瘤死亡率为每10万人中有180.54人的概率,每年因恶性肿瘤死亡的病例高达270万例。我国民众因肿瘤死亡的几率高达13%,也就是说,每7人至8人当中就会有1人因癌症死亡。而恶性肿瘤患者的平均5年存活率仅为20%至30%!”

谈到这里,王红阳院士感慨地说:“触目惊心的一组组数据,已经让老百姓谈癌色变,也常让医护人员束手无策。在消耗了大量卫生资源的情况下,许多恶性肿瘤不仅难以治愈,还使一些民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因此,目前我国的肿瘤防控形势极不乐观。”

短板:“重治轻防”的现状亟待改变

在采访中,王红阳院士提及了我国恶性肿瘤的防治现状。她介绍说:“长期以来,我国政府及相关部门十分关注大众健康,重视肿瘤研究和治疗,提出防控战略计划,并有相当的和逐步增长的资金投入。但值得注意的是,我们在肿瘤的终末期治疗方面消耗的卫生资源,大大超过肿瘤的预防和预测,而在肿瘤流行病学调查、发病基线确定和预防肿瘤的科普教育上的投入,更是捉襟见肘。与此同时,我国各类肿瘤发病数据的报告也时常有不统一、不准确的现象,这使国外专家多有质疑。”

王红阳院士继续介绍说:“近年来,‘降低肿瘤发病率、病死率必须注重肿瘤的预防和早诊’的观点,已经逐渐被认同,但是如何纠正‘重治轻防’的现状,有效推进肿瘤预防,使之成为国民的自觉行动,仍然是极具挑战性的问题。在这样的大背景下,2008年,在中央财政支持下,我国全面开展了一项针对53万适龄女性的乳腺癌普查。其普查结果显示,通过普查检出的乳腺癌患者中,早期患者的比例达40.5%,但在同时期医院门诊诊断的乳腺癌患者中,早期肿瘤仅有17%。防癌普查和筛查明显提高了早期乳腺癌检出比例,治愈率和生存期随之大大提高。但是,由于经费和技术所限,其他多种恶性肿瘤高危人群的大规模筛查未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也较少有相应的队列研究。一份调查表明,同是肝癌多发的日本,其诊断筛查出的早期肝癌约占40%,而我国治疗肝癌的主要单位早诊率却比较低。因此,‘重治轻防’一直是我国恶性肿瘤预防和早期诊断的‘短板’。”

谈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癌症的早期预防干预问题,王红阳院士介绍说:“2011年,世界卫生组织即确认了包括吸烟、饮酒、空气污染、HPV感染等在内的9种肿瘤危险因素,并提出近40%的恶性肿瘤是可以通过改变或避免主要的危险因素而实现预防的。而且,美国等一些发达国家早在200多年前就提出了肿瘤预防的概念;上一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的肿瘤预防工作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有关肿瘤病因和肿瘤预防及干预手段的研究成果使得一些发达国家的肿瘤发病率和死亡率开始出现下降趋势。我国台湾地区自1984年实施大范围的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计划以来,几乎所有的HBV垂直传播均已得到控制;预期到2040年,与乙肝和丙肝相关的肝癌将成为少见疾病。但在我国大多数地区,恶性肿瘤防治工作仍是‘重治轻防’,肿瘤预防尚未得到足够重视。针对我国经济尚不发达,着眼于我国肿瘤高发、且是个癌症大国的实际情况,从长远利益、经济效益和社会需求来看,开展肿瘤预防是我国控制肿瘤的经济而有效的途径,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

呼吁:五项建议旨在尽快改变现状

基于我国恶性肿瘤高发以及防控方面的诸多问题,王红阳院士认为:“已经备受关注的问题如注射疫苗等,我就不再重复了;我只是从加强肿瘤预防的角度提出五条建议,以尽快改变我国癌症高发的现状。”

接着,王红阳院士详细介绍说,首先,我们应加强肿瘤流行病学研究,完成发病率基线调查。因为“癌情监测”是防治工作的基础,是制定规划、评估防治措施与效果、引领科研方向的重要依据,既造福于当代人,也惠及子孙后代,必须予以加强。但目前这项工作在我国还相当薄弱,存在着机构不健全、经费不稳定和专业人员少等诸多问题。由于肿瘤流行病学和队列研究缺少长期稳定的经费支持和训练有素的稳定研究队伍,我国正规和/或不正规发布的统计数据往往不够准确,发病率和病死率多以登记数据推算,大量未登记病例被遗漏;生存期的随访调查往往把失访的病人漏算,造成来自不同人群的数据误差很大;某些地区利益也影响真实数据的获得与发布……因此,加强基线调查既要求政府有稳定的专门资金投入,又要有决策层的高度重视和制度法规,以保证规范化的监测能不间断地顺利实施。

其次,我们还要重视高危人群筛查,并提高预测、早诊水平。众所周知,肿瘤二级预防的目的是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防患于疾病初始。对高风险人群应进行队列、社区、高发现场的定期监测和筛查,提高肿瘤的早诊率。只有早期预测、监测,才能早期预防、阻断;只有早期发现,才能彻底治愈。在这方面,加拿大早就专门设立了“国家癌症筛查项目咨询委员会”,并在全国构建癌症筛查的研究和评估网络,定期出版监测报告,积极推进了肿瘤二级预防工作。建议我国也应加强肿瘤的咨询和预测,整合相关研究机构和临床医院,制定适于我国的标准、规范和实用的常见恶性肿瘤筛查方案,共同推进常见肿瘤的早期诊断和高危人群筛查工作。同时,还应改革公共卫生政策,加大医疗保障体制对高危人群的覆盖面,使更多的高危人群能够方便、免费、或低价地进行肿瘤筛查。

第三,我们还要快速发展适于监测、早诊的新技术,加强转化应用。在我国推进创新研究,加大科研投入的新形势下,各科研院所前期已发现和筛出一系列具有应用潜能的肿瘤检测标志物和新技术。国家相关部委应积极创造条件,开辟绿色通道,精简中间步骤,加快审批进程,使方便、有效的新方法不要长期滞留在实验室或耽搁在谈判桌上,尽快推向产业化和推广应用。

第四,要建立居民保健档案,推进信息化管理。因为目前国内肿瘤发病与死亡登记报告大都基于大医院,再用其他渠道数据加以补充更正。随着社区建设的日臻完善和城镇化进程,建议在乡镇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和完善肿瘤登记报告制度,并为居民建立体检保健档案和电子病历,逐步使肿瘤流调数据、发病率和死亡率的数据更加准确详实,实现实时动态的全国联网监测与报告体系。

最后,我们还需要加强科普宣传,推动全民肿瘤防控。在这方面,肿瘤防治研究机构在肿瘤防控知识的社会普及,政策的规划和建议,措施的组织运行和指导监督,以及管理协调等方面均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美国癌症学会1980年就出版了《癌症早期发现指南》,近年来不断加以修订和对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力图使全社会充分认识早期发现对降低肿瘤死亡率的作用。我国肿瘤预防工作发展很不平衡。部分肿瘤防治机构并没有完成所在地的癌症筛查、评估和监测工作,更没有切实开展全社会防控肿瘤的科普宣传。当然,科普宣传是全社会的任务,因此建议政府部门在建立、健全全国肿瘤防治研究的职能管理体系的同时,强调国家和地方的癌症中心、科研院所、医学院共同承担科普宣传任务,使广大民众懂得肿瘤可以预防,养成健康生活习惯,保护生态环境,与医护人员共同应对肿瘤挑战。

科研:发现早期肝癌分子标志物

采访前记者了解到,王红阳院士不仅是文职将军、还是我国最年轻的女院士之一,而作为我国著名的肿瘤学分子生物学专家,王红阳院士长期从事肿瘤的基础与临床研究,对肿瘤信号转导有重要建树。

王红阳早在第二军医大学毕业后不久,即远赴德国科学院马普生化研究所,在著名国际肿瘤研究大师和信号转导研究先驱乌尔里希教授指导下,开始生物信号转导研究。

对此王红阳院士介绍说:“所谓生物信号,就是基因的表达、介质与蛋白分子的相互作用,如同人与人交往时的语言。及时捕捉并理解破译这种信号,对人类认识各种疾病的发病规律十分重要。”

在当时,她决定从基因入手,弄清肿瘤的基因和分子水平的发病机理,并先后克隆了受体型和非受体型酪氨酸磷酸酶等多个新基因,揭示了信号调节蛋白介导生长激素信号途径的重要意义。

在取得一系列的科研成就后,王红阳院士于1997年回国创办了国际合作生物信号转导研究中心和综合治疗病区,形成基础与临床结合的创新基地。她研发了新的肝癌诊断标志物及血清检测单克隆抗体,并获得国际和国家发明专利;她曾经克隆了4个新的肝癌相关基因并阐明功能;首次发现新的抑制性受体对肝癌细胞生长、凋亡的调控机制和癌基因P28调控肝癌的异常信号网络,为肝癌防治提供了新的靶标;分离新的磷酸酶3种,提出新的酶分类法;发现了磷酸酶PCP-2调控β-catenin介导的肿瘤信号通路,与同行合作提出新的抑制性受体调控机制在多器官存在的新概念。

而在此前不久,上海东方肝胆外科医院国际合作信号转导研究中心王红阳教授率领的研究团队,经10余年研究、1000多例临床实验发现,人体内一种叫GPC3的蛋白聚糖物可作为检出早期肝癌的分子标志物。而且,该研究已获得了国际、国内发明专利,并进入诊断试剂研发应用阶段。

对此消息,业内人士普遍乐观地认为,这一发现将能够大幅提高肝癌诊断的正确率。从另一个角度而言,如果这一发现能够广泛推广应用于临床的话,那么,对于肝癌的早期诊断,不仅具有巨大的学科价值,还具有巨大的社会意义。

借此机会,记者希望王红阳教授能详细地介绍一下这项研究的相关情况。对此,王红阳教授首先对记者“科普”道:“我们知道,肝癌是恶性程度极高、异质性极强的恶性肿瘤,包括原发性肝癌和转移性肝癌两种,人们日常说的肝癌指的多是原发性肝癌。原发性肝癌是临床上最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根据最新统计,全世界每年新发肝癌患者约60万,半数以上在中国。原发性肝癌按细胞分型可分为肝细胞型肝癌、胆管细胞型肝癌及混合型肝癌。以往的医学研究认为,肝癌的自然病程可分为4个阶段:一是早期亚临床阶段。即由发病到亚临床诊断成立,这要通过验血给予诊断。二是亚临床期。即由亚临床诊断成立至病患者有症状出现这个阶段。三是中期。即由症状体征出现至有黄疸、腹水或远处转移阶段。四是晚期。指出现黄疸、腹水或远处转移至死亡。”

王红阳院士继续阐述说:“和其他恶性肿瘤一样,肝癌的最佳治疗时期无疑也是发病的早期阶段,因此尽早诊断对肝癌的治疗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部分肝癌患者只要肝癌初始,他们血清中的甲胎蛋白就已经开始升高。目前,甲胎蛋白作为唯一一个应用最广的血清学标志物,在肝癌的诊断和监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其对早期肝癌的检出率并不令人满意。”

王红阳院士告诉记者,与所有的肿瘤诊断标志物相同,作为理想的肝癌诊断标志物必须具备四大要素,即对肝癌具有高度特异性,在不典型增生结节及其他肿瘤中检测不到;敏感性高,能够在肝癌发生的早期被检出;检测方法简便、结果稳定,重现性好;取样检测创伤小,便于医生操作,患者依从性好。

基于上述因素,王红阳院士说:“GPC3基因定位于人染色体X26.10,参与了生长、发育以及细胞对生长因子的反应等生命过程。”而王红阳带领她的团队历经10余年的研究揭示,GPC3作为特异的肝癌诊断标志物,对早期肝癌的敏感性为72%,特异性几乎可达100%,在患者小于3厘米的肿瘤组织中仍可检测到GPC3的存在,而甲胎蛋白检出率仅为22%;34名肝癌患者中有18名血清中检测GPC3为阳性,而20名肝硬化病人仅有1名检测结果呈阳性。更为重要的发现是,如果GPC3与甲胎蛋白检测联合应用,其肝癌敏感性可提高到72%。

王红阳院士最后阐述说:“由于肝癌这种疾病的病因复杂、病程较长,如仅依赖一个诊断标志物肯定是有缺陷的,因此,需要有一组能够互补的标志物来发现早期肝癌已成为世界各国科学家的共识。所以,GPC3不仅有助于早期发现肝癌,而且具有很强的肝癌特异性,如作为甲胎蛋白的补充,能够大幅提高肝癌诊断的正确率。它是一个具有良好应用前景、非常有潜力的肝癌早期标志物。”

采访结束了,王红阳院士走进了即将开始的政协分组讨论会会场。望着她的背影,记者衷心期待王红阳院士包括GPC3在内的诸多科研成就,能够造福于更多的癌症患者,并期待她“改变我国肿瘤高发现状,做到全民预防和早期诊断”的愿望,能够早一天成为现实!

专家简介

米伊斯教授信箱 第5篇

答:你显然是严重烧伤后留下的疤痕畸形,需要通过整形手术切除疤痕,矫治外耳畸形和秃发。术中有可能要植皮,亦可利用邻近皮瓣转移,或采用皮肤扩张器技术,医师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设计手术方案进行有效的修复。建议你去河南医科大学附一院整形外科(邮编450052)找找陈言汤教授,他在这方面很有研究。

★辽宁盖州城关镇繁荣村 祝××:4年前我在一家小美容院做了切开法重睑术,现左眼双眼皮宽得吓人,右眼双眼皮不到外眼角,睁眼时觉得眼皮很累、不舒服,还有臃肿的下眼袋。我想再做一次重睑术,可不可以把下眼袋一并切除?

答:美容院是做皮肤护理、生活化妆的地方,具备做手术条件的并不多,今后务必慎重。眼下你可以再次手术对双侧重睑进行修整,但应该到大医院的眼科或整形美容科找有经验的医生做,因为再次手术的难度增大了许多。而且不要与下眼袋手术一起做,如果重睑术和去眼袋术同时做,会因为手术时间过长、创面暴露过久、出血过多而使术后的反应加重、感染的机会增多,甚至出现并发症,影响手术效果。最好是重睑术后两个星期再专门做去眼袋手术,须知去眼袋术手术并发症颇多,如下睑缘外翻、内翻倒睫、睑回缩、睑裂闭合不全等,切不可草率。

★浙江省临海市广文路××号 成×:我的左脸上原有一块黑田痣,3年前做了切痣植皮手术,至今疤痕还比较明显,请告诉我有没有办法能使疤痕和所植的这块皮肤与正常肤色一样呢?

答:从你寄来的照片上看,手术是成功的,所植皮肤的颜色已接近正常,随着时间的过去,它会变得和正常肤色完全一样。虽然留下了明显的缝线处疤痕,但这比起黑田痣对容貌美的影响要好多了,而且黑田痣若不手术切除还有逐渐增大的可能。对于缝线疤痕,由于其组织结构有别于正常皮肤,因此其颜色难以与肤色完全协调一致,如果疤痕较硬且突起,可在专科医师指导下用康宁克通——A注射到疤痕内,使疤痕变软、平复,颜色变淡。

★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长胜信用社 李××:我从13岁来月经后身上就散发出一种难闻的气味,平时与臭肥皂味差不多,一来月经就变成腥臭味,涂了治狐臭的药,还吃了中药都不管用,去医院检查医师在腋下嗅了嗅说没有狐臭,这到底是什么病?能治好吗?

答:通常说的腋臭、脐臭、阴臭、脚臭等在医学上统称为局限性臭汗症。汗由大、小汗腺分泌,其中小汗腺遍布全身,分泌的汗液中水占99%,没有异味;而大汗腺分布在毛发多、皮肤皱褶深、细菌容易滋生的部位,如腋窝、脐窝、会阴、脚趾间,所分泌的汗液中含有较多的蛋白质和脂肪酸,经细菌作用产生酸败即散发出臊臭味,因主要发生在腋窝,所以腋臭在人们的印象中很深,但也有些人主要发生在脐旁、会阴等其它部位,这就是平时说的体臭,你很可能属于这种情况。由于大汗腺的分泌与青春期性腺的功能旺盛有关,因此局限性臭汗症青年人最多见,女性更发生得早一些,也比较显著,尤其是在月经前后和怀孕期。到了中年,随着性腺功能的逐渐衰退,大汗腺分泌减少,臭汗症便随之减轻或消退。在治疗上目前还没有特效的药物,主要靠平时勤洗澡、勤换衣,多喝开水,多吃蔬菜水果,或使用芳香化妆品使臭味减轻或被掩盖。

★贵州省毕节地区复烤厂 杨××:我在贵刊去年第9期上看了《蜂蜜:永葆青春的百花之精》一文后,就到乡下养蜂农户家买来吃,后听人说未加工的蜂蜜不能吃。请告诉我这种蜂蜜可以直接吃吗?如果要加工又该怎样加工呢?

答:从养蜂农家获得的蜂蜜新鲜、营养成分丰富,优质的蜂蜜是可以直接吃的,但为了预防过敏反应和污染所带来的疾病,还是吃经过消毒处理后的比较好。蜂蜜的消毒处理需要一定的设备和工序,而家庭常用的高温消毒会破坏蜂蜜中的有效成分,故不可取。此外,蜂蜜中还含有丰富的糖,吃得太多会发胖,亦不可忽视。

★黑龙江省大庆采油三厂 王××:我是一名刚40岁的女性,今年2月做了去眼袋手术,万万没想到术后下眼睑被做成单调、呆板的样子,而且皮肤变紧,将上眼皮拉扯成三角眼,整个面部一下子老了好几岁。请问我的眼睑还能恢复原样吗?

答:如果你的下眼睑本无眼袋,只是下睑轮匝肌肥大或是下睑皮肤松垂,而按“眼袋”做了手术;或者只有轻度眼袋,而眶脂却去除多了一点;或术中皮肤切除过多,眼睑有些挛缩;或外眦部愈合不好,有些牵拉等,都可出现你目前的这种状况。你到底属于以上的哪种或哪几种原因,建议你拿着术前的照片请有经验的眼整形医师看看,征询医师的意见。万万不可草率,不要再盲目手术,以免造成更大的并发症。即使需要手术,也至少等一年后疤痕完全软化。想恢复原樣是很困难的。

教授现状 第6篇

2008年10月24日王士雯教授和胡大一教授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向医生现场签名赠书。王士雯签名赠的是《妇女心脏病学》,该书由中国工程院院士、解放军总医院老年心血管研究所所长王士雯院士主编,全书分为13篇77章,共200余万字。该书系统阐述了女性心血管疾病在其病理生理及诊断治疗方面的特点及其与男性病人的差异;对妇女心脏病学研究的概况、流行病学及其相关的内分泌学、分子生物学进行简要介绍;论述了女性心血管系统解剖和生理特点;重点讨论妇女常见心脏病的基础和临床问题;治疗学部分中专门阐述了心血管疾病各种治疗中的性别差异问题;并简要介绍了妇女常见心脏病的中医治疗。胡大一签名赠的是《循证心血管病学》系列丛书,该书由胡大一主编,刘学教授任副主编,联合全国多位心血管病学专家共同编著,共分为22个分册。丛书以“弘扬健康新概念,奏响健康主旋律,谱写健康进行曲”为宗旨,涵盖了心血管病学高血压、冠心病等22个学科。

教授现状 第7篇

北京工业大学与中国社会科学院联合发布的《高校教师收入分配与激励机制改革研究》显示, 高校教师整体收入不高, 满意度低。其中, 收入最低的10%的教授2010年年收入为56157元, 而收入最高的10%的教授则为330642元, 最高者为最低者的5.9倍。职称的级别越高, 其内部的收入差别越大。

报告指出, “暴富教授”多是那些巧妙利用过度行政化与畸形市场化, 不犯法也不违规, 善打擦边球的人。比如一些手握行政权力, 同时又可承担一定课题研究的人, 将“科研提成”当作生财之道。一些教师将主要精力投向校外, 开公司, 拉项目, 到处兼职, 以获得较高收入。但该部分属于少数, 大多数老师收入一般, 自嘲为“穷教授”。

高校行政化是导致收入差异的一个重要原因。报告显示, 担任或兼任行政职务的教授其年工资收入比不担任行政职务的教授高18%;担任或兼任行政职务的副教授比不担任行政职务的副教授高25%。高校“行政化”带来的负面影响, 有教师形象地描述为“三奔一荒”, 即奔钱、奔官、奔项目, 荒学术。

收入差异大

调查数据表明, 如果将教授的年收入 (不含股票、赠予等) 划分为从低到高的10个组别, 每个组中包括10%的人数, 那么, 收入最低的10%的教授2010年年收入仅为56157元, 而收入最高的10%的教授则为330642元, 最高者为最低者的5.9倍。

对副教授做如此的十阶梯划分, 可得出收入最低的10%的人2010年的年收入仅为40935元, 而收入最高的10%的人则为183659元, 最高者为最低者的4.5倍。对讲师做如此的十阶梯划分, 可得出收入最低的10%的人仅为31464元, 而收入最高的10%的人则为123095元, 最高者为最低者的3.9倍。如果不做分组而直接对个人进行比较, 则同一职称者之间的收入差距更大。

这表明即使位于同一个职称等级, 不同人之间的差别甚大。职称的级别越高, 其内部的收入差别越大。对不同职称教师各选取10%的最高收入者与10%的最低收入者分别进行比较, 不同职称的教师中收入最高10%相当于收入最低10%的倍数, 教授为5.9, 副教授为4.5, 讲师为3.9。

民国时期, 露天面食摊儿。吃面人只顾看镜头了另一项数据显示, 在外兼职讲课收入方面, 北京地区高校教授2010年最低者为0元, 最高者为65000元, 副教授2010年最低者也为0元, 最高者为60000元。

在承担课题所得收入方面, 2010年北京地区高校教授最低者为0元, 最高者为560000元。 副教授最低者只有200元, 最高者为80000元, 最高者为最低者的400倍。讲师中最低者只有200元, 最高者为55000元, 最高者为最低者的275倍。即使专业职称相同, 但承担课题所得收入差距甚大。

高校行政化根源

收入差距较大的一个原因是高校的行政化倾向严重。行政化的表现之一就是目前高校的行政管理者不但拥有行政资源, 也日益拥有了学术资源, “双肩挑”者成为大学中最有实力的职业群体。

报告显示, 2010年, 担任或兼任行政职务的教授其年工资收入比不担任行政职务的教授高18%;担任或兼任行政职务的副教授比不担任行政职务的副教授高25%, 此外担任或兼任行政职务的教授、副教授拥有更丰厚的课题经费, 担任行政职务甚至成为获得教授职称的重要捷径之一。

与这种变化相对应的是在许多高校出现了教授、副教授争相竞聘处长、副处长, 甚至科长的奇怪现象, 以变相任命制为主导的人事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高校“唯上”“唯官”的氛围, 污染着大学的“本源”。

高校行政化的表现之二是行政指令配置资源。能否得到科研机会和资源, 很多时候不是根据科研人员的能力、项目本身的学术价值和科学研究的可持续性及规律, 而是依据一些行政指令和规定, “一刀切”地设置种种门槛, 资源和机会的配置随着政策的变化而变化。

行政化的表现之三是学校的行政部门日趋庞大、臃肿, 一些大学的行政后勤人员远超过一线从事教学科研的教师。多家行政部门掌控不同的权力和资源, 且各自为政, 下达各种项目和任务, 要求填写或撰写各种表格和总结, 综合管理一线教师。

高校的“行政化”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有教师形象地描述为“三奔一荒”, 即奔钱、奔官、奔项目, 荒学术。

学术屈从权力

行政治校的最直接体现是导致了学术对权力的屈从, 教授对官员的屈从。

教师们反映, 高校治理结构的行政化倾向相当浓厚, 而且近些年有增强的趋向。一些行政领导对教师的意见想听就听, 不想听就不听。教师们办事情不得不左申请、右请批, 被“拨来拨去”, 没有尊严、没有身份, 显得卑屈。

教授们觉得最不能接受的是学术事务由行政决定。“学术上的事谁官大谁说了算, 违背了科学。”谁能晋升教授, “领导说你行你就行, 不行也行;说你不行, 你行也不行”。一位教授说:“我们大学有六个正副校长, 每个校长的权都很大, 管一条线、管各个学院的业务。他懂吗?凭什么要他说了算呢, 这没有道理。”

在调查中, 教师们将单位资源分配不公概括为以下8个方面:

01.将大量经费用于政绩工程。修大楼、换设备、搞美化, “领导能看到, 媒体能登报”, 而不提高教师的收入。“有了大楼, 没有大师”, “不培养教授, 去乱挖教授”。

02.自己给自己提高工资等级。行政部门和行政领导人给自己的岗位确定较高的工资等级, 给教师岗位确定较低的工资等级。例如, 确定很高的行政职务津贴。

03.行政人员挤占教师的职称名额。行政人员不具备专业条件也能当教授, 比专职教师的水平低却能抢先当上教授。某些学校的党委书记不搞教学, 没有专业文章发表, 也当上了教授。某些学校的校长新从行政部门调来, 没有学术经历、学术积累和学术成果, 却很快比20年教龄的教师先当上了教授。他们严重挤占了国家控制的十分有限的职称名额。

04.在行政部门担任行政职务, 有教学职称而不从事教学, 却拿着教学系列的较高工资。

05.以行政职务兼教授, 既得到行政职位的好处, 又得到教授职称的好处, 并且对行政职务与教学职务的资源互相串换。

06.行政部门掌握校内科研经费, 自己给自己设置和批准课题, 自己给自己进行成果验收。行政人员手中的课题比教学人员和科研人员还多。

07.在教学经费、科研经费的分拨中搞权钱交易, 从承担者那里得到各种返还。

08.行政人员搞小金库, 用其中的经费吃饭、旅游、住高档宾馆。

调查数据显示, 教师中纯教学人员的工作满意感低于兼任行政职务的人员。以副高级职称的教师为例, 纯教学职务的教师对当前工作感到满意的人数比例为28.8%, 兼任教学和行政职务的教师的相应比例数字为36.7%。纯教学职务的教师对当前工作感到不满意的人数比例为19.7%, 兼任教学和行政职务的教师的相应比例数字仅为9.7%。总体来看, 兼任行政职务的教师满意度高于纯教学人员。

对学校领导与专任教师的公平感进行比较, 学校领导中认为公平 (比较公平、很公平) 的人数比例为75.0%, 专任教师认为公平的仅为37.3%, 学校领导是专任教师的2倍。中层领导中认为公平 (比较公平、很公平) 的人数比例为43.7%, 比专任教师高6个百分点。

究竟哪些人暴富

与教师收入低形成巨大反差的是一些教师的暴富。究竟是哪些人的暴富引起了高校教师的不满?报告认为, 是那些巧妙地利用过度的行政化与畸形的市场化, 在过度的行政化与畸形的市场化过程中, 既不犯法又不违规、善打擦边球的人。

一是那些较多占有和分配体制内资源, 最大限度地使用手中权力为个人或小团体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人。一位专门研究薪酬和激励机制的教授, 在北京的一所部属高校调研之后感到十分震撼, 说“教师收入悬殊之大让人咋舌”。“富教授开宝马, 穷教授骑飞鸽”并不鲜见。

二是将市场和市场行为泛化, 充分利用畸形的市场化环境, 不择手段谋取个人利益的人。由于校内的资源分配存在诸多不公平、不公正的问题和弊端, 一些教师将主要精力投向了校外, 开公司, 拉项目, 到校外兼职, 以获得较高收入。例如, 拼凑“辅导班”“补习班”等, 利用名校名师的优势占据教育市场, 赚取高额讲课费。“考研热”“考证热”“考艺热”等使学费不断提高, 也让一部分教授迅速富起来。

三是在过度的行政化与畸形的市场化环境中左右逢源、游走自如、获取较多个人利益的人。一些手握行政权力, 执掌科研组织分配大权, 同时又可承担一定课题研究的人, 将“科研提成”当做生财之道。一所“985”高校的教授介绍了普遍推行的“科研提成”, 按照通行规定, “纵向课题”, 即政府课题, 包括自然科学基金、社科基金、部委课题等, 一般提成占课题全部经费的10%左右, 那些和企业合作的“横向课题”, 提成可以高达40%。这样, 到手一个1000万元的科研项目, 项目承担者的提成可以高达100万, 甚至数百万之巨。几个课题还没有搞下来就可以先变出几个富翁来。

某社会学教授将高校中的“富教授群体”的成员概括为四类:

01.所谓“学霸”, 那些实行“学科点负责人制”的硕士点、博士点、博士后流动站等都是可能产生“学霸”的温床。学科点负责人基本上都是独断专行, 一个人说了算, 牢牢掌握经费使用权, 命题、判卷、录取权, 以及立项、出国、学术会议等所有事项的审批和决定权。

02.所谓“权威”, 掌握和控制一些国家课题的专家委员会成员, 拥有一定的人脉, 凭借手中的项目资源为个人或小团体谋取利益, 抑或是“权威”们纠集在一起, 在审批分配课题时, 进行暗箱操作。

03.所谓“学官”, 例如集副校长、博导、教授于一身, 行政管理部门的处长、部长兼教授等“亦官亦学”身兼多种角色的人, 利用行政资源和学术资源, 巧妙地将两类资源结合利用, 同样是学校中的富翁。

04.兼职教授, 在各大学之间“走穴”, 相互邀请, 交换资源, 形成网络, 共同发财。另有教授在校外任董事长或直接办公司。“学术掮客”也属于兼职教授, 只是他们没有具体的兼职单位, 他们利用密集的人脉关系网络, 专门为学校或科研部门疏通门路争取建立博士点、硕士点, 争取科研项目等, 跑下来一个大的项目即可获得几十万“奖金”或“提成”。

与少数“富教授”同在一所大学的是一个庞大的“穷教授群体”, “穷教授”一般没有课题, 没有项目, 只靠单纯讲课获取薪酬收入。“穷教授”主要集中于基础学科授课和那些无法实现市场化, 以及得不到社会重视的专业领域。

一位教授说:“社会上流传大学教师的收入高, 其实他们知道的都是那些神话人物, 就像股市上流传的股神一样。股神在广大股民当中属于凤毛麟角。”另一位教授也指出:“大学老师中有相当一部分其实是很惨的, 只靠学校给的仨瓜俩枣。”

教授现状 第8篇

我的教学和研究生涯可谓是一帆风顺, 这主要是源于我通过使用ASTM标准教授他们实际的设计和检测经验, 从而与不同背景的学生建立了联系。

我教授本科生班级还是一个相对短暂的时间, 但是我很享受授课的乐趣, 教学中我使用标准在实验室亲手做试验。其中一个例子是在工程材料实验室, 我将不同材料的综合检测方法介绍给学生们, 包括不同的ASTM方法标准, 举几个例子来说:ASTM D 638塑料的拉伸性能试验方法;ASTM C 158弯曲法测定玻璃强度的试验方法;ASTM E 18金属材料洛氏硬度的检测方法;ASTM E1876杨氏模量, 剪切模量和泊松比试验方法 (脉冲激磁法) 。

这些标准覆盖了不同材料, 从高分子材料和陶瓷到金属, 并且为其提供了破坏和非破坏性检测方法。因此, 这些本科班学生在最初阶段就获得了工程领域的第一手经验, 并且使学生们懂得如何找到和利用标准。标准成为教科书的实际延伸工具, 通过课堂评估证明学生们非常喜欢这样的课程。

除教学之外, 我还负责辅导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下的本科生科研经历项目。这一项目是为本科学生在夏季学期提供为期两个半月的机会参加实践研究活动。这些低年级和高年级化学或物理专业的学生, 通常是来自其他大学和学院来寻求研究经历的。他们其中的一些人根本没有任何使用ASTM标准的经验, 然而这些标准通常是工程领域应用最多的标准。

许多情况下, 指定的项目就包括将ASTM标准纳入实验研究中, 我的职责就是向学生们讲授ASTM标准的使用以及将正确的标准应用到实验研究中。学生们要做的是提供一份报告, 并且就基于使用ASTM标准所收集数据形成的项目总结进行演讲。学生们通过这一项目受益匪浅, 更为重要的是, 他们接触到了标准。

高年级设计学生必须要完成论文, 这一项目也在他们毕业前提供给他们一个将标准知识融入实际应用的机会。通常情况下, 学生们要基于试验结果为其设计选择不同的材料, 从标准为材料性能比对提供基础指南之时, 就极为重要了。过去几年, 我辅导了几个高年级的设计组。其中一组是使用ASTM标准对电动汽车车架用碳纤维环氧复合材料和铝材料进行比较。

在我们研究中心工作的研究生负责不同的研究项目, 这就需要他们与行业和政府紧密合作。他们有使用标准的经验, 并且更加注重在其研究项目中的复合材料领域使用某几个标准, 并且要经常为其研究项目收集数据。我的职责是, 建议他们要使用哪些标准以达到工程目标。我们使用很多标准进行机械试验和材料性能试验, 保守估计至少使用了50项ASTM标准。

除了指导学生如何选择最适用他们研究课题的标准, 我还强调学生们不仅使用标准, 还要思考新的程序以完善现有标准的理念。因此, 我建议他们加入ASTM国际标准组织, 成为学生会员, 学生们都非常高兴, 因为加入学生会员是免费的, 并且还有赢得奖学金和其他奖励的机会。

对我来说, 将ASTM标准介绍给学生们并协助他们工作是一个极好的经历, 使用ASTM检测方法和其他标准进行亲身实践不但与他们建立了强大的联系, 并且让学生们知道他们需要什么去发展职业生涯。

也说“教授从政” 第9篇

“教授从政”的出现是社会和时代的一种进步, 对提高政府的决策水平和管理水平都有积极意义, 我们应予以肯定和鼓励。但随着时间流逝, 效果究竟怎样?其实前些年高校竞争上岗的“教授官”已经遭遇了“排异”反应。毋庸置疑, “教授官”的到来触动了方方面面的平衡:“一给官, 二给权, 三给优异的生活保障。就是因为一个教授的帽子, 就可以凭空获得这些东西?我们都是在基层一步步按部就班上来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资历和资源, 难道就因为没有教授职称, 没教过学生, 没搞过科研就不够领导的要求而失去发展的机会?”刚刚提拔为某高校副处级的干部直到现在仍然不支持这样的“空降兵团”。一位在工作中遇到很多困难的“教授官”说:“行政事务的繁琐、人际关系的复杂等让我很难适应行政工作, 甚至现在连我想提笔写一些自己东西的时间都没有, 感觉自己可能不适合从政, 也许有一天会找一个合适的机会离开。”高校“教授从政”的现实情况使人们更加重了地方政府招收“教授官”的担心, 也再次引发了人们关于“教授做官能行吗”的疑问。

从“教授从政”遭遇“排异”反应的情况看, 既说明了一些“教授官”本身在行政水平和人际沟通上存在“硬伤”, 也说明当前国家为“教授从政”构筑的平台还未完全到位, “教授从政”还需要有更为完善的行政环境。“对此, 我们应该有相应的理解和冷静思考。

“教授从政”混淆了高校人才与党政人才的区别。“千里马犁地不如牛, 拉磨不如驴”, 用人要因才而用。教授并非“通才”, 教授具有深厚的专业功底, 但这并不表明教授具有较高的行政管理水平, 知识化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教授化。对于大多数教授来说, 走上行政工作岗位, 实际上是让他们到一个并不熟悉的领域重新“开发”。种种迹象已经表明, 个别地方政府选拔教授当官, 并不是从实际需要和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出发, 也不注重对实际能力的考察, 而是陷入了对高层次人才的盲目引进和追风的泥潭里。这种把教授帽和官帽画等号、以“素质高的官员就必须是高学历、高职称”来评价官员的做法, 不是真正的尊重人才, 而是典型的“学而优则仕”的现代版。“教授官”的出现, 并不直接意味着政府管理水平和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及能力有了全面提升。“教授从政”在某种程度上混淆了高职称人才与党政人才的区别, 忽视了对从政人员应有的基本素质的考核, 不仅会造成不应有的专业人才浪费, 也为今后政府工作的开展留下了隐患。其实, 教授可以用来作为政府的“智囊团”, 做高级顾问, 辅助政府部门参与决策, 同样可以起到相应的作用。

“教授从政”是一些领导决策方面急功近利的反映。十七大以来, 人才问题被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但是, 一些地方决策者却错误地将国家人才战略的实施理解成重视高学历、高职称人才, 因而掀起了一股博士化、教授化热潮。这次“40个教授争一个处长”现象就是决策者既没有考虑到教授的实际工作经验, 也没有考虑到教授的专业能力, 只要获得教授职称, 就可以直接竞争处级领导职务。这样一来, 中央提出的官员知识化要求在实施中彻底走形。“40个教授争一个处长”现象同样也反映了决策者急功近利, 唯上而不唯实、重职称而不重才干的浮夸作风。“40个教授争一个处长”现象的出现, 无疑迎合了某些决策者重视人才、引进人才的某种标志和“形象工程”。在决策者的观念里, “能评上教授职称的人当领导一定比现有的非教授领导强”。“教授从政”如果演绎成“运动”, 将会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和整个社会人才资源配置的错位, 同时也会对机关的正常工作造成一定的冲击。

“教授从政”的施行范围不能过于泛滥化和错位化。“官”的本质就是服务, 为“官”者最需要的能力或许是协调。而学术贵在独立, 教授最应该坚持的是和“协调”相反的特立独行的思考态度。可以说, “官”和“教授”的轨道在本质上是很难“画”出交叉点的。“教授官”被“排异”, 证明某些“教授官”站错了位置, 踏错了节奏。决策者让“教授从政”的目的可能是希望用教授的知识结构来重塑一个秩序, 但恰恰相反, “教授官”要融入环境只能通过改变自己来实现。教授大都对教学、科研和学术上的“游戏规则”比较熟悉, 对行政上的“游戏规则”比较陌生。如果他们在行为和思维方式上仍沿袭原来的游戏规则, 那就很难得到领导与同事的认同。而且对于“教授官”, 领导和同事的期望值较高, 周围环境压力很大。但是, 一个人的实际行政能力与他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研究能力并不一定成正比, 这就可能形成一个巨大的反差。如果“教授官”不能适应这个反差, 就可能发生一定的冲突和危机。再加上政府运行机制尚不完善, “教授官”在受到排挤或打击的情况下难以施展自己的抱负, 甚至在进一步竞争中处于劣势。“教授官”所掌握的知识和“怪想法”往往成为一些人攻击的把柄而成为其进步、发展的障碍。所以, “教授从政”如果不考虑到既有官员的利益, 不考虑到现任官员的承受力, 实施范围过于宽泛和错位, 只能制造更多的问题, 派生更大的阻力, 增加改革的风险和成本, 结果得不偿失。

“教授从政”违反了人才培养和选拔的规律。应该承认, 处在社会大变革时期, 政府应当不拘一格降人才。但是, 人才的培养与选拔有其自身的规律。从人才的成长规律来看, 总有一个基层锻炼的过程。教授大多没有基层行政管理工作经验, 竞争上岗后就被委以重任, 担任政府机关处级干部, 但他们是否了解民间的疾苦, 是否能够做出反映民意的决策值得怀疑。“教授官”遭遇“排异”反应不仅是选拔技术操作中的失误, 也是决策者不顾人才成长与选拔的规律造成的结果。

米伊斯教授信箱 第10篇

答:你的小女儿显然是先天性外耳畸形,如果只是外耳轮往里卷,外耳道正常,畸形并不严重,则不必着急,待到10岁后可做整形手术进行矫正,而过早的手术很可能当时的矫正效果不错,但随着年龄的增大,由于耳廓的不断发育,又会出现外形的改变,甚至需要再次手术。如果同时有外耳道闭锁,也就是没有外耳道,则听力必受影响,手术便应提前到学龄前做。若手术太晚,不但影响小孩上学听课,外耳畸形和听力不良还会给小小的心灵以打击,不利于小孩的心理发育,即便是长大后需要再次手术,那也是无可奈何的事。

◆浙江丽水市市府大院内雷××:去年s*月我在脸上抹了祛斑霜,两天后局部发黑,脱皮屑,我以为脱皮后皮肤会变白,便继续搽用,没想到搽过霜的皮肤后来都成了深褐色。读了贵刊去年第1期上的《美容激光在治疗皮肤色素斑中的应用》,请问我可以用美容激光使皮肤变白吗

答:有些人的表皮即便是轻微的擦伤,愈后也会留下色素沉着,出现色斑,其原因尚不很清楚,色素沉着的范围即色斑的大小*与表皮损伤的面积相一致。对这些人,禁忌做皮肤磨削术、化学剥脱术和你在信中提到的祛斑治疗,因为祛斑类化妆品中的祛斑剂都对表皮有或轻或重的损伤。有经验的医师在进行上述治疗操作前都特别注意询问有无这方面的病史,因为一旦适应症选择不当会使色斑由点连成片,范围越来越大,颜色越来越深。激光祛斑对皮肤同样有损伤,对于你来说不可贸然尝试。而且,在日常生活中也要多加小心,注意保护皮肤,尤其是裸露部位的皮肤更要注意不受意外损伤。

◆新疆米泉市锅底坑村裴××:听妈妈说,我出生不到一个月就因为屁股上长了个大肉包而动了大手术,长大后脊柱变形,看上去没有腰,因而上身短,下身长,像个外星人。我把医院检查的结果寄给你,请告诉我该怎么治疗

答:看了寄来的你9年前,也就是你10岁那年照的腰骶椎正侧位片,显示腰1~5各椎体间隙消失,各椎体畸形,上、下关节结构不清,棘突、横突部分缺如;骶椎隐裂,并后突畸形和骨盆畸形。说明病情比较复杂,对于这种腰、骶椎先天性脊椎裂,目前唯一的治疗手段是手术,但手术难度大,效果常不是很理想,还有可能出现下肢瘫痪、大小便失禁等并发症,需慎重对待。

◆浙江台州市椒江区中山西路××号盛×:6个月前我做了去眼袋手术,现眼睛下面留下了明显的疤痕,左边高右边低,相差约1毫米,难看极了。去了几家医院,有的说需再做手术把疤痕提升到下眼线根部,有的说疤痕不可能提升。你说呢

答:眼袋手术并发症较多,是个有风险的美容手术。而且术后恢复的时间长,是否要重做手术,以及做什么样的手术,需待一年半后根据疤痕软化的情况来决定。在此期间,你可以做局部热敷和按摩,贴敷疤痕敌,涂抹疤痕软化膏,或疤痕内注射康宁克通A,有利于疤痕的软化和消退。眼下还不是讨论手术的时候。

◆广东东莞市樟木头永宁街丰乐大厦敬××:一年多前我去一家医院做了整容术,现眼睑和胸部都留下疤痕,我想再做一次手术进行矫正,能行吗

答:你没有说明做的是什么手术,但不管做啥手术出现疤痕有两种可能性:一是手术创伤较大,或者创口缝合时有张力、创缘没有对合好,或者合并感染,因而愈后出现了疤痕。如果是这种情况,可以再次手术切除疤痕,然后用局部皮瓣或植皮进行修复。二是手术并不大,愈合也很顺利,却留下了明显的疤痕,则你很可能是疤痕体质,这不宜再做手术。因为手术只会增加新的疤痕,越做越糟糕。

◆山东枣庄市山家林煤矿孙××:两年前我在一家私人美容院文了眼线,不久后变蓝,而且很粗,洗了两回,一点效果也没有,好像还在不断扩散。请帮帮我,哪家医院能洗去眼线

答:文眉、文唇、文眼线等文刺美容对人体是介入性的,文进去的染料弥散于组织中,且与组织发生相容性变化,要彻底洗去非常困难。若强求洗净会留下疤痕,文眉者可导致断眉、秃眉,文眼线者可发生睫毛脱落或睑内翻倒睫,文唇线者常引起唇形改变。因此,目前的洗脱方法大多只能使文刺着色减轻,特别是对于文刺较深者。在一次学术交流会上得知,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医学美容整形中心(邮码710038)有一种洗脱方法,效果不错,你可先把自己的情况写信告诉他们,争取他们的帮助。

何后军教授 第11篇

何后军教授1981~1985年在江西农业大学牧医系兽医本科专业学习,1985~1988年在江西农业大学牧医系兽医微生物及免疫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毕业后留校工作。1988-07~1991-01任助教,1991-01~1995-04任讲师,1995-04~2001-09任副教授,2001年9月至今任教授。1992-12~2003-03任江西农业大学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原牧医系)副院长,2003年3月至今任江西农业大学动物科学技术学院院长,2002-06~2006-12任中共江西农业大学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党总支书记。

何后军教授自1988年起从事畜牧兽医的教学、科研和技术推广工作,主讲动物医学本科专业的《动物传染病学》和《兽医公共卫生学》课程;预防兽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动物传染病学》、《集约化饲养疾病控制》和《专业外语》课程。1996年被批准为预防兽医学硕士研究生导师,已指导硕士毕业生32名,现指导在读硕士生15名。曾获“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先进个人”“全国兽医专业学位优秀硕士论文指导教师”和“江西优秀青年学者”,学校“十佳优秀青年”“我心目中的好老师”和“优秀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等光荣称号,多次评为学校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工作者。评为1998~2000、2001~2003年“江西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2004~2006、2007~2009年“江西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005年获得国家留学基金出国留学访问学者资格(澳大利亚)。获“江西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

何后军教授先后主持或参加“鹅瘟疫苗研制”、“免疫增效剂的免疫增强效应及其在畜禽疫病防治中的应用研究”、“中国荷斯坦奶牛乳房炎预防与治疗的研究”、“鸡法氏囊组织培养液中免疫活性因子生物学功能的研究”、“家禽法氏囊免疫活性肽生物学功能的研究”、“推广兽医新技术开发研究”等各类各级课题10余项。在猪圆环病毒感染、鸭疫里氏杆菌感染和猪群戊型肝炎病毒感染等领域有较深入研究。获“江西省农业科教人员突出贡献”三等奖1项,“江西省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1项,“王沚川科学奖励基金优秀畜牧兽医科技成果”三等奖1项。现主持江西省科技厅重大招标项目《猪圆环病毒感染防治技术研究》、江西省科技厅项目《戊型肝炎病毒在我省猪群中感染状况的研究》、江西省农业厅项目《猪群感染戊型肝炎病毒的研究》和江西省教育厅项目《PRRSV与PCV-2二联疫苗的研制及初步应用》。编写了《猪病识别与防治》(2000年江西科学技术出版社),参编了全国高等农业院校“十五”规划教材《兽医公共卫生学》(2003年中国农业出版社),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全国高等农林院校“十五”规划教材《人畜共患病》副主编(2008年中国农业出版社)。发表论文40余篇,代表性论文有“鹅副黏病毒病的病原分离及初步鉴定”、“二起伪狂犬病的诊断及病毒分离”、“江西地方株猪圆环病毒感染的检测”、“猪圆环病毒2型江西株的全基因扩增与序列分析”和“PCR法快速检测鸭疫里氏杆菌的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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