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补充协议范文
签补充协议范文第1篇
不过目前4号反应堆的乏燃料池确实有些危险,日本在现场过少的抢修人员和控制手段也令人有些不放心。那么,让我们做好最坏的打算,探究一下切尔诺贝利。看看最糟糕的结果究竟会怎样。
恐怖鬼城?野生动物的天堂?
一些媒体为了制造轰动效应,夸大渲染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灾难的后果。同时一些“绿色和平组织”也借机加大了“反核”宣传力度。一直以来,有关于事故后果众说纷纭,迷雾迭起。
一些媒体宣称“参加事故抢险的83.4万人中已有近10万人死亡,15万人残废,另有近500万人受到辐射”,“被污染的6万多平方公里土地要在800年以后才能恢复生机,大片的土地恐怕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内人是无法生存的。”“迄今切尔诺贝利及其周围地区仍被列为禁区,人迹罕至,俨然成为一片鬼域。”
在传奇文学杂志盛行的90年代,还有过故事称,西方探险家去切尔诺贝利探奇,却遭遇了长得和狗一样大的变异老鼠和像大象一般的变异野猪,仓皇逃命,侥幸求生。
不过,今天是互联网时代,网络可以是谣言的传播载体,更可以成为谣言的粉碎机。任何人略加操作,就能用电脑软件“在卫星上”俯瞰今日切尔诺贝利那广阔平静的森林原野。也可以搜索查到,在切尔诺贝利核电站4号反应堆发生爆炸的14年以后,其余的3个机组尚在运转,直至2000年底才彻底停止运作。也就是说,所谓“上百年内人无法生存”的地区,就在失事反应堆的铅封坟墓的“地狱”边上,3号反应堆仍然运作了14年,其间众多的值班操作员和工人上班下班,进进出出。
如今也有所谓“探秘恐怖鬼城”的组照流传,但在网络图库上,可以检索到更多地、不计其数的今日切尔诺贝利现状探访照片。实际上那里现在森林静谧、阳光明媚、和谐安宁,人类退出的地方现今已成了野生动物的天堂,拍摄者拍了照片达不到意图只好PS重度色调拿出来吓人。[详细] 权威调查的真相
今天,距离切尔诺贝利事故发生已经过去整整20年了,随着国际专家对事故后果的调查的不断深入和国际间交流与合作的进一步加强,有关于事故后果的种种谬误和迷雾逐渐散去,数以千计科学家经过长期大量调查,切尔诺贝利事故的后果真相最终浮出水面。
2005年9月,由联合国七个组织的100多位专家,包括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以及来自白俄罗斯、俄罗斯和乌克兰的专家们编写出版了一份报告《切尔诺贝利论坛报告2005》,报告了切尔诺贝利事故权威的调查结果:
1、31人死于事故直接后果,其中1人死于爆炸,1人死于冠状动脉血栓症,1人死于烧伤,28人死于强辐射照射。大部分是事故发生后最先投入灭火的工厂消防员,以及其他舍弃生死慷慨赴难的抢险英雄们。
2、开始被检查有急性放射病症状的工作人员共237人,最后确诊的有134人。截至2005年中期,灾难中直接受辐照引起的死亡人数不到50人。几乎都是受到高剂量照射的抢险人员。
3、在受污染的区域,由于苏联政府缺乏透明度和事故应急计划,事故泄漏的碘131大约引发了近4000例甲状腺癌患者,其中大部分是儿童和青少年,其中9名儿童死于甲状腺癌,其余的全部治愈。证据表明,患此类癌症的幸存率已达99%以上。
4、大约有1000个现场反应堆操作员和抢险人员在事故当天受到高辐射剂量照射。1986至1987年期间,大约20万抢险和恢复运行人员受到辐射照射,估计其中有2200人的死亡与此相关(辐射照射非死亡的直接因素,只是诱发因素或者与之相关)。
5、事故将最终导致大约4000人死于与辐射因素相关的疾病。
联合调查小组的科学家们指出,对广大公众的健康影响并没有当初想象中那么可怕。除极个别的禁入区以外,基本上没有发现周围地区对公众健康有严重的负面影响,也没有发现扩散的放射性物质继续对人体健康造成真正的威胁。[详细]
切尔诺贝利的杀伤威力
据估计,切尔诺贝利事故导致了总共大约6吨的二氧化铀燃料、裂变产物以及许多其他放射性核素的扩散。关于切尔诺贝利事故的环境后果,世界上最具科学权威的有关机构的结论是:
1、污染最高水平在事故现场30公里半径范围内,受污染面积大约2640平方公里。1986年秋天,核电站厂址周围10公里辐射剂量率已降到最初的1%。目前在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核心隔离区3公里内,至今的剂量为1.54毫希/小时。
2、1989年,这些地方的自然环境和种群得到了恢复。没有观察到对动物种群或生态系统的持续严重影响。可能的长期遗传学影响及其意义有待研究。
3、核事故所释放的放射性烟云曾伴随着季风覆盖了欧洲许多地区,但大多数地区由放射性沉降物引起的辐射剂量远低于天然辐射本底剂量。
事故后受影响较大的人员的平均剂量是:对24万清理恢复人员约为100毫希,对11万6千撤离人员约为30毫希;对事故后继续居住在污染区的人在第一个十年的总和约为10毫希。在白俄罗斯、俄罗斯和乌克兰之外的其他欧洲地区,在事故后第一年最大为1毫希,随后逐年减小。一生中所受总辐射量为2~5毫希。对于已经了解毫希、剂量、致病量的人来说,可知上述影响并不很大。
在2000年,联合国原子能辐射效应科学委员会在研究和分析已有资料的基础上,对这些人群组可能产生的远期辐射随机效应影响得出的结论是:“除童年被照人员可观察到甲状腺癌增加外,在切尔诺贝利事故14年后没有发现与电离辐射相关的主要公众健康影响。没有观察到与电离辐射可能有关系的总的癌症发生率或死亡率的增加;甚至在事故清理工作人员或儿童中,作为辐射照射最灵敏的指标之一的白血病也没有增高。在与电离辐射相关的其他的非肿瘤疾病(躯体的或神经性的)方面,没有增加的科学证据。”[详细] 呼唤中国人的科学素养
前不久公布的第八次中国公民科学素养调查报告显示,我国具备基本科学素养的公民比例为3.27%,与前些年相比虽有提高,但仍只相当于日本、加拿大等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在20世纪80年代末的水平。换句话说,也就是近97%中国的公民不具基本科学素养。这其中导致的差别,就是日本国民大都冷静地认为,核泄漏幅度非常低,因此没有必要过于恐慌。”
在核事故面前,一部分人为此陷入焦虑、狂躁的情绪无法自拔,甚至患上抑郁症,也有一部分半信半疑,认为不能排除这种可能;还有一部分人则坚决不相信,但为什么不相信,却很少有人能够说出个所以然来。再来想想,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相信张悟本的“吃绿豆能治百病”?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相信道长李一的“盖世神功”?
一个科学知识只存在于专业和精英层面、对媒体信息没有质疑和过滤功能、不具备科学思维和精神的民族,一个公民科学素养处于极低水平的国家,是谣言传播如同链式反应般放大的极佳土壤。
不过中国公民科学素养调查报告也显示,电视和报纸等传统媒体仍是公民获取科技信息的主要渠道,公民利用互联网等现代媒体获取科技信息的比例明显攀升,利用科普设施及参加科普活动的公民比例有所提高,公民对科技的态度进一步趋向理性。
签补充协议范文第2篇
张小姐因为丈夫周先生有外遇而提出离婚,双方就是否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周先生与张小姐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房产、汽车均归女方张小姐所有。后由于周先生向张小姐保证一定认真悔过,故双方未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之后也仍然一起共同生活,之后半年,张小姐经常发现周先生与她人出入宾馆。周先生决定要跟周先生离婚,遂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依照原来离婚协议的约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周先生认为原离婚协议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张小姐所有的约定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故要求依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分歧意见
本案审理过程中,对当事人原离婚协议中关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是否有效,实践中发生了以下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张小姐和周先生达成的离婚协议中关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的确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但是适用离婚协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是双方已经实际在婚姻登记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此时,夫妻关系也应当已经解除。而张小姐和周先生虽然达成了离婚协议,但双方并没有办理离婚手续,故该离婚协议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并没有生效。因此,不应当支持张小姐的此项诉讼请求。
第二种意见认为,张小姐和周先生达成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故张小姐和周先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约定有效,法院应支持张小姐的诉讼请求,判令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张小姐所有。
律师点评
中国婚姻家庭金牌律师团队胡珺律师认同第一种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是关于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时所达成的离婚协议中有关财产分割问题的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定。根据该条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故当事人达成的离婚协议,其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前提条件是当事人已经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手续。
本案中,张小姐和周先生未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故双方之前达成的离婚协议无效,法官应当依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签补充协议范文第3篇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甲方和乙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合同》(以下简称原《租赁合同》)签订如下补充协议。
根据原《租赁合同》的约定,在原《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因租赁房屋所产生的房产租赁税费均由甲方承担(依据合同签订时的国家税收政策,每年甲方应缴纳的房产租赁税费合计为房屋租金的17.5%)。现国家对房产租凭税费率进行了调整,鉴于此情况,甲、乙双方经协商签订该补充协议,一致同意按下列方式承担租赁房屋的房产租赁税费:
一、自第 租赁开始(即 年 月 日开始)的房产租赁税费双方按下列方式承担:
1.房屋租金17.5%(含17.5%)以内的房产租赁税费仍由甲方按照原《租赁合同》的约定独自承担;17.5%(不含17.5%)至国家房产租赁税收政策规定税率之间的房产租赁税费由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
2.每年应缴纳的房产租赁税费均由甲方负责到税务部门开具租金发票时先行承担,应由乙方承担部分由乙方再按原《租赁合同》约定支付当年租金的同时支付给甲方。
3.根据本协议上述约定,乙方增加了承担17.5%至国家房产租赁税收政策规定税率之间应缴纳的房产租赁税 %
签补充协议范文第4篇
转让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甲方:即土地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即土地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一、甲方于***年*月**日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号:****号)交给乙方。
二、土地使用证终止日期,按甲方交给乙方的土地使用证确定的日期的土地出让合同中规定的相关条款执行。
三、土地使用面积,因甲方是企业改制产物,由于历史原因,甲方实际地亩面积与产权证登记面积有一定出入(出入不得超出总地亩面积的*%),具体面积界定按土地使用证标定的宗地图执行。
四、甲方***整体出让价为____万元。
五、甲方**区内各类房舍及土地附属设备按签字协议之日的现状移交(附清单)。
六、甲方农场区内有****亩退耕还林指标,因企业改制按县委企改领导小组决定,甲方承包了企业改制前的经营人()的经营权,甲方和县林业局没有直接签订退耕还林项目合同,也就没有退耕还林的各项产权证,甲方与退耕还林承包经营人承包合同在***年底全部到期。如需办理林产权证由乙方和县林业局协商解决。
七、甲方农场区所有已修建的房舍均无房屋产权证,如政策许可,日后由乙
自己申办。
八、乙方承担自收到甲方土地使用证之日至本协议生效日期间以及以后在办理各类经营证件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和各类名义的借款,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连带责任,甲方在此之前向乙方所签发的数份委托授权书作废。
九、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在日内,以现金向甲方缴付出让总金额的10%作为履行协议的订金*****万元,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日内一次性用现金或支票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逾期未履约协议,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终止土地使用权转让,所支付定金作为违约赔偿。
十、乙方在支付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条,并按乙方安排的时间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手续,过户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在本协议签定日之前出售方所产生的所有债权债务均由甲方承担。 十
二、自***年*月至****年*月期间,在办理************相关事宜时所产生的费用(附清单)均由甲方承担。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十五、本协议签字地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补充协议范文第5篇
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签订的编号为****的《 ****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鉴于: 因乙方要求涉及的技术资料和安全资料由甲方资料室进行编制。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实际情况,在原合同基础上变更合同条款部分内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一、协议内容变更部分为:
1、本工程仅涉及的技术资料和安全资料由甲方资料室进行编制,不包括工程见证取样(试验)、竣工图、联系单等,甲方将收取原合同造价5%的资料费。试验检测要求到甲方下设恒信检测商谈。
二、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与原合同有相互冲突时,以本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公章)(签字)
签补充协议范文第6篇
XXXXXXXXX有限公司
201X年XXXXXX结算补充协议
甲方: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合同编号:甲乙双方就合同编号为年度结算事项协商一致,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一、乙方申请结算金额为 (大写:人民币)。
二、协商扣减金额为¥元(大写:人民币)。
三、甲方结算应支付乙方总金额为元(大写:人民币)。
四、截至2012年11月30日止,甲方及甲方委托经销商已支付总金额为()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五、双方确认,后期应付余额为元(大写:人民币)。
六、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保存叁份,乙方保留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签补充协议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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