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融资范文
金融企业融资范文(精选6篇)
金融企业融资范文 第1篇
建设特色金融企业文化
金融企业文化的创建和运用关系到农信社经营与发展。在农村信用社向合作银行转轨过程中,笔者认为农信社要重视企业文化建设,以此为载体,加强队伍建设,塑造现代金融企业崭新的形象。
确立企业精神,增强员工凝聚力
企业精神是企业文化活力的源泉,是企业文化的核心。它是企业素质的综合性反映,是企业全员意向的提炼和集中,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柱,是企业的灵魂。它具有强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在企业文化建设中,首先要确立企业精神。农信社企业精神要有特色,体现个性,不能千篇一律。此外,蓝图漂亮不付诸实施还是白纸一张,要想成为现实必须孜孜不懈地追求,脚踏实地干,要使企业精神成为企业的灵魂,需要全体员工共同努力。
领导带头。企业精神是从群众的实践活动中提炼出来的。要真正体现在每位员工的一言一行中,还需要领导者带头示范。上级领导及中层干部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工作,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带出一个好行风。
从严治行。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严格内部管理是开展各项工作的基础,农信社要制定严明的组织纪律、劳动纪律和各项规律制度,并汇编《员工手册》,人手一册。使全体员工有章可循,形成一种工作严谨、办事认真、讲究效率的良好作风。
开展岗位练兵。采取集中学习、培训、书面考试、技术比武等方式,不断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不断发现和培养技术尖子,树立业务标兵。
创办内部刊物。及时反映各行开展企业文化的动态和金融系统的有关信息、经验。力求办出特色,使它成为每位员工的精神食粮。关心员工生活。坚持把“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体贴人”作为农信社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根据各社的财力情况,提高员工福利待遇,丰富员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
树立效益观念,增强经营意识
金融企业文化建设不能脱离农信社的经营活动去空想、空谈,应当渗透到农信社经营活动的全过程、诸环节,并以农信社经营活动的最佳效益作为检验的标准。所以,在金融企业文化建设中,还需做好以下工作:
狠抓各项存款。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在稳定原有存款的基础上,积极发展新的存款源,要上门服务,加大揽储力度,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国际金融、房地产金融业务,扩大业务范围,促进存款的上升。
提高经营效益。业务发展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加强财务核算,树立“以社为家”“社兴我荣、社衰我耻”的思想,严禁铺张浪费,努力增收节支。严格贷款管理,优化贷款结构,全面实行资产风险管理制度,用好用活已经投入的信贷资金,在保证资产安全性和流动性前提下,争取最好盈利水平。
转换经营机制。不断完善考核制度,实行目标与各部门奖金挂钩,根据员工的岗位责任、业务量、服务质量、工作表现、业务成效等项指标考核决定收益的高低,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同时积极进行人事制度改革,彻底改变大锅饭,人员录用实行聘用制,岗位竞争上岗,职位竞争选职,择优录用,工资实行浮动制,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搞好优质服务,塑造信合形象
企业形象是企业精神的外在表现,也是企业素质的综合反映。农信社作为经济建设的服务行业,员工在经营活动中的服务态度、服务方式、服务环境以及服务质量都影响着农信社的声誉和业务发展,良好的农信社形象是参与竞争的主要因素。作为农信社应树立以下形象:
树立员工形象。农信社员工要一切为客户着想,树立“服务第一,顾客至上”观念,推行“文明服务用语及服务禁语”,严格制度,规范行为,为客户提供快速、便利,准确的服务,以优质服务来赢得客户对农信社的信任。
树立环境形象。根据各农信社所处的地理位置、经济环境,规划设计企业形象。农信社大楼及各网点要以崭新的形象展现在社会公众面前。
树立经营形象。近年来,农信社信贷资金较充裕,要加大对种养大户和企业的支持力度,急客户所急,帮客户所需。
树立社会形象。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以及信企联谊会、各种比赛等机会,宣传农信社多年来经营的成果,宣传服务范围、服务项目、服务手段等,扩大农信社的影响。
总之,农信社在企业文化建设中,要以人为主体,以企业精神为核心,吸收先进的管理思想和传统的文化精粹,再结合各自的实际,进行潜心的创造和刻意的追求,这样才能形成独具特色的金融企业文化和别有魅力的信合形象。(
金融企业融资范文 第2篇
小微企业是最活跃的科技创新主体,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不仅是巩固和发展实体经济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银行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求。虽然当前小微企业的生存环境正在逐步改善,但平心而论,还存在很多制约发展的因素,本文拟从改进金融服务的角度,谈一谈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存在的困难及相关建议。
一、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面临的主要困难
(一)小微企业经营环境一般。从目前我市主要的眼镜行业、工具行业、汽车装饰件等行业的小微企业经营状况来看,企业销售形势不容乐观,而且由于原材料价格、用工成本等生产费用的持续上升,企业盈利情况不佳,总体情况比上年有所下滑,一些行业的小微企业出现了订单减少、货款难收、应收账款增加等现象,对企业的进一步发展造成了不良影响。
(二)小微企业经营不规范。小微企业多以家族式经营为主,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主要从事传统行业,经营产品技术含量不高,抗风险能力较弱,一些企业环保、安全等不达标,一遇检查就停产整顿,生产不具连续性。在财务管理上,小微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多数企业聘用兼职会 1 计人员,财务人员素质低下,财务管理不规范,经营者只重视税收与利润,不重视财务报表,不能出具连续、真实、完整、公允的财务报表,货款回笼与货款支付通过多个个人账户进出,同时个人账户间互相转入转出,银行难于通过报表与银行账户流水合理判断企业的经营状况,个别企业甚至编制多套报表应付工商、税务、银行等不同部门的管理和检查,信息不对称导致银行不敢轻易与小微企业发生信贷关系。
(三)小微企业缺乏有效担保。企业自身缺乏有效的资产抵押,生产经营的厂房是租赁的,有的企业虽拥有自己的土地、厂房,但由于种种原因,无法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因此也无法办理贷款抵押手续。一些经营效益较好的企业可以通过担保公司担保,获得银行的贷款支持,尽管这样省去了资产抵押评估费用,但担保公司需按企业担保贷款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担保费、缴纳担保金,有的还要求企业办理财产保险和借款人意外身故残疾险等相关保险,较高的融资成本限制了贷款的发放。
(四)贷款责任追究引发银行“惜贷”、“惧贷”现象。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较大,导致基层银行机构产生“惜贷”、“惧贷”的心理,造成小微企业贷款投放不足。此外,从管理成本角度考虑,大额贷款与小额贷款所需要的信贷资料、办贷手续基本相同,如果发放的贷款额小面广,信贷人员投入的时间和精力就越多,因此在同等条件下,信贷人员更愿意管理金额大、户数少的贷款,而对拓展小微企业客户积极性不高。
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相关建议
一是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通过大力推进相关劳动竞赛活动,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客户的走访面,通过走访掌握小微企业经营发展的第一手资料,对其中符合信贷条件的小微企业及时给予支持,确保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水平,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的既定目标,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
二是进一步增强小微企业服务意识,改革贷款审批流程和信息获取渠道,积极筹备小企业贷款中心及其专营机构,合理配臵贷款权限,充分调动信贷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责、权、利相统一。
三是大力开拓小微企业信贷市场。根据小微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产品市场前景、财务状况等指标,结合银行信贷政策和信贷产品特点,分类排队,建立扶持小微企业客户信息名单库,有针对性地开拓小微企业信贷市场。
四是创新信贷产品。针对小微企业信贷需求“短、平、快、急”的特点,积极探索开发适应小微企业发展的信贷产品,不断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五是引导小微企业创造信贷支持条件。一方面引导小微企业加强财务管理,定期向银行提供全面准确的会计信息,增加信息透明度,建立互相信赖的银企关系,争取银 行信贷支持。另一方面,引导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实行多向融资。小微企业在银行信贷支持无法满足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多了解融资信息,积极争取外部融资支持,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实现企业自身的良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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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融资范文 第3篇
2009年11月12日,为回应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关于减少金融会计准则复杂性、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等要求,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IFRS9)。它的出台使金融资产分类与计量发生巨大差异。对我国非金融业上市公司而言,这样的变化会产生什么影响?我国又应如何应对此次准则的变化?本文正是围绕以上问题展开。
二、金融资产分类的新旧转变
(一)四分类
原IAS 39将金融资产按持有目的和该项金融资产是否存在活跃的市场这两个标准分为了四个大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从持有目的来看,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具有明确的持有目的为交易而持有。IAS 39要求,在后续计量时,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将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从而直接影响企业利润。
2.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企业对于它而言也有明确的持有目的。而从“到期日固定、收回金额固定或可确定”这个限定条件中,该类金融资产的内容主要是债权投资。对于该类资产的会计处理,IAS 39规定在后续计量时以摊余成本计量。
3.
贷款和应收款项。
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存在着巨大争议。在后续计量中,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并不影响当年企业利润的情况;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才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入到当期损益,所以也被称为“利润的蓄水池”。
由于IAS 39对于金融资产的分类设置了诸多选项,在主观判断方面存在弊端,加重了复杂性,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了最新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二)两分类
1. IFRS 9简化金融资产分类。
IFRS 9取消了原IAS 39中的根据管理者意图的四分类,而是根据以资产是否满足业务模式测试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测试进行分类。业务模式测试是指主体持有该金融资产的目标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现金流量特征测试是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导致在特定日期产生仅仅支付本金以及本金利息的现金流量。只有同时满足上面的两个条件之后,金融资产才能够将被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否则将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这样严格的分类标准,较之前的“持有目的”,要更易于把握,也利于审计等相关人员的监管,降低企业通过金融资产操纵利润的能力。
2. IFRS 9扩大公允价值应用范围。
IFRS 9的规定,只有一部分满足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商业模式和对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特征的债权类投资才能分类至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资产都应划分至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不同时满足“商业模式”和“合约现金流量特征”测试的债权类投资,权益类投资和混合投资工具等,扩大了公允价值的应用范围。IFRS 9进一步又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细分至两类:一是变动计入损益;二是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原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一部分持有至到期投资和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绝大部分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都应划分在第一类金融资产中。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言,IFRS 9的规定,该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时不能将原公允价值变动所引起的利得和损失转入损益。这样也就遏制了原来企业利用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来操纵利润的现象。另外,由于它选择的不可撤销性,也缩小了企业对于这一类资产的选择,所以该类资产应比原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范围要小得多。
三、IFRS 9对我国非金融企业的影响
对于研究IFRS 9对我国非金融企业的影响,本文计划借鉴邵丽丽(2012)在研究IFRS 9对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影响分析中对于金融资产的分类研究方法。
(一)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本文选择在沪深主板发行A股的非金融业上市公司2007年到2011年的财务信息为研究对象,其中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数据来源于CSMAR数据库。对于上市公司的行业分类标准,采用证监会2001年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并对金融类上市公司进行了剔除。根据IFRS 9的规定,以历史成本计量的“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要变更到以公允价值计量,从理论上看,这部分投资应为本文的研究对象;但是,由于我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允价值评估机制不健全,且数据库中只列示了“长期股权投资”的总额,未明确“重要性程度”。故本文将研究对象限定在我国现有会计准则下的“金融资产”部分,不包括“长期股权投资”。
(二)研究方法
本文分以下三部分探讨IFRS 9对非金融业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影响:首先,分析IFRS 9对非金融上市公司整体的影响程度,此处的“影响程度”以持有金融资产的上市公司家数和均值作为衡量指标。其次,分析IFRS 9对上市公司金融资产结构的影响,以金融资产的相对额作衡量指标。我们根据资产的流动性分别考察如下四类指标:第一类和第二类金融资产占流动资产比例、第三类和第四类金融资产占长期资产比例、四类金融资产分别占金融资产总额的比例。最后,分析IFRS 9对上市公司收益结构的影响,由于第一类和第四类金融资产的处置收益计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则分别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资本公积”,第二类和第三类金融资产的收益一般计入“财务费用”的贷方。从利润表中,很容易辨析出“扣除对联营和合营企业收益之后的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净
(三)统计结果分析
1. 金融资产持有种类分析。
从表1我们可以看出,贷款和应收款项是企业涉及金融资产的主要领域,除少数的公司外,剩余企业均持有此类金融资产。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司的数量在观测期间逐年上升,对涉及公允价值的领域加大。从标准差看,各家非金融上市公司对于每种金融资产持有数量具有很大差异。
2. 金融资产的种类结构。
本部分的研究对象为各年度中至少持有一项金融资产的沪深A股主板上市的非金融业公司,剔除不持有金融资产的非金融业上市公司。从表2中位数看,观测期间超过一半的非金融业上市公司并不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析都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两类金融资产:从最大值可以看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在2007~2008年高速增长,但是在2009年急剧回落,而在2010年之后又有一个高速增长的过程,但是这一比始终没有超过60%。另一方面,“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的最大值这始终保持在80%以上的较高水平。另外,从这两类金融资产占金融资产总额的比例来看,通常也是后者较高,基本维持在95%以上。故我国非金融业的上市公司更倾向于将所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 金融资产的收益结构。
此阶段分析以在2007~2011年度中至少持有一项金融资产的A股主板非金融业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收益并不高,盈亏各半。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投资收益净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来看,整体上前者对利润表的影响没有后者大,但是最大和最小值的情况来看,两者对于企业的盈利能力都会产生巨大影响。
四、结论及建议
从上述的统计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由于企业要根据IFRS 9中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要求对持有的金融资产进行重新分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能调整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也有可能计入当期损益。而原有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和贷款和应收款项可能调整为以摊余成本计量,适用“预期损失减值模型”。从表一的统计结果,我们认为IFRS 9的实施对于我国非金融业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表结构影响较小;但是由于绝大多数非金融上市公司持有贷款和应收款项,所以在运用“预期损失减值模型”进行后续计量时,会产生较大差异,应予以重视。
第二,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应用指南规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列示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在处置资产时调回至损益表。IFRS 9规定该类金融资产在处置时,不得将前期的变动调回损益中,这也就避免了企业利用该类资产的变动进行自利性盈余管理。从表2统计结果看,不少上市公司倾向于将权益性投资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当采用IFRS 9后,这部分企业若选择将其划分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加大企业损益的波动;若将其划分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中,则不再拥有“利润蓄水池”。无论是哪种选择都会对企业盈利状况带来一定的冲击。
第三,只有一部分满足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商业模式和对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的特征的债权类投资才能分类至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这加大了公允价值变动对企业经营成果的影响。从表3的结果可以看出,尽管从整体上看,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和投资收益对上市公司利润影响不大,两者可能会对非金融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为了应对国际财务报告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修改,本文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促进国内会计准则与IFRS 9全面接轨。在实务上,由于我国金融业务交易尚处于起步阶段,相关部门应本着“明确细则,强化操作性”和“求同存异,适应本土性”的原则,制定出贴近我国市场的实施细则。同时,学术界也应加强对金融工具,特别是衍生金融工具的研究。
第二, 成立专业、权威的估值机构。IFRS 9中规定, 所有的权益工具都必须以公允价值计价, 只有在限定的情况下, 才接受以成本作为其最佳估计。但我国是一个新兴市场, 很难存在一个可信的渠道对其估值;另外, 当存在对非上市公司投资或小比例投资, 公司很难取得评估所需信息, 加大估值成本;最后, 由于估值过程中涉及到模型设计、参数选择对市场的判断等多种问题, 对于我国企业, 特别是非金融企业来说, 更是难上加难。故成立一些专业的估值机构, 规范公允价值评估制度, 为企业提供权威的、统一的估值信息是十分必要的。这不仅降低了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精确性和可比性, 也降2013年第2期中旬刊 (总第507期) 时代Times低了企业无法获取有效估值价格的管理风险和借助估值技术进行利润操纵的道德风险。
第三, 加强从业人员的判断能力和业务素质培训。首先, IFRS9赋予会计人员更多的职业判断, 这就要求会计人员要有足够的专业能力和技术水平保证财务报表能够公允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另外, 由于IFRS 9中涉及主观判断的因素, 审计人员与管理层产生分歧的领域增。这样会使审计风险上升, 对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也提出了更高要求。最后, 为了提高公允价值的可靠性, 为实现全面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打下基础, 相关从业人员也应具备较强的业务素质。
参考文献
[1]陆建桥, 朱琳《.跟踪国际主动参与积极应对深入研究金融工金融Finance NO.2, 2013 (CumulativetyNO.507) 具会计最新动向与对策——财政部金融工具会计工作组第二次会议综述》, 会计研究, 2010 (2) .
[2]葛家澍, 窦家春, 陈朝琳《.财务会计计量模式的必然选择:双重计量》, 会计研究, 2010 (2) .
[3]邵丽丽《.IFRS9对我国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影响分析——基于上市公司金融工具分类研究》, 财会通讯, 2012 (4) .
非金融企业的金融机遇 第4篇
在经济发展的背景下,中国消费者对耐用消费品以及培训,旅行,装修,婚庆等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然而快速变化的社会、日益激烈的竞争、收入增长放缓,还有住房等负担的加大,让绝大多数的工薪阶层的可支配收入并未达到一个满意的水准。由此,面向个人消费者的简单便利的消费金融的需求也随之提高。
但是,在中国,除了住房和汽车贷款之外,大家对真正意义上的消费金融服务的认知还是很少。因为就在不久之前,消费金融还仅限于银行及经过认可的消费金融公司才能提供。由于银行的信用卡日益普及,渗透到商业流通领域,消费金融服务和现有的信用卡服务的差异化也很难为大家理解。2013年11月14日银监会公布了修订版《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于2014年1月1日生效),准予非金融机构作为主要出资人参与这个领域,对商业流通企业和制造企业为主的非金融企业而言,将是享受此项金融改革利好的大好时机。
新办法为流通等业态和消费金融业态相结合提供了契机,对非金融企业而言,消费金融究竟意味着什么?我们从日本或韩国的消费金融的发展历程做一个探讨。日韩的消费金融服务是商业流通企业独自开展的,面向中产阶级或将来有希望成为中产阶级的阶层的服务。商业流通企业和制造企业从向自己的顾客开展分期付款业务开始,逐渐过渡到发行店内具有透支功能的会员卡,再到直接发放消费贷款等业务,消费金融服务对提升企业的营业额起了关键的作用。现在,日韩的大型商业流通企业集团的旗下,大多数都拥有银行、信用卡业务、消费信贷业务等消费金融部门,其利润占到集团整体利润的15%~20%左右,成为一个有很好发展前景的业务。中国的金融服务主要以银行为中心,一直以来受到严格监管。对于银行而言,中低收入消费者因其属性偏离目标定位,导致银行服务的覆盖面存在空白,因而备受诟病,也相对限制了消费扩大。
中国自从2012年开始,百货业态的销量开始减速,加之电商网购强势冲击,实体门店销售大幅缩水。在电商支付领域,已经有大量第三方支付平台浮出水面,提供安全便捷的支付服务,经历几年持续发展,部分电商支付平台已经开始尝试带有透支功能的信用支付服务,为这个行业的广阔前景提供了很大的期待。
掌握有大量实体门店资源的流通企业,应该充分利用本次契机,提供面向实体门店消费者的消费金融服务,以不断提高企业自身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在业务开展的过程中,不同业态有必要针对本企业的特性研究适合的消费金融商业模式,同时参考国外先进企业的事例,甄选最佳解决方案。日本的各家非银行金融企业自行开展信贷管理,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积累了企业独自收集、分析数据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而支撑消费金融业务必不可少的是个人征信信息管理以及与之相应的授信系统(IT系统、审查机制),另外债权管理和回收体制(如呼叫中心等)也不可或缺。消费金融业务开展之后,如何与市场活动相结合以实现适合自己企业顾客的便捷安心的服务,最终达到提高营业额的目的,是各个企业所应探讨的关键所在。
根据日本某大型家电连锁卖场的分析,将原有的积分卡(不具备消费金融功能的会员卡)附加上透支或分期功能之后,客单价提高了1.5倍。
虽然十八大提出了在2020年前,通过改变经济增长模式和收入分配结构来将收入翻倍的计划。但是在目前工薪阶层可支配收入缓慢增长的情况下如何刺激消费,众多企业都在寻求破解之道。若企业考虑通过建立消费金融业务来创造新的利益增长点,那么本次银监会出台的新办法可谓创造了一个绝好良机。
金融企业融资范文 第5篇
关键词:企业;市场经济;诚信构建;持续增长
一、失信现象的普遍化严重制约企业及投资、消费的正向良性发展
30多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发展,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逐渐被市场经济体制所代替。在社会经济转轨时期,由于体制原因和人们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个人信用、企业信用的缺失,并成为我国当前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假冒伪劣产品冲击市场;偷税、漏税,走私,骗汇、骗税;合同违法,商业欺诈,欠债不还,三角债,多角债,逃废银行债务;财务失真,做假账、搞两本账;假数字、假政绩、报喜不报忧等,凡此种种,表明出现了“信用贫困”、“信用危机”。社会信用系统的发育程度低下,失信行为蔓延,已成为妨碍我国经济正常运转的严重障碍。它不但影响社会的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而且增加企业的交易成本、破坏企业的正常经营,导致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甚至严重影响我国国际竞争力,影响我国对外开放的整体形象.上市公司做假帐、各种年报中数字掺水、董事长动不动就跑,诸多中国股市中的欺骗、虚假浮夸现象,带来的就是中国股市的长期“肾虚”。
中国企业坏账率为5%到10%,是美国企业坏账率的20倍,中国企业逾期账款平均时间为90多天,而美国的企业只有7天。
在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失信现象如瘟疫般到处流行,凶狠而又暴戾,从假烟假酒假文凭,到假帐目、假评估、假签证、假报告;从普通人恶意消费透支,到一些官员言行不一政绩注水;从股市造假,到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蛇鼠同穴”;从“三角债”滚雪球般越滚越大,到少数地方政府出尔反尔对投资者“宰肥羊”,老百姓们不无痛苦地发现,自己生活的大大小小的圈子里充满着欺诈、伪造、造假等不诚实的行为。的确,大到产业财经的“基金黑幕”、“银广厦骗局”、“东方电子造假”等,小到百姓民生的山西假酒、河南毒米、广东瘦肉精事件以及南京冠生园的“陈馅月饼”,多少人的辛苦钱不翼而飞,多少人被骗得倾家荡产,一系列的失信事件不仅让人融目惊心,而且让老百姓对社会充满了“整体信用危机”感。假冒伪劣产品横行和缺少信用保证已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诚信的缺失”已经严重阻碍了消费和投资行为。有专家分析认为,由于我国市场交易缺乏信用体制,每年国民生产总值的10%到20%是无效成本,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每年高达近6000亿元之巨。
二、“诚信”有其特定的商业或经济内涵,并非“看不见,摸不着”
(一)诚信有着具体的完整内涵,表现为三个方面
其一,诚信是一种规范和规则。诚信,从一定意义上说,是忠诚老实、遵守信用的简称。它是人们行为的一种范式,是协调人际关系、企际关系、政企关系的一种基本规则和要求。对于这一基本含义,我国古代思想家有过充分的论述。《周易·乾》就有“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的说法,认为君子说话、立论都应该诚实不欺,真诚无妄,才能建功立业。第一次明确将诚信作为规范来定位的是孟子。孟子把社会的人伦关系归结为五个方面,即父子关系、君臣关系、夫妇关系、长幼关系、朋友关系,简称“五伦”。将“朋友有信”作为处理朋友关系的基本规范,并与“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合为“五伦道德”。《孟子·离娄上》还指出:“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明末清初思想家王夫之也曾说过:“诚者,实也。实有之,固有之。”诚信的基本表现形式
是:内诚于心,外经于人,言必信,行必果;不能言而无信。在现代社会里,诚信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不仅调节人际关系,而且对人们的职业关系和各种更广泛的人际关系,都具有重要的调节作
用。当前社会所形成的诚信讨论,就是其广泛规范性的体现。因此,仅仅从职业角度理解诚信,特别是仅仅从商业角度理解诚信,将诚信仅仅看作是一种商业规范,是不全面的。当然,必须清
醒地看到,作为特定内容的企业诚信,对现代企业的良性健康发展,至关重要,企业之间没有诚
信规范,企业就无从生存和发展。例如, 2008年在我国经济生活中发生的一件大事,河北三鹿
毒奶粉事件,当媒体曝光后,三鹿的消费市场倾刻崩溃,一个每年产值200亿元的企业,在失信
于消费者的情况下,立刻倒闭并因此负债累累!可见,企业诚信构建何等重要和紧迫!
其二,诚信是一种制度。但在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所有的规范都以制度的形式存在。诚信
作为人们的行为规范和人际关系模式,需要制度化才能持久,才有力量。春秋时期的思想家管
子最先从管理国家的角度提出诚信构建。《管子·枢言》中说,“先王贵诚信。诚信者,天下之
结也。”按照管子的意思,只有坚持诚信这种制度,才能集结人心,天下人团结一致才有保证。
韩非进一步充实了管子的这一思想,并将日常生活的诚信与立国治世的诚信结合起来,指出:
“小信成则大信立,故明主积于信。”将诚信作为一种制度来认识,严格地说,应该是近现代的事情,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信用是一切经济活动的基础,没有信用就没有市场经济。市场
经济更离不开信用这一基础。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就明确指出,竞争和信用,是资本集中的两个最强有力的杠杆。随着资本主义银行的诞生和发展,信用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和充实,并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可以这样说,没有信用就没有正常的金融秩序和
市场经济运转。而企业诚信,则是企业信用制度的思想道德基础和精神支柱。正是在这个意
义上,今天我们讲诚信,人们更多的是从经济制度上去定位。然而,诚信在当今社会,不仅是一个
经济伦理范畴,而且还是一个社会范畴。诚信作为一种制度,不但是一诚信缺失,往往与道德生
活中的诚信缺失有着密切关系。
其三,诚信是人品和企业的组织品格。诚信,从根本上说是一种人品修养,是做人的根本原
则。关于这一点,我国古人有极为精彩的论述。《春秋·谷梁传》说:“人之所以为人者,言也。
人也不能言,何以为人?言之所以为言者,信也。言而无信,何以为言?”孔子提出“民无信不立”。
荀子把是否有“信”作为区分君子与小人的重要人格和道德标准。甚至在人们认为充满诡道的《孙子兵法》中,孙子也将“信”与“智、仁、勇、严”一起,作为将帅必须具备的基本品
格。现代西方经济学的开山鼻祖亚当·斯密,早在1762年就曾说过,在市场经济的初期,因
为法律的不完备,商品交易只是依靠道德良心来维系,因而商品交换推动了诚信道德的生长和
进步。也就是说,对诚信的需求是与对商品交换的需要同时共生存的。现代博弈论中的“囚
犯两难选择”也揭示出,假如博弈双方的博弈并非一次性的,而是多次的,参与者就会非常关心
未来的利润,他们将放弃欺骗的一次性好处,两个参与者都可以很好地达到合作的结果。因为
要想成为博弈赢家的最简单战略就是“一报还一报”,即从友好诚信开始,惩罚不讲信用的参
与者,直到对方重新合作时为止。也就是说,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只有坚持诚信,才会产生双赢的结果;背信违约,必然导致两败俱伤的结局。所以,诚信仍是现代市场经济健康运转的不朽灵
魂。我们今天正在建设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诚信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为我国公民道德、企
业道德的基本规范之一,这当然也是企业创新发展、企业内涵建设的题中应有之议。
(二)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信者兴,无信者衰”
要建立规范的社会信用体系和失信约束惩罚机制,以制度约束失信行为,为社会信用水平的提
高提供制度保障。要在制度上保证诚信者能够得到应有的回报,失信者必须承担其行为造成的成本,不仅要对其予以舆论谴责,更要使其付出经济上的代价,真正实现有信者昌,无信者衰。
近年来,全国许多地区以信用建设来促进企业和区域经济兴旺,如上海大力建设个人信用系统,北京推出“红盾315”网站警示系统和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信用制度建设,深圳市率先出台《个
人信用诚信及评级业务管理办法》,这些实践活动都为我国信用系统建设开了一个好头。对
这些好的作法,企业在以信用建设促发展中要注意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逐步推广。同时,西方发达国家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已经历了一百多年,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信用体系,企业及区域
经济发展中的信用建设要借鉴它们的先进作法和经验,以推动我国企业和社会信用制度的早
日建立和完善。
三、把创企业名牌与构建企业信用体系结合起来:名牌兴、信用足,则企业兴
(一)名牌是企业信用充足的体现,所以企业要把创名牌与建信用结合起来,推广良好的企业形
象名牌是一种较高境界的企业信用。一提到某个名牌产品,人们立即就会联想起它的生产厂
家,脑海中就会浮现出很多有关它的美好的想象,对于它的特性、优点,往往是家喻户晓,妇孺皆
知。久而久之,就会形成一种消费选择,非此名牌莫属,这是因为,该名品有真实的信用记录和保
证,人们有信心消费它、购买它。
名牌还是一种资本。用它可以交易,也可以直接投资,一些富商大贾、工业巨子就是依靠创
出了名牌发家兴业的。谁创造出了名牌,谁就有了企业竞争兴旺的资本,就有可能打出企业的一片市场天地。
名牌也是一种知识产权。它与其他知识产权有着类似的性质和作用,也必然会受到有关的法律,如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知识产权公约的保护。使用其品牌,必须通过交
易或者要有权利主体的授权,并且要支付一定的代价,否则,即为假冒伪造,侵犯他人产权,必定
受到法律的制裁。
由于上述原因,名牌就是一种市场。由于质量优势,名牌的市场占有率往往高于同类其他产
品,如果再能取得价格上的优势,往往会风靡广的市场,独占鳌头,把其他同类产品挤出市场或
者赶到一个狭小的角落。
(二)企业是创建、保持名牌和构筑企业信用的主体:创造国产名牌,占领国内市场,打入国际
市场,关键在于企业自身的信用网络构建
首先,企业要有创建、保持名牌的强烈意识和行为。一些企业这样做了,打出了自己的天下,如健力宝集团采取了“你来冲击我,我也去冲击你”的策略,到“两乐”的后院设立罐装厂;
青岛啤酒经过多年奋斗,把自己的名字堂堂正正摆上美国各大超级市场和几乎所有餐馆、酒
店。但是,很多企业还缺乏这样的意识和要求,出口的服装、手表、自行车等,因缺乏名品和相
应的商誉,只能摆在地摊上出售,有的质量尚优,由于没有自己的品牌,只能为别人作嫁衣。有的创出名牌,以为大功告成,不再继续努力保持信用。有的企业甚至自践名牌。如一些名牌酒厂的酒供不应求,于是把周围小酒厂的酒收购来进行勾兑,或者直接贴上自己的商标出售,结果
砸了自己的牌子,本质上看,就是毁信用,丢名牌。
其次,企业是要进行制度创新,克服创建、保持名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目前,中国企业创
造和保持名牌的确遇到很多困难,诸如资金问题、扩大生产的限制问题、企业负担问题、假
冒问题等,一些企业大胆进行制度创新,走上了自主发展的道路。
资金紧缺是很多创名牌企业的最大困难,而要长久地保持和进一步发展名牌,必须有强大的资金支持。一些成功的企业把企业制度建设与企业资本经营、构建企业信用体系(创名牌)
有机结合起来,如青岛啤酒等,实行股份集资和中外合资,把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结合起来,分
别筹得十多亿资金,获得了源源不断的资金支持。扩大名牌产品的生产规模是名牌企业遇到的另一个重大问题,既然外国的名牌企业依靠它们的经济实力,购并中国企业,抢占中国市场,中国的名牌企业也可以凭借广阔的国内市场条件,通过购并本国企业来发展和壮大自己,与之
分庭抗礼,一争高下,当前,在很多企业不景气的情况下,这是扩大生产规模的一条最有效的途
径。一些企业这样做了,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四、在新的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市场经济形势下,我国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要着眼于五个方面的建设和理念的长期坚持
1、企业信用构建就是投资,是一种具有持久力的信用资本建设。诚信是一种具有回报的投资,特别是在中国刚刚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情况下,我们很多企业普遍不适应市场经
济是信用经济的客观事实,相当一部分企业采用坑蒙拐骗,假冒伪劣这种方式来积累自己的财
富。这种聚敛方式事实上早晚会受到这样、那样的惩罚。恰恰是在这么一种背景下,如果我们有一些企业,有自律意识,首先在诚信方面下功夫,看起来暂时会吃些亏,但是最根本、最长远的市场经济一定会青睐这些老实人、青睐这些诚信创业、勤劳致富者。谁能够率先有这么一
种自觉意识,谁就能够获得最理想的投资回报。所以,要长期坚持把企业信用建设当投资来做。
2、就是企业能够可持续发展壮大的独特资源。诚信建设也是一种能够确保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宝贵资源,要打造一个优秀企业、“长寿”公司,特别是像那些百年商业王朝、百年老店,就
必须对顾客有绝对的忠诚。如果没有对顾客的忠诚,顾客也不会对你忠诚。百年老店“胡庆
余堂”,今天为什么还能够屹立在我们的商业世界当中?归根到底就是它的匾牌里两个字“戒
欺”,绝不短斤缺两,绝不以次充好,一定下决心戒除对用户对顾客的欺骗行为。“戒欺”这种
精神,是我们在走向市场经济的竞争战场当中特别值得提倡的一种永恒的企业行为和精神。
3、要致力于长期持久的产权关系的理顺和法定建设。“人无恒产,则无恒心(孟子)”。信用建
设的根本问题,说到底是一个产权问题。人们对信用的重视和建设的动力,来自于自己长期收
益的稳定预期。如果产权不清,尤其是私有的财产得不到依法保护,对长期收益就不可能有一
个稳定而明确的预期,今天是我的。明天谁知道是谁的?短期行为,搞一锤子买卖,就成了一些
人当然的选择。
人们谈信用问题,叹信用缺失,讨论信用本质不可回避。产权是指自然人、法人对各类财
产的所有权及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等权利,还包括物权、债权、股权和知识产
权及其他无形产权等。信用本质事实上是一种产权关系,好的信用关系意味着交易各方对自
己的资源有明确的认定,并互相尊重彼此间的权利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模糊不清的产
权关系容易导致信用缺失以至故意失信行为的出现,类似“反正不拿白不拿”的思想大而化
之就是泛滥于市场上的经济欺诈、恶意逃避债务。
信用本质上是一种产权关系,好的信用关系,意味着交易的各方当事人对自己的资源有比
较可靠、明晰的权利边界,“你的就是你的,我的就是我的”,交易当事人能尊重彼此之间的权
利。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进行诈骗,实际上是不尊重、不承认对方的权利。所以,信用制度本质
上是产权制度;一套完善的信用制度意味着相对稳定、明晰的产权获得法律的保障。在这种
状态下,如果有人不守信用,他不可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但是,如果一个社会产权不牢靠,权利
边界不稳定,坑蒙拐骗也就谈不上什么合理不合理。借债还钱好像信用关系的常例,但在我们
这个社会,借债还钱好像是“傻帽儿”,“三角债”普遍存在,到了没有信心解决的地步,本质上
是我们的产权关系太混乱,“到底是谁的”这个简单问题都长期理不顺,产权的不明、责任的缺位,加之人们对私有财产权的种种偏见和模糊认识,大家认为你的不是你的,而可以是我的;
今天是你的,明天就可以是我的。这样一个状态,何谈信用关系的建立?
信用关系混乱,社会经济活动的交易成本自然提高,成本的提高显然无益于各种经济的良
性发展。产权制度直接决定着收益权,如果收益权归别人所有,没有人会为别人的未来利益而
牺牲自己的眼前利益。解决这个问题要靠政府依法治国,靠政府提供“秩序”这种公共物品,个人常常无能为力;如果政府不作为,个人就必然要搞机会主义,社会就会乱作一团。
在市场经济中,明晰的产权是追求长远利益的动力之一,只有追求长远利益者才会讲诚
信。对产权主体来说,信用是一种资源,是财富,也是财力。现在发生的很多问题与产权不明晰、不到位有关。目前私企产权是明晰的,但对其保护不够完全,所以个体户到了一定规模就有不
安全感了,在这种心态下往往会出现一些短期行为。集体企业产权很模糊,谁也说不清,而国有
企业的产权似乎很明晰,但责任不到位,出了问题基本上无人负责。由于如上原因,短期行为和
不讲信用行为是必然要发生的。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明晰产权的呼声在民间一年高过一年。确立民有财产的宪法地位,再
辅之以违宪审查和宪法解释机构及宪法法院的建立,所有体制的产权纳入宪法保护的范畴,这是突破产权体制的最大动力,也是建立产权收益长期预期的最可靠前提。
2003年末,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把产权提到了社会信用制度的基础地位,快刀斩乱麻,一下子切到了产权这一问题的要害。《决定》强调指出:“建立现代产权制度有利于增强企业和公众创业制度的动力,形成良好的信用基础和市场秩序”。
4、中国的企业信用建设,不仅仅是国内企业自己的事,而是关乎国际市场与国内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工程,它是我国的对外经济合作能不能长久稳健推进的重要内容。我们的诚信水平应当随着我们对外开放的深化而提高到新的水平。特别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我们的诚信必须提高到WTO的尺度。WTO在某种意义上是一种信誉大法,如果我们的企业、我们的政府都能够按照入世承诺,很好规范自己的行为,那么我们的企业,我们的政府,我们个人的整个形象都会有很大改变。在整个社会走向全面小康和现代化的进程当中,保证我们的法制建设、我们的信用意识、我们的信用保障都能得到充分的发展,也就能保证我们的社会公众生活随着经济发展而健康发展下去。
金融企业融资范文 第6篇
编辑:admin_cba2010 | 2009-01-12 23:31:04| 作者: | 来源:中国银行业协
会| 浏览:3692次
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企业社会责任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科学发展观,承担企业社会责任,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和谐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行业协会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适用于具有中国法人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等。
第三条 本指引所称企业社会责任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其股东、员工、消费者、商业伙伴、政府和社区等利益相关者以及为促进社会与环境可持续发展所应承担的经济、法律、道德与慈善责任。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企业社会责任至少应包括:
(一)经济责任。在遵守法律条件下,营造公平、安全、稳定的行业竞争秩序,以优质的专业经营,持续为国家、股东、员工、客户和社会公众创造经济价值。
(二)社会责任。以符合社会道德和公益要求的经营理念为指导,积极维护消费者、员工和社区大众的社会公共利益;提倡慈善责任,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构建社会和谐,促进社会发展。
(三)环境责任。支持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节约资源,保护和改善自然生态环境,支持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管理。
第五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经营理念,建设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文化,倡导企业伦理化经营,创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经济责任
第六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法律规定下积极提高经营效益,努力创造优良的经济利益;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积极参与保障金融安全、维护平等竞争的金融秩序,加强防范金融风险;积极支持政府经济政策,促进经济稳定、可持续发展,为国民经济提供优良的专业性服务。
第七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合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遵守银行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反不正当竞争公约、反商业贿赂公约等行业规则,开展公平竞争,维护银行业良好的市场竞争秩序,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
第八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安全稳健经营,严格关联交易管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益,为股东创造价值。
第九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遵循按劳分配、同工同酬原则,构建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保障员工各项权益,促进员工全面发展,为员工创造价值。
第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重视消费者的权益保障,有效提示风险,恰当披露信息,公平对待消费者,加强客户投诉管理,完善客户信息保密制度,提升服务质量,为客户创造价值。
第三章 社会责任
第十一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承担消费者教育的责任,积极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活动,引导和培育社会公众的金融意识和风险意识,为提高社会公众财产性收入贡献力量。第十二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主动承担信用体系建设的责任,积极开展诚实守信的社会宣传,引导和培育社会公众的信用意识。努力促进行业间的协调和合作,加强银行业信用信息的整合和共享,稳步推进我国银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第十三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提倡以人为本,重视员工健康和安全,关心员工生活,改善人力资源管理;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职业素质,提升员工职业价值;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培养金融人才,创建健康发展、积极和谐的职业环境。
第十四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支持社区经济发展,为社区提供金融服务便利,积极开展金融教育宣传、扶贫帮困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社区服务活动,努力为社区建设贡献力量。第十五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关心社会发展,热心慈善捐赠、志愿者活动,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通过发挥金融杠杆的作用,努力构建社会和谐,促进社会进步。
第四章 环境责任
第十六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要求,参照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和行业准则制订经营战略、政策和操作规程,优化资源配置,支持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第十七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尽可能地开展赤道原则的相关研究,积极参考借鉴赤道原则中适用于我国经济金融发展的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组建专门机构或者指定有关部门负责环境保护,配备必要的专职和兼职人员。
第十九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制定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计划,尽可能减少日常营运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员工进行环保培训,鼓励和支持员工参与环保的外部培训、交流和合作。
第二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通过信贷等金融工具支持客户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引导和鼓励客户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并积极付出行动;注重对客户进行环保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影响评估程序的具体操作、绿色信贷文件的准备等。倡导独立对融资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现场调查、审核,而不能只依赖客户提供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等资料作出判断。第二十一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积极主动地参与环境保护的实践和宣传活动,为客户和全社会环保意识的提高尽一份力量。
第五章 企业社会责任管理
第二十二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深化对企业伦理化经营的认识,将社会责任融入到发展战略、治理结构、企业文化和业务流程中,在组织层面建立相应的决策与执行机构,依托战略、组织和流程的支持建立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长效机制。
第二十三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强企业社会责任的制度化管理,形成包括制定计划、实施计划、跟踪检查、期末评估、发布报告等环节在内的流程化管理机制,提升企业伦理决策水平,努力实现企业社会责任履行与企业日常经营的有机结合,使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循环往复、良性发展。
第二十四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适当内外部评估机制,定期评估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包括信贷等核心业务对社会与环境的影响,并将企业社会责任评估与改善内部管理相结合,提升经营管理绩效。
第二十五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积极建立企业社会责任披露制度,原则上应于每年六月底前向中国银行业协会提交上一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鼓励实施社会责任履行的第三方独立鉴证,强化全社会协调的银行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并通过报刊、网站等渠道公开披露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指引由中国银行业协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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