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研究论文范文
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研究论文范文第1篇
1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目前我国国内的工程建设领域, 合同管理意识淡薄、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低, 合同履行存在缺陷等现象在施工企业都普遍存在, 主要表现如下几方面。
(1) 对于合同管理, 企业的管理者不能全面看待, 合同认识上存在片面性。有的人认为合同的订立、履行、审查等行为就是合同管理;有的人认为合同管理是以合同为管理对象, 以避免合同纠纷的行为。
(2) 合同管理缺乏程序化、制度化。合同管理制度不仅涉及企业内部管理层面, 而且涉及法律、法规等各项制度, 是针对企业现状和特征制定的关于合同管理人员、职责、方式、流程、实施细则等的管理规定, 如:合同审查分析制度、合同过程管理制度、合同交底与定期报告制度、合同总结评价制度等。很多施工企业由于人员管理水平偏低, 往往忽略了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合同管理过于随意性, 具体表现通常有如下几种:制度制定不完善、制度履行不彻底、管理流程不合理、职责划分不明确。
(3) 合同管理人才缺乏, 合同管理保管多于管理。有些施工企业不愿聘用专业人员进行专业化合同管理, 即使设立了合同管理部门, 相关部门人员也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知识和能力。这些企业中的合同管理人员事实上为合同文件保管员, 将合同管理工作误解为合同内容的登记和合同文件的保管。他们不能对合同内容提出有建设性意见, 不能对合同的签订进行监管, 更不能及时对合同履行情况跟踪监控。
(4) 合同管理数据化程度不高。许多施工企业合同管理, 手工处理占据了很大一部分。由于合同涉及的部门较多, 需要的合同信息也各不相同, 实时性不强, 导致各部门协作, 监控执行方面效率不高, 具体表现在:首先, 文档管理困难。合同文档管理仍然以传统的纸质合同为主, 电子版合同为辅, 合同管理信息化程度低。其次, 信息汇总困难。数据格式不统一, 采集也不能够及时进行, 汇总工作耗时多、准确性低。再次, 缺少预警机制。缺少对合同进度、结款等关键节点的预警, 不能准确地预测近期可能的收支项目。
(5) 合同管理问题处理滞后。很多企业不愿花过多的精力致力于合同管理的事前控制, 总是等到发生合同纠纷或出现损失后才重视起来。而合同纠纷发生后或索赔事件发生后不能及时处理或提出索赔, 致使合同风险损失因管理不及时而扩大, 或错失合同索赔的时机, 导致不必要的损失。
2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2.1 合同法律意识淡薄
施工企业的经营运作还不规范, 企业法律意识不强, 尤其是缺乏强烈、敏锐的合同法律意识。有时不根据工程项目和企业自身的具体情况来订立相应的合同条款, 往往将订立合同流于形式。对合同条款不作仔细推敲, 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等不作具体明确的约定。订立的合同非常简单, 内容缺乏、条款不全、责、权和利不明, 为工程合同纠纷、合同损失和经济风险留下了隐患。
2.2 合同管理职能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
很多施工企业的管理层, 不能从战略高度分析和认识合同管理对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意义。缺乏对合同管理职能的重视对多年来积累的有关合同管理的经验教训, 缺乏系统的搜集、整理和分析, 已有的经验教训不能指导今后的合同管理工作, 常常为同样失误重复地交“学费”。这类企业合同管理工作执行的深度和质量往往依赖于具体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水平和本身所具有的经验。项目现场合同文件管理混乱, 大量无效、错杂的合同文件既干扰了合同管理人员的分析和判断, 又不能为合同管理提供有力的合同依据, 特别是由于难以保证合同管理中关键性环节的全面实行。发生遗漏或工作失误则会导致重大合同失误, 形成合同风险。
2.3 合同文本存在众多缺陷
部分施工合同文件对履约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显失公平, 如过多地强调了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相对较少, 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不明确, 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凡此种种, 施工合同的有失公平和公正, 履约双方的责权严重不对称, 是当前工程款屡屡拖欠的主要原因。另外大多施工合同文本中缺少对工程保险责任、索赔计算原则的具体约定。工程担保和保险制度是保证施工合同履行的有力手段, 施工企业对这一点却往往认识不足。
2.4 合同管理人员的整体综合素质偏低
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强、知识面宽、法律法规意识要求高、需要丰富实践经验的管理工作。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多方面的知识和能力。目前缺乏合同管理专业人才, 已成为影响施工企业管理和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
3 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几点建议
综上所述, 要想解决上述问题是一个综合性很强而又十分复杂的问题, 既有法律政策制定层次的问题, 又有市场层面的客观因素, 还有企业管理内部的问题, 以下对建筑施工企业提升合同管理水平提出几点建议。
(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信息化系统。
近年来, 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为管理流程的改进提供了很大的动力。企业建立基于管理流程的合同管理信息化系统, 可以对企业的所签订的各类合同的基本信息进行管理;对合同状态进行跟踪。通过信息平台实现合同评审的网络化。依据历史工程索赔事件建立索赔事件库为项目获取索赔机会提供信息支持。
(2) 提高索赔管理能力。
对每个成员进行索赔基础知识的培训, 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索赔意识。领导要充分认识到索赔的重要性, 总结索赔管理经验及教训, 不断督促相关人员进行该方面的交流和学习。在项目实施过程中, 应设置专人负责索赔管理工作。将索赔贯穿于项目全过程、工程实施的各个环节和各个阶段。
(3) 提高合同三大目标控制能力。
合同三大目标也是项目管理的主要控制目标, 企业应重视成本、进度、质量控制方法。严格按照合同操作进行各项控制工作。
(4)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及工作能力。
企业需聘请熟悉国外法律、国际惯例, 懂外语, 有创造力和管理能力的复合型高级人才。并加强对员工的培训, 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和水平。一方面可通过培训班、学习、听讲座, 参加法律专业或经济管理专业考试等形式, 不断提高公司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另一方面要结合公司以往在合同管理中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总结。
摘要:本文通过分析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找出相关原因, 并提出了几点建议, 期望能对建筑施工企业提高合同管理能力有一定帮助。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建议
参考文献
[1] 苏源江.浅谈施工企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J].山西建筑, 2010 (32) .
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研究论文范文第2篇
摘要:建筑合同管理为建筑工程各个项目的安全与顺利实施,进行提供了各方面详尽的解释与完备的法律保障。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建筑合同管理关系着企业的发展,必须提高对全面的合同以及全程连续的管理程序的重视。本文通过对建筑合同管理在工程中的重要性分析,从实际案例出发,结合建筑合同管理的发展现状,进一步提出建筑合同管理的相关建议与发展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建筑合同;管理;工程;施工项目;案例分析
引言
近些年来,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取得了不可忽视的成绩,对我国社会的进步与经济的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根据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建设工程项目中合同管理的实际工作,我们进一步了解和关注到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方面的重要性。关于建筑合同管理,其内容主要包括合同法律基础知识、工程合同总体策划、工程招标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工程合同履行阶段的合同管理、工程合同的争议处理、工程索赔、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建设工程常用合同、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等。
一、建筑合同管理现状分析
根据不同的施工项目,专用条款部分的内容是不尽相同的,专用项目有着它本工程特有的特点,其必须由双方协商,最后确定符合该工程实际情况的特殊条款。建筑合同的专用条款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建筑合同管理应从两个方面入手,其一是合同的评审和签订。它要求制定的合同条款明确严谨,评审人员需按2000版的ISO9001质量体系要求认真考虑各条款的实行性,各个环节紧密相连,不出漏洞。其二是合同的实施和跟进。它要求企业内部人员具有较高的素质,能理解合同,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办事,认真履行合同,并且随时跟踪工程的满足性,及时解决问题。建筑合同管理在工程中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加强建筑合同管理并符合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这样才能用合同来引导和管理建筑行业的发展,进一步顺应政府职能转变的潮流; 二是建筑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工作的核心,通过加强建筑合同管理师的专业训练,从而进一步进行有效项目管理的发展需要,才能保证建筑工程项目的正常运行和顺利实施;三是建筑合同管理规范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只有这样才能规范双方行为,进一步保证建筑施工企业这个行业的正常运转状态;四是建筑合同管理对于迎接国际竞争是必须和十分必要的部分,只要这样才能进一步适应国际市场规则,为我国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赢得广阔的空间。
二、建筑合同管理在工程中的重要性相关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施工单位根据领取的某2000平方米两层厂房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全套施工图纸,低报价策略编制了投标文件,并获得中标。该施工单位(乙方)于某年某月某日与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该工程项目的固定价格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为8个月。甲方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因资金紧缺,无法如期支付工程款,口头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一个月,乙方亦口头答应。工程按合同规定期限验收时,甲方发现工程质量有问题,要求返工。两个月后,返工完毕。结算时甲方认为乙方迟延交付工程,应按合同约定偿付逾期违约金。乙方认为临时停工是甲方要求的,乙方为抢工期,加快施工进度才出现了质量问题,因此迟延交付的责任不在乙方。甲方则认为临时停工和不顺延工期是当时乙方答应的,乙方应履行承诺,承担违约责任。
问题:
一、該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否合适?
二、该施工合同的变更形式是否妥当?此合同争议依据合同法律规范应如何处理?
分析要点:
本案例主要考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及其适用性,解决合同争议的法律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计价方式不同可分为: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
根据各类合同的适用范围,分析该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否合适。解决合同争议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有关规定。
针对问题一,因为固定价格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大且能够较准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该工程基本符合这些条件,故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合适的。
针对问题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有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合同变更亦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若在应急情况下,可采取口头形式,但事后应予以书面形式确认。否则,在合同双方对合同变更内容有争议时,往往因口头形式协议很难举证,而不得不以书面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本案例中甲方要求临时停工,乙方亦答应,是甲、乙双方的口头协议,但事后并未以书面的形式确认,所以该合同变更形式不妥。在竣工结算时双方发生了争议,对此只能以原书面合同规定为准。
在施工期间,甲方因资金紧缺要求乙方停工一个月,此时乙方应享有索赔权。乙方虽然未按规定程序及时提出索赔,丧失了索赔权,但是根据《民法通则》之规定,在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内,仍享有通过诉讼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甲方未能及时支付工程款,应对停工承担责任,故应当赔偿乙方停工一个月的实际经济损失,工期顺延一个月。工程因质量问题返工,造成逾期交付,责任在乙方,故乙方应当支付逾期交工一个月的违约金,因质量问题引起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案例二:工程承包商与业主签订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并在公证处进行了公证。合同约定工期为12个月,合同固定总价为1500万元。2006年2月1日开工,工程进行才3个月,监理工程师于2006年5月2日自主决定,要求承包商于2006年11月1日竣工,承包商不予理睬,至2006年5月21日仍不作出书面答复。2006年5月31日,业主以承包商的工程质量不可靠和工程不能如期竣工为由发文通知该施工企业:“本公司决定解除原施工合同,望贵公司予以谅解和支持。”同时限期要求承包商拆除脚手架,致使承包方无法继续履行原合同义务,承包商由此损失工程款、工程器材费及其他损失费609万元,该承包商于2006年6月25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要点分析:合同属有效经该济合同,同时未经业主授权,监理单位不得擅自变更与承建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承包人可向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上诉,方可能被立案处理。国内经济合同纠纷的申请仲裁或上诉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凡超过诉讼时效的经济纠诉案件,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三、对于建筑工程中加强合同管理的建议
针对建筑合同管理出现的问题,我们提出了相关建议。比如要建立健全施工合同管理的制度网络,要建立健全施工合同管理的组织网络,要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完善监理单位职责,政府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督力度等等。
结语
建筑施工合同的签订,能否正确履行,不仅关系着企业今天的盈亏和兴衰,而且影响企业的形象和信誉,关系到未来的生存和发展。因此,必须提高对建筑合同管理在工程中的重要性的认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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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研究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是影响利润的主要因素之一,而合同谈判和合同签订是获得尽可能多利润的最好机会。因此,对于承包商来说必须加强施工合同的签订和管理。
【关键词】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存在问题、如何加强。
一、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建筑法》明确规定:“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依法制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少承、发包双方,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及工程项目和自身的具体情况做逐条分析和认真订立。订立的合同很不规范,待工程实施起来,一旦涉及到经济利益,由于施工合同中缺少约束彼此行为的条款,甲乙双方各自为敌,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2.签订合同不严谨,条款不全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和履约时间长,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例如:所依据的定额之外的计价问题没有明确规定;合同条款用词不准或模棱两可;承发包双方职责划分不清;缺少工程变更、合同变更等处理程序,对索赔的处理、合同纠纷的协调等问题缺少规定等。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会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大多数中小型建筑企业没有设立专职的合同管理部门和人员,没有建立严格的合同管理制度和规范的工作程序,仅仅将合同管理职能分解为技术、经营、质检等几大部门分别进行管理,无法从整体上分析和把握合同的确切状态及应采取的合同措施,合同管理漏洞百出。对多年来积累的有关合同管理的经验教训,缺乏系统的搜集、整理和分析,已有的经验教训不能指导今后的合同管理工作,常常为同样失误重复地交“学费”。这类企业合同管理工作执行的深度和质量往往依赖于具体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水平和本身所具有的经验,项目现场合同文件管理混乱,大量无效、错杂的合同文件既干扰了合同管理人员的分析和判断,又不能为合同管理提供有力的合同依据,特别是由于难以保证合同管理中关键性环节的全面实行,发生遗漏或工作失误则会导致重大合同失误,形成合同风险。项目合同管理人员缺乏有效的监控措施和控制风险的对策。
3.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原则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其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例如:甲方认为承包单位应服从甲方;甲方随意将分项工程进行分包;对包工包料工程,甲方强行采购质次价高的材料及甲方不按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等。承包单位为了在施工中得到更高的利润,违反施工常规、偷工减料、采购材料以次充好。
甲、乙双方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4.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
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监督、检查等管理,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更要对施工合同进行管理。
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对合同的审查、监督和检查不得力;建设单位没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对于建设工程项目,过多地依赖于监理公司,施工单位特别是中小型施工单位,重视公关和预算管理,轻视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没有专门机构从事过施工合同管理工作,遇有工程签约,便临时抽调人员予以应付,这些都可能造成合同纠纷。
二、施工阶段对施工合同的管理
1.推行项目管理模式
把企业作为利润中心,项目经理部作为成本中心,并以承包责任合同为纽带,明确各自的“责”、“权”、“利”关系。本着“谁控制、谁负责、谁承担、谁受益”的责任分解原则及“收益和成本挂钩、分配与上缴挂钩”的控制监督机制,全面动态的管理工程项目。
2.优化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阶段是根据设计图纸投入人力、原材料、半成品、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变成工程实体的过程。施工方案不同,工期就会有所不同,所需机具也不同,因而发生费用也会不同。要做好优化细化工作,编制出先进、合理、高效的施工方案,均衡地安排各分项工程的进度。选择最佳的项目施工组织,最大可能满足施工要求的同时,考虑经济性、合理性。杜绝人、材、机的积压、闲置、浪费。
3.对合同中风险的转移
施工过程中,时常会遇到三通一平不到位,无法按时开工;自然、地质原因造成的不可抗力等情况。
常会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工期的延长等使发生合同变更。变更事件一发生,要及时与现场监理办理变更签认手续,取得索赔依据,把企业的损失减到最低限度。同时,把施工过程中易发生安全事故等不可预见的风险,通过与社会保险机构签订保险合同把一部分风险转嫁到保险公司。
三、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风险防范与措施
从2004年4月1曰开始国家已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新的计价模式给与了施工企业发挥自身经营管理能力的舞台同时也使其承担着以下风险:
(1)清单有漏项的风险。(2)清单项目的特征存在描述不完整或不准确的风险。(3)综合单价的确定必须考虑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
由此可见企业若想降低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投资潜在风险,必须分析在此种模式下施工合同履行期间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渗透于确定合同条款的过程之中,完善专用条款,增加合同的约束力。
2.专用条款避免工程结算时的风险
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以下几个问题,影响工程结算。
(1)工程量的变化
设计变更会直接影响工程数量的增减,改变了项目的内容,演变出新的清单项目引起了合同价格的变化。
(2)计费基数的变化
分部分项工程量的数量变化 引起措施费因计算基数的变化而改变。因为工程实体的数量与项目措施费用直接相关。例如,实体项目基础的深度与措施项目施工降水有关,实体建筑物的高度与措施项目脚手架有关等等。其次分部分项工程量的数量变化和措施费的变化,引起规费和税金的改变。
(3)材料价格的变化
在施工合同履行期間,招标人自购材料价格发生变化,或投标人报价中的材料价格发生变化,或遇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工布价格调整等。出现这些情况均会引起承包价格的变化,分析这些变化因素发生的可能性,制定相应的措施和解决办法。利用签订合同时,列入专用条款,加以约定,合同价款及调整的变化范围、幅度、以及调整的具体办法等,从而避免结算时的损失风险。
3.加强人员管理把风险埙失减少
在项目管理人员中树立索赔意识是非常重要的。在充满风险的建筑市场中,索赔是建筑企业保护自身利益的一种方式,他是业主方,监理工程师和承包方之间一项正常的、大量发生而且普遍存在的合同管理业务,是一种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正当的权利要求。如果,企业要想在市场中立足,必须学会“索赔、敢索赔、会索赔” 。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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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葛昆; 浅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J]; 甘肃水利水电技术; 2003年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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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研究论文范文第4篇
在国家节能减排的大战略下,“先投资,后受益”的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使耗能企业和节能服务公司实现双赢,未来发展空间巨大。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披露,2013年我国单位GDP能耗为0.74吨标准煤/万元,超过世界平均水平的两倍,节能形势异常严峻。“十二五”规划提出,2015年全国GDP能耗相对2010年下降16%,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21%左右。
为完成节能目标,我国在工业、建筑、交运、农业等多个行业实施节能管理措施。根据中国节能协会的统计,最近10年,国内节能服务行业迅速发展,行业总产值从2004年的33.6亿元增长到2013年的2155.6亿元,复合增速58.78%。
在这样的背景下,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MC)作为节能服务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市场关注度日益提高。EMC模式中,具有专业技术服务、系统管理、资金筹措等多方面综合优势的节能服务公司,将承担投资以及与项目实施有关的大部分风险,客户仍可获得节能项目的效益,而节能服务公司从客户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获取利润。
与EPC(工程总承包)、BO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等主要节能服务模式对比来看,节能服务公司与业主双方共赢的合作方式克服了工业企业实施节能项目在资金、技术等方面的主要市场障碍。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中,主要涉及到四个关联方:用能企业、节能服务公司、政府和金融机构,其中政府向节能服务公司提供政策支持,包括税收优惠、财政奖励等;金融机构向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资金支持;节能服务公司向用能企业提供节能设备和节能服务,最终实现用能企业的节能目标。
1.要靠政策支持
节能服务快速发展的市场有望推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迅速推广。
“十一五”期间,我国节能服务产业的年均产值增速超过60%;2013年产业产值达到2156亿,同比增幅超30%。在此期间,我国合同能源管理投资总额也从2004年的11亿元增长到2013年的742.3亿元,年复合增速达59.71%。
根据国务院的《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期间通过EMC方式实现的节能能力为6000万吨标准煤,但是2011-2013年实际形成的节能能力为6036万吨标准煤,已超规划目标。
假设2014-2015年EMC的新建节能能力保持过去四年的平均增速(34%),到2015年将形成14063万吨标准煤的节能能力,占工业节能量的59.84%。假设吨标准煤投资额2800元,2014、2015年EMC投资额分别为960亿元、1287亿元。
具体到EMC项目实施数量来看,建筑领域最多,工业领域次之。从总的投资额来看,工业投资总额占70%左右。国内工业领域EMC以余热余压利用、锅炉改造以及电机系统节能为主。
另外,国家给予税收优惠、财政奖励等,也是EMC在“十二五”快速发展的原因。
2.偏爱大公司
节能设施改造多数采取垫资的形式,且前期投资较大,因此强有力的融资支持成为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关键。但是由于节能改造的固定资产投入归属用户所有,节能服务公司缺少资产可以向银行抵押,造成项目融资困难。
目前大型节能服务公司在银行的贷款利率一般为基准利率上浮15%左右,达到7.53%;而2013 年以来,民间小额贷款平均利率超过20%。
然而,由于我国节能服务公司以中小企业为主,在资金紧张的大背景下,较高的融资成本将削弱其竞争力。而大型节能服务公司融资成本较低,竞争优势明显。
截至目前,发改委和财政部已先后公布了五批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名单,备案公司总数已达3210家。近年来合同能源管理行业的竞争格局有集中化的趋势:投资超过5亿元的有12家,超过1亿的有46家,而更多的企业规模偏小。
专业的节能服务公司数量居多。从2012年节能服务公司的节能量来看,前100家企业的节能量为653万吨标准煤,前20名企业的节能量为477万吨标准煤,占百强企业节能量的73%;前10名企业的节能量占比为56%;节能量超过10万吨标准煤的企业仅16家,行业集中度有提高的趋势。
从节能领域来看,钢铁依然是主要行业,其次是电力、石化和建材。由于节能服务行业的资本密集型效应越来越突出,未来可能会出现节能行业向大型节能服务公司集中的现象。
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研究论文范文第5篇
摘要:在建筑工程建设的过程中风险管理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就目前的情况看,我国建筑工程施工风险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很多问题,需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以及改善。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管理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能够更好地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以及安全。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风险管理,不仅会影响到工程建设的成本,同时还会影响到工程建设的进度。在具体管理的过程中,工程管理人员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加强对每个环节的管理,从思想上提高对管理工作的认识,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有效消除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的各种安全隐患。基于此,本篇文章对建筑工程管理中的风险管理进行研究,以供参考。
关键词:建筑工程管理;风险分析;管理措施
引言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建筑行业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但目前,我国建筑行业中,对于工程施工安全的管控存在较多问题,使施工质量受到影响,不仅会对建筑项目人员的生命安全产生影响,而且对于社会效益会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此,针对建筑工程风险管理与防范这一内容进行深入分析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1建筑工程管理实施的重要性
首先,建筑工程管理水平的高低与管理效果会对建筑企业的发展、获取的效益产生直接影响。在新时代的大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建筑施工企业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起来,如今建筑施工行业呈现出了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但是同行业之间的竞争也越发激烈,各个施工企业如何在竞争如此激烈的市场中获得更好的发展是值得深思的事情。对此,需要加大建筑工程的管理力度,有效提高工程的管理水平,帮助建筑工程施工企业提升竞争力,从而促进建筑工程企业不断壮大。其次,建筑事业呈现出了蓬勃的发展态势,越来越多的新工艺、新技术以及新材料应运而生,并有序地应用到了建筑过程中,建筑工程的结构也变得愈加复杂。建筑工程管理工作的有序展开,能够帮助众多新工艺、新技术、新专业设备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应用,并将自身的重要性和价值全面突显出来。最后,建筑工程与其他工程相比,二者之间有很大的差异。建筑工程具有复杂性的特点,类型较多,而且规模也不尽相同,在具体施工的过程中非常容易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尤其是建筑工序衔接问题。如果没有做好施工工序衔接,极有可能会对工程总体的质量以及有序建设产生影响,不利于管理工作展开。
2风险管理概述
①风险规划。在进行风险管理中,风险规避方案的制定,需要以风险防范作为目标而制定的行动方案,在具体实施中,需要针对整个风险控制进行优化,然后形成相应的文件,重点针对风险控制的全局性与针对性进行分析,防止出现风险恶性事件,降低风险所产生的危害;②风险识别。风险识别与分析成为风险控制工作的基础,在建筑项目发展中,需要对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然后采用剖析与调查的方式,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风险与安全隐患进行识别,同时开展相应分类,明确其风险源与特征,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③风险评价。在开展风险分析以后,需要对风险管理的特点进行明确,同时综合考虑风险行为主体的承受能力以及管理目标等,采用定量分析的手段,为风险控制方案的制定提供依据;④风险应对。在开展全面剖析以后,为了有效控制风险所产生的危害,需要结合风险的事中、事后操作情况,开展全过程的风险化解工作,最大限度上降低风险所产生的危害,为工程项目建设目标的达成提供保障。
3建筑工程项目的管理风险
各行各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都存在自己的特点,但是都会涉及各种各样的风险。在建筑行业中,工程风险是最为典型的、最复杂的。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风险管理都是在特定的范围之内,对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成本等都可以进行科学合理的管理,在对风险进行评估,这样可以选择并且制定完善的管理措施,有效降低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各项风险。我国建筑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为工程建设过程中风险管理提供有效的管理依据,但是,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建筑行业法律法规还存在很多问题,不能对工程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建筑工程建设中存在很多风险,主要是因为现阶段工程管理的模式以及理念不能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所以,为了能够更好地保证建筑工程建设的质量以及提升工程经济效益,必须加强对建筑工程的风险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预防与处理,保证建筑行业的发展。
4加强建筑工程管理中的风险管理措施
4.1全面落实安全风险考核制度
在开展建筑施工时,必须不断提升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同时落实安全风险考核制度,针对其中存在的不规范安全风险管理情况,及时进行纠正,消除安全隐患。此外,应该对现有的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进行完善,强化对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保障工程施工作业的层次性与可操作性。在严格的奖惩机制下,保障安全工作考核的顺利开展,积极落实文化教育与学习培训活动,针对工作责任心较强的员工,必须要给予奖励与表扬,在安全管理中,一旦出現隐患,必须立刻停工,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
4.2做好施工风险转移及自留工作
①施工风险转移,此项工作的展开,主要是指将项目的实际风险转换至与本项目相关的经济建设单位,现阶段比较常用的两种转移方式分别是保险和担保,此过程中,建筑方可将工程建设期间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投保处理,一旦后续施工中受到自然因素或是人为因素影响而出现施工安全事故,其所引起的一系列经济损失,均由保险公司处理相关理赔工作;②风险自留,与上述转移手段相比较,自留风险主要是指借助将风险通过详细施工规划和应急计划定制和执行这一系列过程,去自主开展安全风险管理工作,从而在风险出现的第一时间进行补救处理。但对于建筑企业而言,一旦出现安全风险问题,企业需要自行承担相关损失。
4.3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综合考虑我国法律法规及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要求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促使相关部门及人员意识到自己肩负的重大责任,在开展合同管理工作时能够有章可依,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渗透给全体人员,彻底打消其侥幸心理,增强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风险应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合同管理风险会显著降低。首先,签订合同之前要认真审核合同条款,对存在歧义或漏洞的条款进行修改,以法律法规为依托,保证合同的规范严谨性,避免合同成为牟利工具。其次,合同管理制度应该体现出全过程、动态化的管理思想,各个阶段可能出现的风险隐患及应对方法都要在合同中有所表述,合同管理人员处理问题就会愈发游刃有余。最后,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储备,能够在合同拟定和执行环节中善于运用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法规维护己方利益。
结束语
建筑工程作为一项构成极为复杂的项目,实际的建设施工中,往往存在极多的可控或不可控安全风险,此类安全风险的存在,能够对建筑企业的健康发展形成极大的影响。在此基础上,作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一定要在实际的工程施工中,积极做好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提升现场施工人员技术水平的同时,构建完善的安全风险防范机制也必不可少,唯有如此,才能够真正为建筑企业施工效益提升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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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雪姣.建筑工程管理中的风险管理分析[J].门窗,2018(0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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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研究论文范文第6篇
摘要 本文从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主要任。务、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交底、建立施工合同控制机构与制度和规范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程序等几个方面,探讨了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实施控制。
关键词 建筑工程项目 施工合同 实施 管理
一、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制约作用
预见性的合同条款制约,可以为最终的工程结算争取有利条件。最常见的合同制约是有关质量、工期、价款的结算方式。比如,某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为了节省费用,在招标文件中对质量的要求仅为合格,而投标施工单位为了中标所报质量标准为优良,最终中标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时,所承诺的质量标准也为优良,而工程结束后实际评定质量等级为优质,按照文件精神和“优质优价”原则,建设单位必须对施工单位进行质量奖励。建设单位好生想不通,因为按照规定。工程结束后。如果实际评定质量等级达不到承诺标准,则需对施工单位处以工程人工费5%的罚款;如果实际达到的质量等级为优良,则不奖不罚;而现在施工单位做到优质,却必须按工程人工费12%进行奖励。建设单位原本的出发点是想省去一笔质量奖的费用,但因为合同中没有制约,或写明奖励范畴,反面需要付出一笔远远高于预期的质量奖费用。再比如,某学校实验楼工程按性质应当属于科研用房范畴,但由于施工合同在补充条款一栏补充说明:学校内所有建筑物的垂直运输均套用教学用房范围。从而使得业在竣工结算时省去一笔不小的垂直运输费用。
总之,合同条款制约是业主针对承包商而言。反之,承包商对业主的制约也应在条款中有明确的表述,以显示权利和义务的对等性。比如,由于分包单位(水电、装饰等)的原因使得工程竣工验收时,质量达不到土建单位所承诺的质量等级,则不应由原因所造成的工期延误,也不能对施工单位进行罚款。这些都应在合同签定时通盘考虑。此外,现在有些建设单位由于资金不足,故意借竣工结算审计等理由来拖延付款时间,而承包商由于有求于建设单位,常常忍气吞声,不愿催讨应收款。为此,承包商可以在合同订立之时,就付款时间和进度的违约与索赔等问题,在合同中进行明确限制,以维护自身利益。
二、明确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主要任务
1 给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职能人员、各工程小组、所属的分包商在合同关系上以帮助,进行工作上的指导,如经常性地解释合同,对来往信件、会谈纪要等进行合同审查。
2 对工程实施进行有力的合同控制,保证承包商正确履行合同,保证整个工程按合同、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施工,防止工程中出现失控现象。
3 及时预见和防止合同问题,以及由此引起的各种责任,防止合同争执和避免合同争执造成的损失。对因干扰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同时又应使承包商免于承担干扰事件和合同争执的责任,处于不被索赔的地位(即反亲始)。
4 向各级管理人员和业主提供工程合同实施情况的报告,提供用于决策的资料、建议和意见。
三、关注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交底
根据分公司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市场开发部应在投标工程中标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工程项目监督管理部进行中标工程报价交底。在建设施工合同签订后3日内结合招投标文件、投标答疑以及双方谈判时的问题等向工程项目监督管理部进行合同交底。工程项目监督管理部在阅读合同、招标文件后,结合公司市场开发部的交底向项目部进行合同交底。施工合同交底内容包括:
1、“中标工程报价交底”作为合同签订前合同交底的一部分。
2、合同承包范围的界定。
3、合同价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及调整条件。
4、综合单价、措施费的调整方法。
5、合同结算的确认方式、结算数额确认的时限。
6、材料设备的采购、验收要求。
7、发包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时我方应采取的措施。
8、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处理方式。
9、工期、质量的特别要求。
10、有利于施工方索赔条款的内容、索赔的时限要求、赔款的支付方式。
11、合同中隐藏的各类风险及防范措施、用语含糊、界限不清的条款。
12、承担风险的范围(或幅度)及超出风险范围(幅度)的调整方法。
13、中标工程中业主的附加条件或限制条件(如:材料供应、工程分包等)。
14、合同谈判中双方所关注的焦点、争议的问题。
15、合同谈判中应在合同中体现而未体现的内容。
16、认为应交的其他合同内容。
四、建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控制机构与制度
由于施工过程的长期、复杂,投资大风险高,施工合同控制是非常专业化且要求相当高的一种工作,必须要有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来完成,而不应兼任,甚至是临时管理。目前,建筑企业中集团性大型施工企业较多,对于他们来说,应建立二级管理制度。集团性的大型施工企业常以集团管理为主,统一对外承接项目或交由属下的施工企业负责具体的施工。由于集团和其属下的施工企业都是独立的法人。故两者之间虽有投资管理关系,但在法律上又相互独立。施工企业在经营上有各自的灵活性和独立性。对于这种集团型施工企业的管理应当设置二级双重合同控制制度,即在集团和其子公司中分别设立各自的合同控制机构,工作相对独立,但又应当及时联络,形成统分灵活的管理模式。合同控制制度是合同控制活动及其运行过程的行为规范,合同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是合同控制的关键所在。施工企业只有拥有一套完善、合理的合同控制制度以供合同控制机构和人员在工作中参照执行,才能将合同控制工作落实到实处。现在很多施工企业设立了专门的法律顾问室来管理合同的谈判、签署、修改、履约监控、存档和保管等一系列管理活动,但是,还有相当一部分施工企业还没有建立这样的一个专门部门。因此。完善的施工企业合同控制制度应当包括:施工企业合同内部会签制度、审查批准制度、印章制度、检查和奖励制度、合同控制目标制度以及合同控制质量责任制度。
五、规范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程序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合同管理的日常事务性工作很多。为了协调好各方面的工作。使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应订立如下工作程序:
1 定期和不定期的协商会办制度。在工程过程中,业主、工程师和各承包商之间,承包商和分包商之间以及承包商的项目管理职能人员和各工程小组负责人之间都应有定期的协商会办。通过会办可以解决以下问题:
(1)检查合同实施进度和各种计划落实情况,
(2)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对后期工作作安排;
(3)讨论和解决目前已经发生的和以后可能发生的各种问题,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4)讨论合同变更问题,作出合同变更决议,落实变更措施。决定合同变更的工期和费用补偿数量等。
承包商与业主,总包和分包之间会谈中的重大议题和决议,应用会谈纪要的形式确定下来。各方签署的会谈纪要,作为有约束力的合同变更,是合同的一部分。合同管理人员负责会议资料的准备。提出会议的议题,起草各种文件,提出对问题解决的意见或建议,组织会议;会后起草会谈纪要(有时,会谈纪要由业主的工程师起草),对会谈纪要进行合同法律方面的检查。
对工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可不定期地召开特别会议讨论解决方法。这样保证合同实施并得到很好的协调和控制。
2 建立一些特殊工作程序。对于一些经常性工作应制定工作程序,使大家有章可循,合同管理人员也不必进行经常性的解释和指导,如图纸批准程序,工程变更程序,分包商的索赔程序,分包商的帐单审查程序。材料、设备、隐蔽工程、已完工程的检查验收程序。工程进度付款帐单的审查批准程序,工程问题的请示报告程序等。
这些程序在合同中一般都有总体规定,在这里必须细化、具体化。在程序上更为详细。并落实到具体人员。
在合同实施中,承包商的合同管理人员、成本、质量(技术)、进度、安全、信息管理人员都必须进入现场,他们之间应经常进行沟通。
参考文献:
[1]成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实用太全,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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