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美学与诚信山西
伦理美学与诚信山西(精选6篇)
伦理美学与诚信山西 第1篇
伦理美学与诚信山西
伦理美学,是伦理学与美学的一个交叉学科,也是中国美学中一个重要甚至核心的学科.它是一门研究伦理美的定义、本质、范畴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美是能给人以愉悦的有意味的形式,伦理美则是既能给人以愉悦又能给人以利益的有意味的形式.它是善的内容与美的形式统一,是真、善、美的.统一.它是一种行为美、人格美、关系美,因此也是一种过程美--在行为的过程中显示的美.伦理美学的这些鲜明特征,决定其重要内容就是诚信.
作 者:李翔德 作者单位:山西美学学会会长 刊 名:前进 英文刊名:FORWARD 年,卷(期): “”(8) 分类号:B82 关键词:伦理美学与诚信山西 第2篇
儒商从儒家性善论出发,强调以心换心,将心比心。自己以诚信待人,也相信别人必以诚信回报。在这里,诚指忠诚真诚,指的是一种自我关系中的美德,信指信义信用,存在于人我之间关系中的一种美德。当然,忠诚守信本身有正邪是非之别。忠诚与信义只有与正义联系在一起时才是完美的商业伦理。千百年来流传的童叟无欺、诚招天下客、信取八方财,忠诚不蚀本、刻薄不赚钱,一诺值千金等许多经商谚语,都充分表达了中国古代商人经商的基本原则和信条。而广泛流传至今的一些晋商、徽商、浙商的诚信故事也生动地说明了诚信与商业兴衰的重要关系。值得一提的是儒商的信用是一种发自内心的道德承诺和人格自律。它往往不需要契约的约束,只要口头做出了承诺,就要用人格担保去义无反顾地履行,九折而不悔。他守信用不是怕违约而受惩罚,而是为了坚守诚信的信念。而这种信念自己的商业至关重要,如同生命。所以历代成功的儒商都像珍视生命一样珍视自己的诚信,甚至超过珍视生命。
以诚信为重要原则的中国传统儒商伦理,哺育了千百万中国商人。特别是明中叶以来,全国各地相继出现了晋商、徽商、浙商、闽商、粤商、陕商、鲁商等大商帮。他们声震九州、富甲天下。他们经商虽术而不同,但贾而好儒、诚实守信却极为一致,从中涌现出了传诵千古的佳话,对促进中国古代商品经济的发展起了非常积极的作用。它虽已成为过去,但对现代企业品牌诚信建设,却具有内在的契合性,正是这种契合性为现代企业品牌诚信的建设提供了精神基础。没有诚信就没有品牌
品牌的本质其实就是一种企业与消费者的关系。这种关系维系得越紧密、越融洽,品牌资产的价值也就越高,品牌化的产品卖得也就会越好。这种关系的核心就是信守承诺、彼此信赖。品牌不仅为它的目标顾客们生产出他们需要的产品,同时作出与他们的情感同期互动的承诺,并且始终如一地信守这些承诺,使得顾客能时时切身感受到品牌承诺的真实存在。 为此,顾客也愿意成为品牌忠实的消费者。在这种良性互动的氛围中,品牌与顾客的关系便会得到升华。
品牌诚信由企业的诚信、产品品质诚信、服务诚信等构筑而成,其中企业的诚信尤为重要。诚信是由企业经营理念指导下的个人行为。如果企业核心理念中没有诚信,那么,企业的员工在各方面都不会有诚信可言。而企业员工对诚信问题的一言一行,又反映了一个企业的品牌形象。
对于企业来说,要加强信用制度建设和信用管理。要守法经营,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要依法建账,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要加强全面质量管理。要及时足额缴纳应缴税款。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企业员工队伍。企业不但要提高广大员工诚实守信的道德素质,还要鼓励广大员工刻苦学习,精通业务技能,以保证企业以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取信于民。企业家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地位十分重要,他的行为对企业的经营结果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要率先垂范,做一个建设企业诚信文化、塑造诚信企业形象的带头人。总之,企业要以良好信誉为目标,以遵章守法为前提,以消费者为中心,以优质服务的手段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使诚实守信渗透到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深入到企业文化之中。解决诚信问题的核心在于建设诚信文化,没有或缺少诚信文化的品牌不会是长久的、深远的。产品品质是品牌诚信的根本
产品品质诚信是一个内涵非常丰富的概念,不但包括产品个体的质量,而且包括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价是不是合理、产品包装是不是完好等,
能否以合理的价格买到称心如意的产品,是顾客对企业最根本的要求。因此,产品的品质是品牌诚信的根基和生命。脱离产品品质而进行品牌炒作、甚至广告造假,最终都必将自损品牌甚至断送品牌。
品牌有无诚信或其诚信大小,很大程度上要通过服务文化体现出来。
对于顾客来说,企业服务好了,顾客满意了,企业信誉就建立起来了,品牌的产品也能够实现自身的价值。服务不好,即使产品质量再好,顾客也不会满意,不仅造成品牌的有形损失,更重要的是品牌会失去信誉,丧失信用。
对于企业来说,首先,诚信服务能够有效地提升企业品牌形象。通过各个部门、各个环节的服务理念、服务方式和服务方法的改变,塑造出企业全新的服务形象和品牌文化,进一步提高企业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第二,诚信服务是实现品牌忠诚度的有效途径。谁都知道,品牌忠诚度是品牌价值中的重要资产。拥有一批忠城的消费者,就像为自己的品牌筑起了一道难以跨越的门槛,它能阻挡竞争对手的刻意模仿、克隆与破坏,也是一个品牌所追求的最终目标。
评估品牌忠诚度的指标除了品牌溢价效应外,另一个评价指标就是顾客满意度。产品质量与创新固然是获取顾客满意度的重要途径,但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很多,因此,“完美无瑕”、“零缺陷”等,只能是企业的一种追求,一种理想目标,任何产品都难以真正做到完美无缺。特别是在工业化大批量生产、在消费者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对产品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的情况下,企业要保证其售出的产品百分之百地让顾客满意,是根本不可能的;而且顾客的满意评价是主观的,相对的,在消费实践中遇到不满意时,消费者就会产生抱怨和不满,从而影响企业和品牌的声誉和形象。但企业若加强售前服务意识,在产品设计、生产、提供时尽力减少缺陷,更重要的是向消费者或用户提供充分的优质售后服务,如免费维修、包退、包换等,就可以减少或弥补顾客购买后的损失,从而取得顾客的谅解,赢得顾客的信任。所以有无服务特别是优质服务以及提供的优质服务的多少,成为影响消费者购买及对品牌信任度忠诚度的重要因素。
第三,诚信服务能够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以诚信价值观为企业理念核心,以产品品质为根本,构建以服务为纽带的诚信服务,将建立起企业与客户之间相互信任、相互依赖的牢不可破的利益纽带关系。企业通过掌握客户资源进而控制市场,形成持久的竞争力。使其在今后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市场对品牌诚信的空前呼唤和期望,是社会最基本的道德要求和社会利益公平要求的反映。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相互之间遵循善意真诚、守信不欺和公平合理的规则是最基本的道德要求和公平的利益要求。翻一翻中国二十五史,谁愿意与一个没有诚信的人打交道?谁又愿意去买一个没有诚信的企业的产品?看一看中国十大商帮发展史,其兴其衰、其存其亡,无一不与诚信紧密相关。守诚践信,古今一理。现代市场期待品牌诚信,也是市场经济规律的反映。由于社会经济生活的需要,人们之间需要生产中的协作和进行商品交换,不管是在自然经济、还是商品经济条件下,诚信对于维护经济关系的有序存在、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社会健康发展都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设计伦理与现代设计美学的构建 第3篇
美国设计理论家维克多·巴巴纳克最早提出了设计的伦理观念,维克多认为设计不应仅仅满足近期的功能、形式,更主要的意义在于设计本身具有形成社会体系的因素。对设计的思考必须要包括对社会的短期影响和长期影响。设计伦理就是在设计的过程中,要综合的考虑人与环境,资源的关系,从保护长远利益的角度,崇尚设计的真、善、美,追求平衡与协调的设计。设计伦理学以道德伦理关系为基础,从思想意识与物质的角度,研究伦理观念与物质之间的矛盾。设计伦理学的最终目标是通过建立设计伦理道德规范,以约束设计师的设计行为,用实践的方法来评价设计产品的社会效应,取长补短,以促进人类社会的长期良性发展。设计伦理推动了设计美学的观念创新。深化了现代设计美学思想,使现代美学更加理性,更加的以人为本。
设计的伦理价值是超越实用价值与审美价值的更高层面的道德价值。实用价值是与审美价值是设计的基础价值,可以使人提高劳动效率,获得愉悦的心情,他们构成了设计美的基础要素。而伦理价值是设计美的最高境界,最美的设计不仅可以满足物品的实用功能,审美需求,更可以满足人的精神需求,促进人类生活的持续幸福。
二、现代设计美学中设计伦理的缺失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改造自然的能力不断提升,特别是工业革命以后,现代的技术,经济迅速发展,人类对财富的欲望极度增强,对物质的需求迅速扩大。现代的通讯技术,使人们打破时空限制,地球村已不是梦想;航天技术的发展使嫦娥奔月的故事不再是虚无缥缈的传说,基因技术的发展,使生命变得可知,人类可以像“上帝”一样“制造”生命。这一切的伟大成就使人类取得前所未有的满足,人类甚至还没有对自己的能力做好准备。工业革命的神话让人类在这种成就面前忘记了自然资源的有限性忘记如何与自然和谐相处。人类迫不及待的改造自然,改变社会以满足自身欲望,表现自身能力,以至于盲目生产使毫无美感,甚至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产品铺满社会,大量的二氧化碳排放,使臭氧层遭受前所未有的迅速破坏,人类甚至发明可以毁灭城市所有生命的核弹。这种看中短期利益的价值观自形成后长期没有得到指明与纠正,以至于设计审美思维中伦理道德的长期缺失。19世纪末,英国现代设计之父威廉·莫里斯和著名批评家拉斯金正是因感受到审美传统的沦丧,猛烈的抨击了19世纪的折衷主义设计,并引发了风靡一时的新艺术运动,和工艺美术运动。随着社会发展,现代设计不可避免的与社会商业,经济相结合,伴随着消费需求的过度膨胀,企业乃至国家对经济利益的极端追求,人类享受到了历史以来最大的便捷与物质满足,但却忘记了从长远的角度考虑人类可持续发展的设计伦理。
以包豪斯为代表的现代设计使设计审美有了更多的民主主义色彩,提高了大众的生活水平的美好理想。现代设计倡导艺术与技术的结合,使设计更多的采用现代工业材料,在达到批量生产目的的同时,把服务的对象从上层社会转向了大众百姓。包豪斯奠定了现代设计观念的基础,建立了现代主义设计的欧洲体系原则。把以观念为中心的设计体系,以解决问题为中心的设计体系比较完整地奠定起来。但是包豪斯的设计理论与教学体系并没有出现伦理学命题,令人颇感遗憾。这也使得现代设计自开始便没有能与伦理的警示联系在一起,当社会技术迅猛发展时,现代设计随着强调商业利益的文化,商业气味更加浓烈,理想主义则慢慢消失,设计的伦理问题更是被人们所淡忘。
社会对于更多实用商品的需求促进了新材料与新技术的不断出现。当产品品质逐步得到保证,企业为了扩大市场份额,增强市场竞争力,便逐步在产品设计上下功夫,设计也成为了商业竞争的有效方法。在不断地市场竞争中,设计与商业不断相互促进,设计伴随着工业革命得到了迅速的发展。19世纪三十年代美国经济危机期间,在激烈的商品竞争中,工业设计迅速发展并在世界上首次成为一个独立的职业。为了促进消费,只要有市场需求,设计就会立即出现。甚至为了促进消费很多产品制造后很快被人为废止,使消费者不断购买新产品。这种手段在促进消费的同时浪费了大量的自然资源与社会资源。商业利润为主的设计导向,带来了丰富的物质,使人们迷醉在无限制的满足中。正是因此出现了极短生命周期的一次性消费品,这种不能补充与持续的消耗性材料,给消费者带来了具有刺激性的方便与快捷,也给商家带来了庞大的利润。在资源的极度消耗中,整个社会都没有意识到伦理方面的负面影响。由于时代背景的限制,也许我们尚可理解包豪斯的设计先驱忽略了现代设计的伦理影响。但是在1967年的“第三次工业设计教育研讨会”上,设计伦理仍然没能引起走足够的重视,着实令人深感遗憾。人们在现代主义发展过程中,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不断加剧价值观的偏差,忽略设计伦理的重要性,最终导致了21世纪人类发展所面临的种种困境。
三、设计伦理与现代设计美学的构建
设计构建了人类的生活方式,现代设计美学的观念与世界的环境污染问题,能源危机问题有重要联系。人类要与自然和谐相处,要保持自身良好社会体系的运行,需要在现代设计美学的理论体系中完善设计伦理思考,这样才能为未来提供更美好,更持久的生存方式。当代设计美学立足于人类的长久的可持续发展,综合传统设计美学与当代设计美学观点,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结合现代伦理学观念,完善设计伦理。现代设计美学不仅要满足个性化的要求,对企业负责,对消费者负责,更要对社会负责,对人类的子孙后代负责,真正建立起设计与人,自然,社会,环境和谐的美学观点,使设计随社会取得更长远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现代设计美学中设计伦理的建立,必然引导社会的价值取向。以20世纪的一次性消费为代表的资源浪费设计风潮,使企业赚得了丰厚的利润,也用丰富多样的形式满足了大量消费者的需求。这个时期的大部分设计并没能在功能上取得进步,而仅仅变化了形式,用这种浮于表面的设计方式满足的个人需求,以迅速消耗社会资源,加剧环境污染为代价。这种不计后果的需求需要得到理性的限制,在现代设计美学中注重设计伦理,从对设计者的教育出发,以影响企业商家,乃至百姓大众,使设计者,商家有责任的生产,普通消费者有原则的消费。通过设计伦理的教育使人类对自己的行为方式有更多的思考,对价值观有更高层次的提升。
现代设计应以是否对人的发展有利来判断科技发展的作用并由此影响科学技术的发展方向。工业社会的后期,电脑的出现与普及给人类生活产生了巨大的改变,人类生产方式也迅速革新。自人力工作的手工作坊,到操作机器的生产车间,再到计算机编程自动化生产,这种巨大的变革给社会模式也带来了巨大变化。伴随着计算机普及出现的网络社会,改变了人与人家之间的交往方式,也使人的生产劳动方式以及经济社会的服务方式,消费方式都急速转变。更多的人机交互增加了人与人之间的隔膜,人与人之间的虚拟交流使得整个社会开始变得陌生。计算机网络在带给人们便捷交流,高效工作的同时,却也拉远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责任感与道德感也因人与社会的疏远淡出人们的视野。此时在设计美学中强调设计伦理显得尤为重要,设计伦理必然应该致力于解决人类的情感冷淡、利益至上,约束和规范人类的设计生产行为,来弥补现代设计的不足。
在现代设计美学中强调设计伦理,让设计师有对人类未来负责的责任意识。在设计中是否注重轮伦理约束会产生不同的设计结果,对社会产生不同的影响。好的设计可以造福社会,坏的设计则是危害一方。要想在未来的设计中杜绝丑恶的设计、不文明的设计,只有将设计的伦理意识深深地刻入到每一个设计工作者的思维的当中,成为被所有设计工作者所自觉遵守的规则。设计师是一个社会职业,应该对企业的利益负责,但同时也更要对自己生活的社会负责。一个优秀的设计师必须具有强烈的道德感,必须能在企业的经济利益与设计伦理之间做好平衡。一件美的设计作品,不仅仅应该是实用的、外形美观的,更应是符合设计伦理的。女人最大的魅力在于善良,设计的美也是如此,美的设计也应该是“善良”的。设计师的伦理意识需要在设计生涯开始时就得到培养。现代的设计教育中,已经有很多西方学校开设了设计伦理的课程。中国的现代设计美学教育起步较晚,改革开放以来,商业的发展也给当代设计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中国的设计教育结构还不很成熟,很多现代设计的教育才渐渐意识到设计伦理的重要性,现代设计美学的构建中设计伦理的内容也逐步被补充为必修内容。社会正期待着一批有责任感的优秀设计师投入到时代浪潮之中。
四、总结
现代设计美学是伴随着现代社会生产力进步产生的工业生产、市场经济诞生的。生产力水平决定了经济占据了社会的重要地位。设计美学的完善、设计伦理的进步不是单单几个设计工作者的能力所及,而需要整个社会都认识到人类只是自然的一部分而不能脱离自然而存在,现代人的所有行动都会对人类社会的将来产生重要的影响。只有当消费者、生产者、设计者都为自己的子孙后代考虑,将今天自己的方便留一点给后人,将不应得到的东西还给自然,冷静的认识自己的欲望与利益,才能设计出更美好的事物,为人类创造更美好的未来。
参考文献
[1]李超德.设计美学[M].人民美术出版社,2009(2):72-76.
[2]李飞,刘子建.设计中的设计伦理[J].轻工机械,2004(4):1-3.
[3]李砚祖.设计之仁--对设计伦理观的思考[J].装饰,2007(9):8-10.
伦理式诚信与契约式诚信 第4篇
工商领域的诚信问题,关系到中国现代化的走向,也关系到企业经营的可持续性。因此,向来被学界关注。中国古代浩如烟海的史籍,留下了极多的诚信资料,也记载了丰富的诚信案例,所以总被学者们拿来说事。但如果仅仅限于寻找参照或者简单比附,难免失之肤浅。
例如,在晋商介绍与研究的文章书籍中,几乎离不开诚信问题。有案例,有分析,还有总结概括,正面反面似乎都说得差不多了。但笔者总有个疑问:晋商式的诚信,能否复制到当代来?或者换一种时髦的方式表达以晋商为代表的富有中国传统特色的诚信,能否使中国走向世界?走向现代化?
之所以产生这种疑问,关键在于晋商式的诚信具有特定的含义。概括而言,这种诚信是一种伦理式诚信。而西方兴起的现代化模式,在它们的土壤里诞生出的是另一种诚信,即契约式诚信。二者的不同,不可不察。
一、两种诚信的表现与差别
讲述晋商的诚信已经有很多文章,无须作者饶舌。但有一个现象,却没有被学者们深究,而这个现象恰好鲜明反映了晋商诚信的特色。这就是晋商的诚信与关公崇拜的关系。凡是晋商,没有不供奉关公的,在关公身上,或许可以解读出晋商诚信的内在机制。
关公是中国民间妇孺皆知的人物。如果说孔子的形象过于高大,老子过于深邃,庄子过于豁达,孟子过于迂阔,韩非子过于峻刻,从而妨碍了社会认同他们的普及性,那么,关公则是一个朝野上下、三教九流都能高度认同的光辉形象。儒者可以接受他的彻夜读《春秋》,侠者可以接受他的“千里走单骑”,统治者赞扬他的忠贞不二,老百姓感叹他的义薄云天。就连金庸武侠小说中的流氓韦小宝,也都要处处学习关云长。所以,在传统中国,“武圣人”的实际社会影响是大于“文圣人”的。可以看到的一个明显例证,就是关帝庙建设到了村一级,而孔夫子的文庙不过建设到县一级。二者在民间的神力大小,由此可见一斑。最早由西方传教士马丁·马蒂尼1655年绘制的世界地图册(国家图书馆善本部有收藏),绘制了每个国家的代表人物图像,中国的代表人物就是关公。
在晋商那里,关老爷比财神更重要。尤其是在各地的山西会馆或山陕会馆中,关公的神韵随处可见,不仅这些会馆供奉的主神是关公,而且其建筑的样式也基本上属于关庙格局。后来,关圣帝君干脆就变成了武财神。这不仅仅因为关公是出自解州的山西乡党。而且更是因为他身上包含了乡土中国的最高价值准则。否则,单纯从乡党关系上来看,同样是山西名人而且比关公早得多的介子推,为什么就得不到这份民间的殊荣?答案应该在关公体现的“精神”上面。
官方对关公的解释,重在“忠”字;民间对关公的崇敬,重在“义”字。忠和义,都是典型的伦理观念。关公的精神,立足于传说中的桃园结义。由此,诞生了许多脍炙人口的故事。忠义二字,是传统中国伦理规范的高度凝结。所有的晋商,在经营中都强调义字当先。所谓诚信,不过是义的表现形式而已。
但是,如果进一步发掘,我们就会发现,中国传统的“义”,是有逻辑对象的。就拿关公来说,他只会对刘备讲义,而绝不会对孙权讲义。曹操用尽方法,按小说的渲染是三日一小宴,五日一大宴,赏赐无数,最后的结果却是“封金挂印”,不辞而别。对这种各为其主的“义”,曹操予以充分的理解。也就是说,这种义,是建立在事兄如父的纲常伦理基础上的。这一点,正是传统儒家学说强调的“亲亲”原则的演绎。
正是这种伦理,使传统中国构成了一个亲族社会和熟人社会。所有的道义,首先在亲族那里发挥作用,然后扩展到熟人圈子。这个熟人圈子会在社会活动中呈现出滚雪球式的扩大趋势,从最亲近的人向外逐次扩展,以道义决定的诚信强度也逐次衰减。虽然曹操没能赢得关羽对刘备那样的忠诚,但却也换得了小说虚构的“华容道”捉放之恩。如果完全是生人,那情况可能就有点不妙。君不见,水浒传里的李逵对宋江倒是一片忠心,然而挡了宋江之道的陌生人就倒了大霉,只有吃板斧的份儿。所以,中国人的道义以及由表现这种道义的诚信,是看人下菜的。费孝通先生曾经把这种社会结构,精辟地概括为“差序格局”。
西方的社会发展过程,也形成了他们的诚信准则。但是,这种诚信,同中国人的伦理式诚信大不一样。他们的诚信,建立在契约基础上。中世纪的封建制,通过分封采邑建立了国王和贵族、领主和附庸的权利义务关系。附庸不履行兵役和劳役义务,领主就有权收回采邑;而领主不保护附庸,附庸就有权另找领主,或请求法庭给个“说法”。在这种局势下,贵族要忠于国王,但又可以反抗违背契约的国王。由此,产生了欧洲式的法制传统。以英国为例,1215年,英国的封建贵族不满约翰王违背传统横征暴敛,在坎特伯雷大主教的领导下反抗国王,迫使国王签署了著名的大宪章。英国的宪政传统由此建立。当然,只要国王按规矩来,那就还是好国王。
这样,使得欧洲式的诚信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不是以熟人、亲属为前提,而是以规定权利义务的契约为前提。契约的达成(不管是成文契约还是习惯契约都一样)构成了诚信的界限,一方的诚信,必须有赖于另一方履行义务方能实现。如果一方违约,甚至会导致兵戎相见,国王违约也不例外。这种兵戎相见不是中国式的叛乱,而是国王也不得不认可的权利。欧洲后来的革命,不管是尼德兰、英国还是法国,其正当性皆源于此。
从这里可以看出,中国传统的诚信,以关公为其象征,实际上是一种伦理式诚信;而西方传统的诚信,以英国的大宪章为象征(其他欧洲国家也有类似情况),实际上是一种契约式诚信。这两种诚信最大的差别,在于中国的诚信所要承担的是道义责任,而欧洲的诚信所要承担的是契约(法律)责任。道义责任在一定意义上是无限的,而契约责任肯定是有限的。
最简单的如债务,在中国,是父债子还,而且还天经地义;在欧洲,有着“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之语,即人身责任不能转嫁给他人。晋商当年不管东家投资多少,所有债务都必须由东家绝对负责。假如一个商号,东家的资本是十万两,而他的家产有上百万两,那么,这个商号超出十万两以外的债务绝对跑不了。如果东家的家产不够赔,也不要紧,他的保人、他的子孙,一个都跑不了也少不了。如果他只承担出资的十万两,多了不干,那就明显不合道义,路人也看不过眼,更不要说亲近之人,社会上下都会把你视为骗子。许多当今的研究者都认为晋商的无限责任模式对东家的压力过大,妨碍了晋商的资本运营,那是以今日的契约文明眼光来看晋商,脱离了当时的实际环境。试想有一个晋商创立了有限责任的模式,宣称他只承担与出资相称的债务责任,恐怕当时不会有人愿意同他做生意,第一个做不下去的
恰恰是他。
欧洲的情况恰恰相反。一名骑士,接受了封地从而承担了服兵役的义务,假如兵役期为三个月,兵役期内他得尽职尽责,三个月一到他会立马走人,多一天也不干。至于国王的安全,服兵役期间骑士不尽责会失去荣誉,而期限一满立即与他无关。欧洲曾经有个国王就吃过这个大亏。他在同邻国打仗期间,没有记准手下的士兵兵役期,仗正打在节骨眼上,有多一半士兵的服役期到了。这些士兵在到期的前一天还在顽强作战,到了服役期满这天,他们才不管打仗输赢,反正自己的责任已经尽到了,呼啦啦回家去了。
道义责任是不能用法律约束的,所以,靠的是自我约束,道德自律。当然,外在的压力也是有的,这主要表现为道德声誉的压力,由此形成了中国的“礼治”传统。中国传统的“月旦评”、“物议”、“舆情”之重要,在史籍中比比皆是。对于晋商来说,名声特别当紧,名声一旦倒了,那就彻底玩完。而契约责任靠的是法律约束,发生权利义务的争议就上法庭,即使是国王也要服从法律,由此产生了司法独立的雏形。如果国王不听法官的也不要紧,还有宗教领袖(大主教或教皇)可以仲裁,甚至动不动会请个外国名人来充当第三方。法国国王就干过几次给英国国王和贵族诸侯的冲突当调停人的事。
显然,两种诚信有着巨大的差别。接下来的问题是,两种诚信的差别出自什么原因?中国式的伦理诚信能不能适应现代化社会?
二、两种诚信的源流和走向
中国的国家起源同西方不一样,所以,两种诚信有着起源上的差别。在中国古代的国家诞生之时,并没有打破原始社会的组织结构。以血缘、亲缘关系结成的氏族部落,在夏商周三代依然如故。所以,中国早期的国家,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疆域清晰的国家,而是按部族活动范围形成的。区分国民的标准不是居住地和职业分工,而是血缘和亲属关系。所谓宗法制、分封制、国野制,实际说穿了是同一回事。凡是本族,就是同国。“国人”即同族,“野人”即外族。这种状况,直到战国的郡县制出现,才有了根本的改观。
正因为中国古代国家是部族国家,所以,在政治统治上的原则是“亲贵合一”,在治理方式上是以礼治国。周公制礼,奠定了古代中国的基本格局。尽管后来政权形式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治国思想在西周已基本定型。秦始皇统一后,试图以法家思想为主导建立一个完全按照成文法治理的国家,结果很快失败。从汉以后的历代王朝,尽管在成文制度上继承的是秦始皇的遗产,但在统治思想上却继承的是西周礼治的遗产。所谓“汉家自有制度,以王霸之道杂之”。王道来自周公,霸道来自秦皇。
这种体制下,亲属远近和等级差别就是十分重要的。没有它,社会就一片混乱。因此,按血缘、辈分等等区别远近贵贱,按族属关系管理社会,就是势在必然。所谓礼制,核心在“孝悌”二字。中国历史上形成的亲属称谓关系恐怕是世界上最为复杂的,实际上就是这种伦理型社会的符号结构反映。
这种社会结构,自然而然就产生了以“孝”治天下的基本方略。治国首先要齐家,齐家首先要修身,家国同构,由此而产生了忠孝同构,为国尽忠和为父尽孝是一个道理。《论语》已经说得很清楚:“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汉代选官,察举的基本科目是“孝廉”,就是这种准则在人才评价上的反映。历代王朝,对官员的“守制”(即辞职为父母守丧)格外重视,也是这种准则的折射。
中国传统社会以农立国,所以聚居基本固定,即所谓“安土重迁”。这样,使血缘和亲缘关系得到了进一步强化,而且与地缘关系交织互补。从中国以姓氏命名的村庄数量之多,就可以看出这一点。即使遇到战乱灾荒,被迫迁徙,往往也不打乱族属关系。中国的许多家谱都可以上溯多代,不管是真是假,祖先几乎要追溯到黄帝才算罢休。同姓之人,“五百年前是一家”成为口头禅。所以,哪怕社会有形的组织形式发生了多大变化,这种无形的伦理纽带不绝如缕。
随着社会的发展,狭隘的家族血缘关系已经不足以维系更为广阔的社会活动,于是,推己及人,由近及远,这种伦理观点和规范会渗透到“外人”之中。最便捷和最基本的方式是,先把“外人”变成“熟人”,进而变成“自己人”。结拜就是改变人际关系的有效方式之一。至今山陕地区流行的“拜设”(即异姓结拜,有学者记其发音为“板升”,而且以“百姓”、“堡子”等猜测乱加解释,实际上都与方言原意相差甚远),就是外人变成自己人的象征。晋商对待“相与”,绝不是仅仅生意伙伴,更重要的人际关系的伙伴。不理解这一点,就很难理解为什么晋商能与他们的“相与”真诚相待,做出无法用单纯的生意经来解释的行为。如果仅仅从商业互惠角度看待“相与”,那么,1936年双发公杨东家给复盛公乔东家磕个头,就减免了他的一半债务(2.8万大洋),可以说是一种愚蠢。然而,乔东家是精明的,他赢得的是人望、道义和声誉。
要把陌生人变成熟人关系,需要较长时间的人际磨合。而经商总有面对生人的时候。“一回生二回熟”,如果对方只同你打一次交道怎么办?现今就有不少这种“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主儿。对此,晋商的策略是多管齐下,其中最主要的“管道”就是担保责任和官商勾结。从晋商开进蒙古草原开始,这种在陌生地区从事商业的策略就十分普遍。依靠担保防止一次性诈骗,依靠官府对“生人”予以强制。直到如今,所谓官商勾结,无非就是把官员执掌的面向陌生人的公务关系变成熟人关系而已。从这一点上来探求官商勾结的源头,可以补充寻租理论的某些缺失。官商勾结不仅仅是寻租的利益问题,而且是社会的熟人关系问题。
西方是在氏族部落基本瓦解的基础上建立了国家。如果说,中国早期国家是建立在部族地基上,那么,以希腊罗马为代表的古典西方国家则是建立在部族的废墟上。以希腊为例,其城邦国家形成后,其治理的基本方式就是社会契约。正是因为有着这一社会基础,西方的社会学和政治学理论中才会诞生出社会契约论。
欧洲的早期居民,其社会流动性远远大于传统中国。古代雅典不是以农立国,而是工商立国,靠贩卖橄榄油过日子,因此,很早就有了沿地中海的拓殖活动。由地中海到北欧,再到亚非,逐渐扩大。后来新航路的发现,只是把拓殖由欧洲扩展到了全球。拓殖的海上迁徙,基本上不是家族式的,而是职业式的。即所谓“有用的同伙比自己的亲属更重要”。这种过程中,结社、契约、仲裁发达起来。最终使西方走上了现今的道路。
三、现代化过程中的两难
由于现代化范式是西方开创的,所以,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基本上以西方为楷模。这一过程一般从器物的模仿开始,再到制度的移植,最终会走到观
念与价值准则的引进。而在这种过程中,多数学者会认为,西方的契约式诚信是现代化的不易之道。由此,无论是从理性分析角度,还是从情感认同角度,都会对西方式的契约式诚信予以较高评价,甚至在一定意义上会赋予其某种不验自明的真理性。
本文认为,伦理诚信和契约诚信,并无优劣之别。它们的区别,是人类发展在不同条件下自然而然的结果,都是不同社会进化的产物。这种进化过程,就像人类的肤色差别一样,不能说白皮肤就优于黑皮肤或黄皮肤。造成这种差别的原因,在于相应的社会环境和历史条件。
管理学有一个基本准则,就是追求相应思想和方法的适用和成本。任何一种思想,哪怕是再好的思想,如果缺乏适用条件,这种思想就会被现实大打折扣,甚至会被现实改造得面目皆非。中国在改革开放以来不遗余力地推行了不少来自西方的思想和技术,但其效果总是差强人意,事倍功半。不能说一点收效都没有,而是说往往吃力不讨好。不适用的逻辑后果就是成本居高不下,无法形成优势。迄今而言,中国尽管已经变成了世界工厂,但除了廉价劳动力以外,我们的竞争优势究竟在什么地方,值得思考。如果从制度成本的角度来看,恐怕中国移植西方模式的制度成本远远超过了原产地。在这一意义上,所谓后发优势,说是梦呓确实过于刻薄了一些,但比较渺茫。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不少学者探讨本土资源,同官方强调中国特色的政治努力不谋而合。但是,问题在于,伦理式诚信能不能作为现代化的思想支柱?说尖锐点,关公能不能穿上西装?青龙偃月刀能不能换成机关枪?
当今探讨中国传统文化的人不少,但很多人都回避这一问题。现代化的浪潮摧毁了滋生伦理式诚信的社会基础,我们能否寄希望于传统的复归?那些号称以中国式的“东方文明”拯救西方没落世界的论者,是否先不要忙着拯救西方,而是反求诸己看看能不能拯救自身?真正身体力行试图重振传统伦理体系的努力,是悲壮而且可歌可泣的;而那些把传统玩弄于书斋里的文人,不过是搅起了历史长河里的几处漩涡而已。要复归传统,就要承受瓢食箪饮的简陋;而要现代化,就得放弃熟人社会的坦然。西方范式的现代化,在中国处于两难处境之中。
感叹人心不古,倡导伦理式诚信,稍有不慎,就会同现代化的走向和法治化的要求背道而驰。那些提倡“汉服”的传统斗士可曾想过,所穿的汉服是不是妻子手织的?如果用的是机织布,那就已经背离了传统。再追溯下去,“有机事必然有机心”,这种倡导是不是投机就大有可疑之处。《秋菊打官司》的矛盾与冲突,全部集结在秋菊不过是想借助现代司法为自己讨一个传统式说法,而现代司法的逻辑结果并不能满足秋菊的要求,尽管对违法者的处罚比秋菊预想的更严厉。
而试图以现代化手段建立契约式诚信,则会同民众习惯发生剧烈冲突。就以在西方人眼里近乎神圣的合同为例,在我们这儿,有谁从内心里真正尊重合同?即使有合同的外在形式,所反映的内涵也是人际关系的改变。在西方人看来,在合同上签字意味着对上面规定的事项负责;而在中国人心里,在合同上签字意味着双方已经变成了准熟人关系。如果法律不考虑这种内涵的不同,就有可能双输。比如,古董买卖,按传统惯例,买了赝品(以卖出方不违反行规惯例为前提),只能说买者眼力不济,自认倒霉。按传统,这种买了赝品的主儿会把自己的失误当作耻辱,而不能责怪卖者。但是,按现代的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卖主的这种行为属于欺诈,要严厉惩罚。而这种惩罚,又因为同行规惯例的冲突得不到有效履行。其结果就是传统被法律破坏,法律被传统消解,传统与法治俱失。从近代以来中国的屡次现代化努力,都或多或少存在类似问题。
目前,中国在发展道路上已经出现了某种令人担忧的迹象,即传统的伦理诚信被瓦解,而新型的契约诚信又未能建立。比如,传统中国的民间集资方式——抬会,在历史上曾经有过很好的效果,然而,随着现代化对熟人伦理制约的责任解除,同传统抬会类似的非法集资方式开始专门“坑熟”(除非主持人能够具有高度的道德信誉,才能保证其正当效果),已经造成了不少问题。出路在何方,值得学界关注。
四、糅合两种诚信的可能途径
那种非此即彼、非黑即白的对抗性思维方式。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完全寄希望于以传统的伦理诚信支撑现代社会,非但不能促进现代化,反而有可能引起倒退。塔利班就是一个极端的例子。而完全寄希望于引进西方模式建立契约诚信,会遭遇到无形的甚至是不自觉的抵制,使它陷入看不见摸不着的传统场域,最终消解至无影无踪。我们不能小看传统的力量,它在消解异质因素上,比金庸小说中的化骨绵掌还厉害。
或许,中国可以融合二者。这不是以东方智慧去拯救西方,而是寻求自身的安身立命之处。
在如何把伦理式诚信与契约式诚信融为一体的尝试中,我们不妨考虑一下中国传统的“亲亲相隐”问题。孔子曾经与叶公讨论“正直”这一概念。“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论语-子路》)简单说,叶公认为,儿子证明父亲犯了盗窃罪,这就是正直。而孔子不以为然,认为父子亲情是最重要的,为了亲情而互相隐瞒过错,这才是正直。对此,古今政治家和法学家不乏争论,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中国古代朝野都认可“亲亲相隐”的准则。也就是说,司法要服从于伦理。在传统中国的法律体系中,亲亲相隐得到了法律的正式承认。汉宣帝地节四年的诏书规定:“自今子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唐律疏议》规定:“诸同居、若大功以上亲及外祖父母、外孙、外孙之妇、夫之兄弟及兄弟妻,有罪相为隐。”《大明律》也规定:“同居亲属有罪互相容隐”,“弟不证兄,妻不证夫,奴婢不证主”。直到1935年的《中华民国刑事诉讼法》,将相隐的范围扩大至五等亲以内的血亲,三等亲以内的姻亲。显然,1949年以前的中国法律体系,一直对法与情的关系遵从伦理准则,“屈法以从义”。
至于“大义灭亲”,只不过是要求“亲”服从于更高的“义”。比如,谋反、叛逆等等,即使属于亲人也不能回护,这并不违反伦理准则。
与中国的“亲亲相隐”比照,西方社会出于对个人权利的保护,从不得自证其罪出发,也有与中国“亲亲相隐”类似的法律规定。需要指出的是,西方的规定同中国的“亲亲相隐”貌似而实不同,它来自于权利义务的相应界定,而这种界定的性质是社会契约。
在现代化的进程中,我们需要的是把中国传统的伦理准则,与西方引进的契约准则有机融为一体。实现伦理关系的契约化,契约关系的伦理化。如此,在中国社会背景下,可以做到上通天理,中达人情,下适本土。某些家族式企业在现代转型中,既保留了浓厚的家族色彩,又形成了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对此,值得学界探讨。
回到晋商的例子。晋商当年的兴盛发达,不全是死守传统。比如,以用人而言,晋商的基本准则是“用乡不用亲”。显然,“用乡”是传统伦理的继承,而“不用亲”则是传统伦理的修正。在现实生活中,晋商已经对传统伦理的某些内容进行了改造,而这种改造又以不破坏伦理中的“道义”精神为前提。而近代晋商的没落,又恰恰与不知通变求达密切关联。这种通变求达,并不一定要求彻底摧毁传统,而是以人为的努力,推动新的“惯习”的形成。就拿晋商崇拜的关公来说,关公的形象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从三国到当代,关公已经多次“变脸”,不过,从道义精神而言,关公依旧是那个关公。
正如托克维尔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中所言,大革命催生了一个新的社会,而这个新的社会恰恰是来自于传统。大革命中的先行者们,“在不知不觉中从旧制度继承了大部分感情、习惯、思想,他们甚至是依靠这一切领导了这场摧毁旧制度的大革命;他们利用了旧制度的瓦砾来建造新社会的大厦,尽管他们并不情愿这样做;因此,若要充分理解大革命及其功绩,必须暂时忘记我们今天看到的法国,而去考察那逝去的、坟墓中的法国。”库朗日也在《古代城市》中对这一点深有感触:“《旧制度与大革命》一书的一大功绩是证明了1789年以后有多少过去的政治制度、习惯思想,在新法国依然存在,新法国不知不觉成了君主制法国的概括遗赠财产承受人。”
伦理美学与诚信山西 第5篇
论文摘要:在朱熹的伦理精神范畴中,仁义为先、义中生利、忠信为本及敬事而信、节用爱人等伦理精神原则有着广泛而深刻的内涵,它所倡导的公平正义、义利兼顾、诚实信用、取信于民、执政为民、公正廉洁等价值取向和政治理念,契合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政治国家走向市民社会的需求,对于建构当代诚信社会具有重大的启示和借鉴作用。
建设诚信是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话题。诚信是一种意识、一种观念,属于道德范畴的东西,仅靠外在规章制度的约束和对违反诚信行为的事后惩罚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我们还需从道德伦理的角度去认识把握诚信。这是推进当前诚信建设的一项重大而又迫切的课题。
为此,笔者以传统文化作为关注点,以朱熹的伦理精神作为研究对象,总结出朱熹伦理精神中与当前诚信建设有关的几条重要原则,并分析它们在当前诚信建设中所能起到的积极作用。
1朱熹伦理精神范畴中的若干重要原则
1.1仁义为先,义中生利仁义是朱熹伦理精神中两个重要范畴。仁是朱熹伦理精神的核心和根本,它有着广泛的内涵,“仁包四端,侧隐、是非、羞恶、辞逊”,有仁才能知是非,知廉耻,知从善去恶。仁和很多人性道德之间都有密切的联系。如仁与爱之间,仁就是爱。仁和爱的关系是根与苗、体与用的关系。其次,仁与公之间,仁是根本,公是仁的外在表现,“唯仁,然后能公”,“公而无私便是仁”,“私欲净尽,天理流行,便是仁”。“仁则公,不仁则是私意,故变作百出而不一也。”总之,仁是人性美德的源泉,有了它才有爱,才能公正无私、公平正义。“义者,天理之所宜”,朱熹说:“凡事皆有一个合宜底道理,须是见得分明,虽毫发不差,然后得是当。”“君子见得这事合当如此,那事合当如彼,便裁处其宜而为之,则何不利之有?义者,就是按天下正理之所在来处理周边事物,也就是公平而妥当、无偏无颇地处理外界事务。仁义是人性道德的前提,没有仁义之德的人如同禽兽,不能成为人。做人的首要前提是为人处事处处以仁义为先。
义利之间,自古以来是儒家讨论的热点,朱熹也非常重视义利的关系,他说,“事无大小,皆有义利”,“学无深浅,并要辨义利”。义利关系也是人生重要学问,不可回避。朱熹认为:“仁义根于人心之固有,天理之公也;利心生于物我之相形,人欲之私也。”仁义与利心之间有着公私之别,公私之间,显然不能统一。但他并不像孟子那样简单地舍利取义,而是既取义又不舍利,他认为“循天理,则不求利而自无不利”,“义则和而无不利矣”。他看出了义利之间源与流的关系,道出了利由义生的深刻见解。
1.2诚实守信,忠信为本何谓忠?朱熹说:“忠是无一毫自欺处”;“忠者,尽自之心,无少伪妄。”忠,就是诚实无欺,忠就是“尽己”(《四书章句集注论语集注》),对人诚实无欺,尽心竭力,没有贰心,就是忠。何谓诚?朱熹解释是:“诚者,合内外之道,便是表里如一,内实如此,外也实如此。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表里如一,言行一致。人能做到不自欺,不欺人,便是诚。何谓信?朱熹说:“以实之谓信。信,就是实,就是无欺。那么忠诚信之间关系如何呢?对此,朱熹多有阐述。如忠与信之间,“尽己之谓忠,尽物之谓信,只是一理”“忠是信之本,信是忠之发”;“忠信只是一事,而相为内外始终本末”;“忠是有诸内,信是形诸外,忠则必信,信则必是曾忠”。再如忠与诚,“忠与诚,皆是实理。“忠者,诚也。信者,不欺也。君子之守,诚为大;其与人也,不欺为大,故心必以忠信为主,言必以忠信为主,行必以忠信为主,忠信,所以立本也。他还说,做人当以忠信为本,若无忠信,便不是人。从以上文字中我们归纳出两点:第一,忠、诚、信三者内容的一致性,说到底,都是实的意思。第二,为人处事要以忠信即诚信为本,说实话,办实事。否则,“人不忠信,则事皆无实,为恶则易,为善则难,故学者必以是为主也”。
伦理美学与诚信山西 第6篇
2128121 杨骏 日语8
1纵观当代大学生的诚信现状,不得不令人担忧,“枪手”替考、简历注水、恶意逃避归还助学贷款、恶意拖欠学费等现象比比皆是,这些问题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一、大学生诚信伦理道德缺失的主要表现
1、舞弊现象严重。抄袭别人的论文与作业,盗用他人作品,侵犯他人著作权,任意拼凑实验报告和数据,考试作弊从夹带、偷看、交头接耳发展到使用现代通讯工具,甚至雇佣“枪手”,可谓五花八门,形形色色,无所不用其极。
2、恶意拖欠学费。部分非贫困学生恶意拖欠学费、“贫困”学生不真正贫困,相当一部分同学拒还助学贷款或挪作他用、拒付学杂费、住宿费等诚信道德问题,不仅丧失了个人的信誉,也使学校这项工作因此陷入困境,3、制造虚假履历。功利主义思想日趋滋长,入党、评优、奖学金、竞选学生干部等方面的动机不纯、表里不一,甚至施以欺骗等手段,虚荣心严重。在就业问题上更为突出,许多学生制造泡沫自荐书、虚构教育背景、随意多家签约与毁约等诚信缺失的事情时有发生。
二、当代大学生诚信伦理道德缺失的原因分析
造成大学生诚信危机的原因,既有社会大环境的影响,也有学校教育的失误及制度的不健全,以及家庭失信行为的负面影响。
1、社会价值体系不和谐对传统诚信伦理道德的冲击。当代中国社会处在快速发展时期,各种价值观的相互依存和冲突,以及整个社会价值体系的严重失衡对传统诚信伦理道德形成巨大的冲击,整个社会恶化的信用状况,严重地影响着在校青年大学生的诚信意识。
2、高校德育力度薄弱对大学生诚信道德缺失的影响。各种社会思潮对高校传统的政治思想和道德精神造成冲击,学校重视专业技能学习而忽视思想道德教育对完美人格的塑造功能,教学过程中缺乏人文精神的渗透。大学生对自身从事专业领域的过分关注,而影响了他们视野与胸怀的拓展。
3、高校应试教育的功利化导致大学生价值取向扭曲、诚信意识淡薄。应试教育的存在,大学生们很难改变为考试分数而学习的习惯,而“成绩”又和奖学金、保送研究生的资格以及找到~个“好工作”的期望紧密挂钩,教育的恶性竞争,滋生大学生的投机心理。有相当多的大学生不是为了某一门课程本身而学习,而是为了这门课程的成绩才费心:一些学生巧言令色,八面玲珑,为的是积累评优选先、升学就业的资本;另有许多大学生心态浮躁,不愿付出艰辛的劳动和努力而荒废了学业,临到考试时又想要个好成绩,只好为怎样作弊费尽心机。
三、加强对当代大学生诚信伦理道德的教育工作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人立身处世之本。加强大学生诚信道德教育工作,认清大学生诚信危机的主要因素,开展针对性工作探索,促使每一位大学生郁自觉养成诚实守信的品质,培养大学生的诚信品质。
1、促进大学生诚信认知与诚信行为的协调发展。我们在高校诚信教育中,要贴近广大学生的日常活动,强调用认识来指导行为,用行为来强化认识,通过知与行的统~使学生把外在的诚信准则内化为自身所遵循的理念,通过自我评价、我监控、自我激励等来塑造自己的诚信形象,在实践中成为言行一致的诚信道德规范的自觉实践者。
2、教师言传身教的和谐统一。作为“传道、授业、解惑”的教师在诚信建设问题上,必须与学生建立起和谐的互动关系,切实起到为人师表的表率作用。古人云:“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身教重于言教,只有我们的领导和教师先做到身正行直,做到严于律己,并且在是非、苦乐、荣辱、义利等问题上经受住考验,才能为大学生树立诚信意识做出表率。
3、加强信用制度建设,健全信用保障体系。诚信素质的培养仅仅靠诚信教育是不够的,还必须依靠制度的力量。构建有效的信用制度,把一切信用活动纳入制度的轨道,才能培育良好的信用秩序,形成良好的信用环境,使讲信用的人、受到褒奖和赞扬,使不讲信用的人受到约束和惩罚,促进学生诚信习惯的养成。
伦理美学与诚信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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