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建筑设计规范
看守所建筑设计规范(精选5篇)
看守所建筑设计规范 第1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看守所建筑设计规范
CodeforDesign ofDetentlon House③GJ】27——2000 j3了一200o(内部发行)2000 北 京
目次 总贝………………………………………………………………………二 术语………………………………………………………………………2 选址和总平面布局一………………………………………··’··”’””’””3
选址…………………………………………………………………… 3
3.2 建筑分区和总平面设计………………………………………………3 3 监区…………………………………………………………………… 3
3.4 H政办公区………………………………·’……··’…··’·’…’··’“”…·”4
3.5 留所服刑罪犯劳动区………………………………··”’…………““@’5
3·6 武警营房区…·,………………………………………………………·5 7 通道…………………………………………………………………… 5
3.8 建筑朝向………………………………………………………………5 9 绿化…………………………………………………………………… 5 建筑设计…………………………………………………………………6
监室…………………………………………………………………… 6
4.2 监室门窗………………………………………………………………6
4.3 监房通道………………………………………………………………7
4.4 监房建筑构造……………………………………··’…·”…’…··’…·“7
4.5 讯问室、律师会见室和在押人员家属会见室………………………7
4.6 技术用房………………………………………………………………8
4·7 岗楼工监区围墙………………………………………………………8 监室环境和建筑设备…………………………·’··’……’…·““’””””““““9
5.卫 监室环境………………………………………,……………………··9
5.2 电器设施………………………………………………………………9
5.3 给井水设施……………………………………………”………’…··’9
5.4 采暖设施……………………………………………………………10
卫工
* ﹃
本规范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总 则
1.0.1 为规范看守所建设,使看守所建筑设计符合“坚固安全,方便管理,功能齐全,体现文明”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看守所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建筑设
计。
!.0.3 看守所建筑应根据建设规模、管理模式的要求和基地环境
及气候条件,因地制宜地设计,并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城
市规划要求相适应。做到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经济适用。
1.0.4 看守所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
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二 术 语
2.0.1 看守所 detention house
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留所服
刑罪犯(以下统称在押人员)的机关。
2·0.2 监区supervision
看守所内关押在押人员、依法实施武装警戒的区域。
2·0·3 监室 supervision room
在押人员起居用房。
2.0.4 监房 SSPSSV18lOO bUlldlllg
由监室、室外活动场、管理通道和巡视道组成的建筑单元。
2·0·5 管理通道 managing passage
监房内用于收押、提讯在押人员和提供在押人员生活保障等
管理工作的通道。
2·0·6 巡视道 InsPection Passage
供民警对监室和室外活动场进行巡逻观察的通道。
2·0·7 主通道 Primary Passage
监房之间、监房与其他附属用房之间的封闭式连接通道。
2·0·8 室外活动场 outdoor playing place
监区内用于在押人员室外活动的有防护设施的固定场所。
************** 1 总 则
1.0.1 本条主要提出了编制本规范的目的。本规范是为了规范看
守所建设,使看守所建筑设计符合“坚固安全,方便管理,功能
齐全,体现文明”的基本要求,在修订GAg—gi《看守所建筑标
准(试行讨的基础上编制而成的。
看守所是羁押被依法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和改造留所服刑罪犯的机关,担负着确保看守所安全,对在押人
员进行管理教育,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和改造留所服刑罪
犯的重要职责,是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看守所的设计
质量直接影响看守所职能的发挥。
GA9—91(看守所建筑标准(试行北是1991年由公安部发
布实施的强制性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作为建国以来看守所基础设
施建设的第一个标准,它对于规范看守所建设起到了巨大的推动
作用。但是,由于该标准重点解决的是看守所规划建筑面积定额
问题,对看守所的总平面设计和建筑设计要求涉及不多且不具体,导致各地在看守所建设中设计原则不明确,设计中没有充分考虑
看守所安全和管理教育的需要,造成布局不合理,管理有死角,安
全系数低,一些新建、迁建看守所刚刚启用就得改建。这正是修
订该标准的主要原因所在。
“坚固安全,方便管理,功能齐全,体现文明”是看守所建设 的基本要求,是对改革开放以来看守所建设经验教训的总结。它
强调确保看守所安全,物防是基础;强调基础设施要为管理和教
育在押人员提供物质保障;强调根据看守所工作需要设置各类用
房,并满足各类用房的功能要求;强调看守所要依法保障在押人
员的合法权益和基本生活条件,充分体现人道主义。
1.0.2 本条规定了本规范适用的范围,即适用于看守所的新建、【】************** 选址和总平面布局
3.1 选 址
3.1.1 看守所选址应符合下列条件:
1.水电、交通、通讯便利,地势较高的地带;
2.与各种污染源、易燃易爆危险品、高噪声、高压电线和无
线电干扰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的规定;
3.避开高层建筑、繁华商业区、居民稠密区及外事活动场所。
3.2 建筑分区和总平面设计
3.2.1 看守所建筑根据看守所工作环节和建筑功能,应分为监
区、行政办公区、留所服刑罪犯劳动区和武警营房区。
3.2.2 总平面布局应做到功能明确,联系方便。监区应置于看守
所中央部位;监区围墙外应设有5m警戒区;其他功能区均应毗邻
监区;行政办公区应置于看守所出人口处。
***************** 二7 选址和总平面布局
3·2 建筑分区和总平面设计
3·2·l~3·2·2 本条规定了看守所建筑分区和总平面布局的要
求。根据看守所职能和工作环节,看守所建筑一般分为监区、行
政办公区、留所服刑罪犯劳动区和武警营房区。监区是关押在押
人员实施武装警戒的区域,是看守所建筑构成的核心。为方便对
在押人员实施武装警戒和管理教育,确保看守所安全,看守所总
平面布局必须将监区置于看守所中央部位,其他功能区应尽可能
毗邻监区,形成贴靠和夹包之势。行政办公区置于看守所人口处
是为了便于接待和管理各方面的来所人员。
【】**************
3.3 监 区
3.3.1 监区必须设置围墙、警戒岗楼。监区内建筑应包括监室
(含卫生间L 室外活动场、禁闭监室、留所服刑罪犯监室及其活
动室(含文化教育室L在押人员伙房、物品储藏室、图书室、浴
室、医务室,看守民警值班室、管教办公室、谈话室、技术控制
室等。
3.3.二 设计关押容量500人以上的看守所,在押人员伙房、技术
控制室可设在监区外。
3.3.3 严寒和寒冷地区看守所的采暖锅炉房不得设在监区内。
3.3.4 监区建筑各部分的连接应设置封闭通道,并用防护门分
隔;巡视通道应形成网络,并便于分区巡视;管理通道以直线布
置为宜,避免死角;看守民警值班室应面对管理通道,按套间设
置,管理半径不宜超过 60m;技术控制室必须设置在较隐蔽、在
押人员接触不到的位置。留所服刑罪犯监室及其活动室应单独设
置,并加以隔离。
3.3.5 监区宜只设置一个出人口。设计容量500人以上的看守
所,可增设一个紧急出人口。监区出人口不得直接面对看守所出
人口。
3.3.6 监区建筑间距应满足通风、日照和防火要求,不得低于当
地住宅间距的规定,且不得小于10m。监区建筑与监区围墙间距
不得小于6m。
【】******************
3.3 监 区
3·3·1~3·3·3 本条规定了监区的建筑内容,所规定的调整范围
主要是考虑大型看守所运送生活物资的车辆出人监区比较频繁,不利于安全;大型看守所的技术控制系统多实行分级控制,将总
控制室设在监区外与其他技术用房并建,这有利于实行集中管理。
采暖锅炉一般要附带煤场,置于监区不利于安全。
3·3·4 本条规定了监区建筑布局的原则和具体要求。监区建筑各
部分的连接应设置封闭通道,并用防护门分隔,是为了层层设防,提高安全系数;巡视通道应形成网络,并便于分区巡视,这是为
了保证民警巡视责任的落实和对紧急情况的果断处置;看守民警
值班室按套间设置,外间用于巡视值班,里间用于技术控制和电
脑信息处理;管理半径不超过60m是为了保证值班人员有效的通
视距离和巡视制度的落实;技术控制是管理在押人员的秘密手段,因此技术控制室必须设置在较隐藏、在押人员接触不到的位置。
3.3.主 监区出人口不得直接面对看守所出人口,是为了保证监区 的隐藏性,避免从看守所外部直视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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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行 政 办公 区 3.4.l 行政办公区建筑应包括所领导办公室、内勤文印室、档案
室、职能部门办公室、驻所检察室、接待室、会议室,收押检查
室、在押人员财物保管室,讯问室、律师会见室广在押人员家属
会见室,通讯室、电教室、警械武器库、专业技术用房,民警备
勤宿舍、食堂、文娱活动室,传达室、发配电房、车库、仓库、浴
室、小卖部等。
3.4.二 设计关押容量500人以上的看守所收押检查室、在押人员
财物保管室、讯问室、律师会见室可设在监区内。
3.4.3 行政办公区建筑布局应根据各类用房的功能要求分类集
中设置,并与道路、绿化统筹规划设计。
3.4.4 收押检查室应置于警戒线处,毗邻监区出人口,按套间设
置,并具备收押登记、犯罪信息采集、安全检查和健康检查等功
能。
3.4.5 讯问室、律师会见室、在押人员家属会见室必须设置封闭
隔离通道,使外来人员与在押人员各行其道,确保在押人员不出
警戒线。
【】******************
3.4 行政 办公 区
3.4.1~3.4.2 本条规定了行政办公区的建筑内容。所规定的调
整范围,是为了缩短管理路线,减轻民警劳动强度。
3.4.3~3.4.5 本条规定了行政办公区建筑布局的原则和具体要 求。行政办公区是看守所的门面,应在经济适用的基础上,做到
环境绿化美化;建筑布局根据各类用房的功能要求分类集中设置,是指按管理用房、特殊业务用房、行政办公用房、民警生活用房
和其他附属用房分类集中设置,这样有利于行政管理、工作保密
和安全防范;有关收押检查室、讯问室、律师会见室和在押人员
家属会见室的规定均是为了方便管理和确保看守所安全。
*********************
3.5 留所服刑罪犯劳动区
3.5.!留所服刑罪犯劳动区建筑应包括劳动用房、仓库、卫生间
(含盥洗室\ 看守民警值班室等,并设置围墙等警戒设施。
3.5.2 设计关押容量500人以下的看守所的留所服刑罪犯劳动
场所可设在监区内,但必须隔离设置。
3.6 武警营房区
3.6.1 武警营房区建筑应包括营房*哨兵室、勤务值班室和军事
训练等设施。建筑布局应方便值勤和内务管理。
3.7 通 道
3.7.l 看守所主通路应与城市公路相连接,各功能区均应设有能
通行机动车辆的道路。
3.7.2 监区内应设置环型消防车道;行政办公区应设置停车场。
3.7.3 进人监区的通道净宽不得小于4m。
3.8 建筑朝向 3.8.1 看守所建筑应符合当地最佳建筑朝向。
3.9 绿 化
3.9.l 看守所绿化总面积应符合当地城市绿化的规定。
3.9.2 监区及警戒区内不得种植高大树木。
3.9.3 行政办公区、武警营房区的建筑物前后和道路两侧应种植
树木。
【】***************
3.9 绿 化
3.9.1~3.9.3 本条规定了看守所绿化的要求。监区和警戒区内
不得种植高大树木,是为了防止在押人员攀登树木越墙逃跑。
*********************** 建筑设计
4.1 监 室
4·1·1 监室(合卫生间)面积应根据监室类型确定。监室应分为
普通监室、特殊监室、留所服刑罪犯监室和禁闭监室。普通监室
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小于2.6m2(含铺位面积1.5m2),设计关押容
量每间 8~15人。特殊监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小于 4.8m2,设计关
押容量每间3~5人。留所服刑罪犯监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大于普
通监室的指标,设计关押容量每间 6~8人。禁闭监室每 100~150
人设置一间,使用面积不得大6m2
4.1.2 监室层高应根据气候条件确定。严寒和寒冷地区监室净高 不宜低于 4m;夏热冬冷地区监室净高不宜低于 5m;夏热冬暖地
区监室净高应控制在5.5~6.om。
4.1.3 监室卫生间应与床铺隔离,并做局部遮掩,设置水冲式便
.器和盥洗设施。使用面积2~3m2。
4.1.4 监室内设置床铺。普通监室为通铺,距室内地坪高度为
300~400mm,用厚度不小于30mm的木板连体铺设,并作防腐处
理,固定在地找上,地期间距不得大于360mm,地垅两端设带防
护网的通风孔;特殊监室设置固定式铁木床;留所服刑罪犯监室
可设置双层床。
4.1.4室外活动场应与监室连体设置,顶部加装钢筋防护网,网
顶高度为 3.2~3.6m,人均占有面积不得小于2m2。
【】******************* 建筑设计
4.1 监 室
4.1.l 本条规定了不同类型监室的面积。采用确定人均使用面积
和设计容量方法,是为在保证安全和方便管理的原则基础上,给
予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一定的灵活性。普通监室容量8~15人既
便于民警巡视观察,又有利于在押人员互相监督;特殊监室3~5
人主要是考虑对重点关押对象的监护。
4.1.2 本条规定了监室层高。监室层高高于一般民用建筑,是为
了满足监室通风换气和设置民警巡视道的需要。但是层高过高会 增加造价,造成浪费。
4.1.4 本条规定了监室床铺的设置要求。普通监室床铺的制作要
求,是为了防止在押人员拆卸铺板行凶或以铺板为掩护挖洞脱逃。
***************** o
4·2 监室 门 窗
4·2·1 通往管理通道的监室门须两层设置,分别为铁栅门和钢板
门,并设置门锁,钢板门上应设观察窗;通往室外活动场的监室
门单层设置;监室门高为1.8~2.om,门宽为0.7~0.8m。监室
门开关必须由民警控制。
4.2.2 监室前后墙应设置监窗,并应符合巡视观察和通风采光的
要求。监窗开关必须由民警控制。
4.2.3 监室靠管理通道一侧墙体上应设置加装铁门的送饭孔和
送开水孔。孔净尺寸为150minX150mm,高度距地坪1.05m。
【】********************
4.2 监 室 门 窗
4.2.1 本条规定了监室门设置要求。通往管理通道的监室门须双
层设置是为了防止在押人员冲监闹事,保证民警人身安全。
***********************
4.3 监 房 通 道
4.3.1 监房主通道净宽不得小于2.4m,管理通道净觉不得小于1.8m。
4.3.2 监室毗邻室外活动场一侧设置巡视道并形成网络,净宽不得小于l.0m。
4.4 监房建筑构造
4.4.二 墙体应符合下列要求:
监房墙体应采用强度不得小于 MU10砖、石和 M 5的水泥砂
浆满浆砌实;监室地坪以上2m用1:2水泥砂浆粉刷墙裙,2m 以
上部分作吸音处理;监室内墙的阴阳角做弧形,R>=30mm;监室
外包墙厚度不得小于 370mm;其余墙体厚度不得小于 240mm。
4.4.2 地坪应符合下列要求:
基层分层夯实,加浇C20混凝土层厚不得小于150mm,并用
1:2水泥砂浆加107胶或无砂水泥砂浆找平抹面或做现浇水磨
石面层。
4.4.3 防护网应符合下列要求:
监室门窗、室外活动场顶部和其他孔洞必须安装防护网。防
护网的机械强度,不得采用小于直径 18mm热轧圆钢;间距不得
大于 120mmX 150mm;接点须双面点焊;防护网顶四周边缘深人
墙体不得少于 100mm,并用混凝土固定。
【】**********************
4.4 监房建筑构造
4.4.l 本条规定了监房墙体的制作要求。监室墙体在2m以上部
分要求作吸音处理,是为了增强吸音隔声效果,防止在押人员传
递信息;监室内墙的阴阳角做弧形,是为了防止在押人员撞墙自
杀自残;增加监室外包墙厚度是为了提高安全系数。********************** 4.5 讯问室、律师会见室和在押人员家属会见室
4.5.1 讯问室、律师会见室和在押人员家属会见室应分别设门,供在押人员和外来人员分别出入,并应设置在押人员专用的固定
式坐椅。
4.5.2 讯问室应用金属防护网分隔。内墙面采用吸音抹灰或安装
其他吸音材料。
4.5.3 律师会见室和家属接见室应用安全玻璃或普通玻璃加金
属防护网分隔,并安装双向免提式对讲器和必要的戒护设施。
【】*****************
4.5 讯问室、律师会见室和在押人员出回会见室
4.5.l 讯问室、律师会见室、家属会见室的设置要求是为了防止
在押人员侵害办案人员和律师;防止在押人员通过其家属传递违
禁物品。
***************
4·6 技术用房
技术用房应满足防尘、防潮和隔音要求,技术控制室使用面
积不得小于 30m2/间,观察室和特审室不小于 24m2/间。
4·7 岗楼、监区围墙
4.7.1 监区围墙应用构造柱加基础梁,无墙垛;墙身高度为5.0
~5.5m,墙体厚度宜为370mm,用MU10砖、石和M5水泥砂浆
砌实;围墙顶部作弧形并根据有关规定预埋电网铁件,设巡逻道
时须加护栏;内外墙面用混合砂浆粉刷。
4.7.2 监区应对角骑墙设置2个岗楼。每个岗楼截面积不应大于
4m2,设置上下通道和御寒、避雨、避雷设施;单面围墙长度大于
100m时,应在围墙顶部设置巡逻道或增设1个岗楼。-
【】***************
4.7 岗楼、监区围墙
4·7.二 监区警戒岗楼的设置要求是根据武警总部关于看守所警
戒不少于两个哨位的规定制定的。
*********************** 监室环境和建筑设备
5·1 监室环境
5.1.l 监室及室外活动场应向阳设置。
5.1.2 监室采光窗地比应控制在1/10~1/7。
5.1.3 监室应设置自然通风道和机械通风设施,通风开口面积不
应小于地板面积的1/20。监室卫生间应设置自然抽风管道;夏热
冬暖地区可设置屋面通气窗。
5.1.4 监室内空气声隔声标准应大于45dB,撞击声隔声标准应
小于75dB。
5·2 电 器 设 施 5.2.1 看守所动力照明应采用双路三相供电,并安装配电设备。
只能一路供电时应自备发电机组。
5.2.2 监室照明应在巡视窗一侧安装射灯。高度不得小于3m,照
度不得小于75lX。
5.2.3 监室电器线路应采用暗线敷设。电器设备和灯具应安装安
全防护罩。
5·3 给排水设施
5.3.1 看守所给排水系统应列人城市总体规划,生活用水和消防
用水可采用自来水,远离市区的可采取打井等办法自备水源,但
饮用水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85)。
5.3.2 监室用水应通过暗敷管道供给,管径不得小于25mm,便
器阀门安装部位距地面不得大于0.5m,下水设备应在地坪下埋设
S弯,用直径 150mm铸铁管引入室外窖??井,并以直径不小于 300mm的水泥管排人化粪池。
5.3.3 监室内排水泛水系数不得小于1%。
5.4 采 暖 设 施
5.4.1 安装在监室内的采暖设施应加安全防护网,管道应暗装。
5.4.二 采暖管道和地沟检修井口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不得设
在监室、室外活动场内。
*************** 5 监室环境和建筑设备
5.2.
3、5.3.
2、5.4.
1、5.4.2 监室内所有管线所采用的暗装方
式以及设施设备安装安全防护装置和有关设置部位的要求,都是
为了确保看守所安全,防止在押人员利用管线和设施设备自杀、自
残或拆卸后作为行凶、脱逃工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看守所建筑设计规范
JGJ 127——2000
条文说明 目 次 总贝J……………………………………………………………………二 7 选址和总平面布局……………………………………………………玉9
3.2 建筑分区和总平面设计……………………………………………19 3 监区………………………………………………………………… 19
3.4 行政办公区…………………………………………………………20 9 绿化—……··,…………,…………………………………………… 20 建筑设计………………………………………………………………ZI
监室—………………………………………………………………·2二
4.2 监室门窗……………………………………………………………ZI
4·4 监房建筑构造………………………………………………………21
4.5 讯问室、律师会见室和在押人员家属会见室—…………………·ZI
4·7 岗楼、监区围墙……………………………………………………22 监室环境和建筑设备………………………………………………2
总 则
1.0.1 本条主要提出了编制本规范的目的。本规范是为了规范看
守所建设,使看守所建筑设计符合“坚固安全,方便管理,功能
齐全,体现文明”的基本要求,在修订GAg—gi《看守所建筑标
准(试行讨的基础上编制而成的。
看守所是羁押被依法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和改造留所服刑罪犯的机关,担负着确保看守所安全,对在押人
员进行管理教育,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和改造留所服刑罪
犯的重要职责,是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看守所的设计
质量直接影响看守所职能的发挥。
GA9—91(看守所建筑标准(试行北是1991年由公安部发
布实施的强制性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作为建国以来看守所基础设
施建设的第一个标准,它对于规范看守所建设起到了巨大的推动
作用。但是,由于该标准重点解决的是看守所规划建筑面积定额
问题,对看守所的总平面设计和建筑设计要求涉及不多且不具体,导致各地在看守所建设中设计原则不明确,设计中没有充分考虑
看守所安全和管理教育的需要,造成布局不合理,管理有死角,安
全系数低,一些新建、迁建看守所刚刚启用就得改建。这正是修
订该标准的主要原因所在。
“坚固安全,方便管理,功能齐全,体现文明”是看守所建设 的基本要求,是对改革开放以来看守所建设经验教训的总结。它
强调确保看守所安全,物防是基础;强调基础设施要为管理和教
育在押人员提供物质保障;强调根据看守所工作需要设置各类用
房,并满足各类用房的功能要求;强调看守所要依法保障在押人
员的合法权益和基本生活条件,充分体现人道主义。
1.0.2 本条规定了本规范适用的范围,即适用于看守所的新建、二7 选址和总平面布局
3·2 建筑分区和总平面设计
3·2·l~3·2·2 本条规定了看守所建筑分区和总平面布局的要
求。根据看守所职能和工作环节,看守所建筑一般分为监区、行
政办公区、留所服刑罪犯劳动区和武警营房区。监区是关押在押
人员实施武装警戒的区域,是看守所建筑构成的核心。为方便对
在押人员实施武装警戒和管理教育,确保看守所安全,看守所总
平面布局必须将监区置于看守所中央部位,其他功能区应尽可能
毗邻监区,形成贴靠和夹包之势。行政办公区置于看守所人口处
是为了便于接待和管理各方面的来所人员。
3.3 监 区
3·3·1~3·3·3 本条规定了监区的建筑内容,所规定的调整范围
主要是考虑大型看守所运送生活物资的车辆出人监区比较频繁,不利于安全;大型看守所的技术控制系统多实行分级控制,将总
控制室设在监区外与其他技术用房并建,这有利于实行集中管理。
采暖锅炉一般要附带煤场,置于监区不利于安全。
3·3·4 本条规定了监区建筑布局的原则和具体要求。监区建筑各
部分的连接应设置封闭通道,并用防护门分隔,是为了层层设防,提高安全系数;巡视通道应形成网络,并便于分区巡视,这是为
了保证民警巡视责任的落实和对紧急情况的果断处置;看守民警
值班室按套间设置,外间用于巡视值班,里间用于技术控制和电
脑信息处理;管理半径不超过60m是为了保证值班人员有效的通
视距离和巡视制度的落实;技术控制是管理在押人员的秘密手段,因此技术控制室必须设置在较隐藏、在押人员接触不到的位置。
3.3.主 监区出人口不得直接面对看守所出人口,是为了保证监区的隐藏性,避免从看守所外部直视监区。
3.4 行政 办公 区
3.4.1~3.4.2 本条规定了行政办公区的建筑内容。所规定的调
整范围,是为了缩短管理路线,减轻民警劳动强度。
3.4.3~3.4.5 本条规定了行政办公区建筑布局的原则和具体要
求。行政办公区是看守所的门面,应在经济适用的基础上,做到
环境绿化美化;建筑布局根据各类用房的功能要求分类集中设置,是指按管理用房、特殊业务用房、行政办公用房、民警生活用房
和其他附属用房分类集中设置,这样有利于行政管理、工作保密
和安全防范;有关收押检查室、讯问室、律师会见室和在押人员
家属会见室的规定均是为了方便管理和确保看守所安全。
3.9 绿 化 3.9.1~3.9.3 本条规定了看守所绿化的要求。监区和警戒区内
不得种植高大树木,是为了防止在押人员攀登树木越墙逃跑。建筑设计
4.1 监 室
4.1.l 本条规定了不同类型监室的面积。采用确定人均使用面积
和设计容量方法,是为在保证安全和方便管理的原则基础上,给
予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一定的灵活性。普通监室容量8~15人既
便于民警巡视观察,又有利于在押人员互相监督;特殊监室3~5
人主要是考虑对重点关押对象的监护。
4.1.2 本条规定了监室层高。监室层高高于一般民用建筑,是为
了满足监室通风换气和设置民警巡视道的需要。但是层高过高会
增加造价,造成浪费。
4.1.4 本条规定了监室床铺的设置要求。普通监室床铺的制作要
求,是为了防止在押人员拆卸铺板行凶或以铺板为掩护挖洞脱逃。
4.2 监 室 门 窗
4.2.1 本条规定了监室门设置要求。通往管理通道的监室门须双
层设置是为了防止在押人员冲监闹事,保证民警人身安全。
4.4 监房建筑构造
4.4.l 本条规定了监房墙体的制作要求。监室墙体在2m以上部
分要求作吸音处理,是为了增强吸音隔声效果,防止在押人员传
递信息;监室内墙的阴阳角做弧形,是为了防止在押人员撞墙自
杀自残;增加监室外包墙厚度是为了提高安全系数。
4.5 讯问室、律师会见室和在押人员出回会见室
4.5.l 讯问室、律师会见室、家属会见室的设置要求是为了防止
在押人员侵害办案人员和律师;防止在押人员通过其家属传递违
禁物品。
4.7 岗楼、监区围墙
4·7.二 监区警戒岗楼的设置要求是根据武警总部关于看守所警
戒不少于两个哨位的规定制定的。监室环境和建筑设备
5.2.
3、5.3.
2、5.4.
1、5.4.2 监室内所有管线所采用的暗装方
式以及设施设备安装安全防护装置和有关设置部位的要求,都是
为了确保看守所安全,防止在押人员利用管线和设施设备自杀、自
残或拆卸后作为行凶、脱逃工具。
看守所建筑设计规范 第2篇
公监管[2002]1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单列市公安局:
为了加强和规范看守所技术建设,公安部制定了《看守所技术建设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作为《看守所装备配备标准》(公装财[2001]118号)的配套文件,对《看守所装备配备标准》中所列技术装备项目提出了明确、具体的建设要求,是看守所技术建设的指导性文件。现将《规范》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部。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监所技术建设规范
JJ001-2002
看守所技术建设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科技强警”战略,加强和规范看守所技术建设,提高监管工作现代化水平,根据公安装备配备标准(PB003—2001)《看守所装备配备标准》,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看守所技术建设应坚持“保障必需、不断完善实用高效、安全可靠”的原则,根据看守所设计容量和管理要求,与看守所基础设施建设同步,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地进行。
第三条
看守所技术建设应积极开发应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等高新技术,在提高看守所技术体系数字化和网络化程度的基础上,强化系统集成和功能联动,逐步实现看守所工作信息化、办公自动化和技术防范智能化。
第四条
看守所技术建设应依据本规范,在公安部监所管理局统一领导下进行;对技术建设方案、工程设计、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的规划审批和组织实施统一在公安厅(局)监所管理部门的领导下进行。
第五条
各级监所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看守所技术建设、管理、使用和考核等工作制度;在建立专职技术队伍的基础上,加强监管民警技术培训,逐步实现看守所技术设施全员操作;探索技术手段与监所管理有机结合的工作模式,将监所技术融于管理之中,充分发挥技术手段的作用,提高监管工作的科技含量和管理水平。
第六条
看守所技术建设监控项目确定为机密级。技术建
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安机关有关的保密规定。
第七条
看守所应建立技术设备档案。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对电子产品使用寿命的要求和根据设备老化程度,定期进行维修和更新,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八条
看守所技术建设经费(含维修费和消耗费),应按照《看守所经费开支范围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公通字[1996]11号)的规定,列入政府财政预算,专项拨付,专款专用。
第二章
技术建设项目
第九条
本规范根据看守所工作需要和技术防范环节,将看守所技术建设划分为12个系统:
(1)通信指挥系统;
(2)监管信息系统;
(3)应急警报系统;
(4)周界控制系统;
(5)违禁物品检测系统;
(6)监区门禁系统;
(7)监控系统;
第1页,共 5页(8)在押人员报告系统;
(9)会见管理系统;
(10)电化教育(广播)系统;(11)民警巡视管理系统;(12)讯问指挥系统。
看守所应建立技术总控制室,对各系统进行管理和操作。技术总控制室应设置在看守所隐蔽、安全的位置。线缆敷设应采用“综合布线”方式,室外线缆应敷设于地下。
第十条
通信指挥系统:用于保障看守所联络畅通,遇有紧急情况时,能够运用公网电话、专网电话、无线移动等通讯工具及时上报情况,按预定方案调动、指挥警力,快速处置。
通信指挥系统应与驻地武警和同级公安机关指挥中心联通。技术总控制室、看守民警值班室、所领导办公室、收押室、岗楼、讯问指挥室、内勤室、武警值班室和囚车等重要部位必须安装通信设备。系统设计、安装执行国家有关标准。
第十一条
监管信息系统:通过计算机和网络对看守所日常工作进行管理,实现业务数据分类采集,自动统计分析,快速检索查询,数据上报等功能,提高看守所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公安业务工作服务,实现监管信息资源共享。
看守所内应建局域网并接入公安信息网。使用独立服务器的,服务器应设置在技术总控制室。收押室、民警值班室、内勤办公室和所领导办公室等处应安装系统终端。系统建设按照公安部“金盾工程”的要求和《关于发布<全国公安监管信息系统总体建设方案>的通知(公监管[2001]123号)、《关于发放<金盾工程安全保障体系总体设计方案>的通知(公金盾[2002]45号)等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应急警报系统:用于民警和武警发现在押人员暴狱、冲监、脱逃、劫持人质等重大突发事件时,发出强声和其他方式的警报。
应急警报系统强声警报应覆盖监区、行政办公区和武警营区。主机应设置在技术总控制室,武警值班室设分控,有条件的要与当地公安指挥中心联接。前端装置应安装在监房通道、巡视道、岗楼、监区出入口、讯问室和看守值班室等较易触摸的位置并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可同时采用执勤民警配带无线报警装置。
第十三条
周界控制系统:在看守所警戒围墙安装高压电网并配合其他方式的报警装置,用于发现和制止在押人员脱逃和外部侵入。
周界控制系统中电网装置主机应设置在武警值班室或技术总控制室,其他方式的报警装置主机应设置在技术总控制室。高压电网的选型和安装,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监所周界高压电网装置》》GA247-2000和公安部监所管理局下达的《关于发布首批通过<监所周界高压电网装置>检测产品目录=公监管[2001]119号和《关于发布第二批通过<监所周界高压电网装置>检测产品目录》公监管[2001]201号的规定。采用其它方式的报警装置应根据技术要求安装在电网以下适当部位,防止相互干扰。
第十四条
违禁物品检测系统:包括手持金属探测器、安检门和X光物体探测器。用于对出入监区的在押人员和非本所工作人员及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防止金属类等违禁物品进入监区。
违禁物品检测系统可设置在收押室、监区出入口和劳动生产区出入口等处。
第十五条
监区门禁系统:用于对监区各出入口、通道门、监室门等实施电子控制。
监区门禁系统主机可设置在技术总控制室,也可设置在监区值班室,看守民警值班室可设置分控。前端设备应安装在监室门、室外活动场门、劳动场所门、通道门和监区出入口等处。采用机械门禁系统的应安装磁开报警装置,应具有部位识别、自动声光报警显示功能等;采用电子门禁系统的应具有人员识别、方位识别、自动监测记录、自动声光报警、紧急情况下系统全开全关或局部开关等功能,并备有手动开关(监区门禁系统可与民警巡视管理系统并用一套系统)。
第十六条
监控系统:用于对在押人员行为实施视、听监控。为保障监所安全,掌握在押人员动态、开展狱内侦查、深挖犯罪和配合办案提供技术支持。
第2页,共 5页
监控系统主机应设置在技术总控制室,看守民警值班室、所领导办公室等应设分控系统。采用多媒体主机应具有系统任务设置、地图显示、图像时序翻页(或多画面分割)、音、视频报警、录音、录像和录入、查询资料等功能;分控管理系统受主机控制并在管辖区域内独立工作。监听音质、监视图像应符合监管工作要求;主机必须独立接地,连接牢固规范;注意防潮、防鼠、防雷击和防电磁骚扰。前端设备应采用公秘结合、全方位的安装方式,高度适中,安全牢固,尽量减少观察控制死角。监室、室外活动场、劳动场所、会见室及监区出入口、通道门、周界围墙、监区制高点等重要部位应安装前端设备,其中监室、会见室前端设备必须隐蔽安装。
第十七条
在押人员报告系统:用于监室内遇有在押人员逃跑、自杀、互殴、急症等紧急情况时,在押人员直接向值班民警报告,以便及时处置。
在押人员报告系统主机应设置在各监区民警值班室,并与技术总控制室联接。采用对讲方式的(单通对讲功能)应具有声、光报警显示;有监控系统的看守所采用对讲方式,主机还应具有报警功能;报警后自动排序、图像切换、录音、录像等功能。对讲控制应采用手动开关,防止泄密。前端设备安装在监室内靠近监门且能监控到的位置,高度适中,固定牢靠。
第十八条
会见管理系统:用于对在押人员会见过程进行管理。掌握会见动态,防止通风报信和违禁物品传递等意外发生。
会见管理系统控制主机应设置在民警值班室独立工作并与技术总控制室联接,应具有监视、监听、录音、录像和系统控制功能。会见采用电话对讲方式的,前端设备应安装在会见室隔离屏障两侧台面;特殊会见可采用可视对讲方式,前端设备分别安装在监区内独立房间和会见室。>
第十九条
电化教育(广播)系统:通过有线闭路方式向监室内播出指定和自办的电视(广播)节目,配合对在押人员实施教育转化工作。
电化教育(广播)系统主机应设置在独立的电化教育(广播)室。系统应具有节目制作、播出和电视转播等功能。监室前端设备电视机安装可采用嵌入墙体方式、喇叭箱安装高度适中,固定牢靠。供电、节目选定、音量和播放时间等应由看守所统一控制。
第二十条
民警巡视管理系统:用于提示、记录和考核值班民警的巡视工作。
民警巡视管理系统主机应设置在总值班室。应具备自动记录值班人员巡视时间和次数、超时提示和统计打印功能;前端设备应根据管理需要安装在巡视路线上,安装部位高度适中,固定牢靠。
第二十一条
讯问指挥系统:用于对讯问过程进行观察、指导、资料提供和记录取证等,保障讯问人员与指挥人员之间的信息传递。
讯问室与讯问指挥室应分别设置,讯问指挥系统主机应设置在讯问指挥室并与监管信息系统连接。具有系统控制、声像传输、录音、录像、资料查询等功能。讯问室前端设备的安装应能保证讯问时所需图像、声音完整的传送到讯问指挥室和讯问室。
第三章
技术建设等级
第二十二条
本规范根据看守所工作需要的程度划分技术建设等级。技术建设等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
1、初级:保障看守所基础工作需要最低的技术系统配置;
2、中级:在初级技术系统配置的基础上,建立基本的防范技术体系;
3、高级:在中级技术系统配置的基础上,建立较完善的防范技术体系。
第二十三条
系统配置必须达到《看守所技术建设等级系统配置表》(附后)的规定。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看守所技术建设规范》编制说明
(2002年12月)
第3页,共 5页
为贯彻科技强警战略,加强和规范看守所技术建设。提高监管工作现代化水平,依据《看守所装备配备标准》公安部制定了《看守所技术建设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现说明如下:
一、制定《规范》的必要性
自1979年第三次全国预审工作会议提出监控技术建设至今,看守所技术建设有了突破性发展,初步形成了包括通讯指挥系统、应急警报系统、民警巡视管理系统、讯问指挥系统和电化教育系统等在内的较完备的技术体系,在确保看守所安全,配合侦查办案、加强对在押人员的管理教育以及监管队伍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由于迄今尚没有一个统气的技术建设标准,看守所工作究竟需要哪些技术、怎样运用、如何与业务工作有机组合,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看守所技术建设工作的发展。多年来,看守所技术建设既存在监控技术“单打一”的现象,又存在技术手段和其他工作手段各行其是的问题。特别是由于技术手段尚未被多数监管民警熟练掌握,与现有监管模式结合不够紧密,技术手段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导致各地对看守所技术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一,直接影响到看守所技术建设的长足发展。
近年采,随着看守所等级化管理的不断深化,看守所工作已从“死看死守”的传统模式转向“管教并举、寓教于管”的新模式,因此民警编制严重不足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监管工作实践迫切要求把有限的警力从繁重的值班、巡视等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向教育转化、深挖犯罪方面重点倾斜。同时,监管信息系统建设的启动,使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融入监管工作之中,也为看守所办公自动化和技术防范智能化提供了广阔空间。
总之,无论是从抓住科技强警的历史性机遇,解决当前看守所技术建设面临的问题,还是从全面推进看守所工作水平的提高出发,都迫切需要制定全国统一的看守所技术建设规范。
二、《规范》的编制原则
在编制《规范》过程中,为了保证《规范》能够满足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看守所工作的实际需要,又适度超前,着眼于今后的发展。在认真总结以往技术建设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注意把握了以下原则。一是体现全面性和系统性。《规范》对看守技术建设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监管部门在技术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技术建设项目和建设等级等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
二是力求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规范》充分考虑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基本国情,在建设要求方面,从保障工作基本需要到初步实现技术建设现代化,明确划分了技术建设等级。同时,采取只确定技术体系的基本构成和各系统的基本配置的方式,为地方, 监管部门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看守所技术建设实施细则和技术建设实施方案预留了空间,同时也为有条件的地方开发应用高新技术提供了条件。这样既有利于不同地区确定各自的技术建设发展目标,有利于不同类型的看守所确定相应的技术建设等级,又有利于加强分类指导,对看守所技术建设实施宏观的动态管理。
三、《规范》的编制过程
公安部监所管理局1996年6月召开的“看守所监控技术工作座谈会”认为,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适用于监所的技术越来越多,越来越成熟,公安监管部门应从建立看守所技术防范体系的高度,研究确定看守所技术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发展方向。根据该座谈会精神,公安部监所管理局1997年初,开始着手研究制订《规范》,并广泛收集有关技术资料,进行选择、比较和归类。1998年3月,公安部监所管理局组织专人对江苏省看守所技术建设方案进行了论证,并在此基础上初步确定了《规范》的基本框架。经反复讨论酝酿,同年10月形成了《规范》初稿,下发各地征求意见。1999年6月完成送审稿,同年10月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在江苏省南京市组织召开16省市监管部门技术骨于对《规范》进行了论证。其后,在充分吸收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于2001年3月完成了《规范》制定工作。
四、《规范》的基本内容
《规范》分总则、技术建设项目、技术建设等级和附则共4章25条。根据看守所工作环节和安全防范要求,《规范》将看守所技术建设划分为12个技术系统,包括保障上下、内外联络畅通,遇有紧急情况,指挥警力快速处置的通信指挥系统;采集、管理在押人员违法犯罪信息,并实现资源共享的看守所管理信息系统;发现和制止各类事故、保障监所安全的应急警报系统、周界控制系统、违禁物品检
第4页,共 5页 测系统、监区门禁系统、监控系统和会见管理系统等技术防范体系;在押人员报告系统;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的电化教育系统;配合侦查办案的讯问指挥系统和对看守值班民警进行监督的民警巡视管理系统。
《规范》明确规定了各系统的作用、功能,并对各系统的配置和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根据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公安工作中国家秘密及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的通知》(公发(1999)5号)的规定,看守所监控技术有别于公共场所的技防监控技术,属于国家秘密中的机密事项。因此,《规范》第十六条规定“监室、会见室前端设备必须隐蔽安装”。这是基于看守所实施主动监控获得监内真实、可靠信息的基本工作需要必须的,同时也是多年来公安部反复强调和要求的一贯做法,有利于全面发挥技术手段的作用,有利于看守所管理、深挖犯罪和配合侦查办案工作的有效开展。
浅谈看守所监管规范化的必要性 第3篇
一、看守所管理规范化的内涵及意义
( 一) 看守所管理规范化的内涵
规范化管理不是新时代出现的新词汇, 而是古已有之, 儒家的社会治理思想便注重规范、秩序。“道之以政, 齐之以刑, 民免而无耻; 道之以德, 齐之以礼, 有耻且格” ( 见《论语·为政》) , 其中的“礼”就包含了规范化的思想。看守所管理的规范化, 其宗旨即是在看守所的管理中建立科学合理的秩序, 这可视为礼治思想的扩展与延伸。
所谓看守所管理规范化, 是指通过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明确相关岗位的业务流程、看守所警察岗位职责等, 保证看守所警察的管理行为标准化、制度化, 使得看守所警察的职务管理行为有章可循, 从而达到规范管理、提高看守所管理效率。
( 二) 看守所管理规范化是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题中之义
改革因时代的要求而不断推进。在党的十八大以来, 我国国内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所领导的党中央, 已经开始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思想重新出发, 对当前我国未来要实现的目标进行了重新定义, 其提出并形成了要实现全面的小康社会、全面推进深化改革的局面、全面推动依法治国的理念、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等。这一战略体系的全面铺开, 已经对当前我国公安部门的工作和公安队伍的建设等重新提出了更高的新要求。面对国家政府及各部门的呼吁与支持, 我们就要必须去有节奏的推动我国未来公安事业的发展, 从而使其能够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断开创新的局面, 并取得新的发展。因此, 我们必须去敢于抓住机遇、推动深化改革, 并迎接未来的挑战。
但是, 在改革的背后, 相关的问题应运而生。对于当前我国大环境而言, 在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的背后, 在随着社会的动态化、信息化程度不断推进的背景下, 给当前我国公安的工作, 以及公安高素质人才队伍的建设等等诸多方面都提出较多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而这些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除了有些是来源于思想理念上的滞后, 另一些原因是来源于执法人员个人能力及其素质上的不足。因此, 可以发现, 对于当前我国公安干警体制规范而言, 其既有体制及机制上的不足, 也拥有着不能够在警务上充分保障的问题。为此, 要攻破这些长期的困扰难关及其对公安工作发展与进步产生重要影响的难题, 那么我国相关部门及干警本人就必须不断迎难而上、改革创新予以扫除障碍。
二、我国目前看守所管理存在的问题
( 一) 监管理念存在缺陷
1990 年我国国务院正式颁布了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的法规, 在其中正式的提出了看守应当要坚持的文明管理方案。随着我国监管工作的透明度不断增加, 这些对文明管理的要求也随之不断变的严了, 从而促使了人性化的管理成为了当前我国文明管理的要求与重要的手段。而我国目前看守所监管在理念上与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社会主义现代的法制观念要求当前我国看守所的监管者能够在执法的过程当中不断坚持去进行惩处与相关的教育, 从而促使两者之间的相结合, 使原则得到体现。其中, 惩处是主要手段, 教育改造是主要目的。看守对所在押人员虽然对你进行了人身自由的限制, 但是还是应当给予他们的充分人格的尊严而且必须给予其应有的尊重, 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对他们进行有益的教育及其相关改造。这也是正在监管看守肩负执法工作人员的重要职责体现。
( 二) 监管者分工不明确
由于看守所监管经费紧张, 导致部分看守所还存在管理者经常出现一人身兼多职, 如看守所警察不仅担负着看守任务, 同时也负责对在押人员进行思想教育、法律知识教育、劳动改造、心理辅导等。在押人员属于特殊群体, 对他们的教育应当专业化, 而一般的看守所警察并不能同时精通心理辅导、法律教育等, 他们并不能很好的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改造。同时, 身兼多职对于看守所警察而言也是一个繁重负担。因此, 监管警察分工不明确往往不能达到对在押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改造目的。
( 三) 监管设备落后
1. 硬件设施陈旧
我国尚有很多看守所的监管设施陈旧, 不符合现代化、信息化监管的要求。有些看守所内的电网、安保系统老旧, 看守所大门、房间都有待修葺。有些看守所缺乏监管设施, 甚至没有安装监控设备。还有一些看守所的律师会见室、办案单位提讯室破烂不堪, 不利于律师与犯罪嫌疑人会见, 不利于办案单位提讯工作的开展。
2. 软件设施老旧
很多看守所的信息管理系统老旧, 没有与时俱进, 导致大量监管信息在监管网络系统中无法查找。有些看守所仍需要用纸质文本予以记录, 这不利于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针对性的教育管理。先进的看守所管理系统, 能够使得看守所管理高度信息化, 每个犯罪嫌疑人的信息都能得到很好的保存, 而且能分类管理。而老旧的管理系统容易导致信息丢失, 不利于对在押人员的改造。
三、国外看守所管理的现状
( 一) 注重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教育改造
国外看守所将教育转化作为看守所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看守所的教育主要包括着文化的知识教育和职业技术的教育。如文化知识的教育主要讲授补偿教育的课程、开发工艺美术的课程、进行文化教育的课程建设等。通过补偿教育的课能够程实际上对其进行扫盲, 加强对其传授基本的读、写、算等相关技能。积极开发工艺美术的课程能够不断培养在押人员建立起工艺和癖好, 从而顺利的改善在押人员的心理情绪。进行文化教育的建设通常具体表现形式为一般教育的证书班、中等教育的证书班以及开放性质的大学等, 主要为其讲授文法、数学、商业等有关课程。
( 二) 看守所管理者分工明确
国外看守所对于分工要求十分明确, 各司其职。看守所警察的工作就是维护看守所秩序, 负有教育职责的专业人员的工作就是给在押人员进行专业指导。各司其职使得在押人员能更好地接受教育改造。
( 三) 看守所管理与网络科技相结合
1. 大力推进信息相关技术在我国看守所的管理中相关应用, 不断提升管理的效率
西方国家很多看守所都建有一个中心数据库, 该看守所中心数据库包含所有犯罪嫌疑人的详细情况: 涉嫌犯罪记录、羁押时间、进看守所时的详细生理数据、号码、照片、个人详细资料 ( 年龄、住址、家庭成员有关资料等) 、医疗详细资料、监室等。该中心数据库功能强大, 能够存贮和处理大量在押人员的基本数据, 使得看守所管理者的管理效率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2. 看守所通过网络科技实现多部门数据共享
看守所中心的数据库通过网络技术, 使得看守所和当地的警察局、司法和安全部门互联, 有助于各界对在押人员信息进行共享管理。对于司法机构来说, 数据共享使得他们能够采用统一的系统化方法管理看守所的在押人员资料。
四、加强我国看守所管理规范化的具体措施
( 一) 转变文明监管观念
1. 尊重在押人员的人格尊严
每个人都有受承认、肯定、关心爱护等基本需求。尊重在押人员的人格尊严, 必须在日常管理中做到杜绝体罚、虐待, 还要坚决制止在押人员之间欺侮打骂行为, 杜绝“牢头狱霸”, 维护他们做人的尊严。
2. 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享有一定的权益, 但是犯罪嫌疑人往往在如何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上心有余悸。这就需要监管警察进行耐心的法律解释, 在他们行使权利的时候做好保护、传递工作, 对他们合理的诉求不压制。
3. 必要的法律帮助
在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初期, 由于其心理波动较大, 情绪较不稳定, 监管警察应因势利导地给他们讲清法律法规, 提供法律帮助, 既有利于审讯, 也有利于取得信任, 树立管理威信。法律帮助主要有: 提供法律书籍, 代为聘请律师或辩护人, 解释法律条文, 宣传正、反判例等。
4. 开展谈话教育
谈话教育是人性化管理的最重要的形式。通过谈话教育了解掌握在押人员的思想变化, 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疏导, 往往最能打动与感化在押人员。监管警察要学会做“老师”、做“医生”、做“父母”, 让他们感到看守所“像学校”、“像医院”、“像家庭”。这是实施人性化管理的关键。
5. 开展监区文化建设
监区文化建设内容多样, 它能有效宣泄在押人员的灰色情绪, 调动他们展现自我的潜意识, 享受正常的人生情趣, 暂时摆脱“阶下囚”的阴影, 找回人格的尊严, 促使其调整心态, 接受监管, 反省罪行。
6. 体现人文关怀
对在押人员生活、健康、家庭等给予注重、关心、帮助, 是人性化管理最具有感化力的手段。它不仅可以打动渴求关心的个体对象, 而且对整个监室都有很强的感染力。人文关怀要合理使用, 注意分寸, 依法办事。
( 二) 改进人性化管理手段
要因人施策、因情施策、因时施策。对在押人员来说, 人性化管理应该覆盖其整个羁押期, 但在实施中又应该区别不同阶段、不同对象, 合理、有度、有效地突出重点, 灵活运用。
( 三) 设置专业化的监管部门, 各部门各司其职
对于我国看守所管理部门分工不明确的问题, 这需要长期、大量的投入。针对看守所管理者一人多职现象, 解决这个问题要考虑到增加看守所监管工作人员人数, 而且这些工作人员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素养。而这需要考虑多方面的问题, 第一, 需要哪些方面的专业技能人员; 第二, 拥有专业技能的人员是否愿意到看守所工作; 第三, 增加看守所财政支出。
针对第一个问题, 需要的专业人员包括法学、心理学、教育学等学科领域方面的人员等等; 针对第二个问题, 可以从改善看守所在人们心目中形象入手, 但这不是一个短期工程, 需要长期培养, 毕竟我国看守所情况复杂, 在人们心目中口碑较差; 针对第三个问题, 需要从政府对看守所系统的支持来改善。
这些问题都不能在较短时间内得到解决。目前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进行过渡, 即看守所通过对外邀请一些拥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人员到看守所进行公益讲座或提供咨询服务, 如律师、法学教授、心理咨询师等。这样既可以改善看守所的教育改造现状, 也可以节约教育开支, 同时还能达到一定的教育效果。
( 四) 改善看守所监管设备, 实现信息化管理
我国看守所的监管方式老旧, 效率较低, 应当学习国外先进的监管方式, 改善看守所监管设备。其中, 利用互联网进行电子化办公便是首要选择。
1. 建立完整的看守所管理网络系统
这个网络系统需要能够装载看守所所有在押人员的信息, 包括犯罪的记录、入所的时间、入所的时长、犯罪分子的详细生理相关数据、个人的手机号码、个人的照片、个人的详细资料 ( 其中应当包括: 犯罪的年龄、人员的住址、人员的家庭成员相关资料等) 、医疗方面的详细资料、被关押的监室等, 使得看守所管理者可以随时调取、查阅在押人员的全面信息。
2. 将看守所的网络与公安部门或者其他监督管理部门相连
通过信息网络将在押人员的情况与相关司法部门信息共享, 有助于对服役人员的管理。
3. 改善看守所硬件条件
有些看守所由于财政困难, 硬件设施老旧, 没有安装先进的监控设备等, 这样的情况应当予以改善。
五、结语
综上所述, 看守所管理规范化是当前看守所系统必须改革和改进的一项重大工作, 要更新看守所文明监管理念, 改进人性化监管手段, 并以电子信息化、系统化来规范看守所管理系统, 以保证看守所系统不出现意外, 同时也保障监管警察的人身安全不出现意外。故看守所管理规范化是必要的。
摘要:看守所管理规范化, 即通过制定相关监管制度、明确相关岗位的业务流程、警察岗位职责等, 保证警察的管理行为标准化、制度化, 使得警察的职务管理行为有章可循, 从而达到规范管理、提高看守所管理效率的目的。这一部门的设置拥有全面深化公安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 对于当前建设我国平安与法治的社会, 具有重大而且非常现实的重要意义和价值。而我国目前看守所管理存在诸如监管理念滞后、监管者分工不明确、监管手段落后、监管硬件设施陈旧等诸多问题。我们应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 适当吸收西方国家有关看守所监管的先进经验, 采取文明化管理、人性化管理、信息化管理等有力措施, 不断提高我国看守所管理规范化的执法水平。
关键词:看守所,监管体制,人性化管理,信息化管理
参考文献
[1]周涛.论看守所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与改革[J].辽宁警专学报, 2012 (02) .
[2]葛志正.试论我国看守制度的变迁和沿革[J].科技资讯, 2011 (31) .
提高看守所执法行为规范化 第4篇
一、完善执法规章制度,规范执法流程。严格按照《看守所执法细则》和看守所“五化建设”标准,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和内部规章制度,要求监管民警在收押、提审、巡视等执勤过程中,严格把住入口关、程序关,严格按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同时,所领导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及时发现民警在日常执法执勤中语言举止、办事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纠正。
二、强化公正、文明、热情执法理念。牢固树立文明形象意识,规范文明用语,保持理性、平和的心态;尊重人权和人格尊严,要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xx看守所监控项目设计方案 第5篇
1.1看守所安防管理系统现状
看守所是关押犯人的重要场所,属于一级风险单位,因此安防管理系统也就成了看守所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近年来安防行业的发展和科技强警口号的提出,看守所的安防管理系统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安防系统中各个子系统众多,每个子系统在看守所安防管理中都承担着各自不同的角色。看守所安防系统中一般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音视频监控部分
音视频监控系统是安防系统的基础,也是看守所安防系统中核心的组成部分。在看守所的各个监仓中都必须装有摄像机,用于监视监仓中犯人的一举一动。同时,在看守所的各个通道、放风场所、周边地区也都必须安装摄像机,避免看守所受到非法冲击。看守所的音视频监控系统一般由矩阵控制主机和硬盘录像机两种主控设备控制,矩阵用于切换视频图像上屏幕墙,便于狱警监视;硬盘录像机用于视频资料的存储,便于发生案件时的取证。
对讲和监听系统
在看守所的每个监仓里,都安装有对讲和监听设备,用于犯人和值班干警的通话。同时,为了更真实的了解监仓内犯人的情况,每个监仓内都安装了监听头,干警可以随时通过值班室的主控设备获取监仓的声音信息。在看守所的家属会见室,也都装有
出入信息的共享,看守所管理部门无法实时统计出各个区域内现有犯人的数量,不利于监管工作。因此看守所数字化管理系统要求将犯人的“监管功能”纳入到系统中来。
6、各种信息的便捷查询
看守所是风险性很强的机构,一定要做到有证可查、有据可依。因此,看守所监管系统要求能够对各种信息,包括操作日志、报警日志、值班人员信息、录像文件等按照需求进行存储,同时能够根据多种关键字进行查询,方便事后信息检索。
二、系统设计方案概述
2.1系统设计思路
为了满足看守所对数字化管理系统的要求,对看守所安防管理系统采用了“一体化”、“集成化”、“数字化”、“网络化”设计原则,同时对干警交接班管理、犯人出入生产区和生活区的记录等日常监管信息进行了设计。
一体化:
数字化看守所管理系统采用一体化的管理平台,将监控、门禁、报警等功能模块实现了“嵌入式集成”,由统一的管理平台软件来管理,同时实现各个功能模块之间的联动。
集成化:
本系统除了将监控、门禁、报警统一管理之外,还为监舍对讲等系统提供接口,实现和对讲的联动。同时,本系统还为“狱
成管理和录像存储记录。
外劳指挥中心采用模拟的矩阵控制主机和屏幕墙,来实现监区所辖范围内的视频图像的监视和控制。矩阵控制主机可以使用主控键盘来实现控制,也可以使用主控软件来实现控制。
同时,在外劳指挥中心安装“数字监管主机”。“数字监管主机”是外劳指挥中心的核心设备,负责视频图像的录像和监区门禁控制、周界报警、巡更管理以及监舍对讲等设备的统一管理,构建“一体化”的管理平台。“数字监管主机”通过局域网,实现和看守所综合指挥中心的管理主机实时通信,形成统一的管理平台。
看守所综合指挥中心
综合指挥中心是整个看守所的中枢指挥机构,承担着对所有监控中心和周界、食堂等值班室的视频图像、门禁控制、周界报警、监舍对讲等功能模块的统一管理。综合指挥中心使用数字视频中心矩阵,以逆向解码的方式,将前端各监控室的视频图像输出到屏幕墙上进行监看。数字视频中心矩阵可以设臵所有视频信号的群组切换,在屏幕墙上循环显示。综合指挥中心值班人员,可以通过中心管理软件实时查询各个监区值班干警的值班记录和交接班情况,同时可以实时查询各个生产车间现有犯人的人数等数据信息,并形成报表方便打印。
看守所综合指挥中心安装看守所中心管理主机,对前端各个监区的数字化监管主机进行统一管理。看守所指挥中心的中心管
理主机,采用电子地图管理,整个看守所可以用一个整体的地图显示,在地图上点击各个子图层的图标,就可以直接进入各个子图层。所有设备的运行情况在电子地图上一目了然,便于监控和管理。中心管理主机采用“电子地图分屏显示”的方式工作,一个画面显示各个视频点的视频图像,另一个画面显示电子地图,更加便于监控和管理。
当前端有报警信号上传时,系统自动弹出报警点所在的电子地图图层,同时报警点图标闪烁,提醒值班管理人员。报警信号可以触发本地录像。同时数字中心服务器可以和前端各个监区之间实现“双向对讲”功能,出现任何情况,中心可以很方便的和前端进行通信,便于指挥和事故处理。
在看守所综合指挥中心安装中心服务器,负责采集各个前端监区的视频图像和数据的管理,并为省局指挥中心提供代理转发服务。采用代理转发服务器的方式,使前端主机上传数据的带宽固定不变,有效的节省了省局多个网络终端调用前端主机数据时的网络带宽负载。
三、系统功能特点
数字化看守所指挥系统,是以视频监控、门禁控制、周界报警等功能模块为基础,结合看守所的具体环境需求和对犯人监管的需要,专门设计的一套看守所管理系统。系统针对看守所环境的复杂性,系统对“大量视频的多个终端网络调用”、“各种不同
3.5、干警交接班管理
目前大多数看守所值班干警的交接班都是手动的,在值班记录本上登记,并记录值班期间的事件。干警交接班后,要电话通知指挥中心,指挥中心才会知道目前值班的人员是谁。这种落后的交接班管理方式,信息不能实时互通,不便于指挥中心统一调度。系统管理平台专门设计了“交接班管理”功能模块。
干警在系统管理平台上进行交接班管理登记,同时刷卡+密码确认。交接班记录自动留存在系统数据库中,便于查询。同时系统中的报警日志和录象文件,可以按照值班干警查询检索,更方便事故的处理和落实责任人。每个值班室值班干警的姓名实时显示在系统界面上,在指挥中心的前端主机列表中也一目了然,更便于统一管理和调度。
3.6、针对异常情况的紧急预案功能
如果看守所中某个监区发生恶性事件,看守所各个指挥中心或看守所领导可以根据相关权限启动紧急预案。紧急预案包括向所有监区值班室发布警情通知、启动相关门区锁死和发布行动命令等功能。启动紧急预案后,只有有相关权限的人员确认消警后,才能使系统回复自控。
四、监控系统及主要设备技术要求
4.1、监控系统的基本要求
以出入监区的各个通道控制为重点,要着重解决以下问题: 出入看守所人员的身份甄别与进出控制、出入车辆的全方位检查检测,严防监犯假扮、藏匿脱逃和外部人员混进看守所,要同时考虑干警上下班高峰期快速通过的问题;
对进入监管区人员的安全检查,严防携带金属管制物品进入监管区;
对各通道、内外进行全方位监控录像;
加强对看守所监管区围墙的防范控制,着重解决以下问题: 通过智能视频分析技术和红外线探测技术,对试图接近围墙的人员及时检测报警;
对围墙内侧区域、围墙通道、围墙外测区域进行无死角固定监控录像;
围墙哨楼执勤武警应急报警以及与武警值班室、看守所综合指挥中心进行通讯对讲;
对监犯生活区域-监区、医院、劳动区的安全管理控制 对监区大门、楼层走廊门的电动门门禁控制,要考虑自然灾害、火灾等情况下人员的快速疏散;
对进入入监区的人员的安全检查,严防将违禁金属物品带入监区;
监舍、监区各功能室,医院病房、等部位的犯人紧急报警和与值班干警的双向呼叫对讲;
对探访采取双向视频语音对讲,对视频及音频进行录制; 对犯人的监听录音和通知广播;
对犯人所有饮食起居和活动区域、走廊、干警值班室、监控室进行全方位的监控录像;
监区周界探测报警,严防犯人脱逃; 对监犯学习区域-教学楼的安全管理控制
各类教室、办公室、干警值班室等部位的犯人紧急报警和与值班干警的双向呼叫对讲;
对以上部位的犯人的监听录音和通知广播;
对犯人所有饮食起居和活动区域、干警值班室、监控室进行全方位的监控录像;
对监犯劳动生产区域-生产厂房、犯人伙房的安全管理控制 生产厂房每层的干警执勤岗的紧急报警和与总值班室的双向呼叫对讲;
对生产区域、各类仓库、卸货平台和干警值班室等全方位的监控录像;
对看守所道路、建筑物周边等公共部位的安全监控录像 狱内道路、各出入口、建筑物周边的监控录像; 行政楼的安全控制管理,主要包括:
楼层进出通道和要害部位的视频监控-楼梯口、电梯、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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晰的问题。
● 支持指纹识别密码验证
超级加密功能,严格限制操作人员的非法操作。● 独特的视频预览遮蔽功能
在特定的安防项目中,有的监控图像的局部需要提供保密功能(如金融行业中的储户密码、重点工程的精密机械型号等),本系统提供视频预览/录像遮蔽功能,将需要保密的部分视频图像遮蔽,提高安保性能,加强内外防范。
● 独特的视频录像遮蔽功能
同预览遮蔽功能相比,此功能有类似的作用,具体区别在于回放录像文件中,遮蔽区域内图像是遮挡的。
● 系统的各种设臵参数导入导出功能
系统数据备份,新系统数据导入等功能极大方便了系统维护。
● 图像抓拍功能
对监控现场进行图像抓拍,提供静态证据。● 视频质量可调节功能
用户可以对视频图像的“亮度”、“对比度”、“饱和度”、“色度”进行调节。
● 便捷的对讲功能
可提供:主控→分控,主控→主控,主控→中心端的对讲功能。
● 视频移动报警可按“白天”“黑夜”分别设臵
根据监控现场白天和黑夜的监控环境不同,移动报警的灵敏度可分别设臵,有效避免夜间摄像机噪点的影响而导致误报警的发生。
● 报警联动快球功能
报警点如果设臵的是快球摄像机,警情发生时,报警器触发快球,快球自动按照预臵景点自动切换观察。
● 案情过程录像文件截取/合并功能
可将案件过程段落从录像文件中单独截取出来。如无此功能,哪怕只有10秒钟的有用录像,也要携带60分钟的录像文件。还可将多个小录像文件合并起来,统一播放和携带,有利于公安机关快速分析案情。
● 短信报警功能
当警情发生后,硬盘录像机可通过网络短信功能直接把报警信息传输给用户,快捷及时。
● 智能报警日志记录查询功能
强大的报警日志记录和操作日志记录功能,用户可以自行选择进行哪种日志类型的记录,同时记录所有用户在任意时间内的所有操作。所有的报警信息均被详细记录,可以方便查询,并可双击播放。
● 系统自我安全保护功能
可防止操作员对硬盘录像机的非法操作,系统热键被屏蔽,9
可支持目前所有的网络环境(局域网、广域网、ADSL和DDN等宽带网、),其中局域网网络分控支持16路音视频同时实时预览、录像,效果同硬盘录像主机。同时支持录像画面的自动切换,浏览更方便。网络分控图像质量清晰,网络分控最多可以同时监视512台硬盘录像主机。电话线分控传输速率最快可达到10帧/秒。
● 超低网络带宽资源占用
网络传输一路质量较高的音视频同步平均占用384k网络带宽资源。
● 动态IP解析功能
如同访问网页,只要输入访问的主机名,通过IE浏览器即可远程监控现场情况。
● 支持逆向解码功能
数字监管主机采集的监控现场的视频信号,可以数字视频中心矩阵将数字信号逆向解码成模拟视频信号,并输出到电视屏幕墙,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数字虚拟矩阵监控系统。
● 完备的网络用户管理系统
不同级别操作用户对不同通道拥有不同的权限。通过网络分控能够控制系统的前端设备。
● 异地存储功能:
数字监管主机的录像数据可实现远程网络自动备份,双保险。
管理,监区控制区域共计xx个监控点、外劳监控区域共计xx个监控点;
公共走道、教育学习生活活动区域、审讯共计xx个点监控点;
周界大门区域共计共xx个视频监控点。
即实施建设的看守所指挥综合系统x个,下级控制系统x个。在总控制室设计看守所指挥中心,通过内部局域网和专用的光纤通道将各区域的安防信息集中汇总,负责全看守所的安防管理工作的监督和事务的分发处理;在紧急事态下为看守所领导提供应急监控指挥调度平台并执行相应预案;通过看守所安防综合管理平台向看守所领导、各业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和协作单位提供必要的安防信息访问资源。
5.2监管区监控系统设计
监区楼为看守所系统中的重点监控区域,这些地区人员密集,需要加强监控防范。因此,设臵监区监控中心,对该区域内的视频、报警等进行集中监控和管理。
5.2.1监区楼监管系统物理结构设计
监区楼监控子系统分为看守所监区监控中心和看守所外劳监控中心两级物理结构。
5.2.1.1监区监控中心结构设计
监区指挥中心是数字监管系统中的重要管理机构,负责该监区所辖范围内的所有前端视频图像、门禁控制、报警控制等信息的采集和控制。监区指挥中心采用模拟的矩阵控制主机和屏幕墙,来实现监区所辖范围内的视频图像的监视和控制。矩阵控制主机可以使用主控键盘来实现控制,也可以使用主控软件来实现控制。
同时,在监区指挥中心安装“数字监管主机”。“数字监管主机”是监区指挥中心的核心设备,负责视频图像的录像和监区门禁控制、周界报警、巡更管理以及监舍对讲等设备的统一管理,构建“一体化”的管理平台。“数字监管主机”通过局域网,实现及看守所综合指挥中心的数字视频中心管理主机的实时通信,形成统一的管理平台。
监区内的所有门禁控制信号,通过通信总线,连接到监区指挥中心的“数字监管主机”,由“一体化”的管理平台统一管理。监区内所有的报警信号,也都集中在监区指挥中心,由报警控制主机集中管理,并接入数字化监管主机统一管理。
监区指挥中心负责管辖若干个门禁点,要求每个门禁点采用双向刷卡控制的方式,并且支持密码功能。为了杜绝恶性事件,门禁必须具备“反潜回控制”和“反胁迫报警”功能。并且要求门禁实现和硬盘录像的统一管理,实现刷卡联动录像和抓拍,为每一个进出记录留下真实的视频资料。
机”是外劳指挥中心的核心设备,负责视频图像的录像和监区门禁控制、周界报警、巡更管理以及监舍对讲等设备的统一管理,构建“一体化”的管理平台。“数字监管主机”通过局域网,实现及看守所综合指挥中心的数字视频中心管理主机的实时通信,形成统一的管理平台。
外劳内的所有门禁控制信号,通过通信总线,连接到外劳指挥中心的“数字监管主机”,由“一体化”的管理平台统一管理。外劳内所有的报警信号,也都集中在外劳指挥中心,由报警控制主机集中管理,并接入数字化监管主机统一管理。
外劳指挥中心负责管辖若干个门禁点,要求每个门禁点采用双向刷卡控制的方式,并且支持密码功能。为了杜绝恶性事件,门禁必须具备“反潜回控制”和“反胁迫报警”功能。并且要求门禁实现和硬盘录像的统一管理,实现刷卡联动录像和抓拍,为每一个进出记录留下真实的视频资料。本地监控主机要预留出扩展空间。外劳指挥中心的结构为:
5.2.2 监区楼监管系统功能结构设计
按照监控的功能,监舍楼子系统可分为视频监控部分、主控部分、门禁部分、报警部分等功能模块。
5.2.2.1视频监控部分设计
视频监控使管理者在控制室中就能控制前端的设备,观察到控制范围内所有重要地点的情况,为管理、保安系统提供了临场视觉效果,为监控范围内各种设备的运行和人员活动提供了最为直观的监视手段。视频监控系统是安防系统的基础部分,也是最重要的部分之一。特别是在看守所中,视频监控系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前端视频采集设备安装设计
看守所中要求对各个监仓、监舍走廊、生产车间、门口、围墙周界以及其他重要的公共场所进行全天侯监控,因此需要在以上区域安装摄像机。同时,在一些需要转动和变倍、变焦的视频点,需要安装解码器、云台等辅助设备。
监区摄像机要求:
各个监仓安装“低照度彩转黑”枪式摄像机,配合针孔广角镜头。每个监仓安装1台,力求监仓内监控范围没有盲区。每个监仓放风区安装室外型枪式摄像机,要求放水性能良好。监区走廊安装快球,监视走廊通道的视频图像,要求快球可以手动调节上下左右的角度,便于监控。快球可以按照预先设臵的程序自动“巡航”,有报警信号时可以自动转到报警点所在位臵。
5.2.2.2、主控部分安装设计
按照实现监控的模式来区分,当前的监控系统可以分为模拟方式和数字方式。模拟方式采用矩阵控制主机来实现,通过矩阵主机实现视频的切换输出,显示效果清晰。数字方式采用“数字监管主机”,使用MPE4/H.264压缩方式,将模拟视频信号进行压缩,存储,并可以实现录像文件的回放。
本系统中,采用模拟与数字方式的混合方式,从而融合了两种方式的优点。前端所有视频信号汇集到值班室,通过音视频分配器分配,一路给矩阵,实现模拟视频的输出显示,具有图像质量好、控制时延小的优点;另一路给数字化监管主机,进行数字录像,与报警、门警等部分的联动,同时通过网络技术实现多级联网的管理平台。
在监区指挥中心,安装矩阵控制主机,采集前端视频信号,并输出给屏幕墙进行监控。矩阵控制主机连接控制键盘,对前端各个动点进行实时控制。
监区指挥中心安装数字监管主机,将前端视频信号进行数字压缩,本地录像。监区所属范围内的门禁控制器、报警主机与数字监管主机相连,实现视频、门禁、报警统一的管理平台。同时本地数字监管主机通过网络和看守所指挥中心的看守所中心管
8293031
《30MHZ—1GHZ声音和电视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 GB6510—86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T 75-94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50312—2000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02198—2000 《以太网10BASE—T标准》IEEE802.3 《以太网100BASE—T标准》IEEE802.3U 《综合业务数字网基本数据速率接口》CCITT ISDN 公安部相关规定
6.2监控系统设计原则 6.2.1安防系统技术的先进性
所选设备技术性能优良,功能完善,工作稳定可靠,使整个系统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保持国内外先进水平,本着实用、经济可靠的原则,在节约及降低成本的前提下,使系统发挥最大的作用。
6.2.2安防管理系统操作的简便性
应具有灵活,易于掌握的特点,操作人员能够方便地进行使用及维护,使整个系统发挥最大的功能。
6.2.3安防系统设计的扩展性
有充分的余地,以便今后方便地进行系统扩充,为此,设备
A.“精心施工,竭诚服务,科学管理”,是我们对本项目的施工方针,以此表达我们的愿望、我们的承诺、我们的诚意、我们的质量目标。我们本着这个宗旨来编写施工组织设计。B.我公司是专业从事安防、智能交通产品的研发、生产、实施的企业,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武汉市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施工、维修资格证的设计施工单位,并且有良好的工程设计施工项目业绩和信誉。C.质量保证措施仅是我公司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部分,在中标之后,项目经理部将编写更全面的《质量计划》,真正体现我公司ISO9001:2000在项目管理中的作用。2)编制依据 A.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B.招标答疑会纪要
C.工程执行的规范、标准:
《电气装臵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4-96)
《电气装臵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臵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9-96)
《电气装臵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91)
《电气装臵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
《电气装臵安装工程接地装臵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 74-94)《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
9.2施工总体部署
施工组织机构
公司将委派经验丰富的项目经理担任项目的总指挥,保证公司的人力、物力、财力等一切资源能够及时地、充分地供应,满足本工程的需要。
该项目经理部的正、副经理、工程师均有项目经理或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较丰富的工程项目施工经验,具备不同的专业背景,使之能直接指挥、处理施工中包括技术在内各方面的问题,协调各专业工种的施工。
9.3工程进度计划
工期安排
项目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为开工日期,总工期为6个月。在工
施工准备、前期备料、配合土建施工、现场加工预制等加工。 对工程拨付款,坚持专款专用原则,统一计划合理使用,确保项目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 公司应建立资金应急保障制度,当工程进度款与工程进度所需资金发生矛盾时,公司可启用应急保障资金,保证工程资金。4)材料设备措施 强化机械配臵,选调企业内性能最优的机械设备到本工程使用,并视情况,购臵或租赁优良的机械设备到现场,在施工中加强维护和保养,减少故障发生。 项目部和专业班长,预先提出需用工程材料计划,并根据施工进度安排,提出阶段性材料需用计划,明确材料进场时间,物料采购组按时组织合格材料进场,满足施工需要。5)工期目标管理 采用目标管理,分阶段控制施工进度,以工期目标为依据,施工计划为龙头,编制月、周进度计划和组织实施,实行长计划短安排,确保总工期的实施。 在每个施工阶段,处理好与其他施工单位在工程上的配合,将为本司在确保按期完成施工计划中的工作关键路线打下坚实的基础。 施工管理员每天总结检查当日完成施工生产计划情况,部署次日的生产计划,每天对工程施工实际进度与总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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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流程和工作重点。 组织施工技术人员踏勘现场,查看现场地形、地貌、环境、电力、构筑物是否与图纸相同。 确定所需的施工验收规范和其他受控文件。本工程所需的施工验收规范如1段所示。 收集工程采用新技术的设备、材料的相关说明书,弄清每一个技术细节。 检查各种作业指导书,调试方案是否足够,内容是否充分。
2)人力配备及说明
组建强有力的施工管理队伍,项目部管理人员具有较丰富的现场施工管理经验,有的施工员具有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和当过项目经理的经历。参与本工程的技术工人全部是我公司的员工,具有熟练的安装技艺。3)设备配备及说明
9.5施工工艺
施工工艺标准
公司在电子警察系统施工中的按照下列标准规范和要求中规定的施工方法及工艺标准严格执行:
《防雷及接地安装工艺标准》(322-1998) 《金属线槽配线安装工艺标准》(313-1998)
2)立杆基础施工
立杆基础必须遵守《钢筋混凝土施工规范》,必须按照设计尺寸进行基础定位;
基础的钢筋笼应现场固定,同时确保钢筋笼的基础顶板平面保持水平,方法是用水平尺在基础顶板垂直两个方向测量,确保气泡居中;
防护罩立杆基础混凝土浇捣必须密实,确保混凝土无空鼓;
施工时要在预埋管口预先用塑料纸或其它材料封口,以防止混凝土浇捣时混凝土漏入预埋管中,造成预埋管堵塞; 基础浇捣后,基础面必须要高于地平面5mm~10mm; 混凝土必须养护一段时间,以确保混凝土能达到一定的安装强度。3)布线施工
布线图参考下页布线图。线槽管内配线要求和注意事项如下:
线槽配线前应消除槽内的污物和积水;
缆线布放前应核对型号规格、程式、路由及位臵与设计规定相符。
穿放电缆时宜涂抹黄油或滑石粉;
进入管孔的电缆应保持平直,并采取防潮、防腐蚀、44546
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具备条件时才可施工,施工中应做好工程验收,并做好记录。2)前端设备的安装 摄像机的安装
摄像机安装到横杆上之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逐个通电进行检测和设臵,经检查工作状态正常后,方可安装。
摄像机的电源线和视频线,连接到主机箱内。 引入到防护罩的线缆
电源线:
避免和路灯等不干净的电源并在一起,尽量使用独立的净化电源。可以考虑使用稳压器。引入电源一般是由甲方来提供。 摄像机接线:
摄像机的接线有与工控机的视频线连接和电源线。 控制主机接线:
控制主机的接线有:并口、RJ-45口、以及电源接口。初步安装,经通电试看、细调,检查各项功能,观察系统设计所要求的监视区域的覆盖范围和图片质量,符合要求后方可固定。
3)前端设备的测试
看守所建筑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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