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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报建经验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12-201

房地产报建经验范文第1篇

第一步 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设立

房地产开发公司设立阶段的法律程序

一、内资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的设立

1、公司设立准备

2、申请资质等级审批

3、申请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4、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5、办理税务登记

二、外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设立

6、申请批准项目建议书

7、办理企业名称登记

8、送审合资或合作合同、章程

9、申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10、办理企业登记

房地产开发公司设立阶段的相关税费

1、企业法人开业登记费

2、企业法人变更登记费

3、企业法人检验费

4、补、换、领证照费

第二步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法律程序

1、选定项目,签定合作意向书

2、初步确定开发方案

3、申报规划要点

4、申报、审批项目建议书

5、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申报、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相关税费

1、可行性研究费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

第三步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

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

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阶段的法律程序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规划设计

1、申报选址定点

2、申报规划设计条件

3、委托作出规划设计方案

4、办理人防审核

5、办理消防审核

6、审定规划设计方案

7、住宅设计方案的专家组审查

8、落实环保“三废”治理方案

9、委托环境影响评价并报批

10、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

11、委托地质勘探

12、委托初步设计

13、申报、审定初步设计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市政配套

14、征求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15、落实市政公用设施配套方案

16、报审市政配套方案

17、市政各管理部门提出市政配套意见

18、市政管线综合

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设计和市政配套阶段的相关税费

1、工程勘察(测量)费

2、工程设计费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执照费

4、竣工档案保证金

5、临时用地费

6、临时建设工程费

7、建设工程勘察招标管理费

8、勘察设计监督管理费

9、古建园林工程设计费

第四步 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取得

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法律程序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

1、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办理建设用地委托钉桩

3、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

4、主管部门实地勘察

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

5、土地估价报告的预审

6、委托地价评估

7、办理核定地价手续

8、办理土地出让审批

9、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0、领取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

11、领取正式国有土地使用证

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返还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

13、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用地申请

14、主管部门现场勘察

15、划拨用地申请的审核、报批

16、取得划拨用地批准

三、集体土地的征用

17、征用集体土地用地申请

18、到拟征地所在区(县)房地局立案

19、签订征地协议

20、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21、确定劳动力安置方案

22、区(县)房地局审核各项协议

23、市政府下文征地

24、交纳菜田基金、耕地占用税等税费

25、办理批地文件、批地图

26、办理冻结户口

27、调查户口核实劳动力

28、办理农转工工作

29、办理农转居工作

30、办理超转人员安置工作

31、地上物作价补偿工作

32、征地结案

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的相关税费

1、地价款(土地出让金)

2、资金占用费

3、滞纳金

4、土地使用费

5、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

6、防洪工程建设维护管理费

7、土地闲置费

8、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

9、城镇土地使用税

10、地价评估费

11、出让土地预订金

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

12、征地管理费

13、土地补偿费

14、青苗及树木补偿费

15、地上物补偿费

16、劳动力安置费

17、超转人员安置费

18、新菜田开发建设基金

19、耕地占用税

第五步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拆迁安置

房地产开发项目拆迁安置阶段的法律程序

1、委托进行拆迁工作

2、办理拆迁申请

3、审批、领取拆迁许可证

4、签订房屋拆迁责任书

5、办理拆迁公告与通知

6、办理户口冻结

7、暂停办理相关事项

8、确定拆迁安置方案

9、签订拆迁补偿书面协议

10、召开拆迁动员会,进行拆迁安置

11、发放运作拆迁补偿款

12、拆迁施工现场防尘污染管理

13、移交拆迁档案资料

14、房屋拆迁纠纷的裁决

15、强制拆迁

房地产开发项目拆迁安置阶段的相关税费

1、房屋拆迁补偿费

2、搬家补助费

3、提前搬家奖励费

4、临时安置补助费(周转费)

5、清理费

6、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

7、对从城区位置较好的地区迁往位置较差的地区或远郊区县的居民的补助费

8、一次性异地安置补助费

9、房屋拆迁管理费

10、房屋拆迁服务费

第六步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工、建设、竣工阶段

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阶段的法律程序

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

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前准备工作

1、领取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

2、项目转入正式计划

3、交纳煤气(天然气)厂建设费

4、交纳自来水厂建设费

5、交纳污水处理厂建设费

6、交纳供热厂建设费

7、交纳供电贴费及电源建设集资费

8、土地有偿出让项目办理“四源”接用手续

9、设计单位出报批图

10、出施工图

11、编制、报送工程档案资料,交纳档案保证金

12、办理消防审核意见表

13、审批人防工程、办理人防许可证

14、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5、领取开工审批表,办理开工登记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建设招投标

16、办理招标登记、招标申请

17、招标准备

18、招标通告

19、编制招标文件并核准

20、编制招标工程标底

21、标底送审合同预算审查处确认

22、标底送市招标办核准,正式申请招标

23、投标单位资格审批

24、编制投标书并送达

25、召开招标会,勘察现场

26、召开开标会议,进行开标

27、评标、决标

28、发中标通知书

29、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30、工程承包合同的审查

三、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手续的办理

31、办理质量监督注册登记手续

32、建设工程监理

33、办理开工统计登记

34、交纳实心黏土砖限制使用费

35、办理开工前审计

36、交纳投资方向调节税

37、领取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

38、报装施工用水、电、路

39、协调街道环卫部门

40、协调交通管理部门

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

41、交纳绿化建设费,签订绿化协议

42、领取建设工程开工证

四、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施工

43、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

44、施工单位进场和施工暂设

45、工程的基础、结构施工与设备安装

46、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监督

五、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竣工验收

47、办理单项工程验收手续

48、办理开发项目的综合验收,领取《工程质量竣工核验证书》

49、商品住宅性能认定

50、竣工统计登记

51、办理竣工房屋测绘

52、办理产权登记

^ 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建设、竣工阶段的相关税费

1、三通一平费

2、自来水厂建设费

3、污水处理厂建设费

4、供热厂建设费

5、煤气厂建设费

6、地下水资源养蓄基金

7、地下热水资源费

8、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费(大市政费)

9、开发管理费

10、城建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费

11、建筑行业管理费

12、绿化建设费

13、公园建设费

14、绿化补偿费

15、路灯维护费

16、环卫设施费

17、生活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费(小区配套费)

18、电源建设集资费(用电权费)

19、外部供电工程贴费(电贴费)

20、建安工程费

21、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费

22、合同预算审查工本费

23、质量管理监督费

24、竣工图费

25、建材发展补充基金

26、实心黏土砖限制使用费

27、工程监理费

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

28、工程标底编制管理费

29、机电设备委托招标服务费

30、超计划用水加价

31、夜间施工噪声扰民补偿费

32、占道费

33、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第七步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经营阶段

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阶段的法律程序

一、北京市外销商品房的销售

1、办理《外销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2、选定中介代理机构和律师事务所

3、与购房者签订认购书

4、签订正式买卖契约

5、办理签约公证

6、办理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公证

7、办理外销商品房的预售登记

8、外销商品房转让登记

9、外销商品房抵押登记

10、楼宇交付入住手续

11、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二、北京市内销商品房的销售

12、提交完成建设项目投资证明

13、签署预售内销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

14、办理《内销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15、销售项目备案

16、委托中介代理机构进行销售

17、与购房者签订认购书

18、与购房者签订买卖契约

19、办理预售登记

20、办理转让登记

21、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22、楼宇交付入住

23、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24、办理产权立契过户手续

三、北京市房地产出租的综合管理

25、房屋出租权的确认

26、申请房屋租赁许可证

27、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书面承租协议

28、租赁当事人办理租赁登记手续

29、租赁房屋的转租

30、房屋租赁关系的终止

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

四、北京市房地产出租的专项(外地来京人员)管理

31、房屋出租权的确认

32、出租人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

33、出租人办理《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

34、签订书面租赁协议

35、租赁双方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五、北京市房地产的抵押

36、抵押权的设定

37、签订抵押合同

38、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39、抵押房地产的占管

40、抵押房地产的处分

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营阶段的相关税费

1、营业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

3、教育费附加

4、印花税

5、契税

6、土地增值税

7、企业所得税

8、个人所得税

9、房产税

10、城市房地产税

11、房屋产权登记费

12、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

13、房产共有权执照费

14、房屋他项权利执照费

15、房屋买卖登记费

16、房屋买卖手续费

17、房屋租赁审核备案手续费

18、向来京人员租赁房屋审核备案手续费

19、来京人员租赁私房合同登记备案手续费

20、房屋租赁登记费

21、房屋估价手续费

22、房屋公证估价手续费

23、房地产价格评估费

24、房地产中介服务费

第八步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物业管理阶段

房地产开发项目物业管理阶段的法律程序

1、物业管理单位经营资质审批

房地产开发报建流程

2、签署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3、居住小区的物业接管综合验收

4、物业使用、管理、维修公约的核准

5、安排签订管理公约

6、制定、提供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

7、物业管理服务基本要求

8、物业管理委员会的设立

房地产开发项目物业管理阶段的相关税费

1、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启动经费

2、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3、普通居住小区物业管理费

4、高档住宅物业管理费

5、经济适用住房小区物业管理费

6、供暖费

房地产报建经验范文第2篇

一、规划方案审批阶段,规划为主办部门,消防、绿化、环保、人防为协办部门实行并联审批。程序为先把方案报规划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由规划向协办部门发协办通知,再将资料报协办部门。由于在报环保之前要请环评单位做环评,历时较长,因此,规划允许报环保可以在不拿协办通知的情况下先进行。最后待拿到各协办部门的方案审查合格意见后再报规划,由规划出方案审查意见。具体所交要件如下:

1、规划

(1)书面申请(原件1份); (2)投资备案证(复印件1份);

(3)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2份,含电子光盘);

(4)彩色渲染图(1套,限重要地段,重要节点及建设项目)

2、消防

(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申报表》(原件1份); (2)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1份,含电子光盘); (3)设计单位消防自审小组自审意见书(原件1份)。

3、环保

由有资质的环评单位对项目用地按环境保护规范要求进行环境评价,出环境影响报告表,再由环评单位将报告表及申报表完善后报高新区环保分局审批,审批通过后获得《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批准书》。

4、人防

所需提交的资料有:

(1)防空设施易地建设建议书; (2)防空设施易地建设申请书。

5、绿化

(1)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原件1份,含电子文档);

(2)1:500绿化布置图(原件2份);

(3)规划选址意见书(复印件1份);

(4)建设工程总平面图(1张)。

方案阶段涉及到市规划局信息中心核面积,这个程序穿插在规划发完协办通知后,由规划经办人签字同意去核面积后再由开发商拿去核,要件是方案阶段的建筑图1套(含光盘,要严格按照规划规定的图层进行画图)。

二、初设与方案阶段报建相似,实行并联审批,规划为主办部门,消防、绿化、节能、防雷、市政为协办部门。程序是先报规划,待初设预审通过后,再由规划发协办通知到各协办部门,待规划拿到几个协办部门的审查合格意见后,由规划出初设批复。具体所需要件如下:

1、规划

(1)《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申请表》(原件1份); (2)初步设计图说;(原件2份,含电子光盘); (3)选址意见书及红线图(复印件1份);

2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1份); (5)投资备案证(复印件1份);

(6)工程勘察报告及质量审查合格意见(原件1份); (7)方案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

注意:工程勘察报告要求是初勘以上深度,历时大概10个工作日。

2、消防

(1)《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申报表》(原件1份); (2)初步设计图说(原件1份,含电子光盘); (3)设计单位消防自审小组自审意见书(原件1份)。

3、园林

(1)初步设计图说(原件1份,含电子光盘); (2)绿地布置图(原件2份,含电子光盘); (3)总平面图(原件1份);

(4)说明书(园林绿化说明,原件1份); (5)规划方案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 (6)园林方案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

注意:绿地布置图细化到植物配置表,并将植物标注在图上。

4、市政

(1)初步设计图说(原件1份,含电子光盘); (2)综合管网图(原件1份);

(3)灯饰效果图(一式两份,含电子光盘)

3 (4)规划方案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

注意:如果是高层的灯饰,则要在高层上安装导航灯。

5、节能

(1)节能概算书、模型(原件1份,含电子文档); (2)初步设计图说(原件1份,含电子光盘)。

6、防雷

(1)防雷装置初步设计审核申报表(原件1份); (2)雷电灾害评估报告(原件1份); (3)初步设计图说(原件1份,含电子光盘); (4)初设总平面图(原件1份)。

三、施工图阶段

拿到初设批复后,准备做施工图,施工图完成后找审图公司审图,获得审图合格书;

施工图阶段需报资料: (1) 书面申请(原件1份);

(2) 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 国有土地使用证及附图(复印件1份); (4)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复印件1份);

(5) 施工图建筑部分(加盖设计单位资质印章,原件2份,附电子文档);

(6) 建设项目报建申请表;

4 (7) 施工图审查报告(复印件1份);

(8) 户型统计(90㎡为界,户数及户数比例,面积及面积比例,满足90/70政策);

(9) 初设及附图(复印件1份)。 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施工图阶段涉及到市规划局信息中心核面积,这个程序穿插在规划发完协办通知后,由规划经办人签字同意去核面积后再由开发商拿去核,要件是方案阶段的建筑图1套(含光盘,要严格按照规划规定的图层进行画图);同时,到重庆市勘测院进行放线。

四、施工图备案(在办理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

(1)勘察、设计、图审合同及图审费用发票(复印件1份); (2)整套施工图(含电子文档)(原件1份); (3)节能模型电子文档

(4)节能备案登记表(含电子文档);

(5)施工图审查单位出具的合格书(节能、消防、综合原件各一本);

五、招投标

进行招投标的前提是进行施工图备案,招投标委托招投标代理公司进行,需要配合招投标公司提供相关的资料有: (1)投资备案证; (2)施工图备案凭证;

5 (3)施工单位3证及项目经理证; (4)施工合同;

(5)资金证明(要求银行帐户里的余额大于总造价的30%); (6)图审报告(综合篇);

(7)公司章程(采用直接发包的只能是私营企业); (8)企业营业执照; (9)房地产开发资质; (10)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六、报质量、安全以及施工许可

报质量、安全以及施工许可三者可以同时进行,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报施工许可之前,必须要完善相关费用的缴纳,城市配套费、综合服务费、质量监督费、定额测定费、民工保证金。 申报项目资本金的时候应提交如下资料:

(1) 投资备案证; (2) 初设批复; (3) 土地出让合同; (4) 重庆市房地产权证;

(5) 重庆市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手册;

(6) 重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资本金存入申请书; (7) 项目资本金使用计划申请表。 报质量、安全及施工图所需资料: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原件3份);

6 (2)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上要求提供的资料; (3)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报监书(原件4份); (4)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报监书上要求提供的资料; (5)项目资本金存入证明书;

(6)建设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和开发资质;

(7)施工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8)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压原件);

(9)施工单位的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的岗位证书; (10)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1)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该项目有关人员的任职文件(即责任书)(原件1份);

(12)已签订的《重庆市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 (13)计划生育责任书;

(14)管线保护专项措施(原件1份); (15)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支付详细办法; (1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原件2份); (17)开工审查表何工程现场勘验报告(原件1份)。

七、 到防雷审批中心进行防雷备案,到高新区消防支队进行消防备案。

房地产报建经验范文第3篇

一、规划设计方案确认总平图加盖初审章消防总平面审查施工图单体审查核算配套费

1、建

1、施工图单体审查通知单

22、人

防图纸

2、人防审查通知单

3、踏勘现场

3、立

面效果图

3、规划证申请表

4、消

防单体审查意见单

环评审批消防单体审查

5、防

雷审查合格书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加盖消防审核方章的总平面图

2、总平图

2、填写消防单体审查申报表

3、踏勘现场

3、踏勘现场

4、专家论证

4、提供建筑、水、暖、电施工图

规划方章图招投标施工合同备案质监备案手

续施工证

1、 配套费缴纳

1、报建表

1、中标通知书

1、建筑工程规

划证

1、用地规划证

2、企业营业执照

2、规划方章图

2、建筑工程规划证

3、项目立项批复

3、施工图单体

审查通知单

3、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备案合同

4、近3个月银行资信证明

4、监理备案合

同、施工备案合同

4、施工图单体审查通知单

5、规划方章图

5、填写质量安

全监督申报表申报表

5、监理合同、总监证及委托书、项目

6、其它资料招标代理公司协助办理

6、现场负责人

任命书经理委托书、监理人员一览表

7、其它资料由

中标单位办理

6、质量安全监督申报表申报表

房地产报建经验范文第4篇

主要部门:无线电管理委员会

1.建设单位递交站点申请报告以及数量(加盖行政章); 2.组织各级职能部门对站点准确定点认可;

3.由无线电管理委员会递交《选址认定书申请报告》给予相关领导批复; 4.颁发选址认定书。

(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主要部门:长沙市城乡规划局或湘江新区国土规划部 1.长勘院出具站点依据图(纳入市政坐标);

2.规划局进窗,通过后返回并要求建设单位出具相关资料;

3.出窗后向城管、无委、路灯所、站点所属管辖等单位在依据图上征求意见并签字盖章; 4.规划局再次进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办理《道路挖掘许可证》、《城市道路占道许可证》

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基站管辖单位(包括区城管部门以及市城管部门)办理《开挖证》等施工许可证手续。

(四)竣工验收

基站竣工验收后由长勘院进行竣工测量,环评验收,报省无委办核发《电台执照》。

二、证照办理

(一)办理《公用移动通信基站选址认定书》 1.上报计划

受理报规报建订单后,两日内根据招标人的建设计划制定建设需求申请,并上报市通信领导小组办公室。

2.联合查勘

配合市通信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协调无委办,组织规划部门、城管部门、招标人参与(景观型通信基站需要市国土、园林同时参与)现场查勘,同时对查勘每个站点填写查勘记录表,并出具查勘初步意见。根据查勘通过初步意见的站点,一周内出具效果图,并将效果图上报市通信领导小组;查勘未通过的站点,根据招标人需求并结合查勘小组意见进行改址或放弃该站点。

3.环评测试:30个工作日

根据查勘通过的站点,向市环保局申请进行环评测试,出具《基站电磁辐射监测报告》、《基站机房电磁辐射检测报告》以及《基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报批稿)》,报请省环保厅出具批复,并同时上报市通信领导小组办公室。

4.联合会审及证书发放 根据环评测试结果,协调市通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含各区县规划、城管局,景观型通信基站需要国土、园林局)进行联合会审。

形成联合会审结果后,通信领导小组办公室报主管领导批准,所批准站点即由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公用移动通信基站选址认定书》。

5.相关单位报备

依据《基站选址认定批复》和《公用移动通信基站选址认定书》,将《通信基站建设项目审批表》报送市通信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签字完成后,报送市无委办、市城乡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路灯管理所、园林局等相关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0日之内办理(25个工作日) 1.编制报建图

根据《基站选址认定批复》和《公用移动通信基站选址认定书》,组织长勘院实地测量地理坐标,出具《基站规划报建图》。

2.完成第一阶段出窗

准备齐全以下资料:规划设计条件书、测量放线单、划定调查红线的规划依据图或《基站规划报建图》(图上已征求完城管、园林等相关单位意见),以及项目建设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经办人、经办人身份证、申请报告等,向长沙市城乡规划局或者湘江新区国土规划部等审报单位办理进窗。

3.编制定位放线图

根据报审单位的批复,组织长勘院实地测量地理坐标,出具《基站测量工程放线定位图》。 4.完成第二阶段出窗

提交补充的《基站测量工程放线定位图》,再次进窗,审报单位走完审批流程之后下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办理《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以及《占道许可证》: 15个工作日

1.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组织协调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各区现场具体位置查勘占用盲道,人行道等情况,以及基站机房箱体占道情况。

2.协调督促各区部门填报基站建设申请明细(包括占地面积、审报单位申请函、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经办人、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文件),提请各区主管领导批复。

3.将各区县城管领导批复的建设申请明细提交市城管局主管领导及处室批复。 4.根据市城管局批复的建设申请明细要求各区发放《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以及《占道许可证》。

(四)办理《电台执照》

1.建设完成后,报市通信领导小组申请验收。

2.协调组织无委办、规划、城管、报建单位进行联合验收(景观型通信基站需要市国土、园林同时参与),并填写验收记录表。 3.验收通过后交付报建单位使用。对不符合要求的下达整改通知单进行整改,并申请复验。

房地产报建经验范文第5篇

用地申请==>项目立项==>消防报建、防雷报建、规划报建==>验收申请==>办理产权证

:: 用地办事程序 ::

(一)、征(使)用地程序和收费标准

1.征(使)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程序:

(1)在被征(使)用土地所在地的村发布征(使)用地公告;

(2) 市规划国土局、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会同被征(使)用地的村委会、股份社做好征(使)用地补偿的调查、登记和核实工作;

(3) 市规划国土局、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根据调查登记核实的结果和规定的征(使)用地补偿标准,会同村委会、股份社和有关单位,拟订征地(使)用补偿安置方案,并在被征(使)用土地所在村予以公告,听取意见;

(4) 市规划国土局将已公告和听取意见的征(使)用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5) 市规划国土局或委托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与被征(使)用地的村委会或股份社签订征(使)用地补偿安置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兑现征(使)用地补偿费,交付土地。

2.农用地转用或征用经批准后,用地按下列项目和标准缴费:

(1)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8元/平方米;

(2) 耕地开垦费:一般耕地20元/平方米(现时有用地指标的已减至15元/平方米,购买易地开垦指标的要缴45.8元/平方米),一级基本农田40元/平方米,二级基本农田35元/平方米;

(3) 耕地占用税:8元/平方米(集约工业区范围4.1元/平方米);

(4) 公路控制线两侧纵深,一级公路为500米、二级公路为400米、三级公路为300米范围内的公路建设附加费:30元/平方米;

(5) 征地管理费:按征地补偿费总额的2.1%计收;

(6) 建设用地审批公告费:12000元/宗;

(7) 减免被征土地农业税费,按征地补偿费总额的3.3%计收,由被征地单位负责缴交。

(8) 位于集约工业区内的建设用地在办理用地手续后,按顺府办发[2002]33号文件"关于推行集约工业区建设的实施细则"内的收费标准进行缴费。

(二) 、农村村民申请建房条件和程序

1.农村村民申请建住宅用地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履行兵役义务,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 没有安排过住房用地的无屋村民,或村民需分户建房,但原用地面积较小,不能分户建设的;

(3) 没有住宅空置、出租、出售或者改为经营场所的;

(4) 村民建住宅用地严格执行一户一宅和每户建筑占地面积不超80平方米的标准的规定;

2.农村村民申请建住宅用地程序如下:

(1)申请人应向所在村提出用地预申请;

(2)村委会根据村民的申请,按照上报审批确认后的村民宅基地固化名单,把符合条件的名单在村内张榜公布1个月,确认无异议后统计好村民建房用地计划安排,并将名单上报镇规划建设办公室;

(3) 镇规划建设办审定各村村民建房用地计划安排,根据宅基地固化备案名单确认符合建房用地条件的名单;

(4) 符合用地条件的申请人正式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提出建住宅用地申请;

(5) 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地块内依据已批准的村民住宅留用地小区建设规划安排用地,并审查发放《建设用地批准书》。 (前断开)

1、办理抗震设防要求(区地震局)

一般工业与民用建设工程:

(1)确定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申请一份;

(2)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审核抗震设防要求:

(1)确定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申请一份;

(2)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原件二份(部分要);

(3)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重大建设工程项目抗震设防标准核准确认书》六份;

(5)工程选址位置图一份;

(6)与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签定的技术合同复印件一份。

建筑面积超100000平方米需做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10万元

2、办理建设用地预审报告(区国土资源局)

(1)地震局出具的抗震要求(区政府综合楼603房间);

(2)申请一份(项目名称、坐标、面积等)。

3、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意见书(规划处用地规划科或规划分局)

(1)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初审后加盖办事处公章);

(2)土地权属证件或建设用地预审报告;

(3)新测1:500现状地形图2套(不小于用地界线外50米范围,大型管线工程可用1:1000或1:2000现状地形图,申请单位及相关单位盖章,加盖街道办事处公章);

(4)与现状地形图纸相符的电子文件;

(5)相关部门书面审查意见(水利、环保、空港、文物等部门)。

4、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规划处用地规划科或规划分局)

(1)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初审后加盖办事处公章);

(2)《选址意见书》及附图(未经选址的项目不需提交);

(3)土地权属证件或建设用地证明;

(4)已经规划选址划定用地范围的项目,提交规划选址实测成果图2套,未经规划选地址的项目,提交1:500现状地形图2套(不小于用地界线外50米范围,申请单位及相关单位盖章,加盖办事处公章);

(5)与现状地形图纸相符的电子文件;

(6)相关部门书面审查意见(水利、环保、空港、文物等部门)。

5、办理基建计划(区发展和改革局)

备案申请:

(1)正式打印的申请报告(申请单位的请示一份,街道办事处的函一份);

(2)用地预审报告;

(3)《选址意见书》;

(4)环境影响评估文件;

(5)海域使用意见(涉及使用海域的建设项目);

(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7)房地产开发企业需附开发资质证书;

(8)根据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涉及加油站、游艇码头等特殊行业的建设项目,需由相关部门出具同意建设证明)。

核准申请:

(1)正式打印的申请报告(申请单位的请示一份,街道办事处的函一份);

(2)项目申请报告(应由丙级以上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按注册资金的2.8‰收费);

(3)用地预审报告;

(4)《选址意见书》;

(5)环境影响评估文件;

(6)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7)耕地占用税、水土保持费、散装水泥扶持金缴费证明,耕地占用税交纳证明单。(耕地占用税--区财政局,9000元/亩;水土保持费--区水利局,1.5元/平方米,可仅交市水利局部分15%;散装水泥扶持金--区经贸局,2元/平方米,可免85%)。

6、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审查意见书(规划处或规划分局)

(1)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初审后加盖办事处公章);

(2)《选址意见书》及附图;

(3)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水利、环保、空港、文物等部门);

(4)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方案2套(四图一书:总平面设计、竖向设计、管线综合设计、环境设计、说明书,申请单位及相关单位盖章,加盖街道办事处公章);

(5)与报审图纸相符的电子文件(含地形图)。

7、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处或规划分局)

(1)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初审后加盖办事处公章);

(2)《选址意见书》及附图;

(3)计划部门的立项批复文件或下达的当年前期工作计划;

(4)相关部门的书面审查意见(水利、环保、空港、文物等部门);

(5)新测1:500现状地形图2套(不小于用地界线外50米范围,大型管线工程可用1:1000或1:2000现状地形图;申请单位及相关单位盖章,加盖街道办事处公章);

(6)与报审图纸相符的电子文件(含地形图)。

交纳技术咨询费:2.4元/平方米(青岛市规划局城阳分局)

8、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区国土资源局)

(1)办理农用地转建设用地(资料上报省需5份、国务院需7份)

①新测1:500现状地形图;

②详查图;

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纸;

④《集体土地所有证》。

(2)建设用地供地(资料需4份);

①计划部门的立项批复文件;

②《用地规划许可证》;

③新测1:500现状地形图(申请单位及相关单位盖章,加盖街道办事处公章)。 交纳费用:管理费:1200元/亩;登记费:70元/亩;有偿使用费:14000元/亩;契税:2100元/亩(可打报告等额扶持)。

9、办理建设工程建筑方案审查意见书(规划处建管科或规划分局)

(1)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初审后加盖办事处公章);

(2)《选址意见书》;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4)《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审查意见书》及附图;

(5)进行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的项目,出具相应的专家评审意见、社会公示意见及全部参审方案(参审方案提交文本各一套,推荐方案按第6条提交蓝图)

(6)建筑方案设计文件2套(含建筑、环境、外装饰方案的图纸、效果图,申请单位及相关单位盖章,加盖街道办事处公章)。

(7)与第六条报审资料相符的电子数据文件;

(8)高层建筑的日照分析图及报告书。

10、办理人防工程审核手续(人防办)

(1)计划部门的立项批复文件;

(2)《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审查意见书》及附图。

交纳人防工程建设费:企事业单位10元/人年;个体工商户50元/户年。 交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新建十层(含)以上或基础开挖深度超过三米(含)以上的按2700元/平方米收取;其他26元/平方米。

11、办理消防审查(消防大队)

(1)申请表;

(2)完整的施工图1套;

(3)计划部门的立项批复文件;

(4)请照单2份。

12、办理施工图审查(审图中心)

交纳施工图审查费:按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9%-12%执行。

13、燃气、热力设计审查(燃管处)

(1)供热、供气图纸。

交纳燃气管道工程建设费:18元/平方米。

交纳集中供热建设费:57元/平方米。

14、办理商业网点用房及物业管理用房等设施确认手续(物业办)

(1)开发建设项目的总平面图;

(2)确认网点房所在楼座的平面图。

交纳物业管理公共资金:18元/平方米。

15、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处建管科或规划分局)

(1)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初审后加盖办事处公章);

(2)《选址意见书》及附图;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4)《建设工程建筑方案审查意见书》及附图;

(5)计划部门的立项批复文件;

(6)有效的土地使用证件及确界图;

(7)消防、人防、环保、空港等相关部门审查意见;

(8)经施工图审查部门审核的施工图纸(2套)及审查意见书;

(9)与报审图纸相符的电子数据文件。

交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的非工业项目按120元/平方米;中心城区规划区以东区域及红岛街道所辖区域内的非工业项目按80元/平方

米;中心城区规划区以西区域(不含红岛街道所辖区域)内的非工业项目按60元平方米;全区工业项目按15元/平方米。

16、办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招标办)

(1)计划部门的立项批复文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招标公告或备案表(邀请招标,直接发包工程需填报邀标、直接发包表)。

17、办理质量监督手续(质检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

(3)施工、监理合同;

(4)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书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5)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6)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合同书;

(7)施工图纸文件及审查意见;

(8)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9)建设、勘察、设计、检测(实验)单位质量责任制度报告表;

(10)施工、监理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报告表。

交纳监督检测费:不实行监理进行质量监督的工程项目按工程总投资的1.75%收取,对已实行建设监理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监督的大型建设项目,按0.5%收取,对已实行建设监理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监督中、小建设项目,按0.7%收取。

18、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基建科)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4)中标通知书;

(5)质量监督手续;

(6)安全报监手续。

交纳劳保费(劳保站):按工程总投资的2.6%。劳务合同押金:工程总投资的5%。

19、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验线申请(规划处建管科或规划分局)

(1)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初审后加盖办事处公章);

(2)测绘放线资料一套;

(3)《施工许可证》;

(4)批后管理跟踪表。

20、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规划处或规划分局)

(1)申请书(申请单位盖章,初审后加盖办事处公章);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总平面;

(3)建设工程环境设计审查意见书及附图;

(4)单体验收意见书;

(5)相关部门验收意见(消防等部门);

(6)综合竣工测量文件2套;

(7)重新申请规划管理验收,须提交前一次审查意见。

21、办理建设工程外装饰设计审查意见书(规划处或规划分局)

(1)申请表(申请单位盖章,初审后加盖办事处公章);

(2)房产证明材料;

(3)房屋安全鉴定及现状照片(修缮工程);

(4)邻居、产权单位意见、其他部门审查意见及相关协议(此项可原则同意后提交);

(5)设计图纸3套(总平面图,建筑平、立、剖面图,较大的装修工程提交效果图)。

22、办理房产证(房产处)

(1)《土地使用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4)竣工验收证明;

(5)营业执照复印件。

交纳房产交易手续费:住房转让手续费--3元/平方米,非住房转让手续费--10元/平方米。

房地产报建经验范文第6篇

主要部门:无线电管理委员会

1.建设单位递交站点申请报告以及数量(加盖行政章); 2.组织各级职能部门对站点准确定点认可;

3.由无线电管理委员会递交《选址认定书申请报告》给予相关领导批复; 4.颁发选址认定书。

(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主要部门:长沙市城乡规划局或湘江新区国土规划部 1.长勘院出具站点依据图(纳入市政坐标);

2.规划局进窗,通过后返回并要求建设单位出具相关资料;

3.出窗后向城管、无委、路灯所、站点所属管辖等单位在依据图上征求意见并签字盖章; 4.规划局再次进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办理《道路挖掘许可证》、《城市道路占道许可证》

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基站管辖单位(包括区城管部门以及市城管部门)办理《开挖证》等施工许可证手续。

(四)竣工验收

基站竣工验收后由长勘院进行竣工测量,环评验收,报省无委办核发《电台执照》。

二、证照办理

(一)办理《公用移动通信基站选址认定书》 1.上报计划

受理报规报建订单后,两日内根据招标人的建设计划制定建设需求申请,并上报市通信领导小组办公室。

2.联合查勘

配合市通信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协调无委办,组织规划部门、城管部门、招标人参与(景观型通信基站需要市国土、园林同时参与)现场查勘,同时对查勘每个站点填写查勘记录表,并出具查勘初步意见。根据查勘通过初步意见的站点,一周内出具效果图,并将效果图上报市通信领导小组;查勘未通过的站点,根据招标人需求并结合查勘小组意见进行改址或放弃该站点。

3.环评测试:30个工作日

根据查勘通过的站点,向市环保局申请进行环评测试,出具《基站电磁辐射监测报告》、《基站机房电磁辐射检测报告》以及《基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报批稿)》,报请省环保厅出具批复,并同时上报市通信领导小组办公室。

4.联合会审及证书发放 根据环评测试结果,协调市通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成员单位(含各区县规划、城管局,景观型通信基站需要国土、园林局)进行联合会审。

形成联合会审结果后,通信领导小组办公室报主管领导批准,所批准站点即由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公用移动通信基站选址认定书》。

5.相关单位报备

依据《基站选址认定批复》和《公用移动通信基站选址认定书》,将《通信基站建设项目审批表》报送市通信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签字完成后,报送市无委办、市城乡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路灯管理所、园林局等相关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0日之内办理(25个工作日) 1.编制报建图

根据《基站选址认定批复》和《公用移动通信基站选址认定书》,组织长勘院实地测量地理坐标,出具《基站规划报建图》。

2.完成第一阶段出窗

准备齐全以下资料:规划设计条件书、测量放线单、划定调查红线的规划依据图或《基站规划报建图》(图上已征求完城管、园林等相关单位意见),以及项目建设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经办人、经办人身份证、申请报告等,向长沙市城乡规划局或者湘江新区国土规划部等审报单位办理进窗。

3.编制定位放线图

根据报审单位的批复,组织长勘院实地测量地理坐标,出具《基站测量工程放线定位图》。 4.完成第二阶段出窗

提交补充的《基站测量工程放线定位图》,再次进窗,审报单位走完审批流程之后下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办理《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以及《占道许可证》: 15个工作日

1.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组织协调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各区现场具体位置查勘占用盲道,人行道等情况,以及基站机房箱体占道情况。

2.协调督促各区部门填报基站建设申请明细(包括占地面积、审报单位申请函、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经办人、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文件),提请各区主管领导批复。

3.将各区县城管领导批复的建设申请明细提交市城管局主管领导及处室批复。 4.根据市城管局批复的建设申请明细要求各区发放《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以及《占道许可证》。

(四)办理《电台执照》

1.建设完成后,报市通信领导小组申请验收。

2.协调组织无委办、规划、城管、报建单位进行联合验收(景观型通信基站需要市国土、园林同时参与),并填写验收记录表。 3.验收通过后交付报建单位使用。对不符合要求的下达整改通知单进行整改,并申请复验。

房地产报建经验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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