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借阅介绍信范文
档案借阅介绍信范文第1篇
1.认真查对标本及送检单(标本单姓名与标本瓶是否一致)。 2.认真做好划价工作,不多收、不漏收。
3.及时编号、登记,认真填写登记本,并查对是否合乎要求。 4.配合医生记录取材者,应将病理标本单上的内容告知取材医生。 5.病理医生,在取材时应对所取标本进行详细描述,包括标本大小、颜色、形状,各个不同切面的改变,必要时应称重。对于微小标本应用滤纸包好,或做特殊说明。
6.清点标本例数,取材后组织也应立即固定。
7.技术员每天应按规定时间将切片及病理单送交活检值班医生(对其切片质量及数量做详细的核对)。
8.对活检中的问题,应及时同上级医师及临床医师联系,避免延误诊断。
9.低年医生,应在每天规定时间内将当天外检进行初诊,并作镜下检查记录,配合高年医师进行最后诊断。 10. 病理诊断报告需及时发出。
11. 病理切片应及时分类、归档。对于需要进一步工作的病例,应及时做出处理(包括特染、免疫组化)。
12. 病理报告单、申请单、切片、蜡块及时清点,整理完毕、归档。 13. 保留标本须经常添加固定液,防止干涸、腐败。
病理档案的借阅与查阅制度
1.病理档案资料为病理科长期或“永久性”保存资料,是病理科医疗行为的重要医学证据。
2.病理科档案系指:病理外检申请单、报告单存根;病理细胞学申请单、报告单存根;病理外检登记本;细胞学检查登记本;特染/重切医嘱登记本等文字资料性档案(含电子信息资料)。病理外检蜡块、切片;病理大体标本。病理科专用的图书;各种学术会议的资料;各种设备仪器的说明书:病理科各种工作制度及操作常规等相关资料均为有价值的医学资 料,病理科按照《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病理学分册》规定的期限妥为保存。
3.上述档案资料,病理科工作人员因工作和科研需要均可进行查阅和借阅。
4.查阅:因工作需要,本科工作人员使用上述档案资料(不含蜡块资料)短时或在1个工作日以内,可直接到档案室自行办理查阅手续,用后及时归还原处。
5.借阅:因工作需要,本科工作人员使用上述档案资料2个工作日以上者,须经科主任同意后,到档案室由档案管理人员办理借阅手续,方可借出。但涉及科研课题,尤其是需动用蜡块档案时,使用者须提供课题说明,经科主任同意,科务会论证后,方可办理借阅及使用。 6.借阅病理档案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逾期者应到档案室重新办理续借手续。 7.院内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使用病理科档案资料者,仅限于查阅,即办即还,查阅者不许将档案资料在病理科 以外的地方进行查阅。 8.院内外人员需要复制复印档案资料,需经病理科主任同意,并对复制复印的档案进行登记。
9.院外相关人员须使用病理科档案资料时(除病理切片另有规定的外)。须经医务处领导批准,办理借阅或查阅手续。但对于不可复制的病理档案资料,根据有关规定一律不外借。
10.借阅或查阅档案资料时,应注意保持档案资料的完整、清洁,严防损坏和丢失。
11.本科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将病理档案借与其他人员查阅、复制。违者将扣出当事人一个月奖金。涉及医疗差错或医疗纠纷的档案,移交医院相关部门处理。
12.医院相关人员,因工作需要,利用病理档案资料进行临床医学总结、科学研究时,因根据实际应用的价值,与其签订科研协作意见,方可利用病理档案资料。
13.疗纠纷或事故发生时,病人的病理切片、病理蜡块、病理诊断报告底单应立即封存。涉及医疗差错、医疗纠纷的病理档案,原则上不借阅和查阅。
14.病理资料由科主任指定专人管理,负责病理检查资料的归档、管理、借用、归还和登记,并定期整理上述资料。
病理诊断及制片质量考核制度
1.每季度由科主任指定专人负责以下考评工作。 (1)随机抽取20份病理报告检查以下几方面: 1) 报告书写及及时发出是否按规范要求。 2) 字迹清晰,有无涂改。
3) 有无执行初查及复查制度、疑难病例会诊。 4) 签发报告人亲笔签名。
(2)随机抽取20份冷冻切片与石蜡切片病理诊断报告切片,检查 是否符合率≥90%、报告发出是否及时,并查找分析原因。
(3)随机抽取20份细胞学与活检或手术标本报告及切片,检查符合率及报告发出是否及时,并查找分析原因。
(4)随机抽取20例组织切片,检查切片质量优级率及优良率,并查找分析原因。
2.以上考评结果交科主任查阅并签字,并在科室会议上总结,提出整改措施。
相关记录及表格:
1、 病理申请单
2、 会诊记录
3、 报告迟发原因登记本
4、 疑难病例讨论记录
档案借阅介绍信范文第2篇
西政险档借申(20)号
乡领导:
兹有单位,同志,因(填写因退休、个人账户信
息错误更正等原因),前来借阅,请批示。
申请人:
年月日
档案借阅申请书
西政险档借申(20)号
乡领导:
兹有单位,同志,因
(填写因退休、个人账户信息错误更正等原因),前来借阅,请批示。
申请人:
档案借阅介绍信范文第3篇
二、本校学生(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利用档案,必须持有学生证及学院介绍信,在档案馆查阅,不能借出。
三、外单位人员利用档案,必须持有本人单位介绍信,并经档案馆馆长,方可利用。
四、利用档案人员一律在档案馆阅览,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借出,需经档案馆馆长同意,并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且限期归还。
五、借出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周,特殊情况,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可办理续借手续,并按期归还。
六、利用档案人员必须爱护档案,严禁涂改、损坏、私自抄录、复印、圈点、批注等。
七、档案管理人员应仔细检查归还的档案,如有破损、丢失、涂改等情况,立即追究责任,并向领导报告。
八、档案管理人员提供证明材料,应以引述或节录档案原文为主要方法,并仔细校对、审查、加盖公章,确保证明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档案借阅介绍信范文第4篇
1、本单位各部门借阅档案,必须按照单位制定的各门类档案借阅管理标准办理借阅手续。
2、外单位来人查阅本单位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并经单位有关部门领导签字批准,方可查阅,不得抄录或借出。
3、机密、秘密、绝密档案借阅一律按照《档案安全保密标准》中的要求办理。
4、查阅各门类档案应在阅览室内进行,不划道、涂改、折卷、裁剪、拍照、撕毁等。特殊情况需借出的,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但借出时间不得超过一周,不得转借他人。需继续使用者要办续借手续,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5、珍贵的实物档案、重要的照片、底片、缩微胶片等档案一律不借出。
档案借阅介绍信范文第5篇
二、借阅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抄录、复印和拍照,因工作需要时,须经档案工作人员审核,相关业务科室和办公室主任批准。
三、借阅档案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半月,并按时归还。如确需继续使用者,应重新办理借阅手续。机密和声响档案一律不得借阅。
四、借阅人员要爱护档案,确保档案的安全,严禁在案卷上勾画、涂改,不得污损、抽页、拆卷、转借及遗失,并应对所借案卷内容注意保密,如违反上述规定将依照《档案法》追究责任。
五、归还档案时借阅人员应向档案工作人员反馈利用效果。
档案工作人员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机关档案工作制度。
二、收集、整理和保管本机关在工作中形成的各门类档案、资料,监督和指导机关各科室的立卷、归档工作。
三、熟悉所保管档案情况,编制适用的检索工具,及时准确的提供档案、资料,为领导决策和审计工作服务。
四、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负责档案资料的保护和修复工作。
五、对档案的收集、移交、保管、利用情况进行统计,准确编制档案工作情况统计表,及时上报档案部门。
六、按照有关规定对保管的档案定期鉴定和销毁,并向县档案馆做好档案移交工作。
档案保密制度
一、档案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保密法》及审计工作保密规定,带头遵纪守法、严守国家机密,确保档案保密安全。
二、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不随意摘抄、传播密级档案内容,不私自复制档案材料。
三、借阅档案的人员要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查阅案卷的内容。
四、确应需要查阅机密档案,必须由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批准,在档案工作人员陪同下查阅。
五、机密档案要妥善保管,加强保密措施,发现丢失、泄密等问题,要立即报告,迅速采取补救措施。
档案鉴定
销毁制度
一、根据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对保存期满的各类档案按时组织鉴定、销毁。
二、档案的鉴定工作应在分管局长领导下,由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办公室主任、档案工作人员和业务部门的人员共同组成鉴定小组,按规定进行。
三、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许由鉴定小组提出意见,登记造册,写出书面报告,经主管局长批准后,由两人在指定地点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四、销毁的档案须在案卷目录中注明,销毁清册应永久保存。
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一、档案库房是存放档案的重要场所,要切实做好防火、防盗、防虫、放光、防潮、防高温、防尘、防鼠及声像、电子档案的防磁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二、非档案工作人员,一律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库房。借阅档案必须办理借阅手续。
三、库房内要经常打扫,保持清洁。做好温湿度记录并随时予以调节,以便档案的长期保管。
四、案卷排列规范,按照从上至下,从左至右,永长短的办法摆放整齐,便于查找利用。
档案借阅介绍信范文第6篇
1.1为了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和上级有关档案管理规定,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资料,更好地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促进档案信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特制定本规范。
1.2本规范适用于各类档案资料的查、借阅工作。公司所属各资料室可参照执行。 2.管理要求
2.1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管档案及相关业务内容,并按照利用者需要做到调卷迅速、准确、服务态度好。
2.2档案人员要积极编制各种档案目录等检索工具,及时了解公司各项工作和利用者需求,编撰实用性强、利用价值高的档案信息材料,主动、集中地提供档案信息,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
2.3凡本公司在岗工作人员,只能借阅与本人工作有关的档案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借阅本人工作以外的档案资料时,须经本单位领导同意,档案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借阅,凡首次借阅档案者,单位必须开具证明,并注明其从事的工作。凡本公司离岗人员一律不允许借阅档案资料。
2.4非本公司职工或单位需查阅档案时,必须持单位介绍信,经本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能在阅览室阅览。如要借阅有一定价值的档案时,按档案资料索取的有关规定,到财务部办理交款手续后,才能借阅。
2.5凡利用档案者,应在档案部门指定的阅览室阅览,若因工作需要借出时,必须经档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能借阅。
2.6凡利用本公司党委或行政会议记录,必须经公司党委书记或总经理批准,并且只能由两办主任查阅。 2.7根据财会字(1998)32号文,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归档保存的会计档案只能查阅不得借阅或复制,在特殊需要复制时,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可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复制并登记建帐。查阅会计档案应由主管某专业的会计人员开具证明,经单位领导同意,档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
2.8查、借阅档案资料者,要遵守保密、借阅规定,严禁在档案资料上涂画、涂改、折叠、拆卷、裁剪和抽换、损坏等行为。如发现一次罚款10-50元。情节严重者,按《档案法》和《保密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9档案底图、底片、胶卷、光盘除提供复制外,一律不予借阅。
2.10借阅档案者必须如实说明借阅档案的用途,并在利用后,及时反馈利用经济效益。
2.11档案资料一律不准带出公司,确因工作需要将档案带出公司的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且只带复制件,不借原件。 3.附加说明:
本规范由档案馆提出并起草。
编制:
审查: 审定:
档案借阅介绍信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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