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意见专题
关于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意见专题(精选6篇)
关于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意见专题 第1篇
党校办发[2009]4号
中共盱眙县委党校办公室
关于印发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科室:
现将我校《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盱眙县委党校办公室
2009年3月20日
中共盱眙县委党校
关于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意见
2009年我校党风廉政建设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纪律,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为全面完成2009年度反腐倡廉建设任务做出新的努力。
一、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为了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校党委决定成立县委党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校长陶勇同志任组长,王支权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校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各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校办公室具体承担。
二、切实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在全校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教育,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作为加强干部和教职工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范畴。按照党校“姓党”的原则,强化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突出的问题
(一)狠刹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歪风。严格禁止党员干部及教职工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用公款参与赌博,严禁在工作时间、公务活动、公众场所参与赌博,严禁通过赌博方式收受请托人财物。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严肃处理。各科室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格党员干部的政治
责任,把遵守禁赌规定的情况纳入支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内容,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案件。
(二)、严肃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反对和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四、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
关于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继续按照《关于公务接待的若干规定》,对来校讲课老师、其他公务接待等的费用都要进行严格把关,设专人进行督查,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接待报销的程序。各科室要严格按文件执行,切实做到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同时,制定严格规范车辆使用及财务报销审批相关制度的文件,一旦正式发文,坚决执行。校纪委加强对执行校纪校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五、深入推进党内监督工作
(一)进一步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诫勉谈话、任前廉政谈话、函询等制度;认真开好党内民主生活会,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加大对党内各项监督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指导力度,重点加强对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坚决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保证领导干部和部门负责人活动于党纪法规范围之内。
(二)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开展党务公开工作调研,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认真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制,试行建立党务公开联系点制度,充分发挥联系点的典型示范作用,加强检查指导,认真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逐步规范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时限和评估体系,推进党务公开工作超短规范化、制度化。加大校务公开力度,今年要配合有关部门选择1—2个经济实体单位进行财务审计和财务管理运行体系调研。
六、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认真总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颁布实施以来好的经验和做法,针对责任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认真执行责任制“五个一”要求,校党委主要领导对班子内部和管辖范围的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对分管范围反腐倡廉建设负总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加强对各科室负责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没有履行好职责导致部门出现重大经济损失,发生重大事故和不正之风严重、疏于管理工作、敷衍塞责、群众反映强烈等方面的问题要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的坚决性和持续性,以期真正落在实处。
七、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充分发挥党校干部教育培训优势,积极开展以反腐倡廉教育为主题、以干部培训轮训为重点,以社会大讲堂和社会媒体为平台,以多种文化教育活动为载体、以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为核心的廉政特色文化建设活动,努力在全校营造崇廉尚洁的浓厚文化氛围,为建设生态、富裕、文明、和谐的新安康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保证。
关于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意见专题 第2篇
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
2004年各级党委、政府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推进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同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统一考虑,统一部署,紧紧抓住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按照玛党发(2004)
14号文件精神,为明确公安局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分别由局党委一把手与每一个支部的书记进行了党风廉政责任制的签约。为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全面贯彻落实,使公安局党委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增强反腐败斗争的合力,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特做如下安排:
一、提高认识,强化廉政责任主体意识,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各级党委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坚持从严治党方针,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制度保证。局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对反腐败的认识,增强执政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切实履行各自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职责。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要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
1、明确廉政建设签约主体意识,强化“一岗双责”意识。作为责任主体是否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具有决定性作用,也直接影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成效。局党委班子和中层领导班干部要强化“一岗双责”意识,把管事与管人、抓业务工作与抓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全面责任。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就是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增强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促使党风政风好转,以此推动社会风气的好转,推动生产力的发展,推进三个文明建设。党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本单位和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的领导责任。第一责任人不仅要抓好经济建设、业务工作,不仅要廉洁自律,而且还要抓好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要通过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意识,从“要我抓”到“我要抓”、“要抓好”。
要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形成“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局面。只会抓经济建设和业务工作、不会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干部,是不合格的干部;只抓经济建设和业务工作、不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干部,是不称职的干部。抓好经济建设和业务工作是政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同样也是政绩,两个政绩一起抓才是完整的、全面的政绩。考察、任用干部,要用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来衡量和判断,既要考虑抓物质文明建设的政绩,也要考虑抓精神文明建设的政绩,既要看其所管辖地方、单位改革开放和发展经济的成果,也要看那里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果。
2、局党委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责任。局党委要把反腐倡廉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局的党建、业务考核制中,做详细部署,抓阶段性落实,同业务工作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局党委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主动承担起领导和组织责任在不断推动本局业务工作的同时,努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亲自组织分解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亲自主持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研究和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解决一至两个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亲自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汇报;亲自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党委其他成员要在抓好主管业务工作的同时,积极主动地抓好分管业务与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的落实,抓好分管部门、单位“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凡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必亲自部署,直接过问;风责任范围内发生的问题,必亲自解决。每年年中,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别是反腐败重点任务牵头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以及领导干部个人廉洁从政情况组织一次专题检查或汇报,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解决,确保各项制度和责任分工落实到位,取得实效。要通过“一把手”亲自抓,正职抓副职,副职抓分管部门,开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3、局中层领导干部做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既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者和又是领导者,在平时的工作中只有以身作则,严于律已,带头廉洁自律,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才能抓好分管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落实,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定自我约束的“廉政承诺”,向社会公开,为党员干部作出表率,形成从我做起、向我看齐,自觉实践诺言,接受监督的良好风气。
二、结合业务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细化分解任务。
从年初制定各项业务工作开始,局党委经会议研究决定,将党风廉政建设层层进行分解,把党风廉政
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
2004年各级党委、政府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推进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同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统一考虑,统一部署,紧紧抓住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按照玛党发(2004)14号文件精神,为明确公安局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分别由局党委一把手与每一个支部的书记进行了党风廉政责任制的签约。为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全面贯彻落实,使公安局党委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增强反腐败斗争的合力,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特做如下安排:
一、提高认识,强化廉政责任主体意识,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了各级党委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坚持从严治党方针,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制度保证。局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对反腐败的认识,增强执政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切实履行各自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职责。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要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
1、明确廉政建设签约主体意识,强化“一岗双责”意识。作为责任主体是否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具有决定性作用,也直接影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成效。局党委班子和中层领导班干部要强化“一岗双责”意识,把管事与管人、抓业务工作与抓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全面责任。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就是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增强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促使党风政风好转,以此推动社会风气的好转,推动生产力的发展,推进三个文明建设。党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本单位和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有全面的领导责任。第一责任人不仅要抓好经济建设、业务工作,不仅要廉洁自律,而且还要抓好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要通过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意识,从“要我抓”到“我要抓”、“要抓好”。
要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形成“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局面。只会抓经济建设和业务工作、不会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干部,是不合格的干部;只抓经济建设和业务工作、不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干部,是不称职的干部。抓好经济建设和业务工作是政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同样也是政绩,两个政绩一起抓才是完整的、全面的政绩。考察、任用干部,要用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来衡量和判断,既要考虑抓物质文明建设的政绩,也要考虑抓精神文明建设的政绩,既要看其所管辖地方、单位改革开放和发展经济的成果,也要看那里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果。
2、局党委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责任。局党委要把反腐倡廉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局的党建、业务考核制中,做详细部署,抓阶段性落实,同业务工作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局党委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主动承担起领导和组织责任在不断推动本局业务工作的同时,努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亲自组织分解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亲自主持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研究和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解决一至两个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亲自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汇报;亲自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党委其他成员要在抓好主管业务工作的同时,积极主动地抓好分管业务与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的落实,抓好分管部门、单位“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凡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必亲自部署,直接过问;风责任范围内发生的问题,必亲自解决。每年年中,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别是反腐败重点任务牵头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以及领导干部个人廉洁从政情况组织一次专题检查或汇报,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解决,确保各项制度和责任分工落实到位,取得实效。要通过“一把手”亲自抓,正职抓副职,副职抓分管部门,开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3、局中层领导干部做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既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者和又是领导者,在平时的工作中只有以身作则,严于律已,带头廉洁自律,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才能抓好分管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落实,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定自我约束的“廉政承诺”,向社会公开,为党员干部作出表率,形成从我做起、向我看齐,自觉实践诺言,接受监督的良好风气。
二、结合业务工作,将党风廉政建设细化分解任务。
关于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意见专题 第3篇
2008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减负和强农惠农政策,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深入治理农民反映的突出问题,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探索构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取得新成效。但是,一些地方涉及农民负担的乱收费项目仍然存在,损害农民合法权益问题时有发生,农民负担监管工作任务仍然艰巨。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异常繁重。在这种形势下,更要提高对减负工作重要性、艰巨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常抓不懈的思想,做到思想不松懈,工作不松劲,切实维护农民利益,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确保农村社会稳定,为促进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环境。根据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针对农民负担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突出重点,切实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近年来,农民负担的构成已发生很大变化。根据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当前农民负担监管工作应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中心,重点监管以下四方面情况:一是明确由政府承担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费用和所需劳务,是否转由农民或村集体承担;二是向农民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收取的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农业生产性费用和其他费用,有无政策依据,是否超标准、超范围收取;三是向农民筹资筹劳,是否符合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适用范围、议事程序和限额标准等规定;四是农民应得到的补贴补助和补偿,是否被截留、抵扣或挪用。在农民负担监管中,要把减轻农民负担与推进制度建设、事前预防与事后查处相结合,从源头上控制加重农民负担和损害农民权益的行为。
二、积极探索,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
各省(区、市)要根据中央的要求,抓紧完善本地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议事范围、议事程序,创新议事形式,强化村民监督。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组织实施的指导和监督。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引导,提高基层干部、农民群众参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积极性。进一步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已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的省份,要认真总结经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有关制度,积极扩大奖补试点范围;未开展试点的省份,要积极创造条件,选择村级领导班子较强、群众基础较好的地方开展试点,逐步在全国形成一事一议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激励机制,健全国家扶持下的农村新型劳动积累制度。
三、加大力度,深入开展农民负担重点治理
针对农民反映的修建通村公路乱集资、向村级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乱摊派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重点治理。
(一)强化治理重点地区
将农民负担问题较多的县(市)纳入全国重点监控范围,实行综合治理。加强督促检查,对当年未达到治理目标的,继续实施监控,直到农民满意为止。各省(区、市)也要结合当地实际,选择典型县(市)开展农民负担综合治理。
(二)拓展治理重点领域
治理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乱收费,各省(区、市)对向合作社收费情况要进行全面调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属于乱收费的项目坚决取消,过高的收费标准坚决降低,为合作社的正常起步和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治理向村集体的各种摊派集资,严禁将部门或单位的经费缺口以各种名义向村集体转嫁或集资。
(三)深入治理重点项目
各地要结合实际,对修建通村公路向农民或村集体摊派集资、公费订阅报刊超限额、农村中小学乱收费、农民建房乱收费和截留、抵扣、挪用强农惠农补贴资金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要明确治理重点、目标和措施,确保治理取得明显效果。
四、标本兼治,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进一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以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层政权组织为目标,积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以健全乡镇财政监管职能、增强基层财力为目标,深入探索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从源头上、制度上消除加重农民负担的隐患;推进建立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明确保障责任和范围,防止以各种形式变相增加农民负担;开展减轻农业用水负担综合改革试点,促进减轻农业用水负担。
五、完善制度法规,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要坚持和完善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农村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农民负担“监督卡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等五项制度。今年,重点完善“公示制”,创新公示形式,适时更新内容,公示要增加支农惠农政策的内容,同时加强检查监督,狠抓责任落实;完善“责任追究制”,对加重农民负担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加快研究《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修订问题;各地也要加大农民负担监管的立法力度,将农民负担纳入依法监督管理的轨道。
六、落实领导责任,推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深入开展
进一步提高对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认识,切实做到常抓不懈。一是坚持和完善减负工作制度坚持和完善地方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坚持和完善“谁主管、谁负责”的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充分发挥地方各级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作用,对减负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要深入研究解决办法,严格审核涉及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文件,确保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整体合力不减弱。二是完善减负工作考核制度将减轻农民负担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确保减负工作的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不缺位。三是强化农民负担联合检查监督制度完善检查方式,扩大检查范围,实行检查与处理相结合,确保减轻农民负担的高压态势。四是加强减负宣传培训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减负和惠农政策,维护农民的知情权;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培训教育,做到自觉守法、正确执法,确保各项减负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关于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意见专题 第4篇
关于2015年主要任务,李秋芳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从实际出发,从“破”和“立”结合上重点把握好七个方面。一是坚持依规治党、依法行政。二是主动查找并堵塞管理漏洞,推进源头规范治理。三是反“四风”不歇脚,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松劲。四是加大案件检查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五是立足身边、服务全国,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六是求真务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七是落实纪检体制改革方案,实现组织和制度创新。
——《中国新闻出版报》
我国2013年文化产业增加值超2万亿元
国家统计局依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对2013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以下简称文化产业)的主要指标进行了测算,2013年我国文化产业增加值为21351亿元,与GDP的比值为3.63%。
其中,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为20081亿元,比上年增加2010亿元,增长11.1%,比同期GDP现价增速高1个百分点。在文化产业增加值中,“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创造的增加值为3495亿元,占16.4%。
——《中国新闻出版报》
国家网信办将定期公布违法违规网站黑名单
1月13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近期被依法关闭的一批网站、栏目和微信公众账号。这是国家网信办今年首次集中公布相关信息。据了解,此次共有50家网站、频道(栏目)和微信公众账号被依法关闭,包括24家网站、9个网站的频道(栏目)和17个微信公众账号。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新闻发言人姜军表示,为依法维护网民权益,依法维护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国家网信办今年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定期公布违法违规网站“黑名单”,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踊跃举报。
——《人民日报》
移动阅读市场火爆
2014年市场规模达88.4亿元
近日,基于海量用户行为和调查数据,网易云阅读发布《2014年移动阅读报告》称:中国人2014年移动阅读的图书量已经超过14亿册。此前,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也发布过中国移动互联网调查报告,透露了当前移动阅读的用户规模已达2.42亿的数据。
据了解,2014年6月中国手机上网比例首超传统PC上网比例,手机上网在国内的普及造就了手机阅读的普及。知名研究机构易观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移动阅读市场规模达88.4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41.4%(不含手机报收入)。
——《天津日报》
第二十五届全国图书交易
博览会在太原举办
据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正式批复,同意山西省太原市举办第二十五届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
据了解,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简称书博会)是我国文化领域举办最早的展会之一,是集出版成果展示、出版物展销、信息交流、行业研讨和倡导全民阅读以及拉动地方文化经济发展等功能为一体的交流平台,是出版业和图书发行业的“风向标”和“晴雨表”。自1980年开始举办以来,书博会先后在全国20多个城市成功举办了24届,山西省将主办第二十五届书博会。
第二十五届书博会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与山西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承办单位为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太原市人民政府、中国出版协会和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
——山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网站
美国电子书销量三年来首现回落
在美国已连续保持3年高增长的电子书销量,2014年前三季度首次出现下跌。这一结果来自于尼尔森图书调查公司的调查报告。数据显示,美国第三季度电子书的销量小幅下滑。截至第三季度末,美国电子书的市场份额为21%,低于前两季的23%。
尼尔森图书调查公司还委托开卷公司,在2015北京图书订货会上发布《2014英美图书出版业发展趋势报告》,报告指出,2014年全年,在尼尔森监测的10个区域市场(美国、英国、爱尔兰、意大利、法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南非、巴西)中,有5个区域市场的纸质书销量同比上升,美国纸质书市场同比增长2.4%。
自从2007年亚马逊Kindle电子书阅读器面市以来,电子书在美国一直以极快的速度占有市场。然而,电子书急剧扩张的势头近来已逐渐稳定,2013年,其销量增长率就已经从之前的三位数骤降至一位数,2014年更是继续回落。与此同时,纸质书的销量则保持稳步增长。开卷公司首席研究员孙庆国认为,数字化阅读与纸质阅读在美国的市场分布已渐趋平衡,“要说纸书之死,还为时尚早”。
——《中国新闻出版报》
关于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意见专题 第5篇
分解意见
根据宜发[2009]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2009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解意见如下:
1、确保科学发展观以及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主要任务目标:把保障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作为指引和促进全市城乡规划工作的重要依据,紧紧围绕“保增长、快转型、促发展”这个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进一步转变规划理念、理清发展思路、优化政策措施、提升审批效率,促进城市和农村、新城和老城、基础设施和自然环境保护等各个层面、各个板块的发展得到协调推进,为服务宜兴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切实加强对市域生态敏感区的规划控制与监督,实现功能开发与生态保护并举。积极做好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着力加强对历史遗存的规划保护与监督以及陶瓷文化的规划整合,充分彰显陶都底蕴,传承历史文脉。继续加强城乡规划执法监察,确保全市违法建设查处率100%。建立健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纪律保障机制,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督促局机关、各事业单位负责人认真落实反腐倡廉各项纪律制度,强化“一岗双责”,层层分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加大执行力度,确保政令畅通。责任科室:各科室、规划办、单位
领导分工:朱乾辉、汤卫平
2、认真完成规划编制任务
主要任务目标:今年将着重抓好五个方面18项规划编制。结合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完善城乡规划体系。扎实开展全市域范围内的各类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年内要完成各中心镇规划区内控规的编制,力争两年之内实现所有镇规划区
范围内控规全覆盖。结合创建最佳人居环境城,着力加快城市重要区域的深化与细化。高标准完成东氿南、北两侧区域控规及文化中心、东氿广场等公共建筑设计方案。加快完善老城区道路、管网、河道、出入口、沿街立面等环境整治改造规划,切实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结合创建国家生态市,着力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和利用规划。加快完善东氿北侧湿地公园规划,深化完善阳羡湖度假区、云湖生态景区、水上交通旅游等规划,彰显生态山水旅游特色。结合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加快完善《东风巷历史街区保护规划》、《古南街历史街区保护规划》等古街区、古建筑和相关文保单位的保护规划,凸显陶文化主题。结合城乡和谐发展,加快推进新农村规划建设。深化完善新型农村社区(村庄)规划,制定和落实村庄保留、整治和归并计划,切实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
责任科室:总工办、用地科、市政管线科、村镇科、各规划办
领导分工:朱乾辉、蒋雅峰
3、切实规范规划管理
主要任务目标:加强规划编制管理。完善规划编制招标、邀标和委托管理机制,严格设计单位资质准入制,建立设计单位诚信制度,切实提高规划设计水准。强化规划决策管理。完善规划咨询论证制度,健全规划会审制度,密切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提高规划决策水平。加强规划实施管理。严格把好“一书两证”发放关,严格项目批后管理,促使规划意图顺利实施。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统筹管理。做好与建设、交通、供电等部门的衔接,协调工程进度。加强规划监督管理。细化规划公示和听证操作程序,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拓展宣传渠道,加快各级规划展示馆建设,力争年内高标准完成市级规划展示馆主
体建筑,为公众参与规划提供平台。加强规划监察管理。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健全违法建设预防、发现和联合查处的工作机制,完善乡镇规划考核制度,切实提高规划刚性执行力。
责任科室:各科室、规划办、单位
领导分工:朱乾辉、汤卫平、邵旻、蒋雅峰、周国强
4、着力加强依法行政
主要任务目标:坚决执行《城乡规划法》、《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健全审批制度,严格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重点打造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依法行政的形象,在继续优化服务、提高办事效率的同时,切实强化责任,精心操作,确保把好规划审批的“闸门”。认真按照市城乡规划工作会议的要求,根据职能分工,充分借助城管、乡镇的力量,进一步强化执法监察力度。聘请规划监察联络员,切实加强规划监察,坚决查处各种“有证”违法建设行为。开展对规划许可变更的专项监察检查,完善规划许可变更和备案的有关规定,规范变更行为,确保规划的严肃性。积极推行依法行政问责制,强化责任追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责任科室:各科室、规划办、单位
领导分工:汤卫平、周国强
5、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主要任务目标: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扎实开展“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廉洁从政”党性党风党纪主题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学习并遵守党章,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继续办好《纪检之窗》,结合部门实际精选教育内容,切实加强平时教育,着力构筑党员干部防腐拒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运用网络平台,及时更新廉政屏保和“纪检监察”栏目,开展网上征集廉政格言活动,切实加强主题教育,造浓廉政文化氛围。坚持警钟常鸣,开展纪律教育月活动,通过学法规、听讲座、看监狱、写廉文等活动,切实强化全局同志的纪律观念。
责任科室:办公室、信息中心
领导分工:周国强
6、进一步推进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
主要任务目标: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大力倡导优良作风,促进全局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进一步转变,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以市“千人评议机关”活动为契机,落实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工作责任制、责任追究制,从制度上推动作风的转变,力争千人评议机关活动中我局位次在去年的基础上再次进位。继续做好“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积极受理和处理群众的投诉举报,认真办理两会提案和建议,确保办结率、满意率100%。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各部门作风与效能建设的督查,定期通报情况,确保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深入推进。对督查出的问题,要加大整改力度,全面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效能。
责任科室:办公室
领导分工:汤卫平、周国强
7、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纪律制度
主要任务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重大事项报告、外出参观备案等制度和《关于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强化纪律要求,强化纪律执行。切实抓好《礼金(有价证券)礼品登记上交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三项制度的落实。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政务公开制度、谈话诫勉制度、内部监督制度、规划监察大队“十条禁令”等多项纪律制度。高度重视投诉举报受理和群众上访接待工作,做到不推诿、不拖沓、不搪塞,切实保障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行为,保持惩治的威慑力,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规划行风,维护规划优良形象。
责任科室:各科室、规划办、单位
领导分工:周国强
8、加大制度创新和执行的力度
主要任务目标:坚持按制度办事,按制度管人,按制度理财,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特别是规划业务管理制度。年内制定出台建筑面积与容积率计算规定和加强规划变更管理的规定等制度,强化对规划权力的制约。以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切实加大对重大规划方案会审、规划公示、建设工程放验线、规划监察等制度执行的力度,提高规划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严格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服务承诺、考勤考核、民主评议等制度,真正将各项工作纳入制度化运行轨道。
责任科室:各科室、规划办、单位
领导分工:汤卫平、邵旻、蒋雅峰、周国强
9、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主要任务目标:认真贯彻实施党内监督条例,坚决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完善党内民主,实施政务公开,凡重大事项一律会议决策,集体决定。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严格执行重大规划方案审批、会审和重大违法建设定性、集体商定制度,不让权力过分集中。进一步加大规划公示力度,强化外部监督,打造阳光规划。
责任科室:办公室
领导分工:汤卫平、周国强
10、完善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主要任务目标:组织开展《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意识。紧紧抓住责任分解、考核和追究等关键环节,积极探索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与领导干部述
职述廉、考察考核等工作结合起来的新机制,切实增强检查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总结近年来局在落实责任制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明确整改要求,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实效。
责任科室:各科室、规划办、单位
关于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意见专题 第6篇
http:// 发布时间:2010年2月20日 17:53 来源:省纪委办公厅
点击量:2362次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纠错】
一、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本情况
2009年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隆重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继续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巩固和谐稳定的政治局面,都对纪检监察机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省委、省政府和中央纪委、监察部的正确领导下,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具有湖北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加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国家统计局2009年9月在我省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显示,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的满意度为66.08%,比上年提高1.83个百分点;认为消极腐败现象得到一定程度遏制的为82.5%,比上年提高1.41个百分点。
(一)以构建点线面结合的监督检查体系为保障,促进中央和省委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的实现。坚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负责督查一个重大建设项目(点),有关职能部门管住管好本系统项目和资金(线),省市县三级检查组重点抓好面上工作的监督检查(面),对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设实行点线面结合、全方位、全覆盖的监督检查。省市县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联系重点项目和企业859个,及时纠正和解决问题624个;省直有关部门先后组织45个检查组,抽查项目793个,省交通运输厅对建设工程普遍开展“廉政阳光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省市县三级269个检查组先后开展三轮检查,抽查重点项目6995个,检查发现的问题基本整改到位。开展对集约节约用地、资源环境保护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分别纠正土地、环保方面违法违规问题298个、886个;参与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236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3人;对保障性住房政策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一些地方在经济适用房分配中弄虚作假等典型案件。继续加大对援川救灾款物监管力度,保证援建工作顺利推进。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立了由省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对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开展集中排查,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121起,发现并督促整改了一批突出问题。
(二)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抓手,认真解决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托全省反腐倡廉传统、历史、警示教育基地,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以“树立优良作风,促进科学发展”为主题,开展了全省第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利用“三谈两述”和函询制度强化教育,省纪委监察厅对178名新任厅级领导干部集中进行廉政谈话。选择党校系统为切入点,狠抓干部学员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中央党校在我省召开了全国党校学员管理座谈会。深入治理公款大吃大喝、公款国(境)外旅游、公车私用和收送礼金等“三公一金”顽症,全省公务接待费用比上年压缩11.5%;党政机关因公出国(境)团组、批次和经费分别比前三年平均数下降50%左右;查处超标车87辆,处理党员干部34人,在荆门、黄冈市推行公务用车标识制度试点;各级干部主动上缴礼金1546万元,清理“小金库”违规资金4804万元。针对巴东县野三关镇“5·10”恶性事件,制定禁止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违规参加营业性娱乐活动的规定。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条例、问责制等反腐倡廉重要文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省委巡视机构对省直78个部门的干部作风建设和选人用人公信度开展专项巡视,提出整改意见387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履责不力的107名乡科级以上(含乡科级)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以省委、省政府文件印发《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着力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以“两圈、一区”建设为中心,努力构建具有湖北特色的区域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贯彻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加快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围绕全省重大发展战略,着力构建武汉城市圈、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仙(桃)洪(湖)新农村建设试验区内点(重点项目、重点部位)、线(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面(两圈、一区)有机结合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在出台三个惩防体系总体意见的基础上,配套制定11项制度,并指导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理论研究和腐败风险防控。在全省工商、地税系统和鄂州市、潜江市、沙洋县进行腐败风险防控试点工作,选择洪湖市部分乡镇、村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积极开展县委书记、农村党支部书记岗位风险和高等学校腐败风险防控研究。纪检监察派出派驻机构认真履行职责,开展监督检查,加强教育监督,着力推动驻在部门建设具有部门行业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四)以查办大案要案为重点,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2009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52847件(次),立案4513件,涉及县(处)级干部案件170件,市(厅)级干部案件16件;处分463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50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47亿元。省纪委监察厅严肃查处了省工商局原局长许业富,黄冈市原市委常委、麻城市委书记邓新生,十堰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华滔,湖北师范学院原党委书记丁杰,武汉科技学院原副院长王志贵,中国移动湖北公司原副总经理林东华等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牢固树立正确的办案政绩观,坚持“三个区分”,严格把握政策界限。认真排查化解信访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通过信访初核和信访监督,为1901名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实行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和统一管理,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加强案件审理,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加强案件剖析,积极建议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查办案件治本功能进一步发挥。加强对基层办案工作指导,建立健全办案人才库,推进市州固定办案点建设。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查处商业贿赂案件760件,涉案金额1.59亿元,涉及国家公务员152人。
(五)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查处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2100起;省纪委监察厅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暗访,对发现的12个方面95个问题进行了纠正和查处。查处教育乱收费2966.6万元,医务人员上交回扣、“红包”621.5万元。查处食品安全问题9740件、药品安全问题6966件。坚决纠正和查处公路“三乱”行为,全省103个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全部取消。对7个省直部门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注重发挥特邀监察员作用。各地创新政风行风热线形式,受理和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全面开展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97.10%的项目被撤销,预计减少支出4252万元。切实加强农村、社区、国有企业和高等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276件,处理1370人。
(六)以规范权力运行为着力点,深入推进源头治腐各项工作。协助省委、省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省直36个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全部建立行政服务大厅(或窗口);95%的市、县建立行政服务中心,79%的乡镇建立了便民服务厅,60%的行政村建立了便民服务室;五级行政服务网络共办理各类事项787.36万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下放和调整省级行政审批项目472项,占清理总数的41.2%;推行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流程再造,促进了行政审批规范运行。大力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对省直部门行政审批和服务工作进行电子监察;8个市州、31个县市与省级电子监察系统实现了对接。推进招投标综合监管机构、招投标综合平台、评标专家库、行业自律组织和行政管理规章“五统一”工作,全省12个市州建立了综合监管机构,综合招投标中心运行不断规范。大力推进党务、政务、村务、厂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全省建立党务公开联系点1675个、政务公开示范点1133个。此外,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财政管理体制、政府投资体制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等改革深入推进,离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监督等工作进一步加强。
(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能力和水平。开展纪检监察系统“改革创新年”活动,取得了一批创新成果。创新理念思路,形成了着眼“四个安全”、坚持“六个统一”、推动“四个转变”的共识,即在工作理念上着眼于权力行使安全、资金运用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干部成长安全;在总体要求上坚持惩治腐败与预防腐败相统一,严肃查处极少数腐败分子与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相统一,积极主动履行职责与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相统一,自觉服从党委领导与对领导班子及其领导干部实施有效监督相统一,纪委组织协调与部门各负其责相统一,履行监督职责与主动接受监督相统一,推动反腐倡廉建设逐步由侧重遏制向惩防并举、重在建设转变,由侧重事后“亡羊补牢”向事前预警防控转变,由侧重监督约束干部向监督干部与保护激励干部相结合转变,由侧重为干部设置“高压线”向注重营造干事创业“安全区”转变。创新方式方法,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中全面实施“三个一”工程,每位班子成员负责一个创新课题调研、督查一个重大建设项目、联系一家重点企业;制定《关于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完善网络举报平台和网上论坛,健全反馈制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体制机制,对省委财经办等8家单位设立综合派出纪工委监察局,各市、县综合派出改革工作由点到面稳步推开。在荆门市开展地方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提出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试点工作,处理了全国第一起党内罢免案。
(八)以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大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紧密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集中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和学习王瑛同志先进事迹活动。大力加强纪检监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纪检监察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湖北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五年工作规划》、《湖北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试行)》、《湖北省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暂行办法》等一批制度规定。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发〔2009〕9号、10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09〕51号),对领导班子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机构编制以及经费保障和装备配置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并逐步落实。对乡镇纪委提出实施“七有”工程;推动纪检组织向行政村和社区延伸,84%的行政村和社区建立了纪检小组。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和部位依然易发多发,滋生蔓延的势头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还时有发生,有的还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少数党员干部还存在作风不实问题,人民群众反映比较突出;有的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有的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随着纪检监察工作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要求越来越高、难度越来越大,纪检监察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知识能力结构以及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方面还存在不适应的问题。此外,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对有些工作的指导和督办不够有力,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不够健全,对一些难点问题及其原因调查研究不够深入等问题。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
2010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确保“十一五”规划顺利完成的关键一年。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切实做好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对于保证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及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抓紧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快建设具有湖北特色的区域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延伸拓展,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贯穿主线、紧扣目标、突出重点、创新载体、夯实基础”的总体部署,整体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各项工作,不断开创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
(一)要把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作为全年工作的主线。一方面,要切实加强对四中全会和省委七次全会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委、政府认真执行四中全会《决定》和省委七次全会《实施意见》,及时发现和纠正落实不得力、不到位的问题;另一方面,在四中全会和省委七次全会部署的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各项主要任务中,纪检监察机关都承担重要责任,其中最重要的任务是把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做到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促进和保障党的建设全面加强。
(二)要把推动实现“十个全覆盖”作为全年工作的重要目标。当前,全省纪检监察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空白点,一些好的工作举措和工作经验推广应用不够。要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职能,按照“点上突破、线上延伸、面上拓展”的要求,努力推动在十个方面实现全覆盖:一是以促进扩大内需政策贯彻落实和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取得实效为目标,努力实现对每笔财政资金和每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的全覆盖。二是以构建“两圈、一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目标,努力实现腐败风险教育、排查、预警、化解工作的全覆盖。三是以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努力实现省市县三级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全覆盖。四是以从源头上防治“小金库”为目标,强化公共资金监管,努力实现省市县三级国库集中收付的全覆盖。五是以为民利民便民为目标,努力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行政服务网络体系的全覆盖。六是以公共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为目标,努力实现全省政务、厂务、村务、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和基层党务公开的全覆盖。七是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为目标,努力实现省市县三级“五统一”招投标综合监管模式的全覆盖。八是以规范村级资产、资金、资源管理为目标,努力实现农村“三资”清理及监管代理的全覆盖。九是以推动廉政文化“六进”(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为目标,努力实现廉洁教育的全覆盖。十是以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水平为目标,努力实现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的全覆盖。
(三)要把抓紧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任务。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根据人民群众的迫切期待,着力解决一批热点难点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行动回应社会关切,以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当前,要在整体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基础上,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和整治消极腐败现象。二是认真落实并抓紧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三是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惩治奢靡之风。四是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和“小金库”等专项治理。五是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六是拓宽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渠道,加强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
(四)要把深入开展“改革创新年”活动作为做好全年工作的重要载体。省纪委常委会决定,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改革创新年”活动连续开展三年,在巩固去年改革创新成果的基础上,今年重点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运用“改革创新年”活动这个载体,抓调研、促创新、破难题,加大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力度,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惩治制度建设。要继续创新纪检监察工作机制,积极稳妥地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在完善纪委组织协调机制、改革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整合基层纪检监察力量和优化配置纪检监察机关的机构、职能、人力资源方面下功夫、见成效。要继续落实“三个一工程”,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每位成员负责一个创新课题调研、督查一个重大建设项目、联系一家重点企业。省纪委监察厅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开展调研,深入基层,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鲜经验和有效做法,不断深化对反腐倡廉建设特点规律的认识,使反腐倡廉工作更加符合实际,更加富有成效。要重视和支持监察学会工作,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专家学者作用,加强反腐倡廉深层次问题研究。各地各单位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确定一批创新项目,通过抓好组织实施,形成一批成果、带动一批问题的解决。
(五)要把夯实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这项基础工程作为做好全年工作的重要保证。要认真学习领会四中全会和省委七次全会精神,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认真总结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的成效和经验,建立加强自身建设的长效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型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创业。要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纪检监察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不断优化领导班子配备,增强班子整体功能和合力;完善领导班子工作机制、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提高运用民主方法形成共识、开展工作的本领。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化纪检监察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监察厅关于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把企业、高校、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纳入培训范围,不断提高纪检监察专业化水平。要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改革,完善省直单位综合派出改革,逐步扩大市(州)、县(市、区)改革范围,充分发挥各级派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作用,加强对管辖部门或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要进一步落实中纪发〔2009〕9号、10号和鄂办发〔2009〕51号文件,切实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全面实施乡镇纪委“七有”工程(有牌子、有队伍、有制度、有办公用房、有办公办案经费、有办公办案装备、有举报电话),推动行政村和社区纪检组织“五落实”(组织、人员、责任、制度和保障落实)。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管理。继续探索运用质量管理理念,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的管理,开展纪检监察机关绩效考评试点。要深刻认识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廉洁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不具有天生的“腐败免疫力”,自觉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从严管干部、从严带队伍,严格执行《湖北省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暂行办法》和《湖北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建立健全自身建设的考核评价办法,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三、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
世情、国情、党情和省情的新变化,对做好新的一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正处于有利条件与不利因素并存、成效明显与问题突出并存的局面,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全面完成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
(一)切实加强对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更加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发挥作用、体现作为。要按照中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中央关于宏观调控、结构调整、自主创新、“三农”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规范和节约用地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省委关于“两圈一带”重大发展战略和为大项目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加强对援川救灾款物的监管。加强对中央关于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继续完善点线面结合的监督检查体系,对每笔财政资金和每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检查。要整合监督资源,突出监督重点,引入专家参与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不断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健全对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以及纪律保障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认真落实中央《意见》和我省《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问题,严肃查处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项目建设程序监管,着重解决违规审批、未批先建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监管,着重解决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等问题;加强土地、矿产供应及开发利用情况监管,着重解决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违规征地拆迁以及违法违规审批和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等问题;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和实施监管,着重解决违规变更规划、改变土地用途以及在房地产开发中违规调整容积率等问题;加强项目建设实施过程监管,着重解决转包和违法分包、擅自变更合同、改变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资金管理使用混乱以及工程严重超概算等问题;加强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着重解决施工监理不到位、安全责任不落实等问题。要健全完善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和招投标综合监管制度,完善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逐步建立预防和解决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
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政治纪律,严禁公开发表或散布同中央的决定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二)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坚定不移地惩治腐败,决不让任何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惩处。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厉惩处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在坚决惩处受贿行为的同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完善建筑企业“黑名单”制度,对有行贿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在市场准入、经营资质、贷款审批、投标资格等方面加以严格限制。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对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严肃查办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格执行依纪依法办案和安全文明办案的各项规定,落实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坚决避免和防范办案安全事故发生。健全和完善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案件检查工作规程,提高有效突破重大复杂案件的能力和水平。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努力取得查办案件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建立案件检查与审理工作协调配合制度,发挥案件审理的监督作用,不断提高查办案件质量。加强信访目标管理,认真开展信访监督,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认真落实“一案三报告”制度,加强案件剖析,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戒和治本功能。切实加强对下级办案工作指导,重视乡镇办案工作,推进市州固定办案点建设,进一步改善办案条件。
(三)加快建设具有湖北特色的区域性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落实中央《实施纲要》和《工作规划》,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坚持不懈地预防腐败,整体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努力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营造“安全区”。按照整体构架、分层推进、加快建设的要求,认真落实我省惩防体系六个层次的建设任务。第一层次是省委《具体意见》和《实施办法》。根据《省直单位任务分解方案》,重点完成今年54项改革和制度建设任务。第二层次是“两圈、一区”惩防体系建设总体意见。建立“两圈、一区”纪检监察机关联系会议制度,健全体系建设领导责任机制、组织协调机制和检查考核机制,推动3个总体意见的贯彻实施。认真落实监察部与省政府《关于指导武汉城市圈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有关事宜备忘录》,促进部省合作。第三层次是与3个总体意见相配套的11项具体制度、规定。对11项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制度落实,进一步营造党员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良好氛围。第四层次是工程建设、医疗卫生、政府采购、土地出让、教育文化、涉农、司法、干部人事、执法执纪监督、经济适用房建设与分配等重点领域的腐败风险预警防控研究。在形成调研报告的基础上,制定各领域腐败风险防控办法并推动防控工作开展。第五层次是发展改革、财政、土地、交通、城建、司法、组织、人社、环保、农业、水利、教育、文化、卫生、旅游等重要行业的腐败风险防控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和改革措施的实施。结合各行业实际,制定出台一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推进一批改革措施,防止决策失误、权力失控、行为失范和干部失足。第六层次是岗位风险排查和防控。抓紧建立健全腐败风险教育机制、排查机制、预警机制和化解机制,全面开展重点岗位、关键环节腐败“风险点”查找活动,让广大党员干部知道“危险”、查找“风险”、不敢“冒险”、力求“保险”。继续深化县委书记、乡镇党委书记和村党支部书记岗位风险防控研究。总结推广工商、地税系统和鄂州市、潜江市、沙洋县试点经验,加快建设高等学校和国有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充分发挥省预防腐败机构作用。
(四)着力解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纪委要认真履行协助党委抓党风建设的职责,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抓手,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要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坚决纠正脱离群众的不良风气,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主动约访、带案下访和及时阅处群众来信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反馈、限时办结。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力整治文风会风,加大治懒治庸力度,坚决制止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对作风漂浮、敷衍塞责、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严肃追究责任。大兴艰苦奋斗之风,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违反规定购建、装修办公用房,认真解决各种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对铺张浪费、奢靡享乐、挥霍公款的进行严肃处理。大兴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把党性分析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反对上下级和干部之间逢迎讨好、相互吹捧的庸俗作风。同时,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少数领导干部在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政府效能建设力度,组织暗访组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风状况进行暗访,对工作不用心、不用力、不用情、得过且过、办事拖拉的严肃追究责任。要把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把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继续深入治理“三公一金”顽症。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和改革公务接待制度,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得以参加会议、学习、培训、联谊活动等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继续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人数和经费支出,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巩固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成效,研究建立禁止公款出国(境)旅游长效机制;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禁违反规定为领导干部配置用车,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逐步推行公务用车标识制度;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巩固和扩大党校学员党风廉政建设成果。深化财政管理各项制度改革,加强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管理,继续清理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并向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延伸,坚决切断“小金库”资金来源,切实管住管好公款,从源头上防止“三公一金”问题的发生。
(五)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切实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过好权力、金钱和美色这“三关”。深入开展岗位廉政教育、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勤廉先进典型评选和宣传为主题,组织开展全省第十一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建立和完善全省反腐倡廉传统教育基地、历史教育基地、警示教育基地、文化教育基地、理论研究基地和干部培训基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宣教活动,推进反腐倡廉教育时代化、大众化。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命名一批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扎实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组织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开展知识测试活动。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便利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切实纠正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在集资建房、低价购房、多占住房等方面的违纪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以后的从业行为,不得违反规定在企业和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单位领取报酬。规范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准入制度,加强对其资金管理。
(六)不断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深入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凡属“三重一大”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抓紧完善配套制度。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和我省《实施办法》,健全巡视工作领导机制,选好配强巡视干部,加强巡视成果运用。省委巡视组要认真开展对市(州)、县(市、区)的巡视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派出派驻机构和非派出派驻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充分发挥作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充分运用好审计结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认真落实新任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认真执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方面工作情况的规定。加强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促进廉政勤政和依法行政。
认真落实并抓紧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严格执行中央纪委修订完善后的《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按规定报告个人的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有关事项。试行后备干部和拟提拔干部廉政报告制度,在荆门市掇刀区开展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全面推行。探索建立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公示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
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在党的基层组织全面推行党务公开,逐步推进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探索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要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加强党务公开工作联系点建设,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检查、考核评价、激励惩处、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继续抓好仙桃市党务公开试点工作并逐步推广,在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和部分省直部门进行党务公开示范点建设。要打造政务、厂务、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平台,充分发挥电子政务网络在公开中的作用;进一步畅通公开渠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努力提高各项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充分发挥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合力。认真落实《关于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发挥群众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积极作用。健全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建立省、市、县三级舆情监测网络,注重对反腐倡廉信息的监看收集和分析研判,对网络舆论热点问题及时作出回应,对社会关注的重大案件适时公布信息。加强正面引导,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等新兴传播手段开展反腐倡廉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七)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特别是对卡外负担和农机补贴、农民工培训补贴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解决弄虚作假、与民争利等问题。配合有关部门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项基金和专项资金监管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利益机制。加强对征地拆迁行为的监管,督促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用和安置措施,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机制。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行为,完善食品药品监管责任制。集中整治危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力度。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和救灾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确保专项资金运用安全。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及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选择一个县进行治理学校办辅导班收费问题的试点,在武汉市进行源头治理医疗器械采购收受“回扣”、医疗服务收取“红包”和医生“开单提成”问题的试点。进一步抓好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防止问题反弹。治理各种加重企业负担的问题。继续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公共服务行业的服务和收费行为,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成果。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建立健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热线、互联网站相互结合的政风行风建设监督体系,广泛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服务对象评议机关和优化经济环境评议活动。
(八)继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以落实四中全会《决定》和省委七次全会《实施意见》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加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设,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要在创新制度上下功夫,认真总结基层创造的经验,及时把实践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措施转化为法规制度,制定和推广一批群众关注、切实可行的制度;要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对现有法规制度及时清理,过时的要废止,有明显缺陷的要适时修订完善,需要细化的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同时注意抓好法规制度的系统配套,努力使各项制度彼此衔接、相互协调,发挥整体效能;要在严格执行制度上下功夫,认真抓好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完善执纪执法保障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违反制度的行为,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要配合和推动有关部门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一步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努力使省级行政审批事项成为全国最少的省份。完善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制度,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审批事项开展听证。实施“审批流程再造工程”,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动省市县三级联网审批和各部门并联审批。推进省市县乡村五级行政服务网络建设,切实开展便民服务。加强电子政务网建设,增强政府门户网站公共服务功能。全面实现省市县三级电子监察系统互联互通,并逐步把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社保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处罚等重要事项纳入电子监察范围。推进《湖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监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落实,推动建立各行业招投标资格预审和评标办法,完善专家资格审查和分类管理办法,建立全省电子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应用管理系统,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逐步把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土地招拍挂、高校基本建设等全部纳入中心进行。贯彻落实《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促检查制度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匡正选人用人风气,防止和纠正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严厉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严肃查处违规违纪用人行为。积极推进司法公开和公正廉洁执法,强化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规范司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行使,健全执法过错、违纪违法责任追究等制度,严肃查处执法、司法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行为。
(九)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以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维护农民利益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处坑农害农行为和与民争利案件,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全面进行“三资”清理并实行监管代理服务。以促进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认真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完善国有企业权力运行制衡约束机制;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管,积极开展企业效能监察。以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为重点,推进招生录取、基建项目、物资采购和内部财务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以改进服务、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以加强行风建设和深化办事公开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公用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积极探索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并自觉承担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各方力量,推动工作落实。要把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行使职权,同时发挥好其他部门职能作用,形成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要坚持责任制报告制度,将执行责任制情况定期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向上级纪委全委会报告,并接受上级纪委委员评议。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要紧密结合业务工作,积极抓好所承担反腐倡廉任务的落实,认真抓好本部门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要建立健全反腐败协调机制和相关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部门之间要经常通报情况、交换意见,做到密切配合、优势互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加强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加强对工作部署特别是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中共湖北省纪委
湖北省监察厅
关于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意见专题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