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路口进行整改措施
交通路口进行整改措施(精选5篇)
交通路口进行整改措施 第1篇
因地铁一号线南苑站的开工兴建,望梅路和迎宾路交叉口地块线路临时改线,原十字路口变为二个连续的丁字路口,原来的直线路段陡然连续弯曲,给过往车辆和行人带来不便,加上地铁及周边工地大型施工机械和重型施工车辆的增多,车辆超载、超速现象普遍,散落路上的泥土和扬起的灰尘较多,给该地段的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据笔者目睹,地铁施工十个月来,共发生车辆追尾、刮擦、碰撞等大小事故二十余起。该路口是沪杭高速临平出口所在地,是杭州、上海方向车辆进出临平的主要路段,是余杭区的南大门,从某种意义上说代表着余杭的发展水平和城市形象,就该地段交通进行整治已迫在眉睫。为此特提出如下建议,请相关部门予以考虑。
一、可考虑在沪杭高速临平出口处,望梅路口东、西方向设置提示牌,提醒过往车辆该路段正在修造地铁,前有弯道,请提早准备,减速慢性,以确保安全。
二、特殊时段增加警力疏导交通。可于每日上午7:30-9:30,下午4:00-6:00的高峰时段在该路段增设交警以疏导车辆,及时就地解决小事故引起的拥堵问题。
三、可考虑在该路段各方向加装监控探头,以警示并监控过往车辆,起到防治超载、超速和闯红灯的作用。
四、加强对施工车辆的检查和督导。敦促通过此路段的工程车辆安全施工,遵守交通法规,从根源上治理大型工程车辆的超速、超载问题,避免散落泥土污染路面,继而引起浮尘现象。
五、对难以避免的浮尘,可增派洒水车每天三次洒水控制浮尘。
六、因公交K1路终点站仅设在理想车城,翁梅、红联、火车浜等周边居民和外来务工者进出临平均须步行穿越该路段至理想车城,人流量的增加进一步加重了该路口的交通负荷,也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可考虑在实施公交一体化的同时将K1线向南延伸至火车浜,或至少将站点南移越过此路口,并适当延长服务时间。《2009年交通路口进行整改措施》来源于莲山课件,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尽在莲山课件。欢迎阅读2009年交通路口进行整改措施。
交通路口进行整改措施 第2篇
一、交通疏导总体部署
根据工地现场考察和了解,XXX路、XXX路属交通要道,同时穿越已建XXX路人流量大,交通繁忙,对交通及施工安全影响较大,为确保道路内车辆及人员的安全,保持通畅并尽量减少交通疏导带来的压力在施工阶段采取分段围挡施工。施工现场周边采用彩钢板等材料进行遮挡围护,围护设施高不低于1.8米。
二、疏导方案具体操作、管理及措施
1、在实施施工的区域两端采用反光板固定围挡,其余两侧采用彩钢板进行围挡,并在围挡处或相关路口设立警示牌与交通疏导标志牌。
2、路口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指导车辆渠化分流。同时,为确保施工和行车两不误,在每个封闭施工区域各设2名具备交通管理知识的交通管理员,实行不间断值勤,维护交通次序和行车安全,确保正常施工作业和防止交通事故。交通疏导员分班全天指挥施工区域交通,上班时间按要求穿反光马甲,佩戴袖章,装备指挥旗和对讲机。
3、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并积极配合做好交通管理工作及环境保护工作。
4、建立与交警部门联系的直通道,及时反馈现场交通状况,在交通高峰期必要时请交警到现场协助指挥,当严重塞车或突发事件时及时请交警到现场指挥并按应急方案进行分流。
5、施工机械喷涂橘黄色,安装黄色警示灯。
6、施工现场周边才用彩钢板进行遮挡围护,围护设施高度不低于1.8米;路口转弯处为确保不影响行车视线,围挡材料适当进行降低。
7、施工范围内车行道和人行道安规定设置夜间警示灯,确保车辆、行人通行安全。
8、在本工程现场周围配备、架立并维护一切必要而适当的标志牌,为其他施工和行车提供安全和方便,在夜间施工时,将增加设立足够数量、鲜明、规范的、符合夜间交通的安全设施。
9、设立安全标志:所有标志的尺寸、颜色、文字与架设地点均采用得到交警部门和监理的认可的材料。标志牌包括:警告与危险标志、安全与控制标志、指示标志与标准的道路标志等。
交通路口进行整改措施 第3篇
关键词:交通安全,高校校园,调查问卷,治理措施
1. 引言
校园行车安全是指在校园中以师生为主要部分的人为活动主体, 以上下课和日常生活为主, 在校园内道路上从事交通活动时, 恪守道路交通的法津、法规, 没有危险, 不受威胁, 不出事故[1]。在高校校园内, 妥善的交管制度、合理的交通规划以及完备的交通设施便于师生们在校园内的活动, 能够给广大的师生提供安全、舒适、和谐的交通环境, 更能帮助校园建筑形态发挥更好的作用。因此, 确保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具有重大的意义。
为了解高校校园内的行车安全管理现状, 本文在河南省某高校采用了调查问卷的形式进行调研、分析, 针对校内师生及其他人员共随机发放问卷300份, 实际回收291份, 回收率为97%, 其中学生170人, 教师51人, 其他70人。被调查对象信息统计表如表1所示。经调查结果分析发现, 河南省某高校存在着一些交通管理漏洞与行车安全隐患。调查所得校园交通安全隐患因素如表2所示。事实上, 在国内高校校园逐步开放化建设的大环境下, 师生们的生命安全越来越受到威胁, 高校行车安全现状不容乐观。
2. 造成高校校园交通安全隐患的原因分析
2.1 人车混杂
高校学生的出行主要以步行和自行车为主, 这就决定了校园交通是慢速交通。同时校园的作息时间是学校统一规定的, 好几万人在遵循一个相同的作息时间, 这就决定了校园交通具有一定的阵发性[2]。从调查分析的结果看, 认为人车混杂问题是构成校园交通安全隐患的因素的教师有32人, 学生121人, 其他59人。不同人群对人车混杂问题的危害程度的看法如表3所示。
类似某高校校区一样, 每天在早晨7:30—8:00, 中午11:30—12:30, 下午6:00—7:00这三个时段中, 一般会在校园中出现车流与人流的高峰。但由于校园内一些主干道仅有单向的人行道或没有人行道, 在平日上、下课期间很难承受巨大的人流压力, 故在交通拥堵时段往往会出现人、自行车、汽车挤于一道的场面, 这对我校师生们的出行安全是一种极大的威胁。
2.2 校内交通安全设施不足
高校校园尽管占地面积比较大, 内部道路网也较为完整, 但几乎没有校园内设红绿灯、人车分流的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 人员密集部位没有安全提示标志, 车辆经常出入的路段转弯处没有反光镜, 甚至有的校区没有限速标志。一般也不在人流高峰时对主要路段实行车辆管制措施, 仅仅设置了减速带、斑马线之类的简单设施, 这对校园内的交通安全来说是远远不够的[3]。从问卷中“您认为校园内的交通设施情况如何?”选项看, 在被调查的人群中, 有40%的学生, 56%的教师以及27.43%的其他人员认为校园内的交通安全设施是“不足”的, 其中仅有3.75%的学生, 10.67%的教师认为校园内交通安全设施是“完备”的。所以校方应当根据实地情况大力完善校内交通安全设施。
2.3 校内行车车速过快
经调查发现, 被试人群中有91.76%的学生, 76.47%的教师, 57.14%的其他人员认为校园内行车车速“过快”。由表2所示, 高达78.33%的被试人群认为“校内行车车速过快”是构成校内交通安全隐患的因素, 可见校园过快的车速对校内师生的安全无疑又是一项威胁。按照河南大学校内交通的相关管理条例规定“校区内行驶的车辆必须按交通标志线的规定各行其道,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以小于15公里的速度行驶。校园内禁止超车、禁止鸣喇叭。”而校园内的车辆并非遵循了这项规章, 车辆行驶的速度依然很快, 路边树立的限速标也成了摆设。因此能够合理而有效地对校园内的车速加以控制是降低校园交通安全隐患的重中之重。
2.4 车辆随意停放
从调查分析结果看, 被调查者对校内车辆停放的合理程度的评价统计结果如表4所示。
随着学校开放化建设的不断推进, 机动车保有量的增加以及高校后勤的社会化, 越来越多的机动车涌入有限的校园空间, 占用了大量校内道路交通资源, 使得校内的停车场不能满足逐渐增加的车辆, 从而导致路边停车, 人行道变停车场, 高校校园内人、车、路矛盾日益激化。例如学校内主干道上常有车辆停靠路边, 餐厅门口一到用餐高峰期就出现车辆乱停乱放的现象。这给校园行车安全的管理带来极大的不便, 严重影响了校内交通和校园行车安全。
2.5 师生安全意识薄弱
从参与者了解的途径看, 有87.64%的学生, 78.43%的教师以及45.65%的其他人员对于高校的交通安全教育处在“不关注”的状态中。由于高校及相关部门交通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 安全意识淡薄, 部分学生喜欢在道路上嬉笑打闹, 听音乐、玩手机等;少数学生在校园里骑飞车、不打手势截头猛拐、极限轮滑等。如今的大学校园越来越成为在校师生们离家在外的安身港湾, 而正是这种依赖性的想法使许多师生都淡化了安全意识。在面对校园内的行驶车辆时, 许多师生都报以侥幸心理, 在公路边散步, 在马路边骑车, 认为校园内的车辆一定会让着行人。这种麻痹的安全意识是影响校内行车安全的重要因素。
3. 整改措施
3.1 优化交通管理制度
城市的交通管制由法律来维护, 校园内的交通也应由制度来约束。就国外高校校园交管的优势来看, 把高校交通安全管理纳入校园安全法是美国高校交通安全管理的一大亮点, 美国高校校园安全包括治安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 高校道路安全管理包含在校园安全管理之中。负责安全管理的人员一般由三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执法警察, 他们是以教工身份招聘的却享有与地方警察局同样的执法权;另一部分是安全管理人员 (包括负责监控的技术人员) , 他们没有执法权;第三部分是保安人员, 他们接受校长领导, 由校警察局长统一指挥。然而我国对高校校园交通管理的法制化实属一片空白, 面对校园交通法律管制的空白, 高校应根据自身校园的特点, 借鉴国外高校校园交通管理的成熟经验,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来制定适合自己的交管制度。
3.2 完善校内限速设施
在校园内大型交叉路口处设置减速带, 在主干道以及各公共场所附近设置减速带。同时还应健全一些交通安全提示警示标志, 如主干道上的禁停标志、超车标志以及校园内的限速标志等, 从而在提示行车与行人注意安全的情况下保证校园行车的安全和顺畅。现如今城市道路与高速公路上限速最有效的方法莫过于测速拍照, 行车车速总会在法律的制约面前得以控制。针对高校校园内行车车速过快的问题, 校方可以加强与地方公安交管部门的合作力度, 对在校园内增设测速拍照系统进行试点。在校园内的几条主干道上引进测速拍照装置, 邀请交通安全专家对测速拍照装置进行合理的安排与布置, 并将行车车速上限控制在20KM/h。3.3增强安全宣传教育
在许多交通事故中, 出事的原因并不单单在于驾驶人, 很大程度上与当事人淡薄的交通安全意识有关。但目前部分学校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形式单一, 缺乏创新思路, 对交通安全管理也缺少有效的绩效考核标准。高校可以在校园广播、宣传橱窗以及黑板报等宣传栏目中融入交通安全宣传的模块, 通过一系列交通事故的新闻、图片等资料提高师生对交通安全的重视程度。同时针对刚入校的新生、教师, 校方应与交管部门联手为其开办交通安全知识讲座, 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学习氛围, 让交通安全意识在校园内深入人心。
结论
高校校园交通安全问题关系到校内每一位学生、教职工的生命安全, 加强高校校园交通安全的管理, 保证校园内的交通有条不紊, 安全顺畅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校方领导应对此任务给予高度重视, 结合高校校园特殊的交通状况与特征, 合理完善校园交通管理制度, 科学规划校园交通建设, 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推动高校校园交通安全化建设, 努力创建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高校校园交通环境。
参考文献
[1]杜一鹏.关于高校学生交通安全问题的思考[J].高校后勤研究, 2010, (6) :65-68.
[2]张敏.高校校园交通系统设计研究[D].南昌:南昌大学, 2007:23.
交通违章整改措施 第4篇
整改方案
交警队:
9月1日接贵单位《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为确实做好我公司道路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我公司驾驶员队伍建设,提高驾驶技能和综合素质,做到文明驾驶、安全行车、杜绝或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现将本公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整改方案汇报如下:
一、全面整治车辆交通违法行为
按照公司领导指示和要求,及时召开道路运输安全行车整顿动员大会。会上,对全公司今年以来各单位用车违规违章行为,以及发生交通肇事事故情况进行了通报,对违法次数多的车辆进行专门整改,处理一批违法违规人员。同时,按照《永通公司车辆管理规定》,对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责令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意见的落实。
二、进行交通法规和安全行驶教育。一是由我公司车辆安全负责人、安全员亲自组织安全教育;二是发放驾驶员安全行车规范。
三、对驾驶员全部进行年终考核,特别是对存在违法违规行驶、肇事车辆的驾驶员,必须进行从新上岗培训,对聘用的驾驶员,一年内不能转化用工形式,以此加强驾驶员队伍建设,提高驾驶员对违章违法形式的重视程度。
四、强化驾驶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安全管理部门和驾驶员的交通安全管理教育责任,强化对驾驶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在车辆年检、驾驶人员检审和组织对违反肇事驾驶人员学习考试工作中,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员要强化对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法制教育,并督促公司开展驾驶人员教育培训,做到逐人登记检查。
五、严格驾驶人员各项管理工作。通过分析,驾驶人员违法肇事已经成为道路交通事故的首要原因,强化对驾驶人员的监管是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关键。因此,每月由专人定期上网查询本公司驾驶人员的违法记录,及时发现和查处驾驶人员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驾驶人员管理档案。二是对驾驶人员的聘用制定严格的制度;三是对有严重交通违法、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行为的驾驶人员,坚决调离或予以解聘。
六,对通报的18台车,公司将由专人负责查询、核实其违章记录,对于违章记录属实的车辆,公司将电话通知其在9月5日前将记录清零,逾期未清零的,公司将对其进行一定的罚款以及停办其所有业务的处罚。
张家界永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交通违规整改措施 第5篇
一)全面整治城市客运交通和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由市交通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配合,于2006年10月20日前,制订我市整治城市客运交通和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治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实施。
1.强化城市客运交通秩序的清理整治。我市城市客运交通交通违法行为突出,严重威胁交通安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整治客运交通秩序已经成为当务之急。公安交警部门、交通行政执法部门、运管部门要联合行动,加强对城市客运交通客运企业和运输秩序的清理整顿,停业整顿一批违规企业,处理一批违法违规人员,切实改变某客运形象。加强对城市客运交通客运班车的始发站和终点站的监督管理,对还未纳入车站发班的近郊区乡客车,要加强巡查抽查,有条件的要督促其纳入车站发班。重点查处城市客运交通客运班车、定线小客车的违规跨线经营行为。
公安交警部门要组织力量,强化道路管控,对超速、抢客、赖站、随意上下客等违法违章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重点查处客运班车超速、超载和疲劳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
交通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对下线出租汽车、假冒和“克隆”出租汽车等非法从事客运经营行为,开展严厉打击。利用路桥收费卡进行电子识别,在加油(气)站、武装检查站、出租车驾驶员定点用餐地等出租车相对集中的地点,加大执法力度。
对农村和城郊结合部等地租赁小轿车违规从事出租客运,长安面包车违法从事客运经营的,市政府牵头,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参加,实施联合整治。
2.清理整顿挂靠经营等违法行为。2006年10月8日-31日,对主城区客运交通客运班车、农村客运车辆的挂靠经营进行清理。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开展自查自纠,对挂靠车辆予以清理整顿;未经整顿的不允许上路营运;在规定时间内未达到整改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运管部门要对经营者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整顿期间,交通、公安、安监等部门要组织力量,对主城区道路运输企业进行检查,经查出仍有挂靠车上路营运的企业,运管部门要对其停办一切运政业务,交通行政执法部门要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处理,直至取消经营许可。整顿期间,对清理挂靠车不力的,要严肃追究企业领导和行政主管部门领导的责任。
3.加大农村客运市场整治力度。各有关单位要充分汲取石柱县2004年“9•25”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全面排查农村短途客运班线的通行条件,优化农村运力结构,确保运力有效调配,全面推行“经营公司化,调度科学化”,采取开设赶集班车、学生专车和学校错时放假等具体措施,妥善解决农村客运高峰和学校放假期间运力和运量的矛盾,切实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问题。
4.严格路面管控执法。
(一)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市公安局和交通局要密切配合,在高速公路主要出入口和重点公路、重点路段设置检查服务站,实行24小时勤务制度,切实加大路面管控和查纠力度。对9座以上客运车辆逐车检查登记,对超员的客运车辆一律卸客转运;客运车辆超员20或违反规定客货混载的,一律依法按上限进行处理;超速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一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无证驾驶或醉酒驾驶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对违法载人、违法超车、违法会车、占道行驶,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违法运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必须做到发现一起查纠一起,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按上限处罚。
整治行动期间,集中处理曝光一批严重交通违法的驾驶人员,形成从严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客车超员50以上或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除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外,对客运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驾驶人员进行集中学习、整顿,并及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二)全面清理整顿客运企业。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参加主城区公交客运线路特许经营权竞标企业的条件。根据城市客运发展情况,逐步提高对竞标企业营运车辆、固定资产和营运资金标准的基本要求。
交通、公安交警、安监部门要加强客运企业的监管,加大检查力度,督促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具有交通违法行为和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运输企业和责任人进行查处,依法追究其安全管理责任。凡今年内发生过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对客运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及驾驶人员分批集中进行3天学习整顿。客运企业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经费不到位,安全规章制度和教育学习制度不落实的,要限期整改。交通运管部门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严格按照《市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的要求,完善制度和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客运企业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增加抗御事故风险能力。
(三)严格客运驾驶人员安全管理。驾驶人员违法肇事已经成为道路交通事故的首要原因,强化对客运驾驶人员的监管是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关键。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建立严格的驾驶人员聘用制度根据违法记录、事故记录、驾驶年限等因素,对驾驶人员的聘用制定严格的制度;建立驾驶人员安全管理档案,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建立驾驶人员违法记录定期查询制度,每月定期上网查询本企业驾驶人员的违法记录,及时发现和查处驾驶人员的违法行为。近3年内有重大同等责任以上事故记录的驾驶人员不得驾驶客运车辆;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的客运驾驶人员在违法记分未消除之前不得从事客运;1年内有2次超员20以上或1次超员50以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客运驾驶人员,当年内不得从事客运。对有严重交通违法、私拉乱运、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行为的驾驶人员,坚决调离或予以解聘。
公安交警部门要建立驾驶人员违法信息通报制度,对客运驾驶员违法信息及时通过媒体予以通报;各道路运输企业对被通报的客运驾驶员按照以上规定进行处理。公安交警部门对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员,一律集中学习考试。对违法驾驶员较多的道路运输企业,公安交警部门要及时抄告运管部门,纳入道路运输企业信誉考核。
(四)加强客运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对全市客运车辆进行全面清理检验。客运企业必须对每一辆客运车辆建立技术档案,严格按照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逐车全面检验检测。尤其是城市交通客运车辆,必须按照客车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对于安全技术条件达不到标准的客运车辆必须予以清除下线,不得从事客运。严格落实车辆例保检验制度和二级维护保养,确保车辆良好的技术状况。
对9座以上的客车,属客运企业的,由公安交警部门督促落实车辆的安全检验;属单位自用的,由车辆所属单位督促落实车辆的安全检验;属学校接送学生和教职工的,由教育部门和学校督促落实车辆的安全检验。
(五)进一步加大危险路段安全整治力度。交通部门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安全生产重点任务及措施的通知》(渝发办〔2006〕39号)对道路危险路段整治工作的要求,确保今年内完成10处危险路段(省道4处,县乡道6处)整治、积极推进县道“安保工程”和县乡道路危险路段100设置警示标志、重点危险路段和部位安装防撞护栏的目标任务。由市交通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调查摸底,并发动驾驶人员提供线索情况,全面排查县乡道路重大危险路段,于2006年11月底前,列出清单,制定整治计划,下达安装防撞护栏任务。对客流量大、事故多发,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县乡重大危险路段,要及时报告政府制订实施方案,安排财力,优先实施整治。
公路管理部门要再一次对正在进行施工的路段、容易出现地质灾害的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增设交通安全警示标志,提示驾驶员注意安全通过。公安交警、交通执法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对施工和易出现地质灾害等路段,加强交通组织和巡查巡检,对重要路段要指派专人值守,防止事故发生。
(六)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公安、教育、司法、安监等有关部门配合,认真组织实施“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活动,把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引向深入。电视台、广播电台要每天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和交通安全宣传片;电视台、广播电台、主要报刊要开设交通违法肇事曝光台和交通安全警示专栏。
强化驾驶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有车单位和车主的交通安全管理教育责任,强化对驾驶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在车辆年检、驾驶人员检审和组织对违法肇事驾驶人员学习考试工作中,公安交警部门要强化对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法制教育。安全整治行动期间,客运企业要对客运车辆驾驶人员分批集中开展一个时期的交通安全教育。交通、公安交警、安监部门要督促企业开展驾驶人员教育培训,做到逐人登记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落实政府和有关部门的交通安全责任。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是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是本地区交通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管理”的要求,明确部门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做到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措施具体、责任明确,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目标任务的落实。公安、安监、交通、教育、农机、宣传等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据所担负的职责任务,制订本部门的实施方案,切实把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人。
(二)加强督促检查工作。2006年10月30日前,市政府将组织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各地开展道路整治行动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市政府也将组织检查组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部门的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组织认真、责任落实、成效明显的,给予表彰奖励;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行政区域内交通秩序混乱、道路交通事故突出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法律和党纪政纪规定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严格落实事故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市政府将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01〕64号)、《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05号)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组织开展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四不放过”(责任未查清、安全防范措施未制定、职工未受安全教育、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分不放过)原则,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查处有关责任人,制定切实有效的事故预防措施。监察、安监等部门必须及时开展事故原因调查,严肃纪律,依法依纪从严追究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责任。
交通路口进行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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