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书》范文
《后汉书》范文(精选12篇)
《后汉书》 第1篇
关键词:高后纪,二千石,长陵令,宗庙,祭祀志
一
中华书局点校本《汉书》卷三《高后纪》:“六年春, 星昼见。夏四月, 赦天下。秩长陵令二千石。六月, 城长陵。”[1]99笔者以为, 此处“二千石”当作“千石”。理由如下。
1.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秩律》简450记吕后二年长陵令秩八百石[2]72, 若吕后六年升秩为二千石, 则提升幅度太大, 遍检西汉史籍, 未见与此类似者。且据《秩律》 (第73页) 、《关中记》 (《长安志》卷十三“咸阳长陵”条引) [3]106, 汉惠帝安陵令等其余六个皇帝陵县县令秩级都是六百石。长陵虽为汉高祖陵, 但其县令升为千石即可, 不必秩高如此。
2.《汉书·百官公卿表》:“县令、长, 皆秦官, 掌治其县。万户以上为令, 秩千石至六百石。[1]742”长陵令属县令, 秩不应过千石。长陵令辖于奉常, 据《秩律》知奉常为二千石 (汉初二千石尚未分化, 无中二千石、真二千石等秩级) [4]69。长陵令若为二千石, 则属吏秩级同于长官, 亦不合制度。
3. 长陵令为千石可从官员迁转方面证实。汉武帝时义纵为县令, “县无逋事, 举为第一。迁为长陵及长安令, 直法行治, 不避贵戚”[5]3145。武帝时县令多为六百石, 长安令为千石, 多为小县迁补, 义纵升迁正循此途。长陵令在义纵的升迁序列中处于两者之间, 显然不应为二千石。而由千石之长陵令迁至千石之长安令, 虽属平级迁动, 从实质来看也是升任, 因为长安为京师, 需要“能治剧”者为之, 职任重于长陵令。
成帝时王嘉察廉为长陵尉, 鸿嘉年间由此职超迁太中大夫[1]3488。太中大夫秩比千石, 由长陵尉至太中大夫为“超迁”, 则长陵尉秩级较低。据《秩律》简450, 池阳、长陵等县有丞、尉者秩级半之, 知长陵令之秩不为二千石。哀帝时何并因“举能治剧”而由秩为二百到四百石之间的大司空掾迁至长陵令[1]3226, 以上例证均可坐实长陵令为千石之说, 限于篇幅, 不作详论。
二
中华书局点校本《后汉书·祭祀志》载张纯谏光武帝除南顿君以上四亲庙:“礼, 为人子事大宗, 降其私亲。礼之设施, 不授之与自得之异意。当除今亲庙四。孝宣皇帝以孙后祖, 为父立庙于奉明, 曰皇考庙, 独群臣侍祠。愿下有司议先帝四庙当代亲庙者及皇考庙事。”
“礼之设施, 不授之与自得之异意”标点应作“礼之设施不, 授之与自得之异意”, “不”通“否”。原因如下。
1.《后汉书·张纯传》载张纯谏光武言:
“陛下兴于匹庶, 荡涤天下, 诛锄暴乱, 兴继祖宗。窃以经义所纪, 人事众心, 虽实同创革, 而名为中兴, 宜奉先帝, 恭承祭祀者也。”即取天下情况有二:一为创革, 即自得之, 如汉高祖;一为中兴, 绍续他人之统, 即天下由他人 (祖宗) 授之。故光武帝虽是“兴于匹庶”、“实同创革”, 但若要树立正统权威, 仍需借用刘氏基底, 以天下为刘氏祖宗所授, 不能视为“自得之”。自得之者, 宗庙设置可以置本人的高祖及以下四亲庙, 而他人授之者需依授与人 (即祖宗或名义上的祖宗) 立庙, 不得自为之。如此, 则具体某项礼仪如宗庙四亲之礼是否设施以及如何设施, 是根据得天下之性质来确定的。
2.“不授之”与“自得之”相并, 语法上不通。
“不授之”指除“授之”以外的其他形式, 包括“自得之”, 两者概念上不属同一层面, 无法并列。王先谦《后汉书集解》引黄山注云:“言祖宗虽不亲授之, 要与高祖自得之异, 当法宣帝也。”增“虽”、“亲”二字, 又增主语“祖宗”’表面虽合理, 但增字过多, 准确性值得怀疑, 且有文气不通之嫌。依《张纯传》“中兴”之言, 光武帝之天下应为刘氏祖宗所授, 强调的是“授”而非“不授”。王懋竑《读书记疑》卷十二则以为“不”字下脱一“以”字。即“礼之设施不 (以) 授之, 与自得之异意”。似乎“授之”与“自得之”同义, 殊难理解。
3.“不”的此种用法在《续汉志》作者司马彪的时代 (六朝时期) 比较常见, 如《世说新语·方正》:
“伊讵可以形色加人不?”东吴支谦译《撰集百缘经·长瓜梵志缘》:“时彼贼帅, 先遣一人往看林中无有人不?”皆以“不”字通“否”, 置于句尾, 与《后汉书》“礼之设施不”句用法正同。
参考文献
[1]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 1962.
[2]张家山汉墓竹简整理小组.张家山汉墓竹简[M].北京:文物出版社, 2006.
[3]刘庆柱.关中记辑注[M].西安:三秦出版社, 2006.
[4]阎步克.也谈“真二千石”[J].史学月刊.2003 (12) .
后汉书班超传 第2篇
班超字仲升,扶风平陵人。为人有大志,不修细节。建初三年,率疏勒等国兵一万人攻姑墨石城,破之,斩首七百级。欲因此叵平诸国,乃上疏请兵。书奏,帝知其功可成,议欲给兵。平陵人徐幹素与超同志,上疏愿奋身佐超。先是莎车以为汉兵不出,遂降于龟兹,而疏勒都尉番辰亦复反叛。会徐幹适至,超遂与幹击番辰,大破之,斩首千余级,多获生口。八年,拜超为将兵长史,假鼓吹幢麾。以徐幹为军司马,别遣卫侯李邑护送乌孙使者,赐大小昆弥以下锦帛。李邑始到于,而值龟兹攻疏勒,恐惧不敢前,因上书陈西域之功不可成,又盛毁超拥爱妻,抱爱子,安乐外国,无内顾心,超闻之。叹曰:“身非曾参而有三至之谗,恐见疑于当时矣。”遂去其妻。帝知超忠,乃切责邑曰:“纵超拥爱妻,抱爱子,思归之士千余人,何能尽与超同心乎?”令邑诣超受节度。诏超:“若邑任在外者,便留与从事。”超即遗邑将乌孙侍子还京师。徐幹谓超曰:“邑前亲毁君,欲败西域。今何不缘诏书留之,更遣它吏送侍子乎?”超曰:“是何言之陋也!以邑毁超,故今遣之。内省不疚,何恤人言!快意留之,非忠臣也。”超在西域三十一岁。十四年八月至洛阳,拜为射声校尉。初,超被征,以戊己校尉任尚为都护。与超交代。尚谓超曰:“君侯在外国三十余年,而小人猥承君后,任重虑浅,宜有以诲之。”超曰:“年老失智,任君数当大位,岂班超所能及哉!必不得已,愿进愚言。塞外吏士,本非孝子顺孙,皆以罪过徙补边屯。而蛮夷怀鸟兽之心,难养易败。今君性严急,水清无大鱼,察政不得下和。宜荡佚简易,宽小过。总大纲而已。”超去后尚私谓所亲曰我以班君当有奇策今所言平平耳尚至数年而西域反罪被征如超所戒。(节选自《后汉书·班超列传》)
《后汉书》传志分合考 第3篇
关键词:范晔;后汉书;司马彪;志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3-0000-01
梁刘昭注范晔《后汉书》,以晋司马彪《续汉书》的《志》三十卷补之。但刘昭注补的一百二十卷《后汉书》,在以后的岁月中并未取代范晔九十卷本《后汉书》,而是注补本和原本各自单行。清人王先谦道:“以《续志》补范,昉自刘昭。昭之《后汉书》注固已合志于纪传矣,然此自刘氏一家之学,范书原本则仍止纪十卷,传八十卷,未尝阑入《续志》也。”(王先谦《后汉书集解·述略》)直至唐初,仍然是范晔《后汉书》原本与刘昭《后汉书》注补本并存。据唐太宗贞观年间修撰的《隋书·经籍志》记载:“《后汉书》九十七卷,宋太子詹事范晔撰;《后汉书》一百二十五卷,范晔本,梁剡令刘昭注。”可见当时流传有两种本子。
乃至后来,唐李贤注《后汉书》之后,又出现三本并存的情况,即范晔原书九十二卷(加论赞五卷,共九十七卷)、刘昭补注本、李贤注本,据新旧唐志可知:
《旧唐书经籍志》载:《后汉书》九十二卷范晔撰。 《后汉书论赞》五卷范晔撰。
《后汉书》五十八卷刘昭补注。
又一百卷皇太子贤注。
《新唐书·艺文志》载:范晔《后汉书》九十二卷。 又《论赞》五卷。
刘昭补注《后汉书》五十八卷。
由上可见,到唐朝时,刘昭补注本虽然大多散佚不全,但仍有残存。当时社会上流传三种本子,终唐一代,仍然是三本并存的局面。这种并存的情形应该一直持续到北宋乾兴元年孙奭奏请合刻为止。
真宗乾兴元年(公元1022 年)十一月, 判国子监孙奭上疏:“书志之间,在简编而或缺。臣窃见刘昭《注补后汉志》三十卷, 盖范晔作之于前,刘昭述之于后, 始因亡逸,终遂补全,缀其遗文,申之奥义。至于《舆服》之品, 具载规程;《职官》之宜, 各存制度。倘加铅椠, 仍俾雕锼, 庶成一家之书, 以备前史之缺。”(《乾兴元年十一月十四日中书门下牒国子监》)应该注意的是,刘昭《补注后汉志》三十卷单行本自此出现。同时把这次校定的《后汉志》三十卷补入范晔《后汉书》,于仁宗“天圣二年送本监镂板” (《崇儒》四之六)。司马彪的八志遂成为范晔《后汉书》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没有提孙奭奏请与《后汉志》三十卷合刻的纪传是以那个本子,但据现在的传世《后汉书》本子及史志记载,不难推测,孙奭合刻传志是以李贤注为底本的。《宋史艺文志》载:“范晔《后汉书》九十卷章怀太子李贤注。刘昭《补注后汉志》三十卷。”可见宋时范书原本已经完全亡佚了。
如果宋史记载不误,到宋时,经过淘汰整合,人们最终选择了范晔《后汉书》李贤注和刘昭《补注后汉志》。这有人为因素,也有历史原因。杜佑《通典》述科举考试规定“《后汉书》并刘昭所注志为一史”。 唐人科举规定用李贤注,因李贤以皇太子身份注《后汉书》,自然受到唐人重视,再者经过唐末五代战乱,刘昭注补《后汉书》则逐渐散佚。到北宋时期,刘昭注本散佚更加严重,以至于《宋史艺文志》只录刘昭《补注后汉志》三十卷,而未录刘昭补注《后汉书》,甚至是残卷。于是宋人便把当时流传甚广的范晔《后汉书》九十卷章怀太子李贤注本和刘昭注晋司马彪《续汉书》八志三十卷合刊,成今天《后汉书》。此后传志合一,但志附于传后。南宋绍兴本,元大德本,明汲古阁本,1965 年中华书局点校本皆依此式。而明北监本和清武英殿本把志置于本纪后列传前,仿《史记》《汉书》体例。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乾兴合刻传志不依《史记》《汉书》体例将志置于纪传之间,而是另辟新例,附志于后,这样做是有其原因的。乾兴元年孙奭奏合刻《后汉书》时,已经有宗淳化、景德刻本,孙奭本是在前两个本子的基础上刊刻的,考虑到工本费用,自然要利用以前的刻板,再者,“刘昭《注补后汉志》”不属于范晔原书,将志附于纪传之后,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明监本有南北之分,南北监本的最大不同就是,南监本是据宋元旧本修补重印,与前代刻本是直接继承的关系;北监本则是据宋元明三代修补的三朝本重刻。既然是另起炉灶的重刻,那么体例上有所改变,也是情理之中的。所以北监本《后汉书》的志被置于纪传之间。一般说来,清武英殿本直接翻自明北监本,但也不能一概而论。康熙二十五年的殿本《后汉书》是据明北监本重修,而乾隆四年重刻《二十一史》本《后汉书》是据宋本重刻,前者在体例与北监本大体统一是应该的,但乾隆时的殿本并非翻自北监本,何以也采用纪志传的编排次序?产生这种情况,原因有两种可能:一、乾隆四年殿本所据底本原本就将志置于本纪后列传前,二、乾隆四年殿本所据底本虽然附志于传后,但武英殿重刻时,将志移于纪、传之间,以求体例与康熙时的殿本一致。从现存宋本《后汉书》来看,并没有将志置于纪传之间的个例,第一种可能性可以排除,很可能是第二个原因。《后汉书》志的位置问题是《后汉书》传志合并以后就随之产生的问题,虽然合并之初并没有显现出来,但随着历代刊刻,问题最终浮现出来,关于传志的次序问题想必在合刻之初就曾被考虑过,是仿前史的体例,还是便于刊刻附于书后?因各朝实际条件和是非取向不同,产生了两种编排版式。
《后汉书》与《续志》经历了两次合并:刘昭补注《后汉书》是第一次合,孙奭校订《后汉志》是第二次合。第一次合并,并没有为《后汉书》的版本定型,依然有“有志”“无志”两种本子,第二次合并以后,《后汉书》版本最终定型,成为以后历代刊本的楷模。但在定型之后,又出现了新的版本问题,即纪传志和纪志传两种文本形态的出现,从而使《后汉书》的版本更加多样化复杂化。
参考文献:
[1][后晋] 刘昫等.《旧唐书·经籍志》[M]. 北京: 中华书局, 1982.
[2][宋] 欧阳修等.《新唐书·艺文志》[M]. 北京: 中华书局, 1982.
[3][清] 王鸣盛.《十七史商榷》[M]. 上海: 商务印书馆, 1937.
《后汉书》灾害史料考辨三则 第4篇
一、永初二年 (108年) “岁乃丰稔”
《后汉书·周嘉传》记载:“嘉从弟畅, 字伯持, 性仁慈, 为河南尹。永初二年, 夏旱, 久祷无应, 畅因收葬洛城傍客死骸骨凡万余人, 应时沛雨, 岁乃丰稔”。[1]2676《后汉书·五行志》记载:永初二年“大水”, 文下有刘昭注文:“臣昭案:本纪京师及郡国四十大水。《周嘉传》是夏旱, 嘉收葬客死骸骨, 应时沛雨, 岁乃丰稔, 则水不为灾也”。[1]3309刘昭注文与《周嘉传》原文基本一致, 地点都是京师洛阳, 只是把人物记为周嘉而已。这两则材料表明:永初二年“岁乃丰稔”, 农业生产取得了大丰收。
但据《后汉书·安帝纪》记载:永初二年“五月, 旱。丙寅, 皇太后幸洛阳寺及若庐狱, 录囚徒, 赐河南尹、廷尉、卿及官属以下各有差, 即日降雨。六月, 京师及郡国四十大水, 大风, 雨雹”。[1]210《后汉书·五行志一》“安帝永初六年夏旱”条下刘昭注文又说:“案本纪二年五月旱, 皇太后幸洛阳寺, 录囚徒, 即日降雨。六月, 京都及郡国四十大水。虽去旱得水, 无救为灾。”[1]3278该年水之是否为灾, 观点实难相一。刘昭的注文也是相互乖舛, 一说“虽去旱得水, 无救为灾”, 一说“应时沛雨, 岁乃丰稔, 水不为灾”。为了求得确证, 笔者查阅了《后汉书·安帝纪》, 在永初二年秋七月戊辰诏中有“而阴阳差越, 变异并见, 万民饥流”[1]210的话, 而且该年“冬十月庚寅, 禀济阴、山阳、玄菟贫民。十二月辛卯, 禀东郡、巨鹿、广阳、安定、定襄、沛国贫民”。[1]211可见, 当年农业并没有“丰稔”。再者, 永初三年“三月, 京师大饥, 民相食”。[1]212则永初二年京师地区必不可能“岁乃丰稔”。所以, 永初二年“应时沛雨, 岁乃丰稔”之说错误。
二、永平四年 (61年) “十二月酒泉大蝗, 从塞外入”
《后汉书·五行志》刘昭注引《古今注》曰:“永平四年十二月, 酒泉大蝗, 从塞外入。”[1]3318对这则材料的真实性, 有人持肯定态度。郑云飞认为冬季发生蝗灾的现象“有可能是农书中所说的气候反常 (如干旱时间长等) 而出现的特例”[2]40, 张文华也认为这次蝗灾“可能是因气候异常而出现的特例”[3]45。这则材料也曾多次为统计灾荒次数所引用, 并得出东汉时十二月份曾经发生过蝗灾的结论。例如, 郑云飞在论证蝗虫迁飞路线的时候引用了这则史料[2]44。官德祥在“东汉蝗灾活动区地名一览表”[4]10中也曾对这条史料予以统计。
但是, 据现代科学研究:群居性蝗虫在地温达到31.5摄氏度以上时, 开始远距离迁飞, 蝗灾一般都出现在白天最高气温在30摄氏度以上的夏秋季节。蝗虫卵产在土中, 卵的孵化受地温高低控制, 地温达到26摄氏度左右时出土的若虫最多, 如果地温下降到20摄氏度以下时, 即停止出土。[5]60永平四年蝗灾的发生地“酒泉”即现在的甘肃酒泉, 从谭其骧《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二册当中的《东汉时期全图》[6]上看, 酒泉位于北纬39.5度, 东经98度附近, 当属于典型的温带大陆型气候, 在这样的地区十二月份发生蝗灾, 且“蝗从塞外入”即蝗虫从纬度更高的塞外飞来, 会有这样的可能吗?
再说, 假如永平四年十二月塞北和酒泉发生蝗灾, 则东汉都城洛阳地区 (东经113度、北纬35度附近) 当年十二月份的气温必然会高于酒泉, 即气温至少会达到摄氏30度甚至更高。如果是这样的话, 则洛阳的植物物候不可能没有反映。可事实是, 直到现在, 在现有涉及东汉的史料中, 都没有永平四年前后洛阳地区冬天气温大幅度变暖这样的植物物候现象记录。相反, 《后汉书·袁安传》注引《汝南先贤传》却有当时的首都洛阳“大雪积地丈余”[1]1518的记载, 说明那个时代的冬季, 气候还是很寒冷的。由此基本可以断定, 东汉永平四年前后的冬天, 比洛阳纬度高的酒泉地区不存在冬季发生蝗灾的气候条件。
那么, 十二月份发生蝗灾这种情况会不会是因为历法的不准确造成的呢?为此, 笔者查阅了《后汉书·律历志》, 其记载如下:“自太初元年始用《三统历》, 施行百有余年, 历稍后天, 朔先于历, 朔或在晦, 月或朔见。考其行, 日有退无进, 月有进无退。建武八年中, 太仆朱浮、太中大夫许淑等数上书, 言历朔不正, 宜当改更。时分度觉差尚微, 上以天下初定, 未遑考正。至永平五年, 官历署七月十六日月食。待诏杨岑见时月食多先历, 既缩用算上为日, 因上言‘月当十五日食, 官历不中’。诏书令岑普候, 与官历课。起七月, 尽十一月, 弦望凡五, 官历皆失, 岑皆中。庚寅, 诏书令岑署弦望月食官, 复令待诏张盛、景防、鲍鄴等以《四分法》与岑课。岁余, 盛等所中, 多岑六事。十二年十一月丙子, 诏书令盛、防代岑署弦望月食加时。《四分》之术, 始颇施行。是时盛、防等未能分明历元, 综校分度, 故但用其弦望而已。”[1]3205
可见, 明帝永平四年仍在使用西汉武帝太初元年 (前104年) 开始使用的《三统历》, 历法与天象虽已不符, 但其差也仅有一两天或多至几天。故酒泉及其以北的塞外十二月仍然是冬天, 这是毫无疑问的。因此, 笔者认为“永平四年十二月酒泉大蝗, 从塞外入”这条史料明显有问题。笔者推断, 十二月下或有缺文, 原文可能为:十二月, ……是岁, 酒泉大蝗, 从塞外入。再一种情况是该年确实发生了蝗灾, 但“十二月”属于笔误。但无论如何, “十二月酒泉大蝗, 从塞外入”的情况都是不可能存在的。
三、顺帝时期凉州六郡大地震史料辨析
材料1:《后汉书·五行志四》记载:“建康元年正月, 凉州 (都) 【部】郡六, 地震。从去年九月以来至四月, 凡百八十 (日) 【地】震, 山谷坼裂, 坏败城寺, 伤害人、物”。[1]3330材料2:《后汉书·顺帝纪》记载:汉安二年 (143年) “是岁, 凉州地百八十震”。[1]273材料3:《后汉书·顺帝纪》记载:建康元年 (144年) 春正月辛丑诏曰:“陇西、汉阳、张掖、北地、武威、武都, 自去年九月以来, 地百八十震, 山谷坼裂, 坏败城寺, 杀害民庶……其遣光禄大夫案行, 宣畅恩泽, 惠此下民, 勿为烦扰。”[1]274材料4:《资治通鉴》记载:“十一月, ……凉州自九月以来, 地百八十震, 山谷坼裂, 坏败城寺, 民压死者甚众。”[7]1679
综合可知:这次大地震的开始时间为“汉安二年九月”, 这点各史料均同。不同有二:一为地震结束时间;二为“地百八十震”或“百八十日震”。关于第二点, 实际应该是“百八十震”而非“百八十日震”[1]3338。关于地震结束时间, 《资治通鉴》列此事于汉安二年十一月之后, 可视为支持材料2。然据材料3来判断, 建康元年正月地震似乎仍然在发生。材料1原文“建康元年正月, 凉州都郡六, 地震。从去年九月以来至四月, 凡百八十日震, 山谷坼裂, 坏败城寺, 伤害人、物”, 着实令人费解, 九月至来年四月, 绝不止一百八十日, 故此处有错讹是毫无疑问的。《后汉书》校勘记也只是把“都”字更正为“部”字, 把“日”字更正为“地”字而已。而对于“从去年九月以来至四月”一语, 《后汉书》校勘记却不曾校出错误, 这句话与上文“建康元年正月, 凉州都郡六, 地震”之间存在明显的叙事逻辑混乱。
仔细考察《后汉书·五行志》的行文, 我们发现这里的“四”字应该为“是”字, 原文作“建康元年正月, 凉州部郡六, 地震。从去年九月以来至是月, 凡百八十震, 山谷坼裂, 坏败城寺, 伤害人、物”较为合理。需要特别说明的是, 就是这段明显有错误的材料, 到了宋代还被引用着, 郑樵《通志·灾祥略》中记为:“从去年九月以来至夏四月凡百八十日震”, [8]859就是一个典型的以讹传讹的例子。现代仍然有人在引用这则材料佐证观点。
综合考虑上述各条, 笔者认为, 建康元年 (144年) 春正月辛丑诏可能较接近事实, 即汉安二年九月凉州开始地震, 一直到建康元年正月止, 其间共震一百八十次。众所周知, 二十四史之一的《后汉书》并非成于一人之手。其《纪》、《传》部分是南朝宋范晔所著, 《志》是晋朝司马彪所著。最先给范晔《后汉书》作注的是南朝梁刘昭, 现在刘的注文大部已经散佚, 只留下部分《志》的注文。后来, 唐朝的章怀太子李贤等人又为范书作注, “可惜非一手所成, 不免有踳驳漏略之处”[1]3。中华书局1965年版《后汉书》乃是以绍兴本作底本, 采用汲古阁本、武英殿本等善本以及其他诸多材料相互考校印证, 又经当代诸位大家审阅而成, 校勘纠正了很多的错讹之处, 贡献很大。但书中内容相互抵牾的情况仍然存在, 书中内容错误而校勘记没有校出来也是有的。所以, 我们在使用《后汉书》材料的时候, 一定要秉持审慎的态度。
摘要:《后汉书》及其注文中的某些灾害史料依然存在错讹的问题。永初二年“岁乃丰稔”和永平四年“十二月酒泉大蝗, 从塞外入”这两条史料记录是错误的。顺帝时期凉州六郡大地震的次数及其时间记载混乱。
关键词:《后汉书》,灾害史料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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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书读后感 第5篇
《后汉书》从刘秀随其兄长刘寅起兵反新开始,直到曹丕篡汉时结束,其中不乏“有志者事竟成”“疾风知劲草”这样的经典语句,以及“肉粥麦饭”这样脍炙人口的故事。这部书由我国南朝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书中分十纪、八十列传和八志,《后汉书》在描写各个人物时不遗余力,成功的为读者塑造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使我们在读他们传记的时候,常常能对其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许多我们今天耳熟能详的成语、俗语,例如“乐此不疲”“疾风知劲草”“马革裹尸”“举案齐眉”“不入虎穴,焉得虎子”等也都是出自这里。加上这本书在前后内容上剪裁得体,叙述决不雷同,阅毫无冗赘之感,的确可以算是正史中难得的佳作。
该书还有一个值得称赞的地方:它对人物的评价较为客观,(fsir)很多论述不失公允,也较为真实的记载了后汉不少人物的生平事迹。在运用“春秋笔法”的时候,范晔也没有完全凭借自己的喜好过度的褒扬或者贬低某类人,这一点尤为难得。虽然,范晔自己本也是出自书香世家,在《后汉书》中有意识无意识的拔高了名士,并以“矫枉故直必过”为后汉名士的某些极端行为开脱,而对宦官则多有贬斥,称他们为“刑余之丑”,但他也批评袁绍遍诛阉宦是“以暴易乱”,表彰阉宦中“亦有忠厚平端,怀术纠邪”,言论算是很中肯了。
古人读《汉书》趣事 第6篇
臧逢世废纸抄《汉书》 《颜氏家训·勉学》记载,南朝梁东莞(今山东莒县)人臧逢世20岁的时候,想读班固的《汉书》而家中没有藏本,向别人借阅又苦于不能长期阅读,就打算自己手抄《汉书》。又因家贫缺乏纸张,便向做官的姐夫讨要一些名片或是废信札,利用其空余的边幅抄写了一部,平日随时翻阅。“军府服其志尚,卒以《汉书》闻。”臧逢世史书无传,而《南史》有其父臧严的传记,说臧严孤贫勤学,手不释卷,于所学多能背诵,尤精《汉书》,讽诵略皆上口。看来臧逢世好读《汉书》是有家学传统的,《颜氏家训·风操》即说:“臧逢世,臧严之子也,笃学修行,不坠门风。”魏晋南北朝时代的书籍都靠手抄流传,当时人如王筠、张缅、沈麟士等,都毕生抄书以读,最终成为饱学之士。
邢邵五日遍读《汉书》 邢邵字子才,是北魏的著名才子,与魏收、温子异并称“北魏三才”。据《北史》记载,邢邵十岁便能写文章,聪明强记,日诵万余言。他少时家居洛阳,平日以山水游宴为乐,对读书不甚下功夫。一次遇到霖雨天气,不能出游,便在家中读《汉书》,五日之内就把一百卷的皇皇巨著从头至尾读完了。《汉书》共计八十万言,五日内读毕,每天平均十六万字,看来邢子才采用的是“一目十行”的泛读法。邢邵藏书甚富,但他不喜欢校勘异说讹文,甚至对读误书还有独到见解。他说:“天下的书读不完,怎能每本书都去校勘。况且阅读误书,可以启发思考,这也是一种快乐。”他内弟说:“世间聪明人不多,读误书哪能都有所见?”邢邵答曰:“若是读书不思考,那还读书干嘛。”此话颇富启迪性。
石勒“听”《汉书》 石勒是十六国时期后赵的建立者,羯族人。他好骑射,壮健有胆力,自青少年起经过商,种过地,后与人聚众起义,成为后赵的开国之君。《晋书·载记》说他“雅好文学,虽在军旅,常令儒生读史书而听之,每以其意论古帝王善恶,朝贤儒士听者莫不归美焉。”一次他命人读《汉书》,当读到郦食其劝刘邦复立六国后裔时,大惊道:“此法当失,何得遂成天下!”再听到张良及时进谏,刘邦醒悟后,才说道:“赖有此耳。”别看石勒大字不识几个,但他对历史别有感悟,非寻常人可及。
李密骑牛读《汉书》 李密是隋唐之际的风云人物,年青时入卫东宫,受到隋炀帝和宇文述的赏识,后者劝他致力于学问,李密便到山中隐居读书。他常用蒲草垫在黄牛背上,然后骑在上面,将一秩《汉书》挂在牛角上,从中抽出一卷边走边读。一次被越国公杨素遇见,杨十分好奇,便跟在后面一路追踪,赶上后便问:“哪里来的书生,这么好学?”李密认识杨素,连忙下拜,作了自我介绍。杨素又问所读何书,李密道:“是《项羽传》。”杨素通过与李密的交谈,对其才学见识十分赞许。后来李密果然在隋末大乱中一度施展才干,有所作为。虽然最终失败了,但他骑牛读《汉书》的佳话被载入新旧《唐书》中,“牛角挂书”也成了古人勤读的典故。后来元末王冕也曾骑牛读《汉书》,就是效法李密。
郭逵酒楼读《汉书》 据《邵氏闻见录》卷八和《宋史》记载,北宋郭逵少年时代就已气度不凡,他每天怀揣着两枚饼子,跑到开封城西的一座酒楼上去读《汉书》。饿了就要一壶酒,一边饮酒啖饼,一边读《汉书》,直到日暮才回家。此举引起了酒家的好奇。后来郭逵从军陕西,在经略副使范仲淹麾下任职,范仲淹对其赏识有加,常以学问相勉励。郭逵驻守西陲多年,钻研兵法,善于练兵,成为当时的宿将之一。
苏舜钦《汉书》下酒 北宋诗人苏舜钦与郭逵同时,他干脆把《汉书》充当下酒物。据《中吴纪闻》记载,苏舜钦住在老丈人家中时,每晚都要到书房去读书,还要向下人要一斗酒,老丈人不明白女婿深更半夜要这么多酒干嘛,便派子弟暗中窥察。只见苏舜钦正在读《汉书·张良传》,当读至张良与刺客在博浪沙阻击秦始皇,结果误中副车时,便拍案惊呼道:“惜乎击之不中!”说罢满满饮下一大瓢酒。接着读到张良历经艰辛投奔汉高祖时,又手拍书案道:“君臣相遇,其难如此!”说罢又满饮一瓢。就这样每读到会意之处,便抚案太息,浮白举杯。当他岳丈知道了以后,大笑说:“有这么好的下酒物,一斗诚不为多。”
苏东坡三抄《汉书》 在宋代的文人学士中,要论天资聪颖,苏东坡堪称第一。他继老师欧阳修之后主盟北宋文坛数十载,而且在文学、艺术等众多领域内取得了骄人成就。其实苏轼杰出成就的取得,绝不仅仅只凭天才颖悟,而是以坚实的学问根基和勤勉求实的治学态度为前提的。他博览群书,记忆力超群,是众所公认的。但他在读书上所下的功夫和他那创造性的方法,却并非众人所知。据《耆旧续闻》记载,东坡贬谪黄州期间,一次府学朱教授登门拜访,可等候多时东坡公才出来接待,说自己因日课未了,故接待来迟。朱问是什么日课,回答说抄《汉书》。朱某惊讶地问:“以先生天才,开卷一览,可终身不忘,何用手抄邪?”东坡说:“不然,某读《汉书》,至此凡三经手抄矣。初则一段事抄三字为题,次则两字,今则一字。”朱请求出示所抄《汉书》一观,但读后却不解其义。东坡说:“足下试举题一字。”接着只要朱说出题中一字,东坡应声就背出数百字,一字不差,如此屡试不爽。朱某不禁惊叹道:“先生真是谪仙之才啊!”据杨慎《升庵集》卷七二记载,苏轼曾向人介绍自己的读书经验说:“吾尝读《汉书》矣,盖数过而始尽之。如治道、人物、地理、官制、兵法、货财之类,每一过专求一事,不待数过,而事事精核矣。参伍错综,八面受敌,沛然应之而莫御焉。”苏轼手抄《汉书》的功夫及其所总结的“八面受敌”读书法,至今仍有借鉴意义。
冯桂芬奉旨读《汉书》 据李伯元《南亭笔记》卷六记载,吴县冯桂芬,咸丰朝以翰林院编修人值南书房。一日咸丰帝垂问近日读何书,冯以《汉书》作答。正巧咸丰也在读《汉书》,刚读到《匡衡传》,就问冯桂芬道:“说诗解颐是怎么回事?”其实冯桂芬当时并未读《汉书》,一时回答不上来。咸丰帝怒其欺骗,立刻降旨让他回原籍,读《汉书》三年再来供职。冯桂芬回家后悠游田里,闲暇中读读《汉书》。待期满人京,心想皇上万机倥偬,对此事当已忘怀。但不久被召见,咸丰帝忽然发问:“你不是奉旨读《汉书》的吗?”冯惶恐不已,答日是。咸丰又问:“那么党锢之狱,你能列举其中的所有人吗?”冯答曰:“臣所读者《前汉书》,这好像在《后汉书》中,还未来得及读。”这下更惹恼了咸丰皇帝,命其再回家读三年《后汉书》。冯桂芬受到咸丰的两番严斥,回家后就下帷发愤,尽读两《汉书》,并从中探究经邦济世之学。待三年后再入京,咸丰帝已经龙御宾天了。这之后他目睹朝政日非,遂辞官归里,先后主讲各书院,以中学为本,旁采西学,成为晚清著名的政论家。
《史记》、《汉书》列传校读札记 第7篇
1. 嫁庸奴, 亡其夫, 去抵父客
按:《汉书》为“庸奴其夫, 亡邸父客”, 《前汉书》卷三十二考证云:“夫本庸奴, 又亡去也, 班史削去嫁、亡二字, 义便不同”, 王念孙《读书杂志史记张耳陈余列传》“嫁庸奴亡其夫去”条认为《史记》、《汉书》二者皆误, 小注中云此女“既为富人女, 而又甚美, 则无嫁庸奴之理”, 按王念孙之意, 原句当为“庸奴其夫, 亡去, 邸父客”, 此说略显牵强, 论证不足。“庸奴”一词理解有二:其一, 师古注曰:“言不恃赖其夫, 视之若庸奴”, 此注认为“庸奴”活用作动词, 《周易参义》中亦有此种用法“妇顺其夫者道也, 若庸奴其夫则非道矣”;其二, 《前汉书》卷三十二考证引王楙说, 即“史记谓嫁庸奴, 亡其夫’, 是夫本庸奴, 又亡去也。”《汉语大词典》“庸奴”释为“见识浅陋之人, 含有鄙夷之意, 愚夫。”又《容斋随笔》续笔卷四亦有此用法“又庸奴下才, 无足责者”。此文下言“必欲求贤夫, 从张耳”, 可见此处“贤夫”与上文“庸奴”相对, 因前夫鄙薄不才, 所以欲觅才德之夫, 取“庸奴其夫”之意不符文意, 《史记》为是。
“亡其夫”句争议也颇多, 《史记集解》中此句下注:“徐广曰:一云其夫亡’也”。王念孙认为“亡其夫”与“其夫亡”皆误, 当“亡去”为句, 此说误。实际上此处二者皆可, 并无明显语法、语义错误, 但根据上所引《前汉书》卷三十二考证之言, “其夫亡”应更符合原貌。由此, 此句当为“嫁庸奴, 其夫亡, 去抵父家”。
关于“抵”和“邸”, 据《史记》此处如淳注曰:“抵, 归也”, 《汉书》用“邸”字, 据《常用古今通假字字典》“邸”可通“抵”, 二者皆可。《史记》卷八十九考证中“李光缙曰:去抵父客云者, 妇人谓嫁曰归, 则视归宁为客也, 下父客, 客字疑衍’, 必若注所云, 则方丧其夫, 遽去抵父之宾客, 何说?”此处“抵”确有“归”意, 但并不表“归宁"意, “抵”在古文中还有“干谒、归依”之意, 此处“抵”应训为“归依”更为恰当。
2. 谁令公为之
按:《汉书》为“谁令公等为之”, 当从《汉书》。《汉语大词典》“公”取义项“上对下或平辈的尊称”, 属第三人称单数。“公等”表多人, 属第三人称复数。此处指代前赵王、贯高等十余人, 当为“公等”, 《史记》后文亦写作“公等皆死, 谁白王不反者”。《史记陈涉吴广世家》中亦有“召令徒属曰:公等遇雨, 皆已失期, 失期当斩。’”“公等”是古文中常用敬称, 如:《读礼通考》卷七十三“我不避死, 公等当何如”, 《宋诗选》卷七十“高吟大醉输公等, 不见嫦娥与我同”。
3. 项籍死, 天下定, 上置酒。上折随何之功, 谓何为腐儒, 为天下安用腐儒。
按:《汉书》为“项籍死, 上置酒对众折随何曰腐儒, 为天下安用腐儒哉’!”据此, 此处《史记》句读当为“项籍死, 天下定, 上置酒。上折随何之功, 谓何为腐儒, 为天下安用腐儒’。”下文随何曰:“然而陛下谓何腐儒, 为天下安用腐儒’, 何也?”可见“为天下安用腐儒”应该是汉高祖的原话, 随何进行引用, 当加引号。另宋员兴宗所撰《九华集》卷六亦有“汉髙帝所谓为天下安用腐儒者也’。”此处亦将此话作为汉高祖所说之话进行引用。
4. 赫至, 上变, 言布谋反有端, 可先未发诛也。
按:《汉书》与此同, 但《资治通鉴》卷十二“赫至, 上变, 言布谋反有端, 可先未发诛也’。”句读当从《资治通鉴》。下文有“上读其书, 语萧相国”, 可见“布谋反有端, 可先未发诛也”为贲赫书中之语, 当加引号, 标点与《资治通鉴》同。
5. 布见赫以罪亡上变, 已疑其言国阴事
按:《汉书》为“布见赫以罪亡, 上变, 固已疑其言国阴事”, 此处句读当从《汉书》。胡三省注曰:“变, 非常也, 谓上告非常之事”, 《汉语大词典》释为“向朝廷告发谋反等非常事变”, 上文亦曾多次出现此词, 如“赫言变事, 乘传诣长安。”又如“赫至, 上变, 言布谋反有端, 可先未发诛也。”根据文意“以罪亡”和“上变”为前后两件事, 当句读分开, 标点与《汉书》同。
6. 而弱燕不服, 齐必距境以自疆也
按:《汉书》为“若燕不服, 齐必距境而以自疆”, “弱”为“若”的音误。《资治通鉴》此处作“燕既不服, 齐必距境以自强”, 这里的燕指燕王臧荼攻灭韩广, 合并辽东后, 所统一的燕国, 《史记》前称燕为“坚城”, 后写“燕、齐相持而不下”, 可见此时的燕国实力并不算弱, 若《史记》此处称“弱燕”, 则前后相互矛盾, 当是“若”, 表“如果”, 这里是广武君向韩信陈述在兵疲人乏的情况下攻打燕国的可能性情况, 因此当从《汉书》。
7. 上既闻廉颇、李牧为人, 良说, 而搏髀曰:“嗟乎!吾独不得廉颇、李牧时为吾将, 吾岂忧匃奴哉!”
按:《汉书》为“上既闻廉颇、李牧为人, 良说, 而拊髀曰:嗟乎!吾独不得廉颇、李牧为将, 岂忧匃奴哉!’”两书“上既闻廉颇、李牧为人, 良说”句句读均有误。此处存在两种解说, 其一, 如淳曰:“良, 善也”, 师古曰:“说读曰悦。闻颇、牧之善, 帝意大悦。”其二, 刘攽曰:“闻廉颇、李牧为人, 即是知其实矣。良说者, 甚喜也, 犹良久也。”刘攽说误。《说文解字注》云:“说, 释也。说、释即悦、怿。说、悦、释、怿均为古今字”。“良”在《汉语大词典》中“善良、贤良”和“长, 久”两种意思均有。结合上文文意冯唐说自己父辈“知其为人也”, 下文帝应闻二者为人贤良, 因而大悦, 发出“吾岂忧匃奴哉”的感慨。因此, 此句句读当为“上既闻廉颇、李牧为人良, 说”。
后句两书均有“独不得”三字, 皆误。“独不得”即为不得、不能够之意, 如《慈湖诗传》卷十三:“雉之朝雊, 尚求其雌, 而我独不得有室家之乐也。”又如《史记》卷一百十七:“朕独不得与此人同时哉!”按原句当译为:吾不得廉颇、李牧为将, 怎么会忧虑匈奴呢, 意不通。兼之后文冯唐有言“陛下虽得 (有) 廉颇、李牧, 弗 (不) 能用也” (括号中为《汉书》用词) , 可知此处“独不”二字当为衍文。
8. 赏赐决于外, 不从中扰也
按:《汉书》为“赏赐决于外, 不从中覆也”, 《史记集解》、《通志》、《通典》、《册府元龟》亦作“覆”, 《史记正义》、《太平御览》作“扰”, 《班马异同》卷十八作“不从中扰覆也”。师古曰:“覆谓覆白之也, 音芳目反。”“覆”可释为“回报、答复”。“扰”可释为“搅扰”、“混乱”等。据上文“军功爵赏, 皆决于外, 归而奏之”, 与此处意义正相对应, 即各种赏赐的决定, 在外时由将军决定, 不须在中途回禀。“归而奏之”即“覆”之意, 而“扰”无此意, 因此, 此处当从《汉书》作“覆”更符合文意。
9. 十年, 景帝立, 以唐为楚相, 免。
按:《汉书》为“七年, 景帝立, 以唐为楚相”, 时间当从《汉书》。《史记孝文本纪》“后七年六月己亥帝崩于未央宫”, 后太子景帝立。另据《中国历史纪年表》文帝于后元七年 (公元前157年) 崩, 太子景帝立, 第二年为景帝元年。《资治通鉴》所载同, 因此此处“十年”当为“七年”, “十”、“七"形似, 常容易混淆, 《史记》、《汉书》中多次出现此类错误。
1 0. 士皆不敢有二心
按:《汉书》为“士尽, 不敢有二心”, “尽”虽有“皆”的意思, 但此处不取此意, 后人不知联系前后文而误改“尽”为“皆”。此句为闳、安阐述不当斩苏建的理由, 与前文所言“右将军苏建尽亡其军, 独以身得亡去, 自归大将军”相照应。如按《史记》所云, “不敢有二心”的主语为“士”, 但前已交代士皆亡, 此处却说士无二心, 岂不矛盾?乃不敢有二心之人为苏建, 遂其自归大将军青, 当从《汉书》。
1 1. 浑邪王裨将见汉军而多欲不降者
按:《汉书》为“浑邪裨王将见汉军而多欲不降者”, 此处“裨”、“王”二字颠倒, 当从《史记》。“浑邪王”前文多次提到, 是匈奴的一位王爷。“裨将”即副将之意, 《史记》中多次使用, 如“自大将军出, 未尝斩裨将”, “而广身自以大黄射其裨将”, 可见“裨将”为常用用法。王念孙《读书杂志汉书卫青霍去病传》“浑邪裨王将”条亦以为当从《史记》。
1 2. 彼亲附士大夫
按:《汉书》为“彼亲待士大夫”, “附”为“待”之形误, 当从《汉书》。据《汉语大词典》“亲附”即亲近依附之意, “亲待”即亲近优待之意, 相较而言“亲附”多用于下对上, 如《史记淮阴侯列传》“项王所过无不残灭者, 天下多怨, 百姓不亲附”, 又《汉书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陛下临天下近者亲附, 远者怀德, 天下摄然”。“亲待”多用于上对下, 如《三国志夏侯尚传》“中书令李丰虽宿为大将军司马景王所亲待”, 又《晋书明帝》“当时名臣自王导、庾亮、温峤、桓彛、阮放等, 咸见亲待”。此话为卫青所言, 卫青居高位, 与“士大夫”属上对下的关系, 用“亲待”更切文意。
摘要:《史记》和《汉书》都是非常重要的史学著作, 且二者关系较为紧密, 汉高帝刘邦元年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的史实可互为佐证, 现以中华书局出版的金陵局本《史记》作为底本, 校以中华书局出版的王先谦《汉书补注》为底本的《汉书》, 对其中列传部分进行重新校读, 以札记形式整理成文, 期望对阅读和研究《史记》、《汉书》起到一定作用。
关键词:《史记》,《汉书》,列传,对校
参考文献
[1][汉]司马迁撰, [宋]裴骃集解, [唐]司马贞索隐, [唐]张守节正义.史记[M].中华书局, 1972.
[2][汉]班固撰, [唐]颜师古注.汉书[M].中华书局, 1962.
[3][宋]司马光编著, [元]胡三省音注.资治通鉴[M].中华书局, 1956.
《后汉书》 第8篇
一、“爰土易居”时期
《汉书食货志》中所讲的制度正如惠士奇所说, 实际上是春秋时代晋国作爰田和后来秦国商鞅制田的内容, 班固误以为是殷周之制。这种误会源起于两者都是轮流休耕, 但是到底是村社掌握土地并定期重新分配土地给个人耕种, 还是土地不再定期重新分配, 轮流休耕也只限于农户在自己手中的土地上进行?本文认为这二者不是矛盾的。在漫长的历史时期内, 先后存在着“爰土易居”和“自爰其处”两种轮作制度, 并且二者之间存在着一个过渡阶段。“爰土易居”是在耕作一定时期后, 土地和居住地一并交换;而“自爰其处”是耕作一定时期后, 自己在所有的土地之上交换, 并且居住地不变。
林甘泉先生曾讲到在爰田制以前, 农户的份地是不能“自爰其处的”。为什么不能“自爰其处”呢?就是因为份地要定期重新分配, 即“爰土易居”。《周礼大司徒》“凡造都鄙, 制其地域而封沟之, 以其室数制之。不易之田家百亩, 一易之田家二百亩, 再易之田三百亩”, 认为这种在一定范围内定期平均分配土地的制度在先秦某个时期曾长期普遍存在, 而且这种分配制度也符合当时的生产力发展状况。周代农业还比较落后, 不能有效保证土地肥力, 所以实行换田耕作法, 在有限的条件下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
二、“爰土易居”到“自爰其处”的过渡阶段
从“爰土易居”到“自爰其处”, 实际上还存在着一个过渡阶段, 即所谓“末世侵废”期, 大致是指从西周末年到战国初年的一段时间。西周末年, 王室和统治者一改以前的淳朴简单的生活, 渐渐趋向于奢侈。西周到春秋时期混乱的局势和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 无疑促进了这一进程, 同时也刺激了村社内部土地分配的永久化。铁器的使用和推广, 使得农民个体家庭有可能依靠全家的力量开垦荒地, 从而扩大了耕地面积。这个“末世侵废”时期, 就是土地由国家所有向土地私有转化的时期。这个时期虽然国家没有法令明确规定土地的所有权问题, 但是实际上土地的所有权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
三、从“爰土易居”到“自爰其处”的发展
了解了这个过程, 也就可以了解《汉书食货志》中所说的“三年爰土易居, 古制也, 没世侵废。商鞅相秦复立爰田。”商鞅虽是名义上复立爰田, 但实际上已经有了实质的区别。一、表面上看, 仍然是上中下三等田的轮流休耕制度, 但秦国实行的爰田制是另一种爰田制, 即只在自己固有的土地上自行轮作, 不再与他人更换土地, 也就是废弃了土地的定期重新分配, 建立起农民对土地长期占有的制度, 是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了改造和发展。商鞅以前的轮流休耕制度如《银雀山竹书十三篇中的《田法》云“五十家而为里, 十里而为州, 十乡州而为州乡。州乡以地次受授田于野。百人为区, 千人为域。”这里授田有“地次”即土地等级的区别。这几个等次, 即《田法》所称的“上田”、“中田”和“下田”。因为土地等次有差别, 必然要在授田数量上找齐, 土质差的则授田数量多, 土质好的则授田少, 这样, 虽每人所受的一块土地在质量上和数量上有所不同, 但总起来说, 所得大致是平均的。
综上所述, “爰土易居”到“自爰其处”是土地分配过程中两个不同的阶段。“爰土易居”到“自爰其处”漫长的发展历程, 见证了中国古代土地私有化的产生过程。
摘要:“爰土易居”到“自爰其处”是土地分配过程中两个不同的阶段。《汉书·食货志》中讲到周代土地耕作制度时, 讲的不是很清楚。本文分别论述了“爰土易居”时期, 从“爰土易居”到“自爰其处”, “自爰其处”时期, 以期对班固这段话有更深刻的理解。
关键词:爰土易居,自爰其处,土地分配
参考文献
[1]颜师古注:《汉书》, 中华书局2000年版。
[2]林甘泉:《中国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形成》, 《历史研究》1963年第1期。
[3]林剑鸣:《井田和爰田》, 《人文杂志》1979年第二期。
《后汉书》 第9篇
《史记》中韩信以独传形式出现, 即《史记·淮阴侯列传》;《汉书》中韩信以合传的形式出现, 而对韩信的具体刻画主要区别如下:
一.对韩信“谋反”一事的叙述相差很大
在楚国将军龙且死后, 项羽派武涉游说韩信, 关于游说的内容《史记》比《汉书》有更详细的描述:“天下共苦秦久矣, 相与力击秦。秦已破, 计功割地, 分土而王之, 以休士卒。今汉王复兴兵而东, 侵人之分, 夺人之地, 已破三秦, 引兵出关, 收诸侯之兵以东击楚, 其意非尽吞天下者不休, 其不知厌足如是甚也。且汉王不可必, 身居项王掌握中数矣, 项王怜而活之, 然得脱, 辄倍约, 复击项王, 其不可亲信如此。今足下虽自以与汉王为厚交, 为之尽力用兵, 终为之所禽矣。足下所以得须臾至今者, 以项王尚存也。当今二王之事, 权在足下。足下右投则汉王胜, 左投则项王胜。项王今日亡, 则次取足下。”这一段《汉书》并无提及。在《史记》的这一段中可以看出武涉对天下形势分析的极其准确, 而对刘邦的不义、不仁揭露得很透彻。在《史记》下文中写到了蒯通与韩信详细的对话, 蒯通对于韩信的劝说, 以及韩信对刘邦拜将的感激, 不愿背叛刘邦的思想。这些情节、对话, 在《汉书》中就用了十几个字, 即“蒯通知天下权在于信, 深说以三分天下, 鼎足而王。语在通传。信不忍背汉, 又自以功大, 汉王不夺我齐, 遂不听”, 并没有提及韩信对于刘邦知遇之恩的深刻感情, 而在后面强调“自以为功大”来写韩信。可见司马迁突出了韩信不背叛的思想与感情基础, 而班固的“忽略”暗含某些看法在里面的。在韩信被杀后, 《史记》接着写了给韩信出谋划策的蒯通的命运, 而《汉书》则省略了这一段事。这显然说明了刘邦灭韩信的周密部署。
在《史记》中, 韩信谋反是很有疑问的, 前后文矛盾较多, 疑窦丛生, 所以许多学者认为韩信的“谋反’是被诬陷的。司马迁显然是用了曲笔, 明肯暗否。《史记》中的疑点有:其一, 韩信在项、刘胜负未卜时, 拒绝劝诱, 等到了刘邦稳坐天下时却心生异志, 这对于一个深谙兵法的将帅来说太过于违背常理。其二, 韩信两次被刘邦袭夺兵权, 早已从中察觉到刘邦对他的猜忌和畏惧。他在刘邦被项羽兵固陵时不反, 到楚地为王时不反, 迎刘邦于陈地时不反, 偏偏在无权无兵, 蛰居长安之时谋反, 一代名将怎么可能如此没有谋略?其三, 以韩信的智慧, 他怎么可能在受到监视的情况下, 还与陈郗“辟左后与之步于庭”密商谋反之策?这不是欲盖弥彰吗?再说, 韩信与陈郗商定谋反之时无第三人在场, 外人如何知道谈话内容?史官怎么知晓?其四, 陈郗向来是刘邦的亲信, 与韩信关系一般, 韩信怎么会愚蠢到盲然向皇帝的亲信吐露心声, 而且是谋反这种关系身家性命的大事?再说, 陈郗到巨鹿赴任后数年, 与韩信一直不通音信, 这样的同谋也太奇怪了吧。其五, 韩信“谋反”仅是由其舍人之弟告发, 舍人之弟又怎能知道如此重大的机密?其六, 如果韩信确有谋反意图, 当萧何骗韩信入宫时, 韩信怎会不做任何防备, 而是坦然涉险, 轻易进宫?韩信死前, 为什么只感叹自己平定齐地之时未听蒯通之言, 而没有悔恨自己谋划不周?其七, 韩信“谋反”虚实尚未可知, 吕后就诱而杀之。对于朝中第一功臣被杀, 刘邦为何不责吕后, 是否有可能是刘、吕设谋于前?
《史记》留给后人的这些疑问存有深意, 在《汉书》中这些疑问不是被淡化, 就是省略不提, 韩信谋反似乎是一件肯定的事。所以, 我认为《史记》和《汉书》就韩信谋反这件事情是持有不同的看法的。司马迁以“春秋笔法”撰写史书, 而班固多少有些尊汉立场。
二.两者在一些细节处理上的不同
其一, 叙述战争过程中的不同。
在“汉之败却彭城, 韩信攻魏”这一件事情的描述中, 《史记》和《汉书》相差很大。《史记》中写道“汉之败却彭城, 塞王欣、翟王翳亡汉降楚, 齐、赵亦反汉与楚和。六月, 魏王豹谒归视亲疾, 至国, 即绝河关反汉, 与楚约和。汉王使郦生说豹, 不下。其八月, 以信为左丞相, 击魏。魏王盛兵蒲阪, 塞临晋, 信乃益为疑兵, 陈船欲度临晋, 而伏兵从夏阳以木罂缻渡军, 袭安邑。魏王豹惊, 引兵迎信, 信遂虏豹, 定魏为河东郡。汉王遣张耳与信俱, 引兵东, 北击赵、代。后九月, 破代兵, 禽夏说阏与。”而《汉书》中则写道“汉之败却彭城, 塞王欣、翟王翳亡汉降楚, 齐、赵、魏亦皆反, 与楚和。汉王使郦生往说魏王豹, 豹不听, 乃以信为左丞相击魏。信问郦生:魏得毋用周叔为大将乎?曰:栢直也。信曰:竖子耳!遂进兵击魏。魏盛兵蒲坂, 塞临晋。信乃益为疑兵, 陈船欲度临晋, 而伏兵从夏阳以木罂缶度军, 袭安邑。魏王豹惊, 引兵迎信。信遂虏豹, 定河东, 使人请权王:愿益兵三万人, 臣请以北举燕、赵, 东击齐, 南绝楚之粮道, 西与大王会于荥阳。汉王与兵三万人, 遣张耳与俱, 进击赵、代。破代, 禽夏说阏与。信之下魏、代, 汉辄使人收其精兵, 诣荥阳以距楚。”同一历史事件基本过程一致, 《史记》言辞简洁过程清晰, 《汉书》用对话的形式来表现似乎显得具体。不过《汉书》写韩信询问郦生对手主将姓名, 削弱韩信形象, 哪有决战开始了而韩信竟然不知对方出战主将是谁的?这类文题在其他场合也时有发生。
其二, 语言表述上的不同。
班固深受古文经学影响, 《汉书》在文字的表达上注重文字的省略, 主语的省略, 言语简洁, 力求严格的规范用语, 且文字古奥。而《史记》一书50多万字记载3000千年史实, 在省略这一方面, 比较明显。《史记》更富文学色彩, 多用口语, 显得生动, 注意描述人物心理。比如韩信在漂母处寄食时, 《史记》写出了韩信的心态“信喜”, 而《汉书》则将其省略, 效果有别。
三.两人对韩信评价的不同
《史记》和《汉书》在写作的时间上有前后之分, 《汉书》的大部分内容都是借鉴了《史记》, 但两书的韩信传存在着诸多不同。其实《史记·淮阴侯列传》与《汉书·韩信传》的相异源于两位史学家对韩信的评价不同。司马迁对韩信的评价是很高的, 认为韩信是一位杰出的军事家, 在楚汉相争中起到了极大的作用;而班固则对韩信评价不是很高, 而且还是汉王朝的反叛者。
《汉书·韩彭英卢吴传》中班固在后面评论道“昔高祖定天下, 功臣异姓而王者八国。张耳、吴芮、彭越、黔布、臧荼、卢绾与两韩信, 缴绕一时之权变, 以诈力成功, 咸得裂土, 南面称孤。见疑强大, 怀不自安, 事穷势迫, 卒谋叛逆, 终于灭亡。张耳以智全, 至子亦失国。唯吴芮之起, 不失正道, 故能传号五世, 以无嗣绝, 庆流支庶, 有以矣夫, 著于甲令而称忠也。”其中用“一时权变, 诈力成功”来形容韩信, 含有极大的批判意味。“见疑强大, 怀不自安, 事穷势迫, 卒谋叛逆”偏向于说明七王叛逆是自己不自安而惨遭灭门, 可以说是咎由自取。《史记》中太史公曰:“假令韩信学道谦让, 不伐己功, 不矜其能, 则庶己哉, 于汉家勋可以比周、召、太公之徒, 后世血食矣。不务出此, 而天下已集, 乃谋叛逆, 夷灭宗族, 不亦宜乎。”司马迁一方面认为是韩信的“不学到谦让, 伐己功, 矜其能”导致了最后的命运, 至于谋反一事, 他说“天下已集, 乃谋叛逆, 夷灭宗族, 不亦宜乎”暗示司马迁的疑问, 在乱世不谋反, 反而在天下平定的时候叛逆, 这是人人都知道不合时宜的事, 而出现在军事家韩信身上, 显然内存问题的。这种疑问, 联系全过程的叙述, 当会有新启示的。
在韩信伐齐的几段中, 在龙且与齐国将领的谈话中, 《汉书》比《史记》中加了一段“寄食于漂母, 无资身之策;受辱于胯下, 无兼人之勇, 不足畏也。”这几句话写的是韩信的过去, 《汉书》中两次提及这几件事, “无勇”、“无策”的评价明显是否定性的。
韩信作为历史人物, 两位史家作传时竟然有那么多的相异之处, 值得引起深思。
摘要:《史记》与《汉书》都有韩信的传记, 虽然班固承继了司马迁的大部分内容, 但叙述与议论有不少相异之处, 特别是对韩信“谋反”一事的处理, 存在微妙而本质性区别, 这一切源于两位史学家对韩信历史地位和自身形象的评价。
《后汉书》 第10篇
休循国, 王治鸟飞谷, 在葱岭西, 去长安万二百一十里。户三百五十八, 口千三十, 胜兵四百八十人。东至都护治所三千一百二十一里, 至捐毒衍敦谷二百六十里, 西北至大宛国九百二十里, 西至大月氏千六百一十里。民俗衣服类乌孙, 因畜随水草, 本故塞种也。 (1)
尉头国, 王治尉头谷, 去长安八千六百五十里。户三百, 口二千三百, 胜兵八百人。左右都尉各一人, 左右骑君各一人。东至都护治所千四百一十一里, 南与疏勒接, 山道不通, 西至捐毒千三百一十四里, 径道马行二日。田畜随水草, 衣服类乌孙。 (2)
从以上所引材料我们可以看出, 休循国和尉头国是当时西域邻近的两个小国家, 生活习俗相同, 但《汉书》对其经济形态的描述却有明显的“差异”:一云“因畜随水草”, 一云“田畜随水草”。“因”、“田”二字形近易讹, 但今天所能见到的各种《汉书》版本于此二处并无任何异文, 所以这一“差异”引起后人诸多猜测。让我们先来看看前人是怎么说的。
对于《休循国传》的“因畜随水草”一句, 钱大昭在《汉书辨疑》卷二十一中说:“因畜随水草, 因’当作田’。”而王先慎不同意钱大昭的说法, 他说:“因畜随水草’当作随畜逐水草’, 传写者误逐’为随’, 校者未审, 改上随’字为因’字。本传屡言随畜逐水草’可证。钱氏就字形改字, 不知休循即今布鲁特, 山峻, 多雪, 不可耕作, 与尉头国异, 不得云田也。” (王先谦《汉书补注》引) 而对于《尉头国传》中的“田畜随水草”一句, 徐松的《汉书西域传补注》有所涉及。徐松补曰:“城郭国, 故田畜;近乌孙, 故随水草。” (3) 徐松的意思是:尉头国属于城郭国家, 所以既耕田又畜牧;习俗与乌孙相近, 所以常常追随水草而居。
据此可知, 钱大昭、王先慎二人的见解虽然不同, 但都认为《休循国传》“因畜随水草”一句有误, 其言外之意是, 《尉头国传》“田畜随水草”一句不误, 王先慎更是认为尉头国可以“云田”而休循“不得云田”。然而, 只要稍加分析便可知道, 钱大昭认为“因”当是“田”字之误, 就字形改字, 办法比较简洁, 但缺乏证据, 有臆断之嫌;而王先慎认为“因畜随水草”当作“随畜逐水草”, 其分析致误之因, 以为传写者误“逐”为“随”, 校者又改上“随”为“因”, 太过迂回缠绕, 同样也缺乏证据。考徐松《汉书西域传补注》云:“休循、捐毒二国为今东西布鲁特种人, 山峻, 多雪, 不可耕, 故逐水草居。”王先慎的说法盖即本此而生发。
除了上述清代学者之外, 当代学者亦曾关注到“田畜随水草”一句。袁庆述《〈汉书〉标点疑误》一文 (4) 称:“案:田’随水草’, 殊为不辞。当标为:田, 畜随水草。’王先谦《补注》引徐松云:城郭国, 故田;畜近乌孙, 故随水草。’”可能是注意到中华书局点校本将“田畜随水草”一句连读文意有隔, 故试图通过改动标点以求弥缝。朱玉麒整理的《西域水道记》 (外二种) 则将其标点为:“田畜、随水草”, 其标点徐松《补注》之文亦与袁氏稍有不同。
事实上, “因畜随水草”一句并不误, 倒是“田畜随水草”一句可能有误, “田”疑当作“因”, 诸家之说均未达。
钱大昭、王先慎二人认为《休循国传》“因畜随水草”一句有误, 盖不明文义而致误。因有依、随之义。如:《逸周书文酌》“因亲就年”、《尝麦》“无思民因”, 朱右曾《集训校释》:“因, 依也。”《吕氏春秋尽数》“因智而明之”, 高诱注:“因, 依也。”《论语学而》“因不失其亲”, 朱熹《集注》:“因, 犹依也。”又如:《吕氏春秋君守》“必有因也”, 《集释》引王念孙曰:“因, 犹随也。”《管子心术上》“心也者, 舍己而以物为法者也”, 尹知章注:“舍己而随物, 故曰因。”其例甚多, 不赘举。依亦可训因, 如:《大戴礼记千乘》“依固可守”, 王聘珍《解诂》:“依, 因也。”《广雅释诂四》“倚, 因也”, 王念孙《疏证》:“依与因同义。”皆其例。又, 随, 从也, 逐亦随也。成语有“随波逐流”, 互文见义。又如:《庄子胠箧》“故逐于大盗”, 成玄英疏:“逐, 随也。”《易大畜》“良马逐”, 焦循《章句》:“逐, 犹随也。”是其证。据此可知, “因畜随水草”与“随畜逐水草”文意相同, 根本无须改字。“因畜随水草”就是“跟随牲畜追逐水草”的意思。张烈主编的《汉书注译》 (5) 将“因”注释为“依据”, 把全句译作“根据放牧就水草活动”, 明显欠妥。而许嘉璐主编《二十四史全译》 (6) 将其译为“随牲畜逐水草而居”, 可以说译得准确多了。
游牧民族的经济以畜牧业为主, 他们为了追逐水草, 经常四处迁徙, 居无定所。对于这种游牧生活情况, 古书中描写最多的一句话便是“随畜逐水草”。当然, 亦有许多类似的说法, 如“逐水草”、“随水草”、“依随水草”、“随逐水草”、“随畜移徙”、“畜牧逐水草”、“逐水草畜牧”、“随畜牧逐水草”、“随畜产逐水草往来”, 等等。在描写追逐水草这件事上, 史书有时单用一个“逐”字, 有时也单用一个“随”字;有时二字分用, 有时二字连用, 或者“依随”连用, 形式众多, 不胜枚举。但在游牧过程中, 亦间有农作, 懂得筑城和农耕, 慢慢地产生出不少所谓的城郭国家。不但文献资料中有不少关于游牧民族从事农业的记载, 许多考古资料也证明游牧民族很早就已有了农业, 比如:在属于公元前三世纪以前的匈奴方形古墓中就发现了与农业有关的石臼;在属于公元前二至前一世纪的诺颜山第二十三号匈奴墓中还发现了农作物的种子;此外, 很多匈奴墓中都发现了不少谷物、农具及与农业有关的大型陶器。 (7) 不过, 在汉代西域五十多个国家中, 有的“颇知田作”, 有的“不知田作”, 有的干脆“不田作”。《史记大宛列传》将葱岭以西诸国按其经济形态大致区别为“土著”和“行国”两类。如大宛“其俗土著, 耕田, 田稻麦。有蒲陶酒。”安息国所记与此同。又大夏国“其俗土著, 有城屋, 与大宛同俗”, 而身毒国“其俗土著, 大与大夏同”。这些土著国家, 大都建有城郭, 因此也称“城郭国家”, 他们从事农耕, 安居乐业, 正如颜师古注所说:“土著者, 谓有城郭常居, 不随畜牧移徙也。”而“行国”则不同, 随水草放牧, 居无常处, 是其共性。典型的如乌孙, 《史记大宛列传》称其“行国, 随畜, 与匈奴同俗”, 又称:“乌孙多马, 其富人至有四五千匹马。”《汉书西域传》所载同, 只是说得更明确:“地莽平。多雨, 寒。山多松樠。不田作种树, 随畜逐水草, 与匈奴同俗。”又《史记大宛列传》称大月氏“行国也, 随畜移徙, 与匈奴同俗”, 而康居“行国, 与月氏大同俗”, 奄蔡“行国, 与康居大同俗”。不过, 同样是行国, 乌孙虽有自己的都城“赤谷城”, 却恒处穹庐, 有城郭而不居, 始终随水草畜牧。鄯善国与乌孙类似, 《汉书西域传》称其“地沙卤, 少田, 寄田仰谷旁国民随畜牧逐水草, 有驴马, 多橐它”, 可知鄯善国亦以畜牧业为主。大月氏则不同, 自从征服大夏后, 逐渐从游牧走向定居, 《汉书西域传》称其“治监氏城土地风气, 物类所有, 民俗钱货, 与安息同”。与安息同俗, 便是与大宛一样的“土著”国家了。而处在龟兹以西的温宿, 虽属于城郭国家, 但其“土地物类所有, 与鄯善诸国同”, 分明也是和鄯善一样以畜牧业为主。《汉书西域传》称“西域诸国大率土著, 有城郭、田畜, 与匈奴、乌孙异俗, 故皆役属匈奴”, 这也充分说明有些西域国家从西汉初年到东汉时期发生了经济形态的根本变化, 究其原因, 很可能与汉武帝时屯田西域有关。研究表明, 西域南道诸国, 大致东西两端以畜牧为主, 中间以田作为主。 (8) 但是, 有一个不争的事实, 只要是与匈奴、乌孙习俗相同的国家, 总体上还是以畜牧业为主, 休循国、捐毒国是这样, 尉头国也是这样。尉头国“山道不通”, “衣服类乌孙”, 自然亦是属于“行国” (9) , 生活、生产方式亦类似乌孙, 随水草畜牧, 不田作, 而不是像余太山所说的“即使如此, 该国仍有田作” (10) 。
此外, 史书在描写畜牧与农耕两种经济形态时, 往往作对比分析, 使人一目了然。如:
“婼羌国随畜逐水草, 不田作, 仰鄯善、且末谷。”
“乌孙国不田作种树, 随畜逐水草, 与匈奴同俗。” (《汉书西域传》)
“蒲类国庐帐而居, 逐水草, 颇知田作。”
“移支国皆被发, 随畜逐水草, 不知田作。所出皆与蒲类同。”
“东且弥国庐帐居, 逐水草, 颇田作。其所出有亦与蒲类同。所居无常。” (《后汉书西域传》)
由此可见, “田畜随水草”的说法是非常可疑的。正如袁庆述所称, “田”“随水草”殊为不辞, 但又并非简单改动标点就可以彻底解决问题的。如果把“田”字改作“因”字, 一切疑问就会随之烟消云散。之所以余太山等认为尉头国“仍有田作”, 与徐松一样, 系据误文立意, 自然免不了以讹传讹。“因畜随水草”文意明白无误, 《尉头国传》的“田畜随水草”为“因畜随水草”之讹, 由来已久, 极有可能是传抄过程中产生的错误, 而钱大昭《汉书辨疑》中的断语正好说反了。
参考文献
①汉书.中华书局, 1962, 6, 第1版 (第十二册) :3896-3897.
②汉书.中华书局, 1962, 6, 第1版 (第十二册) :3898.
③西域水道记 (外二种) .朱玉麒整理.中华书局, 2005, 7, 第1版:453.
④载《古汉语研究》, 1997 (3) (总第36期) .
⑤张烈主编.汉书注译.南方出版社1997, 1, 第1版.
⑥许嘉璐主编.二十四史全译.汉语大词典出版社2004, 1, 第1版.
⑦参见林幹《匈奴史》第八章“匈奴的经济”.人民出版社, 2010, 1, 第1版.
⑧参见余太山《两汉魏晋南北朝正史西域传研究》.中华书局, 2003, 11, 第1版.
⑨尉头国即今新疆喀什的巴楚县, 现境内驻有兵团农三师8个农牧团场, 农业所占比重不小, 与汉时不同。
从《汉书·疏广传》想起的 第11篇
水涵空,山照市,西汉二疏乡里。
新白发,旧黄金,故人恩义深。
孙巨源名洙,《宋史》有传。宋神宗熙宁年间,他因不满王安石推行的新政,从汴京外调到海州去。海州旧属东海郡,“水涵空,山照市”,就是形容海州的地理环境的。“西汉二疏乡里”,指西汉宣帝时太子太傅疏广和太子少傅疏受这两叔侄的故乡东海兰陵县,地在今山东邹县东南,跟北宋的海州不在一处。苏轼在诗词中每借题发挥,不必确考时地。但他把二疏的乡里写得这样美好,用以衬托他们崇高的品德:重故人的交谊,轻世俗的财富,却是掌握了《汉书·疏广传》的精神实质的。
这篇传文并不长,但使我想起了三个问题:
先谈第一个问题,疏广是怎样进身的。从传文看,他少年好学,后来以教学成名,被征召入朝,逐步做到太子太傅。他的侄儿疏受,则因得中贤良方正科的科举,逐步提升到太子少傅。从他在乡里教学,招引了远方学者,及后来辅导太子,为皇家所称许看,他应是一個优秀教师,靠自己的学术成就和教学效果上进,跟那些靠吹牛拍马、走歪门斜道,钻到统治集团里去的人物不同。当时,我国封建社会正在上升阶段,宣帝一朝是西汉极盛的时期,宰相得人,政治比较清明,因此他们叔侄得以平民身份,官至太子太傅和少傅的地位。
再谈第二个问题,疏广是怎样退身的。从传文看,他们做太子的太傅和少傅,仅仅五年时间,功名事业达到了很高地步。在一般封建官僚,总是留恋功名、贪图权势,他为什么能够急流勇退?这一是受了道家思想的影响,认为“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功遂身退,天之道也。”另一方面,怕功高身危,后悔莫及,这是总结了封建王朝的历史教训的。疏广做太傅时,就因反对许伯、许舜想利用太子达到他们侵夺皇权的目的,得罪了外戚。后来,继承他担任太子太傅的萧望之,就因反对弘恭、石显,得罪宦官,被逼自杀。从这点看,他是有先见之明的,虽然他只能从个人安危打算。
《汉书·艺文志》崇儒特质考论 第12篇
一、《汉志》书籍分类的思想原则
《汉志》著录书籍共13269卷, 38种, 596家, 它把书籍分为六大类, 称“六略”, 每略之下分列不同学术流派, 称为“种”, “六略”中共有38种, 各种下按撰人所处时代先后的顺序排列图书, 内容相同、相近的图书尽量放置一起。六略中, 排在首位的是《六艺略》, 著录儒家经典及有关著作, 其次为《诸子略》, 著录儒、道、阴阳、法、名等诸家思想典籍, 排在第三位的是《诗赋略》, 著录赋、歌诗等文学作品, 排在第四位的是《兵书略》, 著录军队、战争书籍, 排在第五位的是《术数略》, 著录天文、地理、巫术之书, 排在最后一略的为《方技略》, 著录医药、房中、神仙等用图籍。可以看到, 《汉志》六大类的排序是按照从“道”到“术”的顺序进行的, 经典、学说等理论图籍在先, 医药、军事等实用图籍在后。“理论”之中, 儒家经典在先, 其他诸家在后。对此排列, 班固有自己的原因说明, 他认为“六艺”主要内容为儒家经典以及解释、学习这些经典所必需的书籍, 是儒术的具体承载和表达, 为“相须而备”的道理, 故应排在诸略之首。《诸子略》内容为诸子百家典籍, 是“六经之支与流裔”, 可与儒家学术相为补充, 其地位与作用仅次于六经, 故排于第二。《诗赋略》内容为诗歌、赋作, 可以让为政者“观风俗、知厚薄”[2]卷30, 为圣王提供治政的借鉴, 亦为六艺之补充, 故列第三。军队为“王官之武备”, 是国家政权的重要保障, 用兵之术能够体现儒家“仁义”和“礼让”精神, 故《兵书略》排第四。《术数略》虽为阴阳五行学说, 但当时儒家学说中杂合了许多阴阳五行成分, 术数之术具有“有因而成易, 无因而成难”[2]卷30的天人感应功用, 故列于《兵书略》后。排在最后的为《方技略》, 其内容为纯粹的“生生之具”, 乃人们日常所用之技艺, 与儒道距离较远, 故排于最后。
其次, 我们看各略之下各种的排序原则。《六艺略》下有9种, 为易、书、诗、礼、乐、春秋、论语、孝经、小学, 其中“易”、“书”、“诗”、“礼”、“乐”、“春秋”六经排在先, “论语”、“孝经”、“小学”排在后, 这是因为班固认为“书”、“诗”、“礼”、“乐”、“春秋”为最基本的儒家经典, 此五者“盖五常之道, 相须而备, 易为之原”[2]卷30。较之后三种解经著作, 更为重要, 故应排在先。《诸子略》下列10种, 其中《儒家》被排在诸种之首, 对此班固解释为:“ (儒家) 助人君顺阴阳明教化者也……于道最为高。”[2]卷30他认为儒家强调仁义, 体现和代表了尧舜、周公和孔子等先贤思想, 是治国教化人民的依据, 为诸家学术中最正确、崇高的一家, 故应排在先。排在儒家之后的为道家、阴阳家等八家, 这是因为汉初朝廷奉行黄老之道, 道家曾为国家主流意识, 地位重要, 故排于第二。而自董仲舒把阴阳五行揉和进儒术以后, 汉代的儒术中含有大量的阴阳谶纬成分, 到东汉初, 阴阳学说又受到历代皇帝的喜爱, 故阴阳家排在第三。再者, 自武帝后儒术虽受到推崇, 成为治国的主要工具, 但实际上汉代治国推行的是“杂王霸而治之”的方略, 法家为儒术的必要补充, 故排第四。“小说家”因被认为是街谈巷语“小道”、“君子弗为也”之术, 缺乏儒家提倡的治国平天下之功用, 与儒家思想关系疏远, 故排在诸家最后。《诗赋略》中把“屈原赋”排于诸种之首, 是因为此类赋相对于其他文学形式, 多有“讽谏之义”, 符合儒家“美刺”的精神。《兵书略》中因为“兵权谋”是以正治国, 其“天人感应”之术与当时儒家学说关系密切, 故排在诸种之先。可以看到, 《汉志》各略下对书籍的排列是按照这样的一个原则进行的, 即:经在前, 解经在后, 符合儒家主张、与儒家关系密切的在前, 违背或距离儒家思想较远的在后, 阐述理论的在前, 讨论技艺的在后。
从上述《汉志》分类排列体系可清晰地看到儒家思想对于班固分列书籍、评判学术的决定意义, 体现了他努力凸现儒家学术地位的一番深意。
二、《汉志》序文撰述的指导原则
《汉志》总序一篇说明了此书录的承继由来, 每略、每种后的大序和小序中说明了本略、本种收录概况、学术源流演变及优劣得失, 在每一部书籍后有注文说明撰者、时代、内容、真伪、源流等信息。《汉志》注文非常短小, 有的书籍甚至没有注文 (全书著录文献为643种[3], 小注仅218条[4]) , 所以大小序文就成为班固辨章学术、考镜源流、表达政治见解和学术观点的主要载体。
《六艺略》的大序首先对六经的内容予以说明, 序云:“六艺之文……盖五常之道, 相须而备, 而易为之原。”[2]卷30在此, 班固强调了六艺的重要, 认为它们是宇宙本源之道、“相须而备”、须臾不可离, 充分肯定了儒家经典在社会思想中的根本地位。“儒”家后的序文又云:“儒家者流, 盖出于司徒之官, 助人君顺阴阳明教化者也。”[2]卷30明确指出了儒术是统治国家、政治教化的依据和工具。
相对于《六艺略》, 《诸子略》的序文更为详细, 较全面地叙述了各家学派的源流变化和利弊得失。其大序云:“诸子十家, 可观者九家者而已……若能修六艺之术, 而观此九家之言, 舍短取长则可以通万方之矣。”[2]卷30在此班固认为九家学说起于乱世王道衰微之时, 乃取悦诸侯之术, 非世间正道, 所说各有其弊, 必须吸收学习儒家六艺之理, 方能为六艺之补充, 有用于社会, 否则, 将沦为无道野说。再看《诸子略》中的“道”家序, 序曰:“道家者流……合于尧之克攘, 易之谦谦, 一谦而四益, 此其所长也。及放者为之, 则欲绝去礼学, 兼弃仁义, 曰独任清虚可以为治。”[2]卷30在此班固探讨了道家源流, 称赞了道家“清虚以自守”、“克攘”、“谦谦”的优点, 但认为如果它不修礼讲仁, 则易流于放任无用。总之, 从《诸子略》中的大小序文可以看到班固对诸子思想的优劣评判完全是基于是否符合儒家思想这一标准进行的, 凡符合儒家仁爱、礼义等要求的均为可用之学术, 凡抛弃、远离这一主旨, 则将流于荒诞、偏激, 有害无益, 而研习六经则是它们转变为治国之术的唯一途径。
《诗赋略》无小序, 其大序曰:“传曰‘不歌而颂谓之赋, 登高能赋可以为大夫。’……自孝武立, 乐府而采歌謡, 于是有代赵之讴, 秦楚之风, 皆感于哀乐, 缘事而发, 亦可以观风俗, 知薄厚云。”[2]卷30在此, 班固叙述了诗赋的起源发展, 认为诗赋不但要“感于哀乐, 缘事而发”, 而且一定要有“讽谏”之义, 使统治者能“观风俗, 知薄厚”, 通过诗赋关注民生, 检查政治得失, 调整统治措施, 他批评宋玉、唐勒等人的赋作, 词藻虽“侈丽闳衍”, 但缺乏“讽谕之义”。可以说此序文就是儒家“诗言志、歌咏言”文学标准的一个具体阐发。
《兵书》、《术数》和《方技》三略为实用之术, 其序文叙述了其内容主旨, 评论之语较少, 但少量的评论之语中仍显现出了班固明晰的崇儒态度。如在“兵法”序言中, 班固明确表示反对“奸诈”之术, 强调战争要以儒家礼法用兵, 要“以威天下”, 以“安济百姓”为目的, “仁义”才为国家用兵之根本。再如在《方技略》的“房中”小序中强调房中之理要“作乐节制”、“和平寿考”, 体现了儒家中庸平和的思想。
《汉志》序文的价值在于它剖析、条别学术的功用, 著名学者余嘉锡在他的《余嘉锡说文献学》一书中曾高度评价了其价值、意义, 章学诚亦云:“《汉志》最重学术源流, 似有得于太史公《叙传》。”[1]16《汉志》序文在辨章学术、考镜源流过程中, 一则客观探析了东汉以前我国学术发展脉络, 总结了诸家学术的内容主旨和利弊得失, 二则通过序文对儒家思想进行了大力宣扬, 努力确立了儒学思想在学术领域的统治地位, 综观其大小序文, 其尊孔崇儒的思想似一根红线贯穿于始终。
《汉志》作为我国第一部史志官修目录, 编纂质量达到了很高的水平, 被誉为“学问之眉目, 著述之门户”, 其分类和编纂思想被后世官修目录所继承。《汉志》之后, 晋荀勖《中经新薄》变六部为四部法, 但儒家“六艺”仍著录于四部之首的甲部, 之后李充的《晋元帝四部书目》确立了四部法的编纂次序和内容, 但仍把儒家五经著录于第一部的甲部中, 《隋书·经籍志》继承了李充四部法的体制, 变甲乙丙丁为经史子集, 成为以后我国官修目录的固定体制。可以看到, 《汉志》之后我国的官修书目中经部一直为首, 子部中儒家典籍一直排于先, 大小序文的撰写亦总不脱《汉志》的范畴, 可以说一直承袭了《汉志》以儒家为尊的编纂主旨。正史目录、官修目录一则要展示一代藏书、著述之盛, 二则要彰显官方意识形态, 它在一定的文化传统和学术土壤中生长起来, 其思想倾向受到当时社会政治思想的制约, 同时, 作为一代学术之纲要, 也必然会影响到当时社会思想走向。《汉志》尊经崇儒的编撰特点, 在其后的历代官修书录中延续流传, 反映了儒家思想及其经典在我国近两千年社会中具有不可动摇的统治地位, 在一定程度上也加强了这种状况的存在和延续。
参考文献
[1]章学诚.校讎通义[M].北京:古籍出版社, 1956.
[2]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 1962.
[3]傅荣贤.《汉书·艺文志》见著文献数量统计[J].图书馆理论与实践, 2004 (3) .
《后汉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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