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语权力理论范文
话语权力理论范文(精选11篇)
话语权力理论 第1篇
米歇尔福柯 (19261984) 是法国从结构主义向解构主义过渡的哲学家, 《不列颠百科全书》把他称为“结构主义哲学家”, 但他自己从不承认自己是结构主义者, 1983年, 57岁的他在接受采访时说:“简单的说, 我是一个尼采主义者。借助于尼采著作, 我试着尽最大可能在许多方面看看在这个或那个领域能够做些什么。”[1]从福柯的一生来看, 福柯对尼采的哲学思想并没有多大兴趣, 更多的是秉承了尼采向传统挑战的反叛精神, 极力去研究被传统所排斥在外的如“疯癫”、“性”的领域, 探索它们之所以被“理性”所排斥的规则。这样, 通过研究, 福柯填补了以往学术历史上的空白, 为人们观察和认识事物提供了新的视角。而他的权力话语, 只是其学术体系中的一部分。
福柯处于西方哲学上从认识论向语言论转化的时代, 重视语言在生活中的作用。他说:“我们生活在一个符号和语言的世界。许多人包括我在内都认为, 不存在什么真实事物, 存在的只是语言, 我们所谈论的是语言, 我们在语言中谈论。”[2]福柯强调语言对人的制约, 只有遵循语言系统自身的规律, 人们在生活中的表达和沟通才能有效, 否则, 就是痴人说梦。在他看来, 不是人在说话, 相反, 是话在说人, 这样, 传统中关于人创造、占有、支配和使用语言的主体性被解构, 是语言建构了人的本质。所谓的历史, 是由人们“这样说”或“那样说”所决定的, 不存在真实的历史, 只是语言反复的被言说, 就构成了历史的“真实”和人的“本质”。另外, 语言有自己的规则, 但人们为什么“这样说”而不是“那样说”, 在表达言说的背后是否还有更为本质的力量, 同一事实的不同言说, 到底是什么发生了变化?这种连续的追问, 就形成了福柯的话语理论, 以探索语言、知识、真理和权力之间的关系。因此, 语言变成了人们认知和分析问题的介入点, 更进一步, 则是对人们精神观念所接受的传统理性知识进行了质疑, 促使人们重新认识和体验生命生存的世界真实。
二
福柯认为, 话语构成过程受制于“一组匿名的历史规则”, 它决定着语言、观念如何相互交换等话语活动, 潜在的规范要求话语如何去实践。福柯选择了一个“知识型”的概念来表达这个比话语更深层次的存在, 或把它叫做“历史前提”, 它决定着一个时代的话语模式, 包括人的认知、理解和接受方式。德里达认为, 在当代, “这里没有中心, 在在场存在的模式中, 中心是不可想象的, 它没有自然场所, 不是一个固定的点而是一种功能, 一种使无数符号补替的游戏得以进行的无定点活动。在中心和本原缺席的时刻, 一切都变成话语, 即变成一个系统, 在其中, 中心的所指 (即本原性和超验性所指) 绝对不是存在于差异系统之外。这种超验性所指的缺席无限扩展了意指作用的游戏领地。毫无疑问, 去中心化已构成我们时代的总体的一部分”[3]在福柯看来, 西方从16世纪以来出现过四种知识型:文艺复兴时期以“相似性”作为建构文化的模式, 追求艺术和生活之间的“相似性”, 以建构相应的理性世界图式;古典主义时期以“再现性”的方式, 用一种符号秩序来再现另外一种社会的符号秩序;现代社会以“人”为核心, 将人的生产、生命和语言作为知识的基本形式, 它促成了“人”价值和意义的诞生, 当代社会以人的“无意识结构”来建构社会的知识形式, 人是知识的对象, 又是知识的主体, 这种双重性, 内含了相互对立的因素, 导致了对人认知、理解和接受世界的质疑, 也促成了“人”存在的消亡。他认为在每一个时代, 知识型制约着一个历史时期的文化建构, 它规范和引导了人如何去建构自己的历史文化, 也制约着特定时期人的解释系统, 如何去认知、理解和解释社会存在, 它们可以互为表里。
于此, 作为建构文化和解释生活存在的主体的人, 都预先被这种知识型所规定好了, 他们的行动只是这种知识型的具体实践和展示罢了。话语便成为生命实践最直接、最有力的呈现, 分析话语和话语结构就变成对一个时代知识型的认知方式, 也是对一个时代生命主体存在最有效的理解, 在具体的场景中, 能够发现语言如何被人们使用和语言怎样迫使人们去使用它, 进而见出话语结构背后的权力较量。
话语建构没有最终的结果, 解释也不会出现终极的目标, 它们都是在一套系统中发挥各自的功能, 于是, 当下的人不再关心“建构成什么”或“解释成什么”, 而是“谁在建构”或“谁在解释”, 建构或解释的主体又必须在相应的知识型中得到解释, 才能说清“我”为什么这样建构或解释, 实际上, 建构或解释变成了对“我”的解读而具有了无限性。“我”自身特殊的经历和体验, 使“我”成为一个个单体, 这样, 建构或解释就没有了深度, 却有了随意性, 知识型选择了一些看似公正的话语来说明这种建构和解释的合理性, 并赋予它以“法”的权力, 而具有了合法性, 这样, 一个时代的话语权力就被建立起来了, 它变成了合理性和合法性统一的表征。生命主体在这一系统中体现相应的实践功能, 他的存在才是有价值和有意义的, 否则, 他将被社会“遗弃”。
三
福柯认为:“在任何社会中, 话语的生产是被一些程序所控制、筛选、组织和分配的, 它们的作用是转移其权力和危险, 应付偶然事件, 避开其臃肿麻烦的物质性。”[4]这些权力渗透在具体的生活实践中, 成为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部分, 影响规范着人的存在方式。福柯提出社会选择了四种策略来控制话语的生产和实践。第一种是社会排斥, 如一些社会禁忌, 用生活中的“求真意志”、“求知意志”形成一套制度, 以构建社会所允许的话语, 而排斥或是压制其它话语。第二种是对现存的话语进行解释, 以补充和说明话语的“真实”内容, 如对历史的解释和补充, 如“所有的历史都是现代史, 所有的现代史都是历史”。第三种是对话语使用者施加一些限制, 要求和规范他们“合理”恰当地使用话语, 如一些社会体制和制度要求, 限定了话语的具体表达方式。第四种是社会话语的推行, 如社会教育, 它是将知识和权力基于一体, 以维护和修改社会对话语的支配。
话语实践渗透在生活的每一个角落, 权力的范畴也在随话语实践而不断的扩大, 生活的事实似乎就是权力话语的体现。1972年, 福柯在《理论与刑法制度》的演讲中明确提出了权力知识理论, 传统的理论认为知识属于“真理和思想自由”的领域, 在权力不发生作用的地方知识才存在和发展。而福柯在这里否定了知识和真理的纯洁性和客观性, 认为:“我们应该承认, 权力产生知识 (而且, 权力鼓励知识并不仅仅是因为知识为权力服务, 权力使用知识也并不是因为知识有用) ;权力和知识是相互指涉的;不相应的建构一种知识领域就不可能有权力关系, 不预设和建构权力关系也不会有任何知识。”[5]这种提法和“窃钩者诛, 窃国者侯”、“诸侯之门仁义存焉”如出一辙, 人类历史的本质, 就是通过权力斗争而生成知识, 并建构人类知识体系的过程, 它们生成的过程就是权力和知识相互结合的过程, 权力使知识具有了合法性, 知识使权力具有了合理性。在人文学科中, “这些知识分支的发展都不可能与权力运作分开人文学科的诞生是与新的权力机制的确立携手并进的, 真理无疑也是权力的一种形式”。[6]这样, 真理和知识都是权力的共生体, 所谓的知识、真理也只是权力的一次实践, 权力离开了真理也就难以成其为权力。
话语是真理、知识和权力的集中表现, 是生活主体和对象能够相互交融的地方。福柯的权力是指“支配人体的政治技术”, 不是指某个阶级、集团或个人所享有的权力, 而是指这种权力是如何行使从而拥有了权力。因此, 权力的范畴渗透在实践主体中, 它难以被人们感知, 却又无所不在, 一个人从出生就被这种权力所引导和规范, 也只有如此, 他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社会的人, 否则, 就会成为社会的“异类”, 在其生存的过程中, 也就是各种权力的相互斗争和实践, 只有将其纳入到由权力所建构的知识和真理中, 人才可能获得合理性与合法性的存在方式。
福柯从尼采的“权力意志”理论出发, 把权力欲望看作是人的本能, 是和人的生命紧密连接在一起, 生命的运行过程, 就是这种权力的体现过程, 因此, 以人为核心的社会关系实质就是权力关系的展示。每个阶级、集团和个人都在权力关系中, 他们受制于权力且行使着权力, 是通过他们的知识和信仰的真理来认识和解释他们的存在。
四
话语一方面隐藏了权力的运作方式, 另一方面也暗含了欲望的语言, 这两者借助话语实现自身, 又必须在通往目的的过程中掩盖自身的存在。福柯的话语分析是一种去中心的操作, “使任何中心都丧失它的特权它不打算恢复起源或对真理的记忆。恰恰相反, 它的任务是创造差异。它不断的产生区分, 实际上它是一种诊断”。[7]文学作为一种话语结构, 包含着话语蕴藉中的审美意识形态, 它使属于不同意识形态领域中的话语主体能够在同一虚构的世界中相互交往和对话, 以表现出不同知识和权力之间的沟通和交融。作为语言艺术, 文学是特定社会语境中的语言实践, 它和社会权力具有关联性, 如英国文学理论家尹格尔顿所说:“最有用的就是把文学’视为人们在不同时间出于不同理由赋予某些种类作品的一个名称, 这些作品处于被米歇尔福柯称为话语实践’的整个领域之内;如果有什么确实应该成为研究对象的话, 那就是这一整个实践领域, 而不仅仅只是那些有时被迫模糊地标为文学’的东西。”[8]文学话语实践, 既是再现社会生活本身的知识系统, 又潜在地表现主体自身对这一知识的理解、使用和阐释, 它是一个发现并创造价值和意义的过程, 内蕴了文学价值的增值问题。
因此, 文学是在一个虚构的话语世界中包孕了生活中的权力事件, 分析文学的话语构成, 就是对社会生活知识、真理和权力的发现和确证, 是对社会存在合理性的艺术诊断。文学在这一套完全自由的话语结构中, 它既抗拒着外来的权威, 又消解了自身的权威。这样, 福柯的武器就是他的话语分析, 以反对权力的淫威, 但也促成话语本身瓦解, 艺术仅成为一种分析斗争的工具。其实, 它内在地包含不可解决的悖论, 只会陷入到话语的循环解释中。这样, 福柯在拆解旧的意识形态规则的同时也消解了他权力话语理论的权威建构, 更多的为人们提供了一种认识和分析问题的方法。但它却合乎人们所说的文学家通过文学作品发现生活中的问题, 帮助人们更好地认识和理解生活, 而问题的解决则是由政治家们来完成的。
某一时期的文本和文本章节, 能见出同一阶段主要文本所具有的话语模式, 作者自己也在浑然不觉中实践着这些话语权力。权力无所不在, 即使在最私人化的行为和场所也会浸透权力的隐形控制, 个体艺术只是在相对自由的世界中, 选择一些艺术策略, 进行表达。福柯的话语理论强调话语规则制约个别话语存在, 肯定了集体话语所具有统一性和权威性, 生命个体是在话语结构的世界中使用话语, 他变成话语力量的体现者。艺术是多种社会权力交织的地方, 是生命体自由交往的领域, 也是多种知识和真理相互解释和证明存在合理性的地方。福柯也许更看重话语的历史性特点, 艺术是社会意识形态在种种语境中的话语实践, 在艺术的世界里, 人们可以看到传统和现实之间的矛盾冲突, 看到权力知识是如何相互说明彼此存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五
福柯的话语权力理论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将历史看作是话语的构造, 要寻找出历史“客观性”背后的意识形态力量, 它左右一个时代的知识总体, 因此, 有人说:“福柯求助了一种历史主义, 坚持理性在历史上的不同时期是有不同的形式。德里达则将这样一种历史化策略的结果描述为理性考古学’。”[9]权力是基础而不是上层建筑, 它渗透在各种社会关系中, 每一个具体的文学文本都参与了知识和权力之间的游戏活动, 在伟大的文学作品中总是包含了超越自身生产时空的世界图式, 是具有预言性的神话构造。因此, 文学话语的构成是一个具有系统性的文化话语, 在不同的时代都有可能参与社会的实践, 只是以不同构造方式来呈现自身的价值。
参考文献
[1][2][4][5][6]转引自刘北成编著.福柯思想肖像.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1995:8, 92, 201, 219, 220.
[3][法]德里达.人文科学话语的结构、符号和游戏.书写与差异.伦敦, 1981:280.
[7][法]米歇尔.福柯.知识考古学.北京:三联书店, 1998.
[8][英]尹格尔顿著.伍晓明译.二十世纪西方文学理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7:179.
话语权力理论 第2篇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推进,国与国的文化交流也越来越密切。我国越来越多的文学作品进行翻译并介绍到国外;与此同时,也有国外的一些译者将我国的作品翻译到他们本国的语言。在翻译的过程中,我们会发现有一种权力关系在制约着译者,使得不同国家的译者在翻译同一部文学作品的时候,会采取不同的翻译策略。
一般来说,强势的国家更加崇拜自己本国的文化,而对于外来国家的作品则抱以不屑一顾的态度,因此导致翻译书籍占英美图书比重较小,根据笔者查找的数据,在 1990 年,英国出版了 63980 种图书,其中翻译书籍仅有 1625 种(2.4%);美国出版了 46743 种图书,其中翻译书籍仅有 1380 种(2.96%)(李红满,:106-107)与之相反,翻译的书籍在弱势文化中所占的比例较之文化强势国家大了许多。以韩国为例, 年至 年,从韩国出版市场的翻译图书所占的比重一直维持在 25%-31% 之间。这和英美国家的数据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不仅如此,当我们仔细阅读强势国家为数不多的翻译书籍时,会发现译本和原著所要表达的意思会有一定的出入,这是因为译者会受到权力的制约,对其中部分用词进行一定的修改,这在某种程度上会违背原著作者的初衷,使得译本在译入语国家产生与本国不同的效果。本文将从权力话语理论的视角下,对一些文学作品及其各国译本进行分析,从各国译者在翻译他国文学作品时采取的翻译策略中,探寻对我们中国译者的启示。
一、权力话语理论
后结构主义的思想家们认为,翻译不是单纯的语言间的转换,也不能看作是文本层面上的信息转换,而是和文化与权力密切相关的。在研究翻译和权力的相互作用的理论家中,最有代表性的学者就是福柯,他提出了“权力话语理论”,所谓“权力”是指一切控制力和支配力,它是一种网络关系,弥漫于人类存在的全部领域。它包括有形的,如政权机构、法律条文;无形的,如意识形态、道德伦理、文化传统和习俗;还包括思想、宗教等的影响。它们是一种对人们思想行为的控制力、支配力,它们形成一个庞大的网络,任何人都不可能独立于这个网络而存在(吕俊,:106-109)。福柯把“话语”与“权力”结合在一起进行考察,认为社会制度、权力机制对话语实践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他认为自由的、不受约束的人文科学知识是不存在的。
权力话语理论给翻译研究提出了新的理论指导和研究方法,使得翻译不仅仅局限于语言学,而是扩展到文化,历史,美学,甚至意识形态等多样的学科领域。权力话语理论时时刻刻都会对译者和译文进行操纵,译者也始终不能摆脱这样一种约束。通过该理论,处于第三世界国家的我们,可以得知在面对欧美强势国家的文化侵袭和对弱势国家的忽视态度时,采取何种策略可以更好地将中国文化推向外国,巩固我国的国际地位。在译文中能够体现出权力话语理论的作用的代表性策略就是归化和异化。
二、归化和异化
德国的施莱尔马赫曾在 1813 年在柏林皇家科学院的一个学术演讲中指出,翻译只有两种方法,一种是尽可能地不打扰原作者的安宁,让读者去接近作者;另一种是尽可能不打扰读者的安宁,让作者去靠近读者。之后,1995 年,美国翻译理论家劳伦斯韦努蒂的《译者的隐身:一部翻译史》问世,里面使用了一对关键术语“归化”和“异化”。
前文提到过,西方国家引进的翻译书籍数量相对较少,而且在翻译外来文化的过程中会大量采取归化的策略。中国的翻译学者在研究西方的归化翻译倾向上也很活跃,另一方面又强烈地将其作用于权力话语。中国学者对英美译者将外国文本任意删除变用的`行为表示反对,也进行过强烈的批判。而中国译者在翻译本国作品的时候,大量采取异化的策略,尽量保持自己文化的原汁原味,使中国文化最大限度地在译入语译本中体现出来。这种翻译策略的差异也可以从各国的译本中体现出来。因此笔者将用下面的例子来具体分析一下权力话语理论在翻译中的具体体现。
三、权力话语理论在翻译实践中的体现
1. 在汉译英中的体现
一般说来,在翻译外语文本时,由于以英美为代表的西方国家比较自信,轻视其他文化,往往对他们认为落后的文化不屑一顾,在翻译东方弱势文化文本时,一般不会接受东方弱势文化中有别于自己文化价值的成分,多半会采取归化策略(金敬红等 :451-455)。让我们来看一个例子:
例 1:
原文:真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 (P156)
译文 1:Truly,“Storms gather with-out warning in nature,and bad luck befalls men overnight”(P155)
译文 2:I know“the weather and hu-man life are both unpredictable”(P231)
上文中的原文是红楼梦第十一回王熙凤的一句话。译文 1 是杨宪益的译本,译文 2 是霍克斯的译本。从上面的译文中我们可以看出,中国人和欧美国家的人对中文文本英译采用了不同策略。杨宪益采用了异化的翻译策略,虽然离纯正的英语表达距离相对较远,但是传达了原汁原味的中式表达,有利于扩大中国文学在世界的影响,提高中国文学的世界地位;与之相反,霍克斯采用了归化的策略,摒弃了中文原语的结构,用英语中常用的表达,更加贴近英语国家的读者。
2. 在汉译日、汉译韩中的体现
前文举出的例子是汉译英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出,英美国家的译者翻译中文小说的时候,基本上采取了归化的策略,摒弃了我国小说原有的味道。处于第三世界国家的我们,在面对英美强势文化的时候,我国的译者在翻译的时候有一定的反抗精神,尽量采取异化的策略,来尽力保存我国文化的元素。
权力对于翻译策略的影响不仅表现在欧美和亚洲国家的对立,在亚洲国家之间也有一定的体现。这一节笔者选取了余华的小说《活着》的日译本和韩译本进行比较,来分析其中权力话语带给翻译的影响。我们来看下面两个例子。
例 2:
原文:日本投降那年,龙二来了,龙二说话时南腔北调,光听他的口音,就知道这人不简单,是闯荡过很多地方、见过大世面的人。(P95)
译文 :日本が投降した年に、龍二がやっ来た。言葉になまりがあり、その発音を聞いただけで、只者でないとがわかる。(P90)
在上文中,日译本的译者飯塚容对其进行了归化翻译。将“南腔北调”译成了“なまり(乡音)”。因为中国地域辽阔,南方和北方的口音相差很大,所以出现了“南腔北调”这个词汇,而译者在进行翻译的时候归化翻译成“乡音”,则没有了这背后的文化。韩译本的译者白元坦是在“南腔北调”这个词的翻译上,忠实了原文,采取了异化的策略,译成了“”,这也体现出中韩两国并没有强烈的权力关系,而中日两国这种关系确实存在。笔者认为,如果是中国译者进行翻译,在译文中进行直译,添加脚注不失为一个良策。
3. 在英译汉、英译韩中的体现
以上笔者举出的两例都是强势文化国家在翻译弱势文化国家作品的时候采取的归化策略,下面我们再看一些弱势国家翻译强势国家文本的例子,这里面笔者选取了美国小说《富爸爸,穷爸爸》的汉译本和韩译本进行比较研究,从中探寻同属弱势国家的中韩,在翻译美国小说的时候,两国译者会带着什么样的翻译态度来进行翻译。
例 3:
原文:He is only 29. He was fired from the car wash because he refused to take off his championship ring as he was wiping off the cars,so(P15)
译文:他只有 29 岁。因为拒绝在擦车时摘下冠军戒指,他又被洗车站解雇了。(P22)
观察上面的译文,可以发现中韩两国对于“championship ring”的翻译截然不同。中文译者采取了完全归化的策略,翻译成了“冠军戒指”;而韩国译者翻译成了“”而没有翻译成固有词“?”。因为韩国语言受到英文外来语的影响严重的特殊性,译者更倾向于翻译成有欧美范儿的词汇。
通过前面的几组例子,我们可以看出,英美国家在翻译中国的作品时,会采取归化的策略,对含有中国文化的语句进行删减,更改,融入他们本国的元素,译本更便于译入语国家的读者理解。而中国译者翻译同样一部作品时会采取异化的策略,尽力保留我国的文化,将中国文化传递给英美国家的读者。
日本和韩国虽然同属汉字文化圈,两国的语法结构和词汇也十分相近,但是在翻译中文小说时也会采取不同的策略。日本译者更愿意用他们自己的方式来表达原文的意思,采用归化的策略,而韩译本尽量忠实于原文,采用异化的策略来处理一些词汇。在对待美国小说时,中文译者更喜欢将一些词汇用纯粹的中文进行翻译,偏向于将美国小说翻译成地道的中文;而韩国更加崇尚用外来语进行翻译,而不是固有的韩文。
一场权力话语的生死较量 第3篇
关键词:女性主义 父权制 权力话语 抗争
中图分类号:I106.4 文献标识码:A
人类几千年的文化历史是一部失却了女性话语的历史,女性往往被放逐于父权文化之外的边缘位置,其生存模式、行为规则和道德规范都被纳入男性的社会秩序中。正如西方女权主义者西蒙·波伏娃在《第二性——女人》里所说的:“一个人之为女人,与其说是天生的,不如说是形成的,是后天造就了女人。是传统的习俗和男权社会的需要造就了女人。”西蒙·波伏娃揭示了女性生存困惑的最为本质的社会文化原因。
19世纪上半叶,英国社会正处在一个极为动荡的时代:海外殖民扩张,种族主义抬头,劳资矛盾尖锐,处于底层的大众贫困交加。男性仍然居于绝对的霸主地位,女性的天空低矮狭小。法国哲学家米歇尔·福科提出的权力话语理论的核心理念为:“视历史为话语的构造,在话语即历史所标志的客观性背后,具有某些鲜明的意识形态性质。”艾米莉·勃朗特(Emily Bronte)在其短暂人生所创作的惟一一部长篇小说《呼啸山庄》(Wuthering Heights,1847)中,用故事中那深沉的刻骨铭心的经典爱情与残酷的令人窒息的疯狂复仇来替千百万被压迫的女性发出女权主义萌芽初期自己内心的呐喊的同时,她还给予了语境外的他者以普遍的人性观照。凭借着一颗敏感的心和悲天悯人的文化气质,艾米莉·勃朗特让小说的女主人公凯瑟琳·恩肖为了女性自己的權力同社会抗争着,展现出一场场权力话语的殊死搏斗,给世界以启示。
一 “女王国”的建立与倒塌
19世纪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是一个典型的父权制社会,阶级矛盾突出,等级观念森严,女性被视为“第二性”和“多余的肋骨”。当时社会普遍推崇“家庭天使”式的女性角色,认为“一个正常的、品格良好的女人是这样一位天使:她将自己完全奉献给家庭,只以女儿、妻子、母亲的身份存在”,这种边缘位置的界定使女性在父权社会的历史上套上了沉重的枷锁,淹没了女性历史的声音,幽闭了女性行为话语,也制造了女性现实的失落,使她们和无产者一样处于受压迫的地位。呼啸山庄就像是当时整个英国社会的缩影,一个父系王国,生活在其中的凯瑟琳就是一个被父权制剥夺了一切权力的小女儿。哥哥亨德雷也常常欺负她,就连仆人约瑟夫都能用宗教来束缚她,男性所构建的父权文化体制对凯瑟琳形成了一道难以逾越的藩篱,但压抑的环境却激起了凯瑟琳对幸福权利的不懈追求:她要找回自己,夺取话语权,获得真正意义上的完整女性身份。
老恩肖去利物浦之前问孩子们想要什么礼物,得到凯瑟琳的答案是一条马鞭,“这样她就可以去骑马圈里的任何一匹马了”,内莉这样解释。这实际上反映出凯瑟琳潜意识中对权力的渴求,这种“权力饥渴”是凯瑟琳在父权制戕害下想要争夺话语权,操纵自己命运的潜意识心理。虽然老恩肖带回来的不是马鞭,而是一个又黑又瘦的脏孩子,这对别人来说都尤如一个噩梦,但对凯瑟琳而言,他却果然如“上帝赐的礼物”。因为希斯克利夫有着与自己相同的气质,一样追求自由、独立,一样对世俗社会心存叛逆,他能与凯瑟琳一起携手对抗比他们更强大的男性法定继承人亨德雷。更可贵的是,老恩肖喜爱希斯克利夫,凯瑟琳就可以凭借希斯克利夫对自己的惟命是从,从某种意义上控制老恩肖,进而控制整个呼啸山庄。于是,年幼的凯瑟琳在呼啸山庄建立起自己的天堂,一个与父权制的“王国”(kingdom)相对应的“女王国”(queendom)。“她摆出一副满不在乎的神气,她用那张机灵的利嘴”来对抗家中的每一个人:把约瑟夫的宗教上的诅咒变成荒唐的笑话;捉弄内莉;同时,面对老恩肖临终前的一句“你为什么不能永远做一个好姑娘呢,凯茜?”凯瑟琳也可以理直气壮地“抬起脸,朝他笑着回答:‘你为什么不能永远做一个好男人呢,爸爸?’”这是凯瑟琳发出的对社会建构上的性别认同的挑战之历史最强音。
桑德拉·吉尔伯特(Sandra Gilbert)指出,“凯瑟琳作为一个被父权制剥夺了一切权力的小女儿,潜意识中有一种想要抗拒她那将成为未来家长的兄长的渴望,并希望有个第三力量出现,来作为同盟帮助她从兄长的压力下解放出来。”希斯克利夫便是她潜意识里渴望出现的那个“第三力量”。他可以说是凯瑟琳的象征意义上的鞭子,是帮她争夺话语权力的载体,他使凯瑟琳获得了“一个非同寻常的完整的存在”(an extraordinary fullness of being)。老恩肖不喜欢凯瑟琳,尤其是对她那种自由任性的男孩儿般的天性十分不满。但对具有同样品性与气质的希斯克利夫,他却表现出非同寻常的关爱。可以看出,老恩肖所憎恨的并非这种个性,而是这种个性在女孩儿身上的流露。因为几千年来沉积于人们头脑中的传统性别观念,使得人们对男女性格的界限划定得泾渭分明。在男性社会里,男性为女性设定了两种典型形象:具有明显“女性气质”的形象称之为“天使”;具有明显“男性气质”的形象则被认定为“魔鬼”。凯瑟琳野蛮、顽强、自由,在男性眼中完全是一个魔鬼的化身。正是父亲的这种性别歧视,迫使凯瑟琳迫切需要自己的另一个存在,那个“第三力量”,帮她争取因为性别缺陷而无法得到的东西,分担起因为性别缺陷而不能完成的愿望。因为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凯瑟琳作为一个被剥夺了权力、极端脆弱的女性,所缺乏的每一处,希斯克利夫都像是一个她存在的补充体一般,帮助她补充完整。在这层意义上,希斯克利夫就是存在于凯瑟琳身外的另一个她,是她的“异己”(other self),她的“对等体”(identical double)。在父权社会中,在男式的观念、思想、行为、伦理、价值的霸权话语中,女性丧失了自己的身份,被剥夺了个体存在的整体性(a fullness of existence)。
桑德拉·吉尔伯特又指出,“如果说凯瑟琳在她的内心深处曾下意识地期望在作为父权制代表的‘父亲’一职空缺的情况下,她的乐园上空将完全没有阴影的话,她很快就发现自己大错特错了。”因为在父权制下,凯瑟琳的“女王国”就像《圣经》里夏娃的伊甸园一样必将受到来自“地狱”——父权社会——势力的重重威胁。随着父亲的去世,凯瑟琳那权力的鞭子也失去了作用,因为根据父权制法律,真正的权力继承人亨德雷代替了父亲的地位,牢牢地把话语权掌握在自己手中。希斯克利夫——亨德雷眼中这颗最大的钉子,这个篡夺了他的父爱、侵占了他特权的家伙,自然被贬到最卑贱的地位。凯瑟琳的叛逆失去了靠山,也就失去了力量,声音开始沙哑,刚刚建立起来的“女王国”轰然倒塌,亨德雷的在“火炉边的天堂”则代替了凯瑟琳的乐园。凯瑟琳只能仰仗哥哥的鼻息,受他控制。尽管她一再抗议“谁要亨德雷做我们的家长!”却无力改变这样的事实,反而使自己的自由受到更严格的限制,进而陷入父权的淙淙漩涡之中。
二 “围城”的走进与走出
从凯瑟琳被“雄性牛头狗(a male bulldog)”抓住并“咬紧不放”(hold fast)的那一瞬间开始,她的婚姻就已注定不再有别的有意义的选项。在被约瑟夫的父权宗教与亨德雷的父权压迫下离开呼啸山庄,天真的凯瑟琳与希斯克利夫本以为可以在荒原上自由的奔跑,不料却被林敦一家为代表的父权抓得更紧,特别是凯瑟琳,从此被林敦一家的价值观念、伦理教育、理性、规矩等紧抓不放,放弃了内心真正渴望的爱而选择嫁给埃德加·林敦。
凯瑟琳心里很明白:“在这个世界上,我最大的悲苦就是希斯克利夫的悲苦,而且从一开始,我就全都觉察到、感受到了。我活着的最大目的,就是他。”虽然她对希斯克利夫的这种爱所带来的欢乐很少,却像“脚下的岩石”,恒久不变,必不可少。她以整个灵魂爱着希斯克利夫,在她心目中,他就是她的精神乐园和欢乐之源,是她灵魂的全部需要。但是,凯瑟琳又知道,如果她嫁给希斯克利夫,他们就得沿街乞讨。相反,如果嫁给林敦,她却可以帮助希斯克利夫重新振作起来,永远脱离苦海。这无疑是父权制思想禁锢的结果。凯瑟琳梦想着实现一个不可能实现的梦——保持一个在根本上对立的双重身份:既要作父权制的“小姐”来作为埃德加·林敦的对应体,又要保持她的真实自我来作为希斯克利夫的对应体。她试图通过婚姻来巩固这一身份。然而,在希斯克利夫不经意间听到凯瑟琳说嫁给他会“降低身份”之后,继而愤然出走之时,美梦也终成泡影。无助的她唯有孤零零地、失魂落魄地向父权为她所制定的轨道走下去,将自己囚禁于她的身体、婚姻与命运所构成的囚室里,去做“林敦夫人——画眉田庄的女主人”。
当叛逆的凯瑟琳在心中逐渐向林敦妥协时,他成了年轻女士所需受教育的化身,他指引她了解自己的“地位”,即他的主人身份,他对于书本、遗嘱、租约、封号、继承的地产、文件、言语以及所有的一切通過父权制文化一代一代借以相传的东西的控制权。艾米莉意在表明:画眉田庄父权制度的规矩,不仅建筑在肉体的暴力上,更建筑在精神的强权上。希斯克利夫点燃了凯瑟琳埋藏已久的激情,跟他在一起,能够让凯瑟琳暂时忘却父权制社会所规定的一切凡尘礼俗,自由地做自己想做的事,把林敦完全抛在脑后。但这一切,都必须在父权制许可的范围内,一旦凯瑟琳试图越过界线,使林敦发现对她与希斯克利夫关系的容忍已经对自己造成危害,就会一改往日的温和,忿而挥拳,毫不犹豫地将希斯克利夫永远驱逐,并让凯瑟琳明白“林敦夫人——画眉田庄的女主人”的称号虽能带给她某种尊崇与权力,但若超出父权所许可的范围,父权制就会收起往日的温情,现出面纱后的严厉面容。
父权制就像一面镜子,将女性囚禁在它的框框里,只现出一个虚无的影像而无真正意义上的自我,使她们只能以父权制许可的、一种社会用具的身份而存在。凯瑟琳在与强大的父权社会的话语较量中,仍将自身放在附属地位,将价值体现在为男性做出的牺牲上,并对所抵抗的父权社会抱有天真的幻想,无法坚强地与之对抗到底,悲剧性在所难免。
三 结语
带着对19世纪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社会的深刻洞察和体验,艾米莉·勃朗特将笔潜入到女性个体的心灵世界之中,塑造了凯瑟琳这样一个叛逆形象,一个“风暴之子”:她代表了那个时代被强大的社会剥夺了权力话语的女性,为了找寻自己失落已久的身份,建立自己的权力话语同社会较量,不屈不挠,屡战屡败,屡败屡战,发出女性最真实的声音,其斗争精神具有普遍的、永恒的价值意义,一如斯廷普森所指出那样:“女巫、恶魔缠身的(疯女人或歇斯底里患者)……对于女权主义批评作为一种竭力以某种升华的声音表达的女性的象征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女性的疯癫正是父权文化戕害的产物和明证,它不是个体的精神病变,而是当时英国女性群体的命运,完全意义上的反叛是难以实现的,但任何意义上的反叛又都是可贵的,因为社会正是在不断的反叛中得以完善和发展。
参考文献:
[1] 西蒙·波伏娃:《第二性——女人》,湖南文艺出版社,198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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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拉尔夫·科恩,程锡麟译:《文学理论的未来》,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
福柯话语权力理论下的《空山》 第4篇
一、对“疯癫”的规训
桑丹和私生子格拉寄居在机村,但他们并没有被机村人所拯救,与之相反,在兔子“被花妖魅住”,机村人得眼疾,兔子被鞭炮炸伤这三次重大祸事中,格拉与傻母亲桑丹总被认为是罪魁祸首,桑丹母子作为“外来户”,从未真正被机村人接纳。无论是对于桑丹,还是私生子格拉,整个机村都是站在“道德感化”的层面上使他们母子被迫承认自己的道德过失,从而遭到自我的良心谴责和他人的道德谴责。机村人正是“用一种至高无上的理性所支配的行动把自己的邻人禁闭起来,用一种非疯癫的冷酷语言相互交流和相互承认”[1](p1),用某种权力或手段使桑丹和格拉意识到并承认他们自己身上有某种道德过失,甚至他们母子自己本身也负有证实自己的责任。
恩波作为机村权威的象征,与“外来户”桑丹和格拉在身份上形成鲜明对比。恩波在整个机村对桑丹母子的态度具有充足的话语权和控制力。机村人的理智在某种程度上是相对于桑丹的疯癫而言的。恩波“父亲”般的权威性和不可撼动的地位无时无刻地震慑着格拉自身的意志。当兔子被炸伤后,格拉甚至无法面对恩波的责问,兔子死后,长大后的格拉第一次见到恩波时,“看见他眼里喷吐的怒火,就几乎相信是自己夺去了兔子的生命”[2](p3)。在恩波“隐形”话语权力的压力下,格拉的错觉正是强权话语下的失语的另一种表达。恩波在机村的地位使他所拥有的话语权作用于机村人,而恩波对于格拉用鞭炮炸伤兔子这件事上所保持的沉默态度,无形中默许与支持者机村人的愤怒与怀疑,所以机村人才敢如此嚣张地咒骂、蔑视格拉。“就权力方面而言,公开处决暴露了它的专横、暴虐、报复心以及‘用惩罚取乐的残忍’,因此它在颠覆权力”[3](p81)。恩波的“隐形”话语权力默许了机村人对格拉母子所采取的疯狂态度,而在桑丹母子出走后,整个机村人都开始埋怨恩波,以一种崇高而无辜的“看客”姿态向恩波的“隐形”权力发起了挑战与质疑,而当桑丹母子返回机村时,恩波又重新拥有了象征权威的话语权。
二、对“文明”的迷狂
如果说达瑟是中了书魔的话,那达戈则陷入了“情欲的疯癫”状态。达戈为了色嫫能拥有一台电唱机而敢于打破机村的禁忌,捕杀猴子。“面对死亡的绝对界限所产生的恐惧,通过一种不断的反讽而转向内心”[1](p17)。达戈对十六只猴子的残杀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对某种禁忌的敬畏感,也释放了一直被束缚的恐惧。对于遵循传统文化与追求现代文明间不可调和的矛盾,时代背景下的权力书写帮机村人作出了选择。“文革”开始后,空着的神龛便有了新的内容与形式,饭前祷告的词变成了全新的意思。“现代人是对秩序和整齐划一无比热爱的人,也是被秩序、齐一化所束缚的人”[4](p149)。
国家政治权力意识对整个社会的规训机制享有充分的控制权,而当时的规训机制迫切需要像索波这样被时代所“标准化”的年轻人,在年轻的索波身上足以显示出在特殊时代背景下国家政治权力对人的规训,规训的背后常常有“理性”作支撑,而“这种理性就是秩序、对肉体和道德的约束,群体的无形压力以及整齐划一的要求”[1](p2)。格桑旺堆成为大队长,但“使上面失望的是,这样的一个人却没有这个时代所需要的足够的仇恨。仇恨是这个时代所倚重的一种非常非常重要的动力”[2](p135)。尽管索波不断地追逐“进步力量”,但在遭遇工人兄弟的蔑视时,他明白,这是文明与野蛮的分别,“他也明白,这种分别不会取消,一个人可以做的,就是通过努力,把自己变到分别的那一边去”[2](p140)。在大火的态势发展到关键的转折点时,人们正忙于史无前例的伟大斗争上,为了抓捕逃跑的多吉,为了开会,为了喊口号,为了阶级对抗。“疯癫不是暴露了某种物理机制,而是揭示了某种以兽性的可怕形态肆意横行的自由”[1](p81)。甚至连小孩子也敢仅仅是为了好玩而到处抓松鸡,然后带有足够玩味地观看松鸡们充满了恐惧的反抗和表演,之后再把松鸡的脖子拧上两圈,看着它们痉挛而死。
村人为了追逐现代文明不断破坏着传统文化。机村人在对“文明”的迷狂的同时也丧失了自己,丢失了归属与信仰。这是一个破除禁忌的时代,神圣的寺庙被摧毁了,那对金野鸭飞走了,护佑机村且具有精神“净化”作用的色嫫措湖被炸毁了,大片的林子被砍伐,生灵被肆意捕杀,当所有的禁忌被打破,机村人的精神归属也开始消失,走向迷失状态。
三、延宕后的“还乡”
经历迷失后的机村人开始重新寻找自己的精神归宿,走向“还乡”之路。索波是机村成长起来的新一代年轻人,也曾身份问题上迷茫过,经过波澜后的他终于平静下来。江村贡布与巫师多吉向来水火不容,但当巫师多吉为了机村灭火而最终牺牲时,江村贡布帮他超度,也给了他最体面的葬礼,并且发誓只要活着一天就替他蓄起长发。拉加泽里,年轻时曾为了赚钱而倒卖树木,十二年后从监狱出来的拉加泽里开始反省自己,听从崔巴噶瓦曾经的忠告,开始为了机村的后代偿还罪过,积极种植树木。机村人经历了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尴尬,经历了那个荒唐时代的疯狂,经历了改革开放初期自由市场带来的甘甜,从“疯癫”走向“文明”的过程中,他们探索过,斗争过,收获过,正如一个人的成长,由初期的迷惘,到后来的迷狂,再到中年后的不惑,耄耋之年的愈发清醒,最终回归个体的精神“还乡”。
机村人从“疯癫”到“文明”的探索,是多种权力之间不断相互斗争与征服的过程。每一种关系的背后都涉及权力的较量,每一种话语权力本身也必然承担着自己的使命与责任。人总是受制于权力的话语与表达,人们被权力所控制,也在利用某种“隐形”权力表达自己,或者用话语彰显自己被赋予的“隐形”权力。面对种种话语权力,我们所应该具备的,是时不时地从这些权力群像中走出来,适时地去反思一下我们的真实生活状态和我们作为一个独立个体的权力与权利。
参考文献
[1](法)米歇尔·福柯.疯癫与文明[M].刘北成、杨远婴译.北京:三联书店,2012.
[2]阿来.空山(三部曲)[M].北京:人们文学出版社,2008.
[3](法)米歇尔·福柯.规训与惩罚[M].刘北成、杨远婴译.北京:三联书店,2012.
试论特别权力关系理论 第5篇
论文摘要特别权力关系理论是我国行政法学界尚未深入研究的课题,本文从特别权力关系的概念、特点、种类、救济方式等方面对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作一系统探讨。认为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合理性充分,符合当代法治精神,我国应改良性的借鉴该项理论,为我国法治建设服务。
论文关键词特别权力关系 传统行政法学 权力救济
特别权力关系理论是大陆法系传统行政法学上的一个特有概念。我国行政法学没有明确提出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但现行《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了对于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不服不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这条规定实际上是以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作为支撑的。加之近年来学校与学生之间关于学位授予问题的争议案件层出不穷,隐藏在此种案件背后的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也频频被提出,对此,笔者试图从特别权力关系的概念、特点、种类、救济方式等方面对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作一粗浅探讨。
一、特别权力关系的概念及特征
特别权力关系系与一般权利关系相对待之概念,依传统之行政法理论,所谓之特别权利关系,系指在特定之行政领域内,为达成行政目的,由人民与国家所建立,并加强人民对国家从属性之关系①。特别权力关系中,人民被吸收进入行政内部,不在适用在一般情形所具有之基本权利,法律保留及权利保护等,形成无法之空间,构成法治国家之漏洞。
不论是在特别权力关系还是在一般权力关系中,人民必须服从公权力主体,当事人处于地位不平等的状态,但是在特别权力关系中,这样一种不平等更为明显,因为处于行政主体相对的一方人民被吸收入行政内部,不仅要服从一般法律法规,还要服从特定机关内部的规定规章,学术界一般认为,特别权力关系具有如下的特点:
(一)双方地位的“绝对”不平等
相对方比之权力方处于“更加附属”的地位。相对方事先不能确定其所负有的义务,只能够特别服从;而权力方则享有相对概括的命令权。例如国家有权对其所雇用的公务人员给予处罚等权利,而公务员必须承担这种处罚。
(二)法律保留原则在特别权力关系中不适用
拥有概括命令权的权力方可以在没有法律授权之下,课以相对方权利和义务,并且这些权力和义务不必以相对方同意为前提。例如学生一旦选择学校接受教育,其不仅要遵守作为公民所应遵守的法律法规,还应该遵守校规校纪。
(三)权力救济方面,一般不适用司法审查
传统理论认为,为了保证行政领域的效率和完整性,相对方的权力一旦受到限制,不得适用司法审查,只能向本人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申诉。正是由于权力方处于绝对优势的地位,更有必要适用司法审查,以保障相对方的合法权利,但传统行政法却排除了司法审查的适用。
二、特别权力关系的种类
依据传统理论,特别权力关系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三种:
(一)特别的服务关系
特指国家与公务员之间的关系。国家与公务员之间存在的行政职务关系是指国家与公务员之间,基于劳动雇佣而在公务员任职期间产生的行政职务权利义务关系。在性质上,这种关系属于劳动关系、内部行政法律关系;在内容上,主要是基于行政职务形成的权力与义务。
(二)特别的管理关系
主要指学校与学生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这种关系既有别于普通民事法律关系,又不同于行政法律关系,并且目前我国的教育立法,并未对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做出明确规定,而近年来频发的有关学位授予案件又再次引发学界对这类法律关系的研究。
(三)特别的约束关系
包括军队与服役军人之间、监狱与在押犯人之间、戒毒机构与戒毒者之间、实施强制隔离时医疗机构与传染病人之间的关系。服役军人对于军队来说,不仅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还必须遵守军队中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押犯人对于监狱,其不仅要遵守《监狱法》的有关规定外,还必须遵守监狱的各种规章制度,比如进出监狱大门时需要报告、完成监狱规定的各种劳动任务等。在戒毒机构与戒毒者之间,戒毒机构可以强制戒毒者服用戒毒药物、对人身自由等方面进行必要的约束等等。
三、特别权力关系的救济方式
无权利就无救济,有权利就有救济,并且救济应该完善。然而,对于特别权力关系救济问题一直是该理论饱受争议的问题。传统行政法理论明确排除对特别权利关系的司法救济,仅适用一定范围的行政救济。目前学界普遍支持德国法院于1972年根据一次判决而产生的“重要性理论”。该理论的中心思想是,承认特别权利关系中权力方与相对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同于普通的行政法律关系或者民事法律关系,因此有必要赋予权力方一定的命令与管理的权力,作为维持这个机构或者组织正常运行的基础。但是对于权利救济方面,重要性理论认为,一旦涉及到相对方作为一名公民的基本权利,必须适用法律保留原则,否则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寻求司法审查救济。然而,实践过程中,当特别权力关系相对方受到侵害,需要救济时,主要还是适用替代性的纠纷化解方式,行政诉讼的范围还非常有限,替代性的纠纷化解方式按照处理纠纷的主体不同,可以分为内部化解方式和外部化解方式。
(一)替代性的纠纷化解方式
1.内部化解方式。内部化解方式主要是指行政申诉、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行政申诉是目前特别权利关系相对方收到侵害时,最主要的权利救济方式,它指的是特别权利关系相对人认为权力方所做出的处理侵害到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权向做出处理的机关或者其上级部门提出申诉。比如国家公务员对于主管行政机关做出的`处分不服的,教师对于学校做出的处分不服的,学生对于学校做出的处分不服的等这几类情况,我国现行相关法律都明确规定了申诉的方式。但申诉的对象往往是做出决定的主体或者上级机关,由自己否定自己所做出的决定往往是很困难的。因此,申诉在实践的效果也不尽如人意,且有流于形式的嫌疑。
行政复议是特别权利关系救济的另一种重要方式,复议范围的广泛性本来为相对方进行权利救济敞开了大门,但是我国现行行政复议制度设计存在缺陷,目前复议机关为了躲避成为潜在的被告,一般不愿意变更或者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往往肯定原行为的合法性。因此行政复议也不能在特别权利关系救济当中发挥重要作用。
行政裁决对于特别权利关系救济方面作用非常有限,原因在于设置行政裁决的原意是裁决与行政管理活动相关的民事纠纷,而特别权利关系在性质上并不完全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实践中,行政裁决最多出现在教师与学校就教师职称评定方面发生的纠纷,这时候由职称评定复审委员会作为中立方依法裁决,但是职称评定复审委员会一般也是由校方组成,所以,行政裁决仍属于内部解决的方式。
2.外部解决方式。外部解决方式主要有调解、仲裁和信访两种。由于个别特别权力关系具有相对强烈民事法律关系,因此,在处理部分特别权利关系纠纷中,也可以创造性的引入民事纠纷的解决机制调解和仲裁。比如在篮球体育比赛中,各篮球俱乐部和篮球协会之间的纠纷,按照我国体育法的规定,可以交友中立的体育仲裁机构,负责调解、仲裁⑤。
信访是特别权利关系解决的另外一种处理方式,我国信访条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采用书信、电话、走访等方式向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但信访并不是特别权利关系特有的救济方式,而信访也成为我国一种特别权力关系的独特的法津救济制度。
(二)司法救济
正是由于传统行政法排除了对于特别权力关系的司法审查和救济,造成了特别权利关系理论止步不前。被学界普遍认同的“重要性理论”虽然相比之前的各种理论,已经属于前进了一大步,但是一个现实性的问题却也出现了。如何来界定一个问题“重要”与否?重要性理论认为,一旦涉及到相对方作为一名公民的基本权利,必须适用法律保留原则,否则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寻求司法审查救济。但是如何确定“重要性”也没有相对具体详细的标准,往往确定人的主观性比较强。比如在学校与学生之间,学校决定开除该生重要,那么学校决定不授予该生学位是否重要?那么学校决定给予该生留级处分是否重要?对公务员记大过是否重要?当年考核等级评定为不合格是否重要?正是这种种问题未予解决,导致目前司法审查难以介入特别权利关系纠纷,操作性也不强。
四、我国引进特别权利关系的重要意义
笔者认为,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产生于19世纪的德国,反映了当时的法制发展程度,具有强烈的时代特点,虽然在权利救济方面存在缺陷,但是其关注的权利对象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普遍性,合乎当代民主法治的精神是不容置疑的。法律的发展必须随着时代的发展而进步,但是法律也必须对现在社会中普遍存在的关系予以关注并寻找出解决问题的方式。特别权利关系理论正在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因此,笔者认为,现阶段我国有必要修正并引进特别权利关系理论,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个别现行法律存在空白,必须由特别权利关系理论去填补
比如在特别管理关系中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特别约束关系中强制戒毒机构与吸毒人员之间,这些关系之间还存在着法律空白,还引入特别权利关系恰好可以填补这些空白,帮助我们理顺之间的法律关系。
(二)更好的保护特别权利关系中相对方的合法权益
实践中,特别权利关系的相对方处于绝对弱势地位,目前存在的救济方式都不能够完整的保护相对方的合法权益,因此修正的引入特别权力关系理论,能够更好地保护特别权力关系中相对人(比如公务员、学生、戒毒者)等的合法权益,以保证管理活动的有效性。
软权力理论透视 第6篇
关键词:软权力;软权力理论;和平崛起
中图分类号:G0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5831(2009)02-0109-05
“权力”是国际关系领域中的一个被广泛使用的核心概念,尤其在现实主义学派理论中享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每当提及“权力”,在绝大多数场合,浮现在人们头脑里的必然是政治权力、军事权力、经济权力。然而,事实上除了这些有形的、具体的权力外,还有一种无形的、非具体的权力,这就是“软权力”,也称之为“软实力”、“软国力”、“软力量”。
一、“软权力”理论的诞生与发展
理论来自于实践,是对现实的反映。每个国际关系理论都有其背景,它是特定国际形势的产物。从20世纪80年代尤其是冷战末期以来,国际形势出现缓和,但许多全球问题却已出现并越来越严峻,国家间的相互依存加强,因为全球问题、非传统安全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单靠某一个或者某几个国家单打独斗往往不能有效地解决问题。传统的权力手段不足以解决国际政治中的困境,现实需要一种新的更加有效的权力资源。另外,20世纪80年代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推进,东亚经济的高速增长,以及日本占领美国市场步伐的加快,美国国内出现了美国衰落的悲观看法。以历史学家保罗·肯尼迪《大国的兴衰》为代表,出现了“衰落主义”(declinism)。与此相对,有些学者提出不同的看法,例如“复兴主义”(renewalism)认为美国并非衰落,只是其权力的性质和构成发生了变化。“软权力”理论便应运而生。
最早明确提出“软权力”概念的是美国著名学者、哈佛大学肯尼迪政治学院院长、克林顿政府情报委员会主席和负责国家安全事务的助理国防部长约瑟夫·奈教授。他的软权力概念是受著名政治学家彼得·巴克莱奇(Peter Bach-rach)和摩尔顿·拜拉茨(Morton Baratz)文章的启发提出的。这两位政治学家于1962年在美国的政治学评论(PoliticalScienceReview)杂志上发表了“权力的两张面孔”,提出了权力的“第二张面孔”(secondface of power)的思想。1963年又在同一家杂志上发表了题为“决定与非决定:一种分析框架”,提出和分析了权力的同化(co-optive)属性问题……
1990年,约瑟夫·奈分别在《外交政策》等杂志上发表了“软权力”(Soft Power)一文,并于同年出版了《美国定能领导世界吗?》(Bound to Lead:The Changing Nature of American Power?),第一个明确提出了软权力概念。奈认为,冷战后国际政治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世界权力的变革和权力性质的变化。“传统而言,作战能力往往是检验大国的标尺,而现在。权力的定义不再强调昔日极其突出的军事力量和征服。技术、教育和经济增长等因素在国际权力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随着两个超级大国全球军事对抗的消失,军事力量的地位下降,而文化、价值观等因素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日益突出。
此后奈教授不断著书立说,发表了一系列文章和著作来加以补充、修正、完善。2002年。他出版了《美国霸权的困惑》(The Paradox of American Power:Why The Wodds Only Superpower Cant Do It -lone?),进一步分析了“软权力”理论。该书问世于“9·11”之后,他对美国单边主义、傲慢专横的外交政策提出的警告正好证明了软权力何等重要。2004年的新作《软权力:世界政治中的制胜之道》(SoL Power:The Means to Success in World Politics)比较系统地梳理并清晰表述了“软权力”理论,同时也阐述了其它行为体所拥有的软权力及其量化分析。
二、“软权力”的含义
理解软权力的含义,就得了解什么是权力。权力这个概念的含义难以准确界定,奈教授把权力比喻为爱情,说它易于体验,却难以定义或者衡量。他还把它比喻为天气:“国际政治中的权力就像天气一样,虽然人人都在谈论它,但是很少有人能够理解它。正如农民和气象学家努力预见暴风雨的来临一样,政治家和分析家试图理解国家间权力分配发生重大变化的动力。权力变迁不仅影响各国的命运。也常常伴随着世界大战的风暴。”丹尼斯·朗在《权力论》中提出,权力是“某些人对他人产生预期效果的能力”,这必然牵涉这种能力如何产生,是强制性还是非强制性,或者兼而有之?郎认为权力有武力、操纵、说服、权威四种形式。汉斯·摩根索认为权力是力量加影响力。随着国际关系的发展,很多学者已经着意于将影响力从权力中剥离开来,另起炉灶单独探讨。约瑟夫·奈对软权力是这样描述的:“软权力是一种通过让他人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而获得预期结果的能力。这是一种通过吸引而非强迫获得预期目标的能力。它可以通过说服他人遵从或使他们同意那些能够产生预期行为的准则或制度来发挥作用。软权力可依赖某人的观念或文化的吸引力,也可依赖通过塑造他者偏好的标准或制度设置议程的能力。”
奈把权力分为硬权力和软权力,从而从两个方面阐述了其软权力思想。奈指出,有很多种影响他人行为的方式,既可以通过威胁和奖励他人,也可以通过吸引他人,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前者是运用硬权力,后者是施展软权力。在奈看来,硬权力指的是通常同诸如军事和经济力量那样的具体资源相联系的硬性命令式权力(hard command power),它通过借助“大棒”威胁或“胡萝卜”引诱,直接迫使他人改变自己的意志或者行为,强迫他人做本不愿做而违心的事;软权力指的是与诸如文化、意识形态和规则制度等抽象资源相关的决定他人偏好的软性同化式权力(soft co-optive power)。它依赖于吸引力而非强制性手段,让他人心甘情愿仿效追随、自愿接受你想要的东西。如果一个国家拥有这些软权力资源,在发生争端时它无需过多地采取消耗巨大的强制性的措施。简言之,一个国家文化的全球普及性和它为主宰国际行为规范而建立有利于自己的准则与制度的能力,都是它重要的力量来源。奈喜欢用一个例子来说明软权力的作用:小孩的父母都知道,假如他们为自己的孩子确立信念和偏好,那么他们所拥
有的权力就会比单纯依赖积极管教的方式要大得多、持久得多。奈认为,在以信息为基础的经济发展和跨国相互依存的时代,权力的性质发生了很大变化,权力正在变得越来越不太具体,越来越缺少强制性。简而言之,软权力就是吸引力、感召力、同化力综合表现。
三、软权力的主要构成要素
笔者以为,软权力可以比较全面地概括为文化吸引力等六个方面。
(一)文化吸引力
文化既有形又无形,内容既广泛又模糊。风俗习惯、生活方式、影视媒体、报刊杂志、网络、宗教、语言、饮食等等都可以包括在文化的范畴之内。文化无处不在,时刻左右着人们的行为。强大的文化是民族赖以生存并取得国际竞争力的内在驱动力,具有全球吸引力的文化无疑是构成软权力的不可或缺的要素。我们能明显感受到好莱坞的电影、麦当劳的快餐、牛仔裤在多大程度上塑造了全世界人们的观念与行为。
(二)意识形态或政治价值观念吸引力
奈教授认为,价值观念尤其是政治价值观念是软权力的一个重要构成成分,它可以帮助一个国家实现自己的对外政策目标。如二战后美国在德国和日本都成功地推行了民主制度,输出了民主人权观念。在漫长的冷战时期,美国对民主的输出打上了深刻的意识形态斗争的烙印。美国在冷战时期的“输出民主”战略取得了不少成果,造成冷战结束的苏联解体、东欧剧变在一定程度上同美国的政治价值观念的吸引力是分不开的。另外近年来一些独联体国家的颜色革命也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三)塑造国际规则的能力
以美国为例,它通过倡导一系列国际机制、规则、制度等国际关系理念,然后据此成立国际组织,使其它成员自觉地与其倡导的行为准则保持一致,而这些行为准则比较隐蔽地体现了倡导国的利益。当前的国际机制几乎涉及国际关系的各个领域,包括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贸易组织等,美国在其中发挥主导作用,掌握国际机制理论的解释权。一个明显的例子是。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发生后,受灾国只有按照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要求改革本国的财政与货币政策才能获得援助,而这些改革的要求都是按照美国的意见制订的。2008年3月8日《参考消息》时事纵横版刊登了一篇来自美国《基督教科学箴言报》的译文,标题是“美国在按照自己的意图塑造国际规则”。奈在2004年出版的著作《软权力:世界政治中的制胜之道》这样写道:“如果一个国家可以塑造国际规则,使之与自己的利益和价值观念相吻合,其行为就更可能在他人看来具有合法性。如果它可以使用和遵循那些能够引导和限制他国自愿行为的制度和规则的话,那么它就没有必要使用代价高昂的胡萝卜与大棒。”
(四)知识和信息力
托夫勒指出,权力有三根支柱:暴力、财富、知识。在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权力的支柱是暴力和财富。而在当今信息社会和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一跃成为最重要的支柱。奈认为,权力正从资本密集型转变为知识密集型。信息技术的进步以及传播自由信息的途径的普及,增加了世界政治中说服的潜力。一国能更加容易地影响他国人们的信念,具有足够说服力的自由信息能改变对自我利益的理解并因此改变硬权力和战略信息的使用。
(五)国民的整体素质与民族凝聚力
民族凝聚力是指一个统一的民族在社会秩序和文化理念方面团结聚合、相对稳定的精神力量,是一个民族对自身文化价值取向的一致认同。民族凝聚力所起的作用不可忽视,团结就是力量。林肯有句名言“合则存,分则亡”(United,we stand;divided,we fall)。美国乔治敦大学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主任克莱因提出了一个有名的综合国力计算公式,即Pp:(c+E+M)x(s+w),其中Pp表示可感知的力量即综合国力,c表示基本实体即面积、资源和人口,E表示经济能力,M表示军事能力,s表示战略,w代表意志。w在某种程度上近似于民族的凝聚力。日本综合研究所则把综合国力设计为三大方面,即国际贡献力、生存能力、强制力量,其中每一方面又可细分为许多个要素,比如在生存能力中就包含了“国民精神”等要素。
(六)政治领导力
国家决策者的政治领导力应该是一个重要的构成要素。例如20世纪70年代,中美这对冤家夙敌关系开始解冻,逐步相互靠近联合抗苏,从而摆脱了险境。毛泽东主席这样一位强烈反帝反美的领导人在中美关系问题上体现了高超的领导艺术和决策水平,这种政治领导力无疑是综合国力不可小觑的一部分。
四、“软权力”的基本特点
(一)软权力通过非强制性的方式发挥作用
顾名思义,软权力强调文化、价值观念和国际机制的吸引、感召、感染、同化效果,通过比较隐蔽的、软性的、非强制性的方式发挥作用。例如,因为核武器的存在和扩散,全球化时代各国经济日益增大的相互依存性,军事行动和经济制裁往往代价太大,甚至得不偿失。20世纪90年代以来,军事威胁和经济制裁在维护和扩张一国的国家利益方面的作用明显减弱。因为凭借软权力,他们可以不用付出很大的成本而取得很大收益,于是西方国家转而日益注重通过高科技手段,把自由民主思想和价值观念物化在商品里,以隐形的软的方式向外输出,既实现输出价值,又获取经济利益。
(二)软权力具有较大的非垄断性和扩散性
软权力资源多数不能被某些国家或国际组织垄断,它具有很强的扩散性。不象核武器被少数大国垄断,很小的国家都有自己的软权力,甚至很大的软权力。例如,弹丸之国教皇国梵蒂冈即如此。中国最早研究软权力的学者王沪宁说,文化是一种广义的信息,如果封闭或垄断一种文化,那么就不能使它构成软权力的基本支柱。
(三)软权力的影响是无形而深刻的
硬权力的作用通过威慑、强制产生,往往立竿见影,来得直接有形,但是它的使用经常导致国家的仇恨并带来强烈的反抗,只能“治标”无法“治本”。软权力可以通过文化、价值观、国际制度等方面的影响、吸引、感染,潜移默化,逐渐而无形地塑造甚至同化对方,巧妙地实现己方的战略目标,同时让他国“心服”达到“治本”。
(四)软权力的有效运用常常需要硬权力的支持
军事、经济实力的强大通常会有助于一国主导或者参与主导国际机制的建立,也有助于它国对该国文化、价值观、社会体制的主动效仿追随。所以说,硬权力往往支持软权力。但要注意,“当政治学家萨缪尔·亨廷顿说经济和军事的失败导致自我怀疑和认同危机时,他是正确的,但是他认为软权力仅仅依靠硬权力的基础则是错误的”。硬权力不是软权力的充分条件,甚至不是必要条件。上面所说的教皇国梵蒂冈人口、土地等硬权力资源微乎其微,但它在基督教世界里却有较大的软权力。日本经济实力居世界第二,军事力量也不小,虽然如此,日本
对其它国家的吸引力、感召力、同化力却不大。
五、“软权力”理论的局限性
“软权力”理论大致有三个缺陷。首先,软权力是相对硬权力而言的,这是奈教授人为的划分。那么二者之间是何种关系,在范围的界线上是否是泾渭分明呢?迄今为止,尽管他对此做了很多努力和修补完善,也无法提供一个令人满意的解释。其次,软权力的大小难以具体衡量测定。尽管奈在软权力资源的量化分析方面做了大量研究,提出了一些具体的统计数字和资料,但是其准确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软权力对一国的对外行为产生了多大的作用,这点还需清晰化。最后,软权力的构成要素在奈的著述里前后提法有出入,也不太完备,甚至有些要素之间有重叠之嫌。例如,奈常常混用几个概念“意识形态”(ideology)、“理念”(ideas)、“政治价值观”(political values)。而且,似乎“理念”、“政治价值观”应该可以归入“文化”的范畴,“文化”是个宽泛弥散的概念。
六、“软权力”理论的现实意义
尽管存在上述一些缺陷和不足,“软权力”理论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仍然能为我们提供许多有益的启示。
其一,传统的国力分析对软力量重视不足,过分突出诸如自然资源、领土面积、人口数量、军事力量、经济实力等物质性因素。“软权力”理论提出了更加全面合理的分析范式,它同中国的儒家思想有相通之处。孟子认为“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以德服人者,心悦而诚服也”。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模式已经在世界上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引起很强的反响和共鸣,积累了一定的软权力,但是同美国等国家相比还有相当距离。“软权力”理论促使中国更加重视发展自己的软权力,有助于全面提高国家的综合国力,提升国际竞争力。中国在发展硬实力时切不可忽视软实力的重要作用,“软硬失衡”势必引起国家影响力的下降。
其二,软权力因素正在直接影响或参与外交决策以及外交政策的实施,直接影响到国家战略的自我定位、对外阐释以及辐射范围。重视发挥软权力的优势,有助于国家更好地实现国家利益和对外政策的目标。这是一种利用非暴力的、文明的方式实现国家利益和对外政策目标的途径。例如中国在巴黎举办传统中国文化年,让欧洲人进一步了解中国历史悠久、博大精深的文化传统,增强对中国的信任度,促进中欧经贸往来、政治协作、互利双赢,取得了良好效果。
其三,大力加强软权力建设是中国实现和平崛起战略的助推器。原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郑必坚先生指出:“近代以来大国争霸的历史反复说明,一个大国的崛起往往导致国际格局和世界秩序的急剧变动,甚至引发大战。这里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们走了一条依靠发动侵略战争,实行对外扩张的道路。而这样的道路,总是以失败告终。”历史经验和时代特征都要求中国必须选择和平崛起的道路,而和平崛起战略的实现需要中国发展和运用软权力。中国发展软权力客观上则要求展示中国文化的吸引力,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推行睦邻外交政策,积极参与国际机制的制定,树立良好的国家形象。例如,在外交上中国大力提倡“和而不同”,成功举办奥运会和中法文化年,中俄目前也正在互办文化年,中国还倡导建立了博鳌亚洲论坛、朝核问题六方会谈机制,近年来中国政府和民间组织还积极参加了在包括印度洋海啸受灾国在内的一些国家和地区的人道主义救援行动。这些都有助于改善和促进中国与世界各国的关系,提升中国的负责任大国形象,减少甚至消除“中国威胁论”的负面影响,建立一个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以推动中国和平崛起。
其四,软权力是反映中国和平崛起的重要指数。要成为国际社会的重要大国,仅仅拥有强大的经济、军事实力并非足够,还要具有较大的软权力。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日本,它的经济实力居世界第二,仅次于美国,其军事实力也相当强大,但是众所周知,它被称为经济巨人、政治侏儒。据《参考消息》报道,日本因得不到国际社会足够的支持而已暂时放弃了“入常”计划。日本算不上完全意义上的崛起。崛起的一个很重要的侧面就是看它是否占有十分重要的国际地位。比如,二战后的美国大力发展构建了主导国际机制这样一种软权力,它主导了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和世界银行在内的诸多国际机制和组织,从而使其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左右国际政治议程,影响其它国家的行为和观念,具有举足轻重的显赫的国际地位。由此可见,软权力是一国崛起为世界性大国和强国不可或缺的基本要素。同样道理,要衡量判断中国是否崛起,必须要看中国是否享有足够强大的软权力。
其五,中国正处于市场开放、观念更新、社会转型和文化重塑这样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某些国家的软权力由此获得了向中国渗透的有利时机。强化对软权力的认识和重视,有助于防止它国对中国本土文化的自我认同感和凝聚力的渗透和吞噬。这种文化渗透与其它社会问题交织在一起,可能会产生强烈的副作用,冲击政局的稳定、削弱综合国力,导致中国的崛起战略流产。约瑟夫·奈说,美国在冷战中获胜是靠硬的军事力量遏制苏联侵略,但同时也借助于交流计划和向“铁幕”之内进行灌输美国价值观的广播宣传这类形式的软力量。这些见解真是一语中的、一针见血,值得我们深思。
《法庭话语权力研究》评介 第7篇
该书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于2011年8月出版,是采用批评话语分析和会话分析结合的方法研究法律语言的一部专著。该书是吕万英教授在其所做博士学位论文的基础上修改而成的。我国著名法律语言学学者廖美珍为该书作序时指出“书中对法官、公诉人和律师法庭话语策略的论述颇为精彩,读来引人入胜”。
1 主要内容
《法庭话语权力研究》是作者在对11场公开的庭审录音而转写了35万字的语料的基础上撰写的一部专著,其语料涉及民事(包括调解)、刑事等案件类型。该书以真实庭审中的话语权力为研究对象,以法庭话语参与者所享有的话语资源为着眼点,重点研究和分析法庭话语的参与者特征和话轮转换特征、参与者的言语行为和话题内容等特征,揭示法庭话语中法官、公诉人、律师、当事人和证人等之间不对称的权力关系。该书有助于法律从业人员有效地实施言语策略,对参与法庭诉讼的案件当事人和证人如何应对权力支配方的提问提出了指导性建议。全书共25万余字,分八章。
第一章:导论。简述选题的缘起和意义,回顾国内外法庭话语研究以及话语权力研究概况,介绍该书的研究内容、目的、理论框架和方法、研究特点、篇章结构和语料标记说明。
第二章:权力与话语权力。介绍权力与话语的基本概念以及权力与话语的关系,指出话语权力是可以量化的,为后文的研究提供理论基础。
第三章:法庭话语及其权力关系。在对法庭话语权力现象进行具体分析前,该章是从宏观层面对法庭话语的参与者结构、法庭话语的特征及其所体现的不对称的权力关系进行梳理,为后面的具体分析奠定基础。
第四章:法官话语中的权力支配与控制。法庭话语权力表现最为充分的当属法官话语权力。(吕万英,2006)法官话语权力主要来源于机构权力,通过语境控制、“裸”权力话语控制、封闭式问话、打断、元语评论等几个方面来控制其他庭审交际参与者的话语权。
第五章:公诉人话语中的权力控制与支配。公诉人的话语权力仅次于法官。通过对公诉人法庭话语行为进行观察发现,为了控制被告人使其按照既定思路供述犯罪事实,公诉人采用多种言语策略,如主导信息流向、预设和使用指令性言语行为,从而使公诉指控得以成立。
第六章:律师话语中的权力控制与支配。法庭话语交际参与者的话语权力形成一个连续体。法官的权力最大,公诉人次之,当事人和证人最低,律师的权力居于中间,律师具有独特的机构权力和知识权力。律师通过概念操作来影响受话人思维,通过重述来推演证人答话,通过打断来主导发话权,通过诱导性提问来迫使被询问者按其意图行事。
第七章:当事人、证人话语权力的维护与抗争。不同参与者之间的交际互动不对称,使得他们为了权力而竞争和博弈。出于各自的诉讼目的,权力地位低的话语参与者(当事人、证人)会通过超量答话、闪避回答、使用模糊限制语、打断和直接挑战等途径,对权力地位高的话语参与者(法官、公诉人、律师)的话语展开博弈,为自己辩解和表明观点。
第四章至第七章是从微观层面展现了权力高的参与者是如何实施话语控制,以及权力低的参与者如何进行反制,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庭话语权力的研究模型。
第八章:结论。总结法庭话语中的权力控制与支配,以及反控制与反支配的具体方式,讨论法庭话语权力研究对司法实践的意义,为法庭诉讼参与者的策略选择提供参考。
2 简评
法庭话语权力研究是法律语言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话语分析研究的一个独特视角。法庭话语权力研究是随着法律语言学的发展与壮大,而使研究对象日益细化的体现,同时也是话语分析和会话分析理论的应用领域从日常会话向机构话语延伸,法庭话语日益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的结果。法庭话语权力研究至少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展开:社会学、批评话语分析、社会语言学、语用学和会话分析视角。该书属于从批评话语分析视角和会话分析的视角来考察庭审中话语权力的控制和支配等情况。具体来说,本书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2.1 研究内容的全面性
作者在第一章对国内外法庭话语研究和权力研究做了全面而准确的梳理,显示了其较强的文献概括和提炼能力。法庭话语权力研究的产生和发展,离不开法庭话语研究乃至法律语言学整个学科层面的发展与壮大,因此,在对法官、公诉人、律师、当事人、证人等之间的不平等的权势关系进行阐述前,有必要对法庭话语研究的历史和现状进行系统的回顾,为后文的分析打好基础。
该书的“全”,一方面表现在对文献综述的全面梳理,另一方面还表现在第四章至第七章的分析章节,作者不仅详细展示了作为权力支配方的法官、公诉人、律师基于各自的机构角色,采用了不同的语用策略,而且也阐述了作为权力受控制方的当事人、证人等在面对权力支配方时也会通过使用模糊限制语等诸多方式抵制和抗争。第七章的论述尤为该书的一个亮点。法庭话语权力具有互动性。法庭话语中权力的控制与支配是其主要特征。如果缺乏权力低的庭审参与者的反控制与反支配的论证,仅从权力高的话语策略和特点来解释整个法庭话语的互动是片面的,其可信性会大打折扣。
2.2 研究对象的新颖性
前文说到,法庭话语权力研究的发展得益于法律语言学从应用语言学中脱离开来而成为独立显学的大学科背景,同时受到话语分析流派向机构话语延伸拓宽的影响。1993年3月国际法律语言学家协会会刊创刊标志着法律语言学的正式自立门户(吴伟平,1994),话语权力的研究也不过是始于20世纪70年代福柯 (Focault) 的《话语的秩序》的演讲。由此可见,话语权力与法律语言学本就是两个较新的话题,在国内属于刚刚起步阶段,将两者结合起来的成果非常有限。作者的这部专著是国内这方面研究的一次大胆尝试。
不同于结构主义话语分析学派,该书依据话语分析的功能主义视角,基于大量的庭审话语田野调查获得的语料,将庭审中各参与者的话语互动看成是一个动态过程,并以话轮、话题为分析单位,对法官、公诉人、律师的权力控制与操作以及当事人、证人的话语权力维护与抗争进行定性分析,对权力支配方如何有效地获取信息,提高庭审效率,对于普通的诉讼者如何利用有限的话语空间,对权力支配方的的概念操作等策略保持足够的敏感度,不仅具有语言学意义,更多的是提供司法实践方面的启示。
继廖美珍(2003)之后,不少研究者纷纷走进庭审现场,真正地实现将语言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结合,《法庭话语权力研究》正是这样一部专著,大量的庭审语料使得其研究结论有较强的说服力。法庭话语权力研究是个全新的研究课题,有深入研究的必要。该书从法官、公诉人、律师、当事人、证人等多方面对各自的话语权力做了细致的分析,为以后的研究提供了较好的范例。
2.3 研究的多视角性
该书的研究主要采用话语分析的功能主义视角,从具体的话语行为分析抽象的权力关系,通过法庭话语揭示法庭审判中的权势关系及其对司法公正可能产生的影响,视角新颖、见解独到。该书除主要依据话语分析的功能主义视角,即批评话语分析理论外,较自如地综合运用多学科理论,对法庭话语权力现象作了细致的描述。
语言学的发展日益繁荣,各种理论对同一种语言学的现象解释促进了相关学科群的发展。就该书而言,作者还适时地利用模糊语言学观点、语用学中的预设理论、心理语言学中的概念视角操作理论等,不仅对各种理论做了恰如其分的简述,而且非常准确地利用这些理论分析话语权力现象。这种多角度的分析无疑增强了研究成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研究的多视角性反映了作者扎实的理论功底。
比如,作者在对律师话语权力进行分析时,先后简述克拉克 (Clark) 、洛夫斯特 (Loftus) 的概念操作理论,指出法庭交际中词汇差异会影响证人话语的准确性,律师正是利用这一点引导当事人或证人按其意愿提供“故事版本”,达到律师的辩护目的。
2.4 术语的精炼性
作者在对话语权力现象进行分析时,所列举的术语非常形象到位,与书中的分析内容相符合,反映了作者较强的文字功底。比如,在对当事人、证人话语权力的维护与抗争进行分析时,作者列举了闪避回答的几种方式:改换问题焦点,回避正面答语;否认预设,摆脱问话控制等等。用词贴切乃该书一大特色。该书作为法律语言学的一部专著,作者时刻注意将法律背景知识和司法精神贯穿全书,而避免将法律术语简单堆砌于全书之中。
当然,本书也有不足之处。第一,作者在选取语料时,考虑了案件类型的代表性,兼顾了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的比例,但行政案件却较少提及。只有比较了不同类型的案件中庭审参与各方的权力特点,其结论才具有更大的广泛性;第二,作者在第七章分析权力低的当事人、证人对权力高的法官、公诉人和律师的提问会采取打断及直接挑战等形式的反制与博弈时,所选取的大部分语料来源于公开的普法类节目,与第四章至第六章中所选取语料来自于作者实地获取的法庭话语语料在体例上似不统一;第三,该书的研究主要是定性研究为主,兼以定量分析为辅,仍然受到会话分析流派的“重现象描述、轻理论解释”的模式影响。但尽管有这些不足之处,该书仍不失为在法庭话语研究领域非常有价值的一部学术专著。该书存在的语料来源、分析模式上的不足之处也是该领域研究中研究者会遇到的共性问题。法庭话语权力研究离不开司法机构的支持与配合,同时对司法实践提出语言学建议,真正发挥出法庭话语研究的实践价值。
3 结语
法律语言学是一门语言学与法学相互渗透的新兴边缘学科。廖美珍教授在为该书作序时指出,国内外的法律语言学研究呈方兴未艾之势,研究成果越来越多,法律语言学正慢慢发展成一门显学。法庭话语和话语权力都是法律语言学的核心内容。近年来,法律语言学者开始思索如何将这两个法律语言学的核心命题有机结合起来。《法庭话语权力研究》正是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专注于法庭话语互动模式的背后动因,揭示庭审参与者的目的,对话语交际各方参与者更好地实施言语策略,包括当事人如何应对话语权力支配方的问话,起着积极的指导作用。该书即具有语言学研究意义,又具有司法领域的应用价值,对法庭话语研究乃至话语权力研究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全新的视角;同时,权力与话语的紧密联系,值得研究者对话语权力进行进一步的研究。
摘要:吕万英教授新著《法庭话语权力研究》①是对法庭庭审参与各方的话语权力的控制与支配进行系统研究的一部专著。该书内容全面, 视角新颖, 对法庭话语研究和权力研究进行了详尽的梳理与回顾, 同时采用批评话语分析和会话分析理论展现了话语权力如何在法官、公诉人、律师、当事人和证人等之间展开控制与支配的。
关键词:法律语言学,话语权力,批评话语分析,会话分析,评介
参考文献
[1]廖美珍.法庭问答及其互动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3.
[2]吕万英.法官话语的权力支配[J].外语研究, 2006 (2) :9-13.
[3]吴伟平.法律语言学:会议、机构与刊物[J].国外语言学, 1994 (2) :44-48.
话语权力理论 第8篇
关键词:福柯,话语,秩序,权力
福柯话语理论的分析方法从早期的“知识考古学”转向了后期的“权力谱系学”, 作为这一转变的重要过渡, 就是福柯在1970年就任法兰西学院院士时所发表的就职演讲《话语的秩序》。而在此之前, 福柯已发表了《疯癫与文明》、《临床医学的诞生》、《词与物——人文科学考古学》、《知识考古学》四部著作, 在法国及欧洲产生了重大影响。在这些著作中, 福柯运用“知识考古学”的话语分析模式探究了临床医学话语、精神病学话语、心理学话语、语言学话语等的来源、构成以及社会历史效应, 在这些不同的知识领域中用不同的研究方法或视角对“知识”的构成及演变过程进行“考古学”的分析, 因而“话语”这一术语在《知识考古学》中也被福柯定义为“隶属于同一的形成系统的陈述整体”[1]。《话语的秩序》一文标志着福柯的研究进入了“谱系学”阶段, 福柯的话语分析工作的重点也由此转向对现代社会中的权力及其与话语之间关系的探讨, 认识到在现代社会中, 权力与知识是相互渗透、相互建构的。
福柯在《话语的秩序》中为其研究领域明确地提出了一个假设, 即:“在每个社会, 话语的制造是同时受一定数量程序的控制、选择、组织和重新分配的, 这些程序的作用在于消除话语的力量和危险, 控制其偶发事件, 避开其沉重而可怕的物质性”。[2]在这个假设之后, 福柯紧接着又指出“在我们这样的社会”中用来“控制、选择、组织和重新分配”的基本程序, 这些程序由一系列的约束规则所构成, 这些规则可总结为“话语的外部规则”、“话语的内部规则”以及“话语主体的使用规则”。福柯从这三个方面总结了影响话语秩序的各种因素, 对话语的控制使得话语的生产、流通和分配在特定的规则下有序进行。
一
福柯从话语的外部环境入手, 揭示影响话语的生产、流通、分配机制的原因, 主要表现在社会对话语的排斥机制, 这种“社会排斥”包括三条准则: (1) 禁律原则。人们说话必须要分时间和具体环境, 不是每一个人都有权力不分时间、环境地讲任何话语。这便是言语禁忌, 包括对言说客体的限制, 言说场合的仪式化及规则化和言说主体的特权或权力限制。它们相互交叉, 相互作用, 相互补强, 形成了一张不断变化的复杂网络。福柯认为禁律原则借助于话语外部所处的历史、社会机制, 揭秘话语与欲望及权力的关系和话语存在的双重原因, 话语就是权力, 表明话语“乃是必须控制的力量”[3]。 (2) 区分和歧视原则。这一原则是权力对言说者进行区分, 它排斥荒谬, 讲求言语逻辑, 只接受和认可其中特定类型的言说者所讲的话语, 而对另外类型的言说者的话语加以否认和拒斥。比如说对理性与疯癫在内的非理性的区分, 欧洲数百年来疯子的言语要么无效, 要么就是被当做真理;要么作为非理性而被拒绝, 要么被赋予正常人所谓的理性。由于疯癫和理性之间的这种分化和对立, 疯人话语从来没有像理性话语那样流行。福柯认为社会制度影响着话语实践, 即使通过新的体制进行不同方式和不同路线的运作, 理性与疯癫的区分仍然存在。 (3) 真理意志。“真理意志”也可以称为“求真意志”, 这是对话语进行排斥的最为有效的机制, 更需依靠社会制度的支持。它有一整套实践制度, 如书本教育、书籍出版、图书馆、实验室等, 在我们所处的社会中, 真理意志一旦得到制度化的支持, 还会对其他话语形成某种限制和制约性的权力。因此, 真理与谬误的划分也是一种历史的、可修正的和制度性的话语限制系统, 真理意志对言说“真实”话语的权威性是由权力所决定的。
二
福柯又分析了话语内部内部发挥作用的约束原则, “因为这是话语本身自行控制, 即充当分类、排序、分配原则的那些程序, 此时似是要控制话语的另一维度:事件和偶然性。”[4]从这种约束原则中可以归纳出三点准则: (1) 评论原则。评论一方面通过评论文本 (如那些仪式化的宗教教义、法律条文) 而无限重复生成新话语, 这类话语并不是对原始话语的简单复述, 而是要诠释暗含其中的多重或隐蔽的意义;另一方面是要立足于文本, 说出文本之外的话语, 以形式的同一性和意义开放的多样性来消除话语中的偶然因素, 对文本进行完善。 (2) 作者原则。在这里作者并不是相对于读者的一个概念, 也不是言说的个体或创造文本的个体, 而是话语意义统一的来源, 是把各种纷乱虚构的语言连贯统一起来并赋予其现实性的话语组合。作者变成一种功能, 这种功能为某些特定的话语所要求和规定, 却为其他的话语所遮掩。福柯认为作者要采取自我和个性的同一性来限制话语的偶然性, 实质上是对评论原则某种程度上的补充。 (3) 学科原则。不同于作者原则, 学科是由一个客体领域、一套方法体系、一组所谓的真实命题、一系列规则和定义以及技术与工具来定义的, 所有的这些构成了一个可以使用的匿名系统, 谁有需要就可以使用, 无须将发明它的人联系起来。各种学科的存在要遵循某些必要的条件和规则, 它们对知识进行类比和整理, 把所有不能类比的东西排除其范围之外。学科原则又与评论原则相异, 因为学科不是要重新发现、解读话语的意义, 也不是要重复某种同一性的限制作用, 而是要建构新的陈述话语。学科在其自身的系统之类也有真假命题之分, 却并不影响学科对话语的操控, 假命题也需在话语实践中得到认定, 受到话语的监督。正如福柯所说“学科是一控制话语生产的原则。学科通过同一性的活动来限制话语, 其形式是规则的永久重新启动”。[5]
三
福柯提出了第三组限制话语的原则, 这组原则涉及话语主体的使用权限。它不是用来控制话语, 而是用来控制言语的主体, 对话语的使用者给予一定的规范。有些话语领域对所有的话语使用主体开放, 有些话语领域却是禁止和限制大部分的话语使用主体, 正是在限制系统内交换和交流才能发挥积极的作用。福柯描述了对于此类的四种限制。 (1) 话语仪规。宗教、法律、医学和政治等话语系统都取决于对仪式规则的利用, 仪规帮助确定话语主体所处的地位和即定角色。 (2) 话语社团。它的功能是保存和生产话语, 因此必须依据严格的规则在有限的空间内使用、流通和分配话语。这不可避免地带有某种权力的色彩, 在话语主体的使用过程中, 听说两方的角色是不可置换的。 (3) 信条。信条不同于话语社团, 它在话语个体数量的规定上是不受限制的, 同时也是”作为忠于某一阶级、社会阶层、民族、利益、反叛、抵抗或接受的标志、表现和手段”, [6]它想从话语圈子的封闭中冲出来, 让自己得以传播。信条通过某些特定的陈述并以这些陈述为基础来分辨言语主体, 从而来划分正统和异端;反过来又以言说主体为基础来分辨陈述, 从而来划分可接受的和不可接受的。因此, 信条导致的“从属”是双重的:言说主体对话语的从属及话语对作为组合的言说个体的从属。 (4) 社会对话语的占有。每个社会都会有一些特定的规则和机制来对知识或话语进行分配, 这其实是在更大范围内对话语使用主体的控制。教育就是最主要的代表, “任何教育制度都是维持或修改话语占有以及其所传递的知识和权力的政治方式”。[7]
四
基于对话语秩序的认识, 福柯还提出了反向原则、断裂原则 (非连续性原则) 、特殊性原则、外在性原则的方法论作为区别于传统的话语分析方式。在《话语的秩序》中, 这四个原则可以被归纳为事件、系列、规则性和可能性条件, 与创造、整体、本源和意义相对立。后四个概念实际上主宰了西方传统的思想史, 正如福柯在《知识考古学》中所讲, 传统的思想史总是致力于在它的研究对象中去寻求“内聚力原则”、共同点和一致性, 企图最终把矛盾消解在某种同一性之中。福柯的任务, 就是要通过上述四个基本原则或对应的四个基本概念的运用, 来展开一种新型的话语分析工作, 揭示权力建构起来的话语秩序。这种新型的话语分析工作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批判性分析。批判性分析针对的是包围话语的机制, 即通过上述“反向原则”的运用来区别和揭露话语的控制规则 (如排斥、限制、占有等) , 分析它们按照何种需要得以形成, 又如何被修正和置换, 它们对话语的生产、流通和分配有效地施加了哪些限制, 还需必须分析它们形成的话语规律性, 从而解开束缚话语的禁忌之网。二是谱系学分析。谱系学分析针对的则是话语有效形成的系列, 即通过非连续性原则、特殊性原则、外在性原则的运用来探讨话语是怎样通过、忽视或借助于这些限制系统而形成的, 对它们当中的每一个来说, 具体的标准是什么, 出现、发展和变化的条件又是什么等等, 它要在话语出现的地方发现话语, 即便它是与限制它的体系一同出现。批判性分析和谱系学分析的研究工作虽然在任务上有所不同, 但它们之间也不是完全割裂的, 而是相互交替、相互支持补充的。
结语
福柯在《话语的秩序》中表达了两方面的含义, 一方面是话语的结构和组合规则;另一方面是权力对话语的监控, 也是一种对话语的传播、范围、内容和使用进行调控的结构和程序。这里对《话语的秩序》作出的归纳和分析就是为了突出福柯理论的一个核心:权力。“真理”和“权力”是福柯在文中所要论述的两大主题, 在福柯看来, “真理只是在特殊历史状况下被权力所认可的暂时的有用性东西而已”。[8]由于纯粹的知识总是受到权力的压迫, 真理难以在权力面前展示出自己存在的合法性, 并且在权力的筛选下, 话语也就无法以其语言的形式展现社会冲突, 反而成为一种斗争的手段和方式。权力把话语中包含的危险性的东西剔除出去, 只留下所谓的“正确”的东西。因而话语被理解为权力的各种表现形式, 不仅要受到权力的制约, 更是权力的产物。“在任何一个社会里, 人体都受到极其严厉的权力的控制”[9], 它规定什么是可以说的, 什么是不可以说的, 这些从话语个体嘴里说出来的言论必然要受到以“机构”方式和政治方式发挥作用的权力关系的影响, 这样一来, 话语分析就转变为某种方式的权力分析了。
在《话语的秩序》一文中, 福柯的论述已经隐约地展现出一种新的意识观念, 即:权力不是像一般人所理解的那样完全是一种否定性力量, 它更是一种制造、监督话语的肯定性力量。权力体系对认知的调控及对话语的监督, 使得话语实践与“非话语实践” (受社会历史制约的话语) 的主次关系被打破, 一种新的权力——知识观和权力谱系学的分析方法开始盛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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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马文·克拉达, 格尔德·登博夫斯基编《福柯的迷宫》[M], 朱毅译, 北京, 商务印书馆, 2005年, 第220页。
翻译意识形态与话语权力纬度研究 第9篇
翻译学是一门独立的、开放的、综合性的人文社会科学。我们对于翻译的研究表明, 翻译语言与意识形态和话语权力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 翻译学家不再仅仅把语言看做一种理性的工具, 而是越来越多地关注翻译中语言所反映出来的意识形态和话语权力的关系。翻译是两种语言转换的过程, 由于两种语言的词义句法、文化背景、思维方式都不尽相同, 译文要完全达到在内容风格上面与原文完全相同, 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是译者可以尽可能地接近原文的内容与风格, 使原文与译文达到最大的相似度。这就需要译者不要忘记自己的客观身份, 不能主观妄加臆测。但是由于受到社会主流意识形态氛围的影响, 译者在翻译的过程中, 或者被动或者主动都会不可避免地把自己的意识形态、话语权力体现在译语当中。中西译者在翻译的过程中都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这一问题。
2. 翻译意识形态的反映
黑格尔认为, 意识形态从来就没有离开过语言。翻译中所体现出来的政治、法律、道德、哲学、宗教等具体的意识形态都是和语言交织在一起的。对翻译的研究表明, 观察与思考总是相伴发生, 不存在纯粹感觉的行为。任何人对经验的感知和理解都是以个人的兴趣, 头脑中的图式知识和由此产生的对世界的预期为基础。译者实际看到的原文内容与风格总是受到其注意力指向的限制, 他们看到的内容和风格取决于他们从什么样的角度和方面去思考这些内容和风格。译者所看到的只是他们能够看到的一小部分, 这一小部分进入译者的大脑, 然后通过翻译体现出来。不同的译者面对同一部作品, 尤其是文学作品, 所翻译出的仅仅是译者本人以个人的知识为基础, 他所看到的那一部分, 或者说是他所愿意看到的那一部分。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决定了译者所愿意看到的那一部分, 于是便有了“一百个译者, 就有一百个哈姆雷特”。翻译的意识形态, 一种是译者被动在其作品中体现出来的, 另一种却是译者主动在其作品中体现出来的。但是不管是哪一种, 翻译都是意识形态的生产。由此我们可以看出, 翻译要受到意识形态的制约或支配, 同时翻译活动本身又生产着意识形态, 翻译与意识形态存在的是一种互动关系。翻译的意识形态决定了翻译的话语权力的体现。
3. 翻译话语权力的体现
翻译活动的主体译者本身掌握着翻译的话语权。译者可以选择做一个隐形人, 尽量客观忠实地反映原文的内容与风格, 也可以选择将自己的主观意识强加于原文, 将原文加以改动, 将自己的思想观点借翻译表达出来, 服务于自己的特定目的。虽然翻译的特殊性决定了译者从一开始就不得不受制于许多客观条件, 但是只要译者调整好原文与读者间的主观向度, 不任意增删原文, 心甘情愿做一个隐形人, 能再现原文完整的意义, 既不增加, 又不减少, 其作品就能不着痕迹地再现原著的精神实质和风格韵味, 让读者享受到与原文同样的情趣。这个时候, 原作的话语权也能在译作当中恰如其分地体现。当然, 有的时候, 译者为了满足某种特定的需要与需求, 往往将某种政治的、宗教的、经济的或社会的需要与翻译紧密相连, 他们不是以原作为中心, 而是以自己为中心, 借翻译向特定的读者表达自己的立场, 表明自己的观点, 达到自己的目的。这个时候, 原作中的话语权就得不到体现, 译作的话语权已经替代了原作的话语权。
4. 翻译意识形态与话语权力的作用
考察中西翻译史, 诸多译作都能体现出意识形态与话语权力在翻译中的影响。严复提出了“信、达、雅”的标准, 然而他自己翻译的《天演论》却不符合这一标准。这是因为严复翻译《天演论》是有特定的目的, 预设了特定的读者的。他的目标读者为中国的士大夫阶级, 希望通过这本书唤起他们的思考, 挽救落后的中国社会。瞿秋白翻译了高尔基的名作《海燕》, 是因为在俄国它是号召和动员人民起来革命的战斗篇章, 他希望它也能起到动员中国人民起来推翻三座大山和反动派的历史作用。林纾翻译《汤姆叔叔的小屋》是因为当时中国成千上万的华人劳工被拐骗到美国从事开发矿山、修铁路等繁重的劳动, 却得不到公正的待遇, 软弱的清政府也不敢交涉。林纾希望通过他的翻译给国民敲响警钟, 使他们认识到亡国灭种的危险。梁启超翻译了柴四郎的《佳人奇遇》, 他希望通过这类政治小说, 直接参与社会的政治斗争, 引起世人的广泛议论。
在西方, 《圣经》得到了最为广泛的翻译。最初古罗马人通过军事征服了古希腊, 他们要通过翻译表现古罗马知识方面的成就, 翻译的目的就是与原文进行竞争, 对《圣经》的翻译成了古罗马人展示其先进性的活动。而德国宗教改革运动的领袖马丁路德为了实现宗教改革的目的, 在《圣经》的翻译中确立了通俗、明了、能为大众接受的原则, 反对拘泥于原文的词汇, 吸收大众语言精华并创造新词汇, 翻译出了平民版《圣经》。法国国王查理五世为了在政治和道德方面教育宫廷人员, 提出翻译要清晰便于阅读, 许多翻译家为了满足他的要求, 就不得不对原文有所偏离。德国译者在翻译华盛顿欧文的短片小说《瑞普凡温克尔》时, 基于当时德国的君主制的意识形态氛围, 对于不受欢迎的成分进行了删改。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 译者由于受到当时所处的社会意识形态的制约与支配, 不可避免地在翻译的生产过程中体现出来, 译者主动或被动地顺应了当时占主导地位的意识形态氛围, 主动或被动地在翻译作品中体现出自己的话语权。
5. 对翻译意识形态与话语权力的客观评价
我们对翻译中体现出的意识形态与话语权力的评价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我们提出翻译要忠实、通顺, 要完美地体现原作的内容与风格, 这是翻译的理想层面。在现实层面上我们就要考虑完美翻译的可行性程度。古今中外, 没有绝对完美地翻译作品, 对于其中所体现出来的意识形态与话语权力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认识。
第一, 对翻译作品中体现出来的意识形态与话语权力要放到具体的历史环境中去考察。翻译活动是一种历史活动, 人的翻译活动要受到具体的历史时间与历史环境的限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 译者对于所要翻译的作品的理解和认识有着特定的局限, 并且要通过所翻作品实现特定的目的。因此, 我们不能要求译者超越历史, 超越当时的现实, 翻译出古今皆能认同, 十全十美的作品。我们在研究翻译作品, 进行翻译批评的时候, 尤其要注意持有历史的观点。比如研究严复的翻译作品, 如果拿现在的观点看, 其译作与其提出的“信、达、雅”的标准想去甚远, 就会对其译作加以否定。若考虑到严复所处时代的意识形态, 以及他进行翻译的真实目的, 我们对他的作品中体现出来的意识形态与话语权力就能认识得更加全面了。再如林纾, 一个不懂外语的人居然翻译出了如此多的作品, 拿今天的眼光来看, 其作品也充斥着大量的对原作的删减, 有许多个人主观创造出来的东西, 完全偏离了原作, 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但如果放到时代背景之下, 我们就能理解其介绍作品、开启民智的用意了。
第二, 对翻译作品中体现出来的意识形态与话语权力要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翻译作品中体现出来的意识形态与话语权力是客观存在的, 它有着历史的限制, 但是限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 人们的思想水平认识水平也在不断地发展变化。在考察翻译作品所体现出的意识形态与话语权力的时候, 要看到它们在不同时期的发展态势、发展方向, 产生了什么样的结果, 是否达到了作品所要达到的目的。这种意识形态与话语权力发展到今天出现了什么样的变化, 在当代的翻译作品中是否还有出现, 是否出现了变体, 是否还能适应当今这个时代, 未来会有怎样的变化。同时还要注意, 同一种意识形态在不同国家、不同时期不断地出现, 它们所要表达的目的或者相同, 或者不同。那么, 反复出现的原因是什么, 是什么引发了出现同一种意识形态却表达了不同的话语权力。只有用发展的眼光来看, 才能把握意识形态与话语权力的发展方向, 才能对其进行条分缕析的研究, 得出发展的而不是僵化的结论。
第三, 对翻译作品中体现出来的意识形态与话语权力要用辩证的观点来看待。翻译作品中所体现出来的意识形态与话语权力该不该出现, 没有特定的标准。我们既要看到它们在引领时代的发展中所体现出的积极意义, 又要看到它们的消极负面作用。即使是同一种意识形态在同一时代的不同作品中所起到的作用也是不一样的。在同一时代不同的作家翻译同一部作品所要体现的话语权力是不一样的, 他们进行翻译的目的是不一样的。我们不能用极端的标准衡量一切, 不能一刀切。我们要用辩证的眼光来从不同的方面进行考察, 以得出一个全面的分析。
第四, 对翻译作品中体现出来的意识形态与话语权力的评价要用持实事求是的态度, 以科学的分析为手段, 以客观事实为依据, 进行合情合理的评价。翻译是一种创作或再创作, 它是允许在特定的情况下进行一些再创造的, 但是万变不离其宗, 这个宗便是原作文本。不能因为意识形态的限制, 不能因为所要体现的话语权力, 而对原文完全地篡改, 否则就不是翻译, 而是改写了。改写的作品不能作为研究的依据。对于翻译作品中体现出来的意识形态与话语权力, 不能妄加揣测, 人云亦云, 任意评说。我们要以翻译作品为依据, 辅以科学的分析和研究, 进行合情合理的评价。以《红楼梦》的翻译作为例子, 杨宪益、戴乃迭夫妇合译了A Dream of Red Mansions, 而戴维霍克斯则译出了The Story of the Stone, 这两个版本同样是对于《红楼梦》的翻译, 一个是中国人的翻译, 一个是外国人的翻译, 他们所体现出的意识形态与话语权力是不一样的。在对其进行评论时, 首先要弄明白是哪一个版本, 要以具体的版本作为研究的依据。在以前人的研究做参考的时候, 也要弄明白前人研究的是哪个版本, 而不能将两个版本混淆。只有实事求是, 才能通过科学的分析, 得出合情合理的结论。
6. 结语
我们可以得出结论, 所有的翻译作品都反映着自身的意识形态, 体现着自己的话语权力。然而, 在具体的翻译过程中, 对于翻译意识形态与话语权力, 我主张在理论与实践上应该有所区别。在理论研究中, 我们要进行历史的、辩证的、发展的、实事求是的态度去进行研究, 但在具体的翻译实践中, 要尽量消除主动操控翻译意识形态与话语权的行为, 不能将原作完全当成展现个人思想的工具。只有脚踏实地, 才能翻译出忠实、通顺、符合原文风格的好作品, 才能最大限度地体现出原作的意识形态与话语权力。
摘要:语言与意识形态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 翻译学家不再仅仅把语言看做是一种理性的工具, 而是越来越多地关注翻译中语言所反映出来的意识形态和话语权力的关系, 中西译者自身在翻译过程中都不可避免地要体现自身的主体意识和话语权力。
关键词:翻译语言,意识形态,话语权力,纬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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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辰松.中国翻译研究论文精选[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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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谭载喜.试论翻译学[J].外国语, 1988, (3) .
[5]杨自检.关于建立翻译学的思考[J].中国翻译, 1989, (4) .
话语权力视角下的会话打断研究 第10篇
一、研究设想
为了能够更加准确地各种不同类型打断的频率, 在语料的选取和统计上, 将刨除所有因身份、地位所造成的权力分布不均问题的语料, 进而使权力分布的研究结果直指两性。第一, 五种划分角度, 话语分析更细化。在对以往国内外研究成果的总结之上, 本研究把按照五种划分角度 (社会关系、打断的目的、打断的位置、被打断者的反应、打断的形式) 把会话打断现象进一步细分, 以保证研究结果更加严谨、科学。第二, 统计软件与各类图表的综合运用。为了使研究结果更加直观, 在人工统计的基础上, 本研究将综合运用大量表格、对数折线图、数据点折线图, 为本研究提供强有力的客观数据支持。第三, 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先小范围采集统计语料, 得出初步结论;再扩大范围, 验证或修正结论。第四, 对比分析方法, 共性与差异并重。采用对比分析的方法, 比较中美两种语料在会话打断五个方面的异同, 运用话语权力理论, 分析中美两性之间权力分布的共性及差异。
本研究的关键点在于应用话语权力理论, 借助于对会话打断的观察与统计, 对比分析两性权力在两种文化中的分布情况, 整合批评话语分析与哲学领域的权力理论。以话语权力理论为切入点, 在跨文化的背景下完成两性权力分布的对比与剖析。并以此说明真实语料对于传统理论研究不可或缺的作用。由于研究前提所限, 中美两种不同语料的选取必须是建立在平等地位中的男女会话, 并且话语体裁类似, 所以语料的搜索与筛选将成为本研究的重中之重。
二、研究价值
会话打断视角下的话语权力研究是哲学、语言哲学、应用语言学的整合类研究, 能拓宽语言哲学和语言学的“割裂”的研究范畴, 深化对权力理论、话语权力理论的认识, 提供两性之间、多种文化之间, 权力理论研究新视角及新的研究方法。同时, 本研究所建立的会话打断话语语料库, 能反复使用, 为其他研究提供语料支持。话语权力的实证研究结果能广泛地应用于各个领域的机构话语研究, 对于机构设置、机构文本编纂、人员配备起参考和借鉴的作用。
首先, 以往国内大多数对于权力分布和会话打断的研究都是单方面进行的, 本研究提倡通过大量语料的统计与研究, 可以把两者结合起来, 为纯粹的理论研究提供客观的数据支持, 提出跨学科研究对比, 质化分析与量化分析并重。其次, 从社会关系、打断的目的、打断的位置、被打断者的反应和打断形式共5个方面进行单独的量化分析统计, 并借助Antconc、Excel等软件的应用, 为研究结果的直观化提供科学手段, 深化和细化会话打断研究。再次, 量化话语权力理论, 全方位、多角度地剖析会话打断现象。建构权力理论、话语权力和会话打断的有机结合机制, 为哲学理论在现实生活中找到事实依据。
三、会话打断与话语权力
廖美珍 (2003) 较为详细地分析过庭审话语中的打断行为, 着眼点分别为打断的位置、结构、关系和数量等。本文将以此为基础, 对打断的目的性展开分析。在问话行为中, 有一种问话是以打断别人的方式出现的。如:
(1) 证人:准确数就, 那个就反正超出不了好多点。一个是
上诉代理人: 你清楚不?
根据日常交际的常识可知, 打断正在说话的人是一种不礼貌的行为。作为法庭中的发言者, 每个人都知道这个道理。那么, 为什么还会出现打断行为, 而且是较为频繁地出现呢?因为打断别人虽然不礼貌, 但是却可以实现自己的交际目的。如例 (1) , 上诉代理人因为证人提供了多余的、他认为无用或是对他不利的信息, 所以上诉代理人打断了证人, 要求证人直接回答自己希望他回答的问题。需要强调的是, 上诉代理人不仅打断了证人, 而且还采用了可以严格控制答话内容的是非问。由此可见, 打断作为一种言语行为, 可以帮助打断行为的发出者实现一定的话语目的。同时, 作为打断的不同言语行为类型及表现方式, 也可以使实现目的的方式更多样化或是帮助打断者同时实现多个目的。
另外, 打断关系中的身份关系也具有一定的规律性。这一点也与庭审话语的程序性具有一定关系。第一, 法官从不会被打断。这一点很容易理解。法官是整个庭审的活动的主持者, 法律赋予其最高的权力。第二, 被告人和证人被打断的最多。一方面是由于被告人和证人是在法庭互动中被要求答话最多的人, 另一方方面, 这种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被告人和证人在法庭中的身份地位。第三, 打断虽然是不礼貌的, 但是并不一定是对被打断者不利的。通常情况下, 打断都是带有冲突性, 但是也有一种打断是合作性的。
(2) 公诉人:那二十九克, 有的是把有些成型的介质或者项链
被告人:有剪碎的。
(3) 公诉人:诈骗了这个
被告人:一万二千块钱吧。
辩护人:那么就你说知道的某某的这个签字的两千万是在后边?你签字的
上诉代理人:
第二———第二份。
(4) 公诉人:嗯, 那么你这个, 你们诈骗案的同案人一共是五个, 是
被告人:对。
公诉人:然后你接着出场?
被告人:嗯。
公诉人:你去
被告人:我去传一遍话, 他们安排我去传这一些话。
以上三个例子可以看出, 都是被告人打断公诉人或辩护人。但是, 打断的目的都是为了补充话语, 体现自己积极配合的态度。廖美珍 (2003) 认为, 打断是不仅是地位、权力的象征和表示, 也是一种策略。[2]193在法庭问答中有效地利用这种策略可以更好地实现自己的交际目的。
互动交流是人类存在的方式之一, 而语言游戏则是一种典型的体现。[3]151“语言游戏的多样性使得人类的话语丰富多彩”。[4]112会话打断现象是说话人行使话语权力的主要方式之一。因此, 对会话打断现象的分析有助于进一步了解话语权力在交际中的体现方式, 透过映射在问话和制度实践中的语言实践来揭示人类社会矛盾的根本所在。
摘要:“话语即权力”的思想源于法国思想家福柯。自建封闭式语料库, 分别从打断次数、打断位置和被打断者反应共三个方面对语料库中的打断现象进行统计分析可以看出, 打断作为一种言语行为, 可以帮助打断行为的发出者实现一定的话语目的。同时, 作为打断的不同言语行为类型及表现方式, 也可以使实现目的的方式更多样化或是帮助打断者同时实现多个目的。
关键词:话语,权力,打断,权力不平衡分布
参考文献
[1]宋艳玲.两性权力对比视域内的会话打断研究[J].外语学刊, 2016 (2) .
[2]廖美珍.法庭问答及其互动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3.
[3]刘辉.机构话语研究的语言游戏观[J].学理论, 2014 (5) .
话语权力理论 第11篇
一、“前者”的尴尬与无赖
在小说中, 儒家文化的集中体现者是朱先生。他既是白鹿原上传统文化的忠实继承者, 又是传统文化最有力的传播者。他体现着白鹿喻示的道德理想, 是民族文化精神的象征, 寄寓着作家对民族文化优秀特质的热诚赞誉, 对以“仁义”为核心的儒家文化极其完美道德追求的倾心认同。
朱先生是人们眼中的“圣人”, “圣人不屑理会凡人争多嫌少的七事八事, 凡人也难以遵从圣人至理名言来过自己的日子。”朱先生以“仁义”为核心行事, 连自己的两个儿子的名字就叫怀仁、怀义。他的一生以仁、义行事。拒绝赴京会考, 只为给父亲守灵尽孝;拒绝陕西巡抚的厚爱, 自己住进白鹿书院讲学;没有学生, 就改修县志, 并自认总撰。但在危急关头, 朱先生总挺身而出, 且不同凡响。受命查禁鸦片烟苗, 他亲自扶犁翻耕其罂粟地, 将正开花的罂粟连根撬起, 十天不过, 川原上下正开花的罂粟全部犁毁, 事毕, 垂涎者忙着争肥缺, 而他则安然回到自己的书斋晨诵午习。只身前往姑婆坟, 说动带领20万大军包围西安的前清廷巡抚方升罢兵, 使三秦免遭屠城。出任滋水县赈济灾民副总监, 堵塞营私舞弊的漏洞, 让救灾粮食一粒不漏地吃到饥民口中。题赠“砥柱人间是此峰, 勉励开赴中条山”, 在公祭鹿兆海的大会上, 朱先生代表白鹿原八君子发表抗日宣言, 年届花甲决定投笔从戎, 共赴国难。这些都表明朱先生躬行“仁义”, 爱人爱国, 且有“经书济世”之大智大勇。“陈忠实在‘出世’与‘入世’不断调节转换的动态图景中成功地刻画了朱先生的君子人格。”[2]
然而, 就是这样一位君子, 在革命政权下, 也逃不过“悲剧”一词。他的理想, 他的人格, 虽然为人们所敬重, 但实际上, 他的所作所为, 一直在遭到现实的否定。小说中写到被邀请去南方讲学, 当时饱读诗书的朱先生踌躇满志, “他兴致极高, 乘兴南去, 想着自己自幼苦读, 昼夜吟诵, 孤守书案, 终于使学界刮目相看, 此行将充分阐释自己多年苦心孤诣凿研程朱的独到见解, 以期弘扬关中学派的正宗思想。”而结果是仅有的一次讲学“语言又成为大碍, 一些轻浮子弟窃窃讥笑他的发音而无心听讲”。朱先生与另外那些读书人的对立却给人这样一个印象:朱先生已经不属于那个时代了。如果是在古代, 他的思想及行为无疑会受到学界的追捧和欢迎, 因为她的思想, 能为统治者所用, 治理国家的稳定。可是在20世纪初, 清王朝瓦解, 封建帝国结束, 传入人们耳朵的是新思想, 自然他的思想就不会被其他的学者接受了。他的苦心追求的文化思想竟连当时的读书人都不能接受, 这确实是一个问题。这不是简单的“不学无术”, 而是中国的传统文化在新的政权下已失去了它往昔的凝聚力。滋水县的政权不断转移, 各为其主, 每到一位新县官或者将军, 都要来拜访朱先生, 但多数的人是来向他预卜自己的前途, 看看自己在这里掌握政权时间的长短。这样, 他的文化思想就成为某个政权的预卜者, 也就无力使人“学为好人”。“房是招牌地是累, 攒下银钱是催命鬼”, “人们用自家的亲身经历或是耳闻目睹的许多银钱催命的事例反复论证圣人的圣言, 却没有一个人能真正身体力行。”因为在现实的生活中, 庄稼人为着能过上更好的生活, 都会拼死拼活的干, 并且人的欲望总是无法满足的, 又怎么会践行朱先生的名言呢!朱先生只身劝退二十万大军, 在朱先生这无疑是道德人格的显现, 但当白嘉轩问姐夫此事的真假时, 连朱先生自己也说了是“传言而已”, 因为这多半还是时代格局的结果。事实上, 在以后的日子里, 白鹿原上的人民随着滋水县的政权不断的转移也并没有摆脱刀兵之苦, “农协”事件, 抓夫征粮, 这对于传统知识分子“治国平天下”的理想是一极大讽刺。带领白鹿原的人犁毁罂粟是朱先生的另一壮举, 也是朱先生文化人格的又一具体体现, 但他的这种人格不过是寒风中的火星, 并不能对现实造成多大影响, “这一威震古原的壮举不久就随着先生的一声长叹变得毫无生气。新来的滋水县令没有再聘用他, 而是把这一肥缺送给了另外一个人。罂粟的红的白的粉红的黄的紫的美丽的花儿又在白鹿原开放了, 而且再没有被禁绝”。从传统的文化意义上说, 朱先生的文化人格无疑是为人赞赏与称道的, 但是小说中他已不再受到当局的关注, 他的行为在现实中好像已变得不合时宜。
二、“来者”的背叛与惋惜
白鹿书院是朱先生传播思想的最重要的场所, 因此, 朱先生的学生理应是延续和保护“仁义”儒家思想的最佳人选。但是在现实的政权中, 她的学生一个个都被现实化了。朱先生的学生有白鹿村的鹿兆鹏、鹿兆海、白孝文、白孝武、黑娃。这几位学生是在小说中出现最多的学生。这五个学生除了黑娃, 其他四个都是在白鹿村读完小学就被送到白鹿书院的, 只是鹿家两兄弟在鹿子霖当上乡约后, 就转到城里新学堂去读书了, 而白家两兄弟是在朱先生的学校读完书的, 其实也算不上读完, 因为白鹿书院的学生都到城里去读新书, 自然白鹿书院就开不下去了, 朱先生就将白家两兄弟遣回家了。鹿家的去念新学、白家的被遣回。这说明朱先生教的旧书已经不被时代所需要了。这在与他自己也是知道的。滋水县筹备起第一所新式学堂——初级师范学校, 朱先生勉强受聘出任教务长。但是没胜任多久, 朱先生就主动辞职了。原因还是朱先生的思想不被时代所需。“我自知不过是一只陶钵……”“陶钵嘛只能鉴古, 于今人已毫无用处”。他自己知道他的思想在那个动乱的年代是不适用的, 这也就注定了朱先生所代表的儒家思想生存的困难性。
我们主要看看他的学生白孝文和鹿黑娃。白孝文是朱先生前期的好学生, 鹿黑娃是朱先生后期的好学生。照理说, 师出同门, 应当互相扶持, 将老师的心血传扬于世。但事实并非如此。白孝文告别学生生涯后, 白鹿村的人们都默认其为村里的下一位组长, 白嘉轩在平时也注意锻炼其性格。但是这种平衡却被鹿子霖的阴谋打破, 进而白孝文被举荐到县保安团, 走上了他的政客生涯。在巨大的女色诱惑、政治诱惑面前, 白孝文无法抵制, 他拒绝了白鹿原的仁义礼智, 拒绝了传统文化的美丽与温馨, 成为现代权力的奴隶。虽然后来带着妻子回村祭祖, 这种表面上的回归并不能说他是思想上的回归。正如他所说:“谁走不出这原, 谁一辈子都没出息”“回来是另外一码事”。从纯洁的族长继承人到世俗圆滑的政客, 白孝文一步步的背离了传统文化。这对于朱先生来说, 是对他思想的一种嘲笑与讥讽。
鹿黑娃从小就反抗朱先生代表的“仁义”, 离家出走, 自己娶妻, 参加土匪。但是, 在乱世中他惊奇地回归到了儒家思想, 励志“学位好人”。他来到白鹿书院拜朱先生为师, “兆谦闯荡半生, 混账半生, 糊涂半生, 现在想念书求知活得明白, 做个好人。”这让朱先生和我们看到了儒家思想得以传播的一丝希望, 他是真正的想“学位好人”。但是在历史的风暴与政权的争夺中, 鹿黑娃却被自己的同志陷害了, 这个同志还是自己的乡党、同门师兄白孝文。好不容易看到的一抹阳光, 却在瞬间消失了。这让我们产生了无限的惋惜之情, 这也是在历史语境中的无奈。这正喻示朱先生所传播的儒家“仁义”思想在新的历史语境下是无法生存的。因此, 朱先生在临终之前才会说:“我心里孤清得受不了”。这种孤清是老人临死之前的孤清、更是他代表的文化思想的孤清。
朱先生的“希望”被革命政权抹杀了, 他交给学生的“仁义礼智”在现实的权力话语下不堪一击。真正想传承儒家文化的没活下来, 倒是世俗的圆滑者存活下来了。这正是对朱先生所代表的“学位好人”的一个极大讽刺。
三、结语
20世纪上半叶, 中国处在一片水深火热中, 古老的文明同在革命风暴下的人民一样苟延馋喘地生存着, 被各种政权所利用、限制而后又抛弃。朱先生一生都在通过自己的言行、自己的言行影响他人、自己的学生等各种方式传播他的儒家“仁义”思想, 但却始终未能如愿。今天的世界, 主题是“发展与和平”, 这种环境下, 我们就应该接过朱先生未完的心愿, 将仁义礼智发扬光大。
参考文献
[1]远村, 陈忠实, <白鹿原>获茅盾文学奖后答问录[J], 延安文学, 1996年第6期: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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