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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亭江中心小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开心麻花作者:开心麻花2025-11-191

福州市亭江中心小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精选9篇)

福州市亭江中心小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第1篇

福 州 市 亭 江 中 心 小 学

福州市亭江中心小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评年、决胜年。为在我校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不断提升学校文明创建工作水平,并以文明创建工作为抓手,全面开创我校教育工作新局面,根据马教综[2011]8号关于下发《马尾区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创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三进”为载体,紧紧围绕福州市、马尾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的具体要求,充分发挥教育优势,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和广大家长的积极性、创造性,围绕加快发展、突出和谐教育、平安教育、生态教育和人民满意教育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二、工作目标

以文明创建为抓手,以提高全校师生的文明意识、环保意识和加强学生养成教育为目标,以开展“小手大手相牵,共创美好家园”活动为主线,以群众性创建活动为载体,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针对教育面临的突出问题,围绕发展抓改革;把握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围绕中心抓质量;抓住影响教育发展环境的主要因素,围绕和谐抓稳定;明确新形势下教师队伍建设的主要内容,围绕落实抓作风,力促我校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效,再上新台阶,为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再立新功。

三、组织机构

为扎实推进全区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福州市亭江中心小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叶辉

副组长:陈晓枫

余素娟

郑云

成员:张文玉

卢月飞

余则谈

黄学忠

陈秋

刘春燕

郑杨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郑云(兼)

四、活动主要内容:

1、健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设立专门的协调机构,建立健全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思想道德教育网络,有实效。

重点指标:设立家长学校,在校学生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行为良好率达99%以上。

主要措施:

(1)成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将德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目标考核体系,定期开展专题研究和工作督查;

(2)认真落实《武汉市教育战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考核评估办法》,积极推进“新三好”评价机制和学生综合素质等级评价制度,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

(3)着力办好家长学校,提高家庭教育水平;(4)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推进学校、社区共建工作。

2、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扎实推进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广泛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诚信”等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通过专题班会、校会、国旗下讲话、广播、网络等形式,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通过教职工大会、民主生活会、校本培训等形式,加强师风师德教育,重点抓好“责任与使命”教育、师德与师纪教育。同时积极开展师生先进典型评选活动。

3、开展文明教育活动。开展““不给他人添麻烦,做文明有礼的福州人”活动,引导学生尊敬师长、见面行礼、主动问好,推行校园文明礼貌用语,做到知礼仪、重礼节;倡导同学之间结对互助,通过交流谈心、节日联欢、补习功课、赠送学习用品等形式,互帮互助,互学互爱,养成关爱他人、乐于助人的品德;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爱护公物,关心集体,强化集体观念,增强合作意识。广泛参与“迎创建、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开展以“文明说话、文明着装、文明就餐、文明住居、文明交友、文明娱乐、文明出行、文明购物”等“八个文明行为”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活动,通过签公约、发倡议等形式,强化学生文明意识。组织广大师生学习以最基本的日常公共礼仪为主要内容,举办礼仪知识讲座,对师生进行文明礼仪知识教育培训。

4、开展遵纪守法及安全教育。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宣传,不断提高师生员工对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制定和完善校园安全文明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强化师生遵纪意识,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努力创造严格有序、安全、文明的校园秩序。

5、开展建设文明家庭系列活动。学校印发“小手大手相牵,共创美好家园”活动告家长书,将文明、卫生、环保理念传播到家庭、社区,倡议家长学习文明守则,改正不良习惯,做文明卫生、保护环境的淮北人。组织广大学生和家长利用双休日时间,共同走向街道、社区捡白色垃圾,打扫公共卫生等,以学生的行为影响家长,将学校教育延伸到家庭、社区。重点围绕“三管六不”,即管住自己的嘴,不随地吐痰、不讲脏话;管住自己的手,不乱扔杂物、不乱写乱画;管住自己的腿,不损坏花草树木、不翻越交通护栏。

6、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清理专项整治活动。及时清除校园内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消灭卫生死角,使校园及周边环境得到彻底净化。同时,组织学生清除周边街道、公共设施上的小广告,清洗学校周边公共设施,维护学校及周边绿地和花草树木。

7、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通过课堂、宣传栏、广播、网络、主题班会等形式,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认真准备各种资料档案,做到规范、齐全、完整、科学。开展无烟学校创建活动。

11、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积极开展阳光体育健身文化活动;加快信息化建设,保障校园信息畅通。

四、工作安排:

按照工作要求,创建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1、分解任务、宣传发动(2011年1月---2月)

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健全创建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创建任务、责任人,确定完成时限。、自我评估、补缺补差(2011年3月)

深入进行自我评估,认真查找差距,发现问题,制定相应整改措施,确定完成时限,资料搜集、整理,逐项工作抓落实。

3、突出重点,攻坚克难(2011年4---5月)

在整体推进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难点,集中开展整治行动,推动争创工作向纵深发展。

4、巩固提高,准备迎检(2011年5月---6月)巩固成绩,提升水平,备好资料,接受检查和考评。

五、工作要求:

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必须按照方案要求,把工作落到实处。

1、加强领导。按照马尾区教育局工作要求,成立学校相关工作机构,逐级负责,层层落实并签订责任状,做到组织到位、领导到位、制度到位,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2、周密部署。根据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学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具体责任人,确保创建工作有效推进。

3、密切配合。创建工作涉及面广,各科室、教研组要在学校统一指挥下,协调工作,树立全局意识,形成创建的良好氛围。

4、抓好落实。要明确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工作任务,责任到人,使创建的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

福州市亭江中心小学 2011年3月3日

福州市亭江中心小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第2篇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2017.3 为全面提高我校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文明素养,为丹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根据市教育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全国 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等要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提高师生文明素质和优化学校德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目标,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高标准完成学校所承担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任务,为我市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领导小组:

组长:陈全福

组员:徐庆、陆云鹤、程锦梅、朱江霞、刘文华、何琴凤、王振俊、汤韧、史中华、袁聚玉、王云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朱江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袁聚玉、王云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学校创建工作的实施。

三、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的学习教育活动;

1.宣传到位。在校园醒目处、教室内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和八礼四仪内容,并做到人人知晓,人人理解。学校电子屏、学校网站、学校红领巾广播、新苗电视台、《新苗》校报加强文字宣传和创建活动实时报道。

2.教育到位。结合学校“小公民”教育,通过现有德育资源及相关学科资源,着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认真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青少年读本》,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重要的教学目标融入各学科的教学内容,贯穿于教学全过程,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真正能够入眼、入耳、入脑、入心。

3.实践到位。结合各种教育契机,深入开展孝敬、友善、节俭、诚信等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并广泛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的“三爱”活动。

(二)创新优化“五个育人”的工作机制

一是改进课程育人。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课程和少先队活动课程,强化学科德育渗透和德育校本课程建设,提升课程实施的质量和效果,充分发挥课程的育德功能。二是强化礼仪育人。在学生中广泛开展以“仪表之礼、餐饮之礼、言谈之礼、待人之礼、行走之礼、观赏之礼、游览之礼、仪式之礼”等八大礼仪为主要内容的养成教育,做到年有专题部署、月有专门安排、周有专项训练,全面提升学生的文明素养。三是突出文化育人。确立学校文化建设的高品位目标,深化“文明校园”建设,大力推进以精神文化、物质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课程文化建设为核心的文化校园建设,促进校园文化对学生品德养成发挥潜移默化的导向作用和持久深远的影响功能。四是深化活动育人。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日行一善、月习一德”道德大课堂、仪式教育、“我们的节日”、阳光体育、综合实践等形式多样的道德实践活动,使广大学生在活动中思想情感得到熏陶,精神生活得到充实,道德境界得到升华。五是落实管理育人。以体现友善、平等、和谐为要求,进一步完善学生守则、一日常规、班级公约等各种面向学生的规章制度。明确学校各个岗位教职工的育人责任,把育人要求和岗位职责统一起来,实现全员育人。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引导广大教师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积极开展美德少年等身边的榜样评选学习活动,传播“校园好故事”、“校园好声音”、“校园好典型”,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

(三)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责任。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结果是评选全国文明城市的前置条件。我校将认真对照《2017年丹阳市教育系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任务分解表》,逐项逐条细化分解,并采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如期完成任务。具体安排: 三月份:开展学雷锋活动,培养爱心小公民。将爱心献给社会,到敬老院、金桥农民公园进行志愿者服务活动;将爱心献给妈妈,为妈妈写一封信,做一张贺卡,干一件力年能及的事;将爱心献给地球,门前屋后种棵树或栽盆花;将爱心献给他人,开展多种形式的助人,互助活动;将爱心献给自己,珍惜时间、勤奋学习、勤俭节约。

四月份:(1)组织四年级学生参观张雅琴同志先进事迹陈列馆,感觉新农村建设的巨大变化;(2)组织六年级学生祭扫娘娘庙烈士公墓;(3)开展三年级(十岁)学生的成长仪式活动。

五月份:(1)开展(端午节)传统节日主题教育;(2)组织广大学生家长签订“为了孩子文明出行”承诺书;(3)开展“文明出行,从我做起”主题征文活动。

六月份:开展以“小手牵大手,创建文明丹阳”为主题的“六〃一”艺术节活动,七、八月份:开展以文明城市创建为主题的“七彩夏日”社会实践活动。

九月份:(1)结合有关丹阳的古诗词,开展经典诵读活动,感悟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和情感抒怀;(2)举行一年级新生入学仪式。

十月份: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齐步走”活动。十二月份:开展“勿忘国耻,圆梦中华”国家公祭日主题教育。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三月中旬)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制定学校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召开全体师生动员大会,使广大师生的思想统一到创建工作中来,支持创建,参与创建。

(二)全面推进阶段(3~11月)紧紧围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中的相关指标,按照“已达标的抓巩固,未达标的抓提升,难点指标抓突破”的工作思路,开展舆论造势行动、主题实践行动、模拟自测行动、专项整改行动等,扎实、全面推进创建工作,做好迎接省检和国检的各项准备。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整改落实,提高实效,进一步完善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责任

建立领导小组和创建办公室,校长对创建工作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确保创建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开展。按照市教育局制定的实施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建立工作台帐、逐项逐条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确保每项指标达到标准。

(二)加强宣传发动力度 充分发挥宣传助推创建工作的作用,充分利用社会新闻媒体和学校网站、校园广播、宣传栏、黑板报、电子显示屏、校信通等宣传载体,以及国旗下讲话、主题班团队等集会,多渠道多层次地广泛宣传创建活动,使师生和家长明白创建的目的、意义、标准、责任与义务,学校、师生、家长要为创建做什么,不断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参与创建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提高广大师生及家长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三)加大创建工作的推进力度

3月份、9月份为加强月,每一个加强月的第一周为强化周,重点对师生的文明礼仪行为习惯进行强化教育,重点推进。

(四)强化督导检查

福州市亭江中心小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第3篇

1 广陵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特色

1.1 高度重视

广陵区委、区政府确立了“创建为民、创建惠民”的工作理念, 以市民满不满意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最重要的评判标准, 把解决百姓切身利益问题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出发点和立脚点;开展春、夏、球、冬四大战役, 夏季十大行动, 实施市民参与工程;投入大量创建资金, 用于街道两旁整治、景观道路美化, 及部分老小区墙面出新工作。

1.2 以人为本

创建信访来访接待制度, 听取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组织“机关干部进万家, 了解民意办实事”活动, 区领导带头走进社区、走访群众、倾听民生;搭建让市民积极参与城市发展的平台, 举办“市民课堂”等活动, 发动宣传市民参与创建, 推动创建进社区、街道、家庭, 使广大市民在活动中受到教育。

1.3 宣传有方

利用全区沿街600多个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创建全国文明城, 争做文明优雅广陵人”的宣传口号;利用购物纸袋为载体, 在购物包装袋上印制创建宣传口号;精心策划传统节庆系列活动, 把节庆宣传与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结合起来, 倡导了文明、健康、和谐、节俭的节日风尚。

2 广陵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存在的问题

2.1 存在问题

2.1.1 常抓、常反复的问题尚未根本解决

文明城市创建的成果不能长久保持, 有时出现反弹。特别是事关群众基本生活和切身利益的事情, 群众意见比较大。大城管观念薄弱, 缺乏协调和整合, 从而造成一些管理盲区。

2.1.2 城市环境和公共秩序建设仍存在较多问题

一是部分小区路面坑洼不平, 有明显垃圾, 部分路灯、楼道灯、公共电话亭破损, 无法正常照明等;二是部分街道车辆乱停乱放、车辆占用盲道、行人存在闯红灯、乱穿马路等现象;三是部分公厕脏乱、垃圾堆积, 楼道墙面有小广告, 楼梯卫生状况差。

2.1.3 市民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扬州市一个有着近2500年历史的古城, 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较深, 随着现代化的发展, 市民缺乏自由和创新的特点就越发表现出来。因而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左右着人们的行为取向, 在自我感觉良好中被人超越。闯与拼的精神不足, 奢侈享乐之风较浓, 应加大反思力度, 挑战自我, 再塑形象。

2.2 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2.2.1 政府城市管理职能转型, 治理难度加大

扬州由于城市化进程起步较晚, 城市管理理论和人才准备不足, 规划设计不足, 经济支撑能力不足, 公共体系建设的统筹规划和整体协调较差, 因而造成了一些城市发展滞后的困惑。

2.2.2 城市化加速发展, 三个公共体系建设滞后

近些年来, 广陵加速发展, 辖区不断扩大, 相应地对城市公共环境体系、公共秩序体系、公共服务体系等三个公共体系的要求更高, 但是这三个公共体系建设滞后, 不能满足城市快速发展的需要。在公共环境建设方面, 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与违章建筑、私搭乱建、侵占公共空间的现象屡禁不止。在公共秩序方面, 机动车违章驾驶、闯红灯、乱停乱放, 行人乱穿马路、损害公物等现象屡见不鲜。在公共服务方面, 行政管理窗口部门和商业经营窗口行业在适应城市发展做到设施规范完善, 办事诚信、高效, 服务热情周到等方面还有差距。

2.2.3 受经济发展水平制约, 公共投入不足广陵地区扬州主城区、老城区, 基础设施老化严重, 历史欠账较多, 公共投入不足。

3 广陵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对策建议

3.1 创建最基础之处在发展, 要加快经济建设的步伐

广陵近几年经济实力显著增强, 但与兄弟区比起来, 仍有差距。2011年11月中旬, 经国务员批准, 扬州市实施了行政区划调整, 原属邗江区的李典、杭集等5个乡镇划归广陵区管理, 使得广陵区的工业化水平大大提高, 广陵应抓住机遇, 谋求大发展。

3.2 创建最核心之处在管理, 要加强人性化、精细化管理

搞好人性化、精细化管理要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城市管理与发展经济、促进民生的关系。二是正确处理城市管理与服务的关系。应正确认识二者关系, 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 寓管理与服务之中。三是正确处理集中治理与日常管理的关系。应该把重点放在日常管理上, 从而形成长效机制, 并使日常管理精细化, 在细节上下功夫。

3.3 创建最难处在于人的素质, 要提高市民的公共文明素养

福州市亭江中心小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第4篇

实 施 方 案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根据社会事业局有关文件精神,动员和组织全校师生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及区党工委管委会和社会事业局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测评体系》为依据,积极发挥学校在创建工作中的优势,努力打造平潭教育的良好形象,为平潭实验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我校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测评体系》中的相关指标和实验区的要求,扎实开展各项活动,坚持把强化组织领导作为第一保证,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全面提高师生文明素质,提高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圆满完成我校所承担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任务。

三、工作重点

1.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渗透。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利用学校的多种宣传渠道,让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记核心价值观内容,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渗透于学校工作的各个环节发挥课程育人作用。

2.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活动。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和“三爱”主题教育,深化“品德、法纪、安全”三项教育活动,建立学雷锋长效机制,开展“小志愿者”活动,不断强化学生的道德意识、法纪意识和责任意识。

3.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开展以敬业和诚信为重点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严格师德考核,建立奖惩机制,提高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使广大教师“敬业、乐业、精业、创业”,树立教育行业的新形象。把职业道德教育纳入教师继续教育的必修课程,定期组织培训,开展主题教育,大力提倡无私奉献和人梯精神,倡导建立新型的文明和谐师生关系。进一步严格规范教育行为,推行教师文明用语,要求教师做到仪表美、语言美、情感美、行为美。

4.加强学生文明行为的养成教育,开展创建“文明班级”、争当“文明学生”活动,通过行为规范示范班和行为规范示范生的德育评比活动,从而培养学生做新平潭的文明小公民。

5.大兴读书之风,打造“书香校园”文化建设。积极开展有益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读书活动,开展“诗文诵读”活动、“我的书屋,我的梦”读书征文活动。利用校报、班刊、宣传画、广播等宣传媒体,创造健康向上的阅读氛围,陶冶学生高尚情操,充分发挥校园文化的育人功能。

6.利用传统节日弘扬民族文化优秀传统。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节庆活动,利用春节、清明、端午、中秋节等传统节日以及“六一”相关活动、“七一”童心向党、十一期间“向国旗敬礼”等重大节庆开展爱国主义、革命传统主题教育,结合中华经典诵读等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7.认真贯彻实验区《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意见》等,建立健全心理健康工作机制,建设规范化的心理咨询室,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工作。

8.建立健全家校联系机制。加大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育人网络,进一步加强学校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建设。建立教师进社区制度,配合社区共同做好未成年人校外教育工作。

9.加强校园周边环境。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管理,协调相关部门持续开展校园周边治安、文化环境、交通秩序、饮食卫生、经营性娱乐场所等专项治理,继续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文明学校活动,为师生营造健康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交通文明和社会公德意识、自我保护意识。

10.建立学校德育工作动态管理和德育绩效评价制度。把德育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范畴,纳入教育教学评估体系,作为对学校、处室、班级进行评价的重要指标,健全德育常规管理制度,落实必要经费保障。组织开展德育先进学校、文明学校创建活动。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启动创建阶段(2015年5月—6月),这一阶段主要任务是将学校创建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处室,制定方案、成立机构、落实责任,广泛发动全校师生形成浓厚的创城氛围,高标准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各项工作。

第二阶段:全面创建阶段(2015年6月—2016年9月),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按照责任分工,各项工作全面启动,各项活动生动活泼地开展,使广大师生文明素质有明显提升,教育和谐程度有明显提升,创建水平有明显提升。高标准做好迎接测评各项工作。

第三阶段:迎接测评阶段(2016年10月—2017年10月),这一阶段主要任务是巩固创建成果,提高创建水平,确保相关指标全面达标,确保创建宣传全面升温,确保相关资料全面到位,确保相关迎检准备全面落实,按照责任分解全力以赴做好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验收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大练中心小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高建雄 副组长:杨文华 陈月霞

成 员:陈道星 高琴芳 林美珍 林长安 庞 颖 杨云华

林 涛 陈武庄 各班主任

信息报送人员:陈月霞(兼)

(二)健全机制。建立健全学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机制,保证创建工作健康、有序的推进。一是健全督查机制。成立“创城创卫”工作自查小组和责任机构并进行适时组织检查,重点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二是制定奖惩机制。对能完成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的处室和个人,给予表扬;对创建工作中措施不力并造成重大影响的,要追究责任。三是健全保障机制。学校要对创建工作给予全力支持,对创建工作所需经费要给予优先保证。

(三)形成合力。学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需要全校广大师生的共同努力。在创建过程中,我校要坚持“上下结合、家校结合”,充分发挥校园文化对家庭、对社会的辐射作用,形成教师、学生、家长人人参与创建的工作格局。学校要从实际出发,创新活动载体,做

到干部党员率先垂范,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努力为群众多办实事、办好事,使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广泛宣传。学校通过宣传栏、黑板报、手抄报、广播站等校园文化宣传阵地,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少先队活动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活动,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率,引导广大师生和家长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福州市亭江中心小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第5篇

苏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实施意见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是苏州从全面小康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过渡的重要一年,也是改革开放30周年、北京举办奥运会、全国文明城市新一轮评选之年。为进一步动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城乡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力争使苏州在2008年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特制订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大力推进和谐文化建设,以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的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不断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城乡文明程度和居民生活质量。坚持“以创促建、重在建设、注重长效、惠及百姓、造福社会”的原则,切实加大领导力度、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工作力度、加大管理力度,使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在常态中推进,在制度上深化,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在群众参与上做文章,在实效惠民上出成果,不断提高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水平,为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为构建和谐苏州提供有力的精神动 力、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成立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总 指 挥:王 荣 江苏省委常委、市委书记

阎 立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总指挥:徐国强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朱玉文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鸿声 市政府副市长

府采芹 市政协副主席

陶孙贤 市政府秘书长

成员由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

成员单位: 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委农办、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文明办、市档案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市政公用局、市房产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林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环境保护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旅游局、市物价局、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市信访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贸易局、苏州日报报业集团、市广播电视 总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便民服务中心、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残联、市红十字会、苏州市国税局、苏州市地税局、苏州工商局、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苏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苏州海关、苏州工业园区海关、苏州供电公司、中国电信苏州分公司、江苏移动通信公司苏州分公司、中国联通苏州分公司、苏州邮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苏州监管局、苏州市工商业联合会、苏州军分区、苏州市消防支队、苏州火车站、吴中区政府、相城区政府、平江区政府、沧浪区政府、金阊区政府、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简称“市创建办”)。主 任:陶孙贤 市政府秘书长

副 主 任:程华国 市委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室主任

陆俊秀 市政府副秘书长

缪学为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成 员:刘费加 市纪委副书记 朱耀明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邱惠霞 市文明办副主任 虞平健 市档案局副局长

石建农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助理调研员 王锡忠 市公安局副局长

周祺林 市建设局副局长 汤以成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袁国清 市交通局副局长

卜 秋 市卫生局副局长、市爱卫办主任

徐建明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陈 柯 苏州工商局副局长

张建兴 市统计局副局长

常 新 《苏州日报》副总编辑

詹 刚 苏州广播电视总台副总台长 蔡剑峰 团市委副书记

创建办将在成员单位中抽调部份有工作经验,文字表达能力好,责任心强的干部与市文明办工作人员一起集中办公。抽调人员原则上带职离岗,工资、补贴等享受原单位待遇,抽调期间工作考核由市创建办负责,抽调时间视创建工作需要而定。

三、职责分工

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和苏州的实际情况,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及9个工作组:

1、市创建指挥部办公室 工作职责:

(1)统筹安排全市的创建工作,并负责协调其它各创建工作组的工作;

(2)组织营造创建氛围,积极优化创建环境;

(3)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各责任单位的创建工作进展 情况(从5月开始,每月集中分片督查2次);

(4)完成申报工作的全部文字材料;

(5)汇总整理并填写《<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材料审核操作表》的材料记录;

(6)负责编发申报期间的创建简报;

(7)负责安排上级现场考核检查组的接待工作;(8)落实创建工作评比表彰工作的相关事宜。

2、政务环境工作组 组长单位:市纪委

副组长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成员单位:市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人事局、市信访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便民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

(1)负责完成《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分解表》基本指标中,“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所对应测评项目内的相关指标任务;

(2)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例会,交流创建工作,查找薄弱环节,推广先进经验;

(3)按时完成需上报的台帐资料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材料审核操作表》中材料记录栏的相关文字表述;

(4)上报创建活动中相关的工作信息;(5)向市创建指挥部推荐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

3、法治环境工作组 组长单位:市委政法委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文明办、市综治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民政局、市老龄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各区、苏州市消防支队

工作职责:

(1)负责完成《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分解表》基本指标中,“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所对应测评项目内的相关指标任务;

(2)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例会,交流创建工作,查找薄弱环节,推广先进经验;

(3)按时完成需上报的台帐资料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材料审核操作表》中材料记录栏的相关文字表述;

(4)上报创建活动中相关的工作信息;

(5)向市创建指挥部推荐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

4、市场环境工作组

组长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副组长单位:苏州工商局(创消办)、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打假办)成员单位:市纪委、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建设局、市市政公用局、市房产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知识产权局、市旅游局、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市物价局、市贸易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便民服务中心、苏州市国税局、苏州市地税局、苏州海关、苏州工业园区海关、苏州供电公司、苏州电信分公司、中国移动苏州分公司、中国联通苏州分公司、苏州邮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苏州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苏州监管局、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市燃气集团、苏州火车站

工作职责:

(1)负责完成《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分解表》基本指标中,“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所对应测评项目内的相关指标任务;

(2)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例会,交流创建工作,查找薄弱环节,推广先进经验;

(3)按时完成需上报的台帐资料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材料审核操作表》中材料记录栏的相关文字表述;

(4)上报创建活动中相关的工作信息;

(5)向市创建指挥部推荐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

5、人文环境工作组 组长单位:市委宣传部

副组长单位:市文明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成员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市档案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市政公用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苏州日报报业集团、市广播电视总台、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市红十字会、苏州工商局、苏州供电公司、苏州电信分公司、苏州邮政局、各区

工作职责:

(1)负责完成《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分解表》基本指标中,“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所对应测评项目内的相关指标任务;

(2)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例会,交流创建工作,查找薄弱环节,推广先进经验;

(3)按时完成需上报的台帐资料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材料审核操作表》中材料记录栏的相关文字表述;

(4)上报创建活动中相关的工作信息;

(5)向市创建指挥部推荐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

6、生活环境工作组 组长单位:市交通局

副组长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市民政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 市政公用局、市房产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环境保护局、市统计局、市残联、苏州工商局、苏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苏州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区

工作职责:

(1)负责完成《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分解表》基本指标中,“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所对应测评项目内的相关指标任务;

(2)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例会,交流创建工作,查找薄弱环节,推广先进经验;

(3)按时完成需上报的台帐资料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材料审核操作表》中材料记录栏的相关文字表述;

(4)上报创建活动中相关的工作信息;

(5)向市创建指挥部推荐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

7、生态环境工作组 组长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副组长单位: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市市政公用局、市水利局、市农林局

工作职责:

(1)负责完成《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分解表》基本指标中,“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所对应测评项目内的相关 指标任务;

(2)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例会,交流创建工作,查找薄弱环节,推广先进经验;

(3)按时完成需上报的台帐资料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材料审核操作表》中材料记录栏的相关文字表述;

(4)上报创建活动中相关的工作信息;

(5)向市创建指挥部推荐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

8、创建活动工作组 组长单位:市文明办

成员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便民服务中心、苏州日报报业集团、市广播电视总台、市妇联、市工商联、各区、各窗口行业单位

工作职责:

(1)负责完成《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分解表》基本指标中,“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所对应测评项目内的相关指标任务;

(2)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例会,交流创建工作,查找薄弱环节,推广先进经验;

(3)按时完成需上报的台帐资料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材料审核操作表》中材料记录栏的相关文字表述;

(4)上报创建活动中相关的工作信息;(5)向市创建指挥部推荐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

9、台帐资料工作组 组长单位:市档案局 成员单位:各责任单位 工作职责:

(1)负责收集整理苏州市获得过国际、国家、有关部委的荣誉称号相关的资料;

(2)督促各责任单位上报相关的文字、图片等资料;(3)按规定要求统一分类整理并装订成册。

10、民意测评工作组 组长单位:市统计局 成员单位:市城调队、各区 工作职责:

(1)根据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组织模拟测评,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2)协助省城调队完成省对苏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群众赞同率的测评;

(3)按要求确定向上级考核组推荐测评点;

(4)负责具体联系测评的时间、地点和相关的人员;(5)协助上级检查组发放、回收测评表。

四、时间安排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08年5月)

1.由市委、市政府下发《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意见》和《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分解表》;

2.调整和完善新的创建领导机构及其办公室,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

3.召开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 4.签订《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责任书》; 5.市各新闻媒体、各单位、各区、街道(镇)、社区通过各种途径,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动员城区广大市民广泛参与创建工作,形成户户知晓、人人参与的浓厚创建氛围。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08年5—6月)

1.各地、各单位尽快形成抓教育、抓宣传、抓建设、抓整治、抓管理、抓督促等全方位推进的创建工作局面;

2.重点组织城市建设、环境整治、市容卫生、社会公德宣传等大型系列活动,进一步把创建活动推向高潮;

3.各责任单位按照《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分解表》相关内容,准备2005年——2007年的创建工作台帐资料和测评操作表要求的材料记录(文字表述)。

第三阶段:督查申报阶段(2008年6—7月)

1.各创建工作责任组对照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标准组织自查自评;

2.市创建指挥部进行全面督查验收; 3.各城区、各单位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4.市创建办准备申报材料及做好相关工作。第四阶段:迎接检查阶段(2008年7—10月)

1.市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迎接中央文明委组织的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对苏州创建工作的现场全面考核;

2.市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巩固提高创建成果,做好国家城调队组织的工作组对苏州创建工作的暗访检查。

第五阶段:总结表彰阶段(2008年11—12月)

各单位回顾总结创建工作的成绩与经验;市创建指挥部对创建工作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五、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不断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竞争十分激烈、任务十分艰巨、责任十分重大。虽然我市的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全国文明城市的标准要求,同先进城市相比,我们还有很多方面需要改进、加强和提高。因此,务必克服盲目乐观思想,认清竞争的激烈性和评选的严格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2.健全长效管理制度,努力使创建工作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各级党政群组织要把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到突出位置,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创建格局。要把本单位承担的任务、责任,体现贯穿在全年的工作计划中,并抓好落实。

3.积极主动对照自查,着力提升创建工作水平。各责任单 位按照市总体方案,认真查找本地区、本部门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出各自的创建工作计划和方案,不断提高创建工作水平。同时,各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能,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发展和谐文化、树立共同理想等纳入各单位自查内容之中,以适应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对创建工作没有达到A档或满分的具体项目,要查清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制定整改计划和补救措施,办求在考核中不失分。

4.落实考核评价制度,充分发挥激励约束作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是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各地、各部门要将其作为考核各级领导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依据,作为全国、省、市各项文明创建先进的重要依据。市创建办将根据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进展情况,对未完成创建任务的单位及时进行通报,着力实现创建目标责任化、创建指标定量化、监督检查日常化、责任追究制度化,切实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对达不到要求,影响苏州市创建工作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对各项工作完成出色的,将给予表彰奖励。

附件:《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分解表》

主题词:

发:各市、区委和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和直属单位。

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 2008年5月 日印发

福州市亭江中心小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第6篇

为扎实做好2017年万新小学文明校园测评迎接工作,提高学生素质和校园程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成功创建文明校园核心目标,确保圆满完成文明校园创建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充分调动师生创建文明校园的主动性、积极性,努力构建和谐校园,提升广大师生文明综合素质,为创建文明校园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机构 结合工作需要,成立万新小学迎接全国文明校园国家检查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文冬梅

副组长:张柯、邓司、廖洁、易津巾 成员:各班班主任

三、责任划分 第一组:文冬梅

任务:1.检查完善校门口禁烟标志。

2.检查完善三类教育上墙延伸工作:八礼四仪、中国梦、核心价值观。

3.广告显示:24个字的核心价值观。

第二组:易津巾、李霞

任务:1.操场:无杂物、垃圾、总体环境整洁。

2.小花园:无乱石、土堆和垃圾。

3.树木花草:整理修剪齐整、保持美观、有生气。4.垃圾筒:合理摆放、无损坏。

5.校内不可进入车辆。

第三组:张柯、皮瑞琪

任务:1.校门口空地环境卫生整洁。

2.板房外围至居民区的空地环境卫生整洁。第四组:邓司、各班主任

任务:1.全体师生熟知、会背24字核心价值观。

2.学生仪容仪表整洁得体,友善对待外来人员。3.佩戴红领巾上学。

第五组:廖洁、李静 任务:台账资料整理

1.台账与测评要点须一一对应;2.测评要点中的每一项都要有台账的支撑,不能有所缺失;3.材料要具有实效性,体现过程性,最好有图片资料、活动报道来充实;4.按照测评编号整理台账,一个编号一份材料,按学年整理。

四、工作内容

(一)创建工作

1、各工作组要做到责任明确,分工合作,服从调配。

2、各组负责人员督促学生从细节入手,消灭卫生死角。检查环境卫生,及时督促整改。

3、正式检查期间,各组负责人员指导做好迎接工作,处置突发事件。

4、指导学生绿色上下学。

(二)家访工作

1.包班包户,全部落实到每一位教师身上。

2.梳理暑假家访情况,确保每位家庭成员知晓创建、支持创建。

3填写好《万师访万家工作手册》中的各项内容,落实教师和家长双方签字。4.收集家访工作照片。

五、工作纪律

加强相关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做好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1.国检期间,所有的教师均确保全天候在岗,一律不得请假。2.所有分管创建工作及家访工作的教师电话要保持24小时畅通。

3.班主任要制作学生家长通讯录,特别是重点学生家长,做到熟练掌握、心中有数。

4.加强信息保密工作,不能把涉及创建工作的文件、迎检方案、资料等信息对外泄露,不在微信群和QQ群随便谈论国检期间组人员和检查情况。

六、责任追究

在本次迎国检、学校实地检查、资料检查及入户调查和街访问卷调查工作中,学校和教师如发生下列情况导致测评丢分、失分、扣分、罚分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直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责任。

万新小学

福州市亭江中心小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第7篇

一、活动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落实我市“五城联创”工作推进大会会议精神,加快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程,要积极引导和鼓励广大群众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展示我市朝气蓬勃,积极进取的良好精神风貌和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特举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之“和谐盛世、文明朔州”主题征文、演讲、摄影、书画、微电影、知识竞赛、市民才艺大赛、国学诵读、自行车公益骑行竞赛、文明大讲堂讲座等系列活动。以进一步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和市民的文明素质,营造创建文明城市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朔州市委宣传部

朔州市文明办

朔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朔州市教育局 朔州市体育局 朔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单位:朔州市群众艺术馆

朔州市中华传统美德文化协会 朔州市书法家协会 朔州市美术家协会 朔州市摄影家协会 朔州市作家协会 朔州市老年书画家协会 朔州市中山书画院 朔州市民间艺术家协会

媒体支持:朔州广播电视台

朔州日报社 朔州新闻网 朔州文明网 朔州教育电视台

承办单位:山西翔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三、活动对象

在朔社会各界人士及朔州籍在外人士

四、活动时间

2015年8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五、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全面开展各个层面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坚持管理与建设并重,推动城乡协调发展,促进城市软、硬环境建设的共同推进,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把服务人民群众、满足人民群众利益需求、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坚持群众路线。把创建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创造更多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新载体,最大限度地吸引群众参与,使人们在活动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

坚持长效管理。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具体标准落实各项创建工作,巩固成果,狠抓整改,把弱项做强、强项做优,努力实现标本兼治、长效管理,不断开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新局面。

坚持地方特色。在努力实现创建工作全面达标升级的同时,突出特色,力求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文精神、生态环境、城市面貌、文明创建等方面增创新优势、形成新品牌。

六、活动形式

(一)征文比赛:详见《附件一:朔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谐盛世、文明朔州”征文活动方案》

(二)演讲竞赛:详见《附件二:朔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谐盛世、文明朔州”演讲活动方案》

(三)书画展:详见《附件三:朔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谐盛世、文明朔州”书画展活动方案》

(四)摄影展:详见《附件四:朔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谐盛世、文明朔州”摄影展方案》

(五)微电影大赛:详见《附件五:朔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谐盛世、文明朔州”微电影大赛方案》

(六)知识竞赛:详见《附件六:朔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谐盛世、文明朔州”知识竞赛方案》

(七)国学诵读:详见《附件七:朔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谐盛世、文明朔州”国学诵读方案》

(八)市民才艺大赛:详见《附件八:朔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谐盛世、文明朔州”市民才艺大赛方案》

(九)自行车公益骑行竞赛:详见《附件九:朔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谐盛世、文明朔州”自行车公益骑行竞赛方案》

(十)文明大讲堂:详见《附件十:朔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谐盛世、文明朔州”文明大讲堂建设方案》

七、作品提交方式

参赛作品先提交至各文明单位,由各文明单位将参赛作品分类后上交山西翔博文化传媒,再由翔博文化传媒将参赛作品上交到朔州市文明办活动组委会。

八、活动日程安排 备注:

1、组委会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推荐参加比赛者,采取推荐与个人自愿相结合的办法。

2、书画类活动结束后我们将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级书法绘画作品展。

3、若活动安排因故变化,将由大赛组委会另行通知,敬请谅解。

福州市亭江中心小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第8篇

为圆满完成我市卫生系统承担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再掀创建工作新高潮,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关于印发<省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百日会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办[2008]9号)要求,经局党委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省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部署,努力提高市民的健康素质,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保证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确保卫生系统创建指标如期达到或超过国家A级标准,实现郑州市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组长:顾建钦

副组长:王万鹏马振萍封银曼吴予红吕宪坤周玉东 组员:赵中华康红超赵学勇师卫翔黄大中王俊瑞

尚东韩黎民董汕智李迎霞贺瑞

成立创建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组宣处,王万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目标任务

围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狠抓薄弱环节,全力攻克未达标项目,特别要把当前影响城市文明程度、事关创建全局、群众十分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作为突破口,抓好以下工作:

(一)狠抓职工教育,提高大家文明素质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根本在于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各单位一要大力加强思想道德建设。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用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建设和谐文化,强化人们对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保持全社会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努力培育良好社会风尚。二要广泛开展文明礼仪教育。以“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在全系统广泛进行文明礼仪教育,引导人们增强文明意识,学习礼仪知识,遵守礼仪规范。三要深入开展多种社会实践活动,广泛开展争创“廉医、诚信、为民、和谐”医院和“爱岗位,献爱心,争当人民健康好卫士”活动,使崇尚和争当先进蔚然成风。四要扎实推进社会志愿服务行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组织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志愿者在行动”、“周末奉献日”等活动,激发群众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情。

(二)狠抓行风建设,打造诚信服务环境

行风建设是创建文明城市的窗口工程,也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标体系中所占比例最多的软件指标。我们要高度重视,抓紧抓好。市创建办提供的调查数据显示,市民对医疗机构的行风建设满意度

还不高,仅为78.7%。因此我们一要以行风建设为重点,积极开展创“文明示范窗口”活动,带动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二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争创“六型”机关活动,不断增强机关公务员的服务意识和公仆意识,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树立机关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增强社会公信力。三要扎实推进创建“文明窗口”、“青年文明号”、“巾帼示范岗”等创建活动,不断提高行业创建水平和服务效率。通过努力,使市民对卫生部门诚信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市民对卫生系统行风建设的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三)狠抓宣传发动,营造良好创建氛围

舆论先行,重在鼓劲,各单位要通过多渠道、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把文明城市创建的主要任务和各项政策措施宣传到位,充分利用板报、横幅、电子屏、宣传画等形式在公共场所宣传文明创建内容,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迅速掀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新高潮。

三、方法步骤

活动时间从3月6日开始,到6月15日结束。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发动阶段(时间:贯穿活动全过程)

各单位要按照制定下发的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层层发动,广泛宣传,使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迅速掀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新高潮。

(二)组织实施阶段(时间:从3月6日至6月5日)

各单位要对照各自的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特别是未落实的问题,集思广益,细化方案,集中攻坚,相对集中地组织开展以“大型义诊活动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集中宣传周”等为主题的系列活动。活动中,既要注重全面把握,整体推进,又要联系实际,突出主题,具有特色;既要便于组织和实施,又要防止图形式走过场;既要走实创建过程,又要立足解决问题,务求实效。做到天天有活动,周周有主题,月月见成效。

(三)评比阶段(时间:贯穿活动全过程)

为了促进活动的开展,我们将严格实行督导检查,做好检查评比。督导活动采取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群众评议、实地检查、现场督导等形式进行。综合评定拟每月组织一次,并对评定结果和创建任务完成情况全系统通报,对创建先进单位要进行表扬,对后进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完成任务不力,开展活动不积极,工作拖延应付,完不成指标要求的责任人,将视情况采取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形式处理。

四、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当前全市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百日会战活动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方法和载体,各单位党政“一把手”作为活动第一责任人,一定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把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切实转变作风,深入一线指挥、协调活动开展。要根据活动安排,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各

项任务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这项活动时间跨度长,任务重,难度大。各单位要熟悉有关内容,健全领导机构,深入调查研究。围绕创建工作的目标任务,积极出主意,想办法,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会战活动,确保出特色,出亮点;要树立大局意识,坚持从我做起,积极参与,见诸行动,自觉为省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贡献。

(三)自查自纠,狠抓落实

各主管处室和相关单位要按照《郑州市卫生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任务分解及责任分工》(郑卫党[2008]17号)的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对照目标任务分解情况,层层分解,明确到人,责任到人,抓好落实,做到内容全面,材料详实,活动扎实,效果明显,社会满意。确保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分解到卫生系统的各项创建任务。

(四)建立机制,严格考评

福州市亭江中心小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第9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长沙市教育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再动员大会精神,扎实推进我校文明创建工作,根据《长沙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长沙建设人民满意城市2009——2011年工作纲要》、《长沙市教育局建人民满意城市、办人民满意教育2009—2011年工作规划》,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总揽,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紧紧抓住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契机,全力促进我校各项事业和谐发展、科学发展,为把长沙建设成为人民满意的文明之城、和谐之城、活力之城和幸福之城作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标准和要求,通过一系列深入的宣传教育和主题活动,使广大师生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广大师生的文明修养,动员广大师生以实际行动参与创建活动,全力推进和提升各项创建活动,为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三、组织机构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为了保证我校创建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八一路小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唐冬梅

副组长:王凤芝冯莉

成员:刘霖、易畅、唐宗颖、邝细红、邱英、全体班主任

四、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切实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道德教育

1、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校长任组长,支部书记、副校长、大队辅导员任副组长,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思想道德建设领导小组。

2、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学校要把德育活动纳入学生综合实践课程,并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估的重要内容。督促家长言传身教,从生活细节入手,引导孩子养成良好道德习惯。

3、全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将建立心理健康咨询室,做好心理健康咨询工作,完善咨询室设施配置。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课,全面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

4、加强法制教育。学校要选聘一位法制副校长,并定期要邀请法制副校长进行法制讲座。

(二)强化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

1、坚持把师德建设摆在首位,全面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制定《师德师风承诺制度》,签订师德师风目标责任书,引导教师自觉践行师德风范。

2、组织开展“创先进、树典型,榜样引领促发展;争优秀、铸师魂教书育人作表率”为主题,开展评选并表

彰学校“师德标兵”活动。培养和树立一批敬业乐教、实绩突出的优秀典型。

3、加强职业理想教育。为提升教师的人文素养,增强教师的育德意识和能力,开展“为学、为师、为人,做人民满意教师”主题实践活动。

4、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1)进一步落实两级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积极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健全完善廉政监督制度,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从教行为,坚持把净化育人环境、纠正不正之风放在首位,严禁教风不正、违规收费、以教谋私及有偿家教家养等行为,并进行教师师德问卷调查活动。问卷结果将与教师期末考核

挂钩。

(2)加强校务、党务公开工作。探索党政工、教代会代表共同参与的管理共同体基本框架。完善教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进一步探索票决制,在决策中要做到公正、透明,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公开

办事制度,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保证教师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自觉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三)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努力营造创建工作氛围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积极参与、配合开展好创建工作的各项主题活动,着力打造一批有“品牌活动”、“特色活动”,发挥文明创建工作中学校的阵地优势和影响辐射作用。

1、积极开展“安全和谐校园”创建活动。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制度。每期组织师生开展1——2次应急疏散演练活动。规范学校和保险机构的保险行为,根据学生自愿原则办理平安保险。

2、稳步推进“教学提质增效工程”,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全面推行“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在校每天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

3、开展系列教育活动。

(1)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文化活动。结合各种重要事件、重要纪念日、节庆日(重点是中国传统节日)集中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弘扬传统文化、培育民族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春节和元宵节组织开展“幸福长沙城、欢乐过新年”系列活动;清明节组织开展“缅怀三湘英烈、继承革命传统”纪念活动;端午节开展以“诗歌的节日、星城的经典”为主题的诗歌竞诵会等活动;中秋节组织以“团圆和谐”为主题的中秋晚会或经典诵读等活动。

(2)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讲文明、树新风”系列活动,“心忧天下、敢为人先”的长沙精神教育活动,结合学校的校训“爱、诚、勤、志、学”开展“传承美德,做文明人”道德实践活动,深化“蓝丝带”校外公益教育工程,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等系列道德实践活动。

(3)开展和谐校园创建活动。组织学生开展给学校提1条建议,做1件好事,出一期手抄报等活动,提高校园文化氛围,促进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和谐。

(4)加强德育教育基地建设。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主题教育。

(5)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推进师生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实现志愿服务活动经常化、规范化。组织学生以植树造林美化校园,走进福利院、社区孤寡老人、残疾人、军烈属家庭提供服务;开展文明交通礼让活动,对不文明的行为进行及时纠正,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的良好习惯;组织学生举行文明生态共建行动,引导市民积极参与环保实践。

五、实施步骤

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分五个阶段组织实施:

1、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2月)

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全体教师会进行宣传动员,及时传达市区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相关责任的要求标准,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引导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创建活动,使创建活动在全校师生中形成共识和自觉行动。

2、全面达标阶段(2010年3月——5月)

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认真进行逐项对照、逐项整改、深入开展创建工作,确保各项指标全面达标。

4、全面迎接检查阶段(2011年6月-8月)

打造亮点,精益求精。全力以赴做好迎检考核工作,以崭新的面貌迎接检查验收,确保全面通过考核。配合市区开展联街志愿服务活动。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各校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安排专项经费和专门人员,确保研究部署、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加大宣传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开辟宣传专栏,营造良好氛围。

2、树立典型,深入推进。及时总结、推介创建活动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营造教育系统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福州市亭江中心小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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