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所需材料
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所需材料(精选12篇)
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所需材料 第1篇
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所需材料1、2、3、4、5、6、7、8、9、变更注册申请表 变更注册核对意见表 比那更注册在岗情况承诺书 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新单位劳动合同书 执业证书原件 注册证书原件 安全员B证原件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0、照片(两到三张)
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所需材料 第2篇
发布日期:2008-12-18 新闻来源:已经阅读[2250]次
在注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及时申请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有效期执行原注册证书的有效期。
1、执业企业变更的;
2、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变更的;
3、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
申请变更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附表3-1)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附表1-3)
(二)注册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执业印章;
(三)执业企业变更的,应当提供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以及工作调动证明原件、复印件(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四)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复印件。
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所需材料 第3篇
(一)《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三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考试报名时的企业与注册时的企业不一致的,需提供考试报名企业出具的解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聘用企业将《企业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和申请人的申请表一式二份和附件材料一套报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延续注册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申请延续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变更注册在注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及时申请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有效期执行原注册证书的有效期。
1、执业企业变更的;
2、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变更的;
3、二级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
申请变更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三)执业企业变更的,在不影响原执业企业资质的前提下,应当提供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以及工作调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原聘用企业出具的申请人申请变更注册前一年内的职业道德证明原件;新聘用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原件及复印件。
(五)二级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增项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可申请增项注册。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证书超过3年未注册的,应当提供该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准予增项注册后,原专业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保持不变。
申请增项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
(二)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四)增项专业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注销注册 :二级注册建造师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申请人或其聘用的企业,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三)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级注册建造师本人和聘用企业应当及时向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注销注册申请;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注册机关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告知注册机关。重新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在重新具备注册条件后,可申请重新注册,重新注册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申请重新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聘用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 :二级注册建造师因遗失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的,应当向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补办,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
(二)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及复印件。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污损更换: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污损的,可向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更换,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
(二)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所需材料 第4篇
1、变更汇总表4份(正反面打印)。申请表上申请人签字要和劳动合同上个人的签字完全一致。企业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2、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注册证书完全复印)和建造师印章(注册证书要求复印在一页纸上,上下排列,国徽页在上,内容页在下,若有其他变更页及增项页,另外复印)
3、注册建造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原注册单位的解聘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解聘证明日期必须在劳动合同日期之前,且不能间隔太长时间。
5、原注册单位的职业道德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解聘证明日期一致)
6、新单位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书面劳动合同上的聘用时间要和网上上报的劳动合同时间完全一致,劳动合同聘用时间要在解聘证明时间之后,劳动合同最好是签2—3年,不能少于1年)。劳动合同不能有任何涂改的地方。
7、新单位最近一个月社保发票和社保明细的原件及复印件。
8、新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建造师印章。没有刻章的需要原单位出具未刻取印章证明并盖上公章。所有的复印件每页均要盖新单位的公章。
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流程 第5篇
◆变更注册流程
第一步:个人版填写
1、登录中国建造师网站,点击二级建造师注册系统,点击个人版登录入口,在页面右侧“注册建造师变更、增项、注销等登录入口”处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资格证书编号,密码等,点击登录即可。
注:姓名、身份证号码请用初始注册时的信息填写,可到企业版“已注册人员”信息中核对信息。
原始密码为7个0。
2、登录后,点击左侧目录树中“变更注册”选项,选择您所在变更的内容:聘用企业变更、姓名变更,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表格下方的“保存”按钮。第二步:原企业版操作
1、原单位登录企业版,点击目录树下的变更注册—人员调出按钮,查看到人员信息表格后(此信息表格需要登录个人版填写后便可以看到),点击人员信息后边的“审核”按钮,核算无误后点击表格下方的“保存”按钮,完成企业的审查工作;反选该人员,点击“同意调出”按钮即可。
2、新单位登录企业版,点击目录树下的变更注册—人员调入按钮,查看到人员信息表格后,在人员信息前面小方框中打“√”选中,点击“同意调入”按钮,调入成功后,将审报状态选择为“已调入”点击查询,调入成功的人员便会显示出来,点击人员信息后面的“审查”,核实无误后点击“保存“,在人员信息前面小方框中打“√”选中,点击“上报”即可
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所需材料 第6篇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
一、二级建造师注册及注册变更
2、办理单位:成都市建委
3、办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
4、法定时限:建造师注册20个工作日;注册变更5个工作日
5、承诺时限: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建造师注册10个工作日内上报;注册变更5个工作日内上报。
6、收费标准:不收费
7、窗口电话:869219258、投诉电话:86924837、86921930
二、法定依据
1、《建筑法》第十四条;
2、《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
3、《关于印发〈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市[2007]101号;
4、《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川建发[2006]55号)
5、《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建造师注册工作的通知》(川建发[2007]58号)
6、《四川省建设厅关于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建建发
[2008]270号)
三、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查验合格后受理。
第二步:审查核实注册资料。
第三步:符合要求按承诺时限上报省建设厅。
四、建造师注册申请材料
(一)、建造师初始注册
1、《企业一级或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一级3份,二级2份,公路、水利专业各增加1份),《企业一级或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1份),在四川建设网(网址:)申报成功后打印(必须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申请表才视为有效);
2、一级或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增项专业的还需提供第二专业考试合格证明书);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国有未改制企业提供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6、工程项目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7、业绩证明材料(反映工程规模的业绩合同页面)原件及复印件;
8、超过规定时间(签发日期3年)申请初始注册的,还应提交该建造师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申请人考核认定或考试申请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建造师变更注册单位申请表》(川建发[2007]58号文件后附有)。
其中以上附件材料(2-8)项复印件均用A4纸分别按上述顺序摆放;一级2份,二级1份(公路、水利专业各增加1份)。
(二)、建造师增项注册
1、《企业一级或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一级3份,二级2份,公路、水利专业各增加1份),《企业一级或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汇总表》(1份),在四川建设网(网址:)申报成功后打印(必须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申请表才视为有效);
2、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逾期(即超过签发日期3年)专业增项注册,还应提交该增项专业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执业印章原件。
其中以上附件材料(2-4)项复印件均用A4纸分别按上述顺序摆放;一级3份,二级2份(公路、水利专业各增加1份)
准予增项注册后,原专业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保持不变。
五、注册建造师(员)变更注册(资料齐全5个工作日内上报审批)
(一)、变更注册对象
注册建造师(建造员)在注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及时申请变更注册。
1、执业企业变更的;
2、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变更的;
3、注册建造师(建造员)姓名变更的。
(二)、变更注册要求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执业企业变更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A、带条形码《企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1份)或带条形码《企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员)变更注册申请表》(1份),在四川建设网(网址:)申报成功后打印(必须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申请表才视为有效);
B、注册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原件;
C、限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申请人新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仅限国有企业);
D、原聘用企业出具的与申请人解除合同关系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E、原聘用企业出具的申请人未担任在建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名称变更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A、带条形码《企业名称变更注册申请表》(1份)
B、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C、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
D、《企业名称变更注册申请表》中列示的所有注册人员的证、章原件。
3、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
A、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明原件;
B、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跨地区变更的,需提供调出企业所在市(州)或扩权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同意调出意见并加盖印章的证明原件;
(四)申请人跨省变更的,由注册建造师提出变更申请,通过原聘用企业报原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后,由调入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办理。
(五)变更注册办理程序
1、注册建造师(建造员)变更注册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请人通过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填报变更注册申请表,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在系统自动打印生成的《企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或《企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员)变更注册申请表》上签名。申请人将申请材料上报新聘用企业,新聘企业汇总后按下列要求办理建造师(建造员)变更注册。
2、由注册建造师(建造员)个人提出变更申请,新聘用企业打印《企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或《企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员)变更注册申请表》,注册证书(执业证书)、执业印章和附件材料以及附件材料的原件报企业所在市(州)或扩权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填写初审意见,将《企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员)变更注册审核意见表》、《企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员)变更注册审批汇总表》和申请人的申请表、注册证书(执业证书)、执业印章和附件材料报省建设厅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
一、提交资料
1、带条形码《企业一级或二级建造师(建造员)注销申请表》(1份)带条形码《企业一级或二级建造师(建造员)注销注册汇总表》(1份)在四川建设网(网址:)申报成功后打印(必须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申请表才视为有效);
2、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取得其它级别建造师执业证书而注销的,单位提交情况说明和其本人已取得的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注销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注册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执业信息卡原件。
二、注销结果请在“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本企业的企业版中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七、建造师(员)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
一、提交资料
1、带条形码《注册建造师(建造员)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申请表》(1份)带条形码《注册建造师(建造员)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汇总表》(1份)在四川建设网(网址:)申报成功后打印(必须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申请表才视为有效);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证章遗失补办的:提交本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作废声明原件。(如:四川日报、华西都市报、天府早报、四川工人日报、四川经济报、四川法制报)。报纸需为整张,不能剪裁。
二、遗失补办登报要求:
1、遗失证书:姓名、单位、证书名称、专业、证书编码(8位)
2、遗失印章:姓名、单位、证书名称、专业、注册编码号如:川251„„(00)
3、遗失证章:姓名、单位、证书名称、专业、证书编码+注册编号
注:必须注明“遗失作废”
八、备注
1、区(市)、县所属企业申办建造师初始注册应由所属地的建设管理部门呈报;
四川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增项注册 第7篇
发布时间:2015/04/21
一、执业企业变更所需材料:
1、《二级建造师(员)执业企业变更汇总表》(必须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汇总表)1份;
2、《二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员)变更注册申请表》(必须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申请表)1份;
3、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动合同原件(国有未改制企业提供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4、原聘用企业出具的与申请人解除合同关系的证明文件原件(四川建设人才网---服务大厅—表册下载---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协议书);
5、原聘用企业出具的申请人未担任在建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文件原件(四川建设人才网---服务大厅—表册下载----建造师(员)变更注册在岗情况承诺书);
6、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四川省建筑业企业建造员证书原件、执业印章。
二、企业名称变更所需材料:
1、《二级建造师(员)企业名称变更汇总表》(必须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汇总表)1份;
2、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3、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企业名称变更函;
4、《二级建造师(员)企业名称变更汇总表》中列示的所有注册人员的证书原件及执业印章。
三、姓名变更所需材料:
1、《二级建造师(员)人员姓名变更汇总表》(必须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汇总表)1份;
2、《二级注册建造师(建造员)变更注册申请表》(必须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申请表)1份;
3、变更后的身份证原件;
4、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
5、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四川省建筑业企业建造员证书原件、执业印章。
*请将原件和申请材料分别按上述顺序摆放,申请材料一律不装订,并装入纸制档案袋。注意事项:
1、调出或调入企业所属地区为市(州)或扩权县的,需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审核章,由调入企业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上报;
2、调出企业为营业执照在四川省工商局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中央在蓉企业,调入所在地区为市(州)或扩权县的企业,由调入企业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上报。
3、申请变更业务人员,其印章遗失的,可用报纸代替,具体登报内容详见四川建设人才网-办事指南-遗失补办。备注:
1、营业执照在四川省工商局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中央在蓉企业将申请材料交至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建设人才大楼);
2、如遇建造师管理系统故障或其它客观原因造成业务无法按时办理等情况,办理时间顺延。
网上申报: 注册业务咨询电话: 028-85222456
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
发布时间:2015/04/21
一、《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汇总表》(必须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汇总表)1份;
二、《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必须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申请表)1份;
三、增项专业的《二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逾期未注册(即超过签发日期3年)的,应提交《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请将原件和申请材料分别按上述顺序摆放,申请材料一律不装订,并装入纸制档案袋。注意事项:
1、申请公路、水利专业的,需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2份;
2、市(州)、扩权市(县)所属企业申请材料由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上报,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审核章;且须提供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件及《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审批汇总表》1份。备注:
1、营业执照在四川省工商局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中央在蓉企业将申请材料交至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建设人才大楼);
2、如遇建造师管理系统故障或其它客观原因造成业务无法按时办理等情况,则办理时间顺延。
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需要什么手续 第8篇
首先要你原单位出具解聘证明,在网上同意变更注册,就是那个每个单位都有的那个注册的软件,然后你新的公司在软件上同意接收,在把相应的材料装订好报到当地建委等相关部门审批,就行,但是每个地方的程序可能不是太一样,为了避免浪费时间,你还是到当地建委问一下,大体步骤是这样的。
网上先个人申请变更注册单位,拟变更单位受理后打印,去原注册单位盖章(离职证明也得开具),然后去原注册单位所在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后再到拟变更单位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再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去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时建造师本人要去,带上身份证。
首先要原聘用单位开解聘证明,盖上原单位的章
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办理所需手续 第9篇
一、办理考试合格证书
考生需携带并出示:
⒈本人身份证原件;
⒉报名时所需的毕业证书原件;
⒊《_____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一式一份;
⒋2寸照片1张、1寸照片3张(黑白、彩色均可);
⒌填写好《_____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其中对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还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材料不齐、表格未填全、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不真实等不予办理,包括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毕业证原件、资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一张2寸照片(办证用)和一张1寸照片(办合格证明用)。由单位集中办理证书的,需出示单位介绍信,上述办证所需资料除身份证可用复印件外,其余办证资料不变;委托他人办理证书的,需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上述办证所需资料除身份证可用复印件外,其余办证资料不变。
二、办理增项考试合格证明
二级建造师报考增项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将发放考试合格证明。在办理增项考试合格证明时,考生需携带并出示:
⒈本人身份证原件;
⒉《_____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明登记表》一式一份;
⒊《_____二级建造师增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报名条件证明表》;
⒋已经取得初始二级建造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即取得的第一个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证书);
⒌1寸照片1张(黑白、彩色均可)。
证书注册
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所需材料 第10篇
2013年9月最新二级建造师挂靠价格表:
二级注册建筑师6-7万/3年{本月热门}缓慢上涨
一级注册结构师16-18万/3年{本月热门}缓慢上涨
二级注册结构师7-8万/3年{本月热门}比较稳定
二级注册建造师房建1.2-1.6万/1年{各省行情不同此为南方主要省市行情}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1.2-1.6万/1年{各省行情不同此为南方主要省市行情}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1.2-1.6万/1年{各省行情不同此为南方主要省市行情}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1.2-1.6万/1年{各省行情不同此为南方主要省市行情} 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1.2-1.6万/1年{各省行情不同此为南方主要省市行情} 二级建造师挂靠变更注册流程:
1、变更注册需要提供证书证件原件: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注册印章、学历证书、身份证、照片、职称证
2、变更资料包括: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在岗情况承诺书、解聘证明、职业道德证明、无在建工程等证明
3、变更注册需要原注册单位配合,必须得到原注册单位的理解和同意。
4、如果有其它证书注册包括B证、C证等,应先注销或同时办理变更
5、二级建造师的程序A 提供建造师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居住地址,由新接收单位做出当地劳动局统一印制的劳动合同的扫描件(PDF格式,数据不大于500K)。
B 建造师本人带上新单位劳动合同PDF格式的扫描件到原单位建造师管理系统里面申报、解聘、打印出变更资料并签字盖章。
C 将已盖好原注册单位章的变更资料送达新接收单位盖章。
D 把原注册单位和新接收单位已经签字盖章的变更资料带到原注册单位当地的地市级建管机关盖章。
E 将原注册单位、新接收单位和两地建筑管理机关盖好章的变更资料送达省建设厅完成变更手续。
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业务流程:
(一)受理、初审:主体是区(县)住建委。
初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2.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执业印章);
3.原聘用单位解聘合同或证明;4.聘用单位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初审标准:
1.提交网上信息;2.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3.复印件是否每一页加盖企业公章。初审时限:
5个工作日。
(二)复审:主体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
复审材料:(如需了解更多挂靠事宜请联系王工电话:*** QQ;1220784498)
1.《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2.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执业印章);
3.原聘用单位解聘合同或证明;4.聘用单位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复审标准:
1.查看复审材料是否齐全;2.查看申请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处是否加盖齐全;3.查看解聘合同或证明内容是否合格(解聘合同或证明需明确注明在原单位无在施或在建工程);4.查看区(县)住建委数据是否提交;5.查看申请表中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处是否签字盖章。
完成时限:
即时办理。
(三)制证、制章申请人持签字材料到证书窗口打印防伪变更贴,并加盖证书专用章。证书变更即时办理。
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所需材料 第11篇
2、建造师资格证、身份证、劳动合同、毕业证、学历验证;(所有证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公路、水利水电专业2份,其他专业1份)
3、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变更注册
1、《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2份;
2、身份证、原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劳动合同;
3、原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增项注册
1、《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2份(公路、水利水电专业3份);
2、身份证、毕业证、学历验证、劳动合同、增项专业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所有证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公路、水利水电专业2份,其他专业1份)
3、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4、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证书或考试合格证明超过3年未注册的,应当提供该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文件。
延续注册
1、《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2份;
2、身份证、劳动合同、原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所有证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3、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文件。重新注册
1、《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表》2份(公路、水利水电专业3份);
2、建造师资格证、身份证、劳动合同、毕业证、学历验证;(所有证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公路、水利水电专业2份,其他专业1份)
3、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
1、《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2份;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省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注销注册
1、《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2份;
2、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3、符合《河南省二级注册建造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复印件。
第十四条 二级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
(一)聘用单位破产的;
(二)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三)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
(四)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
(五)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六)年龄超过65周岁的;
(七)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八)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第十五条 二级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一)有本办法第十四条所列情形发生的;
(二)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三)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四)受到刑事处罚的;
二级建造师初始备案所需材料 第12篇
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未注册证明原件
申请书原件
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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