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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总监的工作职能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漫步者2025-11-191

财务总监的工作职能范文第1篇

2、 财务预算。在企业整体目标确定的情况下,财务总监需要同其他部门协作,做好收入类预算、费用类预算等,确定企业现金流入量及现金支出量。在确定企业收入预算及费用预算的基础上,制作企业现金预算以合理安排企业后期运营过程中,除了一些水电、房租、工资、电话费等固定支出之外,诸如各类产品包装、广告投入、宴请客人等一些弹性支出的业务金额额度,同时,对企业后期的现金需求状况作出一总的评价,合理界定维持企业日常运作的现金持有量,及早做好企业的筹资工作。企业在确定各部门费用预算后,就能在一定程度上合理安排企业各项日常活动,具体把握何事该做,何事不该做,从而在最大程度上控制企业现金流出事项,将有限的现金用在刀刃上。与此同时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完成了创业初期的费用控制工作。

3、 工作计划的制定:企业创业初期及企业正常运作过程中,首先需要明确企业的目标(企业目标一般情况下招中销售额的提高、费用的降低),然后,企业所有的工作均需围绕着此目标开展,而企业各部门的工作能否顺畅执行,从很大程度上则取决于企业总体目标的分解程度,管理制度《财务总监的工作职责》。 而财务总监的工作则是将公司高层确定的整体目标在各部门中间进行合理分解,下达各部门,同时与各部门进行不间断的沟通,将各类财务指标尽可能合理化,然后再反馈回公司高层,高层通过后,在财务总监的领导下,各部门按照确定的各类标准制定各季度、月度、周计划。而财务总监随之而来的新任务则是定期对各部门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根据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督促各部门步调一致地朝企业总体目标发展。

4、 财务总监要做好销售的督促工作。此项内容实际上属于上述内容中的一部分,现单独提出,以突出对销售工作的重视:财务总监在与市场部老总协商确定市场部的销售任务后,应根据其月度等的销售任务及销售费用的控制额度等的完成程度,及时对其做出考核,在适当的时机,以适当的方式督促其不断向所定的月度目标等靠拢,使公司产品及时售出,资金及时回笼。

5、 人员绩效考核:创业初期,企业对员工的奖励,主要应采取一些短期行为,通过直接规定某些事如何做会得多少奖励,否则会得多少惩罚等规范员工行为,如此实行一段时间后,将使员工行为尽早步入正轨。待企业运作正常后;财务总监再协同人力资源部及其他部门或人员,确定员工长期绩效考核体系,将员工的日常表现与员工的年终奖金及员工的晋升等联系起来,促使员工长期性努力工作。

财务总监的工作职能范文第2篇

财务总监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权经营权相分离的产物,在我国也是近几年出现的事,财务总监委派制作为财务总监与管理机制的一种创新,存在着缺陷和不足之处。财务总监委派制是中国在经济改革过程中重要的制度创新,也是对企业国有资产的有效监管方式之一。本文对我国的财务总监委派制的基本情况及作用作了基本介绍,并对财务总监委派制运行中的存在问题和完善财务总监委派制的对策建议进行了有益的探讨,以帮助完善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使其具有理论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财务总监委派制 国有企业

监管

健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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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完善财务总监委派制的探索与思考

改革开放20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国有资产在组织形式、产权关系、经营机制以及企业文化等方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企业逐步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国民经济结构逐步趋于合理。当前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存在着国有企业所有者主体缺位、国有资本财务监控松弛、国有资产流失严重等问题,所以我们应当更加突出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督和管理职能。

一、财务总监委派制的概述

(一)财务总监委派制的概念

什么是财务总监委派制?财务总监委派制是企业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情况下,由出资人向企业委派财务总监参与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组织和监控企业日常财务活动的一种经济监督制度。财务总监不仅要对企业的财务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可比性、一致性等进行监督,还在行使对企业筹资、投资、用资、耗资等一系列财务活动的监督职能时,与财务计划、成本控制、会计核算、财务分析等许多财务、会计的具体组织管理工作精密结合起来,因而财务总监也具有一定的管理职能。

(二)我国财务总监委派制的作用

财务总监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权经营权相分离的产物。能够较好地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控制,其发挥的作用相当明显,通过财务总监的运作,加强了企业财务管理,完善了企业财务规章制度。

实施财务总监制度,它产生的意义是多方面的。其一是对“资产”方面的意义。它能够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保证国有资产安全、保值增值有积极的作用。其二是对“人”的意义。这个“人”主要是指经营者。我们说,监控就是保护,不能等人倒下以后再去保护。财务总监可以适当制衡经营者的权力,同时抵制腐败、不良社会风气的侵蚀。其三是对“机制”的意义。财务总监制度的建立,是对约束机制的一种尝试,对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企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都是非常有益的。在实践中,财务总监的作用主要是监督、服务和桥梁。财务总监凭其较高的专业水平,通常都会对企业的财务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因而从整体上提高财会队伍的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

二、我国财务总监委派制运行中的存在问题及分析

近年来,我国加强了对国有资产直属公司及重大财政性投资项目实行财务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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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委派制。经过两年来的实践,在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保障国有资产及财政性资金安全、提高经济效益和投资效益、实现源头上防腐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财务总监委派制是一项富有探索性的工作,还没有成熟的模式可以借鉴,因此,财务总监委派制运行中的存在着不少的问题。

(一)财务总监制度与总会计师制度本质特征被混淆

财务总监制度与总会计师制度的目的都是对企业财务活动实施监督治理,都是为了规范企业行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但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在我国,“财务总监”的提法是在“总会计师”之后。与西方国家相同,我国财务总监是独立于被监督单位和企业,由企业的所有者派驻的,财务总监并不接受总经理的领导,其职责主要是以所有者代表的身份监督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其监督活动是全方位和全过程的,吸收和集中了总会计师和内部审计中的部分财务管理与监督职能,也弥补了总会计师在企业组织中地位和职责权限上的不足。财务总监的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没有任何直接关系,与企业经理人没有从属关系,从而确保了工作的独立性。

目前,有些地方在委派了财务总监后不设置总会计师岗位,甚至以财务总监替代企业的财务主管,使财务总监既是经营者的监督者又是助手;既要代表所有者,又要代表经营者,使财务总监在执行财务制度中无所适从,其结果,要么财务总监完全听命于企业所有者,干预企业正常经营,违反两权分离的基本原则;要么完全倾向于企业经营者,与他们站在一个立场上,甚至串通一气,从而不能够向所有者负责,也不能对经营者实施监督或约束,其结果必然造成企业财务治理混乱。

(二)财务总监激励和约束机制不够健全

国有企业的改革以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实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由所有者和经营者分离所产生的代理问题也日益突出,如何建立起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也显得十分迫切。现有的对财务总监委派制的规定中,缺乏对财务总监利益特别是长期利益的保障。

主要是对财务总监考核评价缺乏科学合理的办法,由于财务总监的工作量及工作难度差异较大,加上财务总监与被委派单位之间存在监督与被监督关系,有的配合不很融洽,容易影响对财务总监的客观评价,有的关系比较密切,但也有可能掩盖了问题,这些都增加了考核评价的复杂性。对财务总监激励力度不足,付出与回报不对称,存在责、权、利脱节现象。对财务总监监督弱化,约束措施不严,特别是劳动纪律问题,往往处于“委派部门看不到,被委派单位管不了”的状态。

(三)财务总监委派工作发展不平衡

一是少数部门和单位对财务总监委派有抵触情绪。财务总监委派制是对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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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制的一种根本变革,必然会涉及到各方面的利益,特别是制约和限制了经营者的财务审批权力。因此,一些部门与单位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对财务总监委派工作不积极,导致了部门间、地区间财务总监委派工作发展的不平衡。二是个别领导对财务总监委派存在糊涂熟悉,认为财务总监委派制不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对财务总监工作支持力度不足;或是对财务总监的期望值过高,把被委派单位的问题都归咎于财务总监,缺乏全面客观的分析。

(四)财务总监权责还不够到位

财务总监委派暂行办法,明确了财政性投资项目财务总监的职权和职责,为加强财政性投资项目监管提供了重要依据。但对直属公司财务总监的职权和职责没有明确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财务总监的深入监督。为了保证财务总监职责权限落到实处,除了建章立制外,还需要财务总监自身努力,委派部门大力支持,被委派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共同配合,由于有些环节的欠缺,导致财务总监权责难以完全到位。

(五)财务总监的素质有待提高

现代企业制度下,财务总监作为高层次的财务监督及管理人员,必然要求其有较高的道德素质和专业素质。一是对企业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除了思想和身体、年龄等方面做出的要求外,还按照企业分类对学历、职称、专业工作经历及业绩做具体明确的规定。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管理混乱,制度不健全,任用素质偏低的财务总监位数不少,严重影响了财务总监队伍的形象与财务总监职能作用的发挥。二是业务技能有待提高。虽然委派财务总监是优中选优,但客观上讲,担任财务总监的人员业务技能参差不齐,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缺陷,完全适应工作要求的不是很多。

三、完善财务总监委派制的对策建议

(一)分清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和总会计师二者的职责

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和总会计师制度尽管有许多不同之处,但也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从本质上看,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和总会计师的工作总目标是一致的。两者都是要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国有企业完成上级下达的经营指标,并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同时,两者在专业知识水平要求上,也有共同之处,有共同的专业语言。可以认为,总会计师是沟通财务总监与企业经营班子之间的关系的桥梁或纽带;财务总监要深刻领会和理解企业的经营决策意图,需要与总会计师合作;财务总监的监管意见被企业接受或认可,并在企业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活动中得到贯彻或落实,更离不开总会计师的工作。

在实际工作中,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必须正确处理好与总会计师的各种关系, 分清二者的职责,互相支持和配合的:一方面财务总监要加强与总会计师的联系与沟通。财务总监在履行其职责的工作中,需要总会计师和财会部门的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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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财务总监既能通过外部监督权的行使,弥补总会计师内部财务监督乏力的缺陷,形成对企业内部监督的补充和完善;又能从科学、高效的理财角度出发,积极为企业生产经营出谋划策,协助总会计师建章立制和改进工作,有效地推动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二)切实加强对财务总监的再监督

1.加强财务总监的激励与约束机制。财务总监的报酬宜采用固定工资加奖金的结构。合理的薪酬制度会产生巨大的激励作用,不仅要有利于企业目前的发展,还要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在法律法规中应明确规定,财务总监不得收受受派企业任何经济利益,以及失职的相应法律责任。此外,建立财务总市场,也可提高财务总监声誉,并有助于降低发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可能性。

2.严格贯彻落实廉洁自律规定。财务总监不得接受被委派单位的任何报酬、馈赠及福利待遇,不得在被委派单位报销费用,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宴请、娱乐、旅游活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亲友或他人谋取私利。

3.严肃劳动纪律。财务总监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不得工作日午餐饮酒,不得从事未经委派部门指派的有可能影响工作的兼职活动。

4.完善日常约束机制。委派部门要加强对财务总监的动态管理,通过定期检查、突击抽查、专项调查等方法,掌握财务总监工作是否到位、是否履职、是否越权、是否违规等情况,在主客观原因分析的基础上,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财务总监实行问责制,避免“监而不督。督而不力”现象。

5.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综合、科学、有效的财务总监考评机制,明确考评范围、标准和方式,通过听取财务总监述职报告及被委派单位意见,查看财务总监工作台帐及被委派单位财务资料,结合财务总监的日常表现,对其“德、能、勤、绩”各方面进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全面考评,并把考评结果与财务总监任免及奖惩结合起来,增强激励和约束力度。

6.加强离任管理。财务总监离任时,应向委派部门报告被委派单位的概况、制度建设情况、财务管理状况、存在问题及相应建议。委派部门认为必要时,可对财务总监实行离任审计办法。发现财务总监失职、渎职等原因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及财政性资金损失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着力改善财务总监工作的软环境

1.加强舆论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财务总监委派制的重要意义和所取得的成效,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为财务总监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定期组织召开各有关方面参加的财务总监委派工作会议,全面贯彻财务总监委派有关规定,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营造和谐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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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委派部门要加大对财务总监工作的支持力度。大力支持财务总监按规定履行职权和职责,维护财务总监的权威性,加强财务总监的工作指导,及时解决财务总监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和矛盾。

3.被委派单位要主动配合财务总监工作。努力为财务总监履行职权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时通知财务总监参与有关活动,如实向财务总监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4.财务总监自身必须积极努力。要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树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爱岗敬业、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始终做到监管也服务相结合起来,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在循序渐进中开展监督工作。

5.建立相互协调机制。委派部门与被委派单位、政府有关部门、其他有关单位之间形成相互协调的机制,加强工作衔接和沟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特别要促使财务总监和被委派单位负责人形成既相互制约又相互配合、既有一定独立性又有共同目标的局面。

(四)进一步理顺财务总监的定位

1.有重点地选择被委派单位。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应坚持从实际出发,抓住重点单位及关键环节进行监督,避免管得过宽,管得过多。针对现状,财务总监力量应有选择地投放到重点政府投资性公司及重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必要时逐步拓宽委派范围。同时要动态地把握客观情况,及时调整派驻单位。

2.合理界定财务总监的职责权限。财务总监代表委派部门履行财务监督权,为此,应该根据委派部门职能,结合监管工作需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确定财务总监的职责权限,既要避免监管过度,又要防止监管不足,保证财务总监正确行使知情权、参与权、检查权、建议权、审核权、督促权、联签权、报告权。如委派部门有关职能调整时,财务总监工作侧重点也要相应调整。

3.建立财务总监动作规则。根据政府投资性公司及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特点,确定财务总监的监管重点、工作要求及操作程序,促进财务总监规范动作。同时,财务总监要明确自身定位,做到“到位而不越位,参与而不干预,独立而不孤立”。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本质是责任配置的制度安排,我们要努力明确权责边界,健全责任体系,建立成熟的董事会委派制。明确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的权责边界。明确政府、国资委和企业之间的权责边界。 解决一些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存在的“形似而神不似”、“形备而实不至”的问题,重点在机制建设,而机制建设的重点在流程和程序的规范。通过沟通机制建设,实现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之间在制衡中协调、在协调中制衡、在合作中监督、在监督中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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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职工民主管理。保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一个重大的政治原则。国有企业党组织也应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明确职能定位,探索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完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建立健全管理层和企业职工的协商沟通机制,保证职工意愿和要求顺畅表达,同时便于企业管理层了解职工动向,引导和带领广大职工理解、支持、投入企业改革发展。

(五)努力建设高素质的财务总监队伍

1.把好财务总监“入口”关。严格按照财务总监任职条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认真做好财务总监聘任或委任工作,完善合同制,做到不降低标准,不迁就照顾。同时,建立财务总监人才库,根据工作需要选派或调配财务总监。

2.建立充满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根据财务总监队伍素质要求较高且流动性较强的实际,其人力资源管理应实行市场化动作,做到“能进能出、优胜劣汰”,激励财务总监增强争先创优意识,防止“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敷衍行为。

3.创建学习型财务总监团队。培育财务总监团队精神,增强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意识、树立自觉学习、持续学习的理念,坚持有目的学习、创造性学习、不断更新知识结构,使学习知识、追求发展和自我完善成为财务总监的自觉要求,打造积极向上的财务总监团队。

4.加强财务总监的继续教育。要坚持例会制度,定期组织学习、交流及研讨,加强日常培训工作,并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法,组织高层次的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财务总监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法律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及实际工作能力,努力培养理论水平高、监管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

5.保障财务总监的政治和经济待遇。要从多方面关心和爱护财务总监,理顺财务总监身份性质,经常组织集体性活动,完善年薪制,规范社会保险,改善有关福利,既促进财务总监在精神上有归属感和成就感,又保证财务总监在物质上享受与其责任、义务相应的权利。

综上所述,财务总监委派制符合我国的国情,是保护投资者利益、治理企业会计信息失真和财务监控不力状况的一剂良药。当然,由于我国的财务监督制度是借鉴西方财务总监制度的新生事物,还处于摸索和逐步完善阶段,实务中任会存在一些问题,但是,这些问题解决和规范后,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财务总监委派制在符合经济规律和经济行为的要求、完善我国企业治理机制和广泛的实用性等方面的优势必将显现出巨大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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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蒋向丽.对完善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的思考[J].甘肃科技,2009,18 【2】赵涵.国有企业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经济师,2009,10 【3】刘玉庆.浅谈正确处理国有企业财务总监与总会计师的关系[EB/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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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总监的工作职能范文第3篇

一、科内人员与分工

1.郭XX:分管综合财务;

2.马XX:分管成本核算;

3.郑XX:分管损益与所有者权益、固定资产核算;

4.徐XX:分管投资、债权、存货、负债核算;

5.苏XX:分管货币资金核算。

二、会计帐簿、凭证及报表

1.1993年度总分类帐和各类明细帐共36本(详见会计帐簿移交明细表略);

2.1993年度“会计赁证”106册;

3.1993年

1、

2、

4、

5、

7、8月份和

1、2季度会计报表各1份。

三、印鉴

1.精密仪表厂财会科印章壹枚;

2.调/精密仪表厂财务专用章壹枚;

3.调精密仪表厂银行往来专用章壹枚;

4.调/精密仪表厂现金付讫印章壹枚;

5.精密仪表厂现金收讫印章壹枚;

6.厂长杨调公用名章壹枚;

四、会计档案

1.1985年至1992年度各种会计帐簿XXX本;

2.1985年至1993年度会计凭证共计XXX册;

3.1985年至1993年度各月、季、年会计报表已分别按年度册,共计9册;

4.1985年至1993年各季度、年度财务计划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均按年度装订成册,共计9册。

五、其他事宜

1.空白现金支票XXX张(自XXX号至XXX号);空白转帐支票***张(自XXX号至号)。

2.全厂《八五》发展规划(财务部分)草稿1份,需提交总会计师和厂务会议、职代会讨论修改定稿后,再上报主管局。

3.本厂清理“三角债”实施方案(草稿)1份,亦需提交总会计师和厂务会讨论审定。

六、交接日期

交接工作于1993年X月x日结束。在交接过程中,因帐务处理等原因出现的工作交叉,仍由科内具体经办人员负责。

七、本交接书一式四份。

移交人、接管人、监交人各执一份,厂部存档一份。

移交人:王XX(签章)

接管人:尚XX(签章)

监交人:冯XX(签章)

总会计师:纪XX(签章)

200X年x月X日

【扩展阅读篇】

工作总结格式一般分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署名四部分。

(1)标题。一般是根据工作总结的中心内容、目的要求、总结方向来定。同一事物因工作总结的方向侧重点不同其标题也就不同。工作总结标题有单标题,也有双标题。字迹要醒目。单标题就是只有一个题目,如《我省干部选任制度改革的一次成功尝试》。一般说,工作总结的标题由工作总结的单位名称、工作总结的时间、工作总结的内容或种类三部分组成。如“市化工厂1995年度生产工作总结”“市研究所1995年度工作总结”也可以省略其中一部分,如:“三季度工作总结”,省略了单位名称。毛泽东的《关于打退第二次反共高潮的总结》,其标题不仅省略了总结的单位名称,也省略了时限。双标题就是分正副标题。正标题往往是揭示主题即所需工作总结提炼的东西,副标题往往指明工作总结的内容、单位、时间等。例如:辛勤拼搏结硕果县氮肥厂一九九五年工作总结

(2)前言。即写在前面的话,工作总结起始的段落。其作用在于用简炼的文字概括交代工作总结的问题;或者说明所要总结的问题、时间、地点、背景、事情的大致经过;或者将工作总结的中心内容:主要经验、成绩与效果等作概括的提示;或者将工作的过程、基本情况、突出的成绩作简洁的介绍,工作总结《财务总监工作交接》。 其目的在于让读者对工作总结的全貌有一个概括的了解、为阅读、理解全篇打下基础。

(3)正文。正文是工作总结的主体,一篇工作总结是否抓住了事情的本质,实事求是地反映出了成绩与问题,科学地总结出了经验与教训,文章是否中心突出,重点明确、阐述透彻、逻辑性强、使人信,全赖于主体部分的写作水平与质量。因此,一定要花大力气把立体部分的材料安排好、写好。正文的基本内容是做法和体会、成绩和缺点、经验和教训。

1)成绩和经验这是工作总结的目的,是正文的关键部分,这部分材料如何安排很重要,一般写法有二。一是写出做法,成绩之后再写经验。即表述成绩、做法之后从分析成功的原因、主客观条件中得出经验教益。二是写做法、成绩的同时写出经验,“寓经验于做法之中”。也有在做法,成绩之后用“心得体会”的方式来介绍经验,这实际是前一种写法。成绩和经验是工作总结的中心和重点,是构成工作总结正文的支柱。所谓成绩是工作实践过程中所得到的物质成果和精神成果。所谓经验是指在工作中取得的优良成绩和成功的原因。在工作总结中,成绩表现为物质成果,一般运用一些准确的数字表现出来。精神成果则要用前后对比的典型事例来说明思想觉悟的提高和精神境界的高尚,使精神成果在工作总结中看得见、摸得着,才有感染力和说明力。

2)存在的问题和教训一般放在成绩与经验之后写。存在的问题虽不在每一篇工作总结中都写,但思想上一定要有个正确的认识。每篇工作总结都要坚持辩论法,坚持一分为二的两点论,既看到成绩又看到存在的问题,分清主流和枝节。这样才能发扬成绩、纠正错误,虚心谨慎,继续前进。

写存在的问题与教训要中肯、恰当、实事求是。

(4)结尾一般写今后努力的方向,或者写今后的打算。这部分要精炼、简洁。

(5)署名和日期。署名写在结尾的右下方,在署名下边写上工作总结的年、月、日,如为突出单位,把单位名称写在标题下边,则结尾只落上日期即可。

简而言之:

总结,就是把某一时期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进行一次具体的总分析、总研究;也就是看看取得了哪些成绩,存在哪些缺点和不足,有什么经验、提高。 那么,工作总结怎么写?个人工作总结的格式是怎样的?详情请看下文解析。

(一)基本情况

1. 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这部分内容主要是对工作的主客观条件、有利和不利条件以及工作的环境和基础等进行分析。

2. 成绩和缺点。这是总结的中心。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成绩有哪些,有多大,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什么性质的,怎样产生的,都应讲清楚。

3. 经验和教训。做过一件事,总会有经验和教训。为便于今后的工作,须对以往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集中,并上升到理论的高度来认识。

今后的打算。根据今后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吸取前一时期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进措施等。具体可以参考部分工作总结范文。

(二)写好总结需要注意的问题

1. 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不夸大,缺点不缩小,更不能弄虚作假。这是分析、得出教训的基础。

2. 条理要清楚。总结是写给人看的,条理不清,人们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这样就达不到总结的目的。

财务总监的工作职能范文第4篇

财务总监工作细则

(经2007年10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7年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公司财务总监的作用,确保实现财务总监工作目标,发挥财务总监在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财务总监是对公司财务活动和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控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财务总监的任免

第三条 公司设财务总监一人,财务总监经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公司财务总监必须专职,财务总监不得在集团等控股股东单位及其下属公司中担任其他职务。财务总监须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第五条 财务总监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 财务总监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益、公司、投资者和职工的利益;

2、具有较全面的财会专业理论知识和现代公司管理知识,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

3、具有会计、审计、经济类高级以上职称,并曾担任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 2 年以上。

第七条 《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因渎职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人员;有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弄虚作假、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第八条 财务总监在任职期间可以提出辞职,但应于二个月前先向总经理提交辞职报告,由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报经董事会批准后离任。若在不利于公司的情形下辞职或者董事会未正式批准前擅自离职等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财务总监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章 财务总监的职权

第九条 财务总监对董事会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审核公司的重要财务报表和报告;

2、组织拟定公司的财务管理规定及其他经济管理制度,监督检查下属子公司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

3、参与审定公司重大财务决策,拟定公司财务预、决算方案;为公司重大经营性、投资性、融资性的计划和合同以及资产重组和债务重组方案提供财务决策信息;参与拟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对董事会批准的公司重大经营计划、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财务监督;

5、检查公司财务会计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及时发现和制止可能造成出资者重大损失的经营行为,并向董事会报告;

6、配合会计事务所组织公司报表审计工作;

7、制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8、列席董事会会议;

9、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 财务总监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条 财务总监对下列情况应承担责任:

1、因未履行董事会批准的公司重大经营计划、方案执行情况的财务监督职责,致使公司发生重大损失的;

2、未履行对公司财务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职责,造成公司决策失误的;

3、财务总监应当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报告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十一条 财务总监必须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合法利益,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二条 财务总监对公司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参与对本公司构成竞争或其他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十三条 除非国家或公司章程规定或经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财务总监不得泄露公司秘密,并承诺在离职后继续履行该义务。非经授权,财务总监不得对外披露公司信息。

第十四条 财务总监行使职权时,应遵守法律、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的各项规定,因违反上述规定而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财务总监应承担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细则有关内容若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不一致时,按国家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本细则经公司董事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工作细则

(2008年10月20日六届四次董事会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总监的行为,加强对公司财务的监督,建立公司内部监控机制,确保资产的保值与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财务总监是负责投资、内部审计、监督公司财务会计活动和公司运行情况的高级管理人员。

财务总监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接受监事会的监督。

第三条 财务总监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设财务总监一人,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财务总监的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为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在任职期间董事会可以解聘财务总监,财务总监也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辞职。

第五条 公司财务总监不得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中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其他职务。财务总监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第六条 财务总监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维护公司、投资者和职工的利益,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2.具有较全面的财会专业理论知识和现代公司管理知识,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

3.具有会计、审计中级以上职称,并主管一个单位或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年;

4.具备本行业基本业务知识,熟悉行业情况,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

第七条 《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因渎职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人员;有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弄虚作假、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第三章 职责、权力和义务

第八条 财务总监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监控日常的财务、会计活动,审核公司的重要财务报告,对财务报告的质量负责;

2.负责建立健全和完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会计监督机制,督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公司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的情况、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

况,并对公司财务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

3.监督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建立全面预算制度,对经批准的年度全

面预算的执行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4.负责建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监督控股子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并负责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内控评价;

5.负责对公司融资性、投资性、固定资产购建支出和汇往境外资金及担保贷款事宜提出方案并提交有权部门审批;

6.对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的公司重大经营计划、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财务监督,定期向董事会报告经济情况和财务状况(包括主要经济指标偏离的预警报告和重大财务事项的及时报告);

7.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和资产评估工作;

8.负责公司投资事项,包括对外投资、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等投资项目的方案拟订、负责执行经批准方案及执行结果的报告;

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经理(财务科长)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情况提出建议或发表意见,对外派到参股公司的人员提出建议;

10.负责拟定资产核销、坏帐处理、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弥补亏损等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制度或财务决策方案,监督公司的财务管理规定的制订;

11.参与重大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的审查;

12.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总经理办公会议;

13.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财务总监的主要责任:

1.对公司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负责,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可能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经营行为,并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报告;

2.承担健全公司会计核算体系的责任;

3.对会计报表、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向董事会负

责;

4.对拟定、参与拟定的计划、决策失误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负相应责任。

第十条 财务总监监督和检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工作,对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制度和有可能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有权制止和纠正。

第十一条 与董事长或总经理联签下列业务:

1.提供贷款担保,债务担保,资产抵押;

2.提取现金及单笔一定数额以上的现金支出;

3.单笔一定数额以上的银行结算及单笔一定数额以上的费用支出;

4.限额范围内不良资产的处理及资产盘亏、毁损的处理。

第十二条 全面预算方案(包括筹融资预算、财务收支预算、成本预算)、会计报表、财务报告,须经财务总监签署。

第十三条 达到下列标准的经营计划、经济合同、经济协议等,须经财务总监会签: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 万元人民币;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十四条 财务总监行使职权时,应遵守法律、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的各项规定,因违反上述规定而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财务总监应承担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参与对本公司构成竞争或其他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十六条 财务总监在任职期间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辞职,但应提前一个月向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后离任。若在不利于公司的情形下辞职或者董事会未正式批准前擅自离职等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财务总监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公司解聘财务总监时,财务总监有权就被公司解聘或者与辞职有关的情况,向董事会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第十八条 财务总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聘财务总监:

1.出现本细则第七条所规定情形之一;

2.在履行职务时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3.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等,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第十九条 财务总监离任前,应当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的离任审查,将有关档案文件、正在办理或待办理事项,在公司审计委员会、监事会的监督下移交。

第二十条 公司在聘任财务总监时应与其签订保密协议,财务总监应遵守公司的信息保密制度。除非国家或公司章程规定或经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财务总监不得泄露公司秘密,并承诺在离职后继续履行该义务。非经授权,财务总监不得对外披露公司信息。

第四章 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一条 对财务总监实行定期和任期考核,考核的结果作为其续聘、解聘和奖惩的依据。财务总监的待遇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自董事会通过后试行

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或“本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财务总监是集团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向董事会以及董事会属下机构审计委员会负责,接受监事会的监督。

第三条财务总监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制

度,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集团公司设财务总监一名,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提名,

财务总监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决定聘任或解聘。财务总监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相一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五条公司财务总监不得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中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其他职务。

第六条财务总监任职应具有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以及曾主管一家企业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担任财务总监: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

(二)曾违反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有弄虚作假、贪污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者;

(三)个人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者;

(四)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者;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担任财务总监者。

第三章财务总监的职责与权限

第八条财务总监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定期向董事长、总经理报告工作,提出财务运作、经济核算等方面的建议和分析;

(二)负责审核公司财务报表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数据,配

2

财务总监工作细则合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公司报表审计工作;

(三)负责建立和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及会计核算规范,监督检查下属子公司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

(四)负责检查公司财务会计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及时发现和制止可能造成出资者重大损失的经营行为,并向董事会报告;

(五)负责参与公司经营计划制定、资产购置、对外投资、企业购并、重大经济合同签订等重大事项的研究、审议,协助管理层作出决策;

(六)负责对公司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

(七)根据董事会、总经理授权,负责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

(八)负责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企业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九)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议案和利润分配议案;

(十)负责与金融机构、财税机关、上级管理部门、会计师事务所等部门保持良好关系,寻求良好的专业服务支持;

(十一)履行《总经理工作细则》中高管人员适用的职责要求。

第九条财务总监行使下列权限:

(一)财务决策参与权:参与公司对外投资、产权转让、资产重组、工程项目建设、贷款、抵押担保、资金调度、重大经济合同签订等涉及财务收支的重要经济事项的决策和执行,从其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方面进行审查,协助管理层做好决策分析。

(二)财务收支审批权:对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商品采购等事项的资金使用进行审核和会签;审批物料采购、货款结算、税金计缴及各种费用的报支;对大额资金的调配使用实行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联名审批。

(三)财务监督控制权:对公司各项收入、成本、费用开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有权制止和纠正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经济行为;审核公司各经营部门年度(季度、月度)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及各项年度预算计划执行情况,按照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实施考核、监督、控制和奖惩。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本细则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解释。

财务总监的工作职能范文第5篇

财务总监工作细则

(经2007年10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7年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公司财务总监的作用,确保实现财务总监工作目标,发挥财务总监在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财务总监是对公司财务活动和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控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财务总监的任免

第三条 公司设财务总监一人,财务总监经总经理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四条 公司财务总监必须专职,财务总监不得在集团等控股股东单位及其下属公司中担任其他职务。财务总监须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第五条 财务总监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 财务总监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益、公司、投资者和职工的利益;

2、具有较全面的财会专业理论知识和现代公司管理知识,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

3、具有会计、审计、经济类高级以上职称,并曾担任财务会计机构负责人 2 年以上。

第七条 《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因渎职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人员;有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弄虚作假、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第八条 财务总监在任职期间可以提出辞职,但应于二个月前先向总经理提交辞职报告,由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报经董事会批准后离任。若在不利于公司的情形下辞职或者董事会未正式批准前擅自离职等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财务总监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章 财务总监的职权

第九条 财务总监对董事会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审核公司的重要财务报表和报告;

2、组织拟定公司的财务管理规定及其他经济管理制度,监督检查下属子公司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

3、参与审定公司重大财务决策,拟定公司财务预、决算方案;为公司重大经营性、投资性、融资性的计划和合同以及资产重组和债务重组方案提供财务决策信息;参与拟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对董事会批准的公司重大经营计划、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财务监督;

5、检查公司财务会计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及时发现和制止可能造成出资者重大损失的经营行为,并向董事会报告;

6、配合会计事务所组织公司报表审计工作;

7、制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8、列席董事会会议;

9、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章 财务总监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条 财务总监对下列情况应承担责任:

1、因未履行董事会批准的公司重大经营计划、方案执行情况的财务监督职责,致使公司发生重大损失的;

2、未履行对公司财务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职责,造成公司决策失误的;

3、财务总监应当根据董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报告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十一条 财务总监必须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合法利益,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二条 财务总监对公司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参与对本公司构成竞争或其他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十三条 除非国家或公司章程规定或经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财务总监不得泄露公司秘密,并承诺在离职后继续履行该义务。非经授权,财务总监不得对外披露公司信息。

第十四条 财务总监行使职权时,应遵守法律、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的各项规定,因违反上述规定而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财务总监应承担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细则有关内容若与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不一致时,按国家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本细则经公司董事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工作细则

(2008年10月20日六届四次董事会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总监的行为,加强对公司财务的监督,建立公司内部监控机制,确保资产的保值与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财务总监是负责投资、内部审计、监督公司财务会计活动和公司运行情况的高级管理人员。

财务总监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接受监事会的监督。

第三条 财务总监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设财务总监一人,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财务总监的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为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在任职期间董事会可以解聘财务总监,财务总监也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辞职。

第五条 公司财务总监不得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中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其他职务。财务总监在本公司领取薪酬。

第六条 财务总监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维护公司、投资者和职工的利益,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2.具有较全面的财会专业理论知识和现代公司管理知识,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

3.具有会计、审计中级以上职称,并主管一个单位或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年;

4.具备本行业基本业务知识,熟悉行业情况,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

第七条 《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因渎职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人员;有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弄虚作假、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第三章 职责、权力和义务

第八条 财务总监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监控日常的财务、会计活动,审核公司的重要财务报告,对财务报告的质量负责;

2.负责建立健全和完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会计监督机制,督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公司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的情况、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

况,并对公司财务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

3.监督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建立全面预算制度,对经批准的年度全

面预算的执行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

4.负责建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监督控股子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并负责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内控评价;

5.负责对公司融资性、投资性、固定资产购建支出和汇往境外资金及担保贷款事宜提出方案并提交有权部门审批;

6.对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的公司重大经营计划、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财务监督,定期向董事会报告经济情况和财务状况(包括主要经济指标偏离的预警报告和重大财务事项的及时报告);

7.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和资产评估工作;

8.负责公司投资事项,包括对外投资、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等投资项目的方案拟订、负责执行经批准方案及执行结果的报告;

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经理(财务科长)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情况提出建议或发表意见,对外派到参股公司的人员提出建议;

10.负责拟定资产核销、坏帐处理、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弥补亏损等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制度或财务决策方案,监督公司的财务管理规定的制订;

11.参与重大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的审查;

12.列席董事会会议,参加总经理办公会议;

13.公司章程规定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财务总监的主要责任:

1.对公司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负责,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可能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经营行为,并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报告;

2.承担健全公司会计核算体系的责任;

3.对会计报表、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向董事会负

责;

4.对拟定、参与拟定的计划、决策失误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负相应责任。

第十条 财务总监监督和检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工作,对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制度和有可能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有权制止和纠正。

第十一条 与董事长或总经理联签下列业务:

1.提供贷款担保,债务担保,资产抵押;

2.提取现金及单笔一定数额以上的现金支出;

3.单笔一定数额以上的银行结算及单笔一定数额以上的费用支出;

4.限额范围内不良资产的处理及资产盘亏、毁损的处理。

第十二条 全面预算方案(包括筹融资预算、财务收支预算、成本预算)、会计报表、财务报告,须经财务总监签署。

第十三条 达到下列标准的经营计划、经济合同、经济协议等,须经财务总监会签: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 万元人民币;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十四条 财务总监行使职权时,应遵守法律、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的各项规定,因违反上述规定而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财务总监应承担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参与对本公司构成竞争或其他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十六条 财务总监在任职期间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辞职,但应提前一个月向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后离任。若在不利于公司的情形下辞职或者董事会未正式批准前擅自离职等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财务总监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公司解聘财务总监时,财务总监有权就被公司解聘或者与辞职有关的情况,向董事会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第十八条 财务总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解聘财务总监:

1.出现本细则第七条所规定情形之一;

2.在履行职务时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3.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等,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第十九条 财务总监离任前,应当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的离任审查,将有关档案文件、正在办理或待办理事项,在公司审计委员会、监事会的监督下移交。

第二十条 公司在聘任财务总监时应与其签订保密协议,财务总监应遵守公司的信息保密制度。除非国家或公司章程规定或经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财务总监不得泄露公司秘密,并承诺在离职后继续履行该义务。非经授权,财务总监不得对外披露公司信息。

第四章 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一条 对财务总监实行定期和任期考核,考核的结果作为其续聘、解聘和奖惩的依据。财务总监的待遇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自董事会通过后试行

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或“本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财务总监是集团公司财务、会计活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所有财务数据、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向董事会以及董事会属下机构审计委员会负责,接受监事会的监督。

第三条财务总监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制

度,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二章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集团公司设财务总监一名,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提名,

财务总监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决定聘任或解聘。财务总监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相一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五条公司财务总监不得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中担任除董事、监事外的其他职务。

第六条财务总监任职应具有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以及曾主管一家企业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担任财务总监: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

(二)曾违反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有弄虚作假、贪污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者;

(三)个人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者;

(四)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者;

(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担任财务总监者。

第三章财务总监的职责与权限

第八条财务总监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定期向董事长、总经理报告工作,提出财务运作、经济核算等方面的建议和分析;

(二)负责审核公司财务报表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数据,配

2

财务总监工作细则合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公司报表审计工作;

(三)负责建立和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及会计核算规范,监督检查下属子公司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

(四)负责检查公司财务会计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及时发现和制止可能造成出资者重大损失的经营行为,并向董事会报告;

(五)负责参与公司经营计划制定、资产购置、对外投资、企业购并、重大经济合同签订等重大事项的研究、审议,协助管理层作出决策;

(六)负责对公司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

(七)根据董事会、总经理授权,负责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

(八)负责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企业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九)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议案和利润分配议案;

(十)负责与金融机构、财税机关、上级管理部门、会计师事务所等部门保持良好关系,寻求良好的专业服务支持;

(十一)履行《总经理工作细则》中高管人员适用的职责要求。

第九条财务总监行使下列权限:

(一)财务决策参与权:参与公司对外投资、产权转让、资产重组、工程项目建设、贷款、抵押担保、资金调度、重大经济合同签订等涉及财务收支的重要经济事项的决策和执行,从其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方面进行审查,协助管理层做好决策分析。

(二)财务收支审批权:对固定资产购置、对外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商品采购等事项的资金使用进行审核和会签;审批物料采购、货款结算、税金计缴及各种费用的报支;对大额资金的调配使用实行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联名审批。

(三)财务监督控制权:对公司各项收入、成本、费用开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有权制止和纠正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经济行为;审核公司各经营部门年度(季度、月度)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及各项年度预算计划执行情况,按照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实施考核、监督、控制和奖惩。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本细则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解释。

财务总监的工作职能范文第6篇

首先搞清楚:这个企业多大的规模?有几个分公司、子公司?也就是公司的架构首先必须要了解,同时要搞清楚它的主营、副营项目。

如果这个公司只是一个独立的公司,没有分支机构,其实这个财务总监就相当于是一个财务经理,只需要按照财务经理的职责着手开展工作,就基本能够应付了。当然既然是财务总监,一般这种规模企业的老板不外乎就看重两点:资金的控制和成本费用的控制。对于一个财务经理来说,这个是轻车熟路的事情。个别老板或许还会考虑向银行融资的情况。避税的问题,一般财务主管都能解决。

如果这个公司是一个集团性质的公司,有很多下属分支机构,我会这样做:

1.先摸底。

老板关心的重点,也许是会计帐务的问题,也许是资金安全的问题,也许是成本费用的控制的问题,还有也许是融资的问题,这个在和老板面谈的时候应该已经谈得比较清楚了。摸底的时候,要特别关注老板关心的地方。

作为一个财务总监,今后的财务工作能否做得顺利,重点还是财务基础的建设,包括会计基础和内控基础。只有夯实了基础,有了全面的准确的基础数据的积累,才能使今后的财务分析、资金计划、预算化管理等工作得以顺利开展。所以,首先要摸底,了解下面企业的生产程序、财务控制程序、财务工作的基础状况。

(1)看。先在总公司调取各种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大致浏览一下,基本了解到这个集团的财务工作状况。并向集团公司的财务主管咨询一些情况,也许从他那里什么都了解不到,但谈一谈,总会有收获。

(2)聊。也就是尽量下到各个分支机构去走一圈,这也是所谓的下基层。首先和下面的财务主管聊,再到车间和车间主管聊,见到总经理和总经理聊,到库房和库管聊等。聊不是单纯的聊天,东拉西扯始终要围绕想了解的情况去聊。通过聊,能够了解到这个企业的很多情况和问题,也能大致了解聊的人的能力水平。

(3)查。查看库房,查看车间,重点是查看财务。财务上是查看报表、查看帐务处理、查看财务管理制度,这些是为下一步进行财务工作调整的关键。到了财务部还要继续多聊,和任何会计人员聊。

有过审计工作经验的人都明白,在内部审计工作当中,善于聊,能使审计工作少走很多弯路!同时,在查账的时候,不能让下面人员感觉到这是在“办案”,否则,工作会寸步难行!

2.通过对全集团的调查摸底,整个集团的情况大致就掌握了,尤其是财务工作下一步的整改方向也就明确了。(1)调整程序,包括财务内控程序和会计处理程序,更改、修正、制定财务内部管理制度。

(2)调整会计帐务的处理方式,包括一些基本的设置。在进行这些调整的时候,要考虑到今后进行财务分析、资金计划、预算管理的需要去做。

(3)统一报表,并统一财务分析的结构和内容。内部报表的设计重点要考虑到财务分析的需要。财务分析的结构和内容首先要考虑到老板的需求,同时结合财务专业的需要。这个是能否影响老板的决策的关键,也就是把老板没有考虑到的重要的内容设计进去。

(4)财务的人员培训和调整。财务人员水平高低不同,我的原则是,只要配合、服从,可以尽力培训、指导,只要愿意学,我不担心谁的水平超过我!如果这个人实在胜任不了这个岗位,可以考虑调动岗位,一般不炒鱿鱼。但如果始终不配合甚至故意作对,就只好打发给人力资源部去处理了。

财务总监的工作职能范文

财务总监的工作职能范文第1篇2、 财务预算。在企业整体目标确定的情况下,财务总监需要同其他部门协作,做好收入类预算、费用类预算等,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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