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准则业务活动管理论文范文
审计准则业务活动管理论文范文第1篇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我国的企业发展也需要不断的进步和发展,我国针对于目前企业的发展和管理,又推出了新的企业审计准则,这个新的审计准则,无疑又是进一步强化了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而如何能够通过新审计准则的要点和特点与审计工作良好的衔接,从而帮助企业对日常的经营管理进行进一步的规范,进而帮助企业有效的规避风险,实现经济利益最大化才是我们应该思考的。
关键词:审计准则;企业审计;审计工作
随着我们社会的不断发展,经济也在不断的进步,这对我们企业的发展来说,企业的审计工作为企业的发展起到了辅佐、监督的作用,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工具,因此企业也越来越重视起审计工作。针对于我国目前刚刚出台的新审计准则来说,保障了企业的发展,管理其发展,使其更加规范化,为企业的日常经营以及发展提供一个最为有效的保障措施,增强企业抵御经营风险的能力。新的审计准则能够有助于企业对自身的经营做到进一步经营,有助于企业完善自身的发展规划,同时还能够为国家经济的未来发展提供充足的动力。
一、新审计准则的特点
1 完善了审计准则的构架体系
我国新审计准则的出台,这是对我国会计行业准则以及其执行标准的进一步完善和进一步扩展,同时也是将大力推进审计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将对会计行业行形成全新的规范,同时进一步完善了相应的规章制度等等。新会计准则的出台,对于这些性质不同、经营方式不同的企业来说,则需要对自身的审计工作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同时还需要与新准则进行结合。通过将新的审计准则与新的会计准则的相互衔接,对我国经济管理构架体系进一步完善,并得到了进一步的保障。
(1)新审计准则对会计行业的规范。对于最新出台的审计准则,对相关的会计工作的影响以及该行业的标准也做出了进一步的规范。这些对于行业体系的规范,得到了进一步的完整和充实,更加具有规范性和真实性,这也将对企业的风险管理构成一定的指导性,尤其是其中的审计报告,对于企业的会计工作以及日常经营情况来说,也具有十分积极和重要的影响。
(2)审计工作对会计行业的信息指导。我国目前的审计准则也在不断的完善,在不断的完善过程中,对于我国会计行业的影响意义也是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的,而我国目前的会计行业的工作也主要是依附于企业的内部协调以及管理而存在的。针对于目前会计行业的情况,会计报表随着我国企业经营情况的改变而改变,同时也随着我国审计准则的不断完善和更新也得到了不断的规范以及完善。
2 进一步强化了风险的审计理念
审计准则的完善,新审计准则的出台,对于企业经营风险的测量以及控制有了进一步的指导作用,这也对传统的审计方法进行了进一步的更新和完善。
(1)新审计准则对于企业风险的测量。对于企业在日常经营中经常会出现的经营风险,在新审计准则中具有极其重要的监控以及规避的导向作用。针对于企业日常的经营中,风险以及风险的控制措施、风险语境能力具有全新的改善。从整体的层次上来说,审计环境、审计准则以及审计的改变都会对于企业的风险预警具有十分重要的提示作用。
(2)新审计准则中心向企业风险评估风险转移。通过对会计行业的现状、监管力度、法律环境以及其他不可预测等其他影响因素,企业的经营风险也是越来越难以预测,越来越大,针对于新出台的审计准则,其核心的内容也就是为了针对于那些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测,进而通过正确的分析方法帮助企业强化管理措施,使企业的整体风险进行转移,从而降低对企业的管理以及发展的威胁。
(3)要对重大会计事项进行披露。对于最新出台的审计准则,将以往的颞部经营错误、审计风险以及投资失利等进行审计报表的披露,进而为企业的债权人以及投资者的相关利益进行更好的保障。
(4)进一步扩展了审计证据的内涵。审计证据通常情况下都是企业想要进行外部搜集的扩展证据,在企业进行审计风险的评估时,外部的环境变化以及影响对于企业的取证也是有十分深远的影响的。通过出台的新审计准则,将审计的证据不断的增加和扩大,同时也将账户、往来以及交易等全部都纳入到可以提供证据的基本方面,这也让企业的整体审计风险控制有了更进一步和更深一步的确立。
3 进一步体现了国际的趋同性要求
新审计准则在不断的向国家审计准则的标准靠拢,在不断的磨合中逐渐适应了我国经济发展,逐渐的与国际进行接轨,同时其所有的条款以及规章制度也与我国市场要求越来越一致。这也正是我国企业要开拓海外市场、不断走出国门的发展方向。新审计准则的出台对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这也标志着我国将与国际的通体资质进行接轨。
二、新审计准则对于企业审计工作风险防范的措施
1 新审计准则对于企业风险的审查
新的审计准则中使用了分析性的检测方法,同时通过特定的比率以及计算方式方法,针对于企业目前的资金、资产、经营等变动情况进行计算,在进行审计的报告以及检测的同时,也利用同种方式对企业的整体经营情况进行把握,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及时的检测,进而采用适当的方法对风险进行规避,当所出现的风险不可避免的时候,就将所有的损失降低到最低。
由于我国当前一些企业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多都是由会计师事务所中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审核和出具的,因此针对于会计师的审计性质以及责任都会出现一定的错误、失真以及漏洞等,也就难以对其审计质量进行评判,并且让审计质量的确实性也失去了其原有的意义。在当企业遭遇到了较为严重的风险时,当然也就无法获得幸免。因此,就要求我们会计行业在进行具体的审计工作时,要对新款的审计准则进行不断的参考,坚决禁止出现舞弊等行为。
2 新审计准则对审计程序进行了进一步的拟定
对于企业的审计工作以及风险评估工作,新的审计准则都开展了更加深入以及更加确实的审计程序,进而通过参入企业的风险评估程序,让更多的徇私舞弊随着企业新的审计程序的采用而消除,进而将整个企业的经营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同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整个企业的风险进行有效的控制,同时减少一些不必要的表面的保障工作。在较为有限的条件以及时间的前提下,提高整个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以及处理风险的能力。
3 新审计准则全面达成报表的程序
通过企业当前资金既定的运行程序情况来看,企业的财务报表项目对于其所从事的经济项目活动具有十分重要且实质性的审核性质,其中就包括:(1)现金的盘点;(2)存货的管理;(3)损失的计量;(4)计提减值准备;(5)应收账款的处理;(6)固定资产的盘查;(7)累计折旧的核算;(8)纳税调整;(9)成本与费用的归集等。企业的日常经营中,不论企业将其风险评估防御系统做的如何的完善和稳妥,都不可能将企业的经营风险转化为零,也就是说企业不可能完全不产生风险,这也就是要求企业在进行审计的过程中,能够对整个审查程序进行认真的对待,对其实质性去进行正确的看待,然后将整个审计工作进行有效和全篇的展开和深入,进而让整个审计工作的影响和监督能够辐射到企业的每个工作环节当中去。
三、小结
通过上文当中的分析,对新审计准则的内容的本质以及其特点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同时还要结合我国企业真实的审计工作进行展开,进而全面的利用新出台的审计准则将企业的管理以及日常经营工作进行有效的开展。进而提高企业有意识防范风险的能力,让企业能够通过利用新审计准则,监理并完善有效抵御风险以及规避风险的方式和方法。同时通过利用新审计准则不断完善企业自身的会计规范以及会计报表,从而提升企业审计工作的水平,提升企业经营能力,促进企业快速的发展和成长。
审计准则业务活动管理论文范文第2篇
新审计准则发布前,我国审计机关事实上审计质量控制有明确的要求,但审计质量控制体系的架构却没有得到比较统一的认定。随着新审计准则的发布实施,明确构建国家审计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应是加强审计质量控制的重要举措。
质量控制体系是指对质量控制产生作用的一系列组成要素。一般质量控制体系是由质量控制主体、控制客体(内容)、控制方法、控制责任、控制执行情况评估等要素组成。根据质量控制理论的一般要求和新审计准则的规定,审计质量控制体系应该由以下要素组成。
(一)审计质量控制主体。审计质量控制主体是实施审计质量控制的组织机构和人员。组织机构就是各级审计机关、内部业务部门、法规审理部门和其派出机构。人员包括审计组组长和成员、审计业务部门负责人、审理机构负责人和审理人员、总审计师和审计机关负责人。
(二)审计质量控制客体。审计质量控制客体就是审计质量控制的直接对象。根据我国审计机关的实际,审计质量控制客体主要包括“资质、流程、证据、记录、方法、判断、文件、系统”等八个方面。
“资质”即审计机关内各个层次执行审计业务的审计人员所必备的资格条件。包括审计人员的学历、专业知识、任职年限、道德素质、执业能力等。
“流程”即从审计准备、实施,到报告、整改落实等各个阶段的作业步骤和经办手续。
“证据”即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收集的用来证明审计目标实现情况的各类信息载体。包括直接证据和佐证证据、纸质证据和电子证据、内部证据和外部证据、财务证据和业务证据、实物证据和影像证据等。
“记录”即审计人员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反映各类情况、工作痕迹、判断结果等方面的记载。包括调查了解记录、审计工作底稿、重要管理事项记录等。
“方法”即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所采用的各种技术手段。包括审计取证方法、审计抽样方法、统计方法、经济活动分析方法、重要性水平计算方法等。
“判断”即审计人员针对审计目标实现情况作出的各种职业断定。包括重要性判断、真实性判断、合法性判断、效益性判断、综合性判断等。具体体现在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等载体上的审计评价意见、违法违规的定性、有关情况的结论等。
“文件”即审计机关作出的各种结论性信息的业务公文。包括审计报告、审计调查报告、审计专题报告、审计综合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审计信息、审计简报等。
“系统”即从2004年开始由国家审计署在“金审工程”建设中组织开发设计的“现场审计实施系统”(简称AO)。该系统将审计程序和审计管理要素融入其中,是当前审计人员广泛使用的审计项目作业平台,也是审计机关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审计项目管理的工具。由于该系统已经成为审计人员执行审计业务的“必经之路”,因此,必然成为审计质量控制新的“热点”。
以上八个审计质量控制“对象”的状态如何,基本左右了审计机关审计质量的优劣程度,因而成为审计质量控制的重点。
(三)审计质量控制标准。审计质量控制标准是审计机关的审计人员对审计质量进行控制所采用的各类依据。审计质量控制标准由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准则和审计操作指南。以及其他规范审计人员行为的单位内部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的审计人员任职标准、审计职业道德标准、审计程序标准、审计作业标准、审计判断标准、审计文件(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等)标准、审计结果公布标准、审计整改检查标准、审计责任标准等组成。
(四)审计质量控制方法。审计质量控制方法是审计机关实施审计质量控制所运用的具体手段和措施,主要包括“计划、授权、审核、复核、审理、审定”等形式。
“计划”即审计机关通过计划制定的手段实施的审计质量控制活动。这里的“计划”主要包括审计工作计划、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实施方案等。
“授权”即审计机关各个层级负责人和审计人员依据本岗位所授予的职权行使的审计质量控制活动。根据审计法律法规和审计机关授权,审计组组长拥有编制实施审计实施方案权、审计业务部门负责人拥有编制实施审计工作方案权、审计机关负责人拥有批准审计工作方案权、审计人员拥有收集审计证据权、审计机关负责人拥有批准查询被审计单位银行账户权等。未经授权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审核”即审计人员通过审查与核对的手段实施的审计质量控制活动。主要是审计组组长对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证据进行的审核。
“复核”即审计业务部门通过再次审核的手段实施的审计质量控制活动。主要是审计业务部门对审计组报送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以及其他有关审计事项的材料进行的复核。
“审理”即审计机关的法规审理部门通过审查和处理的手段实施的审计质量控制活动。主要是审理机构和审理人员以审计实施方案为基础,对审计实施的过程及结果进行审查并提出审理意见。
“审定”即审计机关通过审查决定的手段实施的审计质量控制活动。一般是审计机关以召开审计业务会议形式对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等进行审定,也可经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授权,由审计机关其他负责人审定。
(五)审计质量控制执行情况评估。审计质量评估是审计质量控制体系的重要成员,是在审计过程结束后,由专门人员以检验审计质量控制的实际成效为目的,通过对审计质量的回顾,作出评价,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审计质量的意见的一系列活动。审计质量评估是审计质量控制的事后性方法,它虽然不能发挥以上实时性控制方法的作用,但也是审计质量控制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通过持续性的审计质量评估,确保审计质量得到连续不断地关注,促进与审计质量有关的人员其质量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六)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审计质量控制制度是审计质量控制体系的保证要素,是各级审计机关规制审计质量的重要文件,是有关审计质量控制方针、目标、原则、要求和具体规定的文字载体,是审计质量控制规范化、法制化、经常化的体现。审计质量控制制度作为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中的“软件”,为审计机关审计质量控制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基本路径和内容,为审计业务人员开展审计质量控制提供了具体依据和操作步骤,为审计质量管理部门进行审计质量评估提供了系列评判标准。
(七)现场审计实施系统。现场审计实施系统不仅是审计人员现场作业的平台,还为审计项目管理搭建了平台,把国家审计准则对审计程序的要求设置为系统的操作和控制模板,同时结合审计人员身份的不同,分别给予“读”或“写”的权限,实现了现场审计质量的初步控制,并通过该系统与审计管理系统(OA)的交互功能,在实现了审计组与所在部门、与分管局领导之间信息传递的同时,也实现了对审计项目从审计前到审中直至审后的审计全过程质量的“网”上后台监控。随着现场审计实施系统在全国审计机关系统的广泛运用和进一步完善升级,该系统将成为审计质量“硬”控制的必备工具。
以上七个要素基本构成了目前审计机关审计质量控制体系。
二、新审计准则视角下审计质量控制的路径
根据新审计准则的规定,依据审计质量控制体系的架构和要求,审计质量控制可以形成以下几条路径。
(一)程序路径。即通过审计程序的设定和实施,确保审计人员的行为按照即定的步骤和顺序进行,进而确保审计质量各个环节的质量目标的实现。通常包括审前程序控制(如编制科学合理、可行的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实施方案等)、审中程序控制(按审计实施方案实施、取得合格的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审核、业务部门内部复核等)和审后程序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等审理、审定,审计质量检查和评估等)三个部分。
(二)人员路径。审计人员是审计质量的“制造者”,因此,合格的审计人员是审计质量合格的前提和保证。人员路径一方面是指审计机关通过新审计准则对各个层次和环节审计人员的任职资格、上岗条件等方面的设定、准入、退出和监管,建立并实施全面控制审计人员自身“质量”的机制,确保用合格的审计人员上岗执行审计业务。另一方面是指所有执行审计业务的人员,包括各个层次的领导,都是审计质量的“保证人”,审计质量控制“人人有责”。通过对审计人员的岗位职责、责任追究的设定和监管,确保审计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切实承担起审计质量保证人的责任。
(三)文件路径。即通过对审计活动中产生的所有文件(如审计项目计划、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实施方案、审计通知书、审计组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审计机关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审计结果公告等)的种类、格式、基本内容、专业术语等的设定和规范运行,确保反映审计监督活动和审计人员行为情况的文件和文字符合质量要求。
(四)技术路径。即通过现场审计实施系统内设的审计质量控制机制,将审计质量控制点镶嵌在审计项目管理功能里,利用审计人员身份、授权、批准、复核、审定等控制方法,做到不相容职务得到分离,各个层级的审计人员通过信息化的手段按照一定的权限,在“网”上履行审计质量控制责任,确保审计程序完整地进行,限制“绕过”关键控制点行为的发生。
(五)责任路径。即通过确定和落实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业务、实施审计程序、收集审计证据、编写审计公文等方面承担的质量责任,确保审计人员尽职尽责、保质保量地完成审计任务。
以上审计质量控制路径属于“硬”控制范畴,与审计项目的开展同步进行并伴随着始终,对控制审计质量直接产生作用。以下审计质量控制路径属于“软”控制范畴,重在培育审计质量控制的内部环境,对审计质量的提高起到间接的促进作用。
(六)考评路径。即通过开展对一定时期审计质量的检查、评估、评优等活动,对已完成的审计项目的审计质量进行检验,总结审计质量好的经验,找出审计质量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今后改进和完善审计质量控制的建议。对考核结果运用正负激励机制,奖优罚劣。
(七)制度路径。即将规范审计人员行为的制度的制定、执行和检查作为审计质量控制的重要措施。一方面根据审计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发挥审计功能作用的需要等,及时完善和健全审计作业层次的“规章制度”,为开展审计质量控制创造前提条件。另一方面狠抓审计作业环节有关制度规定的执行力,强化制度对审计人员行为的约束力。再有,通过审计质量评估活动,检查审计规章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一方面纠正执行中出现的偏差,另一方面对原则性比较强的条款作出更加细化的解释说明,切实起到以制度控制审计质量的作用。
(八)环境路径。即通过审计法治化建设,明确审计机关对审计质量的方针、目标和要求,明确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建设的任务,在计划开展审计质量年活动,借鉴国外审计机关审计质量控制的经验,编制符合中国国情的《审计操作指南》、《审计质量手册》等,营造审计机关审计质量控制和管理的体制氛围、制度氛围、文化氛围,使加强审计质量控制和管理成为各级审计机关的“大气候”,在审计机关形成人人都讲审计质量、人人都是审计质量员的“风气”。
三、新审计准则视角下加强审计质量管理的构想
审计质量管理是包括审计质量控制在内的一系列活动,是审计机关为确保审计质量而实施的领导、计划、控制、评估、考核、规制等过程和行为。审计质量控制是审计质量管理的一部分,审计质量管理是对审计质量控制活动的升华。新审计准则是审计机关加强审计质量管理的最新制度依据,也为审计质量管理提供了有利条件。依据新审计准则有关审计质量控制的理念,笔者对新时期审计机关加强审计质量有以下一些构想:
(一)进一步加快审计法制化建设的步伐。审计法制化建设的主要任务就是根据审计工作的实际需要,建立健全各项审计规章制度。而新审计准则确定的任务之一,恰恰也是要不断建立和完善新的审计质量控制制度。二者不谋而合。按照新审计准则的要求,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建设要围绕审计质量责任、审计职业道德、审计人力资源、审计业务执行、审计质量监控等方面和内容进行,最终形成审计质量控制制度体系。
(二)着力推进审计项目审理工作。建立和推进审计项目审理机制是新审计准则的明确规定,也是审计机关加强审计质量控制和管理的新举措。目前影响审计质量的原因有许多,其中较为重要原因的是一些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不能严格按照审计程序办事,主要体现在不能完全按照是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目标、审计重点执行审计业务,审计实施方案落实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随意性,另外,审计复核工作关注形式规范较多,关注实质规范不够,重结果质量控制,轻过程质量控制。为此,各级审计机关要根据审计署的部署积极开展和推进审计项目审理工作,把审计实质性规范执行情况作为审计质量控制的重点。
(三)着手编制《审计质量手册》。审计质量管理是审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审计管理系统下的子系统。尽管新审计准则为审计机关审计质量和具体管理提供了总的依据和标准,但审计质量管理需要一系列完整的架构设计和具体的管理谋略,其作用不仅仅是一部审计准则所能代替的。为此,可以借鉴美国政府责任办公室(原美国审计署)编制《审计质量控制手册》的做法,结合我国各级审计机关成立20多年开展审计质量管理的实际,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着手编制适合我国国情和审计机关实际情况的《审计质量手册》,这样,一方面可以满足开展审计监督日益增长的审计质量管理需求,另一方面也可以作为新审计准则的补充。初步设想,《审计质量手册》的架构可以包括:审计质量的定义、审计质量控制的原则、审计质量控制体系组成及其职责、审计质量控制环节和关键点、审计复核与审计项目审理、审计质量检查和评估、审计质量责任问责等。
(四)进一步完善审计质量管理体制和机制。审计机关审计质量管理体制是全面负责和实施审计质量管理活动的组织机构,一般是在审计质量控制主体的基础上所构建。新审计准则明确了审计质量控制主体,也基本确立了审计质量管理体制。初步考虑,进一步完善审计质量管理体制和机制的基本任务是,明确各级审计机关审计质量管理领导机构,制定审计质量管理规划,推动审计法制化建设,健全审计质量检查、评估、评比和激励机制等。(作者单位:天津市审计局)
审计准则业务活动管理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本文由对案例的分析为出发点,对国际上审计风险准则的发展和我国审计风险准则的创新进行了简要介绍,探讨了在审计中如何以风险评估应对舞弊的具体步骤和要求。
一、典型舞弊案例简析
笔者通过对近年来国内外典型案件的分析发现,最大的审计风险来源于被审计单位的经营失败。而经营失败往往导致管理层舞弊,由此导致审计失败。
案例1:2001年的安然事件是近年来震惊国际资本市场的重大案件。安然公司的破产导致了作为世界“五大”之一的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终结,并引发了全球性的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危机和一系列重大变革的出台。其原因在于公司虚假经营、虚构利润、隐瞒亏损。例如,利用“特别目的实体”高估利润、低估负债;通过空挂应收票据,高估资产和股东权益;通过合伙企业操纵利润;利用合伙企业网络组织自我交易,隐藏巨额亏损。
案例2:2001年的银广厦案件是我国近年来影响最大的案件之一。其直接原因是银广厦天津公司捏造虚假经营引起的。公司通过伪造购销合同、伪造出口报关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免税文件和伪造金融票据等手段,虚构主营业务收入,虚构巨额利润7.45亿元。其中,1999年为1.78亿元,2000年为5.67亿元。由此,银广厦风光多时的业绩神话被连续两年半亏损的事实所取代。银广厦事发之后,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以及相关注册会计师被吊销执业资格,并受到法律惩处。
案例3:2002年6月25日,世界通信公司财务真相被揭露,涉嫌虚报巨额利润。经调查,2001年到2002年第一季度,公司凭空捏造出38.52亿美元利润。在真相被报的次日,世界通信股票价格由鼎盛时期的60多美元降到9美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以民事欺诈的罪名将其告上法庭。
不可否认,在上述案例中,涉案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多负有普通过失、重大过失或欺诈等责任。但是,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出现审计失败而承担风险的直接原因并不是事务所本身,而是被审计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出现了问题,因此被审计公司利用虚构业务、虚增收入、夸大利润、隐瞒亏损和负债、虚增资产和股东权益等手段进行舞弊,并且这种舞弊是由管理层策划并执行的“一条龙造假”,可以轻易绕过内部控制的约束。近年来,资本市场上有很多重大的财务丑闻属于管理层舞弊。“一条龙造假”一般能做到证证相符、账务处理正确,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交易的实质性测试失灵。如果是员工舞弊,内控导向的实质性测试可能有效,但对管理舞弊往往无效。如果注册会计师不注重从宏观层面把握财务风险,而是直接实施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的测试,容易产生审计失败,因为企业管理层的舞弊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内部控制是失效的。正是基于这种管理舞弊,注册会计师需要把视角放在企业内部的监管之外,放在企业的目标、战略和相关的经营风险方面,审计时要跳出账簿、跳出内控,根据现代财务舞弊的特点进入以查找管理舞弊为核心的风险导向审计模式。
二、国际上审计风险准则的发展
随着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在理论研究与实务中的运用日趋成熟,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IAASB)以及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的审计准则制定机构都制定和修订了一系列的审计风险相关准则。
新的国际审计准则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英国、美国和加拿大成立联合工作小组,进行了调查审计方法的发展、探讨审计风险模型是否仍然适当、在这三个国家开展调查研究等工作,最终在2000年5月向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委员会提交报告,从而将风险准则提上了议事日程;第二阶段是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委员会与美国联合风险评估工作组进行的相关工作,这时的制度环境发展的新情况是美国成立审计有效性小组,对2001年-2002年的会计失败进行调研,并提出新的监管规则(美国萨班斯法案);第三个阶段是三项新准则于2002年10月开始征求意见,2003年10月发布并自2004年12月15日起生效。
新国际审计准则修订了审计风险模型,而不是规定一种新的方法,但相关内容有大量的改变与发展,更多地体现了风险评估导向的审计理念。例如,国际审计准则315款规定,审计人员必须先了解企业及其所处的经营环境,包括内控,以充分确认和评估由于错误和舞弊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并据此设计和实施后续审计程序。这一条款使基于经营风险分析的风险导向审计的各部分制度化,成为一个循环递推的过程,并提倡使用交叉查证。其他国家的准则修订也突出了风险评估的重要性。例如,美国审计准则(SAS)第100号关于舞弊内容的主要变化包括:增加了风险评估程序,包括向负责公司治理与内部审计的人员进行查询;舞弊引起的重要错报风险是一项重大风险,应该得到相应的处理;需要对发现舞弊风险的控制的设计进行评估,并确定控制是否得到实施;收入确认应该一直被视为一种舞弊风险;注册会计师对舞弊风险的反应增强;关注管理层舞弊;管理层越权控制的风险一直是一项由舞弊引起的重要错报风险;需要额外的文件记录。
三、我国审计风险准则的创新
根据行业面临风险的特点以及国际审计准则的新进展,我国对审计准则体系中涉及审计风险的项目进行了研究,并对我国的审计环境进行了深入分析。在借鉴国际审计风险准则的基础上,新的审计准则体系制定、完善了审计风险的相关准则,体现了基于风险分析、评估的审计理念。
我国制定审计风险准则的基本思路是:通过修订审计风险模型,强调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包括内部控制,以充分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的风险,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我国的审计风险准则着力解决了以下问题:一是要求注册会计师加强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的了解;二是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的所有阶段都要实施风险评估程序;三是要求注册会计师将识别和评估的风险与实施的审计程序挂钩;四是要求注册会计师针对重大的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和披露实施实质性测试;五是要求注册会计师将识别、评估和应对风险的关键程序形成审计工作记录,以保证执业质量,明确执业责任。
四、以风险评估应对舞弊
所谓风险导向审计模式,是指审计应将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的系统分析和评价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始终,编写单独的被审计单位生产经营状况分析报告,并以此作为出发点,作为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制定审计计划的重要依据。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始终将了解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作为审计工作的首要内容,并不断分析其对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的影响。在编写审计报告时要充分考虑已实施的审计程序实施是否了解公司的实际状况,是否需要追加审计程序;然后,根据其实际状况分析其对审计意见的影响,使审计过程成为以分析被审计单位生产经营状况为轴线的一个不断克服和降低审计风险的过程。职业判断是风险导向审计的基石。
根据对有关事务所的调研,笔者认为,在风险评估程序方面,在审计过程中考虑舞弊风险主要应包括五个步骤。
(一)审计业务小组的讨论
包括:讨论容易发生财务报表舞弊的可能性;审计小组成员应撇开对管理层和公司治理方的诚实性和正直性的信任;与未参加讨论的小组成员进行沟通。
(二)取得为识别舞弊风险所需要的信息
包括:询问管理层、公司治理方(例如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以及其他人;考虑所取得的信息是否显示了一项或几项舞弊风险因素的存在;考虑不寻常的或非预期的关系;考虑其他信息。
(三)识别和评估舞弊风险
包括:在财务报表层面和认定层面进行识别与评估;将风险与认定层面可能发生的错误联系起来;考虑风险的规模和概率;确定是否所有的评定风险都是舞弊引起的重大风险(即可能导致重要错报的风险);如果存在重大风险,则评估公司相关控制的设计,并确定其是否得到实施。
(四)对评估结果采取应对措施
包括:确定对会计报表层次上的整体反应;设计并执行对交易、账户层次认定的进一步的审计程序,包括与管理层越权控制相关的认定,评估所获取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在工作底稿中加以记录。
(五)评价审计证据
包括:考虑在审计结束或接近审计结束时执行的分析性复核是否显示出先前未识别出的欺诈风险;考虑一项已识别的错报是否可能存在欺诈;如果是,考虑该项错报与审计的其他部分的关系,特别是管理当局陈述的可靠性。
风险导向审计对注册会计师职责的总体要求是:审计的计划和实施应该可以合理保证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要错报,不管错报是由舞弊引起的还是由错误引起的。具体包括:在整个审计过程中保持职业怀疑态度;审计的计划和实施应该可以将审计风险降低至一个可接受的水平;考虑管理层越权控制的可能性;应该认识到发现错误的有效审计程序不一定适合于由舞弊引起的重要错报风险的情形。其中,注册会计师的职业怀疑态度是非常重要的。当发现舞弊或舞弊的可能性时,注册会计师应采取的行动主要有:向管理当局以及公司治理方报告;考虑与监管和执行机构沟通;考虑解除业务约定。
审计准则业务活动管理论文范文第4篇
摘要:会计国际趋同化是大势所趋潮流所向,会计趋同是一个国际协调过程,其实质是利益之争,各国都要参与其中。中国在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化中应以积极的态度求同存异,积极促进中国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
关键词: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化;对策
一、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化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一)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概念
在讨论会计准则趋同时,我们首先应明确两个概念:会计准则;趋同。
会计准则是反映经济活动、确认产权关系、规范收益分配的会计专业技术标准;是资本市场的一种重要游戏规则;是国家经济法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经济生活甚至国际经济交往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改组后的IASC正式提出了“趋同”(Convergence)的概念。趋同意指趋近同一,也就是一体化,即在世界不同的司法管辖区,相同的经济交易事项都应该使用同一的会计处理方法。会计准则趋同是指由于国际经济发展的需要,客观上要求各国在制定会计政策和处理会计实务中,逐步采用国际通行的会计惯例,以达到国际间会计行为的相互沟通、协调、规范和统一,即采用国际上公认的原则和方法来处理报告本国的经济业务。制定高质量、可理解和可实施的全球性会计准则,并促使这些准则得到“严格运用”,促使各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并得到高质量的解决。
(二)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化的现状
会计信息作为公共信息资源和国际通用商业语言,其相互可比、真实公允,对各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融合发展,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在这种背景下,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国际趋同化已成不一种必然的趋势。从全球会计趋同情况看,各国和地区大都直接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模式。许多国家已经同意在2007年1月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作为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标准。全球超过104个国家目前要求使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允许使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有与国际财务标准趋同的规划。2005年11月中国政府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签署了联合声明,确认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了实质性趋同。2006年2月,中国财政部发布了1项会计基本准则和38项会计具体准则,10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完善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既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的实质趋同,又适应了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向国际趋同迈出了一大步。中国坚持的趋同原则,即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是方向,是进步;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并非是一字一句地完全等同;会计准则国际趋同是彼此间互动;会计准则国际趋同需要一个过程和不懈的追求。
二、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化对中国的影响
中国会计准则建设始终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完善相互联系、相互促进。过去长期效仿前苏联的会计体系,这个体系是为国企向中央规划部门报告而设计的。直到1992年,为适应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在世界银行的帮助下中国开始转向西方会计体系,制订与国际接轨的会计准则。这标志着中国会计由计划经济模式向市场经济模式转换,实现了中国会计与国际会计惯例的初步协调。从2005年开始,中国在总结会计改革经验基础上,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建成了现行的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并确认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了实质性趋同。从根本上讲,是因为经济全球化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中国市场经济又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会计准则发展必须顺时应势、创新趋同。
(一)会计准则在实质上实现了国际趋同化,缩小了中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差距
新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在政府主导下得到了有效实施,一方面促进企业实现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改进信息系统,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和企业形象,有助于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另一方面为实现中国会计准则与其他国家或地区会计准则等效奠定了基础。会计信息作为公共信息资源和国际通用商业语言,其相互可比、真实公允,对各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融合发展,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中国会计准则的平稳有效实施,不仅服务于中国经济和资本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而且是为会计服务于世界经济及资本市场的稳定与发展做贡献。
(二)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化提升了会计信息可信度,为境外投资者进入中国资本市场提供条件
会计标准差异的存在对中国企业真正走向世界形成了相当大的障碍。纵观当今世界,经济一体化已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趋势,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更促使中国经济更快地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快速发展的中国企业强烈希望能加入国际市场的竞争,希望能从国际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在国际资本流动的过程中,不仅资本的供需双方需要了解彼此的财务状况、满足各自需求,而且国际证券监管机构为实施有效监管,也需要按照国际标准,严格审核跨国公司的财务报告。在国际资本市场融资的公司按照国际趋同的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可以减少跨国发行证券的上市成本,提高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推动中国资本市场的全球化发展,增强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三)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化提高了国际贸易的效率,促进中国企业的国际经贸交流活动的发展
随着各国日益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发展,中国迫切需要有一套公认、一致、科学的会计标准来规范企业会计行为,确保生成公开透明、高质量的会计信息,因为会计信息已成为国际市场主体达成市场交易的重要媒介,其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市场交易质量的高低,会计准则的趋同可消除不同会计实务生成信息的商业语言障碍,不同地域的企业可顺利地交流信息,评估客户的实力,促进资金有效流动,避免无效投资和资源浪费,促使资源在全球范围内的优化配置,从而提高中国国际贸易的效率,降低交易成本,促进企业国际经贸交流和投融资活动的发展。
(四)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化提高会计信息透明度,保护中国企业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利益
为了实现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中国对原有的财务报告披露要求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显著改进,从而建立了较为完整的财务报告体系,对会计信息披露时间、空间、范围、内容等的全面系统规定,将大大提高企业会计信息透明度,有效维护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知情权,从而推动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健全。
三、中国应当如何应对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化
积极推动中国会计准则向国际准则趋同,既是提高中国会计信息质量和信息透明度的有效方式,也是中国宏观经济形势的现实要求。中国经济对国际市场和国际资本的依赖,根本上决定了中国必须将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作为准则制定的重要参数,减少“语言”的障碍,为中国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创造有利的国际环境。面对国际趋同的新形势,中国应如何推动会计准则向国际准则趋同。
第一,加强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沟通协调。趋同并非是简单地、单向地与国际准则保持一致,而是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与各国、各地区或者区域之间的相互沟通、相互借鉴和相互认可。中国作为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基金会受托人和准则咨询委员会委员,这为中国逐步介入会计准则国际协调的事务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我们应当积极利用这些国际论坛,充分表述自己的观点和立场,获得更多国家的信任与支持,从而逐步确立中国会计的应有地位;加强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沟通、拓展与合作,提高中国在国际会计准则制定中的影响力,从而有助于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建设及其趋同工作。
第二,尽可能消除与国际准则差异。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不应当是发达国家或者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会计准则,而应当考虑新兴市场经济或者转型经济国家的特殊情况。要尽快完善中国的准则体系,而不是刻意强调自己的“特色”。会计作为国际通用商业语言的属性,超越了会计国家特色,我们要按照中国市场经济发展进程,顺应会计标准国际趋同的要求,加快会计准则趋同步伐,对现行的会计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进行修订和补充,与国际准则步调一致。
第三,克服趋同进程中的各项障碍和困难。会计准则国际趋同问题对中国而言,环境因素是趋同进程中面临的最大障碍。中国是新兴市场经济国家,有其特定的法律基础、经济环境和文化特色,如果不考虑其自身的经济、政治、文化等背景的差异,对国际会计准则不加区别的完全认可,则趋同也可能给国家带来诸多弊端。目前中国市场经济还不够完善、各种要素市场有待发展、会计监管体系和运行机制尚需健全和完善、会计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要加速中国会计的国际趋同进程,需要中国会计行业创新思维、开拓进取,顺应经济改革和对外开放要求,进行探索和创新。
第四,会计准则趋同是第一步,等效才是真正目标。等效就是具有同等效力。会计准则等效是指中国企业在那些实施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国家或地区上市,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不进行调整,即使调整也只对个别项目做出说明或者编制极少项目的调节表毋须再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进行全面转换。等效还涉及审计准则,注册会计师按照等效的审计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也应当是认可的。中国会计准则实现与其他国家或地区会计准则等效,有利于于提升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有利于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做强、做大。尽管中国的会计准则实现了国际趋同,但要完成与世界主要经济基础体会计准则的等效,还需要较长时间的努力。
第五,中国的会计职业界应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尚存在差异,比如: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等。因此,中国会计准则距离最终与国际标准全面接轨尚有一段距离,与一些国家相比我们还没有表明一个明确的全面接受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时间表。这其实也反映出另一个重要问题:中国会计标准的制订者还在如何平衡“国际标准”与“中国特色”之间徘徊。会计理论工作者应积极开展理论研究,从理论上找到解决差异的途径,为中国消除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差异提供理论支撑。
参考文献:
1、卢侠巍.中国会计理论与实践热点[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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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军.关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建设与实施的若干问题[M].人民出版社,2007.
5、刘玉廷.关于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几个具体问题[M].人民出版社,2007.
(作者单位:翟彪,空军航空大学;李丽新,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审计准则业务活动管理论文范文第5篇
摘要: 《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对分出业务会计核算没有能够充分反映再保险业务的本质特征,极有可能夸大资产规模。为此,通过在应收保费下设置分保往来及其三级明细账户来改进再保险分出业务核算,使得分保往来及所属三级明细账户的余额合并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应收保费项目。
关键词:再保险分出核算
再保险的基础是原保险。再保险(reinsurance)也称分保,是保险人通过与其他保险人签订分保合同,将原保险合同的部分风险和责任向其他保险人进行保险的行为。再保险分出业务是保险公司分散风险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险公司的重要业务,对保险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要影响。因此,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以下简称再保险准则)中专门设立一章来规范再保险分出业务的会计核算。
一、再保险准则对再保险业务的会计核算
再保险准则第五条要求再保险分出人不能将再保险分出业务形成的负债和资产与原保险业务形成的负债和资产相互抵消,也不应当将再保险合同形成的收入或费用与相关联的原保险合同形成的费用或收入相互抵销。在这个思路的指导下,再保险分出业务涉及的账户主要包括:分出保费、应收分保账款、应付分保账款、摊回分保费用、摊回赔付成本、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摊回未决赔款准备金。
再保险准则对再保险分出业务的会计核算主要分为5个部分:分出保费、摊回分保费用、摊回赔付成本、应收分保准备金、再保险合同损益的调整。这5个部分包括了某项具体再保险分出业务从产生到终止的全部业务环节,也涵盖了再保险业务合同的主要条款。按照再保险准则要求,再保险分出公司应该依据权责发生制在确认原保险合同保费时,根据再保险合同约定将分出保险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并同时形成对再保险分入公司的负债——应付分保账款;也要根据再保险合同的约定将应向再保险业务分入方收取的摊回分保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并同时形成对再保险分入公司的债权——应收分保账款。
在资产负债表日,再保险准则要求再保险分出人,应该在调整原保险合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余额的同时根据再保险合同约定调整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余额;应该在调整原保险合同未决赔款准备金的同时根据再保险合同约定调整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调整的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摊回未决赔款准备金均计入当期损益。
二、再保险准则中分出业务会计核算存在的缺陷
(一)再保险准则分出业务会计核算信息没有体现再保险业务分散风险的本质
再保险在原保险基础上以保险合约的方式进一步分散风险,是保险风险的第二次分散。通过再保险业务,可以使保险中的风险分散程度更高,风险责任更加细化。再保险正是基于原保险人经营中分散风险的需要而产生的业务活动。从法律形式来看,再保险是保险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再保险的整个契约制定过程并不需要投保人等其他利益相关者参与。但是从经济实质上来看,再保险对保险人、投保人等原保险合同参与者会产生重要影响。如果保险人无力承担风险,将极有可能会使投保人等其他原保险合同利益相关者受损,再保险使投保人的权益更有保障,而原保险人也分散了风险。因此,再保险业务本质上是原保险业务的拆分,保险人与其他保险人按照再保险合同分别承担责任、各自享有收益,也使得投保人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保险保障程度更高。
根据再保险准则,再保险合同是指一个保险人(再保险分出人)分出一定的保费给另一个保险人(再保险接受人),再保险接受人对再保险分出人由原保险合同所引起的赔付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进行补偿的保险合同。可见,再保险准则中的再保险也突出了原保险合同在保险人之间拆分的特征。再保险合同是在原保险合同已经成立的条件下,通过拆分的方式使其他保险公司承担一定保险责任来分散原保险风险。
在前述再保险准则对分出业务的会计核算中,再保险分出业务的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均为单独核算,相关的原保险业务形成的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在会计核算上未得到体现。尽管再保险准则要求在确认原保险业务保费收入和计提相关准备金的同时计算并确认再保险业务的分出保费、摊回分保费用、摊回赔付成本、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摊回未决赔款准备金,但从再保险准则对分出业务会计核算表现的信息来看,再保险分出业务的风险与收益几乎完全独立于原保险业务的风险与收益。这体现了再保险业务法律形式上的特征——再保险业务相对独立于原保险业务。从经济实质来看,再保险业务是对原保险业务风险分散,再保险业务会计核算形成的信息应该能够体现再保险分散原保险业务风险的特征。再保险准则中会计核算规则形成的会计信息未能充分体现这个特征。
(二)夸大再保险分出公司的资产规模
再保险准则要求将再保险形成的资产和负债单独核算,不能与原保险形成的资产和负债相互抵消。为此,再保险准则在确认分出业务保费时将分出保费计入当期损益并且同时确认为应付分保账款;在确认摊回分保费用、摊回赔付成本的同时确认应收分保账款;在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时确认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在计提摊回未决赔款准备金时确认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应付分保账款是负债类账户,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则属于资产类账户。也就是说,按照再保险准则对分出保险业务核算的规则,原保险确认的资产没有减少,而在相应业务环节要确认再保险分出业务形成的资产,那么从总量上来看,资产总量将由此增加。
从经济实质来看,原保险业务与再保险业务存在天然的联系,可以将原保险与再保险作为一个整体来分析。如果将原保险和相关再保险业务作为一个整体来对待,那么原保险业务形成的资产应该是整个业务的资产总额,再保险业务只是从这个整体资产总额中分出一部分给其他保险公司,从而达到分散风险的目的。会计核算应该能够反映这种情况,但是再保险准则忽略了再保险业务实质上是分出保险公司与分入保险公司分享原保险业务形成的资产、分别承担原保险业务形成的赔偿责任情况,隔离了再保险与原保险应该存在的经济联系。再保险准则要求在原保险资产总额不减少的情况下,确认再保险分出业务形成的资产,由此会计核算生成的财务报告就很有可能夸大再保险分出公司财务报告的资产规模。
三、再保险准则中分出业务会计核算的改进
会计核算的目的是形成有利于利益相关者决策的会计信息。再保险准则对分出业务会计核算形成的信息没有能够充分反映再保险业务的本质特征,极有可能夸大再保险分出公司财务报告的资产规模,因此应该改进再保险分出业务的会计核算。
如前所述,再保险准则中分出业务会计核算缺陷的根源在于要求再保险分出业务形成的资产、负债不能与相关原保险确认的资产相互抵消。这样就隔离了再保险与原保险存在的天然经济联系。因此,要改进再保险分出业务会计核算就应该将再保险业务与原保险业务作为一个整体来分析,以原保险业务形成的资产作为再保险业务核算的起点:再保险业务形成的资产和负债均以原保险资产价值作为基础。当原保险业务完成时,再保险分出公司和接收公司之间经济往来也随之结束。同时,在财务报告中能够单独体现再保险的相关业务信息。这就要求改进后的再保险分出业务会计核算应该能够提供完整的再保险业务的信息,使再保险业务不致于淹没于原保险业务中。
为此,需要在应收保费账户下设立二级账户分保往来,并在分保往来下设置分保账款、摊回分保账款、摊回分保赔付账款、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5个三级明细账户。利用这些明细账户可以核算再保险分出业务中形成的所有资产和负债。主要业务会计核算如下:(1)分出保费核算时:借记“分出保费”科目,贷记“应收保费——分保往来——分保账款”科目;(2)摊回分保费用时:借记“应收保费——分保往来——摊回分保账款”科目,贷记“摊回分保费用”科目;(3)摊回赔付成本时:借记“应收保费——分保往来——摊回分保赔付账款”科目,贷记“摊回赔付支出”科目;(4)计提分保准备金时:借记“应收保费——分保往来——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科目,贷记“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科目;(5)确认未决赔款准备金时:借记“应收保费——分保往来——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科目,贷记“摊回未决赔款准备金”科目。
通过在应收保费下设置分保往来及其三级明细账户,使得分保往来及所属三级明细账户的余额合并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应收保费项目,避免夸大资产规模。同时附注中详细说明分保往来及所属三级明细账户的内容,以单独提供完整的再保险分出业务信息。J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2.邹德军.利益相关者财务报告体系构建[J].财会月刊,2009,(8).
审计准则业务活动管理论文范文第6篇
【摘要】 文章选取了2004-2009间连续五年年报中披露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对其被出具的审计意见类型、资本结构、资产盈利能力以及财务杠杆效应进行了描述性统计,并对其呈现出来的共同特性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 持续经营不确定性;上市公司特征;统计分析
一、引言
自20世纪20年代审计师开始使用“受限于”(subject-to opinion,简称ST意见)审计意见披露公司的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后,美国出现了大量揭露持续经营不确定性的审计意见。1989年发布的SAS 59进一步确认了审计师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披露持续经营不确定性的责任。在我国,2003年7月1日,颁布实施修正后的《独立审计准则第17号——持续经营》,该准则规定了对持续经营能力的评价意见是会计报表审计必不可少的一个组成部分,进一步明确了注册会计师在承接审计业务和出具审计报告时应充分关注可能导致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2006由财政部颁布并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规定,当审计师对公司在可预见的未来其经营活动能否持续存在疑虑,从而影响持续经营假设的合理性时,审计师应当提请管理当局披露有关持续经营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考虑对审计报告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出具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Go-ing-concern opinions)。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假设的合理性产生重大疑虑,从而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提及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一类非标准审计意见,具体包括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等意见类型。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一直是学术界密切关注和研究的重点,有相当多的文献对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进行了单独研究。但长期以来,国内对连续被披露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的特征研究很少,大多数的文献都倾向于将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与其它非标意见结合研究,但随着国内外针对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异质性的研究越来越多,对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的单独研究就显得格外重要和有意义。
二、研究现状
针对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与其他非标准意见之间的差异性以及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具有的信息含量,国外已有大量学者进行了研究。Firth(1978)运用事件研究法检验了保留审计意见的信息含量,选取保留审计意见研究样本和无保留审计意见控制样本各247家,并将保留审计意见分为五类,发现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和资产计价保留审计意见产生了显著的负的累计异常报酬率,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具有显著的信息含量。Elliot(1982)继续研究了不同类型保留意见的信息含量问题,选取了保留意见研究样本和无保留意见控制样本各145家,亦将保留意见分为五类,发现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在其公开披露前5周内股票市场有显著的负面反应。Dodd and Dopuch(1984)的研究也进一步证实,在(-2,+2)以及(+1,+5)的时间窗口内,证券市场对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的负反应程度明显强于其它类型保留审计意见的负反应程度。Jennifer(2003)的实证研究则表明负债比率、上一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与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非持续经营非标准审计意见均显著正相关;流动比率、亏损程度、不支付股利、或有负债比例与公司是否被出具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显著相关,而这些因素与是否被出具非持续经营非标准审计意见则未发现有显著相关关系;资产规模则与非持续经营非标准审计意见正相关,而与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负相关。Jennifer的研究结果同时也表明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与非持续经营非标准审计意见在影响因素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性。
在我国,近年来也有较多针对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的研究。邵瑞庆,崔丽娟(2006)分析了自我国出现首份上市公司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以来,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发表审计意见的总体情况与趋势。廖义刚(2006)选取在1998-2003年年报中首次披露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检验了首次被出具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的市场反应,结果表明证券市场对首次出具的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具有显著负面反应。
结合前人的研究成果,本文选取了2004-2009年之间连续五年年报中披露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的相关数据,对这些上市公司的特征进行了描述性统计研究,重点考察连续五年年报中披露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之间的共同特性,为持续经营不确定审计意见的后续研究提供相关证据。
三、我国2004-2009年间连续五年年报中披露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上市公司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本文选择年报中披露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的公司为样本,选取了2004-2009年之间连续五年年报中披露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的数据,包括审计意见类型、资产负债率、总资产净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经营杠杆系数等,并对这些数据进行了筛选,扣除了数据缺失的公司,共得到有效样本186家。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是根据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年报手工筛选获得,审计意见数据与财务数据都来自国泰安数据库。以下是统计分析结果及其分析。
(一)被出具的审计意见类型统计分析
我们统计了在2004-2009年之间连续五年年报中披露持续经营具有不确定性的上市公司被出具的审计意见类型(统计结果见表1),结果显示,在186个样本中,有102个样本被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加事项段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占54.84%,47个样本被出具了无法发表意见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占25.27%,而被出具了保留意见和保留意见加事项段的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样本分别为21个和16个,所占比重分别为11.29%和8.60%,相对较少。
一般来说,如果注册会计师发现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但是通过比较以前年度的预测与实际结果或比较本期的预测与截至目前的实际结果,没有发现对预测性信息具有重大影响的假设、特别敏感的或容易发生变动的假设以及与历史趋势不一致的假设,同时被审计单位已经按照注册会计师的要求对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披露,对于其他项目的审计也没有不符事项或已接受会计师的全部调整建议,其调整后报表已较为真实稳健,注册会计师会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如果注册会计师发现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而在追加审计程序中未能获得关于重大不确定性事项的任何证据或只获得了零星证据而不足以形成对该事项的实质性判断,注册会计师应当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如果注册会计师肯定被审计单位所依据的持续经营假设合理性,但存在可能导致对其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被审计单位却全部或部分拒绝进行适当披露,则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该事项的严重程度出具保留意见或否定意见,并在意见段之前的说明段中描述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主要事项或情况以及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事实,同时指明被审计单位未在会计报表中进行适当披露。
结合以上统计结果,可以推断,样本中,超过半数的公司发生的导致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的事项具有长期性及稳定性,大多是由经营不善所导致,且公司对这些事项进行了积极披露,而非消极掩盖。而25.27%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公司则涉及较多的预计负债,主要由巨额担保和未决诉讼所导致,但审计师无法根据现有资料和证据作出实质性判断,故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非标准审计意见。为数较少的上市公司被出具保留意见,也再次证明多数上市公司都积极披露导致持续经营产生不确定性的事项。
(二)资本结构统计分析
我们搜集了在2004-2009年之间连续五年在年报中披露持续经营具有不确定性的上市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以及预计负债总额的数据,以期获得该类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比率,从而对其资本结构进行分析。我们对这些数据进行了统计,得到图1的结果。
资产负债率是一项衡量公司利用债权人资金进行经营活动能力的指标,也反应债权人发放贷款的安全程度,一般来说,具有可持续发展的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应小于1,若资产负债率大于1,则说明公司已严重资不抵债,经营风险巨大,统计结果显示资产负债率均值为5.03,且117个样本的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1,13个样本的资产负债率在0.9—1之间,47个样本的资产负债率在0.5—0.9之间,表明以上多数上市公司都存在一定的资不抵债问题。
预计负债是指因或有事项可能产生的负债,预计负债总额越大,表明公司持续经营不确定性越大。统计分析表明在2004-2009年之间连续五年在年报中披露持续经营具有不确定性的上市公司均存在较多的预计负债,平均为127888182.4元,大额预计负债的存在使公司的持续经营出现不确定性。
结合以上统计结果,发现在2004-2009年之间连续五年在年报中披露持续经营具有不确定性的上市公司均存在不同程度的资不抵债问题,大多表现为以下四种情况:一是公司经营严重亏损,亏损到大于公司的实收资本或股本以及原先因其他原因增加的资本溢价,将盈余公积补亏后仍然无法弥补完全,导致净资产出现红字;二是公司突然面临的巨额赔偿或巨额罚款。赔偿或罚款的金额大于赔偿前净资产的总额,导致赔偿后净资产出现红字,具体表现为该类公司的预计负债总额较大,均值为127 888 182.4;三是公司计提巨额的减值准备,包括计提坏账,固定资产减值等长期资产以及商誉等的减值准备,且计提的金额大于计提前的净资产总额,导致计提后的净资产出现红字。
(三)资产盈利能力统计分析
我们搜集了在2004-2009年之间连续五年在年报中披露持续经营具有不确定性的上市公司总资产净利润率(ROA)和净资产收益率(ROE)的数据,去除一些不规律的数据后计算得到,ROA和ROE的均值分别为-0.30586和-0.48304,其中,ROA的值在0-1之间的共有74个样本,小于0的共104个样本。为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及统一性,ROA和ROE的分母均选取自该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期初数据。
ROA是指企业在一定时间内实现的利润与同期资产平均占用额的比率,该比值越高,表明企业的资产利用效益越好,整个企业盈利能力越强,经营管理水平越高。ROE是指利润额与平均股东权益的比值,该指标越高,说明投资带来的收益越高,该指标越低,说明企业所有者权益的获利能力越弱。结合以上统计结果,可以看出,在2004-2009年之间连续五年在年报中披露持续经营具有不确定性的上市公司都具有较差的盈利能力,其经营管理水平较弱,投资收益较低,持续经营能力较弱。
(四)财务杠杆效应统计分析
我们搜集了在2004-2009年之间连续五年年报中披露持续经营具有不确定性的上市公司财务杠杆方面的数据,包括财务杠杆系数、经营杠杆系数和综合杠杆,以上数据均由国泰安数据库直接得到,后对数据进行处理后得到,财务杠杆、经营杠杆和综合杠杆三者均值分别为:1.38、-1.37、1.62。
财务杠杆系数是指普通股每股利润的变动率相当于息税前利润变动率的倍数,常常被用来衡量财务风险的大小,财务杠杆系数越大,表明财务杠杆作用越大,财务风险也就越大;财务杠杆系数越小,表明财务杠杆作用越小,财务风险也就越小。一般来说,财务杠杆系数大于1表明财务风险较大,而我们的统计结果为1.38,表明该类公司财务风险很大。经营杠杆系数是企业计算利息和所得税之前的盈余变动率与销售额变动率之间的比率。由于经营杠杆对经营风险的影响最为综合,因此常常被用来衡量经营风险的大小。一般来说,经营杠杆系数为负,则说明营业利润小于零,结合我们的统计结果,经营杠杆系数为-1.37,表明该类公司的营业利润为负值,盈利能力很差,经营风险较大。
四、总结
通过以上四方面的描述性统计以及结果分析,发现了在2004-2009年之间连续五年在年报中披露持续经营具有不确定性的上市公司特性的共同之处:一是被出具的审计意见类型大多为无保留意见加事项段的非标准审计意见,该类上市公司对于导致持续经营出现不确定性的原因多数选择积极披露,而非消极隐瞒;二是其资产结构呈现出一种不合理的状态,资产负债率大多大于1,或者接近1,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经营风险较大,且存在较多的预计负债,公司随时会面临巨额赔偿或巨额赔款,而这些预计负债的形成大多与企业进行巨额担保有关;三是资产盈利能力较弱,总资产净利润率和净资产收益率大多呈现负值,后续发展能力很弱;四是财务风险较高,经营风险较大,随时会出现被清算的可能。
在明确该类公司的共同特性之后,我们便可以更好的进行后续研究,针对最近国内提出的持续经营不确定性审计意见异质性的话题,我们可以比较在年报中披露持续经营具有不确定性的上市公司与其他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上市公司之间的特性,从而获取更多证据。
由于本文是首次针对连续五年在年报中披露持续经营具有不确定性的上市公司的特性进行相关分析,还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对连续五年间的公司进行分析主要集中在静态层面上,描述性统计分析没有表现出动态性;本文力求反映所研究的样本的共同点,对数据的处理都较简单,没有采用回归分析其显著性,故无法确定这些特性是否显著区别于其他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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