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区三个规定
毕节地区三个规定(精选6篇)
毕节地区三个规定 第1篇
毕节地区三个规定(1)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加强煤矿现场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毕署发〔2007〕39号):第一条 各级政府及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规定的通知》(毕署办通〔2009〕102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通过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煤矿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二条 煤矿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09〕31号)文件精神、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加强煤矿现场管理的暂行规定》(毕署发〔2007〕39号)文件及补充规定等要求,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煤矿现场管理,保证安全生产。
第三条 我区煤层赋存条件复杂,瓦斯灾害严重,必须提高对煤矿瓦斯和瓦斯治理利用工作的认识。取消低瓦斯矿井概念,提高瓦斯管理等级,低瓦斯矿井按高瓦斯矿井管理,高瓦斯矿井按突出矿井管理,首先要完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其次要加大系统优化和安全设施改造、建设工作力度,逐步过渡到综合防突措施管理,积极推进瓦斯综合利用工作。
第四条 煤矿要加强瓦斯日常管理,配齐人员,适时检查并确保监测监控系统正常运转使用,严格执行瓦斯管理的规定,严禁瓦斯超限作业。瓦斯检查要做到天天查、班班查、时时查。
第五条 采掘作业必须做到“逢掘必探、有疑必探、先探后掘”,所有煤矿必须配备75以上钻机和专业钻工队伍,认真开展探掘工作,要探明积水、煤层构造、瓦斯赋存等情况,预测煤与瓦斯突出可能,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条 煤矿掘进工作面要实现独立回风,并按照相关规定安设可靠的防突风门。
第七条 加强提升运输安全管理,按规定安装和使用阻车器和挡车栏,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和打点挂钩双岗作业的规定。
第八条 加强顶板管理,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作业时要设专人“观山看顶”。采煤工作面严禁使用木支护,金属摩擦支柱必须于2009年底前淘汰,矿井的新掘巷道严禁使用木支护,新掘永久巷道推广使用锚、网、喷支护。
第九条 要严格实行远距离爆破。掘进工作面爆破地点应设在进风侧反向风门之外或避难硐室内;爆破时,所有作业人员应撤至防突风门外安全地点的新鲜风流处,切断电源,设置警戒。
第十条 保留一套独立生产系统的整合、技改煤矿,要加快建设进度。对重生产、轻建设,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煤矿,要取消保留一套独立生产系统资格;对发生死亡1人以上事故的保留系统,要取消其保留一套独立生产系统资格。
第十一条 煤矿企业要规范采掘布局,合理布置采掘工作面,严禁“三超”。必须按照核定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生产;小煤矿一个采区只准一个采煤工作面和两个掘进工作面同时生产,严禁超强度生产;小煤
矿一个采区同时作业的采、掘人员每班不得超过50人,严禁超定员组织生产。
第十二条 煤矿企业矿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入井带班的规定,并切实加强煤矿企业中夜班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 加强安全队伍建设。凡未成立煤矿安全监管局的县、区,必须在2009年底前组建完成,要千方百计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充实煤矿安全监管力量,按规定配备煤矿安全监管装备。煤矿企业要按规定配齐矿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设施和装备。第十四条 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培训。通过安全培训,切实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监管能力;煤矿要制定培训计划,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培训,提高煤矿业主、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管理能力和操作技能。要把安全培训纳入日常安全管理,把不知不会作为隐患开展专项治理。第十五条 要加大对违法组织生产的煤矿企业的监管执法力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厉打击煤矿违法生产行为。
第十六条 加大煤矿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县(市、区)对发生的事故都要认真进行分析,尤其是对潜在危害大的未逐事故,要通过分析,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召开煤矿事故现场会,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监管责任的有关责任人,要按规定从严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煤矿,要按规定进行停产整顿并严格按规定进行复产验收。
(2)《关于深刻吸取近期煤矿典型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煤矿现场管理的补充规定》(毕地安监〔2008〕174号):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当前,我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仍然存在,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禁令”和“三个规定”是根据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针对我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提出的最基本、最关键、最简洁、最明白、最容易掌握的要求,是抓好我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措施,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不可逾越的底线和铁的纪律。各级各有关部门、各煤矿企业要充分认识抓好“禁令”和“三个规定”学习贯彻落实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地区有关部门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学习贯彻落实“禁令”和“三个规定”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狠抓学习贯彻和落实,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
二、精心组织,认真抓好学习贯彻落实
要严格按照四个百分之百的要求,切实抓好“禁令”和“三个规定”的学习贯彻落实。
(一)百分之百保证送达。一是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立即把“禁令”和“三个规定”印发到煤炭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有煤矿的乡镇以及辖区内所有煤矿企业。送达时,必须要有回执和签收登记。二是要督促辖区内所有煤矿企业将“禁令”和“三个规定”制作成2平方米以上的永久性大幅标牌,挂置在醒目位置进行宣传。以
上两项工作在必须在6月10日前完成。6月15日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将工作完成情况书面报地区安委办。
(二)百分之百组织学习培训。各县、市(区)和地区有关部门要把“禁令”和“三个规定”作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开展。主要抓好以下四个层面的学习培训:
1、6月20日前,由地区安委办组织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地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以及煤矿安全监管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培训。
2、6月30日前,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组织本县、市(区)煤矿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负责人、煤矿安全监管人员和有煤矿企业的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集中学习培训。
3、6月30日前,由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牵头,煤炭管理部门配合,组织煤矿安全监管人员以及本辖区内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出资人)、矿长、副矿长、工程师等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培训。
4、6月30日前,由各县、市(区)安监部门和煤炭管理部门督促煤矿企业组织全体从业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培训。
所有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个学时,并确保培训不走过场、取得实效。让从事煤矿安全监管的领导干部、监管人员,煤矿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全体从业人员,熟知、掌握“禁令”和“三个规定”的内容。并把“禁令”和“三个规定”列为今后我区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长期组织开展。
(三)百分之百组织考试。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在扎实抓学习培训的基础上,要组织所有参学人员进行考试,确保学习培训取得实效。
1、组织实施:一是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地区煤炭管理部门、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以及煤矿安全监管人员考试工作由地区安委办负责组织开展。二是各县、市(区)煤矿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负责人、安全监管人员和有煤矿企业的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考试工作由县、市(区)安委办负责组织开展。三是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出资人)、矿长、副矿长、工程师等安全管理人员的考试工作由县、市(区)安监局负责组织开展。四是对煤矿企业全体从业人员的考试工作由煤矿企业自行组织开展,县、市(区)安监部门监督实施。
2、考试要求:一是所有考试由组织单位统一命题,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进行。所有参考人员的考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达到合格要求。二是对政府及有关部门相关领导和煤矿安全监管人员考核不合格的,继续组织集中学习,补考1次。补考后,仍不
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请相关部门作待岗处理。三是煤矿企业主负责人(实际出资人)、矿长、副矿长、工程师等安全管理人员考核不合格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其所在煤矿停产整改,继续组织学习,直至考试合格为止。四是煤矿从业人员考试不合格的,严禁上岗。
所有考核工作必须在6月底前完成。7月5日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地区安监局、地区工业能源委要将学习、考试情况书面报地区安委办。
(四)百分之百落实监管。一是煤矿企业必须对照“禁令”和“三个规定”的要求,组织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存在违反“禁令”和“三个规定”的,立即整改。二是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将“禁令”和“三个规定”纳入煤矿安全生产检查的常规内容,严格按要求进行监管,对违反规定的,严查重处。
三、严格要求,确保取得实效
地区安委办要加大对各县、市(区)和地区有关部门学习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对未开展或未认真开展的,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禁令”和“三个规定”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督促检查,把“禁令”和“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列入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不贯彻、不落实、不执行的,严肃问责,对情节严重,导致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进行责任追究。(3)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毕署发〔2009〕13号):第一条 各级政府及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规定的通知》(毕署办通〔2009〕102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通过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煤矿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二条 煤矿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09〕31号)文件精神、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关于加强煤矿现场管理的暂行规定》(毕署发〔2007〕39号)文件及补充规定等要求,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煤矿现场管理,保证安全生产。
第三条 我区煤层赋存条件复杂,瓦斯灾害严重,必须提高对煤矿瓦斯和瓦斯治理利用工作的认识。取消低瓦斯矿井概念,提高瓦斯管理等级,低瓦斯矿井按高瓦斯矿井管理,高瓦斯矿井按突出矿井管理,首先要完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其次要加大系统优化和安全设施改造、建设工作力度,逐步过渡到综合防突措施管理,积极推进瓦斯综合利用工作。
第四条 煤矿要加强瓦斯日常管理,配齐人员,适时检查并确保监测监控系统正常运转使用,严格执行瓦斯管理的规定,严禁瓦斯超限作业。瓦斯检查要做到天天查、班班查、时时查。
第五条 采掘作业必须做到“逢掘必探、有疑必探、先探后掘”,所有煤矿必须配备75以上钻机和专业钻工队伍,认真开展探掘工作,要探明积
水、煤层构造、瓦斯赋存等情况,预测煤与瓦斯突出可能,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六条 煤矿掘进工作面要实现独立回风,并按照相关规定安设可靠的防突风门。
第七条 加强提升运输安全管理,按规定安装和使用阻车器和挡车栏,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和打点挂钩双岗作业的规定。
第八条 加强顶板管理,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作业时要设专人“观山看顶”。采煤工作面严禁使用木支护,金属摩擦支柱必须于2009年底前淘汰,矿井的新掘巷道严禁使用木支护,新掘永久巷道推广使用锚、网、喷支护。
第九条 要严格实行远距离爆破。掘进工作面爆破地点应设在进风侧反向风门之外或避难硐室内;爆破时,所有作业人员应撤至防突风门外安全地点的新鲜风流处,切断电源,设置警戒。
第十条 保留一套独立生产系统的整合、技改煤矿,要加快建设进度。对重生产、轻建设,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的煤矿,要取消保留一套独立生产系统资格;对发生死亡1人以上事故的保留系统,要取消其保留一套独立生产系统资格。
第十一条 煤矿企业要规范采掘布局,合理布置采掘工作面,严禁“三超”。必须按照核定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生产;小煤矿一个采区只准一个采煤工作面和两个掘进工作面同时生产,严禁超强度生产;小煤矿一个采区同时作业的采、掘人员每班不得超过50人,严禁超定员组织生产。
第十二条 煤矿企业矿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入井带班的规定,并切实加强煤矿企业中夜班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 加强安全队伍建设。凡未成立煤矿安全监管局的县、区,必须在2009年底前组建完成,要千方百计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充实煤矿安全监管力量,按规定配备煤矿安全监管装备。煤矿企业要按规定配齐矿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设施和装备。第十四条 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培训。通过安全培训,切实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监管能力;煤矿要制定培训计划,加大培训力度,通过培训,提高煤矿业主、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管理能力和操作技能。要把安全培训纳入日常安全管理,把不知不会作为隐患开展专项治理。第十五条 要加大对违法组织生产的煤矿企业的监管执法力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厉打击煤矿违法生产行为。
第十六条 加大煤矿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县(市、区)对发生的事故都要认真进行分析,尤其是对潜在危害大的未逐事故,要通过分析,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召开煤矿事故现场会,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监管责任的有关责任人,要按规定从严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煤矿,要按规定进行停产整顿并严格按规定进行复产验收。
毕节地区三个规定 第2篇
二、邮政企业或邮储银行发现有下列情况时,必须立即向对方相关领导及专业部门通报情况:
(一)金库、邮储网点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
(二)有明显的安全防范漏洞,如不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随时可能出现较为严重的后果时;
(三)出现资金差错,需要立即查清或对相关账目采取控制措施时;
(四)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或作案嫌疑,需要对当事人或资金账目进行控制时;
(五)发生有必要通报对方的其他情况时。审计部门检查频次及检查范围、内容:
(一)检查频次1.省一级分行对所辖市(地)分行和未设市(地)分行的市(地)邮政局的邮政金融工作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对一级支行、未设一级支行的县邮政局及全省网点进行抽查。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一级分行对所辖一级支行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并对网点每季至少检查一次2.市(地)分行审计部门对所辖一级支行和未设一级支行的县(市)邮政局的邮政金融工作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实行全市集中式稽查方式的市(地)分行,对全市辖属网点每季至少检查一次。未实行全市集中式稽查方式的市(地),其所辖县(区)已设邮储银行一级支行的,对本行及网点邮政金融工作每季至少检查一次;其所辖县(区)未设邮储银行一级支行的,所辖网点由县(区)邮政局每季至少检查一次,邮储银行市(地)分行对网点进行抽查。3.未设市(地)分行的市(地),市(地)邮政局对所辖县(区)邮政局邮政金融工作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县(区)邮政局对辖属网点每季至少检查一次。邮储银行一级分行对市(地)邮政局、县(区)邮政局和网点邮政金融工作进行抽查。
(二)检查范围及内容1.检查范围包括邮政储蓄业务、汇兑业务、代理业务、国际业务、信贷业务、公司业务等邮政金融业务。2.检查必须包括以下内容:(1)
业务准入和ATM、POS入网资质的审查是否符合规定。(2)储蓄人员配备和人员轮岗的执行情况。(3)权限管理、账户挂失等方面制度、措施的执行情况。(4)库存现金盘点、资金划拨等制度、措施的执行情况。(5)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稽查)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通报批评,并扣减绩效奖金或基本工资100元至300元;对两次通报批评后仍明知故犯的,调离岗位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并扣减绩效奖金或基本工资300元至500元。
(一)未按规定检查本行及辖属机构邮政金融业务各岗位履行职责情况的。
(二)未按规定对现场检查的情况进行记录,填写工作底稿、稽查报告书的或者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的,或者未及时将二类和代理网点审计情况报告同级邮政企业的。
(三)对审计(稽查)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和各种隐患、漏洞未及时下发整改通知或者未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的。
(四)未按规定对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抽查或者没有复查记录的。
(五)未按规定
及时向上级稽查机构及时报告重大违规问题或者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案件未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的。检查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
(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测试安全防范设施、设备,向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行为或隐患,应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三)对重大隐患应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隐患的性质、整改的依据、整改的期限等。
(四)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现场处理或者提出处理意见。
(五)上级检查部门对下级进行安全检查时,有权调阅资金安全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安全检查记录和报告书、隐患整改通知书和整改情况回单、领导对整改建议的批示等。安全检查情况互通(一)各级邮政企业和邮政储蓄银行领导、安全保卫、审计稽查部门应及时互相通报安全检查和业务稽查情况,督促相关部门落实隐患整改措施。
(二)邮政企业或邮政储蓄银行发现有下列情况时,必须立即向对方相关领导及有关部门通报情况:1.发生邮政金融资金案件或重大突发事件时。2.有明显的安全防范漏洞,如不及时采取控制措施,随时可能出现较为严重的后果时。3.出现资金差错,需要立即查清或对相关账目采取控制措施时。4.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或作案嫌疑,需要对当事人或资金账目进行控制yǒu时。5.发生有必要通报对方的其他情况时邮政金融资金案件责任查究规定:邮政企业和邮政储蓄银行各相关岗位人员对下列邮政金融资金案件的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理、经济赔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贪污、挪用、诈骗邮政金融资金案件。盗窃、抢劫邮政金融资金案件。其他邮政金融资金案件。邮政金融资金案件分为特别重大案件、特大案件、重大案件、较大案件和一般案件:特别重大案件,是指涉案金额500万元以上的贪污、挪用、诈骗案件;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或者伤5人以上,或者亡3人以上的抢劫、盗窃案件。特大案件,是指涉案金额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贪污、挪用、诈骗案件;涉案金额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或者伤3人以上,5人以下,或者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抢劫、盗窃案件。重大案件,是指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贪污、挪用、诈骗案件;涉案金额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或者伤1人以上,3人以下的抢劫、盗窃案件。较大案件,是指涉案金额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贪污、挪用、诈骗案件;涉案金额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无人员伤亡的抢劫、盗窃案件。一般案件,是指涉案金额50万元以下的贪污、挪用、诈骗案件;涉案金额10万元以下,无人员伤亡的抢劫、盗窃案件。对失职人员的责任查究分为:1行政处理。单位和部门负责人适用:通报批评、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操作人员适用:通报批评、调离关键岗位、解除劳动合同。2经济赔偿。赔偿金额可从责任人工资性收入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责任人上一工资性收入(包括全年工资和全年绩效奖金)月平均数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实施责
任查究的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2、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三)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1未按规定保证安全防范设施所需的资金投入,安全防范设施不达标,导致案件发生的。2邮政企业未按规定落实安全保卫工作职能和配备安全保卫人员的,邮政储蓄银行未设立内控机构和内控人员的,致使邮政金融安全检查不落实的。3发生案件迟报、漏报、谎报或隐瞒不报的。4阻挠、抗拒案件调查和处理的。5隐瞒事实真相,伪造、隐匿、篡改、毁灭证据的。6对检举人员、检查人员、调查人员打击报复的。7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8对发现的隐患,未制定或落实整改措施和要求的。9同一县局或同一级支行一年内发生两起以上案件的。审计(稽查)人员在邮政金融资金安全管理中的主要责任:
(一)按要求完成审计任务,对本人已实施的审计内容负责。
(二)按照规定记录审计情况,填写工作底稿、审计报告书等,并按规定时间上报。
对二类和代理网点的审计情况,及时报告邮政企业。
(三)按要求对审计发现的违规行为填写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四)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做好复查记录。
(五)及时报告审计发现的重大违规问题。
(六)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案件(事件)情况,属于二类和代理网点的,应报告邮政企业。案件调查处理“五不放过”原则:是指责任没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没处理不放过,损失没挽回不放过,整改没到位不放过,教训没吸取不放过。第二十条 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第二十一条 检查人员在进行检查时,应出示检查证件(检查证件由省、区、市邮政公司统一印制)。邮政企业安保人员对一类网点和点钞室、金库内进行检查时,应有同级银行人员陪同。邮政银行在对二类网点和代办网点检查时,应有市、县邮政局保卫或视察人员陪
同。案件报告:案发快报。案情报告。案情分析和整改措施报告。整改措施落实复查报告。处理结论报告。发生金融资金案件必须对责任人、相关责任人、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一、责任清楚的,邮政企业和邮政储蓄银行应依照《邮政储汇资金安全管理责任查究规定》分别追究责任。
二、责任不清或涉及双方人员责任的,应由领导小组查清责任,研究确定应追究的责任。有争议的,报上级领导小组裁定。
三、与检查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检查时发现隐患或发现隐患未提出整改要求有关,而导致案件发生的,应分别由邮政企业和邮政储蓄银行追究检查人员的责任。
四、对检查人员发现隐患并提出整改要求,隐患单位未及时采取措施整改隐患而导致案件发生的,应分别由邮政企业和邮政储蓄银行追究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案件责任追究处理时限。
(一)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应在结案后一个月内完成。
(二)对于一时难以破案的抢劫盗窃、携款潜逃、外部诈骗案件不需结案,对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应在责任查清后一个月内完成。
毕节地区三个规定 第3篇
关键词:消费,经济增长,区域差异,贡献率
一、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东、西部经济发展不平衡, 使东、西部经济差距面临扩大的危险。这不仅影响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还可能危及社会的稳定。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三大动力之一的消费, 自然是研究经济增长的一个突破口。而且, 我国经济增长此前主要为出口导向型和投资拉动型, 而这被认为是不可持续的, 因此近年来, 我国不断提出促进消费, 拉动内需, 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政策。所以, 研究消费对我国东、西部经济不平衡发展的影响, 以及东西部之间消费不同的原因, 将有助于解决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
二、文献回顾
国外研究对消费的研究开始于消费函数。最早有凯恩斯的绝对收入假说, 以及后来杜森贝里的相对收入假说、弗里德曼的持久收入假说等。对区域消费差异的研究则有:Garreau (1981) 从地理亚文化的角度提出在北美地区存在着9个独立文化的地区, 且各自都拥有自己的特点和优势。从消费角度来看待经济增长的理论有:哈罗多马模型的高储蓄率带来高增长;许多发展经济学家认为一国消费率较低对于经济发展往往有利;以及凯恩斯认为消费不足会抑制经济增长。
国内在消费方面有些学者侧重于从引致需求、GDP、消费边际倾向等方面阐述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如曾令华 (1998) 研究了消费水平与宏观经济中经济增长、经济波动等问题的关系, 阐述了“最优消费率”的概念, 指出了消费的周期性变动对我国经济周期性波动的影响;部分学者倾向于研究区域消费的差异性。其中有:卢泰宏和刘世雄 (2006) 从文化价值观的角度把我国划分为七个区域, 并对其消费差异性进行比较研究;尹光霞和祝玮 (2006) 认为造成消费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和消费观念等差异。还有一些侧重于研究消费投资和经济增长的关系, 提出消费拉动理论。如赵丽君 (2009) 分析江苏省居民消费和GDP的关系, 表明居民消费和经济增长存在长期稳定的关系。
三、消费对经济影响的比较
本文所有的分析中东、中、西三个区域的划分均按1986年全国人大六届四次会议公布的“七五”计划的标准进行划分。
3.1边际消费倾向
首先, 根据凯恩斯绝对消费的理论, 构建消费回归的模型:
其中:c为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y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u为随机误差项;a为人均年基本消费需求或自发性消费需求;b为居民边际消费倾向;i代表省份;t代表年份。
用1993年至2008年全国各地区的面板数据 (数据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库) 在剔除价格影响, 按1993年的不变价格计算后, 用EVIEWS6.0软件进行回归, 得到以下结果:
回归结果显示了基本消费的明显的阶梯差异, 反映了东、中、西三个地区的消费水平的阶梯性变化。这是由于东部地区的收入较高, 物价水平较高, 对住房以及耐用品的消费性支出较高。越往西部, 物价水平越低, 消费水平也随收入水平下降而下降。西部地区的边际消费倾向相对较高, 主要是因为西部的收入水平较低, 基本生活消费占收入的比例较大, 随着收入的增加, 西部地区的居民需要将较大份额的增加的收入用于基本生活改善。而中部和东部地区的居民收入水平较高, 用于基本生活消费的比例不高, 随着收入的增加, 可有更多的储蓄。这符合凯恩斯的边际消费倾向递减的规律。
东部地区的边际消费倾向高于中部地区, 则表现为东部地区的居民更敢于消费。边际消费倾向除了受收入水平影响外, 还受收入是否为长期以及对未来预期的影响。东部地区经济更发达, 就业机会更多, 社会保障体系更健全, 因此东部地区的居民对经济的信心更强, 也更愿意消费, 边际消费倾向就更高。
3.2居民消费率与政府消费率
居民消费率为居民消费性支出和地区生产总值的比率, 政府消费率为政府消费性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选取1993年到2008年各地区居民消费率和政府消费率的数据, 分东、中、西三个区域计算出平均居民消费率和平均政府消费率。得到东部地区的居民消费率在十多年里保持在32%~40%, 政府消费率在11%~14%;中部地区的居民消费率保持在35%到49%, 政府消费率在11%~16%;西部地区居民消费率在37%~52%, 政府消费率在16%~22%。
西部地区的平均居民消费率, 政府消费率都远高于东部和中部。这说明西部地区居民消费的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较大, 则储蓄就会较低。而主要来源于储蓄的投资必然会受到影响。高的政府消费率也意味着政府消费占了地区生产总值较高的比例, 无论其来源是税收还是政府债券, 都是通过减少私人消费和投资来实现的。政府消费占的比例越大, 越多的本来可以用于生产的资金流向政府部门, 政府挤兑了的私人消费和投资也越多。
大多数的发展经济学家认为, 高储蓄率对经济的发展是有利的。西部地区偏高的居民和政府消费率, 抑制了储蓄, 从而抑制了投资, 这就成了导致西部地区的经济长久以来一直发展缓慢的原因之一。
3.3消费对经济的贡献
根据国际上普遍的观点, 经济增长由最终消费, 资本形成总额和货物与服务净出口三个方面拉动, 我们可以得到以下的公式:
其中Y代表总产出, C代表最终消费, 包括居民消费与政府消费, I代表资本形成总额即投资, EX代表货物与服务的净出口, Λ, Β, Γ, 分别代表最终消费, 投资, 净出口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由于经济增长的贡献基本来源于这三个方面, 贡献率之和应等于1, 即Λ+Β+Γ=1。
但最终消费中包含了居民消费和政府消费两部分。居民消费是需求的动力, 除了本身的增长对经济增长起拉动作用外, 还通过别的变量拉动经济增长。没有居民消费的增加, 投资的增长就只会导致经济名义增长和通货膨胀。而政府消费除了本身增长对经济增长起拉动作用外, 对其他变量却存在抑制作用。增加政府消费会通过挤出效应抑制私人投资和私人消费。因此, 应该分开讨论, 把最终消费细分成居民消费和政府消费进行研究。
于是公式 (1) 就可以变型成如下公式:
其中JC代表居民消费, ZC代表政府消费, A为常数项, α, β, γ, (1-α-β-γ) 分别代表居民消费, 政府消费, 资本形成总额, 货物与服务净出口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对 (2) 两边取对数并进行微分后可得:
式 (3) 就可以看作是从拉动经济增长的几个动力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的公式。本文不采用直接取对数的方法来计算贡献率 (弹性) , 因为部分地区的货物与服务净出口数据为负, 无法进行取对数运算, 而取对数再进行微分后, 使用增长率的方式来计算可以避免这问题。
为了保证各方面的贡献率之和为1, 对模型 (3) 进行了移项处理, 变换为如下模型:
Y选用全国各地区的地区生产总值;JC选取全国各地区居民性消费支出;ZC选取全国各地区政府消费性支出;I选取全国各地区资本形成总额;EX选用全国各地区货物与服务净出口额。
数据均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库, 均为1993年至2008年的数据, 剔除了价格因素后, 以1993年不变价格计算。再分别计算得到等数据, 然后分东, 中, 西三个区域, 利用EVIEWS6.0软件对各地的面板数据进行回归。通过hausman检验确定使用随机效应模型。采用 (EGLS) 广义最小平方估计进行估计, 回归结果如下表:
回归结果表明, 居民消费对经济拉动的份额从西部到东部依次递减。这是因为西部地区边际消费较高, 储蓄比例相对较小, 加上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低, 则储蓄水平低下。低储蓄水平导致投资不足, 就造成资本形成总额的增长缓慢, 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低, 并且政府消费和货物与服务的净出口对西部的经济增长拉动作用也都十分有限。这种情况下, 消费率相对较高的西部地区, 就只能主要依靠消费来拉动经济增长。这解释了西部地区的居民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相对于东部和中部地区要更高。
而政府消费增长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在东、中、西三个地区都很小。只有在中部地区是显著的。从投资对经济的拉动方面看, 东部地区的最高, 西部地区其次, 中部地区的最低而且不显著。由于中部地区和西部缺乏强势的出口企业, 出口能力有限, 货物与服务净出口额大多为负数, 对经济增长没能起到积极和作用, 因此系数为负。
四、结论
近年来以投资和出口为拉动的经济发展模式使我国经济发展面临严重问题。转变经济发展模式, 更加注重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 扩大内需, 成为当前人们的共识。因为如果消费和投资不能协调, 发展就会失去平衡, 将导致一系列的严重后果。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发现我国东、中、西三个地区的情况差距较大, 在引导居民消费, 转变经济发展模式的方面不同地区应区别对待。
在东部地区存在消费不足。这个消费不足不是指绝对消费量不足, 而指的是相对于投资和出口, 相对于占GDP的比例以及相对于我国的其他地区的不足。应鼓励消费, 拉动内需, 促进经济发展模式转变。
而中部地区属于东部和西部之间的过渡区域, 居民消费不足, 投资和出口也不足, 由于鼓励消费的政策和扩张性的财政政策的扶持, 政府消费成了中部地区拉动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力量。但由于挤出效应明显, 这对经济的长期发展很不利。因此对于中部地区除了继续鼓励消费, 促进经济转型的同时, 还应适当鼓励投资, 缩减政府消费, 增加出口能力。
但在西部地区, 由于收入水平低下, 消费水平难以提高。在居民消费率相对较高的情况下, 储蓄水平低下, 投资也受到很大限制。因此, 西部地区还不急于进行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型, 相反, 加快西部地区的经济增长, 还应该是鼓励储蓄和投资, 适当抑制消费。
参考文献
[1]Garreau J, The Nine Nations of North America, New York:Avon Books[M], 1981;
[2]曾令华, 消费水平与经济发展,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M], 1998.8
[3]刘世雄, 卢泰宏, 中国区域消费差异的二维研究, 南开管理评论[J], 2006. (2) ;
[4]尹光霞, 祝玮, 我国城乡居民消费差异分析与对策, 湖北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J], 2006年04期;
三个长寿地区居民的长寿经验 第4篇
1.进行大量的体力劳动
这三个地区的居民虽然很少进行体育锻炼,但每天都进行大量的体力劳动。例如,撒丁岛的居民都拥有自己的花园,每天都要自己动手修理草坪、打扫庭院、照顾花草。研究发现,人们在进行此类体力劳动时,其机体消耗的热量和在跑步机上慢跑半个小时消耗的热量一样多。撒丁岛风光绮丽,素有“天堂之地”的美誉,是欧洲的皇室、政要和明星们十分推崇的度假胜地。撒丁岛人生性恬淡,平时最喜欢做的运动就是在岛上悠闲地散步。当遇到一些欧洲名人时,他们往往不加理会。
2.有计划地生活
这三个长寿地区的居民都明确地知道如何去安排将来的生活,因此他们都活得不慌不忙。研究表明,人们因工作过于紧张、生活压力过大而使体内出现的炎症反应,是诱发老年痴呆症和心血管病的重要因素。人们若能将生活安排得井然有序,可以大大减轻生活压力,从而可使自己更加长寿。
3.常吃蔬菜和豆类食物
调查数据显示,这些长寿地区居民的日常饮食以绿色蔬菜、豆类食物和坚果为主。例如,一个日本冲绳居民每天所吃豆腐的量是一个美国人的8倍左右。研究发现,豆类食物中富含优质蛋白、多不饱和脂肪酸、B族维生素、钙及很多活性物质,具有降血脂、防癌的作用。在饮食方面,这些长寿地区居民还总结了很多能避免过度进食的小策略,如吃饭用较小的盘子、采用吧台式取餐方式等。
4.把维护亲友关系放在生活的第一位
三个规定对照检查材料 第5篇
一、好的方面
1、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十项制度》下发后,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通过召开党组会、办公会、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迅速组织学习传达。市审批中心在学习领会过程中,分别组织召开了主任办公会、窗口负责人会议和全体人员大会,要求涉及生产性项目审批的 6 个重要窗口负责人进行了表态发言,并进行了《十项制度》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的闭卷测试。市发改委在认真组织本委人员学习吃透《十项制度》精神的同时,还将《十项制度》印送至全市 150 家骨干企业负责人。通过深入学习,全市上下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增强了贯彻落实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大家普遍认为《十项制度》是紧环境下抓机遇,实现“弯道超车”的有力举措,制度“切中时弊”,“对症下药”,针对性和操作性强,对提高机关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较好的推动作用。
2、深刻剖析,查摆问题。各部门在贯彻落实《十项制度》过程中,能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际,认真进行查摆剖析,查找各部门自身存在的不适应、不符合《十项制度》以及影响行政效能、制约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市科技局经过分析排查,查找出部门与企业之间的联系不够紧密、部门内部统的功能不够到位、主动为企业服务的意识不强等问题。市文化局采取纳谏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查找出缺乏创新动力、缺乏调查研究、缺乏竞争氛围、官本位思想时有存在等问题。市建设局对***个行政许可项目逐一进行排查,共查找出办理程序、服务效率、机
关作风等 9 个方面的问题,并按照服务承诺优化制度的要求制定对策。
3、紧贴实际,强化措施。为了确保《十项制度》更好地贯彻执行,各部门从提高工作实效出发,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作风,采取了多种切合实际的做法,制订和完善了很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办法措施。市外经局结合加快推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出台了重大项目提前介入制和申报材料网上预审制。市安监局为贯彻执行好执法检查报告制度,实行计划管理,每月 25 日前,排出下一个月的检查计划,汇总后及时向市委办和市政府办报告。市质检局设计“执法检查申报(登记)表”,由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前进行填报,详细说明检查事由、时间、对象等事项,提前报市委办、市政府办审批或送乡镇秘书室登记备案。为了进一步落实服务承诺优化制度,市国土局对所有受理事项的办理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及时告知,市地税局打破传统意义上的地域限制,实现办税服务厅同城通办。
4、严明纪律,加强监管。为了解决制度执行难、落实打折扣的问题,促进长效管理,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督促和检查。市公安局将贯彻落实《十项制度》列入对各单位的季度和考核中,对落实不好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海门市公安局问责办法》处理。海门工商局坚持每周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同时聘请***名效能行风监督志愿者对全系统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评议。市文化局完善了机关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和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对违反制度、影响发展的行为从严查处。市建设局规定在执行“十项制度”中,无论是谁,如果失职造成后果情节轻微的,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诫免谈话,第三次调离岗位,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应责任。
二、存在问题
少数部门对贯彻执行《十项制度》重视不够,作风不实,措施不力。有的对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到位,没有吃透文件精神,没有进
行深入思考,只满足于一般性的了解掌握。有的认为《十项制度》与本部门的工作联系不紧,只作为一项临时性的任务来完成,敷衍了事,存在照搬照抄,以文件贯彻文件的现象,在落实上没有实质性的内容,没有切实可行的措施。有的不是认真研究本部门贯彻落实的实际情况,而是热衷于做表面文章,空喊口号,说起来夸夸其谈,听起来头头是道,制订了许多大而空的所谓办法措施,却没有可操作性,脱离实际。个别单位摆不正部门与全局的关系,不能从优化环境与加快发展的大局出发,片面强调部门的特殊性,感到执行制度有难度。
三、下步打算
1、深入调查了解。采取上门走访、发送信函、集中座谈等形式,从基层领导、企业负责人、项目办理人员、效能特邀监督员以及被服务对象处,多方面了解掌握市直机关各部门,尤其是主要服务经济部门和执法部门贯彻落实《十项制度》的具体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责令限期整改。
2、加强明查暗访。把《十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作为今后明查暗访工作的重点内容。一方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各服务窗口执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明查;另一方面,组织暗访人员,重点对主要服务经济部门、执法部门的热点岗位工作人员执行制度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暗访活动。
3、加大宣传力度。在 5 月份的基础上,通过《海门日报》效能建设专栏和《效能建设简报》等舆论载体,继续对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项制度》的具体举措进行专题宣传,对热点岗位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制度,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先进事迹进行适度宣传,对执行制度打折扣,甚至拒不执行,影响投资环境和机关效能的反面案例进行及时披露和曝光。
4、建立报告制度。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专题报告,反映市直机关各部门贯彻执行《十项制度》的情况,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执行制度过程中遇到的新
情况和新问题及解决的办法和措施,执行制度的先进典型和违反制度的反面典型等具体情况。
5、强化督查考核。尽快拟制统一格式的《办不成报告单》和《执法检查报告表》的样本,提交市委、市政府审批通过后,印发各乡镇各部门,对落实情况组织经常性的督查,同时把市直机关各部门贯彻执行《十项制度》的情况与年终效能考核相挂钩,确保《十项制度》贯彻落实到位。
三个规定对照检查材料范文五篇【二】
近日,分局按照市公安机关工作部署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四项措施,确保“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会议要求筑牢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坚决不踩违反规定过问案件的高压线,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确保队伍的公正廉洁。“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通过认真学习,我深知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是形成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制度体系的需要;是杜绝司法权力行使乱象,保护执法人员自身安全的需要;是检验主题实践成效、巩题教育成果的需要。
作为公安机关人员,我要高度重视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工作,坚持领导带头,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抓好自检自查和问题整改;坚持从严管党治警,进一步推动全市公安机关各项要求落实到位,为打造“四个铁一般”过硬铁军提供坚强保障。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在分局有关领导带领下,我要严格对标对表,深入学习贯彻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要强化组织的领导和学习。严格按照要求执行任务,亲自研究、亲自协调、亲自落实,强化调研检查,列出任务清单,狠抓责任落实。二要打牢工作基础。及时开展大排查、大梳理、大补漏,着力在修订完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三要营造浓厚氛围。借鉴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多形式、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全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四要提高执行效能。切实抓好常态学习、机制建设、信息化建设、大监督构建、如实填报、追责问责6个方面的工作,推动各项工作跨越式发展。
我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严格对照“三个规定”,认真查摆了自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打听正在办理的案件情况;是否存在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转递涉案材料等行为。
一、存在问题
1、理论学习不深入,忽视了主动学习,存在“以会代学 以干代学”的思想倾向
2、工作摆布不均衡,深入企业、基层调研不多,帮助解决问题困难不多。
3、工作方法有待改进,在工作中更多注重感情,保持一团和气为上,影响了工作的深度推进。
二、努力方向
1、加强理论学习,正确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根据自身工作岗位和工作环境,围绕丞待解决的问题,有的放矢的搞好工作,用实践升华理论,最大程度的学以致用,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养、业务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
2、要提高政治站位,在凝聚思想、深化认识上再下功夫。要增强政治敏感性,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把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落实政治监督主体责任的实践要求和重要内容,全力解决“零报告、少报告、漏报告”问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要求上来。
3、坚持把“三个规定”的记录填报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强力推进工作落实。班子成员要以上率下,带头填报。对于“零”报告的要做到反复核对,慎重签字。
4、要注重实际成效,在督导落实、执纪问责上再下功夫。要强化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加强压力传导,检务督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不定期采取现场询问、查看资料等方式,对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督察,对于督察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对检察人员存在漏报、不报、瞒报行为的,坚决依规依纪处理。
我会在今后在执法办案中严格整改落实,保证做到为警清廉、严格执法,绝不触碰“高压线”,切实筑牢思想防线。自觉遵守“三个规定”,对涉及到应当回避的案件依法自行回避;时刻将纪律规定印在心中、挺在面前,对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坚决零容忍,为维护公平正义和确保公正司法办案提供保障。
三个规定对照检查材料范文五篇【三】
今年以来,按照单位工作总体要求,我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回头看的总要精神,开拓进取,不断提高自身能力素质。结合本次深化自查自纠,扎实开展对照检查。在学习教育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开展了“七查”对照检查,现从七个方面深化自查自纠,扎实开展对照检查。
一、查是否存在超越职权下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撤销案件、终止侦查、变更强制措施、降格或者升格处理案件等指示的行为。
对照检查结果:没有发现超越职权下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撤销案件、终止侦查、变更强制措施、降格或者升格处理案件等指示的行为。
二、查是否存在超越职权私自向办案单位或者办案人员提出案件管辖、定性等处理意见的行为。
对照检查结果:没有超越职权私自向办案单位或者办案人员提出案件管辖、定性等处理意见的行为。
三、查是否存在要求办案单位或者办案人员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财物或者违法处置涉案财物的行为。
对照检查结果:工作中没有对办案人员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财物或者违法处置涉案财物的行为。
四、查是否存在超越职权批转涉案材料的行为。
对照检查结果:没有超越职权批转涉案材料的行为。
五、查是否存在向办案单位负责人或者办案人员提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当事人近亲属、代理人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人员的行为。
对照检查结果:没有向办案单位负责人或者办案人员提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当事人近亲属、代理人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人员的行为。
六、查是否存在本人或者授意身边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人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行为。
对照检查结果:没有存在本人或者授意身边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人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行为。
七、七查是否存在本人或者授意身边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人违反规定打探案情、通风报信的行为。
对照检查结果:没有在本人或者授意身边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人违反规定打探案情、通风报信的行为。
以上是我的对照检查,请各位给予批评指正,我一定虚心接受,今后努力把工作做好,不辜负组织和同志们的信任和期望。
三个规定对照检查材料范文五篇【四】
按照会议要求,围绕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主题,结合自身工作生活实际,认真查摆问题,现自我剖析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1.理论学习不深入。有时只顾忙于一些具体工作及事务,忽视了主动学习,存在“以会代学、以干代学”的思想倾向。
2.是工作摆布不均衡。深入企业、基层调研不多,帮助解决的问题和困难不多。相对来说与上级领导及县直部门沟通较多,安排本单位下属部门工作较多。
3.工作方法有待改进。在工作更多的注重感情和自觉,保持一团和气为上,影响了工作的深入推进。
二、努力方向
1.加强理论学习。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潜心研究探讨我县工业经济科学发展规律,用科学发展观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发展。根据自身工作岗位和工作环境,围绕亟待解决问题,有的放矢地搞好学习,坚持用先进理论指导实践,用实践升华理论,最大程度地学以致用,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
2.注重调查研究。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察实情、谋实策、办实事,深
化县情认识,努力做到与时俱进。深入基层调研坚持简便,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多深入实地,努力掌握基层实际情况,促进科学决策。
3.坚持求真务实。在工作中,将更多、广泛地听取各个层面的意见,充分发扬民主。重视发挥自身和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支持干部职工放手、放胆工作,发挥集体智慧。坚持求真务实,精简会议和文件,竭尽所能为企业、群众解决普遍存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切实做到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强化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清醒的头脑,清晰的思路,清廉的作风严格要求自己,时刻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经得起考验,教育下属廉洁从政,管好亲属遵纪守法。
三、对其他党员同志的批评
1.强化学习,要对照新党章要求和上级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一系列精神实质,认真自觉的加强学习,切实提高自身理念素养。
2.勤于工作,彻底改变出工不出力现象,工作中要真抓实干,说实话,办实事,力戒摆花架子,作表面文章,搞形象工程。
3.要切实遵守党风廉政纪律,坚持原则,不为亲属谋私利、乱办事,不折不扣地执行县委县政府各项决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自觉维护党政机关的公正廉洁形象。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按照八项规定要求,努力做到自警自勉、爱岗敬业、严于律己、遵纪守法。希望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能够监督我,发现问题及时对我批评指正,以便我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三个规定对照检查材料范文五篇【五】
近日,分局按照市公安机关工作部署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采取四项措施,确保“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会议要求筑牢防止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防火墙”坚决不踩违反规定过问案件的高压线,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确保队伍的公正廉洁。“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三个规定”)。通过认真学习,我深知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是形成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司法制度体系的需要;是杜绝司法权力行使乱象,保护执法人员自身安全的需要;是检验主题实践成效、巩题教育成果的需要。
作为公安机关人员,我要高度重视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工作,坚持领导带头,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抓好自检自查和问题整改;坚持从严管党治警,进一步推动全市公安机关各项要求落实到位,为打造“四个铁一般”过硬铁军提供坚强保障。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在分局有关领导带领下,我要严格对标对表,深入学习贯彻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要强化组织的领导和学习。严格按照要求执行任务,亲自研究、亲自协调、亲自落实,强化调研检查,列出任务清单,狠抓责任落实。二要打牢工作基础。及时开展大排查、大梳理、大补漏,着力在修订完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三要营造浓厚氛围。借鉴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多形式、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全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四要提高执行效能。切实抓好常态学习、机制建设、信息化建设、大监督构建、如实填报、追责问责6个方面的工作,推动各项工作跨越式发展。
我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严格对照“三个规定”,认真查摆了自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打听正在办理的案件情况;是否存在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转递涉案材料等行为。
一、存在问题
1、理论学习不深入,忽视了主动学习,存在“以会代学 以干代学”的思想倾向
2、工作摆布不均衡,深入企业、基层调研不多,帮助解决问题困难不多。
3、工作方法有待改进,在工作中更多注重感情,保持一团和气为上,影响了工作的深度推进。
二、努力方向
1、加强理论学习,正确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根据自身工作岗位和工作环境,围绕丞待解决的问题,有的放矢的搞好工作,用实践升华理论,最大程度的学以致用,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养、业务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
2、要提高政治站位,在凝聚思想、深化认识上再下功夫。要增强政治敏感性,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把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落实政治监督主体责任的实践要求和重要内容,全力解决“零报告、少报告、漏报告”问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要求上来。
3、坚持把“三个规定”的记录填报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强力推进工作落实。班子成员要以上率下,带头填报。对于“零”报告的要做到反复核对,慎重签字。
4、要注重实际成效,在督导落实、执纪问责上再下功夫。要强化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加强压力传导,检务督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不定期采取现场询问、查看资料等方式,对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督察,对于督察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对检察人员存在漏报、不报、瞒报行为的,坚决依规依纪处理。
学习三个规定心得体会 第6篇
近日,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6起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在以上案例中,均有“违规干预司法活动”“违规干预插手有关案件、徇私干预司法活动”或“违规过问案件”的表述。这些受到处分的干部本应守护司法公平,却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其行为性质严重,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必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XXX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一体推进,多次强调维护司法公正。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XXX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守职责使命,切实加强政治监督,严格日常监督,坚持反腐败无禁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进一步完善监督体系,规范权力运行机制。
但是,在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高压惩腐的大环境下,仍然有少数领导干部背弃党性原则,背离初心使命,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不仅没有恪尽职守,反而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这其中有司法机关的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所为,也有非司法机关的党员干部利用职务影响违纪违规。如,青海省海北州委原常委、门源县委原书记白顺兴“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安徽省阜阳市政协原副主席肖军“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插手司法和执纪执法活动”,等等。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曝光的案例中也可看到,更有甚者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对于这些严重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必须坚决予以严肃查办、严厉惩处,公开通报曝光,形成震慑。
维护司法公正,关键在于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扎紧廉洁司法的制度笼子。早在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提出要“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的接触、交往行为。”2015年,包括《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在内的三个规范性文件印发实施。党内监督条例、政法工作条例对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司法活动的,也明确要求记录、报告。这些制度规定,就是要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划出“红线”,建立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制度保障。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工作不能止步于文件。落实好“三个规定”,对受到过问或干预、插手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集中填报,月报告、月通报等做法都要继续坚持下去、落实到位。对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落实不力的,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要继续严格监督执纪、强力震慑,让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让党员干部因制度而“不能”;加强思想教育、弘扬新风,让党员干部因觉悟而“不想”,推动共同形成风清气正廉洁司法的良好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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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最高检公布的消息,截至2020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主动记录报告2018年以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8751件,其中反映情况、过问了解的占96.5%,干预插手的占3.5%。这表明过问的占了绝大多数,其中更多的是当事人陈述情况、了解进展、担心对方有人过问而不能公正办理,或者认为处理不公进行反映、举报,等等。“我们认为这也很正常,体现了社会各方面对检察机关办案的监督。”最高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潘毅琴表示。
但不可忽视的是,司法实践中确实存在着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比如将过问、了解、反映情况等作为人情顺水推舟,甚至徇私枉法,试图“捞人”“抹案”。那么,领导干部及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插手和干预案件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梳理发现,在6起案例12名违纪违法人员中,被给予开除党籍等重处分的就有8人,其中有5人还因为涉嫌犯罪被判处刑罚。比如,2015年至2018年期间,某直辖市检察院政治部主任王某先后多次接受请托,收受他人贿赂,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力,帮助他人减轻或逃避处罚。2018年,王某因插手、干预司法办案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因贪污、受贿、徇私枉法等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5万元。从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到身陷囹圄,其教训十分惨痛。
公正廉洁司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保证,司法腐败不仅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也会影响司法公信力。司法人员如果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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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抽空翻阅了《以案为鉴以案自省》这本书,里面主要通报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典型案例,颇有一些感触,于是也就谈谈一点个人观点。
首先,我们应该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又谋事要实,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其次,我们要牢记党的要求,严以律己,做到一心为公、事事处于公心、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用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好各项工作,尽职守责,出色地完成应该完成的任务。不断地反省自己,以殷为鉴,远离危险,遵守纪律和规矩,谨小慎微,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炫于五色之惑”。
然后,我们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清正廉洁。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真诚信仰马克思主义,矢志不渝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不动摇。勤勉敬业、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精益求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原则、认真负责,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
最后,党员应该要敢于担当,有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坚持党的原则第一、党的事业第一、人民利益第一,敢于旗帜鲜明,敢于较真碰硬,对工作任劳任怨、精心竭力、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发扬钉钉子精神,保持力度、保持韧劲,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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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三个规定”对今后司法办案将会起到哪些积极作用?缪xx代表认为,一方面,检察机关带头落实好“三个规定”首先保证了案件在进入检察环节后能够确保公平公正地办理。另一方面,这种氛围和理念将形成良好的司法环境,极大地推动整个社会风气好转。“如果每一个人都不去托关系打招呼问案子,我们就一定能建成总书记说的海晏河清的司法环境。”缪国乐代表说。
全国人大代表、青海省同仁县自来水公司员工xxx表示,“三个规定”是党中央对公正司法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检察机关带头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体现了一种政治自觉和法治担当。“如今法治环境越来越好,人民群众对于司法的信任和期待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在这个关键时期,任何一个因司法腐败、徇私枉法而导致的冤假错案,都可能使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赖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从这个意义讲,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是给我们的司法人员披上了拒腐防变的外衣,能够有力帮助司法人员免受外部环境的干扰,对于检察人员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履职办案,意义重大,影响深远。”xxx代表说。
“此前大部分人对‘三个规定’并不了解,但检召开发布会向社会公布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情况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了解并认可这项规定。司法办案的防腐剂就是公开、阳光、透明。有了‘三个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在拒绝过问插手案件时更有底气,那些企图插手干预案件的人也会考虑自己可能会被记录,进而打消过问插手干预案件的念头。久而久之,人人都不去过问案件,案件自然就能依法公开公正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北京首发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养护管理中心工段长xxx表示,他对“三个规定”充满期待,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带头贯彻落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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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七管区利用夜间时间,组织管区民警在管区会议室,开展“三个规定”集中学习研讨活动,管区长林化尤针对文件八条规定进行逐一分析,从规定中对照查摆监狱减刑假释等案件等办理,寻找自身可能存在的问题。
二、强化监督,确保学习到位
为避免学习走过场,七管区要求民警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并由管区长负责检查,对心得体会撰写不到位的民警,退回重新学习重新再写,以此来加强民警对“三个规定”的学习,确保民警读懂弄通“三个规定”,避免走过场。
三、身先士卒,做好带头作用
毕节地区三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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