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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主义民主选举研究论文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莲生三十二2026-01-071

资本主义民主选举研究论文范文第1篇

浙江日报讯    10月18日上午,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新时代我省人大工作。

省委书记袁家军主持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从统筹“两个大局”的战略高度,明确提出了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重大原则和重点举措,深刻回答了新时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我们做好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要准确领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国家赢得战略主动的重要优势,准确领会“六个必须”的重要原则,准确领会加强和改进新時代人大工作的重点任务,准确领会全过程人民民主“八个能否”“四个要看、更要看”的评价标准、深刻内涵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方向,准确领会加强党对人大工作全面领导的重要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代我省人大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资本主义民主选举研究论文范文第2篇

摘要:科学社会主义一直是在曲折中前行的。东欧剧变和苏联解体后,国际科学社会主义运动遭受严重挫折,各种社会主义思潮涌现,尤其是民主社会主义的新发展对科学社会主义提出了严峻挑战。中国以其成功的实践证明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发展前途,也给国际社会主义运动带来深刻的启示和借鉴。

关键词:民本思想;制度创新;科学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民主;执政能力

中国过去几十年的发展中虽遭过“左”错误路线的影响(如“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但仍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同时也积累了大量的发展经验。中国的成功,展示了很强的定力。这种定力背后主要是我们把中华文明、中共的红色传统与西方优秀文明有机结合在一起,从而使我们找到了“超越发展”的规律,并在此基础上提炼出发展思路和成功经验。

一、 始终坚持民本思想

“民为本,君为轻”,“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是中国古代许多执政者所秉持的执政理念。民生问题直接关系到政权兴衰和国家命运。民本主义思想揭示了一条深刻的执政规律,即不论实行什么政治制度,最终必须解决好民生问题。中国共产党把党定性为“代表中国最先进生产力,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把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这是我党对中国古代民本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生产力发展,社会稳定,人民生活得到较大改善和提高,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日益显现。从国际社会实践看,哪个国家民生问题解决得好,哪个国家的政治就稳定,社会就太平;反之,社会各种矛盾激化,社会动荡,不管执政者在政治上多么“作秀”,都无法改变“短命政治”的结果。前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主要的是这些国家的民生问题没有得到改善,从而使这些国家的执政党失去民心,动摇了执政基础。民本思想不仅符合中国政治传统,也代表了世界未来政治发展的潮流,它是中国成功超越西方政治模式的一个主要思想和经验。

二、坚持制度创新的

中华文化具有巨大的包容性,所以得以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我们过去30多年的最大成功几乎都是综合创新的结果。在学习吸收世界文明的同时不失自我,这是中国一条重要的“赶超”经验。无论是在经济还是在政治等方面,我们在创新发展方面做得比较成功。在经济方面,我们不排斥市场经济,而是把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有机结合起来,把国家的“有形手”与市场的“无形手”结合起来,公有制与非公有制结合起来,把国家经营与个体经营、私人经营、外资经营结合起来,探索和实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租赁制、承包制等多种经营形式,激发了社会活力,实现了经济繁荣,创造了世界奇迹,最终形成了在当今世界具有影响力的“中国模式”。在选举制度方面,我们把“选拔”和某种形式上的“选举”结合起来,既吸收了中国历史传统、继承了解中共的红色基因,也吸纳了世界优秀的文明成果。这种做法明显好于西方仅依赖“选举”的制度。在社会领域,我们推进社会综合治理,推动社会协商对话,建立社会与国家高度良性互动的制度,所以我们的国家和社会比较稳定,更富有凝聚力。在理论领域,我们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勇于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出一系列緊密相连、相互贯通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形成和贯彻了科学发展观。

三、坚持发展科学社会主义

苏联、东欧国家的一个沉痛教训就是它们的改革选择了错误的方向。它们的改革不是为了坚持和完善共产党的领导,而是取消、否定共产党的领导;它们的改革不是为了完善社会主义,而是放弃了社会主义,走上了资本主义道路。改革要把握正确的方向,就是要在理论上坚持并发展科学社会主义。其中首要的关键是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认清不发达国家实现社会主义的特殊规律,进而按照这个特殊的规律来制定适合自己国情的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和基本政策。我们改革开放30多年创造的奇迹,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党在思想上能不断地坚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理论上不断地坚持理论创新,方向上始终坚持科学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90多年奋斗、创造、积累的根本成就,必须倍加珍惜、始终坚持、不断发展,所以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在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探索中,我们坚定不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

四、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民主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苏联解体、东欧剧变与苏联模式的民主建设的沦陷有密切的联系。苏联模式在政治上过度集中,缺少民主与法治。如斯大林带头实行个人集权制(集党、政、军三大权于一身)、职务终身制和指定接班制。这“三制”根本背离了民主共和国的权力制约制、权力任期制和权力选举制。同时斯大林还实行消灭异己制、监控干群制、官僚特权制,并加深了列宁遗留下来的一党专政制、以党代政制、控制选举制、干部任命制。这十种政治体制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民主,使党内民主、苏维埃民主和社会生活民主大为缺失。在这种政治体制之下 ,领导集团或最高领导人就容易判断失误,独断专行,滥用权力,破法法制。我们的政治体制在历史上也曾受到苏联模式的影响,民主与法制建设受到破坏,但我们党能在挫折中迅速而又清醒地认识到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克服苏联模式影响,探索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之路。无论是在党内民主,还是在社会民主,我们取得了伟大成就。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制、中共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础民主制度,既有形式上的创新,也有内容上的完善。民主选择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最大限度地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以美国首的西方国家,常用以“人权”为借口肆意攻击不同意识形态的国家,推行政治霸权,我国民主制度的发展正是对这种霸权的有力回击。民主建设由于受到经济的、文化的和历史传统的等因素影响,我们的民主建设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民主建设永远在路上。

五、不断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执政党的执政能力的建设

当前,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各国之间特别是大国之间的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在这严峻国际形势面前,能否解决好执政党的建设问题,对于我们党科学制定国家政策,妥善应对各种风险,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成果,并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随着新科技革命的纵深发展,综合国力竞争更加激烈,在机遇与挑战并存,我们党要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继续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必须大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是时代的要求,也是人民的期望,也是历史赋予的责任。党的建设要全方位的建设,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四者密不可分,相互影响,相互依存。没有良好的思想建设、组强建和作风建设便没有良好的执政能力建设,反之,执政能力建设是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集中体现。前苏联和东欧执政的共产党丧权亡党的根本原因主要就是执政党自身的建设出了问题,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由于急于求成、急于过渡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而搞“左”的政策。二是民主集中制实际变成极端集中制,使得执政主体活力和战斗力丧失。同时缺乏对执政党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政治建设不是朝着扩大社会主义民主的方向进行,从而形成了一个从生活到价值观都同人民大众格格不入的官僚特权阶层,使执政党一步步离开了自己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基——人民群众。三是以教条主义的态度和形式主义的方法对待马克思主义,使得馬克思主义的指导意义完全然丧失。我们也应从改革和完善党的制度建设的角度,详细研究处于不同国家、具有不同性质的各类政党改进领导体制、工作机制、领导方式、执政方式,处理党政关系、调整和扩大社会基础与阶级基础等各方面的重要经验。多年来,特别是东欧剧变和苏联解体以来,面对国际风云变幻,我党及时总结经验,吸取国际社会主义动实践中的教训,重视党的自身建设,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继续推进,思想理论建设成效明显,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取得重要成果,党的建设改革创新迈出重要步伐。党内民主进一步扩大。干部队伍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人才工作开创新局面。创先争优活动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深入进行,基层党组织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这也是我党在国际风云变幻中立于不败之地,永葆青春活力,成功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走向富强、民主、文明的现代化国家的重要法宝。

参考文献:

[1]高放,李景治,蒲国良.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 [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2]张维为.中国超越[M].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社,2014.

[责任编辑:褚永慧]

资本主义民主选举研究论文范文第3篇

摘 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核心和本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直接实现形式。不断健全、完善和发展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保障基层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是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由之路。

关键词: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价值;规范;机制

一、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实现形式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1]报告首次提出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概念,第一次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纳入中国政治制度的范畴,充分体现出党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信念和方向,开启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的新篇章。

第一,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中国特色国家政治制度的新发展。十七大首次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写入党代会报告,将其正式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并列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范畴,把基层群众自治从基层民主的范畴提升为规范性制度设计,实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再创新,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框架,构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完整体系。改革开放三十年的伟大实践证明,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基层群众依法行使自主权和自决权的有效途径,既是基层政权的基础,又是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最直接地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范畴,既实现了社会主义国家政治制度体系的完善,又凸显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在社会主义民主中的地位和作用,是富有中国特色国家政治制度的新发展。

第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新起点。在我国,通过基层群众自治实现人民的直接民主权利,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特征。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基层社会组织中实行的广泛自治和直接民主制度,由群众自己决定自己的事情,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一方面,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为广大基层群众充分行使宪法赋予的管理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务的民主权利提供有效途径和制度保障。另一方面,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作为一种直接民主制度,有助于广大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学习民主知识,熟悉民主程序,体验民主政治的真正内涵,为走向更高层次的民主形式奠定坚实的基础,也为推动我国民主政治由间接民主向直接民主发展积累需求和力量。正因为如此,基层群众自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是中国群众性政治民主化的起点。[2]

第三,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管理格局的新选择。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随着改革的深入,我国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逐步进入了社会不协调因素的活跃期和社会矛盾的多发期。解决这些深层次矛盾,需要在国家政治制度层面纳入群众自治制度。作为公众参与的主要途径和方式,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有利于充分发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协调的作用,使之与基层政权机关的管理与公共服务统一起来,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形成解决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强大力量。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解决中国基层社会矛盾的新选择。

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形成规范

第一阶段:组织构建阶段(新中国成立到20世纪70年代)。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在城市,按照居民居住状况建立了具有政治组织性质的居民委员会。1954年12月,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制定并颁布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第一次以法律形式宣布居民委员会是“群众自治性的居民组织”,并对居民委员会的任务、组织结构、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关系以及工作方法、经费来源作了具体规定,有力推动了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全面开展。截至1956年,全国各城市都普遍建立了居民委员会。

相对于城市居民委员会的建立,农村村民委员会则要晚得多。在农村实行改革开放以前,广大农民是以生产队和生产大队的组织形式行使自己的社会政治权力。广大农民创造了一种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相适应的新的社会政治组织形式——村民委员会制度,广大农民对自己的事务实行直接民主管理,达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1982年12月通过的新宪法正式确立了村民委员会作为农村基层群性众自治组织的法律地位。不久,这一组织形式在全国各地农村迅速发展起来。

第二阶段:制度成形阶段(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后,城市居民委员会制度在经历了“文革”时期的停滞后重新获得发展。1980年1月19日,国家重新颁布了1954年通过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从而使城市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开始得以恢复和发展。1982年宪法在总结我国居民委员会三十多年实行群众自治经验的基础之上首次以根本法的形式明确规定了居民委员会的性质、任务和作用。根据宪法规定,全国各地对城市居民委员会的组织进行整顿,并建立了符合宪法规定的体现城市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精神的城市居民委员会,健全了城市居民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1989年12月,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使居民委员会制度得到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成为中国广大城市居民实行自治和直接民主的重要途径。

198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以法律的形式对村民委员会所作的较为全面系统的规范,对村民委员会的性质、地位、任务、组织机构、直接选举原则、村民会议等基本制度进行了规范,推进村民自治进入示范阶段。

第三阶段:制度运作和功能实现阶段(20世纪90年代)。20世纪90年代初,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构想的提出和实践,引发了各地相继完善城市居民委员会制度的探索,推动了城市居委会向社区自治组织的转变,逐步形成了以沈阳、合肥、武汉的社区自治组织架构为典型实体型“议行分离”体制和以上海、南京、宁波的社区自治组织架构为代表虚体型“议行分离”体制。[3]前者在制度上使得社区内部的事务决策、执行落实和监督制约三者之间有了可靠的组织保障,形成了较为齐全的社区自治组织体系,充分体现了社区居民在党的领导下进行民主自治的本质;后者着重突出了社区自治的特征,从社区自治运作机制的角度探索了实现社区自治目标的有效途径,有利于社区居民最大限度地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等工作。

20世纪90年代末,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通过新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增加了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实行差额选举、设立秘密写票处、公开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并增加了对选举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和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程序等条款,标志着以完善“民主选举”为核心的村民自治迈进了制度化运行轨道。

进入新世纪,十七大报告提出:“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4]并提出了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这一新的制度理念,为基层群众自治的定位和导向作了原则性规范,为基层群众自治的健康、有序发展指明了方向。

三、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1.提高思想认识,为坚持、发展基层群众自治提供坚强的思想保障。认识是决定事情成败的重要先决条件。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人民主权的直接实现形式,也是公民参政议政权利的法律保障。作为一种新的制度设计,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仅使人民群众在国家生活中的主体地位得到制度化的规范,也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这一根本的国家制度在国家基本制度中得到了具体的延伸,从而更好地体现了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本质。同时,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也是十七大对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战略性部署,对于我们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重要的探索性意义。

2.加强制度建设,为坚持、发展基层群众自治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一是根据新的形势需要,积极修订、完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并配套完善操作性制度、保障性制度,确保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二是加快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的制度建设步伐;三是加快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的相关制度建设。

3.规范组织关系,为坚持、发展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基层组织关系主要涵盖基层自治组织即村(居)民委员会、基层党组织、基层政权组织三者之间的关系。村(居)民委员会是基层自治制度建设的组织依托,基层党组织、基层政权组织则是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的引导者。一是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民主化建设,依法依规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指导、保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二是以法律条文形式规范乡镇政府与村委会、城市基层政权及其派出机关与居委会的关系,明确各自扮演的角色,规范各自承担的功能,从而保证村(居)民委员会真正自治。三是处理好基层群众自治中的自治组织与群众组织、利益组织的关系,保证自治组织在城乡社区中的主导地位,[5]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城乡社会生活共同体。

参考文献:

[1][4]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R].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10.

[2]李元书,田忠.政治现代化中的基层群众自治[J].学习与探索,2000(04).

[3]唐亚林,陈先书.社会自治:城市社会基层民主的复归与张扬[J].学术界,2003(06).

[5]林尚立.基层群众自治: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J].政治学研究,1999(04).

(责任编辑/肖莉虹)

资本主义民主选举研究论文范文第4篇

2、《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教学中应强调的几个问题

3、五四运动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肇始及其深远影响

4、高中历史教学中历史思维能力的培养策略

5、探究思维导图在初中历史教学中的应用

6、陈天华反帝反封建的人民战争思想

7、论近现代民族颂歌的时代特色

8、立足学生认知结构,重视概念体系构建

9、试论高中历史核心素养之时空观念的培养

10、历史人物讲解在“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教学中的探索

11、初中历史教学学生问题意识的培养

12、新民主主义文化的传承性及其时代价值

13、鲁迅《药》的主题再探

14、中学历史教学中情绪性特征探微

15、初中历史教学中如何培养学生的知识整合能力

16、传承斗争精神: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不竭动力

17、辛亥革命对贵州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影响

18、百年以来中共“中华民族复兴”话语的建构

19、创设开放教学情境,培养学生核心素养

20、文学中的医患关系探析

21、中华民族站起来体育的使命与担当

22、1915年《青年》杂志创办不是五四新文化运动起点

23、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国家意涵

24、新发展理念背景下红色旅游资源 档案开发利用问题刍议

25、基于学科素养的高中历史时空观念学习策略研究

26、新、旧民主主义革命之比较

27、论第一次国共合作的昭示性

28、巧用微课视频 突破教学难点

29、浅谈年代尺在初三历史复习课中的运用

30、关于《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教材分编的看法

31、十个数字的中国近代史

32、探析思维导图在高中历史复习教学中的应用

33、板书设计培养家国情怀的三重境界

34、民主与法制的发展历程

35、理解五四运动历史意义的四个向度

36、《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练习题

37、林伯渠同志是彻底革命的光辉典范

38、从领导阶级角度看旧民主主义革命

39、四川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历史名人资源开发研究

40、议题探讨:融合“大概念”与“大主题”的高中历史教学

41、“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Sandwich教学法探析

42、历史易混易错点简析

43、林伯渠:“为人民服务,为世界工作”

44、外争民族独立 内求政治民主

45、利用网络构建高中历史高效课堂

46、高中历史教学中历史思维能力的培养探赜

47、生活的多样性与文学的理想

48、近现代中国政治文明发展历程

49、初中历史教学中的国情教育

资本主义民主选举研究论文范文第5篇

协商民主的基本含义是指在多元社会现实的背景下,通过普通的公民参与就决策和立法达成共识,其核心要素是协商与共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除了具备协商民主的一般含义外,还具有不同于其他协商民主的特殊规定性,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把协商民主与选举(票决)民主结合起来的过程中,始终要体现“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这一现代民主精神,并把它作为民主和法治的重要内容,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共同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思想和实践经历了一个不断深化的历史发展过程。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根据当时的国情曾经提进行了“三三制民主政权”尝试,这是协商民主思想的萌芽和雏形。第一届政协的成功召开是协商的结果,标志着协商民主这种新型民主形式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由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宣告成立的。其后,经全国政协协商建议,召开第一届全国人大。一届人大召开后,政协作为党派性协商机关继续存在。改革开放以来,逐渐形成了一种利益格局的多样化的社会,在新的时期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并系统论述确认了“协商民主”概念,在此基础上确立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概念。这是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民主问题上最新的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是对毛泽东协商建国思想与实践的继承和发展,是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人民追求民主伟大历程中的一大创造,将协商民主制度化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大探索和突破,具有里程碑意义。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作为中国共产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大胆探索和丰硕成果,彰显了中共中央顺应党心、民心,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决心和信心。

那么,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呢?

(一)加大协商民主的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各界的协商民主意识。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第一次在党代会报告中出现,有必要对其内涵要义进行深入解读、广泛宣传,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要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理论研究,加大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宣传力度,让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思想深入人心,有必要让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协商民主的广泛性和适用性,把握各种类型、各个层次协商的要求,形成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工作联动,各方面工作相互衔接,增强各界别人士在政治参与中的积极性,增强全社会民主协商的合力,让中国共产党的各级组织,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其他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和非政府组织都知道如何去实践和实现社会主义的协商民主。同时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协商的目的在于以平等对话、自由交流的方式从而形成广泛的共识,营造平等、自由、公正、宽松的良好社会氛围,才能使协商各方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协商才能取得最大成效。

(二)保障协商民主的平等。提高协商民主的协商能力。

我们不仅要保证民主党派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内的政治自由、组织独立和法律地位平等,还要保证各阶层、各利益群体在协商中的平等地位,这样才能保证政党间、利益群体间协商民主功能的有效发挥。协商民主的落实最终由其参与者:中共党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各民主党派成员来进行,因此,他们必须具备集体理性与责任性,掌握协商方法,具备良好的协商能力。我们要积极引导参与协商的各方面加强与其所代表群体的沟通,努力收集和反映他们的共同愿望,在民主协商中对公共决策提出更加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要努力培养他们理性分析问题的能力,树立大局观念,理性地表达诉求,负责任地提出建议。既要反映本界别群众的意见,也要尊重关切其他界别的愿望;既要充分表达自己的看法,也要认真倾听了解党委、政府部门的意见,加强互动交流,促进彼此沟通理解。

(三)深入拓展协商民主的各种形式,提高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的广度和深度。

首先、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重要渠道的作用。人民政协是我国最早协商民主组织,现在已经建立了全国、省级、副省级、地级、县级政协的五级组织体系,应该在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应当成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我们要积极发挥人民政协的优势和特点,广泛吸收各民族、各党派、各团体、各阶层、各界别人士通过政协组织参与政事,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主要通过全体会议、常委会议等形式。还有定期不定期举办专题报告会、读书会、情况通报会,邀请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有针对性地到有关单位上门走访、咨询问政,有计划、有重点组织开展调研、视察和服务群众活动,进乡村、社区、企业深入了解社情民意,等等,除此之外,在政协中国共产党还与各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开展协商。主要通过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和开展提案等形式,从而丰富了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形式。

其次、要完善基层民主制度。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主体不仅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领域各方面的代表人士,还要进一步扩大普通群众参与协商的范围。可以通过完善党的代表会议、人大会议、政协会议的旁听制度,改进群众大会、民主恳谈会、民主评议会以及群众来信来访、领导接待日、人民调解等方式,并逐步发展成为制度化安排。通过这些渠道和形式使各方面特别是基层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不同层面的渠道得到充分反映,使协商渠道更为多样和丰富。

第三、健全互联网协商民主的制度。互联网的开放性、互动性、多样性等特点与协商民主理论所倡导的公共协商精神有着天然的耦合之处。目前,中国网民以网络论坛、网络社区、网络社团等为载体,将互联网技术运用到政治参与中,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产生了重要影响。国家应进一步扩大互联网的硬件设施建设,扩大互联网络的覆盖面,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公民利用网络资源进行政治参与的各项权利,建立公共信息的及时客观发布制度,建立政府和网民的对话协商制度和引导网民理性讨论制度等,促进网络协商民主的健康发展。

(三)健全协商民主制度,确保实效性和有效性。 目前我国的协商民主制度还不够完善,功能也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比如协商民主的执行完全由共产党来主导,没有严格的执行程序,没有具体的法律保障措施;有的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在做出重大决策前,不给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充分的准备时间即召开协商会或座谈会,有的在协商前已基本形成决议,协商只是走走形式,名为协商,实质只是通报情况;有的部分党政机关领导在提出协商的问题时,常常让与会或座谈人员统一思想认识,从讲政治的大局思考问题,用一些“高调”的语言暗示大家尽量多发表赞同意见,少提反对意见等等。总之,现阶段的中国协商民主制度没有彰显出其无可比拟的优越性,所以要加强协商民主的实效性和有效性。

首先、把协商民主过程制度化法律化。要按照“协商在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的原则,细化协商活动的安排和准备包括明确协商应遵循的原则以及在协商过程中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政协、民主党派之间的关系,各自应扮演的角色、发挥的作用、承担的职责;明确协商议题的提出和确立包括确定需要进行协商的“大政方针、重要问题、重要事务、其它问题”等的具体内容,哪些事项必须协商,由谁提请协商,在什么时间和什么范围内协商;确定协商民主的程序包括安排协商活动的程序、通报情况和听取意见的程序、参与协商的程序,及时整理并报送协商成果的程序,落实协商民主的成果包括意见建议处理及反馈的程序、监督和检查落实情况的程序等,把协商民主形成规程或条例,使之制度化、规范化、法律化,重点要建立协商议题确定机制、知情明政机制、协商反馈机制和监督落实机制。

其次、把协商作为一项基本制度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程序。重要立法及法律修订、

经济发展战略制定、社会政策出台、重要人事任免等问题都应进入协商领域,努力做到重大问题不协商不决策,重大决策不协商不实施;针对不同问题,可以采取先调研观察后协商的方式,或先协商然后再督促协商结果运用的方式,对于一些重要问题,可以采取二次协商、多次协商或分步协商的方式;对于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需要同民主党派协商的重要问题、需要通报的重要文件和重要情况等,应出台相对明晰的标准,或允许地方按照相关程序出台细则;下大力气解决协商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要扩大民主党派、社会各界和广大公民的知情权,构建各种信息公开渠道,要向参与协商的委员提供议题材料,让他们掌握信息、充分讨论、形成决议,再逐步实施,不能满足于召开会议、简单通报;各级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委员们反馈各类议案的实施情况,未能实施的应说明理由,对违反协商民主的决策效力问题、责任追究问题也应该有明确的规定。以增强协商民主的针对性和权威性。

第三、健全协商民主的评价监督体系。协商民主要健康发展、提高实效,必须在建立健全评价监督体系上下功夫。中央层面应制定一套全面系统、具有指导意义的评价监督制度。在此基础上,各地各部门可以结合自身实际,出台更加详细、更加具体、更具操作性的评价监督细则,强化对议案、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的跟踪反馈;协商意见得到处理和反馈以后,积极开展事后协商,在督促落实中体现民主监督,进一步提升协商民主的实效性。

目前,协商民主已经广泛渗透到国家政治社会生活中,而且在不断丰富和发展,那么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具有重大意义。

有助于改进党的领导和推进决策民主化。在新的国际国内环境下,中国共产党必须与时俱进地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协商民主通过国家政权机关、政协组织、党派团体、社会组织等渠道,就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广泛协商,推动公民个体、社会组织与政府的对话和交往,扩大并促进公共利益,不仅有利于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而且公民通过一定的组织和程序,通过各自所联系的代表人物来进行协商民主,能够充分发挥社会主体各自的角色,有效整合社会各个阶层的资源,能够充分表达意愿,释放公民的政治诉求,拓展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渠道,提升政治意识、增强参与能力,有利于使决策更加科学、民主、有效。

资本主义民主选举研究论文范文第6篇

[摘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社会主义愈发展, 民主也愈发展。要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自觉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必须在理论和实践的各方面作出进一步探究。

[关键词]发展; 社会主义; 民主政治。

十七大报告指出,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并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 社会主义愈发展, 民主也愈发展; 要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自觉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必须在理论和实践的各方面作出进一步探究。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涵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迄今为止人类社会民主政治形式的最高发展阶段。这是由社会主义本质所决定的。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通常有以下原则和要求: 一是在国体意义上, 必须有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进行统治和管理的国家政权。“首先无产阶阶革命将建立民主制度, 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建立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无产阶级将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 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 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 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1]二是在国家结构形式意义上, 必须建立统一而不可分割的共和国。“无产阶级只能采用单一而不可分的共和国的形式”, [2]以便有利于凝聚社会政治资源, 加强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的统一和团结。三是在政体上, 必须摆脱资本主义民主政治中议会制的窠臼, 建立自己的利益表达

和利益综合机构。四是利益配置结果和执行机制上,必须建立廉价政府。五是在监督机制上, 必须保证利益配置结果的执行, 真正体现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中大多数的意志和利益。

然而,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一个在实践中, 随着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和时期, 以及在不同的民族国家, 它会表现出不同的特点。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就是经典作家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般原则要求, 在中国当代以及今后相当长的历史发展阶段和时期中的具体体现。如国体特色, 我国现行宪法规定,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又如, 政体特色,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 对它负责, 受它监督。”再如, 政党制度特色, 我国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即共产党是执政党, 各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作为不同社会主义劳动者和爱国群众的代表, 在承认共产党领导地位的前提下, 参与国家权力以及配置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利益的重大活动。我国的基层民主制度在实践中, 主要有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村民委员会为基本形式的村民自治制度、城镇居民委员会为基本形式的城镇居民民主管理制度等。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内涵,就是要围绕这些利益配置环节和内容,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 在人民当家做主的基础上,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实现社会安定, 形成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和睦、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二、当前,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

当前, 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条件, 总的来说, 是建国以来最好的时期之一。首先, 在思想认识上, 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对建设民主政治的重大意义已经有了足够的认识和共识。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 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 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 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党的十七大报告更是强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同时, 科学地比较了现实中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不同的民主政治类型, 说明了党对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过程性和长期性也有了足够的认识。其次, 从客观条件来

看, 世界仍处在和平与发展的时代, 我国的周边环境也相对安定, 这对我们进行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了难得的环境条件。最后, 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 各国之间联系的日益紧密, 也为我们学习和借鉴他国经验创 1

造了良机。而在国内方面, 自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社会生产力获得了巨大发展, 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为我国民主政治建设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尤其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 公民的民主权利日趋完善、公民的民主意识大大增强, 这些都对我们进一步推进民主政治建设非常有利。

那么, 今后一个时期、尤其是当前, 影响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不利因素有哪些呢?

一是民主政治的建设和发展水平离不开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结构的影响。由于历史和现实的种种原因, 我国现阶段社会生产力水平还不高, 仍处于并在相当长一个时期内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这种情况不可避免地制约和决定着社会成员的受教育水平和政治素质以及民主法制的完善程度。一方面, 从一般群众到领导干部, 现代民主和法制意识淡漠的现象仍大量存在; 另一方面, 我国现行政治体制、机制和程序中, 还存在着不少的弊端, 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指出的: 从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干部制度方面来说, 主要的弊端就是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家长制现象、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这些弊端, 有的至今仍没有很好地被克服, 还在社会政治生活中不同程度地存在, 并时常影响着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和完善。同时, 新的实践又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 新老问题交互作用, 有的甚至还很严重。

二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 在带来经济繁荣的同时, 也引发了利益群体格局的重大变化。如工、农两大基本阶级的变化, 私营业主、下岗职工、农民工等新兴和边缘群体的出现等, 都使得我国原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所形成的利益关系格局有了重大变化。新的利益关系格局的总特征, 是利益要求的多样化, 由此产生的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 就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主导价值取向的凝聚力受到削弱, 异质价值取向有日益增加的趋势, 加上社会上存在的各种腐败现象的影响, 就使得各利益群体对在我们党领导下运用公共权力配置不同利益群体利益的原则和机制的认同, 一定程度上打了折扣。同时, 极少数敌视我国社会制度、反对共产党领导的敌对势力, 为了污蔑我国的现行制度和体制, 也会极力阻挠和破坏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进而为制造**寻找借口。

三是上个世纪末东欧巨变、苏联解体的世界范围内社会主义实践受挫的事实, 仍影响着人们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价值取向的认同, 人们仍然易于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同历史上斯大林等人在实践中的错误理解和认识、甚至破坏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原则的诸多事实联系在一起, 从而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价值取向产生怀疑。并且, 世界范围内的“第三波”民主化浪潮, 使得西方资本主义成熟的政治制度模式和价值取向风靡全球, 尤其是对广大发展中国家政治制度的走向构成强大冲击。在国际斗争中, 西方大国往往把经济交往与政治价值取向挂钩, 借经济援助之机强行兜售其民主政治模式, 加之少数在境外的反共势力与之相呼应, 进行各种干扰和破坏, 使得我们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外部环境中, 仍长期存在着不少不利的因素。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要处理好的几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 正确处理好党内民主、社会民主与国家民主的关系。执政党党内民主对社会民主和国家民主可以起到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为此, 十七大提出要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 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 要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 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 选择一些县( 市、区) 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 完善党的地方各级全委会、常委会工作机制, 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等。如果仅从制度层面上说, 国家民主主要讲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那么, 党内民主讲的主要是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的代表大会是党内最高的权力机构。早在党的八大上, 邓小平在修改党章的报告中就指出要把党的全国的、省一级的、县一级的代表大会都改作常任制。代表大会常任制的最大好处, 是使代表大会可以成为党的充分有效的最高决策机关和最高监督机关。它的效果, 是几年开会一次和每次重新选举代表的原有制度所难以达到的。这种办法经过试点, 如果得到普遍推广和落实, 必将使党内民主得到重大的发展。

第二, 建立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的规范。这里最基本的问题, 是明确党的哪些主张必须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只有理清这些“主张”的界线, 才可以明确地规范各级人大的重大事项决定权。国家意志的形成、确认和表达是由国家权力机构来实现的。而国家意志的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对法定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但在现行的地方组织法中, 对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规定仍比较抽象, 如, 规定: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工作的重大事项”。但是具体在一个省、市、县,哪些才算是“重大事项”, 组织法没有列举, 其他的法律性规定也没有作补充说明。这就给重大事项决策主体和决策范围模糊的问题留下了法律缺口, 使一些地方党委提出的“主张”, 必须经人大的没有去经过, 而不必经人大的事项却走了人大的法定程序。所以, 需要加以规范和完善。

第三, 切实完善选举制度。行使选举权是人民当家做主最直接的体现。早在建国初期1953 年,我国就颁

布了第一部选举法, “文革”结束后不久,1979 年又制定了第二部选举法, 经过多次修订, 廓定了我国目前的选举制度。应当说, 目前的选举制度是适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的,但仍有需要完善的地方。例如: 一是扩大直接选举范围, 逐步缩小间接选举的问题; 二是更加充分地尊重和保障选民和代表的选择权, 适度引入竞争机制问题; 三是建立和改进人大代表联系选区和选民制度, 以及逐步实行人大代表的专职化等问题。我们要尊重选举的规律, 依靠健全的法律, 循序渐进地改进和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

第四, 在全社会、尤其是在公职人员中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理念。民主法治、自由平等理念在中国传统社会中,是长期缺乏的。各种各样的社会潜规则, 更对公平正义意识造成了极大危害。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多种传媒, 积极宣传在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中涌现出的新事物、新典型; 积极探索和创造实现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新机制、新方式、新途径。尤其在公职人员中要树立“行政机关的权力是有限的, 除非法律授权”, “公民的权利是无限的,除非法律有限制”等民主法治的基本观念; 要克服依利行政、依情行政、依权行政、依人行政等不良意识, 变过去重权力、轻义务为服务行政、授益行政、福利行政、契约行政、指导行政, 亦即是将依法行政中“法”所包含的对公民各项权益的保护具体化。国家要为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提供制度保障, 广大公职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在树立、弘扬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方面, 更要发挥先锋模范和表率作用。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 第1 卷)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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