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普相关问题解答范文
人普相关问题解答范文第1篇
7、和一家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又找到一家让自己更满意的单位,能否重新领取一份新协议?
答:可以重新办理一份,但是必须要办理违约手续,具体程序请参看《三峡大学普通本、专科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第十条。值得一提的是,每名毕业生最多只能办理一次违约手续。
8、签订就业协议后,若考取研究生,就业协议是否自动失效?
答:不会自动失效,必须和签约单位协商解除协议,由单位开具同意解除协议的证明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交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否则将按签约单位派遣,报到证、户口和档案也将迁往签约单位。为了避免办理解约带来的不必要麻烦,已经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的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时,可以在协议书的其它约定栏中注明“若考取研究生,该协议无效”等字样,考上研究生的时候告知单位和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即可。
9、如果签约单位不接收户口和档案,那么户、档关系该如何转迁?
答:如签约单位不接收户口和档案,那么可以选择以下两种办法转迁自己的户口和档案:(1)办理托管,托管在人才市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或者部分地方的教育局毕业生办公室,可以选择工作地托管或者异地托管。学校在5月底到6月初会邀请部分托管机构来学校为毕业生集中办理托管,毕业生可以根据个人需要有针对性的选择,但是有些地方的托管要自行联系,开具接收证明后交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作为派遣的依据;(2)派回原籍,回原籍具体回哪里,请参看第21页“毕业生户口及档案回原籍派遣办法”。可在原籍毕业生主管部门办理托管或者报到后要求往生源地转迁。
10、毕业前办理托管或者默认回原籍,毕业后自己的户口是否就可以不用管了?
答:不是的,无论是单位接收户口,还是将户口关系办理托管或者转回原籍,毕业后,都必须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毕业证(部分地方需要)等相关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去指定的部门报到并办理落户手续,否则,户口关系就会落空。
11、签约单位是家小公司,不需要档案,毕业后能否不管档案了?
答:不能,个人人事档案和自己的干部身份界定、工龄、养老保险、职称、迁证等都有直接关系。现在暂时不需要,并不代表以后一辈子用不到。因此,在毕业前应该明确自己的档案去向。毕业后,及时到相应部门核实自己的档案是否已经寄到,并办理档案接收相关手续。如果档案没有寄到,要及时与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和档案馆联系。
12、办理就业报到证改派需要哪些材料?
答:申请改派需要下列材料:(1)与原单位解除协议关系或劳动关系的书面函件(毕业派遣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此材料可免);(2)新单位的就业协议书或者接收函;(3)原就业报到证(如原就业报到证遗失可以用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代替);(4)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改派申请表。
13、我的户口迁移证不慎遗失,该如何补办?
答:遗失补办程序为:(1)本人提出补办申请;(2)原迁往地公安机关未落户证明;(3)原身份证件或毕业证件复印件;(4)保卫处户籍办查迁往地及迁出时间并出具相关证明。
14、我的就业报到证不慎遗失,该如何补办?
答:遗失补办程序为:(1)本人提出补办申请;(2)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如单位遗失,单位开遗失证明的,此材料可免。报纸遗失声明包括的内容:毕业学校、毕业时间、姓名、专业、就业报到证号);(3)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并出具相关证明;(4)到湖北省高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补办手续。
15、毕业生各相关部门的联系方式是?
答:与毕业生联系较为紧密的部门有四个:
1、毕业生日常工作管理部门----就业指导中心,电话:6392052;
2、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管理部门----教务处,电话:6392073;
3、毕业生档案管理部门----档案馆,电话:6392675;
人普相关问题解答范文第2篇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党支部为进一步把基层支部党建工作主体职责切实履行到位,更好的开展党建工作。结合我大队2018年支部党建工作清单中自查出的问题,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问题一:针对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工作特性,在外执勤情况较多,固定组织学习时,有些同志未能及时参与到学习中来,导致在理论知识学习上有疏漏,对新党章等内容学习不扎实,思想上未能及时与党的十九大精神看齐,在进行个人自查时,未能及时跟踪整改问题进度。
整改措施: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党支部充分开展学习,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认真制定党课学习计划,开展专题会议,以贯彻十九大精神为主旨,认真学习新党章,完善和落实党支部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开展自查“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等破坏政治生态等问题的存在”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大队通过组织全体党员进行教育学习,对十九大精神看齐,全面提高思想认识,对于日常执勤未能参加学习的同志,进行补课教育,对于个人自查,及时跟踪问题整改进度,并由个人进行整改汇报,保证查的仔细,改的认真。
问题二:围绕党的组织建设,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在选人用人制度建设上虽有考核制度,但是在日常工作学习中,开展关联《干部任用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等教育内容较少,未能够让全体队员从思想上对基层干部任用的重要性引起足够认识,同时另一方面现有各中队负责人年轻化,虽在工作上干劲十足,处理工作高效、灵活,但仍缺乏经验,未能实行实行多岗锻炼,不断丰富中队负责人工作经验。
整改措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认真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在各中队负责人的任命上,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大队办公室对各中队负责人岗位建立考核制度,积极探索建立民主开放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严格把关,另外,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党支部定期组织民主生活会,完善基层党组织党内生活制度,保证三会一课制度的执行。
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结合城市管理改革,执法力量下沉,大队认真执行干部任用选拔机制,对八个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中队中队长进行任命,严格把关,另外在日常学习教育计划中,加入《干部任用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等相关学习内容,充分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同时大队针对一些年轻中队负责人,定期组织老同志开展业务交流会,促进年轻干部业务能力快速提高。
问题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学习教育力度不够,个别党员对廉政法规制度学习不够,知识欠缺,有执行不到位现象。
整改措施:召开廉洁自律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全体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强化学习意识,把廉洁自律学习当作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追求、一种思想境界,做到真学、真懂、真用,做到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学习生活化,注重学思结合和学用结合,努力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实际工作的能力。强化思想意识,养成真抓实干之风,在大队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摆花架子,把劲头放在日常城市管理实际工作上。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强化节俭意识,大兴艰苦奋斗之风,要牢记“两个务必”,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进一步加大以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学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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