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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四项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来源: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6-01-071

开展四项专项整治工作计划(精选6篇)

开展四项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第1篇

丰县城管执法大队开展四项集中整治

工 作 计 划

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力度,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不断优化市容市貌环境,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城管执法大队拟定今年5-6份,在县城范围内开展夜市摊点整治、农贸市场整治、主干道整治及小街小巷整治为内容的集中整治行动,为使整治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市容市貌规范管理这条主线,集中解决夜市摊点经营不规范、各类摊点占道经营、出店经营及小街巷广告牌、破旧招牌、条幅、遮阳棚等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整治工作力度,推动市容管理工作的发展。

二、整治内容及要求

(一)夜市摊点整治 一方面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北关夜市经营场所的建设,积极做好刘邦广场等夜市经营户入市工作;另一方面根据目前夜市摊点在城区分布情况,积极规范夜市摊点的经营行为:

一是对城区主次干道夜市摊点进行拉网式排查,详细统计城区夜市摊点经营地点、经营规模、占地面积及经营特点,为开展整治做好准备工作。二是根据夜市出摊规律,每日17时起,由各中队对管辖区域内的夜市摊点安排专人进行疏导和管理,必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区域内经营,对影响市容市貌和市民生活的摊点要进行调整。

三是要求夜市摊点必须备有垃圾、泔水收集容器,餐桌必须铺置桌布,经营场地必须铺置塑料布,以防污染地面,达到上述要求后方可经营。

四是要求夜间队加大对夜市巡查力度,对新增的夜市,坚持予以取缔。

五是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开展夜市摊点专项整治行动,采取一次劝告、二次警告、三次处罚的措施,对无序占道经营摊点坚决加以规范,并落实执法人员巡查管控,防止“回潮”现象发生。通过整治,使夜市摊点布局合理,环境卫生整洁,经营规范有序,达到不影响人行道通行,不破坏市政设施,不影响居民生活的目的。

(二)农贸市场整治 目前我县农贸市场的专项规划现由规划局正在设计当中,随着规划方案的逐步实施,我县农贸市场的经营秩序将会得到根本性的好转;但针对当前农贸市场涨市的现状,我们将结合城市管理的实际,按照“疏堵结合,方便市民,规范管理”的原则,有针对性地抓好疏导和整治工作:

一是南关菜市场门口及书院街路口摊点。该区域以蔬菜和水果批发经营为主,我们确保在不影响或少影响交通、市容、居民日常生活的前提下,暂集中在慢车道(花坛)以内区域内经营; 书院街路口的水果摊点以不超出慢车道为界,严禁占用快车道经营。另外,对一些早上批发水果、蔬菜机动车辆,劝其到南环批发市场经营,对不听劝阻的配合交警部门进行查处。

二是侯园菜市场。根据该区块的经营现状,对路两侧的经营户进行划线定位,规范经营;有店面的不得超出店面1米内经营,无店面的靠路边警戒线以外区域经营,最南端摊点不得超出苏果超市的外墙延长线。

三是五门桥市场。因沿河路较窄,桥以东人流车流较大,经营造成交通堵塞,将该区域摊点全部集中在大庆路两侧路牙石以上区域内经营,沿河内外侧禁止摆卖。

四是大同街西首十字路口农贸市场。全部集中到路牙石以上区域内经营。

(三)主干道整治:重点整治路段:河滨路、中阳大道、人民路、解放路、向阳路。

河滨路:重点整治橱窗广告、商业横幅、出店经营、流动摊点、洗车场点的规范管理,由于河滨路门头广告牌的统一设计制作,不规范的广告牌得到了控制,但擅自张贴橱窗广告和私拉商业横幅有时发生,也有个别商户门口堆放商品,为有效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张贴广告、私拉横幅、出店经营将作为整治重点,河滨路整治标准:无张贴橱窗广告、无商业横幅、无店外经营、无流动摊点、洗车场点规范化室内经营。

中阳大道:重点整治店外经营、破损广告、洗车场点、流动摊点、南关菜市场的整治工作,中阳大道东段以门头广告和破损广告牌为整治重点,中阳大道西段以中阳商城南门的水果摊点和南关菜市占道摊点为整治重点。中阳大道整治标准:无破损广告牌、无一店两牌、无店外经营、无流动摊点。

人民路:重点整治店外经营、流动摊点、落地灯箱、占道经营。人民路东段对华帝广场、电信局路口、东关小学路口的店外经营、占道经营、流动摊点作为整治重点,人民中路对县政府、示范幼儿园门口的流动摊点作为整治重点,人民西路对凤鸣广场的服装夜市摊点、人民医院门口的店外经营、书院街北头的流动摊点作为整治重点。人民路整治标准为:无店外经营、无流动摊点、无破损广告牌、无落地灯箱。

解放路:重点整治店外经营、流动摊点、户外广告牌、张贴的橱窗广告。解放西路欢乐买超市、新华书店人流量大的地段重点整治流动摊点及店外经营,烟酒公司楼下重点整治电动车经营户店外摆放物品、杂物。解放中路重点整治振大超市的橱窗广告、及流动摊点、解放东路重点整治银龙家园小区两侧商店店外经营。解放路整治标准:无流动摊点、无店外经营、无户外广告牌。

向阳路:重点整治店外经营、流动摊点、遮阳棚、店外广告牌。丰黄路新丰中门口重点整治流动食品摊点,九州车站重点整治马路菜市场,毓秀小区门口重点整治占道早点摊点,向阳南路重点整治店外经营及橱窗广告,向阳中路整治印刷厂楼下的橱窗 广告、及店外经营。向阳北重点整治占道经营、遮阳棚、流动摊点、户外广告牌,由于向阳北路工作难度大、任务重,我们将联合公安、北关村等单位综合整治。向阳路整治标准为:无流动摊点、无落地广告牌、无遮阳棚、无占道经营。

(四)小街小巷的整治 主要涉及到的路段有:大同街、大庆路、体育巷、育红巷、卫生巷、公交巷、临府巷、侯园菜市、林果路。按照每周清理2条小街巷的工作进度,具体计划如下:

5月14日至5月19日整治大庆路、体育巷。大庆路重点整治:店外落地灯箱、一店两牌、陈旧破损的广告牌、商业横幅、私搭遮阳棚、沿街两侧占道经营现象,把五门桥菜市占道经营作为工作重点,确保大庆路无店外广告牌、一店两牌、无下路牙石占道经营现象。体育巷重点整治:店外广告牌、商业横幅、遮阳棚。把中介店面作为整治重点,杜绝中介信息广告栏下路占道摆放,拆除破损陈旧的广告牌。

5月21日至5月26日整治卫生巷、临府巷。卫生巷重点整治道路两侧堆放的杂物、建筑垃圾、菜园、篱笆、吴越人家酒店的遮阳棚。临府巷重点整治户外广告牌、商业横幅、道路两侧堆放的杂物建筑垃圾。确保无破损广告牌、无堆放杂物及建筑垃圾。

5月28日至6月3日整治育红巷、侯园菜市。育红巷重点整治沿街商户占道经营,一店两牌的广告拆除、落地店外牌的清理。侯园菜市重点整治经营户下路牙石占道经营、道路两侧杂物的清 5 理、以及破旧广告牌的拆除。确保无破损广告、无下路牙石占道、骑道经营。

6月5日至6月10日整治大同街、公交巷。大同街重点整治店外广告牌、占道经营、一店两牌及破损广告牌的清理,重点对大同街东段的广告整治,确保无破损广告牌、无下路牙石占道经营,大同街西段重点清理路边堆放的杂物及遮阳棚的拆除。公交巷重点整治道路两侧堆放的杂物及悬挂的商业横幅。

6月12日至6月17日整治林果路。林果路重点整治破损广告牌、落地灯箱、一店两牌以及道路两侧杂物的清理。确保无破损广告牌、落地灯箱,无杂物。

四、措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切实加强此次集中整治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丰县城管行政执法大队四项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孙秀连 丰县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副组长:葛训海 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 吴继永 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常务副大队长; 陈松磊 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业务副大队长; 成 员:杨成光 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一中队中队长; 李为科 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二中队中队长; 张平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三中队中队长; 吴昌欣 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四中队中队长; 庄 严 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渣土中队中队长; 苏本乾 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广告中队中队长; 曾 浩 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督导科科长;

(二)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大队要利用各种宣传新闻媒体、发放通告等方式开展全方位的宣传,大造舆论声势,增强市民群众自觉参与城市各项管理工作的主动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整治的浓厚氛围。

(三)履行职责,抓好落实。各中队、科室要严格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工作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切实使工作落到实处。对领导不重视、组织不严密、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中队和个人,将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突出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严重影响整体工作进展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理,并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

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开展四项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第2篇

关于开展“四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和巩固“积极预防、系统治理”的成效,进一步整治教育系统腐败问题,现制定如下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整治内容

(一)整治学校教师收取招生学校生源组织费的问题。重点清查整治学校领导、初三班主任、教师收取高中阶段招生学校、民办学校(培训机构)支付的生源组织费问题。

(二)整治组织学生收费补课的问题。重点整治教师有偿补课;组织、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或在托管机构中托管牟利等问题。

(四)整治利用对学生服务项目牟利的问题。重点整治在学生平安保险等涉教商业保险中收取宣传费;违规代学生征订或要求学生在指定书店购买教辅资料(含网络课程和电子产品)从中牟私利;违规为学生代购校服中获取非法利益等问题。

二、方法步骤

从2016年1月12日到6月30日,集中六个月时间开展“四项专项整治”工作。工作推进分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学习教育、明确方向(2016年1月12日至1月31日)

结合实际成立整改工作领导组,明确人员职责,制定集中整治实施方案,于2016年1月29日前报县教育局纪委。开展“四项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再次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违反

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泸州市教育系统〈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长职务行为的通知〉》(简称“18项规定”),《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五项纪律规定》(简称“教师五不准”)等相关纪律规定;组织教职工对照“四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展开讨论,明确整治工作的具体任务;学校负责人针对本学校干部、教职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报发生在系统内外的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讲危害、打招呼、提要求,真正让全体干部、教职工受到教育、受到触动、受到警醒。

(二)第二阶段:对照检查、整改落实(2016年2月1日至4月30日)

深入查找问题。对照“四项专项整治”内容,每名干部、教职工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等多种方式,进一步查找问题,力求将问题找准、查实;要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逐一查找原因,逐条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台帐,明确整改时限和具体措施,做到立行立改,各学校对照检查和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于2016年4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和台帐报县教育局纪委。

(三)第三阶段:巩固提升、建章立制(2016年5月1日至6月30日)

学校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教师五不准》、《18项规定》等规定结合本校的实际,制定防范措施,完善相关考核检查制度,要明底线、划红线。学校向县教育局作出书面廉洁承诺;每位教职工要向学校作出书面廉洁承诺,承诺书在学校张贴,接受社会、学生、家长监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责任明确。由总支书记、校长温光荣任“四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组长,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工作由副校长郭建牵头,各分管领导各负其责,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抓好所分管联系的年级、处室和部门专项整治工作的推进。

(二)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学校将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的方式随机明查暗访,重点检查“四项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开展自查自纠情况、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等,发现问题严肃处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三)严格执纪问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对开展“四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敷衍塞责、弄虚作假、走过场的,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或整改不到位的,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案双查”要求,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学校将通过建立内部通报等方式,点名道姓通报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对顶风违纪、边整边犯、不收敛、不收手的,从重处理。

(四)做好情况报送。“四项专项整治”工作实行月报制度,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情况报送,在专项整治期间,每月15日前,经温光荣校长审核签字后,向县教育局纪委报送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图片)和统计表,并于6月1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县教育局纪委。

联系人:陈文华,联系电话:8292036

四川省泸县第六中学

2016年1月11日

附件:1.泸县六中开展“四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名单

附件:

泸县六中开展“四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长:温光荣 总支书记 校长 副组长:郭建 总支委员 副校长

成员:陈文华、屈道文、梁宇、童国荣、刘召良、张启明、唐瑞兵

开展四项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第3篇

近日,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重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专项专项整治方案》, 要求各地以“整治、规范、指导、发展”为原则, 按照“深排查、强监管、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 认真开展肉制品、瓶 (桶) 装饮用水、酒类 (白酒、配制酒、葡萄酒) 等重点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本次专项整治从2015年4月份开始, 为期6个月, 各地将对重点食品生产企业的主体资质、食品安全总监履职尽责、落实质量关键控制点制度、食品添加剂使用、产品标签标识等方面进行全面清查和治理。

《方案》要求各地在专项整治中, 对个性问题逐一整治, 共性问题集中整治, 重点问题全面整治, 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努力解决全省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 以重点食品的专项整治为契机, 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全面提升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开展四项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第4篇

重调查,摸底数。行动中,该院对辖区重要河流、水源进行走访调查,对水体污染主要源通过调取行政机关执法台账、卷宗等方式,结合辖区内河流、水源分布,将位于河流、水源附近未取得排污许可、未编制环评文件、未修建排污处理设施的排污者作为重点调查走访对象。对污染源头、污染持续时间、污染损害程度以及水体流域等信息进行及时、全面收集和掌握,并以照片、视频或询问笔录等形式将相关证据固定。

找根源,定主体。该院经多次调查研究发现,水体污染原因主要是河流、水源附近居民环保意识薄弱,生活垃圾未进行集中倾倒,加上当地乡镇政府对环保设施投入不够,居民生活垃圾不能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导致居民将生活垃圾直接弃于河流或水源点;加上河流和水源附近企业、施工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将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渣、牲畜粪便直接排放,导致河道、水源点受到污染。掌握情况后,该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贵州省城镇垃圾管理暂行办法》、《毕节市七星关区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确定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和部门。

提建议,促整改。根据调查走访情况,按照相关法律和规定,该院依法向相关责任主体单位或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按照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在各自职责和权限范围内,针对不同污染源和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检察建议均得到相关主体单位或部门的采纳,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对水体污染进行了整治。

强监督,保效果。该院在发出检察建议后,以电话追踪、实地走访等方式对相关主体部门和单位的履职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对治理效果明显的,及时推广其治理经验,对履职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阻碍的,及时与其沟通,协助解决,通过整治行动的深入开展,水体污染整治和预防工作已经取得了明显效果。(文/吴万相 潘科玉)

四项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第5篇

自从参加***总支召开“四项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后,我校积极行动起来,回顾学校在校服、饮用奶、商业保险、教材教辅等教育消费市场的所作所为,召开了专门会议,传达了上级有关精神,让每一位教职工都知道四项专项整治工作和要求,强力规范学校后勤服务行为。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是一项教育民生工程、民心工程,重点开展校服、饮用奶、商业保险、教材教辅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不是拒绝校服、饮用奶、学生保险、教材教辅,而是要求规范操作,提高学校后勤保障和服务质量,对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

为扎实开展好“四项专项整治”活动,我校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负责学生奶问题,**负责一科一辅的问题,**负责学生商业保险的问题,***负责校服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强化监督检查和整改落实,建立整治长效机制。精心组织,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协调推进,强化责任落实到岗到人。深入到每个班每个学生。

我校严格执行校服国家标准行为,没有存在违反校服选用程序违规操作行为;在校服选用采购中没有收取回扣或以支付劳务费名义变相收取回扣,没有存在违反自愿原则强制学生购买校服行为。我校没有存在强制或变相强制方式组织学生订购饮用奶的行为,没有订购或者组织学生饮用非定点企业生产的饮用奶,没有有教育系统在职人员在饮用奶企业领取薪资或劳务费,没有违规接受了饮用奶企业的捐赠,没有借协会名义收取牛奶配送公司回扣。

我校在教辅材料征订过程中没有存在违规指定版本,收受返点、回扣或受贿,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行为;为中小学生代购的教辅材料没有为省评议公告内的版本,没有严格执行“一科一辅”要求,没有存在统一征订或者代购、向学生推荐(推销或变相推销)省、市公告目录外的教辅材料;学校、地方教研部门没有有自编自印有偿教辅材料行为,在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中没有存在搭售中小学教辅材料及其他课外书籍、资料等行为;代购教辅材料价格没有在物价部门核准的定价之内,为学生代购教辅材料没有存在牟利行为,教材培训费的使用没有合规。

没有存在组织学生购买商业保险的行为,没有存在收受回扣或受贿问题;学校没有代收商业保险费,保险公司没有进校设点推销、销售商业保险;学校后勤管理部门没有参与商业保险经营活动;没有存在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系统在职人员在保险机构报销费用或领取薪资、报酬的行为。

四项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报告 第6篇

根据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四项专项整治”的方案,我公司对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在财务支出中的票据进行了自我检查,共查出违规发票32笔,总金额56755元,主要有以下问题:

1、用办公用品冲支礼品礼金;

2、手续不齐(无事前审批单),超标准接待;

3、办公用品和副食无开票单位明细单;

4、发票开具不规范,把购买的劳保用品开成办公用品。对以上问题我公司将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促使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从源头上防范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湖北公司

开展四项专项整治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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