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岗位的职责范文
企业会计岗位的职责范文第1篇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相关税法同时规定,总承包人在扣缴营业税的同时,还要一并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总承包人以从发包单位取得总收入扣减分包方合同收入后的余额确认为主营业务收入,总承包方在扣缴税款后,应该向税务机关提供分包协议等资料,要求开具代扣代缴完税凭证,代扣代缴完税凭证其中有一联次是分包人的,分包人可以据此开具发票(不再重复纳税)提供给总承包方,分包方和总承包方据此发票作为收入和支付凭证。因此,按照会计制度规定,总承包人在合并结算工程价款时,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账款(总包合同收入) 贷:工程结算(总包合同收入与分包合同收入之差,即自营收入) 应付账款(分包合同收入)
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款) 贷:应收账款(实际收到款)
开票确认收入和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自建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自营收入)
计提本单位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时(自营收入乘以相应税率)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扣缴相关税费时(分包合同收入乘以相应税率) 借:应付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转交扣缴税款凭证后,分包单位开来发票支付结算价款时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分包单位应以开具发票的收入作为本单位的主营业务收入,并以扣缴税款完税凭证作为本单位的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支付凭证。
二、分包业务扣缴税款的账务处理案例分析
(一)案情介绍
2008年甲公司承包了某标段公路5000万元的工程建造业务,由于技术及其他因素的影响,甲公司又将土石方路基、路面等1000万元的业务分包给当地一建筑施工单位乙公司。根据税法规定,甲公司负有代扣代缴分包业务营业税及相关税费的义务。对此,甲公司(总承包企业)在工程所在地开具建安发票,并缴纳税款。对分包出去的工程,根据分包合同,以分包合同作为付款和入账依据,同时将总承包甲公司已开具的建安发票记账联和完税联复印给分包企业乙公司,作为分包企业入账的依据。请问该处理是否正确?(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为3%)
(二)分析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相关税法同时规定,总承包人在扣缴营业税的同时,还要一并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因此,你单位在支付给分包人1000万元分包工程款时,应该代扣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33万元(10003.3%)。你公司虽然从发包单位取得总收入为5000万元,但分包出去1000万元,实际取得的业务收入为4000万元,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应该确认主营业务收入4000万元,因此应按实际业务收入缴纳营业税及相关税费132万元(40003.3%)。你公司虽然是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理的,但是将分包合同作为付款和入账依据及将总承包已开具的建安发票记账联和完税联复印给分包企业,作为分包企业入账的依据,是不正确的。因为按照规定,总承包方在扣缴税款后,应该向税务机关提供分包协议等资料,要求开具代扣代缴完税凭证,代扣代缴完税凭证其中有一联次是分包人的,分包人可以据此开具发票(不再重复纳税)提供给总承包方,分包方和总承包方据此发票作为收入和支付凭证。因此,按照会计制度规定,你公司合并结算工程价款时,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账款50000000贷:工程结算收入40000000应付账款10000000。
收到款项时,借:银行存款50000000贷:应收账款50000000。
开票确认收入和成本时(假设自建成本为3500万元),借:主营业务成本35000000工程施工---合同毛利5000000贷:主营业务收入40000000。
计提本单位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时,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1320000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1200000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84000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36000。
扣缴相关税费时,借:应付账款330000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300000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21000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9000。
转交扣缴税款凭证后,分包单位开来发票1000万元支付结算价款时,借:应付账款9670000(10000000-330000)贷:银行存款9670000。
分包单位应以开具发票的收入1000万元作为本单位的主营业务收入,并以扣缴税款完税凭证作为本单位的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支付凭证。
总包单位只是作为扣缴义务人,扣缴时,总承包人到税局开票时,需开具《总包单位开具建安发票申请表》,并在此申请表上详细提供转(分)包单位明细,包括转(分)包单位名称,转(分)包工程额。项目办根据上述资料向总承包人开具《已代扣代收税款证明》。总承包人向转(分)包人提供《已代扣代收税款证明》,转(分)包人据此至项目办开具发票,项目办对此不征收税款,并将《已代扣代收税款证明》收回。
三、建筑安装劳务的税务处理
(一)建筑安装业务的有关税收政策规定
目前建筑安装业务分包、转包营业税纳税问题,在实际经营中的确给企业带来了很多困扰,具体集中在建筑安装业劳务分包转包的重复纳税、甲供材料的重复纳税、甲供材料财务核算与税务处理的差异等问题,目前营业税政策对纳税人提供建筑安装劳务主要有如下规定:
1、扣缴义务及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者转包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建筑业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77号)又进一步明确了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营业税扣缴义务人,即:
(1)建筑业工程实行总承包、分包方式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2.)纳税人从事跨地区(包括省、市、县,下同)工程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在劳务发生地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无论工程是否实行分包,税务机关可以建设单位和个人作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2、建筑业分包、转包营业税差额纳税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的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建筑安装劳务纳税地点的规定
《关于建筑业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77号)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其营业税纳税地点为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发生地;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建筑业营业税税款的解缴地点为该工程建筑业应税劳务发生地。
4、建筑安装劳务发票使用的规定
《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及发票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不动产和建筑业纳税人区别不同情况分为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纳税人。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为自开票纳税人,可以在不动产所在地和建筑业劳务发生地自行开具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售给的发票,否则需持有关资料到建筑业劳务发生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1)依法办理税务登记证;
(2)执行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办法;
(3)按照规定进行不动产和建筑业工程项目登记;
(4)使用满足税务机关规定的信息采集、传输、比对要求的开票和申报软件。
(二)从事跨地区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的确定
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业务的拓展,会有很多建筑安装企业到机构所在地以外从事建筑安装工程作业,而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细则》等相关规定,到外地经营的纳税人,需在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外出经营活动证明,并到经营地税务机关进行报验登记。外出经营超过180天的需在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建筑安装企业跨地区开展建筑安装业务,多是以总公司名义与建设方(甲方)签订建筑安装合同,而具体从事建安工程的业务单位情形有
1、是总公司下设的不在经营地设立的分支机构;
2、总公司下设的不在经营地进行工商登记的临时项目部(没有法人营业执照)但在财务上却独立核算;
3、其他无建筑资质的企业(或个人)所靠挂组成的工程项目部。
针对以上情况,建筑安装企业应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缴纳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227号)规定:
1、建筑安装企业离开工商登记注册地或经营管理所在地(以下简称所在地)到本县(区)以外地区施工的,应向其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出经营证),其经营所得,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一并计征所得税。否则,其经营所得由企业项目施工地(以下简称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就地征收所得税。据此,对于办理了外出经营证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应由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征收,对于没有办理外出经营证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征收。
2、持有外出经营证的建筑安装企业到达施工地后,应向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递交税务登记证件(副本)和外出经营证,并陆续提供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据以计算应缴纳所得税的完税证明。施工地税务机关接到上述资料后,经核实无误予以登记,不再核发税务登记证,企业持有所在地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进行经营活动。企业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向施工地税务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外出经营证交原填发税务机关。
依据上述规定,持有外出经营证的建筑安装企业应向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陆续提供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按完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据以计算应缴纳所得税的完税证明。但有的省为了加强对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堵塞管理漏洞,对外省建筑企业,一律就地定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如河北省冀地税函[2007]255号规定,对来冀施工的外省建筑企业,无论其有无《外出经营管理证明》,一律就地定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具体应税所得率由县级地税机关在5%至15%的范围确定。
(三)转包安装业务收入的税务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17号)第一条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增值税、营业税划分问题时规定:纳税人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装饰、修缮等工程总包和分包合同,下同)方式开展经营活动时,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其他工程作业,下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对销售自产货物和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征收增值税,提供建筑业劳务收入(不包括按规定应征收增值税的自产货物和增值税应税劳务收入)征收营业税:
(一)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
(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中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
凡不同时符合以上条件的,对纳税人取得的全部收入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以上所称建筑业劳务收入,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上注明的建筑业劳务价款为准。
纳税人通过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同时,将建筑业劳务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对其销售的货物和提供的增值税应税劳务征收增值税;同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单位和个人,应扣缴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建筑业劳务收入的营业税。
(四)“甲供材料”建筑业务的税收处理分析
1、“甲供材料”建筑业务的概念
所谓“甲供材料”建筑工程,是指由基本建设单位提供原材料,施工单位仅提供建筑劳务的工程。
对于甲供材的税务处理问题,应该将在政策上是比较明确的。但是由于对于甲供材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一直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这就带来了开票的问题,以及随着而来的其他税收问题。
2、甲供材征税的相关政策规定
甲供材征税问题主要指的就是甲供材如何征收营业税的问题。《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含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和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营业税“建筑业”税目中包含以下几个项目:①建筑、②安装、③修缮、④装饰、⑤其他工程作业。《实施细则》第十八条,将①建筑、③修缮、④装饰这三个项目中的甲供材都纳入了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剩余的两个是安装和其他工程作业。对于其他工程作业,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045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从事建筑安装工程作业中的其他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因此,剩余的就是”安装“项目了。从实际看,安装项目涉及甲供的主要是设备,材料较少,但是实务中,安装工程中涉及到甲供材的,税务机关一般也是要求并入营业税的计税营业额征收营业税的。因此,总结下来就是一句话,无论建设方和施工方如何进行结算,甲供材都要并入施工方的营业税的计税营业额征收营业税。税法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防止纳税人将”包工包料“的建筑工程,改为以基本建设单位的名义购买原材料,从而逃避营业税收。
以上是对甲供材征收营业税的一些最基本的政策规定,近几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于甲供材征收营业税问题又出台了一些新的政策规定:
(1)安装工程中甲供设备不征收营业税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于安装工程,如果安装的设备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其营业额应包括设备的价款在内。不作为工程产值的,不征收营业税。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文的规定:“其他建筑安装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也不应包括设备价值。”且具体设备名单可由省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各自实际情况进行列举。这里说的是设备,和我们甲供材有什么关系呢。实际关系还是很大的,对于甲供物资,有些是材料,有些是设备,根据财税「2003」16号文的规定,设备不并入营业额征收营业税,但材料要并入营业额征收营业税。所以问题的关键就是如何界定材料和设备的区别。这个看似简单,但在实务中往往很困难。比如象光缆、线缆,以前大家可能都将其视同为材料,而16号文则界定为设备。而且16号文授权了省级地方税务局进行设备的认定,这对于解决纳税人对材料和设备的认定上的争议很有帮助。 (2)装饰工程中甲供材不再并入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根据2006年8月17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以清包工形式提供装饰劳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14号文的规定:“纳税人采用清包工形式提供的装饰劳务,按照其向客户实际收取的人工费、管理费和辅助材料费等收入(不含客户自行采购的材料价款和设备价款)确认计税营业额。上述以清包工形式提供的装饰劳务是指,工程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和设备由客户自行采购,纳税人只向客户收取人工费、管理费及辅助材料费等费用的装饰劳务。”
因此,在“建筑业”税目中只有“建筑”、“修缮”、“安装”和“其他工程作业”项目中的甲供材需要并入施工方的计税营业额征收营业税。
3、甲供材的会计处理及相关的问题
甲供材产生的问题主要是在于不同的会计处理上,由此衍生出来的甲供材如何开票的问题,以及随之而来的税务问题。为更好的分析甲供材的会计处理问题,我们用一个案例来说明一下:
案例:某企业委托一个建筑单位修建厂房,工程总造价为1200万元,其中甲供材为200万元。
我们主要是分析建设方也就是这个企业对于甲供材的会计处理问题。
该企业从市场购入材料时的会计处理是比较明确的:
借:工程物资 200万元
贷:银行存款 200万元
这里假设该企业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是普通发票,然后,该企业将这200万的材料提供给施工方用于工程。在该企业将材料提供给施工方时,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是我们这里讨论的关键。在目前实务中有以下两种处理方式:
(1)建设方发出材料时:
借:预付账款 200万元
贷:工程物资 200万元
这种会计处理的依据是,根据国家关于工程造价的相关规定,在工程中,无论材料由谁提供,工程总造价包括全部的材料价款,且在工程总造价的核算中,所有的材料都要提税后计入工程总造价,即工程造价是含税价。在总造价确认的情况下,我们将工程的总造价作为建设方应该支付给施工方的工程价款。建设方在支付现金给施工方时是做预付账款处理,同样,建设方将材料给施工方时(就是我们所说的甲供材)也应作为预付账款处理。只不过一个付的是现金,一个付的是实物,在不存在其他误差的情况下,该企业无论是支付现金还是实物,最终预付账款总结算价款的金额应该1200万元。
(2)建设方发出材料时:
借:在建工程200万元
贷:工程物资200万元
这种会计处理的依据是,建设方认为,我买的物资给施工方就是用于我的工程,因此在发出材料时直接计入我的在建工程是符合规定的。
从相关的法律法规看,目前对于甲供材究竟如何进行会计处理问题,还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在企业实务的会计处理中,有些建设单位发出甲供材是采取的第一种方法,有些就是采取的第二种方法。因此,从会计核算角度而言,只要能为会计信息的第三方提供真实有效的会计信息。两种会计处理方法都是可以接受的。但是,这两种会计处理方法就带来的下一步的施工方建筑业发票的开具问题:
模式一:在该模式下,由于建设方在发出材料时是通过预付账款核算的,没有进入工程成本,因此,施工方应该按1200万开具建筑业发票,并按1200万缴纳营业税。
模式二:在该模式下,由于建设方在发出材料时就直接计入了工程成本,因此,施工方在最终开具建筑业发票时,只能按1000万开票,如果按1200万开票就会导致200万材料在建设方重复入成本的情况。但是根据营业税的相关规定,无论施工方是按1000万开票还是按1200万开票,甲供材都必须要并入施工方的计税营业额征收营业税,即施工方都必须按1200万元征收营业税,这个和模式一是一样的。
因此,从理论上而言,对于施工方,无论建设方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他的税收负担是不变的,只不过是根据建设方的会计处理的不同,开票金额有所不同罢了。但现实中的情况是,由于营业税是一个流转税,流转税的可转嫁性决定了施工方所要缴纳的营业税,最终实际是转嫁到建设方身上的,至少是部分的转嫁。因此,对于建设方而言,他倾向于采用第二种会计处理模式,在这种会计处理模式下,建设方直接将甲供材计入工程成本,这样就不需要施工方开票了。由于税务机关监管的原因,这部分不开票的甲供材,施工方也一般不会去主动申报缴纳营业税,而且建设方甚至在进行工程预算确定工程造价时,对这部分甲供材就没有提税并入工程总造价。从这个角度考虑,建设方更倾向于第二种会计处理模式。但在这种会计处理模式下,施工方承担了很大的风险。我们知道。无论建设方会计处理如何,施工方是甲供材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如果税务机关发现了问题,要求施工方补税的话,施工方只有缴纳,甚至还会承担偷税而被处罚的风险。无论和建设方如何处理,都必须就甲供材缴纳营业税。至于甲供材没有提税的问题,施工方应自己和建设方协商或向相关工程管理部门寻求解决方法。
说到这里,似乎问题已经比较明确了,无论建设方是采用模式一还是模式二进行甲供材的会计处理,对于施工方缴纳营业税而言是没有任何影响的(在理想状态下),只是开票金额的差异,模式一,施工方按1200万开票,模式二按1000万开票。但问题还远远没有完,我们考虑了建设方的问题后,就要考虑一下施工方的会计和税务处理问题了。
模式一,施工方收到材料时
借:工程物资200万元
贷:预收账款200万元
施工方将工程物资用于工程时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200万元
贷:工程物资 200万元
按工程进度确认合同毛利,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毛利/主营业务成本
贷:主营业务收入
这里,对于施工企业就出现了一个问题,施工企业按1200万开具建筑施工发票给建设方,按1200元在账面上确认收入,但对于200万这部分的甲供材,由于材料是建设方购买提供给施工方的,发票的抬头肯定是开给建设方,且在建设方入账的,对于这部分材料,施工企业无法取得发票,也就无法入成本。对于这部分,施工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如何扣除是一个大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就出现了以下两种解决方式:
1、施工方对于甲供材发票入成本的问题,由双方在工程结束,决算报告出来后,施工单位凭工程决算报告和建设方提供的购买材料的发票清单计入施工方工程成本,并允许在税前扣除。
2、部分国税机关认为这是转售业务:即建设单位外购物资转售给施工企业,施工企业最后开总的发票向建设单位结算,对建设单位应征收增值税,至于进项税款当然能够得到抵扣。这样,施工企业就能取得材料的发票了,但是建设方则必须对材料的销售缴纳增值税。我们认为,这种处理方法是非常错误的。建设单位购买的材料给施工方最终还是用于建设单位自己的工程,实际上是一种自用行为,不能视为转售业务征收增值税。但是在实务中,第一种处理方式往往得不到某些税务机关的认可,他们机械的认为只有取得发票才能入账,其实根据《企业所得税扣除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只要是真实的,并取得了合法有效凭证就可以税前扣除。这里合法有效凭证不是仅指发票,在这种情况下,施工企业取得的工程决算报告和建设方提供的购买材料的发票清单也应视为合法有效凭证,况且是真实发生的。为了避免与有些税务机关不必要的争议,一些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建设单位,在购买材料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申报抵扣,随后按原价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施工方,这些没有差额也不要缴纳增值税。但在实务中,大多数单位并不愿意按这种方式进行处理。
在模式二下,由于建设方在发出材料时是直接计入了工程成本,因此,施工方在收到材料以及以后将材料用于工程时就不做任何会计处理了。这时,施工方按1000万开票,也就不存在200万甲供材无法取得发票入成本的问题。同时,考虑到税务机关监管不到位的原因,这种会计处理方法还能少缴部分甲供材的营业税,对两方都有利。但是,施工方也要知道,这种情况下,自身承担了很大的风险,如果税务机关发现了,施工方必须要缴纳甲供材营业税,甚至要按偷税进行处罚,同时由于甲供材在工程造价时没有和建设方按规定提税,最终只能是自己承担。
由于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甲供材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从某种角度讲,以上两种模式都是可以的。
从税务机关的角度讲,他们更倾向于采取第一种模式,这样能很好的将甲供材纳税收监管的范围。因此,有些税务机关明确规定,对于工程,建设方不允许直接凭商业发票入工程成本,必须取得建筑业发票入工程成本。否则按未取得合法有效凭证,这部分成本不能提取折旧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当然,这种规定是否合理有待商榷。但这确实是一种好的监管方法。
从企业的角度而言,如果不考虑税务监管不到位而产生的避税问题,模式一也是比较好的。因为,建设方在发出甲供材时,材料并没有立即用于工程,只是从建设方保管转至施工方保管。从会计处理看,如果建设方将材料发出时,就直接计入工程成本,但实际上材料还没有用于工程或全部用于工程,只是就计入在建工程会导致会计信息的失真。而且,如果采用模式二,施工方在收到材料和发出材料不进行如何会计处理,不利于在工程中对甲供材的使用和监督管理。因此,模式二既不符合会计核算的要求,也满足不了实际管理的需要。但考虑税务监管不到位而产生的避税问题,模式二似乎更优。但我们说过了,这种情况下,风险主要是由施工方承担了。
企业会计岗位的职责范文第2篇
1、认真做好会计核算和监督,保证会计账务处理及时,会计科目运用准确,会计核算信息真实完整。
2、对原始凭证的合法性、金额的正确性和手续的完备性等进行审核,对银行结算票据的印鉴、日期和备述内容是否正确进行审核。
3、录入(编制)记账凭证,负责会计凭证汇总、账簿登记,打印输出记账凭证和账簿。
4、正确、及时编制公司会计报表,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提供有关会计信息。
5、对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磁盘和有关文件制度等会计资料,定期分类装订立卷,妥善保管。
6、按照规定严格执行工资、津贴、奖金的发放。
7、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
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1、 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有关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对于重大的开支项目,必须经过财务总监、总经理、董事长审核签章,方可办理,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不得任意挪用现金。(银行规定的备用金数额很少,可能不足公司的运作,建议针对公司实际情况适当提高)
2、 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
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账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的报销期限,并由使用支票人在支票登记薄上签章;逾期未用的空白转账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
其他单位或个人签发;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 ,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3、 编制和保管会计记账凭证(会计凭证与会计的职责交叉、重叠。建议重新界定):
根据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填齐,附有原始凭证。填制会计凭证的字迹必须清晰、工整并正确使用会计科目;要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应按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月装订成册,加盖封面、封底、盖章归档。
4、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根据记账凭证,逐笔按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日结。现金的账面余额要同时与库存现金核对相符;银行的账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帐面余额与对帐单上余额调节相符,对于未达帐项要及时查询;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5、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要负责赔偿;保管好保险箱密码和钥匙,不得转交他人。
保管有关地税、国税的计算机代码、印章、空白收据和支票。对于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薄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6、定期向总经理和董事长报送账务报表:
①序时的现金日记账(每天)
②序时的银行日记账(每项)
③员工的工资表(每月)
④现金结余清单(含借款单)(每月)
⑤银行调节表(每月)
⑥银行对账单(每月)
企业会计岗位的职责范文第3篇
一、在财务部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公司会计组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领导所属的出纳员、记帐员、会计员按时、按要求记帐收款,如实反映和监督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和财务收支情况,保证各项经济业务合情、合理、合法。文秘资源网
三、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本组成员的工作,及时处理解决工作中发生的问题,保证本组的会计核算工作正常进行。
四、按时编制月、季、年度会计表,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
五、根据会计制度,定期汇总会计凭证(登记总帐不超过10天),并与科目明细帐核对相符。
六、负责企业管理费核算,认真审核收支原始凭证,帐务处理符合制度规定,帐目清楚,数字准确,结算及时。
七、负责专用款项的明细核算,正确反映各项专用基金运用和结余情况以及专项工程支出和完工情况。专用基金的往来款项要及时对帐清算。
八、负责每月各项按规定进行预提和待摊费用的核算。
九、负责公司税金合帐的登记和税金的交纳。
十、负责公司各部门的费用报稍业务手续。
十一、按每月工资表、水电耗用表、燃料耗用表等费用项目编制部门费用分摊表,根据工资表提取福利基金。
十二、对公司的会计凭证、帐薄报表、财务计划和重要经济合同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装订成册,登记编号,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妥善保管,并按照规定办理销毁报批手续。
十三、定期组织对公司固定资金和流动资产的清查、核实,确保财产的准确性,加强对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利用率。
十四、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做好记帐凭证的稽核,组织会统报表的编审工作,保证财务结算的正确、及时和真实,为领导提供可靠的经营管理资料。
十五、及时掌握流动资金使用和周转的情况,定期向财务部经理汇报工作。十
六、督导所负责岗位的工作情况,并对工作完成的效果负有直接的责任。
十七、定期组织所属部门员工学习有关国家财政政策、法规、财经纪律和财会制度,不断提高员工的思想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我觉得作为一名主管会计,最起码的要求是能做全盘帐(需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及一定的工作经验),
主要包括:预算;成本核算、费用帐;应收、应付账;以至月末会计报表及报表分析;熟知最新税法以及会计准则,能独立正确完成国税、地税各类申报表等等。
负责会计全面核算工作
负责财务报表
做好财务分析。。
主要是财务分析。要从费用,收入,成本分别进行分析。
如可控费用,不可控费用,可控成本,不可控成本等。
销售情况,前期情况,本期情况,后期预测等等。
附:
会计主管 :是指单位会计机构的负责人,是各单位会计工作的具体领导者和组织者。岗位名称:会计主管
直接上级:财务部经理
工作目标:负责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
权力与责任:
1.服从分配,听从指挥,并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
2.负责领导公司的财务会计划;
3.组织制定本公司的财务计划,银行借款计划,并组织实施;
4.组织编制本公司的财务计划,银行借款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组织固定资产和资金的核算工作;
6.负责按国家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各类有关财务方面事项,并督促办理解交手续;
7.负责审查或参与拟订经济合同、协议及其他经济文件;
8.负责向领导和董事会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查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
9.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公司领导、董事会,报告各项财务收支和盈亏情况,以便领导进行决策,支员群众参加管理;
10.负责组织会计人员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技术;
11.负责会计人员考核,参与会计人员的任用和调配;
12.参加生产经营会议,参与经营决策;
岗位要求:
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2.熟悉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3.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工作责任感、事业心。
会计主管的主要职责是:
(1)遵守国家法规,制定企业财务制度。具体领导本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各项财务会计工作要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要积极宣传、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要把专业核算与经营管理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改进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并督促贯彻执行。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结合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制定适合本企业的各项财务会计制度,要贯彻经济核算的原则,以便提高经济效益。要随时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违反财经纪律、财务会计制度的情况,要及时制止和纠正,重大问题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地修订和完善本企业各项财务会计制度。
(2)组织筹集资金,节约使用资金。组织编制本单位资金的筹集计划和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资金的筹集计划和使用计划要结合本单位的经营预测和经营决策以及生产、经营、供应、销售、劳动、技术措施等计划,按年、按季、按月进行编制,并根据企业的经济核算责任制将各项计划指标分解下达落实,督促执行。根据生产经营发展和节约资金的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合理核定资金定额,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根据管用结合和资金归口分级管理的要求,拟定资金管理与核算实施办法,并组织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3)认真研究税法,督促足额上缴。对于应该上缴的税金、费用等款项,要按照国家税法等规定进行严格审查,督促办理解缴手续,做到按期足额上缴,不挤占、不挪用、不拖欠、不截留。积极组织完成各项上缴任务。
(4)组织分析活动,参与经营决策。按月、按季、按年分析计划的完成情况,找出管理中的漏洞,提出改善经营管理的建议和措施,进一步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参加生产经营管理会议,参与经营决策。充分运用会计资料,分析经济效果。提供可靠信息,预测经济前景,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5)参与审查合同,维护企业利益。审查或参与拟定经济合同、协议及其他经济文件。对于违反国家法律和制度,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以及没有资金来源的经济合同和协议,应拒绝执行,并向本单位领导报告。对重要的经济合同和协议,要积极参与拟定,加强事前监督。
(6)提出财务报告,汇报财务工作。负责按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企业管理当局、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或股东大会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便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决策。要按照会计制度和上级有关规定,认真审查对外提供的会计报表,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可靠,并及时按规定报送给有关部门。
企业会计岗位的职责范文第4篇
总帐会计工作职责1
1.负责总账的账务处理、凭证审核;
2.负责电商全盘跟踪处理及分析;
3.熟悉总账全盘账务处理;
4.熟悉税务申报及相关税务知识;
5.熟悉相关财务数据分析;
6.协助领导完成财务报表及必要的财务分析;
7.其他临时性工作。
总帐会计工作职责2
1、负责按照会计核算规定正确运用会计科目;
2、负责编制记账凭证,完成计算机核算、月底结账、年底决算等;
3、负责及时正确编制会计报表及网上纳税申报等相关事宜;
4、负责严格执行结算纪律,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5、负责及时准确地根据业务员提交的申请单开具发票,并在业务系统核销;
6、负责每月编制应收帐款对帐单,客户签字确认后;
7、负责凭证、帐簿、报表等会计资料档案的打印、整理、装订;
8、财务部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总帐会计工作职责3
1、负责将所有的转帐凭证输入系统;
2、负责及时更正电脑上的错误的帐务;
3、负责编制总帐凭证,科目正确,依据充分;
4、负责正确编制预算和预测,并同实际情况进行差异分析不断提高预算和预测的精确性;
5、负责及时提交管理层要求的各项分析报表;
6、负责对各财务岗位所提交财务数据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负责按时、准确完成各项外方财务报表;
8、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任务;
总帐会计工作职责4
1、负责每月大区账务处理和会计凭证的审核;费用单据,合同对结算条款的审查
2、负责财务报表的编制、审核及报送;
3、负责配合税务相关部门做好每月纳税申报及每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4、负责所属大区会计整体核算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成本管理、费用管理工作等;
5、负责大区会计档案归档管理;
7、负责与总部相关人员对接,并处理好需要提供数据的要求;
8、负责期末计提各项税金,成本结转等各类月末计提及结转工作;
总帐会计工作职责5
1、负责编制和汇总公司的财务报表及附注,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及时准确
2、编制、审核各类原始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3、承担公司的财务分析工作,出具月度财务分析报告,为领导的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4、负责公司各项固定资产的跟踪、登记、盘点,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和报表,并计提折旧。
5、负责销售成本、生产成本和管理成本的管理。
6、确保会计档案资料信息完整、齐全,及时跟踪归档。
7、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总帐会计工作职责6
1、负责完成日常会计审核及核算工作;
2、负责完成日常涉税申报;
3、负责完成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决算及资产盘点工作;
4、负责完成年终决算、财务预算;
5、参与财务系统(流程)梳理、优化工作。
总帐会计工作职责7
1、负责编制公司每月财务报表,保证数据真实可靠;
2、负责定期进行财务经营状况分析,为决策提供支持;
3、负责部分资产、费用摊销及预提费用的凭证处理,保障数据准确、完整;
4、负责审核对外提报的各类财务信息及数据;
5、负责税务的申报工作;
6、负责定期核对与关联公司往来帐,保障数据准确;
7、负责对接海外中介机构记账工作;
8、整理、归档合同、文件、凭证和报表等财务资料;
9、其他财务工作。
企业会计岗位的职责范文第5篇
一、岗位职责
1、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2、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预算、分析和考核,督促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承办董事长和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5、总会计师负责对公司财会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6、总会计师协助董事长和总经理对公司及分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以及基本建设投资等问题作出决策。
7、总会计师参与对公司创新成果和工资奖金等方案的制定;参与重大经济协议的研究审查。
二、岗位权限
1、总会计师对违反国家财经纪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度和有可能在经济上造成损失、浪费的行为,有权制止或者纠正。制止或者纠正无效时,提请单位主要领导处理。
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不同意总会计师对前款行为的处理意见的, 总会计师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2、总会计师有权组织本单位各职能部门、直属基层组织的经济核算、财务会计和成本管理方面的工作。
3、总会计师主管审批财务收支工作。除一般的收支工作可以由总会计师授权的财务机构负责人或者其他指定人员审批外,重大的财务收支,须经总会计师审批或者由总会计师报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批准。
4、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成本和费用计划、信贷计划、财务专题报告、会计决算报表,须经总会计师签署。涉及财务收支的重大业务计划、经济合同、经济协议等,在本单位内部须经总会计师会签。
5、会计人员的聘用、晋升、调动、奖惩,应当事先征求总会计师的意见。财会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的人选,应当由总会计师进行业务考核,依照有关规定审批。
篇二:总会计师工作职责职责 总会计师工作职责
一、 在总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财务系统管理工作。
二、负责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模式和会计核算体系。
三、负责制定公司财务核算制度,内控制度。
四、负责公司年度计划编制及汇总工作。
五、负责成本费用控制,监督成本核算、压缩各项开支。
六、负责公司投资项目财务分析与监督工作。
七、负责公司的资金合理调配和资金使用审批。
八、负责公司会计人员的推荐、组织培训工作。
九、负责加强财务监督,督促财务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公司管理制度。
十、负责对所属公司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十
一、负责各公司财务检查及年度各项计划指标进行情况的检查。
十二、负责做好纳税筹划工作。 十
三、负责建立会计电算化,定期检查使用情况。 十
四、负责向总公司经营班子提交汇总财务报告。 十
五、负责年度计划各项指标执行情况的检查。 十
六、完成总公司总经理安排的其他工作。
篇三:总会计师岗位职责 总会计师岗位职责
1. 在董事长和总经理领导下,总管公司会计、报表、项目工程成本核算工作,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2. 负责建立支票领用登记簿和财务印章使用登记簿,保证资金的拨付不出差错,并制定公司利润计划、资本投资、财务规划、费用开支、预算和成本标准。
3. 制定财务管理政策及程序,协调公司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关系,贯彻国家财经政策。办理公司贷款相关事宜,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保障。 4. 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核算管理、数据管理体系和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做好二级单位和项目资金结算工作,督促债权债务的结算清理。
5. 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开展经济活动分析,组织编制公司财务计划、成本计划,努力降低成本、增收节支、提高效益。监督公司遵守国家财经纪律以及董事会决议。 6. 负责对公司财会机构的设置和财务人员的配备与使用提出方案,组织好财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支持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责。
7. 按照《会计法》和有关财经法规、政策、制度的规定,负责领导公司会计人员办理会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正确分配企业收益,协调好各方面的经济关系。 8. 组织领导公司财务管理、成本管理、核算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不
定期的检查工程项目成本核算,发现成本失控苗头,按公司相关规定,上报公司领导并组织分析,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负责按时编制上报工程项目财务报表,真实反映项目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及部门提供有关资料。 9. 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的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10.负责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11.建立健全项目工程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定期检查资金使用情况,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12.协助公司领导对生产经营以及项目投资等问题作出决策,参与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科技研究、材料采购、(劳务)价格、和公司员工奖金等方案的制订工作。
13.审查并签署公司财务收支计划、成本费用计划、信贷计划、财务专题报告和会计决算报表。
14.建立健全财务部门及公司内部有关的分公司、子公司的会计档案的立卷、归纳、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15.负责对会计档案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并指定财务科派专人负责保管,保管地点应具备完善的防潮、防雷、防蛀、防火、防盗等条件。 16.负责督促会计人员对会计凭证、原始凭证汇总表、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银行存款(借款)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等每年度都必须按照规定归档。 17.机构变动或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负责办理交接手续的监管,由原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接交清册,将全部案卷逐一点交,接管人员逐一接收。 18.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四:总会计师岗位职责 总会计师岗位责任制
总会计师的主要职责包括: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和重大财务事项监管等。
一、企业会计基础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运用现代管理方法,组织和规范本企业会计工作;
2、推动实施财务信息化建设,及时掌控财务收支状况。
二、企业财务管理与监督职责主要包括:
1、组织制定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2、制定企业增收节支、节能降耗计划,组织成本费用控制,落实成本费用控制责任;
3、及时评估监测公司及财务收支状况和财务管理水平,组织开展财务绩效评价,组织实施企业财务收支定期稽核检查工作;
4、定期向局财务处相关部门报告企业财务状况和经济效益情况。
三、企业财会内控机制建设职责主要包括:
1、研究制定公司财会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建立健全企业财会内部控制体系;
2、组织建立和完善企业财务风险预警与控制机制。
四、企业重大财务事项监管职责主要包括:
1、组织审核重大经济合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的计划或方案;
2、对企业业务整合、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等事项组织开展财务可行性论证分析,并提供资金保障和实施财务监督;
五、对企业重大事项的参与权、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权、财会人员配备的人事建议权,以及企业大额资金支出联签权。
(一)总会计师对企业重大事项的参与权是指总会计师应参加总经理办公会议或者公司其他重大决策会议,参与表决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具体包括:
1、拟定企业年度经营目标、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企业发展战略;
2、制定企业资金使用和调度计划、费用开支计划、物资采购计划、利润分配(派)、亏损弥补方案;
3、企业重大经济合同的评审。
(二)总会计师对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权具体包括:
1、按照职责对局财务处或总经理办公会议批准的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对公司的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向局财务处或者总经理办公会提出内部审计或委托外部审计建议;
3、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三)财会人员配备的人事权是指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的任用、晋升、调动、奖惩,应当事先征求总会计师的意见。总会计师应当参与组织财务部门负责人业务培训和考核工作。
企业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会计师有权拒绝签字:
1、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财经纪律;
2、违反公司财务管理规定;
3、违反公司经营决策程序;
4、对企业可能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导致公司资产流失。
篇五:总会计师岗位职责 总会计师岗位职责与工作任务
总的职责是负责公司所有与财务相关的业务。
一、依据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国资监管的有关规定,依法实施财务监督,发现企业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行为,应及时向企业提出并督促整改。
1、审核企业具体财务会计制度的制定并对其执行情况实施监督。对企业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性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企业内控机制存在问题的,提出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2、对企业财务会计资料,包括会计凭证、账册、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保证公司财务会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发现问题的,提出意见并监督整改。
3、对企业月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核,对年度财务决算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对主要经济指标及经营业绩进行分析评价,有关重大变化分析原因,并形成书面意见。
二、 参加总经理办公会议, 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论证、对外投资、贷款、内部借款、对外担保、产权转让、资产重组、企业改制及财务、审计等重大经济事项,提出独立意见和建议,按照职责对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的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三、审核企业重大经济事项, 提出独立的意见和建议。
1、审核企业投融资、全部经济合同、大额资金使用、 贷款、担保、 资产评估、 资产抵押(质押)、年度全面预算、利润分配和亏 损弥补等事项的计划或方案。
2、审核企业改革改制、兼并收购、资产划转、债务重组、资产重组、资产处置、资产损失核销等有关事项,并独立发表审核意见。
3、防范企业财务危机,指导监督企业财务危机处置工作。
四、参与、检查、监督企业财务管理、财务监督及企业管理方面工作
1、参与制定企业年度经营目标、中长期发展规划及企业发展战略;参与制定资金使用计划、 费用开支计划、物资采购计划、筹融资计划及全面预算; 参与经济合同的评审;参与制定企业财务管理、监督方面的规章制度;审核企业具体财务会计制度,监督、检查、指导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
2、监督企业财务人员工作质量和执业水平,对企业财务会计机构的设置和财务负责人的任免、奖惩有建议权。
3、根据工作需要,查阅企业财务会计资料,审查企业财务收支情况、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有关文件、合同、资料,并要求相关部门或人员做出解释。
五、对重要财务事项与企业负责人进行联签。
六、对企业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篇六:总会计师岗位职责 会计师岗位职责
1.全面管理企业日常财务会计工作;
2.指导制定企业财务管理政策及工作程序,负责经济合同的制定与执行;
3.管理现金流量,管理贷款、货币兑换及监督信用部,负责管理会计事务、出纳、收人核算业务等;
4.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控制成本、定价和现金流量,并控制财务预算支出;
5.建立会计系统,进行内部控制,定期检查财务工作; 6.监督编制预算表、现金流量报告;
7.提议薪金工资率的增减及财务部人员的编制; 8.负责与各个部门进行业务沟通;
9.制定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建立各种物资、资金管理制度;
10.审批财务收支,审阅财务专题报告和会计报表,对重大的财务收支计划、经济合同进行会签; 11.对所属员工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总会计师岗位职责
篇一:总会计师岗位职责
1.全面管理企业日常财务会计工作;
2.指导制定企业财务管理政策及工作程序,负责经济合同的制定与执行;
3.管理现金流量,管理贷款、货币兑换及监督信用部,负责管理会计事务、出纳、收人核算业务等;
4.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控制成本、定价和现金流量,并控制财务预算支出; 5.建立会计系统,进行内部控制,定期检查财务工作; 6.监督编制预算表、现金流量报告;
7.提议薪金工资率的增减及财务部人员的编制; 8.负责与各个部门进行业务沟通;
9.制定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建立各种物资、资金管理制度;
10.审批财务收支,审阅财务专题报告和会计报表,对重大的财务收支计划、经济合同进行会签;
11.对所属员工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篇二:总会计师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严格维护财经纪律,保证完成各项上交任务。
2.参与制定公司的生产经营方针和策略,参与制定公司的发展规划,参与讨论审批年度综合计划。
3.参与制定公司的经济责任制,负责组织建立和健全公司的经济核算办法,及财务会计制度。
4.负责组织审查重要的经济合同。
5.负责组织产品价格的制定和审报工作。
6.组织公司开展财务成果预测,参与公司重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以便为公司提供可靠的资料和可行性建议。
7.审查和签署公司的财务成本计划,银行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 8.组织开展公司的全面经济核算和定期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议。
9.与总工程师、总经济师配合,组织推广现代管理方法,提高公司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10.指导制定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规划,组织财会人员的考核,研究财会人员的使用,维护财会人员正当权益。
篇三:总会计师岗位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建工集团有关财务、会计、税收、金融、国有资产管理、会计人员职权条例等法规和制度。
2. 贯彻和执行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3. 组织拟订、实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利润分配、收益收缴以及(资产经营责任书)租赁经营合同中涉及资产、效益、收益分配的方案及措施。
4. 负责公司财务管理、成本管理、会计核算、内部审计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以及会计监督检查、指导各基层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纠正违规,堵塞漏洞。
5. 编制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确保按时发放工资和正常的经营活动开支。
6. 进行成本费用的计划、控制、分析和考核,制定降低消耗、降低成本费用的措施,提高经济效益。 7. 抓好工程结算及工程款追收工作。工程款收取应达到当年应收款的90%以上。切实做好被拖欠工程款回收工作,力争被拖欠款每年减少20%。
8. 指导项目经理或施工队长建立项目承包的成本台帐,监督检查超额奖的发放。 9. 参与公司经济合同的审查,协助完善经济合同条款,协助调解各种经济合同纠纷和诉讼案件。
篇四:总会计师岗位职责
1、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2、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预算、分析和考核,督促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承办董事长和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5、总会计师负责对公司财会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6、总会计师协助董事长和总经理对公司及分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以及基本建设投资等问题作出决策。
7、总会计师参与对公司创新成果和工资奖金等方案的制定;参与重大经济协议的研究审查。
篇五:总会计师岗位职责
一、根据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经理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二、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工作有序进行。
三、坚持原则,廉洁秉公。
四、参与重要经济合同的谈判及签订,并督促执行。
五、参与审查施工预算(标后预算切块包干费用指标),督促有关部门按季(或月)提供完工工程预算成本费用分析资料,组织成本盈亏核算。
六、严格审批各种款项结算业务。
七、及时登记总账账簿,建立健全各种结算台账及时掌握工程款项结算及项目拨付资金情况。
八、编制决算报表,及时向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提供合法、真实、完善的会计信息。
九、制定成本计划,实施成本控制,及时将目标责任成本执行情况反馈给项目领导。
十、按照工程实体设立各种费用支出明细账,并要求各成本责任部门协调配合,每月对上月成本支出情况进行分析,找出节超原因,书面报告有关领导。
十
一、统筹安排,合理调配资金,使资金配置达到最优化,实现效益最大化。
十二、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提出改进财务状况措施。
十
三、建立财务收支审批和定期自检制度,不断提出和发现问题,完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十
四、组织和带动财务人员不断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十五、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篇七:三甲医院总会计师岗位职责 医院总会计师工作制度
为切实加强医院财务管理,规范医院财务会计工作,促进建立健全医院内部控制机制,有效防范医院经营风险,特制定医院总会计师工作职责。具体包括:医院会计基础管理、财务管理与监督、财会内控机制建设和重大财务事项监管等。
一、医院会计基础管理主要包括:
第一条 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运用现代管理方法,组织和规范医院会计工作;
第二条 组织制定医院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政策,确定医院财务会计管理体系;
第三条 组织实施医院财务收支核算与管理,开展财务收支的分析、预测、计划、控制和监督等工作,组织开展经济活动分析,提出加强和改进经营管理的具体措施;
第四条 组织制定财会人员管理制度,提出财会机构人员配备和考核方案;
第五条 组织医院会计诚信建设,依法组织编制和及时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第六条 推动实施财务信息化建设,及时掌控财务收支状况。
二、医院财务管理与监督主要包括:
第七条 组织制定医院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第八条 组织制定和实施财务战略,组织拟订和下达财务预算,评估分析预算执行情况,促进医院预算管理与发展战略实施相连接,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工作;
第九条 组织编制和审核医院财务决算,拟订医院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第十条 组织制定和实施长短期融资方案,优化医院资本结构,开展资产负债比例控制和财务安全性、流动性管理。
第十一条 制定医院增收节支、节能降耗计划,组织成本费用控制,落实成本费用控制责任;
第十二条 制定资金管控方案,组织实施大额资金筹集、使用、催收和监控工作,推行资金集中管理;
第十三条 定期向市立医疗集团及院领导报告医院财务状况和经济效益情况。
三、医院财会内控机制建设主要包括:
第十四条 研究制定本医院财会内部控制制度,促进建立健全医院财会内部控制体系;
第十五条 组织评估、测试财会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 第十六条 组织建立多层次的监督体制,落实财会内部控制责任,对医院经济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财务监督和控制;
第十七条 组织建立和完善医院财务风险预警与控制机制。
四、医院重大财务事项监管主要包括:
第十八条 组织审核医院投融资、重大经济合同、大额资金使用、担保等事项的计划或方案;
第十九条 及时报告重大财务事件,组织实施财务危机或者资产损失的处理工作。
第二十条 对医院重大事项的参与权、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权、财会人员配备的人事建议权,以及医院大额资金支出联签权。
五、总会计师对医院重大事项的参与权是指总会计师应参加医院办公会议或者医院其他重大决策会议,参与表决医院重大经营决策,具体包括:
第二十一条 拟定医院年度经营目标、中长期发展规划以及医院发展战略;
第二十二条 制定医院资金使用和调度计划、费用开支计划、物资采购计划、筹融资计划;
第二十三条 贷款、对外投资等重大决策和医院资产管理工作; 第二十四条 医院重大经济合同的评审。
六、 总会计师大额资金支出联签权是指医院按规定对大额资金使用,应当建立由总会计师与医院主要负责人联签制度;对于应当实施联签的资金,未经总会计师签字或者授权,财会人员不得支出。
七、总会计师对重大决策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权具体包括: 第二十五条 按照职责对医院办公会议批准的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六条 对医院的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向医院办公会提出内部审计或委托外部审计建议; 第二十七条 对医院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八、医院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会计师有权拒绝签字:
1、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财经纪律;
2、违反医院财务管理规定;
3、违反医院经营决策程序;
4、对医院可能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九、总会计师未被医院授予必要管理权限或医院不能保障总会计师有效履行工作职责的或者有关建议未被采纳的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总会计师不承担本章所述工作责任。
篇八:项目总会计师岗位职责 项目总会计师岗位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相应财务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成本费用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财经纪律。
2、贯彻执行工程部的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的实施细则。
3、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三者利益关系,确保本单位合法经营。
4、负责本项目的成本费用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审核成本费用计划,控制成本费用开支。
5、组织成本费用核算,进行成本费用信息预测、控制和考核。协助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经济效益负责。
6、参与审核施工预算和重要经济合同、协议的签订。
7、负责将成本费用指标分解落实到各职能部门,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协调各职能部门与财务部门的工作关系。
8、负责对各种收支业务报销凭证的审核,把好稽查关。
9、负责转帐凭证的审核,组织编制月、季和年度会计报表以及财务预算和分析工作。
10、负责对财务部门其他会计岗位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及工作调整。
11、积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审工作,负责协调个职能部门的工作关系。
12、配合项目经理的工作,敬业,爱岗,努力工作,使本项目的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不断提高。
篇九:总会计师及财务经理岗位职责
(1)组织领导本企业的财务与会计的管理工作,并对财务与会计机构设置、人员的配备和任用、专业职务的聘任等事项提出方案和建议
(2)组织编制和执行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和财务预算,并组织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和经济核算制度,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3)审批企业各项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4)审批企业财务收支。
(5)协助企业领导进行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固定资产投资等方面的决策。
(6)参与制定企业新产品、技术改造、科技研究、产品定价和工资奖金等方案。
(7)组织和监督企业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保护企业财产的安全与完整。
企业会计岗位的职责范文第6篇
出纳员是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办理本单位的现金收付、银行结算等有关账务,保管库存现金、有价证券、财务印章及有关票据工作。主要工作职责有:
1. 做好现金的日常管理及收付工作,保证现金收付的正确性和合法
性。
2. 每天工作日结束前,及时盘点库存现金并与有关报表和凭证进行
核对,填写《奖金日报表》,做到帐实、帐表、帐证、帐帐相符。
3. 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结算制度,根据公司规定的费用报销和
收付款审批手续,办理现金及银行结算业务。对于重大的开支项目,必须经过会计主管人员、公司领导审核签章,方可办理。
4. 根据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的
内容必须填齐,附有原始凭证。填制会计凭证的字迹必须清晰、工整并正确使用会计科目。要妥善保管会计凭证,应按编号顺序,折叠整齐,按月装订成册,加盖封面、封底、盖章归档。
5. 根据帐务处理需要,及时将在手单据整理移交会计主管编制记账
凭证。.配合会计人员做好每月的报税和工资的发放工作;做到及时准确,不得无故延误。
6. 负责银行账户的日常结算,银行存款日记帐,并做到日清月结,
月末与银行核对存款余额,不符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7. 及时清理帐目,督促因公借款人员及时报帐,杜绝个人长期欠款。
8. 出纳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薄登记工作以及稽核工
作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9. 保管好现金、各种印章、空白支票、空白收据及其他证卷,对于
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要负责赔偿,对于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薄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保险箱密码要保密,保管好钥匙,不得转交他人。
10. 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定额,不坐支,不挪
用,不得用白条抵顶库存现金,保持现金实存与现金帐面一致。
11. 负责编造学期和每月的现金支出计划,分清资金渠道,有计划的
领取和支付现金。
12. 根据规定和协议,作好应收款工作,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收款情
况。
13. 及时准确编制记账凭证并逐笔登记总账及明细账,定期上缴各种
完整的原始凭证。
企业会计岗位的职责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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