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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路线作风建设论文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火烈鸟2026-01-071

群众路线作风建设论文范文第1篇

[摘要]群众路线是党的根本工作路线,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在实际工作中的具体贯彻运用。通过对群众路线、党的建设科学化二者价值关系的探讨,笔者认为两者在本质上是内在统一的。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

[关键词]群众路线党的建设科学化

一、群众路线与党的建设科学化概念的提出、缘由发展与内涵

(一)群众路线的形成缘由、发展与内涵

在长期革命斗争实践中,党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确立了党的群众路线,保障了我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成功。群众路线最初源于党的“一大”关于重视群众、发动群众的主张。1943年6月,毛泽东在《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 》中对其进行了系统阐述,他从领导、工作方法角度对其进行了界定: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1]七大党章在此基础上又进行了深入阐述。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对其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即“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十三大党章又增加了把党的正确主张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的内容。至此,形成了关于群众路线的完整表述并沿用至今。其内涵有二:一方面认为人民群众必须自己解放自己;党的全部任务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对于人民群众的领导作用就是给其指出正确的方向。另一方面是党的领导工作能否保持正确,取决于它能否采取“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方法。群众路线相对党的建设而言,它既有目的方向上的意义,又具有方法论的指导意义。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需要完整把握、准确理解党的群众路线科学内涵,坚定不移地走群众路线。

(二)党的建设科学化的命题缘由、发展与内涵

党的建设科学化是对党的建设规律的把握与遵循,是党的建设走上科学化轨道的状态或过程,它重在通过科学理论、科学制度、科学方法的运用,使党的建设符合客观规律,提高建设实效性。倡导和推动党的建设科学化,是党在革命、建设、改革各发展阶段一以贯之的自我追求。1929年,毛泽东同志在《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中,强调要“使党员的思想和党内的生活都政治化,科学化”。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提出党在领导社会主义事业中,要“采取科学的态度”,“要有一套科学的办法”,提出了制度建设的战略构想,强调用科学态度、科学办法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其实就是要实现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科学化。江泽民同志提出各级党政领导要把“领导工作真正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强调要按照科学精神来观察、思考和解决问题。由此可见,科学化的因子早已注入党的建设过程。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上,首次提出党的建设科学化这一概念,“努力在以科学理论指导党的建设、以科学制度保障党的建设、以科学方法推进党的建设上见到成效,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这一系列论述,层层深入形成了关于党的建设科学化概念的较为完整明确的表述。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了在新的历史时期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党的建设全过程。将党的建设、党与人民群众关系问题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有力支点,这深刻反映出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坚持群众路线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二、坚持群众路线、提高党建科学化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坚持群众路线、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必要性:路线抉择

在长期执政实践中,我们党认真探寻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不断推动党的建设科学化,各项事业都取得了巨大成就,但科学化程度仍显不足。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党的建设状况、党员队伍素质同党肩负的历史使命总体上是相适应的,但是,也存在不少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不符合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问题,党的工作与人民期待仍然存在不小差距。这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削弱了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影响了党的执政地位与执政能力。另外,党面临的四大考验是严峻的、复杂的、长期的,四大危险很突出地摆在了党的面前。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国家能否涉险过关,实现长治久安。此外,“两个一百年”目标构想能否实现,全面深化改革之举能否取得丰硕成果,都取决于人民群众这个“发展主体”活力能否充分释放。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改革就会顺利推进;否则,改革就会举步维艰。为此,在前所未有的新形势新风险面前,只有坚持群众路线,以改革创新精神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拒腐防变、抵御风险以及为人民服务能力,才能进一步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推动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

(二)坚持群众路线、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紧迫性:形势要求

党最大的执政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从革命党到执政党,环境与条件变化致使党的群众路线面临严峻考验。随着市场经济发展与利益多元化格局形成,社会转型面临突出矛盾,贫富分化逐步扩大。《社会管理蓝皮书——中国社会管理创新报告》显示,目前中国社会首当其冲的风险点是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逼近社会容忍线。财富的马太效应以及资本与土地、资源之间互相拉升,使得“有钱的越来越有钱,没钱的越来越没钱”[2]。收入分配格局失衡导致社会财富向少数群体集中。据世界银行报告,中国1%的家庭掌握了全国41.4%的财富。与此同时,阶层固化趋势明显。各阶层生活方式和交往模式一旦形成,阶层间通道就会越来越窄,向上流动门槛越来越高,最终必将导致社会矛盾与利益冲突加剧,社会风险增大,给党群关系造成很大破坏。党群间舟水关系一旦破裂,所带来的不仅是“倾舟覆舟”千古警思,更有亡党亡国危险。习近平强调,“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3]。认真践行群众路线,深刻认识和警惕脱离群众所带来的严重后果,这是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改进党的作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迫切需要。

三、坚持群众路线与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价值关系

(一)群众路线与党建科学化目的存在一致性: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

党的事业是人民群众的事业。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两者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上,都有严格的目的、方向与方法上的内在一致性:人民性。二者都承认群众是社会实践的主体,都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点,都把保持党与群众血肉联系作为核心内容,即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

(二)群众路线为党建科学化提供了方法路径:一切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新的历史时期,应对和破解利益主体多元化带来的诸多问题,更加要求党能以科学的方法推进党的建设;适时做到根据活动环境变化确定和改进工作方法,准确把握政党活动与执政规律,以科学的理念与方法破解党建难题。“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业已成为党建过程中处理矛盾、解决问题的一种有效方法和正确理念,即在群众参与过程中,集中群众智慧,发现和把握规律,将其运用到党的各项工作中。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不仅可能而且完全可以从群众中总结出党建好经验好方法。只有在密切联系群众的实践中不断发现、利用和驾驭执政规律,才能不断探索总结出联系服务群众的新途径新方法,丰富和发展有关党群关系的科学理论。坚持群众路线,尊重和支持群众首创精神,已经成为探索党的建设科学化的现实可行路径。

(三)党建科学化是群众路线的实践要求:把党的正确主张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

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能使主观认识、思想和理论变为直接的现实。“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就是一种“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亦即根据人民群众意愿制定出适时的方针、政策,然后将其化为群众的创造性实践。它是党的群众工作的根本任务与检验标准,其内涵有二:一是将提高科学化水平要求具体体现在党的建设各项实际工作之中,将其变为常规工作中可操作、可检验的制度、方法、措施,形成改造主客观世界的伟大力量;二是将党建科学化水平融入群众创造性实践,将体现党的主张与反映民意统一起来,摆正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只有“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在真实民情民意表达中,党才能真切感知人心向背,勇敢面对前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做到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全面提高党的科学执政能力。

综上所述,群众路线把人民群众作为创造历史的主体,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根本要求。坚持群众路线,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就是要将人民群众视为历史动力、实践主体与智慧源泉。历史证明,只有坚持群众路线,聚民智集民力,党才能战胜前进道路上一切艰难险阻,党的建设事业才会不断前进、蒸蒸日上,中国梦才能梦想成真。

参考文献

[1]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2]玉明.社会管理蓝皮书:中国社会管理创新报告NO.2—社会改革与城市创新[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

[3]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EB/OL].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3-01/22/c_114461056.htm,2013-01-22.

责任编辑:肖建平

群众路线作风建设论文范文第2篇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路线,也是党所有工作的生命线。党发展壮大的历程,是一部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的生动历史;党长期执政的历程,是一部为了群众、服务群众的鲜活历史。正因为我们党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并且创造性地贯彻于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中,贯彻于我们党的全部工作、全部活动中,我们党才得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真诚拥护。党中央决定,从今年起,用一年的时间,在全党分批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我院是一所大型国有企业职工医院,有着50年的建院史,随着国家新医改的逐步深入和企业改革的深化,我院正面临着转变经营思想、转换经营机制的重大转折。在面临重大变革的形势下,医院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安排部署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确保医院改革发展稳定。下面是我院在开展活动中的一些具体做法。

一、统一思想,深刻认识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顺应群众期盼和加强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我院改革发展、加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迫切需要。医院要求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一定要深刻认识此次教育实践活动的极端重要性,做到“三个深刻认识”:

一是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重要部署的需要。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定要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极端重要性,深刻认识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现实性、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打折、不走样,全面自觉地贯彻相关工作部署,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党的生命力的需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宗旨,党在长期实践中创造和发展起来的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路线,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法宝。我们党所面临的“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归结起来,就是我们是否深入了群众、是否赢得了群众、是否密切联系了群众。修于内而形于外。作风是党的性质、宗旨的外化,直接而深刻地反映了党对人民群众的态度。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关系着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更关系着党风政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就是为了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推动历史前进的决定性力量是人民群众的观点,自觉地尊重人民群众、相信人民群众、依靠人民群众,从而更加自觉地改进工作作风,实现在感情上贴近群众、思想上尊重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使我们的党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

三是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推进医院科学发展的需要。医疗卫生行业是为人民健康服务的行业,与民生问题息息相关,直接面对群众,从这个意义上说,我院广大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的群众观念至关重要。近几年来,我院通过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医疗质量荆楚行活动、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和创建二级优秀医院等工作,广大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工作作风、宗旨意识有了明显的提升,医院各项事业快速发展,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但是在医院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四风”问题在一些党员干部身上仍然不同程度、不同形式存在:有的干部大局意识不强、不讲规矩、不讲原则、不守纪律;部分中层干部深入一线解决实际困难的作风还有待改进;极少数党员干部在利益面前斤斤计较、自私自利,与民争利,将党的宗旨观念置于脑后;一些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还不能很好地让群众满意;一些不正之风和不良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等等。解决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要真正理解和执行党的群众路线。这有助于找出问题,深挖原因,寻求出路;有助于以为人民群众提供需要的、满意的服务为出发点,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强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有助于牢固树立群众观点,以办人民群众满意、上级放心医院为目标,不断进行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二、突出重点,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

正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紧密结合实际,统筹灵活安排,突出工作重点,认真抓好落实。

(一)准确把握主要任务

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聚焦在作风建设上,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四风”是违背党的性质和宗旨,是当前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也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根源。抓住了反对“四风”,就抓住了职工群众的关注点,就抓住了活动的着力点。要充分认识“四风”的危害性和顽固性,结合总医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及作风建设中表现出的实际问题,对准焦距、找准穴位、抓住要害,深刻剖析根源,拿出可行办法,真正解决问题,努力达到五个方面的目标要求:一是强化群众观点,二是改进工作作风,三是保持清廉本色,四是推动中心工作,五是建立长效机制。

(二)着力突出总体要求

中央明确,这次活动的总要求是“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照镜子”,主要是发现问题,对照党章、廉政准则和广大职工群众的期盼,查找问题和差距;“正衣冠”,主要是按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正视问题,端正行为,改正缺点,维护良好形象;“洗洗澡”,主要是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析提高,解决思想和实际问题;“治治病”,主要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区别不同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严肃查处和专项治理。这四句话各有侧重、相互关联,核心是解决突出问题,密切干群关系,必须贯穿教育实践活动的全过程、各环节,并随着活动的深入而不断深化。

(三)正确把握“四个坚持”

一是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践行者和医疗卫生事业的积极推动者。

二是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揭短亮丑、改正缺点、修正错误,真正让自己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

三是坚持讲求实效,开门搞活动,防止“闭门造车”和“自弹自唱”。医院党员、干部要紧紧依靠群众,让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群众评价。要深入基层,广泛听取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

四是坚持分类指导,不搞一刀切。不能简单地套用一个模子,要根据不同情况,提出不同的目标要求和办法措施;要抓住各自的主要矛盾,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要坚持规定的基本环节执行到位,同时也要鼓励探索创新。

三、精心组织、注重实效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始终立足于促进医院改革发展稳定和推动各项工作,用各方面的实际成果来衡量和检验活动的效果。

一是与当前卫生行业重点工作相结合。要认真抓好当前卫生行业正在开展的“三好一满意”活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医疗责任事故专项整治活动、平安医院创建工作,使加强作风建设与实现群众不断增长的卫生需求相结合,持续改进医疗质量,提高服务水平,为职工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二是与持续推进改革创新相结合。今年以来,我院先后组织开展了绩效分配制度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历经两轮改革措施洗礼的总医院人心思变,干群一心谋求医院新一轮大发展的工作热情高涨。面对机遇和挑战,需要医院进一步贯彻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提升院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和党员干部管理能力,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机制,坚定不移推进总医院经营管理的体制和机制改革。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要求各党支部要认真学习、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结合医院实施方案和自身工作实际制定落实措施,及时召开动员会议,搞好思想发动。要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通过新闻报道、典型宣传、工作综述、专题专访等形式,充分反映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和实际成效,为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是加强统筹兼顾。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目的是转变作风、促进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党密切联系群众的独特优势,把全体职工更好地凝聚起来,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汇聚起推动医院改革发展稳定的强大力量。要立足医院工作实际,做好统筹安排,正确处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做好日常医疗、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保障等工作的关系,以教育实践活动推动医院中心工作,在推进中心工作中深化活动,借活动之力破解工作难题,把党员干部在活动中激发的工作热情,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动力,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和成效,让广大群众感受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新变化新气象。

作者简介:宋鹏,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职工医院院办(党办)主任。

群众路线作风建设论文范文第3篇

摘 要:“三个自信”主要指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途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行动指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根本保障,三者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以三个自信作为理论指导,要求广大随职党员干部要把深刻识责作为基础,明晰责任是前提,勇于担责作为关键,严肃追责作为保障。

关键词:“三个自信”;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与党风廉政建设活动中,为努力提升学生、家长和教师满意度,随州职院党委在坚持“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的基础上,创新构建“有责、明责、担责、追责”管党管教、为师为生新模式,以“为民、务实、清廉”作风,勇于落实“以学生为主体,切实服务师生”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担当,努力做好师生利益的维护者、建设者和守护者。

一、深刻识责是基础

“三个自信”是高职院校党员干部群众路线教育的前提,是新形势下高职院校进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在“三个自信”下落实高职院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加强高职院校自身反腐倡廉,实现干部清正、学院清廉、政治清明,具有重大现实意义。随州职院党委作为统管全院师生思想动态和基层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工作的第一线,党委的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这是党章规定的职责,也是法律赋予的权利。然而,从高校廉政风险防控上看,高职院校尤其是其基层院系运行中的风险点和监督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依然存在,一线教职工的“工作风险、权利风险、执教风险和职业风险”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问题。从落实高职院校党员干部群众路线教育与廉政建设的现实状况上看,党委主体责任担当的“教育不健全、责任不严格、监督不到位、制度不完善”等问题还亟待解决。

二、明晰责任是前提

第一,强化党委领导班子集体责任。黨委主体责任落实是对党员干部群众路线教育与廉政建设的一种责任划分。随州职院党委把担当主体责任作为加强党员干部群众路线教育与廉政建设和促进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决策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通过实现“三个规范”,齐抓共管,深化教育改革,有效提升教学质量和学院影响力。

第二,强化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党委书记是党员干部群众路线教育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的责任、直接的责任、首要的责任。党委书记作为院党委的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起“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责任意识,把党员干部群众路线教育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做到对党员干部群众路线教育与廉政建设加强亲自研究部署,准确把握廉政状况,大力支持纪检部门工作,带头开展检查考核,做廉洁从政表率。

第三,强化党委班子成员领导责任。党委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对职责分工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领导责任并对党委负责,认清责任,坚守责任,担当责任,履行好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职责。在研究部署分管业务工作时,自觉将党员干部群众路线教育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主动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指导,参加检查考核,严格自律,深入分管部门,研究防范部门廉政风险的具体措施,切实管好自己的“责任田”。

三、勇于担责是关键

第一,勇担作风建设之责。随州职院是基层高职院校,要想实现高位发展,作风建设是一个重要突破口。“打铁还需自身硬”,全校必须警醒起来、行动起来,按照要求、对照检查材料、切实整改,纠“四风”,治“顽症”,堵“漏洞”。一是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认真落实随州市、随州职院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二是认真查办教职工违纪违法案件,与各种消极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三是加强学院行政机关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四是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观念,强化内部监督,确保教育行政权正确行使。

第二,勇担选人用人之责。随州职院党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一是树立正确用人导向。院党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明晰正确用人导向,规范干部调整程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突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二是强化干部责任担当。院党委通过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状,进行责任分工,要求牵头领导、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人、任务书、时间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勇担以上率下之责。为进一步加强院党委自身建设,充分发挥院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组成员的模范带头作用,随州职院党委加强自身纪律作风建设,以上率下,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学习纪律、会议活动纪律、公务用车纪律、财经人事纪律、廉洁从政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各项承诺,用实际行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强化纪律责任,提高工作效能,树立良好形象,

四、严肃追责是保证

第一,追责态度要坚决。随州职院党委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校内腐败和做好纪律检查监督工作,强化党委主体责任,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违法和侵害师生利益问题。一是严查校内违纪违规违法案件,对教职工发生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始终严肃查处,不护短、不留情、不手软,有一件查一件。二是坚决遏制侵害学生利益的事件发生,努力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坚决纠正损害学生利益的不法行为。

第二,追责工作要深入。随州职院党委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校内腐败体系,坚持纪律检查监督工作严肃深入,坚持倒追责任,全过程加压,加强对师生关心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决查处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发生在师生身边的腐败案件。注重把倒逼追责转化为提高教育质量和教学改革的着力点。

第三,追责监督要有效。强化监督检查,学院党委和纪检组采取听取汇报、不定期抽查、专门检查等方式,掌握学院群众路线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对各院系主体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采取约谈、通报、发整改通知等形式限期整改。通过有效监督、警示教育,按照“十个严禁”要求全院教职工处理好习惯、利益和人情间的关系。并要求院纪检部门在日常生活中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党风廉政建设,形成经常抓、长期抓的良好态势和机制。

四,追责效果要到位。严肃追责必须注重效果,要善于追责到位。随州职院党委注重在工作中沟通左右、协调内外、联系上下,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努力形成追责合力。同时,院党委借助责任倒逼,用制度落实追责到位。

参考文献:

[1]刘少奇选集下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400-401.

[2]毛泽东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899.

注:本论文系湖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三个自信”下高职院校党员干部群众路线教育与廉政建设研究》(2014B499)研究成果。

群众路线作风建设论文范文第4篇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变革与改革开放大潮相伴而生,大致以十六大、十八大为节点,经历了单项突破、整体推进、系统改革三个阶段,随着社会的转型、现代化进程的推进,我国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针对不同时期的发展目标,其选拔标准、选拔方式、干部结构也在不断地进行调适与完善,并进一步推动了改革开放的进程。

[关键词]改革开放;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变革

为政之道,首在得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是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历来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国家对官员的选拔范围、标准、规则及程序等等设定,不仅与公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而且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决定着国家政治体系的性质和质量,关系国家的品性和兴衰。因此,官员选拔任用制度历来是衡量一个国家政治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尤其是在社会发生大变革时期,变革之肇始往往表现为官员选拔任用制度的革新。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中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变革与改革开放大潮相伴而生,大致以十六大、十八大为节点,划分为单项突破、整体推进、系统改革三个阶段,随着社会的转型、现代化进程的推进,我国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也不断完善,并进一步推动了改革开放的进程。

一、制度单项突破阶段

从1978至2000年,与改革开放事业相适应,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也在逐渐破冰、重构,任期制、分级分类制度改革改变了党管得过宽的局面,逐步增加了提名、考察等环节的民意因素,出现了公开选拔、公推直选等新的制度形式。

(一)制度突破的起点:退休制的建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实现了以经济建设为重心的战略任务转移,建设一支思想解放、充满活力、能够领导经济发展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不仅是推进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也是保证国家持续繁荣与稳定的当务之急。而一大批恢复工作重新走上领导岗位的老干部,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缺乏领导经济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等问题,与国家战略目标远远不相适应。让受过迫害的刚刚恢复领导岗位的老同志为新的接班人让路,无异于一场新的革命。邓小平同志甚至明确将其提高到“亡党亡国”的高度。“这场革命不搞,让老人、病人挡住比较有干劲有能力的人的路,不只是四个现代化没有希望,甚至于要涉及亡党亡国的问题,可能要亡党亡国”[1]。在国家领导人的大力推动和身体力行下,1982年,领导干部退休制写入党章,并于当年写入宪法,国家领导人的任职期限以立法形式确立。此后,经过中央顾问委员会的十年过渡,党的十四大正式确立了党政高层领导干部退休制度。退休制,不仅使一大批有知识、有文化、符合“四化”标准的年轻干部有了干事创业的平台,其更重要的是废除了实际存在的领导职务终身制,为定期的、民主化、程序化的权力交接铺平了道路,这是新旧制度交替的重要标志。

(二)干部选拔“四化”标准的确立

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同志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改革》的讲话中第一次明确概括出了干部队伍建设的“四化”方针,即“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1981年6月,干部队伍建设的“四化”方针写入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82年9月,又写入党的十二大报告和《党章》,从此成为指导新时期党的干部队伍建设的根本指导方针。

“四化”方针是对领导干部作为一个结构整体提出的要求,体现了政治标准、年龄结构、知识水平、业务能力的有机统一。在这四个标准中,革命化仍然排在首位,但阶级斗争的弱化使出身不再是干部选拔的必备条件,革命化更多强调的是整治标准,即拥护党的改革开放的各项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而知识化、年轻化因为社会转型、新老交替更具有标准优先性、迫切性。这一标准的确立使一大批知识分子被吸纳进干部队伍。陈凤楼同志曾经就1965年与1980年的国家机关30多个单位主要领导人年龄做了一个对比:“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受过大学教育的比例从1982年的55.5%增加到2002年的98.6%。在县级及县级以上的干部中,受过大学教育的干部比例从1981年的16.4%增加到2001年的底的87.9%。”[2]“四化”标准将大批新的社会精英吸收进干部队伍,优化了队伍结构,增强了队伍活力,极大地推进了以经济为中心的国家建设,也对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出现了干部选拔中“唯年龄”“唯学历”、年龄层层递减、一刀切等现象。年轻化变成了一切以年龄划线,“知识化”变成了“唯学历”。干部调整从某种程度上是为了贯彻上级指示,而忽视了一个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所应具备的整体的素质能力以及年龄结构的合理梯度搭配。

(三)干部选拔民主化的探索

改革开放之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党通过分級分类管理体制将各个领域、各个行业的领导干部全部纳入自己的管理之下,直接管理的范围过广、类别过多,而且方式单一、统得过死,严重抑制了干部队伍的活力。这种计划经济时代管理干部的方式,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民主诉求形成矛盾。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把干部制度改革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中央精神,中央组织部就党委的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进行了调整,将“下管两级”改为原则上只下管一级,提出对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和事业单位三支队伍分类管理,并做出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决定。与建国之初通过分级分类加强集权不同,这次的分类管理体现了分权、限权特征。党直接管理的干部范围大大缩小,给了下级单位更大的用人自主权。权限下放有力地推进了干部选拔民主化的进程,民主推荐、民族测评、民主评议以及考试环节成为制度改革的重点。

1984年,陕西省根据中央指示,进行了民主推选省委书记的尝试。通过无记名投票产生初步候选人,再经过三次投票根据得票多少确定最后一名指示人选报中央审定。1989年,湖南省人大通过投票表决,通过了对“清理整顿公司不力负有领导责任”的某副省长罢免案。罢免一位副省长其意义远远超过选举一位副省长,第二天《人民日报》就此发表社论《人民万岁》[3]。

(四)新的制度形式:公开选拔与公推直选

公开选拔始于1984年,宁波、深圳、广州、西安等地为解决对外开放、经济建设与人才紧缺的矛盾,率先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企业领导干部。1988年至1991年,吉林省先后4次公开选拔38名副地厅级领导干部,将适用对象提高到地方党政机关高级领导干部。1992年6月,中组部转发了吉林省委组织部《关于采取“一推双考”的方式公开选拔副地厅级领导干部情况的报告》。此后公选这一选拔方式在各地相继推广。1994年,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对公开选拔制度进行认真研究和总结,通过改革使其不断完善。1995年中央制定颁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逐步展开。“据不完全统计,1993年至1997年6月,全国共有29个省区市开展了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公开选拔县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4774名,其中副厅局级领导干部414人”[4]48。公开选拔包括“一推双考”“双推双考”“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以及“凡进必考”等多种形式,但都包括推荐、考试、考核三个基本要素:推荐包括党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等多种形式,体现了公开性;考试以笔试和面试相结合,侧重岗位需求的知识和基本素质测试,体现了公正性;考核则加大了民意测评的分量,体现了民主性。

与应用于较高层级的公开选拔制度不同,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出现的“公推公选”“公推直选”首先出现在村委会,而后,部分乡镇层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开始试点。“四川省是最先以‘公推公选’的方式进行乡镇长选举改革的省份”[5]17。1998年5月,眉山市南城乡开始“公推公选”乡长,随后拓展至其他地区的一些乡镇。其中最大的改变是提名方式的变革:乡长、副乡长候选人由个人自荐、选民推荐和党组织推荐三种方式产生,不再由乡人大提名,提高了提名广泛性;其次增加了预选程序,逐步提高选民层次,体现“党的领导”。如深圳大鹏镇“三轮两票制”选举镇长的办法,第一轮在镇党委提出选举办法和条件的情况下,全体选民“海选”初步的候选人,第二轮由党员、干部、职工和户代表投票产生一名正式候选人,第三轮由镇党委将正式候选人推荐给镇人大主席团,该候选人全票当选[5]18。第三,在多种方式推荐提名的基础上,引入竞选演说争取选票的程序,体现了选拔的竞争性和公正性。

公开选拔与公推直选两种类型的选拔方式通过不同途径引入民意因素和竞争机制,打破了干部任用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目的。但是在这一阶段都处于试验阶段,并没有上升到制度层次。两者的相同之处是:都是首先由实施主体发起而后得到了上级党组织的认可与支持,属于自上而下的在黨的主导之下的改革,还是在“党管干部”的框架内,最终当选的一般都是党组织推荐的候选人。其次,两者仍然是组织内部的干部选拔,在最大程度上保证“组织”意图的实现仍然是选举不可触动的红线。其三,通过提名、预选、竞选等方式增加了“群众公认”的权重,尽可能将组织意图建立在民意基础之上,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这一阶段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初步探索,适应了国家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推进对外开放战略任务对干部队伍的需求。但仍处于局部的、单项的探索和试验阶段,相应的配套制度没有建立,制度安排不够系统,真正定型化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并不多,很多方面还很不完善。从实际情况来看,干部选拔任用仍然以委任制为主,并未发生根本变化。选拔任用制度是在党的主导下通过行政命令的方式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还是在以群众路线加强党的领导,人民的主体地位还没有凸显。

二、制度体系完善阶段

进入二十一世纪,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发展阶段、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伴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高度向上集中的权力运行体制与之越来越不相适应,“权钱交易”“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官场腐败现象成蔓延之势。十六大以后,以建立公务员制度为重点,建立了分类管理体制,以“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为目标,以“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的完善为重点,形成了党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三支队伍分类管理的格局。

(一)制度化的推进

这一阶段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和2000年、2010年两次发布《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为标志,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逐渐步入制度化阶段。

2002年,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今后一段时期内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选拔制度改革进入一个新阶段,实现了由分散式的试点到中央统一规划,由单项改革到整体推进,由试验探索到规范化、制度化的转变。

较之1995年的《暂行条例》,2002年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增加了两章二十条。该《条例》就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推荐、考察、酝酿决定、任命等环节和程序、操作方法与参与人员等做了严格规范的规定,对交流、回避、辞职、降职、监督等配套环节也做了明确的规定,并单列一章对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进行了规定。围绕这一《条例》,相继颁布一系列具体法规:2004年4月,中共中央颁布了《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办法》《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和《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意见》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文件,加上此前经中央同意、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进行清理的通知》,合称“5+1”文件。

这些法规文件体现了以下特点:一是党管干部原则。不管是推进民主化,还是引入考试制度,都是在党的主导下进行,都是为了加强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二是不断扩大民主,突出其竞争性、公开性,在更大范围内择优。三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以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执行党的各项决议为用人首选。四是注意了制度的整体性、系统性、规范化,初步建立了一个内容完备、结构合理、功能健全、科学管用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体系。

(二)公开选拔与公推直选的发展

《条例》及“5+1”文件的出台,进一步推动了公开选拔制度的地方实践。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一时成为干部选拔任用的热门,出现了从沿海到内地、从地方到中央国家机关、从副职到正职逐渐扩大的趋势。“仅2003年到2006年底,全国就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1.5万余人,其中厅局级390余人,县处级3800余人”[4]49。与前一阶段相比,公选考试的科目、内容、方法设置日益科学、规范,有了统一的题库和考试中心,引入了结构化面试、公文筐测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公务员考试方法,有的地方在演讲答辩环节引入了电视、网络直播等手段,减少了“暗箱操作”的可能。但是在公选程序不断优化,规范、完整的同时,其成本过高、程序繁琐、人岗不适的问题也暴露出来。

2002年以后,党的十六大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乡镇党组织选举改革成为国家治理创新的亮点。“2004年至2007年间,全国有300多个乡镇党委换届采取了公推方式产生候选人”[5]23。较之九十年代,这一阶段的公推直选呈现两个趋势:一是乡镇层级在“公推公选”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的基础上扩展为党政领导干部组合选举,二是“公选”的职级有限、审慎地向更高层级渗透,扩大到了县(区)级党政正职,以至副厅级。如2002年6月,德阳市中江县以公选方式产生了县长人选,在全国首开公选产生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人选的先河。2003年12月,江苏省委在沛县、金坛同时选出了“公推公选”全国首位县市长人选。

公开选拔与公推公选的产生与发展是与市场经济条件下政权组织职能分化、经济生活市场化和社会结构多元化等诸多因素作用的结果。这一时期干部选拔制度以法规、条例形式把公选制度提升至制度化、规范化层面,选拔范围、选拔层次级别及选拔程序逐步规范化、科学化。但是在推行过程中也暴露出诸多问题。

其一,公推公选制度与人大制度之间的矛盾问题。根据现行地方人大与地方各级政府组织法,政府首脑的选举须由人大主席团或人大代表提名,由人民代表大会间接选举产生。在实际工作中,则是由党委推荐人选给乡人大,再由人大按程序选出。但公推直选颠倒了这一逻辑,虽然在文字正式表述中将公推公选对象称为“候选人”,但最终向地方人大提名的候选人只有一人。最后一轮的人大选举只是体现了一个“确认程序”,这无形中剥夺了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权利。

其二,选举增强了领导干部为选民负责的公仆意识,由对上负责变成了对下负责,但也可能导致党委与政府班子之间的矛盾,架空党委的权力。这也是2000年以后乡镇长的公推直选被党政一把手联合选举所代替的原因。

其三,“公开选拔”和“公推公选”是两种不同的干部产生方式。“公推公选”是具有选举性质的选拔方式,只适用于对人民群众直接负政治责任、具有决策权的领导人,也就是选任制领导干部。这些选任官员更多代表的是民意,一定要由选民做出理性的判断,而很难通过考试来测评。而公开选拔则适用于执行政策的业务官员,某些专业岗位由专家组考察评判,可以通过考试的办法测评专业能力的高低,不宜采取大民主的方式。但在实际操作中,有许多党政正职也采取了前者,而后者也經常被应用于属于委任制的部门干部选拔中。

三、十八大以来的制度趋势

十八大以后,随着全面深化改革战略布局的全面展开,建设一支宏大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既是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动力,也是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题中应有之义。2013年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都着重强调了改革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并提出了具体的改革重点。2014年伊始,运行10多年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重新修订颁布,中央正式发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系统化改革的信号。2019年3月18日,中央对本《条例》再次修订,这是继2002年、2014年修订后的第三次修订,充分指明了新时代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要性和急迫性。总起来说,十八以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表现为以下特点和趋势。

(一)干部选拔标准的时代性发展

《条例》一个最为鲜明的特征,就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总的标准,但标准又是具体的、历史的,不同时代对干部的德与才提出了具体要求。针对新的历史条件,党的十九大报告及新修订的《条例》都明确提出,选人用人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同时又”突出政治标准,提拔重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政治标准不仅写入总则,而且体现在包括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依法推荐、提名和民主协商,交流、回避,免职、辞职、降职,纪律和监督等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各项工作。在人选的标准条件上凸显政治要求,在考察识别上突出政治素质,在审核把关上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作为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第一种情形,扎紧织密严把人选政治关的制度笼子,进一步形成选人用人的鲜明导向。

对于党政领导干部来说,所谓德,首先包括共产主义伟大理想、马克思主义坚定信仰,也包括坚定的政治立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还包括修身正己、严于自律的个人品德操守。对于政治标准的突出强调,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使命性和纪律性的本质特征,也是为全面深化改革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的必然要求。关于领导干部的“才”,主要是领导干部岗位所需要的知识和能力,新的《条例》更加强调领导科学发展的综合能力,强调把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社会和谐进步、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防止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工作实绩。

(二)坚持党管干部与人民民主的统一

“党管干部”是中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坚持的根本原则和首要原则,也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遵循。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强化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权重和干部考察识别的责任。习近平同志在党的组织工作会议上也作了着重强调。修订后的《条例》也将其列为七大原则之首,在原则标准和程序方法等规定中,都体现了党组织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例如,“在分析研判和动议”一章,强调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的启动环节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在考察环节,规定考察对象要由党组织集体研究确定,防止简单以票、以分取人。对于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交流任用、破格提拔等特殊情形也加强了党组织的审批把关。但强化党委和组织部门的用人权不等于赋予其无限权力,权力与责任是对等的,党委有用人权,组织部门有识人权,选人、识人是党委和组织部门的重要工作职能所在,选不准、用不好,应该负主要责任。修订后的《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群众公认度不高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这是把党管干部原则与发扬民主更好结合起来的一个亮点。通过制度设计实现党管干部与群众认可的协调互动,可以有效解决投“利益票”“感情票”“跟风票”等现象,以及拉票贿选、为了选票而在工作中左右逢源、当老好人现象,培养领导干部的担当意识、责任意识以及过硬的工作作风。

(三)探索建立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体系

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体系的建立以科学的分类为前提。正如中国古代有官、僚、吏之分,西方有政务官与事务官的分野,我国的党政领导干部也主要分为两类:选任制和委任制。选任制干部是经由选举产生,权力来源自下而上,委任制干部是由上级机关任命,权力来源自上而下。两者的权力来源不同、崗位职能不同,其产生方式也不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区分实施选任制和委任制干部选拔方式,这是实现制度科学化的前提。但分类不是完全分开,不管哪类干部,都要体现党管干部与人民民主相统一的原则。关键是如何根据选任制和委任制的不同特点,探索不同的干部人选产生方式和票数权重,避免一刀切。

制度的科学化最终是要构建一个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使用“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来描述制度改革的目标,新的《条例》在“选拔原则”中新增加了“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一条,这一目标具体体现在新修订的《条例》关于各个程序、环节的规定中。例如,通过完善推荐和测评的程序,注重干部一贯表现和全部工作,坚决纠正唯票取人现象。对考察程序作了进一步的优化,规定了必选动作,也就是一般应当坚持的方法,同时规定了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灵活采取的办法,把民意调查、延伸考察等作为自选动作;加强民主监督,扩大了换届考察公示的范围;为确保考察质量,避免走过场,规定干部考察要保证充足的时间。

(四)打破干部部门化,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

自从建立公务员制度,实现“三支队伍”分类管理体制,公务员队伍实行“凡进必考”并有了诸多限制。因为中国的“党政领导干部”基本都在公务员体制内或参照公务员体制管理,这就导致了干部的更替基本都在体制内循环,企、事业单位人员被选拔为党政领导干部的渠道变窄,不利于人才的交流与集聚,无形中也造成了不同体系之间的横向流动停滞与固化。

十九大报告指出,打破体制壁垒,扫除身份障碍,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的制度体系。第十三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增加了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这一制度的确立,针对当前一定程度上出现的社会分层“凝固化”和社会流动“缓慢化”现象,打破体制壁垒,扫除身份障碍,让人人都有成长成才、脱颖而出的通道,让各类人才都有施展才华的广阔天地”[6]。必将推动干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加快形成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流动机制,也会进一步拓展对“党政领导干部内涵、产生方式、管理方式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小结

纵观改革开放时期中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演变,我们发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作为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党的性质与宗旨所决定的,也是与人民民主的国家性质相适应的。同时,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也是一个历史的和具体的存在,针对不同时期的发展目标,其选拔标准、选拔方式、干部结构也在不断地进行调适与完善。改革开放初期,适应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大力推进改革开放的需要,干部选拔任用逐渐走向民主化、制度化,在坚持党管干部的前提下,增加了公开推荐、民主测评、考试等环节,与国家主导的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好干部的标准是有知识、懂业务、推进经济发展成绩显著。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建设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的战略目标的确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在加强党管干部的前提下,将逐渐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与现代化国家治理相适应,好干部的标准将更注重政治性、务实性。变中不变的是:制度的变革始终紧紧围绕着一个目标:通过选贤任能、建设一个人民当家作主、社会公平正义的现代化国家。旨在解决一个核心问题:实现党管干部与人民授权的统一,并努力寻求一个科学合理的制度路径。

参考文献:

[1]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97.

[2]吕增奎.执政的转型——海外学者论中国共产党的建设[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1:85.

[3]1989:湖南投票罢免副省长[DB/OL].[2013-3-13]http://history.huanqiu.com/china/2010-01/679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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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铁.阳光流程——干部选拔任用“五个常态化”机制研究[M].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2009:48-49.

[5]闫健.民主选举(导论)[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3.

[6]刘云山.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N].人民日报,2013-11-19(03).

责任编辑:孙 静

群众路线作风建设论文范文第5篇

摘要:群众路线是以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是无产阶级行政党从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其在无产阶级革命时期形成的。在独立学院的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要积极的贯彻群众路线,将思想政治教育与群众路线结合起来。

关键词:群众路线;思想政治;贯彻

所谓的思想政治教育,是指在一定的集体或者是群体内进行的改造人们思想,端正人们行为的一种教育模式,从目前我国的思想政治教育情况来看,其遍布在社会的各个层面,对于独立学院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来说,其也需要积极的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挖掘思想政治教育的精髓,充分的将思想政治教育与群众路线结合起来,全面的发挥群众路线的积极意义。

一、独立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与群众路线之间的必然联系

思想政治教育从本质上是体现群众路线的,也是以群众路线为基础而进行的教育,在我国目前的独立院校中,思想政治教育已经在不断的贯彻行政路线,这种贯彻和落实是有着一定的意义的,二者之间也存在着必然的联系。

(一)思想政治教育与群众路线本质相同

从本质上来说,思想政治教育与群众路线在本质上不谋而合,思想政治教育和群众路线共同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将改造群众、凝聚群众、鼓励群众、培养群众作为其存在的本质。

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种统治工具,其是服务与统治阶级的,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其又是服务于人民群众的,通过思想政治教育的行为全面的带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起到团结群众,服务群众的根本作用。可见,在本质上思想政治教育体现出了群众路线的要求,群众路线又为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指引了方向,二者相互作用,共同发展。

(二)思想政治教育与群众路线互相离不开

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种教育行为,其离不开实践的检验,群众路线就是思想政治教育行為检验的一种标准,思想政治教育的教育行为离不开群众路线实践活动的检验。同时,群众路线的群众诉求和维护群众利益的根本思想需要思想政治教育给予贯彻和落实,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带动群众路线的发展和体现。可见,思想政治教育与群众路线是相互离不开的关系。

二、当代独立学院思想政治教育贯彻和落实群众路线的问题及改革措施

基于群众路线和思想政治教育之间具有相同的本质,且思想政治教育与群众路线又是相互离不开的关系,二者需要相互扶持,相互帮助。从目前我国独立院校的思想政治整体情况来看,还是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这些问题不利于群众路线的贯彻和完善。

(一)独立学院思想政治教育贯彻群众路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独立学院思想政治教育队伍素质不高。在独立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的教师队伍中,还存着一些思想素质相对不高,教育教学工作无创新,对群众路线理解不透彻的教师,这些教师在很大程度上不利于独立学院思想政治教育贯彻群众路线。同时,有些独立学院由于教师资源缺乏或者是教师人员配置安排不合理等问题,使得一些非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教师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这些教师不仅不能从专业的角度对问题进行分析,真正的体现群众路线,同时,他们由于其他学科工作的需要,不能够完全将精力集中到思想政治教育教学过程中来,也不利于群众路线的贯彻。

第二,独立学院的学生对于思想政治学科重视不足。在独立院校中,大多数学生都专注于专业课程的学习,思想政治课程作为一个公共课没有受到学生应有重视,一些学生甚至利用思想政治学科的学习时间忙于其他专业课程的学习。独立学院学生对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不重视,甚至是忽视导致群众路线无法贯彻。

第三,缺乏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在独立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大多是教师都将重点放在了理论上,忽视了实践的总结和实践规律,更忽视了群众路线的本质意义,这种缺乏实践检验的理论根本无法得到长远的发展。

(二)完善独立学院思想政治教育贯彻群众路线的措施

完善独立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促进独立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真正的发挥到贯彻群众路线的作用,就必须合理的进行教师的配置,优化教师和学生的思想,提高学校、教师、学生对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视,保证独立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与群众路线完整的结合。

第一,提升教师素质,设立专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群众路线的本质是从群众利益出发,凝聚群众,培养群众。根据群众路线的这一本质,独立学院首先要做到的就是提升思想政治教师的群众观念,综合素质,使其能够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的过程中融合群众路线。同时,学校要合理的设置人员,为思想政治课程设置专业的教师,并进行合理的培养,使其能够全面的投入到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工作中来,更好的体现出独立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与群众路线之间的关系,带动二者共同发展。

第二,强化学生认知,调动学生主动参与。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学生的主动认知和参与是十分必要的,要想独立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全面的贯彻群众路线,首先要获得学生的认可和重视,教师要积极的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从思想上接受,并更好的对其进行认知,以便于深化学生对群众路线理解。

第三,在独立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中体现群众路线的实践意义。在独立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要积极的坚持群众路线,从教师到学生要积极的树立群众观点,不断的拓展为群众服务的新观念、新方法、新领域,真正的吸取群众智慧,推广群众经验。

总之,在独立学院思想政治教育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的过程中,要尊重思想政治和群众路线的本质,从二者的本质出发,寻找契合点,进而在多维度和多角度共同体现出独立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对群众路线的贯彻和落实情况,积极的发挥独立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的作用。

(作者单位: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

参考文献:

[1]杨婷.思想政治教育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J].剑南文学.2014(2)

[2]周俊森.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人文关怀的路径选择--基于党的群众路线的思考[J].学理论.2014(25)

[3]程鹏.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应如何贯彻群众路线[J].品牌.2014(8)

群众路线作风建设论文范文第6篇

摘 要:高校行政管理是高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之一。相比于教学和科研的中心位置,高校行政管理所起到的作用是辅助性的。可是作为辅助性工作的主体,高校行政人员的处境同样应该受到关注。简要分析当前高校行政人员所处的处境,并提出从行政人员个人的适应调整及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两方面来缓解高校人员的尴尬处境,从而营造出一个更加和谐美好的高校环境。

关键词:高等教育管理体制;高校行政人员;辅助性主体;处境;出路

学术性是高等教育的根本属性,研究学问、传授学问毫无疑问应是高校最为中心的任务。然而,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组织,高校又有一系列涉及人事、财务、对外交流、后勤服务等诸多方面的工作,即便做学问及教授学问本身也需要“中介”的沟通和安排,这样就孕育出高校行政人员这样一个群体,他们担负着服务于教学和科研的核心任务和职责,成为高校继教师群体和学生群体之后的第三大群体。

相比于教学和科研来说,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是辅助性的,作为辅助性工作的主体,高校行政人群体的工作现状与工作心态应该成为我们关注的一个问题。高校是一个有机体,任何一部分的运行状况都会影响到整体的有效运行,更何况是客观的行政群体,而作为个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内心诉求,其内心诉求是能够被满足,还是被压抑,都会影响到其个人的工作态度、工作心理和工作成效,遍及开来,由此也就会影响到整个高校行政管理的状态和效率。本文将对高校行政人的现存处境进行考察,并由此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

一、高校行政人处境的尴尬

(一)在制度与师生之间

高校行政管理实行的是科层制。我们都很清楚,科层制的问题在于,一旦缺乏严谨的制度和监督,就容易滋生官僚作风。从去年到今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四风问题的严抓狠打,正是对这一问题的正视和处理。官僚作风的突出表现之一是各级审批,这就难免导致简单事情复杂化,给教师和学生带来麻烦,导致工作效率低下,从而相应引发教师和学生对于行政人员工作的不认同甚至产生反感心理。

而在行政人群体这一方,他们上对学校和学院,下对教师和学生。所有的事情都需有一定规范,对于各种审批的条条框框,高校行政人也有自己的无奈。或许在面对质疑时,很多行政人都不得已拿这样一句话为自己护法,“这是规定”。是规定,不是教师、学生个人,或者行政人员个人能够改变的。可是,对于需要办事的人来讲,他们会不自觉地迁怒于办事人员,重者则甚至会认为行政人“拿着鸡毛当令箭”等等,彼此的隔阂也就此产生。

科层制和由此而带来的一系列行政管理制度使得行政管理工作有据可凭,有法可依,然而如果不及时与时俱进,正视现实问题,则又会画地为牢,成为行政管理工作效率低下、不得人心的罪魁祸首。夹在行政管理制度和具体办事的师生之间的行政人员则会无辜地承担所有的指责和不满。

(二)个人需求不受重视

行政管理工作的基本理念是服务。其实,服务业作为第三产业,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一个社会的发展程度,越是发达的国家,其第三产业服务业在三大产业中所占的比例越大。在现代社会,几乎所有行业的发展都需建基于服务的理念之上,只有立足于把更好的服务带给顾客,才能给自己带来更多的效益。行政管理作为服务性工作的一种,其与市场化了的服务行业的不同在于,他的服务不会为群体或个人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也正因为此,行政管理的入职培训则更强调一种奉献性的服务宗旨。

按照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的“基本需求层次理论”,人有五种基本的需求:生理上的需求,安全上的需求,情感和归属的需求,尊重的需求以及自我实现的需求,这五种需要像阶梯一样从低到高,按层次逐级递升,;每一层次的需要与满足,将决定个体人格发展的境界或程度。而现实情况是,高校行政人员的基本需求总是被忽略。在当前的高校招聘体制中,行政人员的入职要求要比教师系列人员低,行政管理岗位也成为各种社会关系的集散地,这就造成了整体行政人员水平的参差不齐,成为行政人群体被诟病的一个问题所在。无论是工资福利待遇还是个人价值的被认同,现有的高校管体制都有意无意地制造了行政人群体和教师群体的差距,也在一定程度上暗示了彼此的地位和重要性不同。当这种思维一旦成为定式,无论行政群体当中的个人努力与否,其所得到的反馈并不见得会有所不同时,长期如此,惰性心理、应付心态必然会成为其工作上的主导情绪。

(三)个人定位模糊,工作心理稳定性差

行政人的尴尬还源于个人定位的模糊。在面对学生的时候,行政人员可以自称“老师”,而在面对专职教师的时候,行政人最合适的称法应是“工作人员”。定位的模糊,再加上在实际工作中所面对的千差万别的对象,导致了行政人员工作心理上的问题,即稳定性差,情绪性强。

行政工作比较烦琐,在必要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之外,还需要足够的耐心。当工作对于耐心的需求碰上个别的吹毛求疵后,就很容易产生行心理上的不平衡,使其无法心平气和地处理工作,甚至导致工作上的纠纷。

另外,其他群体对于行政人群体的不认同也对行政人的工作心理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目前,各高校招聘行政人员时,都要求有研究生学历,部分重点高校还要求应聘对象为211或985高校的毕业生,可以说是对行政人员的入职要求越来越高,这也体现了高校行政管理改革的措施之一 ——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和水平,提高行政管理的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于教学和科研。然而,此举却并不能得到更多人的赞同。不少教师表示,要求行政管理人员有研究生学历完全没有必要,这项工作本科生甚至专科生足以做得好,这样就对应聘上高校行政人员的自我定位造成了一定影响,使其对自身的价值产生质疑。

二、高校行政人的出路所在

(一)找准自己的定位

高校管理制度改革对高校行政人的整体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目前部分教师、学生甚至行政人员自身都没有意识到这种改变。高校的行政机关早已不是教师家属抑或有关系的人的容纳所,作为高校不可或缺的部分,高校行政已逐渐在挑选、培养自己的队伍,意在组建成兼具工作能力与创新意识的一支高水平、高素质行政管理队伍。

简单来说,高校行政人需要具备两个方面的能力,一是完成岗位工作所必须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技能,二是处理各种人际关系的能力。从现实情况来看,第二种能力的培养和锤炼似乎更加迫切。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性质虽然相比于教学和科研本身来讲是辅助性的,却是高校工作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如何更好地沟通彼此的意愿,达成一致并付诸实施,这就高校行政人必修的功课。着眼于工作,服从于大局,成为一个高素质的行政人,这应是每个行政人的目标所在。

(二)学会宽容与理解

行政管理管理需要与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而各人有各人的脾性,要想与所有人都能达成一致是不可能的。当彼此出现龃龉时,行政人员需要学会站在对方的立场看问题,学会宽容与理解。当个别教师对你的各种通知表现出厌烦时,尽量去想想对方也有沉重的科研压力在身;当个别学生对你表现出些许不尊重时,要想着他们还是孩子,还不够成熟,要试着去教育他们;而对于个别的无理取闹,也大可不必在意,恰当的时候据理力争也不是不可以。当然,所有的前提是,宽容和理解绝不是一味容忍,行政人员要坚守自己的原则,维护自己的尊严,只有彼此平等交往,通力合作,才是最好的工作和交际状态。

行政工作的烦琐容易导致行政人的情绪化。当此时候,行政人要学会调整自己的心理状态,尽快适应各种节奏的工作状态,时刻以积极而稳定的心态面对工作,面对师生。

(三)呼吁制度改革

高等教育目前面临的各种问题及困境基本都可以从高等教育体制中寻出其根源,只有根本上的、结构性的、整体性的变革才能为当前的国内高校的发展张起抵御风浪的白帆。进入21世纪的多年来,上至国家、地方政府,下至高校、群体个人,大家都在谈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不少高校也已然实施过各个方面各种形式的改革,然而却收效甚微,改革十几年如一日地原地踏步。

高等教育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是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内容之一,如果整个的行政体制无法改变,那么作为行政人员的个体再多的努力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高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应借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东风燃烧起来,以服务教学和科研为宗旨,以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为导向,增强不同群体之间的了解与理解,从根本上改变彼此的隔阂与不满,形成和谐的高校行政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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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张茂聪,杜文静.中国高校管理行政化诱因及对策[J].当代教育科学,20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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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向东春,陈春萍.大学学术人与行政人信任培植的阻力与化解路径——基于工作文化冲突的视角[J].教育发展研究,2012,(1).

[责任编辑 安世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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