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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来源:火烈鸟作者:开心麻花2026-01-071

监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1篇)

监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第1篇

一、工地例会形式

监理组应参加或组织有关工地例会。工地例会一般分为:第一次工地例会、日常工地例会、专题会议三种。第一次工地例会应在工程开工前适当时间举行;日常工地例会应与各单位在第一次工地例会上约定后,在施工过程中形成制度定期举行。

二、第一次工地例会

第一次工地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法人或授权代表必须出席,如有必要应邀请设计单位及质监部门参加。监理部负责会议记录,形成纪要应由各方会签。会议主要了解工程准备及施工准备情况,明确各方职责及主要负责人;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及相关要求,商定今后各方参加会议人员及召开时间等。总监理工程师向施工单位介绍副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工作基本程序、办法和手段等。

三、工地例会

工地例会每月25日定期召开,由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主持,会议应检查上次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就本月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环保等存在问题和下月工作计划及需要协调处理的有关问题等进行点评和安排。必要时,可邀请建设指挥部和设计单位有关人员参加,协调及处理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四、专题工地会议

监理组应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各类专题会议,如:周(旬)汇报协调会、月工作计划总结会、专题研讨会等,对工程施工尚未明确的一些事情进行讨论并提出明确的解决方案和落实措施。如涉及投资的,须邀请建设单位代表参加,达到加强沟通和管理、明确标准、统一行动、交流经验之目的。

监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第2篇

1、工期、质量、安全、环保、进度、投资控制目标是否与合同一致;

2、施工场地布置是否符合施工要求和文明施工的规定;

3、质量管理体系、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有效;

4、施工组织与部署是否合理,施工方案是否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

5、质量标准是否满足合同要求;

6、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是否有切实可行的证明材料;

7、施工单位内部签认手续是否完备。

二、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

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随工程进展若需修改或补充,应按照原审批程序,分别报送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重新审核批准后,按修改或补充后的方案组织实施。

谈“监理与安全管理” 第3篇

关键词:监理,安全管理

监理工程师如何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如果施工现场出了安全事故, 究竟与监理工程师有没有关系, 如果有关系, 到底要负什么责任, 一直是困扰监理人员的一道难题。那么, 社会上为什么会出现“四控、一管、一协调”的监理工作内容呢!这个问题的产生有以下两方面原因:

一是从监理的定位提出来的。监理是干什么的 2003年新版《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考试教材》明确提出:监理是“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 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 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监理的定位定到“项目管理”上, 项目管理当然缺少不了安全管理。

二是“行业管理”的需求。“四控、一管、一协调”最先是由建筑行业提出的, 国家发布了《建筑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中明确了建筑行业安全管理的模式, 责任制及管理办法。并规定了监理单位的职责和监理的权力。但是, 该《规定》在“附则”中也明确指出:“本规定用于调整国家建筑的基建系统内部安全管理关系和判定民事责任的依据”, “本规定与国家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时, 以国家的规定为准”。

通过上面的论述, 不难看出:到目前为止, 我国对监理的安全管理及责任还没有统一的说法。安全管理到底应不应该与监理挂钩?如果挂钩, 市场需要怎么解决。在现实情况下, 如果在监理过程中出现了安全事故, 监理到底应不应该负责?要负责, 负什么责?

为了要弄清这些问题, 必须看一看我国的现行法律、法规都做了哪些规定。众所周知, 2003年11月2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了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 在《条例》中明确提出建设单位, 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的安全责任。建设单位与施工现场安全有直接关系的责任, 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条例》中的第六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 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可以归结为一句话:既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资料, 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 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

这就是建设单位与施工现场安全有直接关系的责人。除次以外, 是一些其他的相关规定。对施工现场的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五条却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即“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也被称其为“谁施工, 谁负责”的原则。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施工现场安全责任的主体, 本来就不是建设单位, 所以建设单位更不可能把本来不属于自己的责任再委托给监理单位来承担。所以, 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如同建设单位一样, 本来就不是施工现场安全责任的主体。那么, 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是不是就不负责了呢?要负责, 负什么责呢?还要看国务院393号令对监理单位安全责任的规定了。

《条例》中:第十四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 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 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 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 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由此可见: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并不是没有责任, 而是要负责, 而且负很重要的责任。与施工企业相比, 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与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所不同的是监理单位不是施工现场安全责任的主体, 而施工单位是施工现场安全责任的主体而己。那么, 怎么理解《条例》中的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呢?监理工程师又应该如何进行安全监理工作呢?《条例》中规定的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是“审查”。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查的内容:除了要审查其技术方案和措施的符合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及先进以外, 还要对其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审查其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也就是说, 审查的依据和判断的标准是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那么, 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履行这条职责呢?

首先, 你要清楚你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这是最起码的条件。

其次, 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 对施工组织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 如果该审查的不审查, 或者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施工现场出了安全事故, 监理工程师就要承担相应的监理责任。

二是“要求整改, 直至停工”。即在实施监理过程中, 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 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情况严重的, 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 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这就是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责任, 是一条很重要的职责, 几乎在实施监理过程中随时都可能遇到。那么, 怎样理解和实施这条职责呢?

其一, 《条例》中所谈:“要求整改, 直至停工”的前提条件, 是“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很明显, 发现了安全事故隐患, 就必须制止, 就必须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情况严重的, 必须停工。否则, 发现了, 不制止, 也不采取措施, 就是失职, 出现了安全事故, 就要负相应的责任。责任究竟有多大, 就要看事故的性质以及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多大来决定。除此之外, 还有一种情况, 就是没有发现的怎么办?是不是就没有了责任了呢?

个人理解:并非如此。如果是没有发现, 就要看这个安全事故隐患是不是你应该发现的。如果是你应该发现的, 而没有被发现, 监理工程师同样是失职, 同样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建设工程监理相关规定中规定了相应的监理工作程序和监理工作制度。在监理实施过程中, 就应该按照相应的监理工作程序和监理工作制度办理, 没有按程序和制度办理, 出了问题, 监理工程师就要承担相应的监督管理责任。

其二, 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整改过程中必须有纠正措施和预防类似事件重演的预防措施, 措施经过审核、批准, 整改过程中要进行跟踪、检查、验收, 资料要存档备案。

其三, 情况严重的, 可以先行暂停施工, 然后要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三是“报告”。即发现了安全施工隐患, 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停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 工程监理单位应该及时“报告”。向谁报告?《条例》中明确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这个“有关主管部门”不应该是现场管理系统内部的主管部门, 而应该是当地 (或县级以上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由于工程监理单位是企业, 是服务组织, 《条例》中并没有要求监理单位“左右形势”, 遇到这种情况, 只要求你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你制止不了, 又不报告, 出现了问题, 监理工程师肯定有责任, 否则, 要监理干什么呢!你报告了, 有关主管部门不受理, 不采取措施, 你可以留下“痕迹”, 也可以向在上一级的主管部门报告。报告了, 还不解决, 我想就没有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了。

论工程安全监理的监督管理 第4篇

摘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与监理直接关系到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其不仅需要现场监理人员的定期检查与巡检,还需要施工企业提高对施工安全的重视,增加安全防护设施的安置。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通过监理人员对施工企业安全防护设施进行监控,对施工企业人员安全意识培养体系进行监控,对施工企业管理部门安全管理进行要求,保障工程施工人员安全已经成为监理人员的重要工作。安全生产管理是一个系统性、综合性的管理,其管理的内容涉及生产的各个环节。因此,工程监理也具有安全监理的责任和义务。工程监理在安全监理管理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制定安全政策、计划和措施,完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和检查体系,加强施工安全监理管理。

关键词:安全监理;监督管理职责;措施

一、安全监理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性

1、施工安全对整个工程而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将会直接关系到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的切身利益、施工进度、施工质量的控制,因而,在新的时期下,加强对施工安全的监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的工程安全监理体制建立起步远远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但经过多年的迅速发展,在不断的实践中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监理管理经验,工程安全监理理论也日渐成熟,各种工程安全监理的法律法规已经初具规模,监理工作取得了一系列的突破。但是,从改革开放以来,施工规模逐渐扩大,工程项目的整体质量也有许多缺陷,主要表现在合格率偏低、劣质工程多、质量通病严重,工程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坍塌事故时有发生等。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和人们生命财产带来巨大损失,加强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理已经具有紧迫性。

2、工程建设监理组织机构是除建设、施工单位之外的一个重要责任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理职责,是确保项目投资、进度、质量目标实现的基础性工作,也是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重要环节。因此,安全监理工作作为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内容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与质量、进度、投资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目标控制体系。监理单位对工程安全生产实施有效的监督和严格把關,对于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具有重要作用。

二、监理人员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1、项目总监对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的职责

(1)负责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组织机构和各级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2)项目总监作为项目现场安全监督管理的总负责人,负责督促检查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督工作,组织编写安全管理工作总结。签署意见。

(3)负责组织每半月一次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大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4)负责向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汇报安全检查情况。

(5)定期组织监理人员学习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2、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的职责

(1)负责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专题方案中本专业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

(2)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题技术方案中的安全技术和要求写批复意见。

(3)参加现场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的方案讨论。

(4)参加每半月一次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

(5)施工过程中,结合监理巡检和旁站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和不文明施工现象,使用废弃施工工艺、淘汰材料、机具并及时提出、责成施工单位整改。整改的进程必须监督、旁站及事后检查,签署整改通知单。

(6)如果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多次督促整改不及时、不彻底,应向总监汇报。由总监向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报告。

3、监理员对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的职责

(1)监理员应在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安排下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巡视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2)在现场巡视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或安全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向项目总监代表或专业工程师汇报。

(3)参加由项目总监或总监理代表组织的施工现场安全大检查及安全技术标准的学习。

三、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措施

1、施工前的安全管理措施

在进行施工前,工程的监理人员要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进行检查,看其是否满足工程建筑中相应的安全标准。监理人员对施工方案的审核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对施工方案中安全管理的情况、施工质量管理情况以及相关的安全保证体系等组织结构进行检查,包括施工中的项目经理、安全管理员、工长、特殊工种人员的配备、特殊作业的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是否持证上岗;施工中的相应管理制度,如安全管理制度、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对施工技术的管理情况;施工中用到的机械设备是否满足安全施工的需求;深基坑支护设备、脚手架设备等是否满足安全施工的标准;特殊天气施工时安全施工规范的制定;出现突发事件时的应急方案;施工现场是否符合安全标准,非安全地点是否设立指示牌。

2、对施工过程中的管理措施

工程监理部门要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监管,一旦发现不能满足安全标准的施工,要立即要求改正;如果出现安全问题严重的,要责令停止施工,并且将施工的真实情况报给建设单位。如果施工部门拒绝整改或者拒绝停工时,工程监理应该向相应的安全管理部门报告,不可对施工部门的违规行为进行包庇。

监理部门的相关人员在对施工进行监督管理时,要严格按照建筑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对施工涉及到的方面进行检查,如对建筑材料、建筑中的机械设备以及施工的具体步骤等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的结果决定工程是否继续接下来的工序。对施工的材料、施工的机械以及施工具体方案危及到施工人员人身安全的工序,要责令停止施工,并加以更改;如有严重安全隐患的施工工序,监理部门的相应人员应该责令停止施工,并将施工中的具体安全问题报告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查明并让施工单位整改后,监理工程师应该再对施工更改后的工序进行检查。满足建筑工程安全施工要求后,施工队可以恢复施工;监理部门下达停止施工、整改命令时,如果有违反命令的施工单位,监理部门则应该将此状况上报给高层管理部门或者是上报给相关的政府部门。

监理部门在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理过程中,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监理部门要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施工单位的安全问题进行监督。施工单位要编制相应的安全施工程序,对施工现场以及施工的过程进行安全管理,并有相应的管理规范。安全监管部门,应对施工中的工序建立档案并制定归档制度。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体系以及施工程序进行检查,看其是否满足安全施工要求。并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让其将安全施工落实到实处。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进行定期的检查,如果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安全防护,责令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责令停工处理,拒绝整改者则报告给相关部门。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时,监理人员应该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工程的特点进行编制。对一些专业性较强且危险系数较大的工序进行重点施工组织编制,并且要制定具体的施工方案与安全措施。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要加强管理。监理部门应要求施工单位实行安全责任交底制,将施工中的具体步骤、具体环节、安全防护措施、施工技术的选择等对施工人员交底。施工的工长要将具体的施工进度向相关部门交底,施工组长要将施工的实际情况向工长交底,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的进行以及施工中的措施进行验收,并建立相应的验收制度。要求施工单位制定处理安全事故的制度,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中用到的机械进行定期的检查,看其是否出现故障、是否满足安全施工的要求。

结束语

综上所述,工程安全监理是一项复杂且极其重要的工作。因此,只有建立健全和落实建筑安全监理责任制,严格并保质保量地完成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加强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程序,严肃安全监理的工作方法,才能够切实提升项目的品质,确保工程能够在规定的时间中顺利完成。

参考文献:

[1]丁士昭、商丽萍,建设工程管理与实务[M]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1年4月.

监理安全管理制度 第5篇

一、目的:安全施工,预防为主。

二、责任分工:

1、项目总监:全面负责工程安全监理工作;

2、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负责本人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监理工作;

3、安全监理工作,人人有责。

三、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检查:

1、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组织机构;

2、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4、安全规章制度;

5、安全技术交底;

6、培训上岗情况;

7、项目总监主持检查工作,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合检查;

8、需要业主配合时,必须通知业主参加;

9、开工报告批准前,完成检查工作;

10、检查记录必须项目总监签字。

四、安全监理预防重点:

1、人员安全;

2、支撑系统的安全;脚手架的安全;

3、用电安全;

4、防火;防毒;防爆炸。

五、安全预控监理工作:

1、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进行预控;

2、对安全监理预防重点进行预控;

3、预控函件事前发出;

4、填写预控函件跟踪记录。

六、重点安全验收检查:

1、深基坑支护验收记录;

2、其他需安全验收的设备、设施的验收记录;

3、项目总监负责组织对施工单位验收情况的检查;

4、填写检查记录表;

5、对存在的问题,发出整改通知;

6、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七、安全生产旁站监理:

1、基坑(槽)、管沟土壁支撑施工及挖土作业;;

2、大型机械设备(塔吊、施工电梯、井架、桩机等)的安装与拆除;

3、高支模施工、模板支撑体系的安装与拆除;

4、大模板的吊装、堆放;

5、脚手架安装与拆除;

6、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安全装备;

7、焊接工程安全保证措施;

8、其他工程:爆破、挖孔桩及燧道等的气体测试等。

八、巡视安全检查:发现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应立即向项目总监报告,由项目总监采取应急措施,并迅速发出整改通知。

九、定期、定点安全检查:

1、每月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2、项目总监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工作;

3、需要业主配合时,必须通知业主参加;

4、对存在问题通报业主、各参建单位,及时发出整改通知;

5、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对两次整改未达到要求的,须签发停工令。

十、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1、不能有效制止施工企业违规活动时,应将情况上报业主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

安全监理管理制度 第6篇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3、驻地监理办应设立安全生产监理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监理

人员。

4、驻地监理办重点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

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驻地监理办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立

即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驻地监理办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6、驻地监理办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

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7、驻地监理办和监理工程师应认真、详细地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8、驻地监理办和监理工程师应认真检查施工单位垂直运输机械作

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9、监理工程师要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施工起

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0、要求施工单位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监理安全管理制度 第7篇

二、日常检查巡查主要内容

1、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2、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合格;

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尤其是质检人员)是否到岗到位;

4、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工艺操作要求,特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谈谈煤炭监理企业的安全管理 第8篇

煤矿监理企业,有一般企业安全管理特点,同样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但同时又有煤矿建设监理企业自身的特点。对于监理企业的安全监理责任,有很多的讨论和分析,大多数监理企业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但是对于监理企业内部的一般安全管理,一般不如施工单位具备相对严格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度。监理人员来源良莠不齐,而对安全监理专职人员的业务能力要求越来越高,监理企业自身安全意识亟待加强。据此,我结合煤炭监理企业行业特点,谈谈监理企业内部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体系。

三大安全对策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手段。即安全工程技术对策、安全教育对策、安全管理对策。作为监理企业,重要的是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这既涉及物的因素,更多的涉及人的因素。

监理企业进行安全管理时,企业领导要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监理任务的圆满完成。项目监理机构是项目监理企业的重要组成单元,项目监理机构的业务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决定了项目监理企业安全监理水平。监理企业不是承载建设任务的主体,往往会轻视、忽视、藐视安全管理,我们应长期保持高度警惕,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系列制度。

本文列出公司部分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

1 日常安全管理

1.1 安全培训制度:

作为监理企业,每年都要拿出经费,抽出时间段,设置针对性安全教育的培训课程。一方面针对安全监理的业务,熟悉处掌握处理现场涌现的各种安全问题的流程、方法,提高安全监理的业务水平,但更要培训监理人员在现场的自身安全意识,控制人的因素。总监,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员应对矿山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业务能力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1.2 公司对监理项目部建设提供安全生产投入,并建立投入制度,保证履行到位。

监理单位的人员,有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要保障安全检举制度,奖励和惩罚制度并举。保障信息畅通,执行到位。

1.3 公司对每位从业人员鉴定劳动合同,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

员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工伤社会保险。

1.4 针对监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工作生活安全需要,建立项目监理部管理制度。

如,《监理项目部用车安全制度》、《监理项目部生活建设及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提高监理人员业务水平的口袋书《监理现场平行检查,巡查,旁站注意事项》;《施工现场危险源一览表》。

1.5 并根据公司业务情况,也可以设置跨越监理机构。

对安全管理工作任务列表,分片分区管理。即:安全监理实行垂直管理,安全监理实行划片管理,即一个专门的监理安全的监理工程师对周围几个工地实行安全监理,直接对公司负责(这主要是针对监理人员安全业务不熟练制定,有些总监理工程师对于安全知识也不见得熟练)。作为一名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人的学识总是有限的,要取得各个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技术支持,他重在协调、组织上,知识的全面性,但不一定要很精深。我同意监理公司对于安全的管理可以跨越监理机构,同时我也是这样做了的,效果还可以。

1.6 监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参差不齐,专业不同,不同的现场,安全隐患不同。

而建设现场的动态变化,要求监理人员之间相互配合工作。公司分发监理人员工作安全手册,掌握工地的主要安全隐患。对于新上岗的监理员,要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先带队,直到其对现场完全熟悉,具备独立工作经验才能放开让其独立工作。

1.7 在企业管理方面,要让安全管理日常化。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流程和处置档案。

比如,公司发给每位从业人员一本监理日志,设有每天的备注栏,专用于记录安全方面的事宜,所有的事情都有可追溯性;在项目部监理内部会议上,保证随着现场安全的动态变化,项目部安全管理的反应也能动态跟踪控制到位。而项目部之间,和公司总部之间,有网络互通信息平台,大家在平台上互动,使得自己的工作更有针对性和主动性。

2 我公司管理方法及特色

我们是煤矿建设开发的监理公司,从事的安全风险比较大,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安全管理的通知》,对我公司安全管理有较深的影响。这些年公司项目数量增加,管理跨度和幅度增加,安全责任日益增大,而人力资源匮乏,管理的力度、强度、难度越来越大。安全生产管理的方法,是公司长期发展累积起来的经验。

2.1 根据煤炭井巷工程,土建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三类工程

分类,根据煤炭行业不同开拓方式,不同类别的建设施工方式,找出施工共性和特点,构建现场标准化项目部。尤其针对井田开拓部分井巷工程的管理,公司为了提高业界水平,单独设立了施工组织设计部门,为业主提供煤矿建设合理工期的服务。避免冒进的风险。

2.2 发挥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工作流程。

识别建设过程中各种安全潜在危险,对每个井田建设施工中可能出现的技术难关和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设性技术措施,发挥公司的区位优势,根据公司多年监理工程中积累的经验,根据片区的主要地质特征及容易出现的问题,编制共性的《监理细则》,项目部据此,再结合现场井田的特点,细化工作分工,对安全管理另行分工,编制出更具有实战效果的指导文件。

2.3 构建公司信息交流平台,对于不同地域,各个总监,项目部管理的状况,单位定期不定期组织质量安全讲评会。

公司连续多年举行这样的讲评会,大家针对项目管理过程中各个点,讲自己安全管理方法和心得,不相互间的讨论并参考。这种讨论会都有最后的成果记录,对大家业务水平的推动,引发大家的对项目监理的思考和探索,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提升整体业务素质。

2.4 专家及后援团,应当对现场建设过程中的特殊情况,及时帮助现场监理项目部协调解决安全技术难题。

协助监理项目部安全生产条件讨论和风险分析。对典型的,重要的安全技术处理过程建档,作为信息做安全知识储备。

2.5 根据市场情况,公司的管理经营措施给予调整。

对一味低价中标的监理任务尽可能避免。公司四个甲级资质等级,而人力资源相对是有限的。市场经营部在获取监理任务的同时都给予了投标措施和合同分析环节,保持公司的人力资源处于良性循环。既要考虑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钱可赚,同时对可逃避的安全管理风险尽力避免。

3 管理绩效考评

认识规律,掌握安全生产主动权,是安全管理绩效考评的目的。公司不是为了考核而考核。在集团公司的现行体制下,更好的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下进行考评。(1)公司分月对项目部工作进行日常检查。安全检查单独列项检查,都记入季度,年度考评。及时做到信息公开。(2)年初对整个年度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对安全工作中的有责、权、利进行明确界定,对考核标准也进行公示,公司根据制度,不定时对现场抽查状况一览表及时在季度,年度考核表中体现。(3)公司年度,季度根据考评状况,设置激励制度。奖勤罚懒。(4)在用人制度上,对各种举报,工作疏漏的整改情况,统一跟踪落实。也记录到绩效考评表中。

4 结束语

一个具有现代技术的生产企业必然需要相适应的现代安全管理。现代安全管理是安全管理工程中最活跃、最前沿的研究领域。现代安全管理工程的理论和方法多种多样,如有安全哲学原理、安全系统论原理、安全控制论原理、安全信息论原理、安全经济学原理、安全思维模式的原理、事故预测与预防原理、安全目标管理法、安全评价安全文化建设等等。在安全管理方法讨论中集思广益,不仅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还提高大家的企业主人翁意思。

目前,安全管理要变传统的纵向单因素管理为横向综合安全管理;变传统的静态安全管理为安全动态管理;变被动、辅助、滞后的安全管理程式为主动、本质、超前的安全管理程式;变外迫型安全指标管理为内激型的安全目标管理。我们要抓住这些特点,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使得监理企业管理业务提升一个档次。

参考文献

[1]朱照斌.浅谈电力监理企业的安全管理.中国电力安全管理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田水承,景国勋.安全管理学.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

[4]兰庭雁.浅谈项目监理内部管理.建设监理,2007(02).

工程安全监理的风险管理与对策 第9篇

【摘 要】当前我国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形势日益严峻,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 逐步明确了监理单位在建设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研究了监理单位在施工中所承担的安全监理风险, 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风险管理与规避的对策。

【关键词】安全管理;安全监理;风险对策

0.引言

建设工程项目作为集技术、管理、经济、法律、组织等各方面与一体的综合性社会活动,存在众多的风险因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更加是一项关系到人员生命、国家财产、工程项目成败以及社会安定的风险性很高的工作。安全监理已成为工程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一种方式,自然也要承担很大的风险。安全监理风险是指在工程项目监理工程中,因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事故给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带来责任或损失的可能性和后果。在建设工程的施工阶段,工程监理单位是责任主体之一,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来自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自身职业责任等方面风险地冲击,尤其是现代工程项目具有规模日趋庞大,环境日益复杂,功能、标准以及法律法规的要求越来越高,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不断涌现,承建单位越来越多,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等特点,必然带来工程项目安全管理风险日益增加,监理责任日趋加重等问题。因此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必须充分重视和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的风险管理,增强监理责任的防范意识。只有这样,才可能有效地避免承担安全监理的责任。

1.项目风险管理概述

项目风险管理是指通过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价去认识项目的风险,并以此为基础合理地使用各种风险应对措施、管理方法技术和手段,对项目的风险实行有效的控制,妥善的处理风险事件造成的不利后果,以最少的成本保证项目总体目标实现的管理工作。通过界定项目范围,可以明确项目的范围,将项目的任务细分为更具体、更便于管理的部分,避免遗漏而产生风险风。

2.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风险种类及原因分析

我们要研究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的风险管理,首先就必须要明确安全监理风险的种类及其产生的原因。

2.1法律责任

近年来, 随着我国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日益健全,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将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需承担的相关合同责任部分上升到法律高度。所发生的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很多事故监理单位都牵连其中,重者总监被判负有刑事责任,还有被追诉民事赔偿的处罚。轻者总监或监理单位会受到不同程度的行政处罚。这些事实的存在导致了监理在安全生产这一问题上不知进退。对此局面,许多业内同志发表了不少看法和建议,其中不乏独到之见。事实上,安全事故责任不容回避,监理人必须面对和重视。我们就安全问题中监理在应有的法律内应负的责任进行了一些探讨,以求在今后的工作中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来面对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问题和安全事故。

2.2技能与认识风险

安全监理作为一项新兴岗位职业, 很多从业人员是从其他岗位上转过来, 大都表现出安全管理知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强,认识落后的情况, 而事故的发生往往由一些细节引起, 如果没有丰富的安全管理经验,不能认真仔细的履行职责,就不能及时有效发现出安全隐患并做出及时整改的措施, 也很难发挥安全监理的作用。安全监理起步晚, 制度不太完善, 监理单位往往认为安全不能创造经济效益而对其重要性认识不足, 在安全监理人才的培养和储备上也缺少必要的投入, 严重阻碍了安全监理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

2.3管理与职业道德风险

在安全监理工作中, 项目监理部可能存在由于各种原因未建立健全有效的管理制度、人员间缺乏有效地沟通联系致使信息传递受阻, 导致发现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等管理上的问题从而造成了安全风险。在监理工作实际中, 可能会因某些监理人员缺乏职业约束力和服务意识, 导致对于发现的安全问题敷衍了事或者受到施工单位拉拢贿赂对发现的安全问题采取回避态度, 造成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安全风险。

2.4外部风险

当前, 安全风险除来自监理自身的失职过错外还受到许多社会外部因素的影响。

(1)业主对监理工作不合理干预。业主作为建设方应为工程安全投入必要的资金, 要把安全工作放在与工程质量和进度同等重要的位置。

(2)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有调查表明, 大部分重、特大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应归结于施工单位。施工单位缺少必要的资金投入、安全未摆在生产的第一位、没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或执行力不够、野蛮施工等都会给施工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 给安全监理工作带来了诸多阻碍。

2.5经济风险

经济风险主要可以分为直接经济风险和间接经济风险。直接经济风险是指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关于事故的经济赔偿和其他经济赔偿。间接经济损失是指因安全事故的发生, 使监理单位名誉受损、社会认可度降低, 进而导致监理单位竞争力下降, 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无形损失并直接影响监理单位的生存。

3.安全监理风险的应对

安全监理存在诸多客观风险因素, 如不采取及时有效的应对措施, 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会给监理单位和监理从业人员带来严重处罚和经济损失, 甚至会直接影响企业的生存。因此应将认识安全监理责任、制定风险应对措施作为安全监理工作的出发点并在实际中予以落实。

3.1健全安全监理保障体系

健全的安全监理保障体系是实施安全监理的基本前提, 通过机构与岗位设置明确各级安全监理责任, 成立安全监理风险管理部门或机构。监理单位法人代表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总监理工程师对监理的工程项目负有安全监理责任, 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各监理人员的安全职责, 切实保障安全监理责任的层层落实。

3.2加强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

提高工作水平安全监理工作依靠的是专业知识水平和经验,更依靠的是人的安全意识, 知识的提高和意识的培养都需要通过不断的再培训实现, 必须将安全教育常态化并建立定期的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同时, 安全监理因其站在独立监管的角度, 应比常规的安全管理培训更深一个层次, 在形式和深度上应有足够的创新和发展, 应将组织内部风险防范、风险预见与分析、监督管理方式方法等方面作为培训重点, 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素质。

3.3编制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监理单位在建立了各类监理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后, 还要编制合理的应用指导文件。按照流程细化监理程序和编制的指导文件, 将施工准备阶段的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查、施工阶段的检查督促工作等做细致的划分处理后编写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4建立安全激励机制

要使监理人员对安全生产责任的认真履行,切实做好安全监理工作, 监理单位应设置安全激励制度。对于工作中重视安全生产、严格落实安全监理制度的项目监理部和监理人员予以表彰和物质奖励, 以激发每位监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心。

3.5协调好安全与进度的关系

实际工程中会存安全和进度的矛盾, 此时需要分情况再作处理。一是在技术措施、管理水平、投入各方面均满足加快进度的客观条件, 此时安全监理应做到协助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完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完善相应的施工安全措施并督促投入相应的资源以保障施工的安全进行; 二是片面地强调进度而相应安全生产保障条件无法保证时, 安全监理应坚决禁止赶工计划以保障生产安全和工程质量。在日常的现场监理工作中, 严格禁止不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违规赶工施工行为。

4.结语

监理安全管理制度 第10篇

1、监理工程师应参加施工技术交底会议,监督施工技术交底的全过程。重点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交底的内容是否涵盖了该分部、分项工程或关键工序的所有工作;2)是否详细阐述了控制质量的依据、规定和标准要求;3)是否规定了施工工期或用时;

4)是否清楚地交代了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置预案;

5)是否明确了该项工程的第一责任人、质量责任人、进度责任人、安全责任人。 6)是否准备了交底纪要(或技术交底书),交底双方是否都在交底纪要(或技术交底书)上签字确认。

2、监理工程师应积极支持、配合、监督施工单位认真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工作,将该项工作自始至终地坚持下去,确保施工过程始终处于良好的受控状态。

3、如条件具备,监理人员应监督或审查施工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技术交底工作。

二、监理部内部技术交底

1、总监应组织监理部全体人员进行设计图、技术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施工方案等技术交底。

2、技术交底主要内容:

1)设计要求

2)应用的技术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规程等

3)施工措施

4)监理检查、验收应该注意的问题等

安全、环保监理管理制度 第11篇

为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保证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公路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令、规程制度和上级相关规定。

二、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理控制全面负责,在开工前应认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包括: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项目经理、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5、现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开工前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6、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7、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设备、工艺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8、必须建立危害防治措施,为操作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9、必须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0、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

11、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三、工程开工前监理办必须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四、审查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体安全验算结果,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签字。

五、现场监理人员每天应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巡视,配合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对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部位,及时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责令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呈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监理办在做监理规划和工作实施细则时,应把监理对安全生产的控制措施,做为一项必要的内容列入工作规划中,规范安全控制程序。

七、做好每月的监理例会,把安全监理控制工作做为一项重要的议事内容,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对现场安全技术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制定有效对策。

八、对每日施工运行过程中安全技术、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在监理日志中做好专项记录,月报中列出专项对每月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控制方法。

九、在实施监理过程对安全隐患的处理办法:

1、有关安全的主要部位、关键部位、加强监理旁站,督促施工单位安检人员到位;

2、督促承包单位对脚手架、塔吊、龙门架体垂直度、模板支撑系统、架体刚度、强度、施工用电和漏电系数等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者指令停止整改。

3、通过指令性文件对承包单位施工安全中存在的问题责令承包单位限期予以改正。

4、要求施工单位对其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提供出厂“三证”。

5、利用支付手段,协调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走向正规。

环境监理保护制度

一、现场环境监理

1、对重点污染源及其污染防治设施的现场监理每月不少于1次。

2、对一般污染源及其污染治理设施的现场监理每季不少于1次。

3、对建设项目、限期治理项目现场监理每月不少于1次。

4、对自然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综合治理工程、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现场监理每季不少于1次。

5、对机动车尾气、禁鸣路段噪声等按规定进行现场监理。

6、对群众举报的污染源,及时进行现场监理。

二、现场巡视监理

1、保证现场巡视监理次数,提高巡视监理质量。

2、开展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巡视监理。

3、现场巡视监理须带便携监测仪器和取证设备。

4、认真询问,耐心回答有关问题。

5、详细记录现场查访情况,认真填写《现场监理记录》,经被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签字后,报监理机构负责人阅批。

6、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取证并按规定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三、对排污单位来文、来函的回复

1、坚持分级处理,按权限回复的原则,做到件件复函。

2、上级和主管部门批办件,一周内提出处理意见,报批办单位。

3、对来文、来函应按收文登记、领导阅示、专人处理程序办理,由主管领导签发直接复函。

4、来文、来函一般在15日内复函,对口头、电话报告,做好记录,一般不做正式复函。

5、对已函复的来文、来函,监理人员应按函复意见执行。

6、已来文、来函及函复件,全部资料应整理存档。

四、环境监理档案管理

1、环境监理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应定期移交档案管理人员。

2、档案管理人员对接收进库的各类档案资料要及时登记,进行科学分类、编目、排架。

3、定期检查档案保存情况,发现破损和字迹不清的应及时修补、复制。

4、档案库存做到帐务相符,搞好档案开发利用。

5、环境监理人员可按规定查阅环境监理业务档案,借出使用须办理借阅手续。

6、非监理机构人员查阅环境监理业务档案,须经监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

7、需要摘抄、复制档案材料,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同意。

8、借阅档案材料必须妥善保管,注意保密。

五、环境监理人员培训管理

1、环境监理人员均应接受岗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县及县以上环境监理机构负责人,应取得国家环境保护局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其他环境监理人员应取得国家环境护局或省环境保护局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3、新上岗或换新岗的环境监理人员应经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4、环境监理人员每工作五年至少应经一次业务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5、积极引导、鼓励环境监理人员学习政治理论、科学文化和环保专业知识。

监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监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1篇)监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第1篇一、工地例会形式监理组应参加或组织有关工地例会。工地例会一般分为: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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