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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咨询机构情况分析

来源:莲生三十二作者:开心麻花2026-01-071

ipo咨询机构情况分析(精选7篇)

ipo咨询机构情况分析 第1篇

XX股份有限公司

纳税情况鉴证报告

目录

一、纳税情况鉴证报告

二、XX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税种纳税情况说明

页 次1 2-X

纳税情况鉴证报告

广会所专字[2009]第号

XX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200X-3年】度、【200X-2年】度、【200X-1年】度和【200X年X月-X月】主要税种纳税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的要求,真实、合理地编制以及如实地披露上述纳税情况说明是【XX】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上述纳税情况说明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对【XX】公司上述期间的主要税种纳税情况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上述主要税种纳税情况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责任方有关人员和对有关数据实施分析,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保证。

我们认为,上述纳税情况说明的编制和披露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XX】公司【200X-3年】度、【200X-2年】度、【200X-1年】度和【200X年X月-X月】主要税种纳税情况。

本报告仅供 【XX】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报材料之用,除非事先获得本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如未经同意用于其他目的,本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不承担任何责任。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广州二○○X年月日

XX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税种纳税情况说明(参考范本)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历史沿革

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经****部门„2000‟XX号《关于同意***的批复》批准,由****、******,于****年**月出资组建的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分别为***万元、***万元,于×年×月×日领取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万元。公司所属行业类别 本公司属于****行业 公司经营范围及主要产品

本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XXXXXX等。本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XXXXX等,主要应用于XXXXX等。公司法定地址 公司住所是****

二、本公司执行的主要税种、税率及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情况

本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的应纳税项列示如下: 1.流转税及附加税费

2.企业所得税

注:说明税收优惠情况(批准机关、批准文号、减免幅度及有效期限等),如:经当地税务局××分局以[1998]××减免字第×号文批准,××××自开始获利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缴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3.房产税

房产税按照房产原值的70%为纳税基准,税率为1.2%,或以租金收入为纳税基准,税率为12%。4.其他税种

三、【200X-3年】度、【200X-2年】度、【200X-1年】度和【200X年X月-X月】主要税种

纳税情况

1、增值税

单位:人民币元

纳税说明

2、企业所得税

单位:人民币元

纳税说明

3、营业税

单位:人民币元

纳税说明

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纳税证明

公司主管税务局已出具证明,本公司及各分子公司【200X年X月-X月】、【200X-1年】度、【200X-2年】度、【200X-3年】度纳税期间均能遵守国家税收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依法纳税,未因在履行纳税义务的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而受到处罚。

ipo咨询机构情况分析 第2篇

IPO (Initial Public Offering) 抑价是金融市场的“十大异象”之一, 自Ibboston对新股发行价格与首日收盘价之间的关系进行系统性研究[1]之后, 抑价问题就成为学术界的关注热点。

股票市场中普遍存在的新股发行价格低于其上市首日收盘价的现象称为IPO抑价。学术界对抑价问题形成的主流观点主要是源于信息不对称, Baron等、Baron从发行人和承销商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的委托代理理论出发, 认为承销商为了降低发行风险和发行成本, 有动机确定一个比较低的价格, 即当承销商的努力程度不可监督时, 发行人为了保证利润最大化且充分利用承销商的信息优势, 给予承销商一种补偿, 从而产生IPO抑价[2,3]; Allen和Faulhaber、Chemmanur基于发行人与投资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信号传递理论, 认为发行人为了向投资者传递上市公司的质量信息, 高质量公司会蓄意降低发行价格, 但上市之后, 高质量公司可以实现更高的价格增发, 而低质量公司在同样的发行策略下, 将面临增发失败的危险。因此, IPO抑价就成为传递公司质量高低的信号[4,5];Benveniste和Spindt、Benveniste和Wilhelm代表承销商与投资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信息收集理论, 认为询价发行机制是承销商向机构投资者收集IPO市场需求信息的重要途径。为保证机构投资者在询价过程中真实披露信息, 承销商必须降低IPO定价, 使机构投资者能够从披露真实信息中获益。 IPO抑价可以看作是承销商使用机构投资者信息所付出的代价[6,7];Rock提出了投资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赢者诅咒”理论, 指出知情投资者和非知情投资者同时申购新股时, 非知情投资者将会面临一个逆向选择问题, 非知情投资者必然要求为这种逆向选择风险进行补偿[8]。 因此, 为了吸引无信息投资者的参与, 发行人必须将IPO发行价格定在一个低于期望价值的水平上, 从而产生IPO抑价现象。Ritter推广了Rock的理论, 发现新股抑价与IPO内在价值的不确定性程度之间存在直接关系, IPO内在价值的不确定性越高, 期望抑价越高[9];Welch代表的投资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信息瀑布”理论, 认为IPO抑价的产生就是承销商为了先行吸引少量的潜在投资者踊跃认购IPO股票, 进而吸引其他投资者大量认购该股票而有意采取的一种低定价策略[10]。

另一方面, 部分学者从投资者情绪的角度对IPO抑价的形成原因进行解释。Ljungqvist, Nanda和Singh提出的LNS模型, 研究表明IPO抑价是承销商试图从投资者那里获利, 从而使发行收入最大化的结果, 必须用抑价来补偿风险[11]。近年来, 相关学者在IPO抑价解释中引入了异质信念。异质信念, 是指投资者对未来股票价格的预期存在不同意见的现象。Gouldey以发行人和承销商效用最大化为目标, 研究发现IPO无意抑价是投资者异质信念的结果, 而有意抑价是发行人和承销商为防止发行失败的有意行为[12]。

与国外研究相比, 国内学者对IPO抑价的研究时日尚短, 主要集中于就中国市场实证检验国外相关理论以及研究我国市场环境下引起IPO抑价的影响因素。王晋斌根据Rock模型研究了1997年1~6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52支股票, 实证结果表明由于人为哄抬股价、发行审批制定的市盈率倍数过低等都是高抑价产生的原因[13]。夏新平和汪宜霞对信号传递理论的适用性进行了实证检验, 结果表明:IPO抑价水平与上市公司的再融资有一定联系, 但缺乏统计显著性[14]。刘煜辉和熊鹏则认为, 我国股票市场“股权分置”和“政府管制”的制度安排是导致极高的IPO抑价的根本原因[15]。

由于发行制度的差异国外学者的理论并不能完全解释我国高抑价率[16]的解释是:任意一个机构投资者为追求自身的利益最大化而采取的需求策略都会降低其他机构投资者的利润。由于这种负的外部性, 相互竞争的机构投资者很容易陷入到囚徒困境。当机构投资者相互串谋放弃了自身利润最大化, 反而追求整体利润最大化时, 则参与串谋的每个机构投资者都有机会获得更多的利润。当机构投资者的需求量为q时, 由机构投资者需求函数 (8) 可知发行方的最优报价为p.为分析机构投资者串谋对IPO抑价的影响, 将机构投资者的不存在串谋情况与存在串谋情况下的发行价格进行比较说明抑价程度的变化, 同时分析发行方的最优配售比例, 最后对能否发行成功进行讨论。由于发行人利益函数为 (1-k) p, 承销商的利益函数为kp, k∈ (0, 1) 。他们的利益都是关于p的增函数, 为了简化模型, 本文将发行人与承销商看成利益共同体统称为发行方。

3.1 发行方定价策略分析

根据假设④机构投资者同质且获得相同信息时决策相同, 可以推知机构投资者有相同的报价策略。下文分别讨论在申购过程中有N个机构投资者不串谋和N个机构投资者完全串谋的情况下发行方的定价策略。完全串疟时, 机构投资者在询价过程中统一给出较低的报价, 联合压低发行价, 追求利润最大化。

(1) 机构投资者不存在串谋情况的讨论

申购过程中N个机构投资者不串谋时, 可转N个机构投资者之间相互竞争, 由于机构投资者的报价策略一致, 当不存在机构投资者串谋时为了保证股票能够正常发行, 机构投资者需求量要满足:Nqi (p) ≥m, N≥2。即单个机构投资者的需求量满足qi (p) mΝ.由需求原理可知价格为需求量的减函数, 在发行成功的条件下, 发行方追求利益最大化时, 机构投资者的需求量为

q1 (p) =q2 (p) ==qΝ (p) =mΝ (10)

p取最大值, 由式 (8) 可知发行方的最优均衡价格为:

p0=hv¯+ns˜h+n-λm2Ν (h+n) +CΝm (11)

对发行方的定价策略, 进行如下分析:

① 为分析IPO定价与公司质量的关系, 由式 (11) 得

ps˜=nh+n>0 (12)

即机构投资者对其拥有的股票价值估值s˜越大, 机构投资者越愿毅出高价购买股票, 发行方给出的发行价也会相对越高。这与现实情况也是一样的, 机构投资者更愿意出高价购买相对优质的股票, 而越优质的股票发行方给出的发行价也相对较高。

② 为分析IPO定价与配售比例的关系, 由式 (11) 得

pm=-λ2Ν (h+n) -CΝm2<0 (13)

发行股票时分配给机构投资者的配售比例m越大, 相当于发行方供给增加, 在供给增加的情况下, IPO定价会降低。现实中的市场非理性反应过强 (如投资者过度乐观) 时, 申购时也会出现供不应求的现象, 此时发行价格反而会升高。

③ 为分析IPO定价与机构投资者风险厌恶程度的关系, 由式 (11) 得

pλ=-m2Ν (h+n) <0 (14)

机构投资者的风险厌恶系数越大, 在股票发行时申购的动机越小。为了保证发行成功, 发行方不得不压低发行价格p0, 这样会吸引更多的机构投资者参与申购。

④ 为分析IPO定价与机构投资者人数的关系, 由式 (11) 得

pΝ=λm2Ν2 (h+n) +Cm>0 (15)

参与申购机构投资者的人数越多, 发行方越容易抬高发行价。同时机构投资者之间的竞争会因为参与人数的变大而增强, 在机构投资者需求变大的情况下发行方处于优势地位更容易抬高发行价格。

⑤ 为分析IPO定价与代表市场垄断力量的勒纳指数[16]的关系, 通过计算机构投资者i的勒纳指数Li, 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衡量机构投资者的市场力量的大小。根据微观经济学原理勒纳指数Li=θi|ζ|θi是机构投资者i的市场均衡份额, ζ为均衡点处需求的价格弹性。由古诺寡占公式[16]可以求得

θi=1Ν (16) ζ=a-λb2m+C1mm (-λb2-Cm2) (17) Li=θi|ζ|=1Νλb2m2+Cam-λb2m2+C (18)

勒纳指数Li与参与人数N之间是负相关的关系, 机构投资者人数N增大时代表市场力量的勒纳指数L减小, 意味着机构投资者的市场力量相对较小, 同时针对发行方意味着其市场力量变大可以抬高价格p0.

⑥ 为分析IPO定价与私人信息质量的关系, 同时反映了信息不对称程度。由式 (11) 得

pn=s˜ (h+n) - (hv¯+ns˜) (h+n) 2+λm2Ν (h+n) 2=2hΝ (s˜-v¯) +λm2Ν (h+n) 2 (19)

s˜v¯-λm2Νh时, pn≥0, 机构投资者分析到股票升值的空间大更愿意付高价购买股票, 此时发行人可以给出一个相对较高的发行价。n增加即机构投资者对股票估值的信息精度增加, 估计发行为优质股的可能性越大, 此时发行方定的发行价格也会越高。

s˜<v¯-λm2Νh时, pn<0, 机构投资者较为精确地分析到股票升值的空间很小, 不愿意付高价购买股票, 此时发行方为了鼓励机构投资者参与将给出一个较低的发行价。n增加即机构投资者对股票估值的信息精度增加, 估计发行为劣质股的可能性越大, 此时发行方定的发行价格也会相对降低。

(2) 机构投资者完全串谋情况的讨论

在询价前, 机构投资者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会私下达成串谋协议, 此信息为机构投资者之间的商业秘密, 发行方很难识别。

在本文模型中, 若发行方识别出机构投资者的串谋行为, 发行方会采取相应的措施 (如:控制串谋比例m等) , 降低串谋对IPO及其定价的影响。

申购过程中有N个机构投资者完全串谋时, 根据微观经济学寡占模型[16]相关原理构建串谋模型, 可知如果N个投资者通过协商都同意按协议统一报价, 由于N个投资者同质, 所以每个机构投资者的报量相同。类似2.3节对机构投资者需求分析, 易知串谋的N个机构投资者的需求函数与单个投资者的报价策略相同, 即需求函数一致, 因此, 相当于一个投资者在参与申购。当N个机构投资者相互串谋时, 相当于1个机构投资者与发行方进行交易, 由于机构投资者的报价策略一致, 则机构投资者统一报量为q1∈[m, +∞], 由需求函数可知, 价格为需求量的减函数, 在发行成功的条件下, 发行方追求利益最大化时, 机构投资者的需求量为q1=m, 此时发行方给出的最优定价策略为:

p1=a-λb2m+Cm (20)

其中, a=hv¯+ns˜h+nb=1h+n.对式 (20) 进行分析, 结果类似于机构投资者不存在串谋的情况。

为分析IPO定价与机构投资者串谋程度的关系, 由上述分析易得, p0>p1.可以分析出机构投资者的完全串谋时, IPO定价相对较低, 形成抑价的可能性越大。这一结论说明了机构投资者之间相互串谋也会引起抑价。

3.2 抑价程度以及最优配售比例分析

由式 (11) 、式 (20) 及上述分析可见, 当不存在机构投资者串谋时IPO发行价格p0最高, 而当机构投资者完全串谋时IPO发行价格p1最低, 则发行方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p需满足

p1pp0 (21)

Δp为机构投资者不串谋时与机构投资者完全串谋时IPO定价的差值, 即为由机构投资者串谋引起的IPO抑价的加深程度。

Δp=p0-p1=λbm2 (1-1Ν) +Cm (Ν-1) (22)

由式 (22) , Δp>0, 说明机构投资者完全串谋时, 相对于不串谋时的抑价程度越严重;d (Δp) dΝ>0, 这表明参与申购的机构投资者人数越多, 由串谋引起的IPO抑价程度就越严重。

发行方为控制串谋对抑价的影响, 可以通过确定配售比例m使Δp达到最小, 由式 (22) 可知当d (Δp) dm=0Δp最小, 此时由机构投资者串谋引起的发行损失最少, 根据式 (22) 可得满足d (Δp) dm=0的配售比例m*为

m*=2CΝλb (23)

m=m*时Δp取最小值, 发行方在发行过程中, 通过机构投资者的报价策略等信息研究机构投资者的行为, 选择适当的配售比例, 减少机构投资者串谋对IPO抑价的影响, 可以将自身损失相对降到最低。

3.3 发行成败分析

根据假设③发行人从公司IPO中至少获得的净收益为π, π>0, IPO承销费率为k, k∈ (0, 1) 。为保证发行顺利, IPO发行价格必须满足pπ1-k.

(1) 由式 (21) , 发行确定成功的条件p1π1-k, 则s˜的取值范围为

s˜1n[π (h+n) 1-k+λm2-C (h+n) m-hv¯] (24)

Ζ1=1n[π (h+n) 1-k+λm2-C (h+n) m-hv¯], 当s˜Ζ1时发行确定成功, 发行方将最优发行价格定价为p1, 发行确定成功概率为

p (s˜Ζ1) =p (s˜-v¯h-1+n-1Ζ1-v¯h-1+n-1) =1-Φ (Ζ1-v¯h-1+n-1) (25)

其中, Φ () 为标准正态分布函数。

(2) 发行确定不成功的条件p0<π1-k, 则对应的s˜的取值范围为

s˜<1n[π (h+n) 1-k+λm2Ν-C (h+n) m-hv¯] (26)

Ζ2=1n[π (h+n) 1-k+λm2Ν-C (h+n) m-hv¯], 当s˜<Ζ2时, 会因为不符合假设③导致发行失败, 发行确定不成功的概率为

p (s˜<Ζ2) =p (s˜-v¯h-1+n-1<Ζ2-v¯h-1+n-1) =Φ (Ζ2-v¯h-1+n-1) (27)

其中, Φ () 为标准正态分布函数。

(3) 当p1<π1-kp0, 发行是否成功取决于pπ1-k的关系:

① 当pπ1-k时, 发行成功。

② 当p<π1-k时, 发行失败。

Ζ2s˜<Ζ1时, 发行是否成功并不确定, 其概率为

p (Ζ2s˜<Ζ1) =Φ (Ζ1-v¯h-1+n-1) -Φ (Ζ2-v¯h-1+n-1) (28)

其中, Φ () 为标准正态分布函数。

由上述分析可知, 当v¯增大时发行成功的概率增大, 即申购过程中公司股票的质量越好升值空间越大, 股票发行成功的可能性越大。

4 数值算例分析

为了分析机构投资者串谋对IPO抑价的影响, 本文对影响IPO定价的相关因素进行了比较静态分析。为了说明m, n, N, s˜对不串谋时发行方的最优发行价格p0的影响, 以数值算例的方式对IPO定价的表达式分析计算, 令c=0.05。

利用上述参数, 首先图1在v¯=10h=0.25n=0.25s˜=10λ=2Ν[5, 20]m[0.16, 0.46]的情况下, 分析了存在竞争情况下最优发行价格p0与m, N的关系;可以看出给予机构投资者的配售比例越高, IPO定价越低, 抑价程度加深的可能性越大。配售比例m增加时最优发行价格降低, 机构投资者人数N增加时最优发行价格升高。基于需求-供给原理可知, 发行股票时分配给机构投资者的配售比例m越大, 供给越充足, 发行价格会越低。此时, 抑价程度加深的可能性就越大。参与申购机构投资者的人数越多, 发行方越容易抬高发行价。与3.1节的②、④的分析一致。

为分析在不串谋和完全串谋两种情况下的发行价格pλ的关系见图2, 设参数为n=0.25h=0.25s˜=10, Ν=10, m=0.26, v¯=10。从图2可以看出, 不串谋时即机构投资者存在竞争时其风险厌恶程度对最优发行价格p0 (*号线代表) 没有明显的影响。完全串谋时机构投资者风险厌恶程度越高, 对应的最优发行价格p1 (直线代表) 越低, 抑价程度加深的可能性越大。

分析完全串谋 (上层图形) 与不存在串谋情况 (下层图形) 下的发行价格pv¯, h的关系给见图3, 设参数为λ=2, Ν=10, m=0.16, n=0.25, s˜=10, v¯[0.2, 20], h[1, 100]。从图3可以看出, v¯越大对应的公司质量越好, 给出的历史信息精度越高时对应的最优发行价格越高。v¯越小对应的公司质量越差, 给出的历史信息精度越低时对应的最优发行价格越低。佐证了3.1节中的③。

分析完全串谋 (价格相对较高的上层图形) 与不存在串谋情况 (价格相对较低的下层图形) 下的最优发行价格ps˜, n的关系给见图4, 设参数为v¯=10, h=0.25, λ=2, Ν=10, m=0.16, n[0.1, 10], s˜[5.1, 15]。图4中不存在串谋 (相对价格较高的上层图形) 与存在串谋时图形s˜减小且n减小时最优发行价格p反而增加, 在s˜增加且n减小时最优发行价格p是降低的。对此问题的解释为:股票质量好, 但是对股票估值的信息为劣质信息时, 股票发行价格可能就会被低估;股票质量差, 但是对股票估值的信息为劣质信息时, 股票时发行价格反而被高估。股票越好发行价格越高, 对股票估值的信息越精确, 股票发行价格越接近于股票真实价值, 佐证了3.1节中的①、⑥。

5 结论

本文在IPO两阶段询价发行时机构投资者串谋的背景下, 通过对机构投资者信念更新的分析, 给出了机构投资者的报价策略;通过对累积投标询价阶段的分析, 给出了发行方的最优定价策略, 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机构投资者串谋对发行的影响。

研究表明, 机构投资者串谋是引起IPO抑价的原因之一, 发行方可以通过控制配售比例降低串谋对IPO定价的影响; 另外, 发行配售比例、市场信息、参与申购人数、机构投资者的私人信息精度和风险厌恶程度均会对首次发行价格产生影响。分析表明:①发行股票时分配给机构投资者的配售比例越大, 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会相对偏低。②机构投资者对其拥有的股票价值估值越大, 机构投资者越愿意出高价购买股票, 发行方给出的首次发行价也会相对越高。③参与申购机构投资者的人数越多, 发行方越容易抬高发行价。④机构投资者串谋时, IPO发行价格相对于不串谋时发行价偏低, 抑价程度加深的可能性越大。⑤对信息精度的讨论分两种情况:机构投资者对优质股票估值的信息精度增加, 估计发行为优质股的可能性越大, 此时发行方定的发行价格也会偏高;机构投资者对劣质股票估值的信息精度增加, 估计发行为劣质股的可能性越大, 此时发行方定的发行价格也偏低。⑥机构投资者的风险厌恶系数越大, 在股票发行时申购的动机越小。为了保证发行成功, 发行方不得不压低发行价格, 吸引更多的机构投资者参与申购。同时对发行方最优配售比例进行控制可以减少抑价对发行的影响。

由于本文为突出串谋对IPO抑价的影响, 因此未考虑信息不对称、投资者非理性等抑价影响因素, 这些问题值得进一步研究。

从IPO咨询转升为金融服务 第3篇

在创业板企业过会的过程中,企业的“业务与技术”和“企业募投资金运用”是各方关注的焦点,而这部分内容行业背景较强,主要由专业的金融咨询公司提供。继券商投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之后,汉鼎咨询这样的第四类金融服务机构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得到了发展。第四类金融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为IPO企业提供上市前的细分市场调研,募投项目可行性分析(募投项目方向设计、可行性、经济效益测算、匹配能力分析等),上市前后五年的发展战略规划咨询。企业为了向主管部门、投资者详细的披露行业数据及未来的成长性,也需要借助这类新型金融咨询机构来完成这项工作。

汉鼎 打造IPO产业链的新型金融服务

“汉鼎咨询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得到了发展,所咨询的项目有330多家拟上市企业,所咨询项目的企业市值接近万亿人民币(正在等待上会的企业,我们按照30倍市盈率统计),已经为中国的资本市场做出卓越的贡献。汉鼎咨询长期以来追求的打造IPO产业链的新型金融服务机构目标已经渐成雏形”,执行总裁王叁寿介绍说。

展望未来的发展方向,王叁寿认为,汉鼎咨询可提供的服务内容为帮助准上市企业进行上市一体化工作,涉及到企业上市的所有相关工作。“截至目前,汉鼎咨询总计200多个全职咨询顾问,汉鼎从来不聘用兼职和实习生。汉鼎咨询设置了40个细分市场咨询事业部,事业部负责人具备5+3的从业经验。在汉鼎咨询的200名咨询顾问中具备财务能力的有80多人,其中40多人来自于企业财务部,有20多人自于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他说:“5+3的从业经验即有五年企业行业工作背景加上三年以上的市场研究、法律、投行、投资、财务、金融、咨询方面的工作经验”。

SMEIF:贵公司在管理方面您认为最大的特点是什么?

王叁寿:汉鼎咨询将IPO咨询业务做成了生产线,完全标准化。

服务 企业上市的保姆和管家

访问中,王叁寿向SMEIF记者“铺开”了他们的核心作业内容:一是上市前规范,包括IPO诊断咨询、规范化治理、券商进场前IPO辅导;二是上市前融资,包括企业价值分析、商业模式咨询、商业计划书、私募融资顾问;三是上市招股材料咨询,细分市场调研、募投项目可研、发展战略目标、风险因素分析;四是上市后服务,包括并购重组、市值管理、资产增值等。“汉鼎咨询就象企业上市的保姆和管家,从IPO梳理和诊断、企业上市前融资、到企业上市冲刺阶段的所有相关工作,汉鼎咨询都有信心为拟上市企业保驾护航”,王叁寿说。

竞争 健全数据收集与编制的程序和机制

“咨询行业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这是汉鼎咨询这五年从咨询业务向新型金融服务集团蜕变的秘诀”,王叁寿分析,第四类金融服务机构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

据王叁寿介绍,汉鼎咨询建立起了一支具专业知识、质量意识和职业道德的团队,总计有200多人,只有健全数据收集和编制的程序和机制,并且公开这些程序和机制由外界评估,用户对使用统计数据的信心才会增强,统计的权威性就会提高。

SMEIF:对咨询项目运作的管理水平高低,体现了咨询机构核心竞争力水平。但是,如何提升项目掌控能力,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请问贵公司如何有效解决这些问题?

王叁寿:首先要强调的是汉鼎咨询的项目并不是依赖一个项目经理或者几个人,而且完整的内控内核流程。汉鼎咨询为所服务的客户提供项目的标准化管理的咨询服务主要是在这几方面努力:项目执行过程的管控,基于管理流程的风险监控模式;投行项目的投入产出管理,基于项目的预算和核算体系设计;大客户销售管理,多项目销售资源的协调。

SMEIF:您如何保持数据的中立性,客观性,真实性?

王叁寿:汉鼎咨询与客户签署法律连带责任,如果数据造假或者严重失真,我们将承担法律连带责任,在中国,几乎没有几个咨询公司敢和客户有这样的承诺。有很多去香港、美国上市的企业都非常惊讶,他们认为很多咨询机构唯恐取消这样的条款,为什么汉鼎咨询反其道而行之?我说,事实证明,我们为去香港及美国上市的30多家企业提供了IPO咨询工作,还没有遇到法律投诉。而且汉鼎咨询所有的数据都有调研工作底稿及数据推理过程。我们也不会为了一个客户去造假,因为我们汉鼎咨询有200多人的团队,造假的代价非常高,而且也违反最基本的职业道德,汉鼎不是几个人的小咨询公司,牵扯到200多人的职业前途。

控制 细分行业-专业分工-全国统一调配

SMEIF:企业上市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持续的不间断的提供本地化服务,那么贵公司是怎样实施本地化服务优势的?

王叁寿:汉鼎在北京、深圳、成都、上海、武汉、苏州、无锡、济南、杭州、广州等地区设有14个办公室,实现了本地化服务,对于IPO企业来说,这一点尤为重要,可以做到及时响应及贴身服务,新型金融咨询域有两个极大挑战:第一,发展尚不完善,咨询顾问人才通用标准缺失;第二,咨询机构以及咨询顾问的能力及信誉评价系统缺失。行业内缺少公正、客观、中立的评价机构对咨询机构和咨询顾问作出评价,为双方的相互选择提供客观依据。而汉鼎咨询的人才管理体系和项目品质管理的的严谨性,也正是汉鼎咨询作为国内最大的第四类金融服务机构的核心优势。

SMEIF:请您谈谈贵公司这些年取得的业绩。

王叁寿:汉鼎咨询执行了330多家企业的IPO上市前咨询服务。20多家企业二次上会的咨询工作委托给了汉鼎,这足以能反应出汉鼎咨询的综合实力及竞争力。其中很多企业已经成功上市。

创业 创业者背后的创业者

SMEIF:下面我将问您一些可能敏感的问题。您可以不回答。您刚才介绍说贵公司有200多全职职员。据你们的竞争对手说,汉鼎咨询公司其实只有四十多人,属实吗?

王叁寿:这不属实,实际上汉鼎咨询北京公司就有40多人,我们全国14个分公司及办事处累计有200多人。而且我们所有的人都是缴纳社保的,大家可以通过社保局查询汉鼎咨询各个分公司的顾问数量。并且要说明的是,我们公司全部都是全职。

SMEIF:据传,前一段时期贵公司有两名高管离职,原因是对管理层持股产生分歧,您能对此做解释吗?

王叁寿:从市场角度来看,这些都是正常的。多数竞争公司都是能够持守职业道德的,部门人离职创业后为了竞争就恶意诽谤,这不是有道德的行为。汉鼎和其他任何公司都不可能依靠非正常的手段来获取持续的成功,只有为客户创造价值才是成功之道。实际上,汉鼎咨询的内部持股平台早就搭建完成,目前已经有20多个管理层持股。这些股东将长期分享汉鼎咨询成长的收益。对不持股的员工,汉鼎咨询也有完备的薪酬体系和晋升计划,只要是在汉鼎咨询有良好表现和就业一段时间的员工,都已经享受到不错的收益。

SMEIF:贵公司有没有外包过咨询项目,有没有聘用兼职人员?

王叁寿:汉鼎咨询为了保证项目质量,自2007年之后从来没有外包过任何咨询项目,从来不聘用兼职。公司建立了扁平化的响应体制,不提倡层层汇报制度。所有管理层、项目经理、顾问手机24小时开机,随时响应投行及IPO企业的反馈意见、潜在客户需求。我们建立了汉鼎全国调研资源支持中心,调动公司所有资源来配合咨询团队做好每一个项目的调研工作,整理好中国证监会要求的调研工作底稿,调研工作底稿针对IPO企业相关主管单位、竞争对手、下游用户、相关协会、潜在客户进行调研汇总而成;建立了内控内核部门,专门控制项目过程中的质量。汉鼎所有咨询顾问全部为全国统一调配,按照细分行业组织相应团队,进行专业分工。

SMEIF:当今潮流,做IPO咨询和金融服务的都是高校出来的专才。听说您没有大学毕业证书?

王叁寿:是的,我没有大学毕业。但是没有停止学习的脚步,在加盟汉鼎咨询之前,我有两年多的时间泡在国家图书馆。当2005年中小板开板时,我立刻意识到创业的机会来了。因为我发现越来越多的企业都集中在细分市场,而国家统计局往往不统计细分市场的数据。所以汉鼎咨询设立的第一天开始,就集中在细分市场调研及数据分析等。我和我团队的最大价值是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而不是给客户看我有大学文凭。我们的精力都放在为客户创造价值上。

SMEIF:那么,贵公司本身有没有需要改进的地方呢?

王叁寿:汉鼎咨询一直都在改变,一是内部管理的完善,毕竟我们高速成长了5年,几乎每年业绩都是300%的增长。对客户服务而言,我们时刻在反省和进步。比如内核部的建立,完全是参考国际领先的投行和咨询公司的模式去运作。内核部专门控制项目过程中的质量。汉鼎所有咨询顾问全部为全国统一调配,按照细分行业组织相应团队,进行专业分工。汉鼎咨询的质量并非靠一个单独的团队去把握,因为我们意识到只靠一个团队去为企业提供咨询,公司没有资源的支持,没有数据库的支撑,结果往往是差强人意。汉鼎咨询的过往肯定有存在不足,但那些都是发展中的问题。任何公司在创业和发展阶段在管理和服务方面所犯的错误汉鼎咨询都不可能完全避免。在外界来看,汉鼎咨询不是天使就是魔鬼,毕竟汉鼎咨询一直在引领着IPO咨询领域。现在又围绕IPO产业链打造新型的金融服务集团。

SMEIF:您对IPO咨询领域的发展和前景乐观吗?

ipo咨询机构情况分析 第4篇

2009年3月31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于5月1日起施行,正式推出创业板市场。目前国际上创业板市场建设成功的并不多见,其主要原因是上市标准过于宽松,让那些还不是很成熟的企业进入市场,最后导致市场被迫关闭。对于我国创业板市场,由于对于公司的上市有严格的规模以及盈利的要求,有人认为我国推出的创业板已经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创业板,实际上这是一个质地相对优良的成长板。创业板发展的两种极端模式:一种是极为宽松的标准,这样可以鼓励创业与创新,但是风险过大,导致投资者无法承受,最终导致关闭;一种是相对严格的标准,让那些不是很成熟的企业不能进入,这对于投资者而言,风险相对变小,但是可能会阻止创新与创业,与创业板的初衷相去甚远。因此,有必要对我国的创业板现状分析研究,为创业板更好的发展提供决策依据。本文以2009年创业板IPO审核被否企业为样本,通过与主板(中小板)IPO被否情况及其原因进行对比分析,探讨创业板市场与主板(中小板)的主要差异,并展望创业板的发展前景。

二、创业板IPO被否情况分析

(一)与主板(中小板)否决率比较分析

2009年度共有75家企业申请创业板上市,其中有15家企业上市申请被否,否决率20%。具体见表1。

2007年~2009三年间证监会共审核主板(中小板)395家企业上市申请,审核通过324家,否决71家,否决率为17.97%。与主板中小板平均否决率相比,虽然20%的否决率略显偏高,但是并没有显著差别。

(二)被否行业差异分析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板推荐工作的指引》第三条规定,新能源、新材料、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航空航天、海洋、先进制造、高技术服务等领域的企业为创业板重点推荐的行业。

据表2创业板2009年未过会的15家企业中有2家为制造业企业不符合创业板对行业的要求,占比13%。例如南京磐能电力被否的原因很可能是行业地位不突出,且不属于创业板重点扶持行业。在主板(中小板)71家未过会企业中有49家企业属于制造业,占比69.01%。对比创业板和主板(中小板)发现两者被否企业中行业分布有一定差别,创业板中被否企业大部分是新兴产业,而主板(中小板)中则大部分是老牌产业。形成如此差别主要是可能是创业板对行业有限制性规定的原因。

三、创业板IPO被否原因比较分析

(一)创业板IPO审核制度差异

我国IPO审核规范主要有《公司法》、《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主要是针对主板和中小板企业上市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主要是针对创业板企业上市申请。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我国主板(中小板)IPO审核重点内容为发行人的主体资格、独立性、规范运行、财务与会计、持续盈利能力、募集资金运用和信息披露等方面。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强调的创业板上市申请审核重点也是这几个方面,只是具体时间、金额方面的差异。如财务与会计中的财务状况要求方面,创业板要求发行人符合以下要求:第一,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第二,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第三,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而主板(中小板)则要求发行人符合下列情况:第一,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第二,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第三,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第四,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总体而言,两个管理办法在IPO审核规范方面差异不大,除一些细节上的差别外,并无实质性差别。

(二)创业板IPO被否原因比较分析从前述规范可知,发行人

的主体资格、独立性、规范运行、财务与会计、持续盈利能力、募集资金运用和信息披露等时制度关注的重点,也应是证监会审核的重点和被否的主要原因。

从表3可知,对创业板上市申请而言,持续盈利能力是申请被否的最主要原因,比重最高,达53.33%。而对于主板(中小板)而言,各种原因比较均衡,但是因募集资金运用原因被否的情况略高于其他情况。具体来看,在规范运行、财务与会计、持续盈利能力三个方面,创业板申请被否的比例高于主板(中小板)被否的比例。这可能与创业板申请企业规模相对较小,成立时间较短等因素有关,从而导致这些企业在规范运行、财务与会计方面不是很规范。而在主体资格、独立性、募集资金运用和信息披露四个方面,主板(中小板)被否的比例高于创业板,这可能与主板(中小板)运作时间较长,市场比较成熟有关。

四、结论

本文对创业板和主板(中小板)IPO被否情况及其原因进行了对比分析,重点了分析了创业板IPO被否情况及其原因,研究结果表明:第一,创业板IPO否决率略高于主板(中小板),但是差异并不明显,被否企业行业存在一定差异。第二,创业板IPO被否的原因与主板(中小板)被否原因并无显著差异,两者都为持续盈利能力问题、公司规范运行、募投资金运用、财务与会计、独立性、主体资格和信息披露等七大问题。但在规范运作、财务与会计以及持续盈利能力方面,创业板申请被否的比例相对较高。上述结论表明,创业板与主板(中小板)IPO审核规范差异区分不明显著,审核重点区分度部显著,没有显现创业板的特色,也未体现创业板市场建设的初衷,因此笔者认为,创业板市场前景不是很明朗。

参考文献

[1]于栋:《股票IPO理论研究新进展》,《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12期。[1]于栋:《股票IPO理论研究新进展》,《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12期。

[2]陈岱松、张娜娜、黄扬杰:《我国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之探讨》,《深圳大学学报》2009年第11期。[2]陈岱松、张娜娜、黄扬杰:《我国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之探讨》,《深圳大学学报》2009年第11期。

ipo咨询机构情况分析 第5篇

新任证监会主席肖钢的“第一把火”,从利益盘根错节、最为纷繁复杂、也最为考验监管者智慧和勇气的新股发行领域入手,直接烧向市场诟病已久的中介机构。

继平安证券被罚后,南京证券、民生证券也先后被证监会暂停受理新的IPO推荐材料。

除了上述三家券商,国信证券保荐的隆基股份、勤上光电,平安证券保荐的海联讯涉嫌违规,正在调查过程中。

监管风暴继续发酵

5月17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目前已经对民生证券、南京证券立案调查,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将暂不受理他们推荐的IPO项目。

两家券商被调查的项目分别为广东新大地和河南天能科技,两家公司都已经进入立案调查阶段。如果仿效对平安证券的处罚,两家公司可能失去保荐资格。

天能科技去年3月被媒体质疑虚增收入、有提前“预知”中标结果等造假行为。新大地则因为被质疑存在虚增利润、隐瞒巨额关联交易等造假嫌疑,在过会后撤销了上市申请。

证监会的处罚对于券商投行影响非常大。“试想,有多少公司会放心将自己的项目交给曾经受过处分的券商。”北京一位投行老总告诉《投资者报》记者,况且这些券商受到的处罚也不会仅仅是暂停受理新IPO材料,事后还需要上报整改说明,时间相对漫长。”

截至5月24日,证监会公布的拟IPO企业名单显示,744家排队的企业中,除去623家已经递交核查报告的企业,以及4月之后新提交申请的26家企业外,还有95家企业没有递交自查报告。记者了解到,目前离补交财务自查报告仅有一周的时间,很多没有递交自查报告、有缺陷的企业实际上是自动放弃了上市。

民生、南京证券受重伤

民生证券近两年大力发展IPO业务,曾通过高薪等手段从其他券商挖了很多人。这些保荐人带来不少项目,项目质量参差不齐,一定程度上模仿了平安证券早年的粗放型做法。

同花顺iFinD统计显示,2009年,民生证券承销收入仅0.84亿元,到2010年就飙升至3.04亿元,此后一直保持在高位,2011年、2012年的承销收入分别为4.55亿元、3.37亿元。收入增长的背后,是因为从各处招揽了不少保荐人。

民生证券激进的做法,使得保荐项目频频出现问题。2011年,因科冕木业业绩变脸,上市当年利润就下滑了57.6%,旗下两个保荐人被罚。今年以来,民生证券的IPO项目已经有6单中止审查,11单终止审查。

目前,拟上市的公司中,民生证券通过财务核查的项目还有11家公司。如果民生证券最后被证监会处以暂停保荐资格的惩罚,公司业务将会损失惨重。

相比民生证券、南京证券投行实力更弱。自2004年以来,南京证券保荐的项目仅有11个,其中5个被“撤回”或者“不予核准”。

2012年该公司证券承销业务净收入8648万元,收入全部来自债券承销和非公开增发,没有一单IPO,去年唯一上报的项目新大地还因虚增利润被查。

改革后重启IPO

证监会接连发布对保荐机构的严厉处罚,实际上是在为IPO重启扫清道路。

长期以来,新股发行乱象丛生,饱受质疑,其中一点就是券商荐而不保,很多公司上市后业绩一落千丈,甚至伙同公司虚假上市,给资本市场造成了很坏的影响。

“证监会对平安、民生、南京的处罚,就是一个信号,监管层对于中介机构的处罚将会越来越公平公正。”北京某券商投行部负责人告诉《投资者报》记者,肖刚的做法值得赞扬,并不像很多人评论的,上任后没什么动作,他将最关键的问题理清了,不激进,也未必保守,这和上一任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张扬的风格截然不同。

他告诉记者,肖钢长期在银行系统就职,而银行系统是金融机构中最合规、最透明、最自律的,他希望让证券机构也走上类似道路。

深圳某投行负责人则认为,IPO不久后重启势在必行。加强对于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实际上也是为IPO的重启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我们预计,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后,将会重启IPO。”

上述北京投行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方向就是加强监管,审核放松。在这样的大方向下,创业板集中上市、打包上市等具体细节都不是大问题。■

门诊药物咨询情况分析 第6篇

1 资料与方法

1 1 一般资料

随机抽取2005年8月~2008年5月我院门诊药物咨询记录,共12 984例。

1.2 方法

采用Excel软件对咨询者、咨询内容、解决方式、咨询方法等构成比进行分析。

2 结果

2.1 咨询者情况

随机抽取的12984例药物咨询记录中,咨询接待对象绝大多数是患者或其家属,占76.0%,医护人员只占24.0%。见表1、图1。

2.2 药物咨询内容

咨询时常遇到的问题:服药时间的推算,说明书与医嘱的关系;老人和儿童的用法用量;所服药品是否影响日常生活和工作;药物的不良反应;同种药品不同厂家的价格,要求推荐同疗效的低价药品;怀孕和哺乳期是否能够应用;几种药物或中药与西药是否能同时服用;某些新药的疗效。国家屡次下调药品价格,使药品价格倍受关注,而且医保改革后报销范围中患者个人承担的医药费用比例有所变化。在本次抽样的12984例咨询记录中,咨询内容以药名及适应证最多,占58.6%,其次是药价,占19.6%。可见药物作用及价格仍是广大患者关注的热点。见表2、图2。

2.3 咨询方式

咨询窗口设在门诊取药大厅,同时在工作时间开设电话专线提供咨询服务。药师在接受药物咨询时,要仔细倾听患者的问题,记录下每一个要点及相关点,弄清咨询内容和咨询的目的,耐心、细致地回答患者的问题;回答问题时首先向患者重复查询内容,其次在回答时应根据患者所提出的问题,耐心地解答用药和疾患方面的咨询。询问有无药物过敏史,叮嘱用药注意事项,如何配合治疗。在收集的药物咨询记录中,咨询方式以窗口为主,占60.6%,电话咨询占39.4%。其中患者主要是窗口咨询,医护人员大多进行电话咨询。见表3、图3。

2.4 解决问题的方式

咨询窗口备有《新编药物学》、《临床用药须知》、《合理用药问答》等专业工具书及药物咨询软件的计算机。对咨询的问题,尽量当场回答,对有些暂时不能解答的用药咨询,通过查找资料或请教专家后做出答复意见,及时通知咨询者。从咨询记录分析,对大多数咨询者的问题药师都能直接回答,约81.2%。见表4、图4。

3 讨论

3.1 开展药物咨询的必要性

由于医师在专业及时间上的限制,医患之间难以在药物使用方面有足够的交流是现阶段医疗机构存在的服务缺陷之一。通过开展用药咨询,药师面向患者,了解患者疾病情况,提供药学情报,向临床介绍新药,宣传用药知识解答患者用药中的问题,协助医师合理使用药物。另外,由于药品种类繁多,门诊量大,窗口药师受时间等客观原因限制,很难对患者进行详细用药指导。通过开展用药咨询,还可缓解门诊窗口药师仅在发药短暂时间很难做到每张处方向患者解释如何合理应用的压力。保证用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是目前药学工作人员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它要求药学工作人员不能只局限于安全、快速的配发药物,还应该通过多种途径以改善患者身心健康为目标,承担保障患者安全、经济、合理、有效用药的社会责任,其中开展药物咨询窗口是一种重要的方式,它对于了解患者的需求,解答患者的疑问,提供全面的用药指导都有重要意义。

3.2 咨询者的情况分析

咨询者多为患者或其家属,尤其是特殊人群(如老人、儿童、孕妇或肝、肾功能不全等患者),由于这些特殊人群的生理状态有别于普通患者,对于肝、肾功能不全者,一般药品说明都注明慎用,禁用或咨询医师、药师等,往往使患者无所适从。孕妇、哺乳期患者因其生理特殊性,对药物应用大多非常谨慎,有的因惧怕药物对胎儿的影响不敢用药而延误病情,有的不了解用药的注意事项,因此他们患病时特别需要药师的合理解释与指导。医师和护士咨询内容多为药品名称和药物剂量,因此临床药师应加大新药宣传力度,以药讯以及医院网络等多种形式及时告知。

3.3 咨询内容分析

3.3.1 由表2看知,咨询药物名称及适应证居于首位。我国许多药厂都推出自己的系列商品品牌,一个药品通用名下可能有几十甚至上百的商品名,例如硝苯地平它有薄衣片、缓释片、控释片、胶囊等剂型,商品名包括硝苯地平片、硝苯地平缓释片、欣然、拜新同、利焕等。不仅患者不知何药,医师、药师也深感头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53号令,2007年5月1日起处方书写全部采用药品通用名[1],这就要求药师熟知该商品名称药物的通用名称,医师开具处方应当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通过双方共同努力,尽量减轻患者对药品名称的困惑,做到一目了然。由于患者合理用药意识的增强,在用药前他们需要了解所用药物与疾病的关系,临床医师对门诊患者只是诊断、开药,没有更多时间进一步解释药物与疾病的关系,因此,患者需要药师来解答自己的疑问。例如:治疗偏头痛时为何加用多潘立酮,因为偏头痛急性发作时胃肠蠕动降低,出现频繁恶心,呕吐,因此在止痛的同时要加上止吐药,多潘立酮为外周多巴胺受体拮抗剂,有促进胃排空,增强胃窦和十二指肠运动,增强食管蠕动,因此有抗呕吐作用而且不良反应也相对较少,因此治疗偏头痛时常加多潘立酮。这就要求咨询药师既要了解药物功能主治和适应证,又要了解药物在临床上的具体应用。

3.3.2 药物相互作用错综复杂,机制也各不相同,药师要根据自己的工作经验或借助药物知识软件系统给予解答。药物相互作用的结果可能使药物的作用增强,以致出现不良反应,例如:西咪替丁属肝药酶抑制剂,可抑制普萘洛尔、苯妥英钠、苯二氮类、茶碱类、华法林类抗凝剂在肝脏的代谢,从而增加这些药的血药浓度,引起中毒,故应减少后者用药剂量;药物的相互作用也可能使药物的作用减弱,甚至消失,例如:阿司匹林不宜与碳酸氢钠同服,碳酸氢钠会降低水杨酸在胃肠道的吸收,阿司匹林主要以代谢物形式由尿排出,很少部分以水杨酸形式排出,当碳酸氢钠与其同服时,可碱化尿液,促其解离,加速排泄,故血药浓度降低。所以尽管碳酸氢钠能使胃肠道反应减轻,但药物疗效却随着血药浓度的降低而减弱。利用好药物的相互作用除了提高疗效,减少不良反应外,也可以进行药物中毒的解救,防止耐药性的出现[2],例如:磺胺甲噁唑(SMZ)与甲氧苄氨嘧啶(TMP)联合使用。

3.3.3 药品的价格以及储存方式等都是患者关心的问题,随着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社会平价药房增多,患者关注药品价格也在情理之中,应尊重患者知情选择权,为其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药品的储藏保管关系患者的用药是否安全,对低温冷藏,避光,干燥等储藏保管知识,例如左氧氟沙星滴眼液需要避光保存,都及时提醒患者,并提供棕色避光口袋,利于保存。

我院在门诊药房设立药物咨询窗口以来,咨询人员一直由主管药师担任,对患者提出的问题,及时认真做好记录,对暂时不能回答的问题,经向有关专家请教及查阅相关资料后再答复咨询者。在今后的工作中还需要对咨询人员进行不断培训,以及加强软件、网络等辅助设施,以便对咨询者的问题更快、更准确地予以回答。

失眠患者用药咨询情况分析 第7篇

关键词:失眠,用药咨询,依从性

失眠是最常见的一种睡眠障碍性疾病, 影响日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我国一项调查材料显示, 40%的人睡眠欠佳[1], 其中大部分人需要医疗帮助。因此, 做好失眠患者的用药咨询工作至关重要。现将我院失眠患者用药咨询情况总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从我院2009年6月-2010年7月的用药咨询记录中, 抽取所有失眠患者的用药咨询记录, 共计67例。

1.2 方法

将67例失眠患者的用药咨询记录按照患者的年龄、咨询内容进行分类统计。

2结果

2.1 年龄分类

咨询者年龄20~29岁9例 (13.43%) ;30~45岁18例 (26.87%) ;46~60岁29例 (43.28%) ;>60岁11例 (16.42%) 。

2.2 咨询内容分类

患者的咨询内容大致包括治疗失眠的药物种类及其适应证、不良反应等, 其中咨询治疗药物者最多, 占53.73% (36/67) ;其次是咨询药物不良反应及其注意事项19例 (28.36%) 、药物及适应证36例 (53.73%) 、服药方案8例 (11.94%) 、其他4例 (5.97%) 。

3讨论

3.1 咨询患者年龄

从67例咨询患者的年龄来看, 成年人中各个年龄段都有过失眠的困扰。一项研究显示[2], 53.3%的大学生有失眠现象, 导致失眠的主要原因有学习压力、就业压力、恋爱、人际关系等。30~60岁的中青年失眠患者占总咨询人数的70.15%, 而60岁以上的老年人咨询人数只占16.42%。这主要是因为老年人多伴有高血压、高血脂、支气管炎等慢性疾病, 多通过治疗慢性病来改善睡眠。而中青年人失眠除去慢性病的因素, 多因心理压力、不良生活习惯等诱发失眠, 迫切需要通过药物咨询来达到合理用药、提高治愈率的目的。

3.2 咨询药物的内容

3.2.1 药物种类及适应证:

西药类抗失眠药经历了巴比妥类、苯二氮艹卓类、非苯二氮艹卓类短效药物三个阶段。有研究显示[3], 处方使用前3位的镇静催眠抗焦虑药依次是艾司唑仑 (舒乐安定) 、阿普唑仑 (佳静安定) 和地西泮 (安定) 。它们都属于第2代苯二氮艹卓类药物, 通过抑制中枢神经系统来镇静催眠, 在我国应用最为广泛。而中药治疗失眠注重辨证论治, 通过调整脏腑气血功能以改善睡眠, 包括单味中药治疗如酸枣仁、莲子、合欢皮等, 以及辨证分型治疗。来咨询的53.73%的患者对治疗失眠的中成药并不甚了解, 这就要求药师运用药学及中药学专业知识, 在全面了解各类药物的功能主治基础上, 针对不同的患者给予个性化的合理用药指导。

3.2.2 药物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

有28.36%的患者咨询药物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西药类镇静催眠抗焦虑药的不良反应常见的有嗜睡、头晕、乏力, 长期连续使用可产生依赖性和成瘾性, 停药后还可能发生撤药症状, 表现为激动或抑郁。因此, 服用西药类镇静催眠抗焦虑药要严格遵循医师及药师的用药建议, 从最低有效剂量开始;间断给药如每周2~4次;最短疗程即连续用药≤3~4周;减药要慢, 逐渐停药;服药时切忌同时饮酒, 以防加大药物依赖的危险性。相对西药类抗失眠药, 中药治疗失眠的优势是明显的, 因为它无明确的不良反应, 但绝不代表无不良反应。第一, 中药讲究辨证论治, 实证类与虚证类的服药是完全不同的;第二, 中药类抗失眠药中常用到朱砂, 有重镇安神作用, 主要含硫化汞, 服用过量或同时含有此种成分的中成药联合使用不当可能引起蓄积中毒;第三, 中草药中存在引起个体过敏的成分如薄荷等。因此, 中成药类抗失眠药亦不可擅自服用, 必须在专业医师及药师指导下合理用药。

3.2.3 服药方案:

有11.94%的患者来咨询抗失眠药如何选服。一项研究显示[4], 不同的治疗方案依从性不同, 以中药治疗为最好, 西药加中成药次之, 单用西药依从性最差。分析认为这与人们普遍认为中药无不良反应, 西药会造成依赖及缺乏医师的指导有关。一般性失眠选用单味中药治疗, 或在药师及医师指导下选服中成药对证治疗即可改善;而难治性失眠患者往往虚实夹杂, 病程缠绵, 久治不愈, 采用西药加中成药或中草药治疗能够标本兼治, 优势互补, 提高疗效。

4小结

失眠多属心神病变, 要及时消除或减弱导致心情抑郁或焦虑的病因, 药师在指导患者用药的同时可结合心理疏导。一个良好的心态会增强药物疗效, 提高治疗的效果。对药物的依从性是取得最佳治疗效果的基本条件, 而药师在其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运用药学专业知识, 做好患者的用药指导, 解除患者用药疑虑, 使之正确合理用药, 达到较好的治疗效果。通过用药咨询加强了医患沟通, 既体现了以患者为中心的理念, 又使药学服务的效果真正能体现在提高药物治疗的安全性、有效性、依从性和经济性上。

参考文献

[1]游国雄.睡眠障碍[J].中国实用内科杂志, 2003, 23 (7) :385-386.

[2]王惠平, 张积家.大学生失眠现象的心理学研究[J].心理科学, 1996, 19 (2) :119-121.

[3]李辉, 李瑞珍, 袁进, 等.我院门诊精神药品使用情况分析[J].中国药房, 2007, 18 (29) :2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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