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监理实施细则范本范文
建筑监理实施细则范本范文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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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站工程
电气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河南立新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理部项目部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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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专业
目
录
1 工程概况及特点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 工程概况 127 1.2 工程特点 127 2 编制依据 4 3 监理目标目标 4 3.1 质量控制目标 128 3.2 进度控制目标 128 3.3 造价控制目标 129 4 监理工作流程及重点工作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4.1 质量控制流程及重点工作 131 4.2 进度控制重点工作 133 4.3 造价控制重点工作 139 5 监理工作内容、措施及方法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5.1 作业人员控制 131 5.2 材料设备控制 133 5.3 施工机具、检测、计量器具的控制 139 5.4 作业方案(措施)的控制 131 5.5 作业过程的控制 133 5.6 作业环境的控制 139 6 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7 质量控制标准及验评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8 附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 1:质量控制流程图错 误 ! 未 定 义 书 签 。 8 错 附件 2:W、H、S 点的设置(略)错 误 ! 未 定 义 书 签 。 8 错 附件 3:有关监理过程控制、检查、记录表(略)错误 ! 未定义 错误! 错误 3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专业
书签。 书签。 1 工程概况及特点
1.1 工程概况 【编写说明】 本部分描述的工程概况应在《监理规划》的描述基 础上继续细化,侧重从专业层面多使用数据对本专业工程进行描述, 而不能像监理规划中那样仅对工程总体情况作概述。 以下示例部分仅 作为编写细则的参考目录,具体编写时应根据图纸供应、施工组织、 材料设备供应、工程进度计划等实际情况,可以按照专业施工特点、 单位工程、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编制具体细则。 【示例】 kV变电站工程位于省县镇村 (说明方 位及一些特殊地理情况,如环境、水文、交通运输、民俗风情) 。变 电站共有主变压器台,电压等级出线回,电压等级 出线回。 1.1.1 变电站电气安装工程 本变电站共有主变压器台;kV 采用接线方式,出 线回;kV 采用接线方式,出线回;无功补偿装置 为。 4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专业 1.1.1.1 1.1.1.2 1.1.1.3 1.1.1.4 1.1.1.5 1.1.1.6 1.1.1.7 主变压器(略) 配电装置(略) 无功补偿(略) 图像监视及安全防护系统(略) 站用电系统(略) 电缆及接地(略) 通信及远动系统(略) 1.2 工程特点 【编写说明】 工程特点部分编写时应重点描述本工程较其他相似 工程不同之处,或本专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需额外加以关注的重点。 若本工程均为常规施工工艺,则不需要编制本部分。 【示例】 地基处理工程 1 本工程因地质情况特殊,存在冻土层处理,其特点如下: 冻土层是一种对温度极为敏感的土体介质,含有丰富的地下冰。 具有流变性,其长期强度远低于瞬时强度特征。正由于这些特征,在 冻土层施工就必须面临两大危险:冻胀和融沉。为了消除上述两方面 危险,采用措施有:①选用水化热较小的水泥;②拌制混凝土用骨料 应清洁,不得含有冰、雪、冻块及其他易冻裂物质;③严格控制混凝 土拌和物的入模温度,浇筑对冻土层有直接影响的混凝土结构时,混 凝土的入模温度宜控制在 2~5℃,浇筑在低温或负温下养护且不与 冻土层直接接触的混凝土结构时,混凝土的入模温度宜控制在 5~ 10℃;④严格控制混凝土的养护,当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及时采取防 5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专业
风防冻措施,可以采用蓄热法养护,待混凝土达到一定的抗冻强度后 (7d 左右)才能拆除模板。 在监理过程中,必须严格监督上述工艺、措施的落实。 【示例】 地基处理工程 2 根据地勘报告以及设计要求,本工程的单击夯击能定为 2000kNm/m2,处理深度需达到 6~7m,单元平均夯击能为 2000 kNm/m2,全能量夯击两遍,每遍夯点间距为 4.5m,两遍夯击点呈 梅花形布置。最后以低能量满夯两遍。计划强夯施工时间是年 月至年月;施工期间基本无雨,气候情况适于施工,但工 程前期的试夯工作未进行,基本施工参数为设计按规范和经验给定, 故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夯击能、 夯点间距等重要施工参数是 否与现场情况相匹配,并注意在试验单位进场后跟踪试验情况,及时 掌握试验数据,为调整施工参数做好准备。 2 编制依据
2.1 《工程监理规划》 ; 2.2 工程设计图纸(卷册号)
2.3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 503192000) 2.4 法律法规、国家现行标准及文件 2.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998 年 3 月 1 日起执行)
(参照标准化手册中监理项目部技术标准基本配置清单和工程实 际编制) 6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专业 2.5 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规章规定部分 2.5.1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 (2005 版) 》 (国 家电网基建〔2005〕255 号) 。 2.5.2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 行)(国家电网基建〔2005〕403 号) 》 。 2.5.3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 。 (参照标准化手册中监理项目部技术标准基本配置清单和工程
实际编制)
2.6 省公司有关工程建设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2.7 其他需要列入的监理依据 (1)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有与档案整理规范》 (DA/T 282002) 。 3 监理目标
3.1 质量控制目标(结合合同及建设管理纲要编写) 工程质量满足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 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 准的要求。 分项及分部工程合格率为 100%,单位工程优良率为 100%;安装 工艺优良。不发生一般施工质量事故。工程无永久性质量缺陷。工程 带负荷一次启动成功。 3.1.1 电气安装质量控制目标 7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专业
(1)原材料、装置性材料、设备合格率确保 100%,抽样送检、 设备试验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2) 电气设备安装符合规程要求, 设备动作正确可靠、 接触良好、 指示正确、闭锁可靠。 (3)母线弧垂符合设计,瓷件无损坏、裂纹。 (4)软导线、设备引下线无磨损,安装整齐划一,工艺美观。 (5)充油设备无渗漏、充气设备泄漏不超标。 (6)电缆排放整齐美观、固定牢靠。 (7)盘柜安装排列整齐、柜内接线整齐美观、标志清晰齐全。 (8)保护自动装置投入率 100%且动作正确,远动装置信息齐全 正确,监测仪表投入率 100%且指示正确。 (9)全部电气设备实现无垫片安装。 (10)通信系统按设计方案投入且技术指标完好。 3.2 进度控制目标 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 3.2.1 电气安装控制目标 (1)主变压器安装调试:年月日开始,年 月日结束。 (2)kV 配电装置安装调试:年月日开始, 年月日结束。 8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专业
3.3 造价控制目标 (1)造价控制目标:工程造价不超过批准概算。 (2)合理控制施工变更及设计变更,对招标漏项的单价进行严格 审核。 4 监理工作流程及重点工作
4.1 质量控制流程及重点工作 4.1.1 质量控制流程(见附件 1) 4.1.2 质量控制重点工作(见附件 2) 4.2 进度控制重点工作 【编写说明】 本节编写应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和进度计划找到 影响进度的关键工作,分析影响这些工作的各个环节并实施控制,从 而保证关键工作的正常进行。 【示例】 工程于年月日开工,按业主要求,应于年 月日竣工投产,考虑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其他因素,工程的有 效施工时间仅为个月,工期异常紧张,承包单位已对此做了相应 的安排和相对充分的准备, 故本工程在进度控制方面除按常规的进行 控制外,还必须采取一些特殊措施,重点工作包括:( 1)审查承包单位的施工总进度计划与工程工期目标是否一致, 同时审查其他单位的工作进度计划如设计出图计划、钢构架供货计 划、电气设备订货、供货计划等是否满足施工进度计划需求,会同建 9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专业
设单位进行协调。 (2)加大现场协调工作力度。如本工程的工地例会周期定为 天,电气安装队伍进场后,每周组织一次工地例会。工地例会中除协 调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问题外,还需重点协调各参建单位的进度计 划、进度实施情况,满足工程整体协同推进的需要。 (3)加大现场进度信息收集力度,工地例会前由总监理工程师负 责组织监理人员对各参建单位的进度信息做一次全面收集; 电气施工 开展后,其收集频率加倍,以满足工程进度控制所需。 (4) 审查专项施工方案时, 应注意从施工方案的调整、 优化入手, 保证工程进度的按计划进行。 (5)当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不一致时,注意分析原因,提出下阶 段的调整要求,在不改变最终竣工日期的前提下对计划进行调整。 4.3 造价控制重点工作 【编写说明】 在编写造价控制的重点工作时,应对本专业内的可 能新增或变化的工程进行分析,并拟定应对措施。 【示例】 (1)进行合同风险分析,防止索赔事件发生。 (2)当发现施工方未按合同条款履约时及时提出监理意见,令施 工方整改。 (3) 对施工项目部可能提出索赔要求事件要迅速反应, 查明事实, 提出监理意见,并向建设单位报告。 10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专业
5 监理工作内容、措施及方法 监理工作内容、 内容
5.1 作业人员控制(建议改为人员控制) 5.1.1 管理人员的控制 5.1.1.1 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能否保证 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审查的主要内容有:质量管理体系建立的管理网 络是否键全,施工管理人员是否有资格证;质量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是否明确;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具有可操作性。 5.1.1.2 质量管理体系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对存在的问题包括质量 管理机构不健全,质量管理制度不完善等应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由施工承包商整改后重新报审。 5.1.1.3 管理体系必须做到动态控制。特别是在开工前,到场的施工 管理人员要和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在运行过程中,要保证施工管理人 员的实质性到位、胜任本职工作,监理人员应随时检查执行情况和有 效性,确保管理体系能正常运行。 5.1.1.4 审查施工项目部成立文件和施工项目部人员配置是否符合 “施工项目部标准化手册”对人员基本配置的要求。 5.1.2 施工人员的控制 5.1.2.1 审查特殊作业人员资格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5.1.2.2 动态跟踪施工人员技术素质是否满足施工需要; 5.1.2.3 动态跟踪施工人员数量是否满足施工需要。 11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专业 5.1.3 分包的控制 5.1.3.1 审查分包商资质的主要内容有:分包商的营业执照、企业资 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以往施工业绩;分包商专职管理 人员及特殊作业人员的资格证和上岗证; 总包单位和分包商的拟分包 协议,拟分包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网公司规定和施工承 包合同的约定; 5.1.3.2 督促承包单位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并报监理部审查,严禁以包代管。 5.2 材料、设备控制 5.2.1 审查承包单位报审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及设备供货商资质,主 要内容有: 5.2.1.1 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 5.2.1.2 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经年检) ; 5.2.1.3 主管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或产品准用证; 5.2.1.4 产品质量检验资料; 5.2.1.5 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介绍; 5.2.1.6 对企业资质有疑问时应到供货商生产现场进行实地考察,考 察的内容主要是现场管理、原材料质量控制、质量检测等。 5.2.1.7 经审查符合本工程资质要求的供货商可以为本工程提供产 品,监理人员在承包单位报审的“主要材料及构配件供货商资质报审 表”上签字,并转报建设管理单位批准。 5.2.2 审查承包单位报审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报审表” , 12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专业
必要时进行平行检验,主要内容有: 5.2.2.1 对进场的成品半成品,施工承包商要检查其完好程度,对有 缺陷的产品,次品一律不能用于本工程; 5.2.2.2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监 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5.2.3 审查承包单位“试品/试件/试验的报审” ,主要内容有: 5.2.3.1 试验结果是否合格或满足设计要求; 5.2.3.2 试验报告版面质量是否符合归档要求。 5.3 施工机具、检测、计量器具的控制 5.3.1 审查施工机具、检测、计量器具的报审,主要内容有:施工承 包商进场使用测量、计量器具精度必须符合本工程设计要求,器具主 要包括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游标卡尺、钢尺、万用表、力矩扳 手、继电保护测试仪、交流试验变压器、直流高压发生器、变压器局 部放电测试仪、接地电阻测试仪等等。各种仪器必须在质量技术监督 部门鉴定的有效使用期限内, 现场使用各种仪器必须和报审的仪器对 应。同时,定期检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技术状况。 5.3.2 审查承包单位拟选择的试验室。审查的主要内容有:主管部门 颁发的资质等级证书是否符合本工程要求;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计量认证证书;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据的试验设备计量有效证件;试 验人员资格证书是否有效;试验室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试验室承担 的试验范围能否满足拟试验项目要求。 13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专业
5.4 作业方案(措施)的控制 5.4.1 审查承包单位报审的一般施工施工方案(措施) ,审查要点为: 5.4.1.1 一般施工方案(措施)主要包括:主变安装方案、H-GIS、 GIS、断路器等配电装置安装方案、电缆敷设及二次接线方案、高压 试验方案、管型母线及软导线安装方案、二次盘柜及直流系统安装方 案、通信系统安装方案、接地网敷设及设备引下线安装方案、系统调 试方案等。 5.4.1.2 内容是否完整,能否保证质量、安全、进度; 5.4.1.3 制定的施工工艺流程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得当、可行; 5.4.1.4 工艺水平,质量标准是否符合规程、规范、合同的要求; 5.4.1.5 质量保证措施是否有效,针对性是否强; 5.4.2 审查承包单位报审的特殊施工技术方案(措施) 。特殊施工技 术方案主要包括:大型构件吊装,高压带电作业及临近高压带电体作 业,两台及以上起重机联合抬吊,移动式起重机临近带电体作业等。 5.5 作业过程的控制 在工程开工后,监理项目部采取如下方法对作业过程进行控制: 5.5.1 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必须在施工中落实,制定的质量保证 措施能否在质量控制时起到保证作用,是否需要新的补充措施,如果 制定的质量保证措施未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监理人员应督促施工承包 商重新修正补充应对措施。 5.5.2 要求进入现场的合格材料应分类、分批、分期入库保管,对有 防潮要求或有特殊要求的材料,要采取防潮措施和有关特殊手段存 14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专业
放,并设置相应的标志。 5.5.3 要求施工单位对进场入库因保管不当或其他原因变质的材料 及时清出现场。 5.5.4 施工中采取“样板带路”的原则,对有关工序先做样板,待建 设、监理、施工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展开大面积施工。 5.5.5 设备开箱前由承包单位向监理单位报审主要设备开箱申请表, 由监理单位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参加开箱检查: 5.5.5.1 设备的包装是否完好,表面有无划痕及外力冲击的破损; 5.5.5.2 设备的产地、规格、型号、数量、附件及识别符合合同的规 定; 5.5.5.3 相关的设备图纸、技术说明书、质量证明文件、安装使用说 明书等技术资料齐全; 5.5.5.4 对有缺陷的设备(包括调试后发现有缺陷的设备) ,承包单 位应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缺陷通知单报监理单位审查后转设 备供应商处理。 设备供应商处理完毕后填写设备缺陷处理报验表报监 理单位组织相关单位验收。 5.5.6 巡视检查。内容主要为: 5.5.6.1 跟踪已批准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并将监理活动情况计入监 理日志或相关的记录中; 5.5.6.2 检查施工人员是否按照规程、规范、技术标准、设计图纸、 施工作业指导书和施工工艺进行; 5.5.6.3 施工使用材料与报审的材料是否一致; 15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专业 5.5.6.4 对承包单位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跟踪管 理,检查承包单位的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 5.5.7 平行检验。内容主要为: 5.5.7.1 当对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材料或试品、试件的复试报告表示 怀疑时,进行平行检验; 5.5.7.2 通常情况下,平行检验只是作为分项工程验收时监理所使用 的一种手段。主要是对某些项目的实测实量抽检等。 5.5.8 旁站监理。内容主要为:检查承包单位的施工准备、承包单位 质检人员到岗情况、 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 施工机械、 建筑材料等; 监督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情况等。 旁站监理 人员要做好旁站监理记录(详见“旁站监理方案”。 ) 5.5.9 对工程变更的管理,严格执行“投资(造价)控制监理工作
制度” ,对发生工程变更的部位施工完成后,要求承包单位填写“工 程变更执行报验单”报监理部验收。 5.5.10 承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要求报 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 5.5.11 对工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形式责令 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整改后承包单位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回复单报监 理单位复验合格后,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5.12 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 已经造成质量事故,监理单位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 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单位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及时签署工 16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专业
程复工申请表。监理单位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事 先向建设管理单位报告。 5.5.13 定期或不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和质量专题会,会议由总监 理师主持,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通报工 程质量动态,沟通管理信息,研究解决存在的质量问题,形成会议纪 要,发送各相关单位 5.5.14 隐蔽工程检查签证: 5.5.14.1 隐蔽工程各工序施工后,承包单位须填写隐蔽工程签证单, 并由监理检查合格签证后方可隐蔽。 5.5.14.2 监理工程师对符合图纸、 工程变更和规范要求的隐蔽工程签 证单签署“同意隐蔽”的结论。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要求 承包单位依照执行。 5.5.14.3 监理工程师对某部位质量有怀疑提出需解剖检查时, 承包单 位应服从,如检查合格所造成的损失由业主负责,如不合格所造成的 损失由承包单位负责。 5.5.15 工程中间验收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主持,验收组组长由项 目法人代表担任,副组长由运行单位和监理单位代表担任,验收组成 员应包括运行、设计、监理、施工、物资供应等单位的代表。 5.5.15.1 工程中间验收划分原则为:变电站工程分主要建(构)筑物 基础基本完成、土建交付安装前、投运前(包括电气安装调试工程) 三个阶段。 5.5.15.2 变电工程中间验收应全检, 或采用覆盖所有检验批的抽查方 17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专业
式。 5.5.15.3 中间验收应提出中间验收报告。 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 由监 理单位会同施工单位针对问题类型及性质制定整改措施并实施, 必要 时应进行全站复查并整改。整改完毕后监理须进行复查并签证。 5.5.16 竣工验收:承包单位在报验工程已施工完毕,三级自检合格, 且应提交的所有资料齐全后,填写《初步竣工验收申请表》报监理单 位,向监理单位申请工程监理初检。 5.5.17 监理单位在收到《初步竣工验收申请表》后,应于 7 日内组 织监理初检。初检的重点为: 5.5.17.1 资料检查:工程资料应齐全、真实、规范,符合工程竣工后 的实际状态,且满足国家标准、有关规程规范、合同、设计等方面的 要求。 5.5.17.2 现场检查:施工质量、工艺满足国家标准、有关规程规范、 合同、设计等方面的要求。 5.5.17.3 变电工程监理初检应全检, 或采用覆盖所有检验批的抽查方 式。 5.5.17.4 监理巡视、 旁站、 平行检验过程中积累的不可变记录可作为 监理初检依据。监理初检不得与施工单位公司级自检合并进行,并不 得聘用同一工程的施工人员。 5.5.17.5 监理初检发现存在问题时应提出整改通知单, 督促施工单位 针对问题类型及性质制定整改措施并实施,根据发现问题的性质,必 要时进行全站复查并整改。整改完毕后监理须进行复查并签证,确认 18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专业
合格后提出监理初检报告。 5.5.18 监理单位依据验收情况编写监理初步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 工预验收申请表提供给建设管理单位组织竣工预验收。 5.5.19 接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积极配合工程质量 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工作, 在各阶段的质量监检活动中提供监理工作 汇报材料。 5.5.20 工程竣工投运后,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经公司技术负责人 审批后归档。 5.5.21 发生质量事故,要求承包单位报工程安全/质量事故报告表, 同时要求承包单位报工程安全/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报审表,对最终事 故的处理结果要求承包单位报工程安全/质量事故处理结果报验表。 对其审查要点危为: 5.5.21.1 事故报告是否真实; 5.5.21.2 处理方案是否可行,措施是否到位,准备是否充足; 5.5.21.3 处理方案是否得到批准,是否按处理方案进行处理等。 5.6 作业环境的控制 【编写说明】 对现场项目部、材料场等的合理布置,对工作环境的 要求,主要是满足施工工艺规范的要求,特别是一些重要设备的安装 等对作业环境的要求等方面描述。 监理专项质量控制内容 5.7 变压器安装 5.7.1 工作内容和特点 19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专业
(根据设计文件说明工程内容和特点)
5.7.2 质量控制内容 5.7.2.1 组织变压器基础交付安装的中间验收,对基础的几何尺寸、 水平误差、垫铁的牢固程度等进行重点检查,验收后交接双方填写基 础交付安装中间验收交接单(DJB-A11-01) 。 5.7.2.2 检查进站道路是否畅通,是否具备进站条件,特别是道路的 转弯半径。 5.7.2.3 变压器到达现场后,应及时进行下列外观检查: (1) 油箱及所有附件应齐全,无锈蚀及机械损伤,密封良好; (2) 油箱箱盖或钟罩法兰及封板的联接螺栓应齐全,坚固良好, 无渗漏;浸入油中运输的附件,其油箱应无渗漏; (3) 充油套管的油位应正常,无渗油、瓷体无损伤; (4) 充气运输的变压器、电抗器,油箱内应为正压,其压力为 0.01~0.03MPa。 (5) 装有冲击记录仪的设备,应检查并记录设备在运输和装卸中 的受冲击情况。 5.7.2.4 变压器到达现场后应妥善保管,保管方法应符合制造厂的规 定,监理人员会同承包单位应定期检查保管情况,并分别记入施工记 录和监理日志。 5.7.2.5 器身检查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核实是否符合下述条件: (1) 周围空气温度不宜低于 0℃,器身温度不应低于周围空气温 度;当器身温度低于周围空气温度时,应将器向加热,宜使其温度高 20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专业
于周围空气温度 10℃; (2) 当空气相对湿度小于 75%时,器身暴露在空气中的时间不得 超过 16h; (3) 调压切换装置吊出检查、调整时,暴露在空气中的时间应下 表的规定: 调压切换装置露空时间
环境温度(℃) 空气相对湿度(%) 持续时间不大于(h) >0 65 以下 24 >0 65~75 16 >0 75~85 10 <0 不控制 8 (4) 空气相对湿度或露空时间超过规定时,必须采取相应的可靠 措施。时间计算规定:带油运输的变压器、电抗器,由开始放油时算 起; 不带油运输的变压器、 电抗器, 由揭开顶盖或打开任一堵塞算起, 到开始抽真空或注油为止; (5) 器身检查时,场地四周应清洁和有防尘措施;雨雪天或雾天, 不应在室外进行。 5.7.2.6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承包单位按 GBJ148-90 第 2.4.5 条的 规定进行器身检查,检查时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旁站结束后应填 写旁站监理记录表(DJB-B13) 。 5.7.2.7 附件安装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以下重点部位进行监控: (1) 密封垫(圈)无扭曲、变形、毛刺,搭接正确,与法兰面的 尺寸配合; (2) 冷却装置按制造厂的规定进行密封试验,并冲洗干净; 21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专业
(3) 储油柜内部清洁、胶囊无破损; (4) 套管表面应无裂缝、伤痕,经试验合格; (5) 气体继电器经检验合格; (6) 压力释放器的安装方向正确,防爆隔膜的材质正确; (7) 测温装置安装前应进行校验。 5.7.2.8 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注油的过程中应加强巡视,并对以下工序 进行重点监控: (1) 绝缘油运抵现场后应储存在密封清洁的专用油罐或容器内; (2) 到达现场的绝缘油应有试验记录,并应见证取样送试验室进 行简化分析,必要时进行全分析; (3) 不同牌号的绝缘油应分别储存,并有明显的牌号标志; (4) 绝缘油的试验类别、试验项目及标准必须符合《电气装置安 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50150-2006)的相关规定; (5) 绝缘油必须经试验合格后,方可注入变压器中,专业监理工 程师应检查试验报告; (6) 不同牌号的绝缘油或同牌号的新油与运行过的油使用前,必 须进行混油试验,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混油试验报告应预以确认; (7) 对电压等级在 66kV 及以上的变压器,应在注油静止后、耐 压和局部放电试验 24 小时后、 冲击合闸及额定电压下运行 24 小时后 各进行一次变压内绝缘油的油中溶解气体的色谱分析。 (8) 监控注油前的真空处理,注油过程的真空度、油温、注油速 度、注油后继续保持真空的时间是否符合制造厂的有关规定; 22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专业
(9) 监控注油后进行热油循环的温度、时间。 5.7.2.9 在整体密封试验时试验压力为 0.03MPa,试验持续时间为 24h,检查变压器各部应无渗漏。 5.7.2.10 审批试验单位报送的调试方案(DJB-A2-06) ,应审查试验项 目、试验标准、试验方法是否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 试验标准》 (GB 50150-2006) 。试验结束后,对试验报告应预以确认。 5.7.2.11 变压器局部放电试验、在额定电压下对变压器冲击合闸试 验,监理人员应实施旁站监理,旁站结束后应填写旁站监理记录表 (DJB-B13) 。在带电试运行期间应加强巡视,并将巡视情况记入监 理日志。 5.8 屋外配电装置安装 5.8.1 工程内容和特点:
(根据变电站等级说明户外配电装置配备情况和特点。 )
5.8.2 质量控制要点的通用部分 5.8.2.1 组织设备支架交付安装的验收,验收的质量标准是:标高偏 差5mm,垂直度5mm,相间轴线偏差10mm,本相间距偏差 5mm, 顶面水平度2mm。 满足设备底座与设备支架之间无垫片安装 的要求。验收后交接双方填写设备支架交付安装中间验收交接表 (DJB-A11-01) 。 5.8.2.2 500/220/110kV 配电装置第一次合闸带电,监理人员应实施 旁站监理,并填写旁站监理记录表(DJB-B13) ,带电试运行期间应 加强巡视,并将巡视情况记入监理日志。 23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专业
5.8.3 专项质量控制要点 5.8.3.1 六氟化硫断路器 (1) 断路器在运输、装卸、吊装过程中,不得倒置、碰撞或受剧 烈振动,制造厂有特殊规定时,应按制造厂的规定装卸、吊装; (2) 安装工作应在无风沙,无雨雪,空气相对湿度小于 80%的条 件下进行,并采取防尘、防潮措施,巡视检查; (3) 断路器装好后要及时抽真空除潮和充合格的 SF6 气体。 (4) 新 SF6 气体应具有出厂试验报告及合格证件。运到现场后, 每瓶应做含水量检验;( 5) SF6 气体充注要求前,充气设备及管道洁净,无水分、无油 污、管路连接部分无渗漏。充注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巡视检查; (6) 按规定时间测瓷套中 SF6 气体含水量和漏气率应符合现行国 家标准的规定。 5.8.3.2 母线安装 (1) 管母支架安装要平整,支柱绝缘子固定牢固可靠,水平度和 垂直度符合规范要求; (2) 母线外观要光滑,无毛刺,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母线焊 接所用的焊条、焊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要求。承包单位应填写工程 材料进场报审表(DJB-A9-02)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确认; (3) 母线施焊前焊工必须考试合格,承包单位应填写特殊作业人 员报审表(DJB-A4-11)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确认; (4) 管母线的焊接采用氩弧焊,焊接过程中焊接可靠,工艺优良; 24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专业
不允许与内衬管焊在一起,监理人员应巡视检查; (5) 软母线不得有扭结、松股、断股等其它明显的损伤或严重腐 蚀的缺陷; (6) 软母线连接前,对液压压接应先进行试压,合格后方可进行 施工压接。 5.8.3.3 隔离开关、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避雷器安装 (1) 隔离开关安装前,检查隔离开关型号是否正确。隔离开关安 装后,检查操作是否灵活;隔离开关调整符合规范要求。 (2) 电压互感器、电流互感器、避雷器安装后,检查安装就位牢 固,瓷套外观完好、无破损,接地良好,标识清楚;检查电压互感器、 电流互感器变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绝缘油合格。 (3) 避雷器组装时,其各节位置应符合产器出厂标识的编号。均 压环应安装水平,不得歪斜,放电记数器密封良好,安装位置一致, 便于观察,接地可靠。 5.8.3.4 H-GIS、GIS 设备安装 、 (1) 组织基础交付安装的中间验收,重点检查基础预埋件是否符 合设备安装固定要求,预埋铁件应全部为热镀锌,检查基础平整度是 否符合规范要求,平整度误差控制在 2mm 以内;检查设备电缆预留 穿管是否符合要求,穿管位置是否合适。验收后交接双方填写基础交 付安装中间验收交接表(DJB-A11-01) 。 (2) 设备组装前,检查设备瓷套是否有破损,出厂资料、合格证、 试验报告是否符合规范要求;设备本体安装注意事项; 25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专业
1) 部件装配应在无风沙、无雨雪、空气湿度相对小于 80%的条 件下进行,严格采取防尘、防潮措施; 2) 吊装中不得损坏设备表面; 3) 支架安装的平整度应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4) 按照厂家的编号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装配; 5) 使用的清洁剂、 润滑剂、 密封材料必须符合产品的技术要求; 6) 各气室预充压力检查必须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7) 触头连接、支撑绝缘件和绝缘应清洁无损伤。 (3) 设备安装过程中,检查设备就位是否准确,固定是否牢靠, 检查设备连接线压接是否牢固,压接试验是否合格,现场做好隐蔽签 证;(4)
设备安装后,对断路器部分进行及时抽真空除潮和充合格的 SF6 气体,SF6 气体含水率应符合规范要求;充注前,充气设备及管 路应洁净、无水分、无油污,管路连接无渗露,并对设备内部真空处 理; (5) 设备连接电缆排放整齐,二次接线牢固、标识清楚; (6) 设备固定螺丝穿向一致,漏出长度一致,预埋螺栓中心线的 误差不应大于 2mm; (7) 设备接地整齐划
一、可靠,接地标识醒目。 5.8.3.5 高压成套开关柜安装 (1) 直空断路器安装 1) 真空断路器的开关柜到厂后要妥善保管, 环境要通风, 干燥; 26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专业 2) 开箱后,安装前要进行灭弧室真空度试验合格(按厂家说明 书要求判定) ; 3) 并联电阻,电容值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规定; 4) 导电回路的接触电阻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要求。 (2) 高压母线装置连接后要进行签证确认。 (3) 盘柜安装按 6.4 执行。 (4) 共箱母线的安装应用巡视检查的方式,重点监控: 1) 导体、外壳完整,无损伤、无裂纹、无变形; 2) 绝缘子绝缘试验绝缘良好,用兆欧测量; 3) 相间距离偏差5mm,见证测量; 4) 伸缩节要密材良好,接触面不小于母线截面; 5) 伸缩节两端跨接线连接良好牢固; 6) 共箱母线封闭前应检查验收签证。 7) 外壳要可靠接地,全长导通良好,巡视检查。 5.8.3.6 干式电抗器安装 (1) 支柱绝缘子的瓷件、法兰应完成无裂纹,结合牢固,并保持 清洁,支柱绝缘子高度应一致,高度偏差应控制在 5mm 内; (2) 三相干式电抗器垂直安装时,各相中心线应一致; (3) 接线端子的方向要与图纸设计方向一致; (4) 电抗器支柱的底座均应接地,接地线不应成闭合环路,同时 不得与地网形成环路,磁通回路内也不应有导体闭合回路。 5.8.3.7 电容器组安装 27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专业
(1) 安装前应对电容器外观进行检查,确认无破损、锈蚀和变形; 并对电容器进行试验,电容值应符合要求,三相电容容量相差不能大 于 5%; (2) 电容器支架金属构件无变形、锈蚀,绝缘子无破损; (3) 接地开关操作灵活,电容器连线符合设计要求; (4) 电容器组各个接地部位可靠,接地点数量符合设计要求,接 地标示清晰。 5.9 直流装置与蓄电池组 5.9.1 工程内容和特点
(根据设计文件说明工程内容和特点) 5.9.2 质量控制要点 5.9.2.1 盘柜安装 (1) 盘柜的平面布置符合设计和厂家的要求; (2) 盘柜固定牢固符合规范要求(参照本细则 6.4) 。 5.9.2.2 蓄电池安装 (1) 支架安装应按厂家的图纸施工,支架要求牢固可靠,水平误 差小于±5mm; (2) 直流系统的接线应排列整齐、工艺美观。 (3)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蓄电池的安装及及蓄电池室的配套设施进 行全面检查,符合施工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后办理签证。 5.9.2.3 确认蓄电池安装结束,启动充电装置对电池进行充电,此后 进行电池容量的校核,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放电容量进行签证。 28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专业
(1) 要求承包单位测量并记录整组蓄电池的端部原始电压、单体 蓄电池的原始电压、测量蓄电池的内电阻,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上述记 录进行检查,必要时可抽检复测; (2) 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初充电、初放电的过程中要加强巡视,确 认是否按施工方案执行; (3) 初充电结束后,应逐个对蓄电池的电压、电解液的密度进行 检查,监督承包单位做好记录; (4) 首次放电终了时,应检查电池的最终电压、电解液密度是否 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规定,不符合标准的电池数量是否超出标准等; (5) 充放电结束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核查承包单位在充放电期 间按规定时间记录的每个蓄电池的电压、电流、电解液的密度、温度 等,以及据此绘制的整组充、分电特征曲线,确认无误后输签证。 5.10 盘柜安装及二次回路接线 5.10.1 工作内容及特点
(根据设计文件说明工程内容和特点)
5.10.2 质量控制要点 5.10.2.1 盘柜基础用 100mm 的镀锌槽钢制作,水平误差<1mm/m,全 长水平误差<2mm;不直度误差<1mm/m,不平整度不能超过 1/1000, 全长不直度误差<5mm;接地点不得少于 2 点,连接牢固。盘柜就位 前监理人员应进行复测合格后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10.2.2 盘柜安装的垂直度<1.5mm/m,相临两盘顶部水平偏差< 2mm,成列盘顶部水平偏差<5mm;盘面偏差相邻两盘边<1mm,成 29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专业
列盘面<5mm;盘间边接缝隙应<2mm。在监理巡视中,用实测实量 的方法进行检查。 5.10.2.3 控制电缆接线应牢固压紧,线束绑扎,松紧适当,匀称、形 式一致,每个接线端子并线不得超过 2 根。 5.10.2.4 多股软导线压接前应加终端附件或搪锡。 5.10.2.5 屏蔽电缆其屏蔽层按设计要求可靠接地。 5.10.2.6 小母线联接部要压紧牢固,锁紧螺母齐全,搭接面平整,无 氧化膜,镀银层不得锉磨,螺栓紧固后露扣长度 2~3 扣。 5.10.2.7 单相交流母线金具安装连接牢固, 且无闭合磁路, 金具清洁, 无损伤。 5.10.2.8 屏柜内的接地铜排应与专用铜排可靠连接。 5.11 电缆敷设 5.11.1 工程内容和特点
(根据设计文件说明工程内容和特点)
5.11.2 质量控制要点 5.11.2.1 电缆保护管施工: (1) 保护管外观完好,内壁光滑,管口应无毛刺和尖锐棱角; (2) 保护管露外部分应横平竖直,并列敷设的管口应排列整齐; (3) 金属保护管应接地。 5.11.2.2 电缆支架安装: (1) 电缆支架应安装牢固、横平、竖直;各支架的同层横档应在 同一水平面上,其高低偏差不应>5mm; 30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专业
(2) 组装后的钢结构竖井,其垂直度偏差、支架横撑水平误差、 对角线的偏差应符合规范的要求。 5.11.2.3 电缆桥架安装 (1) 电缆桥架在每个支吊架上的固定应牢固,桥架连接板的螺栓 应紧固,螺母应位于桥架外侧。铝合金桥架在钢制支吊架上固定时, 应有防电化腐蚀的措施; (2) 电缆桥架转弯处的转弯半径,不应小于该桥架上的电缆最小 允许弯曲半径的最大者; (3) 金属电缆支架全长均应有良好的接地。 5.11.2.4 电缆的敷设 (1) 电缆的排列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电力电缆和控制电缆不应配置在同一层支架上; 2) 高低压电力电缆,强电、弱电控制电缆应按顺序分层配置; 3) 并列敷设的电力电缆,其相互间的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4) 控制电缆在普通支架上,不宜超过 1 层,桥架上不宜超过 3 层; 5) 交流三芯电力电缆在普通支架上不宜超过 1 层,桥架上不宜 超过 3 层; (2) 电缆敷设后应及时加以固定,并装设标识牌。 (3) 直埋电缆在直线段每隔 50~100mm 处、 电费接头处、 转弯处、 进入建筑物等处,应设置明显的方位标识或标桩。 5.11.2.5 电缆终端和接头的制作 31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专业
(1) 在室外制作 6kV 及以上电费终端与接头时,其空气相对湿度 宜为 70%及以下。 110kV 及以上高压电缆终端与接头施工时应搭设临 时工棚,环境湿度应严格控制,温度宜为 10~30℃。 (2) 制作 6kV 及以上电费终端与接头时, 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 旁站监理人员应填写旁站监理记录表(DJB-B13) 。 5.11.2.6 电缆线路防火阻燃设施施工 (1) 检查防火阻燃材料必须有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的检测报告,必 要时对实物进行复验; (2) 在监理巡视、验收时重点检查防火隔板安装应牢固,有机堵 料封堵严密牢固、 无机堵料封堵表面光洁, 阻火仓堆砌密实牢固整齐, 防火涂料表面光洁、厚度均匀。 5.12 接地装置 5.12.1 工程内容及特点
(根据设计文件说明工程内容和特点)
5.12.2 质量控制要点 5.12.2.1 接地装置施工采用的器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并应 有合格证件。 5.12.2.2 接地装置的安装应配合建筑工程的施工,隐蔽部分必须在覆 盖前做好检查,监理人员签证。 5.12.2.3 各种电气装置与主接地网的连接必须可靠,接地线规格正 确,防腐层完好,标识齐全明显。 5.12.2.4 扩建接地网与原接地网间应为多点连接。 32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专业
5.12.2.5 避雷针(带)的安装位置及高度符合设计要求。 5.12.2.6 供连接临时接地线用的连接板的数量和位置符合设计要求。 5.12.2.7 测量全站接地电阻时,实施旁站监理,旁站监理人员应填写 旁站监理记录表(DJB-B13) 。 5.13 站区照明 5.13.1 工程内容和特点
(根据设计文件说明工程内容和特点)
5.13.2 质量控制要点 5.13.2.1 插座、开关安装: (1) 位置、 高度按设计规定, 对图检查, 允许误差, 同一室内5mm, 成排安装1mm; (2) 插座接线及接地,按 GB50303-2002 规定检查; (3) 开关、动作灵活可靠,安装牢固,用试电笔检查开关是否接 入相线。 5.13.2.2 灯具安装: (1) 检查灯具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规定,附件配套齐全; (2) 灯具架组装、引出线截面符合设计规定,引出线和灯具端连 接紧固,绝缘良好,组装部件完整,安装牢固。 (3) 电源接线连接紧固,不承受拉力; (4) 同一室内成排灯具,横平竖直高度在同一平面上; (5) 应急疏散指示灯,标志清晰,指示明确; (6) 密封有特殊要求的灯具,按制造厂规定; 33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专业
(7) 金属外壳接地或接零,按 GB50169-1992 规定。 5.13.2.3 照明配电箱安装 (1) 型式及回路数,位置、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 箱体安装牢固,其垂直偏差不应>3mm; (3) 零线:保护连接固定在汇流排上,编号齐全 5.13.2.4 照明管路敷设 (1) 钢管外表,无损伤,严重锈蚀镀锌完好,无毛刺、无裂纹; (2) 管路配制横平竖直; (3) 钢管连接:套管连接,管口对正,焊接牢固、严密; (4) 进盒钢管锁母配合,外露丝扣 2~3 扣,管口包扎紧密。 5.13.2.5 户外照明 (1) 基础浇筑时应控制基础和预埋螺栓在同一轴线上,基础在同 一水平面上,监理人员应检查承包单位的记录,必要时复检; (2) 电缆敷设、配电箱安装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 (3) 灯具安装应牢固,垂直、高度统一,引线口封堵严密,接地 可靠。双面照射或多面照射灯具转动灵活。 5.13.2.6 照明回路通电检查验收范围: (1) 照明箱标识清晰,已接地,电缆牌齐全,照明开关命名与回 路对照正确,熔断器容量与设计对照检查一致; (2) 回路绝缘电阻值应大于 0.5 兆欧; (3) 漏电保护动作试验、应急灯试投试验、直流常明灯试验、光 电控制器试验、交直流电源自动切换试验合格; 34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专业
(4) 照明灯投入 24 小时,插座通电 24 小时无异常。 5.14 通信、远动、五防、站系统调试 5.14.1 工作内容和特点
(根据设计文件说明工程内容和特点)
5.14.2 质量控制内容 5.14.2.1 审查系统调试方案是否全面,是否包括本站所有调试内容, 有无缺项; 5.14.2.2 审查系统调试人员资质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调试人员配备是 否合理; 5.14.2.3 审查调试设备是否合格,能否达到调试项目的相关要求; 5.14.2.4 保护系统调试 (1) 检查二次接线是否牢固,标示明确; (2) 检查各套保护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保护配置正确, (3) 审查确认各保护元件调试报告,保护调试正常,逻辑关系明 确,符合闭锁和反措要求; (4) 查看保护定值设置合理,系统数据传输正常,无差错; (5) 保护动作正常,无误动和拒动现象。 5.14.2.5 通信、远动系统调试 (1) 检查通信系统接线是否正确,光缆熔接是否牢固,标示明确; (2) 检查通信系统元件通信是否正常,动作是否可靠; (3) 检查通信通道是否畅通,通信规约及转换是否正确,数据采 集是否正确、可靠,传输速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5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专业
5.14.2.6 五防调试 (1) 核对五防设置点是否齐全,逻辑关系是否正确; (2) 检查闭锁设备安装是否齐全、正确,动作是否可靠。 5.14.2.7 站系统调试 (1) 检查分系统调试是否完善、无差错; (2) 检查系统连线是否正确; (3) 检查自动化系统软件安装是否正确,界面、菜单设置是否符 合合同要求; (4) 后台操作动作是否可靠、正确,无差错,界面提示是否真实, 与元件显示数据是否一致; (5) 核对闭锁逻辑动作是否与实际要求动作逻辑一致; (6) 元件上传数据是否畅通,显示正确; (7) 运行操作票设置是否符合运行要求。
6 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防治
详见《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控制措施》 。 7 质量控制标准及验评
【编写说明】 应执行的满足要求的电气质量验评相关规范、标准。 36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专业 8 附件
附件 1: (1) 主变压器安装质量控制流程。 ) 主变压器安装质量控制流程。 37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专业
1、 编制施工方案
2、 人员、机具安排
3、 熟悉图纸
4、 技术交底
开工准备 承包单位
不通过
开工报审 承包单位、监理工程师
通过
1、 图纸会检
2、 审查施工方案
3、 核查人员资质及安排
4、 检查机具、设备状况
5、 检查技术交底情况
1、 检查外观完好、 无破损
2、 核对型号、规格正确
3、 检查配件是否齐全
缺陷处理单 承包单位
有问题
设备开箱检查 厂家、承包单位、监理
无问题
返厂或通知 厂家处理
有问题
安装前检查 厂家、承包单位、监理
通过
外观完好
排油或解除保管气压
试验不合格
附件安装
附件试验项目齐 全、合格 签证
1、 巡视抽真空压力
2、 检查油样试验
3、 注意注油速度 注意热油循环时间
内部检查、接线 厂家、承包单位、监理
抽真空处理、真空注油
破真空排气、热油循环
电缆敷设、二次接线
检查、验收
(2) H-GIS、GIS、断路器安装质量控制流程。 ) GIS、GIS、断路器安装质量控制流程。 38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专业
1、 编制施工方案
2、 人员、机具安排
3、 熟悉图纸
4、 技术交底 开工准备 承包单位
不通过
开工报审 承包单位、监理工程师
通过 不合格
1、 图纸会检
2、 审查施工方案
3、 核查人员资质及安排
4、 检查机具、设备状况
5、检查技术交底情况
1、 标高、轴线正确
2、 整体平整度在误差范围内
3、 预埋件正确、平整
基础验收、复测 土建、安装单位、监理
合格
土建单位处 理、消缺
设备组装 厂家、承包单位
通过
设备固定
管道连接及附件安装 电缆敷设、二次接线 抽真空处理、 SF6 气体 充
隐蔽签证 监理工程师
设备调整
设备接地
自检、填写工程报验单 承包单位
有问题
返工、消缺处理
现场检查验收 监理工程师
签署工程报验单
(3) 配电装置安装质量控制流程。 ) 配电装置安装质量控制流程。 39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专业
1、 编制施工方案
2、 人员、机具安排
3、 熟悉图纸
4、 技术交底
开工准备 承包单位
不通过
开工报审 承包单位、监理工程师
通过 不合格
1、 图纸会检
2、 审查施工方案
3、 核查人员资质及安排
4、 检查机具、设备状况
5、检查技术交底情况
1、 标高、轴线正确
2、 整体平整度在误差范围内
3、 预埋件正确、平整
基础验收、复测 土建、安装单位、监理
合格
土建单位处 理、消缺
超标
设备支架检查 承包单位、监理
合格
1、 标高、轴线正确
2、 杆头板平整度在误差范围内
3、 杆头板焊接、防腐处理
构支架厂家 或承包单位 处理
设备安装就位
电缆敷设、二次接线
设备试验 核查试验项目、合格 监理工程师
设备固定、调整
附件、设备接地
1、 接地搭接符合要求
2、 连接可靠
3、 保持工艺美观
自检、填写工程报验单 承包单位
有问题
返工、消缺处理
现场检查验收 监理工程师
签署工程报验单
(4) 管母线、软母线安装质量控制流程。 ) 管母线、软母线安装质量控制流程。 40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专业
1、 编制施工方案
2、 人员、机具安排
3、 熟悉图纸
4、 技术交底
开工准备 承包单位
不通过
开工报审 承包单位、监理工程师
通过 不合格
1、 图纸会检
2、 审查施工方案
3、 核查人员资质及安排
4、 检查机具、设备状况
5、检查技术交底情况
1、 型号、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2、 质量证明文件齐全
3、 厂家资质合格
审查材料报验单 监理工程师
合格
清理出场 (管)母线焊接(压接)检查 监理工程师
1、 焊接(压接)试验合格
2、 金具配套符合设计要求
3、 破口(连接)处理合格
合格
返工
不合格
绝缘子安装检查
1、 检查试验报告
2、 查数绝缘子个数
3、 检查绝缘子外观
1、 测量弧垂符合设计要求
2、 核对安全距离
3、 保持工艺美观
(管)母线安装、调整
自检、填写工程报验单 承包单位 返工、消缺处理 现场检查验收 监理工程师
有问题
签署工程报验单
(5) 电缆敷设质量控制流程。 ) 电缆敷设质量控制流程。 41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专业
1、 编制施工方案
2、 人员、机具安排
3、 熟悉图纸
4、 技术交底
开工准备 承包单位
不通过
开工报审 承包单位、监理工程师
通过 不合格
1、 图纸会检
2、 审查施工方案
3、 核查人员资质及安排
4、 检查机具、设备状况
5、检查技术交底情况
1、 型号、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2、 质量证明文件齐全
3、 厂家资质合格
审查材料报验单 监理工程师 合格
清理出场 电缆管制作、敷设检查 监理工程师
1、 管径、 弯曲半径符合规范
2、 对接良好、无毛刺
3、 固定牢固、 埋深符合要求
合格
返工
不合格
电缆支架(桥架)安装检查
1、 固定牢固、顺直
2、 镀锌质量符合规范
3、 接地可靠
1、 电缆排放顺直、 弯弧一直
2、 按照规范分层摆放
3、 走向合理、交叉少
4、 标牌编制清楚
电缆敷设检查
1、 防火墙按设计设置
2、 防火材料合格
3、 封堵严密、制作规范
4、 标识清楚、明显
防火墙制作检查
自检、填写工程报验单 承包单位 返工、消缺处理 现场检查验收 监理工程师
有问题
签署工程报验单
(6) 接地装置安装质量控制流程。 ) 接地装置安装质量控制流程。 42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专业
1、 编制施工方案
2、 人员、机具安排
3、 熟悉图纸
4、 技术交底
开工准备 承包单位
不通过
开工报审 承包单位、监理工程师
通过 不合格
1、 图纸会检
2、 审查施工方案
3、 核查人员资质及安排
4、 检查机具、设备状况
5、检查技术交底情况
1、 型号、规格符合设计要求
2、 质量证明文件齐全
3、 厂家资质合格
审查材料报验单 监理工程师
合格
清理出场 接地沟开挖检查 监理工程师
1、 深度符合设计要求
合格
返工
不合格
垂直接地基安装检查
1、 长度符合设计要求
2、 间距大于 5 米
3、 与水平接地体连接可靠
4、 防腐处理符合规范
1、 埋设深度符合设计要求
2、 搭接大于 2.5 倍
3、 焊接(熔接)可靠
4、 防腐处理符合规范
水平接地体安装检查
合格
隐蔽签证
自检、填写工程报验单 承包单位 返工、消缺处理 现场检查验收 监理工程师
有问题
签署工程报验单
(7) 盘柜安装及二次接线质量控制流程。 ) 盘柜安装及二次接线质量控制流程。 43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专业
1、 编制施工方案
2、 人员、机具安排
3、 熟悉图纸
4、 技术交底
开工准备 承包单位
不通过
开工报审 承包单位、监理工程师
通过
1、 图纸会检
2、 审查施工方案
3、 核查人员资质及安排
4、 检查机具、设备状况
5、检查技术交底情况
1、 检查外观完好、 无破损
2、 核对型号、规格正确
3、 检查配件是否齐全
1、 标高、轴线正确
2、 整体平整度在误差范围内
3、 槽钢固定牢固
1、 垂直度符合规范要求
2、 整理盘柜顺直
3、 固定牢靠、接地可靠
1、 单层电缆电缆头高度一致
2、 电缆缠绕牢固,颜色一致
3、 屏蔽层接地良好
1、 接线正确、整齐、牢固
2、 备用芯包扎良好
3、 标识清楚、正确
1、 封堵方正、规范
2、 防火涂料厚度符合规范
返厂或通知 厂家处理
不合格
设备开箱检查 厂家、承包单位、监理
合格
土建单位处 理、消缺
不合格
基础、槽钢检查 土建单位、安装单位、监理
合格
盘柜就位、找正检查
合格
不合格
电缆头制作检查
返工 二次接线检查
盘柜封堵检查
自检、填写工程报验单 承包单位 返工、消缺处理 现场检查验收 监理工程师
有问题
签署工程报验单
(8) 系统调试质量控制流程。 ) 系统调试质量控制流程。 44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专业
调试单位重新编制
不通过
审查调试方案 监理工程师
1、 调试内容是否全面
2、 调试人员资质审查
3、 调试设备审查
1、 一次设备安装、调整,设备连 线完成
2、 二次盘柜安装完成
3、 二次接线、检查完成
4、 通信设备安装完成
5、 闭锁设备安装、逻辑关系确定
1、 动作值、动作时间准确
2、 逻辑关系正确
3、 无误动、拒动现象
4、 数据采集正常、无差错
1、 通信设备、通信线路连接可靠
2、 通信通道畅通
3、 通信规约转换正确
4、 传输速度正常
1、 五防设备安装正确
2、 逻辑点齐全、逻辑关系正确
3、 闭锁设备动作可靠
4、 分系统调试通过
5、 自动化系统连线正确
6、 后台系统软件安装正确
7、 遥控操作正常、动作可靠
8、 上传数据正确、显示一致
9、 界面、操作票设置合理
通过
调试前检查 承包单位、监理工程师 合格 有问题
厂家处理
保护元件调试
通信系统调试
不合格
返工
远动系统调试
五防比锁调试
有问题
厂家处理
自动化系统调试
调试成果报验 承包单位 处理 审核 监理工程师
有问题
签署确认
附件 2:监理项目部质量控制点(略) 45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变电站工程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工程专业
根据已批准的施工项目部质量验评范围划分表, 增加 W、 S 点一栏。 H、
建筑监理实施细则范本范文第2篇
扬尘污染防治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批:
Xxxx公司
二O一六年 月
目
录
一、编制依据
二、工程概况
三、扬尘的主要类型
(一)土壤风沙尘
(二)道路扬尘
(三)施工扬尘
(四)堆场扬尘
四、扬尘防治控制措施
(一)现场监理管理
(二)设施监理管理
(三)道路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四)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五)堆场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五、工程监理范围及内容
六、监理工作的目标
七、扬尘污染防治监理工作制度
八、安全监理岗位人员工作任务
(一)施工过程中的控制
九、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一)工程施工前预控
(二)施工过程中的控制
一、编制依据
扬尘控制监理的依据主要有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及规范、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和业主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施工单位上报的扬尘控制专项方案。
1、《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规范》(DGJJ08-121-2006)。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2004);
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8、《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9、《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二、工程概况:
㈠建设单位:
㈡项目名称:
㈢项目建设地点:
㈣项目建筑规模: 本工程用地面积43506m²;实用地面积24000m²;总建筑面积113180m²;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2380m²;地下建筑面积30800m².总建筑占地面积4178.84m²;容积率3.4;建筑密度17.4%;绿地面积7200m²;居住总户数1042户。机动车位数295辆;非机动车1468辆。层数20F~28F高程住宅。
㈤预计工程投资: 元
㈥项目计划工期:本工程总工期 日历天 ㈦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㈧设计单位: ㈨地质勘察单位: ㈩施工单位:
三、扬尘的主要类型
(一)土壤风沙尘
土壤风沙尘指直接来源于裸露地表(如农田、裸露体、滩涂、干涸的河谷、未硬化或绿化的空地等)的颗粒物。对于城市地区而言,除了本地及周边地区的风沙尘外,长距离传输的沙尘暴也是不容忽视的尘源。我国沙尘暴发生的频率和强度很高,不但严重影响北方大部分城市,有时甚至会波及华南的部分城市,已成为春季的重要源类。
(二)道路扬尘
道路扬尘是道路上的积尘在一定的动力条件(风力、机动车碾压或人群活动) 的作用下,一次或多次扬起并混合,进入环境空气中形成不同粒度分布的颗粒物。道路积尘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1、近地区由于风蚀、水蚀带来的泥沙与尘土;
2、机动车携带的泥块、沙尘、物料等抖落遗撒,如车轮从建筑工地、矿场、未铺装道路等携带的泥土和灰尘,车载物料的遗撒等;
3、机动车行驶造成的自身磨损与消耗(如轮胎、刹车垫的磨损,尾气净化装置的老化与消耗等)及尾气排放;
4、路面老化破损后被碾压形成的颗粒物;
5、冬季冰雪天气施洒沙粒及盐水形成的颗粒物;
6、生物碎屑,如枯枝落叶,草坪、树木修剪时遗留的碎屑,经过干燥、碾压形成颗粒物;
7、废物丢弃、泼洒,如烟蒂、纸屑等垃圾;
8、大气降尘。
道路扬尘对空气颗粒物的贡献除了与自然风力有关以外,更重要的是与道路的等级、清扫方式、车流量及车速等人为因素有关。
(三)施工扬尘
施工扬尘指在城市市政建设、建筑物建造与拆迁、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等施工场所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我国正处于城市建设的高峰时期,建筑、拆迁、道路施工及堆料、运输遗洒等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尘,已成为城市重要的扬尘源。建设施工及建筑材料运输过程中所造成的扬尘污染,主要与施工过程中的管理有关。
(四)堆场扬尘
堆场扬尘是指各种工业料堆(如沙石堆以及矿石堆等)、建筑料堆(如砂石、水泥、石灰等)、工业固体废弃物、建筑渣土及垃圾、生活垃圾等由于堆积和装卸操作以及风蚀作用等造成的扬尘。
四、扬尘防治控制措施
(一)现场监理管理
1、要求工地配置人员、器材,专人负责控尘工作,安全监理工程师负责每天检查扬尘治理落实及实施情况并作好记录。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必须集中堆放,垃圾堆放点必须具备遮挡措施,同时在建筑垃圾上覆盖密目网,并定时洒水。
2、要求施工单位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止扬尘交底,将扬尘防止工作具体落实到操作层。 督促施工单位对开挖至地面的土石方应及时外运,未能外运的应当采取覆盖措施。
3、要求施工单位清扫道路、场地时,必须做到先洒水后清扫。
4、要求施工单位清运垃圾、运输材料、土方的车辆在驶离工地前必须冲洗,并做好遮蔽、清洁工作,不得污染、损坏市政设施。
5、要求施工单位施工时同样要采取控制扬尘的措施,对建筑垃圾应当采用袋装的方式清运,便于运输和控制扬尘,严禁将垃圾随意丢弃、乱堆乱放。
6、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道路和场地,硬化处理。
(二)设施监理管理
1、要求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出入口,应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工地的排水系统,应当定时定人对沉淀池、沟槽进行清理,做到排水畅通,无污水外流或堵塞排水沟现象,杜绝随意排放。
2、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混凝土搅拌机械设备应采取封闭、降尘措施。
3、要求施工单位污水排放必须做到三级沉淀排放,达到沉淀要求后才能排放到市政管网。
4、督促施工单位对现场的材料堆放采取防尘措施(覆盖密目网、洒水等)。
5、督促施工单位对特别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必须堆放在密闭的库房内,装卸时做到轻放、轻装、轻卸。
(三)道路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1、 道路两侧进行草、灌木、乔木相结合立体绿化模式,或者实施硬化措施,或者绿化和硬化相结合。注意消灭裸露地面,如树坑、草皮稀疏等,减少风蚀和水蚀造成的尘源。
2、 未铺装道路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硬化,或定期施洒粉尘抑制剂以保持路面低尘负荷状态。
3、禁止随意开挖,尽量避免道路开挖。应制定详细的防尘计划,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情况下,尽量缩短施工期限。道路两侧的施工行为,亦须减少填挖土方,缩短工期,同时承担施工点附近路段的保洁和清洗责任。
4、运送易产生扬尘物质的车辆应实行密闭运输,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遗撤或泄漏。出入施工工地的车辆,驶离工地前应清洗车轮及车身。
(四)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1、工程建设阶段
(1) 建设工程施工期间,应设置施工标志牌、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制度板。施工标志牌应当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名称,项目经理姓名、联系电话,开工和计划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以及等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污染举报电话。
(2) 工程建设期间,应在工地边界设置1.8 米以上的围挡,围挡视地方要求适当增加,围挡底端设置防溢座。
(3) 工程建设期间,其所使用的具有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废弃物,应当密闭处理。若在工地内堆置,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覆盖防尘网、配合定期喷洒粉尘抑制剂等措施,防止风蚀起尘。
(4) 工程建设期间,施工工地内车行路径,应采取铺设钢板、铺设混凝土、铺设沥青混凝土、铺设用礁渣、细石或其它功能相当的材料等措施,防止机动车扬尘。
(5) 工程建设期间,对于工地内裸露地面,应采取下列防尘措施之一:
① 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
② 铺设钢板、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礁渣、细石或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
③ 植被绿化;
④ 定期洒水;
⑤ 地表压实处理并洒水;
⑥定期喷洒抑尘剂。
(6)工程建设期间,物料、渣土运输车辆的出入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设施应符合下列要求: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溢座或其它防治设施,防止洗车废水溢出工地;设置废水收集坑及沉砂池。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冲洗轮胎及车身,其表面不得附着污泥。物料、渣土运输车辆,装载的物料、渣土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用苫布遮盖或者采用密闭车斗。
(7)工程建设期间,应对工地建筑结构施工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防尘网或防尘布。
(8)工程建设期间,工地内建筑上层具有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地下楼层时,应从电梯孔道、建筑内部管道或密闭输送管道输送,或者进行人工搬运。
(9)工程建设期间,应负责工地周边道路的保洁与清洗责任。
2、工程装饰阶段
(1) 施工期间,应设置施工标志牌,标明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污染举报电话。
(2) 施工期间,应在工地边界设置1.8 米以上的围挡,围挡视地方要求适当增加,围挡底端设置防溢座。 (3) 施工期间,一般应在建筑结构外侧设置防尘布。
(4) 施工期间,工地内建筑上层具有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地下楼层时,应从电梯、建筑内部管道或密闭输送管道输送,或者进行人工搬运。
(五)堆场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建筑材料堆积(如砂石、水泥、石灰等)、建筑渣土及垃圾、生活垃圾等堆积和装卸操作以及风蚀形成的扬尘。堆场扬尘的控制,主要有以下一些措施:
1、采取密闭存储措施。这主要针对原料堆,利用仓库、封闭堆场、等形式,避免风蚀作用。
2、堆场露天装卸作业,应采取洒水等抑尘措施。
3、采用防尘网和防尘布覆盖物料堆,必要时进行喷淋。
4、临时性建筑渣土及垃圾、生活垃圾,应设置高于建筑渣土及垃圾、生活垃圾的围挡;应当定期洒水、喷洒稳定剂。
五、工程监理范围及内容
1、施工现场应设置围档,围档应从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布置宣传广告布,并做到定期清洗,对破损广告布要及时更换。
2、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方应集中堆放。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3、督促和检查各施工单位对各岗位人员进行扬尘污染防治的教育情况,提高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意识,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污染防治的技术措施和人力、物力的投入,切实做好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
4、工地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排水设施。驶入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箱完好,装载的货物必须堆码整齐,不得污染道路环境。驶出工地的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严禁带泥上路,严禁超载;运送各种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的车辆必须应有遮盖和防护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建筑垃圾和尘土飞扬、洒落和流溢。
5、施工现场土石方、施工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的车运输辆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必须符合合肥市环卫部门的有关要求并经环卫部门批准和持有相关准运证明。
6、土方作业时,应有专人及时清除路面遗洒的泥土,路面应始终保持较湿润状态,做到不泥泞、不扬尘。土石方施工期间,当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应停止施工作业。
7、督促施工单位按扬尘污染防治方案要求,落实施工前交底手续,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扬尘污染源,采取针对性的专项交底。
8、施工现场内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主干道应适时洒水,防止扬尘;清扫路面时,应采取先洒水降尘后清扫的方法操作。
9、施工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经营性运输资质和建筑垃圾运输资质的单位(以下简称运输单位)运输建筑垃圾。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专业管理部门核发的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携带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核发的处置核准文件。
10、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场地应坚实平稳不扬尘。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细颗粒的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11、工程完工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和平整场地,消除各种尘源。禁止在道路和人行道上堆放或转运易扬尘的建筑材料。
六、监理工作的目标
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并通过实施确保本工程施工现场达到合肥市扬尘治理检查要求,使扬尘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七、扬尘污染防治监理工作制度
1、明确监理机构控制扬尘污染的监理责任,建立健全监理规章制度,提高监理水平,监理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控制扬尘污染监理工作的现场检查,确保监理人员到位,对施工企业不服从管理的,要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
2、组织施工单位,共同制定实施方案,督促施工单位按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和专项扬尘污染防治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确保场容场貌统
一、协调、干净、卫生,对施工现场出入口进行硬化,设置排水沟和车辆进出冲洗装置,防止泥沙流污染城市环境,加强对施工现场广告围挡,出入口硬化,土石方等物料运输的管理,从源头上堵住扬尘污染。
3、制定联合检查及每天巡查制度,按要求开展扬尘控制检查,通过联合检查和每天巡查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责任人限期整改,帮助工地提高管理水平。
4、以总包单位为基础,管理好各分包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自检自查工作,以及扬尘污染防治的自检自查工作。
5、对施工过程中扬尘污染防治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安全监理日记应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内容。
八、安全监理岗位人员工作任务
(一)施工过程中的控制:
1、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施工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的执行情况,及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执行情况。
2、检查施工单位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
3、发现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有违章施工等安全隐患时,及时指出,以口头和书面资料指出,要求施工单位限时按规定进行整改。
4、遇到下列情况时,安全监理工程师可下达“暂时停工令”: (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醒和指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2)安全设施未经自检和复查或检查不合格的而擅自使用时。 (3)擅自改变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时,或不按设计图纸要求施工时。
(4)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5)对已经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6)违反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规定的作业行为时。
九、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做到“六必须和六不准”,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不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砼、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 建筑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工作非常重要,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监理控制的一个重点。为此,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更加需要高度重视,监理工作将着重加强施工前控制和施工过程中的预控,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设专职的安全监理员,并由专职安全监理员配合建设单位抓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具体措施如下: 1)、工程施工前预控:
1、全面落实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总监理工程师是整个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总负责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重大决策由总监理工程师全权掌握。总监理工程师依据现场情况,调配监理人员,安排工作,落实责任。
2、设专职安全监理员
目前,人们对施工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而施工作业,毫无疑问将带来一定的噪音、粉尘、甚至污水排放等,势必给施工沿线(包括施工人员本身)带来影响,以往类似工程中,传统的监理监管模式,由于监管安全文明的监理员往往要兼管负责工序的质量验收工作,往往带来很大的约束,工作力度大打折扣。为此,项目监理机构将在该工程中落实一名专职安全监理员。该监理员经过安全培训,又熟悉监理业务,专门负责该项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安全管理体系与施工单位安全员对口工作,因此容易发现一些工程施工时安全隐患,便于加大该方面工作力度,以取得更好的监理实效。
3、实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和《扬尘污染防治监理细则》监理细则是监理开展工作的主要依据,项目监理机构将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和《扬尘污染防治监理细则》作为监理督促、约束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的依据, 实施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
除做好以上几点工作,监理过程中,将从施工过程中几方面控制,强调施工前预控,重点抓好施工过程中的控制,重视现场的巡视检查工作。
4、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专项方案、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使方案更加完善;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经批复的《施工方案》实施。
5、协助施工单位搞好自检自查工作;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工程例会上进行通报。
6、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搞好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以及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对外宣传工作。 2)、施工过程中的控制:
1、检查土方运输车辆的车况,及装运过程中的保洁工作。
2、检查出场的混凝土运输车出料口是否放到位。
3、检查施工单位的建筑垃圾的临时堆放处的管理情况及外运情况。
4、检查施工便道的保洁情况。
5、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排水情况。
建筑监理实施细则范本范文第3篇
泽库县检察院旧办公楼维修改造及附属设施项目
批准: 肖海涛
审核: 郁新华
编制: 尹占华
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2018年7月27日
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1 泽库县检察院旧办公楼维修改造及附属设施项目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搞好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特制定本监理实施细则。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理工作。 3.引用标准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4《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3.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3.6《建设工程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3.7《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3.8《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3.9《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 3.1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标[ 1999]79号 应对废止法规和规范随时更新 4.职责
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2 泽库县检察院旧办公楼维修改造及附属设施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管理部经理)负责组织本细则的具体实施,并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负总责。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对各自承担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
5.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责任。
5.1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2工程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机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5.3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5.4检查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施工现场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5.5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物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5.6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
5.7检查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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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
5.8检查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5.9检查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
5.10检查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5.11协助施工单位督促检查作业人员应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5.12检查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予案。
5.13监督、检查施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和材料。
5.14核查从事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5.15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5.16督促、检查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现场前进行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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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审核
6.1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6.1.1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工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人员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6.1.2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 6.1.3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电气设备等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1.4基坑支护、模板、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拆装等专项方案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1.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
6.1.6冬期、雨期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
6.1.7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场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和文明施工要求。
6.2督促、审查施工单位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工程项目监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6.2.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6.2.2土方开挖工程; 6.2.3模板工程; 6.2.4起重吊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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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脚手架工程; 6.2.6拆除爆破工程;
6.2.7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7.基坑支护安全监督管理
7.1检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测等单位提供的有关基坑工程的技术资料。
7.1.1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深基坑开挖区边线外开挖深度2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道路、地面及地下管网等状况的调查资料。
7.1.2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否有针对性编写了安全技术措施、监测措施、抢险措施、救护措施、环境保护措施等内容。对于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其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咨询,监理工程师应查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咨询意见。
7.2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按设计图纸和基坑支护方案进行施工。 7.2.1检查基坑边沿、上下通道等危险部位,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垂直作业上下有无隔离防护措施。
7.2.2检查基坑施工是否设置有效排水措施;若基坑施工采用坑外排水,应有防止临近建筑危险沉降的措施。
7.2.3严禁坑边荷载超过设计规定。基槽开挖设置的安全边坡应符合安全要求,土方开挖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严禁超挖。积土、料具堆放和机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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械设备施工与坑槽边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
7.3及时检查施工过程中各项观察、监测记录资料。
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按规定进行基坑支护变形监测以及对毗邻建(构)筑物和重要管线、道路进行沉降观测。
8.高处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8.1基本规定
8.1.1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将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所需料具,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8.1.2检查施工单位在高处作业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未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8.1.3高处作业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8.1.4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8.1.5检查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8.2安全防护设施验收
8.2.1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8.2.2安全防护设施,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验收,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8.2.3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验算数据。 (2)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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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安全防护设施变更记录及签证。
8.2.4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所有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情况。 (2)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 (3)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 (4)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度。
(5)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 8.2.5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作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修整合格后再查验,施工工期内还应定期进行抽查。
8.3安全帽
8.3.1检查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帽是否符合GB281189标准并具有产品检验合格证。
8.3.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8.4安全网
8.4.1检查安全网的规格、材质是否符合GB57251997标准,安全网是否取得建筑安全监督部门的准用证。
8.4.2检查工程外侧是否按规定用密目安全网封闭。 8.5安全带
8.5.1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带应符合GB609585标准要求。 8.5.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系挂安全带。 8.6洞口作业安全防护
8.6.1检查现场每一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是否按《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进行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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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2检查电梯井内是否每隔两层(不大于10m)设置一道平网。通道口的防护棚是否牢固,材质是否符合要求。
8.7临边作业安全防护
检查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等处,必须按规范JGJ8091的规定设置防护栏杆。
8.8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
8.8.1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设施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加以确定。攀登的用具,其结构构造必须牢固可靠。
8.8.2攀登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符合规范JGJ8091的规定。 8.8.3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设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8.8.4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8.8.5悬空作业必须遵守规范JGJ8091的有关规定。 8.9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安全防护
8.9.1操作平台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计算书及图纸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
8.9.2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
8.9.3操作平台应在显著位置标明容许荷载值。操作平台上人员和物料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应配备专人加以监督。
8.8.4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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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9.施工机具安全监督管理
9.1不能在现场使用不合格的施工机具。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机具,必须经过建筑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发给准用证或验收合格手续。
需持有准用证的包括:翻斗车、打桩机械等;
安装后必须有验收合格手续的包括:平刨、圆盘踞、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打桩机械等。
9.2施工机具必须按照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除做保护接零外,还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按规定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最常见的此类机具包括:平刨、圆盘锯、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潜水泵等。
9.3平刨、圆盘锯等施工机具的安全防护装置应完好、齐全、有效。 9.4施工现场严禁使用平刨、电锯、电钻等多用联合机械。施工现场应尽量使用Ⅱ、Ⅲ类手持电动工具;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有保护接零,并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
9.5翻斗车不得无证司机驾驶,不得行车载人和违章行车。
9.6打桩机械行走路线的地耐力应符合说明书的要求;打桩作业应有方案,并按操作规程进行打桩操作。
9.7施工现场使用的气瓶应有标准色标。气瓶存放、气瓶间间距、气瓶与明火间间距应符合要求。气瓶的防震圈和防护帽应齐全。
乙炔瓶使用和存放时,严禁平放。
9.8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完善施工机具的安全管理;在现场巡视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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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中发现施工机具使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指出要求整改,同时在监理日志中明确记载。
1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监督管理 10.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施工单位应当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报监理审批。其内容包括:
10.1.1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位置及线路走向;
10.1.2负荷计算,变压器选型,导线截面选定。 10.1.3绘制有关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系统图。 10.1.4有安全用电措施和防火措施。 10.2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审查
现场电工应符合国标GB53608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中规定的人员,并持有近期考核技术证件。
10.3外电架设及防护监督
10.3.1在建筑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的边缘之间必须符合按电压等级决定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的规定。
10.3.2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必须满足最小垂直安全距离的规定。电线、电缆敷设应符合规范规定。
10.4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监督
变压器中性点工作接地与PE线重复接地装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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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设备应按规定作接地和接零保护。 10.5配电箱开关箱检查监督
配电系统应按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级配电原则设置,并必须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器。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均应标明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场所,周围不应堆放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电箱应有防雨措施,有门有锁。
10.6现场照明检查监督
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设漏电保护器。照明开关箱的金属外壳必须按规定作保护接零。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米,室内灯具不应低于2.4米。
10.7隧道、人防工程、高温、导电灰尘场所或灯具离地高度低于2.4米场所照明,电源电压应使用安全电压,安全电压应符合国家规定。
10.8用电档案检查监督
10.8.1施工单位应有专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用电安全检查安装调试记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10.8.2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和管理。可指定电工按时填写,内容齐全,清楚无误。 11.拆除及爆破工程安全监督管理
11.1拆除工程安全监督管理
11.1.1 审核施工单位的资质等级。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11.1.2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有关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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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监理工程师应查阅相关资料。
11.1.3检查拆除工程施工许可证。
11.1.4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拆除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11.1.5在拆除过程中,督促、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拆除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规程进行施工,并按房屋拆除的有关要求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1.1.6在房屋拆除的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并派专人监护。 11.2爆破工程安全监督管理
11.2.1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特别是特种作业施工的范围,同时检查施工许可证。
11.2.2审核爆破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1.2.3施工单位必须事先编制爆破作业方案,报经县、市以上主管部门批准,并征得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同意后,方可进行爆破作业。
11.2.4爆炸材料的购买、运输、储存、保管,应遵守国家关于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
11.2.5爆破作业前,施工单位必须作好下列安全准备工作: (1)建立爆破指挥机构,明确爆破人员的职责和分工。
(2)在危险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管线、设备等,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防止爆破地震、飞石和冲击波的损坏。
(3)防止爆破有害气体、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4)在爆破危险区的边界设立警戒哨和警告标志,并派专人监护。 (5)起爆前,督促人、畜撤离危险区。 (6)制定排除哑炮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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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督促、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爆破作业方案进行施工,并按爆破安全规程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2.施工起重机械和物料提升机的安全监督管理
12.1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应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安装完毕后应当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
12.2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12.3起重机械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12.4塔吊高度超过规定高度时应安装附墙装置,附墙处的建筑结构应由设计院设计,附墙装置的安装应符合说明书要求。
12.5起重机司机、拆装工、指挥人员必须取得省建设厅或相关部门颁发的《起重机械设备装拆与使用人员资格证》和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2.6起重机械作业中遇到下列情况应停止作业:
12.6.1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超过允许工作风力等影响安全作业;
12.6.2起重机出现漏电现象;
12.6.3钢丝绳磨损严重、扭曲、断股超出规范规定、打结或出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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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4安全保护装置失效; 12.6.5各传动机构出现异常和异响; 12.6.6金属结构部分发生变形。
12.7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必须整齐,出现爬绳、乱绳、啃绳,多层缠绕时不允许继续作业。
12.8物料提升机架体的制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物料提升机出厂前应按规定进行检验,并附产品合格证。
12.9物料提升机架体安装和拆除必须按施工方案进行,物料提升机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正式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
12.10物料提升机必须按要求设置防坠落安全装置,该装置必须经有关部门鉴定认可。物料提升机的吊篮停靠装置、超高限位装置、超载限制器等限位保险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
12.11物料提升机应每月进行一次定期检查,由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检查内容包括:
12.11.1金属结构有无开焊、锈蚀、永久变形; 12.11.2扣件、螺栓连接的坚固情况; 12.11.3提升机构磨损情况及钢丝绳的完好性; 12.11.4安全防护装置有无缺少、失灵和损坏; 12.11.5缆风绳、地锚、附墙架等有无松动; 12.11.6电气设备的接地(或接零)情况; 12.11.7断绳保护装置的灵敏度试验。 13.脚手架安全监督管理
13.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施工单位提交的脚手架施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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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方案、模板支架搭拆方案,审查其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方案实施。
13.2审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的上岗证。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13.3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出具由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提供的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时,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13.4督促施工单位使用合格材料搭设脚手架。用于脚手架和模板支架的材料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和《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等的要求,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施工单位在使用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置于或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13.5检查横向水平杆、脚手板、立杆、连墙件、剪刀撑与横向斜撑、栏杆等的设置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13.5.1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不得出现“探头板”。
13.5.2每根立杆底部应设置底座或垫板。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13.5.3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对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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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
13.5.4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5m。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13.6检查脚手架外侧是否按规定设置密目安全网。
13.7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有关规定执行。
13.8脚手架搭设完成后,应办理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3.9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13.10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连墙件。
13.11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示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13.12模板支架
13.12.1审核模板工程施工方案。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准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13.12.2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对模板支架进行检查验收。模板安装和混凝土浇筑时,应对模板及其支架进行观察和维护。发生异常情况时,应中元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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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施工技术方案的要求及时进行处理。
13.12.3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立柱的材料和间距应符合要求,并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支撑。
13.12.4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模板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混凝土强度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的要求。
14.起重吊装安全监督管理
14.1审核施工单位的起重吊装作业方案,起重吊装作业方案应具有针对性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14.2审核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和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4.3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吊钩保险装置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或拆除。
14.4起重机作业时,起重臂和重物下方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重物吊运时,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严禁用起重机载运人员。
14.5严禁使用起重机进行斜拉、斜吊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固在地面上的重物及其他不明重量的物体。
14.6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导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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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起重机使用的钢丝绳,其结构型式、规格及强度应符合该型起重机说明书的要求。每班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及钢丝绳的连接部位。当钢丝绳磨损、断丝达到报废标准时,不得继续使用。
14.8起重机作业的路面地耐力应符合说明书的要求。地面铺垫措施应达到起重吊装作业方案的要求。
14.9起重吊装的吊点应符合设计规定的位置。每次吊装作业前应进行试吊。
14.10结构吊装应设置防坠落措施,高处作业人员应正确系好安全带。 14.11起重吊装作业区域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5.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应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主要做好以下监督管理工作。
15.1督促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15.2乙炔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距离不得小于30m,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之间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
15.3现场用电、防雷设施等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14688规定。
15.4施工现场应有与119专用电话、标设明显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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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监督管理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活动,是建筑施工现场保证安全施工,以人为本,创建文明卫生环境的有效方法,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规划和要求,主要做好以下监督管理工作。
16.1施工现场应有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合理的总平面布置,健全的现场施工管理制度。
16.2施工现场大门整齐,“门前三包”落实,现场围墙规矩。 16.3施工现场安全纪律牌等应悬挂在明显位置。 16.4施工现场暂设工程井然有序,室内外整洁卫生。
16.5施工现场材料、设备、构件等堆放整齐、道路无阻塞、供、排水系统畅通。
16.6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16.7夜间施工,应向有关管理部门申办夜间施工许可证,做好相关的安民告示并做好减少夜间施工噪音扰民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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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7日
建筑监理实施细则范本范文第4篇
1. 监理依据
1.1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
1.2国家现行有关材料标准、规范及检验方法标准。 1.3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质量的承诺。 1.4昆山市质监站质监交底。 2. 监理工作程序
2.1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种材料及构配件必须按种类、规格、批号放置整齐,并设置明显 检验状态标识牌,以区别“已检验合格,可以使用”和“未经检验,不得使用”。
2.2工程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施工前必须提供复印件或抄件(抄件 要签字并盖章,原件存放于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以备查。提供的合格证上应注明实际 收到的时间及数量,并签字。
2.3所有原材料抽样及两块试块检验,均采取监理现场见证抽取试样,试件送样由监 理、施工单位、业主或市检测中心派专人到工地负责进行,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3. 监理工作要点及目标值
3.1本工程管桩采用:PHC -500(100 AB -C80-(12, 11, 11; 13, 12, 12开口 桩尖, PHC -500(100 AB -C80-(10, 11闭口桩尖,及 PHC -500(100 AB -C80 -10抗拔桩。
本工程预应力砼管桩必须进行现场随机抽样,由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做结构性能检验, 同一厂家同一规格的管桩抽检数量为每 300节或不满 300节抽一节,如检测不合格,需加 倍检测。
预应力砼管桩进场后,对管桩的外观尺寸进行检验并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质量标准: (1外观:无蜂窝、露筋、裂缝、色感均匀、桩顶处无裂缝; (2外形尺寸:桩径:±5mm ;管壁厚度:±5mm ;桩尖中心线偏差 <2mm;顶面平整 度:<10mm;桩体弯曲:1/1000 L(L 为桩长。
(3检查方法:外观检查,外形尺寸测量。 3.2钢筋原材
3.2.1钢筋: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每 批重量不大于 60t 。执行 GB701-98标准生产的低碳钢热轧园盘条,每批应取拉伸试样一 个,不同盘取弯曲试样 2个;按 GB13013-91和 GB1499-91标准生产的钢筋混凝土用热轧 光园钢筋及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在每批材料中,随机抽选两根钢筋,取 2个拉伸 试件、 2个弯曲试件。
3.2.2施工单位提取钢筋原材时,应对照钢筋出厂炉批号牌,向经销商索取出厂合格证 明和检验报告,未见到检验合格报告或证号不符,应拒绝提货,更不得加工该批钢筋。钢 筋进场时,应向供货方索取随车印有炉批号的钢材质量证明,与监理共同立即按炉批号抽 取试样送检。
3.3钢筋焊接试件
3.3.1闪光对焊:采用闪光对焊形式连接钢筋,以在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 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应作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 在一周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 300个接头,应按一批计算。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 6个 试件,其中 3个做拉伸试验, 3个做弯曲试验。
3.3.2电弧焊接头:在工厂焊接条件下,以 300个同接头形式,同钢筋级别的接头作为 一批。在现场安装条件下,每一至二楼层中,以 300个同接头形式,同钢筋级别的接头作 为一批,不足 300个时,仍作为一批,从每批随机切取 3个接头进行拉伸试验。
3.3.3电渣压力焊:应以 300个同级别钢筋接头作为一批,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 3个 试件做拉伸试验。
3.3.4预埋件钢筋 T 型接头:以 300个同类型预埋件作为一批。一周内连续焊接时,可 累计计算,当不足 300件时,亦应按一批计算。应从每批预埋件中随机切取 3个试件进行 拉伸试验,试件的钢筋长度应大于或等于 200mm ,钢板的长度和宽度均应大于或等于 60mm 。
3.4水泥
3.4.1水泥进场后,必须向施工单位提供出厂合格证,或出厂检验报告,并对其品种、 标号、包装或散装编号、出厂日期等检查验收,并立即按编号取样送检。
3.4.2水泥委托检验取样必须以每一个出厂水泥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不得有两个以上 的出厂编号混合取样。
3.4.3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编号不同部位处等量采集,取样点至少在 20点以上,经混 合均匀后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 6kg 。
3.4.4水泥进场后,有业主、施工单位、监理见证抽样送检,水泥进场抽样送检后,在 未得到检测单位 3天合格报告前,一律不得使用。
3.5砂、石
3.5.1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批量视生产厂规模而定,年产砂、石子 1百万吨以 上,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的 600t 为一批,不足 600t 亦作为一批。
3.5.2从每批产品中抽取有代表性的试样。砂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 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在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共 8份
20~50kg组成一组 样品;石子取样,在料堆顶部、中部和底部各由均匀分布的五个不同部位取样 15份组成一 组样品。
3.5.3每验收批,要对砂的颗粒级配,含泥量和泥块含量及针片状颗粒含量等进行检 验。
3.6烧结普通砖
3.6.1烧结普通砖 , 检验以 3.5万 ~15万块范围为一批,但不得超过一条生产线的日产 量,不足 3.5万块亦按一批计。外观质量检验的砖样,采用随机抽样法在每一检验批的产 品堆垛中抽取,数量为 50块。尺寸偏差检验的样品用随机抽样法从外观质量检验后的样品 中抽取,数量为 20块,强度等级的检验,样品用随机抽样法从外观质量检验后的样品中抽 取。测定抗压强度的平均值 f 、强度变异系数 δ、标准差 s 。
3.6.2不同生产厂家的砖,不是同一验收批的砖应分别堆放,便于区别和取样。 3.7防水材料
3.7.1本工程使用的防水材料为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
3.7.2防水材料进场后,应附有出厂检验报告单及出厂合格证,并注明生产日期、批 号、规格、名称、数量,随机抽取试样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3.7.3防水卷材的取样
(1同一品种、牌号、规格的卷材,抽验数量为大于 1000卷抽取 5卷, 500~1000卷抽 取 4卷, 100~499卷抽取 3卷,小于 100卷抽取 2卷。
(2对抽检的卷材进行规格和外观质量检验。
(3在外观质量达到合格的卷材中,每卷裁取在距端部 300处,取 1m 长的卷材封扎连 同配套的辅材送国家认可的防水材料检测中心测试。
3.8商品混凝土。
3.8.1审查预拌砼生产单位的资质等级。要求商品砼生产企业必须为二级以上资质等 级。考察生产企业的设备情况、生产能力、管理水平。
3.8.2为保证砼的可泵性且不堵塞管道,现场每隔 2~3h 检验 1次坍落度,承包单位安 排专人观察每罐砼的出料情况,监理工程师不定期抽查,不合格者退回。
3.8.3预拌厂应提供以下资料: ①水泥品种、标号及水泥准用证; ②水泥、砂、石料、外加剂、掺合料的原材复试报告; ③骨料的种类和最大粒径; ④外加剂、掺合料的品种及掺量; ⑤应对砼中的总碱含量作测试或计算。 ⑥砼强度等级、砼配合比和坍落度; ⑦标准试件强度试验报告和试块强度统计表。
3.8.4砼强度试块:在预拌厂和浇筑现场分别留置,按 100m 3的同配合比砼为一批,如 一个工作班次少于 100m 3,也按一批考虑;当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砼超过 1000m 3时,按每 200m 3作为一批。每批应至少留置一组(3块强度试件(即在标准养护条件下的试件。 至于现场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可根据拆模、施加预应力和施工期间临时荷载等需 要确定。
3.8.5抗渗试块:连续浇注砼量在 500m3以下时,应留置两组(各 6块;每增加 250~500m3砼,应增加留置两组(各 6块。抗渗试块应在浇筑地点制作,留置的两组试 块,其中一组应在标准养护室中养护,另一组与现场同条件下养护,养护期不得少于 28天。
3.8.6试块报告以 28天龄期的标准养护试块为标准,砼强度的检验评定方法用统计方 法,试块强度超过设计值一倍的试块,对其所代表的工程部位应进行检测。对底板大体积 砼,可用 60天的后期强度。除应在预拌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现场仍应按以上规定留置 试块。
3.8.7混凝土试块以 28天龄期的试压报告为准。 3.9砌体、砌筑砂浆
3.9.1加气砼砌块,用同一种工艺制成的同等级的 1万块为一批,砌块数量不足 1万块 时亦为一批,由外观合格的样品中随机抽取 5块作抗压检验。
3.9.2砌筑砂浆应满足设计强度等级、和易性要求,并具有足够的粘结力,砂浆配合比 报告应由有资质的检测试验单位经试配后提出。
3.9.3砂浆试块的留置,每一层楼或每 250m3砌体中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每台搅拌机 至少检查一次,每次至少应制作砂浆立方体抗压试块一组六块。当砂浆强度等级或配合比 有变更时,应另作试块。
3.10外加剂
3.10.1外加剂是在拌制混凝土或砂浆过程中掺入,用以改善混凝土或砂浆某种性能的 物质,掺量不大于水泥重量的 5%。外加剂的品种较多,合理选择和正确使用各类外加剂。 使之在掺入后能改善性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3.10.2外加剂选择的品种及掺入量,必须根据对混凝土或砂浆性能的要求、施工及气 候条件、所采用的原材料及配合比等因素,应有资质的检测试验单位经试验后,确定使用 配合比。
3.10.3供应外加剂的生产厂家应提供生产资质、生产许可证、产品质保书、使用说明 书和近期检验报告。
3.10.4检验取样,以生产厂家产品名称、产品编号相同的产品为一批,同一编号的产 品必须是混合均匀的。每批取样数量不少于 0.5t 水泥所需的外加剂量,检验项目按 GB8076-87标准规定的各种外加剂检验项目执行。
3.10.5各种外加剂必须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3.11钢结构焊缝检验
3.11.1钢结构应经过检查验收,才允许进行安装。
3.11.2焊缝外观检查,一般用肉眼或量具检查焊缝的母材的裂纹及缺陷,也可用放大 镜检查。
3.11.3焊缝厚度、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焊缝的焊波应均匀,不得有裂纹、未熔合、 夹渣、焊瘤、咬边、烧穿、弧坑和针状气孔等缺陷,焊接区无飞溅残留物。
3.11.4按二级焊缝要求的钢结构,应按总焊缝长度的 20%进行无损探伤检验。钢结构 安装前施工单位应提供有探伤资质的检验单位提供的探伤检验报告。
3.11.5每个焊缝超声波探伤检验点都应有明显的识别标记,并在焊缝边缘母材上打检 测编号钢印。
西门粮库定销房工程 监理细则 3.11.6 超声波探伤的每个探测区焊缝长度应不小于 300mm。对超声波探伤不合格的检 验区,要在其附近再选 2 个检验区进行探伤;如这 2 个检验区中又发现 1 处不合格,则该 焊缝必须全部进行超声波探伤。 3.12 保温隔热材料检验 保温隔热材料好坏直接影响保温性能及能源消耗,为此保温隔热材料进场要检查质保 书、最近检测报告及外观质量,随后抽样封存,送国家级检测单位检验合格后使用。 3.13 门窗检验 3.13.1 门窗进场后要检查质保书、出厂合格证,原材料检验报告、制作时工序检验 单、出厂检验报告(门、窗各一份)。 3.13.2 有密闭要求的门窗除按一般门窗检测指标外还应进行密闭试验。 4.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4.1 所有材料、构配件进场后均采用封样抽检。 4.2 凡检验不合格材料、构配件在监理监视下退场处理。 4.3 健全材料检验质保体系,业主、施
建筑监理实施细则范本范文第5篇
一、本协议书中的词句和用语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通用条件所规定的定义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函2.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专用条件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 077-95)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6.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7.其它文件8.附件: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附件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其它附件
三、业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单位支付根据监理合同规定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监理工作条件。
四、监理单位基于业主的上述保证,在此向业主承诺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服务。
五、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___年___月__日生效,至___年___月___日终止,在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结清监理服务费用后自然失效。
建筑监理实施细则范本范文第6篇
记录日期:
监理单位:贵州化兴监理公司监 理 例 会 会 议 纪 要2012年11月16日
监理例会纪要
工程名称:金沙县金槐社区安置房项目
会议地点:项目部会议室
会议日期:2012年11月16日
参会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各施工班组参会人员:见会议签到表
会议纪要内容
一,监理单位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随意搭接较严重,配电箱无锁及警示牌。采用三相五线制,施工用电应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保。各级配电箱的位置应按照规范要求合理布置,总配电箱内漏电保护器的反应时间应大于0.1S小于0.2S、且额定电流与动作电流的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大于30mA.S。所有施工接电必须有持证电工的人员操作。
2、钢筋加工棚处材料堆放零乱,无型号标牌、成品及半成品未作防水处理。
3、空压机无安全防护罩。
4、各施工区域入口无警示标牌,请施工单位尽快落实、布置到位。
6、人工挖孔作业在地勘未钻探前如已施工到中风化、请嵌岩部位不作护壁处理,待地勘钻探确认是否可作持力层后再行施工。
7、人工挖孔作业如遇超深、地下水及地质复杂和异味,请施工单
位务必做好有组织排水、结合地勘资料制定施工措施、按现行相关规范及现场实情处理,如有异味必须做活物试验、送风,务必保证作业人员安全。
8、部分孔桩护壁厚度不够及钢筋布置不到位、孔口保护安全盖板未按规范防护,请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强制性条文等进行施工。
9、施工工序,分部分项工程请施工单位务必在自检合格后将报审表报我部,验收合格确认签字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10、现场签证,现场一切涉及签证工项、必须在施工作业前通知我部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全程旁站,如未通知我部自主进行施工作业工项我部拒签。施工单位需作好施工记录及相关隐蔽、影像资料作签证依据。
二,施工单位
1、钢筋加工制作的材料、成品、半成品未按平面布置图堆放。无施工用料部位的标牌。钢筋所有加工机具必须定点、按规范布置电线。
2、设备安装未定点定位,多余电线盘绕用钢筋钩挂易产生磁场、发热引发火灾。抽水泵用的护导线较多,须改用缆线。
3、施工管理人员与现场施工人员打堆观看。施工人员在施工机具作业半径内。
4、浇筑砼无部位标牌及强度等级。
5、人工挖孔桩作业完后必须作安全挡板,模板封口不得缺角、四角须紧扣在空口护圈上,层板封闭须牢实。
6、土方外运造成公路残留渣土须及时清理。清理工须穿反光外套及设立安全蹲。
7、车辆必须证件齐全,场内运作、杜绝外来无关人员进场观看。
8、各班主每道工序必须报验,班主之间做到自检、互检、交接检。
9、施工区域临时用电必须全面自检、无按规范布置的须立即整改,确保用电安全。
10、孔桩护壁必须满足及符合设计要求。勘岩作业人员须戴口罩及通风、防止有毒气体及缺氧。部分孔桩遇地下水及流沙,须由专人加大巡查力度、保证施工安全。
11、下发的整改通知单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回复,如有逾期、进行罚款处理。
12、监理单位所提的问题我施工部全力整改、极力做到更优。
建筑监理实施细则范本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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