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职称考试经验论文范文
会计师职称考试经验论文范文第1篇
酒类生产企业由于其消费税征税环节复合计税等特点,给实务操作以及注册会计师或者注册税务师考试带来了许多困难,笔者结合案例作一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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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职称考试经验论文范文第2篇
【摘要】本文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结合学习体会,从“明确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强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权威性”、“调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免试规定,杜绝‘人情成绩’‘人情证’”等十个方面探讨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变化,以便有志于会计工作的人员了解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尽快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做好会计工作。
【关键词】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会计从业资格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人员
2012年12月6日财政部公布新修订《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以下简称新《办法》),要求自2013年7月1日实施。新《办法》的发布实施,对于规范和促进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提升会计队伍从业能力,方便会计人员从业和继续教育,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为此,笔者根据学习新《办法》体会,结合自己粗浅认识,拟探索新《办法》具有十大变化。
一、明确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强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权威性
新《办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实行无纸化考试,无纸化考试题库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建设。”也就是说,今后,有志于会计工作的人员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必须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一律实行无纸化考试,通过微机系统考试及格,才能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进而从事会计工作。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我国财政部门已经建设或基本建设完成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系统,包括软件系统和硬件设施。这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系统,包括软件系统和硬件设施,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试运行阶段,无论试题库,还是考试软件,甚至计算机机房,都在逐步完善,并进一步提升。所有这些工作,为新《办法》的实施创造了良好条件。
同时,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开展为会计从业人员树立了威信,从而进一步强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由一门(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两门(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和基础会计),到新《办法》规定的三门(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基础会计和会计电算化)全部改为无纸化考试,随机抽题,单人单机,单座单题,杜绝考试作弊行为,从而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取得树立了权威性和公正性。
二、调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免试规定,杜绝“人情成绩”“人情证”
新《办法》不再沿袭计从业资格考试免试规定,新《办法》七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制度”。原《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下称“原《办法》”)规定,申请人只要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以及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等条件,并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普通五级)科目。可见,《办法》”规定有中专以上会计专业学历的人员可以免试两门课程。新《办法》重新调整免试科目,不论申请人何种学历,何种专业一律不再免试任何科目。这样,会计类专业有哪些,哪些可以免试,哪些不可以免试,经办人员不必再请相关学校专业人士认定。
同样,对于没有会计专业学历的申请人来说,与有会计专业学历的申请人处在同一水平线上,体现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公平性。同时,也有利于杜绝假学历、假文凭的泛滥。也给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带来认定方面的便利,必然会杜绝“人情成绩”“人情证”。一句话,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单一的考试制度,也就是“凡进必考”。
三、改革学分制继续教育管理模式,方便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
《会计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新《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提出“持证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水平。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从而适时改革改革学分制继续教育管理模式,废止学时制管理模式。这样,会计从业人员将不再按要求每年接受不少于24个学时的继续教育。新会计从业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知识结构情况,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本人学分积累情况按部就班地接受会计及其相关知识的教育,从而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强化其知识结构,方便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
四、简化持证人员信息变更手续,动态管理从业人员信息
过去,由于条件的限制,会计持证人员信息变更手续比较复杂。会计从业人员一旦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其本人信息库信息很少发生变动。确需变更会计从业人员资料,财政部门工作量大增。由于财政部门对会计从业资格实行了信息化管理。财政部门,亦即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逐渐对会计持证人员建立健全从业档案信息系统,及时记载、更新持证人員的相关基础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从事会计工作时间及情况等,以及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变更、调转单位情况,换发证书、继续教育、受到表彰奖惩等情况。新《办法》第二十条规,“持证人员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及号码、照片、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等基础信息,以及第十九条第(五)和第(六)项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持相关有效证明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核实相关信息后,为持证人员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
五、取消证书注册登记制度,建立证书定期换证制度
新《办法》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制度。原《办法》要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注册登记制度”。也就是说,原来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按属地原则向单位所在地或所属部门、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填写注册登记表,进行注册登记后从事会计工作。同样,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也要填写注册登记表,在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实际上,这种登记注册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执行得不到位。
新《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自取得之日起6年内有效。持证人员应当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效期到期前6个月内,填写定期换证登记表,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换证手续”。也就是说,新《办法》建立证书定期换证制度,要求会计从业人员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持有时间为6年有效期,持证6年里,遵纪守法,不能出现撤销持证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所列情形之一;同时,也不能出现注销其会计从业资格所列情形之一者方可按期换证。否则,将被撤销或者注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六、强化会计从业资格后续管理,规范证书遗失、毁损补发程序
新《办法》特别要求,“持证人员应当妥善保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为新《办法》要求会计从业人员需持证上岗,且实行持有时间为6年有效期换证制度。会计人员持证上岗期间,遵纪守法,按学分进行继续教育、高学历深造、考取会计职称等等,都离不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因此,会计从业人员一旦遗失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应当在履行公告程序后,申请补发。
同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一旦出现毁损,持证人员无法对其持证期间办理继续教育、高学历深造、考取会计职称等活动进行登记,有关部门无法审查。故而,会计持证人员就要持毁损证书原件,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补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七、简化证书领取和调转登记程序,促进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结果,通知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指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通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的地点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逾期未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视同自动放弃。
持证人员在各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央主管单位各自管辖范围内进行调转的,应当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或登陆其指定网站进行调转登记。
八、完善持证人员相关法律责任,保障会计从业人员权益
《新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持证人员相关法律责任,从而保障会计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新办法》特别规定了舞弊人员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惩罚期限。强调“考试舞弊的,两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另外,针对《新办法》不再免试规定,取消了原《办法》中规定的“用假学历、假证书等手段得以免试考试科目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撤销其会计从业资格”;并依据《会计法》有关规定,《新办法》《新办法》取消了“单位任用(聘用)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機构依据《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九、列举证书撤销和注销情形,规范证书管理制度
《新办法》列举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撤销和注销两种情形。其中,撤销情形有五种;注销有三种情形。
前者主要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不具备资格或不符合法定条件以及以欺骗、贿赂、舞弊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者均撤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后者主要有: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会计从业资格超期以及会计从业资格被依法吊销者等三种情形均注销其会计从业资格。
十、规范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领取方法,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办理证书
《新办法》在其有关章节规范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领取方法,督促相关人员及时办理证书。《新办法》规定,考试通过的人员,必须在成绩公布后6个月内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逾期不领取证书的,将。新《办法》上述规定,一方面要求申请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时办理证书,不得拖延。一方面规范了不能按期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后果。而不能办理证书者,承办单位不负责任,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
当然,新《办法》并不尽善尽美,还有应该与时俱进,需要改善的地方。如中央按照大部制管理模式,撤销了铁道部,组建了国家铁路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新《办法》指出,“财政部委托铁道部负责铁路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则显得不合时宜,有必要尽快修改。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北京:财政部网站.2012,12,6.
会计师职称考试经验论文范文第3篇
考试难度系数
如果把注册会计师考试的难度标注为:★★★★★
那么中级会计职称相对于注会的难度为:★★★
主考机构
中级会计职称:国家财政部、国家人社部。
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考试科目
中级会计职称:连续两年通过《中级会计实务》、《经济法》、《财务管理》三个科目的考试。
注册会计师:连续5个年度内通过七个科目的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经济法》、《税法》、《审计》、《会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报名条件
中级会计职称: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注册会计师: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适合人群
中级会计职称:想进入国企和事业单位财务岗位的会计人和持有会计从业证书想要升职加薪的会计人。
注册会计师:想在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大型企业财务部门工作的高级会计人才。
考试费用
中级会计职称:各地区标准不一。
注册会计师:各地区收费标准不一,具体按照考生所在地财政局规定。
证书作用
国企和事业单位较重视职称证书,而且职称在一定程度上和收入相关联。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企业相关职称评定的依据。
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后,具有2年以上从事独立审计业务工作实践经验的人员,可申请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有权签署审计报告。
备考复习难度
中级会计职称:两年考三科,相较于注会难度比较小。备考先从中级会计实务开始,学起来比较轻松,主要是看书加听课。
注册会计师:5年过7门,难度大,备考战线比较长,考生容易疲劳,学习没有动力。注会考试需要大家提炼考点,抓住重点,不放过细节。
拿证后可从事工作
中级会计职称:财务经理、财务助理、会计主管等职位。
注册会计师:财务主管等职位,从事审计、统计、经济等专业工作。
总结
通过对比发现,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含金量比较高,但是备考的周期比较长;中级会计职称含金量没有注会高,但是难度比较小,短期可拿证。不管证书含金量如何,关键在于大家的选择。只有将职业规划好了,才能找准考证的方向。
会计师职称考试经验论文范文第4篇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正式启动本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工作,打破了实施30年的中学、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将原来相互独立的两个职称系列统一设置为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并在中小学(幼儿园)新设正高级教师职称,将民办教师、编外教师纳入评价范围。此外,外语、计算机也将不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新政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将惠及全市17万名中小学教师。
会计师职称考试经验论文范文第5篇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正式启动本市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工作,打破了实施30年的中学、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将原来相互独立的两个职称系列统一设置为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并在中小学(幼儿园)新设正高级教师职称,将民办教师、编外教师纳入评价范围。此外,外语、计算机也将不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新政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将惠及全市17万名中小学教师。
会计师职称考试经验论文范文第6篇
关键词:职称制度;改革;职称评聘;管理模式
0引言
随着《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印发,我国职称工作进入新一轮深化改革阶段,如何更好地处理评聘关系问题是改革的核心问题之一。当前,职称制度改革大背景下,职称评聘管理工作有了清晰的改革方向,要综合考虑品德、能力、贡献,系统的对人才进行评定,逐走出传统职称评定中主要根据论文、学历、资历、计算机、外语等硬性指标的职称评聘管理模式,新指标的建立,有助于通过系统考虑工作,实现职称评聘管理模式的统筹兼顾。
1职称评聘管理模式现状简述
1.1论文、计算机等硬指标逐步淡化
长久以来凭借外语水平、计算机能力以及论文数量的职称评聘管理模式备受争议。针对这一现象,当前多地区已开始着手改革。一是部分地区开始对工作中实践、操作能力要求更高,而对科研要求较低的岗位在职称评价中淡化或取消对于论文、英语要求;二是在职称评聘管理过程中,一些地区开始积极探索引入新指标代替论文、外语和计算机在职称评审中的作用。如更偏重于实际研究成果的传新性和影响性,以避免因对论文数量要求而引起的论文质量低下。现阶段,我国部分地区已经在职称评聘管理中取得了新的进展。吉林省在《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明确要求职称评聘管理过程中不强制对外语水平、计算机能力设定标准;内蒙古针对民族地区、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基层技术型和实践型岗位,职称评聘管理中注重对工作过程中业绩进行审查,不强制对外语水平、计算机能力设定标准。
1.2开始逐步突出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
由用人单位或评审机构自主确定评审条件逐渐成为职称改革的一个导向,通过职称评聘管理过程中逐步突出用人部门和单位的自主评价,鼓励单位在职称评聘管理过程中针对自身实际情况进行人才评价,传统职称评聘管理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人社部門,通过对相关工作的备案实现对职称评聘的管理。据了解当前江西省内14家企业、37家院校和医院、5家科研机构下放职称评审自主权,全日制本科高校教师职称全部实行自主评审。实践证明,职称评聘管理过程中用人单位基于自身需求导向,其职称评聘标准与传统的评聘标准相比更加科学和符合单位实际情况,同时在职称评聘管理过程中实现了政府为主导的职称评聘管理职能的转变。
1.3职称评聘的监管制度机制仍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
职称评聘的监管制度在不同地区依然不同程度存在标准不严格、程序不规范,投诉较多、争议较大以及复核中发现严重问题的局面。凸显出当前政府监管不明确、单位不自律、社会监督失位,对职称评聘过程中的申报、推荐、评审各环节监管机制不够健全。一是下放职称评审权后事中、事后监管规则、流程和标准不够明晰。二是用人单位对评聘界限、评聘规则具体工作中依据各单位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并做出决定的权力交代不清。三是未做到在职称评聘管理过程中进行及时的监管,对职称评聘管理过程中所出现的突出问题以及不合理情况,未能进行公示并做严肃处理。
2当前职称制度改革主要内容
2.1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职称评价标准
职称评聘管理过程中应坚持对重品德、重创新能力、重业绩的评价和激励导向。一是职称评聘管理过程中要针对实际情况对应用型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技术人才、新兴产业技术人才破除传统模式中的论文、资历标准,依据实际情况强化职称评聘管理过程中业绩贡献评价导向。通过在职称评聘管理过程中破除应用型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技术人才、新兴产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聘中因资历不足带来的负面影响。二是要在职称评聘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建立以专业技术品德、能力和对业绩贡献为核心的专业职称评价衡量标准和体系,坚持对品德在职称评聘管理过程中的作用发挥关键性指导作用。三是在职称评聘管理过程中通过评价注重对创新能力的评价,合理地设置专业职称评审项目中的学术论文和相关科研成果的评价条件,对专业职称外语和对计算机专业应用技术能力水平不作统一的要求,突出对业绩和贡献的评价,增加专业职称技术创新、成果应用转化、横向研究课题等相关评价内容和指标的等级和权重,破除在职称评聘管理过程中“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的传统做法。
2.2针对不同领域制定不同职称评价标准
当前职称制度改革要针对不同的领域、不同的行业、不同社会层次的专业和技术人才,制定不同的职称评价的标准。职称人员在评聘制度的管理过程中要实现“干什么、评什么”。通过在职称评聘管理过程中针对不同领域制定不同职称评价标准。鼓励中小学教师到课上和讲台、医生到科室和临床、工程师人员到实验室和技师到厂房工地、农业技术人员到田间地头,在火热的基层生产一线建功立业,让干得好的人都能评得上。
2.3创新职称评价方式,探索多元评价方法
职称评聘管理过程中应创新职称评价方式,探索多元评价方法,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根据实际情况和单位需求,在职称评定过程中积极开展多样化的职称评价方法,在实际过程中应遵循定性职称评价与定量支撑评价相结合、特殊人才职称评价采取与之相对应的单独标准,进而职称评聘管理过程中实现在针对不同层次的人才、不同领域的部门做到多层次、多维度和立体性考查,增强职称评聘管理过程中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3职称制度改革下的职称评聘管理的建议
3.1职称评聘进行分类评价
职称制度改革下的职称评聘管理应做到分类评价。应在职称制度改革背景下,進一步提升职称与个人工作领域和业务内容的适用性。在个人工作领域和业务内容的基础上,将职称评价与个人工作领域相适应、职称评价与业务内容相适应和职称评价与社会服务相适应科学划分类别,制定侧重不同的评价标准。同时,建立职称的评审指标和代表作用评价制度,从“单一固定评价指标”制度修改为“适应性指标”,可从其工作的内容、工作管理业绩、特殊情况和事件、工作管理绩效、专利、研究报告等不同的成果中,任选最能体现其能力和水平的优秀人员作为本次职称资格评审的主要评价内容。
3.2职称和岗位实行聘期制
职称制度改革下的职称评聘管理应做到职称告别“终身制”,通过职称和岗位实行聘期制实现用人“能上也能下”。由此可以进一步地强化单位和职称的“能上能下”。在职称的实际操作中,职称和个人适用岗位的聘任均严格实行职称聘期制,期满后对单位进行严格的考核;考核合格的,单位和其个人按照适用岗位的需要、同时参考个人想法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办理劳动合同;对于在单位内部的考核中成绩不达标的现象,单位可根据其个人与岗位的适用条件差异情况,低聘岗位适用等级人员直至按照规定解除其聘用。通过这一职称评聘制度的设计,有利于维护和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的用人自主权,避免一劳永逸的实行职称评聘终身制度所引发的工作惰性,进一步地激发机关事业创新时代劳动主体的活力。
3.3加强职称评审权的下放
职称制度改革下的职称评聘管理应进一步创新民营企业职称评价方式。民营在职称评聘管理过程中建立应用型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技术人才、新兴产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的单独标准,以保证与单位发展相契合,但同时应注意,要杜绝“放而不管”,职称评审权下放后加强监管放权不等于放任不管。人力社保部门应在民营在职称评聘管理过程中加强监管。在组织制定本事业单位的聘任程序审核管理暂行办法时,人力社保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对其进行科学指导和对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其评聘程序和制度的合规合理。在组织开展本单位聘任程序评议工作时,需对本单位进行评议前的公示和聘任前的公示,广泛地接受人民和社会的监督。在组织完成本单位聘任程序验收工作时,人力社保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对其聘任审核程序和制度审核结果落实情况进行审查和验收,确保本单位聘任程序和结果的真实有效。
3.4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
职称制度改革下的职称评聘管理应结合新形势,积极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以进一步提升职称评聘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具体而言,一是要在职称评聘管理过程中推广智能监管,在职称评聘管理过程中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途径的运用,逐步在实践过程中探索与在职称评聘管理过程相适应的“互联网+监管”模式。二是应由主管部门建立职称评审公示制度,健全公众在职称评聘管理过程中的举报途径和监督手段,充分发挥群众在职称评聘管理过程中的监督作用。
4结论
本文在深入分析评聘现状于改革内容的基础上,给出了职称评聘进行分类评价、职称和岗位实行聘期制、加强职称评审权的下放、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的建议,对于职称制度改革下的职称评聘管理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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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尧.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变革透视从《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谈起[J].高校教育管理.20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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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钱晨烨.现行职称制度改革的障碍和建议探析[J].人才资源开发,2017,(18).
[5]杨新春,吴艳.高校教师职称评审视域下的学术道德失范探析[J].职教论坛,2014,(32).
[6]肖鹏燕.非公领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现状、问题及对策[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15,(09).
[7]温丙帅,孙建波.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职称评审权利保障研究[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6.
会计师职称考试经验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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