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须知范文
寒假须知范文第1篇
我们即将迎来2014年寒假,各位同学即将踏上回家的路途。为保证同学们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喜庆的寒假和春节,现将假期前后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放假、开学与上课时间
1.放假时间:元月16日,完成各科考试后即可开始放假,学生原则上于元月16日下午16:00前要离校。
2.学生报到时间:2014年2月22日、23 日。各班长于2月 23日晚上20时将到校学生人数报各年级辅导员。
3.正式上课时间:2014年2月24日。
4. 新学期第一次全体学生干部扩大会议于2014年2月22日下午16:00在北110召开,与会人员包括15届团总支学生分会的所有成员、学生党支部委员、年级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10级、11级、12级、13级班长、团支书。
二.放假离校前的注意事项
1.积极主动参加系和班级组织的假期安全教育活动,掌握假期安全常识。
2.春节将至,它是我国举国同庆、合家团圆的重要传统节日。所有学生回家欢度春节,不得在校留宿。同学们要主动与年级辅导员取得联系,了解系和班级近期的具体安排。
3.购票时请在正规窗口购买,不要买票贩子的车票,以免上当受骗。
4.各寝室成员要整理好个人物品,放置有序,衣柜、抽屉、箱包上好锁。不要在寝室里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手提电脑、相机、证书等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无法带回家的电脑及其它贵重物品,与后勤集团宿管中心联系,可集中存放妥善保管。最后一个同学离开宿舍时,要切断总电源、关好窗,锁好门。系将于元月16日下午16:00进行统一检查, 贴封条封寝。
5.暂不直接回家的学生要将去向告知家长和辅导员,其他学生要将乘坐车次告知家长,避免家长担心。
三.假期注意事项
1.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与推进当地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当代大学生良好形象。
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赌博,不参加邪教组织和封建迷信活动,不到不健康的娱乐场所活动,拒绝毒品。
3.利用多种形式协助家庭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孝敬父母,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4.寒假期间从事勤工俭学的同学一定要经家长同意,并在辅导员处登记。在从事勤工俭学期间,要注意自我保护,以免上当受骗,特别是要注意预防非法传销的陷阱。
5.外出活动要注意安全,防止盗窃、抢劫、受骗等事情的发生;遵守交通规则,不要乘坐农用拖拉机、三轮汽车、货车、拼装车和报废车,防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不要横穿结冰江河,不到结冰的江、河、水库上玩耍。
6.合理安排假期作息时间,讲究生活规律,饮食有度;注意体育锻炼,保持身心健康;加强专业学习,多记英语单词、词汇,多进行英语阅读,做好参加课外科技创新的选题和其它准备工作。为提高人文素养,假期内请按照《外语系读书月活动推荐阅读书目》多读经典名著,或就近开展社会调查;开学后每人必须交1篇读书心得体会或者1篇社会调查报告,班级和系里将进行读书心得、调查报告评比。
7.合理、安全使用网络,注意网络文明,维护网络道德。
8.严格遵守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在燃放时注意安全,防止失火和被炸伤。
9.注意防火和用电安全,发现安全隐患要找专业人员处理;在取暖过程中要注意预防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发生。
10.毕业生假期内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早日落实就业单位;需报考选调生、地方公务员等的学生,要做好各种准备工作。
11.寒假期间发生疾病及意外需要住院治疗的,需先上报校医院医保专干,再办理可住院治疗。发生急、危、重病情时可先住院后上报,仍需在48小时内上报。未上报者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医保专干杨姗姗老师:13875777531)
四.开学返校期间及返校后的注意事项
1.在返校前,应注意提前预购车票,避开春运高峰。
2.不要乘坐非法营运及超载车辆,遵守交通规则,时刻注意安全。
3.在车站、码头人员密集的地方要提高警惕,保管好自己的钱包和贵重物品,防止被扒窃。
4.返校途中最好结伴而行,同学之间要相互照顾。途中如发生盗窃等案件,请到就近公安部门报案,以便及时查处。
5.返校时避免随身携带大量现金,可将学费、生活费用存入银行卡。
6.欠费学生请带齐学费,并在到校后及时办理缴费手续,以便按时进行新学期的学籍注册。
7.返校后须向家里报平安,检查宿舍有无安全问题。发现问题,注意保护现场,及时告诉学校和老师。保卫处电话:3456110。
8.整理内务,清扫宿舍卫生,系将于开学第一天进行内务卫生大检查。
9.班长、团支书报到后,应带领同学领好书和课表,并告知全班同学,组织同学上好第一堂课。
10.在一周内由班长统一收好学生证到辅导员处办理好注册手续。未注册者不得上课,无故不注册报到者,按旷课论处。病、事假要履行请假手续。
祝各位同学一路顺风!祝同学们度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喜庆的寒假和春节!
外语系
寒假须知范文第2篇
一、关于禁止随身携带及禁止托运的物品的有关规定
中国民用航空局规定,在中国境内乘坐民航班机禁止随身携带或托运以下物品: 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含主要零部件)及其仿制品; 爆炸物品,如弹药、烟火制品、爆破器材等及其仿制品; 管制刀具;
易燃、易爆物品,如火柴、打火机(气)、酒精、油漆、汽油、煤油、苯、松香油、烟饼等; 腐蚀性物品,如盐酸、硫酸、硝酸、有液蓄电池等; 毒害品,如氰化物、剧毒农药等; 放射性物品,如放射性同位素等;
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如有强烈刺激气味的物品、可能干扰机上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等。
二、关于禁止随身携带但可托运的物品的有关规定
中国民用航空局规定,在中国境内乘坐民航班机禁止随身携带以下物品,但可放在托运行李中托运。禁止乘机旅客随身携带但可作为行李托运的物品包括: 菜刀、水果刀、大剪刀、剃刀等生活用刀; 手术刀、屠宰刀、雕刻刀等专业刀具; 文艺单位表演用的刀、矛、剑;
带有加重或有尖钉的手杖、铁头登山杖,棒球棍等体育用品;
以及斧、凿、锤、锥、扳手等工具和其他可以用于危害航空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锐器、钝器; 超出可以随身携带的种类或总量限制的液态物品。
三、关于液态物品携带的有关规定
(一)乘坐国际及地区航班 中国民用航空局规定:
乘坐从中国境内机场始发的国际、地区航班的旅客,其携带的液态物品每件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ml)。容器容积超过100毫升,即使该容器未装满液体,亦不允许随身携带,需办理交运。
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L)的、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每名旅客每次仅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应交运。
盛装液态物品的透明塑料袋应单独接受安全检查。
在候机楼免税店或机上所购物品应盛放在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且不得自行拆封。旅客应保留购物凭证以备查验。
婴儿随行的旅客携带液态乳制品,糖尿病或其他疾病患者携带必需的液态药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可适量携带。
旅客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误机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二)乘坐国内航班 中国民用航空局规定:
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一律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但可办理交运,其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
旅客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并应置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
来自境外需在中国境内机场过站或中转的旅客,其携带入境的免税液态物品应置于袋体完好无损且封口的透明塑料袋内,并需出示购物凭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携带。
有婴儿随行的旅客,购票时可向航空公司申请,由航空公司在机上免费提供液态乳制品;糖尿病患者或其他患者携带必需的液态物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交由机组保管。 旅客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误机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四、关于打火机、火柴的有关规定 中国民用航空局规定:
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班机(含国际/地区航班、国内航班),也不可以放在托运行李中托运。
五、旅客携带锂离子电池乘机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锂电池航空运输规范》(MH/T1020-2009)和《旅客和机组关于携带危险品的航空运输规范》(MH/T1030-2010)等相关法规文件,旅客携带锂离子电池乘坐民用航空器请注意如下事项:
1、携带的锂离子电池额定能量不允许超过160Wh,超过160Wh的应通过危险货物手续进行运输。
2、内含锂离子电池的设备(如手提电脑、照相机、便携式摄像机等),应按如下规则携带运输: (1)可放置在托运行李及随身行李中携带。 (2)应有防止意外启动的措施。
(3)锂离子电池额定能量不应超过100Wh。
(4)额定能量在100Wh(不含)至160Wh(含)的随设备锂离子电池,应经运营人(航空公司)批准。
3、备用锂离子电池,应按如下规则携带运输: (1)只可放置在随身行李中携带。
(2)应单个做好保护以防短路,可将备用电池放置于原厂零售包装中或对电极进行绝缘处理例如将暴露的电极用胶布粘住、将电池单独装在在塑料带或保护袋中 (3)单个锂离子电池额定能量不应超过100Wh。
(4)经运营人(航空公司)批准,可携带额定能量在100Wh(不含)至160Wh(含)的备用锂离子电池,但不能超过2块。
附:锂离子电池额定能量判断方法
六、关于酒精饮料携带标准的提示
根据国际民航组织9284号文件及《旅客和机组携带危险品的航空运输规范(MH/T 1030-2010)》的要求,关于酒精饮料携带标准规范如下:
旅客不应随身携带酒精饮料乘机,但可将酒精饮料作为托运行李交运,其包装应符合民航局的有关规定。 酒精饮料作为托运行李交运时,其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小于或等于24%的,不受限制;
寒假须知范文第3篇
各位老师:
欢迎您到我院任教,为我院的教育教学工作贡献才智。
为树立良好学风,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我们将学院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摘录整理并罗列如下,请您在上课之前了解有关内容,以便教学工作顺利进行。以下规定及相关教学文件、资料亦可以登录我院网站查阅。学院网址:http://。
对任课教师的基本要求
一 授课前应准备的教学资料
1、教材
(1) 各门课程均应有符合教学大纲的教材或讲义(包括理论课程教材、实验教学教材、实验指导书、实习指导书等);
(2) 任课教师还应向学生介绍与教材匹配的中外文参考资料,以便学生课外学习。
2、教学大纲
教学大纲任课教师人手一份,各教学单位留存一份,报教务处一份。教师应严格按照学院制定的课程教学大纲(含课程简介)备课和教学。
3、教学日历
教学日历由每位任课教师在接到行政历、教学进程及课表后,按照学校统一制订的教学日历表格认真填写。每门课程的任课教师必须按教学班填写教学日历。
教学日历于开课前填好并于开学后两周内在任课教师所在教学单位完成审批手续。教学日历由任课教师持有一份,开课单位留存一份。教学日历保存五年。
4、教案
(1) 应按教学大纲的具体要求编写;
(2) 主要内容一般包括:较详细的授课要点(包括教学手段、教学方法以及教学设计方案等)、教学的重点与难点、作业、参考资料等;
(3) 教师在每学期开学前应准备好该课程1/2以上的教案; (4) 教师应不断更新和充实教案。
(5) 教案封面和首页样式可从学院网站上下载,教案纸可到所属开课单位领取。
具体下载路径:“教育教学”>“下载专区”>“教案封面及首页样式”
5、课堂考核及成绩记载
(1)课堂考核及成绩记载表(记分册)由开课单位统一制备,并发放给任课教师填写。该表须按统一规格逐项填写、计算。填写须知:
① 表中各项除涉及考核不合格(不及格)的成绩用红色水笔填写外,其余均要求用黑色或蓝色水笔填写。
②“平时成绩” 栏为平时考核“总评”和考勤记录“总评”汇总成绩。 ③“期末成绩”、“平时成绩”两栏要求以百分制提供学生所得成绩,并注明所占比例。 ④ 如有“旷考”、“请假”、“取消资格”、“作弊”等情况,如实填写在“期末成绩”栏,(网上录入成绩时,亦须如实登录在“备注”栏)。
⑤ 任课期间课堂考核及成绩记载表由教师本人持有并负责妥善保管。期末考核结束时提交给开课单位。
(2)任课教师依据大纲规定的分数结构比例上网(学院网站>“教务管理”)登录成绩,经核对准确无误后提交并打印签字。另外,任课教师在登统课堂考核及成绩记载表时如发现试卷份数与表中所标识学生人数不一致,请及时与开课单位负责人联系核实,避免遗漏考生
成绩。
①“教务管理”系统登录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由开课单位负责在开课前通知到每位任课教师。任课教师可登录网站修改登录密码、完善个人简历(如:添加E-mail地址)。
②课程录入密码由教务处负责在该课程考核结束后发至任课教师的个人邮箱。
③任课教师须在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后,输入对应课程的录入密码后方可录入该门课程的成绩。为维护学生成绩管理的严肃性请您配合做到以下两点:
第一,及时更改系统登录的初始密码并妥善保管。
第二,维护好个人简历中的E-mail地址,确保属实有效。
(3)任课教师负责将课堂考核及成绩记载表、打印出的成绩记载表、试卷分析及试卷保存登记表报开课系,由开课系审核无误后,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二 教学过程的规范要求
1、备课
(1)认真研究所任课程的教学大纲,熟悉本课程的体系、范围和基本内容,了解学生掌握先修课程知识、学习能力等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制订授课计划,选择授课方式;
(2)掌握教材的内在逻辑关系、结构体系。准确理解和掌握有关理论、概念,明确各章节的重点、难点,设计好练习题和思考题。广泛阅读有关文献和教学参考书,了解有关社会实际、科学技术和本学科的发展情况,并结合自己的科研成果,创造性地进行教学;
(3)认真研究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充分运用多媒体技术,力求做到教学内容与方法的优化组合。
2、课堂教学
(1)教师不得在课堂教学及其他教学活动中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及其他错误思想和观点,不得进行有悖社会公德的宣传活动;
(2)提前到教室,做好课前准备工作(使用多媒体教室或在机房上课的教师至少须提前十分钟到教室调试电教设备,查看上机环境,如有问题及时与机房管理人员联系);
(3)按时上、下课;衣着端庄得体;不得在教室内吸烟,上课期间必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
(4)每次上课要遵照学院规定以适当方式检查学生出勤情况,并如实填写学生考勤情况(详见《对学生考勤的要求》);
(5)开课时,教师要以适当的方式作自我介绍,公布联系方式,以增进师生间的了解。教师除了简要介绍本课程的讲授计划外,还应详细说明本课程的考核方式及考核各环节(作业、测验、实验、期中和结课考试等)在成绩评定中所占比例;
(6)按教学大纲和教学日历授课,不得随意变动授课内容和计划;
(7)课堂讲授力求语言简洁、流畅、生动,板书清楚规范,要努力做到:思路清晰、概念准确、论证严密、逻辑性强;重点、难点突出、深广度适宜;反映本学科和相邻学科的新成果、新进展,让学生了解学科中的问题和争议;理论联系实际,传授解决实际问题的思路和方法,注重学生的能力培养,特别是创造性思维的培养。切忌照本宣科,平铺直叙,脱离实际;
(8)讲究教学方法,积极采用新的教学技术和手段,努力提高讲课艺术。注意运用启发式教学,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加强对学生学习方法的指导和学习能力的培养;贯彻教学相长原则,重视学生对讲课效果的信息反馈,经常了解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建议,及时进行教学方法、手段等的调整,力求教与学的协调一致;
(9)教师应注意维持课堂秩序,教育和督促学生遵守课堂纪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于课后向学生所在系反映;
(10)每学期课程一经排定,任课教师应按课程表授课,不得擅自增减授课时数,更改上课时间、地点,不得擅自停课或由其他人员代课。发现以上情况按教学事故处理。
任课教师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课的,须履行以下申请、审批和告知程序:
① 本人须提前三天告知开课单位。开课单位负责通过正方教学管理系统提交调课申请并打印调课申请表。调课申请表须经开课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调课。
② 开课单位须提前三天(特殊情况提前一天)将批准后的调课申请表送交教务处。教务处负责通知学生所在系;开课单位负责通知任课教师;学生所在系负责通知学生。
无故误课者扣除该课时费的150%。无论何种原因迟到或早退者扣除10元课时费。对教学质量不高,不负责任,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教师,学校有权解聘。
3、课堂讨论
(1)课堂讨论要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进行。对于单独设臵的讨论课,教师应编写好讨论提纲和实施步骤,并将讨论主题事先通知学生,使学生在课前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准备。对于附设在理论课中的课堂讨论,也要明确教学要求,纳入授课计划;
(2)课堂讨论中,教师应发挥主导作用,把握好讨论的方向,积极启发、引导学生,使讨论始终围绕论题中心深入开展。注意培养学生的思维、论辩能力,鼓励学生的创新性见解。讨论结束后应作好小结。
4、作业与习题课
(1)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要求,将作业和习题课列入教案、教学日历;
(2)教师应按时收取全部学生作业,批改要及时、认真、细致、严格,并做出记录。一般要求全部批改(合班上课批改量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对于学生自行增加的作业,应给予鼓励并尽可能批改一部分。对作业中出现的问题,要有专门的记载,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应在课堂上予以纠正;
(3)学生平时的作业情况应作为对学生考核成绩的依据之一。对不按时完成作业、作业马虎或发现有抄袭行为的学生,教师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可退回重做,或限期补做;
(4)教师须认真批改作业。不仅辅导教师要批改作业,主讲教师也应批改一定数量的作业,以便了解情况,有针对性地改进教学;
(5)教师讲授习题课时应作好充分准备,深入掌握教材、学生学习的难点及容易引起错误的内容,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逐步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6)习题课要以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为目的,内容一般应包括:例题或学生自学中、作业中疑难问题的分析讲解,考试、测验结果的分析,阶段小结等。
5、辅导答疑
任课教师应做好辅导、答疑工作,及时公布辅导答疑的时间、地点(或其他联系形式)。辅导、答疑一般以个别进行为主,对共性问题也可进行集体辅导(规定课时内的答疑不得超过1学时,根据需要如实在教学日历中注明)。
6、课程设计与课程论文
(1)布臵课程设计或课程论文任务时,教师应根据教学计划及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事先拟定设计或论文的主题和要求。在教学中,既要严格要求,又要注意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学生能独立完成设计任务或论文写作任务,得到设计方法或科研能力的初步训练;
(2)鼓励学生在教师及所学课程的理论指导下,自主选择设计或研究的内容;
(3)教师应认真批阅学生的设计作业或课程论文,根据学生独立完成作业情况,方案的正确性、先进性和可行性及论文水平,设计作业或论文的规范化程度等,写出较详细的评语并评定成绩;
(4)对带有实践性的课程设计,应加强对学生的设计、制作、调试的全过程培养; (5)提倡教师组织学生举办课程设计作品展览或学生论文报告会。
对学生考勤的要求
一 考勤类别
1 出勤;2 迟到;3 早退;4 公假;5 事假;6 病假;7 旷课。 二 迟到和早退的认定
1、教师宣布上课时尚未进入教室,或在规定时间未到达指定场所,按迟到论。
2、教师宣布下课或主持人宣布活动结束前离开教室或活动场所,按早退论。
3、迟到或早退一次超过15分钟按旷课1课时计;每次不超过15分钟,累计迟到、早退三次,按旷课1课时计。
4、对迟到、早退及出勤情况较差的学生,任课教师和辅导员要对其提出批评或口头警告。
5、学生请病假须持医院(医务室)证明,校外就医者,除需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外,还需提供就医时的病例复印件。特殊情况下不能办理请假手续者,须及时告知辅导员并在两天内办理补假手续。
6、学生请假须填写请假条。请假在两天(含)以内由辅导员审批;两天以上至一周(含)由系主任审批;一周以上须报主管院长审批。请假条由辅导员保存。 三 旷课的认定
无故缺勤、请假未获批准或请假期满而未提出续假申请即视为旷课。 四 考勤方式
1、实行全员考勤制,由任课教师(指导活动主持者)和学生干部共同实施。
2、经批准免修的学生,不记考勤。
3、任课教师每次上课均须检查学生出勤(检查方式不限),并如实填写考勤表。具体要求如下:
①每次上课依次对应考勤表上一列,并于该列顶端标注上课日期,以便核实学生出勤情况。
②记录考勤时应避免出现规定以外的符号,如该教学班到课情况为全勤,可在每位学生后依次打“√”或在对应列标注“全勤”二字,避免整列空白。
③每次课后任课教师都须核对考勤表与教学日志上记载的考勤情况是否一致,记载一致后才可在教学日志上签字确认,以便辅导员准确了解学生出勤情况。
4、任课教师于期末考试前一周向开课单位上报无故缺课1/3学生名单。
5、未记载学生考勤或考勤记载不认真的任课教师,开课单位要对任课教师提出批评,情节严重者从相关课程总课时费中扣除10%。
对考试的规定
一 试卷命题、审批要求
1、命题应遵循“同名同规格的课程采用同一份试卷”的原则。
2、命题人员由负责开设相应课程的系主管领导指定。
3、命题要以该课程的教学大纲为依据。试题应覆盖各部分主要教学内容,核心内容重点突出,不同难度分布均衡。试题应具有客观性、代表性、综合性和一定的灵活性。
4、努力创造条件,逐步实现教考分离,建设试题库。
5、所有考试须按学院试卷标准格式设计同样难度和要求的两套试题(以1卷、2卷作区分),两套试卷不应有重复试题。其中一套用作期末考试用卷,另一套作为重考用卷或做备份,由考务负责人随机抽取。且当同一门课程的参考人数超过70(含)人时,应把同一套试卷调整为“同题异序”的A、B卷。
6、负责命题的教师应同时给出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被调整为A、B卷的试卷,其评分标准应一致,且A、B卷须分别给出标准答案)。
7、负责命题的教师填写试卷附表的有关内容后,并将试题连同标准答案、评分标准一并交给开课系的主管领导,由其负责审批。 二 试卷、答题纸标准格式要求
1、试卷部分版式要求:
命题教师按照我院考试试卷标准格式进行排版,具体说明及格式要求如下: (1)标准格式可从学院网站上下载。 具体下载路径:“教育教学”>“下载专区”>“《最新试卷标准格式--A4》” (2)A4纸型,竖式,页边距上下左右均2厘米;
(3)试卷卷头部分见“天津理工大学中环信息学院考试试卷标准格式”,不要增减项目; (4)试卷编号规则为:如果是1卷的A卷,则须在试卷编号处标注1,在A/B卷处,标注A卷依此类推;
(5) 一级试题序号采用四号黑体,题目后应注释分值分布和题目要求。使用中文命题的试卷,一级试题序号一律采用汉字,即:
一、
二、三,各二级试题序号独立,即均从1开始顺排;使用英文命题的试卷,各级试题序号由开课单位制定标准,统一要求。
(6)试题采用宋体小四号,单倍行距;
(7)每页A4纸页脚中心打印试卷代号、页码及总页数。具体格式为:“ 1 A 第i页--共j页”(标准word文档模式已经设定,请不要改动)。其中,“ 1 A”表示第一套试卷的A卷,此编号须与卷头中标注的试卷编号信息一致。
(8)《最新试卷标准格式--A4》中仅提供格式模板,其中蓝色字体部分可以由命题教师可根据试卷题型、答题注释、分数分配、命题时间、考试时间等实际情况进行修改,修改后统一将字体颜色设臵为“黑色”,其他部分不要变动;
(9)得分统计表可以根据试题数量增减表格列数;
2、答题纸部分版式要求:
(1) 标准格式可从学院网站上下载。
具体下载路径:“教育教学”>“下载专区”>“《试卷答题纸标准格式A4》”; (2)答题纸须独立于试卷排版;
(3)卷头格式要求与试卷部分版式要求的卷头格式相同; (4)A4纸型,竖式,页边距上下左右均2厘米;
(5)一级试题标题的内容、注释和格式应与试卷保持一致;
(6)每页A4纸页脚中心打印对应试卷的代号、页码及总页数。具体格式为:“ 1 A 第i页--共j页”(标准word文档模式已经设定,请不要改动)。此编号同试卷页脚标注,确保与试卷及该答题纸卷头信息一致。其中,答题纸起始页码自试卷页码最后一页后顺延,总页数为试卷与答题纸总页数之和。
(7)《试卷答题纸标准格式A4》中仅提供格式模板,标准格式中蓝色字体部分可以由命题教师可根据试卷题型、答题注释、分数分配、命题时间、考试时间等实际情况进行修改,修改后统一将字体颜色设臵为“黑色”,其他部分不要变动。 三 考试方式及安排
1、每门课程均须进行结课考试。
2、学分不高于2学分的课程,考试时间为60分钟;学分为3学分的课程,根据课程安排,考试时间可为90或120分钟;学分高于3学分的课程,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课程考试一般采用书面闭卷考试的方式。如任课教师认为采取其它方式考试更为适宜,须于开课学期的第一周提出考核方案,经开课系主管领导批准(公共基础课考试形式须经教务处批准),报教务处备案,由任课教师告知学生。
4、教学时间不满全学期的课程,应在结课后的两周内进行考试,请与开课系教学秘书联系,由开课系负责安排;贯穿全学期的课程应在规定的考试周进行考试。 四 阅卷要求
1、同一课程如由两位(含)以上教师任教,原则上应以“流水作业”方式阅卷。阅卷教师对自己负责评阅的题目负责并在其负责评阅题目的题号前“题分框”右侧空白处签字。应有人负责复核和抽查。
2、阅卷教师应认真掌握评分标准,公平、准确地评定成绩。
3、评阅试卷一律使用红笔。
4、评阅过程中可以用给分的方法(“+X”表示)或者用扣分的方法(“-X”表示)标记中间结果,每题批阅后在题号前“题分框”内写出该题得分。同一门课程须采用同一种标记方式。
5、试卷卷首的得分统计必须填写齐全。
6、认真核分,将各题得分汇总成卷面总成绩时,务必认真细致,保证准确无误。
7、卷面分数如有改动,应由改动人在改动处签名,注明改动时间。
8、任课教师一般应于考试后三天内完成阅卷、成绩登录、试卷分析等工作,并将考卷、记分册、试卷分析、教师签名确认的成绩单等上报。
9、任课教师提交成绩表后,如发现学生考试成绩有误,可申请变更成绩。
申请变更成绩,可由任课教师或参与考试成绩登统的有关人员提出。提出者须填写《变更学生考试成绩审批表》,在该科目考试后20个工作日(不含假期)内上报开课单位或教务处的主管领导;经同意后,在有关人员参与下调出考卷、记分册和成绩单,进行核查和成绩变更;将核查、变更情况如实填写并签字;有关领导审批后生效。
如变更成绩涉及评分标准问题,须提交由处、系主管领导委托的专家裁定,并做出结论。
对成绩考核的要求
1、考核成绩(总评)由平时考核(平时成绩)和结课考试的成绩(期末成绩,实验成绩)按比例综合评定。评定的比例应在课程教学大纲中明确规定,并由任课教师在开课初向学生公布。
2、平时考试成绩
(1)任课教师须严格执行课程教学大纲中对课程的考核方式、平时成绩和结课考核成绩所占的比例、平时考核办法等做出的规定。
如课程教学大纲尚未对平时成绩考核做出明确规定,或因教学改革需对教学大纲规定的考核方式作出调整,任课教师须就平时成绩和结课考核成绩所占的比例、平时考核办法等提出方案,经学科(课程)组负责人同意后上报,经开课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教务处备案后方可执行。
(2)任课教师应于开课初将该课程考核方式,特别是平时成绩考核项目、次数、评分原则等向学生公开,并应按所公布的方案严格认真实施。
(3)任课教师对学生平时考核成绩的评定应做到公平、公正;考核成绩要公开,应定期告知学生,可在课上公布,也可个别告知学生。每学期至少告知3次:第4周、第8周、第13周。如发现有的学生未参加平时考核或不交作业,教师应及时提醒,促其改正或补交作业。
(4)担任同一门课程的教师,应执行统一的考核方式和成绩评定标准,包括平时成绩在总评成绩中所占的比例;平时成绩考核的项目、次数、评分标准及各部分所占的比例。
(5)考勤可以列入平时成绩考核项目,原则上考勤部分的成绩评分所占比例不超过平时成绩总分的10%。
(6)教师应及时批改作业并下发,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压学生作业;应将学生完成作业的情况及作业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在课上予以点评和指导。
(7)任课教师在结课后、结课考试前应将平时成绩记载登录齐全,并评定出每一位学生的平时成绩(以百分制计),核对无误后,报给开课单位教学秘书,并应告知学生。
(8)开课单位、督导组要对平时成绩考核状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应纳入学期中和学期末学院教学检查的项目。发现未按规定执行,应向任课教师提出,促其改正。如多次提醒仍不改正,应视为教学事故。
3、在课程考核前,任课教师应对学生进行课程考核资格审查。凡无故缺课累计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者,取消课程考核资格,该课程的考核成绩以零分计,学生名单由任课教师在期末(或结课)考试前一周提出,经开课单位主任批准并转交学生所在系,同时通知学生本人,并报教务处备案。
4、凡旷考、作弊或考试违纪者,该次考试成绩以零分计;若为结课考试,该课程的考核成绩以零分计。
5、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者须参加该门课程的重考或选择其他学期的重修。
第一教学楼多媒体设备使用须知
学院第一教学楼多媒体设备为新型网络控制型,由网络监控室集中控制,系统使用须知: 进入教室后请任课教师检查教室内部电源是否合上(闸箱在进门右手侧)如未合上请合上。
多媒体机柜锁在上课前15分钟时自动开启,任课教师只需将机柜门拉开,即可使用全部设备。下课后请任课教师手动关闭计算机然后合严机柜门即可,本系统将自动关闭所有设备。
如任课教师需用黑板而不使用多媒体设备时请按控制面板上“屏幕升”“投影关”按键。 如麦克风或计算机音乐不响请任课教师按多媒体机柜正面红色按钮,等待5秒即可。 如机柜门打不开请将机柜门向中间合拢一下然后即可打开。
任课老师不要随意按多媒体机柜内设备的开关,以免对上课造成影响。
如遇任何问题请使用机柜侧面的网络IP电话拨打总控室电话,电话号码为“#100#”五位按键。总控室值班电话:60541853 总控室地址:第一教学楼1512。
请任课教师保持机柜内部清洁,不要将粉笔、板擦、水杯等,放臵在机柜内。
机房使用规范
机房使用须知如下: (1)上课学生按照学号对号入座。
(2)机房内严禁吃任何食品,饮水用具放臵在机房前面饮水桌上。
(3)机房内严禁破坏公物,禁止私自拆卸所有机房内物品,机房内安装全方位摄像头24小时监控。
(4)上课期间严禁玩游戏,请任课教师第一次上课对本班学生强调一经发现上课玩游戏者即取消该学生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
(5)如任课教师需要使用外网,请向机房管理员提出。 (6)机房内投影仪下课时请任课教师关闭。 上课期间如遇任何问题请与机房管理员联系。
为避免多媒体、机房软件安装或软件本身原因影响授课请有关任课教师在开学第一次教研会后对多媒体及机房软件的安装效果进行查看。
感谢您对我院教育教学工作做出的贡献,您付出的心血和汗水,将在中环学院成长史册上留下永远难忘的一笔。
寒假须知范文第4篇
1. 军照换地方的驾照选初学。 2. 三轮车是D照。 3. 初学本身外地和外省的可以输入身份证上的地址不再需要暂住证。 4. 军官证前面要加C!! 5. A照B照换证要体检表 6. 年审用其他体检 7. 外地驾照转成都(省外就做初学 省内就做其他) 8. A照B照年审 不需体检 直接到车管所审证 9. 补以前的年审体检表选“其他”体检 10. 境外人员选身份证名称 要加F(例如香港H047***
在H前面加F)
11. 在车管所查到信息 但在医院做的时候没有驾驶证信息 原因是(刚从外地转过来的驾照)叫他去车管所刷新。
寒假须知范文第5篇
一、登记住宿时,请出示护照、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关有效证件,在值班室办理入住手续,并告知离店日期。每房须交100元押金,退房时待服务员查好房间后如数退还。
二、旅客不得私自留客住宿,不得自行调换或转让房、铺。外出或住宿期满离馆时,要及时告知服务员查房、关门。
三、临时换人必须先到服务台办理手续。一般不允许增加人数(如三人住二人房);标间内如需增加入住人员,须经服务员同意,并另收取每人20元的水电费,不另加被褥等用品。
四、退房时间为中午 12:00 前;下午 15:00 前退房,另按半价计算费用,下午 15:00 后退房,需按一天加收费用;需续住时,请于当日 12:00 前到值班室办理相关手续。
五、旅客会客必须遵守会客规定,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将会客人员带入客房。会客时间最晚不能超过24:00。会客人员如需留宿请提前告知并办理入住手续。
六、严禁旅客将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形等危险品带入旅馆;严禁卖淫、嫖宿、赌博、斗欧、肇事、吸毒和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禁止在客房内使用酒精炉、电炉等用火用电设备进行烹饪、煮食行为。
七、自觉遵守旅馆规章制度,接受工作人员管理,爱护清洁卫生和设施设备,损坏公物照价赔偿,加罚物价的一半。要文明礼貌,不得酗酒滋事、高声喧哗、高声音响,影响他人休息。
八、对有意破坏宾馆财物,损害宾馆利益、扰乱宾馆秩序者,宾馆将有权收回房间,并列为“不受欢迎的宾客”不予接待;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赔偿;情节严重者提交公安机关处理。
九、请随身携带并保管好贵重物品,如有遗失,后果自负,宾馆概不负责。
十、遇民警或保安、治安人员查房时,请旅客主动出示证件,说明情况,予以协助。
凡住宿本宾馆的旅客,要自觉遵守本须知,若有违反,宾馆有权责成改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其他行政法规的,将报送公安机关按规定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川康定龙泉商务宾馆
寒假须知范文第6篇
新同学:
你好!首先祝贺你成为我们浙江海洋学院的一员。为了便于你来校报到前有针对性地做一些准备工作,我们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日期:2014年9月16日。为便于新生接待工作安排,新生应按时报到,切勿提前或迟到。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以书面函件(附所在街道、乡镇证明),向学校招生办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报到地点:
浙江海洋学院新城校区(舟山市临城新区海大南路1号)
三、新生报到注册时须交验下列材料
1.录取通知书原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高考准考证。
2.户口关系迁移证,迁往地址:浙江省舟山市浙江海洋学院;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上使用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如有不一致,请在报到前在当地公安机关做好更改手续,并在报到时向所属学院说明。切记!户口关系迁移与否,由学生自行选择,另公安部门规定学生在读期间不能迁转户口。
3.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2份。
4.团员证或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团员组织关系由毕业学校团委迁往浙江海洋学院团委,党员组织关系由毕业学校党组织转到中共浙江海洋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5.学生档案。按新生所在省份的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规定办理。如需自带档案到校报到,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到毕业中学或县(区、市)招生办提取本人档案袋(需密封盖印)来校报到,并在报到时交给新生班主任。
6.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0张(备用)。
四、交通路线
1.本省新生可乘省内各地市开往舟山(普陀、沈家门)的汽车直达舟山新城公交总站,也可在宁波转车在宁波汽车东站、北站、南站转乘开往舟山(普陀、沈家门)的汽车抵达舟山新城公交总站。切记!不要在定海站提前下车。
2.外省新生可乘火车(汽车、飞机)至上海(汽车南站、上海南浦大桥旅游集散中心)、杭州(九堡客运中心、汽车南站及杭州旅游集散中心黄龙体育中心站与吴山广场站)或宁波(汽车东站、北站、南站)转乘开往舟山(普陀、沈家门)的汽车,在舟山新城公交总站下车,届时可乘新城106路公交车或者打的(路程6公里左右)直达学校。浙江周边省份的部分地区亦有直达舟山(普陀、沈家门)的班车,具体学生可到当地客运站咨询。另学校会在报到日当天,在舟山新城公交总站接站。
3.各位学生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路线来校报到。自驾车来校者可经舟山跨海大桥直达舟山,走高速的可由杭甬高速、甬金高速、甬台温高速、沈海高速经宁波绕城高速、甬舟高速直达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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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请乘坐正规营运的车(船)。新生凭《录取通知书》乘火车可享受半价优惠。新生在途中应注意安全,保管好有关证件、钱物等。
五、缴费事项
学生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和代管费(不包括本须知第六条所列代办服务项目收费,缴费标准见下表),新生务必于2014年8月31日前将上述款项按下表预收款合计栏中的金额存入由学校寄发的中国建设银行龙卡,由银行代扣。《浙江海洋学院学生银行卡使
说明:
1.普通本科专业学生学费按照浙价费[2006]340号文件规定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制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其中:农学类、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轮机管理方向)、汉语言文学(师范)、历史学(师范)、英语(师范)专业学费6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学费960元/生学年;学分学费75元/学分,每学年按40学分预收。如遇政府部门出台学费新标准的从其规定。
2.根据浙教计[2006]124号文件规定,被录取入普通本科水产养殖学专业的浙江省籍学生免交学费,在预存款项时可相应扣减学费金额。
3.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按1200元/学年收取。 4.代管费中的教材预收款每学年结算一次,多退少补;体检费包括入学后、毕业前二次体检费用。
5.为方便新生学习与生活,学校向每位新生在校园卡内(随录取通知书寄发的银行卡已实现与校园卡的二卡合一,以下简称银校卡)预存100元,与学费同时扣取。银校卡免收初始工本费,若以后遗失、损坏等补、换卡的则按规定收取工本费。详见附件1:浙江海洋学院学生银行卡使用须知。
6.新生军训时要求统一着军训服装;就读期间重要场合要求统一穿校服,军训服装和校服由学校代为采购,价格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标确定,合计405元。另学校对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轮机管理和船机修造方向)学生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学生须统一着
装,职业服装(海员制服)由学校代为采购,价格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标确定,每套630元。
7.需要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专项资助经费的学生,须填写附件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加盖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专用公章)。报到时,可通过“绿色通道”直接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根据《浙江海洋学院学生资助办法》,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认定,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才能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事宜。其他同学不需要填写该表。
六、学校代办服务项目
为了方便学生,学校为新生提供以下代办服务项目:
1.根据国办发(2008)119号文件精神,已将大学生纳入舟山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在新生报到点有舟山市定海区社保局现场提供参保服务,在校大学生每人每年700元左右,其中学生个人缴纳230元左右,舟山市财政补贴470元左右(具体金额以舟山市社保局9月份最后确定的标准为主);另外,参保现场还设有补充保险项目,保费为每人每年80元,目的是弥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不足,让参保人员获得最大化的赔偿。参保人员中有符合免缴条件的,在参保登记时请提供审验有效的残疾等级在二级及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2份。一旦出险,在同一医保年度内,参保学生普通门诊医疗费用、住院医疗费用、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用、意外伤害残疾及意外伤害身故的报销之和最高限额32.1万元。
2.床上用品(包括被套、床单、枕套、枕芯、盖棉胎、垫棉胎、毛毯、蚊帐、草席)由浙江省教育厅定点厂家在新生报到现场设点直供,价格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标确定,每套价格375元(实行半军事化管理学生的床上用品价格420元/套),其质量由浙江省质监局跟踪。海运与港航建筑工程学院2014级全体新生的寝室内务实行半军事化管理,为了做到内务整齐划一,该学院新生须购买由学校统一公开招标的床上用品,经济困难学生将视情况给予适当补助。为防止黑心棉进入校园、影响学生健康,强烈建议新生到学校进行购买或者正规大商场购买,尤其不要到个人推销或小摊贩处购买,往年发生过因购买黑心棉而引发肺结核的案例。
3.生活用品(包括热水瓶、脸盆、口杯、牙膏、牙刷、毛巾、香皂、洗衣皂、衣架、裤架)可在新生报到现场直接购买,价格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公开招标确定,每套价格50元左右。
床上用品、生活用品以学生自愿购买为主,所需费用在新生报到现场直接用现金缴纳。
七、特别提示
1.根据《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2.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新生开学初需购买物品的,请到正规商场、超市购买,不要购买个人上门推销的物品;需现金缴纳学费,务必由本人或家长办理。
3.防止电信和网络诈骗,学校的信息只在学校招生网、“4S”学生发展服务平台、招生办
微信公众号发布,其他渠道的信息请勿轻信。
4.为了更好地做好我校的招生宣传与服务工作,我们随机发放了招生宣传工作调查问卷,请收到调查问卷的同学认真填写,并在开学报到时上交学院新生报到处。
5.学校引入第三方为学生提供寝室空调租赁业务,新生入学后,可以寝室为单位办理租赁手续。
6.9月20日左右,学校将对新生的英语水平(外国语学院新生除外)、数学水平(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新生除外)进行摸底考试,请做好复习准备。学生须自备调频收音机,供英语学习之用。
八、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80-2550022银行卡事项联系电话(建设银行):0580-2066089
九、“4S”学生发展服务平台
“4S”平台是学校为服务学生成长成才打造的网上师生互动平台,平台网址http://4s.zjou.edu.cn/。9月10日后,学校将开通“新生服务网”,届时新生可从“4S”平台首页登录“新生服务网”(用户名:身份证号或者准考证号,密码:111111),了解报到流程、乘车路线、住宿情况等信息。9月16日,新生报到后可以凭学号作为用户名登录“4S”平台,密码:111111。在平台中了解校园生活、专业学习、考级考证等信息。
附件1:《浙江海洋学院学生银行卡使用须知》 附件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浙江海洋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
二0一四年七月
附件1:浙江海洋学院学生银行卡使用须知
为方便学生异地存取款,简化新生入学手续,保证资金安全,学校为每位新生办理了中国建设银行龙卡IC储蓄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缴费方式:此卡属你私人所有,中国建设银行舟山分行经学校授权将在你开学前代扣你应缴纳的学杂费。你至少应将缴费款项表中的学费、住宿费、代管费三项总额存入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储蓄卡,并请多存50元以上。如你在此卡上存入足额款项,则视同你同意中国建设银行舟山分行从你的卡上代扣款,银行将按学校提供的收费标准代扣款。如扣款成功,在你办理报到手续时,学校通过你所在学院转交收费票据。
2.缴费操作办法:当你收到录取通知书、中国建设银行龙卡IC储蓄卡(即银校卡)及卡密码后,请先更改卡密码,之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地的建设银行各营业网点存款,存款时请务必先查询核对姓名无误,后再办理存款。存款成功后银行会打印出一张存款回单,此回单联学生必须妥善保管。我们代扣款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31日,请务必在此前足额存款。
3.使用及费用:
(1)此卡属你私人所有,可自由存取款、查询,首年办卡费用免除。在舟山市内存取款均免手续费,在舟山市外存取款需收手续费(其中存款手续费率为0.5%,最低收2元,最高收50元,取款手续费为1%,最低收2元,最高收100元)。学生家长可在当地建行凭卡号向卡内存款。
(2)学生到校后可签约“建行学生惠”(开学后建行会组织进校园服务),签约“建行学生惠”的账户享有免收卡工本费,卡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存取现的通兑手续费(设定的免费额度内)等各项优惠,可享受毕业前亲属的绑定账户向学生专用账户异地活期转账免手续费,毕业后的第一年学生专用账户向亲属的绑定账户异地活期转帐免手续费的优惠。
4.龙卡IC储蓄卡使用(银校卡):中国建设银行龙卡IC储蓄卡的初始密码为955330,请您收到此卡后,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时到就近的建行营业网点柜台进行密码修改(修改必须为本人自己办理)。为保证你账户上的资金安全,建议先更改密码再办理存取款业务。如发生卡片遗失或遗忘密码时,按照第5条来操作。
5.如遇到密码无法修改、卡遗失等情况,请与中国建设银行舟山分行营业部联系,电话:0580-2066089,联系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人民中路68号。密码遗忘可在全国建行任一网点进行密码挂失并密码重置(必须本人持身份证办理)。
6.学生可凭卡号及身份证号在建行网站()自助申请开通个人网上银行查询功能。
7.从2014年开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IC储蓄卡己与学校的校园卡合二为一,简称银校卡,同时具有校园卡的功能。
8.该卡以后还将加载公交功能,开通充值后可作公交卡使用,公交功能开通时间另行通知。
9.另外学生到校后还可凭学生证及身份证向建行申请龙卡大学生卡(具有消费透支功能)。
建行网址:全国统一客服电话:9553
3浙江海洋学院计划财务处 中国建设银行舟山分行
2014年7月
附件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学校:院(系):专业:年级:
寒假须知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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