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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人员应急预案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11-191

保洁人员应急预案范文第1篇

火灾事故紧急处理预案【1】

无论何时,一旦发现有火灾苗头,如烟、油、味、色等异常状态,每一位员工都必须立即向消防监控室报警(注意当现场异味为液化气等易燃气体时,严禁在现场用手机、对讲机、电话报警,应该脱离现场到安全区域后再报警,以防电火花引爆易燃气体),请其派人查明真相,并做好应急准备。

1. 目击报警

1.1 辖区任何区域一旦着火,发现火情的人员应保持镇静,切勿惊慌。

1.2 如火势初期较小,目击者应立即就近用灭火器将其扑灭,先灭火后报警。

1.3 如火势较大,自己难以扑灭,应采取最快方式用对讲机、电话或打碎附近的手动报警器向消防监控室报警。

1.4 关闭火情现场附近之门窗以阻止火势蔓延,并立即关闭附近的电闸及燃气。

1.5 引导火情现场附近的人员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迅速从安全通道撤离,同时告诉疏散人员不要使用电梯逃生,以防停电被困。

1.6 切勿在火警现场附近高喊:“着火了” ,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及混乱。

1.7 在扑救人员未到达火警现场前,报警者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使用火警现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1.8 带电物品着火时,应立即设法切断电源,在电源切断以前,严禁用水扑救,以防引发触电事故。

2. 消防监控室报警

2.1 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一旦发现消防监控设备报警或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安保人员赶赴现场确认,并通知监控室值班员。

2.2 火情确认后立即通报保安主管或当班班长,由其迅速召集人员前往现场灭火、警戒、维持秩序和组织疏散。

2.3 立即将火情通报物业经理或直接上报中心领导。

2.4 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密切观察火警附近区域的情况,如有再次报警,应立即再次派人前往查看确认。如有人打电话询问,注意不要慌张,并告知:“火情正在调查中,请保持冷静,如果需要采取其它措施,我们将会用紧急广播通知您” ,同时提请问询人员关好门窗。

2.5 接到现场灭火指挥部下达的向“119”报警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报警,并派人前往路口接应消防车。

2.6 接到现场灭火工作总指挥传达的在辖区内分区域进行广播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用普通话(或中英文)进行广播,注意广播时要沉稳、冷静,不要惊慌,语速要适当,语音要清晰。特殊情况下,应派保安员或客服人员逐层上楼通报,通报顺序为:

起火楼层及相邻楼层 起火层上层起火层下层。

2.7 小型火灾组织微型消防队灭火,三人一组。20分钟内无法扑灭的火灾必须撤出应急灭火人员。由专业消防对组织灭火。

2.8 详细记录火灾扑救工作的全过程。

3. 报警要求

3.1 内部报警应讲清或问清:

A. 起火地点;

B. 起火部位;

C. 燃烧物品;

D. 燃烧范围;

E. 报警人姓名;

F. 报警人电话。

3.2 向“119”报警应讲清:

A. 办公楼辖区名称;

B. 火场地址(包括路名、门牌号码、附近标志物);

C. 火灾发生部位;几层、办公室、会议室、仓库等

D. 燃烧物品;

E. 火势状况,是否有人员被困;

F. 接应人员等候地点及接应人;

G. 报警人姓名;

H. 报警人电话。

4. 成立临时指挥部

4.1 中心领导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赶赴指定地点或火警现场,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成立临时灭火指挥部。

4.2 临时指挥部由中心领导、物业管理部经理、保安班主管、工程班主管、保洁班主管、微型消防队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由中心领导任临时总指挥。中心领导尚未到场时,由物业管理部经理代行临时指挥。

4.3 临时灭火指挥部职责:

4.3.1 根据火势情况及时制定相应对策,向各部门下达救灾指令。

4.3.2 根据火势情况确定是否疏散人员。

4.3.3 立即集合义务微型消防队,指挥义务微型消防队员参加灭火,并保证消防用水的供应。

4.3.4 在火势难以控制时,应及时下达向“119”报警的指令。

4.3.5 根据火势情况,成立疏散组、抢救组、警戒组,组织救人,抢救和保管重要物资及档案,维持现场秩序。

4.3.6 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启用紧急广播进行报警。

4.3.7 下令将消防电梯降至首层,派专人控制,专供灭火工作之用。同时停止起火区域的其它电梯运行。

4.3.8 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采用部分或全部断电、断气、打开排烟装置等措施。

4.3.9 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消防队领导准确地提供火灾情况和水源情

况,引导消防队进入火灾现场,协助消防队灭火,并协助维持现场秩序,安顿疏散人员。

4.3.10 火灾扑灭后,组织各部门员工进行善后工作。

5. 人员疏散和救护

办公区域内发生火情时,各部门员工的任务是扑救火灾、疏散人员、抢救重要物资和维持秩序,危急关头以疏散、救护人员为主。火灾发生后,每一位员工都要牢记自己的首要职责是保护关警员、被困人员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5.1 火灾发生后,由保安员负责为逃生人员指明疏散方向,并在疏散路线上设立岗位进行引导人员向安全区域疏散。这时切记要提醒大家不要乘坐电梯,如果烟雾较大,要告知大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量降低身体姿势有序、快速离开。

5.2 人员的疏散以就近安全门、消防通道为主,也可根据火场实际情况,灵活机动地引导人员疏散。

5.3 认真检查起火区域及附近区域的各个单元,并关闭门窗和空调。发现有人员被困在起火区域,应先营救被困人员,确保每一位关警员均能安全撤离火场。

5.4 接待安置好疏散下来的人员,通过良好的服务稳定人们的情绪,并及时清点人员,检查是否还有人没有撤出来。

5.5 疏散顺序为:先起火楼层及相邻楼层,后起火层上面2层和下面1层。疏散一般以向下疏散为原则(底层向外疏散),若向下通道已被烟火封住,则可考虑向屋顶撤离。

5.6 在火场上救下的受关警员、访客以及扑救中受伤的员工,由应急抢救人员护送至安全区,对伤员进行处理,然后送医院救治。

6. 警戒

6.1保安班接到火警通知后,应迅速警戒,布置好辖区内部及外围警戒。

6.2 疏散一切无关车辆和人员,疏通车道,为消防队灭火创造有利条件。

6.3 控制起火大楼底层出入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大楼,指导疏散人员离开,保护从火场上救出的人员及贵重物资。

6.4 保证消防电梯为消防人员专用,引导消防队员进入起火层,维持灭火行动的秩序。

6.5 加强对火灾区域的警戒,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和调查组对起火原因的勘察。

6.6 保证非起火区域和全体关警员、访客的安全,防止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7. 善后工作

7.1 火灾扑灭并经公安消防部门勘察后,物业管理部应迅速将辖区内的报警和灭火系统恢复至正常状态。

7.2保安班组织清理灭火器材,及时更换、补充灭火器材。

7.3 人力资源部统计人员伤亡情况和辖区财产损失情况,上报中心领导。

7.4 人力资源部组织员工对受灾部门及人员进行慰问,并根据实际需要给予切实帮助。

7.5 保洁班组织对火灾现场进行清理,恢复整洁,对因逃生或救火损坏的花木进行抢救或补种。

7.6由物业管理部发动员工,收集可疑情况,配合调查组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并责成消防兼管员写出专题报告,分清责任。

7.7如果辖区财产办有保险,则由财务部门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流程

7.8后勤管理中心应召开会议对火灾扑救行动进行回顾和总结。

火灾的应急预案内容【2】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推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充分发挥社会联动、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跨区增援等社会整体资源优势,高效有序地做好灭火和抢险救灾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公安消防队伍执勤战斗条令》、《天津市消防条例》和《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13〕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1.3.1 依据公安部消防局有关规定,火灾事故一般分为四个等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Ⅰ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Ⅱ级(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Ⅲ级(较大)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Ⅳ级(一般)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1.3.2 事故等级确定。市公安消防局根据第一时间接报的火灾种类、起火单位信息或现场消防指挥员报告的火灾信息,并充分考虑发生火灾的政治、经济、自然等因素,确定火灾事故等级。

1.4 工作原则

(1)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灭火救援现场应当坚持救人第

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采取科学、正确的措施,第一时间实施救人,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

(2)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各方灭火救援力量,负责火灾现场的具体处置工作。

(3)统一指挥,协同配合。专业指挥机构和现场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实施灭火救援行动。公安消防部门组织企业专职消防队积极协同作战,具有应急救援和保障职能的部门和单位要主动配合。

(4)练战结合,注重实效。依照本预案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措施,认真落实组织机构、人员编配、装备器材、物资供给、资金保障,定期组织开展综合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我市应对火灾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需组织多部门共同应对的火灾事故。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2.1.1 设立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长和市公安消防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其分工如下:

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各项工作;受总指挥委托,协调各成员单位参与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维护火灾事故现场的秩序稳定;负责组织指挥火灾事故现场排爆、案件侦破和消防设施遭受人为破坏、劫持人质等重大刑事案件及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承办市指挥部涉及公安工作的其他事项。

市公安消防局局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日常工作和现场指挥部管理工作;受总指挥委托,负责市指挥部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2.1.2 市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火灾事故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指挥较大以上级别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区县开展一般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导火灾事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装备的建设管理工作等。

2.2 办事机构

2.2.1 市指挥部下设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局局长担任。

2.2.2 市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市指挥部日常工作,起草市指挥部有关文件,组织落实市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组织修订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及编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组织落实火灾事故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装备建设管理工作;研究确定火灾事故应急响应等级;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成员单位

市公安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调集属地直升飞机协同作战,调派属地公安分局警力维护现场秩序,实施治安管制;公安交管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机制,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实施交通管制,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警总队、属地公安分局进行现场秩序警戒,预防因救援事故引发的群体性骚乱事件;刑侦部门负责涉及火灾的刑事侦查工作;公安的网监部门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对于相关违法有害信息及时处置。

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市指挥部的命令,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将灭火应急物资调拨供应到位。

市商务委:负责市场监测,做好生活必需品的储备,保市场供应,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市建设交通委:负责提供工程设备,组织专业施工人员,在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对有关建筑物、构筑物实施拆除或加固;部署自来水集团保证供水范围内的市政管网灭火供水压力,保证灭火用水;部署能源集团切断火场内部及周边区域燃气输送,抢修受损设备和管线,排除一切影响灭火战斗和给灭火人员带来危险的燃气泄漏隐患。

市市容园林委:根据需要提供洒水车等大型供水车辆,协助火场供水和现场洗消。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发布火灾事故信息,及时引导舆论;加强对网络的监控和管理;协调相关新闻单位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市安全监管局:参加重特大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火灾救援协调、指导和善后评估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治、转运、院内救治和现场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伤员数量及医疗救治情况。

市民政局:指导区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紧急避险、救助服务,依据有关规定为因火灾造成的无家可归人员安排临时食宿。调集殡葬车辆,转运火灾死亡人员尸体。

市交通港口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参与保障紧急、特种物资以及抢险救灾物资交通运输的组织协调工作。

市通信管理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做好应急通信的保障工作。

市环保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进行环境监测,协助检测有毒气体,提出预防次生灾害对策。

市气象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提供相关气象信息。

市水务局:根据现场灭火救援需要,视情排除道路积水。

市人力社保局:为火灾事故中参保伤亡人员落实医疗保险待遇;对于参保人员因火灾伤亡被认定为工伤的,及时落实工伤保险待遇。

市电力公司: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实施供电、断电措施。

市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随时对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2.4 现场指挥部

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火灾发生的区域、火灾事故类型和规模,组织参与灭火作战的有关人员组建现场指挥部,实行现场总指挥负责制。较大以上级别火灾事故,由市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兼任现场总指挥;一般火灾事故由到场的公安消防队伍最高长官担任现场总指挥。主要职责是:

(1)了解现场情况,组织火情侦察和分析,制定总体作战方案,视情况设立作战指挥组、通信联络组、政治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必要时划分战斗段(区),分别组织实施灭火救援任务;

(2)向参战的下级指挥员部署作战任务,组织指挥参战单位(含企业专职消防队)协同作战;

(3)根据现场救援的需要和情况变化,及时调集和适时调整力量部署,必要时可组织群众参与辅助性行动;

(4)划定警戒区,组织疏散人员和物资,作出拆除或者破拆毗连(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决定;

(5)调动公安、交通、卫生、环保、通信等有关部门协助灭火救援;

(6)指挥各种车辆及设备有序停放,保障通往现场的主要道路畅通,保证各种救援车辆、人员通行;

(7)决定采取其他必要的应急措施。

2.5 技术专家组

技术专家组一般由公安消防队伍灭火救援专家和建筑、环保、化工、燃气、供电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由市指挥部办公室确定技术专家组组长。技术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

(1)观察、搜集现场相关情况和信息,判断火灾事故发展趋势,配合灭火与应急救援行动;

(2)评估火灾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以及可能发生的后果,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3)参与制定作战方案,提供技术支持,解决技术难题。

3 监测与预防

3.1 监测

3.1.1 各区县和有关部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针对市内重点消防保卫单位的建筑情况、使用性质、生产储存及其发生火灾后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社会影响等危害程度,对高层建筑类、地下建筑类、石油化工类、人员密集场所类、仓储类、重要机关和单位等类型建筑和单位,分类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建立全市重点单位的火险隐患、重大危险源数据综合分析、风险评估数据库,同时做好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信息接收、报告和统计分析等处理工作。

3.1.2 市公安消防局负责重、特大火灾事故信息监控工作;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重大火灾事故信息经核实后,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3.2 预防

区县人民政府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深入辖区内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火灾隐患高危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节庆活动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开展联合检查。推动指导辖区内行业、系统落实监管职责,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督导检查。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以及其他基层力量开展群防群治,全力消除火灾隐患。推动各部门、行业、系统开展具有特色和影响力的社会宣传活动,坚持搞好“流动宣传”、“户外阵地宣传”、“生命通道体验”等专项行动。丰富群众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的火灾自救能力。

4 应急处置

4.1 先期处置

一旦发现火灾,火灾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必须迅速准确地拨打“119”报警电话,并及时组织力量扑救火灾;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的,该场所管理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邻近单位应当积极支援灭火救灾。市公安消防局接到报警后,迅速调集灭火救援力量赶赴现场进行扑救。根据现场人员伤亡情况,调派市急救中心组织救护车辆和急救人员赶赴现场。根据现场救援需要,调派供水、电力、燃气、运输、气象、环保、通信等专业抢险和保障部门到场配合灭火救援工作。

4.2 指挥协调

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有关方面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火灾救援工作;协调有关地区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事发地单位与区县人民政府的关系和调度各方救援资源等;及时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跨行政区划或全市性的火灾事故,由市指挥部报请市人民政府协调处置。

4.3 应急响应

4.3.1 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级别,火灾事故响应分为4个级别,启动标准如下:

Ⅰ级响应:通常为火灾事故已经蔓延扩大,可能造成群死群伤、财产重大损失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恶性事故,以及其他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和天津市辖区内灭火救援力量(包括专职消防队)不足,需要其他省(区、市)公安消防队伍跨区域调集增援力量的火灾事故。

Ⅱ级响应:通常为宾馆、饭店、学校、幼儿园、医院、候机楼、影剧院、体育馆、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图书馆、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的火灾事故;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发生的火灾事故;生产、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场所)发生的火灾或泄漏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火灾事故。

Ⅲ级响应:通常为党政机关、档案楼、电力调度楼、通信楼、广播电视楼、车站、码头、仓库(堆场)、财贸金融楼、高层和三级耐火等级以下的多层住宅、地下建筑、古建筑等发生的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的火灾事故;缺水地区发生的火灾事故,以及其他较大火灾事故。

Ⅳ级响应:通常为农村或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城市多层民用住宅及其他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场所)发生的初起火灾事故,以及报警中不能确定的其他一般火灾事故。

4.3.2 响应等级确定

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第一时间接报的火灾种类、起火单位信息或现场消防指挥员报告的火灾信息,并充分考虑发生火灾的政治、经济、自然等因素,确定响应等级。

4.3.3 响应启动与调整

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应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趋势,根据火灾事故的发展情况和严重程度,及时将信息通报有关成员单位和区县人民政府。内容主要包括火灾接报警信息、气象信息、可能发生火灾的种类、各种灭火救援作战力量、全市重点火灾隐患单位、城市重大危险源等信息。

市指挥部根据火灾事故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对响应级别进行调整。

4.3.4 响应措施

(1)市公安消防局立即调集灭火救援力量到场实施救援。根据火灾类型和规模,由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供水、供电、燃气、环保等相关部门到场协同作战。

(2)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事发地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启动各自应急保障预案或行动方案,全力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灭火抢险、人员搜救、群众安置、交通管制、基础设施抢修等工作,形成应对事故的强大合力。

(3)公安交管、治安、刑侦等部门,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开展各项专业处置工作。各参战部门、各专业应急队伍要指定专人负责通信联络,确保指令畅通。

4.4 应急结束

4.4.1 火灾扑灭经现场指挥部确认并报市指挥部批准后,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应急结束指令。

4.4.2 火灾扑灭后,参战公安消防队伍应全面检查火场,清除残火。实时检测火场温度及周围的易燃易爆气体浓度,防止复燃或爆炸。恢复水源设施,向事故单位或有关部门进行交接。

4.4.3 公安消防部门应责成火灾发生单位或有关部门保护火灾现场,事故调查完结前,未经市指挥部同意,火灾发生单位不得擅自清理或破坏火灾事故现场。

4.5 信息发布

需由市指挥部发布的火灾事故信息,由市指挥部办公室配合市委宣传部研究拟定新闻报道的意见和口径,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后,由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发布。

火灾事故的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散布未经核实或者没有事实依据的火灾信息和传言。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5.1.1 火灾事故发生地的区县人民政府要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并妥善安置灾民,保障基本生活条件。避难场所可以选择空旷地或临时借用有关办公场所、招待所及学校等场地。

5.1.2 财政、民政、卫生等部门要根据灾害损失程度,依据职责明确灾民申请救济的程序和要求,确保救济工作迅速到位。组织协调社会、个人开展互助互济、捐款捐物活动,妥善安置灾民生活。社会救助活动由民政部门统一实施。对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的企业专职消防队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依照规定予以补偿。

5.2 调查评估

5.2.1 火灾事故救援结束后,由市指挥部指定成立事故调查组,对火灾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写出书面报告。必要时,可邀请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参加调查评估。

5.2.2 火灾事故处置结束后,各区县、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并在24小时内将火灾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指挥部。火灾事故报告应包括:

(1)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发生火灾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发生火灾事故的简要经过和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火灾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火灾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处理的有关事宜;

(7)火灾事故的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5.2.3 各单位根据实践经验,修订各自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指导有关部门及事故单位查找火灾事故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必要时继续进行环境监督与监测。

6 应急保障

6.1 应急力量保障

市公安局是消防总队的领导指挥机构,市公安消防局是灭火救援的主要力量,企业专职消防队是灭火救援的补充力量。

6.2 经费保障

处置火灾事故所需财政担负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由市和区县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保障。市财政局加强灭火救援资金的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确保专款专用。市人力社保局负责为参保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伤待遇等提供资金保障。

6.3 物资装备保障

灭火救援物资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片储备、分级管理和按需定额储备、讲究实效、专物专用的原则,区县公安消防支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储备一定数量的灭火救援物资。市公安消防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通过灭火救援物资信息管理系统,快速、便捷、合理地调集灭火救援物资。

6.4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要制定相应的预案,组织足够的医疗急救人员和设备及时到达灭火救援现场,对伤员开展现场急救和转运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救治伤员以及需要增援的急救医药、器材及资源情况。

6.5 交通运输保障

根据火场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调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火场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优先运输。

6.6 治安交通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对火灾事故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对灾区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火灾事故现场人员,根据需要组织开辟应急“绿色通道”,保证灭火救援车辆优先通行。

6.7 通信保障

发生火灾事故后,依托通信部门确保通信畅通。当发生大面积火灾或扑救时间较长、难度较大的火灾时,通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到现场协助组建应急通信网络,保障通信联络的畅通。

6.8 科技保障

建立区县灭火救援指挥系统,组成灭火技术专家组。建立人才和基础资料信息库,为灭火救援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7 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

7.1 宣传与培训

公安消防部门要积极组织大型宣传活动,向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街道社区群众宣传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对策、处置知识和自救常识,有组织、有计划地为人民群众提供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担负火灾应急救援职责的各级领导和应急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系统的防火、灭火知识培训,了解和掌握灭火救援的工作原则、方法和程序。

7.2 应急演练

市指挥部办公室每年至少组织1次灭火救援演习,检验预案的实际效果。演习方案应包括基本情况、火情设定、力量部署、扑救对策、注意事项等内容。

灭火救援演习结束后,对演习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价,总结演习的基本经验和教训,提出应急预案存在的缺陷和整改措施、应急设施的维护与更新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演习总结报告和整改措施一并报送演习批准部门和预案管理部门。

8 附则

8.1 责任与奖惩

灭火救援战斗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比、表彰等工作。对在灭火救援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灭火救援中致伤、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不服从指挥、延误战机、救援不力而导致火灾扩大,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8.2 预案管理

8.2.1 本预案由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8.2.2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确定的职责,制定本部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预案,并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8.2.3 市指挥部办公室应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践,及时组织修订预案。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修订。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应重新办理审查、论证、备案等各项程序。

保洁人员应急预案范文第2篇

火灾事故紧急处理预案【1】

无论何时,一旦发现有火灾苗头,如烟、油、味、色等异常状态,每一位员工都必须立即向消防监控室报警(注意当现场异味为液化气等易燃气体时,严禁在现场用手机、对讲机、电话报警,应该脱离现场到安全区域后再报警,以防电火花引爆易燃气体),请其派人查明真相,并做好应急准备。

1. 目击报警

1.1 辖区任何区域一旦着火,发现火情的人员应保持镇静,切勿惊慌。

1.2 如火势初期较小,目击者应立即就近用灭火器将其扑灭,先灭火后报警。

1.3 如火势较大,自己难以扑灭,应采取最快方式用对讲机、电话或打碎附近的手动报警器向消防监控室报警。

1.4 关闭火情现场附近之门窗以阻止火势蔓延,并立即关闭附近的电闸及燃气。

1.5 引导火情现场附近的人员用湿毛巾捂住口鼻,迅速从安全通道撤离,同时告诉疏散人员不要使用电梯逃生,以防停电被困。

1.6 切勿在火警现场附近高喊:“着火了” ,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及混乱。

1.7 在扑救人员未到达火警现场前,报警者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使用火警现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扑救。

1.8 带电物品着火时,应立即设法切断电源,在电源切断以前,严禁用水扑救,以防引发触电事故。

2. 消防监控室报警

2.1 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一旦发现消防监控设备报警或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安保人员赶赴现场确认,并通知监控室值班员。

2.2 火情确认后立即通报保安主管或当班班长,由其迅速召集人员前往现场灭火、警戒、维持秩序和组织疏散。

2.3 立即将火情通报物业经理或直接上报中心领导。

2.4 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密切观察火警附近区域的情况,如有再次报警,应立即再次派人前往查看确认。如有人打电话询问,注意不要慌张,并告知:“火情正在调查中,请保持冷静,如果需要采取其它措施,我们将会用紧急广播通知您” ,同时提请问询人员关好门窗。

2.5 接到现场灭火指挥部下达的向“119”报警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报警,并派人前往路口接应消防车。

2.6 接到现场灭火工作总指挥传达的在辖区内分区域进行广播的指令时,立即按要求用普通话(或中英文)进行广播,注意广播时要沉稳、冷静,不要惊慌,语速要适当,语音要清晰。特殊情况下,应派保安员或客服人员逐层上楼通报,通报顺序为:

起火楼层及相邻楼层 起火层上层起火层下层。

2.7 小型火灾组织微型消防队灭火,三人一组。20分钟内无法扑灭的火灾必须撤出应急灭火人员。由专业消防对组织灭火。

2.8 详细记录火灾扑救工作的全过程。

3. 报警要求

3.1 内部报警应讲清或问清:

A. 起火地点;

B. 起火部位;

C. 燃烧物品;

D. 燃烧范围;

E. 报警人姓名;

F. 报警人电话。

3.2 向“119”报警应讲清:

A. 办公楼辖区名称;

B. 火场地址(包括路名、门牌号码、附近标志物);

C. 火灾发生部位;几层、办公室、会议室、仓库等

D. 燃烧物品;

E. 火势状况,是否有人员被困;

F. 接应人员等候地点及接应人;

G. 报警人姓名;

H. 报警人电话。

4. 成立临时指挥部

4.1 中心领导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赶赴指定地点或火警现场,并通知相关人员到场,成立临时灭火指挥部。

4.2 临时指挥部由中心领导、物业管理部经理、保安班主管、工程班主管、保洁班主管、微型消防队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由中心领导任临时总指挥。中心领导尚未到场时,由物业管理部经理代行临时指挥。

4.3 临时灭火指挥部职责:

4.3.1 根据火势情况及时制定相应对策,向各部门下达救灾指令。

4.3.2 根据火势情况确定是否疏散人员。

4.3.3 立即集合义务微型消防队,指挥义务微型消防队员参加灭火,并保证消防用水的供应。

4.3.4 在火势难以控制时,应及时下达向“119”报警的指令。

4.3.5 根据火势情况,成立疏散组、抢救组、警戒组,组织救人,抢救和保管重要物资及档案,维持现场秩序。

4.3.6 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启用紧急广播进行报警。

4.3.7 下令将消防电梯降至首层,派专人控制,专供灭火工作之用。同时停止起火区域的其它电梯运行。

4.3.8 根据火势情况决定是否采用部分或全部断电、断气、打开排烟装置等措施。

4.3.9 消防队到达后,及时向消防队领导准确地提供火灾情况和水源情

况,引导消防队进入火灾现场,协助消防队灭火,并协助维持现场秩序,安顿疏散人员。

4.3.10 火灾扑灭后,组织各部门员工进行善后工作。

5. 人员疏散和救护

办公区域内发生火情时,各部门员工的任务是扑救火灾、疏散人员、抢救重要物资和维持秩序,危急关头以疏散、救护人员为主。火灾发生后,每一位员工都要牢记自己的首要职责是保护关警员、被困人员及自己的生命安全。

5.1 火灾发生后,由保安员负责为逃生人员指明疏散方向,并在疏散路线上设立岗位进行引导人员向安全区域疏散。这时切记要提醒大家不要乘坐电梯,如果烟雾较大,要告知大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量降低身体姿势有序、快速离开。

5.2 人员的疏散以就近安全门、消防通道为主,也可根据火场实际情况,灵活机动地引导人员疏散。

5.3 认真检查起火区域及附近区域的各个单元,并关闭门窗和空调。发现有人员被困在起火区域,应先营救被困人员,确保每一位关警员均能安全撤离火场。

5.4 接待安置好疏散下来的人员,通过良好的服务稳定人们的情绪,并及时清点人员,检查是否还有人没有撤出来。

5.5 疏散顺序为:先起火楼层及相邻楼层,后起火层上面2层和下面1层。疏散一般以向下疏散为原则(底层向外疏散),若向下通道已被烟火封住,则可考虑向屋顶撤离。

5.6 在火场上救下的受关警员、访客以及扑救中受伤的员工,由应急抢救人员护送至安全区,对伤员进行处理,然后送医院救治。

6. 警戒

6.1保安班接到火警通知后,应迅速警戒,布置好辖区内部及外围警戒。

6.2 疏散一切无关车辆和人员,疏通车道,为消防队灭火创造有利条件。

6.3 控制起火大楼底层出入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大楼,指导疏散人员离开,保护从火场上救出的人员及贵重物资。

6.4 保证消防电梯为消防人员专用,引导消防队员进入起火层,维持灭火行动的秩序。

6.5 加强对火灾区域的警戒,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和调查组对起火原因的勘察。

6.6 保证非起火区域和全体关警员、访客的安全,防止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7. 善后工作

7.1 火灾扑灭并经公安消防部门勘察后,物业管理部应迅速将辖区内的报警和灭火系统恢复至正常状态。

7.2保安班组织清理灭火器材,及时更换、补充灭火器材。

7.3 人力资源部统计人员伤亡情况和辖区财产损失情况,上报中心领导。

7.4 人力资源部组织员工对受灾部门及人员进行慰问,并根据实际需要给予切实帮助。

7.5 保洁班组织对火灾现场进行清理,恢复整洁,对因逃生或救火损坏的花木进行抢救或补种。

7.6由物业管理部发动员工,收集可疑情况,配合调查组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并责成消防兼管员写出专题报告,分清责任。

7.7如果辖区财产办有保险,则由财务部门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火警火灾应急处理流程

7.8后勤管理中心应召开会议对火灾扑救行动进行回顾和总结。

火灾的应急预案内容【2】

1 总则

1.1 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推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充分发挥社会联动、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跨区增援等社会整体资源优势,高效有序地做好灭火和抢险救灾等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公安消防队伍执勤战斗条令》、《天津市消防条例》和《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13〕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 事故分级

1.3.1 依据公安部消防局有关规定,火灾事故一般分为四个等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Ⅰ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Ⅱ级(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Ⅲ级(较大)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Ⅳ级(一般)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1.3.2 事故等级确定。市公安消防局根据第一时间接报的火灾种类、起火单位信息或现场消防指挥员报告的火灾信息,并充分考虑发生火灾的政治、经济、自然等因素,确定火灾事故等级。

1.4 工作原则

(1)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灭火救援现场应当坚持救人第

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采取科学、正确的措施,第一时间实施救人,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

(2)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各方灭火救援力量,负责火灾现场的具体处置工作。

(3)统一指挥,协同配合。专业指挥机构和现场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实施灭火救援行动。公安消防部门组织企业专职消防队积极协同作战,具有应急救援和保障职能的部门和单位要主动配合。

(4)练战结合,注重实效。依照本预案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措施,认真落实组织机构、人员编配、装备器材、物资供给、资金保障,定期组织开展综合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我市应对火灾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需组织多部门共同应对的火灾事故。

2 组织体系

2.1 领导机构

2.1.1 设立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长和市公安消防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其分工如下:

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各项工作;受总指挥委托,协调各成员单位参与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维护火灾事故现场的秩序稳定;负责组织指挥火灾事故现场排爆、案件侦破和消防设施遭受人为破坏、劫持人质等重大刑事案件及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承办市指挥部涉及公安工作的其他事项。

市公安消防局局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日常工作和现场指挥部管理工作;受总指挥委托,负责市指挥部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2.1.2 市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火灾事故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指挥较大以上级别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区县开展一般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导火灾事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装备的建设管理工作等。

2.2 办事机构

2.2.1 市指挥部下设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局局长担任。

2.2.2 市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市指挥部日常工作,起草市指挥部有关文件,组织落实市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组织修订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及编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组织落实火灾事故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装备建设管理工作;研究确定火灾事故应急响应等级;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成员单位

市公安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调集属地直升飞机协同作战,调派属地公安分局警力维护现场秩序,实施治安管制;公安交管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机制,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实施交通管制,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警总队、属地公安分局进行现场秩序警戒,预防因救援事故引发的群体性骚乱事件;刑侦部门负责涉及火灾的刑事侦查工作;公安的网监部门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对于相关违法有害信息及时处置。

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市指挥部的命令,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将灭火应急物资调拨供应到位。

市商务委:负责市场监测,做好生活必需品的储备,保市场供应,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市建设交通委:负责提供工程设备,组织专业施工人员,在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对有关建筑物、构筑物实施拆除或加固;部署自来水集团保证供水范围内的市政管网灭火供水压力,保证灭火用水;部署能源集团切断火场内部及周边区域燃气输送,抢修受损设备和管线,排除一切影响灭火战斗和给灭火人员带来危险的燃气泄漏隐患。

市市容园林委:根据需要提供洒水车等大型供水车辆,协助火场供水和现场洗消。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发布火灾事故信息,及时引导舆论;加强对网络的监控和管理;协调相关新闻单位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市安全监管局:参加重特大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火灾救援协调、指导和善后评估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治、转运、院内救治和现场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伤员数量及医疗救治情况。

市民政局:指导区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紧急避险、救助服务,依据有关规定为因火灾造成的无家可归人员安排临时食宿。调集殡葬车辆,转运火灾死亡人员尸体。

市交通港口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参与保障紧急、特种物资以及抢险救灾物资交通运输的组织协调工作。

市通信管理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做好应急通信的保障工作。

市环保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进行环境监测,协助检测有毒气体,提出预防次生灾害对策。

市气象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提供相关气象信息。

市水务局:根据现场灭火救援需要,视情排除道路积水。

市人力社保局:为火灾事故中参保伤亡人员落实医疗保险待遇;对于参保人员因火灾伤亡被认定为工伤的,及时落实工伤保险待遇。

市电力公司: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实施供电、断电措施。

市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随时对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2.4 现场指挥部

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火灾发生的区域、火灾事故类型和规模,组织参与灭火作战的有关人员组建现场指挥部,实行现场总指挥负责制。较大以上级别火灾事故,由市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兼任现场总指挥;一般火灾事故由到场的公安消防队伍最高长官担任现场总指挥。主要职责是:

(1)了解现场情况,组织火情侦察和分析,制定总体作战方案,视情况设立作战指挥组、通信联络组、政治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必要时划分战斗段(区),分别组织实施灭火救援任务;

(2)向参战的下级指挥员部署作战任务,组织指挥参战单位(含企业专职消防队)协同作战;

(3)根据现场救援的需要和情况变化,及时调集和适时调整力量部署,必要时可组织群众参与辅助性行动;

(4)划定警戒区,组织疏散人员和物资,作出拆除或者破拆毗连(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决定;

(5)调动公安、交通、卫生、环保、通信等有关部门协助灭火救援;

(6)指挥各种车辆及设备有序停放,保障通往现场的主要道路畅通,保证各种救援车辆、人员通行;

(7)决定采取其他必要的应急措施。

2.5 技术专家组

技术专家组一般由公安消防队伍灭火救援专家和建筑、环保、化工、燃气、供电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由市指挥部办公室确定技术专家组组长。技术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

(1)观察、搜集现场相关情况和信息,判断火灾事故发展趋势,配合灭火与应急救援行动;

(2)评估火灾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以及可能发生的后果,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3)参与制定作战方案,提供技术支持,解决技术难题。

3 监测与预防

3.1 监测

3.1.1 各区县和有关部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针对市内重点消防保卫单位的建筑情况、使用性质、生产储存及其发生火灾后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社会影响等危害程度,对高层建筑类、地下建筑类、石油化工类、人员密集场所类、仓储类、重要机关和单位等类型建筑和单位,分类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建立全市重点单位的火险隐患、重大危险源数据综合分析、风险评估数据库,同时做好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信息接收、报告和统计分析等处理工作。

3.1.2 市公安消防局负责重、特大火灾事故信息监控工作;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重大火灾事故信息经核实后,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3.2 预防

区县人民政府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深入辖区内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火灾隐患高危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节庆活动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开展联合检查。推动指导辖区内行业、系统落实监管职责,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督导检查。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以及其他基层力量开展群防群治,全力消除火灾隐患。推动各部门、行业、系统开展具有特色和影响力的社会宣传活动,坚持搞好“流动宣传”、“户外阵地宣传”、“生命通道体验”等专项行动。丰富群众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的火灾自救能力。

4 应急处置

4.1 先期处置

一旦发现火灾,火灾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必须迅速准确地拨打“119”报警电话,并及时组织力量扑救火灾;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的,该场所管理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邻近单位应当积极支援灭火救灾。市公安消防局接到报警后,迅速调集灭火救援力量赶赴现场进行扑救。根据现场人员伤亡情况,调派市急救中心组织救护车辆和急救人员赶赴现场。根据现场救援需要,调派供水、电力、燃气、运输、气象、环保、通信等专业抢险和保障部门到场配合灭火救援工作。

4.2 指挥协调

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有关方面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火灾救援工作;协调有关地区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事发地单位与区县人民政府的关系和调度各方救援资源等;及时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跨行政区划或全市性的火灾事故,由市指挥部报请市人民政府协调处置。

4.3 应急响应

4.3.1 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级别,火灾事故响应分为4个级别,启动标准如下:

Ⅰ级响应:通常为火灾事故已经蔓延扩大,可能造成群死群伤、财产重大损失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恶性事故,以及其他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和天津市辖区内灭火救援力量(包括专职消防队)不足,需要其他省(区、市)公安消防队伍跨区域调集增援力量的火灾事故。

Ⅱ级响应:通常为宾馆、饭店、学校、幼儿园、医院、候机楼、影剧院、体育馆、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图书馆、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的火灾事故;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发生的火灾事故;生产、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场所)发生的火灾或泄漏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火灾事故。

Ⅲ级响应:通常为党政机关、档案楼、电力调度楼、通信楼、广播电视楼、车站、码头、仓库(堆场)、财贸金融楼、高层和三级耐火等级以下的多层住宅、地下建筑、古建筑等发生的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的火灾事故;缺水地区发生的火灾事故,以及其他较大火灾事故。

Ⅳ级响应:通常为农村或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城市多层民用住宅及其他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场所)发生的初起火灾事故,以及报警中不能确定的其他一般火灾事故。

4.3.2 响应等级确定

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第一时间接报的火灾种类、起火单位信息或现场消防指挥员报告的火灾信息,并充分考虑发生火灾的政治、经济、自然等因素,确定响应等级。

4.3.3 响应启动与调整

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应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趋势,根据火灾事故的发展情况和严重程度,及时将信息通报有关成员单位和区县人民政府。内容主要包括火灾接报警信息、气象信息、可能发生火灾的种类、各种灭火救援作战力量、全市重点火灾隐患单位、城市重大危险源等信息。

市指挥部根据火灾事故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对响应级别进行调整。

4.3.4 响应措施

(1)市公安消防局立即调集灭火救援力量到场实施救援。根据火灾类型和规模,由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供水、供电、燃气、环保等相关部门到场协同作战。

(2)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事发地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启动各自应急保障预案或行动方案,全力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灭火抢险、人员搜救、群众安置、交通管制、基础设施抢修等工作,形成应对事故的强大合力。

(3)公安交管、治安、刑侦等部门,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开展各项专业处置工作。各参战部门、各专业应急队伍要指定专人负责通信联络,确保指令畅通。

4.4 应急结束

4.4.1 火灾扑灭经现场指挥部确认并报市指挥部批准后,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应急结束指令。

4.4.2 火灾扑灭后,参战公安消防队伍应全面检查火场,清除残火。实时检测火场温度及周围的易燃易爆气体浓度,防止复燃或爆炸。恢复水源设施,向事故单位或有关部门进行交接。

4.4.3 公安消防部门应责成火灾发生单位或有关部门保护火灾现场,事故调查完结前,未经市指挥部同意,火灾发生单位不得擅自清理或破坏火灾事故现场。

4.5 信息发布

需由市指挥部发布的火灾事故信息,由市指挥部办公室配合市委宣传部研究拟定新闻报道的意见和口径,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后,由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发布。

火灾事故的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散布未经核实或者没有事实依据的火灾信息和传言。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5.1.1 火灾事故发生地的区县人民政府要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并妥善安置灾民,保障基本生活条件。避难场所可以选择空旷地或临时借用有关办公场所、招待所及学校等场地。

5.1.2 财政、民政、卫生等部门要根据灾害损失程度,依据职责明确灾民申请救济的程序和要求,确保救济工作迅速到位。组织协调社会、个人开展互助互济、捐款捐物活动,妥善安置灾民生活。社会救助活动由民政部门统一实施。对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的企业专职消防队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依照规定予以补偿。

5.2 调查评估

5.2.1 火灾事故救援结束后,由市指挥部指定成立事故调查组,对火灾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写出书面报告。必要时,可邀请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参加调查评估。

5.2.2 火灾事故处置结束后,各区县、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并在24小时内将火灾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指挥部。火灾事故报告应包括:

(1)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发生火灾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发生火灾事故的简要经过和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火灾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火灾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处理的有关事宜;

(7)火灾事故的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5.2.3 各单位根据实践经验,修订各自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指导有关部门及事故单位查找火灾事故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必要时继续进行环境监督与监测。

6 应急保障

6.1 应急力量保障

市公安局是消防总队的领导指挥机构,市公安消防局是灭火救援的主要力量,企业专职消防队是灭火救援的补充力量。

6.2 经费保障

处置火灾事故所需财政担负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由市和区县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保障。市财政局加强灭火救援资金的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确保专款专用。市人力社保局负责为参保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伤待遇等提供资金保障。

6.3 物资装备保障

灭火救援物资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片储备、分级管理和按需定额储备、讲究实效、专物专用的原则,区县公安消防支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储备一定数量的灭火救援物资。市公安消防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通过灭火救援物资信息管理系统,快速、便捷、合理地调集灭火救援物资。

6.4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要制定相应的预案,组织足够的医疗急救人员和设备及时到达灭火救援现场,对伤员开展现场急救和转运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救治伤员以及需要增援的急救医药、器材及资源情况。

6.5 交通运输保障

根据火场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调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火场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优先运输。

6.6 治安交通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对火灾事故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对灾区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火灾事故现场人员,根据需要组织开辟应急“绿色通道”,保证灭火救援车辆优先通行。

6.7 通信保障

发生火灾事故后,依托通信部门确保通信畅通。当发生大面积火灾或扑救时间较长、难度较大的火灾时,通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到现场协助组建应急通信网络,保障通信联络的畅通。

6.8 科技保障

建立区县灭火救援指挥系统,组成灭火技术专家组。建立人才和基础资料信息库,为灭火救援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7 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

7.1 宣传与培训

公安消防部门要积极组织大型宣传活动,向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街道社区群众宣传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对策、处置知识和自救常识,有组织、有计划地为人民群众提供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担负火灾应急救援职责的各级领导和应急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系统的防火、灭火知识培训,了解和掌握灭火救援的工作原则、方法和程序。

7.2 应急演练

市指挥部办公室每年至少组织1次灭火救援演习,检验预案的实际效果。演习方案应包括基本情况、火情设定、力量部署、扑救对策、注意事项等内容。

灭火救援演习结束后,对演习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价,总结演习的基本经验和教训,提出应急预案存在的缺陷和整改措施、应急设施的维护与更新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演习总结报告和整改措施一并报送演习批准部门和预案管理部门。

8 附则

8.1 责任与奖惩

灭火救援战斗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比、表彰等工作。对在灭火救援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灭火救援中致伤、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不服从指挥、延误战机、救援不力而导致火灾扩大,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8.2 预案管理

8.2.1 本预案由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8.2.2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确定的职责,制定本部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预案,并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8.2.3 市指挥部办公室应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践,及时组织修订预案。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修订。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应重新办理审查、论证、备案等各项程序。

保洁人员应急预案范文第3篇

一、填空题 (每空1分,共25分)

1、厂制定的生产安全应急预案适用于生产安全过程中发生或可能发生的( )、( )、洪水涌入及地质灾害、( )、( )、( )、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物品爆炸、( )、放射源丢失(泄漏)等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2、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遵循( )、( );( )、后保设备;( )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3、 应急预案是整个应急管理体系的反映,它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过程中的( )和( )、事故发生前的各种( ) 、事故发生后的紧急恢复以及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4、应急预案内各应急救援组,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做到( )、( )和( )三确定,组成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必要数量的应急救援设备、物资、器械、药品和资金等,定期进行相应的教育、培训和演练,做到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障有力。

5、应急救援的处置原则和具体要求

(1) 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遵循( ); (2)( ); (3)( ); (4)( )。

6、灭火基本方法有( )、( )、( )、( )。

7、使人窒息的主要原因是( )。

二、选择题(每空10分,共30分)

1、( )是应急机制的基础,也是整个应急体系的基础。 A.分级响应 B.统一指挥 C.公众动员机制 D.以人为本

2、搬运交通事故伤员,( )是正确的?

A.随意搬抬伤员 B.两人或多人抬伤员 C.首先固定伤者颈部,由4~5人同时平抬起伤者,使伤者脊椎姿势固定不动

3、发现人员触电,首先应采取的措施是( )。

A.呼叫救护人员 B.切断电源或使伤者脱离电源 C.进行人工呼吸

三、问答题(1题12分,2题13分共25分)

1、拨打急救电话应该讲清的事项有哪些?

2、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置原则和具体要求?

五.案例题 (20分)

某日,小王在车间工作,突然室内的灯泡熄灭了。小王认为是灯泡坏了,就踩着一张铁制的高凳去换灯泡。在换灯泡的过程中,小王不小心碰到了灯口的金属部位而触电。旁边的小李发现后及时切断了灯泡开关,小王则从凳子上摔了下来。小李连忙过来查看,发现小王头部受伤流血,人事不醒,头部流血不多。请问应该如何对小王进行现场急救?并简要说明此案例中当事人有哪些不正确的做法。

应急预案培训考试试题

工号: 姓名: 得分:

一、填空题 (每空1分,共25分)

1、厂制定的生产安全应急预案适用于生产安全过程中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人身伤害)、(雪灾冰冻)、洪水涌入及地质灾害、(火灾)、(煤尘爆炸)、(雷电灾害)、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物品爆炸、(压力容器爆炸)、放射源丢失(泄漏)等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2、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遵循(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先救人员)、后保设备;(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3、 应急预案是整个应急管理体系的反映,它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过程中的(应急响应)和(救援措施 )、事故发生前的各种(应急准备) 、事故发生后的紧急恢复以及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4、应急预案内各应急救援组,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做到(人员)、(分工)和(任务)三确定,组成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必要数量的应急救援设备、物资、器械、药品和资金等,定期进行相应的教育、培训和演练,做到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障有力。

5、应急救援的处置原则和具体要求 (1) 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遵循(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2)(先救人员、后保设备); (3)(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4)(科学救援,禁止盲目施救)。

6、灭火基本方法有(冷却灭火)、(窒息灭火)、(隔离灭火)、(化学抑制灭火)。

7、使人窒息的主要原因是(空气中氧气不足)。

二、选择题(每空10分,共30分)

1、( B )是应急机制的基础,也是整个应急体系的基础。

A.分级响应 B.统一指挥 C.公众动员机制 D.以人为本

2、搬运交通事故伤员,( C )是正确的?

A.随意搬抬伤员 B.两人或多人抬伤员 C.首先固定伤者颈部,由4~5人同时平抬起伤者,使伤者脊椎姿势固定不动

3、发现人员触电,首先应采取的措施是( B )。

A.呼叫救护人员 B.切断电源或使伤者脱离电源 C.进行人工呼吸

三、问答题(1题12分,2题13分共25分)

1、拨打急救电话应该讲清的事项有哪些?

答:简要准确地讲清需要急救的确切地点、联系方法(如电话)、具体行走路线、伤害事故性质、病人症状和程度、现场情况等。

2、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置原则和具体要求?

(1) 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遵循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2) 先救人员、后保设备; (3) 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4) 科学救援,禁止盲目施救。

五.案例题 (20分)

某日,小王在车间工作,突然室内的灯泡熄灭了。小王认为是灯泡坏了,就踩着一张铁制的高凳去换灯泡。在换灯泡的过程中,小王不小心碰到了灯口的金属部位而触电。旁边的小李发现后及时切断了灯泡开关,小王则从凳子上摔了下来。小李连忙过来查看,发现小王头部受伤流血,人事不醒,头部流血不多。请问应该如何对小王进行现场急救?并简要说明此案例中当事人有哪些不正确的做法。

答:现场急救: 检查小王有无脉搏和呼吸,如无脉搏,则应马上进行心脏按摩;如无呼吸,则马上进行人工呼吸;如脉搏和呼吸全无,心脏按摩和人工呼吸则应同时进行。在其脉搏和呼吸恢复后,再对头部伤口进行包扎等处理。在此期间应呼叫车间内其他人员,打急救电话,并向上级汇报。

保洁人员应急预案范文第4篇

应急处臵工作原则: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各司其职、整体作战、发挥优势、保障安全。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应急要点>>>

●遇到道路交通事故,不要惊慌失措,要保持冷静,利用电话、手机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应拨打12122)和120急救中心报警电话。

●报警时要说清发生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及事故的大致情况;在交通警察到来前,要保护好现场,不要移动现场物品;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当事人不要与车方私了,以免事后伤情恶化,后患无穷;遇到肇事车逃逸时,要记下车牌号码、车身颜色及特征,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为侦破工作提供依据和线索。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时,应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臵警告标志,车上人员应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应急车道内,并迅速报警。

●遇有交通人身伤亡事故时,在无人救助的情况下,要尽可能将伤者移至安全地带,以免再次受伤;暴露的伤口要 1 尽可能先用干净布覆盖,再进行包扎,以保护好伤口;利用身边现有的材料如三角巾、手绢、布条折成条状缠绕在伤口上方,用力勒紧,可以起止血作用。

专家提示>>>

◆行人要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禁止跨越双黄线横路。在没有上述设施的路段,要注意观察道路车辆情况,注意避让来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过。

◆行人横穿马路时,不能斜穿猛跑。过马路要先看左后看右,确保安全再通过。车辆临近时不要突然横穿马路。

二、驾驶员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通常情况下驾驶员遇到突发性交通事故时,表现有三:一是突然发生交通事故,在现场束手无策,贻误抢救的时机,加剧不应有的后果。二是不知保护原始现场,使肇事现场很快被破坏,给事故现场的勘察及正确处理造成困难。三是由于私心严重和缺乏法制观念,还存在肇事后自己“私了”和肇事后逃跑的情况,带来很多“后遗症”。

驾驶员对事故现场应采取的处臵方法是:

1、立即停车。凡是发生交通事故都要立即停车,肇事后逃跑,甚至臵伤亡人员或国家财产于不顾,只为逃脱个人罪责而跑掉,是严重违犯法律法规的行为,也是极不人道的违反社会公德的恶劣行为。事实上,在广大人民群众以及现代公安手段面前,跑是跑不掉的,只能躲避一时,结果是受到法纪的加重处罚,所以驾驶员肇事后必须马上停车。

2、立即抢救伤员和物资。停车后应首先检查有无伤亡人员,如有死亡人员,确属当场死亡而无丝毫抢救希望者,应原地不动,用草席、篷布、塑料布等物覆盖。如有受伤人员,应拦截过往车辆,送就近医院抢救,同时要用白灰、石头、绳索等和将伤员倒位描出。如一时无过往车辆,应马上动用肇事车将人送往医院,并且要留人员看护现场,将肇事车各个车轮的着地点以及伤员倒位描出。在抢救伤员中,如

3 伤员身体某部位正压在车轮下,要注意不能用驾车前进或后倒来抢救,正确的做法是用千斤顶把车轿顶起,将伤员救出。

若无人伤亡时,应迅速抢救物资和车辆。如属贵重物资或危险物品,继续滞留现场会造成更大损失或危险时,应及时组织抢救转移,同时应标出物体的位臵,如属一般物资,可以待现场处理完毕后再行处臵。

3、保护原始事故现场,保护现场对于交通管理部门了解事故情况,正确处理事故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无论现场对已是否有利,都不应破坏、伪造,同时要制止对方伪造现场的企图。

现场保护的内容有:肇事车停位,伤亡人员倒位,各种碰撞碾压的痕迹,刹车拖良,血迹及其他散落物品均属保护内容。

现场保护方法是:寻找现场周围的就便器材,如石灰、粉笔、砖石、树枝、木杆、绳索等。设臵保护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对于过往车辆,应指挥其在不破坏现场的情况下,从旁边或绕道通行,实在无法通过或车辆通行可能使现场受到破坏和危及安全时,可以暂时封闭现场,中断交通,待交警对现场勘察完毕后再行疏通。

4、及时报案,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的同时,应及时亲自或委托他人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在城区应向管辖该区域的交警中队或支队报案,在县区应向该县交通警察大

4 队报告。然后向本单位领导或有关业务部门报告,报告内容有:肇事地点、时间、报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伤和损失情况,交警到达现场后,一切听从交警指挥且主动如实地反映情况,积极配合交警进行现场勘察和分析等。

以上这些对事故现场处臵的一般方法,在具体情况下可灵活应用,以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为及时、准确地处理交通事故创造条件。

公司基层领导如在现场,应立即组织人员按上述步骤抢救伤员、物资,并保护好现场;如不在现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亲赴现场,除组织抢救工作,保护现场,维护秩序外,要主动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及经过,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妥善处理。同时,要注意保护肇事驾驶员的安危。如驾驶员已经受伤也应立即送往医院治疗,如无受伤也要注意保护或暂时回避,以防受害者或死者家属因过分悲伤而伤害肇事驾驶员。

三、交通事故防范手册

行人交通事故

行人是交通事故中的弱者,极易受到伤害。 应急要点:

●行人与机动车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报警,并记下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等候交通警察前来处理。

●行人被机动车严重撞伤,驾车人应立即拨打

110、122报警,并拨打120求助,同时检查伤者的受伤部位,并采取初步的救护措施,如止血、包扎或固定。应注意保持伤者呼吸通畅。如果呼吸和心跳停止,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法抢救。

●行人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在不能自行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应立即报警。

●遇到撞人后驾车或骑车逃逸的情况,应及时追上肇事者。在受伤的情况下,应求助周围群众拦住肇事者。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伤者很可能会脊椎骨折,这时千万不要翻动伤者。如果不能判断脊椎是否骨折,也应该按脊椎骨折处理。

专家提示:

●行人横过马路时,应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地下通道。过人行横道时还应先看左后看右,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迅速通过。

6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学龄前儿童、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出行应有人带领。

●严禁在机动车道上兜售物品、卖报纸、散发小广告等。 ●不要在街上滑旱冰、踢足球等。 乘车意外事故

乘车意外事故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 应急要点:

●乘客在车内闻到烧焦物品的气味或看到有不明烟雾时,要及时通知司售人员。司售人员有责任停车检查,将乘客疏散到安全区域,并做到有序撤离,同时照顾和保护老人、妇女和儿童。

●司售人员应在后面来车方向50米至100米处设臵专用的警示标志。

●司售人员应安排乘客免费换乘后续同线路、同方向车辆或者另调派车辆。

●乘坐公交车遇到火灾事故,乘客应迅速撤离着火车辆,不要围观。

●公交车辆运行中,乘客如发现可疑物,应迅速通知司售人员,并撤离到安全位臵,切勿自行处臵。

●出现伤亡情况时应及时拨打

110、120救助电话。

7 专家提示:

●发生乘车意外事故,切忌惊慌、拥挤。应及时报警,并服从司售人员的指挥,积极开展自救、互救。

●不要让儿童在行驶的车内跑跳、打闹。 非机动车交通事故

驾驶非机动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非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行驶。

应急要点:

●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事故后,非机动车驾驶人应记下肇事车的车牌号,保护好现场,及时报警。如伤势较重,要记下肇事车的车牌号并报警,求助他人标明现场位臵后,及时到医院治疗。

●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后,在无法自行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应迅速报警,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如当事人受伤较重,应求助其他人员,立即拨打

110、122报警,并拨打120求助。

●非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事故后,应及时了解伤者的伤势,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报警。如伤者伤势较重,在征得伤者同意的情况下,应迅速求助他人将伤者及时送往医院救治。

专家提示:

●骑自行车时,不要抢行、猛拐、争道,不要在机动车

8 道内行驶,不要打闹。

●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人行横道时,要注意避让行人;停车等信号灯时,不要越过停车线;拐弯时要伸手示意。

●通过铁路道口时,在火车到来前,自觉停在道口停止线或距道口最外侧铁路5米以外处。

机动车交通事故

“十次事故九次快。”驾驶机动车时,必须“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靠马路右侧行驶;严格遵守机动车通行规定、载物规定、载客规定、行驶速度规定、停车规定;听从交警指挥。”

应急要点: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50米至100米处设臵警示标志。

●造成人员伤亡时,驾驶员应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拨打

110、122报警。

●因抢救受伤人员而需变动现场时,应标明事故车和人员位臵。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轻微的,当事人应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专家提示:

●不要驾驶有机械故障的“带病车”上路。

●驾驶旅游车辆或在山区公路行驶时,要选派驾驶经验

9 丰富的司机。

●禁止酒后驾车,禁止非司机驾车,禁止驾驶中打手机,不要疲劳驾驶。

●通过铁路道口时,要主动避让火车,坚决杜绝强行、闯行通过道口的行为。

高速公路交通事故

高速公路上车辆行驶速度快,驾驶员的动态视力会降低,视野变窄,判断能力减退,平衡感觉也有所变化,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应急要点: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拨打

110、122报警电话,清楚表述案发时间、方位、后果等,并协助交警调查。

●有死伤人员的交通事故,应先救人,并立即拨打120。 ●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臵警示标志。

●车上人员应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能够移动的机动车应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应急车道或服务区停放。

专家提示:

●保护现场主要是指:标记现场位臵,标记伤员倒卧的位臵,保全现场痕迹物证,协助公安机关寻找证明人。

保洁人员应急预案范文第5篇

以人为本、用心服务、专业进取、至善至美

保洁服务细则:

(一)质量目标:

1)、要求:销售大厅整体环境较洁净、达到7s标准(整洁度、舒适度、美感度)。 2)、地面:无污迹、无灰尘;

3)、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干湿适宜,玻璃洁净明亮、无水迹、无污渍、无手印。 4)、接待区域:地面整洁光亮,桌椅摆放整齐,地毯:干净、表面无垃圾、无泥印。 5)、接待区:台面光亮整洁,台下无杂物, 不锈钢表面无水迹。

6)、办公区域:物品摆放有序、办公桌、地面无污垢, 公共设施洁净、无灰尘。

7)、沙盘示范区:负责保洁、整理,有客户看房时热情服务、注意避让;为营销中心提供高效、高质量的保洁服务;

(二)保洁时间: 1)、每日上午8:40必须完成各公共区域保洁,看房路线保洁10点钟之前必须完成,其它时段特殊区域、特殊情况可随时处理。 2)、除定时打扫外,在不打扰客户及工作人员的前提下,以随时发现脏污随时清理为原则,随时保持地面、台面整洁。 3)、洽谈区客户离开后,3分钟内清理接待桌的烟灰缸、水杯等,桌椅摆回原位。 4)、卫生间应有随时打扫的准备,平时每小时清理一次,并填写卫生间保洁记录表。

(三)服务内容

1) 每天全面清扫擦洗地面,定期巡回保洁; 2) 抹净所有公共设施、桌椅等,每天清洁两次;

3) 刮洗镜子、玻璃,每天清洁一次(营销中心、公司办公区) 4) 清扫门口地毯并定期冲洗门口地面; 5) 用不锈钢油对各种不锈钢进行保养;

(四)清扫保洁应注意事项: 【营销中心】

1、先使用扫把扫除垃圾尘土,再用拖布拖擦1-3遍(如地毯要吸尘)。而后视情况巡视。

2、清倒烟灰垃圾桶,并将烟灰垃圾桶冲洗干净,将地擦干净后,按原位摆好。

3、按预定顺序,依次擦拭门窗、墙壁饰物、镜面、开关座、插座盒、消火栓。

4、消防门、标示牌、风口、踢脚板等(墙面大为定期作业,可穿插在日常清扫中进行,即每天只做一段)。

5、日常清扫时,避免在客户参观时作业;注意微笑服务、及时避让。 【办公室】

1、对办公室的日常清扫 ,由于受时间制约,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迅速完成作业,作业路线、作业程序、作业时间,要求作业人员按计划作业,动作利索快捷。

2、擦拭办公桌时,桌面上的文件、物品等不得乱动,如发现手表、项链、钱包等贵重物品,应立即向保安部门报告。

3、吸尘器噪音大,室内吸尘作业可安排上班前或下班后进行。

5、管理办公室的钥匙必须有严格的制度,除指定人员外,不得交于任何人员。 【卫生间】

1、清理卫生间所用的工作应专用,使用后应定期消毒,与其它清扫器具分开使用、保管。

2、作业时应在现场竖立“正在清扫”的告示牌,以便客人注意,予以配合。

3、注意卫生间的通风,按规定开关排风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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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的清扫】各流程细节:

1、备:准备好清扫工具,水桶、抹布、清洁剂、垃圾袋。

2、进:室内有人者,应先打招呼,得到允许后再作业;有客户参观时不允许作业;及时回避。

3、查:进入办公室后,先查明有无异常现象,有无遗忘的贵重物品,有无已损坏的物品,如发现异常,先向领班报告后再作业。

4、倒:清倒烟灰缸,纸篓、垃圾桶。倒烟灰缸时要检查烟头是否完全熄灭。清倒纸篓,集中垃圾袋时,应注意里面有无危险物品,并及时处理。

5、擦:从门口开始,由左至右或右至左,擦拭室内桌椅时由高到低,先里后外,擦墙壁时,重点擦墙壁饰物、电开关插座、空调风口、门窗、窗台等。

6、整:台面、桌面上的主要用品,如电话、台历、台灯、烟灰缸等擦拭后应按习惯的固定位置摆放,报纸、书籍码放整齐,文件资料及贵重物品不动。

7、吸:按照先里后外,先边角,桌下,后大面积顺序进行吸尘作业,椅子等设备挪后要复位摆好,发现局部脏污应及时处理。

8、关:作业结束后,保洁人员退至门口,环视室内,确认质量合格然后关灯,锁门。

【卫生间的清扫】各流程细节

1、备:作业前准备好以下器具,扫帚、水桶、抹布(两条以上异色毛巾,深色为便器专用,浅色擦其它)、便池消毒药剂以及手纸、香液、香球等。

2、冲:进入卫生间首先放水将小便池、大便器冲洗。

3、倒:扫除地面垃圾、清倒纸篓、垃圾桶,同时将纸篓、垃圾桶冲洗干净。

4、洗:按照先台面,后便池的顺序,逐项逐个刷洗卫生间设备。卫生间的便器要用专用毛刷、毛巾、百洁布等刷洗,然后再用清水冲洗,用抹布擦干净。便器存在臭味是因为便器里部边缘存有污垢,特别是小便器的漏子和大便器的下部,冲刷时应特别注意。

5、擦:用浅色抹布擦拭门窗、隔板、墙面、镜面等。

6、拖:用拖布擦净地面,注意边角犄角,注意小便池周围不要留有水迹。

7、补:补充手纸、皂液、手油、垃圾袋等,手纸要上好,撕口留在外侧。

4、喷:按规定洒除臭剂、清香剂。

5、撤:撤去“正在清扫”告示牌,把门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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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服务标准:

一、售楼大厅及前台:

1)、所有门窗玻璃是否光明透亮,无清洁分界线、水迹、指纹、胶印等。大门及门把手是否洁净,无手印、指纹、污迹,无破损。

2)、地面整洁光亮,无积土、积水、杂物、零星碎片、鞋印等印迹,墙面无油迹、污迹、印迹、无张贴物,各台面整体整洁,无杂物、报刊、灰尘、污迹、水迹等。

3)、LOGO背景墙字体是否完整,无积尘,照明灯无积尘、污迹、破损,开关正常,是否擦拭门窗、窗台、镂空隔断、栏杆、背景墙、暖气片、墙壁饰物、镜面、开关座、插座盒、消火栓、消防门、标示牌、风口等各类设备及物品,是否无积尘、无污迹。

4)、是否清倒烟灰垃圾桶并清洗干净,将地面擦洗好后,桌椅是否按原位摆好,绿植叶子保持旺盛,叶子无污迹、灰尘、枯黄,盆、瓶内无杂物、落叶。

二、沙盘及次接待区:地面整洁光亮,无积土、积水、杂物、零星碎片、鞋印等印迹,墙面无油迹、污迹、印迹,是否擦拭墙面展板并挂正,画面上无污迹、破损,沙盘模型是否擦净,无破损,无杂物、灰尘、积土、污迹等,接待台面饰物是否摆放整齐统一,无杂物、报刊、灰尘、污迹、水迹,客人离开时,烟灰是否清理,无剩余、无污迹。销售资料展示架是否摆放整齐统一,是否美观。

三、主接待区及辅助接待区:

1、门窗玻璃是否光明透亮,无清洁分界线、水迹、指纹、胶印等,地面整洁光亮,无积土、积水、杂物、零星碎片、鞋印等印迹。

2、接待桌椅是否擦净,无灰尘、污迹、油迹、杂物、垃圾、破损、摆放是否整齐,客人离开后是否及时摆放整齐。各类物品是否整洁,

沙发等座椅是否有污迹、明显座印、杂物等。

3、绿植保持旺盛,叶子无污迹、灰尘、枯黄,盆、瓶内无杂物、落叶,无破损。

4、台面无杂物,台下无垃圾、杂物堆放,整洁。

四、办公区:

地面整洁光亮,无积土、积水、杂物、零星碎片、鞋印等印迹。 墙面无油迹、污迹、印迹。

是否擦拭办公家具,无灰尘、污迹、油迹,注意桌面如电话、台历、台灯、烟灰缸等,是否按习惯的固定位置摆放,报纸、书籍码放整齐。

办公设备(电话、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无灰尘、污迹。

办公桌椅是否洁净,摆放整齐,无污迹、印迹,电话线无缠绕、无尘、无摆放凌乱现象。 是否清倒烟灰缸、纸篓并套入垃圾袋。

五、卫生间:

是否擦净地面,地面无垃圾、杂物,特别注意边角犄角,注意小便池周围不要留有水迹。 地面无污迹,印迹,墙角无挂灰。

洗手池台面、镜面无积水、水迹、污迹、杂物,洗手盆无污迹、锈迹、无异味。 便池用水冲洗干净,无污垢、异味,特别是小便器的漏子和大便器的下部。 是否擦拭门窗、隔板、墙面、镜面、烘手器等。

是否补充手纸、皂液、手油、垃圾袋等,手纸要上好,撕口留在外侧,

六、楼梯间:

楼梯口,台阶无积水、溜滑、污迹、破损、灰尘。 地面无污迹、烟头纸屑等杂物。 台阶扶手无灰尘、污迹、破损。 灯具无灰尘,开关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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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客户洽谈处:

标识牌无积尘、污迹、破损,并摆放整齐。

玻璃是否光明透亮,无清洁分界线,水迹、指纹、胶印。 墙壁无污迹,油迹、印迹,壁纸无裂口、起跷。

地面整洁光亮,无积土、积水、杂物、零星碎片、鞋印等印迹。

室内物品(沙发、家具、饰品)无污迹、破损,无杂物,摆放整齐、无缺失。 地毯无变色、霉变、沙粒、积土、污迹、灰尘、脚印、泥、沙、虫。

绿色植物或鲜花保持旺盛,无叶子枯黄、花朵凋谢、花盆(瓶)无污迹、无破损。 金属质地物品无锈迹。

八、室外部分

产业新城主入口、看房路线等室外区域:室外所有指示牌、标识牌是否无积尘、污迹、泥迹、水迹、破损;

室外所有地面无落叶、积尘、污迹、垃圾、杂物、动物粪便等;草坪平整、无大面积泥土暴露,无枯黄、斑枯、无垃圾、杂物等;垃圾箱是否及时清倒,并用清水冲净,擦干,无水迹、泥迹、污迹;

保洁人员应急预案范文第6篇

副总指挥:总工程师 党委书记 生产副矿长 安全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矿长助理

成 员: 采掘副总 机电副总 调度主任 地测部主任 技术部主任 通风队长 机电队长 安监站长 救护队队长 设备管理部主任 综合办主管 经营管理部主管 各采掘队长

应急指挥部下设技术方案组、抢救实施组、供风供电通讯组、后勤保障组、安全监督协调组等五个救援小组和一个应急救援办公室,简称矿应急办(设置在矿调度室),由矿调度主任兼任应急办主任。 参见南阳坡煤业火灾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图,图1。

图1 南阳坡煤业火灾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图

2、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1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1)发生事故时,发布、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2)会审、决策救援方案和措施,指挥救援工作。 (3)向上级部门通报事故情况。

(4)必要时向各有关单位发出紧急救援请求。 (5)负责事故调查、总结。 (6)负责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7)保证应急救援费用正常投入,救灾物资储备充足。 2.2总指挥职责

(1)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指挥,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发生事故进行应急救援时,发布、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3)决策救援方案和措施。

(4)审查向上级汇报材料和对外报道材料。 (5)下达救援任务和命令,调集救援力量和物资。 (6)组织事故调查、总结经验教训,向上级汇报。 (7)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2.3副总指挥职责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制订具体营救遇难人员及应急救援的作战方案和行动计划,协调、组织和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的资源、设备,全力支援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安全及时完成总指挥下达的任务。

2.4应急救援办公室及应急办主任职责

(1)建立事故应急24小时值班制度。当日值班领导即为当日事故应急值班领导,调度室当班工作人员同时为事故应急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7020565 2777 2888 (2)收发救援处理信息,协调救援工作,向指挥部汇报救援情况。

(3)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保持联系,传达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

(4)调动应急救援力量,调配应急救援物资。 (5)协调矿区医疗救护工作。 (6)调用应急救援基础资料与信息。

(7)矿井事故扩大或专业领域救援力量、资源不足时,协调相关的救援力量及设备增援。

(8)完成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2.5技术方案组组织机构及职责

2.5.1技术方案组,组长总工程师,副组长矿长助理、采掘副总、机电副总,成员技术部、地测部及其它各单位技术主管组成。

2.5.2职责:

(1)负责日常技术资料、图纸的收集整理。

(2)负责专项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督导各区队学习。 (3)根据事故情况,制定抢险救灾技术方案和措施,为指挥部决策提供技术依据。必要时,可快速委托实力雄厚的科研单位提供技术支持。

(4)收集整理有关事故处理信息资料,提供事故报告需要的相关数据。

(5)制定恢复生产安全措施。 2.6 实施抢救组组织机构及职责

2.6.1实施抢救组,组长生产副矿长,副组长采掘副总,成员由生产技术部主管、各采掘队长、机电队队长、通风队长、救护队队长、地测部主管组成。

2.6.2职责:

(1)参加抢险救灾的全过程,根据批准的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调配参加救援人员;对作战计划的各环节、措施的实施过程进行督导,确保作战计划安全顺利完成;发现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并提出安全可靠的补救措施,并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听取指令。

(2)及时汇报向指挥部现场救援进展情况。

(3)根据按指挥部的指令和现场实际情况,组织灾区或受威胁区人有序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清点汇总人数等工作,必要时及时启动“三线”(压风、供水、通讯)对被困人员进行救援。

(4)负责抢险救灾中发生的伤员的现场应急处置。 (5)按照指挥部命令,积极抢险,安全高效地完成其它救灾任务。

2.7供风供电通讯组组织机构及职责

2.7.1供风供电组长机电副矿长,副组长矿长助理,成员由机电副总、机电、通风队副职、机电设备管理部副职组成。

2.7.2职责: (1)日常熟悉井下各采掘通风、供电线路,及时更新各采掘供电系统图和排水系统图。

(2)负责日常井下巷道内一通三防设施、通讯线路的检查、维修,确保井下通讯畅通,能保证正常联系。

(3)负责日常检查一通三防设施、供电、排水、通讯系统设备完好。发现部问题及时处理。

(4)负责应急救援期间井下基地指挥部电话安装和通讯线路维护,保证通信畅通。

(5)负责应急救援时的供电和物资供应。 (6)负责灾变通风系统的调整。

(7)按照指挥部命令,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及时完成任务。 2.8安全监督协调组组织机构及职责

2.8.1安全监督协调组,组长安全副矿长,副组长调度室主任,成员由安监站、调度室成员组成。 2.8.2职责:

(1)负责对抢救工作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监督工作。 (2)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交通疏散和秩序维护工作,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3)监督检查各项工作安全措施的落实和救援进度。 (4)协调救援工作,传达指挥部指令。收集、汇报救灾情况。 (5)按照指挥部命令,安全高效完成其它任务。 2.9后勤保障组组织机构及职责 2.9.1后勤保障组,组长矿党委书记。成员由机电管理部主任、综合办主任。 2.9.2职责:

(1)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

(2)负责事故抢险过程中物资及设备、人员的协调组织工作,协调抢险中出现的问题。

(3)迅速对矿区内各通往受灾区域的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疏导其他非救灾抢险车辆和人员改走其他通道,确保抢险、救灾通道畅通无阻。

(4)组织清点人数,组织抢救、疏散受灾区域或危险区域的人员。

(5)组织做好伤亡人员的家属临时安顿工作,协调有关善后处理问题。

(6)按照指挥部命令,安全高效完成其它任务。 2.10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2.10.1发生重大事故后,必须立即在事故现场设立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长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指定专人担任,成员由应急救援技术方案组、实施抢救组、供风供电通讯组、安全监督协调组、后勤保障组抽调人员组成。

2.10.2职责 (1)根据灾害性质、发生地点、波及范围、人员分布、救灾的人力和物力,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指挥制定的抢险方案和安全措施,执行总指挥下达的各项命令。

(2)组织现场救援力量和物资装备,积极抢救遇险遇难人员,消除灾情,密切注意现场灾情变化情况,必要时果断采取应变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3)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汇报抢险情况和其它信息。 (4)协调和安排外部救援单位的现场救援工作,监督检查各项救援工作进度和安全情况。

(5)救援工作结束后,恢复安全生产。

南阳坡煤矿

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与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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