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论文题目范文
法治论文题目范文第1篇
2、区域性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专业发展路径的研究
3、小学道德与法治课与法治教育融合的分析
4、深化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效果的途径探讨
5、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渗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策略
6、激励理论在初一《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7、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践行“八个相统一”的实践研究
8、巧用绘本故事提高道德与法治教学效果的分析与探究
9、多学科整合视域下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探讨
10、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现状及对策研究
11、探究如何提高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堂质量
12、论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师应具备的三重意识
13、道德与法治课程性质要义解读
14、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如何与班主任工作相结合
15、小学道德与法治教研员的工作现状与改进策略
16、浅谈《道德与法治》课堂的整体逻辑性
17、利用信息技术构建初中道德与法治高效课堂路径研究
18、新媒体环境下初中道德与法治课思维能力的培养策略
19、析西藏农牧区初中道德与法治课教学的现状及对策
20、中小学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课教学一体化的路径与评价
21、浅谈新媒体给初中道德与法治教育带来的挑战及建议
22、浅谈《道德与法治》教学活动中的情景创设
23、激发学生兴趣,提高道德与法治教学实效性
24、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生活化教学策略的实施探究
25、儿童立场下道德与法治教学的创新研究
26、道德与法治课对中学生进行劳动教育的实施策略
27、初中网络思想政治与法治教育的实践与探究
28、浅谈小学道德与法治课教学现状及应对策略
29、信息化背景下的思想政治与法治教育
30、初中道德与法治学科核心素养的要素探析
31、初中道德与法治课中学生责任担当核心素养培育策略探究
32、聚焦学科核心素养 例谈课堂教学策略
33、道德与法治学科实践活动课程的构建与实施研究
34、初中道德与法治课政治认同素养培养
35、党史教育融入《思想道德与法治》课教学路径研究
36、中华传统美德与初中道德与法治的深度融合路径探究
37、试论初中道德与法治学科实践活动与综合实践活动的有效整合
38、浅析如何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拉近学生与传统文化的距离
39、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利用时政新闻资源的研究
40、道德与法治试卷讲评课的有效性策略
41、浅谈新闻资源在初中道德与法治课中的价值
42、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师学科本体性知识的整体架构
43、基于“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视角的教学改革探讨
44、如何构建初中道德与法治有效课堂
45、班杜拉社会学习理论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的应用摭探
46、基于核心素养的道德与法治教学策略刍探
47、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视域中的高校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融合研究
48、守正创新:我国初中德育教材建设的回顾与展望
49、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学生自主学习教学模式研究
法治论文题目范文第2篇
2、文化断裂中的中国社会转型
3、宪法的“应然性”因素初探
4、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研究论纲
5、中国共产党应对危机和化解风险的百年经验研究
6、“西方民主”还是源于西方的民主
7、竞争性对华战略调整的美方争论
8、推进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讨会
9、环境法学权利研究方法论
10、第28届中外管理官产学恳谈会精要
11、西部“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辩证环境观与社会政策选择
12、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的关键在于提升审议水平等
13、建立综合性食品安全法律责任体系
14、推进当代中国青年学生政治社会化的思考
15、法学前见的内涵与特征研究
16、法治社会的基本构成与新时代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基本路径
17、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文化建设三题
18、刑法合宪性解释的意义重构与关系重建
19、体外胚胎在我国民法上的应然属性及其价值考量
20、爱情叙事的功能、故事构成与伦理表达
21、从刑事冤假错案的发生看法治人格构建
22、《中国教育技术装备》2012年总目录(一)
23、吏治传统嬗变视野下官员廉治方式的重塑
24、司法克制下的司法能动
25、法学教育的历史使命与法律人才培养方式的改革
26、浅谈语文课堂教学的有效性
27、浅谈小学英语教学的生活化
28、论行政法中的程序相对主义
29、2010年度(下半月)总目录
30、法官良知在司法责任制背景下的展开
31、和谐语境中的正义:人际和谐
32、毛泽东阶级分析法对当前社会发展的启示
33、被社会效果所异化的法律效果及其克服
34、秦汉夏阳为禹都阳城论
35、侗款的变迁及其与侗族地区纠纷解决机制研究
36、服务型政府的行政裁决职能及其规制
37、蔡元培社会核心价值与主体责任观述论
38、对死刑的追问(上篇)
39、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论坛
40、应用统计专业课程思政的建设与调查分析
41、网络舆情危机治理问题探析
42、大数据侦查在司法活动中的应用与制度构建
43、共识刑法观:刑法公众认同的基础
44、树立德育工作新理念等
45、先锋为范,谋深虑远:非常时期的“非常治理”
46、利益、价值与社会稳定
47、人口普查中“两员”借调浅析等
48、中国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透视
49、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改革观
法治论文题目范文第3篇
2、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堂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培养策略
3、中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深度教学实践
4、采众家之长 铸跨界之美
5、浅议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学本理念的运用
6、让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实现有趣、有效
7、刍议多元化模式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的运用
8、初中道德与法治学科核心素养培养实践与探究
9、浅谈农村初中道德与法治有效教学策略
10、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学生理性思维的培养探究
11、中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提问技巧策略研究
12、互动式教学模式在初中道德与法治课教学中的应用
13、微课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的应用策略探究
14、情感教学在易地搬迁安置点中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中的应用探析
15、浅析道德与法治教育如何回归生活
16、新课改下初中道德与法治有效教学的策略探究
17、情感教育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的渗透策略探究
18、新课改理念下的中学道德与法治教学思考研究
19、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学习自主性的培养策略
20、农村中学《道德与法治》课法律知识教学中学案的应用探究
21、情感教育在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的渗透路径探究
22、中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有效渗透德育的策略初探
23、“问题教学法”在新课改中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的运用
24、中学道德与法治课教学渗透心理健康教育的有效性浅析
25、传统文化走进小学道德与法治课堂的策略探究
26、中学道德与法治课教学与学生思维能力的培育
27、分析中学道德与法治课实践教学的实效性问题
28、中学道德与法治课堂生活化教学误区及对策探讨
29、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策略探究
30、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学困生转化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策略
31、浅析现代信息技术和道德与法治课堂的紧密联系
32、论述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实施立德树人教学路径
33、提升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实效性的途径分析
34、中学道德与法治高效课堂教学新探讨
35、“互联网+”背景下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创新探析
36、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优化策略探究
37、立德树人视野下中学道德与法治课教学方法创新实践
38、浅谈中学道德与法治课堂有效教学的途径
39、信息时代背景下的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设计研究
40、小学道德与法治体验式教学
41、县域中学道德与法治教学的现状和对策
42、案例教学法在中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中的应用
43、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中如何表扬和批评农村中学留守学生
44、赏识教育在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程中的应用策略研究
45、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其策略分析
46、中学道德与法治教学培养学生创新意识探究
47、基于深度学习的初中道德与法治课堂构建策略分析
48、初中道德与法治案例教学对策
49、运用议题式教学培育学生法治意识
法治论文题目范文第4篇
2、2018中国基础教育年度报告 中国教育报刊社人民教育编辑部 中国教育报刊社-中教传媒智库
3、启发式讲授与当代历史教学
4、新工科背景下的工程伦理教育探析
5、《中国教师》2021年总目录
6、高校人文通识课的教育理念与教学实践
7、守望与突围:幸福教育理念下的学科德育
8、习近平青年修德观融入高校课程思政的理路
9、简易教学在高三复习课中的运用
10、高校校训蕴含的美学思想在“思政课”中的应用
11、基于“金课”建设的思想政治课改革创新机制研究
12、日本现代教师资格制度的发展及其启示
13、新时代高中政治学科素养培育与践行的策略与路径
14、新时代专业认证背景下新型复合工程人才培养的探索与实践
15、论文艺作品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的作用
16、中国优秀传统文化融入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体系的可行性分析
17、新媒体时代舆情传播与大学生媒介素养关联性研究
18、“思修”课教学坚持价值性和知识性相统一的价值旨归及实践路径
19、中学历史学科特质述论
20、中国传统文化与高校思修课程融合探究
21、新媒体环境下大学生法制教育对策研究
22、项目化学习:社会实践活动的德育新境界
23、思政“高效课堂”建设误区及应对
24、春天里的人们(纪实文学)
25、大学生法治教育现状及对策探析
26、高职院校学生职业素养培育研究
27、以有效的教学环节提升核心素养
28、完善独立学院历史类公选课的思考
29、职业院校学生网络欺凌的特征、成因与防治对策探析
30、“新工科”背景下高职工科课程思政研究
31、价值理性视野下高职院校人文素质教育模式初探
32、当前高职思想政治教学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33、基于信息技术的初中道德与法治高效课堂的构建
34、中职学校技能抽查制度将德育因素纳入考查的策略
35、专业文化视域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对策研究
36、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目标的反思与完善
37、《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方法改革
38、高职思想政治教学融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探析
39、新媒体时代思修课互动教学方法研究
40、用“三心”守护生命教育的初心
41、2010年度(上半月)总目录
42、推进新时代青年学生法治教育水平新发展
43、面向未来,办一所绿色学校
44、新时期提升高职思政课教师教育教学素养途径的研究
45、“案例浸润+项目驱动”德技并修教学改革探索
46、坚守育人阵地强化示范引领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47、全球化进程中“主体中国法学”的秩序建构
48、网络素养教育与高职思政教育融合的教学探究
49、新常态下高职院校思政课融入法治观教育思考研究
法治论文题目范文第5篇
一、法治思维的概念
具体地说, 就是以合法性为前提和基础, 以追求公平正义为目标, 按照法律逻辑和法律价值观来思考问题的一种思维模式。
作为体行政主体而言, 在具体工作中, 必须首先树立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理念, 这是树立在法治理念的基础, 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逻辑对遇到的问题或要处理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推理、判断、调查、总结、评估, 最后形成结论、决定的思想认识活动与过程。
二、法治思维的发展阶段
具体地说, 法治思维主要可分为四个发展阶段。
(一) 认知判断阶段
也就是运用法治的概念及原理对社会生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识并得出初步的判断的阶段。就是人们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对社会中的一些行为或现象得出是否合法的判断, 例如酒后驾车是不是违法行为。这个阶段的法治思维, 是普通社会成员都可以做到的。
(二) 逻辑推理阶段
就是运用法治原则、规范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判断、推理, 根据自己对法律认知程度得出结论以及解决问题的办法的阶段。这一阶段的思维是以通过法律解决个案为主要特征。执行法律职业者的思维多为这一层次。比如, 公安机关办案要求程序合法、适用法律要合法。在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中, 我们也要求程序要合法、要依法征收。
(三) 综合决策阶段
就是在前面所提以的法律性的认知、判断、分析和推理的基础上, 还需要结合自身的其他因素, 进行衡量, 作出符合法治要求的决策判断。
三、树立法治思维, 增强法治观念的途径
(一) 坚定信仰
2012年, 大家可能看过一部中央电视台播出的纪录片《信仰》。这部纪录片通过讲述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中涌现出的很多优秀共产党员的感人故事, 阐述了我们中国共产党人的核心价值观。去年纪念党的七一活动, 中央电视台披露, 从1921年到1949年,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中, 其中牺牲的烈士有名可查的达到了370万人, 这在世界革命历史中也是很难找到的。世界上没有哪一个政党像中国共产党这样, 为了坚守自己的信仰, 付出了如此大的代价。能够做到这一点, 就是因为信仰的存在。
在和平时期, 已经不用再经历血雨腥风的考验。但是, 和平时期, 面对物质利益的诱惑, 仍然需要我们坚定信仰。特别是要清醒的认识西方普世价值的侵蚀, 认识到和平演变的阴霾依然笼罩在我们周围。这一点, 在群众路线教育的党课上, 我们已经进行了深入的阐述, 今天不作为重点。
(二) 严明规矩
没有规矩, 不成方圆。中国古代在治国理政方面, 首先是礼治, 后有德治, 再有法治。礼治、德治主要是一些不成文、约定俗成的规矩, 约束法律框架意外的人的行为。在现在快节奏的生活中, 没有这些繁琐的礼仪规定, 但还是讲规矩的。一个人, 没有规矩, 很难成为一个合格的社会人;一个拥有8700多万党员的执政党, 没有纪律和规矩, 就注定成为一盘散沙。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上,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强调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党的政治规矩并不是指某一条具体的规矩, 而是对党员干部政治标准的总体要求, 是对党员干部政治坚守的总体概括, 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可以说各行各业各类组织团体都有自己的规矩, 我们既不能破坏规矩, 也不能不守规矩。要达到这个目的, 不仅需要一套严密的组织体系, 需要全党成员的高度自觉, 也需要制度约束这就是纪律和规矩的作用。
(三) 严守法律
在依法治国大方针确定之下, 作为党员干部如果不学法、不懂法, 有的甚至连一些基本法律常识都不清楚, 怎么可能做好党的各项工作。特别作为主要领导干部, 在学法方面必须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因为领导干部比普通党员拥有更多的资源条件和更大的影响力, 带头学习法律知识, 懂得法律的原则、原理和学法的价值、精神。通过学习, 知道法律授予了什么权力, 这些权力的边界在哪里, 权力行使的原则、程序是什么, 不依法行使权力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我们举个例子, 社会抚养费征收, 随着群众的法治意识增强, 社会抚养费确实存在征收难题, 过去可以抓人, 可以拆房子、搬家具、办学习班。现在, 必须依靠法律进行征收。
法治思维的养成特别是法治能力的提高, 关键靠实践。学法守法, 关键是要学会用法, 我们必须学会用法治理念去思考和解决问题, 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 注重用法治思维去分析解决问题。作为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 必须首先想到按照法律办事, 遵循法律规定;没有法律规定的, 遵循法治原则、法治原理。同时, 还要善于从个案中总结经验教训, 从而不断提高自身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
摘要:本文主要结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提出的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概念, 本文主要结合这一内容的提出, 概括了法治思维的概念、层次及推进法治思维, 增强法治观念的途径选择。
关键词:法治思维,阶段,观念
参考文献
法治论文题目范文第6篇
[摘 要]中国倡导的国际法治原则在新时代外交理念和实践中都有体现,并有丰富的内涵和鲜明的中国特色。
它把扩大国际法、国际制度的代表性,实现实质正义与形式正义相统一,推动国际关系法治化同中国
自身利益和发展相结合,以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同时,指明了一条建设国际法治的路径,即各国坚
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坚定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等国际公认的国际法及国际原
则。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中国将更加坚定建设国际法治的决心和信心,推动国际关系法治化进
一步发展。
[关键词]中国外交;国际法治;国际关系
法治作为现代政治文明成果,已成为世界各国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国际法治也越来越成为国际社会的发展方向。2014年,在纪念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主席提出推动国际关系法治化发展。2015年,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上,习近平主席提出建设国际法治的主张。2017年,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演讲时,习近平主席主张各国共同维护国际法治权威。2018年,在金砖国家领导人约翰内斯堡会晤大范围会议上,习近平主席为建设国际法治,倡议各国维护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敦促各方遵守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新时代中国外交蕴含着国际法治原则,并为之而不断努力。
一、法治与国际法治
1.国际法治概念
所谓国际法治,是指“国际社会各行为体共同崇尚和遵从人本主义、和谐共存、持续发展的法律制度,并以此为基点和准绳,在跨越国家的层面上约束各自的行为、确立彼此的关系、界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处理相关事务的模式与结构”①。简单来说,“国际法治是一种规则至上的国际治理形态,强调国际法对国际主体的约束力。”②国际法治有三个层次:第一是“国际之法
治”,指国际行为主体间关系适用于法治原则;第二是“国际法之治”,指要使国际法高于国内法;第三是“全球法治”,指一种全球性的直接触及个人而无须国家机构之类媒介的规范性制度,它们将超越传统的国内法和国际法划分。③显然,中国主张的国际法治属于“国际之法治”。国际法高于国内法这个问题在不同领域有不同的答案,而全球法治过于理想,忽视国家仍然是最重要的国际行为体。“国际之法治”则更符合国际法治核心精神,即国家应有规则意识,国家行为受制于国际法。
国际法治与国际法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从动静角度来说,国际法强调平面的规则、制度,是一种静态的规范,而国际法治强调法律制度、实施等规则的动态运行;从价值角度来说,国际法应保持价值中立,国际法治必须有价值追求;从历史进程看,国际法伴随着国际关系史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发展历史悠久,国际法治是一个现代概念出现于20世纪中叶。④国际法治,包含良法和善治两大要义,良法是国际法治实现善治的基础。⑤国际法就是良法的重要载体,国际法的内容影响国际法治实现善治的目标。
2.国际法治的作用
国际法治的作用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国际法治有助于约束大国政治。国际法和国际制度可以直接对大国的行为进行约束,或者随着大国观念的进化會逐步塑造法治型的国际关系。⑥第二,国际法治有助于国际秩序公正、合理发展。国际法治,可以通过推动国际制度建设,国际原则的规范化,凝聚共识,实现安全、公正、可持续发展的国际秩序。⑦第三,国际法治推动全球治理目标的实现。全球治理实际上也是规则治理,国际法治建设就是国际规则、原则的制定,这些规则原则将直接推动全球治理的法治化、规则化。⑧
根据上述国际法治的三个作用,概括而言,国际法治的核心作用是为国际行为体的行为塑造预期,使得无序的国际社会有序。国际法治的作用主要通过国际法和国际制度来实现。国际法对国际行为体的影响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为处理国家间关系提供一系列的法律规则和原则。比如主权平等原则、人道主义原则、互不侵犯原则、和平共处原则等;第二,为处理国际争端提供基本的法律依据。国际争端往往需要通过谈判、协调、调解、斡旋、调查等方式解决,而这些过程中,需要有一个参考的标准,国际法就为其提供了依据;第三,为解决国国际争端,提供了司法程序和机构。比如,国际法院、国际刑事法院,等等。
国际制度是指“持久的、相互联系的正式和非正式规则,这些规则规定行为角色、限制行动并塑造预期”⑨。国际制度包括国际组织、国际机制、国际惯例三个部分。国际制度的作用主要有三点。第一,实现国际法的精神。首先,国际制度需依照国际法的宗旨和原则来制定。联合国就是依照主权平等原则轮流担任大会主席国。其次,国际制度保障国际法原则得以实施。比如,联合国的维和行动与人道主义援助是人权的重要保障。第二,国际制度明确了国际行为体权利的行使范围,并为争端的内部解决提供条件。国际组织的规章制度,明确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指明出现争端的解决程序和路径。第三,国际制度可以使国家间的依赖程度加深。当前,虽然单边主义势力抬头,但是国际社会中,复杂的双边、多边机制、组织相互缠绕,国家之间有或多或少的联系。国家行为受制性因素越多,越能限制国家的不正当行为。
国际法和国际制度规范国家行为,从而实现国际法治对于国际秩序的建构作用。在这一过程中,需要贯彻必要的国际法治原则。
二、国际法治原则的核心要义
法律的生命在于付诸实施,新时代中国主张的国际法治坚持实效施行,反对清谈空想,注重国际法律、国际制度的实际应用程度,特别是能否成为国家行为的指南,而不仅仅停留在话语层次。为此,中国外交不断地丰富国际法治原则的内涵。
1.国际法、国际制度应具有代表性
2017年,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演讲时,详细论述主权平等原则、国际人道主义精神、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等三大主流的国际原则发展历程和意义,指出它们是国际关系长期积累的国际公认原则。之所以这些原则能延续至今并成为主流,主要是它们代表了国际社会对美好国际社会的向往,得到各国的认可。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只有使国际法、国际制度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而不是仅仅服务于某些国家利益时,才有可能得到世界人民的支持,推动国际法治的建设。
国际法、国际制度应该反映人类的共同价值。主权平等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等这些是人类共同价值,它们反映了人类的自由、平等、和平等价值观。同时,它们经过历史的洗礼,得到各国的普遍认可,成为处理国际关系的基本原则。比如,20世纪50年代,中国提出的和平共处五项基本原则处理好了中印之间的双边关系,随后它不仅成为处理国家间双边关系的原则,还被写入多个国际组织和国际条约之中,比如1961年的
《不结盟国家和政府首脑宣言》、1970年的《国际法原则之宣言》,1974年联合国大会上通过的有关宣言也接受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正如习近平主席所说:“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当今世界一系列国际组织和国际文件所采纳,得到国际社会广泛赞同和遵守。” ⑩
国际法、国际制度应由各国共同制定。首先,各国共同协商制定国际法、国际制度,符合主权平等原则。2017年,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强调:“世
界命运应该由各国共同掌握,国际规则应该由各国共同书写,全球事务应该由各国共同治理。”虽然各国在领域、实力上存在差异,但只有各国的共同参与才能使国际法、国际制度,更能反映普遍的国际呼声。2017年1月,习近平主席在世界经济论坛指出,尽管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对全球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已经达到
80%,但是,全球治理体系未能反映新格局,代表性和包容性很不够。中国主张提高发展中国家在国际法、国际制度制定中的发言权,给予各国尤其是新兴发展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平等参与规则制定的权利。
其次,各国共同协商制定国际法、国际制度可以推动国际关系的民主化。国际法和国际制度本身就是一件全球公共事务,与各国利益息息相关。各国共同参与、协商讨论是国际关系民主化的第一步。再者,可以提升国际法、国际制度的适用范围和实际运行。只有各国的共同参与,才能反映大多数国家的利益,有利于各国对法律和制度的认可,并大大降低法律和制度的运行成本。同时,相应的国际法、国际制度才能更好地推向世界,规范国家行为。
2.实质正义与形式正义统一
国际法治应是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统一。一方面,在形式正义上,中国主张国际法律、国际制度应保护人权,体现自由、民主、平等、公正等人类共同的价值。2015年,习近平主席在第70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时指出,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作为全人类的共同价值,同时它们也是联合国的崇高目标,但这些目标远未完成,国际社会仍须为之而努力。上述人类共同价值是人类文明的成果,也是国际社会达成的共识,在建设国际法治的过程需要融入人类共同价值,并具化为国家行为的指南。此外,要按照国际法、制度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处理国家的争端,做到程序正当性,提高国际法的信服度。
另一方面在实质正义上,首先,中国反对以人权名义遏制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各国应以发展促进人权事业发展。2017年12月,习近平主席在给首届“南南人权论坛”的贺信中强调,当前发展中国家人口占世界人口的80%以上,因而全球人权事业发展离不开广大发展中国家共同努力。同时人权事业必须也只能按照各国国情和人民需求加以推进。而发展中国家面临的基本问题是经济发展问题,当务之急是保障他们发展的权利。因此,包括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人民应同心协力,以合作促发展,以发展促人权。其次,中国主张国际法和国际制度要反映世界格局变化。具体就是要提升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在全球治理中的话语权,真正推动主权平等的实现。中国外交正在为实现国际法治应是形式正义与实质正义的统一而努力。
3.国际关系适用于法治原则
国际法和国际制度的不断丰富发展,特别是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使得国际社会的有序性更为明显。国内有序性的经验启示着我们,国际社会的有序性离不开国际法治。国际关系应适用于法治原则,即离不开国际法和国际制度对国家行为的限制和约束。
国际法治并不意味着国家主权完全因国际法和国际制度而失去权威。“国内法治的首要任务是限制政府的权力,如果推而演之,认为国际法治的作用也是限制国家在国际社会和国际事务中滥用权力,这种观点恐怕还需要推敲、分析。”国际法治,不可能完全和国内法治一样,让国际法权威完全高于国际主权。相反,“国际法治的核心、關键在于约束国家的行为,使之遵守国际法,不违反国际法,一旦违法,便可予以制裁。”2017年,习近平主席在金砖国家工商论坛开幕式上演讲时,倡导世界各国遵循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以及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处理国家间关系。因此,国际法治对国家的约束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国家应遵守联合国的宪章、宗旨和国际公认的原则;其次,要遵守自己签订多边和双边协议;再者,在涉及全球人类事业时候,比如在应对人类共同挑战方面的问题时暂时适当让步部分主权。
三、国际法治原则的实现
2014年,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纪念大会上,习近平主席表达了中国关于国际法治的主张:“我们应该共同推动国际关系法治化。推动各方在国际关系中遵守国际法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原则,用统一适用的规则来明是非、促和平、谋发展。”2015年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上,习近平主席提出建立国际法治,“我们应该创造一个奉行法治、公平正义的未来……确保国际规则有效遵守和实施,坚持民主、平等、正义,建设国际法治。”当然建设国际法治不是中国一家之愿,20世纪不结盟运动、以及发展中国家主张建立国际新秩序等都表达实现国际法治的愿望。实现国际法治原则,可以从国际法权威、国际争端解决、国际法治标准三个方面努力。
1.维护国际法的权威
法律权威的树立是现代国家实现法治的重要原因之一。韦伯认为权威是“一群人会服从某些特定的(或所
有的)命令的可能性”。中国学者俞可平对比权力进一步揭示权威的内涵,“权力是迫使对方服从的制度性强制力量,权威是一种使对象因信服而顺从的影响力,两者的实质性区别是强制服从和自愿服从”。概括而言,权威是自愿服从安排的可能性。在一国内,法律有权威表现为国家行政权力、公民权力都会受到法律的制约,全社会对法律的自愿服从和信服,国家和公民个体的行为都得到规范。在国际社会中,实现国际法治同样需要维护国际法的权威。维护国际法的权威,要做到以下两点:
第一,各国维护联合国及其宪章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原则。从1942年中国在《联合国家宣言》上签字之后,中国长期坚持维护联合国宪章和宗旨精神,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维护联合国宪章权威上积极作为。早在中共十四大时,就提出“在处理国际事务中,我国严格遵守联合国宪章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新时代,中国继承并发展这一原则。2017年,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庄严宣告中国将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坚定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石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坚定维护联合国权威和地位;坚定维护联合国在国际事务中的核心作用。十九大报告中,也明确指出支持联合国发挥积极作用。2019年,习近平主席在同俄罗斯总统普京会谈时,号召世界各国要“共同捍卫联合国和联合国安理会权威,维护国际法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准则”。中国主张各国要维护国际公认原则主要有:主权平等原则、国际人道主义、联合国宪章中的四大宗旨和七项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干涉内政等。这些原则只有得到各国的遵守和维护,才会成为活的原则。
第二,支持联合国事业做增量改革。只有当联合国的功能得到有效发挥时,才有助于其权威的树立。因此,各国应积极支持联合国的事业。中国以身作则。中国从未拖欠过联合国会费,并且在联合国维和上贡献良多。中国累计派出3.6万余人次维和人员,已成为联合国维和行动的主要出兵国和出资国。中国加入新的联合国维和能力待命机制,并率先组建相关警队和建设8000人规模的维和待命部队。近十年来,中国创设中国-联合国和平与发展基金,并已经正式投入运营,支持联合国及日内瓦相关国际机构提出的和平与发展项目;中国创设“亚投行”、金砖银行,扩展亚洲经济发展所需的资金来源,对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制度进行有益补充。
2.用国际法来解决国际冲突
国际法为解决国际冲突提供了依据和相应的司法程序和机构,这些机构作为中立的第三方为国家之间沟通和交流提供平台,可以推动国际冲突的和平解决。用国际法解决国际冲突也是一种和平解决争端的有效方式,有别于传统暴力解决方式,避免国家之间的零和博弈,符合现代文明要求。用国际法解决国际冲突,还是维护国际法权威的体现,是国际法治的内在要求。
用国际法来解决国家间的冲突和矛盾是中国外交一贯原则。中共十四大就明确指出:“国与国之间的分歧和争端,应当遵照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准则,通过协商和平解决,不得诉诸武力和武力威胁。”新时代中国国际秩序观继承这一优秀传统并发扬光大。习近平主席提出:“倡导遵循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以及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处理国家间关系。”用国际法解决国际冲突要做到以下三点:
一是用国际法协调全球治理中的争端。当前,全球治理存在治理机制滞后和权利与义务不平衡问题。一方面,在外太空探测、深海科考、互联网安全等新兴领域上缺乏治理机制。在新兴领域内国家之间合作与竞争无章可循,当国家之间出现利益冲突时,缺乏可信服的依据来协调处理该冲突。另一方面,现有全球治理机制中,西方国家占主导地位,发展中国家话语权甚微。但西方国家却要求发展中国家履行过多的节能减排等国际义务。解决这些问题,离不开国际法。中国主张:“要提高国际法在全球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确保国际规则有效遵守和实施,坚持民主、平等、正义,建设国际法治。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历史责任、发展阶段、应对能力都不同,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不仅没有过时,而且应该得到遵守。”用国际法推动全球治理的公平正义。
二是用国际法解决国际贸易争端。习近平主席强调:“对于经贸往来中出现的问题,各方都应该本着相互尊重的精神,通过平等对话协商,按照国际关系准则和多边贸易规则妥善处理,而不是动辄诉诸保护主义、单边主义。”具体来说,解决国际贸易争端,可以在联合国、二十国集团、世界贸易组织等框架内解决。2018年以来,面对美方挑起的中美贸易摩擦,中国坚持在世界贸易组织等框架内平等对话,逐步解决中美之间的贸易争端。
三是用国际法解决海洋权益的冲突。习近平主席指出:“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規定,在国际法原则基础上维护海洋法律制度。”中国积极推动用国际法解决海洋冲突。例如,在南海主权争端上中国坚持在尊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原则下与相关国家处理主权纠纷,现在中国南海安全局势也得到有效把控,各方磋商也在有序进行。
3.反对“双重”标准
“双重”标准是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表现,当国际法或国际制度有益于本国利益时,霸权国家会坚决拥护并宣扬之,反之当这些法律和制度不能服务于本国利益时则会对其进行批评。“双重”标准会动摇国家对国际法和国际制度的信服程度,严重损害国际法和国际制度的权威,影响国际法治的实现。中国外交坚决反对“双重”标准,根据国际事务的是非曲直决定自己的外交行为。
中国主张各国适应统一的国际法标准。习近平主席指出:“在国际社会中,法律应该是共同的准绳,没有只适用他人、不适用自己的法律,也没有只适用自己、不适用他人的法律。适用法律不能有双重标准。我们应该共同维护国际法和国际秩序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各国都应该依法行使权利”,“不能搞双重标准,更不能合则用、不合则弃”,同时中国“反对歪曲国际法,反对以‘法治’之名行侵害他国正当权益、破坏和平稳定之实”。换句话说,中国主张各国利用国际法治维护各国正当权益,同时反对霸权主义国家利用国际法治来干涉他国内政。
四、结语
尽管,从理论上来说,在国际社会中国际法治的保障相比国内法治保障能力弱,但这不是各国不遵守联合国宪章和公认的国际关系原则的理由,也不是不建设国际法治的理由。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之下,国际法治是国际社会发展的必然方向。新时代中国外交找到了建设国际法治的突破点,就是各国应同中国一样,“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坚定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石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坚定维护联合国权威和地位,坚定维护联合国在国际事务中的核心作用。”
注释:
①④何志鹏:《国际法治:一个概念的界定》,《政法论坛》2009年第4期。
②刘莲莲:《专题研究:国际法治建设与中国的角色》,《国际政治研究》2018年第4期。
③那力,杨楠:《“国际法治”:一种手段而非一个目标》,《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1期。
⑤何志鹏:《“良法”与“善治”何以同样重要——国际法治标准的审思》,《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3期。
⑥何志鹏:《大国政治的终结——国际法治的目标探究》,《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3第3期。
⑦ 何志鹏:《国际法治何以必要——基于实践与理论的阐释》,《当代法学》2014年第2期。
⑧赵骏:《全球治理视野下的国际法治与国内法治》,《中国社会科学》2014年第10期;黄进:《习近平全球治理与国际法治思想研究》,《中国法学》2017年第5期。
⑨陈岳:《国际政治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66页。
⑩《弘扬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建设合作共赢美好世界——习近平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发表6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2014年6月29日, http://jhsjk.people.cn/article/25214109.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外文出版社,2017年版,第540,529,529,547页。
在2018年金砖国家领导人约翰内斯堡会晤大范围会议上,习近平主席再次强调了这一点。
马克斯·韦伯:《韦伯作品集Ⅱ: 经济与历史、支配的类型》,康乐、简惠美等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9页。
俞可平:《权力与权威:新的解释》,《社会科学文摘》2016年第8期。
《江泽民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243页。
《习近平同俄罗斯总统普京举行会谈》,2019年4月27日,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leaders/2019-04/26/c_1124421257.htm.
《习近平:共同开创金砖合作第二个“金色十年”——在金砖国家工商论坛开幕式上的讲话》,2017年9月4日,https://www.sohu.com/a/169285203_118392.
《习近平在亚信第五次峰会上的讲话(全文)》,2019年6月9日,http://jhsjk.people.cn/article/31154155.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联合声明》,2014年6月26日, http://cpc.people.com.cn/n1/2016/0712/c64387-28547273.html.
《习近平:坚持合作创新法治共赢 携手开展全球安全治理——在国际刑警组织第八十六届全体大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2017年9月27日,http://jhsjk.people.cn/article/29561212.
(作者單位:中共上海市委党校)
(责任编辑 周 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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