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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监理细则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漫步者2025-12-201

房监理细则范文第1篇

一、工程项目概况及特点 方:

二、安全监理的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 例’ 3.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及1 4.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

强制性标准;

2.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 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对工人进行 的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 底。

4.审核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及事故抢险 应急方案,使之符合安全施工的要求,并督促其 实施;

5.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 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 工序、关键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

6.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 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各项工作; 7.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发现违章冒险 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 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 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8;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 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四、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程序

1.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1)《营业执照》; (2)《施工许可证》; (3)《安全资质证书》;

(4)《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书》;

(5)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 人员的配备等;

(6)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体系; (7)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 (9)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0)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 全条件。

2.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总 包单位要统一管理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3.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 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1)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 编写、审批

①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工程技术人 员编写;

②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质量、

安全、工会、设备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

③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 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④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企业报建设单位审 批认可;

⑤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 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

(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 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①土方工程:

A地上障碍物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地下隐蔽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会完整; C相临建筑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D场区的排水防洪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E土方开挖时的施工组织及施工机械的安 全生产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F基坑的边坡的稳定支护措施和计算书是 否齐全完整;

C脚手基坑架施四周工的方案安全及验防护收力措施案是是否否齐齐全全、完整完;

②脚手架:

A脚手架设计方案是否齐全、完整、可行; B脚手架设计验算书是否正确、齐全、完整;

D脚手架使用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E脚手架拆除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③模A模板结构板施工:

设计计算书

的荷载取值是否符

A临边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B洞口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 整;

⑤交叉作业:

A交叉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

整;

合工程实际,计算方法是否正确;

B模板设计应包括支撑系统自身及支撑模

板的楼、地面承受能力的强度等; . C模板设计图包括结构构件大样及支撑系

统体系、连接件数的设计是否安全合理,图纸是

否齐全;

D模板施工中安全措施是否周全。

④高空作业:

安全防护棚(通道)的设置是否合理,并 满足安全要求;

C安全防护棚(通道)的搭设方案是否完整 齐全;

⑥塔式起重机:

A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是否能满足使用安 全和设计需要;

B起重机拆装的安全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C起重机使用过程中的检查维修方案是否 齐全、完整;

D起重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计划和班前检 查制度是否齐全;

E起重机的安全使用制度是否健全。

⑦临时用电:

A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设位置和线路 走向是否合理;

B施工用电负荷计算是否准确,满足安全生 产的需要;

C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气设备的类型规格 是否匹配;

D电气平面图、接线系统图是否正确、完整; E施工用电是否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F是否实行“一机一闸一漏”制,是否满足 分级分段漏电保护;

C照明用电措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A检查现场挂牌制度、封闭管理制度、现场 围档措施落实情况,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 求;

B现场总平面图布置、现场宿舍、生活设施、保健急救措施,是否满足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C建筑、生活垃圾、污水,防火、宣传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4、审核安全体系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资格;

5、审核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结构的使

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6、审核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措施;

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设施的产地、厂址以及 。出厂合格证书;

7、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8、现场监督与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及 28

时下达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 工:

①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 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 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和操作规程操作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 监理通知,责令施工单位整改;

②对重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日 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 检测工作;

③每日将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 {己》;

④及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 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汇报,并

作好汇报记录。

9、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及时 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五、现场安全施工监理控制要点

1、现场安全管理:现场安全首先应建立总包 单位专职管理,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设立 现场安全保卫的专职岗位及人员。监理方将督 促检查总包单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经 常性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纪律检查、安全标

志、安全标语宣传和现场道路畅通等检查工作。

2、安全用具:督促检查安全帽、安全带、安全

网是否齐全。

3、六口防护: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出

入通道口、井字架进料出人口,防护措施是否及 时和可靠。

4、临边防护:施工卸料台周边,斜道周边等 有否防护措施。

5、脚手架:符合施工作业标准,牢固可靠。

6、龙门架、井架、塔吊:塔吊的避雷接地,缆

风绳、锚固保险可靠。检查塔吊安装就位情况, 塔吊就位后,应由法定检测单位提供认可检测报 告。

7、基坑支护、降水:检查基坑土方是否严格 按设计工况施工,“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

挖、严禁超

挖”的原则是否得以贯彻,检查土方开挖方 案及落实情况,检查支护结构、降水施工情况,密

切观察监测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的影响,如有异 常及时处理。

8,、施工用电:现场周围高压线是否有防护措

施,有否电线破皮漏电现象,现场照明是否使用 安全电压。

9、机械防护措施做到轮有罩、轴有帽、凡机 械工必须持证操作。

六、安全施工监理手段

1、开工前,项目监理部针对所监项目特点召 开安全施工专题讨论会,加强安全知识的深化学 习,进一步强化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2、项目监理部制定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 责任制,总监负全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各负其 责。

3、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管理的条款以 及开工条件中安全施工的准备工作情况,否则不 予开工。

4、对在施工过程中安全隐患的存在,责令停 工整改。

5、监理工程师对现场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巡 查或旁站,对施工现场及办公生活区的安全措施 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发监理整改通知, 同时及时收集现场安全方面的信息,及时对信息 进行处理。

6,、通过例会、专题会议解决安全解决施工中

出现的问题。

7、及时多渠道地向业主汇报工程安全方面 的信息。

8、建立安全施工状况登记制度,即在监理日 记、监理月报、监理总结等监理文件中准确及时 记录安全状况。

9、制定安全施工管理中的奖罚机制,对成绩 优异的监理人员实行奖励,对责任心不强的监理 人员进行处罚,直至调离监理工作岗位。

七、安全施工监理措施

1、项目监理部根据在监项目情况召开安全 管理主题研讨会,落实工作职责,内部加强安全 知识的深化学习,进一步加强监理人员的安全意 识。

2、召开施工监理双方参加(邀请业主参加) 安全专题协调会,以高标准、严要求为方针,制定

安全管理奖罚机制。

3、把安全措施作为施工方案审核的必备条 件,不合要求的不予签认。

4、监理通过巡查、旁站等形式,对现场发现 的安全隐患及时以监理通知形式通知施工承包 方整改,情节严重的同步下达停工令,并及时向 业主报告安全控制状况。

5、督促施工方落实安全施工教育,召开安全 施工教育例会,例会纪要交监理、业主备案。

6、要求施工承包方针对工程特点,制定施工 防火、安全用电、场地排水、高空作业等安全专项

保证方案,经监理审定后执行,并报业主备案。

八、如遇到下列情况,监理人员要直接下达 暂停施工令,并及时向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汇报

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 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的;

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 继续作业时;

3、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5、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 更工程材料时;

6、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 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

7、出现安全事故时。

房监理细则范文第2篇

一、安全环保监理的依据2

二、安全环保监理工作目标与任务2

三、安全环保监理工作内容3

四、安全监理工作控制手段和方法7

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8

六、驻地办安全监理工作岗位职责9

七、安全监理的工作制度11

八、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工程项目明细表15

九、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查要点16

十、经监理复核的安全许可证验收手续的施工机械(特种设备)17 十

一、附表18

一、安全环保监理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1998年)

3、国务院《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年)

4、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07)1号令

5、xxx交通厅《公路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2002年)19号

6、《关于在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监理中增加施工安全监理和施工环境监理内容的通知》交质法(2007)158号

7、国务院《工商保险条例》(2003年)375号令

8、《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

9、《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10-2006

10、xxxxxxxx监理实施细则

11、其它有关文件与规定

二、安全环保监理工作目标与任务

按照“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依靠科学的管理和现代化技术的运用,使安全生产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科学化、规范化和文明化的轨道。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和监督,确保承赤高速公路JL八驻地所瞎路段安全生产良性发展,杜绝和预防重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安全环保监理工作内容

<一>、施工准备阶段工作内容

1、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资质和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证书是

否符合投标合同的要求;

2、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是否健全;

3、审查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钢筋工、爆破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工、起重信号工、特种机械手、机动车驾驶员)资质证书;安全设施、设备进入现场有无报验手续。

4、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环保的要求;

5、审查督促施工单位依法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6、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风险较大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隧道口、孔洞口、桩基础、挡墙基础、围堰工程、桥梁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大型支架(尤其是满堂支架)模板安装与拆卸工程、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等),事故救援应急预案及应急响应,是否完善、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7、督促施工单位对作业队(班组)作业人员做好开工前的技术交底工作;

8、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岗前技能培训工作。依法“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二>、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 计、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章指挥和违规作业;

2、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每天要进行巡视,随时纠正未按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进行施工的违章行为,高危作业包括:

1)、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用具是否齐全; 2)、机电设备使用是否规范; 3)、场内车辆驾驶是否符合规定;

4)、电焊作业人员是否按规程操作,是否有安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佩戴;

5)、钢筋切割、冷弯、绑扎作业; 6)、混凝土浇筑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7)、钢绞线张拉作业安全技术措施规程是否落实;

8)、大型脚手架搭设、模板安装和拆除作业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架设质量和安全程度有无经企业自检和监理检验认可;

9)、施工机械作业是否不安全和违规操作; 10)、隧道工程施工安全施工要点。

3、检查施工现场机械和安全设施的进场检验手续是否齐全,未经检验合格的特种机械不准投入使用;

4、检查施工现场劳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用具发放和使用情况,是否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5、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标志、警示标志、禁令标志是否齐全;

6、检查施工现场危险部位(临边、高处、悬空、交叉)是否设立 防护栏、防护网等;

7、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用电情况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包括电缆的架设、走向是否符合安全标准,配电箱是否有门、有锁、是否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的要求):

8、检查施工单位现场是否有安全员(施工作业队安全员在岗情况,并检查施工现场安全员的记录、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违章记录处理结果等);

9、对施工单位内业资料进行检查,在施工阶段要逐步完善安全管理内业资料,根据施工进度和现场发生的实际情况需要,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订,达到科学、合法、实用的目的:检查内容:

1)、检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支出计划及使用是否符合专款专用的原则。并核实签认,给予计量支付;

2)、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如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安全生产会议制度等)是否有记录、签到表,内容真实;

3)、检查安全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

4)、检查事故救援应急预案及救援体系落实情况,要求有演练和演练记录;

5)、内业资料的管理归档是否符合档案管理的要求;

6)、检查安全管理人员现场安全检查巡视记录,看检查发现的不安全行为,纠正整改情况记录。

<三>、交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搞好安全监理内业资料整理,是反映安全监理工作情况,总结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经验,分析发生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为事故责任的追究提供可靠的资料。安全监理资料包括:

1、监理工作中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对风险较大的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审查签著意见的资料;

3、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记录,纪要和工地会议纪要中安全生产监理的内容;

4、监理工程师工作指令、整改通知、暂时停工整改指令及复工指令;

5、施工单位“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报审资料;

6、大中型施工机械,特种机械、安全设施检查验收报审资料;

7、监理工程师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监理安全工作交底记录;

8、施工现场安全监理检查巡视记录;

9、安全监理日志;

10、监理月报中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1、安全监理专题报告;

12、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及报告资料;

13、监理工作总结中安全监理工作总结内容;

14、其它相关资料。

四、安全监理工作控制手段和方法

1、审查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方案。经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必须报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方可进行实施;

2、签发指令文件,监理人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较大事故隐患或违章作业的,应当场要求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及时报告驻地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指令,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进行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应及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3、现场监督和检查,监理工程师按照法律法规及合同文件,对现场实施监督和检查,通过日常检查巡视及时发现违规、违章指挥和作业,进行纠正和控制;

4、规定监控程序,规定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监控程序,按程序进行安全生产是安全监控的主要手段;

5、召开专题工地会议:安全生产是工地会议的主要议题和内容,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安全生产状况,公布存在问题,分析讨论,集思广益,查找原因,形成决议,贯彻落实;

6、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按照安全检查标准,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问题提出处理意见限期改正;

7、利用计量支付手段:针对有的施工单位,对于安全生产不重视、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足、安全措 施不得力管理混乱,存在不少事故隐患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对安全生产经费和工程计量支付不予签认。已达到督促、控制和约束其加快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和措施的目的。

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日常安全巡查:驻地安全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管理员,对施工现场要进行经常性巡视检查;

2、专业性安全检查,一项新的施工项目开始或施工中,要组织进行专项安全生产检查(主要对风险性较大的工程);

3、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季节变化的特点要对施工现场进行防冻、防火、防洪、防台风、防雷电等季节性检查;

4、节假日安全检查:针对节假日期间进行正常生产的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易产生思想麻痹、防范松弛的问题,进行督促性检查;

5、每月例行安全检查:为使安全生产处于及时总结经验教训,纠正违章错误,驻地办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全面检查,由驻地办领导带队,各标段主抓安全生产的负责人,驻地办安全监理及各标段专业监理,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员参加,并进行评分;

6、参加配合总监办、建管处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

六、驻地办安全监理工作岗位职责

1、驻地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

1)、主持驻地办安全监理全面工作,确定驻地办安全监理人员的分工和落实其岗位职责;

2)、落实项目安全监理方案、主持编写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并负责管理驻地办安全监理的日常工作;

3)、检查和监督全体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安全监理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安全监理人员进行调换等处理;

4)、主持合同段安全监理工作会议、工地例会和其它必要的现场会、协调会、研讨会等,签发驻地办安全监理的文件和指令;

5)、审查处理标段的安全生产报告与文件; 6)、初审承包单位提交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7)、主持或参与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

8)、组织编写并签发本合同段安全监理月报、安全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安全监理工作总结;

9)、主持整理本合同段的安全监理资料。

2、驻地办安全环保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

1)、负责指导、协调本合同段安全监理计划实施、管理工作,落实有关安全监理的管理制度、规定和工作程序;

2)、负责监督、检查与指导本合同段工程施工安全生产; 3)、负责对建设单位、总监办提供安全生产文件、规定、制度进行登记、保管并解释、修正、补充;

4)、负责落实安全监理工作标准,提供 保证合同段安全的措施与手段,检查日常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理情况,组织本合同段安全生产联查和抽检工作:

①、指导并填写安全监理各种表格;

②、巡视检查现场施工活动,及时纠正不符合安全生产规范标准要求的施工活动;

③、审查驻地办权限范围内的各种报告; ④、审查安全方案并监督实施。

5)、负责初审或审核施工中安全施工方案,参与本项目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

6)、在工地检查过程中,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填写巡视检查记录;

7)、定期组织对本合同段安全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制定纠偏措施;负责驻地办进行的月度综合考评中安全监理方面的工作;

8)、负责收集、检查本合同段安全监理资料的汇总统计、编目、整理,负责安全监理资料的审查及移交;

9)、组织本合同段有关安全监理方面的观摩与人员的业余学习和交流等;

10)、及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报告安全监理管理情况,编写监理报告中涉及安全监理部分;

11)、承办驻地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3、驻地办各专业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

1)、在驻地监理工程师领导下,配合安全工程师工作,对驻地工程师负责;

2)、参与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事故救援预案的审查;

3)、参与监督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事故救援预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和安全巡查;

4)、参与必要的安全会议,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

5)、在进度控制、质量控制、费用控制、合同管理、计量支付等工作中,落实安全监理方面的要求和部署;

6)、承办驻地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安全监理工作。

4、驻地办各监理员安全监理职责

1)、作为专业工程师助理,协助专业工程师完成其工作任务,履行其安全监理职责;

2)、完成专业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安全监理的工作制度

<一>、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1、施工单位对于下列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临时用电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祥见八: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工程项目明细表)

2、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时,重点对各项方案中技术措施的针对性、编制内容的完整性、强制性标准的合规性以及施工单位 内部审批的程序性进行审核。

3、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经驻地办初审后,报总监办审查核实。

4、驻地办根据已审查同意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在开工前编制相应的专项安全监理细则,报总监办批准后实施。

5、驻地办监督、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安全施工 方案的实施:

1)、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实施时,首先应查清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到岗;

2)、对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每天至少监督检查一次,对监督检查的控制实施必要的监视和测量;

3)、发现不符合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要求或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

1、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制定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是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指令性文件,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理的重要依据。安全技术措施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

1)、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

2)、地面、深坑(含泥浆池)施工作业的防护; 3)、水上、高处及立体交叉施工作业的防护; 4)、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5)、机械、机具使用过程中安全防护及夜间施工安全防护; 6)、为确保安全,对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制定专项安全措施;

7)、预防自然灾害(狂风、暴雨、雷击、洪水、地震、寒冬的)的措施

2、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驻地办审查批准后 实施,驻地办审查结果抄报总监办。

3、驻地办在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监督措施。

<三>、事故应急预案审查及应急培训演练制度

1、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按照预案编制规定,组织制订实施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应急预案。该预案需经项目主要负责人签字认可。

2、驻地办应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审核,并经驻地工程师批准后生效,驻地办将事故救援应急预案连同审核意见报总监办备查。并报送建设单位备案。

3、安全事故救援应急预案的演练,要以加强基础、突出重点、练为实战、逐步提高为原则,主要目的是锻炼提高应急救援队伍在突发事故情况下,能够快速封闭事故现场,及时营救伤员,正确指导和帮助人员防护或撤离,有效消除危害后果,开展现场急救,伤员转送等应急救援技能,提高职工应急反映的综合素质,有效降低事故危害,减少事故损失。演练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将发现的问题等编写专题演练评估报告。有利于指导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提高处理事故的整体能力。

4、监理人员要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事故救援应急预案的演练。

<四>、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1、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专职安全技术人员,应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依法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如实告 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2、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如下:

1)、对施工场所、作业环境,如高压线、地下管线、地下电缆、施工用电、交通运输障碍、现场防火和季节性特点等作明确交底;

2)、对多工种交叉作业时安全技术及防范措施应作详细交底;

3)、对防止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劳动保护要求”作明确交底;

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要有针对性;

5)、施工人员应学习了解相应专业、各工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 相应操作规程,提高安全防范能力,遵守劳动纪律,正确穿带安全防护用具,确保自身安全。做到“三不伤害”。

3、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落实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制度情况进行监督。

<五>、安全生产管理教育培训制度

1、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参加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管理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参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在安全管理岗位上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应持证上岗;

3、从事安全管理工作在安全环保岗位工作的人员,应当接受上级部门组织安全环保监理知识继续教育,学时不低于规定时间(3天);

4、针对现场安全施工特点和主要危险源存在部位控制要点,驻地监理(或安全环保监理)对施工现场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规范中强制性条文的教育,提高现场监理人员的管理知识;

5、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利用工地安全生产中的典型事例(正反面)对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常规教育。

八、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工程项目明细表:

1、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

2、桥梁工程中的梁、板、拱、柱等构件施工;

3、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尤其是满堂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

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

5、隧道洞口、洞身开挖、超前支护、初期支护、二次衬砌。

九、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查要点

1、土方工程

1)、地上障碍物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2)、底下隐蔽物(如光缆、电缆、文物保护地等)相邻建筑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3)、厂区的排水排污防洪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4)、土方开挖时的施工组织及施工机械的安全生产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5)、基坑的边坡的稳定支护措施和计算书是否齐全完整;

6)、基坑四周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2、脚手架

1)、脚手架设计方案(含图)是否齐全完整可行;

2)、脚手架设计算书是否齐全准确;

3)、脚手架施工方案、使用安全措施、拆除方案是否齐全完整。

3、模板施工

1)、模板结构设计计算书的荷载取值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计算方法是否正确;

2)、模板设计应包括支撑系统自身及支撑模板的基础、地面强度要求;

3)、模板设计图中细部构造的大样图、材料规格、尺寸、连接件等是否齐全;

4)、模板设计中安全措施是否周全;

5)、模板施工方案是否经过审批。

4、临时用电

1)、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设位置和线路走向是否合理;

2)、负荷计算是否正确完整;

3)、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气设备的类型规格是否正确;

4)、电气平面图、接线系统图是否完整;

5)、施工用电是否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6)、是否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是否满足分级分段漏电保护;

7)、照明用电措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8)、临时用电方案的审批。

5、隧道工程

1)、洞口工程的安全施工;

2)、开挖、凿孔与爆破安全施工; 3)、隧道运输安全条件是否满足; 4)、支护与衬砌的安全施工;

5)、通风、防尘、照明、排水及防火是否满足要求; 6)、煤层、瓦斯区、采空区的安全施工;

十、经监理复核的安全许可证验收手续的施工机械(特种设备)

1、起重机械、垂直运输机械、吊车、龙门吊等;

2、架桥机、自行式架设设施;

3、工区内行驶的汽车(小车、罐车等);

4、铲车、推土机、平地机、挖掘机、空压机、搅拌机、钻机、发动机组、风机等。

十一、附表:

1、安全监理巡视记录

2、安全监理指令

3、安全监理组织框图

4、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流程图

5、驻地办安全隐患巡查工作流程

房监理细则范文第3篇

测量监理规划是整个测量监理过程的行动纲领,在施工准备阶段编制测量监理规划是为以后开展监理工作的必要准备。测量监理规划是测量监理准备阶段工作的基础,同时又是指导各阶段测量工作的纲领。施工准备阶段的测量监理工作既直接影响到路线的定线和高程系统的控制,又影响到施工放样的可靠、便利,同时也直接影响到工程土石方的数量的计量,涉及业主、施工单位的经济利益,因此,做好施工准备阶段测量监理规划工作十分重要,必须引起测量监理工程师的高度重视。

二、 编制测量监理规划的依据

编制测量监理规划的依据应包括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施工图纸、有关规范、验收标准、等。规范主要有《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077-95)、《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033-95)、《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

(JTJ034-2000)、《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J014-97)、《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公路勘测规范》(JTJ061-99)等,验收标准主要为《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

三、编制测量监理规划的阶段

分为三个阶段: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施工阶段的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 。

四、测量监理规划阶段的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内容:开工前的交接桩、控制点的复测监理工作、施工控制点的加密、放样检查验收及审核土石方工程量等;

1.1 开工前的交接桩

由业主主持,设计单位向驻地办及承包商提供平面控制点(如路线控制的导线点及大桥控制网)及高程控制点,在交接桩位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点位的完好及与交桩资料的吻合,同时要做好交接记录,交接记录中应注明桩的完好性,有破损或与点位与资料不符时应注明且需各方签字认可,如控制桩不能满足路线控制要求时必须要求设计单位重新交桩。设计单位提供的这些导线和水准点是今后整个工程施工放样和检测的依据,因此测量监理工程师接桩后应按交通部相应规范要求对其进行复测,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业主和设计单位反映,符合相应规范要求则提交复测成果报告。

1.2 控制点的复测监理工作。

①驻地办测量监理工程师要认真检查施工单位的用于复测的仪器、人员数量、人员资质,施工单位的测量仪器是否送检标定,标定证书是否在有效使用期内,人员、仪器精度和数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同时要对施工单位的复测的技术方案认真审查,要求施工单位对设计单位提供的所有点位同精度复测,以确保在施工阶段的测量精度要求。

②.复测成果的检查:驻地办测量监理工程师应对复测资料进行整理,同时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复测原始手簿,外业观测手簿和内业计算过程进行仔细审核,各项精度指标是否符合相应规范要求。

1.3、 施工控制点的加密

① 控制点的加密在高速公路建设中不可避免,由于公路勘察阶段,设计单位设的控制点一般间距500-600米左右,达不到建设过程中施工放样的点的密度要求,同时由于不可避免的少数点位的损坏、由于地物变化有些点位不通视、原有点位位置不理想等,也必须要通过加密来满足在施工过程中放样中对控制点的数量和密度的要求。

②.控制点的加密一般要求与原设计的控制点的精度相同,导线点的加密应采用附合导线,应附合到原设计单位提供的导线点上,同时要注意加密点位应离开公路中线的距离不宜过大或过小,一般离开路线中线的距离为80100米左右。③水准点的加密应闭合到原设计的点位上,点位布置注意:1.在桥梁的两侧应加密;2.需要观测沉降的路段应加密;3点位应布置在可靠、稳固的地方。控制点加密应采用严密平差,以检查点位的测设精度。

④对于桥梁控制点,应根据桥梁的形式、跨径及设计要求的施工精度,确定利用原设计网点加密或重新布设控制网点。

⑤复测精度要求:导线起讫点应与设计文件提供的结果相比较,测量精度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应满足下列要求:角度闭合差为±16n,n是测点数;坐标相对闭合差为±1/10000。高速公路的水准点闭合差为±20l,L为水准路线长度,以公里计。大桥附近的水准点闭合差按《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办理。

⑥是将相邻两合同段的导线和水准进行联测,用各自成果,对交界桩进行现场放样。联测的精度和交界桩的放样误差均应符合相应规范的要求。若联测精度和交界桩的放样误差均超限,则应积极地查找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这一工作对驻地办测量测量监理工程师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它对于整条线路的贯通极为重要。

1.4总监办要求驻地办测量监理工程师做到以下三点

1. 驻地办测量监理工程师自己亲自动手观测,将所测结果和施工单位的成果进行比较,若二者较差小于相应规范的允许值,则认为是合格的,否则应查找原因。高级驻地办测量监理工程师在复测过程中,应对重要桥梁的控制网及相邻标段的导线点、水准点及过河水准点进行复测,作为抽检,同时对施工单位的复测成果与设计单位提供的成果相差较大的点也应复测,应做到在对施工单位的成果可以确认的基础上向设计单位反映情况,要求解决。

2. 驻地办测量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加密点位的可靠程度,如点位埋设是否牢固、有无送松动,点位埋设的地方是否不易破坏、不易沉降等以保证满足以后施工的要求。驻地办测量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的加密成果,经过上述各项检测,各项指标均合格的话,测量监理工程师就可以对施工单位的成果报告进行签认。

3. 驻地办测量监理工程师将所测成果和施工单位的测量成果形成书面报告一并上报总监办,由总监办测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方可使用,并作为今后整个工程施工放样和检测的依据。未经测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成果不得在施工放样和检测中使用。

1.5 放样检查验收及审核土石方工程量

①验收施工单位施工定线,驻地办测量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对道路的路线进行定线,驻地办监理工程师应进行现场检查并复核认定。测量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施工单位的定线数据是否正确,放样精度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定线桩位密度是否满足工地现场要求。

②验收施工单位测定的地面线,驻地办测量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对全部工程的原地面线进行实际测定,并对测定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以作为路基横断面施工图和土石方工程计量的依据。测定工作应在原始地面线未被施工扰动以前进行;测定所使用的仪器精度及操作方法符合勘测设计要求与规程,监理工程师的检查与复核应与施工单位同步或平行进行,复测频率应能判定测定结果是否可靠,

③施工单位提交根据测定的原地面线绘制的施工横断面图及实际的土石方工程数量形成完整成果上报驻地办,经驻地办测量监理工程师审核无误后予以签认上报总监办,经总监办测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上报业主单位。

④大中桥桩基坐标和小桥涵第一步基础四个角点坐标由施工单位测量工程师、驻地办测量工程师、总监办测量工程师分别计算最后复核,三方统一后,填写大中桥控制测量成果表,经三方签认后作为开工报告和施工的依据。

将上述控制点复测成果、测定的原地面线和横断面图及土石方数量表、大中小桥涵洞坐标成果表形成完整复测报告一式四份按程序上报审核批准。

2.施工阶段的监理内容

该阶段又分二个阶段。是测量监理规划中的重点内容,一般可按照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来确定监理检查的内容和频率,同时按照该分项工程的施工规范要求来确定各工序中需测量检查的内容和频率。

第一阶段路基和结构物施工阶段

①对桥梁、通道、涵洞等结构物的检测。首先驻地办测量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的开工报告中的放样坐标进行认真仔细的审核计算,把错误杜绝在放样之前;然后采用已签认的导线和水准点成果对其实地位置进行检测。以确定放样是否正确。特别要指出的是,桥梁放样坐标计算复杂,施工工序多,须要控制的点和线多,必须认真对待,经常检测。

②对路线中桩,坡口、坡脚桩进行检测。高填深堑地段是检测的重点,每施工到一定标高后,应检测其线路中边桩,和路基宽度是否符合设计的要求,这一工作驻地办测量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经常性地进行。

③对隐蔽工程量和变更工程量进行复核。复核时,驻地办测量监理工程师应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采用合理严谨的测量和计算方法,如实地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提供可靠的工程量数据。

第二阶段 中间交工验收阶段

①.经过较长时期的施工,原有加密导线和水准点难免被破坏或使用不方便。因此,中间交工验收之前,驻地办测量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对加密导线点和水准点进行一次全面的复测和补测,并提交相应的成果报告。和施工准备阶段一样,驻地办测量监理工程师应对其成果报告进行认真仔细的内外业审核和实地检测,两相邻施工单位之间必须进行联测,检测和联测精度符合规范要求后,对成果报告进行签认并形成书面报告上报总监办,作为今后路面施工放样和中间交工验收的依据。

②各项工程的中间交工验收均有相应验收标准执行,对土方路基来说,中线偏位,路基横断面上各点标高(一般一个横断面设6个高程控制点)及左、右宽度是检测的重点,各点标高是否控制得好,误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关系到路面各结构层层厚是否得到保证。标高的检测应认真仔细地进行,凡误差超过规范要求的,应采取措施予以整改。这里必须指出的是,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自检合格,并提交相应自检资料。驻地办测量监理工程师进行抽检。

③进入路面施工后,驻地办测量监理工程师应加强对路面各结构层标高的检测力度,确保各结构层的设计厚度,同时应督促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精心操作,严格控制好横断面上各点标高和左、右幅路面宽度。

3.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内容

竣工验收测量目的是最后确定路线中线、检查建筑限界及标高是否满足设计要求。主要内容是中线测量、高程测量、横断面测量。

1.中线测量

①利用控制点进行线路中线贯通测量;还应核对桥梁、遂道建筑中线与线路中线是否一致。若出现不一致时,应从桥梁或遂道的中线向两端引测。如出入较大则需进行中线调整,做到使桥梁或遂道建筑限界与路基建筑限界均符合规范要求。

②竣工中线测量完成的基桩埋设,一般规定:直线地段300m~500m埋设砼包铁芯的基桩一个;曲线地段的曲线始终点、缓圆点、曲线交点或融交点均应埋设砼包铁芯的基桩。如在填方上认为不能埋设永基桩时,应以放护桩的办法代替,对所有放护桩绘制护桩图,并附示在中线基桩表内。

③竣工测量的里程应采用全线换算后的连续里程,在施工过程中和施工设计图中的断链就预以取消。

2.水准基点位移测量

①竣工测量完成后应将临时水准基点通过水准测量移设于桥台上、涵洞帽石上、隧道洞口边墙上或临近线路的基岩上,也强沿线路埋设砼水准基点,作为运营维修时掌握线路标高的依据。

②水准基点位移后,应详细注明标号、位置、地物特征、并绘制草图附于水准基点表内。

3.横断面测量

横断面测量的目的是检查路基宽度,边沟、排水沟、边坡、路基加固和防护工和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横向尺寸误差均不应超过 ±5cm。

五、测量监理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

测量工作在公路建设中是一项非常关键的基础性工作,它贯穿整个公路建设的全过程,这项工作若有闪失,给整个工程造成的负面影响是显著的,重则工程报废,少则部分返工。 必须坚持施工单位自检、监理抽检为原则的工作程序,同时加强对关键部位、薄弱环节、隐蔽工程要加大抽检力度,必要时全面检查。必须制定工程中所使用的仪器的检校制度、制定对测量人员的资质的审核制度等。

房监理细则范文第4篇

本细则主要依据规范、文件有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监理规划、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图纸、《疏浚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17-90)、《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堤防工程》(SL634-2012)《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SL52-93) 1.2适用范围及监理工作安排

本细则适用于乐平市众埠镇防洪工程河道疏浚项目,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副总监理工程师对该项目技术工作全面负责,监理人员负责该项目的各单元工序的监理控制工作。该工程开工文件已批复,征地拆迁工作满足施工要求。

2开工审批内容和程序

在项目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开工之前,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单位提交工程开工报告或报验单进行审批。工程开工报告中应依据技术规范要求列出项目的质量控制指标及数量和方法。河道疏浚工程作为一个分部工程开工申请审批,施工单位填报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并附分部工程技术方案。审查具体作业方案是否可行,人员机械施工能否满足施工要求,组织布置是否合理。审查后监理工程师另批复技术方满足开工要求,开工申请得到批复后才予以开工。 审查内容有:

(1)施工图纸、技术标准、施工技术交底情况。 (2)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是否符合要求。

(3)主要施工设备到位情况,填报施工设备和实验设备进场报验。 (4)施工材料、构配件进场到位情况及质量检验、试验情况。填报材料/构配件进场报验单。

(5)施工作业人员安排情况。 (6)场地、交通、临时设施准备情况

(7)施工进度计划,填报施工进度进度计划申报表。

(8)施工测量成果报验,填报施工测量成果报验单和施工放样报验单。 (9)施工技术方案申报,施工单位应拟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工程测量计划和方案、施工工作方法、工程放样计划、专项试验计划和方案。填报施工技术方案申报表。

32 (10)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应急预案与环境保护措施。 3质量控制的内容、措施和方法 3.1质量控制内容

河道疏浚工程控制内容有测量放样、河道开挖深度、边坡修整、清理的淤泥沙石的运输、机械材料。 3.2质量控制措施和方法

(1)工程开工施工单位放样通知业主、监理参加,以便监理复核检查断面、水准准确。

(2)检查机械设备材料是否满足工程施工要求,材料检测合格,进场设备材料是否经监理工程批准进场。

(3)河道严格按照图纸施工要求控制,河道中线及时检测控制在偏差范围内(±20cm),开挖深度超挖欠挖严格控制开挖深度以1m为宜,河道边坡按放样线开挖控制坡比,开挖料按规划的场地堆放运输。

(4)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该水域滩地变化进行动态观测,及时掌握开挖范围附近河床冲淤变化情况,科学、及时地对工程施工期的情况进行分析与研究,必要时调整施工方案或施工计划,确保工程安全。

(5)疏浚工程每完成一个单元施工单位自检填写检测表,再报监理机构检测,检测合格后填写单元评定表。 4进度控制内容、措施和方法 4.1进度控制内容

检查施工单位实际施工进度与计划进度 4.2进度控制的措施和方法

根据监理单位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横道图或网络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进行比较,发现工期滞后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调整,调整后的工作量报监理机构审批,调整后的计划能确保工程质量进度,按照监理批复后计划施工,循环检查及时调整保证工程按期完成。 5投资控制内容、措施和方法 5.1投资控制的内容

准确计量、控制工程变更、控制工程索赔事件 5.2投资控制措施和方法

工程开工前复核原始断面,工程完工后及时绘制完工断面图,据实签证计量。严格按工程设计图纸施工,出现工程变更采用成本最优方案以更节省成本

33 控制工程投资。及时协调参建方工作关系有问题能及时处理严禁索赔事件发生。

6工程安全与环境保护的内容、措施方法

(1)根据施工合同文件的有关约定,协助发包人进行施工安全的检查、监督。

(2)检查作业船是否取得相应的船舶证书,挖泥船作业人员是否持证操作。 (3)工程开工前,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对施工组织设计中施工安全措施进行审查。

(4)在施工过程中,对承包人执行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施工安全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和安全隐患时,应指示承包人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若承包人延误或拒绝整改时,监理机构可责令其停工。当监理机构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应立即指示承包人停工,做好防患措施,并及时向发包人报告;如有必要,应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5)对违反安全条列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的行为,责令承包人及时处理解决,必要时责令停工整顿;经说服教育无效的人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或责成施工单位予以辞退。

(6)加强现场施工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现场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所从事的安全技术规程和操作规程;进入施工现场 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施工现场设备均应符合相应的安全要求;施工现场存放的设备、材料要有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施工中危险地段要有安全标志;各种机械设备在使用中要有专人统一指挥;危险作业的相应保护措施在现场是否到位等。

(7)发生安全事故时,监理机构协助发包人进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8)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在施工范围边界处设明显标志,避免无关船只进入工程区域,确保安全。 7合同管理主要内容

1.工程变更:工程变更的提出、审查、批准、实施等过程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项目法人可依据施工合同约定或工程需要提出工程变更建议,设计单位可依据有关规定或设计合同约定在其职责与权限范围内提出对工程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变更建议,监理机构可依据有关规定、规范,或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变更建议,工程变更建议书面提出时,应考虑留有为项目法人与监理机构对变更建议进行审查、批准,设计单位进行变更设计以及承包人进行施工准备的合理时间,在特殊情况下,如出现危及人身、工程安全或财产严重损失的紧急事件时,工程变更不受时间限制,但监理机构仍应督促变更单提出单位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34 2.工程保险: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包人按施工合同约定的险种办理应由承包人投保的保险,并要求承包人在向项目法人提交各项保险单副本的同时抄送监理机构。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对承包人投保的保险种类、保险额度、保险有效期等进行检查,当监理机构确认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办理保险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①指示承包人尽快补办保险手续

②当承包人拒绝办理保险时,应协助项目法人代办理保险,并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中扣除相应投保费用。

当承包人已按施工合同约定办理了保险,其为履行合同义务所遭受的损失不能从承包人处获得足额赔偿时,监理机构在接到承包人申请后,应依据施工合同约定界定风险与责任,确认责任者或合理划分合同双方分担保险赔偿不足部分费用的比列。

3.争议的调解原则、方法与程序:议解决期间监理机构应督促项目法人和承包人仍按监理机构就争议问题做出的暂时决定履行各自的职责,并明示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规定,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争议未果为借口拒绝或拖延按施工合同约定应进行的工作。

4.清场与撤场的监理工作内容:监理机构依据有关规定或施工合同约定,在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前或在保修期满前,监督承包人完成施工场地清理,做好环境恢复工作。监理机构应在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约定的时间内,检查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未完成尾工和修复缺陷应留在现场的人员、材料和施工设备情况。其余承包人的人员、材料和施工设备均应按批准的计划退场。 8信息管理

合同管理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安排专人按《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规定》(水利部水办【1997】275号),《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整理归档管理,来往文件资料做好收发文登记,建设各方建立互联网平台系统方便文件传输联系及资料共享。参建各方有发函、手机。互联网联系方式。监理部由监理工程师编写监理日志按月装订成册,监理列会由监理单位于每月25日召开特殊情况时间可调整,由监理单位编写会议纪要形成工程文件发放给参加会议的各单位。 9工程验收与移交程序和内容

1.在承包人提出验收申请后,监理机构应组织检查分部工程的完工情况并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分部工程验收资料。监理机构应指示承包人对提供的资料存在的问题进行补充、修正。

2.监理机构应在分部工程的所有单元工程已经完建且质量全部合格,资料齐全时,提请项目法人及时进行分部工程验收工作。

3.监理机构应参加或受项目法人委托主持分部工程验收工作,并在验收前准备由其提交的验收资料和提供的验收备查资料。

35 4.分部工程验收通过后,监理机构应签署或协助项目法人签署《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并督促承包人按照《分部工程验收签证》中提出的遗留问题及时完善和处理。 10其他

本细则未列出本工程涉及的施工技术要求、质量检验标准,按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和有关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及质量评定标准执行。

房监理细则范文第5篇

人工挖孔桩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批:

四川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保利玫瑰花语项目监理部

2013年 4月 6日

目 录

一、专业工程特征.

二、安全监理工作的依据

三、安全监理工作方法

四、安全监理工作措施

五、安全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2

一、专业工程特征.

1、 工程概况

本工程人工挖孔桩直径分别为直径800毫米的圆型和椭圆形,桩端采用扩底,持力层为中风化岩石,桩长约11m,桩身砼标号采用C30 ;护壁,砼标号为C30。 2 、场地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无地下水,无流砂和淤泥质土。

3、 场地周边状况:邻10号楼约15米远为市政道路,无建筑物。

4、施工时间:2013年4月6日至2013年5月1日

二、安全监理工作的依据

1、监理规划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3、《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4、《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5、人工挖孔桩施工图、施工图审查意见、图纸会审纪要

6、人工挖孔桩专项施工方案

7、其他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与标准及强制性条文等

三、安全监理工作方法

坚持“预防为主,重点进行事前控制”的原则,同时注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与安全控制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安全隐患,把安全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1、监理准备工作

(1)审查人工挖孔桩设计图纸,审查基坑支护、排水设计图纸,熟悉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资料,对其中的安全方面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

(2)审查核验承包单位提交的安全施工保证体系,人工挖孔桩工程施工方案,以及其他有关的技术文件及材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技术文件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返回整改,否则不得实施。

(3)核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人工挖孔桩工程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

2、现场检查

(1)认真监督承包单位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发现偏离,应及时纠正。 (2)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后进行施工

3 严格按“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为上道工序,“进行施工”为后道工序办。

(3)加强巡视,检查尤其是重要部位,核对地层资料与实际有无出入,对软弱土层、粉细砂、卵石层的坑壁安全及涌水情况进行观测,并监督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4)旁站监理,对井圈施工、钢筋笼下孔、桩孔砼浇捣进行旁站监理,并做好记录。 (5)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除口头督促整改外,还须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明令整改,承包单位应按规定以《监理工程师回复单》的形式回复,监理复查通过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开好工地例会,把安全文明施工列入例会议题,对存在的问题责成整改,并在下次例会上反馈整改结果。

四、安全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1、准备工作阶段

(1)审查施工单位人工挖孔桩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环境保护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经审批后方可施工。

(2)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上岗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以及督促承包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审查施工机械并签署意见。

(4)监督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检查交底记录,协助承包单位实行对工人先教育、培训、交底后上岗的制度,不得违反。

2、桩孔施工阶段

(1)严格按先挖“一节”土方、支护“一节”坑壁、再向下“一节”挖土的程序施工,不得违背,并严禁超挖。每天开挖深度不超过1米。

(3)监督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实施安全技术措施,执行先措施、后施工的原则。 安全技术措施:

(i) 孔内必须设置应急软爬梯;供人员上下井。使用的电葫芦、吊笼等应安全可靠并配有自动卡紧保险装置,不得使用麻绳和尼龙绳吊挂或脚登井壁凸缘上下。使用前必须检验其安全提吊能力;

(ii)每日开工前必须检测井下的有毒有害气体,并应有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桩孔开挖深度超过10m时,应有专门向井下送风的设备。

(iii)孔口四周必须设置护栏。

4 (iv)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运离孔口,不得堆放在孔口四周1m范围内,机动车辆的通行不得对井壁的安全造成影响。

(v)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源、电路的安装和拆除必须由持证电工操作;电器必须严格接地、接零和使用漏电保护器。各孔用电必须分闸,严禁一闸多用。孔上电缆必须架空2.0m以上,严禁拖地和埋入土中,孔内电缆、电线必须有防磨损、防潮、防断等保护措施。

房监理细则范文第6篇

一. 工程概况...................................... 2 二. 专项工程特点.........................................3 三. 监理依据..............................................3 四. 危险性较大工程监理控制流程.........................3 五. 施工过程安全建立目标值..............................4 六. 塔吊装拆与施工过程中运行的安全控制点.............

41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新发展科技楼工程

2、工程项目建设地点:外高桥保税区GFC1-7地块,基地北起州海路,南接英伦路,西临杨高路,东靠加枫路

3、工程项目类型及规模:

“新发展科技楼”位于外高桥保税区GFC1-7地块。项目占地面积约 5506平方米。

主要建设内容:为1幢地上7层(局部8层)、地下1层的建筑,上部8层办公楼组成,地下一层平时为车库及设备用房,总建筑面积约15744.88平方米,其中地下室2827.88平方米,地上12917平方米,建筑高度37.45米,基础采用柱下多桩承台加防水板,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

4、工程造价:工程造价4570万元

5、工程质量目标:100%合格

6、工程项目计划工期:275天

7、工程项目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新发展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上海申元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承包单位:通州建总集团公司 上海浦高桩基础公司

监理单位:英泰克工程顾问(上海)有限公司

2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二 专项工程特点:

1.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塔吊基础采取独立基础,埋深于建筑结构底板下,底面尺寸4.5m*4.5m;高度1.3m,塔吊基础底标高-5.500(±0.000相当于绝对高度4.65m)。

2. 基础配筋Φ20@130双层双向“S”型钢筋Φ14@500,梅花形布置混凝土标号,不低于C35。

3. 塔吊型号QTZ40,出场日期:2006年4月,制造许可证:TS2410570-2008,生产厂家:上海吴淞建筑机械厂。

4. 塔吊自重(包括压重),F1=240.69KN,最大起重载荷F2=4000KN,塔吊倾覆力距M=702.00KN,塔吊起重高度H=40.00m,塔身宽度B=1.60m,混凝土强度等级:C35,基础埋深D=-5.500m,基础最小厚度h=1.30m,基础最小宽度Bc=4.50m。 三 监理依据:

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3.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4. 塔吊施工设计图及设计说明; 5.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

6. 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条文、法规等。 四 危险性较大工程监理控制流程:

1. 审核装拆单位资质,安全管理体系; 2. 审核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3. 督促施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合同等各项文件资料;

3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4. 督促总包对塔吊装拆的全过程监控,并形成书面记录备案; 5. 审核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持证是否相符; 6. 明确本专项工程的危险性较大工序及内容;

7.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措施的落实实施;

8. 发现隐患及时间开具安全监理工作通知单,指令及时整改,回复销项; 9.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装(加节)后的三级验收工作,在未经验收合格前不得使用;

10.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做好保养记录,使整工程的顺利完成不留安全隐患。

五 施工过程安全建立目标值:

通过有效地控制施工中人为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的行为造成不安全因素发展,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预防是消除隐患的最佳途径,最终以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实现重大安全事故为零。 六 塔吊装拆与施工过程中运行的安全控制点:

(一) 力距限制器

1. 分析许多倒塔事故,主要原因是由于超载造成,之所以形成超载一是由于重物的重量超过了规定;二是由于重物的水平距离超过了作业半径所致,安装力矩限制器后,当发生重量超重或作业半径过大,而导致力矩超过该塔吊的技术性能时,即自动切断起升或变幅动力源,并发生报警信号,防止发生事故。

2. 目前力矩限制器有两种:一种是电子型,另一种机械型。电子型在显示屏上可以同时读到力矩、作业半径及重量数据,当接近塔吊的允许力矩时,由预警信号、使用方便,但是受作业条件影响大,可靠度差,易损坏、维

4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修不便;机械型无显示装置也无预警信号,但工作可靠,比较适合现场施工作业条件,结构简单损坏率低。

3. 塔吊在转换场地重新组装、变换倍率及改变起重臂长度时,都必须调整力矩限制器,电子型的超载报警点也必须以实际作业半径和实际重量试吊重新进行标定。对小车变幅的塔吊,选用机械型力矩限制器时,必须和该塔吊相适应,(应选择同一种厂型)。

4. 装有机械型力矩限制器的动臂变幅式塔吊,在每次变幅后,必须及时对超载限位的吨位,按照作业半径的允许荷载进行调整。

5. 进行安全检查时,若无条件测试力矩限制器的可靠性,可对该机安装后进行的试运转记录进行检查,确认该机当时对力矩限制的测试结果符合要求,和力矩限制器系统综合精度满足±5%的规定。

6. 超载限制器(起升载荷限制器),按照规定有的塔吊机型同时装有超载限制器,当荷载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时,发出报警信号;当起重超过额定起重量时,应切断上升方向的电源,机构可作下降方向运动。进行安全检查时,应同时进行试验确认。

(二) 限位器

1. 超过限位器。也称上升级限位置限制器,即当塔吊吊钩上升到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起重机构的上升电源,机构可作下降运动,安全检查时应做动作试验验证。

2. 变幅限位器。包括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安全检查时应做试验验证。 (1) 小车变幅。塔吊采用水平臂架,吊重悬挂在起重小车上,靠小车在臂架上水平移动实现变幅。小车变幅限位器是利用安装在起重臂头部和根部的两个行程开关及缓冲装置,对小车运行位置进行限定。

5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2) 动臂变幅。塔吊变换作业半径(幅度),是依靠改变起重臂的仰角来实现的。通过装置触点的变化,将灯光信号传递到司机室的指示盘上。并指示仰角读数,当控制起重臂的仰角分别到了上下限位时,则分别压下限位开关切断电源,防止超过仰角造成塔吊失稳。现场做动作验证时,应由有经验的人员作监护指挥,防止发生事故。

(三) 保险装置

1. 吊钩保险装置。主要防止当塔吊工作时,重物下降被阻碍吊钩仍继续下降而造成的索具脱钩事故。吊钩开口处装设一弹簧压盖,压盖不能向上开启只能向下压开,防止索具从开口处脱出。

2. 卷筒保险装置。主要防止当传动机构发生故障时,造成钢丝绳不能够在卷筒上顺排,以致越过卷筒端部凸缘,发生咬绳事故。 3. 爬梯护圈

1) 当爬梯的通道高度大于5m时,从平台以上2m处开始设置护圈。护圈应保持完好,不能出现过大变形和少圈、开焊等现象。

2) 当爬梯设于结构内部时,如爬梯与结构的间距小于1.2m,可不设护圈。

(四) 附墙装置

1. 自升塔的自由高度应按照说明书要求,当超过规定时,应与建筑物进行附着,以确保塔吊的稳定性。 2. 附墙装置

(1) 附着建筑物时其受力强度满足设计要求。

(2) 附着时应用经纬异检查塔身垂直度,并进行调整。每道附墙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隔以及附墙装置的垂直距离应按照说明书规定。 (3) 当由于工程的特殊性需改变附着杆的长度、角度时,应对附着装置的强

6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度、刚度和稳定性进行验算,确保不低于原设计的安全度。 (4) 在附着框架和附着支座布设时,附着杆倾斜角不得超过10度; (5) 附着框架宜设置在塔身标准节连接处,箍紧塔身。塔架对角处在无斜撑时应加固;

(6) 塔身顶升接高到规定锚固间距时,应及时增设与建筑物的锚固装置。塔身高出锚固装置的自由端高度,应符合出厂规定;

(7) 起重机作业过程中,应经常检查锚固装置,发现松动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故障未排除,不得继续作业;

(8) 拆卸起重机时,应随着降落塔身的进程拆卸相应的锚固装置。严禁在落塔之前拆锚固装置;

(9) 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时,严禁安装或拆卸锚固装置;

(10) 锚固装置的安装、拆卸、检查和调整,均应有专人负责,工作时应系安全带和戴安全帽,并应遵守高处作业有关安全操作的规定。

(五) 安装与拆卸

1 塔式起重机的安装和拆卸是一项既复杂有危险的工作,所以要求工作之前必须针对塔吊类型特点,说明书的要求,结合作业条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作业程序、人员数量及工作位置、配合作业的起重机械类型及工作位置,地锚的埋设、索具的准备和现场作业环境的防护等。对于自升塔的顶升工作,必须有吊臂和平衡臂保持平衡状态的具体的要求,和顶升过程中的顶升步骤及禁止回转作业的可靠措施。

2 起重机的拆装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伍进行,并应有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

7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3 起重机安装过程中,必须分阶段进行技术检验。整机安装完毕后,应进行整机技术检验和调整,各机构动作应正确、平稳、无异响,制动可靠,各安全装置应灵敏有效;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和基础平面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4/1000,经分阶段及整机检验合格后,应填写检查记录,经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证后,方可交付使用。 4 起重机塔身升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升降作业过程,必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源,专人操作液压系统,专人拆装螺栓。非作业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平台。操作室内应只准一人操作,必须听从指挥信号;

(2) 升降应在白天进行,特殊情况需在夜间作业时,应有充分的照明; (3) 风力在四级及以上,不得进行升降作业。在作业中风力突然增大达到四级时,必须立即停止,并应紧固上、下塔身各连接螺栓;

(4) 顶升前应预先放松电缆,其长度宜大于顶升总高度,并应紧固好电缆卷筒。下降是应适时收紧电缆;

(5) 升降时,必须调整好顶升套架滚轮与塔身标准节的间隙,并应按规定使起重臂处于平衡状态,并将回转机构制动住,当回转台与塔身标准节之间的最后一处连接螺栓(销子)拆除困难时,应将其对角方向的螺栓重新插入,再采取其他措施。不得以旋转起重机动作来松动螺栓(销子): (6) 升降时,顶升撑脚(爬爪)就位后,应插上安全销,方可继续下一动作; (7) 升降完毕后,各连接螺栓应规定扭力紧固,液压操纵杆回到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升降机构电源。

(六) 塔吊指挥

1 塔吊司机属特种作业人员,应经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合格证

8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或培训考核内容,必须与司机所驾驶吊车类型相符。

2 塔吊的信号指挥人员应正式培训考核并取得合格证书,其信号应符合国家标准GB 5052---85《起重吊运指挥信号》的规定。

3 当结构上升后的干扰,或高塔作业司机不能清晰的听到信号指挥人员的笛声和看到手势时,应结合现场实际改用旗语或对讲机进行指挥。

(七) 塔吊基础

1 起重机的混凝土基础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35; (2) 基础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1/1000;

(3) 埋设件的位置、标高和垂直度以及施工工艺符合出场说明书要求。 2 起重机的混凝土基础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 起重机的混凝土基础周围应修筑边坡和排水设施,并应与基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八) 电气安全

1 施工现场架空线路与塔吊的安全距离,按照临时用电规范规定:“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10kV以下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当小于此距离时,应按要求搭设防护架,夜间施工应有36V彩泡(或红色灯泡),当起重机作业半径在架空线路上方经过时,其线路的上方也应有防护措施。

2 当现场采用TT系统时,塔吊应进行接地,其电阻不大于4Ω;当采用TN系统时,除作保护接零外,还应按临时用电规范规定作重复接地,其电阻不大于10Ω。

3 作业中,当停电或电压下降时,应立即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并切断电源。

9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如吊钩上挂有重物,应稍松稍紧反复使用制动器,使重物缓慢地下降到安全地带。

4 采用涡流制动调速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挡或慢就位速度作业。

5 作业中,操作人员临时离开操纵室,必须切断电源,锁紧夹轨器。

6 作业完毕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

7检修人员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等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8 在寒冷季节,对停用起重机的电动机、电器柜、变阻器箱、制

动器等,应严密遮盖。

(九) 安装验收

1 塔吊的试运转及验收分为三种情况:出厂前、大修后和重复使用安装后,这里主要重复使用安装后及加节时试运转与验收。应包括下面几个部分: (1) 技术检查。检查塔吊的坚固情况、滑轮与钢丝绳接触情况,电气线路、安全装置以及塔吊安装精度。在无载荷情况下,塔身与地面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千分之三。

(2) 空载试验。按提升、回转、变幅、行走机构分别进行动作试验,并提升、行走、回转联合动作试验。试验过程中碰撞各限位器,检验其灵敏度。 (3) 额定载荷试验。吊臂在最小幅度,提升额定最大起重量,重物离地20cm,保持十分钟,离地距离不变(此时力矩限制器应发出报警讯号)。试验合格后,分别在最大、最小、中间工作幅度进行提升、行走、回转动作试验及联合动作试验。

10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进行以上试验时,应用经纬仪在塔吊的两个方向观测塔吊变

形及恢复变形情况、观察试验过程中有无异常现象,升温、漏油、油漆脱落等情况。进行记录、测定,最后确认合格可以投入运行。

对试运转及验收的参加人员和检测结果应有详细如实地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确认符合要求。

(4) 起动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金属机构和工作机构的外观情况正常;

2 各安全装置和各指示仪表齐全完好; 3 各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符合规定; 4 主要部位连接螺栓无松动;

5 钢丝绳磨损情况及各滑轮穿绕符合规定; 6 供电电缆无破损。

(5) 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当接通电源时,应采用试电笔检查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后,方可上机。

(6) 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试验各工作机构是否运转正常,有无噪音及异响,各机构的制动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7) 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

(8) 应根据起吊重物和现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工作速度,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开始,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挡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手柄扳到零位,待电动机停转后再转向另一方向,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突然变速或制动。

(9) 在吊钩提升、起重小车或行走大车运行到限位装置前,均应减速缓行到

11 塔吊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停止位置,并应与限位装置保持一定距离(吊钩不得小于1m,行走轮不得小于2m)。严禁采用限位装置作为停止运行的控制开关。

(10) 动臂式起重机的起升、回转、行走可同时进行,变幅应单独进行。每次变幅后应对变幅部位进行检查。允许带载变幅的,当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变幅。

(11) 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12) 对于无中央集电环及起升机构不安装在回转部分的起重机,在作业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

(13) 装有上、下两套操纵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

(14) 采用涡流制动调速系统的起重机,不得长时间使用低速挡或慢就位速度作业。

(15) 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应将起重臂落下并与塔身机构锁紧在一起。

(16) 动臂时和尚未附着的自升式塔吊起重机,塔身上不得悬挂标语牌。

英泰克工程顾问(上海)有限公司

新发展科技楼监理项目部

房监理细则范文

房监理细则范文第1篇一、工程项目概况及特点 方:二、安全监理的依据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建筑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 例&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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