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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知识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火烈鸟2025-12-201

城市管理知识范文第1篇

规范化管理是依据。规范化管理不仅体现在政策规定的规范化,也体现在管理方式的多样化、人性化与科学化。一方面,责任部门需要建立健全在城市管理中的相关政策与规定,完善操作细节,使执法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为执法行为的合法性提供依据。另一方面,相关执行部门应创新管理方式,提倡管理的人性化与科学化,注意合理变通,提高执法的灵活性,实现管理方式多样化。

转变管理理念是关键。“管理理念”指管理在理性方面的概念,而管理理念的转变意指对管理的进一步认识,换而言之,是对管理的重新定义,实质是政府管理能力与水平不断提升的彰显。因此,负责任的政府在管理过程中应注重管理理念的转变,学会变“管理”为“服务”,应多做服务,进而达到“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终极管理目标。

宣传教育是保障。一方面,对执法人员开展定期培训,提升其服务意识、服务水平与文明素质,使其真正做到科学执法、人性执法。另一方面,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横幅等方式对民众进行广泛宣传,使其在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中提升自身的文明意识与文明素质。

强化监督是补充。首先,执法人员应增强自律性,自觉进行自我监督,并主动接受其他监督。其次,监管部门应充分履行自身监管职责,加强对执法者的执法监督,并通过设立监督举报热线电话等形式畅通监督渠道,引入媒体与百姓监督。最后,媒体与群众应充分行使监督权,加强对执法人员执法随意、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的监督力度,促使执行人员向执法合法化、科学化与人性化迈进!

城市管理知识范文第2篇

【摘 要】文章叙述了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概念,讨论了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基础数据的组成,详细介绍了以地形图为底图的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基础数据的普查和建库的实现方法。

【关键词】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普查数据建库

一、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简介

(一)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概念

“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全称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与指挥系统。它综合运用计算机、无线网络、遥感影像、GPS全球定位等技术,利用GIS基础地理信息,采用“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法”、“城市部件管理法”、“城市事件管理法”,实现“监督与指挥两个管理职能轴心分离”的管理新模式,通过信息化管理内在的系统性、网络性、程序性和透明性,推进城市管理资源优化整合,管理流程科学再造,管理主体多元参与,使系统成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

(二)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基础数据的组成部分

(1)社区以上境界数据;(2)单元网格数据;(3)监督网格数据;(4)城市部件数据;(5)地理编码数据;(6)地形数据;(7)城市管理部件图集;城市管理部件手册;(8)城市管理单元网格图集;(9)城市管理监督网格图集。

二、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基础数据的采集

(一)成果的基本规格和要求

1.部件定位精度要求。(1)A类,中误差≤±0.5m,包括空间位置或边界明确的部件,如井盖、路灯等。(2)B类,中误差≤±1.0m,包括空间位置或边界较明确的部件,如垃圾箱、亭、户外广告等。(3)C类,中误差≤±10.0m,包括空间位置概略表达的部件,如桥梁、停车场等。

2.单元网格划分与编码规则。

划分规则:(1)法定基础原则;(2)属地管理原则;(3)地理布局原则;(4)面积适当原则;(5)现状管理原则;(6)方便管理原则;(7)负载均衡原则;(8)无缝拼接原则;(9)相对稳定与原则。

编码规则:一个单元网格应有唯一的标识码。单元网格标识码共有15位数字组成,依次为:6位县级及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代码,3位街道(镇、乡)代码,3位社区(村)代码和3位单元网格顺序码

3.城市部件分类与编码规则。城市部件分类:按照GB/T30428.2-2013《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第2部分:管理部件和事件》的规定分5大类121小类,其中公用设施包括58个小类,交通设施包括31个小类,市容环境设施包括13个小类,园林绿化设施包括10个小类,其他部件包括9个小类。

城市部件标识码:每个部件的标码具有唯一性。部件标识码由10位部件代码和6位顺序代码组成。城市管理部件标识码共有16位数字,分为四部分:市辖区代码(县级及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代码)、大类编码、小类编码、顺序代码。

4.城市地理编码规则。地理编码数据库以点、线、面方式表现城市地理实体。通过地理编码实现地址空间的相对定位,可以使城市中的各种数据资源通过地址信息反映到空间位置上来,提高空间信息的可读性,在各种空间范围行政区内达到信息的整合。通过地理编码技术对城市部件进行分类分项管理,最终实现城市管理由盲目到精确,由人工管理到信息管理的转变。

(二)部件普查

1.部件普查内容及方法。城市部件普查的内容包括部件的空间位置普查、部件的属性信息普查和部件照片的拍摄。

部件的属性信息包括部件的基本属性和附加属性,采用实地调查的方式进行。部件的基本属性包括标识码、部件名称、专业部门(包括主管部门、权属单位和养护单位)、所在单元网格、部件状态、初始日期、变更日期、数据来源等;部件的附加属性是根据行业特点和专业需要增加的属性项,如井盖部件的材质。

2.部件普查范围界定。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普查以城市道路为主,包括属于城市市政管理的公共区域和部分居民区内的各项地上设施,不包括地下的市政管线和其它非公共区域内的设施.

(三)数据建库

采用ArcInfo的shp格式或无压缩的E00格式,将调查后的部件的图形数据和属性数据信息逐一核实后输入到部件数据库中,形成完整的部件库。其中,部件的属性以城市部件采集数据、地址普查数据、单元网格划分数据、社区以上境界数据为基础,按照“部件数据属性信息表”进行属性录入。

三、经验和技巧

通过数字城管普查项目的实际生产,我们不断的探索普查方法,总结出一种最优化的数据普查手段。通常是以大比例尺地形图为工作底图,采用外业调绘的部件普查方法。该方法受工作底图精度和作业人员经验限度较大,部件普查的位置精度难以控制。一般采用网络RTK定位配合全站仪数字化采集的方法进行部件密集区域的数据采集,采用手持激光测距仪进行测距交汇定位的方法进行部件稀疏和隐蔽区域的数据采集,是部件定位精度和数据普查作业效率得到了明显提高,为今后基础数据普查探索出一条科学、高效的技术途径。

四、结语

“数字城管”的建设意义很大,有很高的政治意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加强社会管理,改善公共服务的重要意义。有很大的经济意义,城市管理效率的提高,节约了各方面的成本和资源,提高了政府工作效率。有很深远的社会效益,改善了城市环境,提高了政府的办事效率,市民参与度提高,市民对镇府工作更加满意,同时促进了城市生活环境和投融资环境,增加了城市的综合竞争力。提高了信息化建设水平,带动了其他方面的信息应用。

参考文献

[1] 王洪深,胡环宇,胡晓彤,吴江寿.基于SaaS模式的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应用研究[J].地理信息世界,2013(02).

[2] 陈廷坤,郑君,张丽萍.中小城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摭探——以潍坊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为例[J].潍坊学院学报,2013(03).

城市管理知识范文第3篇

摘要:社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空间单元。由于传统体制的惯性,在物业管理和社区管理发展都不成熟的情况下,在社区这个“微型社会”中,二者经常会发生职能混淆与碰撞。随着城市的发展,民主和法治的进步,现代城市社区管理与物业管理的关系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本文主要探讨现代城市社区管理与物业管理的关系,在此基础上研究如何改善和协调两者的关系,共同为构建和谐社区努力。

关键词:社区管理;物业管理;物业服务企业;社区物业管理

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推进,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物业管理(简称物管)作为一种和现代化房地产开发方式相配套的综合管理方式应运而生,与原有的社区管理方式结合起来共同为管理和服务社区居民而努力。但由于传统体制的惯性,在物业管理和社区管理发展都不成熟的情况下,在社区这个“微型社会”中,二者经常会发生职能混淆与碰撞。社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空间单元,社区是否和谐,与每位成员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更关系着整个和谐社会的构建。随着城市的发展,民主和法治的进步,现代城市社管与物管的关系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本文主要探讨现代城市社区管理与物业管理的关系,在此基础上研究如何改善和协调两者的关系,共同为构建和谐社区努力。

一、传统社区管理与物业管理关系

“社区”是社会学中的基本概念,最早是在德国社会学家斐迪·滕尼斯的《社区与社会》一书中提出。一般认为:社区就是在一定地域内发生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有特定的生活方式并具有成员归属感的人群所组成的相对独立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从20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涌现出一批有关探讨社区管理问题的学术著作,对于社区管理的界定也都各有代表性。传统意义的社区管理,主要是指一定的社区内部各种机构、团体或组织,为了维持社区的正常秩序,促进社区的发展和繁荣,满足社区居民物质和文化活动等特定需要而进行的一系列的自我管理或行政管理活动。

“物业”指的是已经建成并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所属配套设施与场地。传统的物业管理是指为使物业发挥最大的使用价值和经济效益,保障舒适安全的小区环境和家居生活,需要建立对物业的系统有序的管理与维修养护,即“物业管理”。

探讨传统社管与物管的关系,首先要看二者之间的异同。首先,从性质上看,社区管理是一个综合性管理,它是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对社区服务、社区卫生、治安管理、综合治理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实行组织领导、综合协调、执法检查等活动,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它的对象主要是人,而物业管理是以各类房屋、建筑物及配套设施设备、小区公共场地的使用、维修、保养为核心的专业管理服务,两者虽有不同,但有所交融;其次,从管理区域来看,社区管理具有区域性,按照行政区域划分,一般来讲,一个社区往往包含了几个楼盘和小区。而物业管理一般以一个小区为单位,是构成社区的基础;再次,从目标来看,社区管理是在街道的指导下,社区各团体、居民共同参与的管理,主要围绕人的生活来实施。物业管理主要围绕业主的居住环境进行,从外部入手,也就是对物业进行管理,对人进行服务。两者目标不尽相同,但都是以人为本,都是为了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小区、社区的稳定和发展。

从以上的论述中我们不难发现,传统社管与物管的关系是在特定的条件下,在一定的阶段内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承的,但是由于关系尚未理顺,在社区这个“微型社会”中,物管与社管经常会发生职能混淆与碰撞。原有的社区管理模式属于政府导向型的管理模式,它主要是以各街道、社区居委会为主体,其他社区组织共同参与配合下对社区的公共事务、社会事务等进行管理。由于社区管理与物业管理都是对与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相关的诸多方面的日常管理,两者之间存在着很多相似之处,如地域重合、硬件共享、宗旨和目标相近、管理的人员相近等,而且在相关的规定中,社区管理组织的某些职责与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内容有所交叉,又由于传统体制的惯性和经济利益的驱动,两者经常出现很多磨擦和碰撞。以我市为例,目前实行物业管理的绝大部分社区居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都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矛盾,如有的社区居委会想将空置的物业管理用房作为社区活动场所,但物业管理公司不予支持,双方矛盾尖锐,如业主遇到房屋或公共设施毁损求助于物业无法及时得到处理时又会将问题反映到社区居委会,而物业有的时候对于来自居委会的意见不予重视,很多影响居民正常工作和生活的问题得不到及时的解决等等。

二、现代城市社区管理与物业管理的关系

随着现代城市的发展,民主和法治的进步,原有的社区管理与物业管理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现代城市社区物业管理与物业管理都被赋予了新的含义,而二者的关系也随之有了新的发展。

现代社区管理是指在社区党组织领导和基层政府组织的领导下,社区居民与居民委员会在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社区中介组织等组织的辅助下,为维护社区整体利益、推进社区全方位发展,采取一定的方式,对社区的各项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行的自我管理。

而物业管理随着我国现代城市发展与法治进步也被赋予新的含义。2007年8月31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该决定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决定》将“物业管理企业”修改为“物业服务企业”。 两个字的变化不仅仅是文字游戏,而是清晰地表明了物业公司的新定位,进而要求物业行业根据新的理念调整管理与服务的模式,能够适应新的时代对物业行业提出的新的要求。新的物业管理的定义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而社区物业管理作为物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织部分,是目前物业管理业务覆盖最广泛的业务类型,也是物业管理中艰巨而复杂的任务。社区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运用现代管理理念及管理手段,依法或依合同对其负责社区内的居民、房屋建筑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绿化、交通、治安、环境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整治及服务的过程。社区物业管理使社区内的居民能有优美、方便、舒适、安全、安静的居住环境和条件。

现代城市社区管理与物业管理逐渐形成了相融性的关系。这首先体现在物业管理和社区管理互为作用与影响。社区是一个社会的缩影,社区管理中既有对物业本身的管理,又有对社区服务实施综合利用的管理,同时还涉及社区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其次,物业管理离不开社区,必须服从于社区管理,物业管理是社区管理的子系统。物业管理总是依托于特定的社区来开展。再次,培养良好的社区环境和社区参与意识,也能够为物业管理的正常开展打下基础。

但是,现代城市社区管理与物业管理的相融性关系并不成熟。主要体现在第一主体角色不明确。街道组织作为行政性管理主体,既要充当政府角色,贯彻政策法规,又要承担社区服务工作,变成了全方位的管理者。物业管理公司是经济性服务主体,主要职能是满足社区中个性化、多样化和非组织化的社会生活需求,依合同对业主委员会负责。《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将“物业管理企业”修改为“物业服务企业”从法律依据上引导物业管理企业从管理性的主体改变为服务性组织。许多物业服务企业脱胎于原有的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及时转变工作理念和工作方法。具体现象如街道组织经常指责物业管理公司不听招呼,无视政府权威,不积极赞助公共工程和公益事务,配合支持不够;物业管理公司则多抱怨街道居委会样样插手,事事干涉,摊派多多,索求无度等等。第二职能重叠。根据现有的法律法规来看,在城市管理过程中,由街道组织承担的职能约有十二项,其中不少职能与物业管理公司的业务范围发生了交叉。第三权力越位。有的街道办事处直接组建各类服务公司,强制高价承接物业公司以外的业务,居委会利用办公用房、违章搭建搞创收,与物业管理规章相抵触,为了追逐利益,造成角色错位、权力越位。造成以上状况的原因是错综复杂的,其中既有传统观念和传统体制的影响和制约,也有现有法律法规的及相关政策的不完善,而居民的生活方式以及民主和法治意识等也是重要的因素。

三、改善和协调社管与物管关系,构建和谐社区

社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空间单元。真正的城市和谐社区是一个旨在追求经济消费适度化、基层政治民主化、社会管理多元化、邻里关系和谐化、居住环境生态化,并且具有浓郁人文精神和地方文化特色的特殊地域空间。建设城市和谐社区就要重建多元互动合作的社区综合治理机制。政府、企业、社区组织、居民之间重建平等、交流、协商、互动、合作的新关系,构筑社区治理体系,为社区居民提供多元化、专业化、高效率的社会公共服务,满足居民物质和精神需求。因此,构建和谐社区必须改善和协调社区管理与物业管理的关系。具体的措施有:

第一,必须正确认识社区管理与物业管理的关系。正如前文所论述的,二者在城市社区的建设和发展中是不同的主体,社区管理的主体街道组织是行政性管理主体,而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经济性服务主体,他们承担各自的义务,履行其各自职责。在社区管理中互相影响和作用,为社区居民提供多元化、专业化、高效率的社会公共服务,满足居民物质和精神需求。根据《鞍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的要求,提高城市管理现代化水平,就“要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落实重心下移的各项措施,探索建立市、县(市)区、街相互衔接、合理分工和规范高效的城市管理模式。大力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建立健全社区民主管理制度,逐步完善责权明确、运行有序的社区管理体制”。

第二,要规范街道居委会的行为,特别是要约束其经济职能,严格限制搞经营创收,促进社区公共事务协作。街道组织要舍得从市场或企业管理事务中剥离出来,交给物业服务企业和专业化经营单位承接。

第三,要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的整体服务水平。物业服务企业的中心是服务,在服务中加强管理,在加强管理中更好地服务。以服务意识、服务质量、服务内容为中心,未来的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是理念,管理是手段,管理与服务要有机结合,通过对物的管理,实现对人的服务,满足居民物质和精神需求。

第四,要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重视发挥其在社区事务中的功能。从制度上体现和维护街道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三方平等的法律地位关系,树立业委会在社区内的威信,以达到三方主动合作、分工配合、相互监督的平衡,共同努力搞好小区管理服务工作。

第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改善和协调二者关系指明方向。由于物业管理是个新兴的行业,其整体法治建设严重滞后于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致使物业管理市场不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中各方面主体的权利、义务不清,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政府的监督管理缺乏法律依据,大量矛盾纠纷得不到解决。建设和谐社区,必须要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参考文献:

[1]娄成武.社区管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2]娄成武.社区管理学(第二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3]娄成武.社区管理学(第二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4]陶希东.加快城市和谐社区建设机制的重建与再造[J/OL].人民网,2005-06-21.

[5]曲丽秋.论我国物业服务企业的重新定位及发展[J].现代物业,2007(11).

(责任编辑/石银)

城市管理知识范文第4篇

编者按

国际会议对于一个城市来说,意味着什么?除了营销城市、展示城市魅力之外,更实惠的好处在于可以促进城市的发展。

据统计,全球每年召开大大小小的国际会议超过16万次,产值高达2800亿美元,尤其是一些高层次、大规模的国际会议,对经济社会的带动效应更为显著。这也是目前越来越多的城市把目光投向国际会议,争相成为国际会议主办地的动力所在。

而会议大使,作为一个为城市招揽会议的专业人士,也逐渐进入国内城市管理者的视野。上海,作为国内最早设立城市会议大使的城市,近年来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会议大使的职责是什么?如何选拔?对于会议大使来说,如何成功地“揽会”?国际上成功举办重大会议的城市和地区,它们有哪些有益的尝试?

城市管理知识范文第5篇

【关键词】酒店营销 发展思路 义乌市

一、酒店营销概述

1、酒店营销的概念

酒店营销就是酒店以满足消费者需求为目标,通过分析、计划、执行、反馈、控制和评估等手段,协调各种经济活动,从而提供有效产品和服务,达到顾客满意,获得经济和社会利益。对于大部分酒店来说,其营销概念主要包括服务、关系、网络、文化、知识以及品牌。

2、酒店营销体制

现代酒店营销管理体制是酒店营销系统组织结构和营销管理制度的总称。确立酒店营销体制的关键是,从实际出发,合理确定酒店的营销机构形式、营销制度、营销职能权限以及营销范围划分。

营销体制以营销系统组织结构为核心,是酒店市场拓展和营业推销的组织保证。其最主要的功能在于探索制定销售、营业机构的设计方法、部门划分和管理跨度、岗位设置、职务、工种配备、职责划分以及人员素质要求。其实质就是成功设计一种营销组织并选择最恰当的人选,解决肩负营销责任之领导的权力分配,协调营销系统内外关系,产生酒店营销的集体效应。

3、酒店营销的特点

酒店的产品是有形设施和无形服务的结合,它不是单纯以物质形态表现出来的无形产品,作为销售这些特殊的酒店产品的市场营销,具有综合性、无形性、易波动性、时效性的特点。首先是综合性,表现在顾客对酒店的需求除了宿、食等基本外,还包括美食、购物、娱乐、信息交流、商务活动等综合需求方面。其次是无形性,表现在服务是酒店的主要产品,酒店所有的产品都伴随服务出售,对酒店产品质量评价,取决于顾客对由服务支配的酒店产品的主观感受方面。酒店产品被顾客购买后,只是在一定时间和空间拥有使用权,而无法占有他们。再次是时效性。即酒店产品的不可贮存性。最后是波动性,表现在第一,季节性波动,即淡季、旺季;第二,受政治、经济、社会及自然因素的影响方面。

二、义乌市酒店营销现状

1、义乌市酒店市场的特点

第一,浓厚的商务性。义乌市有全球最大的小商品交易市场,是一个商业化程度相对较深的城市,发达的商贸业也直接带动了会展业和服务行业的发展。

第二,明显的季节性。受义乌市本身的商业性影响,当地酒店每年的接待旺季分别在45月、1011月,淡季在1月以及78月,其他时段相对平稳。

第三,较强的地域性。由于义乌市本身的商业性特点,大部分商务客人在选择酒店时往往会以到商贸城是否方便为最先考虑因素。

2、义乌市酒店营销现状分析

第一,目标市场大同小异。客源大致分为以下四种:外地商务客人、政府机关接待客人、旅游购物客人、本地休闲客人。客人对酒店的需求不同,则其选择的酒店也不相同,但各酒店客源结构十分类似。

第二,营销方式以人员推销为主。通过签协议、推会员、走团队等方法扩展酒店市场,仍然保持一种“拉客上门”的传统营销观念。其中,签协议、推会员为最主要的营销手段,通过酒店营销员或前台服务员来推广,以达到争取客源的目的。

第三,同行竞争手段主要以价格竞争为主。以华美达广场之江大酒店、世贸君亭华丰酒店、普济特华都酒店、最佳美洲悦庭酒店四家酒店为例,四家酒店在同一条路上,由北向南位置相近,房间最低价格分别为:308元/间晚,298元/间晚,288元/间晚,278元/间晚。

第四,大部分酒店缺乏网络营销手段。以星级酒店为例,在22家四星级以上酒店中,拥有自己网站的酒店不足一半,而其中大部分也仅是对酒店设备设施、服务及产品进行介绍,具有客户反馈和在线预订功能的寥寥无几,或者虽然有该项功能却不能正常运作。

第五,对营销工作的理解过于狭隘。一些酒店认为客户市场开发维护只是营销部的事,而一些营销部恰恰也仅行使了销售职能,或把营销工作简单地理解为客户的开发和维护。

3、现存问题的原因分析

第一,市场调研不够严谨。目前,义乌市酒店普遍将市场营销片面理解为酒店建成及开业以后的市场宣传、推销,却对现代营销战略中的市场调研对酒店竞争力的作用认识不足。例如,义乌世贸君亭华丰酒店,其市场调研完全是依照其在义乌第一家酒店世贸君亭城中城酒店的经营经验进行的简单推断,并未进行严谨的市场调研,以致该公司第二家店开业初期的营销工作不成功。

第二,营销观念过于陈旧。义乌市酒店业虽然崛起迅速,但就目前来说,义乌市酒店营销并未涉入社会营销观念的领域,而且虽然外表看来是以市场为导向,但在营销手段上仍然停留在推销观念的层次,甚至一些酒店的营销观念仍然停留在盲目的模仿经营和经验型的松散管理的初级阶段,致使酒店经营成效很低,举步维艰。

第三,本位主义观念严重。事实上,酒店产品是一个整体,客人从入住到离店,甚至回味酒店服务,是一个完整的过程,享受的是来自于各个部门的共同服务,在对客服务中,任何一个部门都十分重要。客人对酒店的整体印象,是由前台、客房、餐饮、娱乐和收银等各部门人员的态度、效率,以及设备、卫生、菜肴等的满意程度综合形成的。但往往每一个部门都在不同程度上有着本位主义的观念。

第四,对网络营销不够重视。网络营销(Cybermarketing)是指借助于互联网络、电脑通信技术和数字交互式媒体来实现营销目标的一种营销方式。网络营销与传统的市场营销并没有根本的区别,它们都要实现其营销的目标,即将潜在的交换转化为现实的交换。

三、义乌市酒店营销发展思路

1、双向选择,筛选客源

在营销过程中,市场定位是通过为自己的产品创立鲜明的个性,从而塑造出独特的市场形象来实现的。其实,酒店与客人之间应当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不单单是客人选择酒店,同样酒店也要选择客人。所以,酒店营销必须正确认识自身市场,根据自身条件,明确市场定位,更好地为每一个目标市场的客源制定适当的营销方案,提供规范的服务标准,提高顾客的满意度。

2、建立个性化营销模式

第一,感动营销。感动营销具有一种基于人性特征的软实力,“人心向善”,这就是感动营销的切入点。对于行善或者善意的信息,谁都不会拒绝。所以,对于消费者来说,感动营销就像一把利剑,直击心灵深处,在其心灵世界畅行无阻。

第二,“文盲营销”。“文盲营销”是相对于文化营销而言的一种营销方式。在如此众多的酒店中要打出一片独有的文化天下并不容易,不如反其道而行之,想想客人入住酒店最本质的需求是什么?一个温馨的空间,一张舒适的床,一次畅快的洗浴,一顿可口的早餐,仅此而已。

第三,“年龄营销”。“年龄营销”暂时没有一个确定的概念,本文暂定义为是针对某一特殊年龄段消费群体的心理及行为特征而制定的营销策略,以吸引该消费群体的营销方式。

本文随机对义乌市几家星级酒店客人年龄结构进行了调查分析,结果如图1所示。义乌市住店客人的年龄比例呈现年轻化,所占比例最高的年龄在2635岁之间的客人。据此,我们是否可以考虑针对今后酒店主要消费群体的心理和行为特征来制定一些专门的营销策略。比如上述年龄段的客人具有普遍的80后人群的心理特征,张扬、个性、时尚等等,那么酒店就可以针对这些特征来推出举措,吸引并巩固这批客人;若今后的客人以90后为主,那么90后的普遍特点也必将对酒店营销策略的制定有所帮助。

3、创造良好的营销氛围

很多酒店一说到营销,首先想到的是广告宣传、公共关系、人员推销、营业推广等,并非重视内部营销。酒店内部营销就是酒店内部全员促销,这是一种非常有效的营销,它是外部促销的继续和深入,也是外部促销的基础和保证,是节约营销成本的最好方式。内部促销取得成效的关键是优质服务,只有优质服务才会令顾客满意,才能让顾客乐于消费、多消费、再消费。内部促销还取决于酒店内部竞争、激励机制的建立健全,从上到下要树立全员营销意识,对在内部促销方面成效显著的个人或部门实行奖励,只有管理制度过硬了、兑现了,才能使内部促销工作落到实处。

4、强化网络营销

网站是参与网络营销的基本要求;从消费者方面来说,随着交易信息透明化,多数消费者都最终会清醒认识到,只有通过酒店网站预订才会拿到优惠的产品订价;从分销层面上看,多渠道营销不可或缺,酒店建有自己的网站,才能为链接其他营销网站提供前提。目前网站的建设并非复杂的问题,投入可大可小,财力方面一般是中小酒店都能承受得起的,关键是要用心管理,最好把网站与酒店的大堂预订系统对接,实时反映房态、价格,对客户提问要及时应答,利用支付宝、安付通之类普及率高、方便、快捷、客户能接受的支付方式,提高网站预订成功率。

【参考文献】

[1] 吴建安:市场营销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2] 吴青松:现代营销原理[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

[3] 徐丹妮:酒店营销观念探讨[J].湖南商学院学报,2004(6).

[4] 谭章禄、张同建:我国星级酒店业核心竞争力体系研究[J].江苏商论,2007,4(20).

[5] 肖传亮:论酒店营销的三大核心竞争力[J].江苏商论,2009(3).

(责任编辑:张琼芳)

城市管理知识范文第6篇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随着城市化的速度日益加快,越来越多的城市问题开始凸显出来。政府机关如何有效地进行城市管理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就是这样一种有益的探索。弄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缘起、问题及对策,对于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着重大的意义。

综合执法是改变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有效途径,也是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的发展趋势。因此,建立和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系是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妥善解决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之间的客观矛盾,革除行政执法中的种种弊端,理顺行政执法关系,建设现代化城市的重要依托。不过,在探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这个问题之前,笔者要先说明一个问题。国务院在确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中,采用的是综合执法的概念。由于城市管理是一个涉及面广,管理相对复杂的领域,所以城市管理的某些方面是试点工作的重点。因此,本文所讲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从目前的试点来看,主要就是城市管理领域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一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现存问题

(一)执法依据滞后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源于城市管理相对集中处罚权改革。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出台,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的改革提供了契机。但是我国目前关于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配置的法律依据分散在各种地方性法规、规章甚至国务院的有关文件之中,缺乏具体、明确的规定,同时,这些地方性法规、规章较之法律不具有稳定性,若发生变动,执法依据也随之变化。一方面它们之间不具有统一性,各地都按照自己的试点情况,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但是他们都是各自为政,在全国范围内对于某些重要的问题没有进行统一,导致了混乱的产生;另一方面它们与现行的一些单行的法律法规冲突,如《城市规划法》、《环境保护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它们都规定由业务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权,从法律效力上来讲,它们要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而且也与《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冲突。所以,如果要深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首先必须要解决执法依据上的问题。

(二)执法机构混乱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意味着可由现有的行政机关承担综合性的执法职能,其他有关部门的执法权发生转移;也可以按政府组织法成立一个新的机关,专门行使行政处罚的综合执法权。而综合执法权的获得,又有两种法定方式,即国务院依职权和省级人民政府依国务院授权。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的设置来看,一部分是设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设置组织机构、进行人员编制、有专门的财政经费来源,使其身份合法化。另一部分是赋予原有市容管理、监察等机关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然后更名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或直接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这样就使得机构称谓、机构性质等有人为复杂化之嫌,不利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的进一步深入。

(三)执法范围扩大化 国务院法制局批准的执法改革试点,仅限于狭义的城市管理领域,以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但是从试点的情况看,除少数地方作了少于七方面的限制性规定外,大多数都作了扩张性规定。执法范围不统一造成的弊端非常明显:一是不利于法制统一。各地执法各自为政,影响了行政执法严肃性;二是没有统一的主管业务上级,不利于各地进行正常业务交流,以提高业务水平;三是一些地方执法范围过大,增加了执法人员熟悉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的难度,增加了工作强度,造成了执法不到位情况。

(四)执法体制不顺

1、从综合执法机关的内部体制来看,执法体制混乱。按集中行政执法权的要求,需要设立一个独立的执法机构来执行那些权属不明、职能交叉的执法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城市管理重心下移”要求,建立“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新体制。省、州一级不再设立综合执法机构,在市区(县)两级政府设立综合执法机构。市区两级分别进行综合执法,区对街道则进行垂直管理,执法队伍派驻街道,街道以区综合执法部门名义执法。但是实际存在三级不同的管理模式,具体操作更是不一而足,执法机关内部的关系没有理顺。

2、从综合执法机关和各业务主管机关的关系来看,执法体制不顺。按照行政管理科学化、法制化的要求,管理权、审批权与监督权、处罚权分别由不同的行政机关行使,有利于在相关的行政权之间保持一定的制约关系,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我国传统的城市管理模式是“一条龙”管理,从决策到执行,从审批到监督、处罚,都由一个部门决定,缺乏有效的制约监督机制,行政执法中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因此根据“两个分开”的原则,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目前主要是集中行使行政检查权和处罚权。变过去由多个部门实施“突击式”、“运动式”的间断性监督检查,为一个执法部门对涉及城管的事项实行以巡查为主的持续性检查,实现城市管理的“精简、效能、统一”。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一经批准成立,就具有独立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作为本级政府的一个行政部门,在辖区范围内综合行使行政执法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意味着对行政职能的重新调整,对行政处罚权的重新配置,相关行政职能机关交出全部或一部分行政处罚权给城管执法部门,这势必会影响它和各业务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由于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配套制度没有及时跟进,在实践中使得综合执法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产生诸多矛盾。比如:工作衔接不到

位;综合执法部门对一些技术性、业务性较强工作力不从心;综合执法部门的业务指导关系不顺等。

二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对策探讨

(一)加大立法力度,弥补立法滞后的不足。为了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问题,在暂时无法对单项法律、法规进行大规模修改的情况下,《行政处罚法》确立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现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组织行使行政处罚权的依据主要是国务院法制办关于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的复函、文件及地方政府为界定综合执法组织的职责所发布的文件。综合执法是对现行行政执法体制的改革,但改革不能超越法律的规定,也应按照法律的程序进行。因此,要制定规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法律,以统一全国各地现行的各种规范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并把综合执法纳入各业务领域的法律法规中,解决目前单行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法的冲突,解决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依据不足的问题。所以立法机关应尽快制定统一的《城市管理法》,确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体制,对综合执法组织的法律地位、职责、权限、人员编制、组织管理等做出法律上的规定,为综合执法组织的依法行政奠定基础。

(二)综合执法机构的合法化。要进行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首先要使综合执法机构具有合法的身份。对于现有的综合执法机构名称各异,性质不同要进行改革。首先要对原有的机构名称和机构性质进行清查。杜绝“两个机构、一块牌子”的做法,理顺综合执法机构和原有的市容管理、监察机构的关系,统一综合执法机构作为政府职能部门的名称,使沿用历史名称逐步过渡为使用现有统一的综合执法机构名称,防止有名无实或有实无名的名实不符做法。同时要统一综合执法机构

的编制性质,解决部分执法人员为事业编制甚至是社会人员的问题,提高执法队伍的执法水平和素质。

(三)界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范围。权责一致,即合理划分政府部门与行政执法机构的职责权限,明确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管辖范围,是综合执法的原则之一。综合执法组织究竟应当集中行使哪些行政处罚权,综合到什么程度,哪些事项应当由专业执法组织去处理,对这些问题目前尚缺乏明确的界定。试点城市的具体做法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因此,科学合理地界定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范围,防止执法范围的扩大化,就必须使各地政府在实行时严格遵守国务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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