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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自律领导讲话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12-181

廉洁自律领导讲话范文第1篇

2、不准贪污、挪用公款。千万别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之条款。

3、不准自已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本人的亲友参与插手本系统的工程建设、林木销售、资产处置、物品采购等经营活动。千万别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之规定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二条、第四百零六条之条款。

4、不准在下属单位报销应由本人支付的开支费用。千万别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之条款。

5、不准集体私分国有资产。千万别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四条之规定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九十六条之条款。

6、不准参与以营利为目的的聚众赌博活动。千万别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六十二条之规定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之条款。

7、不准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千万别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之规。

8、不准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千万别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一条之规定。

9.不准挥霍浪费公共财产。千万别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之规定。

廉洁自律领导讲话范文第2篇

首先,要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

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是广大党员干部的精神支柱、动力源泉和前进坐标,理想信念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腐败现象在现阶段滋生蔓延的根本原因就是因为少数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古人说“物必自腐而虫生”,腐败现象表现上看来是经济问题、道德问题,但深层次的原因却是理想信念出了问题。成克杰、胡长清、郑筱萸、王昭耀、王福久之流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其根本的原因都是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他们背弃了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政治上同党离心离德,陷入了极端个人主义的泥潭中不能自拔,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腐化堕落,成为遗臭万年的反面教材。他们的堕落,再一次印证了理想信念动摇的极端危险性,以及强化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的极端重要性。对共产党人来说,如果不消除理想信念动摇这种危险的苗头,党就会失去战斗力和免疫力,反腐败也就难以取得理想的效果。 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的关键就是要自觉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对党员干部来说,重视学习,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修养和知识水平至关重要。毛泽东同志多次说过,“以其昏昏,使人昭昭,是不行的。”邓小平同志说过:“不注意学习,忙于事务,思想就容易庸俗化。如果说变质,那么思想的庸俗化就是一个危险的起点。” 江泽民同志曾反复强调全党要重视学习。胡总书记指出,“学习是领导干部增长才干、提高素质的重要途径,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作为共产党人,放松了学习,思想落后于形势,就会丧失先进性,使精神世界陷于低级趣味,就难以抵挡利欲的诱惑。胡长清、成克杰、郑筱萸、王昭耀、林福久等案件警示我们:思想上的懒惰,不注意学习,不注意修养,势必思想境界低下,浑浑噩噩,分不清是非,只有理论上的成熟,才有政治上的坚定,也才有行动上的自觉。此外,要不断加强实践锻炼,要结合党的历史经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以及自己的工作和思想实际,来刻苦磨炼自己,要勇于剖析自己,积极开展自我批评,净化自己的灵魂。

其次,要不断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当今社会,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扩大,一些腐朽思想文化对我们党员干部的侵蚀也不断呈加剧趋势,表现出政治目的强、侵蚀渠道多、功利色彩浓、腐蚀程度深等特点,只要稍一动心,就有可能乱了阵脚,陷了进去,一步步走向深渊。因此,增强拒腐防变的免疫力是非常重要的。 一要加强“四自”修养。党员干部应该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各方面以身作则,树立好的榜样。加强“四自”修养,就是要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自觉地用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规范自己,用党章和党的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用党纪政纪严格约束自己;面对社会上不良风气的侵袭,要严以律己、防微杜渐,使自己的言论和行为都符合党章的要求,符合人民的要求,符合广大市民群众的要求,使自己确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具有崇高的精神境界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加强“四自”修养,就是要尊重自己的人格,注意自己的言行,珍惜自己的名誉,待人处事端庄厚重,与自己的身份相吻合,不失之于轻浮、流俗;就是要自己反省和检查自己,对照党的要求和组织规定,看自己的思想和言行有没有错误,使自己的一言一行置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纪、政纪和各项规章制度的约束之下,永不做违背伦理道德、社会公德和党纪国法之事;就是要自己警示和告诫自己,警告自己不要违背政治原则和道德规范,提醒自己要吸取别人的教训,不要重蹈覆辙;就是要用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鞭策自己,用美好的未来激励自己奋发向上,建功立业。

二要管住自己。管住自己,是新时期党对党员干部的起码要求。尤其作为城管执法系统的党员干部,只有管住自己,才能有资格、有能力执法。古人云:“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这里的“身正”,就是管住自己。管住自己,不是简单的洁身自好,明哲保身,而是严格按照党对党员干部提出的标准、要求和纪律,规范自己的言行,以对党和人民事业的高度负责的态度,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通过管住自己来管住别人。管住自己,主要是要做到“四个管住”:一是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二是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三是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四是管住自己的脚,不该去的地方不要去。做到脑清、眼明、口洁、手净、脚稳,成为“五官”端正、形象端庄的好党员、好干部。

三要坚守“四道防线”。当前,我们正处在社会变革时期,人们思想活跃,各种观点大量涌现,正确的思想与错误的思想相互交织、进步的观念和落后的观念相互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作风上、思想上、政治上和行为上守住“四道防线”:一是耐得住艰苦。艰苦奋斗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每个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当前,西安作为一个西部城市,经济不发达,市财政不宽裕,我们更要树立正确的苦乐观,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坚决反对贪图安逸、追求享乐、挥霍浪费的行为。二是顶得住歪理。由于资本主义腐朽文化的渗透、封建主义腐朽没落思想的侵蚀、市场经济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的影响,使社会思想意识呈现出多样性和复杂性。对此,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在歪理侵蚀面前,决不能人云亦云,随波逐流,否则,就很容易由思想上的动摇发展到经济上的犯罪。三是抗得住诱惑。社会五光十色,有很多东西都非常诱人,金钱、美色、荣誉、官职、权位乃至房子、美酒佳肴等等,面对种种诱惑,我们一定要敢于拒绝。把“糖弹”当“糖丸”咽下,总有一天会自我爆炸,胡长清、成克杰、郑筱萸、王昭耀之流的教训很值得我们吸取!四是管得住小节。就是要“慎微”。要明白:“大必起于小,多必起于少”,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链条最容易在薄弱环节上断裂。生活上不拘小节,思想上就会放松警惕,行为上就会放纵自己,最终就会滑入罪恶的深渊。我们一定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管好自己、家庭成员的行为小节,“勿以恶小而为之”。

第三,要善于接受方方面面的监督。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能否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是我们党的事业成功与失败,党员干部本人荣辱沉浮的关键。纵观近年来发生在我们国内的桩桩反腐大案,特别是建国以来因受贿被处以极刑的职务最高的胡长清、成克杰、郑筱萸三案,无一例外地充分说明了领导干部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在“做人”、“做官”、“做事”中的重要性。邓小平同志讲“关键在人”,党内监督机制中接受监督人是主体,在这一机制中起着主导作用。接受监督的人有了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监督,这一机制就产生了动力和活力。否则这一机制就难以启动和运行,权力就必然失去监督,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因此,我们的党员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把党和人民交给自己行使的权力置于法规制度的约束之下,把自己置身于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中,自觉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树立一个正确认识,即监督是对正确行使权力的一种保护,是对不正确行使权力的一种防范和矫正,也是对滥用权力的一种惩治;而不是对党员干部的不信任,也不是对工作的不支持,更不是有意“找岔子”、“挑毛病”、“无事生非”。

二是摒弃一个错误观点:即“经济要上,监督要让”的观点。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但不能正确地对待监督,自觉地接受监督,而且给监督强加了莫须有的罪名,他们把发展经济过程中的种种困难和问题统统归结为“监督得太严,捆住了手脚”。这种行为和言论是极其错误的。我们的党员干部,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领会:监督是治理经济发展环境的必要条件,是打造西安城管执法品牌的重要保证,是强化城管执法队伍建设人格力量的重要途径。

三要纠正三种不良倾向:在接受监督上要实现三个转变:即从不习惯转变到顺理成章接受监督上来,从不愿意转变到自觉自愿接受监督上来,从不适应转变到与自己密切相关,非接受监督不可上来。

廉洁自律领导讲话范文第3篇

学校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是拒腐防变的根本保证。为了进一步提高学校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增强学校领导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自觉性,增强学校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塑造良好的学校领导干部形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学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作如下规定:

1、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高度保持一致。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不准散布反对党的基本路线的言论,不准搞自由主义、不准传播谣言和小道消息。

2、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时时处处以身作则,为人表率。不准协助他人直接或间接向学校推销商品,不得接受学生家长约请的宴会。不准利用工作之便,收受或索要钱物。不准收受经营活动中的折扣、回扣、中介、礼金、好处费等。

3、坚持团结,不拉山头、不搞宗派、不拉帮结伙。

4、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有关教职工调配、学校基建。招生收费、经费收支等重大决策,坚持由校级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尊重教职工民主权利,涉及学校改革和发展,教师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要经教代会讨论通过,使学校决策公开、公正,增强透明度,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牲。每学期期末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干部活动。

5、切实做好“三好生”、“优秀学生干部”、定向生、有关助学工程救助的困难学生的推荐工作,由班主任、政教处、教务处推荐,领导小组初审,张榜公布征求意见。在推荐过程中,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标准,坚持学校的全面安排,不徇私情,杜绝说情送礼现象。

6、严格执行纪律监督。

(1)在接待办案和处理信访工作中,要积极协助,主动配合,不准阻挠。刁难执行公务。不准为被查人隐瞒事实真相,或通风报信,出谋划策。不准为被检查人说情开脱,袒护包庇,妨碍案件查处。

(2)学校领导要自觉接受纪律监督。本人在接受调查、询问、审查时,要向上缴和纪检监察人员如实反映情况,不准提供假证,不准陷害他;不准藏匿,销毁证据。

(3)在处理来信来访中,不准把检举信转给破检举控告人,严防泄密或遗失检举控告材料,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核对笔迹或进行文检。

7、在职权范围内,对干部考察、认用,对教职工的考核奖惩、评优。评定职称等要坚持标准,举贤荐能不以个人好恶或恩怨取人。干部任免,必须严格程序,坚持群众路线,由校级领导集体研究决定,个人不得封官许愿。在未正式公布前,不得外传更不能向当事人透露。有关个人和其他人员的职务变动、工作调动,要服从组织安排,不得搞自由主义和本位主义。

8、必须认真执行个人生活及学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遇有以下情况须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1)本人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2)本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因严重违纪受到法纪党纪政纪追究以及发生重大民事纠纷且造成重大影响;

(3)本人婚姻发生重大变化,家庭发生意外灾害;

(4)新建、扩建、翻建住房、购房、分房、调房、卖房、出租房和高标准装修住房;

(5)本单位教职工严重违法违纪; (6)学校发生事故或发现严重事故隐患; (7)本人认为应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9、要自觉执行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

(1)不准违反规定擅自确定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 (2)不准私存学校公款。 (3)不准挪用或外借学校公款。

(4)贵重仪器、教育设施、设备的购置和学生生活用品的购买必须严格办事程序,执行招标购买等制度,并按上级有关规定归口管理。学校经费的收支情况每年要向教代会报告一次。

(5)学校的贵重物品及其它公物,不得长期占用,需借用时应办理借用手续。

(6)不准利用职权拖欠公款。

(7)不准借用公款为个人或亲友买房、建房和从事营利活动。

(8)所有预算外经费收人均入行政帐,不允许搞“帐外帐”,私设“小金库”。

(9)不准用公款支付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桑拿浴室及其它场所的高消费娱乐活动费用。

10、学校基建项目的确定必须多方论证,数额较大工程经费的支付必须经集体讨论,要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基建程序和规范。执行招投标、质监。工程预、决算、审计等制度。不得擅自更改已批准的建设项目和随意变更规定的标准。

11、要崇尚节俭,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准用公款送礼。私人及家庭成员的工作调动。家庭婚丧喜庆,提倡树新风,破旧俗。

12、 倡导积极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不准搞封建迷信严禁赌博和变相赌博。不准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下棋、打牌、掺麻将。

13、必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禁参与嫖娼活动,严禁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不准揍受色情性按摩。

14、凡违反上述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根据有关条例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5、本《规定》适用于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

16、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廉洁自律领导讲话范文第4篇

为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实效,认真开展党政领导廉洁自律自查活动,特制定此制度:

一、自查对象:院党政领导干部

二、自查内容:见《医院党政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表》

三、自查时间:每半年对照检查一次

四、责任人:党委书记、院长对职责范围内副职领导负

全责

五、责任部门:党办负责落实具体工作附件:医院党政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自查表

院领导姓名:职务:自查日期年季度

要求

执行情况

做到

未做到

内容及理由

1.党政领导干部,必须集中主要精力从事医院管理工作,用于党政管理工作的时间不少于4/5,(因工作需要担任业务科室正主任的,时间不少于l/2)。在做好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可参加业务工作(不超过1/5时间),在业务工作中应积极带头看普通门诊、专科门诊。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外出参加各种应酬活动,特殊情况按规定审批。

2.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关系需要出境(出国)时,原则上每年一次,每次出境(出国)时间不超过两周;特殊情况,需经相关部门的批准,每年出境(出国)次数不超过两次。

3.个人重大问题报告、礼品登记、收入申报等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4.业务用车(包括上、下班用车)按照规定执行;领导干部不得使用单位车辆对外服务或私人用车。

5.不得收受临床科室、医技部门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费用;兼职业务科室负责人的党政领导不得领取科室劳务费,科室里的特殊分配项目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如实申报。

6.不准介绍亲友参与医院工程的各项承包,以及设备、药品、物资推销。

7.监督重要岗位的轮、转岗制和大型设备招、投标制的建立以及执行情况。

8.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群众,强化服务意识。通过实行院领导的“分片包干”明确责任,加强考核制度;坚持执行院长接待日和现场办公等制度。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

9.行政领导要接受职工代表的民主评议。内部招待费和“两金”的交付、使用情况,要按照规定向职工代表汇报。

廉洁自律领导讲话范文第5篇

忏悔改过[转帖]

现在,很多人认为,学佛要相信因果,相信轮回。相信轮回,就必须要相信有一个在六道中不停生死流转的灵魂,寄宿在每一次受生的身体里面。真的有一个灵魂吗?这是一个很有争议的问题。大多数的人提到轮回,先把它定义为:迷信、神秘、玄妙莫测;因而不能清醒理智的看待这个问题。

揭去神秘的面纱

宗教的建立,无法离开一个“神”,而“神”是人们为了某种目的而臆想出来的。例如远古人类对自然现象的不理解,而产生神秘主义,建立崇拜的偶像;或以心理需要,规范社会道德而去建立某种崇高形象。所以从“神”从产生的第一天起,就被人们戴上了种种神秘奇异的光环。人们把神的作用大概归纳为三点:第一,具有创造一切的能力;第二:具有守护一切的能力;第三:具有毁灭一切的能力。由此产生了创造神、守护神、毁灭神,或干脆是一位包办一切、主宰一切的神。而在佛陀所说的经典当中是极力破除这种对“神”的崇拜的。佛教对“神”提出这样的质疑:创造一切的神是由谁来创造的呢?创造一切的原料、方法、工具是怎样的呢?守护一切的神应该由谁来守护呢?你将用怎样的方法来守护一切?毁灭一切的神将以什么力量来毁灭这一切呢?你又怎样走向灭亡的呢?所有的这一切,到底是以怎样的形态存在的呢?如果这些问题无法解答的话,我们的信仰只能是对自我的欺骗和迷信。“神”只能是虚拟臆造的,不可能是一种真实。更不可能具备创造、守护和毁灭一切的能力!中国上古时“盘古”是一位“创造神”;补天的“女娲”则是一为“守护神”;古欧洲的神话中,“宙斯”又扮演着“万神之父”的角色;天主教、基督教中“主宰一切”是上帝“耶和华”,所有这一切,是根本无法找到确切依据来成立的。所以,佛教是“无神论”,否定神秘主义和玄学。佛教是用最真实的依据来建立每一个观点的。

什么才是因果?

常听人讲“因果”。那么佛教是怎样建立因果的呢?其实,因果是一条自然规律,并不是佛教的发明和炒作。拿最简单的例子来说:西瓜的籽就是“因”;土壤、水分、温度、阳光、肥料、管理是西瓜萌发、生长的要素(条件),佛教中称为“缘”。在一个适当的生长过程(时间)后,瓜成熟了,这便是果实(果)。所以佛教把这个西瓜看成是因缘和合而产生的,种下的瓜籽和成熟的西瓜之间是因果关系,两者是不可能孤立存在的。而在西瓜里又有许多瓜籽,这就是过中又包含了新一轮事物发展的因。在无数次因果发展链上,这次西瓜的播种、生长、成熟只是其中的一个环节。用再简单一点的例子来说:文科中的“因果”句型所表述的事物;理科中的一个“Y=1/2X”简单函数所标示的俩的变量之间的关系,无一不是因果!现实一点讲,我们坐的一把实木餐椅也全部都是因果关系的显现。如果没有我对椅子的需求(因);没有树木的生长提供优质木材(缘);没有工人的工作、商业的流通渠道、我们的精心挑选和作为媒介实现交换的金钱(缘),会有一把让我来坐的实木餐椅(果)凭空产生吗?而这些因、缘、果也可以用因果规律来分析。

种子或树苗

树木的生长

生长要素(缘)木材(果)

我对餐椅的需求

工匠为了生活而劳作

工匠的工作

工具、技术、原料、场所(缘)

实木餐椅形成(果)

我对餐椅的需求(因)

餐椅的流通流通环节的建立(缘)

餐椅实现流通(果)

我对餐椅的需求(因)

交换的媒介(金钱)我的劳作(缘)

我的到金钱(果)

我对餐椅的需求(因)

可供选择的多把餐椅

对餐椅选择我的审美我的要求

实现对餐椅的选择(果)

我对餐椅的需求(因)

实现等价交换(缘)

成为我的餐椅餐椅为我所有

并被正式应用

这样看来,任何一件事物,都不是脱离了因果而独立存在的;而是因各种错综复杂的因果关系而产生的,也必然会因因果关系而消亡。在我拥有这把实木餐椅并付诸应用前,是否有这把餐椅的存在呢?佛陀把这些事物现象归纳为生(发生)、住(发展)、异(衰退)、灭(消亡)的过程。离开了因缘合和就不会有餐椅的生、住、异、灭;在餐椅生、住、异、灭的过程中,没有一个不变化的根本性质,这便是自性空。又因为餐椅是一种物质现象,佛教把物质称为色法,这便是《心经》中“色即是空”的道理。虽然餐椅的自性是空的,但它的作用我们已经享用过了,这说明缘起和作用是存在的(非实有)。

[center]怎样看待生命?[/center]

《心经》上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受、想、行、识是生命现象,单独拿出来说,表明佛教对物质和生命现象是分开来看的。那佛教是怎样来看待生命现象呢?

我们拿自己来分析,首先来看,是否能为自己的存在找到一个确切的依据,证明自己真实成立?我们都知道新陈代谢,人体的代谢速度因年龄差异而各有不同。平均下来,基本上是三个月,身体内的所有细胞和物质会全部更新一次,新的物质和能量来源于饮食。如果我把自己的身体和身体的功能(体温、呼吸、心跳等)当做可靠依据来成立我时,三个月后,应该有一个旧的我坏灭,一个新的我生起,这显然不对。如果我用思维活动当做确切成立我时,应该考虑两种情况:第一,用一次思维活动为例;第二,用一生的思维活动为例。

1、用一次思维活动为例:比如现我想:“我要去商店买一支钢笔。”这个念头一刹那就过去了。但仔细研究这个念头时发现,他是有很多的思维点组成的。如“我”、“要去”、“商场”、“买”、“支”、“钢笔”。思维在这个词汇上滑过,构成一个完整的念头。如果我用思维安立自己的话,我是在这些词汇上滑来滑去吗?或是生起前一个思维点的我死去,生起后一个思维点的我出生?这是错误的,无法实现对“我”的确切成立。

2、用一生的思维活动为例:在我的一生中,会经历难以数计的事件和想法。对我有重大影响并留下深刻印象的寥寥无几。每当我总结以前的时候,被遗忘的都无法确立,我就被安立在不同时期的几种不同思维活动上,与其说是安立我,不如说是用几张定格图片替代我,这也无法实现对“我”的确切成立!在我的一生中思想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新的思想不断否定并取代旧的思想,把“我”安立在思维活动上的话,变成了“新我杀旧我”,就更荒唐不堪了。可见,把我成立在身体(物质)和思维(精神)之上,是完全错误的。

那我是不是有一个隐藏在身体里,并不断支配各种思维意识的灵魂呢?针对这一点,生活

在不同时期和环境的人们提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一种认为:有一个常一不变的灵魂,并不断在六道中轮回受生;另一种认为:没有灵魂,生命只是肉体器官的功能,肉体坏灭生命就全部结束,没有轮回。

很多人认为轮回需要靠一个可以独立存在纯精神的灵魂来完成。比如“我”的业报圆满,我的灵魂便从我的身体里出来,堕落到那头花猪身体里,受生成为猪,受种种苦报。假设我真的靠“灵魂”来完成转世,那我上一世的习气、语言、思想都会在新的身体上得到体现。那就是一只会说话、会骂人、会谈恋爱、好吃零食的花猪,这显然不可能。“身体坏灭消亡后 ,灵魂却永远存在”的观点由来已久。人们想尽一切办法,证明灵魂的存在,或安立灵魂的活动。人们需要一个可以独立存在,并能完成轮回转世的神识。没有它,就没有来世和宿世,生命的意义被压缩在一个很狭窄的一段时空里,更有很多的现象无法解释清楚。当人们无法为灵魂找到一个确切合理的解释和安立时,便得出另一种结论:没有灵魂!这就是“物质第一,精神第二”的观点。他们认为:精神和意识完全是器官功能的显现;肉体坏灭,精神也就不存在了。并为物种的多样找到了某些看似合理的结论。比如达尔文的《进化论》。相信“唯物”的人们,为“物质第一”做了形象的比喻:“人的精神好象刀刃的锋利一般,锋利依附与刀上。刀刃坏掉,锋利就无法存在。肉体坏灭,精神也随之消亡。”这存在一个十分明显的错误。“物质第一”后面是“精神第二”,而不是“作用第二”。作用是物理的或化学的,仍属物质范畴,而精神是生命所特有的。把这二者的概念及界限混淆,是一个不小的疏忽。现代很流行的“心理疗法”证明了精神可以反作用于物质的身体,锋利可以反作用与刀刃吗?这表明精神并不单纯是器官的功能或一个现象,它与物质一样,是一种真实的客观存在!即便精神依附于物质基础之上,那么,依照物质不灭定律,身体的死亡与分裂,并不是组成身体的元素的终结;同作为客观存在的精神,就真会消失无踪,不留下任何痕迹吗?如果用因果规律来看待生命现象,作为物质存在的身体,是因缘合和所显现的果,也必将参与新一轮事物发展;作为精神存在的意识,也是因缘合和而显现的果,它必然是因果循环链上的一个环节,如果说物质基础的转化,会使精神断灭,消失;这显然是不会合乎逻辑的。

[center]认识生命现象[/center]

离开精神或脱离物质来谈生命,都是不客观的,不实际的。我们知道“万有引力”的定律 ,任何事物都不可能孤立存在,它随时与外界发生各种各样的关联!一个生命体也是如此。佛教把生命与外界发生的的关联归纳为六识、三业。眼睛(眼根)看到物质形态(颜色为显色,高矮明暗方圆等为形色,总称为色境)而生起判别(眼识),依次而有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这便是六识,它是生命对外界事物的感知系统。在有意识的分辨、处理,进而有口舌、身体来造作,造作所产生的就是业,因而有意业、口业、身业,它是生命对外界事物的造作系统。

眼球识摄取图像信息的物质器官,这一作用,凸透镜也有,而视网膜与视神经,好比光电转换仪和导线,大脑中的视觉神经区象数据处理库,这些都不应属于精神范畴;被眼睛看到的相,无非时光在物质上反射形成的信息;眼睛与色境二者都有局限性、和失真的可能。色盲便是视觉神经区基因(数据)缺失造成的;同一景物单色光照射而成单色图像,全色光照射而成多彩图像;红外线、紫外线,人的视觉器官根本无法感知,粗糙面漫反射及光滑面的高光现象,筷子在气和水中的折射;无光源的黑暗使人根本无法确切感知和定义眼前的事物,天文望远镜或ct检查无非是人眼功能的延伸;人用眼识来辨别外界事物显然是不可能的,更不用说那些机器了。因此,就有瞎子、聋子、幻听、幻视、嗅觉障碍,众口难调,皮肤过敏或各种病患。那么,我们能把前五种识做为准确判定事物存在状态的依据吗?现代科学如果真的是可靠的,就不应该有太多的“大约”!太多的“假说”!或因大家“公认”而形成的“原则”!我们靠自己的感官功能和作为功能延伸的机器去感知外界事物的存在,而这些渠道或方法根本不可靠。其实,科学不过是我们通过这些方法和渠道得出的“经验之谈”而已。那意

识又是怎回事呢?它是精神的或生命的本体吗?我们先来找一下意识有没有一个实体?我们拿睡眠状态为例来分析。睡眠状态下,前五种根(眼、耳、鼻、舌、身)虽然缘境而不再起识,与之相应的大脑反射区不再处理的各种信息。而意识活动并为停止,那就是昏沉和做梦。如果我们把意识看成一个实体的话,做梦就成了意识的造作活动,我们应当认为做梦是非实有的,梦境是意识造出来的。那意识完全可以造出来我们从来没有接触果的事物,或已超越我们感官功能所能接受的事物作为梦境;而且,这些梦境也对我们没有任何的作用(因为它与我们日常所感知的事物相比是非实有的),也不可能留下任何的记忆;但事实并非如此。我们梦到的东西(境) 都是我们接触过的,都没有超越个人感官所能接受的范围。如果我们梦到一只老虎在追我,我害怕,会逃跑,这表明梦境对我有作用,与我日常所感知的事物一样对我有影响,并且会给我留下记忆。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其实是以过去我们相遇到的事物为因,自己的思维活动的惯性为动力(缘)而形成的果。并非是一个实体的意识在变现造做。(思维活动无实体,不可以作为生命的确切安立,前文已详述)在不做梦的时候是不是没有意识了呢?也不是这样的!只能说是在思维活动的惯性下(缘),没有一种确切事物为因,而形成了昏沉的境;没有意识活动,岂不是脑死亡?如果没有一个意识的实体,那记忆又是怎么回事呢?其实,这里并不需要一个象记录声音的磁带一样的意识来储存记忆。记忆毕竟不是真实;其实,记忆很象是在非睡眠状态下产生的梦境;它以过去经历过的事物为因,以现在的思维活动为缘,而产生了回忆性的果;因此,意识是根本没有一个实体的;脱离意识,精神无法安立,所以精神也没有一个实体;更不用说一个可以独立存在的纯精神的灵魂了。

物质是否有一个实体呢?其实并非如此,“物质和能量可以相互转换”恰恰推翻了“物质不灭”的命题!物质如果有一个实体,还能有物质与能量之间的互相转化吗?物质如果被放在因果循环链上,得出的结论就完全不可思议了,只有佛教的宇宙观对此有极详尽的阐述,并指出了精神与物质之间的根本关系:二者之间是怎样相互作用的。这里就不再赘述了。 center]建立六道轮回[/center]

既然精神与物质没有一个实体,是不是就什么都没有了呢?这也并不正确!因为我们看得见、摸得到这个色彩缤纷的世界;完全可以感知到这个宇宙的存在!这是为什么呢?这是因为精神与物质虽然都没有一个实体,但都有功能与作用!物理上的万有引力,化学上的元素化合价等无一不是功能与作用的体现。可物理、化学都不可能探讨物质的性!因为物质本来就没有这么一个实体或是不变的性可供探讨。精神也是同样,并不是那种在千差万别的相互作用上下功夫的科学能掌握的。这种作用上的有、实体上的空,就是佛教的中心义理:“缘起性空”,它包含了精神与物质两方面,佛教称之为“有情世间”与“器世间”;

离开了灵魂,还能否建立一个六道轮回呢?其实,建立轮回并不需要借助灵魂。我们这次生命,在因果链上,只是一个环节!整个因果链环环相扣,并不需要一根线来贯。打个比方说:农民播种麦粒,将会收获麦子;亲代的麦子与子代麦子是一回事吗?当然不是!那上一世的我与这一世的我是一回事吗?当然不是!也应该不是(形体思想都有差别)!上世的我与这一世的我没有关系吗?也应该不是(我不可能脱离因果循环链而孤立存在)!那上一世的我与这一是的我之间要靠一个灵魂来贯穿吗?肯定不是!(因为可独立存在的纯精神的灵魂不能成立)上一世的我与这一世的我,两者之间是什么关系呢?我们前面讲了六识是感知系统,三业是造作系统。比如今天,我用身体去做一件帮助别人的事,会给别人带来快乐,我也因此而无恐惧,很安宁快乐,这叫善的性质。身体造作后产生一种力量,这种力量叫做业因。他象一粒种子一样,会等缘具足时产生果。我的身、口、意三门都在不停地造作,造作善的,也造作恶的。就象农民,播种谷物将收获各种谷物。我也因造作不同的业因,而感得各种不同的果报。当农民种下一粒麦子时,并没有未来一个实在的麦穗在等待出现;亲代的种子与子代的果实之间,是一个刹那变化的芽、苗、株来相续的,并无一个麦子的实体贯穿;

我这一世造作的业因与来事的果报之间也没有一个灵魂贯穿;但并不是说,种一粒麦种就一定会得到一株麦穗。这期间需要提供各种缘的作用来确保麦穗的形成;我造作的业因也是同样需要各种缘的作用才能感的果报。麦子因为有基因才会种麦得麦,而我的造作因为有善恶性质,才会善恶有报。正因为没有一个实体的灵魂,才能让我大有作为,使此生的我在来生得到根本的改变;我可以利用各种方法和技术,给善的业因以顺缘,以尽快取得善的果报;同时给恶的业因以违缘,从而尽量避免恶的果报。佛教的经典里说,佛对一切事物都正确地了知,如实地了知;而人就绝不可能了知一切;如果轮回转世需要一个灵魂来完成的话,那人就绝对不可能成佛而了知一切,或者说佛只能是假想、虚拟的神了!在轮回中,没有一个真实的灵魂,但善恶果报的作用是真实不虚的,佛正是巧妙的应用了这条规律的成功者,而不是一个神。

也正是因为这条规律,才可能导致我们向相反的方向发展;使此生与来生之间发生根本的变化,使我受生成为一只愚痴到极点、等待屠宰的花猪不无可能!

廉洁自律领导讲话范文第6篇

买买提.忙苏尔

排先拜巴扎乡人民政府

2012年8月8日

干部廉洁履职自查自纠报告

按照县纪委关于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要求,本人认真自学有关学习内容。通过学习,更深入地认识到了新形势下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重要性,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结果

通过检查出现了“六个没有”和“四个不存在”,即:没有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没有收取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或以权谋私搞交易。没有在接待来访或电话咨询中出现冷漠、生硬、蛮横、推诿等态度。没有在公务活动中,有越权、渎职、徇私舞弊,或出现有违办事公平、公正、公开要求的行为。没有个人或经他人名义经商办、从事第二职业,或利用职权为亲友经商提供任何方便条件。没有在工作时间无正当理由脱岗或在岗办私事擅离职守行为。不存在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敷衍塞则、无辜超过办事时限等不负责任行为;不存在酒后执行公务的行为。不存在工作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的行为。不存在参与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及各种赌博行为。

二、自身的不足及其产生的原因

一是学习不够,导致政治理论水平不高,经验不足,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够;二是工作的预见性、前瞻性、创新性不够,工作成效不够突出;三是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

降低了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动性;四是存在老好人现象,不愿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个人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分析其产生的原因。上述在思想、工作、作风上暴露的一些问题,虽然有一定的客观因素,根本上有自身的主观世界改造不够,认识不深,主要表现在:重事务,轻学习。认为自己身处基层主要是抓好工作落实,不要求有多高的理论水平,缺乏学习的压力感和紧迫感。从客观上总是强调工作忙、任务重,没有处理好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重指导,轻实践。自身存在的作风不够扎实、工作不够深入等问题;重安排,轻要求。在工作安排上,强调每项工作都要有新的提高、新的发展。但在具体落实上,没有用一流的标准去要求、去衡量自己的工作。

三、整改措施及努力方向

一要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夯实自身的思想政治基础,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和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时刻不忘党赋予自已的使命,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二是要进一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持艰苦奋斗本色。按照“《廉政准则》中“8个严禁”、“52个不准”的要求,做到头脑清醒,政治坚定,做到清正廉洁,自重,自省,自

警,自励,以身作则,严格按照规定和制度办事。

三要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作为一名领导,要珍惜党和人民的培养、信任,珍惜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的机会,不论在八小时之内,还是八小时之外,不论在工作圈,还是生活圈、社交圈,都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以《廉政准则》为镜子,时刻对照、检点自己的工作行为,自觉做到条件变了艰苦奋斗的作风不丢,时代变了甘于奉献的传统不变,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

廉洁自律领导讲话范文

廉洁自律领导讲话范文第1篇2、不准贪污、挪用公款。千万别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九十四条之规定和触犯《中华人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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