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谈话规章制度范文
廉政谈话规章制度范文第1篇
第二条实行廉政谈话制度,是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从根本上保护干部的目的为出发点,将关口前移,以事前监督为主,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帮助的一项重要措施。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廉政谈话制度是在院党组的领导下,以廉政建设、司法公正为主要内容,本着教育为先、预防未主的方针,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内容、程序、分工和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提醒、警示和告诫的一项监督制度。
第四条廉政谈话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掌握政策,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并在一定范围内保密。
第五条干警及其他工作人员应当模范遵守党的纪律,严格自律,自觉接受监督;如实向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廉洁自律情况,自觉接受教育、批评和监督,及时纠正缺点和错误,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强化司法为民意识。
第六条廉政谈话分为教育谈话、提醒谈话、警示谈话和诫勉谈话。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廉政谈话:㈠职务晋升或者审判职务晋升时,要进行教育谈话;在廉政方面要肯定成绩,提出新的要求;㈡当事人反映强烈、有投诉举报信,或反映虽不强烈,但反映举报次数较多,经查属于作风问题的,要进行提醒谈话;㈢当事人反映、投诉举报,不论一次,还是多次,只要发现苗头性问题,证据尚不充分的,要进行警示谈话;㈣经初步核实,有轻微不廉洁行为尚不构成违纪的,进行诫勉谈话。
第八条廉政谈话的内容: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特别是政治纪律的情况;㈡ 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㈢贯彻执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遵守审判、执行、财经、人事纪律的情况;㈣ 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情况;㈤ 群众反映比较强烈和有关部门受理举报问题的情况;㈥主要领导指定要谈的情况;㈦ 其它需要教育、提醒和告诫的问题。
第九条廉政谈话的组织及分工:除诫勉谈话统一由纪检组组织实施外,其它谈话分级负责,分别进行。㈠对各庭、处、室、队的正副职领导干部的廉政谈话,视情况分别由主管副院长、纪检组长、政治处主任负责并组织实施;㈡ 对本庭室所属干部的廉政谈话在主管院长指导下,由本部门负责人负责并组织实施,必要时纪检监察部门派人参加;㈢ 职务晋升和工作调动时的谈话,由主管领导和政治处负责;㈣ 诫勉谈话统一由纪检组监察室组织实施;㈤ 需要院长谈话的,纪检监察部门经请示院长后酌定。
第十条廉政谈话的程序及规定:㈠纪检监察组根据信访情况与核实掌握的有关违纪线索,可以通知相关责任人进行廉政谈话;谈话组根据自己掌握的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谈话对象的,报主管院领导同意,并将谈话记录上交院监察室;㈡谈话组应当提前23天以适当的方式将谈话的时间、地点通知被谈话人;㈢ 进行廉政谈话时,不得少于2人;㈣ 需要被谈话人对有关问题做出书面答复或说明(明示)的,可以要求其提供书面材料;㈤被谈话人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可以采纳的,应当采纳并将采纳情况及时告知被谈话人;㈥谈话时要做好记录。记清时间、地点、谈话人和被谈话人的基本情况;㈦ 诫勉谈话的记录应存入被谈话人的廉政档案;其他谈话到纪检监察室统一备案备查,但不入廉政档案;㈧ 受领导委托、指定谈话的,事后要及时将谈话情况向授权领导如实报告。
第十一条对谈话人的要求:㈠ 将谈话的内容、要求明确地告知被谈话人;㈡ 重事实、重证据、重调查研究;㈢ 耐心倾听被谈话人的申辩,不强加于人;㈣ 不准挟嫌报复,不准假公济私;㈤ 不准向被谈话人泄露投诉举报人的单位和姓名,不准将举报信访件或者被谈话人不宜知道的其它材料给被谈话人阅看;㈥ 保护被谈话人的声誉,不得向外泄露谈话的内容;㈦ 对经过谈话已经澄清的问题,谈话人要明确告知被谈话人,使其放下包袱,消除顾虑,大胆工作。
第十二条对申辩的处理:对各种谈话中本人申辩的,要实事求是给予处理,一是要做好记录。二是要调查核实。申辩正确的,不够诫勉谈话的应撤销诫勉谈话并告知本人,其他应将申辩情况核实后再与本人说清。
第十三条被谈话人无正当理由拒绝警示或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给予必要的批评或作组织处理;对经两次以上谈话仍没有明显改进的被谈话人,应及时采取适当的组织处理措施。
廉政谈话规章制度范文第2篇
一、责任范围
1、市**领导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2、领导班子的正职要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1、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目标,并组织实施。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问题。
2、积极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和廉洁从政、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3、根据党和国家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法规制度和有关法律规定,针对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遵守党的组织纪律,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坚决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5、组织召开本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及廉洁从政情况。对领导班子成员在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廉洁行为,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找本人谈话,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检查、纠正。
6、带头遵守各项党风廉政法规、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严格教育管理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其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和不廉洁问题。
三、责任考核
1、市**党组将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年度总结或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报上级党委、纪委。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廉洁从政情况,应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来进行。
2、在被考核的过程中,要积极配合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开展好考核工作,如实汇报本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3、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干部,应追究责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处分。
谈 话 提 醒 制 度
为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作风上出现的问题,促进干部的健康成长和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谈话提醒制度是党组织通过信访等渠道反映且需要核实弄清党员干部的有关问题,并按要求采取谈话提醒的办法,对提醒的对象进行一种教育和监督的制度。
二、谈话提醒的对象,是经群众反映有一定问题或有违纪苗头及其他需要谈话提醒的党员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要进行谈话提醒。一是群众来信来访及举报发现问题苗头时;二是因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受到通报批评时。
三、谈话提醒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党的隶属关系,实行分级负责的办法。对**谈话提醒由**负责,对机关科部室及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谈话提醒,由**或分管副**负责,对一般干部谈话提醒,由分管副**负责。
四、谈话提醒的主要内容: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党员标准,严于律已,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遵守党规国法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文明执法,廉洁勤政;正确对待岗位和职位变动,端正思想,爱岗敬业;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团结协作以及思想、工作、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有关情况。
廉政谈话规章制度范文第3篇
为了全面落实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实行人性化管理,强化帮教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一、谈话是帮教工作最简洁、最有效的方式,也是掌握有吸毒史人员戒断情况的根本,更是了解他们思想状况、现实表现的最直接的方法。
二、谈话包括和本人谈话、和家属谈话、和志愿者谈话、和邻居谈话、和知情人谈话。
三、谈话要讲究方式方法,注意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工作时要因人而宜进行谈话,每月必须和帮教对象谈一次话。
四、谈话笔录、谈话记录要真实地反映当事人的思想状况,现实表现以及家庭情况、就业状况等。
五、谈话要体现帮教的主题,但不能格式化,更不能千篇一律,每次谈话都要有所准备,不能每次重复谈一个内容。
六、针对同一个有吸毒史人员的不同谈话对象,要采取不同方式,要了解的内容必须相互印证,不能印证的,要进行核实,查清事情的真像。
七、社区帮教谈话至少有两人以上,特别对不配合工作或出狱时间不长的人员,上门入户时要注意安全,至少两人入户(男性至少一人)。
八、对有吸毒史人员本人谈话材料,最好让本人签字。对女性有吸毒史人员的谈话,必须由女同志参加,社区工作人员在帮教谈话过程中,不能有歧视性或侮辱性语言,若发现此类现象,将严肃处理。
廉政谈话规章制度范文第4篇
2009年第4号
《****顶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中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已经于2009年3月20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经理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
规章制度控制表 制度名称
****顶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中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制度编号
版 本 签发日期 下次评 估时间 起草人 部门 审核 签发人 是否修订 2009 2009-03-20 2010-03-20 董雪纯 王峰 辛奇 否
此 次 修 订 的 主 要 内 容
解释部门
****顶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顶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主任
****顶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中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1目的
为了进一步促进公司中层干部廉洁从政,明确中层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电投湖北**顶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党支部拟聘任和调整担任新的职务的中层干部。 3谈话内容及要求
3.1谈话人应谈的内容:学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明确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及要求;公司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任务;听取谈话对象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打算及建议。
3.2谈话对象应谈的内容:个人及家庭成员基本情况;本人执行党的纪律以及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情况;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斗争的认识、意见和建议;对任后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打算和个人廉洁自律的措施。
3.3中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一般应安排在公司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之后,正式宣布聘任之前进行。
3.4中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进行,可集体谈,也可个别谈。
3.5公司各部门正副职任前廉政谈话由党支部书记主谈,支部主要负责人参加。
3.6中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结束时,被谈话人应当与公司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
3.7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中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的准备和谈话后材料的整理,并将谈话记录汇入中层干部廉政档案。
4附则
4.1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4.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制度执行情况反馈意见表
制度名称
****顶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中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制度编号 cpixjdfd-yw-09-03 执
行
中
发
现
的
问
廉政谈话规章制度范文第5篇
2009年第4号
《****顶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中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已经于2009年3月20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总经理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
规章制度控制表 制度名称
****顶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中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制度编号
版 本 签发日期 下次评 估时间 起草人 部门 审核 签发人 是否修订 2009 2009-03-20 2010-03-20 董雪纯 王峰 辛奇 否
此 次 修 订 的 主 要 内 容
解释部门
****顶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顶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主任
****顶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中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1目的
为了进一步促进公司中层干部廉洁从政,明确中层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电投湖北**顶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党支部拟聘任和调整担任新的职务的中层干部。 3谈话内容及要求
3.1谈话人应谈的内容:学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明确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及要求;公司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任务;听取谈话对象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打算及建议。
3.2谈话对象应谈的内容:个人及家庭成员基本情况;本人执行党的纪律以及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情况;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斗争的认识、意见和建议;对任后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打算和个人廉洁自律的措施。
3.3中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一般应安排在公司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之后,正式宣布聘任之前进行。
3.4中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进行,可集体谈,也可个别谈。
3.5公司各部门正副职任前廉政谈话由党支部书记主谈,支部主要负责人参加。
3.6中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结束时,被谈话人应当与公司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
3.7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中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的准备和谈话后材料的整理,并将谈话记录汇入中层干部廉政档案。
4附则
4.1本制度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4.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制度执行情况反馈意见表
制度名称
****顶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中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 制度编号 cpixjdfd-yw-09-03 执
行
中
发
现
的
问
廉政谈话规章制度范文第6篇
一、谈话提醒制度是党组织通过信访等渠道反映且需要核实弄清党员干部的有关问题,并按要求采取谈话提醒的办法,对提醒的对象进行一种教育和监督的制度。
二、谈话提醒的对象,是经群众反映有一定问题或有违纪苗头及其他需要谈话提醒的党员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要进行谈话提醒:一是群众来信来访及举报发现问题苗头时;二是因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受到通报批评的。
三、谈话提醒的主要内容: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党员标准,严于律已,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遵守党规国法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文明执法,廉洁勤政;正确对待岗位和职位变动,端正思想,爱岗敬业;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团结协作以及思想、工作、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有关情况。
四、谈话提醒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被谈话人提出明确的意见和要求,做到批评提醒到位,要注意方式方法,防止简单粗暴。对党员干部谈话提醒,要事前将谈话提醒人谈话提醒的内容、方法、要求、注意事项进行研究,对反映有违纪苗头的谈话提醒,事前要搞好调查核实工作,谈话提醒工作结束后,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汇报。
五、谈话提醒要采取个别进行的方法,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与谈话人谈话不得少于2人,要做好保密工作,保护举报、反映人,谈话的重要情况要留有记录,由被谈话人签字。被谈话人对谈话提醒要正确对待,对存在的问题要如实说明,认真纠正,对有出入的,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廉政谈话规章制度范文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