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范文
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范文第1篇
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提高我区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有效降低扬尘污染的产生和排放,促进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升城市建设形象,夯实全国文明城市基础,结合我区实际,制 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实施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工作,强化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提高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水平,降低扬尘污染的产生和排放,促进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动城市精细化、长效化、规范化管理。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造人民群众良好生活环境为目的,着力解决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问题,形成政府领导、企业负责、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机制,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促使工地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善,增强扬尘防控意识,全面提升全区建筑工地整体形象。
二、 整治范围
全区所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工地和拆迁工地、待建空地。
三、整治标准
(一)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整治标准
1.新(改、扩)建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环境保护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
2.施工现场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墙),主干道围挡(墙)高度不低于2.5米,次干道围挡(墙)高度不低于2米。围挡(墙)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顶端设置压顶。
3.主体外侧必须使用合格阻燃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安全网应保持整齐、牢固、无破损,严禁从空中抛撒废弃物。
4.施工现场应保持场容场貌整洁,场区大门口及主要道路、加工区必须做成混凝土地面,并满足车辆行驶要求。其它部位可采用不同的硬化措施,但现场地面应平整坚实,不得产生泥土和扬尘。
施工现场围挡(墙)外地面,也应采取相应的硬化或绿化措施,确保干净、整洁、卫生,无扬尘和垃圾污染。
5.合理设置出入口,采取混凝土硬化。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设置冲洗槽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畅,污水未经处理不得进入城市管网。并配备高压水枪,明确专人负责冲洗车辆,确保出场的垃圾、土石方、物料及大型运输车辆100%清理干净,不得将泥土带出现场。
有条件的工地应在出入口设置固定式车辆自动清洗设备。
6.施工现场应砌筑垃圾堆放池,墙体应坚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日产日清。
7.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严禁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同时覆网防尘。
8.施工现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沙浆。水泥、石灰粉等建筑
材料应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且覆盖。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
9.渣土及垃圾运输车辆必须办理相关手续或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采取密闭运输,车身应保持整洁,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流溢,严禁抛扔或随意倾倒,保证运输途中不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严禁进场进行装运作业。
10.施工现场应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并设专人负责,清扫前应洒水,避免扬尘污染。每天洒水一至二次,扬尘严重时应增加洒水次数。
11.施工现场严禁熔融沥青、焚烧塑料、垃圾等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和废弃物,不得使用煤、碳、木料等污染严重的燃料。
12.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设置相应人数的专职保洁人员,负责工地内及工地围墙外周边10米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对于影响范围大的工程,可视情况扩大施工单位的保洁责任区。
(二)拆迁工地施工现场整治标准
1.拆迁单位在施工前,必须设置环境保护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
2.拆迁工地周围必须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墙),主干道围挡(墙)高度不低于2.5米,次干道围挡(墙)高度不低于2米。围挡(墙)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顶端设置压顶。
3.机械拆除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或喷淋措施,以抑制扬尘飞散。
4.需爆破作业的拆除工程,在确保作业安全的条件下应采取预拆非承重墙、清理部分致尘构件与积尘、在建筑物内部洒水、在不同高度设置塑料盛水袋、起爆前后喷水降尘等措施。
5.整理破碎构件、翻渣和清运建筑垃圾时,应采取洒水或喷淋措施。
6.被拆除房屋的建筑材料及渣土,要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要集中整齐堆放,并用遮挡物进行覆盖。清运时间最迟应在拆迁完成后7日内清运完毕。当年不能开工建设的,应采取临时绿化等措施防止扬尘,场地标明临时绿化标牌。
7.拆迁现场出入口要由专人负责清扫(洗)车身及出入口卫生,确保运输车辆不带泥土出场。
8.清运垃圾、渣土的车辆应预先办理相关手续或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严格按要求进行封闭运输,不得乱卸乱倒垃圾,不允许凌空抛扬,宜袋装清运,以免造成扬尘污染。
9.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不得进行拆除作业,并对拆除现场采取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
(三)待建空地整治标准
1.城市待建空地应沿四周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封闭围挡(墙),主干道围挡(墙)高度不低于2.5米,次干道围挡(墙)高度不低于2米。围挡(墙)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顶端设置压顶。
2.待建空地地面应全部绿化、硬化或覆盖防尘网,对长期未能开发建设的裸地,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在实施绿化作业时,应采取降尘措施。四级以上大风天气,
禁止土地平整、换土、原土过筛等作业。土地平整后,一周内要进行建植工作。土地整理工作已结束,未进行建植工程期间,要每天洒水12次,如遇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必须及时洒水防尘或加以覆盖。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盛金满
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初嘉腾
园区规建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检查组,由安监站监督人员组成,负责全区在建工程的专项治理工作。
五、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时间从2015年5月18日至6月30日,分三个阶段:
1、自查整改阶段(5月18日-5月24日)。由各建筑施工企业按要求进行自查整改。
2、督查考核阶段(5月25日-6月30日)。
根据自查整改情况,我站对区内在建工程进行抽查考评。对一些工作不力的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部进行严肃处理。
6月30日以后将集中整治做法逐步深化为长效管理制度。
三、工作要求
(一)建设单位是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第一责任单位,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负总责。在项目开工前,建设
单位应牵头与监理、施工单位成立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机构,制定本项目扬尘治理方案,落实开挖阶段扬尘治理具体措施,并加强在建项目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对施工过程中扬尘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
(二)施工单位是施工扬尘现场落实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措施的第一责任人。施工单位要制定具体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做好扬尘治理工作的实施与管理。项目部要指定现场扬尘治理专职人员,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的日常巡查管理和设施维护负责。
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范文第2篇
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提高我区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有效降低扬尘污染的产生和排放,促进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升城市建设形象,夯实全国文明城市基础,结合我区实际,制 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实施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工作,强化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提高建设工地文明施工水平,降低扬尘污染的产生和排放,促进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推动城市精细化、长效化、规范化管理。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造人民群众良好生活环境为目的,着力解决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问题,形成政府领导、企业负责、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机制,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举措,促使工地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善,增强扬尘防控意识,全面提升全区建筑工地整体形象。
二、 整治范围
全区所有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工地和拆迁工地、待建空地。
三、整治标准
(一)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整治标准
1.新(改、扩)建工程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环境保护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
2.施工现场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墙),主干道围挡(墙)高度不低于2.5米,次干道围挡(墙)高度不低于2米。围挡(墙)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顶端设置压顶。
3.主体外侧必须使用合格阻燃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安全网应保持整齐、牢固、无破损,严禁从空中抛撒废弃物。
4.施工现场应保持场容场貌整洁,场区大门口及主要道路、加工区必须做成混凝土地面,并满足车辆行驶要求。其它部位可采用不同的硬化措施,但现场地面应平整坚实,不得产生泥土和扬尘。
施工现场围挡(墙)外地面,也应采取相应的硬化或绿化措施,确保干净、整洁、卫生,无扬尘和垃圾污染。
5.合理设置出入口,采取混凝土硬化。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设置冲洗槽和沉淀池,保持排水通畅,污水未经处理不得进入城市管网。并配备高压水枪,明确专人负责冲洗车辆,确保出场的垃圾、土石方、物料及大型运输车辆100%清理干净,不得将泥土带出现场。
有条件的工地应在出入口设置固定式车辆自动清洗设备。
6.施工现场应砌筑垃圾堆放池,墙体应坚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堆放,严密遮盖,日产日清。
7.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严禁进行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同时覆网防尘。
8.施工现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沙浆。水泥、石灰粉等建筑
材料应存放在库房内或者严密遮盖。沙、石、土方等散体材料应集中堆放且覆盖。场内装卸、搬倒物料应遮盖、封闭或洒水,不得凌空抛掷、抛撒。
9.渣土及垃圾运输车辆必须办理相关手续或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采取密闭运输,车身应保持整洁,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流溢,严禁抛扔或随意倾倒,保证运输途中不污染城市道路和环境,对不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员,严禁进场进行装运作业。
10.施工现场应保持环境卫生整洁并设专人负责,清扫前应洒水,避免扬尘污染。每天洒水一至二次,扬尘严重时应增加洒水次数。
11.施工现场严禁熔融沥青、焚烧塑料、垃圾等各类有毒有害物质和废弃物,不得使用煤、碳、木料等污染严重的燃料。
12.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设置相应人数的专职保洁人员,负责工地内及工地围墙外周边10米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对于影响范围大的工程,可视情况扩大施工单位的保洁责任区。
(二)拆迁工地施工现场整治标准
1.拆迁单位在施工前,必须设置环境保护牌,标明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责任人及环保监督电话等。
2.拆迁工地周围必须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墙),主干道围挡(墙)高度不低于2.5米,次干道围挡(墙)高度不低于2米。围挡(墙)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顶端设置压顶。
3.机械拆除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或喷淋措施,以抑制扬尘飞散。
4.需爆破作业的拆除工程,在确保作业安全的条件下应采取预拆非承重墙、清理部分致尘构件与积尘、在建筑物内部洒水、在不同高度设置塑料盛水袋、起爆前后喷水降尘等措施。
5.整理破碎构件、翻渣和清运建筑垃圾时,应采取洒水或喷淋措施。
6.被拆除房屋的建筑材料及渣土,要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要集中整齐堆放,并用遮挡物进行覆盖。清运时间最迟应在拆迁完成后7日内清运完毕。当年不能开工建设的,应采取临时绿化等措施防止扬尘,场地标明临时绿化标牌。
7.拆迁现场出入口要由专人负责清扫(洗)车身及出入口卫生,确保运输车辆不带泥土出场。
8.清运垃圾、渣土的车辆应预先办理相关手续或委托具有垃圾运输资格的运输单位进行,严格按要求进行封闭运输,不得乱卸乱倒垃圾,不允许凌空抛扬,宜袋装清运,以免造成扬尘污染。
9.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不得进行拆除作业,并对拆除现场采取覆盖、洒水等降尘措施。
(三)待建空地整治标准
1.城市待建空地应沿四周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封闭围挡(墙),主干道围挡(墙)高度不低于2.5米,次干道围挡(墙)高度不低于2米。围挡(墙)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顶端设置压顶。
2.待建空地地面应全部绿化、硬化或覆盖防尘网,对长期未能开发建设的裸地,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在实施绿化作业时,应采取降尘措施。四级以上大风天气,
禁止土地平整、换土、原土过筛等作业。土地平整后,一周内要进行建植工作。土地整理工作已结束,未进行建植工程期间,要每天洒水12次,如遇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必须及时洒水防尘或加以覆盖。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盛金满
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初嘉腾
园区规建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检查组,由安监站监督人员组成,负责全区在建工程的专项治理工作。
五、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时间从2015年5月18日至6月30日,分三个阶段:
1、自查整改阶段(5月18日-5月24日)。由各建筑施工企业按要求进行自查整改。
2、督查考核阶段(5月25日-6月30日)。
根据自查整改情况,我站对区内在建工程进行抽查考评。对一些工作不力的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部进行严肃处理。
6月30日以后将集中整治做法逐步深化为长效管理制度。
三、工作要求
(一)建设单位是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第一责任单位,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负总责。在项目开工前,建设
单位应牵头与监理、施工单位成立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机构,制定本项目扬尘治理方案,落实开挖阶段扬尘治理具体措施,并加强在建项目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对施工过程中扬尘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
(二)施工单位是施工扬尘现场落实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工作措施的第一责任人。施工单位要制定具体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做好扬尘治理工作的实施与管理。项目部要指定现场扬尘治理专职人员,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的日常巡查管理和设施维护负责。
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范文第3篇
编 制 人:
审 核 人:
审 批 人:
审批日期:
扬尘治理专项方案
目
录
一、前言 ....................................................................................................................................1 二、总体 目标 ............................................................................................................................1 三、工程概况 ............................................................................................................................1 五、应急响应与准备范围 ........................................................................................................2 六、响应与准备重点 ................................................................................................................2 七、现场环卫体系及责任化分 ................................................................................................3 八、现场环卫小组职责 ............................................................................................................3 九、施工现场防尘治理措施 ....................................................................................................4 十、防尘应急预案的启动与实施 ............................................................................................6 十一、监督检查 ........................................................................................................................6 十二、防尘治理专项方案的实施宗旨 ....................................................................................6
扬尘治理专项方案
1 一 、前言 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进一步加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防止由于建筑施工造成的作业污染和扰民,保障建筑工地附近居民和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必须做好建筑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是文明施工的具体体现,也是施工现场管理达标考评的一项重要指标,所以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环保方案。
二、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继续严格贯彻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及扬尘治理有关标准、规范和文件,以高于往年的工作力度,高标准、严要求的开展建设工程现场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同时要做到 6 个 100%,即:施工现场必须 100%标准化围蔽;工地砂土不用时必须 100%覆盖;工地路面必须 100%硬地化;拆除工程必须 100%洒水压尘;出工地车辆必须 100%冲净车轮车身;施工现场长期裸土必须 100%覆盖或绿化
三、工程概况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工程名称
2 建设单位
3 设计单位
4 勘察单位
5 监理单位
6 质量监督
7 施工单位
8 建筑面积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施工现场环境体系的有效运行,实现对社会的承诺,结合本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组成管理领导小组如下:
扬尘治理专项方案
2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小组联系方式 姓名 联系方式
五 、应急响应与准备范围
1.主要道路及场地硬化;
2.洒水降尘;
3.垃圾存放、运输;
4.材料、土方覆盖;
5.车辆清洗;
6.施工围挡;
7.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六 、响应与准备重点
1.施工现场周边采取围挡措施,门前及围挡附近及时清扫。
2.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及场地按要求进行硬化处理。
3.施工现场裸露地面、土堆按要求进行覆盖、固化或绿化。
4.外脚手架按要求采用密目网进行封闭。
5.施工现场按要求进行洒水降尘。易产生扬尘的机械应配备降尘防尘装置,易产生扬尘的建材按要求存放在库房或者严密遮盖。
6.建筑垃圾土方砂石运输车辆应采取措施防止车辆运输遗撒,手续齐全。
7.楼内清理垃圾须采用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
扬尘治理专项方案
3 8.施工现场按要求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9.施工现场按要求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按规定及时清运。
10.施工现场按要求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11.施工现场按要求设置专业化洗车设备或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
七 、现场环卫体系及责任化分 分
八 、现场环卫小组职责
1.定期分析施工人员的思想状况,做到心中有数。
2.经常检查防尘器材,以保证防尘的可靠性。
3.经常检查现场的防尘规定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定期对职工进行防尘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
项目经理 监督员 垃 圾清运
机 械设备
材料保管
现场卫生
生活区卫生
施工队食堂
施工队库房
施工班组
扬尘治理专项方案
4 九 、施工现场防尘治理措施
1.主要道路及场地硬化:
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土层夯实后,面层材料可用混凝土、沥青或细石;
2)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面层材料可用混凝土或细石;
3)现场排水畅通,保证施工现场无积水;
4)施工现场道路及进出口周边一百米以内的道路不得有泥土和建筑垃圾。
5) 每个施工段抽出 5 名工人对场区主要道路进行打扫、洒水工作,每日 8:30 之前清扫、洒水完毕。小组成员重复做好巡查督导工作,对清理不力、不到位的部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问题。
2、洒水降尘:
1)外架拆除、平整场地、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清运建筑垃圾和渣土及市政道路施工等作业时,应边施工边洒水,防止产生扬尘污染;
2)遇有四级以上风的天气不得进行土方运输、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房屋拆除等作业及其它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作业。按照《建设系统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预警级别达到黄色预警以上时,应按相应级别停止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拆除工程施工、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室外露天作业等作业;
3)为防止施工扬尘,施工现场应每天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进行清扫洒水(雨雪天及地表结冰的天气除外);在土方施工、干燥天气、风力四级以上的天气条件下,应适当增加洒水次数;
4)施工现场设置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机械时,必须配备降尘防尘装置。
3、垃圾存放、运输:
1)施工现场设置垃圾站应为密闭式,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运输消纳应符合相关规定;
2)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密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安全网内垃圾应及时清理;
3)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4)
现场建筑垃圾因故不能外运的,必须在指定区域内堆积并全部覆盖。
扬尘治理专项方案
5 4、材料、土方覆盖:
1)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地面、长期存放或超过一天以上的临时存放的土堆应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或采取绿化、固化措施;
2)水泥、粉煤灰、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进行覆盖,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
3)对于停止施工的施工工地,应当对其裸露土地采取覆盖或者临时绿化等有效防尘措施;
4)对于土方工程,开挖完毕的裸露地面应及时固化或覆盖;
5)本市施工工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由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以及本市规定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其它建设工程在施工现场设置砂浆搅拌机的,应当配备降尘防尘装置。
5、车辆清洗:
1)具有安装条件且处于基坑土方施工阶段的施工现场出入口,均应安装高效洗轮机,基坑土方施工阶段结束后,施工单位可按要求设置冲洗车辆的设备和设置沉淀池。安装使用高效洗轮机的,施工单位要确保 100%使用;
2)在施工现场设置洗车池和沉淀池的,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a、施工现场施工车辆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备,对车辆槽帮、车轮等易携带泥沙部位进行清洗,不得带土上路;
b、洗车池旁必须设置沉淀池,沉淀后的污水应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3)建设单位(或委托施工单位)应当办理渣土消纳许可证,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消纳建筑垃圾、渣土。施工现场必须使用有资质的运输单位和符合要求的运输车辆承担现场土方、建筑垃圾等的运输任务,采取措施防止车辆运输遗撒。
6、施工围挡:
1)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式管理,施工围挡坚固、严密,表面应平整和清洁,高度不得低于 2.5 米;现场围挡及大门每半年清洗或粉饰见新一次;施工围挡使用材料、构造连接要达到安全技术要求,确保结构牢固可靠;
2)围挡材质应使用专用金属定型材料或砌块砌筑;
3)外脚手架架体必须用密目安全网(颜色为绿色)沿外架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封闭严密,并与架体固定。密目安全网要定期清理,保持干净、整齐、清洁。防止施工中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等外溢或遗撒,避免粉尘、废弃物和杂物飘散,
扬尘治理专项方案
6 及时对工地门前及围挡附近进行清扫,保持干净整洁。
7、远程视频监控系统检查标准:
1)按照《关于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推广使用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通知》等有关要求进行检查。
8、其它情况:
1)在确保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对于自然放坡的边坡工程可酌情进行覆盖;
2)土方施工作业面(钻孔、打桩、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等)可暂不覆盖,但应采取适度洒水等降尘措施,当天施工完毕后应按要求进行覆盖;
3)正在使用或正在装卸的建筑材料或建筑垃圾可暂不覆盖,可酌情采取降尘措施。
十 、防尘应急预案的启动与实施
当遇六级以上大风天气时,现场启动防尘应急预案。
1.项目经理组织施工队安全负责人对现场高处作业及大风天气危险工种责令停工。
2.生产经理组织现场卫生负责人对现场清理工作责令停工,对现场防尘设施进行检查,如发现破损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恢复,并及时洒水降尘。
3.安全负责人负责组织施工队食堂管理员对食堂卫生及封闭垃圾池进行检查,如发现异常立即组织人员清理恢复。
4.材料保管负责组织施工队库管员对水泥及易飞扬材料的覆盖进行检查,如有覆盖未到位材料立即进行覆盖,直至全部覆盖到位。
5.安全员负责将现场所有搅拌工作停止,并与电气工长同巡视现场临电有无异常,如发现问题处立即改正到位。
十 一 、监督检查
1.安全组对水泥及易飞扬材料的储存、发放、使用过程进行监督 检查。
2.安全组对搅拌机的搅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3.安全组对施工现场的防尘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4.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工人进行说服教育;情节严重者处以罚款。并且要求各项负责人对自己所辖范围内的问题进行整改。
十 二 、防尘治理专项方案的实施宗旨
防尘小组成员应紧密团结,在项目经理领导下保护好生活与生态环境,杜绝因建筑施工造成的作业污染和扰民,真正做到保障建筑工地附近居民和施工工人的身体健康,做好,
扬尘治理专项方案
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范文第4篇
1、落实施工、建设、监理单位的扬尘整治责任,要求建设单位设立并足额支付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并负责具体实施,监理单位制定相应的监理细则,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
2、强化源头管理,将扬尘整治纳入工程安全备案现场审查的内容,严格审查扬尘专项控制方案,对现场道路硬化、施工围挡、车辆冲洗设备、裸土覆盖等扬尘整治措施不到位的,审查不予通过,不得开工建设。
3、加大扬尘污染防治宣传力度,通过开展培训,发放宣传手册,广泛宣传施工扬尘整治的意义、要求和措施,不断提高施工项目部的环保意识,形成主管部门为主导,相关企业配合,群众积极参与,共同治理扬尘污染的氛围。
4、加强对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对辖区内所有在建项目开展不间断循环督查,实行“月度排查、重点抽查、难点复查”,严格落实渣土车辆覆盖,车辆进出冲洗,施工道路实时洒水等措施,严禁车辆撒漏、带泥上路现象的出现,对主干道两侧、重点区域、重点地段的12个项目进行重点监控,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管理,对发现的扬尘污染,当场责令施工单位安排专门人员配备洒水车辆及时进行清理、洒水。
5、 加大对裸土堆场、渣土清运、基坑开挖、等关键环节的扬尘治理,综合运用行政、信用等多种手段,采取诫勉谈话、不良信用记录、停工整改、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措施,对扬尘整治不力或违反规定的项目进行严肃处理。
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范文第5篇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通过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大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治理力度,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通过提高施工现场管理精细化、标准化水平,实现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健全建筑施工扬尘治理长效机制,持续改善我市城市空气质量,促进全市人居环境持续改善,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共建美丽广西。
(二)整治范围。全市所有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
(三)活动时间。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四)量化目标。
1.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达到 100%; 2.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方案编制率达到 100%;
3.建筑工地四周设置连续围挡率达到 100%; 4.建筑外脚手架挂设密目式安全网率达到 100%; 5.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车辆冲洗设施设置率达到 100%; 6.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砂石、水泥等)入库入池率达到 100%; 7.施工现场主要道路硬化率达到 100%; 8.施工现场非主要道路、堆土及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处等,采取固化、绿化、覆盖等措施落实率达到 100%; 9.监管部门对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率达到 100%。
二、工作内容 (一)分阶段重点监控。
1.基础施工阶段。工地围挡应连续设置,不能随意设置出入口。围挡材料应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在主要路段高度不低于 2.5m,一般路段不低于 1.8m。工地主要出入口道路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 C25 的混凝土进行硬化,厚度不小于 20cm。主要出入口必须设置冲洗平台,规格不小于 3.5m5m,同时应设置排水沟、挡水坎和沉砂井,配备大功率洗车设施。土方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并采取措施干燥车轮,加强保洁效果,严禁使用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运输车辆;车辆驶出建筑工地之前必须采取封闭措施,防止渣土运输过程中沿途抛、撒、滴、漏,污染周边环境。
2.主体施工阶段。工地应设立保洁专岗,安排保洁人员负责保洁防尘工作,鼓励将工地现场保洁工作发包给专业保洁机构。施工现场裸露场地和集中堆土区域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水泥、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入库入池,并根据施工情况及时遮盖,防止产生扬尘。建筑工地应积极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现场自行搅拌混凝土、砂浆或其他易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应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降尘措施。外脚手架必须满挂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立网。鼓励施工现场在道路、围墙、脚手架等部位安装喷淋或喷雾等降尘装置;鼓励在施工现场安装空气质量检测仪等装置。
3.装修施工阶段。楼层内的建筑垃圾等物料必须采用相应容器垂直清运或管道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和乱倒乱卸。严禁在作业楼层现场搅拌砌筑砂浆或抹灰砂浆。外脚手架拆除时应当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禁止拍抖密目式安全网、脚手板造成扬尘。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或气体的物质。
4、拆除项目施工阶段。对于拆除或拆违等项目,拆除实施单位要在施工前制定扬尘抑制方案,在街道和居住人员密集的一侧设置密目网,避免粉尘、废弃物和杂物外飘。拆除作业时,必须注意作业程序,并采取湿法作业等抑尘措施;实施爆破拆除旧房屋的,应当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施工,做好防尘降尘工作。拆除施工工地内严禁焚烧垃圾和各种废弃物,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应堆放整齐,及时清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清运,须对建筑垃圾进行覆盖处理,且堆放高度低于围墙高度。
(二)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建设行动。
一是深入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按照我局印发的《钦州市建
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达标实施方案》(钦市建管〔2015〕41 号)要求,所有建筑工地必须至少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的“合格”标准。未开展建筑施工扬尘专项治理、未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或现场文明施工不达标的项目工地,不得推荐参加全区各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选。二是加大《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导则》执行力度,各县(区)在建工程必须严格执行,各县(区)不少于 4 条城市主干道路应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工地示范街”活动。三是全面开展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达标创优活动。各县(区)要按照《2019 年度钦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状》的要求,于 2019 年内完成 20 个市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9 个自治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创建任务,力争创建 1 个“全国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
(三)开展“典型示范、样板引路”行动。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安全文明施工“典型示范、样板引路”行动,落实扬尘治理示范项目责任制,通过现场观摩会、交流研讨会等形式,宣传、推广扬尘控制典型经验和先进施工工艺,以点带面,促进建筑工地扬尘控制水平不断提高。我局将在市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评选完成后,精选 1-2 个项目开展观摩活动。
(四)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严管重罚行动。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把扬尘综合整治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建立定期通报制度。要及时掌握本辖区处于基坑土方施工阶段的工程基本情况,建立台账、及时更新、重点检查。凡工地出入口未设置冲洗设备或虽设置但未投入使用、渣土运输车辆未采取封闭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对于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扬尘污染严重、未达到扬尘控制标准的,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办法》的要求,严格落实对负有责任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动态扣分,严管重罚、应扣尽扣。
(五)开展全民参与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活动。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建立建筑施工扬尘整治投诉举报制度,积极采取有奖举报等有关措施,鼓励群众参与到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活动中来,营造全民关注和监管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氛围。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建设单位对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工作负总责,工地开工前应组织施工、监理、土方运输等单位制定完善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开工后应及时支付安全防护、文明工地措施费用,并督促施工、监理单位落实扬尘控制措施。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控制负主体责任,应认真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保证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款专用。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负监理责任,应督促施工单位在各个施工环节和施工现场严格执行各项扬尘控制措施。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切实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控制的监管责任,将建筑工地扬尘控制纳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重点内容,要制订建筑扬尘专项治理方案,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职责,制作完善检查及整治记录履职台帐,定期组织巡查、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
(二)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全面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对各监管辖区内各类建筑工地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前将本辖区 2019 年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年度总结报送至我局建管科。
(三)加强监督考核。我局将成立督查组,加强对有关单位的督查考核,及时通报督查结果,督促整改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进行责任追究。
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范文第6篇
工程名称:马銮湾新城新美污水泵站扩建工程 工程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新垵村 开工日期:2018年4月1日 建设单位: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目标
根据《厦门市城市扬尘防治工作方案》(厦府办〔2015〕66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8〕29号)等文件要求,通过建立健全工地扬尘防治工作保障机制,进一步强化工地扬尘防治主体及属地管理责任,建立扬尘污染防治企业信用评价机制,落实扬尘防治经费保障,强化扬尘考评结果应用,实现工地扬尘防治7个100%的要求,有效控制扬尘污染,提升环境空气质量。市政道路工程工地落实施工扬尘防治措施如下:
1、市政道路施工现场应当严格按《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图集》设置封闭围挡,确保坚固、稳定、整洁、美观。施工时应当合理分步实施,控制土方开挖和存留时间。
2、破路施工土方开挖后应将开挖出的土方放置在土工布上,并及时进行覆盖。
3、路基土方填筑时,应严格控制含水量,分段分层填筑并及时碾压。
4、路基及水稳层上施工车辆需临时通行的,应当有专人负责 洒水降尘。水稳层混合料不得在施工现场采用简易搅拌设备进行拌合。
5、暂时不能清运的土方和建筑垃圾,必须按规定要求有序堆放,并采取固化、覆盖等扬尘防治措施。
6、清扫水稳层、旧混凝土路面作业时,优先采用洒水、吸尘措施,当采用空压机、鼓风机吹扫时,应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7、路沿石、路砖等构件切割、加工或者进行其他切割、钻孔、凿槽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时,应当采取喷雾等方式进行降尘。
8、路面破除时使用无组织排放尘埃的中小型粉碎、切割、锯刨等机械设备时,应采取围护、遮挡等防止扬尘措施。
9、建筑垃圾处置应当经过核准,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运输车辆进出工地应逐车登记,并按照指定的运输路线和时间行驶,倾卸至符合要求的消纳场所,严禁“滴撒漏”、乱倾倒等行为。
10、施工现场应当配备洒水车辆。每千米施工段至少配备一台移动式喷雾机,并分时段开启喷淋系统。每天7:30~8:00、10:30~11:00、14:30~15:00、17:00~17:30四个时段要开启喷淋系统进行降尘(雨天除外)。同时根据市环保委下达的启动轻微污染天气响应通知,及时启动雾炮车、洒水车及喷雾设施。
二、建设单位扬尘治理责任
1、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将扬尘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及时足额支付。建设区域内有两个及以上项目的,共用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由建设单位牵头共同协商解决。在项目建设投资中按规定专项列支,落实建设工程扬尘防治的专项费用,并将扬尘防治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列入工程成本。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牵头成立建设(代建)、施工、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组成的扬尘防治工作组,明确具体负责人,组织协调扬尘防治各项措施的落实,并定期组织对施工单位落实情况及监理单位监督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对按规定无需公开招投标的工程,一经发现有不按规定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的行为,建设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扣除该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工程履约保证金。
2、将扬尘治理和保护施工环境质量纳入工程项目管理总体方案,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管理体系和制度,全面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标准化管理。
3、 提供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条件,设置符合规定的施工现场围挡并保持完好。
4、适时组织开展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工程监理单位扬尘治理责任
1、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法对工程建设活动履行监理职责,对施工扬尘治理、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监理。监理单位负责审批施工单位现场扬尘防治施工方案,编制施工扬尘防治监理实施方案,对施工单位扬尘防治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建立扬尘防治监理工作记录备查。
2、对施工扬尘治理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及时给与纠正,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落实。施工现场发生扬尘污染的,监理单位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代建)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本施工扬尘治理责任书一式四份;建设单位项目部、监理单位项目部、施工单位、施工单位项目部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建设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监理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月 日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扬尘控制目标管理责任书
工程名称:马銮湾新城新美污水泵站扩建工程 工程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新垵村 开工日期:2018年4月1日 建设单位: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厦门泓园建设有限公司
一、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目标
根据《厦门市城市扬尘防治工作方案》(厦府办〔2015〕66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8〕29号)等文件要求,通过建立健全工地扬尘防治工作保障机制,进一步强化工地扬尘防治主体及属地管理责任,建立扬尘污染防治企业信用评价机制,落实扬尘防治经费保障,强化扬尘考评结果应用,实现工地扬尘防治7个100%的要求,有效控制扬尘污染,提升环境空气质量。市政道路工程工地落实施工扬尘防治措施如下:
1、市政道路施工现场应当严格按《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图集》设置封闭围挡,确保坚固、稳定、整洁、美观。施工时应当合理分步实施,控制土方开挖和存留时间。
2、破路施工土方开挖后应将开挖出的土方放置在土工布上,并及时进行覆盖。
3、路基土方填筑时,应严格控制含水量,分段分层填筑并及时碾压。
4、路基及水稳层上施工车辆需临时通行的,应当有专人负责 洒水降尘。水稳层混合料不得在施工现场采用简易搅拌设备进行拌合。
5、暂时不能清运的土方和建筑垃圾,必须按规定要求有序堆放,并采取固化、覆盖等扬尘防治措施。
6、清扫水稳层、旧混凝土路面作业时,优先采用洒水、吸尘措施,当采用空压机、鼓风机吹扫时,应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7、路沿石、路砖等构件切割、加工或者进行其他切割、钻孔、凿槽等易产生粉尘的作业时,应当采取喷雾等方式进行降尘。
8、路面破除时使用无组织排放尘埃的中小型粉碎、切割、锯刨等机械设备时,应采取围护、遮挡等防止扬尘措施。
9、建筑垃圾处置应当经过核准,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运输车辆进出工地应逐车登记,并按照指定的运输路线和时间行驶,倾卸至符合要求的消纳场所,严禁“滴撒漏”、乱倾倒等行为。
10、施工现场应当配备洒水车辆。每千米施工段至少配备一台移动式喷雾机,并分时段开启喷淋系统。每天7:30~8:00、10:30~11:00、14:30~15:00、17:00~17:30四个时段要开启喷淋系统进行降尘(雨天除外)。同时根据市环保委下达的启动轻微污染天气响应通知,及时启动雾炮车、洒水车及喷雾设施。
二、建设单位扬尘治理责任
1、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将扬尘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及时足额支付。建设区域内有两个及以上项目的,共用场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由建设单位牵头共同协商解决。在项目建设投资中按规定专项列支,落实建设工程扬尘防治的专项费用,并将扬尘防治费用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列入工程成本。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牵头成立建设(代建)、施工、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组成的扬尘防治工作组,明确具体负责人,组织协调扬尘防治各项措施的落实,并定期组织对施工单位落实情况及监理单位监督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对按规定无需公开招投标的工程,一经发现有不按规定落实扬尘防治措施的行为,建设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扣除该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工程履约保证金。
2、将扬尘治理和保护施工环境质量纳入工程项目管理总体方案,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管理体系和制度,全面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标准化管理。
3、 提供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条件,设置符合规定的施工现场围挡并保持完好。
4、适时组织开展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施工单位扬尘治理责任
1、施工单位是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工程项目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具体工作。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建筑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施工方案;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具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文明施工的有关要求,对工程施工全过程扬尘
污染防治进行动态管理;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负责所承建项目施工现场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组织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并确保扬尘防治费用合理使用。
2、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施工扬尘防治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各区域、各分部扬尘防治责任人;将施工现场扬尘防治工作纳入对项目部和项目经理的考核内容,与项目部、班组等逐级签订扬尘防治目标责任书,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
3、影响道路交通通行的占道施工工地应新建交通疏解道路,做到“占一还一”,且新建的交通疏解道路应与占用道路建设标准一致,满足沥青摊铺条件的路段应加铺沥青,并设置符合标准的交通标志线、标志牌及安全设施,确保施工期间疏解道路路面整洁平顺、交通安全顺畅,做好道路保洁,避免产生道路扬尘污染。
4、在工地项目的大门口或工地其他醒目位置设置扬尘防治监管公示牌,公布扬尘防治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及污染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同时按规定合理使用扬尘防治费用,并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使用清单备查。
本施工扬尘治理责任书一式四份;建设单位项目部、监理单位项目部、施工单位、施工单位项目部各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建设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签订日期:
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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