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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机关可以对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漫步者2025-11-191

检查机关可以对范文第1篇

众所周知,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近年来,加强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已被各级基层政府提上重要日程。[1]基层政府主要指市级政府以下的各级政府。在过去一段时间,很多基层政府都对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的方式、方法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例如:以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为支点,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制度设计,重视日常监察,督促责任落实。各单位、各部门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本职工作,加强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实现目标落实、工作提效,为本部门乃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为促进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马鞍山市委党校课题组就承担的“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的课题深入各地市、县、区的基层政府机关、基层群众、相关单位开展了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交谈、实地调研等形式,多方了解各地开展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的情况、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总体来说,问卷调查和实地访谈的范围和对象较为合理,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调查的结果有一定的可信度。课题组成员认为,近年来各地开展的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在推动科学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

建设取得的主要成绩

1.以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促进干部素质的提高。一是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现代基层政府既是服务型政府,也是责任型政府。基层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不能只行使手中的公权力而不承担权力背后的责任,因为权力和责任是对等的。马鞍山市通过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定期对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进行评价,对优秀的给予奖励和肯定,对表现不好的给予批评和通报,使基层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二是自我认知能力进一步提升。通过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促使工作人员对自己的工作有了正确的认知,通过相互交流,相互学习,既增强了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又弥补了自身的不足,已成为自我认知、自我完善的实践过程。三是综合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现代基层政府需要一批既能说又善于思考的复合型干部。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既需要“干”,又需要“说”,更需要思考。例如:对别人工作的点评,既能锻炼工作人员发现问题的能力,又能增强工作人员的表达能力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2.以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促进工作效率的提升。一是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如安徽省M市要求每位工作人员记录工作日志并通过工作日志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反映出来,这不仅有利于分管负责人了解工作落实情况,做出科学合理的安排,也能够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真实反映工作实绩。如安徽省M市通过基层政府机关干部记录工作日志的方式,对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做实实在在的记录,不仅增强了基层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完成工作情况的透明度,使工作实绩得到了及时反映,而且对选拔和培养干部也十分有利。

⒊以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促进工作任务及时完成。通过实施岗位责任制、目标责任制、项目责任制,对工作任务进行层层分解,量化考核,以严格的考核机制促使基层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自我加压,自我约束,竭力做好本职工作,克服“慵懒散”现象,这样,不仅促进了工作任务的及时完成,也使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得到了进一步显现。

二、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

建设带来的启示

1,坚持创新,寻找支点。加强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一直是各级基层政府提升工作效率、改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工作人员素质的重要突破口,也是建立现代服务型基层政府和责任型基层政府的客观要求。[2]其工作能否持久、有效和具有生命力,关键是在创新方式、方法上做文章。因为加强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必须找准支点,以支点带动圆心。安徽M市善于在方式、方法上做文章,以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为载体和支点,在全市掀起了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的热潮。

2.树立价值理念。常言说,思路决定出路,正确的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反之,必然会导致行动难以持久、深入。安徽省M市在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方面不仅要求工作人员怎么做,而且重点是向工作人员说明为什么这么做,重点宣传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背后所体现的价值旨归。通过持续宣传,让工作人员真正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最终达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实际效果。让基层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主动改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

3.善于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有效的组织领导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3]如湖北省D县,基层政府负责人对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工作高度重视,不仅多次召开会议,部署落实,而且亲自参与职能部门的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工作。各单位实行部门负责人制度,强化“一把手”的角色定位,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领导小组。

4.把治理思维付诸实践之中。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改革的总目标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就要求基层政府运用治理思维推进各项工作。安徽省A市在推进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过程中,不仅依靠基层政府自身,而且还善于借助外在力量特别是社会第三方的力量,形成了多维度的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格局,从而确保了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工作出实效,具有一定的公信力和持续性。

5.有效下放权力。权力是把双刃剑,运用得好与坏,关键是如何分配权力。[4]适度地下放权力,可以有效发挥权力的最大效力。以湖北省C市为例,按照C市市委统一部署,2013年9月30日,C市督查办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基层政府机关开展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市基层政府机关开展工作效能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该《意见》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善于结合工作实际,在指导文件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易操作的《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实施意见》,依靠明确的制度和实际方案,确保各部门的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有序推进。

6.实施严格的监督考核制度。坚持奖惩结合,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以安徽省A市为例,各单位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该单位的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工作,实行活动责任制,定期检查本单位的工作落实情况,负责推进本单位的周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月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工作。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小组定期收集各部门的工作效能建设实绩,对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优先申报单位的“月度之星”并记入年终考核;对表现较差的给予批评,限期整改乃至记入年终考核,使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结果与年终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聘等挂钩。市、县、区大督查办还采用定期检查、抽查、汇报和不定期的明察暗访等形式,督促各部门开展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工作,对表现优异的在全市通报表扬,对表现较差的在全市通报批评,将各单位的监督检查结果计入全市年底目标考核之中。该市的监督考核举措在安徽省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在全省基层政府机关得到了广泛推广。

三、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

建设面临的困境

1.对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认识不足。对于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而言,在对湖北省C市的调研中课题组成员普遍认为,在有些基层政府机关内部,无论是干部还是群众,在思想认识上都存在问题:在干部层面,有的单位或部门领导不愿得罪人,不愿啃“硬骨头”,不愿“实事求是”,导致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流于形式,没有将其作为一项实实在在的工作来抓;在群众层面,有的人对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缺乏正确认知,对单位开展此项工作认为是领导“找茬”“抓小辫子”,对领导心怀不满并存在抵触情绪,致使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缺乏内生动力。事实上,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的根本是人,以人为本是其中最重要的环节。在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过程中,如果不能解决人的思想认识问题,作为各地正在推行的“特色”工作就难免会与其他活动一样面临流于形式的困境。在调研中,基层县区、乡镇的反应比较明显。有的人认为,基层工作“上面一根针,下面千条线”,日常工作很忙,很多工作难以量化记录。如果认真记录会耗费大量时间,不利于开展工作。事实上,我国大多数基层乡镇都具有工作不规范、不职业化的特点,而且受传统工作习惯(自由、散漫、拖沓)的影响,在短时期内难以彻底改变,因而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意识难以“入脑入心”,甚至有些人对于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怀有抵触心理。比如在湖北省D县调研时,有的工作人员对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从内心里上并不认同,认为只是形式主义,与众多 “动员式”的教育活动一样,只是“走走过场“,来去“一阵风”,因而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强。有的人认为,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是基层政府内部上级为下级“安装的紧箍咒”,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带有威慑性的监督机制,没有意识到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的本质。有的人认为,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是新的文牍主义,因为它需要工作人员详细记录每天的工作内容并做到每周向上级汇报一次,增加了大量的会议和文本,占去了工作人员大量的时间。有的人认为,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需要很多环节如物力、人力、财力的相互保障,仅依赖某一环节而没有其他措施的有力跟进,难免流于形式主义。由此导致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在某些工作人员心中变了味道,开展起来比较乏力。

2.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的方式比较单一。课题组成员认为,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方式、手段单一,缺乏个性。如安徽省A市的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方式就具有单一复制、自上而下的特点,各部门、县区文件相同,没有结合本部门、本地区的实际在创新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的方法、方式上做文章,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方式没有实现多元化。虽然A市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在全市基层政府机关开展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的意见》([2013]9号文件),并专门列举了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的相关标准,但存在制定的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标准比较笼统,一级套一级,一般性和统一性的规定居多,有部门特色和针对性的标准较少等问题。

3.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渠道存在“先天性”不足。受”官本位“思想的影响,各地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还缺乏下级对上级的监督以及服务对象的监督。如四川省E市开展的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即存在渠道不够畅通的问题,是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员工的点评,单位领导班子对部门负责人和部门工作开展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缺乏自下而上的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是一种基层政府内部工作效能建设,基层政府自己抓自己,自我抓基层,缺少外部力量的参与,特别缺乏社会力量以及服务对象参与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这种自上而下的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方式存在的缺陷十分明显。

4.部分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缺乏客观性、公正性。工作内容、工作性质的差异性导致了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缺乏客观性、公正性。在对河南省H市的调研中,反映最直接的问题是因为工作内容、工作性质的差异而导致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操作难度比较大,可控性不宜把握。按单位类别来分,有些单位的工作内容比较明确,如招商部门、拆迁部门,易于量化;有些单位的工作或在短时间内难以完成,或在短时间内不易出成绩、不易量化,比如防汛部门、水力部门等,完成工作任务需要时间周期,按月考核难以实现。按单位内部工作内容来分,有的部门工作内容比较单一,易于量化,工作任务比较轻松,易于完成;有的部门工作内容比较复杂,难以量化,工作任务比较繁重(如各开发区内的招商部门)。如果按照同一考核标准,就会因为工作的复杂性而导致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的客观性受到质疑,进而缺乏公信力。所以,在有些部门就滋生出了“不干事、少干事,只要不出事就会没事”的想法。此外,同一科室内部也会因为工作分工的不同而带来工作业绩的差异,进而导致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效果的差异。这类问题在基层单位比较突出。例如:有些单位一个科室只有一人或两人,一个人要承担全科室的工作,“科室负责人例会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难以实现”;有的科室人员较多,分工较细致,按同等绩效考核会有失公平,操作难度较大。在同一个单位内部,有的科室工作目标清晰,易于量化;有些科室工作内容比较复杂,难于量化,不易考核。有的单位(在基层乡镇特别明显)内部混岗严重,公务员有动力,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没有动力。因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或缺乏晋升空间或没有相应的福利待遇,导致其工作积极性不高;而公务员有福利,有考核奖。这样,就使得同一单位内部工作难以协调,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也因此面临较大的阻力、压力。

四、加强基层政府

机关工作效能建设的路径

按照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看待任何事物应该是一分为二的,因此,必须运用辩证的观点来分析各地开展的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情况。在看到成绩的同时,要善于举一反三,以点窥面,查找不足以寻求解决之道,把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蕴含于基层政府职能转变之中,蕴含在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之中,这样,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才具有可持续性。对此,要着力构建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长效机制,而长效机制要解决的是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制度化、长期化的问题,目的是把工作提速、服务提质运用到管理理念、管理制度、管理程序、管理措施和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之中并长期坚持下去,使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能够形成科学系统的制度规范和有效机制,最终建成“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基层政府。

1.从思想上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一是善于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宣传各地开展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情况,让工作人员意识到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是一项特色工作、品牌工作和长期工作,应长期坚持下去并将其制度化。二是积极宣传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的基本价值理念,让工作人员意识到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是手段,不是目的。开展这项工作不是为了发现他人错误和缺点,而是为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升工作效率。三是积极宣传典型做法,推广各地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的先进经验,多用正面典型增强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的正能量,同时曝光反面典型。

2.完善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的方式、方法。一是推动和发展电子政务。推进基层政府信息化建设是我国加快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选择,是实现社会生产力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措施,是提高国际竞争力和综合国力的迫切要求。在信息化体系建设中,基层政府信息化建设是整个信息化的关键,是优先发展的领域,而电子政务是基层政府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目前,电子政务建设已成为世界性的潮流,针对撰写工作日志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和纸张,长时间会形成大量的文字记录、文件材料等问题,马鞍山市在这方面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二是建议利用电子政务、网络邮箱平台,让工作人员把每天的工作内容都记录在电脑里,然后用电子文档的形式通过电子政务平台或网络邮箱发送给相关部门,基层政府机关再利用电子文本反馈给各位员工。三是利用手机短信平台,让工作人员把每天的工作内容存储在自己的手机里,然后集中发送给相关领导,领导再利用手机短信反馈给工作人员。四是设立电子日志档案。每人设立一个日志档案,每月从档案里随机抽取档案,在大会上公开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情况,接受大家的评议,这样,既节省了时间,又能够引起相关工作人员的高度重视。另外,在条件许可的地方,工作人员还可以把每天的工作内容记录在电子文档里,每周或每月集中汇报,这样,就会使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收到低碳环保、方便快捷的效果。

3.畅通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渠道。一是针对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渠道梗阻现象,建立交流谈心制度。即各级基层政府机关的一把手定期与单位工作人员交流谈心,力争调动每个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让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有舞台、有盼头。二是公开、公示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结果。建议把每周、每月的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结果在电子政务平台或单位的公告栏上向公众公示,接受公众的质询并给予回复。三是推进考核民主,实行“官评”与“民评”相结合机制。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评价的真正主体是公众,只有坚持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由公众进行评价考核,才能保证权为民所用。在完善组织评价的同时,把公众评价以一定的权重计入领导班子和干部的“成绩单”,从制度层面保障共众的话语权、评价权、监督权。首先,坚持阳光考核。对一些窗口单位,建议仿照银行、电信等单位的做法,设立服务评价器,每个服务对象都可以在评价器上对工作人员的服务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考核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的依据。其次,扩大参与范围。将领导干部置于有较强关联度和知情度的服务对象以及上级、同级、下级的评价之中,实现由单向评价向多维评价、封闭考核向开放考核的转变。再次,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好不好,公众最有发言权。因此,必须敞开大门,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公布基层政府部门工作成效,主动接受公众评议,组织服务对象“听、看、评”,真正以公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来检验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的实际成效。

4.建立科学的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考核指标体系。针对因基层政府机关工作内容、工作性质的复杂性、阶段性所导致的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缺乏客观性、公正性的现实,建议各地区、各部门应按照上级统一要求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有特色,切合实际,易于操作的考核指标体系。一是评估内容层次化。基层政府的不同部门有其不同的特点,因此,在建立评估指标体系时,应对评估对象进行分类,对不同的对象分别设计指标体系。二是评估指标科学化。基层政府绩效评估主要包括经济、效率、效益、公平四个基本价值尺度,内容分为职能指标、共性指标、公众满意度指标三个方面。三是制定年终集中考核综合评价衡量标准,其依据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看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二看目标实施争先创优情况,三看部门争先争优成果的层次、贡献率和影响力,四看部门、单位目标制定的态度及水平,五看目标实施的难易程度。力求用同一把尺子实事求是地衡量部门和单位的工作绩效。

5.建立长效机制,使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成为“永续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对内对外各项工作制度,使各项工作都能做到有章可循。如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行政许可公开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同岗替代制等。公开办事制度和办事程序,逐步形成较为完善、操作性强的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制度体系。健全和完善基层政府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以树立基层政府的良好形象。

【参考文献】

[1]周志忍.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绩效管理的福建模式及其启示[J].中国行政管理,2008,(11):42-47.

[2]蔡立辉,吴旭红,包国宪.基层政府绩效管理理论及其实践研究[J].学术研究,2013,(05):32-40,159.

[3]刘旭涛,孙迎春.基层政府绩效管理:经验、问题与改进[J].行政管理改革,2010,(12):61-65.

[4]吴建南,马亮,杨宇谦.比较视角下的基层政府机关工作效能建设:绩效改进、创新与服务型基层政府[J].中国行政管理,2011,(03):35-40.

(责任编辑:高 静)

检查机关可以对范文第2篇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具体表现

一年来,个人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和路线、方针、政策上能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在遵守政治纪律方面,总体是好的,但对照党中央的要求,对照党章党纪,自己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虽然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读了报告,也参加了市委党校的专题学习,但停留在浅尝辄止,还不够深入系统。主要体现在政治理论学习的自觉性不够,运用理论学习成果指导工作的意识不强,"学""用"存在脱节,对提升理论素养,增强政治敏锐性标准不高,要求不严,实际深入思考不够,办法不多、实效不佳。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放松了严格的政治理论学习。由于对政治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自觉不自觉地放松了政治理论学习,自以为凭已有的社会知识和近30余年的工作经验,做好本职工作应该没有问题,其实质是主观主义、功利主义、经验主义作怪,没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强烈的责任心,导致缺乏学习新理论、新知识的强烈愿望。常把工作当成硬任务,学习变成软任务,总认为自己是做实际工作的,不是理论工作者,没有必要去深钻细研,懂得一些基本观点、基本原理能适应工作就行。"经验主义"的思想导致理论学习的兴趣不浓,运用理论学习成果指导工作实践的能力不够强。

(二)放松了严格的党性修养锻炼。反思我在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一个深层次的原因,就是近些年来在严格党性锻炼上所下的力气不够,世界观的改造抓得不够紧,为人民服务宗旨观和艰苦奋斗精神有所淡薄。随着年龄增长和环境变化,滋长了官本位思想,权力观和政绩观不够端正。久而久之,对群众的呼声、疾苦、困难了解不够,解决得也不及时。研究解决一些矛盾和问题,实事求是、群众路线坚持得不够好,工作作风不够深入,得心应手的工作抓得多一些、实一些,难度大、难见效的工作抓得虚一些、少一些。

(三)放松了严格的主观世界改造。认为自己工作了30余年,有了一定的阅历和经验,加之有时工作多而事务缠身,以致学习理论的劲头小了,深入基层解决实际问题的时间少了,精神状态和进取心也差了。深入剖析这种思想,还是考虑个人的利益多了一些,考虑人民群众的利益少了一些。由于宗旨观念在头脑中扎得不够牢,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就容易偏离方向,导致革命意志衰退,奋斗精神消减。如有时会错误认为基层、企业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是带有共性的问题,没有很好地针对问题沉下去,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途径。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努力方向

针对自身的问题和不足,在以后的学习、工作中,本人决心在委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党员领导干部标准要求,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实实在在为企业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全力推进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坚定"三个自信"

1、突出学习重点:学习和掌握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坚定共产主义信仰,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三个带头":带头挤出时间刻苦自学,不能陷于事务;带头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着重在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下功夫;带头加强对履行领导职责所必备的各种知识的学习,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领导水平。

3、做到"三个转变":从应付性学习转变为主动钻研学习、从主要着眼于改造客观世界转变为改造客观世界与主观世界相结合、从为了工作的"要我学"转变为提升自己理论素养的"我要学",切实把加强理论学习当作党员干部的终身任务。

4、通过刻苦学习,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筑牢思想防线,勇于开拓创新,以理论上的清醒促进政治上的坚定。

二是提高党性修养,筑牢宗旨意识

1、带头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

2、坚持身体力行、求真务实、言行一致的工作作风,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实实在在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3、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汲取群众营养,不断加深与人民群众的感情。

三是密切联系群众,切实转变作风。

1、坚持实事求是、党的群众路线,以优质的服务,良好的形象,一流的业绩做好工信系统的各项工作。

2、坚持一切从群众的利益出发,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3、切实深入基层、深入实践、深入群众,为企业发展诚心诚意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树立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

检查机关可以对范文第3篇

迭部县环境保护局支部书记龙布九

在县委的安排部署下,我局认真开展机关作风集中整顿活动。通过动员和理论学习,特别是通过学习有关文件和有关领导的讲话,作为环保局支部书记,使我从思想上受到教育,认识上得到提高,观念上得到转变。通过检查对照,我个人还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和不足:

一、存在的问题

1、令行禁止方面。态度不够端正,因此学习效果往往不尽人意,使学习流于形式,浮光掠影,浅尝辄止,不求甚解,根本无法理解文件的精神实质,因此也就达不到学习的效果,更谈不上能够通过学习吸取知识和经验,并用来指导实践。

2、执行上级决策不够坚决。由于受大环境影响,有时候对上级的有关决策执行起来有畏难情绪。这一方面是因为自己能力水平有限,缺乏推进的力度;另一方面是目前的管理体制,尚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权力太过集中,一人独大、个人说了算的现象仍然存在,好在上级有关领导十分重视此类情况,已经加强了这方面的管理力度,正在逐步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创造出了良好的氛围。可以说,

目前是最有利于党群干部工作的大好时期。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相信此类问题会得到根本解决。

3、团结协作精神有待加强。主观上自己是热衷于发扬民主的,遇事总是要征求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从不搞个人说了算,由衷反对“一言堂”和“家天下”现象,也不喜欢搞老乡观念、哥们义气、拉山头、搞宗派等团团伙伙现象。但是由于自己性格比较急,在亲和力方面有些欠缺,需要下大力气改进,加强个人修养,努力学习,汲取知识的营养,提高素质,改变习惯,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团结协作能力,争取做一名合格的支部书记。

4、树立正确政绩观。担任党支部书记多年来,从不会向组织隐瞒什么,绝对不搞欺上瞒下的事;至于有无报喜不报忧现象,过去不敢说没有,但是今后肯定不会再有;我要努力做到“堂堂正正做人,实事求是办事”。

5、工作责任心有待提高。在工作中有安于现状的思想,习惯于按部就班、唯书唯上、照抄照搬,不能打破老框框,不能探索新路子,缺乏开拓创新精神。有时候面对复杂的工作事务和社会风气不正的现实,自己思想上存在做多做少一个样的不良思想,对干部监管不力,管理不到位,导致部分干部工人思想涣散。

6、作风纪律不够严谨。虽然没有不服从管理,不听招呼和我行我素等现象,但是有时作风纪律散慢,自由主义现

象时有发生,有时候说话办事自以为是,无所顾及,往往把别人得罪了,自己还丝毫没有察觉,严重影响了与同志们的关系;要求别人做到的事情,自己往往做的不好,没有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从而影响了班子整体合力的发挥,弱化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

1、主观上对学习缺乏正确认识。一是思想上有模糊认识。觉得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应该是高层领导的事,基层人员只管干活,不管决策,只要把活干好,把安全质量和经济效益搞上去就可以了,因此认为在基层开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活动意义不大。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二是学习劲头不足。学习不够刻苦,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不往深里钻研,浅尝辄止,浮光掠影,因此理解不透,体会不深,自然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三是没能把学习实践活动与实际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

2、政治觉悟和敏感意识薄弱。缺乏大刀阔斧抓工作落实的能力和信心,主要表现在下列几个方面。第一,管理水平不高,依然停留在粗放型管理的阶段,对职工的日常管理制度、日常教育形式等等,都没有什么创新和发展;第二,工作能力不强,有时候办事不讲科学,不讲方式方法,简单

粗暴,遇到棘手的事情和问题容易产生畏难情绪;第三,面对周围或多或少的浪费现象见怪不怪,习以为常,导致自己视而不见,不管不问,任其发展;第四,没有用科学发展的眼光去指导项目班子建设和党建工作,对工作仍然停留在过去的老套路上,只是凭经验办事情做工作,致使相关工作死气沉沉,缺乏生机。

3、脾气不好影响团结。性子急,脾气暴,遇事容易冲动,说话办事缺乏机巧,不够灵活。这是本人最大的缺点,今后要努力加以克服。

4、不求有功只求无过思想导致工作不能尽职尽责。主要表现在:不愿意多管事、多做事,怕得罪人,工作缺乏主动性,缺乏较强的内动力,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比较突出。

5、组织纪律观念淡薄是常犯自由主义的根源。

三、改进措施与今后努力的方向

1、增强党性修养,加强理论学习,关心时事政治,端正党风、学风,做学习型组织的带头人,通过重视学习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进一步重视党组织建设,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和班子成员定期学习制度,不折不扣地完成上级规定的学习任务。

2、加强思想改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地位观、权力观、金钱观。严于律己,努力克服自由主义倾向和自由散慢

行为,带头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带头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要求他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做遵纪守法的带头人。

3、努力克服工作面前的畏难情绪,尽职尽责对待每一项工作,扎扎实实抓好职工日常管理教育,认真研究分析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方法与特点,努力掌握方法与技巧,紧紧围绕企业施工生产开展工作,千方百计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4、消除怕得罪人的思想,对各种不正之风和歪风邪气要敢抓敢管,带头净化环保风气,做反腐倡廉的表率和楷模,为构建和谐环保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5、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实实在在与干部职工打成一片,和他们交朋友,真心实意去关心他们,了解他们的困难,倾听他们的心声,帮助他们解疑释惑,尽自己所能做好稳定队伍,稳定环保的工作。

检查机关可以对范文第4篇

摘 要:法醫鉴定意见审查是证据审查的一个重要内容。司法实践中,法医学鉴定意见主要存在鉴定意见错误、鉴定意见模棱两可、鉴定根据不充分、伤病参与度定性、定量不准、法医学临床检查不全面、委托机关不适格、案情摘要过于简单等问题。检察机关在审查法医鉴定意见过程中应加大对鉴定意见案情摘要、鉴定委托范围、鉴定分析说明的审查力度,统筹审查鉴定意见结论与辅助检查,必要时运用高新技术检查辅助审查。

关键词:法医鉴定意见 鉴定范围 辅助检查 证据审查 司法鉴定

在刑事案件办理中,有很大比例的伤害、杀人案件、交通事故、醉驾酒驾案件都涉及法医鉴定意见审查。近些年纠正的一系列错案,与没有进行法医鉴定意见审查或者审查质量不高有关,该排除的鉴定意见没有排除,致使带“病”的鉴定意见进入诉讼环节,最终造成冤假错案。法医鉴定意见的问题突出表现在鉴定错误、鉴定意见模棱两可、鉴定意见根据不充分、伤病参与度定性、定量不准、法医学临床检查不全面、委托机关不适格、案情摘要过于简单等。为了提高审查质量,避免冤错案件,在审查过程中应加大对案情摘要、鉴定意见、委托范围、分析说明的审查力度,统筹审查鉴定意见与辅助检查,必要时运用医学高新检查技术以帮助审查。

一、法医鉴定审查中的常见问题

(一)法医鉴定意见实体方面问题

1.鉴定意见错误。鉴定意见错误是鉴定人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的认定发生错误,导致案件定性错误、公诉错误、定罪量刑错误,引起涉诉涉法上访、网络舆情,最终危害司法公信力,妨害社会稳定。

2.鉴定意见模棱两可。法医学鉴定意见是根据检验的结果和说明的理由,对委托的问题,作出简单而明确的结论。[1]鉴定意见应简明扼要地分条列出,尽可能作出确定性判断,而不能作出模棱两可的结论。[2]由此可知,鉴定结论要明确。法医学鉴定意见必须准确、客观、实事求是,对侦查人员、检察官、法官等专门司法人员正确判案提供专门技术支持。鉴定意见模糊不清、似是而非、模棱两可,如自杀可能性大、倾向于他杀致死,是不规范的意见表述。

3.鉴定意见分析说明不充分。鉴定意见分析说明不充分削弱其证明力。分析说明是针对检验所得的结果,应用科学原理,详细加以分析,以说明得出鉴定结论的依据,并阐明必要作出说明的问题。实践中存在法医鉴定意见分析说理不足以支持结论等情况,鉴定意见证明力欠缺。

4.伤病对死亡的参与度分析不准确。单纯的疾病死亡、外伤死亡,当事人对这样的案件不会有较大争议。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的是伤病混合致死的案件。这样的案件由于案情复杂,到底是外伤的参与度大,还是疾病的参与度大,部分法医鉴定意见对此分析不足,导致鉴定结果公信力降低。

(二)法医鉴定意见程序方面问题

1.临床法医学检查不全面。临床法医学检查是被鉴定人在作鉴定时必须进行的检查,是对被鉴定人的伤情进行系统性判断的依据。鉴定书中的临床法医学检查要客观,伤口的长度、宽度、深度等要全面检查并进行记录。有的案件甚至没有临床法医学检查,除非特殊案件诸如涉黑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否则,法医学鉴定意见书应该有法医学临床检查。

2.鉴定机构的委托机关不适格。一起伤害事件要成为刑事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必须有伤情鉴定意见。伤情鉴定必须有适格的委托机关。根据相关规定,伤情鉴定的委托机关必须是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在司法实践中,曾有律师事务所委托社会鉴定机构出具重伤意见,要求批捕嫌疑人的情形发生,导致伤情鉴定程序不合法。

3.案情摘要过于简单。案情摘抄是对委托机关提供的调查材料、案卷或者病历记载的与检验内容有关的部分加以摘录。鉴定意见书的案情摘要是从侦查机关的起诉书或者侦查终结报告、起诉书以及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摘抄来的,而侦查机关的起诉意见书等对于案件的起因、经过、结果、作案工具、作案时间、地点等都有明确的叙述,这对鉴定人员鉴定意见的准确作出来说是很有必要的。有的鉴定意见案情摘抄过于简单,可能导致鉴定结论依据不足。

4.鉴定机构超范围鉴定。每一家鉴定机构都有被核准的鉴定范围。委托机关委托鉴定的,鉴定机构应在自身鉴定资质范围内针对委托的事项进行鉴定。委托机关没有委托的事项,或者鉴定事项超出其鉴定资质范围的,鉴定机构不得进行鉴定。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只能对事实下结论,而不能涉及法律的适用。

5.其他程序性问题。鉴定人的职称,鉴定材料的收集、固定、保存,引用鉴定标准的条款、文书编写等也是容易出现错误的环节。实践中多发的问题有:有的鉴定意见,鉴定人没有写明职称;有的鉴定意见中有明显的打印错误;有的鉴定文书书写不规范;有的鉴定意见超出专业的范围等。

二、法医学鉴定意见出现瑕疵、错误的原因

(一)鉴定机构方面的原因

1.鉴定机构过分追求利益。社会鉴定机构在进行检验鉴定过程时收取鉴定费是法律允许的。无论是法医临床、法医病理鉴定,还是血液乙醇含量鉴定等都允许收费。有的鉴定机构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超范围进行检验鉴定。有的鉴定机构核准的是法医临床、法医病理鉴定,没有核准血液乙醇含量鉴定,但是也会为了利益,超范围进行鉴定。调研中发现没有血液乙醇含量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一年就做了100多起血液乙醇含量鉴定,获利数万元,出具的鉴定意见因为超范围鉴定被作为非法证据排除。

2.鉴定人不具有鉴定资格导致鉴定意见被排除。鉴定人从事鉴定的范围是有明确规定的,鉴定人只能在司法行政机关核准的鉴定范围内进行鉴定,不能超出核准的鉴定范围。如果超出核准的鉴定范围进行检验鉴定,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超出鉴定范围出具的鉴定意见就会被作为非法证据进行排除。如河北省保定市的王玉雷案,就存在鉴定机构、鉴定人超范围鉴定问题。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在进行证据审查过程中,必须对鉴定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如果发现鉴定人不具有鉴定资格出具鉴定意见的,要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

3.鉴定人徇私枉法出具错误鉴定。鉴定意见对于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定罪量刑等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鉴定人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应客观、公正地作出鉴定意见。但是,有的鉴定人员为了一己私利,徇私枉法,故意出具虚假鉴定意见,最终导致适用法律错误。如对一起伤害案件进行审查时,一个被鉴定人同样的伤情,一法医徇私枉法,故意出具错误的鉴定意见,把轻伤鉴定为重伤,出具重伤的公安机关法医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二)办案机关及监管方面的原因

1.未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取、保存、送检。侦查机关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收集、保管、送检检材,但是,有的公安机关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收集、提取、保管、送检检材,导致鉴定意见程序性错误。如在进行血液乙醇含量检测时,公安机关应提取两管血液,一管用于检验,另一管用于复核备用,但是有的办案单位只提取一试管血液进行检测。有的办案机关提取血液后,1年后才去做鉴定,审判时被法院以检材污染为由作为非法证据排除。血液保存本应用抗凝试管,但是,有的办案机关却用促凝试管。更有甚者,有的办案机关直接用注射器抽取血液后送检;有的办案机关保存血液不按《道路交通事故人体血液采集技术规范》规定低温保存,导致检材污染。提取血液时,法律规定办案人员应为2人,但是,有的办案取证时却为1人,导致收集血液主体不合法等致使鉴定意见出现瑕疵。

2.检察机关审查力度不够。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承担着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抗诉等职权,从已经发现和纠正的冤假错案中可以看出,检察机关对法医鉴定意见审查力度不够,表现在:一是鉴定意见审查人员不足。从调研中发现,有的基层检察院没有鉴定意见审查人员。如河南省某市检察机关有16个基层检察院,法医却总共只有6名,其中9个基层院没有法医。没有法医就无法对法医鉴定意见及时有效审查。再如,价格鉴定、电子数据、声纹鉴定、指纹鉴定等,检察机关根本就没有专门的技术人员,很难开展技术性证据审查。二是鉴定意见审查机制不畅。伤害案件、危险驾驶案件、杀人案件等都涉及法医鉴定意见审查,检察机关内部案件移送机制没有建立起来,案件有疑问也只是由办案检察官进行非专业审查,没有进行技术性证据审查。三是鉴定意见审查能力不足。检察机关的技术性证据审查人员能力不足、业务不精,掌握前沿技术不够,进行技术性审查时根本发现不了问题,不能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

3.办案人员教育培训不够。现行法律法规修改周期比较短,办案人员教育培训跟不上,未能及时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导致收集、固定证据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例如,办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就要适用10多个法律法规,如果办案人员教育培训跟不上,将导致一些案件带病进入诉讼环节。

4.司法行政机关对鉴定机构监督管理不严。2005年以后,大批的社会鉴定机构从事检验鉴定,社会鉴定机构法医鉴定人员既是执业医生,又是鉴定人员。这些医生没有接受过长达数年的专门的法医学鉴定教育,仅仅接受数周的鉴定培训就从事法医学检验鉴定,导致鉴定的案件质量不高。有的鉴定机构不具有鉴定资质、鉴定人不具有鉴定资格却从事相关法医学鉴定。检察机关在进行证据审查、案件评查时,发现尽管有的鉴定机构没有鉴定资质、鉴定人没有鉴定资格,1年内却出具了100多份鉴定意见。司法行政机关因为没有专职的鉴定方面人才,监督管理不严,不能发现问题,导致有瑕疵的甚至是非法的鉴定意见进入诉讼环节。

三、提高法医鉴定意见审查质量的对策

近些年因为法医鉴定意见审查缺失而导致的冤假错案比较多,如张高平叔侄案、呼格吉勒图错案等等。为了提高办案质量,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必须加大对法医鉴定意见的审查力度,建立多部门协同创新机制。

(一)加强对法医鉴定意见文书的审查

1.加大对案情摘要的审查力度。案情摘要是侦查机关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法律程序的全面初步认定,对作案工具、被害人的医疗情况、伤情发生、演变、愈后等都有明确的记载、分析,对确定伤情的程度很重要。对于过于简单的摘要,审查鉴定结论时一定要结合案卷材料,尤其是关键证人的陈述、受害人的陈述、医院病历、侦查机关的侦查终结报告等进行综合判断。

2.加大委托范围的审查力度。加强对法医学鉴定委托范围的审查,对于委托机关没有委托的事项,鉴定机构不能做出鉴定。即使对没有委托的事项做出鉴定,公诉机关、审判机关也不能采信超出委托范围的鉴定意见结论。专门问题是鉴定人需要解决的问题,而法律适用是法官、检察官、警察的事,彼此不能越界。鉴定人超出专门技术问题的鉴定不能被采用,否则易成为涉法涉诉上访的导火索。

3.加大对分析说明的审查力度。法医学鉴定意见中的分析说明是指鉴定意见的论证过程,鉴定人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案卷、病历、影像资料(CT、MRI、DR)、仪器检查、法医学临床检查和鉴定前的复查等,运用医学、法医学、法律以及自己的生活经验、逻辑等形成鉴定意见的过程。分析说明必须论点明确、论据充分、层次清晰、符合逻辑性。语言表达要通俗易懂、准确规范、避免引起歧义。审查人员对此部分要结合逻辑与经验法则进行研判。

4.加大对鉴定意见表述规范性的审查力度。《司法鉴定文书规范》仅提出了原则性要求, 即应当“明确、具体、规范”。“明确、具体、规范”被称为鉴定意见结论的三要素,即损伤的性质(是自伤还是他伤)、损伤的诊断和援引的鉴定标准条款。损伤程度鉴定意见结论、伤残鉴定的鉴定意见审查判断可依据此三要素进行表述规范性判断。如关于鼻骨粉碎性骨折的鉴定的两种表述,一个鉴定意见结论表述为“被鉴定人因遭他人拳击致鼻骨粉碎性骨折,参照《人体轻伤标准》5.2.4 .O,应评定为轻伤二级”,另一个鉴定意见结论表述为:被鉴定人鼻骨骨折,应评定为轻伤二级。根据上述三要素审查,可得出采信第一种鉴定意见的审查结论。

(二)强化外部辅助检查与各部门协作新机制

1.审查鉴定意见与辅助检查相结合。审查法医鉴定意见时,不但要审查临床诊断结论,还要结合辅助检查,将二者联系起来进行审查,这样才能准确。如在审查某一案件时,被鉴定人因纠纷被人打伤胸部,到医院找到認识的医生,做了影像检查,出具骨折的证明。某鉴定机构法医依据该医生出具的骨折证明,为被鉴定人做了轻伤的鉴定意见结论。审查时,发现被鉴定人骨折的肋骨缺失,最后被鉴定人承认骨折的肋骨是陈旧伤,是因病切除。因此,进行法医鉴定意见审查时,不但要审查病历,而且还要审查辅助检查,鉴定时要重新复查,根据原始伤、并发症等进行比对,排除被鉴定人的造假行为。必要时运用高新技术检查,帮助审查。对于有争议的案件,尤其是不容易发现、容易漏掉的伤情,要运用高新临床检查技术。如利用三维重建技术检查线性骨折。三维重建技术容易发现一些细微的肋骨骨折、长骨骨折、牙齿伤。在审查交通事故鉴定、伤情鉴定时,利用三维创建技术对于破解疑难案件具有无法替代的作用。尤其是疑难案件,利用鼓膜成像、多层旋转CT、DNA、高清摄像成像、肌电图、脑电图等新技术,对于突破案件非常实用。

2.建立侦查、公诉、法院刑庭与鉴定人员协作创新机制。在审查法医鉴定意见过程中,建立由侦查部门、公诉部门、法院刑庭等首先审查机制以及接受技术人员的鉴定咨询[3]。对于疑难案件或者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当事人有异议的或者可能引起涉法涉诉信访的案件,以及公诉部门、刑事审判部门把握不准的案件,应当移送专门的鉴定人员甚至专家组进行审查。建立法律适用人员与鉴定意见审查人员协同创新机制,对于审查疑难案件的法医学鉴定意见,避免冤错案件具有较高的实际效用,将起到1+1大于2的叠加、倍增效果。

在全面建设法治国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和深化司法改革的过程中,随着各类案件的增多,出具鉴定意见的数量将会随之增加,法医学鉴定意见的审查比率也将会增加。为了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排除非法的鉴定意见,避免冤错案件,必须加大对技术性证据尤其是法医鉴定意见审查的力度,最终实现司法公正的价值追求、司法为民的终极目的,满足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高质量、高水平的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

注释:

[1]参见王保捷: 《法医学》,人民卫生出版社2006年版,第11页。

[2]参见霍宪丹: 《司法鉴定通论》,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第191页。

[3]鉴定咨询是一种非正式鉴定,咨询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但可供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参考。

检查机关可以对范文第5篇

随着国家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社会转型的不断加快,社区作为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基石,成为政权基础的“聚合点”、社情民意的“聚汇点”、社会矛盾的“聚焦点”、各级政府的“聚力点”。这种独特的社会层面层级,决定了社区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的基础作用。对于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和谐社区建设,胡锦涛同志强调:“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加强城市基层自治组织建设,从建设和谐社区入手,使社区在提高居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上发挥服务作用,在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上发挥桥梁作用,在维护社会稳定、为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良好环境上发挥促进作用。”温家宝同志也指出:民政工作是党和国家非常重要的工作。它是直接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它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因此,和谐社区建设是我们当前社区建设一个大目标,大方向。

一、什么是和谐社区建设

对于社会主义和谐社区,中央已经明确提出了“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28字特征。这就涵盖了和谐社区的核心问题,指明了建设的目标。对此,全国社区建设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我们所要建设的和谐社区,应当是“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社区。

综合近年来各地的实践探索和有益经验,我认为:要加大和谐社区建设力度,通过三到五年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全国建设和谐社区示范区”。同时,我们进一步把握和谐社区建设的内涵,要在全市基本形成坚强有力、运转协调的组织体系;管理有序、清洁优美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治安良好的社会秩序;广泛动员、共驻共建的参与意识;诚信互助、团结友爱的人际关系;内容丰富、健康向上的文化生活;配套齐全、机制完善的服务功能;渠道畅通、救助及时的保障网络,实现社会、生态、群众、政府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

二、和谐社区建设目前存在的障碍

在综合国力不断提升、社会矛盾日益多元形势下,面对千头万绪、纷繁复杂的社区事务,我们建设和谐社区的切入点在哪里?毫无疑问,欲求“和谐”,必先消除“不和谐”因素。只有通过对“不和谐”问题的成因探究,我们才能做

到心中有数,才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才拿出合适的对策,寻找恰当的方式,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快更直接分享和谐社会的成果。

当前制约和谐社区建设的主要障碍有: 第一, 社会发展与诚信意识之间的不协调。

市场经济应该是法治经济和诚信经济。但在我国目前的体制转型时期,市场经济在促进社会极大繁荣的同时,也给国民传统伦理道德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腐败、贪污、假冒、伪劣等丑恶现象层出不穷,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大多情况下变成一种赤裸裸的金钱关系,社区居民之间、邻里之间的互信、互助、友爱、友情等传统观念日渐淡薄。大多数社区居民认为除了自己或家人以外,其他人都不能信任,多数人缺乏基本的安全感和信任感。一个缺乏道德伦理与诚信的社区,是难以成为和谐社区的。

第二,传统管理与无为居民的不协调。

在社区管理中,政府的传统强势管理力量依然强大,基层社区居委会很难成为真正的理想的居民自治组织,无法代表社区居民的利益或带领居民处理自己社区内部的公共事务,自治程度还远远达不到构建和谐社区的理想状态。我们曾对某个社区一年的各种事务进行剖析,在该社区所做838件事务中,只有45%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社区应该承担的工作,而271件社区不应承担的事务中有48%来源于政府派给的任务。社区作为居民自治组织已日益与社会脱离,成为准行政管理的组织。社区自治组织过度的行政化与过少的自治化,使其同社区居民处于疏远或隔离状态,其职能已严重错位甚至越位。这些因素极大地挫伤了社区居民对社区事务的参与热情。居民缺乏社区意识和参与意识,社区建设将会长期处于低迷状态。

第三, 贫富问题与社会保障的不协调。

目前,贫富差距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社会问题,社会不当竞争的结果致使一部分人成为“弱势群体”,而政府服务管理的不到位,社会利益公正调节机制的缺失,以及社会保障范围、力度的有限性,都限制着城市和谐社区的建设进程和推进力度。

第四,专业人员与居民具体诉求的不协调。

目前,我市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和登记在册的志愿者,他们是和谐社区建设的中坚力量,大量的社区服务需要由他们来完成。但要满足社区居民中下岗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个体户、白领阶层、小区业主等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解决他们

的各种利益纠纷,社区内尚缺乏完善的调处和协调机制,若有矛盾长期得不到处理,就容易导致部分社区居民在社区生活中负面情绪无法得到有效疏导而产生更大的矛盾,从而影响社区的和谐与稳定。

三、和谐社区建设的应对策略

随着社会各界对社区建设的重视,以及政府投入的逐年加大,社区面貌发生了很大改变,社区居民的生活环境比以往也有了明显改进。但我们不能否认,当前社区建设的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亟待改进的地方,因为,目前的社区服务与居民诉求、居民利益、居民期望还有较大的距离。

我认为,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推进和谐社区建设:

1.想要夯实社区基础,应牢牢树立核心意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 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和管理的规范,目前,社区管理的主体主要是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五驾马车”。如何让“五驾马车”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协调融合、良性互动、互相补充的体制,建立“五位一体”的社区管理运行机制,关键是要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来领导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共同管理社区事务。在社区党组织选举时,要有意识地把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列为候选人,尽可能使社区党组织中有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的党员。这种管理模式的好处在于,通过党组织的纽带作用,把居委会、业主、物业公司紧密联系起来,共同解决社区事务,既有效整合了社区各种资源,调动了各方积极性,又保证了党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当然,“五位一体”管理模式还必须坚持社区自治原则,这是“五位一体”管理模式的目标,也是社区建设的发展方向,社区党组织要积极引导社区党员和群众以各种形式和各种途径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来,形成和谐社区建设的内在动力和整体合力。

2.以维稳为工作重心,及时解决社区纠纷,创建文明有序的社区治安环境。 牢固树立“社区是第一道防线”的观念,加强对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研究和分析,摒弃社区之事是小事的错误认识,完善信息网络,建立预警机制和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切实做到早发现、早解决,早和谐。以创建“文明社区”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建立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社会不稳定因素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社区矫正、禁毒、青少年等工作,加大推进预防犯罪工作的力度,发挥党力、民力和社会合力作用,构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3.把文化作为社区建设的灵魂,营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社区人居环境。

从文化建设切入,便于社区在一个区域内组织推进和整合各种资源,有利于解决居民的社区认同感,有利于广泛地动员社区居民参与到社区建设和互助服务中。而通过文化活动、宣传活动,社区居民可以更多更方便地相互接触、沟通、互动,并逐步向其他领域发展,最终趋于整个社区和谐。要以目前我市正在开展的各种社区建设活动为载体,选取其中有代表性的活动,认真总结这方面好的做法,巩固并深化其成果,寓教于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宣传建设和谐社区的理念和要求。充分发挥先进文化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粘合”作用,大力发展和繁荣社区文化、体育活动,让更多更好的先进文化和全民健身运动进入社区,丰富居民生活,营造充满学习活力和创造活力的和谐社区氛围。

4.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意识,积极关注民生,解决社区居民存在的现实问题。

要做好这些工作,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促进就业公正。整合社区内促进就业工作资源,建立经济增长带动就业增长的良性机制。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大对各类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力度,健全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加强政策协调和资源整合,激发受助者自食其力、自我发展、自我服务的积极性。三是美化社区居住环境。围绕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统筹人口、环境和交通等要素,围绕我市系列社区建设的主题活动,组织居民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整合市容整治力量,美化社区环境,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与水平,为大家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5.借助、依托社会力量,建立多元立体化社区服务。

和谐社区建设既要落实好政府在基层的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责,又要大力培育社区自我发展功能,使两者相互配合、相辅相成。一方面,要完善以街道服务中心为主体、社区服务站为补充的政务服务体系。在整合利用好区划调整后的场所资源的同时,加大投入力度,办好街道的“一站式”服务中心。依托社区信息化平台,推动政务服务延伸到社区,使群众身边的服务成为群众最方便、最满意的服务。另一方面,还要引进市场化运作模式,积极探索购买服务的新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建设,兴办公益性和福利性社区建设项目。要引导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适度开放馆所、场地等资源,真正做到驻于社区,服务社区,共建社区。

6.以服务管理为主线,健全相应的评价机制,加强政策的指导力度。

在创建和谐社区的大背景下,要严格执行社区事务准入制度,坚持“费随事转,权随责走”的原则,确定和承接相关部门划转的相关工作,逐步扭转社区居委会工作的行政化倾向,建立政府依法行政、社区依法自治的良性互动局面。要健全各项社区考核的指标体系,避免重复检查和不必要的评比活动,减轻基层组织和社区工作人员的负担,减少不当干预。要以创建“和谐社区”活动作为社区各类创建活动的总揽,把相关创建活动要求和内容纳入其中,并由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创建活动方案和落实措施。确定服务为社区的主线,以相应的评价机制来促进和推动,使和谐社区建设工作扎实有序、稳步前进,使其成整个社会和谐的坚实基础。

战将

20

12、

检查机关可以对范文第6篇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1月25日至3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直机关工委进行了巡察。5月1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直机关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市直机关工委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过硬的工作作风,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的主要问题,严肃认真对待,做到立行立改,真改实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自身机关党建工作存在弱化虚化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专题研究自身机关党建不足”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年初制定计划。根据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工作要点,结合工委机关党建自身特点,制定工委内部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表,加强标准化建设,突出自身特色。二是定期进行研究。每季度工委书记会设置1个议题,专项研究工委机关自身党建重点工作。三是进行专题部署。机关党委根据上级党组织相关工作要求,及时组织研究和部署相关专项工作。今年3月,召开工委机关党委党的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四是抓好督促检查。向各支部印发工委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表。机关党委定期检查各支部工作,督促做好台帐登记,抓好相关工作的部署落实。

2.针对“机关党组织建设缺失”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成立机关党委。2017年9月,经全体党员酝酿,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召开了工委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党委班子,成立工委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二是及时调整机关党委成员。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条例》有关规定,对交流轮岗的党委委员及时做好增补、调整分工等工作。

3.针对“机关党支部首次集中换届滞后”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健全机关党支部。2017年9月机关党委成立后,相继成立工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企工部、群团部,以及离退休老干支部共6个支部,并选举产生各支部委员、书记。二是及时调整充实支部班子。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条例》有关规定,对交流轮岗的支部书记及时做好调整、充实等工作,并向老干部支部选派第一副书记。

4.针对“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落实按照“三会一课”制度。督促各支部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机关党委牵头做好工委领导带头上党课相关准备工作,要求各支部书记在本支部上党课,鼓励支部委员、普通党员上党课。做好“三会一课”记录,每季度督促检查各支部会议记录情况。二是制定“三会一课”工作指引。围绕市委组织部每季度下发的“三会一课”主题内容指引,组织各支部认真学习贯彻,开展相应主题活动。三是率先试行半专职党务干部制度。鼓励各支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各支部结合各自业务特点、业务需要,开展相关各具特色的支部活动,形成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党建生态。此做法得到市委组织部的充分肯定和推广。四是创新开展党员集体“政治生日”活动。每季度举办一次,通过建立一本党员政治生日台账、赠送一张政治生日贺卡、重温一次入党誓词、开展一次谈心谈话、赠送一本学习读物、组织一次集中学习(“七个一”)“政治生日”活动,进一步强化党员宗旨意识,增强党员荣誉感和责任感。此项工作被市委组织部作为基层党组织生活创新案例报省委组织部。

(二)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市纪委相关要求,年初专题研究和部署自身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拟定本工委机关党风廉政工作计划,制定2018年工委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及任务分解表。二是及时传达部署。今年3月,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及省、市纪委有关全会精神。三是加强党风廉政责任制。制定《2018年工委机关党风廉政责任制》,工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长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2018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四是强化工作纪律建设。今年3月起,机关纪委牵头组织开展工作纪律大检查。组织签订《深圳市纪检监察干部业余生活和社会交往活动行为规范承诺书》并报市纪委备案。在工委网站、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发送相关纪检监察信息,切实做好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

2.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文件传阅。进一步规范工委各级来文拟办及阅示权限,分级分类确定来文传阅范围。让领导和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关于从严治党的精神。二是创新党务工作方式。通过实行机关半专职党务干部制度,工委6个支部均设置1人为半专职党务干部,激发半专职党务干部的工作活力,实现工委自身的机关党建工作有专人专抓、专管、专落实。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范。针对人事任免、行政经费管理、党费管理等岗位以及审批流程,编制工委机关内部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四是提高党建业务能力。定期组织开展工委机关党务知识培训,尤其注重对支委及半专职党务干部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党务干部自身业务能力。五是加强检查监督。机关党委定期指定学习内容,督促各支部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党的建设和廉政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及时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

3.针对“干部教育管理不严,个人事项填报一致率不高”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开展专项培训辅导。针对个人事项填报“一致率”不高的问题,2018年年初,在领导干部个人事项集中填报阶段,办公室组织集中填报培训与个别辅导相结合,并加大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的初核,对一些易错易漏点予以及时提醒。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大对个人事项漏报瞒报的惩处。2018年上半年,我委个人事项随机抽查2人、凡提必核1人,一致率为100%。二是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清查、出入境备案管理、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与机关党委共同做好党员干部的谈心谈话工作,进一步熟悉掌握干部工作、家庭、生活等的基本情况,引导干部清理朋友圈。

4.针对“谈话提醒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制定《深圳市直机关工委谈话提醒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规范谈话对象、谈话内容、相关程序等,形成谈话提醒长效机制。二是开展谈话提醒。今年以来,机关纪委共谈话6人次,其中,根据市委第一巡查组反馈的意见,确定谈话对象,开展提醒谈话5人次。三是规范谈话内容记录。对干部提拔、岗位交流,苗头性错误,信访举报等情况下,由分管领导对其进行谈话提醒,并做好相关谈话提醒记录。

(三)关于“履行主业抓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不足”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规划性不强”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党建工作的纲领性指导文件。按照《广东省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有关精神,结合工委系统机关党的建设实际情况,第一时间组织拟定《加强机关党的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注重党建工作的整体性、规划性。二是明确工作要点。根据中央、省市党建工作要求,结合工委系统各单位党组织工作实际情况,年初部署下发工委系统党建工作要点。三是夯实党建基础。以支部建设标准化为突破点,突出6个标准,抓实党组织换届、支部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费管理、专题活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等。发挥支部在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中的作用。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工作指引;发挥党支部在选人用人中的把关作用,对干部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建议。四是强化党建责任考核。进一步压实党组(党委)对机关党建的领导责任,开展年终党组(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督促一把手履行好抓党建的第一责任。进一步严格抓好机关党建的绩效考核评定工作,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全面落实。落实《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职责考核办法》。五是突出制度建设。组织制定《市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市直机关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市直机关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市直机关党组织党课制度》等4个制度,以制度化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六是加大党务工作实务培训力度。灵活采取多种培训方式,提升党务干部专业化水平。加大对兼职党务干部的岗前培训。七是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专职党务干部配备情况的督促和检查,联合有关部门落实有关规定。试行机关党支部设立半专职党务干部制度,加强日常党务工作力量。推动基层党务工作交流,激发党务干部创新活力,推动基层党建平衡、协作发展。八是狠抓重点主题活动。根据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每年设定一个主题,在全系统开展相关主题活动,着眼于学习动员、鼓足干劲、提高能力、推动落实,以党建促服务中心工作。2018年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2019年拟开展“提高政治引领力、强化新担当新作为”活动。九是进一步加强群团工作。打造“巾帼讲堂”等品牌,提升妇女素养,研究出台加强市直机关团组织建设若干规定。

2.针对“调研指导不足”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建立调研指导机制。工委组织部门对所管理的各基层党组织党建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有针对性、有计划地拟定调研主题和调研安排,由工委领导带队组织基层调研,为各单位党组织党建工作提供指导,并形成长效机制。加大对各区直机关工委的业务指导和交流,形成全市党建一盘棋的格局。二是强化调研成果应用。在深调研基础上,针对市直机关和驻深单位党建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判,形成综合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三是加大对外学习交流力度。每年拟定几个调研主题,分别由工委领导带队,赴兄弟省市单位调研学习先进经验。今年4月,工委调研组赴上海市、浙江省、杭州市和扬州市四地工委和当地部分基层单位,就机关党建工作和机关纪工委设置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调研,形成《关于赴上海等地调研机关纪工委设置情况的报告》《关于赴上海等地学习考察机关党建的调研报告》等2份报告,并分别呈市纪委张子兴书记、市委组织部郑轲部长阅示,推动完善市直机关纪工委工作机制,形成加强机关党建十大举措。

3.针对“监督检查不力”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狠抓督促检查。年末结合党建绩效考核、书记述职等,以书面自查、现场检查、书记述职等形式,重点就年初部署落实情况、标准化建设情况以及重点工作等落实情况,实行督促检查全覆盖,并加大对检查结果的应用。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建标准化指导,特别是“三会一课”、双重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加大检查力度,采取日常随机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方式,有效提升基层党组织标准化水平。二是深化党建质量指标应用。以季度或半年为单位公布一次,逐步形成集发布、分析、督促、评价等于一体的配套机制,推动各基层党组织通过党建创新指数,找出工作中的薄弱点,更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不断提升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三是推进智慧党建应用。按照全市智慧党建系统建设统一部署,充分利用智慧党建系统信息化优势,实时掌握各基层党组织有关工作情况,做好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费收缴使用等有关工作等预警提醒和监督工作。四是开展“坚持标准打造特色”专题活动。今年6月,对驻深企业基层党支部中特色党支部活动进行验收。

(四)关于“党费及项目经费的使用监管不到位”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党费预算管理不够科学,结余过多”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党费预算管理。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以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提升党建质量标准,创建党建工作品牌为契机,开展评先评优活动;扩大党员教育培训覆盖面,强化工委服务基层、服务党员的责任意识,加大扶持基层党组织工作力度,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和生机。探索根据工委系统各基层党组织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留存比例适当向基层党组织倾斜。二是修订《党费使用指导性意见及工作流程》。工委组织部近期将结合工委系统党费使用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党费使用范围,规范程序。三是加大党费使用力度。在解决结余过多的问题上,在严格遵照党费使用相关规定基础上,坚持党费向基层倾斜的原则,对一些困难企业基层党组织下拨党员活动经费、党员教育经费、基层党组织党建品牌项目支持、慰问党员、党组织表彰等方面加大党员支出。开展评先评优活动,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强化服务基层、服务党员的责任意识,加大扶持基层党建工作力度;开展党员培训工作,扩大党员教育培训覆盖面;加大生活困难党员的补助力度。四是加大对重点党建项目经费支持。为加强机关党建阵地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

2.针对“存在超范围使用党费”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及时落实整改。参照其他单位做法,通过党费支出聘请组织员,负责基层党组织服务相关基础工作。2016年省委组织部在审查党费使用时,提出清查意见。2016年底,工委立即与在聘的3名组织员解除劳动关系,已经完成此项工作整改。二是重新修订《党内关怀帮扶工作制度》。制定更加科学、合理、公平的慰问党员条件、范围以及慰问对象的推荐工作流程,将退休老干部的慰问工作整体纳入工委慰问工作体系。明确定期慰问与临时慰问的条件,扩大慰问党员的覆盖面,提高慰问金发放额度。

3.针对“党费使用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重新修订《市直机关工委系统入党发展对象培训委托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参考行政经费支出相关规定,严格党费使用支付途径。二是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入党发展对象培训内容和培训纪律进行抽查,确保培训的效果和质量;对下拨党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有效监管。三是修订完善《工委留存党费使用工作规程》。明确党费使用的具体范围,党费使用开支凭证具体明细;党费使用的审批权限和报销流程;下拨党费的监管事项和工作流程等,加大党费使用的监管力度,堵塞党费报销漏洞。

4.针对“项目经费支出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措施。一是加强项目经费预算管理。细化项目经费预算编制,严格执行无预算无请示不得开支的财务管理规定。二是加强对市直机关文体比赛、志愿服务集市等活动预支购买餐券的台账登记管理,做到每张餐券有登记、每次领用有签收,确保餐券台账登记账实相符。对此次巡察发现没有签收的餐券,我委将要求相关经办人补充办理相关签收手续。三是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在制度规定上严格设置出纳和会计岗位,在执行环节要求经办人、经手人必须在两人以上,防止出现财务漏洞。四是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针对巡察整改发现的餐券问题,机关纪委对该部门负责人及相关经办人予以批评教育、提醒谈话,全体党员干部引以为戒。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8133673,88133975;邮政信箱: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18号市委大院东附楼304房;电子邮箱:jggw-bgs@s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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