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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保护监管职责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漫步者2025-11-191

耕地保护监管职责范文第1篇

二、负责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

三、负责全县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的审核、申报及检查、出验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新增建设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审查呈报工作;督促检查征地补偿、安置补助费落实情况。

五、负责建设项目施工及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六、负责全县耕地储备库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耕地占卜平衡工作。

耕地保护监管职责范文第2篇

关于耕地保护和集约节约用地政策措施

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国土资源局:

为了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土地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根据《山西省耕地保护和集约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精神和市局的安排部署,我局对近年来耕地保护和集约节约用地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耕地保护制度落实情况

1、是否存在撂荒耕地的情况。

经调查,全县耕地总面积65.4万亩,近年来种植面积大约在35万亩左右,占耕地总面积的53.5%。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宁武属于土石山区,土地相对贫瘠,总体质量不高,连续耕作粮食产出量较低,必须进行休耕。因此,我县轮荒现象较为普遍突出,基本不存在撂荒现象。

2、是否存在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不落实的情况。

多年来,我们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县政府每年年初都要与各乡镇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2010年,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全县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我们重新落实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5941公顷(合53.9115万亩),

1 全县共划定基本农田8715片(块),涉及图斑数量为12230个。为了提高保护耕地责任意识,延全县主干道宁白线、崞水县、忻分旅游线村庄明显位置书写保护基本农田标语100多条,在全县重点地段如坝门口、蒯屯关、中马坊、梅家庄、迭台寺、下余庄、下鸾桥、头马营、宫家庄设置基本农田保护标志10处。

3、是否存在村干部私自转让土地行为;是否存在乡镇干部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私自建房问题;是否存在高污染、高耗能等禁止类建设项目在农村违法占地的情况。

近年来,为了有效防范和打击村干部私自转让土地和占用集体土地建房行为,我们一方面加大对乡村干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力度,投资30万元组织乡、村两级干部550余名在忻州顿村举办了4期的乡村干部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有效增强了基层干部的国土资源保护和管理意识;另一方面,始终保持对乱占滥用土地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发现问题,既处理事又处理人,对乡村干部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经我们自查,近两年来,未出现村干部私自转让土地和占用集体土地建房行为,同时也未出现高污染、高耗能禁止类建设项目占用农村土地的现象。

4、是否存在借用土地复垦整理、地质灾害治理等名,进行私挖滥采的情况。

2008年8月,省政府《关于立即停止以各种工程名义变相违法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的紧急通知》(晋政办发电[2008]122号)下发以来,我们始终高度重视对辖区范围内土地复垦和地质灾害

2 治理等项目工程的监管,坚持把这些项目工程纳入国土资源日常巡查范围和执法检查重点,不阶段性地组织专项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及时打击。2010年4月上旬,针对境内个别工程项目借工程名义变相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现象有所反弹,由书记、县长亲自带队,对全县所有借工程名义变相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的工程点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撤离大型机械152台(件),拆除工棚600间,遣散非法民工427人,给不法分子起到了极大震慑作用。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存在借用土地复垦整理、地质灾害治理等名,进行私挖滥采的情况。

5、是否存在违反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进行开发建设的情况。

为了切实保护耕地,多年来,我们始终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认真落实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制度,特别是坚决执行“六个一律不批”,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使用土地,从严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确保用地安排不突破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经自查,未出现违反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进行开发建设的现象。

6、是否存在土地复垦义务人未履行复垦义务的情况。 近年来,我县涉及土地复垦的义务人只有省级重点工程忻堡高速公路。该工程共临时占用土地800余亩。目前,部分临时占地已经复垦并交还农民,剩余部分待工程全部结束后方可进行复

3 垦。

7、在卫片执法检查中,查处违法占用、破坏耕地情况及处置整改情况。

根据国土资源部“两通知、一规范”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对卫片图斑涉及的地块,逐宗进行实地查对核实,并进行了相应处理。经自查,2010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我县违法占用耕地共2宗23.16亩,其中:潞宁孟家窑煤矿新井建设违法占用耕地12.35亩,省级重点工程华能宁武东马坊风电场违法占用耕地10.81亩。形成违法占地的原因是,前者为资源整合矿井新选址,后者为华能风电项目报批占地位置与实际建设位置发生了改移。对此,我们严格按照《山西省2010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督促企业尽快完善用地手续,并对潞宁孟家窑煤矿进行了6.58万元罚款处理,对公司总工赵明和1名村干部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华能宁武东马坊风电场写了书面检查。

8、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用地问题严重地区的有关人员是否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

近年来,我们严格实行土地动态巡查制度,不断加大对城乡违法占地的打击力度,有效维护了正常的土地管理秩序,全县基本没有出现大的违法用地现象。

二、节约用地制度落实情况

1、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的情况。

4 经自查,2007年至今省市批复我县的农转征用地,全部按期开工,未存在闲置现象。

2、是否存在工业用地项目违反《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情况》。

经自查,未出现此类现象。

3、是否存在向“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盲目扩张、重复建设项目工地情况。

近年来,我们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按规划办事,未出现向“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盲目扩张、重复建设项目工地情况。

4、是否存在向其他限制用地、禁止用地项目违规供地的情况。

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项目建设用地的有关规定,未向其他限制用地、禁止用地项目违规用地现象。

5、清理批而未用土地情况,2007—2010批后征地率、征后供地率及整改情况。

2007年至2010年,我县共批回建设用地245.5727公顷,实际征地245.5727公顷,供地103.0851公顷。其中:2007年批回建设用地19.0811公顷,实际征地19.0811公顷,供地19.0811公顷,批后征地率、征后供地率均达到100%;2009年批回建设用地179.3628公顷,实际征地179.3628公顷,供地48.3628公顷,批后征地率、征后供地率分别为100%、26.96%;

5 2010年批回建设用地47.1288公顷,实际征地47.1288公顷,供地35.6412公顷,批后征地率、征后供地率分别为100%、75.63%。

2009年尚未供应的131公顷土地,为忻保高速公路建设用地。未及时供应的原因是:该项目实际建设位置与报批位置不符,部分线路发生了改移。我们已责成项目承载单位重新进行勘测定界并组织上报用地资料。

2010年尚未供应的11.4876公顷土地,为华能东马坊风电场建设用地。未及时供应的原因是:该项目部分塔基位置与实际报批位置不符。我们已责令企业重新组织上报用地资料。

耕地保护监管职责范文第3篇

近两年来,第三师四十六团在保护耕地数量的同时,注重提高耕地质量,将耕地质量建设和管理落到实处。随着耕地数量质量并重保护理念的逐步深入,该团提倡并大力发展绿色无公害有机红枣,枣农们种植观念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发展绿色无公害有机红枣已成趋势,生物肥、有机肥成为枣农的“新宠”。

据了解,今年,四十六团部分枣农已储备农家肥3000多方,该团已经和托云牧场达成协议,由牧场提供优质羊粪,为4000亩的精品园和1.665万亩的标准园的耕地质量做好保障,大大提高了产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四十六团国土资源分局)

作者:谭峰

耕地保护监管职责范文第4篇

关键词:土地整理;耕地保护;生态型土地整理模式;BOT

文献标识码:A

一、土地整理与耕地保护的关系

土地整理是在我国1999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中得到正式确立的。它包括农地整理和建设用地整理。农地整理是指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质量和利用效率,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活动;建设用地整理是指采取行政、经济、法律和工程技术手段,在既定的城镇或村庄空间范围内,根据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调整用地结构,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土地的集约利用,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的活动。

根据动力学原理,假定耕地保护系统为一个正在斜坡上面爬行的实物(如图1所示)[1](P59-64)[2](P29-32)

我们对其受力状况进行分析,土地整理是耕地保护的驱动力,是提高耕地质量、增加耕地数量的重要措施;耕地保护的支撑力则来源于区域内后备资源与环境的基础保障作用,即资源与环境的生态基础力;耕地保护的阻滞力是指耕地保护系统与资源环境基础之间的摩擦力。驱动力、支撑力与阻滞力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若支撑力和阻滞力不变,驱动力增大,则耕地保护系统将在一个稳定的斜坡上逐渐上行;若支撑力和驱动力不变,阻滞力增大,则耕地保护系统将在一个稳定的斜坡上逐渐下行;倘若支撑力,即资源与环境的生态基础力减弱,即使驱动力和阻滞力不变,耕地保护系统将下降一个平台,即斜坡斜率减少,耕地保护系统发生质变(如图2所示)。

由上面分析可见,土地整理是以调整土地状态、保护耕地为主要特征的国土整治措施,耕地保护是开展土地整理工作的重要目标之一。更为重要的是,为了确保耕地保护系统的稳定性,在土地整理过程中应高度重视资源与环境的生态基础力。若土地整理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将导致耕地保护失衡,土地整理目标落空。

二、我国土地整理对耕地保护的成效及其负面影响

(一)土地整理对耕地保护的成效

从《土地管理法》正式确立土地整理以来,土地整理工作迅速发展。目前,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了土地开发整理的专门机构,全国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土地整理执行体系;我国积极同联合国计划开发署、欧盟、全球环境基金会等国际组织以及荷兰、英国、美国等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建立了长期的交流与合作关系,借鉴了国(境)外土地整理的作法和经验;通过设立国家土地整理示范区、启动试点项目,探索和总结了土地整理的经验和教训;通过征收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和土地复垦费的方式,建立了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通过学者和政府部门的共同努力,制定了土地开发整理的政策法规和技术规程体系,规范了土地整理工作程序和技术标准,使土地整理走上了有章可依的制度化道路。

通过几年来积极探索和实践,作为耕地保护驱动力的土地整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1.补充了耕地数量,基本实现了“占补平衡”。1997―2000年,通过土地整理,全国累计补充耕地84.93万公顷(1 274万亩),平均每年补充耕地21.23万公顷(318万亩)②。

2.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耕地质量,增强了耕地生产能力。结合基本农田建设,通过广泛实施以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为主要内容的土地整理,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改善生产条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土地质量,增强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3.优化了利用结构,促进了土地集约利用。通过大力推广以“农田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村居民点向中心村和小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为重点的土地整理,不断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土地的集约化程度和利用效益明显提高。

4.改善了部分生态环境,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通过土地整理,促进了生态环境建设和重点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生态环境得到部分改善;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了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经济效益明显;扩大了就业空间,改善了农村居住环境,推动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现行土地整理对耕地保护的负面影响

1.土地整理过程中的不可持续行为,导致资源与环境的生态基础力面临风险。保护并改善生态环境、促进人类和自然的和谐相处是土地整理的题中之义,也是土地整理的目标之一。但从各地目前开展土地整理的情况来看,整理行为对资源与环境的生态基础力关注不够,导致资源与环境的生态基础力面临风险。具体表现在:(1)大面积平整土地,挖低丘筑坑塘,改空闲地为耕地,尽管能有效地增加耕地面积、提高土地垦殖率,却导致原生、次生自然植被及人工植被的大面积减少和退化,植被组成被单一的农作物替代,生态平衡受到破坏,给农业生产带来了极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环境风险日益增加;(2)农田水利设施和交通设施追求高度标准化、混凝土化,田间农路、农渠(沟)大量混凝土化会阻塞土壤自然呼吸,影响大自然气温的变化,并使草木难以生长,小型动物和微生物无法栖息,从而可能导致该地区部分物种的灭绝;(3)土地整理工艺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标,极少考虑生态环境保护,在土地整理施工中,推土机“船坚炮利”,机械化填埋造成土壤板结,使土壤团聚体变差,机械化平整破坏了发育近千年的耕作层,使有机质含量减少,易发生结构退化。

2.农居点等建设用地整理进程缓慢,阻碍了耕地数量的补充。土地整理包括农地整理和建设用地整理。农居点等建设用地整理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实现耕地保护目标的重要途径。建设用地整理在德国、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均有成熟的做法,我国一些地区也进行了有益探索,国土资源部曾设立四个建设用地整理示范区。但是,由于建设用地整理在保护耕地方面不够直接、见效慢,在组织管理上更为复杂、涉及面广,在实施上投入大、周期长,使其在政策支持、资金保障、组织管理以及理论研究等方面与农地整理相比一直明显滞后,建设用地整理在我国并未系统开展。由于农居点等建设用地整理进程缓慢,而农地整理的潜力日益降低,阻碍了耕地数量的补充,使得耕地保护系统的驱动力不断下降,从而使耕地保护系统在一个稳定的斜坡上逐渐下行。

三、拓展土地整理行为,全面促进耕地保护

(一)探索和实践生态型土地整理模式,改善耕地生态环境

地球是一个复杂而巨大的生态系统,它由人类、其他生物和自然环境组成,各子系统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人类、其他生物和自然环境都是这个系统的生态主体,不仅人是价值主体,具有生存权力,其他生物和自然界也一样。保持、改善生态环境和追求社会、经济的发展是相互协调的,在病态的自然环境下不可能拥有健康的人类社会。

上文分析表明,土地整理是耕地保护系统的驱动力。但是,土地整理不能破坏资源与环境的生态力,否则,将使耕地保护系统发生质变,下降一个平台。因此,探索和实践生态型土地整理模式,有利于改善耕地生态环境,从而使耕地保护系统达到均衡状态。生态型土地整理规划设计模式包括农田景观设计模式、沟渠设计模式、道路设计模式和河流、湖泊设计模式等。

1.农田景观的设计模式。开展农地整理时,必须注重生态环境保护,适当保留和重新归整出一些景观要素,建立起一种根据各生物类群的生物学、生态学特性和生物之间的互得共生关系而合理组合的生态农业系统[3](P167-171)。该系统能使处于不同生态位的各生物类群在系统中各得其所、相得益彰,更好地利用太阳能、水分和矿物质营养元素,并建立一个空间上多层次、时间上多序列的产业结构,从而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根据生物的类型、生境的差异,农地结构规划设计可以通过生态边界结构和生态岛屿等方式进行。

2.沟渠的设计模式。沟渠可采用天然工料设计。天然工料较适合生物的栖息,在景观上亦可与乡村的景色融为一体,创造环境的自然美。沟渠应设计成凹凸多变的形状。如果沟渠的设计单调且变化不大,将使生物栖息和藏匿困难。而多变的渠道可造成变化多样的水流,并充分扰动水流,稳定水温,为生物提供多样化的渠底栖息环境。如增强沟渠边壁的粗糙度或在沟渠中铺设生态板,就可以使青蛙和虫子等小型动物能较自由地通行[4](P346-350)[5](P152-160)(如图3所示)。

3.田间路的设计模式。田间农路如果大量混凝土化,不但阻塞土壤自然呼吸,影响大自然气温的变化,而且草木不生,小型动物和微生物无法栖息。因此,生态型田间道路的设计模式要以土石材料铺面,使得路肩花草生存容易又便于就地取材。路基下面每隔100米可设计一个直径20厘米的生态孔,使道路两边的生物能拥有一个便利的交通要道,为野生动植物提供一个安全畅通的栖息之所(如图4所示)。

(二)拓宽融资渠道,加快农居点等建设用地整理,减少耕地占用量

当前,农居点等建设用地整理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一是“开源与节流并重”的指导方针更加明确,建设用地整理在保护耕地中的作用日益突出。二是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提出,进一步凸显开展建设用地整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三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践,要形成“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迫切需要开展农居点整理。

开展农居点等建设用地整理,可以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和节约利用,减缓农地整理的压力,从而提升耕地保护系统的驱动力。农居点等建设用地整理比农地整理投入更大,周期更长,所需资金更多。然而,到目前为止,我国土地整理主要依靠政府投入,融资渠道单一,尚未建立起有效的融资机制。资本短缺是发展中国家无法回避的一个问题,因此,我国政府对土地整理的投资将是十分有限的。资金严重不足是农居点等建设用地整理实施的瓶颈。

如何为土地整理拓展融资渠道,筹集巨额资金,实现土地整理预期目标,是摆在各级政府、金融企业界和学者前面的一项重要课题。笔者认为,在政府宏观调控下,运用市场手段,充分利用国内外资金,引入BOT模式拓展土地整理融资渠道,实现土地整理目标,是未来土地整理的趋势之一。

BOT模式主要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代表着一个完整项目融资的概念。BOT模式的基本思路是,由项目所在国政府或所属机构为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提供一种特许权协议(Concession Agreement)作为项目融资的基础,由本国公司或者外国公司作为项目的投资者和经营者安排融资,承担风险,开发建设项目并在有限的时间内经营项目获取商业利润,最后根据协议将该项目转让给相应的政府机构[6](P24-26)。据此,笔者设计了土地整理项目融资BOT模式(如图5所示)。

四、结论

土地整理是以调整土地状态、保护耕地为主要特征的国土整治措施。它是耕地保护的驱动力,而耕地保护则是开展土地整理工作的重要目标。

尽管经过多年的实践,作为耕地保护驱动力的土地整理工作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但是土地整理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不可持续行为导致资源与环境的[LL]生态基础力面临风险。农居点等建设用地整理进程缓慢,更是进一步阻碍了耕地数量的补充。

为了确保耕地保护系统的稳定性,在土地整理过程中应积极探索和实践生态型土地整理模式,改善耕地生态环境,提高(至少不应破坏)资源与环境的生态基础力。同时,要抓住新农村和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的机遇,拓展融资渠道,及时推进农居点等建设用地整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和节约利用,从而进一步提升耕地保护系统的驱动力。

参考文献:

[1] 金东海,谷树忠,沈镭.城市化发展的营力系统分析兼论我国城市化影响因子与可持续城市化战略选择[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4,(2).

[2] 荀文会,刘友兆,李晓刚.耕地保护的营力系统分析[J].资源与产业,2006,(2).

[3] 叶艳妹,吴次芳,黄鸿鸿.农地整理工程对农田生态的影响及其生态环境保育型模式设计[J].农业工程学报,2001,(5).

[4] 鲍海君,吴宇哲,胡昱东.环境伦理型农地整理规划设计与运作模式探讨[J].经济地理,2003,(3).

[5] Bao,H.J.,et al.Planning and design for eco-sustainable farmland consolidation[J].Pedosphere,2005,(6).

[6] 鲍海君,吴次芳,徐建春.BOT:土地整理融资新模式[J].中国土地,2002,(6).

注释:

① 据荀文会、刘友兆、李晓刚《耕地保护的营力系统分析》(载于《资源与产业》,2006年第2期)修改。

② 其中整理复垦补充耕地28.27万公顷(424万亩),开发补充耕地56.67万公顷(850万亩)。

Land Consolidation and Arable Land Protection

BAO Hai-jun

(Department of Land Management & Agricultural Economics,Zhejia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 Economics,Hangzhou 310018,China)

Key words:land consolidation;arable land protection;ecotypic model of land consolidation;BOT

(责任编辑:朱蓓)

耕地保护监管职责范文第5篇

关于耕地保护和集约节约用地政策措施

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

市国土资源局:

为了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土地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根据《山西省耕地保护和集约节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精神和市局的安排部署,我局对近年来耕地保护和集约节约用地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耕地保护制度落实情况

1、是否存在撂荒耕地的情况。

经调查,全县耕地总面积65.4万亩,近年来种植面积大约在35万亩左右,占耕地总面积的53.5%。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宁武属于土石山区,土地相对贫瘠,总体质量不高,连续耕作粮食产出量较低,必须进行休耕。因此,我县轮荒现象较为普遍突出,基本不存在撂荒现象。

2、是否存在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不落实的情况。

多年来,我们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县政府每年年初都要与各乡镇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2010年,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全县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我们重新落实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5941公顷(合53.9115万亩),

1 全县共划定基本农田8715片(块),涉及图斑数量为12230个。为了提高保护耕地责任意识,延全县主干道宁白线、崞水县、忻分旅游线村庄明显位置书写保护基本农田标语100多条,在全县重点地段如坝门口、蒯屯关、中马坊、梅家庄、迭台寺、下余庄、下鸾桥、头马营、宫家庄设置基本农田保护标志10处。

3、是否存在村干部私自转让土地行为;是否存在乡镇干部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私自建房问题;是否存在高污染、高耗能等禁止类建设项目在农村违法占地的情况。

近年来,为了有效防范和打击村干部私自转让土地和占用集体土地建房行为,我们一方面加大对乡村干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力度,投资30万元组织乡、村两级干部550余名在忻州顿村举办了4期的乡村干部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有效增强了基层干部的国土资源保护和管理意识;另一方面,始终保持对乱占滥用土地违法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发现问题,既处理事又处理人,对乡村干部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经我们自查,近两年来,未出现村干部私自转让土地和占用集体土地建房行为,同时也未出现高污染、高耗能禁止类建设项目占用农村土地的现象。

4、是否存在借用土地复垦整理、地质灾害治理等名,进行私挖滥采的情况。

2008年8月,省政府《关于立即停止以各种工程名义变相违法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的紧急通知》(晋政办发电[2008]122号)下发以来,我们始终高度重视对辖区范围内土地复垦和地质灾害

2 治理等项目工程的监管,坚持把这些项目工程纳入国土资源日常巡查范围和执法检查重点,不阶段性地组织专项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及时打击。2010年4月上旬,针对境内个别工程项目借工程名义变相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现象有所反弹,由书记、县长亲自带队,对全县所有借工程名义变相开采浅层煤浅层矿的工程点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撤离大型机械152台(件),拆除工棚600间,遣散非法民工427人,给不法分子起到了极大震慑作用。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存在借用土地复垦整理、地质灾害治理等名,进行私挖滥采的情况。

5、是否存在违反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进行开发建设的情况。

为了切实保护耕地,多年来,我们始终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认真落实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制度,特别是坚决执行“六个一律不批”,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批使用土地,从严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确保用地安排不突破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经自查,未出现违反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占用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进行开发建设的现象。

6、是否存在土地复垦义务人未履行复垦义务的情况。 近年来,我县涉及土地复垦的义务人只有省级重点工程忻堡高速公路。该工程共临时占用土地800余亩。目前,部分临时占地已经复垦并交还农民,剩余部分待工程全部结束后方可进行复

3 垦。

7、在卫片执法检查中,查处违法占用、破坏耕地情况及处置整改情况。

根据国土资源部“两通知、一规范”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对卫片图斑涉及的地块,逐宗进行实地查对核实,并进行了相应处理。经自查,2010年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我县违法占用耕地共2宗23.16亩,其中:潞宁孟家窑煤矿新井建设违法占用耕地12.35亩,省级重点工程华能宁武东马坊风电场违法占用耕地10.81亩。形成违法占地的原因是,前者为资源整合矿井新选址,后者为华能风电项目报批占地位置与实际建设位置发生了改移。对此,我们严格按照《山西省2010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督促企业尽快完善用地手续,并对潞宁孟家窑煤矿进行了6.58万元罚款处理,对公司总工赵明和1名村干部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华能宁武东马坊风电场写了书面检查。

8、对土地管理秩序混乱、违法用地问题严重地区的有关人员是否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

近年来,我们严格实行土地动态巡查制度,不断加大对城乡违法占地的打击力度,有效维护了正常的土地管理秩序,全县基本没有出现大的违法用地现象。

二、节约用地制度落实情况

1、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的情况。

4 经自查,2007年至今省市批复我县的农转征用地,全部按期开工,未存在闲置现象。

2、是否存在工业用地项目违反《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情况》。

经自查,未出现此类现象。

3、是否存在向“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盲目扩张、重复建设项目工地情况。

近年来,我们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按规划办事,未出现向“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盲目扩张、重复建设项目工地情况。

4、是否存在向其他限制用地、禁止用地项目违规供地的情况。

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关于项目建设用地的有关规定,未向其他限制用地、禁止用地项目违规用地现象。

5、清理批而未用土地情况,2007—2010批后征地率、征后供地率及整改情况。

2007年至2010年,我县共批回建设用地245.5727公顷,实际征地245.5727公顷,供地103.0851公顷。其中:2007年批回建设用地19.0811公顷,实际征地19.0811公顷,供地19.0811公顷,批后征地率、征后供地率均达到100%;2009年批回建设用地179.3628公顷,实际征地179.3628公顷,供地48.3628公顷,批后征地率、征后供地率分别为100%、26.96%;

5 2010年批回建设用地47.1288公顷,实际征地47.1288公顷,供地35.6412公顷,批后征地率、征后供地率分别为100%、75.63%。

2009年尚未供应的131公顷土地,为忻保高速公路建设用地。未及时供应的原因是:该项目实际建设位置与报批位置不符,部分线路发生了改移。我们已责成项目承载单位重新进行勘测定界并组织上报用地资料。

2010年尚未供应的11.4876公顷土地,为华能东马坊风电场建设用地。未及时供应的原因是:该项目部分塔基位置与实际报批位置不符。我们已责令企业重新组织上报用地资料。

耕地保护监管职责范文第6篇

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

检查情况报告

根据市纪委《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和县委政府《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作为其中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牵头单位,结合相关配合单位进行了监督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配合

按照方案要求在安排部署阶段,各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位。各单位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了深入地思想发动,认真组织学习有关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文件精神,使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中层管理干部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为扎实有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深入查找,自查自纠

为了确保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工作取得实效,

1 按照各单位承担的任务和分工,逐条逐项进行了自查,查找主要对2010年以来对耕地保护制度落实情况、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落实情况、土地卫片执法和“双保工程”工作、土地调控政策用地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自查。

(一)对耕地保护制度落实情况。紧紧围绕“严守十八亿亩红线”这一目标,积极调控,合理划定,制定了《基本农田保护措施》、《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小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通过社会监督和执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促进耕地保护工作健康发展。省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约束性指标,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50898.21公顷(约76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2808.23公顷(约64.2万亩)。2011年全县耕地保有量约77.14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67.05万亩,基本农田保护率达到85%以上。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在转用征收土地过程中凡是涉及耕地的严格按照“先补后占、占一补

一、占补平衡”的原则,切实确保全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在建设用地审批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没有为高污染、高能耗、消耗资源性的“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盲目扩张、重复建设的建设项目批地。

(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落实情况。2010年四个批次建设用地共征收土地1485.198亩(其中农用地309.999亩);单独选址主焦煤矿共征收土地25.5亩(其中农用地22.3395亩)、小屯矿共征收土地18.9795亩(全部为农用地)、变电站共征

2 收土地18.0915亩(全部为农用地);2011年三个批次建设用地共征收土地639.666亩,转征的每一块土地,在报批前都按规定按程序将拟征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征地告知书》的形式,告知被征地的农村经济组织和农户,并告知对拟征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征地告知书》在村、组内张贴,5个工作日内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并在送达回执上签字盖章。结合村委会一起和农户核实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据实填写了《征地调查确认表》,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以及地上附着物产权人都对调查结果予以确认并签字盖章。农用地转用和征收资料齐全后,按程序上报待批。拟征土地批复后补偿标准按区片地价统一补偿,安置途径统一按货币安置,补偿合理,安置到位。截止目前我县土地转用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无一例违规现象。

(三)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和“双保工程”工作。磁县2010年度下发卫片执法监测图斑566个,监测面积12072.5亩。通过核查其中合法图斑44个,涉及耕地面积586.7亩。违法图斑423个,涉及耕地面积57.1亩。实地伪变化图斑67个,涉及面积1831亩。共拆除复垦耕地面积113.5亩,分别是城管局干鲜蔬菜市场43.5亩,锦翔洗煤厂10亩,开源洗煤厂20亩,岗子窑宅基地16亩,柳合保加油站5亩,胡连升扩建6亩,詹军楼板厂10亩,华盛洗煤厂3亩。目前,正在对违法

3 图斑中占用的57.1亩耕地进行整改复垦。2011年以来,查处违法案件19宗,占地面积486亩,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3件,其中: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件;建议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政纪处分6件。另外6宗案件正在依法处理中。力争对违法占用的耕地全部拆除、复垦到位。在双保工作方面磁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始终以保耕地红线、保发展为目标,始终保持土地执法高压态势,加大动态巡查力度,按照“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查处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对土地违法行为坚决查处到位,通过多措并举,保护了耕地红线,促进了经济发展。

(四)土地调控政策用地计划执行情况。

1、土地差别化供地政策。该政策主要是省厅为配合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构筑环首都经济圈、壮大沿海经济隆起带以及加快建设工业聚集区的发展战略,实施差别化供地政策,加强建设用地统筹,土地资源将优先配置给重点发展区域。对我县来说,一直以来我们争取的建设用地指标全部用在了县城及基础设施建设,县域内的省市县重点项目和四大园区建设,对于以农业为主的乡镇和区域,将不再重点考虑。

2、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执行情况。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计划实行计划专用,保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问题落实,确保国家土地宏观调控政策有效实行。2011年以来,我县共争取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指标160亩,全部对接省重点磁县童装城扩建和特纳陶瓷碳化硅项目,争取20亩漳河林场

4 危旧房改造项目,已全部组卷上报。

3、严格执行国家用地政策,避免“两高一资”项目上马。对于“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盲目扩张、重复建设项目,我们一直严格执行国家用地政策,坚决避免为该类项目供地和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国家用地政策落实。对于争取的建设用地指标,主要用在了城市基础设施、教育、环保和医疗卫生等国家重点发展的行业和项目。

三、突出重点,深入督查

根据自查自纠情况汇总情况,于2011年10月8日组织参加监督检查相关单位在磁县国土资源八楼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对前阶段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制定了重点检查的内容。

(一)对耕地保护制度落实情况、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落实情况。先后制定了《基本农田保护措施》、《基本农田保护领导小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并与各乡镇党委政府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状,将责任分解到人。2011年全县耕地保有量约77.14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67.5万亩,基本农田保护率达到85%以上。截止目前我县土地转用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无一例违规现象。自政府制定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实施办法,实行网上公开挂牌拍卖,2010年至今共出让土地 35 宗,面积2311亩。

(二)是否存在违法国家政策为“两高一资”、产量过剩和盲目扩张、重复建设项目批地供地等行为。科学合理配置土地资源,调整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落实国家土地宏观调控政策,避

5 免“两高一资”现象。一是严格落实国家用地政策,发挥基层国土部门的微观作用,提高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执行力度,严格项目的选址、预审和用地指标对接,严把土地“闸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今年以来,我局共初审预审和为项目出具用地意见二十余宗,95%为基础设施、民生和环保类建设项目。争取建设用地指标320亩,全部用在了城市基础设施、教育、环保和医疗卫生等国家重点发展的行业和项目,没有为“两高一资”、产能过剩、盲目扩张和重复建设项目进行前期工作和提供用地空间。二是正确处理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的关系,解决好“吃饭和建设、兼顾生态”的问题,实现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保、双赢”。 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过程中,我们按照县委政府的发展思路,规划了漳河、溢泉、林坦、时村营和童装城等五大园区,有力地保证了未来十年我县项目发展用地。同时,按照上级规划,我县规划在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76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约64.2万亩。为实现“双保、双赢”打下了坚实基础。三是逐步改变粗放、低效的土地利用方式,提高土地集约化水平,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缓解供需矛盾。严把土地审查关,在项目选址、预审、征收和供应等环节,严格执行国家用地政策,严控用地规模、用地类别,坚决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功能分区,把工业项目引向规划园区、聚集区和城镇工矿用地范围,尽量避免单独选址和零星分散项目建设,促进用地方式的高效和集约化水平。同时,对于存量建设用地,在县城和城

6 镇范围内的加大收储力度,进入二级市场, 盘活存量,缓解供地矛盾。对于城镇外零散的建设用地,逐步列入复垦范围,尽量不再征收为建设用地,或通置转换方式进入工业园区和城镇 。入驻我县的森仕集团因投资力度小,土地利用率低,2009 年依法将其用地收回,并通过挂牌方式出让;2010年收回原岳城化工厂和马头铝业集团两宗闲置土地462.82亩,并纳入土地储备库。近年来,通过对讲武城砖厂等砖厂砖瓦窑进行了复垦,置换建设用地指标1876亩。通过土地整治,目前,已完成市、县土地整治项目15457亩,可新增耕地2066亩;其他土地整理项目正在施工中,完成后可新增耕地1900亩;2011年,争取讲武城省级土地整治项目,总投资3.45亿元,目前已到位1.2914亿元。四是加强土地监管,坚决杜绝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实施供地,优先保障民生项目用地,坚决避免“两高一资”项目上马。同时,坚决遏制各类土地违法行为,清理闲置、低效利用土地,逐步压缩“两高一资”项目生存空间,确保国家用地政策长期有效。

(三)对加强维护土地管理秩序的检查,及时对混乱、违法用地问题严重镇(办)的有关人员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2009年11月18日磁县国土资源局制订了《磁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实施细则》;2010年3月31日磁县人民政府制订了《磁县国土资源执法共同责任制暂行办法》;2011年9年9日磁县国土资源局制订了《关于开展保护资源“百日”执法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长效机制的制定有效遏制违法用地行为,进一步

7 规范土地管理秩序。2011年以来,查处违法案件19宗,占地面积486亩,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3件,其中: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件;建议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政纪处分6件。另外6宗案件正在依法处理中。

耕地保护监管职责范文

耕地保护监管职责范文第1篇二、负责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三、负责全县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的审核、申报及检查、出验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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