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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经济学研究论文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开心麻花2025-11-191

公共经济学研究论文范文第1篇

意见提出了简政放权、深化企业改革、落实财税改革总体方案、推进金融改革等十方面要求,具体涵盖了投融资体制改革、价格改革、国资国企改革、电力体制改革、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等39条。

意见全文如下

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

发展改革委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稳增长、调结构的紧要之年,经济体制改革任务更加艰巨。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现就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加快推出既具有年度特点、又有利于长远制度安排的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以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为核心,以政府自身革命带动重要领域改革,着力抓好已出台改革方案的落地实施,抓紧推出一批激活市场、释放活力、有利于稳增长保就业增效益的改革新举措,使改革新红利转化为发展新动力。

牢牢把握问题导向,使改革更好服务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把有效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作为经济体制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准。针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发展中深层次矛盾凸显、新老问题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等困难和问题,推动有利于稳增长保就业增效益的改革措施及早出台、加快落地,通过改革激发市场活力、释放发展潜力、化解潜在风险,促进经济稳中有进和提质增效升级。

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充分激发社会活力和创造力。既高度重视改革的顶层设计,又坚持眼睛向下、脚步向下,充分尊重和发挥地方、基层、群众实践和首创精神,善于从群众关注的焦点、百姓生活的难点寻找改革的切入点,使改革的思路、决策、措施更加符合群众需要和发展实际,从实践中寻找最佳方案,推动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良性互动、有机结合。

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实现深化改革与法治保障的有机统一。研究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要同步考虑改革涉及的立法问题,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及时推动上升为法律法规。需要突破现有法律规定先行先试的改革,要依照法定程序经授权后开展试点。通过法治凝聚改革共识、防范化解风险、巩固改革成果。

处理好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推动改革尽早有收获、尽快见成效。既系统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又根据改革举措的轻重缓急、难易程度、推进条件,统筹改革推进的步骤和次序,突出阶段性工作重点,把握改革关键环节,合理选择时间窗口,推出一批能叫得响、立得住、群众认可的硬招实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持续提高改革方案质量,更加注重改革实效。把质量放到重要位置,提高总体性改革方案和具体改革举措的质量。建立改革的前期调研制度,在做实做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搞好方案设计,多深入基层听取各方意见,严格方案制定程序,确保改革方案接地气、有针对性、能解决问题。

二、持续简政放权,加快推进政府自身改革

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革向纵深推进,逐步形成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管理新模式,实现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从根本上转变政府职能,努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一)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已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广网上并联审批等新模式。大幅缩减政府核准投资项目范围,精简前置审批,规范中介服务,实施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加快建立健全投资项目纵横联动协同监管机制。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新药注册特殊审批机制。完善认证机构行政审批程序。

(二)多管齐下改革投融资体制,研究制定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调整财政性资金投资方式,对竞争性领域产业存在市场失灵的特定环节,研究由直接支持项目改为更多采取股权投资等市场化方式予以支持。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出台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办法,充分激发社会投资活力。以用好铁路发展基金为抓手,深化铁路投融资改革。深化公路投融资体制改革,修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出台政府投资条例,研究制定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条例,逐步将投资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不失时机加快价格改革,制定加快完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的若干意见。修订中央和地方政府定价目录,大幅缩减政府定价种类和项目。稳步分批放开竞争性商品和服务价格,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建立健全药品市场价格监管规则,放开烟叶收购价格和部分铁路运价,下放一批基本公共服务收费定价权。实现存量气与增量气价格并轨,理顺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试点放开部分直供大用户供气价格。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总结新疆棉花、东北和内蒙古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经验,改进补贴办法,降低操作成本。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合理调整农业水价,建立精准补贴机制。督促各地完善污水处理和排污收费政策并提高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保基本、促节约的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制度。

(四)加快形成商事制度新机制,深化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相关改革,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和电子营业执照,加快实现“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清理规范中介服务。简化和完善企业注销流程,对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试行简易注销程序,构建和完善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严重违法和失信企业名单制度,实施企业年度报告、即时信息公示、公示信息抽查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

(五)制定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做法的意见。制定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和负面清单草案,出台负面清单制度改革试点办法并开展试点。促进产业政策和竞争政策有效协调,建立和规范产业政策的公平性、竞争性审查机制。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法。改革市场监管执法体制,推进重点领域综合执法。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出台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推动信用记录共建共享。制定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组织开展国内贸易流通管理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

(六)全面实施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做好车辆处置、司勤人员安置等后续工作。本着从实际出发、有利于工作、有利于节约开支、有利于机制转换的原则,因地制宜推进地方党政机关和驻地方中央垂直管理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启动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出台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指导意见。

(七)推进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改革,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加快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出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方案并开展试点。出台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

三、深化企业改革,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活力

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为标准,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国有资本效率,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八)推进国企国资改革,出台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指导意见,制定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等系列配套文件。制定中央企业结构调整与重组方案,加快推进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投资公司试点,形成国有资本流动重组、布局调整的有效平台。

(九)制定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方案,修改完善中央企业董事会董事评价办法,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中央企业分类考核实施细则,健全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分配有效衔接的激励约束机制。推进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十)出台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出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外派监事会工作的意见。加快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审计监督体系和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境外资产的审计监督。完善国有企业内部监督机制。健全国有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责任追究体系,制定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指导意见。

(十一)落实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开展售电侧改革等试点。研究提出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在全产业链各环节放宽准入。推进盐业体制改革。

(十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全面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出台实施鼓励和规范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引入非国有资本的指导意见。

(十三)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让各类企业法人财产权依法得到保护。修改国有产权交易流转监管办法和实施细则,提高国有资产交易流转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查处侵犯市场主体产权的典型案例,引导和改善保护产权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四、落实财税改革总体方案,推动财税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

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稳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为科学发展奠定坚实的财税体制基础,更有效地发挥财政政策对稳增长、调结构的积极作用。

(十四)实行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将11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出台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及配套政策,进一步提高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制定出台全面推进预算公开的意见,实现中央和地方政府预决算以及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预决算除法定涉密信息外全部公开。制定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意见的配套办法,做好过渡政策安排,加快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设,制定发布政府会计基本准则,发布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及操作指南。加快建立财政库底目标余额管理制度。制定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有效办法。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提高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占公共服务项目资金的比例。出台在公共服务领域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不断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和质量。

(十五)力争全面完成营改增,将营改增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等领域。进一步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组织实施煤炭资源税费改革,制定原油、天然气、煤炭外其他品目资源税费改革方案,研究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研究提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推进环境保护税立法。推动修订税收征收管理法。

(十六)研究提出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的指导意见,研究制定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调整方案,改革和完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推动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五、推进金融改革,健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

围绕服务实体经济推进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推动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十七)制定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实施方案。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加快发展民营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推进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推出存款保险制度。制定健全银行业监管体制机制改革方案。出台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制定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探索构建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框架。

(十八)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适时推出面向机构及个人发行的大额存单,扩大金融机构负债产品市场化定价范围,有序放松存款利率管制。加强金融市场基准利率体系建设,完善利率传导机制,健全中央银行利率调控框架,不断增强中央银行利率调控能力。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增强汇率双向浮动弹性,推动汇率风险管理工具创新。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择机推出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进一步完善“沪港通”试点,适时启动“深港通”试点。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提高可兑换条件下的风险管理水平。修订外汇管理条例。

(十九)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探索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转板机制,发展服务中小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制定出台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修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和股指期权试点,推动场外衍生品市场发展。推动证券法修订和期货法制定工作。

(二十)推出巨灾保险,推动信用保证保险领域产品创新,出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指导意见。研究启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制定完善保险稽查体制改革方案。

六、加快推进城镇化、农业农村和科技体制等改革,推动经济结构不断优化

经济结构不合理严重制约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优化经济结构必须加快推进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着力消除导致经济结构失衡的体制机制弊端,加快调整产业、城乡、区域经济结构,促进经济行稳致远。

(二十一)推进城镇化体制创新,统筹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和建制镇示范试点,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实现新突破。完善设市标准,制定市辖区设置标准,开展特大镇扩权增能试点。

(二十二)抓紧实施户籍制度改革,落实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完善配套措施,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出台实施居住证管理办法,以居住证为载体提供相应基本公共服务。制定实施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研究提出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的指导意见。

(二十三)建立规范多元可持续的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制定项目收益债券试点管理办法。开展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试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和运营,拓宽多元投资渠道。

(二十四)制定深化农村改革实施方案。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新增9个省份开展整省试点,其他省份扩大开展以县为单位的整体试点。研究提出落实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意见。分类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开展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开展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探索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制定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贷款试点。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出台农垦改革发展意见。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探索建立农业补贴评估机制。改革涉农转移支付制度,有效整合财政农业农村投入。开展水权确权登记试点,探索多种形式的水权流转方式。开展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运营试点。深入推进黑龙江“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

(二十五)以体制创新促进科技创新,出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顶层设计文件,在一些省份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增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研究制定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创新创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改革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方式,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制定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配套制度。深入推进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适时总结推广试点政策,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健全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制定科技型中小企业标准并开展培育工程试点。完善人才评价制度,研究修订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制定更加开放的人才引进政策。

七、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

适应经济全球化新形势,把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紧密结合起来,更加积极地促进内需和外需平衡、进口和出口平衡、引进外资和对外投资平衡,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以开放的主动赢得发展的主动、国际竞争的主动。

(二十六)健全促进外贸转型升级的体制和政策,完善出口退税负担机制,调整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制定创新加工贸易模式指导意见,修订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扩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点,增加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数量。出台实施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改革方案,在符合条件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开展高技术高附加值项目境内外检测维修、融资租赁和期货保税交割海关监管制度等改革试点。总结苏州、重庆贸易多元化试点经验,适时研究扩大试点。继续引导加工贸易向中西部地区转移,促进区域产业升级。

(二十七)实施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重点扩大服务业和一般制造业开放,缩减外商投资限制类条目。全面推行外商投资普遍备案、有限核准的管理制度,大幅下放鼓励类项目核准权,积极探索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继续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和CEPA(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框架下开展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及合同章程审批改为备案管理。推动修订外商投资相关法律,制定外资国家安全审查条例,健全外商投资监管体系,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二十八)加快完善互利共赢的国际产能合作体制机制。制定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走出去”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统筹指导。发挥现有多双边合作机制作用,加快与有关重点国家建立互利共赢的产能合作机制,推动装备“走出去”和国际产能合作重点项目实施。改革对外合作管理体制,深化境外投资管理制度改革。综合利用债权、股权、基金等方式,更好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作用,为装备和产能“走出去”提供支持。

(二十九)总结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经验,积极推进内销货物选择性征收关税政策先行先试,统筹研究推进货物状态分类监管试点,将试验区有关投资管理、贸易便利化、金融、服务业开放、事中事后监管等举措适时向全国推广,将试验区部分海关监管制度、检验检疫制度创新措施向全国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推广。稳步推进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逐步向其他地方扩展。

(三十)实施“一带一路”战略规划,启动实施一批重点合作项目。制定沿边重点地区在人员往来、加工物流、旅游等方面的政策,扶持沿边地区开发开放。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完成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筹建工作。

(三十一)实施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加快口岸管理条例立法进程,推进地方电子口岸平台和“单一窗口”建设,建立信息全面交换和数据使用管理办法。加快推进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广东地区区域通关和检验检疫一体化改革,逐步覆盖到全国。开展口岸查验机制创新试点,探索口岸综合执法试点。

八、深化民生保障相关改革,健全保基本、兜底线的体制机制

把改善民生与增强经济动力、社会活力结合起来,围绕解决基本公共服务公平、效率、供给等方面的问题,着力深化教育、医药卫生、文化、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住房等领域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更好兜住民生底线。

(三十二)落实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破解择校难题,开展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深化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改革和高等院校综合改革。落实农民工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政策,完善后续升学政策。出台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意见。制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促进办法。出台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若干意见。

(三十三)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100个地级以上城市进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开展省级深化医改综合试点。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完善疾病应急救助机制,加快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推动出台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健全进城落户农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关系转续政策。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出台进一步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

(三十四)逐步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推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制定制作和出版分开实施办法。开展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参与对外专项出版业务试点。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

(三十五)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制定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的意见和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实施方案,在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制定地市以上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试点意见。制定关于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的意见。制定养老保险顶层设计方案和职工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方案。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出台企业年金管理办法、职业年金办法。制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研究提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九、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促进节能减排和保护生态环境

要加强生态文明制度顶层设计,完善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相关制度,加快建立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制度体系,用制度保障生态文明。

(三十六)出台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制定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出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建立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加快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加强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土地、农业等相关配套制度,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启动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创建。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完善监测预警方法并开展试点。开展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在9个省份开展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研究建立矿产资源国家权益金制度。加快推进自然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逐步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三十七)强化节能节地节水、环境、技术、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制订或修改50项左右节能标准。修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调整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发布领跑者名单。修订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三十八)扎实推进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改革。编制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建立重点地区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机制。研究提出“十三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方案思路。研究制定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推行排污许可制度。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核定办法,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开展国土江河综合整治试点,扩大流域上下游横向补偿机制试点。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扩大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三十九)推进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总结国有林场改革试点经验,抓紧制定林场林区基础设施、化解金融债务、深山职工搬迁、富余职工安置等配套支持政策,研究制定五大林区改革实施方案。出台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意见。

十、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问题意识、攻坚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完善务实高效的改革推进机制。各项改革的牵头部门要会同参与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限、责任和目标,主动搞好沟通协调,发挥好参与部门的优势,充分调动和运用各方力量。对一些关系全局、综合性强的改革,建立跨部门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联合攻关,加强系统研究和整体设计。进一步发挥好经济体制改革协调工作机制的作用,加强部门间沟通衔接和协作互动,确保重点改革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狠抓已出台改革方案落地实施。要建立改革落实责任制,原则上改革方案的制定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改革落实第一责任人。对已出台的具有重大结构支撑作用的改革,要抓紧出台细化实施方案,着重抓好起标志性、关联性作用的改革举措。加强对改革方案实施过程的跟踪监测,对推进实施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充分预研预判,制定周密的应对预案,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问题。要强化督促评估,落实督办责任制和评估机制,发挥社会舆论和第三方评估机制作用,对已经出台的重大改革方案及时跟踪、及时检查、及时评估,确保政令畅通、政策落地,改有所进、改有所成。

充分发挥试点的先行先试作用。充分考虑我国地区发展不平衡、条件差异大的特点,鼓励不同区域进行差别化的试点探索。及时跟踪改革试点的进展,总结地方试点中形成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完善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部际协调工作机制,研究出台规范开展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意见,总结推广改革试验区试点经验。妥善处理试点突破与依法行政的关系,坚持局部试点,明确试点期限,确保风险可控。

加强重大改革问题研究和调研。对一些具有全局意义和重要影响的重大改革事项,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深入的理论研究和探讨,进一步明晰改革的方向、思路、路径、重要举措及相互关系,发挥理论研究对改革方案制定的支撑作用。制定改革方案要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基层意见和群众诉求,确保改革方案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公共经济学研究论文范文第2篇

[ 摘要 ] 中国环境服务业应走市场化发展道路。文章首先借鉴国内外学者对市场化测度的研究,为中国环境服务业设置了一个市场化测度标准;然后根据测度标准,为推进中国环境服务业的市场化进程提出了一些思路。

[ 关键词 ] 环境服务业;市场化;衡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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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境服务业的内容和市场化的要求

环境服务业是环境保护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般认为,环境服务业的发展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个国家整个环保产业市场的发育状况。美国的环境服务业产值份额占据了整个环保产业的半壁江山,维持在52%左右。中国环境服务业起步于20世纪70年代初期,90年代开始快速发展,目前环境服务业产值占环境保护产业总值的10%左右。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在制订的《环境服务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中对环境服务业进行如下界定:环境服务业是指为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等提供的相关服务活动,包括从事以饮水安全和重点流域治理为重点的水污染防治,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中的污水处理、城市垃圾及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国家环保重点工程相关的环境技术开发、环境咨询、环境信息、环境工程建设、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环境监测、环境审核、环境贸易、培训与教育等服务。

由于我国环境服务业起步较晚,并面临多方面因素制约,环境服务业的发展水平很低,全方位的服务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我国环境服务业的主体如污水处理、废物收集和处置、河道和湖泊治理等服务主要由政府提供。2006年国家环保总局在《环境服务业发展报告》中指出,目前我国环境服务业的市场化程度相当低,处于民营化和市场化的萌芽时期。

市场化就是市场机制在一个经济中对资源配置发挥的作用持续地增大,经济对市场机制的依赖程度不断加深和增强,市场机制从逐步产生、发展到成熟的演变过程(陈宗胜,1999)。该定义表明市场化是经济制度由政府管制型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过程。在政府管制型经济制度下,政府广泛干预经济活动,压制了市场的作用;价格管制导致价格偏离其真实水平,不能发挥传递信息、提供刺激和收入分配的作用,从而导致资源配置效率降低;企业失去独立产权主体的地位,市场竞争和利益机制的激励作用被减弱,导致企业经营效率低下。所以,改变政府管制型经济状况向市场经济转变是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我国环境服务业发展应坚持市场化方向。

二、环境服务业市场化的测度标准

由于市场经济本身是一个不断发展、演进、变化着的经济体制,市场化在不同的阶段会有不同的内容,不同的行业在市场化的具体形式上也存在着许多差异,很难用一个统一的标准去衡量市场化发展水平。但是,由于我国目前环境服务业的市场化程度相当低,还处于市场化的萌芽时期,因此,有必要借鉴其他行业的市场化理论和实践经验,为环境服务业的市场化设置一个测度标准,目的是指导环境服务业的市场化进程。

在全球贸易领域,源于对“市场经济国家”和“非市场经济国家”的界定,世贸组织和欧美国家都对市场经济设置了基本评价标准,这些标准被认为可以用来对市场化进行测度。国内也有不少学者对市场化的测度做了研究,设置了大量反映市场化的指标,其主要目的是促进中国市场化改革进程。笔者借鉴国内外专家学者对市场化测度的研究,认为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去测度环境服务业的市场化。

1. 政府行为规范化。市场化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政府角色重新定位。首先是政府按计划配置经济资源,转变为由市场配置经济资源。主要表现为政府的财政支出占整个生产总值的比重减少。其次是政府对企业的控制和干预减少。主要表现为企业管理者更加关注市场波动情况,与政府部门和人员打交道的时间减少。另外,企业税外负担减少、政府行业管理部门规模减小和效率的提高都应是市场化改革的重要标志。

2. 非国有经济的发展程度。在市场化改革以前,国有企业在各个行业中都有占主导地位。市场化改革的一个显著变化就是市场导向的非国有企业取得了重大发展,使得市场调节在行业经济中的比重迅速提高。因此,环境服务业中非国有经济的发展程度是衡量环境服务业市场化的重要标准。非国有经济的发展程度可以从非国有经济在环境服务业的总产值、总投资、总就业人数中所占的比重反映出来,该类比重越大,说明非国有经济发展越好,市场化程度越高。

3. 价格由市场决定的程度。大多数行业经过多年的市场化发展,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已经由市场竞争决定。但是,在某些行业仍然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企业垄断和价格协议,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在环境服务业,由于环境的公益性,政府一直以来对环境服务的价格实行严格的规制,并通过国有企业垄断着环境服务的供给。所以,未来环境服务价格由市场决定的程度将是环境服务业市场化改革的重要评价标准。

4. 法律制度环境和市场秩序。法律制度环境的改善是市场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司法的公正、透明和效率直接关系到能否保证一个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一般用每亿元总产值中经济案件发生率和消费者投诉率来近似地衡量市场经济秩序的好坏。经济案件发生或消费者权益投诉过于频繁说明生产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很好的法律保护,市场秩序不良。

三、推进中国环境服务业市场化的思路

1. 改变政府供给模式。长期以来我国环境服务主要由政府提供,私人资本极少进入。公共经济学将人类社会需要的各种物品和服务划分为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一般认为,环境服务业的很多内容在消费上不具有排他性、在生产上不具有竞争性,属于公共物品。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环境服务必须由政府供给。西方公共物品市场化理论将公共物品的供给过程划分为“供应”和“生产”两部分。所谓“供应”,主要是针对资金的提供而言的;所谓“生产”,则强调怎样进行具体的产出活动。该理论主张政府和私人进行合作,由政府负责公共物品的“供应”,私人则负责“生产”的具体活动。在西方国家的环境服务业市场化实践中,私人和政府合作模式被广泛使用。具体的形式有服务外包、管理外包、租赁合同、特许经营等等。值得注意的是,环境服务业中也有不少具有私人物品性质的环境服务内容,它们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可以实现只对付费者提供服务,而将不付费者排斥在消费之外。该类环境服务由于在消费方面不存在市场缺陷,由政府提供不仅不会提供效率,反而会造成财政资金的巨大效率损失。因此,具有私人物品性质的环境服务应采用市场提供模式。另外,很多学者都同意,物品在消费上的排他性基本上是一个技术问题。随着技术的日趋发展,原来在消费上不具有排他性的物品,会变成具有排他性的物品,或者排他成本会降低,比如从无线电收音和无线电视到需要缴费才能使用的有线收音和有线电视,网络行业也已成为私人部门能够有效供给并赚取利润的行业。从西方国家环境服务市场供给的历史发展过程看,很多原先只有政府才能供给的环境服务,现在私人部门也能供给,因为其收费障碍已经排除,受利润驱动的私人部门已有积极性参与提供。

2. 改革国有企业使其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消除垄断。消除国有企业垄断、引入竞争机制、对国企改制使其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是各个行业市场化进程中的重点工作。环境服务业也面临同样的国企改革要求。目前我国环境服务业的主体是国有企业。近年来环境服务业实行的将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化运营、采取管理合同和服务合同形式让民营企业参与经营等都是对国有企业改革的有效尝试。要消除国有企业垄断局面,只是从国有企业自身的改革入手是不够的,还需要政府通过放宽行业行政准入制度、改变所有制歧视政策,来吸引非公有制企业进入,培育市场竞争机制。

3. 扶持非公有企业的发展。非公有企业的行为本身具有很强的市场化趋向,在市场化刚开始的初期,政府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扶持非公有企业的发展。非公有企业的发展主要面临着两个问题,一是投资收益回报机制不健全;二是风险分担机制没有建立。非公有企业追求的是经济效益最大化目标,在提供环境服务后收回收入弥补成本是其最关心的问题。对于在消费上具有明显竞争性和排他性的私人物品性质环境服务项目,非公有企业在提供服务后,按照“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收回收入应该很顺利。但是,由于在某些地区收费体制尚未完全建立,并且政府对环境服务实行低价格控制,所以长期以来存在着收回的收入难以弥补成本的问题。政府应尽快建立起全面的收费体系并且适当提高收费标准或者采用财政补贴来保证非公有企业的合理利润。另外,对于在消费上缺乏竞争性和排他性的公共物品性质环境服务项目,由于服务受益者不够明确,或者是收入回收的成本较高,需要政府通过收费制度创新或法律强制力帮助非公有企业收回收入。由于环境保护的社会公益性,政府对环境服务项目实行严格的准入规制和报酬规制,因此,环境服务项目的运营会受到来自市场和政府两方面的约束,面临着市场约束和政府约束带来的两方面的风险。市场约束带来的风险可能通过市场有效分散,理性的投资者对此能有所把握。但是在政府规制框架不完善的情况下,政府约束的波动可能带来巨大的风险,通常私人投资者会对此束手无策,该类风险会成为私人资本进入环境服务业的重大阻碍。因此,通过在政府和非公有企业之间建立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使私人投资者在项目建设经营期内具有一个安全的保证,是扶持非公有企业发展的有效手段。政府可通过提高环境服务价格、高低盈利项目捆绑经营、财政贴息和税收减免等方法来增强项目盈利能力,从而间接分担项目风险;在特殊情况下,政府还可承担部分本应由投资者承担的市场风险来直接降低投资者的风险承担程度。

4. 加强法规制度建设。中国正处于政治体制转型时期,民主监督制度尚不健全,尚未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投标制度,也没有严格的审计制度。在监督体制不健全的情况下,进行公共物品市场化改革,就很难避免“暗箱操作”、“黑箱操作”现象。另外,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在市场化过程中,规避不正当竞争、绩效评估、责任机制、监督机制等都依赖于法律加以规范。目前在公共物品市场化过程中出现的公共工程质量低劣、政府官员受贿腐败,工程层层转包获取回扣、招投标流于形式、不公平竞争等现象正是我国公共物品市场化缺乏法律规范与保障的反映。所以,加强法规制度建设是保证环境服务业市场化改革顺利进行的关键步骤。

5. 利用加入WTO后的有利因素加快市场化进程。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环境服务业逐步全面对外开放。市场开放给环境服务业带来多方面的有利影响。一是有利于增加外资对我国环境服务业的投资。由于目前环境服务业获利能力较弱,吸引资金存在困难,引进外资有利于解决该行业的资金短缺问题。二是有利于增强我国环境服务业企业的竞争力。吸引世界著名的环保企业以合资的形式参与我国的环境服务项目,有利于提高我国相关企业的管理、服务及技术水平,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三是有利于加快环境服务市场的法规体系建设。WTO在长期运行过程中形成了一整套相当完善的规则、惯例和制度,我国加入WTO以后必须接受。从这个意义上讲,WTO框架下市场的开放可促进该市场法规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但是,由于我国的环境服务业刚刚起步,竞争能力不强,环境服务市场开放后,环境服务业受到很大的竞争压力。尤其是外国环境服务企业将凭借其强大实力争夺我国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工程设计施工以及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营等具有较高技术含量又有较好收益的项目。不过我们必须认识到,加入WTO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了长期有利的国际环境,从长远看,为我国企业争取到了在国际市场上发展的平等权利和广阔的空间,短期的冲击可以看作是为获得长远利益而付出的代价。我国环境服务业应抓住加入WTO后的有利因素加快自身市场化进程,同时有效地参与国际环境服务业合作,拓展我国环境服务业的发展空间。

[ 参考文献 ]

[1]陈宗胜等.中国经济体制市场化进程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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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家环保总局.环境服务业发展报告[R].2006,(7).

[4]李启家.环境资源法律制度体系的完善与创新(重大项目成果报告摘要)[R].中国环境法网:http://www.riel.whu.edu.cn.

[ 责任编辑:李国燕 ]

公共经济学研究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本文在充分肯定公共经济管理在改善民生中的重要作用的基础上,进一步剖析公共经济管理与改善民生之间的密切关系。并从二者关系的角度,审视加强公共经济管理的主要方向。

关键词:公共经济管理;改善民生;相互关系

文献标识码:A

努力发送人民生活,一直是我国各级党政制订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十七届四中全会上,中央再次强调全党、全国要“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抓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工作。有效防范各种潜在风险”。改善民生成为经济发展和各项工作的重点。由于承担着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制定公共政策等重要职能,政府的公共经济管理在改善民生中具有重要作用。本文详细探讨公共经济管理与改善民生的关系,以期发现公共经济管理中的不足,从而理顺改善民生中政府公共经济管理的重点和方向。

一、公共经济管理在改善民生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公共经济管理有利于维护社会分配的公平性。公共经济管理的根本出发点是提高国民整体福利,实现公平分配。随着经济发展,国民收入和财富总量的不断增长,分配的公平性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成熟社会的特征不仅是公共需求的显著增长。更重要的是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在社会中的公平分配。近些年,在公共经济中,“全覆盖”、“全民共享”、“改善民生”等原则逐渐受到重视。以政府为主导、以提供公共产品为主要任务、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的一系列制度安排渐次出台。在公共政策方面。最大限度地反映整个社会而不是个别群体的利益,能够有效地避免政策的滞后性以及由于缺失人文关怀而带来的诸多社会问题,在公共财政方面,建设支出比例继续降低,社会性支出比例越来越高,政府财政向公共财政方向的进一步转型,公共财政阳光越来越多地照耀到广大中国国民身上。

公共经济管理有利于民生需求的实现。民生内涵和领域,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不断拓展,从过去主要是衣、食、住、行、用等基本生存方面的需要,发展到如今。除基本生存外,还包括了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和产品需求。改善民生成为真正实现人民利益、保持社会稳定的根本和必需。当今民生内容庞大而复杂。由此产生的问题也较多,而政府在公共经济管理中,则担负着供给公共产品和服务,提供财政支出,管理公共事务等责任。迎合了当前民生内涵的要求。从不同方面采取措施极力解决现实的民生问题,着力保证民生需求的实现,可以说,这种公共经济管理在改善民生过程中发挥重大作用。

二、公共经济管理与改善民生的相互关系分析

民生的改善涉及国民基本生活,公共经济关乎国民经济的基础,加强公共经济管理有利于民生的改善,二者之间存在着密切关系,现就公共经济管理与改善民生之间的关系提出几条原则。

(一)政府提供公共产品满足人们对公共品的需求。是人民生活得到改善的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我国人民群众基本生存需要得到满足,与此同时,国民对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福利的需求也在快速增加,然而这些公共品的供应却因为体制和管理等原因,难以保持相应的增长速度,公共产品的需求和供给之间存在缺口。由于教育、医疗卫生及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产品与服务具有公共产品的外部性质。虽然有一些可以由私人经济提供,但最有效供给的主体,在中国仍然是政府。有了政府向社会直接或间接的提供公共产品,才能够保证人们的公共产品品种、质量,极大满足人们的公共产品需求,从而成为人民生活得到进一步改善的基础。

然而,目前这些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公共产品的供给还需要做大量的工作。以社会保障为例,虽然近年来农村社会保障也得到一定发展,相比之下,城市的社保产品供给内容要远比农村的丰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正在建立,但发展速度并不如人意。农村居民的养老、医疗卫生问题一直未能得到有效、及时解决。要加快农村居民,和城市中的贫困人群的社保和福利产品的供给。还是需要政府更加重视公共经济管理,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的供给公共产品,奠定改善民生的基础。

(二)政府的公共经济职能是协调公共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改善民生的必要条件

民生的改善,不是小部分人的生活改善,而是大多数、全部人民群众生活的改善。这是公共事业。也就是说公共资源的配置体现公平性要靠政府。因为市场经济的资源配置是强调效率(当然这也很重要),而不注重公平。因此,只有政府在公共事业的发展中承担责任。强化其对公共资源的协词配置作用。才能够解决市场失灵问题。才能在保证社会公平的基础上。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产品需求。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民生的改善。

这些年的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确实得到逐步改善。但同时,也出现了许多的民生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一方面是与社会转型及市场经济改革相关。另一方面则与政府公共管理职能转换滞后与失当有关。一些关键性公共事业领域的改革、发展中,出现极力推行市场化的情况,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就过度市场化了,没有把解决卫生服务公平性问题作为首要任务,而一味强调全民共同承担健康责任,试图通过市场解决医疗卫生问题,这样虽然可以减轻政府负担,但结果导致医疗费用上涨过快,使群众就医出现很大的困难,而且由于公共经济管理的转换不当,导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布局的不合理,产生医疗服务效率不高,医疗资源的社会公平性得不到有效保证等问题。由此可得出,市场对公共资源的配置是不能够替代政府在公共事业及公共资源配置的作用,涉及民生的公共事业的发展需要有政府在其中发挥指导和协调的作用。

(三)调整政府公共支出弥补市场调节带来的一些问题,是民生改善的保证

目前对教育、医疗卫生及社保这类关乎民生的公共产品的提供,主要是政府采取补助的方式,如提供补助津贴、减免税收、优惠贷款及直接投资等。这就牵涉到政府在公共管理中的生产公共品的财政支出问题。从效率与公平的关系看,比较合适的是,政府对公共产品的生产和提供采取间接生产,不能把自己当作“划桨人”,而应该成为“掌舵者”,通过规范市场秩序、充分利用其支出预算安排形成经济刺激,从而创造一个有效率的公共品供给市场,鼓励私人部门参与公共产品提供的活动中来,但这也并不是说,对于与民生命脉有密切联系的公共产品的提供只有通过市场经济的刺激,才能得到高效配置。

相反,市场配置资源具有盲目性,过强的功利性。所以,过高的依靠市场中私人部门对关乎民生的公共产品的供给,有可能造成实际中公共产品分配的“马太效应”,从而使民生得不到普遍的改善,如在医疗保障体制的改革中,政府对医疗卫生部门的财政投入不足和管理不当,使医疗机构不仅缺少公共资金,而且缺少社会公

正、公平的价值观,医疗产品分配不公。使得医疗问题层出不穷。因此,就需要强调政府对公共产品的财政支出力度,这不仅能够保证公共产品的正常充足供给,而且还能够尽可能弥补由于市场的盲目调节所带来的一些问题,保证公共产品需求的公平性和可及性。从而保证民生得到有效改善。

(四)政府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健全,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

目前的一些民生问题尽管也有公共产品供应结构的问题,但主要来说还是供给不足的问题。这就需要政府在财政支出结构进行调整,压缩非公共品的支出,将“服务投资性财政”转变成为“公共服务性财政”。把支出重点转向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将政府投入的重点放在公共民生领域,支持公共产品的供应,使国家财政支出以改善人民生活为宗旨,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

一个现代国家在公共经济管理中,如果存在较多的民生问题,就应该反思公共财政体制的问题,研究如何保证财政结构更为合理,保证公共产品供给更有效率,怎样改善民生。如果公共财政体制不完善,政府系统内部未理顺各级的财政分割问题,那么各部门、各级机构就可能产生自利倾向,对民生改善拖拉、互相推诿。因此,政府的公共经济管理中,健全公共财政体制,使公共产品供给有资金保障,落实公共产品实际供给效果是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

(五)公共经济管理法制化,规范公共事务解决的手段和方法,形成改善民生的制度保障

要管理范围不断扩大的公共事务,解决日益复杂的公共问题,政府对公共经济管理需要不断提高效率,除行政的手段外,还需要用法律的手段。也就是公共经济管理法制化。通过制订法律法规开展公共经济管理活动,一方面使活动内容纳入法律之中,另一方面。对公共经济管理过程及机构的权限予以规范,使整个公共经济管理活动有法可依,使人们能够形成良性预期,从制度上保证人民的利益得到尊重和保护。例如,社会保障事业是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由政府对因年老、伤残、疾病而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或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原因面临生活困难的劳动者和社会成员。提供物资帮助和公共服务,这就能够给公众的生活提供最基本的保证。没有针对劳动和社会保障的各项法律,一些企业或管理者就不一定自觉自愿来维护公众的利益。这些具体的社会保障工作条款,就能确保社会保障的实现,形成改善民生的制度保障。

在政府公共经济管理的现实中,仍不可避免地存在“人治”问题,导致对公共事务的处理,在一些情况下,有失公正。公共经济管理的法制化,在实际中,以“法治”思想统领工作,能够公正、公平地实现广大人民的生活条件的改善,各项法律标准和依据利于民生问题的实际解决,从而形成改善民生的制度保障。

三、从二者关系看改善民生对公共经济管理的新要求

公共经济管理对改善民生具有重要作用,二者关系密切,具体来说。在公共经济管理中,政府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产品,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对民生领域加大公共财政支出,为关乎民生的各项公共事务提供财政支持。并着力实现公共经济管理法制化。这些公共经济管理方式和体制上的改革。能够从根本上保证我国民生的改善。而正是由于公共经济管理与改善民生之间的密切关系,更需要公共经济管理针对民生的改善方向来不断进行调整和发展。

为了更好的适应改善民生的具体要求,政府在公共经济管理工作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积极转变政府的管理职能。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是改善民生的基础,这就需要政府在搞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同时,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转变政府管理职能,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积极转变政府的管理职能,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必须确立政府向全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是其义不容辞的责任,政府必须承担起全社会基本公共需求提供者的责任,把公共资源更多地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倾斜,以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和民生的改善。

第二,不断强化公共政策的公平性。政府协调公共事业以促进社会公平,成为改善民生的必要条件,公共经济管理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促进社会分配公平,而政府在管理过程中最主要和最直接的手段就是制定公共政策,因此。为了保证民生的实际改善效果,就必须确保公共政策的公平性取向。确保和强化公共政策的公平性,需要做到公共政策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建立健全群众参与政策决策与政策监督的机制,通过有效的制度安排监督保障关注民生政策决策的贯彻执行,实际上,就是尽可能让政府政策制定的调研、决策、执行、监督等四个环节实现相对分离,以政策措施促进社会资源的公平分配。

第三,合理划分各级政府对公共经济事务的管理责权。现行分税制下,财权过于集中在中央,事权过于下放到地方,使社会保障、教育、公共卫生等公共产品过多地由基层政府承担。由于财政能力有限,基层政府又没有正常的融资渠道去完成大量公共事务,影响了公共产品供给的质量和稳定性,因此,为了保证民生工程的发展实效,必须合理划分各级政府经济事务的管理责权,明确中央和地方对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方面的管理责权。

第四,注重公共经济管理过程的开放性。民生的改善关系到普通百姓的切身利益,所以政府管理工作的开展要注意确保群众利益的有效表达,积极推进政府政务公开,在设计公共事务和公共利益领域的决策中,倾听和鼓励公众意见,构建公众信息表达机制,建立媒体舆论的表达渠道。在民生决策中,使公众能够积极参与及公开讨论,反映不同群体的利益需求,真正实现“民情上达”,以促进人民生活的切实改善。

公共经济学研究论文范文第4篇

摘 要: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关键要素,优化公共文化服务是乡村文化振兴的重要条件。在传统“非共享”思路下,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呈现出覆盖不足、主体单一、内容悬浮、方式传统、效果娱乐等“离散化”困境。因此,亟须以“共享”思路优化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保障乡村文化服务的组织基础、群众基础、信息基础与传统基础,推进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均等化、协同化、精准化、信息化、复合化,塑造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共享式”供给路径。

关键词:乡村公共文化;共享;公共服务;文化服务

一、引言

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文化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关键构成要素,也是乡村振兴战略实践的内源动力,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是乡村文化振兴的重要外部条件。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等相关法律或政策文件,均明确提出要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尤其要关注开发与提供适合农民留守群体、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文化产品与服务。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要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1]。所谓乡村公共文化,是指“在乡域公共空间范围内生长的文化样态”[2],其中,“公共性”是乡村公共文化的基本特征。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是指由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为满足农民基本文化需求而提供的乡村公共文化设施、乡村文化产品、乡村文化活动以及其他相关服务,是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范畴之一。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主要涵盖两个层面:一是乡村公共文化服务载体,包括文化网络、文化设施、文化产品等形态;二是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实践,包括文化活动、文化項目等环节。优化创新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是补齐文化短板、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高质量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前提。然而,目前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仍存在着“碎片化”“悬浮化”“低效化”“非均等化”等实践困境,亟须优化、转型与重塑。

在社会治理领域,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共享发展”[3]理念,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4],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1]。在经济发展层面,党的十八大以来,“共享经济”迅速风靡,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发展分享经济”的思路[3]。“共享”作为社会治理的价值理念与新型的经济业态,成为公共服务供给创新的理念基础与实践思路。在学术界,“共享”理念常用于公共服务平台的智能化建设[5]、老年服务供给[6]等领域。另外,也有学者提出“公共文化的共建共享策略”[7]问题。大量研究表明,“共享”不仅是一种理念,更是一种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发展路径,是乡村文化建设的目标之一,“共享式”供给可成为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创新发展思路。

所谓“共享式”供给,是指在共建共享理念下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以期提升服务的公平性、精准性与有效性,可从理念、实施、结果等层面来进一步阐释其核心内涵。第一,在理念层面,“共享”意指公平正义的权利观。公平正义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国家应保障每位公民平等地享有政治、经济、文化等各类社会权利。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是提升公民文化素养、满足公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保障。由此,公共服务的“共享式”供给要明确保障包括贫困者、残疾人等在内的全体公民基本权利。第二,在实施层面,“共享”则表现为协同化、精准化、信息化的共享服务过程。在共享思维下,依托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导入“分享经济”“数字经济”思路,以移动互联网技术为依托,以社会信任为基础,以数字化为手段,以“互联网+”“分享互助”等方式传递公共服务资源,实现信息整合、匹配供需、多方共赢。第三,在结果层面,“共享”意指“共享发展”的社会治理成果。“共享”的基本要义之一是指通过“共享的制度保障”实现全体公民“共享发展成果”的目标[8]。公共服务供给的目标即是以多元化、在地化、便利化的服务设施、产品、项目与活动,增进全体公民获得感与幸福感,分享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成果,实现“共享发展”,获得多重复合的积极效用。基于“共享”理念,优化、拓展与创新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形式,整合公共文化服务资源,依托互联网技术,促进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协同化、精准化、信息化、复合化供给,形塑“共享型”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路径,是本研究的基本出发点(见图1)。

二、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离散化”困境——以J省H地区为例

笔者所在的课题组于2020年8月赴J省H地区的多个乡村社区开展实地调研,通过与村干部、农民的非结构性访谈以及现场观察,了解当地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状况。根据文化建设总体目标以及相关政策要求,当地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取得了一定成绩,成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载体层面,着力打造乡村“十里文化圈”,基层数字文化服务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初步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基本实现乡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点的全覆盖。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实践层面,以党建引领乡村文化建设,在乡村文化服务中充分嵌入“党建文化”“红色文化”“法治文化”等元素,积极有序推进各类“文化下乡”项目,并定期开展丰富多彩的乡村文化活动。政府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方面,重视“文化福利”传递,加大财政投入,推进设施建设,组织多元文化活动,为广大农民带来了文化实惠,但不容回避的是,在传统“非共享”思路下,当前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在覆盖面、主体、内容、方式、效果等层面均呈现出“离散化”的现实困境。

(一)辐射散落:对象非均等化

乡村公共文化服务虽是面向全体村民,然而在操作层面的文化服务过程中,其受益对象常难以覆盖全体。在人群类别方面,由于乡村青壮年人口外流与闲暇时间的稀缺,乡村老年人是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的主要受众对象。无论是文化设施的使用者,还是文化活动的参与者,均以乡村健康老年人为主体。在辐射范围方面,撤村并组背景下的行政村有较大的地域范围,导致村级公共文化设施的辐射影响力往往只局限于村委所在自然组,其他自然组的农民难以便利使用设置于村委附近的公共文化设施。此外,残疾人等乡村特殊群体的精神文化需求常被忽视。比如,受访村干部认为肢体残疾人不便参加文化活动,智力障碍者也谈不上参加文化活动,基本不会给村里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组织专门的文化活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往往基于健全人的视角与方式,“数字鸿沟”“文化区隔”等致使特殊群体的个性化的文化诉求湮没于统一化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质言之,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可及性不足,服务受益对象局限,未能惠及全体有需求的农民。

(二)政社分离:主体单一化

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政府承担了主导责任。发改委、宣传部、文明办、文化局、财政局等政府部门是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主体,扮演着规则引导者、政策制定者、经费支持者、设施建设者等多种角色。基层乡镇/街道是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主要推进者,公共文化阵地的打造、公共文化活动的开展等均是由基层政府的文化分管部门来加以落实。团委、残联、妇联等行政化群团组织是面向乡村青少年、残疾人、妇女儿童等特定人群开展文化活动的实践主体。基层村委/社区作为文化政策落实与文化服务传递的“最后一公里”之执行者,保障了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落地落细落实。在村干部职业化背景下,行政村村委实际上充当了基层政府(乡镇)的派出机构职能,承担了群众性文化活动组织者、资源中介者等角色。普通村民所理解的公共文化服务也即是村委图书室、节日娱乐活动等行政化主体的文化供给。除了政府与村委以外,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的社会化主体介入乏力。相较于城市,大部分乡村专业社会组织孕育发展滞后。除了个别民营养老院以外,乡村公共服务鲜有专业社会组织介入。受限于农民的消费能力,市场化的公共文化亦难以在乡村生根。由此,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呈现出以行政性力量为主导的“一元化”“单一化”的主体格局,公共服务文化供给的活力与合力不足。

(三)供需错位:内容悬浮化

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共文化载体与公共文化实践两个层面。公共文化载体是以农家书屋、电子阅览室、镇村文化站、文化广场等为主要形式的乡村公共文化设施。这些文化惠民设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农民的文化休闲与文化资讯需求。但是,农家书屋、文化站等乡村基层文化设施使用率低,成为形式化的摆设。部分农家书屋常年大门紧锁,鲜有农民来借阅或者阅览;书屋中摆放的书籍或过于陈旧,或过于高雅,偏离了大部分农民的阅读兴趣。镇村文化站基本处于空置状态,仅在重要节日时作为个别文化表演团队开展文艺排练或者文化演出的临时场地。乡村文化广场在平时仅充当中老年妇女广场舞场地的功能。乡村公共文化实践中的“送文化下乡”项目,常以完成量化的指标任务为导向,形式大于内容。比如,“送电影下乡”项目虽然影片放映安排了爱国主义教育、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农业科技等题材的影片,但是较少有村民积极主动聚集观看,成为没有观众的“露天电影院”。总体来看,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内容“悬浮”,标准化、指标化、形式化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难以精准匹配与契合农民文化需求,供需错配困境倾向显著。

(四)信息零落:方式低效化

在部分地区的实践中,公共文化服务部门打造了公共数字文化综合服务平台,以期向社会公众提供文化资讯呈现、文化场馆预订、文化资源获取等“一站式”的信息化公共文化服务。然而,信息化、数字化的公共服务难以覆盖至乡村,乡村公共文化的供给方式仍以传统实体设施建设与线下活动开展为主,缺乏高效现代的信息智能媒介。究其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面向乡村的公共文化信息服务平台宣传推广不良,大部分村民表示根本没听过“智慧阅读”等数字化、信息化的文化供给形式,大部分村民甚至村干部对于文化信息平台的知晓度和使用度都非常低;二是信息化平台中的文化资讯与文化资源,以城市区域、城市设施或者城市标识为主,手机App等文化服务平台的内容通常只涉及城区的文化活动与文化咨询,城市化的文化信息偏离了农民的兴趣与需求;三是受限于以老年人等为主体的乡村文化服务受众,“数字鸿沟”致使网络媒介与信息手段难以在乡村文化服务中大规模推广。简言之,农民仅能获取到零散的信息化、数字化碎片,难以形成高效现代、持续稳定的乡村公共文化传递路径。

(五)功能偏离:效果娱乐化

乡村文化设施建设与文化活动开展常常强调“寓教于乐”的形式与功能,比如在文艺表演中注入“法治建设”“扫黑除恶”等价值观引导与教育。然而,总体来看,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的教育引导功能被遮蔽。农家书屋鲜有村民光顾,社区文化中心仅发挥棋牌室功能,社区文化广场更多地成为中老年妇女健身舞广场。政府自上而下的“送文化下乡”难以切中村民的文化兴趣点。各类文化活动或者文化项目,通常只是“表面的欢娱”,存在“重送轻种”倾向[2],村民多以“凑热闹”等心态参加文化活动。文化项目或文化活动的效果通常是“现场性”“即时性”的。文化服务的受众即广大农民对于文化活动的体验通常局限于感官层面的“一笑而过”或者“表面的欢娱”。一些村干部也将“文化服务”等同于“休闲娱乐”,组织活动仅追求热闹的气氛,而忽视了活动中的教育功能嵌入。由此,现有乡村文化服务供给常常仅以“娱乐性”为主,其功能偏离文化本质,其效果缺乏文化价值对于村民的引导力、文化规范对于村民的规制力,以及文化内容对于村民的感染力,远未发挥出文化治理的效能。

三、“共享式”供给: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转型

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存在着“非均等化”“单一化”“悬浮化”“低效化”“娱乐化”的“离散化”“非共享”实践困境。由此,应以“共享”理念与思路推进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转型,精准满足农民文化需求,形塑农民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营造和谐友善的乡风民俗,推进乡村文化建设的现代转型。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共享式”供给实践,需以“公平享有”“主体协同”“供需匹配”“信息智慧”“功能嵌入”为导向,推进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协同化”“精准化”“信息化”“复合化”的发展转型。

(一)保障权利,推进供给原则均等化

“共享式”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尤为强调公共文化对于特殊对象的覆盖,即关注乡村老年人、残疾人、留守儿童、贫困者等特殊群体的文化权利获得,实现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供给。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供给需遵循“普惠”與“特惠”相结合的原则。

“普惠”即强调基本公共文化设施的均衡化分布,文化服务设施不应只布局于行政村村委大楼中,而应以“小型化”形式散布于乡村社区内部,保障每位村民均等享有文化设施的权利。此外,配备完善各类文化活动场所的无障碍设施,推进乡村社区的无障碍化改造,保障乡村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文化设施使用的便利性。自上而下的“送文化到基层”等文化项目,不仅需“送下乡”,必要时须送到“村”乃至农户家中,最终进入村民“心中”。

“特惠”强调乡村公共服务应针对不同人群的个别化需求及困难,有针对性地进行服务供给。譬如,以“文化福利券”等凭单兑换方式增进乡村贫困者的文化消费能力,保障其文化福利权利。针对乡村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组织有个性化、契合其生理心理特征的特色文化活动;针对乡村留守儿童,开展亲情陪护、人生观引导、文化兴趣培养、文艺才能培训等服务。在政府部门联动下,以社区为依托,引入专业乡村社会服务机构,保障乡村各類特殊群体的文化权利。

(二)盘活资源,推进供给主体协同化

“共享式”乡村公共文化服务首先应盘活文化服务资源,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与运营,协调理顺供给主体的角色与关系,促进服务供给方之间的沟通对话、资源共享、协调合作,以降低成本、提升效率、实现供给主体层面的“共享”。

一方面,政府作为基本公共文化的供给主体,应进一步明晰其制度规划者、财政支持者、扶持引导者的角色定位,划定部门职责,协调部门关系。文化部门是公共文化服务的主导部门,承担着地区文化规划与政策拟定、公共文化产品生产的规划引导、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的规划指导、社会文化事业的指导管理等职能;宣传部、文明办等承担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职能;团委、残联等群团组织是青少年、残疾人特定群体文化服务的官方组织。各部门的公共文化服务职能汇聚于基层乡村社区,直接表现为:为基层政府扮演着各类乡村文化设施与文化阵地的直接投资者与建设者,以及部分文化活动的组织者与文化项目的推进者等角色。总之,各类行政化组织的文化服务资源需进一步整合,以此提升效率与效益。

另一方面,社会力量的动力与活力应得到充分激活与挖掘。单一化政府供给存在着形式主义、效率低下的弊端。政府不应仅是单向度“自上而下”地“送文化”,应充分发掘与培育民间文化主体与社会力量,注重“育文化”与“种文化”。政府的文化服务供给也可间接表现为以专项资金引导与支持各类民间文艺团体的运作、乡村文化服务组织的发展等相结合,孕育内生型的乡村文化组织。针对“农家书屋”“文化站”等文化设施,试行“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引入专业社会服务机构运营,以文化活动次数、参与人数、农民满意度等各类主客观指标进行绩效评估。以“伙伴型”理念支持引导乡村文化组织发展,构筑政府、专业社会组织、民间自组织等文化供给主体之间的“协同”关系,整合多方资源,有序运作,使农民文化“福利达至最大化”[9]。

(三)对接供需,推进供给内容精准化

“共享式”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强调服务供给方与服务需求方的高效共享与对接,减少信息不对称与供需错配,在内容层面提升文化服务的“精准性”。无论是政府直接建设的文化设施、文化场馆等文化阵地,还是由乡村基层社区组织的文化活动,都应对接匹配当地农民的文化需求,进而着力推进供给内容精准化。对于“精准化”供给的推进,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其一,重视农民的文化话语权。目前,乡村公共文化服务表现出受益面狭窄、农民“弱参与性”[10]等问题,其问题之症结在于农民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话语权缺失。一方面应通过文化教育普及提升农民文化素质,以保障其话语表达的能力;另一方面搭建“乡村议事会”等村民参与表达的平台与渠道。

其二,精准探查农民的文化需求。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应以精准调研服务对象需求为基础,以科学化手段探查了解农民在文化产品、文化环境、文化活动等方面的需求点与兴趣点,并以此作为开展各种文化服务的依据。

其三,个性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不应“一刀切”,应依照地方特色以及人群异质性而有所区别。比如,农家书屋中的书籍应避免同质化地配置高雅类、理论类图书类型,可针对地方特色产业购置“水产养殖”“经济作物培育”等实用性技术书籍,针对乡村老年人配置连环画等传统文化类图书,针对儿童青少年配备绘本、百科全书等书籍。

总之,在“共享式”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过程中,应充分尊重农民的文化话语权与表达权,因应乡村地方特色与农民个性需求,精准施策,优化乡村公共文化服务。

(四)智慧赋能,推进供给方式信息化

“共享式”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应超越传统实体型、现场型的服务传递方式,导入“互联网+”等技术元素,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传统文化形式的互动与交融。在公共数字文化综合服务平台的推广运用基础上,助推智能化、信息化的文化传播方式向乡村拓展延伸。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传播方式的运用,需从以下几点着力。

一是完善乡村信息化基础设施,扩大“互联网+”远程技术的运用范围,从现有局限于村委办公偶尔使用的“远程会议”“远程讲座”等单一功能,拓展出“远程文化互动”“远程文化汇演”“文化活动远程现场直播”等形式,促进普通村民共享参与。二是拓展文化信息平台的咨询内容,突破城市化取向,增加有关乡村的文化报道与文化讯息,增进农民的使用动机。三是针对农民尤其是乡村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开展专题培训,教授移动智能设备、文化App等信息化基础设施的使用方法与技巧,助其跨越“数字鸿沟”,促进其共享信息化发展成果;同时提升智慧型文化服务在乡村推广的可行性,以互联网技术提升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可及性。

(五)多重嵌入,推进供给效用复合化

“共享式”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应超越现有乡村文化的单一娱乐化功能,实现多重功能效用的嵌入。除了场馆建设、图书摆放、娱乐活动以外,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应以乡村文化自组织、乡村文化服务社会组织、村委等为主体依托,开展实质性的寓教于乐、喜闻乐见的乡村文化服务。除了基本休闲娱乐以外,乡村“共享式”公共文化的功能可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党建引领。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应将党建文化作为乡村文化建设的重要范畴,以“党建嵌入”引领乡村文化的政治方向[11],以党建带动文化建设,发挥党员的文化先锋模范与党组织的主流文化阵地作用。

二是价值引导。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中,应积极倡导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弘扬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宣传正向的道德观、职业观与家庭观,引导农民尤其是青少年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与价值观。

三是文化传承。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应注重当地传统文化资源的激活与改造,“活化”民俗文化,继承“非遗”文化,推进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激活优秀传统文化的现代生命力,使人民在传承中感受文化的魅力,在传承中激发前進的力量。

四是乡风改造。以文化作品、文化宣传、文化汇演等方式,对村民进行积极向上的文化引导,以“孝文化”“慈善文化”“互助文化”等重塑乡村社区尊老敬老、守望相助的文化传统“惯习”。

五是文化转化。有学者认为,基于特定条件引导催化,文化亦可作为一类文化资本,转化为经济生产力[12]。正因为如此,在农家书屋中应配备关于农业生产、就业创业的实用书刊,开办有关就业创业的知识讲座等,激活农民的“文化生产力”。

四、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共享式”供给的实践保障

以“共享”理念与“共享”方式推进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转型,实践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共享式”供给路径,需进一步夯实相关组织、群众、技术与传统等基础保障。

(一)培育专业组织,打造主体基础

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共享式”供给,首先要强调“协同化”的供给主体。因此,应在加大政府财政支持、明确政府的核心主体责任基础上,激活或培育社会化服务主体,保障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共享式”供给实践。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化主体培育包括“内生”与“嵌入”两种途径。

“内生”即充分挖掘乡村民间现有文艺团体或者文化服务自组织,对其予以适当的资金支持,并促进其经由正式注册获取合法性身份。比如,活跃在乡村民间的“自乐班”“戏剧团”,以及当地特殊人群(残疾人)自助互助组织等,均是可挖掘的具有专业文化服务组织发展潜质的民间自组织。毫无疑问,建规章、明制度、获身份、组团队,是民间文化自组织转型为专业化、社会化的文化服务组织的主要途径。“嵌入”即外部专业社会服务机构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下进入乡村社区,因应当地农民需求,“嵌入”于基层社区“场域”开展各类专业化、特色化、精准化的文化服务。

总之,无论是“内生”还是“嵌入”,政府支持是民间文化服务组织发展成长的重要基础,政府的文化投入可间接用于民间文化组织的培育与支持领域,明确社会化的文化服务机构是公共服务文化的直接传递者。“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形成资源配合、上下互动、多方参与的“协同共享”主体系统。

(二)增进社区互动,构筑群众基础

“共享式”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有效保障在于服务对象即农民的充分介入与广泛参与。社区是以共同地域为载体,由一定数量人群所构成的具有长期稳定互动关系的人类生活共同体。作为农民主要公共生活空间,社区是“共享式”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主要场域环境。政府、文化服务社会组织、文化企业等各类文化服务主体的服务资源,均需下沉并嵌入于乡村社区,以社区为平台依托,实现文化资源的有效供给与传递。社区是整合各主体文化服务资源的最优化的中介桥梁。作为“社区”本质属性的表征,社区居民之间的彼此互动、积极参与亦是“共享”理念的具体表征。乡村公共文化“共享式”供给的具体实践,需以温情脉脉、互动频繁、关系密切的传统乡村社区共同体作为群众基础与场域基础。

在现代化、城市化进程中,频繁的乡村人口流动取代了传统乡村相对固定的人际结构。在乡村社区逐渐演化为“半熟人社会”[13]的背景下,重构社区自然属性,建设社区互助功能,营造社区关系网络,增进社区内部居民的信任、沟通与互助,“重构乡约”[14],弘扬乡村志愿文化[15],营建充盈着乡情与温情的“情感共同体”,是推进“共享式”乡村文化服务的社会心理与社群互动基础。社区应充分发挥宣传、引导、凝聚、沟通、互助等功能,促进社区群众之间的互动,营造共享型社区环境,形成“共享式”的“乡村传播结构”[16],构筑“共享”文化服务的群众基础。

(三)消弭信息壁垒,夯实技术基础

“共享型”文化服务平台是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共享式”供给的信息载体与技术保障。“共享型”文化服务平台是以资金投入与科技发展为依托,以手机App等为应用形态,在保障信息安全前提下,利用大数据资源、计算机算法与互联网技术汇集乡村社区文化服务对象的基本信息,对接相应文化服务信息与资源,以实现供需匹配[17]。“共享型”文化服务平台通过“多边”端口,链接政府文化服务部门、文化服务社会组织、服务对象等利益相关者。经由“共享平台”,各公共服务供给主体的资源得以整合,信息得以共享。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中的“信息共享”与“信息无障碍”之关键点即在于消弭信息壁垒,提升信息弱势者——农民,尤其是乡村老年人、乡村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信息化手段的使用能力。

“共享型”文化服务平台在开发阶段应充分考虑到农民的文化需求与文化兴趣,并在交互界面、字体大小等方面重点照顾到乡村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身心特殊性;同时通过代际沟通、志愿服务、社区互助、专业培训等手段增进农民对于智能终端设备的使用,从客观层面与主观层面逐渐消除农民尤其是老年人或残障者对于“共享型文化服务平台”的使用障碍,弥合“数字鸿沟”。专业共享平台的搭建、优化与普及是智慧文化服务的集中体现,也是实现乡村公共文化共享式供给的技术基础。

(四)传承文化基因,挖掘传统基础

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共享式”供给的目标在于“文化共享”,其主要特质之一即在于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的交融与共享。“共享式”乡村公共文化服务需充分挖掘乡村传统文化与民俗文化的文化宝藏,结合地方特色,传承文化基因,保护、弘扬与利用文化遗产。譬如,在乡村文化广场宣传栏中,添加关于当地传统文化中生动化、形象化的内容,促进传统文化形象与实践嵌入于农民尤其是乡村青少年的文化社会化之中。扬弃性保护地方传统的民俗文化,扶持地方特色文化社团发展并开展实质性的有影响力的民俗文化活动,应基于“文化融合”视角[18],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改造传统文化中的非理性化元素,推进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型,形成传统与现代交融,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双向涵化”[19]的“共享”文化表现形态。由此,促进乡村传统文化及民俗文化的“活化”,发挥其愉悦身心、树德教化等功能,发掘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共享式”供给的传统资源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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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Discrete”to“Shared”:

Dilemma and Transformation of Rural Public Cultural Services Supply

Yi Yanyang,  Chen Miaomiao

(Nanjing Forestry University,Nanjing 210037,Jiangsu,China; Nanjing University,Nanjing

210023,Jiangsu,China)

Key words: rural public cultural;shared;public services;cultural services

責任编辑:刘有祥 王廷国

公共经济学研究论文范文第5篇

【摘 要】时代的发展意味着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渐进步,尤其是在网络化的大背景下,网络化已经成为现代社会公共行政的主要特点。网络化使公共行政范逐渐扩大,同时也使公共行政工作的开展更加便捷,公共行政领域逐渐扩大之后,社会的治理与以往相比更加复杂多样,必须做出理论上的创新与改变才能更好地适应时代的发展。

【关键词】网络化;公共行政

一、网络化公共行政理论概述

(一)公共行政的含义

公共行政诞生于十九世纪末,多年来一直是各个国家行政管理的重点,可以简单概括为是我国相关行政机构参照法律对社会事务进行有效的管理,是一种国家机构或者是政府当局进行的行政活动。活动的主要目的是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公共行政的实施需要相关的公共机构执行,这一机构非政府莫属。作为管理社会事务的行政活动,他必须具有有效性和效率高的特点。公共行政根据服务的人群不同,可以分为国家事务、地方事务、共同事务、公民事务,针对不同的对象开展不同的活动。公共行政涉及的范围也非常广泛,经济、文化、政治、新闻等方面都有涉及,

(二)网络化公共行政理念创新的必要性

网络化公共行政概念理论是在不同理论研究的基础上产生的,其结构在以往基础上具有较大的改善,是各国学者的长期探索发掘的共同成果。政策共同体理论、政策网络理论、公共物品理论等构成了网络化时代公共行政的基本理论框架,网络化在公共行政中的范式日益凸显。网络化时代虽然复杂多变,然而却仍然是一个完整的社会体系,随着公共行政接触范围的扩大,在操作上也会面临更多困难,因此网络化的加入可以使公共管理对重要信息更加便捷的掌控。随着网络化时代的到来,也可以使各个部门之间互相监督,更大程度上为公共管理提供了更加严肃,权威的环境,只有保证了公共管理机构内部的自我监控,才能保证公共对政府的信赖程度,从而使公共行政活动更好的展开。[1]

除此之外,以往的公共行政活动开展方式过于传统,具有很强的独立性和专属性,大量信息碎片化会造成数据错误的产生,无疑增加了政府有关机构的工作量和耗时,降低了工作效率,网络化的到来提高了机构的信息传递准确性,减少了因信息失误而带来的不必要损失。

二、传统公共行政存在的问题

(一)传统的官僚机制带来的弊端

公共行政是为了对社会事务进行一定的管理。然而,随着网络化的到来,管理与以往相比更加困难,要想实现更高的效率,就需要借助信息垄断并且采用全能垄断的方式,这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官僚机制。公共行政活动的开展离不开政府的组织,然而传统的官僚机制无法满足组织上的需求。公共行政的实行主要是政府相关机构的组织,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开展的传统的官僚机制,无法满足时代发展带来的差异,尤其是科学技术高速发达的今天,传统的官僚机制建立在人力的基础上,监督措施不到位,公共行政活动实施的过程中有很大的操作空间,就会纵容不法分子从中牟利,因此需要在网络化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理论的创新。

(二)道德的约束力不断减弱

从原有的公共行政理論角度来看,政府对公共事务的管理存在着一些缺陷。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到社会中去。经济自由人之间的竞争机制,或者是信息不完善的租赁行为,都对传统的公共行政管理模式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因此政府必须建立一套全新,完善的准则对社会成员进行约束,公共行政的方式虽然已经与网络化时代较大程度的融合,却也导致了道德的约束力不断减弱,从而产生了更加全新的问题,比如我们所关注的贪污腐败,面对高昂的利益诱惑,一部分人已经越过了原有的道德底线,在违法违纪的边缘徘徊,公共行政理念的创新对伦理方面的标准逐渐降低,使得越来越多的政府机构管理者从中牟利为他们的贪污腐败创造了机会。

(三)行政管理主体没有虚拟化

在传统社会,公共行政活动开展的主体和客体分别是公政府和公民,在活动开展过程中,需要公民与政府的工作人员面对面进行信息的传递与交流。有些公民居住的地方较为偏远,因此给他们带来的很大的困难。随着互联网技术在全球范围内的普及,网络时代相适应的新型公共行政形态逐渐产生。政府及其职能也有现实中的有形实体逐渐向电子化、网络化转换,互联网的便捷让工作量大量精简。公民可以根据政府的通知,在网络上注册自己的账号,政府发布消息也通过网络的渠道,大大降低了政府工作人员的工作量。[2]

(四)行政组织结构过于传统

传统的社会结构是金字塔结构,上层管理人员较少,而下层隶属人员较多,对于信息的掌控总是层层上报,很容易形成信息传达错误,上层管理人员在下达命令时也消耗时间较多,垂直的管理方式使得公共行政的效率一直没有得到提高,然而随着管理层人数的增加,公共管理的效率更加停滞不前。不同的管理模式束缚了员工的创造性,在网络化时代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公民对政府的服务态度和质量要求逐渐增加,外部激烈的环境需要政府拥有较快的应对能力,及时调用信息,回应公民的要求。

与此同时,网络化使得信息逐渐连成了一张网,每一个信息点都可能牵动其他信息点发生改变。人们对信息的密切依附让网络化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网络信息时代先进的科学技术让计算机拥有强大的储存功能,高层领导与下层员工之间的联系更加便捷,上传下达作用中浪费的人力资源也逐渐得到利用。随着知识经济的不断进步,扁平的组织结构会逐渐取代金字塔式的层级结构,成为公共行政组织中的基本模式。

三、公共行政网络化创新方向

(一)注重网络结构设计与建设

目前我国公共设计的网络建设将重点放在系统内部建设和社会公共服务方面的建设。内部的网络建设主要是以机构,各职能部门为核心,进行信息的交互和共享,保证信息的安全,提高信息利用的效率。这一部分信息。对公众是不可见的,而公共服务的网络建设是政府在对公众进行服务活动开展时,用网络平台将课题联系在一起, 需要二者通过网络硬件的互动,进行信息的交流与传递。这部分工作涉及的部门很多,实际的工作质量和效果也需要得到公众的反馈,这就需要在网络建设过程中采取不同的设备,比如路由器,交换机等等,对不同方面的网络建设要采取不同的设计思路和设计软件。

目前我国公共行政网络化建设整体发展来看,服务平台的建设已经较为完善,降低了原先公共服务的局限性,使其自动化应用于广大社会群体。对于虚拟的网络世界,个人计算机技术与网络资源的结合,也使不同的员工都有自己针对的领域,能够将碎片化的网络世界连接成一个整体,实现资源的共享。原先各个部门之间工作状态是分散隔离的,将网络化融入到公共行政日常工作中去,可以提高行政机关工作的灵活性,不用受到原先地域和物理方面的限制。

(二)注重软件系统的建设

在公共行政网络化过程中,计算机的功能并没有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计算机在日常工作中扮演的角色主要是信息和数据的统计。计算机本身丰富的网络资源并没有在公共行政工作中的异体现,计算机的信息共享,决策分析和监控功能也没有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造成了极大。大网络数据的浪费和硬件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相关关键的开发并没有联合行,缺少统一的长远规划,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却没有得到更高层次的回报,没有真正建立起以计算机为依托的公共行政管理模式。

目前正在现实的工作中,具有很强大的复杂性及工作复杂程度。随着网络化的推进不断加剧,因此系统软件能否得到最大程度的利用,决定了公共行政机构工作效率能否提高。不同的公众对于公共行政有不同的要求,因此面对公众不同的需求时,计算机软件与计算机硬件相比,能够更加灵活的处理较为复杂的数据问题,最大程度上节约时间克服由于处理问题迟缓造成的公共满意度下降问题。[3]

(三)注重安全保障工作

网络化的发展公共行政市场工作带来了很多便捷,却造成了一些安全方面的问题,鱼龙混杂的网络世界使黑客的存在对网络信息造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信息在传播过程中很容易被窃取、监听,一些非法用户的存在也让网络信息很容易被拦截,需要采取一些物理方法进行隔离。防火墙是一种较为普遍的保护软件,从目前我国公共行政网络化发展状况来看,很多的操作系统都有安全隐患,需要人工检测和监视,网络系统的运行过程存在很多病毒。这就需要借助身份验证和手动设置密码等方式提高其安全性,与此同时,也要加强对公共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道德素质培训,同时提高互相监督的力度,避免贪污腐败现象的存在。

四、总结

网络化时代的到来,虽然给公共行政活动的开展带来了一些困难,却也从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政府的公共行政效率。总而言之,公共行政网络化在我国已经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是还存在着很大的問题和漏洞有待解决,这就需要,有关部门肩负责任通过网络结构的设计建设以及软件系统的开发和安全工作的加强,来完善网络化在公共行政领域的运用,使我国公共行政活动的开展更加顺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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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杨冠琼.网络化行政:公共行政的新范式[J].新视野,2008(05):43-46.

公共经济学研究论文范文第6篇

摘要:文章详细论证了我国发展现代物流的必要性,找出当前现代物流发展的瓶颈,最后提出了促进现代物流发展的几点建议。

关键词:现代物流;发展;建议

现代物流(modern times Logistics)指的是将信息、运输、仓储、库存、装卸搬运以及包装等物流活动综合起来的一种新型的集成式管理,其任务是尽可能降低物流的总成本,为顾客提供最好的服务。我国经济自1978年以来,坚持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在体制效率不断释放和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优化配置的前提下,出现了持续高速增长的局面,令世人瞩目。2008年全国社会物流总额89.9万亿元,同比增长19.5%。全国物流业增加值为1.99万亿元,同比增长17.4%,占服务业增加值的16.5%。物流业的发展对服务业和国民经济的贡献进一步加大。

一、发展现代物流的必要性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服务业不仅在规模上而且在地位上将最终取代第一、二产业而成为国民经济的主体。对此,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现代物流业的兴旺与发达,是现代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发展现代物流业决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大势所趋;不仅是当务之急,而且是一项长远的战略任务,是实现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环节。

发展现代物流业的公共政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社会、经济、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制定有效的物流业政策,加快物流业发展,提高物流业在三次产业结构的比重,尽快使物流业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必由之路,也是缓解资源能源短缺的瓶颈制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迫切要求。

现代物流的突出核心作用是能够系统整合、优化理念,对分散的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基本功能,运用信息技术和供应链管理手段实施一体化运作,以达到降低成本、降低耗费、加快周转、提高效率、优化服务的目的。

二、当前现代物流发展的瓶颈

(一)物流业自身缺陷

物流业的特性看具有公共物品、外部性、信息不完全性、垄断和过度竞争等特性,使得市场机制不能发挥作用,导致市场失灵。这是因为物流资源经营中会出现很多公共产品,如基础设施、对物流的整体宣传。物流资源经营中存在着大量的外部性。物流资源的市场化会导致程度不一的市场垄断行为;同时市场化经营还可能导致过度竞争,这是因为物流产业不具备进出无障碍的特性,物流设施开发的沉淀成本或专用资产太多,一旦需求不足就会导致过度竞争,造成投资浪费等不经济性。信息不完全也会导致市场失灵,信息不对称在物流业中表现很明显,即物流经营者和企业之间针对物流设施不具有对等的信息,经营者对自己产品信息掌握的相对较多。信息的不对称会造成供给不足。这都需要政府以强制的角色进行干预,以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

(二)整体发展水平低

现阶段,我国物流业的发展尚处于初始阶段,与世界先进物流大城市比较,尚有很大差距。国际上,如德国的物流成本已经下降到国民生产总值的10%左右,日本下降到6.5%,而我国的物流成本却占到国民生产总值的30%以上,在运输电子产品的成本上要比美国高出40%-50%。我国物流在产业社会化、组织化程度、物流布局、物流网络、物流技术含量、现代化程度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距。2007年,我国物流业占GDP5.5%,同期,美国、日本、法国和韩国等相对发达国家,其物流业已占GDP的三成多。可见,我国物流业发展水平明显偏低。

(三)整体管理水平低

我国“重工业、轻服务,重生产、轻流通”等传统观念在一定程度上还依然存在,对产业结构呈现由“工业经济”向“服务经济”转型的总体经济发展趋势认识不够深刻,物流业发展相对滞后,已经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而且我国现代物流经营规模小,组织程度低,经营规模总体偏小,管理尚欠到位,经营不够规范。现代物流业行业的发展千差万别,形态各异,给宏观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当前物流业特别是个体服务业在发展中的不规范现象如违法经营、无序发展、恶性竞争等问题比较突出。物流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较低,多数从事物流服务的企业缺乏必要的服务规范和内部管理规程,经营管理粗放,很难提供规范化的物流服务,服务质量较低。

三、促进我国现代物流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政府支持

资金投入。作为起步阶段的物流要实现超高速发展,必须要有地方政府主导下的财政支持。坚持以产业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以区域优势和交通枢纽优势为发展平台,进一步完善物流基础设施。

加快现代物流业。必须坚持与新型工业化相结合、与支柱产业相结合、与现代农业相结合的发展方向,抓好扶持成长,对发展较快的县、区,加大支持,培育典型,示范引导,为其他县发展提供样板。要紧紧围绕全年工作目标,加大物流业前期投入力度,进一步突出重点,加大投入,整合资源,提升水平做好将来物流业发展工作,促进现代物流业向着更好更快的方向发展。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作为发展物流业的导向资金,用于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支持物流业重点项目和新兴产业发展。财政在物流业引导资金原有规模基础上,根据财力状况和物流业发展需要,规定财政支持物流支出增长比例,确保支持物流的资金投入逐年有大幅度增长。

加强组织。促进合作,要打破行业、企业界限,提倡打破行业界限的物流企业联合,加快物流资源整合。大力提高物流组织化水平,推进物流布局合理化,推进物流共同化,共享物流规模效益。通过兼并重组,资源优化,培育一批具有很强竞争力的大型物流园区和物流企业。

(二)实行税收优惠

实行税收扶持。物流企业将承揽的运输、仓储等业务分包给其他企业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以该企业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其他项目支出后的余额,为营业税的计税基数。物流企业在省内设立的跨区域分支机构,凡在总部领导下统一经营、统一核算,不设银行结算账户、不编制财务报表和账簿,并与总部计算机联网、实行统一规范管理的企业,经省级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其企业所得税由总部统一缴纳。物流企业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可按照税收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进行税收筹划。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税收的经济杠杆作用,是国家允许并提倡的。物流企业和其他行业的企业一样在法律、法规允的范围内,实施税收筹划,选取对企业较为有利的纳税方案进行申报纳税,与依法诚信纳税是完全一致的。因此,提倡税收筹划和教育纳税人诚信纳税,都是国家加强企业的税收管理,培养企业的纳税意识,完善企业的经营管理和促进税收增长的重要手段。

(三)企业转型应立足现有资源

传统的物流企业转化为现代物流企业,必须根据自己的条件,确定转化为哪一种类型。但要转化为一、二类,都需要大量的信息、覆盖全球的销售与联系网络和大量的专门人才,以及长期的国际实践。应该承认,我国具有如此雄厚实力的企业不多。因此,绝大多数都应该首先仍然向第三类转化,即由传统的第三类向第三类现代物流企业转化,然后,再创造条件,转化为第二类。为此应该从软硬件两个方面强化竞争力。而更重要的是采用联合战略,包括横向联合与纵向联合。横向联合是与同类企业联合,化敌为友,降低经营风险。纵向联合是向上下游延伸,采用联合战略,巩固市场,扩大竞争力。联合当然可以利用各种纽带,但是,比较可靠的纽带还是资本,即联合以收购、兼并、合并等方式为宜。可以说,传统物流业向现代物流的发展过程,必然伴随着物流业的重组。

参考文献:

1、李勇.论政府在物流业发展中的角色[J].北方观察,2009(5).

2、窦春妍.我国现代物流业税收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科技信息,2009(9).

3、刘正毓.日本现代物流发展对中国的启示[J].物流工程与管理,2009(8).

4、赵静.试析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经济问题探索,2006(12).

5、李金恺.我国现代物流产业竞争态势分析:基于国际化视角[J].商业经济与管理,2008(7).

6、林玉瑜.加快发展我国现代物流业初探[D].厦门大学,2009.

(作者单位:陕西省机电工程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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