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站建设工作会议讲话
服务站建设工作会议讲话(精选6篇)
服务站建设工作会议讲话 第1篇
同志们: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xxxx市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全省唯一的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根据《中共xxxx市委办公室 xx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xx市农村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和县xxxx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的部署,今年内全县要实现金融服务站全覆盖。因此,我们必须
在今年实现全县所有行政村挂牌成立金融服务站,并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下面,我就如何做好我县金融服务站建设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立乡村金融服务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根本性问题。只有解决好“三农”问题,才能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近年来,我县农村金融服务不充分的问题日渐突出,主要表现在:金融服务网点覆盖率偏低、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善、信贷资金不足、农户贷款难利率高等一系列现实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县“三农”问题的解决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农民、农业的金融需求将越来越呈现多领域、多层次、多类型。据测算,到2020年,我县新农村建设需要的大量资金中,财政资金只能满足30%,还有70%需要农村金融服务业的发展完善来加以解决。由此可见,采取措施规范农村金融市场,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是目前亟需解决的问题。县政府针对农户担保抵押品缺乏,难以获得信贷支持发展生产的实际情况,着力通过金融服务站的建设,促进全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有效担保品范围扩大等农村金融的发展,力求破解金融机构与农户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改变传统的“抵押贷款”、“担保贷款”,向“信用贷款”、“农产品+保险贷款”等方式转变,从而解决制约我县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
二、充分发挥好金融服务站的职能作用
金融服务站是依托村党支部和村委会,为农户提供相关金融服务的机构,旨在解决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少、金融服务缺位、农民群众金融知识贫乏、融资难、资金使用效率低、农民理财不发达等现实问题。为此,历史赋予金融服务站应具备如下职能:1.开展金融知识宣传。帮助农村群众更好地掌握金融知识,利用好金融知识为农村经济生活服务。2.开展农村金融服务及其使用有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3.咨询代理金融业务。推动当地与农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金融产品的普及。一是收集农户贷款需求信息,协助开展贷前调查,指导借款人准备贷款材料,向金融机构推荐和报送申请资料。二是协助监督贷款使用、指导农户用好贷款,并督促信贷农户归还到期贷款,架起银行与农户之间金融服务的桥梁。三是收集农户其他金融需求情况,为金融机构掌握相关信息,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提供参考。四是依法代理办理评估、登记和保险等事项。4.负责农户信用信息的采集、更新、报送和异议处理中的核实工作;协助开展农户信用等级的评定。5.开展创建“信用镇”、“信用村”、“信用户”活动。6.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推动电话银行、网上银行在农村广泛运用,推动金融机构在农家店、便民超市安装POS机、ATM等。7.完成各级政府及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充分发挥金融服务站的重要作用,扎实有效地推进各项工作。
通过开展农村金融服务创新、设立农村金融服务平台,努力构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从而为农村广大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实现以金融助推农村经济发展的目的,我们重点要做好如下三项工作:
(一)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创新试点工作
农村金融服务创新试点工作是新生事物,在全省、甚至全国还没有标准的操作规范。因此,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我县农村金融服务,促进信贷结构调整,提高我县农村对金融资金吸纳力度,各金融机构必须在挂点村积极探索、大胆做好农村金融创新试点工作。我认为,试点内容主要包括:1.创新贷款担保方式,扩大有效担保品范围;2.推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和联合信用贷款;3.大力发展基于订单和保单的金融工具,提高农村信贷资源配置效率,分散农业信贷风险;4.探索发展“信贷+保险”金融服务新产品;5.改进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并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相应出台和完善配套措施,内容包括:1.实施货币信贷政策倾斜;2.推行市场准入扶持政策;3.建立完善抵押贷款登记管理机构;4.建立贷款风险补偿制度等等。以后,县政府对金融部门的考核,重点考核农村金融服务创新试点的内容、出台和完善的配套措施及其贯彻落实情况。
(二)建章立制,确保金融服务站的正常运转。
为保证金融服务站的有效运转,全县各级要建立一整套运转保障和激励机制。
一是领导机制。县人民银行、金融办要联合成立五华县金融服务协调小组,负责协调各镇农村资金需求与各金融机构放贷制度限制之间的矛盾,实行一事一议。各镇也要相应成立机构,把金融服务纳入农村建设的整体布局,主动做好本行政区域农民生产发展中资金需求情况的调查了解工作,并与各挂点金融机构探索、创新和完善放贷制度,确保既能保证各挂点金融机构放贷资金的安全,又能解决农民资
金需求。各金融机构要成立农村金融服务创新领导小组,具体指导协调挂点村的金融服务创新工作。各镇、各金融机构要“一把手”亲自抓,共同将工作推向深入。
二是人财物保障机制。金融服务站要按照有机构、有人员、有制度、有场所的“四有”标准建设。在人员方面,由各挂点金融机构指派一名工作人员到挂点村工作,人员由其派出机构和所在镇管理;村委干部和服务站人员进行交叉任职,共同负责金融服务站的各项工作。在设备方面,各金融服务站配置钞票鉴定仪、工作用计算机,费用由各镇和挂点金融机构承担,POS机、ATM机等专用设备费用由提供该设备的金融机构承担。办公场所由各镇和各村委会负责提供,日常办公经费由所在村委会承担。
三是考核奖励机制。县政府将金融服务站建设和开展工作情况纳入年终对各镇、各金融机构的考核内容;对各金融机构通过金融服务站向辖区企业和农户发放的贷款,由县人民银行负责制定奖励办法报县政府审核通过后实施。
四是效果评价机制。每季度由县金融办、人民银行联合对各镇、各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服务情况进行评价。对于工作积极主动、业务拓展有力、效果明显的金融机构,人民银行要在再贷款、再贴现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并请求市银监部门在金融产品创新和基层机构网点布局调整方面实施优先扶持政策;反之则给予通报批评。
(三)进一步加强对村级金融服务站的领导和指导,大胆创新,扩大影响。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金融服务站在市、县金融工作部门和当地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人民银行和农信社、农行、邮行等涉农金融机构要大力指导帮助乡村金融服务站健全工作制度,夯实工作基础,在工作上要大胆探索、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新模式。在行政村成立乡村金融服务站是新生事物,各镇和金融机构要通过媒体加强宣传,扩大金融服务站的社会影响,以取得更广泛的社会支持和社会认同。
同志们,加强农村金融服务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我们必须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着力消除影响我县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多措并举,统筹协调,科学推进,实现金融、财政、民间资本的优势互补,创建我县农村金融服务新格局,解决制约我县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和金融服务缺失问题,力促我县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
谢谢大家!
服务站建设工作会议讲话 第2篇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在全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我们在邯郸隆重召开全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第十三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部署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年”活动,总结交流各地特别是河北省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验,推动这项工作加快发展。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养老服务是基本社会服务的重要构成,事关老年人权益保障,事关应对人口老龄化,事关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党和国家历来十分关怀老年人,始终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制定了一系列重要政策措施,安排了一大批资金项目,有力保证和推动了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我们扎实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初步建立了适度普惠的老年福利制度。孤老供养制度和服务政策继续完善,15个省份建立高龄老年人补贴制度,14个省份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农村养老服务起步发展,老年福利制度向适度普惠迈出重要步伐。二是初步实现了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的共同发展和相互衔接。居家养老服务逐步推进,以保障高龄、独居、空巢、失能和低收入老年人为重点,依靠专业化服务机构,提供多种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在很多城镇基本建立。大量城乡社区开展了对老年人的日间照料服务。城乡养老机构发展到4.18万个,养老床位365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19.7张。三是初步形成了以养老护理员为重点的养老服务队伍。推进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推行职业资格和技术等级管理制度,加强养老护理员的专业教育、在职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养老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不断改善,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四是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发展机制。政府加强组织领导,老龄委加大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民政部门认真履行规划编制、政策创制、标准研制、管理监督等职能,形成推进合力,在很多地方实现了养老服务工作责任到位、政策落实到位、措施保障到位。在政府主导下,着力扩大社会力量参与,注重发挥市场多元主体作用,整合利用各方资源,壮大了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力量。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工作基础还比较薄弱,与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形势不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不相适应。主要反映在五个方面:一是供需矛盾突出。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只有19.7张,不仅低于发达国家50‰—70‰的平均水平,也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的水平。同时,服务项目偏少,养老服务设施功能不完善、利用率不高,与人民群众需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二是结构不合理。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缓慢,区域、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特别是农村养老服务基础差、起步晚,面临问题更为突出。由于缺乏科学的规划布局,养老机构一床难求和床位闲置现象并存,结构性矛盾突出。三是政府投入不足。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人口老龄化的严峻形势估计不足,对政府履行基本公共服务职能的认识不到位,导致对养老服务的财政投入比较少,对养老服务政策落实不到位。在福利彩票公益金的分配使用上,有些地方没有重点用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四是民间参与不充分。国家为了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或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在土地供应、资金补助、税费减免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但由于一些地方未将国家政策具体化,缺少相应的配套实施机制,未能充分发挥优惠政策对社会力量参与的激励扶持作用。五是服务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每年取得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只有2万人,全国从业人员不足百万。大部分养老护理员缺乏基本的护理知识、经验和技能,专业化程度较低。养老机构中的医生、护士、营养师、康复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等专业人才缺乏。
当前,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持续进步,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老年人在改善生活、健康参与、平等发展方面既有一定需求,又有新的期待。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达到1.85亿,占全国总人口的13.7%;高龄化、空巢化趋势明显,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比例高,需要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镇常住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51.3%,既需要加强城镇养老服务工作,结合解决流动到城镇居住生活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问题,又需要关爱农村留守老年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需要合理配置公共资源,更加重视西部地区、农村地区养老服务发展,达到养老服务城乡统筹、公平均等、供给均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特别是加强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需要弘扬孝亲敬老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推进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让所有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了“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的方针,国务院《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了“发展适度普惠型的老年福利事业”的要求,国务院《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提出了“十二五”时期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内涵、功能定位、建设任务和保障措施。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解决好社会养老服务这一重大民生问题,民政部决定在“十二五”期间,连续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年”活动,大力推进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迈上一个新台阶。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扎实做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努力开创我国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二、正确把握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
今后一个时期,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多方参与、统筹规划,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以贯彻落实《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为目标,以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年”活动为载体,以实施“敬老爱老助老工程”为抓手,在“十二五”期间,推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规划布局、增量扩面、政策创制、机制创新、行业管理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加快建立适度普惠型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为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今后五年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在我国基本建立起制度完善、组织健全、规模适度、运营良好、服务优良、监管到位、可持续发展,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必须遵循和把握以下五方面基本要求:
(一)在多元主体功能定位上,坚持政府创造环境和发挥社会力量作用相统筹。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参照国际社会通行做法,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必须统筹发挥好政府和市场主体、社会主体的作用,做到政府创造环境,多元主体共同发展,家庭成员积极履行义务。创造环境,就是政府要制定政策,增加投入,提供条件,加强监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参与社区照料和居家养老服务,倡导家庭成员履行孝亲敬老责任和义务,维护养老服务业的秩序和服务质量。对孤老优抚对象、“三无”、五保及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困难老年人的服务需求,政府及其民政部门应当直接举办少量基本服务型、示范性养老机构或采取资助社会机构、发放补助、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保障。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就是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采取政策扶持、公建(办)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社会主体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要积极推动社会专业服务机构开展规模化连锁经营服务,或者输出管理团队、开展承包服务,不断提高社会养老服务水平和效率。养老服务也是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鼓励和支持城乡自治组织开展养老服务工作。养老服务既是社会事业,也是家庭责任和义务,在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同时,仍然要强调家庭成员对家中老人履行养老责任和义务,回报老人的养育之恩。
(二)在养老资源供给模式上,坚持资金保障和服务保障相匹配。资金和服务是社会养老服务的两大支撑,缺一不可。现阶段解决我国的养老服务问题,必须实行资金保障和服务保障相匹配,这是推进社会养老服务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的必然要求。资金保障,主要解决老年人有钱养老的问题。要在我国已建立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差异性原则,通过推动建立高龄补贴、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等制度,为经济状况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提供适当的资金支持。服务保障,主要解决老年人养老服务的问题。要大力发展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设施、服务队伍和老年人互助服务,为所有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安全援助和社会参与等多方面服务。
(三)在养老体系建设内涵上,坚持居家、社区、机构相衔接。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必须完整准确地把握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基本内涵。以居家为基础,是因为居家养老不同于传统的家庭养老,是立足家庭、以社会服务进家庭为标志,为老年人提供情感交流、精神慰藉和照料服务,符合我国的历史传统,符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法律规定,是绝大多数老年人的意愿和实际选择,也是世界各国通行的主要养老方式。从我国国情出发,必须重视和巩固居家养老的基础作用,重点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以社区为依托,是因为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发展,我国的家庭结构日趋小型化,空巢家庭增多,传统的家庭养老服务功能逐渐弱化,居家养老也需要得到社区的支持。必须大力发展社区养老的依托作用和发展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以机构为支撑,是因为养老机构能够满足有需要的老年人的集中服务需求,尤其是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专业化照料。同时,养老机构可以利用设施、人员和技术等方面的优势,辐射周边社区,支持居家养老和社区照料服务,提高整个社会养老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四)在养老机构建设运营上,坚持按标准建设和实际适用相并重。为了发挥对社会养老服务发展的支撑作用,养老机构建设既要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又要立足实际适用,实现可持续发展。按标准建设,就是养老机构建设必须符合老年人居住建筑、社会福利机构、养护院及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标准化要求,实现规范化设计、建设和管理。实际适用,就是养老机构建设必须立足实际,量力而行,不超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在建设重点上,要优先发展供养型和养护型养老机构;在建设区位上,要推行社区化,方便老年人参与社会生活,防止因选址不合理造成床位闲置;在建设规模上,不单纯追求超大规模,避免养老机构大而不当、入住率低;在建设档次上,一般应当保持非营利属性,不得片面追求高档、豪华;公办养老机构尤其要杜绝档次偏高现象,避免产生社会福利分配不公问题。
(五)在养老服务规划布局上,坚持分类指导和资源整合相结合。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分类指导,整合和有效利用各方面资源。分类指导,是指我国社会养老服务呈现多元化、多层次、多样化发展格局,必须把握全局,突出重点,科学规划,做到城乡统筹,更加重视农村养老服务;居家、社区、机构均衡发展,更加重视居家养老和社区服务;公办、民办协调推进,更加重视扶持民办机构;非营利性、营利性机构和服务共同发展,更加重视以需求为导向。资源整合,是指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要充分整合和利用现有资源,盘活存量资产,避免盲目发展、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要鼓励通过置换或转变用途等方式,将闲置的医院、企业、农村集体房屋及各类公办培训中心、活动中心、疗养院、旅馆、招待所等改造用于养老服务设施。资源整合是加快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途径,有利于降低建设和运营成本。民政部一直提倡建设以提供养老服务为主,兼顾为其他群体服务的县区综合性福利机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整合资源,提高效能,河北省和很多地方在这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要继续推动、广泛普及。
三、努力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实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加快建立适度普惠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着重做好六项工作:
(一)认真组织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年”活动和实施“敬老爱老助老工程”。根据胡锦涛总书记2011年视察河北时作出的“敬老爱老助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让老年人安享晚年是党和政府的重要责任。我们要大力发展老年福利事业,让生活有困难的老人们能够得到更多的帮助、享受更好的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民政部决定“十二五”时期在全国连续开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年”活动,并启动实施“敬老爱老助老工程”。
“敬老爱老助老工程”对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进行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将省、市、县、镇、村五级养老服务设施全部纳入建设范围,提出了相应的建设要求。“敬老爱老助老工程”包括地级以上城市老年养护机构建设“阳光计划”、区县综合福利中心建设“月光计划”、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星光计划”、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霞光计划”、农村养老服务建设“幸福计划”、爱心护理院建设“爱心护理工程”、老年康复辅具配置“助康计划”等七大建设项目,既统筹了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又兼顾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功能完善、服务提升的需要。
(二)加快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民政部门要指导、支持社区自治组织和服务机构,依靠社会养老服务实体,运用市场机制和非营利服务方式,大力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和社区照料。要采取政府补助困难老人、购买服务、协调指导、评估监管等方式,鼓励各类服务实体进入居家养老服务领域。要拓展服务内容,在继续发展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等传统服务项目同时,拓展康复护理、无障碍设施改造、紧急呼叫、安全援助和社会参与等服务,满足绝大多数老年人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
二是切实加强社区养老服务。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将社区养老服务工作与社区服务乃至整个社区建设工作紧密结合,有利于加快建设和完善社区养老服务功能。要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加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星光老年之家、老年活动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要借鉴河北省的成功经验,依托村民自治和集体经济,积极推进农村互助养老模式。要鼓励和支持信誉好、竞争力强、善于经营管理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连锁发展、扩大布点,提高社区养老服务的可及性和专业化水平。要倡导多种形式的志愿活动及老年人互助服务,动员人民群众尤其是青年学生广泛参与社区养老服务。
三是积极发展机构养老服务。各地要合理规划养老机构布局。国家和省级层面要建设若干具有实训功能的养老机构。地级层面要至少各建有1所专门为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并具有养老护理员培训实训功能的老年养护机构。县级层面要至少各建有1所以养老服务为主,兼顾为残疾人、孤残儿童等提供服务的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乡镇主要建设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鼓励有条件的供养机构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发展,在满足五保对象需要的基础上,向其他有需要的农村老年人提供服务,并为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供示范和支持。
(三)积极建立社会养老服务资金保障制度。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政府既要支持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的“供方”发展,增强社会养老服务能力,也要强化资金保障,提高老年人这一养老“需方”能力,满足养老服务需求。
一是完善政府供养制度。对于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老人,要继续采取集中供养或分散供养的方式,不断提高供养标准和服务质量,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
二是加快建立高龄补贴制度。目前,全国出台高龄补贴政策的省份已经增加到15个。尚处于研究制定阶段的地方,要加快工作进度,争取早些出台这项政策。已经出台政策的,要做好政策实施工作,达到依申请办理、按月领取、社会化发放这三个基本要求。
三是推广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经济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实行资金补贴,是发展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各地要推广建立这项补贴制度,对经济困难的高龄、独居、失能等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或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资金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还可通过专业化评估,对经济困难的不同护理等级失能老年人给予专项护理补贴,提高老年福利水平,改善老年人生活质量。为了科学实施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各地要建立资格评估、需求评估和质量评估相结合的养老服务评估制度。资格评估,针对老年人的收入状况,确定其是否具备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资格;需求评估,针对老年人的身体状况,确定其应享受的养老服务方式和相应的补贴标准;质量评估,针对养老机构及养老实体提供的服务,评价其是否达到基本服务要求和服务标准。
(四)大力推进社会养老服务能力建设。当前,我国社会养老服务发展能力不足,集中体现在法律法规不健全、标准化进程滞后、信息化水平低等方面。随着形势的发展,能力不足的问题更加突出。各地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大力加强社会养老服务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建设。近年来,我国社会养老服务发展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由于老年人在社会生活中处于弱势地位,一些地方屡屡发生侵害老年人权益的案件,各类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服务标准不规范,许多养老机构游离于政府监管之外。从法律法规上对这些问题进行调整规范,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显得极为重要和迫切。当前,全国人大正在组织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民政部将积极争取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相关内容纳入其中,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养老机构设置资质,规范和监管社会养老服务行为,为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发展环境和法制保障。各地也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总结在基层和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将其逐步上升为制度性安排,制定社会养老服务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二是加强标准化建设。标准化是推动养老服务发展的必要条件,是促进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的基础工作,也是养老服务法制化进程的延伸。近年来,我国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但由于历史欠账较多,远远不能满足现实需要,主要体现在标准数量少、部分标准标龄较长、制修订工作不及时、内容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不够、贯彻执行力度弱等方面。因此,要抓紧制定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的相关标准,建立相应的认证体系和养老服务建筑设施、人员配备、分类管理、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标准,加快建立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及养老服务的资格评估、需求评估、质量评估等评估制度。各地也要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及时制定社会养老服务的地方标准。要加大标准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力度。
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信息化水平的高低,决定和体现养老服务的发展水平。民政部正在加快建立国家养老服务信息系统,系统建成后,将具备为政府实施行业管理提供依据、为社会参与养老服务提供咨询、为老年人养老提供信息、为人员培训提供支持等四大功能,有效改变我国养老服务管理手段落后、服务效率不高、基础数据不足的状态。各地也要加快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采取电子政务、社区服务信息网、热线电话、爱心门铃、健康档案、服务手册、社区呼叫系统、老年专用手机、全球眼、有线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构建社区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平台,为老年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要创造条件,推动农村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扩大信息化服务覆盖范围。
(五)不断加强社会养老服务运行机制创新。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创造发展环境,建立适应老年人服务需求、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公平竞争、充满活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政府、市场和社会的良性互动。
一是推进公建(办)民营。各地要在加强公办养老机构建设的同时,积极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办养老机构运行方式,增强机构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活力。对公办养老机构尤其是新建的公办养老机构,提倡以总体承包、分部承包、委托运营、合资合作等方式,转给社会组织、企业或有能力的个人运营。实施公建(办)民营要积极稳妥、公正规范,做到“三不”:明晰产权,厘清权利义务,确保公建(办)民营养老机构国有资产不流失;公平竞争,采取招投标方式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运营者,确保公建(办)民营养老机构公益性质不变;签订有效协议,严格监管要求,确保公建(办)民营养老机构服务水平不降低。
二是实施民办公助。目前,我国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并存。对于这两类民办养老机构,要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实行分类扶持。对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提供集中养老、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要根据其投资额、建设规模、床位数、入住率和覆盖社区数、入户服务老人数等因素,给予一定的建设补贴或运营补贴。对于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要支持其根据市场需求,丰富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选择性服务。要鼓励民办养老机构接收安置政府供养对象,政府按规定标准将生活、医疗、照料等费用转入民办养老机构。
三是促进养老产业发展。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必须促进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的良性互动,以事业促产业,以产业带事业,实现共同发展。各地要积极支持发展老年生活服务、医疗康复、娱乐教育、老年用品、休闲旅游等养老产业,鼓励金融保险机构为养老产业提供相关服务。要引导企业开发老年保健、老年照护、老年康复辅具、老年住宅、老年宜居社区等产品和服务市场。要鼓励社会组织和市场中介机构参与老年产业发展,提供评估、咨询和第三方认证等服务。要加强对“候鸟式异地养老”、“以房养老”、“土地养老”等方式的研究探索,有条件的地方可先行试点实验。
(六)着力提升社会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养老服务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着社会养老服务的发展质量,关系着老年人的切身利益。各地要立足解决数量不足、结构不合理、专业化水平低等突出问题,大力推进养老服务队伍建设,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一是推行专业学历教育。要鼓励在高、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中有计划地增设相关专业和课程,并依托民政相关院校,开展养老服务学历教育,加快培养老年服务管理、医疗保健、护理康复、营养调配、心理咨询等方面的专业人才。要开展养老服务方面专业社会工作的学历教育和资格认证。如养老机构具有医疗资质,可以纳入护理类专业实习基地范围,鼓励大专院校学生到各类养老机构实习和就业。
二是加强养老服务培训。要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要完善养老服务教材体系、培训政策和培训方法,强化师资队伍建设。要制定养老服务培训规划,出台培训扶持政策,建立分级培训机制。民政部将继续依托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社会福利中心和社会福利协会,培训养老服务管理人员、鉴定人员、师资和高级以上养老护理员。省级民政部门要负责养老服务管理人员、中高级养老护理员的培训,并可根据需要建立或者依托现有养老机构设立培训实训基地。市县级民政部门要普遍搞好初级养老护理员的培训。
三是建立职业资格制度。对各类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积极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大力推行养老机构院长资质培训和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制度,使养老机构院长资质培训率达到100%,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到较高幅度。
四、强化实现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的措施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关键是抓好落实。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贯彻落实,确保全面实现“十二五”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
(一)组织领导到位。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任务重,需要各方面通力合作,共同推进。作为业务主管部门,各级民政部门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重视和支持,建立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要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社会养老服务的宏观管理、行业规范和业务指导,制定法规规划政策,做好资金安排、主体培育、市场调节、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为了加快建立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民政部已成立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各地要参照民政部的做法,成立相应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筹社会养老服务发展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总结经验、解决问题等工作。
(二)政策扶持到位。要实现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日间照料服务基本覆盖城市社区和半数以上的农村社区”的目标,必须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近年来,通过优惠政策鼓励和协调支持,养老服务社会化程度有了很大提高,但总体上,还有较大差距。究其原因,主要在于落实优惠政策和制定地方具体政策不够。目前,民政部正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研究制定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社会福利业的政策性意见,拟从融资、捐赠、土地、税费等方面给予优惠条件,进一步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按照中央已有的优惠政策,各地要争取政府支持,将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合理安排,科学布局,保障土地供应,符合条件的,要按照土地划拨目录依法划拨;要制定财政补助、贴息贷款等相关扶持政策,贯彻落实税收减免以及用水、用电、用气等优惠政策;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及时制定更加优惠、更具操作性的具体政策,为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养老服务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资金投入到位。各级民政部门要广泛进行社会动员,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政府投入、彩票公益金投入与社会力量投入相结合的格局,持续加大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要积极争取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动态保障机制。国家发改委将继续加大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投资力度,各地也要争取设立专项投资,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要通过优惠政策推动、市场机制带动,引导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改进和完善对社会养老服务产业的金融服务和信贷投入。要按照温家宝总理关于“福利彩票公益金要重点支持和优先发展社会福利事业”的要求,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投入力度。民政部和地方要将福利彩票公益金每年留存部分按不低于50%的比例用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对不能达到这一比例的省份,民政部将不予资助。要改变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方式,将以往的按项目资助改为“以奖代补”,在充分考虑区位因素、老年人口因素的基础上,对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出台法规、政策、标准,推进制度、体制、机制创新,增加地方投入和配套资金,在设施、队伍、能力建设等方面工作优异,尤其是养老床位增加较快且使用率高、社区日间照料设施和居家养老覆盖社区比例高、服务人数多的地方,要加大支持力度。要大力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吸引更多的慈善机构、社会捐赠资金和志愿服务参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四)督促检查到位。为了更好地指导各地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民政部将编制社会养老服务发展监测指标体系,按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目标任务提出统计指标,进行统计和公开发布,并对各地进展情况实行内部通报。各地要参照部里的做法,应用本地推进工作的成功经验,落实责任分工,明确时限进度,强化绩效评估和督促检查,确保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圆满实现。要鼓励社会各界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监督,增强工作动力。
服务站建设工作会议讲话 第3篇
会议指出, 2011年全省农机维修行业实现了健康快速发展, 农机维修管理工作全面加强, “星级文明农机维修网点”创建水平进一步提升, 农机检修工作成效显著。
会议全面分析了我省农机维修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 强调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农机维修服务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农机维修发展滞后已经成为全省农机化持续协调快速发展的“短板”, 加强农机维修服务能力建设是保障农机安全生产、推进农机节能减排、提高农机经营效益、提升农机企业市场竞争力的迫切需要。
高明飞局长在会上要求, 积极探索农机维修服务能力建设的新路子。要坚持“三位一体、政府扶持、市场引导、科学发展、提高效益、提升能力”的工作思路, 加强农机维修服务能力建设。
会议指出,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农机维修服务能力建设的目标是:到“十二五”末, 农机维修网点布局更加科学合理, 仪器设备装备水平明显提升, 从业人员技术水平普遍提高, 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显著改善, 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增强。一是认真贯彻实施管理法规, 全面整顿农机维修市场秩序。依法实施农机维修行政许可, 认真执行农机修理工就业准入制度, 积极实施规范化整治。力争用两到三年时间, 使全省农机维修网点面貌有明显改观。二是巩固发展“星级文明”创建成果, 大力推进区域维修中心建设。加强组织领导, 严格按照创建办法和评选标准, 继续把创建工作推向深入。科学制定建设规划, 争取每个有农业的县、市、区都建立13处区域性高新农机具维修服务中心, 努力打造一批水平高、规模大、服务优的农机维修4S店。三是加大扶持与合作力度, 依托合作社提升维修服务能力。四是推动农机维修新技术应用, 开展农机维修发展趋势研究。
服务站建设工作会议讲话 第4篇
张小建强调,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化要实现三大核心功能:一是劳动者就业失业信息集中管理;二是单位岗位招聘信息联网共享;三是实现供求信息的对接和匹配。
张小建说,要在统一建设的大原则下,完成三大建设任务。一是要充分利用好金保工程建设成果,数据中心、信息网络、决策支持系统和安全保障体系等四个方面的建设工作,都要按金保工程的要求进行统一建设;二是要切实做好业务管理软件开发建设;三是要重视做好就业人才服务网站建设。同时,要着力推进三大平台建设工作。一是突破政策落实难点,建立全国就业监测信息平台,实现享受政策人员的统一管理;二是突破招聘信息地区分割,建立全国招聘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单位招聘信息的免费查询;三是突破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瓶颈,建立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实现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的全程信息化。
孙宝树在讲话中指出,在“十二五”建设过程中,要特别注意构建全国一体化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体系,实现供求数据在全国范围内的共享和交流,促进全国一体化的、成熟的人力资源市场的尽快形成。
服务站建设工作会议讲话 第5篇
市长 XXX
(2006年11月21日)
刚才,几个区(市)县和市级部门的负责同志,从不同角度和层面作了发言,展现了我市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取得了经验和成效,讲得都很好。待会儿,春城同志还要作重要讲话,大家要认真学习贯彻。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巩固成效
我市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从2002年实施以来,在市委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和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健康有序、扎实有效地向前推进。今年7月,在新都区召开了现场会,总结推广了新都、金牛的经验,在全市全面推进了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从今天大会交流和最近了解掌握的情况看,这项工作呈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一是推进了依法行政。崇州市实施行政执法人员计分管理扣分制度;大邑县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实行财政综合预算,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严格实行会计委派;武侯区努力打造规范机关、阳光机关、服务机关、责任机关、满意机关;市药监局加强事前服务,办理的522件审批申请中,无一件因为不达标而造成投资失败或受到行政处罚。
二是创新了服务方式。锦江区探索推行社会事务同区审批;市委组织部导入质量管理体系;金牛区建立政府质量管理标准化体系;XX高新区实行五星级标准服务体系;青羊区将工业园区交由企业来建设和招商;青白江区建立投资企业全程代理服务制度;温江区提前介入并全程为企业建设项目服好务;新津县建立投资者服务中心、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市计委建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提供及时信息和追踪服务。
三是健全了政务服务网络。目前,全市有16个区(市)县和XX高新区建立了政务服务中心并投入运行;加强了街道、乡镇服务中心建设,推行社区(村)代办服务。金堂县在乡镇推行“两固定一流动、无障碍服务”模式;蒲江县建立流动服务队,变“群众跑”为“干部跑”。
四是提高了公共服务水平。城市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联动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郫县建立城乡一体化信息服务站;都江堰市设立爱心小超市为扶贫对象提供救助;双流县开设农牧110热线全天候为农民服务;彭州市推行村级和谐家庭档案服务管理模式;龙泉驿区把为民办实事目标细化落实到乡镇;市残联为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市外经局提前介入外资重大项目,为投资者提供星级服务。
五是延伸了服务领域。新都区把服务理念、服务标准向医疗卫生、水电气等公用事业单位延伸;市经委建立政企对话沟通制度;市地税局开展税务质疑约谈;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信息办推进前后协同和上下协同工作,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42个部门和16个区(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基本完成电子政务外网的统一接入工作,实现了互联互通。
六是完善了公众监督机制。成华区率先在全市推行政务评议监督员和阳光拆迁监督员制度,邛崃市40余个市级部门和乡镇负责人在电视上公开作出优质服务承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
虽然全市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
一是思想认识上的差距。部分公务人员在思想上还没有把这项工作与执政为民、构建和谐社会、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结合起来,没有充分理解这项工作对提升政务服务环境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体制和机制保障的重要功能,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
二是推进工作上的差距。部分工作成效还不够明显,对规范和简化审批流程下功夫不够,对流程优化重视不足,行政运行成本较高,强化事前服务和事后监管还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一些部门和中介组织脱钩还不彻底,存在藕断丝不断、搭便车的现象;工作的动力机制和长效机制未完全建立,群众参与和互动途径比较单一,没有形成上下互动合力。
三是服务细节上的差距。规范和优质的服务标准还没有贯穿到工作的每一个步骤之中,部门内的无缝对接和部门之间的整体联动还没有完全实现;一些工作中还存在环节遗漏、流程挂空、责任不明晰的情况。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研究不够,工作开展的广度和深度受到制约。
四是政风建设上的差距。有的工作人员为群众服务热情周到还不够、甚至态度生硬;工作纪律执行还有不到位的地方,一些执法程序还不够透明和人性化,有的工作还比较简单粗暴。对这些问题,要高度重视,切实解决。
三、提高质量,完善服务
在下一步工作中,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既定部署,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提高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XX的行政能力。
一是进一步规范管理体制。这是高质量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必须要闯过去的关口。一是要克服管理盲点。有了盲点空白,事情没人抓,就没有效率,等于零。比如,在城乡环境管理的问题上,一些城郊结合部的脏乱差,群众反映强烈,追究起来又难以找到责任主体,非得要上面点名批评了,新闻媒体曝光了,才去突击整治一下,甚至过不了多长时间又回潮反弹。类似这种紧一阵松一阵的管法,就是管理责任上缺位,长效管理上落空。
已有不少现象表明我们有的部门职责管理体制还没理顺,存在着不少管理上的空白和盲点。切实解决这些问题,重要的有三条:一要打破条块利益阻隔,优化组织结构;二要整合规范机构职能,理顺职责分工;三要合理界定层级事权,实行权利责任对等。尤其是要适应全面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要求,衔接城乡环境管理,统一城乡社区管理,联通城乡交通管理,协调城乡治安管理,加快城市管理向农村延伸,提升公共管理对城乡的有效覆盖。
二是要克服重复执法问题。10月下旬,在全市食品行业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进行随机测评,对有关部门执法能力反映好的占五分之一左右,差的也占五分之一左右,这反映了企业对执法工作还有不满意的地方。切实解决这些问题,要从体制上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做到行政执法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管理有效,合理合法,坚决克服有法不依、滥用职权的现象。
三是要精简审批事项。精简的含义,就是该审的一定要审;不该审的不审;可审可不审的,不审或下放审批。尽管我市进行了#次集中清理,但审批事项和时限还大有压缩的空间。一方面,要进行再清理,已经取消的绝不能搞变相审批;另一方面,要突破常规,具备条件的部门可以将审批事项下放到承办处室和窗口,多个处室审批事项的相关工作可以归口到一个处室负责;再一方面,对改变管理方式的审批项目,积极稳妥地交给行业组织、社会中介组织自律管理。同时,要实现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不能留下任何影子,依法规范市场中介组织。
四是要强化投资监管。去年,全市完成了审计项目924个,查出各类违纪违规资金55.7亿元,通报了9起典型招投标违规问题的处理情况,有的高估冒算,高价中标;有的工程后续监管失控,一再突破预算,超出几千万。要找准问题症结,强化三个完善:即完善政府投资制衡机制,强化有关职能部门对政府投资管理的相互监督;完善重大项目稽察制度,强化对跑冒漏滴的防范,做到发现得早、控制得住、查处得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强化全过程监管。对于政府投资项目,关键是要落实投建管三分离制度,健全政府投资决策责任制,规范工程招标市场和中介机构行为。
二是进一步完善服务机制。这方面还大有改进之处。
一是要完善服务平台。尤其是对政务中心、电子政务、公众网络三位一体的服务平台要做完善,看看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是不是都进去了;多个部门联办的许可服务事项是不是都进去了;可即时办结的事项是不是都进去了;办事流水线必须的环节是不是都进去了;应当公开的资料信息是不是都进去了;各级政务服务网络、联动系统是不是都进去了。经常理一理,边运行边完善,做到应进全进,切实发挥能办事、办得快、办得好的功能。二是要优化办事流程。重点要检查首问负责、部门接力、流水作业、顺向办结做到了没有;一次性告知,一口清解答,一条龙服务做好了没有;窗口办理充分授权、前后协同衔接好了没有;限时快办、特事特办的繁杂环节砍掉了没有;网上审批资源共享了没有。只有深入到流程内部去体察,才能向症结开刀,切实提高覆盖面广、联动性强、便捷度高、时效性快的服务水准。
三是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要在现有基础上向高标准努力。
一是要抓好一线服务。始终要以服务基层、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为工作重心,推动办事流程的重心下移到贴近事前需求的服务前端,向服务对象提供细节方便和即时导向;推动服务职能的重心下移到贴近生产生活的工作源头,向服务对象提供及时帮助,限时解决问题;推动服务界面下移到贴近民生民计的直接层面,向服务对象提供互动沟通、感情融合渠道,有效排忧解难。如503路公交车重号问题,这本是一个不难解决的问题,但有关部门漠视群众的出行不便,久拖不决,直到媒体干预才得到初步解决。这桩小事,反映了个别部门的服务取向偏差、重心失衡。
二是要抓好群众评判。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不能自我感觉良好,群众说了才算数。要坚持用人民满意的标准检验实际成效,不仅要向社会宣传参与程序、监督事项,扩大群众有序有效参与,而且要加大投资环境测评、政务民主评议、投诉处理情况等群众评判项目在考核中的权重和结果运用,树首位榜样,抓末位整改,真正使群众所想、所盼、所需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压力。
三是要抓好问题整改。问题整改是不断完善的切入点,各级各部门首先要主动搞好自查自改,与时俱进地加以完善。对突出问题、典型性问题和服务对象不满意的问题,规服办、目督办要深入下去,现场会诊,解剖麻雀,督促整改,一个环节一个环节落实责任,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盯着解决,直到有明显改进、有明显成效。
服务站建设工作会议讲话 第6篇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农业部部长 韩长赋
2011年12月29日
同志们:
这次全国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工作会议十分重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1号文件精神,以及全国农业工作会议部署,总结交流各地推进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成效与经验,分析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面安排落实“一个衔接、两个覆盖”三大政策和加快推进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重点工作。刚才,安徽、陕西、江西、宁夏、广西、新疆、湖南等7个省份分别作了发言,介绍了本省推进乡镇农业技术推广、动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建设的做法,讲得都很好,一个共同的特点是领导重视,在具体做法上各有特色,值得各地参考借鉴。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加快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改革与建设的使命感紧迫感
题会议,编制建设规划,加大经费支持,积极推进各项工作落实。各地立足实际、积极创新,采取强有力措施,探索行之有效模式,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建设进展顺利。农业部专门印发了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改革与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把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决策部署细化成机构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条件建设4个方面13项具体任务。中央财政投入23.7亿元,在800个县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安排建设资金12亿元,加强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建设。各地按照中央要求,强化基层农技推广经费保障。经过共同努力,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截至今年11月底,全国已有2475个县(市)初步完成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改革任务,占应改革县(市)总数的95%。这些县(市)全部印发了改革文件,建立了机构,明确了职能,落实了编制,乡镇推广机构基本纳入全额拨款。一些地方在体制机制创新上也取得突破性进展。管理体制上,安徽、江西、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贵州、宁夏、新疆等省(区)及其他省的部分地区,将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的人员、业务、经费收归县农业主管部门管理,解决了管人与管事分离的问题。运行机制上,大力推行“包村联户”推广机制和“专家——
“阳光工程”,共培训村级防疫员48万人次。
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建设加速推进。我们按照“不另起炉灶、不搞一刀切”的原则,提出了主要依托现有的农技推广、疫病防控机构,加快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建设的思路。为此,农业部专门印发了指导意见和落实文件,明确了乡镇质量监管机构的职能任务,细化了建设目标要求,并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在现有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建设规划中增加质量监管的建设内容。安徽、湖南、陕西、四川、重庆等近半数省份制定了建设规划或实施方案,一些省市还以政府名义印发了加快乡镇农产品质量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江省依托农业技术推广、动物疫病防控机构,采取“三位一体”建设模式,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乡镇质量监管机构建设任务。甘肃省每个乡镇增加1-2名质量监管人员,落实3-5万元质量监管经费,配备1-2台检测设备,实现了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的职能、人员、经费、设备四到位。目前,全国已落实乡镇专兼职监管人员2万多名。
经过几年来的共同努力,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这主要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得益于编制、人事、发改、财政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各级农业部门的扎实工作和开拓创新。乡镇农 的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三是人员素质亟待提高。基层农技人员队伍老化,专业人员进不来,新生力量补充慢,有些地方10年没进新人,部分地方已出现人才断档;现有人员培训跟不上,知识更新不及时,业务能力与生产需求有较大差距;一些地方进人把关不严,不少低学历、非专业人员进入推广队伍,影响了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四是进展还不平衡。主要是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建设起步晚、基础弱,总体建设进展不快。一些地方虽然挂了牌子,但工作任务还不明确,检测手段缺乏,专业技术人员严重不足,影响了监管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总的看,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任务还十分艰巨,需要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加大力度、坚韧不拔地推进改革与建设工作。
二、健全体系,提升能力,开创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改革与建设工作新局面
刚刚结束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作出了新部署、提出了新要求、出台了新政策。如,在机构建设上,要求普遍健全乡镇或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明确公益性定位,根据产业发展实际设立公共服务岗位。在队伍建设上,要求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度,严格上岗条件,落实岗位责任,推行县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农民三方考评;广泛开
发展提供高效服务、有力支撑。
(一)加快健全机构,确保服务职能履行 对乡镇三类机构,要根据目前的建设进展情况,分别采取相应的措施办法。
对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和疫病防控机构,要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巩固成绩,完善提高。重点抓好三项工作:一是进一步明确公益性定位。乡镇农技推广、动物防疫、质量监管是公益事业,政府必须发挥主导作用,公共财政必须承担主要责任。中央文件对此有明确要求。各地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在乡镇综合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明确乡镇农技推广、动物防疫、质量监管机构的公益性定位。这是中央文件的规定。二是进一步落实职能任务。各地要针对一些地方职能任务不清、人员在编不在岗的现象,将乡镇农技推广和疫病防控职能具体化,细化成具体的任务,明确工作要求,确保职能任务落实到每个工作机构和每位农技人员身上。三是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在保证乡镇农技人员业务工作时间、提高人员素质、保障工资待遇、落实工作经费、加强条件建设等方面,都具有明显的优越性。近年来,安徽等10多个省份大力推行“三权在县”管理体制,已取得明显效果,值得各地借鉴。当然,各地情况不同,也不能搞“一刀切”。
竞聘上岗、择优聘用的方式,选拔有真才实学的专业技术人员到乡镇服务机构工作,建立人员淘汰和工作流动机制,优化队伍结构。二是规范人员上岗资格条件。从事农技推广、动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各省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省乡镇农业公共服务人员的上岗条件,先行试点,逐步全面推行。近年来,宁夏自治区在全区实行执业资格准入制度和全员聘用制度,人事部门进行考核并发放执业资格证书,农业部门从获得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聘用农技人员,聘用期三年,效果很好。这种做法值得借鉴。三是建立人员培训长效机制。把乡镇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作为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制定分层分类定期培训规划,创造培训条件,丰富培训内容,完善培训方式,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乡镇农技人员的服务本领。四是鼓励支持农科大学生到基层服务。基层农技推广队伍老化,专业人才数量不足,新人又进不来,根本原因是用人机制不完善,引导和扶持政策不到位。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抓紧启动实施基层农技推广特岗计划,出台扶持政策,创新用人机制,在乡镇设置农业公共服务特设岗位,鼓励专业素质高、作风踏实的农科大学生,到乡镇从事农技推广、疫病防控、质量监管工作。对聘用的特岗人员,落实
1研教学人员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绩效纳入职称评定和工作考核,建立推广型教授、推广型研究员制度。各地要抓紧研究出台工作方案,推动政策落实。四是创新服务方式方法。要立足农民的多样化需求,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农技
110、手机短信等现代服务手段,推进农业服务信息化。发挥高产创建示范片、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新品种引进示范田、“三品一标”基地等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推广专家大院、科技特派员等服务模式。通过招投标、政府订购、委托服务等方式,探索农业公共服务的多种实现形式。
(四)加大经费投入,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是公益事业,直接关系和服务于国家粮食安全、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民增收,需要政府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重点是三个方面:一是落实基层人员待遇。这次中央对提高农技推广人员待遇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抓紧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具体措施,落实国家出台的乡镇农技服务人员工资上浮一级、有毒有害和有传染危险岗位津贴等政策,落实绩效工资政策,切实提高基层农技人员的工资待遇水平。二是保障日常工作经费。中央要求,按种养规模和服务绩效安排推广工作经费,同时确定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
3责,是贯彻落实党的农村基本政策、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力量。适应新时期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完善和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机制的要求,必须切实加强乡镇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建设,明确把乡镇农村经营管理职能列入政府职能,鼓励支持乡镇办好经管站(中心),做到有机构管事、有专人理事、有经费办事,全面提升乡镇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水平。
三、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也很复杂。从各地实践看,建设进展快不快、效果好不好,核心在领导是否重视,关键在组织协调是否有力,根本在落实是否到位。各地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落实好中央的决策部署,特别是要落实好中央提出的“一个衔接、两个覆盖”重大政策要求。对各地的政策落实情况,农业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各项工作,具体要靠各省落实。大家回去后,要积极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特别要汇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关于加强县、乡推广机构建设的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的要求,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在座的各位厅长、局长、主任一定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一
5能。要正确处理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建设与乡镇综合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关系,避免乡镇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再次受到冲击。
四要加强宣传引导。近年来,各地在工作实践中,探索出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典型做法,总结出了许多值得学习借鉴的鲜活经验,涌现出了许多可歌可颂的先进人物。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经验交流和典型推广。大力推广各地加强农业基层公共服务机构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定期通报情况与进度。同时,广泛宣传基层农技人员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精神,深入报道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做出的成绩与贡献,树立基层农业服务工作新形象。
同志们,建立健全乡镇农业技术推广、动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是做好基层农业公共服务工作的基础前提,是实现农业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我们一定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为,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提升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水平,务必在明年取得明显成效,为今后打下坚实基础。
服务站建设工作会议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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