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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识问卷调查报告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莲生三十二2025-11-191

法律意识问卷调查报告范文第1篇

调查员姓名:孙晶学号:1021201453861 班级:

问卷:

第一部分 您的基本情况

一、性别:1 男2女(1)

二、年龄: ( 28 )

三、文化程度:(4)

1小学及小学以下 2初中 3高中(中专、技校) 4大学本科以上

四、职业:(7)

1在校学生 2教、科、文、卫、体人员 3士兵、武警战士 4国家公务员(含工青妇组织) 5部队军官(合武警部队) 6企业管理人员 7企业职工、职员 8自由职业者 9离退休人员 10无业 11其他

第二部分 问卷内容(除有说明的题目外均为单选题)

一、您认为法律的主要作用是(1)

1保护公民权利

2处罚违法犯罪

3规定公民的义务

4巩固统治阶级

二、您认为法律与您的工作、学习和生活(1)

1关系密切

2关系不大

3没关系

4说不清

三、你生活中的法律知识是从什么地方来的?(1)

1电视

2报纸上

3网络

四、您认为反腐败最重要的方法是(可选两项)(2,5)

l领导机关和领导于部带头廉政勤政

2加强法治,严格执法

3加快改革,发展经济

4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道德水平

5严刑峻法,狠治贪官污吏

6其他

五、周围的人一般把"被告"看成?(3)

1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

2打官司时理亏的一方

3打官司时的一方

4没注意过这个词

六、公路上闯红灯或者骑车带人以及酒后驾车的行为 您认为(2)

l不必大惊小怪 2应严格禁止 3应加以处罚 4应加强宣传教育 5不好说

七、 您与他人发生纠纷,您觉得通过哪种途径解决更好一些(3)

1请双方单位领导出面协调解决

2双方和平协商解决

3向法院提起诉讼

4找关系或中间人解决

5其他

八、某人抬到一个钱包,内有2000元,但失主很富有,您认为他应当把钱包还给失主吗?(3)

1可以不还

2可还可不还

3应当还,应当这样做人

4应当还、不还就是违法

九、甲、乙两人是亲密无间的朋友,因买房需要,甲向乙借款二万元,五年内归还,您认为甲应当写借条给乙吗?(2)

l不用写

2应当写

3写不写都无所谓

十、如果您购物时受到商场保安人员无理搜查您随身携带的物品,您会(3) 1忍让,不跟他一般见识,但以后再也不来这里购物

2拒绝,强烈抗议

3找商场领导或消费者协会解决

4到法院告他们

5其它

十一、在工作中,如果遇到本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情况,您会(4) 1找政府部门解决

2找单位领导协商解决

3不予计较,以后再说

4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5其他

十二、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您的意见是(2)

1这是一件造福百姓的好事,坚决拥护

2我赞成这个规定,但认为应当修改完善

3现在过节太冷清了,不应当执行这个规定

4应当废除这个规定

5其他

十三、您听说过"依法行政"吗?(1)

1说过

2没听说过

十四、遇到纠纷时,你倾向于(2)

1私了

2去法院解决

十五、对于提示大连市民的法律意识,你有什么建议?

首先,要进行普法教育,让广大大连市民都能学习到基本的法律常识其次,多宣传一些真实案例,让市民意识到法律意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最后,鼓励市民遇到纠纷要多运用法律手段为自己维权

总之,要把教育,宣传作为提示大连市民法律意识的重点,通过实际案例来让我们大连市民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问卷调查报告范文第2篇

新农村建设中农民法律意识现状调查报告

学校:山西农业大学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专业:行政管理

班级:行政管理1202班姓名:**学号:20121009706

【摘要】我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农业、农村、农民”的“三农”问题一直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性和根本性的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当前我国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在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制建设中是一项重要任务。我国虽然是一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但是法律体系尚不完善,加上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传统人治文化观念深厚的影响,广大农村仍然存在着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的现象,许多地方的村民不懂法,不守法,与现代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法治社会形成鲜明的对比。

【关键词】 新农村法律意识法治

调查内容:新农村建设中农民法律意识现状调查报告

调查地点:太原市万柏林区后北屯村、太原市晋源区武家庄村

调查时间:2013年8月3日2013年8月10日

调查对象:村民

调查方式:通过对村民的走访,问卷调查以及在网上调查和收集资料等方式。

一、调查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主义的法制建设,对于一个受封建思想影响几千年的大国来说,这是一次难得的进步机会。我国经历了几千年的封建社会,缺少民主和法治的传统,正如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的:“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比较少。”“解放以后,我们没有自觉地、系统地建立起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各项制度,法制建设也很不完备,也很不受重视。”我国人民的民主法制意识淡薄,特别是立法上的先天不足、后天失调,人治观念根深蒂固,而法治观念较为淡漠。

党的“十八大”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多年来,我国农村基层经过持续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法治观念逐渐深入人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纷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正在成为更多农民的首选,农村的民主法制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应当看到的是,但在一些地方,受自然经济长期形成的传统观念影响,法制建设相对滞后,农民的法治观念依然比较淡漠,法律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等方面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广大农村仍然存在着很多看似正常却与法不符的现象。为此,利用暑假时间,我对太原市一些农村进行了调查,并在搜集资料、整理材料、分析的基础上得出一些结论。

第1页行管1202班 **

二、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其原因分析

1.农民法律意识水平总体上十分淡薄

我国历史上经历了2000多年的封建专制,封建主义的人治观念已经根深蒂固,加上建国后长期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与强大的行政权力相比,法律显得无足轻重,而且农村文化水平很低,导致许多农民没有法律意识和观念。调查中,只有很少的人遇到事情通过法律渠道解决,大多数人选择“私了”或找“村干部解决”,在这种情况下,农民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2.农民的法律知识水平匮乏

调查中,我发现有些村民法律意识极度欠缺,大约一半的人都认为法律与自己无关,许多人从来没与法律工作人员打过交道。从1986年开始,党中央国务院就开始制定实施五年普法规定,其工作重心也一直是农村,近30年过去了,有一些成效,法律意识也在逐渐提高,但是大多数农民依旧依旧对法律一知半解。比如有的农民认为遗产就是归儿子,而忽视死者父母及女儿的继承权。所以可以看出,农民的法律知识相当匮乏,成为农民法律意识淡薄的根本性原因。

3.农民缺少权利意识和主人意识

调查中,我发现,有很多人认为法律就是国家用来管理老百姓的,还有一些人认为法律是用来管理国家的,与自己无关。这些人遇到侵害时不知道用法律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知道自己也是国家的主人,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只能忍气吞声或是通过非法手段解决问题。

4.农民参政议政意识不强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同时在各村实行村民自治制度,但是广大农民对参政议政缺少应有主动性和积极性,农村选举在一些地方流于形式,甚至拉票、贿选等现象也经常发生,农民并没有充分认识到参政议政是行使宪法赋予每位公民的神圣权利和职责。同时在村务管理方面,只要事不关己,就高高挂起,缺少集体感和大局意识,缺乏参与意识,这在很大程度上怂恿了极少数村干部在村务管理上独断专横,暗里利用村组织名义中饱私囊,侵害集体利益,坑害农民群众。

5.在农村法律没有权威

在现实生活中,农村权利泛滥的现象很严重。在当今农村,还存在基层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以权代法、以言压法的现象,这些都大大贬低了国家法律在群众心目中的地位,损害了国家法律的“权威”形象,这样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法律在乡村社会难以贯彻执行,影响了法治建设在农村中发展的进程。“天高皇帝远”,官官相护,法律成了当官的约束人民的工具,而对当官的,不起作用。一切官员说了算而不是法律,群众只能忍气吞声,调查中有一位村民说“坚决不打官司,咱普通老百姓咋的能告倒人家了,浪费时间,浪费钱。”

6.维权门槛高、程序繁琐造成村民不愿意用法律解决问题

现在打一场官司,光律师费就得好几万,而且不一定能打赢,这对广大群众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农村法律援助只是一句空话,从来没人看到过。而且一场官司下来,少说几个月,费时费力。诉讼过程的繁琐、复杂、高昂花费、人治干扰、司法腐败、执法系统的运作效率低下和办事不公等,致使农民耗了很大的成本和代价去打官司,但自己的权利仍然得不到维护和落实,从而导致农民丧失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信心,所以都不愿意打官司。而且我国司法部门、执法部门缺乏有效的监督,立法上尚有很多漏洞,许多人钻法律的空子,真正的

公平还只是一纸空谈。

三、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方法

1.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大力发展教育事业。

文化素质低下是影响农民法律意识提高的重要因素,而文化素质与受教育程度是成正比的。因此,发展农村教育,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是增强农民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十八大报告也指出“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倾斜,支持特殊教育,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水平,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 只有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教育投入增加了,农村的义务教育才能有较大发展。农民的文化素质才能得到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才能提高。

2.加强立法工作。

立法是法律运行的前提和起点,也是提高农民法律意识的必经之路,依法治国首先要有法可依。可以看到的是,我国的立法工作还存在着很大的不足,现行法律体系还很不完善。作为立法者在制定法律法规时,应充分了解农村的发展状况,对已有的法律法规进行整理,对过时已经不适用的法律法规加以废止或修订,对一些过于形式化的法律法规应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增强其可操作性,针对一些立法过程中的盲区,及时制定出台新的法律法规,改变过去重管理轻权利保护的倾向,使农村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能够有法可依,切实保护和反映农民的合法权益。

3.加强基层执法工作,改革司法程序

必须进一步完善审判和监督机制,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简化诉讼程序,减免诉讼费用,加强法律服务,缩短办案期限,加大执行力度和审判监督力度,杜绝司法腐败,公正公平地解决各种案件和纠纷,使农民从司法活动中得到实惠,从而从内心认同法律,树立起对法律地信仰。同时还要提高基层干部的素质,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监督机制,彻底杜绝“以权代法、以言压法”的现象。只有让群众去相信法律,才能真正树立起法律的权威。

4.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建立健全农村法律援助制度

要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工作,在宣传过程中不流于形式,切实让每一位群众都能知法、懂法、守法,加强村民的权利、正义、自由、平等等现代法律价值意识,鼓励他们依法维权。在他们通过法律手段维权时法律援助中心要给以切实的援助服务。

【结束语】

通过此次调查,让我身体力行的了解现在的农村村民法律意识情况,发现一些问题,我在整理材料、分析的基础上得出一些结论。同时,通过这次调查,也让我自己积累了宝贵经验,提高了社会实践能力,为将来走向社会奠定了一定基础。我也是农村出来的孩子,对新农村建设的发展非常关心,希望我的调查可以对农村的发展有些许的帮助。此次实践活动由于只有我一个人完成,并且时间少,经验不足,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调查范围的局限在太原市内城中村,探究问题比较浅层等。我也会吸取此次教训,再接再厉。

【谢辞】

在此感谢所有协助我完成调查的村民。

【参考文献】

1.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作的报告》, 《人民日报》2012年11月18 日;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92年

3.(俄)B.B.拉扎列夫:《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法律出版社1999年

4.朱苏力:《送法下乡中国基属司法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OO年

5.马栩生:《当代中国法律援助-制度与理论的深层分析》,人民出版社 2010年

6.姚建宗:《信仰:法治的精神意蕴》,《吉林大学社科学报》1997年2月

7.佚名:《我国农村法律实施现状研究》,华律网

法律意识问卷调查报告范文第3篇

关于大学生消费维权意识的调查问卷

1. 你是否了解消费者协会的基本性质:()

A. 非常了解B. 较了解C. 一般D. 不了解

2.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不受损害的权利。(多项选择)

A. 人身B. 财产安全C. 名誉D.生命健康

3. 你曾遇到过消费时被侵权吗?()

A. 有B. 没有

4. 你认为那种行为最普遍?()

A. 价格欺骗B. 品质问题C. 超过使用期D.其他

5. 消费者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是()

A. 安全权B.受尊重权C. 公平交易权D. 求偿权

6.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利进行() (多项选择)

A. 比较B. 鉴别C. 挑选D. 强迫交易

7. 消费者与经营者进行交易,享有()权利(多项选择)

A. 知悉真实情况B. 自主选择C.公平交易D.获得赔偿

8. 你一般用哪些方式进行维权()

A. 商家协调B. 通过向相关部门投诉C. 法律手段寻求解决D. 其他

9. 你认为最普遍的不良消费习惯主要有:()

A. 盲目相信广告宣传B. 索要和保管消费凭证C. 图便宜D. 受商家打折优惠,落入消费陷阱

10. 你是否知道发票的作用()

A. 非常了解B. 较了解C. 一般D.完全不了解

11. 你认为危害最大的不良消费习惯是()

A. 盲目相信广告宣传B. 图便宜C. 购买“三无”产品

D. 购买食品不注意保质期

进入21世纪,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居民的消费水平也日益提高。在消费生活中,往往遇到各种形式的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居民对于这种情况的处理也是各式各样,有的人懂得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的人只能咽下那口气。对于经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碰到这些情况时会如何处理这样的事件呢?大学生的消费维权意识又怎样呢?我们就对大学生的消费维权意识如何做了问卷调查。

(一) 基本情况:

我们总共发放调查问卷120份,回收119,回收率将近99.1%。按调查对象的性别来分,男生共有62人,占调查总数的52%;女生共有57名,占调查总数的48%;按年段来分,大一学生占大多数,共有101人,占总调查人数的85%,大二共有18人,占总调查人数的15%。该份调查问卷的题目主要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有两道题,都是对大学生是否了解消费者协会的基本性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的基本权利的调查;第二部分有五道题目,先是调查大学生对自己消费维权意识的认知情况,后是通过面对具体案例时,大学生会采取什么样的做法的问卷调查;第

三部分有三道题目,是关于大学生对维权所要经过的程序的认识,及具体途径的认知情况的调查。

(二) 样本分析:

a)大学生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之甚少。

调查显示:大学生中知道消费者协会是一个社会团体的所占的比例都比较低。从被调查者的性别分析,其中大学男生答对该道题目的占总男生调查总数的53.2%;女生答对的只占42.1%。从被调查者的年段分析,大一学生答对的只占47.5%,而大二的学生的有50%。通过调查样本的分析发现,大学生对消费者享有的一些基本权利不太清楚。分析结果显示,调查的大学男生中只有9.7%的答对,而女学生也只有12.3%。但大二学生回答正确的达到38.9%,大一的只有12.9%的学生回答正确。从这些数据来分析,现今大学生对于消费者协会认知不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了解不够。

b)大学生认为自身的消费维权意识一般。

对大学生认为自身的消费维权意识的问卷调查中发现:52.1%的学生认为自身的

维权意识较为一般,男女生之间的比例相差不大,大一大二的学生之间的调查结果比较也没有较大的差异。而认为自身维权意识很好的只占15.1%。

c)通过案例发现大学生的消费维权意识比较淡薄。

我们以一些生活中常碰到的例子作为调查案例,对调查的结果的分析发现:当权益受到侵犯时,会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的学生只占小部分。其中男生的占34.4%,女生的占23.4%,大一学生占30.7%,大二学生占35.2%。这样的数据体现出,现当代的大学生的消费维权意识还比较淡薄,并不像他们自认为的达到的程度。

d)大学生对于消费维权所需的程序和具体途径比较清楚。

被调查的大学生认为对消费投诉的一般程序还知道一点点,也都觉得现在的消费

投诉“门槛”太高,投诉处理时间过长,因此对于平时一些较小的侵犯权益的行为不会采取相应的维权措施。从大学生对消费投诉电话的问卷结果发现,还有26.1%的学生对此不清楚,还不排除通过猜测得到正确答案的同学所占的测得到正确答案的同学所占的比例。

(三)结果分析

大学生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之甚少的原因主要是在于对社会接触不多,不

清楚了解这样的法律知识有哪些重要性。另外,在以前的学习主要是为高考服务,其他不怎么重要的事都置于一旁,致使对现在国家的一些法律条文不太了解。大学生的维权意识比较淡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以往碰到的事都会由父母亲出面解决,自己并不过问。另外是,如果一些侵权行为还在可以容忍的范围内,就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观念。而且很多的学生认为现在的投诉程序过于复杂,处理的时间长,这也是在遇到权益受到侵犯时不会采取维权措施的一个很大的原因。问卷调查结果发现,大学生对消费投诉电话还是比较清楚的,这说明,以往的一些消费维权宣传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应继续做这方面的努力,让每个公民了解法律知识,使自身权益免受侵害。

(四)解决对策:

1)阅读相关的法律书籍,了解消费者自身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法律义务。不管是在生产消费还是生活消费中,都会触及到一些法律条文。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些法律书籍的阅读,能够使我们在生活中更懂得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和家人的权益不受侵犯。

2)更多关注有关侵权的案例,学习如何保护自身权益不受侵犯。

现在的社会还存在很多的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所以可以通过收看《今日说法》节目,浏览中国消费网,阅读《中国消费者报》等途径了解案例。对那些事件的了解可以让我们尽可能的避免自身权益免受侵害,.同样也能够使我们在遇到棘手事件时,能够及时想到一切行之有效的途径来解决问题。

3)参加一些有关的消费维权活动。

每年的3月15日都有一些相关的活动来倡导群众一起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这样的一些活动,能够增强我们的消费维权意识,掌握维权方法。社会和校园中也都存在另外的协会,来帮助消费者保护自身权益。比如说我校的维权学社,它会举行一些活动让同学学到相关的维权知识。

4)另一方面,学校也应该加大宣传,增进大学生法律知识的堆集。目前大学生的

消费维权意识普遍较高,但对于法律知识的储蓄却明显不足,结合高校自身情况,校方应该设立一个与消费为权直接相干的部门。一方面,可以结合法学院或者法学专业的同学在校园开展一些法律知识宣传的活动,帮助大家对相干知识的堆集。

除了校方为此投入一定的劳力,物力外,大学生自身同时需要采纳一些有用的措

施。作为弱势群体的大学生消费者,因为其分散性在一样平常经济活动中的个别消费维权的乐成性低,但我们可以经由过程建立一个校园性的,如消费协会的社团组织,结成消费维权的统一战线。经由过程这样一个相对集中的组织,大学生可以在此文中交流各自在具体消费维权的经验,针对遇到的消费侵权的情况也可以相互提醒。从而提高消费维权乐成率。

(五) 结束语

本次关于“大学生维权消费权益保护”的社会调查已经结束了,但在调查中学的

却将一直影响着我们今后的精修与糊口。经由过程这次活动,我们接触社会,相识社会,不仅解开了调查之初关于课题在心中存在的疑问,还培养了能力,拓展了自身的知识。调查中,使我们自身慢慢地起头培养自身严谨性,逻辑性,并掌握了部分简略的社会调查方式,在交际和语言抒发的能力也提高了。

法律意识问卷调查报告范文第4篇

来源莲山

课件 w ww.5 y kj.Co m来源 学生环保意识调查报告

调查目的:为了迎接6月5日“世界环保日”的到来,进一步提高环保意识,宣传环保知识,共建绿色家园

调查内容:

1、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知识性问题。

2、日常生活中对环境问题的看法和做法。

3、环保的习惯。

(问卷由一张A4纸构成,共12题客观题)

调查对象:全体小学生

调查方法: “问卷式” (共发放100份调查问卷)和“访谈式”

调查具体安排:

(1)1月16日~1月26日,小队成员完成调查问卷

(2)1月27日~2月23日,校内校外调查小学生的环保意识

(3)2月24日~12月26日,由小队成员完成数据统计分析

(4)2月27日~2月28,调查报告由小队组成员负责撰写

活动总结: 此次调查问卷是我们假日小队活动之一,为全校学生创造一次学习的机会。在此调查问卷中我会负责问卷设计和撰写调查报告工作,通过此次调查扩大了我们小队的影响力,达到了宣传的目的。

调查小问卷

你环保了吗?

亲爱的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你注意环保了吗?环保乃人人皆知、人人必做的事,如果你愿意做环保小卫士,为环保出一份力,那么你就抽出几分钟来做这张调查小问卷吧。不过不要为了自己的虚荣心而编出了善意的谎言,这样就一蚁溃大堤了,一定要真实真实再真实。

1、你会主动将垃圾扔进垃圾箱吗?( )

A、会B、不会C、有时会有时不会D、其他

2、你经常使用一些难以分解的用品吗?(如塑料袋、电池等)( )

A、是B、不是C、经常是D、有时是 E、其他

3、你如果看到一些人在乱扔垃圾,你会( )

A、劝他不要这样做B、主动把垃圾捡起来扔进垃圾箱C、无动于衷D、其他

4、你重视环保吗?( )

A、是B、不是C、其他

5、世界无烟日在几月份?( )

A、四月B、五月C、六月

6、当地球变暖时,你会想到什么?( )

A、环境污染非常严重,从现在开始需要保护环境B、与我无关C、其他

7、当爸爸妈妈浪费水资源时,你会怎么做?( )

A、上前阻止他们,告诉他们需要节约用水B、随他们去C、学他们的样

8、你洗菜是否一直开着水龙头?( )

A、是B、不是C、其他

9、如果垃圾筒倒了,你会去扶正吗?( )

A、会B、不会C、其他

10、你平常用塑料袋,还是竹篮去购物?( )

A、塑料袋B、竹篮C、其他

11、你会使用一次性筷子吗?

A、会B、不会C、有时会

12、你知道一些环保的小知识吗?( )

A、知道B、不知道C、知道一些

13、你踩踏草坪吗?( )

A、从来没有B、经常有C、很少有文 章

来源莲山

法律意识问卷调查报告范文第5篇

(一)活动准备

这次活动的准备活动主要是由我们青法的干事负责的。活动准备包括:携带“南京审计学院法学院”院旗和“青年法学会会旗,打印宣传的法律常识以及同宣传单配发的免费购物袋。在这次活动准备中,出现了这样几点不足:

1. 宣传单在人群抢夺免费购物袋混乱中丢失,只能重新拿去复印,导致本来九点半就该开始的法律援助活动一直拖到十点多才开始。

2. 尽管是提供法律援助是之前我们连准备宣传的法律常识都没有看过,直到派发宣传单的时候才知道这次是宣传有关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但是,总体准备活动还是可以的,背后挂着“南京审计学院法学院”的院旗,桌子上铺着“青年法学会”的会旗,学长学姐们坐着接受市民的询问,大一的干事则主要负责拿着宣传单跟过往的市民宣传。

(二)活动过程

这次活动主要是提供法律援助,我们为过往的市民提供法律咨询。其中,有位老大妈无奈的和我们说,他们家打官司胜诉了,拿不到钱,家里吃饭都没有钱,我们建议老大妈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关于具体实际存在的法律问题,我们还是让老大妈去请教司法局的工作人员,毕竟姜还是老的辣。总体来说,我们这次法律援助活动还是办的比较成功的,与司法局的合作更是让我们了解到,想要真正的帮助社会大众,就要努力学好专业知识,增强实践能力。在整个活动过程中,仍存在以下几个不足:

1..活动过程些许混乱。在活动的一开始,我们没有控制好现场,导致一大帮市民哄抢我们派发的免费购物袋,现场有些混乱,群众一哄而上又一哄而下。

2..专业能力不够。面对有些棘手的案件,我们提供不了法律帮助,缺少法律知识储备,最后还是介绍给司法局的工作人员解决。

法律意识问卷调查报告范文第6篇

【摘 要】培养大学生的宪法意识是法治中国的重要内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作为大学生的必修课,已成为对高校非法学专业的大学生展开宪法教育的主阵地,但是在基础课宪法教育的教学中尚存一些不足之处。本文立足于该课程,对大学生进行宪法教育进行了初步的思考,以期在主渠道中发挥对大学生进行宪法意识培养的重要使命。

【关键词】宪法教育 宪法意识 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

宪法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具体表现,是公民关于宪法的知识、观点、心理和思想的总和。它包括人们对于宪法知识和基本原理的掌握程度,对宪法功能的认识,对宪法实施的评价,对于基本人权保护和行使状况的感受等。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2013年1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明确提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法治中国以尊崇宪法、遵守宪法为前提,而宪法能否得以被尊崇、遵守和维护,同公民的宪法意识有直接的关系。当代大学生作为未来社会的骨干,作为推动“法治中国”的主力军,其宪法意识水平如何,直接影响到宪法的贯彻和实施,影响到宪法的最高权威的树立和宪政建设。

然而,现实的状况是众多的大学生特别是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对宪法的认识微乎其微,他们获取宪法知识、领会宪法精神的途径主要来源于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基础课作为发挥宪法教育的主阵地,凸显了宪法知识的地位,因此关注大学生宪法意识的培养成为基础课教育中一个重要的课题。

一 在基础课中开展宪法教育、培养宪法意识存在的问题

1.对宪法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中国宪政建设的历史较短,宪法在调整力度上远不如民法、刑法直接、强劲,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时常发生对宪法的僭越而免遭惩罚的事例等众多原因,致使整个社会没有形成一种尊重宪法、真正认识宪法重要性的环境。因此,表现在基础课的教学中,教师也采取了一些方式方法对待宪法部分的教学,如有的教师压缩宪法部分教学课时,匆匆带过或安排学生自学,有的以个人的喜好来决定是否讲授宪法知识,有的照本宣科。教师对宪法教育的弱化削弱了大学生主动学习宪法的热情与积极性,导致众多学生获取的宪法知识片面、权利义务意识较差、民主认识不高、宪法至上理念缺失。

2.对宪法内容的教学方法运用不妥

由于课时的有限性,法律部分教学方法最普遍采用的是讲授法,以介绍内容为主,鲜有部分教师能结合鲜活事例深入浅出予以讲解,另外,法律教育的课外教学辅助手段历来比较简单,使得法律教学的大部分只能从理论到理论。如此情况的教学方式在宪法教学中尤为突出,致使绝大多数大学生感到宪法课枯燥无味,以至于有些大学生干脆把宪法教育视为是政治课的延伸。缺少了感性实例的讲解,学生很难实现从理论到现实的转移,用理论知识从社会现象中辨析出宪法现象,对宪法现象、宪法问题进行理性的分析和评判。

3.对宪法内容的讲解把握不当

统编教材介绍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在教学过程中,有的教师重点讲授宪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有的教师以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为重点,不论把重点放在哪部分,教师在其中基本以讲授宪法规定为主,很少注重传承宪法精神,这在无形中影响了大学生对宪法的整体认知,很容易造成认识上的偏差。此外,在进行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内容的教學时,教师往往浓墨重彩地讲解公民权利,对公民义务一笔带过甚至只字不提,使得部分青年大学生在认识宪法时只看到宪法是公民权利的宣言,而忽视了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只讲个人权利而忽视了所承担的社会责任。

二 立足基础课,促进大学生宪法教育,培养大学生宪法意识

1.转变教育者观念,认真对待宪法教育

虽然由于各种原因宪法得不到有效的尊重和维护,社会缺少宪法至上的观念,但社会所缺失的正是我们所倡导的,中共中央多次下发文件强调:高校法制教育要以培养大学生社会主义法律意识为核心,大力加强宪法教育,使大学生确立强烈的宪法意识。作为社会文化精英的高校教师更负有在宪法意识缺失、宪法得不到普遍尊重的环境下推进宪法教育、传承宪法精神、深化宪法意识的责任。“如果一道法令要想得到执行,必须确保它在社会心理上的效能。”每一个承担基础课教学任务的教师都必须加强对宪法知识的学习,逐渐深化对宪法的认识,让宪法通过调整自我的行为逐渐地为自我心理所认同,从而形成自觉地按照宪法的要求去从事各种行为的心理定势,并自然地通过各种渠道把这种社会心理支持力量传递给受教育者。

2.把握宪法内容教育,注重传承宪法观念

宪法观念不等同于一般的法律观念,在教学过程中除了介绍宪法的相关规定外,还需注重权利意识、权力制约、宪法至上等宪法观念的传输,因为高校的宪法教育不仅要在大学生思想中树立起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高于一切的权威,而且要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植根于大学生的内心,培养他们的公民意识,增强社会参与的热情,实践“人民主权”的宣言。当然,在教学中也必须注意知识内容之间的关联性,如前所述,在突出公民权利意识的同时还须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观念,强调权利不是降低义务。

为了更有效地从整体上把握宪法,笔者建议在授课中应从历史的溯源详解宪法,探源中国宪法了解其历史发展脉络,从历次宪法的制定、修改、废除的背景中领会宪法精神,透析宪法理念,深刻认同宪法作为根本大法存在的重要性。

3.完善宪法教育方式,开辟多种渠道培养宪法意识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教育不应该仅仅停留在课堂上的教学,根据中宣部、教育部的规定,要从本科思想政治理论课现有学分中划出2个学分、从专科思想政治理论课现有学分中划出1个学分开展实践性教学,教师可以利用此契机,在探索宪法实践教学的内容和形式中践行宪法规范,领会宪法精神,通过自身实践和心理认同贯彻实施宪法。鉴于目前宪法实践活动的缺失,教师利用个人资源开创实践活动的平台比较困难,所以需要学校甚至地方政府通过提供制度、条件、环境保障等方式开辟与大学生实际相符合的渠道推动宪法的实践性教学。对于实践教学的形式,笔者认为可有以下几种:

第一,考察参观,创设条件组织学生到当地与宪法密切相关的国家机关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部门考察参观,便于对宪法涉及的国家机构权力运行与权力的制约等形成感性认识。如有可能,还可以带领学生参与有关机构的具体活动,如在地方人代会的召开中了解人大代表所提的议案及建言献策,体会国家民主的运行。

第二,法律服务活动,伴随我国社会的发展,关乎宪法的事件增多,如社会招聘、强制拆迁、宅基地被侵犯等,法律服务对接触宪法事例、宣传宪法知识、培养公民宪法意识具有现实意义,利用每年的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积极宣传宪法精神,还可以安排固定的时间在学校、社区举办宪法纪念活动,并以此形成长期稳定的固定形式。

第三,社会调查与分析,让学生将所学的理论运用于对社会现实问题的调查与分析,可以加深其对宪法学理论的研究,帮助其领会宪法精神,激发学生勇于探讨社会问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社会调查的项目可以是人民代表大会监督权的行使状况、公民权利的司法保障状况等宪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的问题,也可以是现实中具体的宪法事例,还可以由任课教师结合教学内容做安排,调查结束写出分析报告,由此锻炼学生发现、解决问题的法学能力,提高对国家政治生活的关注。

第四,抓住恰当的时机实践宪法活动,如由于法律滞后性的特点,每隔若干年国家须对现有的法律进行修改,在修改时广泛征询民意,我国现行宪法的第四次修改,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和来信等方式接受来自社会各界和公民的建议和意见,大学生可以在教師的指导下,就自己感兴趣的条文和话题发表意见进行探讨、参与的过程,就是理解宪法精神的过程,宪法知识是形成宪法意识的一个基础,而稳定的宪法意识是在社会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大学生的宪法教育、宪法意识的培养立足于基础课主渠道而应有所改进和创新,一方面完善课堂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另一方面探索宪法育人的实践机制,只有这样受教育者才能对自己国家主人翁地位有更清醒的认识,具备一个公民社会所具有的高度重视自身政治权利和自由的素质,主动、负责地投身于社会和国家的公共事务中。

参考文献

[1]韩大元、王德志.中国公民宪法意识调查报告[J].政法论坛,2002(6)

[2]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EB/OL]. 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2/ 1205/c1024-19793282.html

[3]〔美〕罗斯科·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沈宗灵、董世忠译)[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123

〔责任编辑:李锦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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