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盘古文库-分享文档发现价值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风电场消防验收方案范文

来源:盘古文库作者:莲生三十二2025-11-191

风电场消防验收方案范文第1篇

行政文科、学科楼及礼堂工程

消防专项验收评估报告

江 苏 省 华 厦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南京工业大学二期工程监理部

2012-12-25

消防工程监理质量评估报告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行政、文科学科楼及礼堂工程

2、工程地点:南京市浦口区珠江镇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内

3、建设单位:南京工业大学

4、设计单位:江苏省教育建筑设计研究院

5、监理单位: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施工单位:中国第四冶金建设公司江苏分公司

7、工程特点:本工程总建筑面积40562.4㎡。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40562.4㎡,由行政、文科学科楼及礼堂组成,为框架结构。其中行政、文科学科楼又分1-6个单体工程。设半地下车库,建筑层数3-7层,屋面为平屋面。

本工程基础为独立基础,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7度抗震,丙类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耐火等级为二级。

二、评价的主要内容及范围

1、室内消火栓系统

2、室外消火栓及消防水泵接合器系统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

5、防排烟系统

6、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和应急广播系统

7、前室防火门

8、消防电梯

9、灭火器

10、消防电源

11、防雷接地

三、 评估依据:

1、建设项目有关合同;

2、消防设计施工图及设计更改单、技术核定单;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4、《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5、《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2003);

6、《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7、《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8、《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消防工程部分);

9、福建省消防工程质量验收有关规程、规定。

四、施工单位的质量行为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编制有施工组织设计,有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有工程质量、安全的保障体系和具体实施措施,主要部位和专项施工有专项方案和技术交底,施工设备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落实到位,满足施工要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能按规定接受有关单位和部门的监督管理。所有工序都按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报验审核,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能按设计和规范要求(尤其是执行强制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施工质量均达到验收标准。

五、监理单位的质量行为

1、实施监理工作前,认真制定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监理单位和承包商都要根据本工程特点,找出质量管理的重点和难点,设置预控点和停止点,并对这些重点和难点中容易引起质量事故的因素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的预控制措施。同时,监理单位对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认真审核,重点审查主要技术措施、施工方法和施工工序安排、批准后实施。

2、对承包商资质认真核实,审查工人的上岗证件,督促承包商对工人进行岗前培训。审查承包人投入本项目的施工机械设备数量、型号、规格、生产能力和完好率,其机型参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时,不得投入使用。

3、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落实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运行。并使监理自身的质量控制体系与之相衔接,共同促进质量水平的提高。本监理处按照组团为单位专派一名有实践经验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检查督促质量,通过现场检查并记录存在的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尽量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即主动监理,防患于未然。无论什么时候,一旦发现工程质量已受到危害时,监理工程师立即迅速通知承包人,然后采用劝告、提示的方法引导承包人进行纠正。当确有根据证明质量已经低于规范要求而承包人未听劝告继续施工时,则果断地指令暂停施工,进行检查。总监不定期地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的工作,包括现场巡视、记录、听取汇报、部位抽查等方式。总监要督促专业监量工程师、监理员认真落实质量、安全巡视检查制度,至少每周进行一次大型巡查活动,要求专业工程师每天至少有80%以上的工作时间用于现场巡查,发现和纠正承包商的错误做法。

4、认真审核施工图纸,组织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把施工图中存在一些错、漏、碰、缺等错误找出来,并在施工过程中不断发发现图纸问题,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解决,减少失误和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

、每道工序都必须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如施工中严格控制施工验收程序,要求施工单位按工序自行检查、填报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表和隐蔽工程记录表和检查表,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为保证施工质量,实行工程样板验收制度,即主要工序一律先做出样板,根据施工工艺、施工方案,审核施工结果,并对施工过程中发现的所有问题及时解决并以监理、甲方和施工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入全面施工。监理工程师一定要要求承包商在工序施工活动中执行自检、专检、交叉检的三检制度。坚持监理工程师对工序的见证、确认制度,一道工序完成后未经监理工程师的确认,而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将拒绝计量支付工程进度款,并保留追究质量责任的权利。工程监理主要抓住“检查”这个重点,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尽可能的加密检查点,加强检查的深度,尽可能做到“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以便在现场尽早发现已经出现的技术或质量缺陷,并责令承包人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6、认真做好工程中间验收工作并及时进行工程质量总结。对已完分部分项工程,总监及监理工程师要及时组织承包商进行检查评质,并对缺陷进行处理。对存在的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及时组织分析会议,按照“三不放过”原则,分清原因和责任,接受教训,并认真审核承包商报送的缺陷处理方案,监督承包商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处理。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承包商不得自行处理任何质量缺陷。

7、认真作好施工监理记录以及工程技术文件的整理,监理工程师坚持作好监理日志,及质量方面的技术资料,按有关要求分类归档。同时,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包商作好技术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为编制完整合格的竣工资料做好准备。

六、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的控制情况

本工程所有原材料、成品或半成品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时均按规定及时报验检验,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符合设计、规范及主管部门批准后投入安装使用。消防产品生产许可证、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合格证齐全。施工过程跟踪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作退场处理。室内消防栓等除具有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还有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消防产品型式认可证书》,消防产品的生产厂家确认报告齐全。

安装到现场的各种传感器和执行机构在试运行期间状态稳定,排烟阀,防火阀,送风风阀,脱扣器(用于非消防电源强切),水流指示器,温度喷头,烟感,温感和手动报警报钮、消火栓箱按扭(消火栓内的直接起泵按钮),都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施工单位提供质量合格证明文件齐全、完整,有专业检测机构的检测证明。

七、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情况

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制定了有关安全施工专项施工方案,在施工中,基本能够按专项方案组织施工并能够对施工现场保持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工地现场配有专职安全员,安全员具有江苏省建筑厅颁发的安全员上岗证,,在工作中能够认真工作并能够接受监理人员的管理和督促;

本工程在施工期间的安全管理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

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已于2011年11月10日开工,本项目监理部于2012年11月组织了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组成的验收小组,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预验收。

八、工程综合评价

施工单位基本能够按照施工图和现行规范及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有不符合施工验收规范的部位和工序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进行了整改,施工质量基本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各子分部工程质量经验收全部合格;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已经有关单位参加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符合设计要求;工程的观感质量符合要求。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的资格符合要求;监理单位的验收方法符合规范要求。

九、质量评估

风电场消防验收方案范文第2篇

发出火警信号的特殊作用,所以每个防火分区应至少设置一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1)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在墙上其底边

距地(楼)面高度1.3~1.5m 处. 且应有明显标志。从一个防火分区内任何位置到最邻近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30m。 (2)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安装牢固,不得倾斜。 (3)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外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10cm 的余量,且在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 4.火灾报警警铃及门灯安装 (1)警铃是振动性很强的讯响设备,固定螺栓上要加弹簧垫片。 (2)门灯需选用相配套的灯位盒或相应的接线盒,预埋在门上方墙内,且不应凸出墙体装饰面。 5.火灾报警控制器的安装 (1)火灾报警控制器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 (2)控制器应安装牢固,不得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3)控制器主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主电源应有明显标志。 (4)控制器的接地应牢固,并有明显标志,消防控制室专设工作接地装置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4Ω;采用共同接地时,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Ω。 6.火灾应急广播 (1)民用建筑内公共场所,每个扬声器的额定功率不应小于3W,其数量应能保证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部位到最近一个扬声器的距离不大于25m。走道内最后一个扬声器至走道末端的距离不应大于12.5m。 (2)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 的场所所设置的扬声器,在其播放范围内最远点的播放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 (3)客房设置专用扬声器时,其功率不宜小于1.0W。 (4)火灾时应能在消防控制室将火灾为疏散层的扬声器和公共广播扩音机强制转入火灾应急广播状态。 (5)应设置火灾应急广播备用扩音机,其容量不应小于火灾需同时广播的范围内火灾应急广播扬声器最大容量总和的1.5 倍。酒店所有的消防广播语言除中文之外必须要有3种以上的国际通用语言进行循环播放。 7.消防专用电话 (1)消防控制室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总机,且宜选择共电式电话总机或对讲通信电话设备。 (2)在下列部位应设置消防专用电话分机 ①消防水泵房、备用发电机房、锅炉房、配变电室、主要通风机房、排烟机房、消防电梯机房及其它与消防联动控制有关且经常有人值班的机房。 ②灭火控制系统操作装置处或控制室。 ③酒店消防值班室、总调度室。 ④设有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防栓按钮等处宜设置电话塞孔。电话塞孔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1.3~1.5。

(3)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或酒店消防站等处,应设置可直接报警的外线电话。 8.隐蔽工程验收及中间验收 (1)通常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部分水平管线,是预埋在砼楼板内。需与结构主体施工密

切配合,预埋工作完成后或须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方共同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经三方签字,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2)电气绝缘检查。 (a在穿线焊接包头完成后 (b电气装置全部安装完毕后; (c地极探测检查须进行绝缘摇测检查,作为中间验收,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的要立即检查处理。 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系统调试应由安装单位会同有关厂家一起进行。 (1)应先分别对探测器、火灾报警控制器、区域报警控制器、集中报警控制器、火灾报警装置和消防控制设备等逐个进行单机通电检查。正常后方可进行系统调试。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电后,对报警控制器进行下列功能检查。 (a火灾报警自检功能; (b消音、复位功能; (c故障报警功能; (d火灾优先功能; (e报警记忆功能; (f电源自动转换和备用电源自动充电功能; (g备用电源的欠压和过压报警功能; (3) 对备用电源连续充放电3 次后,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能自动转换。 (4)应采用专用检查仪器对探测器逐个进行试验,其动作应准确无误。 (5)应分别由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各项控制功能和联动功能。 (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在连续运行120h 无故障后,才能填写调试报告。 10.系统的验收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竣工验收,应在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监督下,由建设主管单位主持,设计、施工、调试等单位参加,共同进行。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向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并附下列技术文件; (a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登记表; (b系统竣工图 (c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d调试报告 (e管理、维护人员登记表; (3)系统竣工验收 (a消防用电设备电源的自动切换装置,应进行3 次切换试验,每次试验均应正常。 (b火灾报警控制器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功能抽验; ①实际安装数量在5 台以下者,全部抽验; ②实际安装数量在6 台~10 台者,抽验5 台; ③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 台者,按实际安装数量30%~50%的比例、但不小于5 台抽验。抽验时每个功能应重复1~2 次,被抽验控制器的基本功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中的功能要求。 (c火灾探测器(包括手动报警按钮), 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模拟火灾响应试验和故障

报警抽验; ①实际安装数量在100 只以下者,抽验10 只; ②实际安装数量超过100 只,按实际安装数量5%~10%的比例、但不少于10 只抽验。被抽验探测器的试验均应正常。 (d室内消火栓的功能验收应在出水压力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建筑设计防火

规范的条件下进行,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工作泵、备用泵转换运行1~3 次; ②消防控制室内操作启、停泵1~3 次; ③消火栓处操作启泵按钮按5%~10%的比例抽验。以上控制功能应正常,信号应正确。 (e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抽验,应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的条件下,抽验下列控制功能: ①工作泵、备用泵转换运行1~3 次; ②消防控制室内操作启、停泵1~3 次; ③水流指示器、闸阀关闭器及电动阀等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30%的比例进行末端放水试验。上述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 (f卤代烷、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系统的抽验,应在符合现行各有关系统设计规范的条件下按实际安装数量的20%~30%抽验下列控制功能; ①人工启动和紧急切断试验1~3 次; ②与固定灭火设备联动控制的其它设备(包括关闭防火门窗、停止空调风机、关闭防火阀、落下防火幕等)试验1~3 次; ③抽一个防护区进行喷放试验(卤代烷系统应采用氮气等介质代替)。 (g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的抽验,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20%抽验联动控制功能,其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 (h通风空调和防排烟设备(包括风机和阀门)的抽验,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20%抽验联动控制功能,其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 (i消防电梯的检验应进行1~2 次人工控制和自动控制功能检验,其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 (j火灾事故广播设备的检验,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20%进行下列功能检验。 ①在消防控制室选层广播; ②共享的扬声器强行切换试验; ③备用扩音机控制功能试验。 上述控制功能应正常,语音应清楚。 (k消防通讯设备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消防控制室与设备间所设的对讲电话进行1~3 通话试验; ②电话插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5%~10%进行通话试验; ③消防控制室的外线电话与“119 台”进行1~3 次通话试验。 上述功能应正常,语音应清楚。 本节各项检验项目中,当有不合格者时,应限期修复或更换,并进行修复或更换,并进行复验。复验时,对有抽验比例要求的,应进行加倍试验。复验不合格者,不能通过验收。

三、事后控制要点: 1.产品保护 (1)安装探

测器时,应先安装底座,调试时再安装探头。 (2)端子箱安装完毕后,应注意上锁,保护箱体不受污染。 (3)区域报警控制器和集中报警控制器、柜、盘安装时,应注意保持墙面清洁。安装后应采取防尘和防潮等措施,最好及时将门上锁。 2.技术数据的移交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验收登记表; (2)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中间验收记录等)

风电场消防验收方案范文第3篇

一、应提交的材料清单

1、工程建设大事记;

2、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大事记;

3、拟验工程清单,未完工程清单、安排及完成工期,存在问题及解决建议;

4、分部工程验收签证或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或自查初验报告);

5、水土保持方案及批文;

6、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和设计工作报告;

7、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历次监督、检查及整改等的书面意见;

8、水土保持工程施工总结报告;

9、水土保持设施工程质量评定报告;

10、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

11、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12、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

13、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

14、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

二、备查资料

1、土壤、地质、水文、气象等设计基础资料 ;

2、水土保持招标文件 ;

3、工程承包合同及协议书(包括设计、施工、监理、监测等) ;

4、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

5、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

6、自查初验资料 ;

7、阶段验收资料

8、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管理制度、有关文件、会议记录及水土保持重大事件资料及文字说明 ;

9、工程运用和度汛方案以及建设过程水土流失危害和防止记录

10、水土保持专项设计、相关主体设计资料 ;

11、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施工说明等资料 ;

12、水土保持监理资料 ;

13、水土保持监测资料 ;

14、专项验收相关资料 ;

15、竣工图纸、竣工结算及相关资料 ;

16、电子文件资料 ;

17、其他资料

三、完成的报告

1、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

本报告由建设单位根据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编写。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主体工程及水土保持工程概况:主要介绍主体工程主要技术指标、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设过程和工程完成情况,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情况。

(2)水土保持管理:主要介绍水土保持的组织领导、规章制度、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监督部门的检查监督情况,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过程、建设监理、工程投资、完成的主要工程,自查初验组织及实施情况及各单位工程的验收结论等。 (3)经验与问题:主要介绍在水土保持管理工作中的主要经验和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当前存在的以及生产运行期可能出现的水土流失事故及灾害情况,尚未完成的水土保持工程及实施安排和预留经费。

(4)结论与下阶段工作安排:主要介绍水土流失防治成果的自查初验结果,并说明水土保持设施移交后的管护责任、办法等,运行期的水土保持任务安排及对今后管理运行的建议。

2、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

本报告由建设单位根据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编写。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目标:主要介绍实际发生防治责任范围与批复防治责任范围变化情况及变化原因,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与主要的水土保持设施的设计标准。

(2)水土保持工程设计:主要介绍水保方案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和工程量,工程设计对水保方案的落实情况及重大设计变更,各项措施的设计标准和设计要点。

(3)水土保持工程施工:主要介绍水土保持各项防治工程的施工安排及进度、施工质量管理、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大事和价款结算情况。

(4)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主要介绍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评定结果。

(5)工程初期运行及成效评价:主要介绍工程运行情况、工程效益、水土流失的治理情况、项目区植被变化情况、土地整治及生产条件恢复情况、水土保持监测情况等,并综合评价工程建设对水土流失及生态环境的影响,水土流失防治效果和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价。

3、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本报告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单位编写。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建设项目及水土保持工作概况:主要介绍项目建设情况、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情况及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实施情况。 (2)重点部位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结果:主要介绍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监测结果、项目取土、弃土监测结果。 (3)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监测结果:主要介绍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及临时措施的实施情况和实施进度。 (4)土壤流失量分析:主要分析因工程建设造成的项目区土壤流失量动态变化情况。

(5)水土流失防治效果:主要介绍六项指标的达标情况。 (6)结论:主要对项目区的水土流失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对水土保持措施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项目目前存在的各项问题,并对建设单位提出建议。

4、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

本报告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咨询评估资质的单位编写。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工程概况及工程建设水土流失问题:主要简单介绍工程基本情况、项目区自然和水土流失情况及工程建设水土流失问题。

(2)水土保持方案和设计情况:主要介绍水保方案编报、审批、变更情况和水保方案提出的防治目标、主要防治措施和主要项目及工程量。

(3)水土保持设施建设评估:主要对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和水土保持设施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4)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价:主要介绍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对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质量评价情况和结论。

(5)水土保持监测评价:介绍水土保持监测情况,包括监测设施、监测过程和结论等。

(6)水土保持投资及资金管理评价:对比分析工程实际完成投资与方案概(估)算情况,分析原因,对投资控制和财务管理情况进行评价。

(7)水土保持效果评价:对项目区水土流失治理情况、生态环境和土地生产力恢复情况及公众满意程度进行评价。 (8)水土保持设施管护评价:对设施管理机构、人员、设备、管理制度等落实情况进行评价。

(9)综合结论:综合分析,提出结论,确定水土保持设施能否通过验收和投入使用。

(10)遗留问题及建议:主要说明验收前需完成的主要工作、遗留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四、报告刚要

水保方案实施工作总结报告提纲及附件 1 前 言

2 主体工程及水土保持工程概况 2.1 主体工程概况 2.2 水土保持方案实施

2.2.1 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情况 2.2.2 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 3 工程建设管理 3.1 组织领导 3.2 规章制度 3.3 监督管理 3.4 建设过程 3.5 建设监理 3.6 工程投资

3.6.1 水土保持概算投资 3.6.2 实际完成投资及支付情况 3.7 完成主要工程 4 经验与问题

4.1 水土保持工作经验 4.2 存在问题 5 下阶段工作安排 报告附件:

(1)水土保持方案及其批复文件; (2)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批复文件; (3)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变更审批文件; (4)投资到位及使用情况说明; (5)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意见; (6)主体工程总平面图。

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报告提纲及附件 1 简要说明

2 防治责任范围和防治目标 2.1 防治责任范围 2.2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3 工程设计

3.1 水土保持方案措施设计

3.2工程设计对水土保持方案的落实情况及重大设计变更 4 施工

4.1 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及实施进度 4.2 施工质量管理

4.3 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大事 4.4价款结算 5 工程质量

5.1 项目划分 5.2 质量检验和评定 6 工程初期运行及成效评价 6.1 工程运行情况 6.2 工程效益 6.2.1水土流失治理 6.2.2植被变化 6.2.4 水土流失监测 7 综合评价 报告附件:

(1)工程竣工后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图; (2)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文件、资料;

(3)水土保持分部工程验收签证,工程质量评定资料 (4)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合同、验收报告; (5)水土流失专项监测报告相关内容; (6)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图;

(7)水土保持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影像资料; (8)水土保持大事记。 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提纲 前言

1建设项目及水土保持工作概况 1.1项目建设概况

1.2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概况 1.3监测工作实施概况

2重点部位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结果 2.1防治责任范围监测结果 2.2 取土监测结果 2.3弃土监测结果

3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监测结果 3.1工程措施及实施进度 3.2植物措施及实施进度 3.3临时防治措施及实施进度 4土壤流失量分析

4.1各阶段土壤流失量分析

4.2各扰动土地类型土壤流失量分析 5 水土流失防治效果监测结果 5.1扰动土地整治率 5.2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5.3拦渣率 50 5.4土壤流失控制比 5.5林草植被恢复率 5.6林草覆盖率 6结论

6.1水土流失动态变化 6.2水土保持措施评价 6.3存在问题及建议 6.4综合结论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报告提纲及附件 前 言 1 工程概况及水土流失问题 1.1 工程概况

1.2 项目区自然和水土流失情况 1.3 工程建设水土流失问题 1.3.1 弃土弃渣情况 1.3.2 开挖和占压情况 1.3.3 植被破坏情况

1.3.4 水土流失主要形式和危害 2 水土保持方案和设计情况 2.1 水土保持方案编报情况 2.2 水土保持设计情况 3 水土保持设施完成情况评估 3.1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评估 3.2 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评估 3.3 水土保持设施完成情况评估 4 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价 4.1 质量管理体系 4.2 工程措施质量评估 4.3 植物措施质量评估 4.4 临时措施质量评估 5 水土保持监测评价

6 水土保持投资及资金管理评价 6.1 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投资 6.2 水土保持实际完成投资及分析 6.3 投资控制和财务管理 7 水土保持效果评估 7.1 水土流失治理

7.2 生态环境和土地生产力恢复 7.3 公众满意程度 8 水土保持设施管理维护 9 综合结论

10 遗留问题及建议 报告附件:

风电场消防验收方案范文第4篇

10.1 职责

10.1.1设立以风电场场长为主要第一防火责任人,办事机构设在风电场,负责领导企业的消防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消防法规,研究、审批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协调、布置、检查、考核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防火宣传教育,确保企业消防安全符合法规。

10.1.2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考核的职能,接受上级业务部门和地方公安消防机关的业务指导,对各部门消防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制订企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负责消防器材的配置、检查、更新、维护,负责动火监护、业务培训及参与火灾事故的调查统计和防火档案等管理工作;组织好火灾现场的扑救及制定重点防火部位灭火预案和灭火演练等工作。

10.1.3做好企业电力生产设备的防火工作。对构成电力生产设备的火灾事故,按有关规定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上报。

10.1.4各部门、班组应设专(兼)职防火责任人,组织职工实施消防工作计划,定期进行防火检查、隐患整改、措施落实,开展防火安全教育及技能培训工作,制定本部门重点防火部位的消防管理制度,做好火灾报警、组织扑救及消防器材保管等工作,确保生产、职工人身安全。

10.1.5企业应成立义务消防队,负责消防工作。 10.2 管理内容与要求 10.2.1禁火区域管理

10.2.1.1生产厂房、继电保护室、SVG室、危险品库、电缆夹层、电缆隧道内等列为禁火区。 10.2.1.2禁火区域内禁止一切烟火,禁止带入火种,禁止使用电炉和吸烟。 10.2.1.3在禁火区域内未经办理批准动火工作票手续,严禁启用任何明火作业。 10.2.1.4禁火区域应设立明显的禁火界限和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禁火区内。 10.2.1.5禁火区域内的工作人员应加强工作责任心,提高防火安全意识,严防突发事故的发生。

10.2.1.6禁火区域内应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设施,禁火区域内的工作人员应加强对消防器材、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使其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10.2.1.7到禁火区域内工作的外单位人员、外包工、临时工、实习培训生,应由接洽部门负责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自觉遵守本规定。 10.2.2重点部位防火管理

10.2.2.1防火重点部位一般指主控制室、继电保护室、档案室、生产厂房、主变压器、电缆间及隧道、蓄电池室、生活楼以及各单位认定的其他部位和场所。

10.2.2.2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应建立岗位防火责任制和消防管理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制

定灭火预案,做到定岗、定人、定任务,切实落实各项消防措施。

10.2.2.3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应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有明显的防火警示标志,并在指定的地方悬挂“防火重点部位”标示牌。

10.2.2.4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应执行每日防火巡查制度,其主要内容应包括检查形式、项目、周期和检查人。检查结果应有记录,对查出的火灾隐患应逐项登记,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10.2.2.5需在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安全管理规定。

10.2.3工作场所防火安全管理

10.2.3.1全厂的防火重点部位应设挂明显标志。

10.2.3.2工作场所内不准乱拉乱接电灯、临时线路。电气设备应安装规定的保险丝,不准超负荷;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 10.2.3.3生产现场不准堆放杂物及易燃易爆物品。

10.2.3.4认真解决易燃易爆物质泄漏问题, 特别是解决漏油现象,一时不能解决的,应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工作场所内油纱头、 油抹布,不准乱丢乱放,应存放在加盖的铁皮箱(桶)内。使用过的废汽油、煤油等应及时处理,不准存放,不准倒入阴沟。

10.2.3.5所有穿越墙壁、楼板、盘、台、屏、箱的电缆孔、洞、竖井等应采用防火堵料严密封堵。 电缆间、电缆隧道内应有防火墙分隔。电缆沟、控制设备电子间应装置烟火报警装置。大型变压器应有事故油池和水喷淋灭火装置。

10.2.3.6当带电的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电气值班人员应立即切断燃烧部分的电源, 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当专职消防人员到现场时,电气值班人员应立即主动联系,介绍电气设备带电状况和火灾情况。

10.2.3.7严格控制工业汽油的领用,原则上随领随用,少领少用,且必须存放在金属密闭桶、罐内,班组和生产现场不准存放超过2公斤的汽油。

10.2.3.8检修现场使用汽油、橡胶水、酒精等易燃物品时,工作场地应设围栏,并挂“严禁烟火”警告牌,并设有专人监督、检查。

10.2.3.9所有的灭火器应定点存放,手提式灭火器和消防水带应存放在消防器材箱内,灭火器材不准随便挪用。

10.2.3.10道路整修施工影响消防车通行时,事前必须征得保卫部门同意并在限期内恢复,不得无故拖延。

10.2.3.11工作场所及职工要做到保持所在部门周围的交通道路畅通,防止发生火警时,阻塞交通,影响灭火扑救工作。 10.2.4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与管理

10.2.4.1消防设施、器材包括:各类灭火器材、火灾探测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应急疏散指示装置、防火墙、空(氧)气呼吸器以及为扑救火

灾所配置的设备、器材等。

10.2.4.2消防设施、器材的设(配)置应符合国家、电力行业的规范、规程。

10.2.4.3消防设施、器材的选购应根据行业的特点,选择技术先进的优质产品,且生产许可证、检验、检测报告和合格证齐全。

10.2.4.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堆放杂物影响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和使用。 消防设施、器材一经使用,应及时恢复和补充。 10.2.5生产现场消防设施管理

10.2.5.1保卫部门是消防器材与设施的使用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和规定调整、调配灭火器材。负责做好消防器材的巡回检查、补充、更换工作以及消防车、泡沫发生站的定期试验检查。

10.2.5.2现场的消防器材由所属部门负责保管和维护,因保管不认真发生消防器材丢失的,由所属部门承担责任。

10.2.5.3消防器材应放置在醒目、便于取用、防高温、防日晒、防雨淋、防震动的地方,并经常检查,保持处于完好备用状态。对使用过的和失效的灭火器材, 以及消防箱、水带、水枪的配置,由保卫部门负责更换配置。推车式大型灭火器的吊装由相关部门协助进行,并提供吊装搬运设施。正常使用后和发现有缺陷时,应主动与保卫部门消防队联系进行补充修理。

10.2.5.4配置于生产现场的各类灭火器只限于发生火情和动火检修时使用,严禁非火警擅自动用灭火器和消防栓 (消防水);救火和动火结束后,未曾使用过的各类灭火器应由动用人及时归位放置; 已使用过的空灭火器应相对集中,由动用人在当班期间内通知保卫部门补充更换。

10.2.5.5因生产性特殊情况需动用消防器材、设施的,应事先征得保卫部门同意,并办理批准手续,紧急情况应事后及时补办批准手续。 10.2.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维护与管理。

10.2.6.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由经过培训,且熟悉和掌握系统性能的人员进行维护。 10.2.6.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必须保持连续正常运行,禁止擅自关闭。

10.2.6.3值班(管理)人员每日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巡查一次,确保各种按钮、选择开关、指示灯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并做好记录。

10.2.6.4维护人员每月对火灾报警控制器自检一次,同时抽检10%的探测器和报警按钮,并做好检查记录。

10.2.6.5火灾报警控制器与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联动的,在检查时应严格执行系统操作规程。

10.2.6.6探测器应定期清洗,清洗工作应由设备生产单位或有专业资质的施工单位实施。

10.2.7消防水灭火系统的维护与管理。

10.2.7.1消防水灭火系统包括自动喷淋系统、水喷雾系统和消火栓系统。

10.2.7.2消防水系统应做到完好、 可靠、备用。消防水系统及附属设备不允许随意更改异动,确因生产、生活需要更改异动消防水系统及设备时,动用单位应出具书面报告,经保卫部门、安监部门审批,报分管厂长(总工)批准。

10.2.7.3水灭火系统必须由经过培训、熟悉和掌握系统性能具有一定专业技术的人员维护,禁止无关人员触动。

10.2.7.4除检修和维护保养期间,水灭火系统必须保持连续正常运行,禁止擅自停用。 10.2.7.5值班人员每日对水灭火系统的选择开关、运行指示灯、稳压系统、表计读数、蓄水池水位计和设备外观进行一次巡查,确保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并做好记录。

10.2.7.6户内阀门每半年启旋一次,户外阀门每季启旋一次,同时涂抹黄油维护保养。阀门启旋保养后必须置于正常运行状态,并做好记录。 10.2.7.7各种压力表应定期检测,并更换检测标签。

10.2.7.8水喷雾系统应结合主变停电检修对管道进行冲洗后,实施水喷雾试验,同时清洗、维护水喷雾头,并做好记录。

10.2.7.9自动喷淋系统每年利用楼层末端排水阀对水流指示器和压力开关进行试验一次,试验后应恢复正常运行状态,并做好详细记录。

10.2.7.10非火灾未经保卫部门许可不得擅自动用消火栓。 10.2.8气体灭火系统的维护与管理

10.2.8.1气体灭火系统必须由经过培训、熟悉和掌握系统性能,具有一定专业技术的人员进行维护,禁止无关人员触动。

10.2.8.2除检修和维护保养期间,气体灭火系统必须保持连续正常运行,禁止擅自停用。 10.2.8.3值班(管理)人员每日对气体灭火系统的选择开关、阀门、运行指示灯、压力表读数和设备外观进行一次巡查,确保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并做好记录。

10.2.8.4每月对各种阀门、高压软管、集流管等进行外观检查,确保各种阀体无损伤,高压软管无裂纹和变形。同时检查喷嘴,防止堵塞。

10.2.8.5气体灭火系统维护应结合设备停运或维护对喷嘴进行清洗,同时对管道进行吹扫。 10.2.9消防呼吸器的维护与管理

10.2.9.1消防呼吸器是专用消防救护设备,只限消防队员和经过培训的电气运行人员使用。 10.2.9.2配置于控制室内的空气呼吸器,存放于专用器材箱内,由电气专业人员保管,空气呼吸器及附件应保持整洁完好。

10.2.9.3配置于控制室的空气呼吸器,应定期进行检查,发现贮气压力不足时应及时通知消防队更换充气。

10.2.10灭火器及灭火器箱的维护与管理

10.2.10.1灭火器应设置在便于使用、不影响安全疏散的明显位置。不应设置在潮湿、有强腐蚀性和日晒雨淋的地点。室外设置时应有保护措施。

10.2.10.2灭火器必须定位放置、定人管理、定时检查、定期换药。设置区域应设置明显标志。

10.2.10.3灭火器每季进行一次质量或重量检查,每年更换一次检查标签。

10.2.10.4灭火器的维修必须由具有维修许可证的单位实施,换药时应对灭火器瓶作气密性试验,并贴有维修合格标色。

10.2.10.5灭火器的增减、报废由保卫部门按规定办理。 10.2.10.6灭火器箱应外观完好,无明显的变形、脱漆现象。

10.2.10.7灭火器箱应保持清洁卫生,箱内除存放灭火器外,无其它杂物。 10.2.11消防栓及消防水带的维护与管理

10.2.11.1消防栓分为室内消火栓和室外消防地栓两类。 10.2.11.2消防栓在正常关闭状态下,应保持不漏水。

10.2.11.3消防地栓的外观闷盖应齐全,室内消火栓的手轮、固定接口应齐全。

10.2.11.4配置于生产现场的消防水带只限于发生火情需出水救火时使用,具体配置部位由保卫部门消防队根据情况设定。

10.2.11.5配置于生产现场的消防水带,一律存放在水带箱内。水带箱要求外观整洁,标志清晰。

10.2.11.6为便于保管,水带箱平时一律上锁,发生火警时可砸开水带箱面部玻璃门取用消防水带;救火结束后,使用过的消防水带应清理干净后由使用人及时归位并向保卫部门消防队报告,以便及时修复水带箱;交接班发现水带箱玻璃破损,接班人员应查明原因,记录情况后向保卫部门消防队报告。

10.2.11.7因生产上非火警需动用消防水带的,应由部门领导签批借条向保卫部办门理借用手续,保卫部门根据需要和可能予以安排,但不得动用生产现场配置的消防水带。 10.3建筑工程消防审核管理

10.3.1新建、扩建、改建及内装修工程项目必须遵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规范。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后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核准。

10.3.2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技术规范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10.3.3保卫部门负责协调、参与企业重点消防工程的设计审查、消防产品、消防工程施工队伍的招投标工作及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10.3.4涉及消防设计审核工程项目的有关图纸、资料必须报经保卫部门初审,由保卫部门

统一归口协调与地方公安消防机构的消防审核工作。 10.4防火管理 10.4.1电源的防火管理

10.4.1.1电源设备安装,应当严格按照电力设计技术规范以及消防技术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并由正式电工进行安装和维修。

10.4.1.2禁火区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如需架设临时电线,应经部门防火负责人批准,使用期限不应当超过半个月,到期应及时拆除。

10.4.1.3生产现场使用电气工器具,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电源线要架设在安全部位, 避免受物品的撞击、砸碰和车轮碾压,工作结束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 10.4.1.4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 10.4.2焊(割)工作的管理

10.4.2.1焊割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技术训练,熟知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制度,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不得违章作业。未受过专门训练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工作。在训练过程中,没有正式焊工在场进行技术指导时,不得擅自动用气、电焊设备。

10.4.2.2鉴于焊接安全作业的要求,使用的乙炔气瓶与氧气瓶的压力表、安全阀、防震胶圈和安全帽要齐全,气瓶的放置要安全牢固、防高温、防爆晒、防震动。乙炔气瓶上应有阻火器装置,防止回火,并经常检查,以防阻火器失灵。严禁使用已经损坏的漏气的橡胶气管和焊割炬。禁止纯氧接触油脂及碳化物质,禁止乙炔接触纯钢。

10.4.2.3乙炔气瓶和氧气瓶与焊割地点及明火地点,相距应不小于10米。乙炔气瓶和氧气瓶之间,应有不小于8米的安全距离。

10.4.2.4使用的电焊机必须具有良好的电气绝缘性能,外壳必须安装接地。电焊机上电源接头要牢固、 绝缘要可靠。在室外进行焊接时,电焊机的放置以及安装接地应符合安全要求, 导线破裂要及时更换,注意防止火花引起失火。

10.4.2.

5一、二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办理妥动火申请手续,禁止进行焊割作业。 10.4.2.6焊割工不了解焊割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准进行焊割作业。对装过油类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线容器, 未经彻底清洗或安全处理,不得进行焊割作业。严禁在易燃易爆物附近进行焊割作业。

10.4.2.7焊接作业前,焊工首先要检查焊接地点,清除作业场地5米以内的任何易燃易爆物品。 焊接工作结束后,彻底清理检查焊渣,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去。

10.4.2.8焊割工应熟练掌握常见消防器材,懂得使用方法,会使用灭火器扑救初起火灾 10.5防火检查 10.5.1防火巡查制度

10.5.1.1防火重点单位应建立每日防火巡查制度,每日防火巡查制度可由各部门、公司及重点防火部位组织实施,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

定期开展防火巡查。

10.5.1.2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2)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10.5.1.3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10.5.2防火检查制度

10.5.2.1全厂性的防火检查工作由防火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由保卫部门会同安监部门牵头组织。 全厂性的防火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可结合重要节日及季节性安全检查同步开展,检查情况由保卫部门汇总上报。

10.5.2.2部门的防火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由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检查情况由部门消防管理人员或安全员记录汇总,查出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单位保卫部门。 10.5.2.3防火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2)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10.5.2.4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10.5.2.5班组级的防火检查定期为每周不少于一次,由班组长召集有关人员实施,对检查出的问题,做好记录,并向专业领导汇报。

10.5.2.6重大节日前,应做好防火大检查,确保节日安全。

10.6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10.6.1消防安全教育由防火委员会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保卫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安监部门、教育培训部门联合协同牵头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0.6.1.1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10.6.1.2本部门、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10.6.1.3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10.6.1.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10.6.2凡新进人员、参加生产实习人员,以及调换生产岗位的人员,都必须实行三级(厂级、部门、班组)消防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10.6.2.1一级教育:消防安全情况;重点防火区域的特点;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基础知识与操作。

10.6.2.2二级教育:本部门的火灾危险性、重点防火部位以及必须遵守事项;本部门安全生产的一般情况和典型消防事例。

10.6.2.3三级教育:班组的安全生产概况;从事工作岗位的火灾特点及扑救方法;各岗位的消防设施、器材的装备情况及使用方法。

10.6.3重点防火部位工作的临时工、外来务工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上岗前均应接受消防安全培训、教育。使其能熟悉并自觉遵守单位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6.4保卫、安监、宣传等部门和工会组织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活动,每年的“消防日”期间应组织一次“119消防活动”,适时举办消防运动会。 10.6.5全厂每年的“安规”考试中必须有消防知识的内容。 10.7火灾的扑救与处理

10.7.1风电场员工应熟记火警电话号码。所有防火重点部位电话机旁,应悬挂有火警电话号码的标志牌。发现火警,应立即挂火警电话报警,并积极投入扑救。

10.7.2风电场员工、车辆见到报警消防车应主动让道先行。各级有关人员在得到火警报警后,必须立即奔赴火警现场组织和参加灭火。保卫部门人员应做好火警火灾的现场保卫工作,维持交通秩序,禁止无关人员围观。

10.7.3在消防人员未到失火现场时,临时灭火指挥负责人,由下列人员担任:运行设备失火的当值值长负责指挥灭火,仅检修设备失火,由检修负责人指挥。责令无关人员一律退出失火现场,并采取防止触电、防止人员发生危险的各种安全措施。

10.7.4消防人员到达失火现场后,在场的临时灭火指挥负责人应立即主动与消防队负责人取得联系,报告电力设备的现状和介绍灭火工作的可能性及注意事项。对于较大规模火灾,应设法及时通知邻近公安消防队来增援。

10.7.5厂领导、保卫部门领导到达现场后,现场指挥由厂领导、保卫部门领导负责,消防人员主动介绍火场情况和提出建议。

10.7.6对电气设备火灾,运行人员要及时切断电源并指挥灭火。消防人员进入高压设备区域时,应由运行人员许可并陪同进入。

10.7.7参加灭火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消防规程,预防被火烧伤或被燃烧产生的有毒气体窒息。必要时应适时佩戴防毒面具或呼吸器具。对充油设备应设置警戒范围,防止爆炸。 10.7.8火灾被扑救后,必须做好火灾事故的现场保护工作。事故原因不明或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随意破坏和拆除现场。

10.7.9火灾事故的调查与处理由保卫部门、安监部门负责。发生火灾事故要认真、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向上级保卫部门和安监部门、当地消防监督机构报告。

风电场消防验收方案范文第5篇

(1) 防排烟的风管安装完毕,所有的送风口、排烟风口安装完成,安装位置正确。风

机的安装接线完毕,并自调后与消防联动正常。风速、风量及风压自测完毕。

(2) 防火卷帘门安装完毕,安装位置正确,自调正常后联动调试正常。

(3) 强电部分的各照明动力箱、配电柜、应急配电箱安装到位,接线完毕,供电正常,

并与消防联动调试正常。

(4) 电梯安装系统完成,并自调正常,消防联动迫降正常。

(5) 消防报警系统,探头、手报、电话、消火栓按钮安装,接线完毕编号登记完成。

(6) 联动系统,控制摸块安装到位与被控设备,接线后联动调试正常。

(7) 消防广播系统安装调试完毕。

(8) 水喷淋系统所有喷头安装到位、各阀门安装位置正确、水泵安装完毕。控制柜、

安装、接线、试运转、系统管网试压完成,做好标记并联动调试完毕。

(9) 消火栓系统,所有栓箱安装到位,试压,试射完成,水泵安装接线试运转并联动

调试正常。

(10)锅炉房内设备安装完成,紧急切断阀联动调试完毕。

(11)水喷雾管道安装完成,系统管网试压完成,自调完成并联动调试正常。

(12)各楼梯通道施工完成并保证畅通。

(13)各楼层防火门安装完毕,并装好闭门器。

(14)消防水池,消防水箱施工完成并充满水。

(15)消防中控室专用电源安装完成、装修完成、外开防火门安装完成,并在门上设明

显标志。

(16)消防中心设119直拨电话1部。

室外部分:

1、楼周围的消防通道施工完毕。

2、室外消火栓,水泵结合器安装完毕,并设明显标牌。

3、室外消防供水管连接完成,并能向室外消火栓及室内消防水池水箱里正常供水。

北京万龙波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风电场消防验收方案范文第6篇

第一条

为了能够科学、规范地进行驾驶培训学员的档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档案管理要坚持客观、真实、齐全、保密的原则。档案管理实行专人专管制度,设立档案管理员工作岗位。

第三条

本制度由档案管理科负责实施。

第四条

学员培训档案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培训记录、驾驶证申请表、结业证书复印件等。

第五条

每一期学员培训完成后的一周,为归档时间,档案管理员应该在这个时间段内完成归档工作。

第六条

档案管理员归档应遵守以下规定:

1、应归档的材料每件一份,必须收集齐全。

2、归档材料一律使用钢笔填写或使用打印机打印,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等进行填写。

3、归档材料的填写要求书写整洁,不潦草,不涂改,规定填写的内容要填写完整,特别应该注意管理机构的批复以及学员、教练员的签名、日期等要求齐全,不可遗漏。

4、应盖的公章必须加盖,否则不可归档。

5、每一期结业学员都必须建档,不得有漏建、缺建现象。 第七条

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确保档案完整安全。档案室要保持清洁干净,做到无尘、无虫。

第八条

除档案管理员外,其他人员一般不得随意进入档案室,以防意外;在档案室里不准吸烟。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加强安全工作,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杜绝和减少训练车事故,保证正常训练,制定本制度。

1、学校建立安全领导小组。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负责安全工作的日常管促管理,处理训练事故,组织实施安全方案。

2、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学校训练队和教练员应提高对训练安全工作的认识,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学校每季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训练队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教练员每天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3、安全教育的内容。安全教育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具体内容包括:

⑴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⑵交通运政、公安交警部门关于安全训练的有关规定。 ⑶安全训练知识。 ⑷训练事故分析。

4、每台车配备一个灭火器,要定期检查和更新。

5、坚持教练车训练前、训练中和训练后的三检制度,严禁带故障训练。

6、禁止教练酒后执教和学员酒后训练。

7、严格控制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教练场。

8、安全管理科负责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安全应急预案内容包括: ⑴突然出现异常气候,训练中需采取的应急预案措施。 ⑵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时伤员抢救和调整训练车辆。 ⑶车辆出现紧急情况时的求助。 ⑷其他危及安全情况的处理。

9、安全紧急预案的启动由校长批准。

教学管理制度

一. 按《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制定教学计划、授课计划。

二. 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授课计划。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规定的教学内容,降低教学要求。如遇特殊情况须修改计划时,必须经主管教学的校长批准。

三. 严格按交通运政部门的要求,对理论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进行资历审查。

四. 学员入校前进行资格审查,入校后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严格考勤制度,抓好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以取得良好的学习成绩。

五. 每期开始由校长主持召开一次教学研讨会,结合教学实践,讨论如何进行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六. 定期的组织学员进行评教评学活动,使理论水平和训练水平不断提高。

培训收费管理制度

一、 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不擅自降价,不恶性竞争,不靠压价哄抢生源。

二、 凭《收费许可证》收取培训费,不乱收费。

三、 将各种培训收费标准公示在驾校报名业务大厅明显位置,并公开监督电话。

四、 收取培训费必须开具发票,不得打收条。

五、 每期聘请不少于10人的社会监督员监督收费标准,定期召开座谈会,总结监督工作,提高监督效能。

诚信承诺制度

承诺内容:

1. 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进行施教。

2. 严格执行省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杜绝乱收费行为。

3. 保证教学质量,保证学员依法取得《结业证》、《驾驶证》、一期学不会,下期免费学习。

4. 教职人员严格执行“四不准”,对待学员一视同仁,杜绝打骂学员现象。

保证措施: 1.承诺内容在学校明显位置公开并以宣传资料形式向社会发放,公开接受学员和社会监督。

2.落实岗位责任制,并与个人经济效益挂钩。

3.驾校设专门负责受理承诺服务方面的投诉和举报。

4.组织专门人员对承诺内容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纠正违规行为。

学员投诉受理制度

一、 为保证驾校学员的人身权利,驾校建立学员投诉制度,由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

二、 投诉分为:电话投诉、意见箱投诉和直接向学校领导或主管部门投诉。

三、 驾校在明显位置公开投诉电话及设置意见箱,由专人管理,定期开启送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四、 学员在学校培训期间,如发现培训收费、培训质量、学校工作人员违反教学规定等问题。可选取任一方式向学校领导或学校主管部门投诉。

五、 学校在接到投诉后,认真核查情况是否属实,如属实,按有关规定处理,并积极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六、 自接到投诉信息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给予投诉者明确答复。

七、 投诉处理结果由学校存档备查。

为规范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行为,建立一支综合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充分调动教练员的积极性,保证驾驶员培训质量,使驾驶员培训项目及操作课时能可靠落实并达到理想的培训目标。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教练员聘用:学校聘用的教练员必须持有教练员证

二、教练员解雇、辞职、开除

1、学校在聘用期内对违反有关规定,被交通管理部门一次社会公告或多次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教练员,终止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2、辞聘

在聘用合同期内教员因某种原因向学校提出申请终止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的行为;

①、教员提出辞聘应以书面形式并提前30天通知学校; ②、教员辞聘应按聘用合同规定承担责任。

3、开除

在聘用合同期内,学校对违反管理部门和学校规章制度,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教练员,予以开除。被开除的教练员由学校做出书面决定,开除的教练员应按聘用合同规定承担责任,并上报管理部门三年内不得从事教练员工作。

三、教练员继续教育

1、严格按交通部、省市交通运管部门要求以轮训制度对教练员开展继续教育。

2、轮训采取定期轮训和不定期轮训相结合。定期轮训每年举行一次,由市运管部门统一安排,不定期轮训随时进行。

3、轮训内容:

(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2)汽车新技术;

(3)场内驾驶和道路驾驶技能;

(4)教学方法; (5)教练员职业道德。

四、教练员考核

1、学校建立教练员信誉考核制度;

2、考核内容:

(1)教学质量,考试合格率; (2)油、材料消耗; (3)安全训练情况;

(4)教练员任教能力、职业道德、廉洁自律情况。

3、 考核方法

(1)成立教练员信誉考核小组,负责教练员信誉考核;

(2)每期考核一次,进行①学员测评教练;②教练互评;③教职员工测评;④学员合格率;

(3)考核采取多种形式:如:教练员综合考核表、向学员发放教练员考核问卷、操作和笔试等; (4)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

五、建立教练员文字和电子档案。

建立教练员从执教开始的文字和电子档案台账,(含理论和实际操作教练员,一人一档)。台帐内容包括:教练员情况汇总表,教练员履历登记表,身份证、驾驶证、教练员证、学历证明等复印件,安全管理责任状,教练员聘用合同,教练员继续教育记录,教练员季度和培训质量信誉考核情况记录等。文字档案存入档案室。

学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学员的管理,维护教学秩序,保护学员的合法权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员纪律管理

1、学员必须按教学大纲完成培训学时;学驾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缺课,旷课者将延期培训,不予补课。

2、学员应自觉服从教练员教学指导和在车管理,遵守安全操作要领;遵守驾校相关规章制度,尊敬教练员,言行礼貌,服从管理,团结同学,互帮、互助、互学;不得饮酒后参加训练。

3、自觉遵守作息时间,训练时不迟到、不旷课、不早退,外出必须向教练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4、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爱护车辆及所配用具物品,不得随意损坏,否则照价赔偿;自觉做好宿舍、食堂等生活区和培训区的清洁卫生;

5、提高安全意识,确保教学安全。教练不在时,学员不得私自驾车训练。

6、学员操作时不得赤膊、穿短裤、吸烟、闲谈、穿拖鞋或高跟鞋。进入操作训练后要严格遵守操作程序,规范操作,服从教练员指挥。

7、车辆行驶中,学员必须坐在车厢内,关好车门;下车时,必须在车辆停稳后,依次下车或换人,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8、珍惜时间,讲究效率,注重实际培训学习效果。

9、实事求是填写培训记录;

二、学员文字和电子档案管理

1、办公室负责建立、整理、保管学员的文字和电子档案;

2、学员对培训学时要及时核对,有异议应及时申请裁定,必须本人在驾驶培训记录中签字确认,不准代签。

3、结业考试:每培训阶段和期末由教学负责人组织对学驾人进行相关考试科目或道路驾驶培训考核,并做出详细记录,成绩评定记入教学日志,学籍卡存档4年以备例查。

4、学校建立学员档案台帐(一人一档),台帐内容包括:学员登记表、教学日志、培训记录、学员身份证复印件、增驾学员原驾驶证复印件、学员培训合同、结业考试成绩单、结业证书复印件等,培训学员档案保存期不少于四年,三年内备查。

结业考核制度

门考试前,组织学驾人结业考核。结业考试是发放学员结业证的必经程序和依据,是检验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是考取驾驶证的根本保证,为规范结业考试工作,提高培训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试对象

凡是参加机动车驾驶培训的学员都必须参加并通过结业考试工作。每期(车)学员在完成全部培训计划、学时时,驾校将组织学员进行结业考试。

二、结业考试科目和内容

结业考试分为三个科目:科目一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及相关知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科目二为场内驾驶技能考试科目(桩考);科目三为道路驾驶技能(场内道路和实际道路驾驶)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

三、考试日期

在本科目培训结束后,到公安交管部门考试前进行。

四、监考

1、科目一考试时由理论教员监考。

2、科目

二、三考试时由结业考核人员监考。

3、分管教学的领导要不定期监考。

4、结业考核人员应具有汽车相关专业中专以上或汽车及相关专业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教练员工作5年以上,具有10年以上驾驶经历,经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5、结业考核人员每季度将考试情况反馈给办公室。办公室根据考试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来改进教学方法,提高培训质量。

五、补考

1.考试不合格的允许当场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合格的终止考试。 2.下次补考应在三日后由教员提出,并做出补考计划,重新安排考试。

六、考试成绩评定

1、考核与考评相结合。考试成绩评定,比公安部规定的123号部令评分标准提高二个百分点。

2、考评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参加公安部门的考试。

七、结业证的发放

1、学员结业考试成绩由结业考核人员填在学员申请表上,并输入计算机。单位造册登记,统计留存(档),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

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教学设施设备的管理,保证教学设施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保障教学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设施设备的种类

教学设施设备包括:教练车、多媒体计算机、投影仪、电教板、模型、挂图、实物、驾驶模拟器、理论教室和训练场等。

二、教学设施设备使用

1、教学前对所使用的教学设施设备进行认真调试,满足教学需要;

2、教学设施设备要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重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实行专人专用;

4.按教学设施设备的使用说明和技术要求进行使用,防止设施设备、仪器的损坏;

5.建立教学设施设备使用卡。

三、教学设施设备的维护

办公室要制定教学设施设备维修计划,并按计划实施维护;日常维护由设施设备使用人负责;计算机、投影仪、模拟器,需要维修时应聘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教学设施设备在保修期内发生故障,应及时联系生产厂家维修。每次检查或维修都应有详细的记录,将设备名称、维修项目、更换的总成件、机件维修后的技术状况及维修费用一并记入设备档案。

四、教学设施设备的检查

1、设施设备使用人要不定期的检查自己保管使用的仪器和设备;每期计划使用前对教学设施、设备进行工况性能检查。及时排除隐患。使之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和使用状态。

2、办公室每半年对教学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数量、质量和保管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教学设施设备要做到帐、物、卡一致。

五、教学设施设备的更新

1、教学设施设备需要更新由使用人提出,经办公室审核后,报校长批准后实施;

2、教学设施设备更新周期,有国家规定的执行国家规定,没有国家规定的,报废时方可更新;

3、失去维修价值或时期报废的设施设备要进行更新处理,按相关规定处置,新增设备应重新建档。

4、更新的设施设备要符合交通部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的要求。

教练车管理制度

为加强教练车管理,延长教练车使用寿命,保证教练车的性能完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教练车必须证件齐全有效,手续完备。

2、定期检查教练车车容、安全性能及使用情况;

3、教练车只限于训练使用,非训练时间,非训练业务任何人不准擅自动用。

4、学员不准单独开车,凡因私自动车发生意外,一切责任自负。

5、教练车行车路线,由教务组负责人统一安排,任何教练不得私自改变训练路线,超越区域,违者罚款100元,因改变路线或区域而发生任何交通事故,一切责任均由教练员承担。

6、在道路训练中,不得停车搞与训练无关的事情,不得以任何借口影响训练的实施,对经查证属实者处50元罚款。

7、在进行倒车、调头、综合训练时,按教学大纲安排实施,任何人无权改变教学计划,必须按作息时间发车、收车。

风电场消防验收方案范文

风电场消防验收方案范文第1篇行政文科、学科楼及礼堂工程消防专项验收评估报告江 苏 省 华 厦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内容为doc格式

声明:除非特别标注,否则均为本站原创文章,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